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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法学杂志省级期刊

  • 主管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 主办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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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法学杂志

北外法学杂志简介

省级期刊 政法类

《北外法学》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2019年,杂志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它是一本专注于法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高质量学术期刊,自创刊以来,始终致力于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的紧密结合,成为法律学者、法律实践者以及法律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学术资源和交流平台。该刊以法学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前沿理论为焦点,深入探讨法律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法律实践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法律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旨在为法学界提供一个开放、多元的学术交流平台,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创新,推动法律教育的深化与实践的优化。

杂志的出版宗旨是为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实践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探讨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论坛,旨在推动法学理论的创新,以及促进法学教育、法律实践与政策制定的紧密结合。期刊发表的内容涵盖了法律理论探讨、法律实践案例分析、法律政策研究、法律教育方法、法律历史回顾、法律文化比较、法律与科技的交叉研究、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等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法学理论的创新探索、法律实践的案例分析、法律政策的深入研究、法律教育的前沿进展、法律历史的细致回顾、法律文化的跨域比较、法律与科技的交叉融合、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等主题。

期刊特别强调法学研究的跨学科性质,鼓励采用创新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视角,以深入探讨和解决法律领域的复杂问题。期刊发表的论文类型包括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文章、案例分析、政策建议、教育方法论、历史研究、文化比较、科技应用等,为全球法学领域的学者、法律实践者、法律教育工作者和法律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个全面展示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的平台。

北外法学杂志特色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二、文内体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为文章层次,通过简短的小标题方式提炼主要观点。

三、文中小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2.”、“3.”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四、引言作为论文的开场白,应以简短的篇幅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对相关领域内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进行简要的概括。

五、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应该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应有逻辑顺序;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句型应力求简单,少用或不用长句。

六、量和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须区分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

七、论文必须有:中英文题名、作者、作者工作单位及所在地和邮编、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图分类号,参考文献。第一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学位、职称)。

八、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九、参考文献按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

十、图中外文字母用斜体,单位符号应为正体。框图中英文字母用正体。图中法定计量单位用符号标出,不用单位中的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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