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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统一监管
论文摘要:近年来,国外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文章从我国金融业监管的现状出发,根据入世后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对我国设计符合金融发展趋势的监管方法提出了建议。
我国现在的金融业采取的是分业经营的模式,相应的,我国的金融监管采取的也是分业监管的模式。我国金融监管的主体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阶段,以上三个主体分别对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市场、保险业进行监管。这种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但是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的国际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以后,在金融服务领域,将会逐步放宽甚至取消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限制、地域的限制、业务范围的限制以及客户的限制等,我国金融机构传统的分业经营的模式将会受到很大的挑战。近年来,国外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而这种混业经营的趋势,也会给我国将来金融业的监管带来很大的考验。
一、我国金融行业的经营现状以及加入WTO后的发展趋势
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其实至今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各国的标准并不相同。学者们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描述也并不一致。现在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分业,是指银行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分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分离的体制。我国的金融分业,主要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的机构分别设立。混业经营的“混业”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金融业务的混合、交叉经营,即业务的混业。典型的如德国的全能银行制。“混业”的第二层含义是金融控股权的混业,即在金融控股公司里有多种金融控股权的混合。[1]
按照以上定义的标准,我国现在的金融行业所进行的经营模式是典型的分业经营模式。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所从事的业务泾渭分明。我国立法也严格禁止混业经营的模式。如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条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以上法条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分业经营的立法思路。
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的这种分业经营有其长处。这种长处首先表现为以下几点:(1)分业经营可以规避不同类型业务的利益冲突;(2)分业经营可以规避宏观金融风险;(3)分业经营可以规避存款人的风险;(4)分业经营的长处可以弥补综合经营的不足。[1]正是由于分业经营的诸多显而易见的优点,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良好的金融秩序还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便于监管机构监管,分业经营成了首选。
与分业经营相比,综合经营的长处在于:(1)可以满足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2)有利于金融机构分散投资风险;(3)有利于进行金融创新,获取超额利润。[1]综合经营的灵活性,使得采用这种模式的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特别是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优胜劣汰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果我们不能迎头赶上的话,将会将来的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综合经营应是我国金融业以后的发展趋势。
二、国外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体制比较
国外的金融监管制度各有特点,下面结合当前的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以英美两国为例,简单做一比较。
1.美国金融监管模式:按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行混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监管实行二元多头式,即由联邦和州共同负责。联邦一级的监管机构有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50个州则分别设立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2]这种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有双层次、多部门从不同的级别,不同的侧面对金融业进行监管。更妙之处在于,这些部门能够有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思想。另外,这种模式还符合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2.英国金融监管模式:1997年前,对金融业主要由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个人投资监管局、投资管理监管组织、证券和期货监管局、房屋互助协会委员会、贸易和工业部的保险董事会、互助委员会和互助会登记管理局等9家监管机构分别承担监管职责,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框架。1986年英国实行金融“大爆炸”摧毁了分业经营的体制90年代后出现了综合化、多元化和全能化的金融集团。1997年英国金融服务局成立。将9家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职能移交,统一负责对全部金融活动进行监管,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监管结构框架和立法,英格兰银行负责维护货币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稳定。[2]首先,英国的这种统一监管模式可以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由一个全面监管的部门对实行了混业经营的金融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不会出现监管上的漏洞和空白。另外,英国的这种集中监管模式能够保证各专门监管机构在金融服务局的框架下互相协调。特别是在这样的模式下,专门监管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分享比分业监管要流畅得多,从而实现监管效益的最大化。
三、对我国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美英日等发达国家,为了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已经有针对性地采用了统一监管的模式。笔者认为,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应该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混业经营模式。目前,《证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给将来的混业经营提供了一定的缓冲地带和想象空间,这也是面对国际金融形势变化的积极进步。在金融监管方面,集中统一监管应该是我们应对混业经营有效的监管模式。在我们现阶段没有设立一个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下,先设立一个各个专门监管之间的协调的机制。可喜的是,2003年9月18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第一次监管联席会议召开,并通过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触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这也是我国金融业监督管理部门为了应对入世后新形势,积极探索互相协调的机制。在将来,我们可以考虑在国务院下面专门设立一个集中的金融监管部门,实现对金融业的统一监管。
综上,加入WTO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监管模式需要根据最新的国际形势积极地做出调整。我们需要立足我们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逐步实现转变,与国际接轨,以崭新的姿态参与到过节竞争中。
论文关键词:管制金融金融自由化金融监管
论文摘要:韩国是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代表,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同时,韩国金融制度也在不断的进行变革。从韩国金融制度的演变可以得到一些经验教训,对我国正在进行的金融改革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韩国的金融制度是较为实用性的金融制度,自建国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其金融制度的沿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虽然在每个阶段,韩国的金融制度在理论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但其操作性一直不错,为韩国经济的起飞提供了保障。其发展历程可表示为“自主中立金融——管制金融——自由金融”三个阶段。
一、历史沿革
1自主中立金融阶段。建国初期为了治理混乱的经济金融秩序,消除严重的通货膨胀,消除殖民地金融制度的影响。1950年5月颁布的《韩国银行法》确立了韩国金融业的民主性、自由性与独立性,紧接着其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成立标志了韩国自由中立的金融体制开始运作。在整个50年代,韩国政府都在为巩固其新建立的自由中立的金融制度而努力,颁布了多部关于银行的法律,例如《韩国产业银行法》、《农业银行法》等。到50年代末,韩国自主中立的金融制度已基本成型。
2管制金融阶段。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金融业进入管制阶段,也是政府主导型产业金融体制时期,金融体制独立性逐渐丧失,转而成为政府推行其产业政策的工具。1962年韩国修改了《韩国银行法》,政府接管了中央银行的大部分权利,使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金融具有了合法的依据。在这一阶段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很不发达,甚至可以说是无足轻重。进入70年代,政府逐渐意识到金融多样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972年,韩国政府采取措施,整顿民间金融市场,调整和转换银行债务,降低利率等,其目的是改善金融机构状况,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3自由金融阶段。1980年韩国颁布了《一般银行经营的自律化方案》,1982年修正了《普通银行法》,开始了韩国金融业向自由化国际化发展的变革,并通过出售银行股份等方法完成了部分银行的私营化,以此来刺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但一直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金融自由化改革仍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完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私有化,而没有完成预期的自由化。
二、亚洲金融危机前后的韩国金融制度改革
20世纪90年代起韩国政府开始加大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步伐,但至爆发危机时仍有部分步骤尚未实施,例如原定于1996年实行的取消活期存款外的所有对贷款和存款利率的管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管制金融的惯性,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改革在有的地方还不够完善,甚至出现了漏洞和负面的影响,这也是其后的金融危机能在韩国造成激烈动荡的原因之一。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是政府的定位不当,在自由化改革中政府提倡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这类机构背后大都有工业集团或财阀的支持,它们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干预能力较强。第二,自金融自由化改革以来,利率管制放松过急,使韩国国内利率上升,刺激了国外游资的大量注入,并刺激了国内企业举借外债的程度,至危机爆发时,韩国企业举借的大量外债加剧了韩国金融状况的恶化。第三,金融监管不够明细化,过于追求理想目标而忽略了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政府对于金融企业的保护性太强,纵容其盲目扩张而不允许其破产,这些措施加剧了韩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三、韩国金融制度变迁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有助于恢复韩国金融的稳定,同时给其他国家提供了一定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1金融自由化是大的趋势所在。但是金融管制或者说是由政府控制金融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好处之一就是金融业可以明确而直接的为政府的战略目标服务,可以集中金融业的力量为全国的经济发展服务。韩国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正是在管制金融时期韩国的经济得到了腾飞和发展。
2政府在本国金融业发展中的定位要正确。政府干预虽然有些时候会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这却是防止金融动荡最有效的手段,但同时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干预过多就会扭曲金融业,在我国目前可表现为政府对银行的不当干预要减少,但对资本市场的控制要有力。
3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严格控制不良资产率和保证资本充足率,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加大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加强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
4协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金融倾斜的程度不能太大,强化直接资本市场在国内资本运作中的作用,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要降低,同时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降低准入门槛。
5加强金融监管。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职权较大的分工明细的监管体系。现在我国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都分别设立了相应的监管体系,要维护它们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干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而且金融监管要细化、条理化。
6建立金融行业预警机制。完善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体制,另外要控制市场主体的外债数量,控制外债总量,并要保持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要有充分的风险预期和应对措施,无论如何金融业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论文摘要: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暴露了美国在金融系统风险监管上存在的巨大漏洞,也为世界各国提出了金融监管的新课题在对各国面对新的金融危机所表现出来的新的趋势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暴露出的不足之处,主要借鉴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其应对次贷危机的金融监管举措,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
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暴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建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资源,必须在确保此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管体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同的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
3.监管对象的新趋势——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国在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拟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成立按揭发放委员会,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撤销存贷监管机构,由美联储监督支付与结算,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等等。
二、西方新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银监会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部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金融监管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之间有诸多重叠、不协调甚至直接抵触的地方,银行业务管理规章之间的内容重叠更为严重,还有部分法规和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己明显过时的内容,有的内容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监管主体制度。监管当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一些业务难免会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相应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如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时,保监会对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风险就无法监管。
虽然2004年6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但备忘录并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随着国际混业趋势的发展,如何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趋势接轨,成为必需面对的问题。为了稳定和发展我国金融业,可以考虑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金管局领导。金管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3.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扩充监管内容和范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监管自律机制。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监管方式而言,我国金融监管方式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使用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合规性监管和标准化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不利于发挥市场的活力,也容易滋生腐败;合规性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经常会遇到想要“亡羊补牢”却发现为时已晚;标准化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通过评估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措施,但该方法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对当今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能力。
我国应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扩充监管的内容和范围,借鉴国外经验,设立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审机构,确立统一的审核标准,保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关注实践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监管自律机制。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组织结构
文章摘要:次货危机警示我国金融监管: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管协调机制,而完善的协调机制有赖于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有基于此,本文认为,针时我国分业监管格局下的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应该建立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达沃斯经济年会上,金融监管成为人们讨论的的焦点。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海啸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上了生动的一课,改革现有的金融监管机制,特别是强调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视,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共识。然而,对于如何构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不同的学者看法不一,但大多数是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监管机构的作用,而对于私人监管机构的媒体,独立评级机构等却很少提及。本文认为,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离不开私人监管部门,只有将公共监管与私人监管相结合,构建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才成真正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
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理念最早是应用于保险业,后来不断扩展到整个金融业,其就是让私人部门来帮组衡量公共部门的监管要求,并充当应对监管者与银行业相勾结或掩盖事实的制约力量。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主要是建立在“一行三会”的政府公共监管部门之上,代表私人监管的存款保险机构,独立资信评级机构才刚刚起步,都很不完善。私人监管部门的缺位使得公共监管部门失去了一个外部监督的力量,金融监管协调成了纯粹的政府公共监管部门间的内部“行政调整”,这制约了监管协调机制的有效性,以及金融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缺陷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协凋机市}J主要提:建立在“一行三会”的公共监管机构之间,然而,在金融市场不断创新的今天,公共监管在监管协调方面的不足引起了人们的担比:
(一)部门利益严重
我国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在“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之下,但近些年来,随着金融全球化加快,金融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业逐渐由分业走向混业经营。我国加人WTO后,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开放,国内金融机构为增强自身竞争力逐步尝试混业经营。在政绩为先的行政文化驱使下,各监管机构为了促进自身部门利益的发展,一方面鼓励业务上的创新,突破自身领域,不断与其他部门形成业务交叉;另一方面又出于风险的考虑在监管方式和监管标准方面各执己见,各行其是,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不一致,增加了协调的难度。
(二)部门间具体安排不完善
一是联席会议安排不完善。尽管在2004年,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联合公布了《三大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然而,从实践的效果上看联席会议制度并不尽如意,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仍然大量存在。这一方面是因为联席会议的参与主体过于狭小;另一方面是联席会议的权威性不够,协调后达成的安排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是信息收集的渠道,方式及标准不统一,导致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监管合力不大。
(三)部门内存在“道德风险”
监管“俘获说”认为,监管措施在实行之初可能还是有效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被监管者变得对立法和行政的程序极其熟悉时,情况开始变化,监管机构会逐渐被它所监管的行业控制和主导,被后者利用来给自己谋求更高的收人。金融业是个高回报率的行业,资本的逐利性,使得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监管者,特别是一些监管高层容易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庞大的利益链条,2008年6月证监会前副主席“王益事件”以及受“王益事件”连带出来的“肖时庆”案、“涌金系”案就是例证,这严重削弱了防"i周的效果。
(四)部门的行政色彩过于浓重
在进行监管协调时,协调的主体过于单一,都是政府性公共监管部门,协调的行政色彩过于浓重,私人监管部门,如独立资信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等没有参与其中。参与协调的主体过于单一使得协调的内容过于狭隘,协调的信息不充分也不全面,隐藏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降低了协调措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措施建议
由于公共监管存在问题,本文认为进行金融监管协调应充分发挥私人监管机构,如独立的评级机构,体等的作用,将公共监管与私人监管相结合,建立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
1、要放宽独立评级机构参与监管评级的限制,鼓励其参与金融监管协调。信用评级应该是个包括多个角度评价的体系,不同的评级机构评定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从各自的角度对金融机构做出评价也不一样,这样才能够促成对金融机构全方位认识。针对我国独立评级机构的现状,本文认为一是要进一步为资信评级机构的发展创造条件,放宽商业评级机构的市场准人限制,打破“玻璃门”和“弹簧门”,或者适当引进境外著名评级机构进行参股,提高我国资信评级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二是保证资信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完全按市场来运营。
2、要重视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可以赋予这些社会中介机构直接向相关监管部门呈送意见的权利,并为其开设呈送意见的专门渠道,以便保障社会监督不受政治因素的左右和干扰。
3、完善现有的联席会议安排。一是要扩大联席会议制度的参与主体,可以建立既包括公共监管部门,如“一行三会”,又包括私人监管部门,如独立评级机构,媒体等的广泛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要增强联席会议制度的权威性,以立法的形式赋予联席会议制度法律地位,联席达成的安排法规化,以便具有硬性约束力。
4、发挥金融协会的作用。各金融机构通过统一的金融协会进行自律,行同行监督,建议协会负责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利用该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并与各监管主体的监管系统实现联结共享信息。这样有助于中央银行及各监管机构全面掌握金融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监管的重点和政策。
论文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财务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
论文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衍生金融工具被越来越多的运用于金融活动。但是通过准则的制定并不能消除企业内部会计系统利用自身特殊的地位操纵会计报告的动机,也就不能保证企业会计系统提供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本文就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相关会计理论,以及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概念框架进行探讨。
一、引言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衍生金融工具业务被越来越多的运用于金融活动。作为金融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形式,衍生金融工具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但同时由于其极易做空且具有很强的杠杆作用,所以市场投机性也很强。正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双刃剑”的性质,既能避险保值又会带来巨大风险的现实,使得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企业处在极不确定的财务状况中。相对于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会计理论新领域而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是比较迅速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金融交易市场上先后出现了远期利率协议、远期交易综合协议等新的远期合约品种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4年8月《SFAS80——期合约的会计处理》,之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理论研究和准则制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一系列准则相继,到目前为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和中同国务院财政部等会计机构都已经颁发了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相关准则,基本上形成了虽有过渡性质但也比较完备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披露和报告的准则体系。但通过准则的制定并不能消除企业内部会计系统利用自身特殊的地位操纵会计报告的动机,也就不能保证企业会计系统提供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部分学者和研究人员提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财务会计分支进行研究,实现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充分、可靠的报告和披露。笔者也比较赞同这一观点。因此,本文就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相关会计理论以及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概念框架进行探讨。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与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冲突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质是经济合约,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体体现为合约的签订和取消。这就涉及到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但是衍生金融工具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又不同于传统的商品交易合约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假定物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传统的商品交易合约的任何一方在签订了合约但尚未履行时,本身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同时存在且对等的,可以无条件取消。而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合约,一经签订也会导致合约各方拥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可是一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时是对等的,有时却并不一定对等,但是一方拥有的权利却与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必定对等。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对象是衍生金融工具合约。合约的价值取决于社会经济运行的物价水平、利率、汇率和各种指数等的变化。合约签订时的预期未来变化如果与将来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就会导致合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变动,引起相关的损益。传统的商品交易因商品的价值或价格基本稳定,可以假设物价水平不变,但现代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情况却不能做这样的假定,否则就失去了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理由。承认市场物价、汇率、利率、各种指数的变化又与传统会计的基本前提矛盾。衍生金融工具的不确定性对会计的特殊要求,使得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不能在传统的会计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和讨论。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质量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决策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他的一些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从相关性和可靠性中衍生和发展出来的。但相关性和可靠性有时并不能共存。需要会计人员作出权衡取舍。可靠性则是在历史成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作为会计报表的首要信息质量特征来反映,只有可以可靠计量的金额才能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得以列报。对于传统财务会计可靠性的追求,使得财务会计要素得到确认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能否可靠计量。如果金额难以最终确定,就不能作为会计报表要素加以确认。与一直以来采用可靠性为信息质量特征的基础的会计模式不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更注重相关性这一特征。在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对相关性的要求较高,凡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信息,都在某种程度上对决策有用。但是衍生金融工具要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就必须要达到相应的可靠计量的要求,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面临相关性和可靠性的选择。目前,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会计师在进行实务操作时的职业判断留有余地,这就要求会计师要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标准,同时要承担较高的责任。
(三)会计确认和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不是在一个时点即可完成,从合约的签订到对冲或交割,都要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市场上的价格、利率、汇率以及各种指数等等不时地影响着衍生金融工具,因此,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价值总是在不断变化着,此时对交易者来说是盈利,彼时却可能是亏损甚至是巨额亏损。显然,这种变化在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会计理论下无法表现,这便要求企业采用新的计量标准。同时,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没有初始净投资或是初始净投资很少,交易在未来发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来代表历史成本,因此,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被提出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举行多次听证会以及实地调查后,于1997年8月公布了《衍生工具及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一文,指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具相关性的计量属性,也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衍生金融工具应以公允价值加以计量。”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下,衍生金融工具的未实现损益应当立即确认,并记入当期损益。一般认为,以报告日的公允价值取代衍生金融工具的历史成本,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初始确认和计量的必然选择。但如果其他资产、负债项目按历史成本计量,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又会导致报表项目的不可加性,影响对报表的理解。同时,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包括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可收回金额等,使得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和方法多变,没有统一标准。对“公允价值”的实质和取得的途径的研究存在分歧,导致“公允价值”计量执行的困难和人为操纵,也影响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其他财务会计要素计量上的推广应用。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理论和概念框架的探讨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目标笔者认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是反映一个主体进行衍生金融业务活动所导致的对主体财务方面现实状况影响的会计分支,隶属于财务会计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不管对会计本质有着怎样的不同认识,会计是一个提供信息的系统,这是不争的共识。因此,作为会计的其中一个分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主要目的也是向社会经济系统提供信息,包括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的信息和有助于评价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信息,这就必须符合社会经济运行的总体要求,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总体目标,就是将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表明交易过程和结果的充分可靠的信息提供给需要者。由于一笔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一个主体内部导致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完全对称,容易导致信息的割裂或遗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有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两种功能,不同目的的交易实现不同的功能,结果也有所不同;衍生金融工具的投机套利功能允许进行“买空卖空”的操作,放大了交易风险,会因为未来市场参数的变化给主体带来巨额的收益或导致巨额的损失,所以,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具体目标的确定比较繁杂,涉及很多问题。简单来讲,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要实现总体目标,就必须要反映主体是否进行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交易的性质如何;是投机套利还是套期保值;每一笔交易所导致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该项交易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计量方法和根据是什么等。这些信息对于了解和评价一个主体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过程和结果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所必须反映的,也就构成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目标的具体内容。同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目标的实现也涉及到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披露与列报问题。我国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37号也对此作出了规定,要求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企业在交易初始进行时就对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和目的进行判断,披露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该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方法和依据、该项交易涉及的风险(其中的信用风险还要求披露相应的变动额等数值信息)、相关的担保信息、金融资产减值的详细信息、相关的套期信息、与交易有关的收入、费用、利得或损失等信息,此外还包括一些分析性的信息。这些详细的规定对于实现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具体目标很有帮助,也是达到总体目标的途径之一。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信息质量特征是建立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这一特殊对象上提出的,在遵循原有财务会计系统所要求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以外,更加强调其中的充分性和相关性。在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对相关性的要求较高,凡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信息,都在某种程度上对决策有用。为了兼顾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可以考虑在可靠性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在传统财务报告的模式上,进一步扩大相关性信息的披露和列报,特别是对于以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为主要经济业务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在某些情况下适当扩大“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同时,考虑到企业作为主体会对会计系统进行干预,也会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会计报表的可靠性降低,所以应尽可能地要求充分披露。目前,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会计师在进行实务操作时的职业判断留有余地,这就要求会计师要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标准,同时要承担较高责任。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原则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分支,也必须满足财务会计提出的反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一般原则和反映会计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但是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自身的特点和特殊性出发,也必须对传统的财务会计原则进行修改和补充。除了本文上述的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特殊要求外,要建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还必须对会计计量原则进行补充和调整。传统财务会计的计量是建立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的,强调可靠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然而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没有初始净投资或是初始净投资很少,交易在未来发生,难以找到合适对象来代表历史成本,相关性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加以强调。而作为计量属性和计量原则,目前公认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对于“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标准仍没有统一定论,但“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仍是强调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主体以及信息使用者产生的决策相关性的较好的选择。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标准是: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是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但以下两项例外: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而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相应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同时,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七章单独加以规定。初始确认时应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公允价值的基础。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应以市场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参考类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但是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情况下,要注意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否充分可靠,防止企业会计系统通过某些手段,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使信息使用者认为“可信”但实际上并不“可靠”的信息,用以粉饰企业财务状况。
(四)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要素的构成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报表要素概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两个概念上。按照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资产和负债都必须是因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之一就是合约所体现的交易并未发生,而且是在未来发生的。它们以合约为基础,在合约签订后,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基本确定,虽然没有实际的款项支付或只有少量款项支付,但双方在合约开始生效后,便享受某种权利或承担某种义务。按现行标准,这些权利或义务不能称之为资产或负债。为解决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新问题,突破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理解,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以及相关的一些机构对此作了先驱性的工作,将会计要素中的资产和负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提出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性工具等新概念。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则试图绕开以往强调的“过去的交易和事项”,着眼于“未来经济利益或损失”,从“资产和负债分别代表着一定未来经济利益或损失”的角度来定义衍生金融工具的资产与负债的性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方法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相类似。准则的第22号第八章,通过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权益工具、衍生工具等的定义,拓展资产和负债的涵盖范围,把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加以反映。同时,对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相关金融资产的减值等,符合条件的也要求计入当期损益,在相应的利润表中加以反映。从各国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分析来看,目前对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大多是按照举例的方法来定义,基本上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则是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大类。这种划分标准主要是为了方便计量,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采用不尽相同的计量方法。这种划分也存在局限性。随着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将不断得到创新,种类更加繁多,性质更加复杂,通过上述定义和种类的划分很可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这就促使我们在考虑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的定义和范围时留有发展余地。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包含的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规范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权益工具等。笔者认为,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以及特性来看,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合约,是由约定所形成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一经签订后,就会因外部有关因素的变化而对各方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从而形成有关各方基于合同的风险收益或风险损失。最后导致现金流量的产生。而从会计理论的角度来讲,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具体要素应该包括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衍生金融收益、衍生金融损失等。这些具体要素并不构成独立的要素系统,而是从属于财务会计要素,是财务会计要素定义中的一部分。这些具体要素由于从属于原有财务要素系统,因此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时,不会改变原有的财务报告结构。如衍生金融资产可以和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一起构成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要素的内容;衍生金融负债是负债要素的一个组成部分;衍生金融收益和衍生金融损失则分别从属于利得和损失,构成利润表的一部分。
由上述可以得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概念框架。衍生金融工具也会因为市场的发展不断得到创新,种类更加繁多,性质更加复杂。因此,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研究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加大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联系金融界、法律界等相关学术界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外的经验和规范,建立满足实践需要并且适当领先于实践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理论体系。
中油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更好地行使财务公司的职能,充分发挥集团的资金效能,及时地掌握全面准确的金融经济信息,中油财务公司组织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了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
一、系统总体方案的研究
为了更好地为石油企业集团做好金融服务,中油财务公司在一些重要枢纽建立了自己的办事处,有的办事处还附设下级非独立核算的业务代办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考虑跨机构、跨地域的财务管理方式。以下是三种异地管理方式:
1、异地并帐。分散于不同地域的机构共用同一数据库,全部数据集中存储在某一结点,在该结点设置服务器若干,其余结点作为该结点的远程用户(客户机)。客户机结点不保留任何数据,在服务器端授权的前提下可对服务器帐务数据进行读、写和查询处理,即远程制作会计凭证,并完成远程的通存通兑。服务器结点运行应用系统的全部模块,客户机结点运行应用系统的柜台模块。
由于这种异地并帐的工作方式可以做到通存通兑,适合于办事处与其远地代办点之间的数据处理。金融办事处作为服务器结点,保存该机构的全部数据,并可对各个代办点的数据进行合法的操作。代办点直接管理客户的开户、结算、查询工作,同一客户在整个机构中具有唯一的帐号,可以在任何代办点办理业务。
2、异地并表。分散于不同地域的机构各自拥有独立的数据库,数据分散存储在各自的服务器中,并各自建立内部网络(LAN)。各结点间的数据不共享,独自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分别运行应用系统的各个模块。各个结点定期传送其财务报表到中心机构,中心机构运行应用系统的合并报表模块,将分支机构之间的往来数据进行抵免处理。
异地并表方式下,各机构自成体系,适合于金融机构总部与其远地办事处(分支机构)之间的数据处理。各机构之间除报表数据之外,财务数据相互独立,不可共享。
3、远程查询。应用系统采用Browser/Server结构,在存放数据的结点建设一个HTTP服务器,运行WWW服务。远程用户通过Internet/Intranet访问服务器,对授权的数据进行查询。远程查询方式有两种用途:(1)适合于金融机构总部查询其远地办事处(分支机构)之间的数据;(2)适合于金融机构的用户查询其帐户余额、结算记录等。
二、系统的设计方桌
(一)系统的结构。中油财务公司的信息网是一个广域网,该网的拓扑结构是星型结构,公司总部局域网是网络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平等地联入中心局域网。该信息网为公司总部及各办事处之间的办公及业务的数据通信访问提供基础,也对Internet网络等公共信息源的访问提供通路。
中心局域网由一台Internet服务器、一台业务处理服务器、七台打印服务器构成服务器群体。该服务器群体通过100Mps交换式HUB构成的局域网与由工作站(配给各部门的PC机)组成的客户机群体互通连接,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客户机/服务器处理结构。采用路由器作为广域网接入设备,为公司总部进入帧中继交换机,与各办事处进行数据传播提供通路。在路由器与交换式HUB之间引入防火墙设备,防止外部用户的非法侵入。
广域网是由帧中继交换机、多路复用器、话视数据接入设备、路由器(数据接入设备)以及租用的数据专线构成。帧中继交换机采用帧中继交换技术通过数据专线将各办事处数据信息与总部数据信息进行交换。
系统数据库结构分为总部数据库与办事处数据库两级,库之间通过数据专线的联结,构成一个统一的分布式数据。各库分布于各机构的数据库服务器中,具有独立处理本地数据库中数据的能力。
(二)支撑环境。
1、硬件配置。
(1)UPS电源:APS公司Matrix-ups不间断电源,输出功率5000W,停电后可连续供电8小时。为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2)路由器:Cisco4500路由器采用100MLAN模块,高速同步接口和低速异步接口的混合模块。它将传播信息进行帧中继打包处理,并为用户提供远端异步通信访问公司总部的服务。
(3)交换机:Timeplex的ST-20帧中继交换机,采用具有12个插槽的机架,G703接口模块,V3.5接口模块和FR交换模块等部件。
(4)交换以大网HUB:3COM100MbpsHUB具有12个局域网接口。
(5)服务器:选用IBM8640PBO服务器,配置2块9G可热插拔硬盘以实现RAID5容错,以及DAT8磁带机备份设备。
2、软件配置。
(1)网络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NTServer4.0.该系统支持Client/Server体系结构,具有较高容错能力;支持多种网络协议;支持国际上通用的各种大型网络数据库。
客户端操作系统采用界面友好、易操作的Windows98中文版。客户端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SQLServer7.0的开放式数据接口ODBC共享服务器数据资源。
(2)数据库管理系统采用MicrosoftSQLServer7.0系统支持Client/Server模式,支持关系数据库。
三、应用系统分析
技术人员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深入的需求调查,形成需求报告。在此基础上,研究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主线和相互联系,充分利用网络特征,达到原始数据共享和各部门职能的分块管理。具体有以下几大系统:
1、保密授权系统。通过将操作人员划分为系统员、主管员、操作员三级,有效地解决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的人员的分工及相互牵制问题。通过操作日志,随时监督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
2、帐务核算系统。该系统利用“总帐科目编码+辅助编码”的科目编码体系和系统连接功能,妥善将会计电算化与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容为一体。系统包括系统初始化(系统参数设置、建立科目编码体系、帐务数据初始、标准分录定义、自动分录定义、计息维护、修改录入汇率等),凭证处理(制作会计凭证、复核会计凭证、批量打印凭证),对帐记帐(凭证汇总、科目汇总、试算平衡、记帐、结帐处理),自动算息,数据直询,帐簿输出,年终结转。
3、报表管理系统。采用引导式的报表格式设计,集合全方位的报表数据来源,实现报表各种数据采集和基层报表与上级主管单位报表的汇总和合并。
4、合同管理系统。指对信托、委托存贷款合同的管理,包括合同文本项目的定义、修改与查询;客户资料内容及格式的定义,建立客户的档案资料,并随时查询;定义计划项目和实际项目,通过核算,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
5、柜台核算系统。包括系统、帐户、凭证、柜台和查询五大部分。其数据管理方式为:柜台系统的帐户是后台帐务系统科目体系的延续,其性质等同于帐务系统的最明细级科目,即必须为参加核算的全部存贷款客户建立帐户,同时明确该帐户对应哪一个客户,各类帐户分别属不同的后台科目。
6、经理查询。通过Internet/Intranet,使用WWW浏览器对总部及办事处数据进行查询,使决策层了解财务管理运行状况,使财务信息更具全局性和时效性。
7、客户服务。客户在远地可通过Internet/Intranet,使WWW浏览器对其在财务公司的开户信息、余额、明细帐进行查询。
四、系统的特点
1、服务性得到加强。系统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石油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实现资金的及时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和集中度,加强了集团的控制能力。
2、及时性。总部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每日可以及时看到前一天各办事处会计科目的数据,对总部及办事处业务进行实时监控,极大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远程登录访问。只要拥有足够权限,用户可以方便地进入客户查询系统。总部领导可以非常及时准确地了解办事处的金融经济情况,更好地进行统一管理。
4、安全管理。系统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层次体系。全系统有一个唯一的系统授权人,每个部门也只有一个唯一的部门授权人,其他所有人员都属于系统用户。
系统采取的数据信息安全措施:一是系统管理使用SQLSERVER提供的备份工具对整个数据库进行全面备份,备份地点为服务器硬盘及磁带机,其中磁带机备份用于异地存放。二是利用SQLServer7.0的ODBC复制技术将重要的表格、库结构转换为paradox数据库,进行数据备份。
五、结论与思考
1、该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极大地提高了我财务公司金融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保证了封闭结算业务的快速准确运行,同时对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尽管目前的结算业务已支持了各开户单位间的资金往来,能封闭运行在石油系统内部,但开户单位与办事处间以及办事处与总部间的资金调拨指令传递仍依赖纸介质,系统的速度不理想,劳动强度较大。这是需改进的地方。
3、下一步应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内部资金往来运作效率、降低差错为核心,将清算全过程中的数据和资料用电子方式来实现,使资金清算无纸化和直接化。最终打破地域的分离,缩短信息流动时间,降低资金流和信息流等传输处理成本,提高资金的安全性。系统建设上考虑建立网上结算中心、网上调度和业务系统。
近年来,随着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纵向新体制的建立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强化,地方尤其是县域金融方面出现了两个越来越明显并密切相关的问题:一是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权力上收导致地方金融服务越来越薄弱:二是在中央银行地方分支行彻底垂直领导并定位于金融监管后,地方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越来越不被重视。这种格局客观上将地方推到了一个无所适从、难以作为的尴尬境地,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对地方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但面对地方经济遭受信贷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困扰却无能为力、爱莫能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虽然对地方金融问题缺乏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却不得不为确保一方金融安全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只从纵向金融体制的角度来看,这仅仅是处于最底层、最末端的一个小问题,但由于地方在国民经济活动中担当极其重要的角色,即使是最基层的县域范围,也分布着全国绝大部分的人口、农业生产和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因此,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则是一个不能不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的大问题。前一时期,随着上海、北京等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和巨大示范效应的直辖市设立金融办公室,地方金融管理问题终于引起了上海各界的正面关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终于从幕后走向了前台,地方金融办公室之所以设立后面所依据的逻辑,以及导致其逻辑的现行金融管理体制所存在的又一种内在缺陷等深层次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思考,应该说这是一个令人可喜的势头。但近来关于银行管理体制的传言中关于地方政府金融办公室又可能成为银行监管分支机构的说法,似乎又要使问题复杂化,甚至由此导入另一个与初衷背道而驰的轨迹,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再次进行深入思考。
一、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
地方范围内的金融体制和金融活动,必须有相应的政府机构来管理,这一点没有成为也不应该成为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管理哪些事项,并应该由谁管理。在我国,与金融有关的工作事项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金融监管,二是货币政策,三是金融改革与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在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和转轨中国家,金融发展甚至比金融改革和金融监管更加重要并更具有根本意义,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从层次分布来看,货币政策主要任务分布在中央一级,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与发展在中央与地方的分布则基本是均衡的。毫无疑问,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是既是货币政策当局也是金融监管当局的中央银行及其分支行的主要职能,与金融监管关系比较密切的金融体制改革也理所当然地进入其职能范围、由其管理和协调,但金融发展问题究竟由哪个机构负责,实际上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
与金融发展关系比较密切的机构,主要是中央银行及其分支行和各级政府负责发展计划的部门。中央银行明确的职能是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金融发展虽然应该是份内工作,客观地讲,上上下下的确也做了不少的工作,但重要性排位显然比较靠后,加上金融发展牵扯的面比较广,比金融监管等更加具有宏观性和综合性,中央银行也难以全部承担,因此,既不是中央银行的重要工作更不是主要工作。各级政府的发展计划管理部门,作为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计划和规划方面负有全面责任的宏观经济管理和综合管理部门,有能力也有责任对金融发展负有部分重要责任,但鉴于金融工作的特殊性,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以致无论是在国家的十五计划还是中央银行的十五计划都没有关于金融发展规划的论述,金融发展尤其是地方金融发展实际上成了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金融发展没有明确负责机构,一个直接的后果是导致金融改革与发展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指向,一方面全国全面的金融发展处于不自觉状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各自为“战”,自行发展,甚至背离整体发展的理想方向和目标。由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缺乏金融发展整体规划的严重性,而在四大银行相继撤并“淡出”的地方尤其是县市一级,金融发展规划的缺乏导致了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融资难不可避免。可以说,地方金融发展尤其是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的县域金融发展成了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中最被遗忘的角点,重视金融发展尤其是包括县域范围的地方金融发展问题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鉴于地方尤其是县域范围内货币政策的任务比较轻,金融监管已有明确负责机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因此,地方金融管理的主要任务应该是金融发展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金融改革。与此同时,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还应该在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归纳起来,地方金融管理职能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大的方面:
1、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应该是地方金融管理的首要职能。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个人和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的规模、特征以及增长趋势的分析预测,参照千人和千企业平均拥有的金融机构数量和结构及其与全国和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制定地方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5年和10年发展计划。
2、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根据全国金融改革的精神和方向,负责地方范围内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与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问题。包括以政府和所有者双重身份,负责地方政府全资或部分出资的金融机构发展和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负责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组建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3、推动地方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是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的辅助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理所当然是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能。包括地方范围内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健全,都应该纳入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4、配合、协调中央驻地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为了搞好金融监管并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要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作好与中央驻地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作好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确保一方金融安全。
二、地方金融办公室的定位与走向
地方金融办公室的成立实际上早已铸就于垂直化金融管理体制的建立,对垂直体制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导致新问题出现的这种按下葫芦漂起勺现象的逐步发现和认识,促使一些地方政府从一两年前开始设立自己的金融管理机构,近来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和巨大示范效应的直辖市金融办公室的设立,使得地方金融管理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可能引起或存在的问题也随之被揭示,而对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下一步走向的推测更使这一问题备受关注。
1、关于地方金融办公室的名称与职能定位。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为了促进驻地金融机构改进服务、填补地方金融管理的空白,一些地方政府成立了独立或挂靠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金融办公室(也有与地方党委的金融工作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作的),总体来看,应该说这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有力举措。因为,中央银行分支行主要关心的是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虽然也为地方金融发展做了不少工作,但毕竟不是其法定和主要任务,在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之间难以兼顾和平衡,尤其是当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出现明显的矛盾时,必然自觉不自觉地向金融监管方面倾斜,无意或善意地忽略了地方金融发展,这正是近年来地方金融发展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金融创新大大滞后的原因。所以,地方金融管理职能不能由中央银行分支行来兼职行使,有必要由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实际上,真正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成立地方金融办公室,而是应该赋予地方金融办公室什么样的职能?就现实情况而言,目前与金融相关的地方政府机构,有些名为金融服务办公室,但实际上没有明确的职能和有效的管理手段;有些名为金融研究办公室,还不是名正言顺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有些是地方金融安全办公室,协调有关金融安全工作;有些类似于联席会议机构,主要是沟通协调不同金融监管机构和驻地金融机构。总体来看,名称不统一,也不规范,更与预期的职能定位不符;职能不明确,也不全面,更不尽合理。名称、职能尤其是职能有必要进行统一规范。我们认为,可正名为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为宜,其职能可明确界定为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推动地方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配合协调驻地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等几个主要方面,以便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推动不能再忽视的重要工作,履行不可或缺的职责。超级秘书网
2、关于地方金融办公室的走向。近来在关于设立银行监管机构的传闻与讨论中,地方金融办公室被有意无意地涉及其中,有媒体认为,各地政府迅速成立金融办的司马昭之心是使“金融办”成为拟议中的“银监会”的派出机构,以期得回以往失去的金融控制权;即便并非如此,地方政府纷纷推出金融办也是令人不安心的。就个别情形而言,不能排除“金融办”希望成为“银监会”派出机构的主观意图和现实可能性,但并非所有的金融办都希望如此,即使金融办真的成了所谓“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否如愿以偿得回以往失去的金融控制权恐怕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金融办”既然成为了“银监会”的派出机构,恐怕就不再听命于地方政府而只能或主要听命于“银监会”了,地方政府也就难以收回以往失去的金融控制权了,这一点已经有前面的地方证管办成功收编为证监会派出机构为例。因此,即使有些金融办或地方党委金融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希望借此机会纳入正规的垂直管理体系,以增加机构的稳定性、权威性甚至工作的优越感,恐怕也很难说所有或大多数地方政府迅速成立金融办有什么司马昭之心,不必为此而过分担心。相反,真正令人担心的倒不是一旦金融办成为“银监会”派出机构后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权,而是地方好不容易开始的纠偏努力又将前功尽弃、回到起点,地方金融发展等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又将处于无人问津、停滞不前的状态,地方金融服务的改进又将处于听天由命的境地!据此,我们主张,地方金融办的未来应该是地方金融发展的规划、管理和金融监管机构而不应该是“银监会”的派出机构,“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应该顺理成章地从中央银行的分支行或金融监管办公室产生,而不能也不必收编地方的金融办公室。希望地方金融办的纷纷设立能够是借十六大的强劲东风,加快金融管理体制向良性发展和地方金融发展走向正规的良好开始!
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相互沟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发展混业经营,允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可以相得益彰。
按现行有关法规,我国目前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分业经营与分类监管的体制,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我们认为,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信贷需求膨胀、不规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过快、金融风险较大等特定条件下的正确选择。近年来,这种选择对规范金融程序、防范金融风险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变化了的情况也在呼唤我们适时作出新的抉择。“十五”时期我国应逐步考虑构建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型金融管理体制,这是关乎“十五”时期我国金融业能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第一,社会资金供求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宏观调节机制基本建立,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出现了几次需求过热、信用膨胀、价格涨幅过高的不利局面。总起来看,主要原因是在传统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和短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地方政府忽视结构调整,通过非法融资渠道,盲目扩张投资,从而导致金融秩序混乱,“瓶预”制约突出,供求总量严重失衡。经过6年多来的艰苦努力,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是长期困扰我国的短缺经济状况已不复存在,买方市场初步形成,扩大内需已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战略性选择。二是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三是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较快,整顿金融秩序取得显著成效,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建设明显增强。四是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手段的市场化改革有了实质性突破。如借鉴国际经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取代贷款规模指令性管理,大幅度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适时多次降低存款贷款利率,扩大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稳步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五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
第二,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相互沟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金融市场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二者之间及其内部各子市场之间必须通过合理渠道相互沟通,协调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目前我国在金融市场领域推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如开辟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资渠道,允许其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都直接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了一大步。这可以说是对金融市场理论认识深化的结果。
第三,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金融服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应的拓展和创新。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出于业务便利和财务经营保密等方面的考虑,一般都优先选择能够提供优质全能服务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主办银行。混业经营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发展历史最为悠久。进入90年代以来,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中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产重组的要求。当然,在混业经营体制下,也不是说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全方位开展业务,除了少数金融寡头外,大部分金融机构仍是以一业为主或单业经营。
第四,发展混业经营,允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
目前我国正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金融保险证券业。虽然我国金融保险证券业竞争力低下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经营体制不健全、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营销方式落后、经营规模偏小等,但实行分业经营体制和不允许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无疑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我国近几年来新组建的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今年以来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主要是允许企业投资入股,即产业资本进军金融资本。这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剥离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债转股。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金融资本进军产业资本。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融合,有利于推动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第五,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可以相得益彰。作为金融企业应根据自身优势和客户要求,确定适合各自的经营发展策略和发展重点,以体现灵活、开放的原则;而作为政府分设金融监管机构,同有利于对各类金融业务提出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监管对策。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常见的金融管理体制。
根据以上论述,特提出如下建议:
1.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逐步推行混业经营,鼓励产融结合,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混业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定的企业股份,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积极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为此,必须重建银行内部机构,大力充实产业分析和项目评估力量,使金融业人员对产业经济的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合理经济规模、管理模式、国内外竞争与盈利状况、发展趋向等方面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逐步培育一大批晓市场、懂技术、会管理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企业和银行家,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
2.借鉴国际规范,协调发展货币和资本市场,消除沟通梗阻,提高整体效率。在货币市场方面,一是改革结算方式,大力推广使用资信良好的企业或银行签发的商业票据,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增发短期国债和企业债券,为央行运用再贴现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创造条件。当前可考虑允许现有房地产公司和汽车销售商以现有房屋和汽车为抵押,滚动发行商业票据,以消费者分期付款收入为偿还保证。二是继续扩大同业拆借市场参与主体,保持拆借规模较快增长。在资本市场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一定要以确保间接融资这个大头的稳定为基本前提,避免顾此失彼,得不偿失。二是通过配售、回购等方式,在充分保证原有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逐步平稳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问题。三是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培育高技术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3.积极推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加强银行内控制度创新。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根据绩效原则,减少冗员,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职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把防范金融风险与增加盈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赋予基层信贷机构相应的贷款权限,使金融从业人员既有压力,更有动力,不断开拓新的贷款增长点,改变当前不少银行简单地通过提高贷款条件消极防范风险的不恰当做法。同时,加强以企业为重点的资信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制裁逃废债务行为,探索增强居民个人信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大力整饬社会融资的外部环境。超级秘书网
4.健全中小金融机构,全面发展各项金融业务。一是在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大力发展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规范化中小金融机构,重振其经营活力,充分发挥其在满足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贷款需要、促进金融竞争、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针对存款向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存贷款不匹配的状况,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存款保险和再保险制度,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支付能力,有效防止局部金融风险的扩散。三是大力扶持综合类证券公司,继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显著提高机构投资者比例,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发展。四是采用国际通行的营销方式,加快发展各类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降低经营费率,规范发展信托业。
5.改革金融机构设置,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金融机构要适应中央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跳出政企不分的“网络经济”,按经济区域合理设置分支机构,拓宽服务视野,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国界重组并购,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努力盘活存量资产,逐步解决我国企业条块分割、盲目重复建设严重和规模经济效益低的不合理状况。
6.转变经营观念,创新金融服务。努力通过经验、技术、管理、信息等的输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逐步改变商业银行利润主要依靠传统存款利差的方式。在继续发展金融批发业务的同时,注重开拓居民消费信贷、信用卡等零售业务。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加快各银行信用卡、储蓄卡的联网进程,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一、日本构建“世界工厂”的特点分析
从战后初期恢复经济而采用“倾斜式发展”到后来为赶上世界先进技术而大规模引进技术设备,日本从一个面临经济崩溃的国家发展成为了“世界工厂”,与lT业化时代的全球制造中心不同的是,其制造业占全球的比重从未达到类似英国的绝对优势地位,也没有达到美困制造业曾经绝对控制的地位,13本作为新的全球制造业中心的地位重点表现为在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领域取得领先于美国的竞争优势。13本的工业发展主要靠“技术立国”,但是日本没有原创性的基础科技成果,其先进技术的主要来源不是技术创新,而是通过引进外同先进技术,吸收并加以改造。日本在其半导体、电子产品、家电、汽车等支柱产业上并没有研发优势,其并不再是tO:界科技中心,进入后工业化时期的“世界丁厂”产生了一个与工业化时代截然不同的现象:世界制造中心与世界科技中心相分离。
日本第代“世界T厂”的内涵具有以下特征:世界制造业中心与世界科技中心相分离,产品生产在世界市场具有相对优势,但没有绝对比重优势;某些重点行业出口在世界市场具有绝对优势;创新能力为模仿创新期;要素优势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间和公司内贸易分T成为国际分T主流;以半导体、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为支柱产业。
二、日本的政策金融体系
政策金融是指为了实现产业政策等特定政策目标而采取的金融手段,亦即为了培养特定战略性的产业,在利率、贷款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予以优惠,并有选择地提供资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政策金融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民间产业资本流向重点产业,以推动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经济赶超目标的实现,为13本经济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战后初期,由于战争的破坏,日本经济处于全面崩溃的边缘,资本稀缺,物资匮乏,市场混乱。为了恢复生产,振兴经济,日本政府根据有泽广已教授的建议,实施了倾斜式生产方式——重点对煤炭和钢铁产业生产进行倾斜,并于1947年春设立了“复兴金融公库”,负责给重点产业部门提供低息贷款。尽管该金融公库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它与价格补贴、物资配给政策一起,推动了以“倾斜生产方式”为核心的复兴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日本政府还实施了以钢铁、煤炭、电力、造船这四大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合理化政策。根据该政策,日本政府鼓励企业对重点产业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进行现代化改造。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政府、企业内部资本较少,1950年至l962年期间,日本企业自有资本率仅为33%。为了满足重点产业设备投资的需要,日本政府先后建立了日本进出口银行和日本开发银行,专门负责提供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长期资金以弥补民间金融机构长期资金的不足。另外,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日本政府又陆续建立了9家金融公库,从而形成了以2家银行和10家公库为主的政府金融机构体系,如表1所示。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13本政府为了促进公共投资,根据特别法令出资设立了巾小企业振兴事业团、日本道路公团等36家公团和事业团,负责对各自领域和地域进行公共投资和管理。
总之,战后日本政策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政策金融融资体系,南2家银行和10家金融公库和一个基金组成,负责对特定领域内的企业提供借款。其资金除部分通过发行债券、从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借款筹集外,主要来自于向政府资金运用部借款。第二部分是政策金融投资体系,由36家公团和事业团构成,负责向各自领域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投资。
三、政策金融对日本构建“世界工厂”的促进作用
(一)给予直接信贷。
为满足重化学工业设备投资资金的需求,对于需要政策支援的企业和产业,日本政府或通过最优惠的商业贷款利率,或利用政府掌管的公共资金和政策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了长期贷款。从战后初期实施倾斜生产方式开始,这种政策金融就不断发展和完善。实施政策金融的主要政府金融机构有日本进¨;口银行、El本开发银行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其中,口本进出口银行主要是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日本开发银行主要是为企业的大型设备投资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投资和流动资金方面的支持。上述政府金融机构虽然并不是专门为重化学工业服务的,但由于重化学工业在出口贸易和设备投资方面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其从政策金融中得到了最大的好处。例如,为支持造船T业的发展,1956年日本进出口银行80%的出口信贷都用于支持船舶出口,其后一直到l966年,支持船舶出口的出口信贷都超过了5O%以上。
(二)引导民间资本
为了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部门,战后日本政府充分发挥了政策金融机构融资示范作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民间资本引导机制。该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金融机构的融资示范效应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融资。由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重点产业先行投资,以表明该产业是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从而增强了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信心。当民间金融机构对某一产业的融资热情高涨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就逐渐减少其投资份额,把该投资领域让给民间金融机构,再转而扶持新的重点产业,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投资取向的倡导和诱导机制。超级秘书网
一般说来,战后日本政府金融机构的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条件优厚,企业获得政府金融机构贷款后更容易得到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因为民间金融机构向企业进行融资的时候,政府金融机构的融资起到了信誉担保作用,因而政府金融机构在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进行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刺激民间金融机构向政府重点产业投资的积极性,战后Et本政府实施了护卫舰队管理模式——由大藏省担保银行不破产,并X,1存贷款利率进行严格的限制。限制存贷款利率的做法保证了银行能够获取稳定的存贷款利差也即租金。由于该租金是一种相机性租金,其取得与否取决于贷款的规模和质量。由于政府金融机构融资对象都是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向这些产业进行投资风险很小,因此,这种做法极大地促进了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日本银行为了支持民间金融机构向SA事重点产业经营的企业提供贷款,不仅增加了货币供应量,而且还直接向这些银行提供最低限度的信贷保证。据统计,1960年,日本每家都市银行都从日本银行获取了相当于300亿日元的信贷。1961年3月,每家银行获得500亿日元的信贷,1961年9月,每家银行又获得了900亿El元的信贷,这进一步增强了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融资的能力。
此外,与民问金融机构相比,政府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方面更为优惠,对企业更有吸引力,但只有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才能够获取政府融资。民间机构要想获得政策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就只能向符合政策日标的产业投资,从而确保了民间投资方向与政府产业目标相一致。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日本的政策金融对日本“世界工厂”的形成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我国政策金融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93年又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3家政策性银行,建立了我国的政策金融体系。我国政策金融相对于日本而言还很弱,需要大力发展,应尽快组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发挥政策金融的作用,促使我国早日真正成为第四代“世界工厂”。
摘要: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继续,高校对金融学专业教学的改革正在探索中。文中结合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的特点,阐述了现有实验课程体系的局限性,对实验课程改革的安排模式和思路作了探讨。
关键词:金融学;实验课程体系;改革
高校实验课程,是高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有效的实验课程体系将有助于深化化学生对理论课程的学习,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学专业实验课程体系的重要性
(一)是对金融学专业理论课程的有益补充
现阶段,我国财经类高等院校都设置了金融学专业实验课程体系,可见它在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进入金融领域工作会接受岗前培训,但是培训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学生要真正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还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大学四年对理论知识的积累与足够多有效的实验、实训课程的结合是必不可少的。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金融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够接纳学生实习的机会不多,因此实验课程更多采用实验室教学的方式。
(二)是适应金融领域高度竞争的需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日益增多。对现有金融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而言,已经不仅仅需要扎实的金融学专业理论知识,学科交叉已经在所难免。因此加快实验课程体系的改革与设计,将会使现有的实验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帮助学生交叉运用金融、市场营销等学科的知识。
(三)是高校培养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要
复合型金融人才是指在具备金融学基本知识和能力之外,还具备其它学科较高相关技能的人才。例如,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IT技术技术经完全融入银行、保险、证券业务之中,复合型金融人才将在未来几年内显得十分紧缺。因此高校金融学及相关领域基础课程的实验必不可少。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金融业将不断吸收国外金融企业的先进经验,从国外引入高端人才,这会加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竞争程度,没有相应技能的学生将很难脱颖而出。
二、当前实验课程体系的局限性
(一)实验教学理念有待更新
当前许多高校对于实验课程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不像一般高职院校实验课程体系那样完备。教师在教学思想上对实验课程不如理论课程重视,对于教学方式、手段等的革新认识不足,固有模式的教学往往使实验课不能吸引学生。另外就是学生不够重视实验课程,从学生调查问卷显示:在经过专业方向选择后,学生往往只对感兴趣的实验课程认真完成职。例如选择银行方向的学生消极对待证券实验课程,选择证券方向的学生又会消极对待银行课程等。
(二)实验课程安排与实际有脱节
从课题组发放问卷的统计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学生认为实验课程体系设计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参加金融机构岗前培训时,感到学校实验课程设置不足,有的课程未开设实验课,有的课程实验课时太少,对于提高学生技能的作用不明显。二是当前高校金融学专业的实验课程主要采取实验室教学的模式,校外实训、校企合作的方式非常少,实验课程的设置容易受到市场上金融教学软件开发的限制。三是许多高校实验软件都是从软件开发公司购置的,软件开发公司与金融企业的实际业务脱节,影响了软件的实践可操作性。
(三)未能结合社会需求设计实验课程
现在高校实验课程体系主要围绕理论课程体系来设置。按照教育部的整体规划思路,首先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再设置非核心课程。实验课程的课时安排及设计不是根据金融企业的需求来进行设计,而更多的是根据课程的安排来设计。例如,很多高校取消了银行信贷管理课程,它的重要性被大大降低,相关实验课程也被边缘化了。而对于商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来说,信贷仍旧是最主要的、对商业银行利润贡献占绝对优势的业务。
(四)实验教学方式单一
我国高校对实验教学采取的基本模式是:先学习理论知识,然后进实验室做实验;或者单独设置某些实验课程,加大课时量,变成单独的实训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实验课程指导教材,因此需要教师先熟悉软件操作再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很难提高,学生对实验课的兴趣也难调动起来。此外因为文科类实验课程固有的缺陷,学生的实验结果很难用一个好的方式来评价,教学方式的创新也就无法实现。
三、构建新的实验课程体系的建议
(一)实验课程设置要体现社会需求
高等院校应转变思路,加强与金融企业的合作,围绕金融企业对人才需求的目标,设计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实验课程体系。为了解决知识更新速度快的难题,高院可以根据需求变化灵活组合实验课程,综合考虑学生的就业实际,供学生根据个性特点自由选择。实验授课教师要积极寻找企业需求信息,力争在实验教学方式上突破现有模式,把学生吸引到实验中去。而学生则可以在完成基础性实验课层次后,选择增加综合性实验层次的课程。
(二)加强实验软件系统建设
高校需要改变过去实验软件针对性不强的选购方式,要多进行比较,反复对各个实验软件进行运行测试,选择与教学结合紧密的、能够真正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验软件。另外,高校可以利用自身信息技术力量的优势,督促教师关注金融形势的发展,关注金融创新力量的发展,自主开发研制部分实验软件。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结合现有软件设计出新的程序,以便使实验软件更加适应学生理论课程的学习。在软件设计中可以积极调动学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到软件设计中去,提高学生动脑、动手的能力。超级秘书网
(三)改进实验教学模式
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进入金融企业参观或是组织部分学生进入企业实习,让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有更加感性的认识,这是加强实验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具体的设计可以是这样的:实验室实验+企业实训+假期实习的方式。高校要积极与金融企业联系,设计出校外实训课程的内容,并布置学生做好实训报告。还可以组织学生参与金融企业的暑期工实习,在实习过程中跟随指导教师写出实习心得,并要求提交实习报告。
(四)加强实验教师素质的培养
实验教师队伍的素质将决定实验课程体系改革是否成功。可以单独选送实验教师到企业再学习,以便积累实践经验,贯穿到课堂教学中去。也可以由实验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到企业进行学习,在实践中既可以提高自身素养,又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另外还要求实验教师必须拥有金融专业的技能证书,从而提高教师的业务技能,以适应不断更新的实验课程变化。
〔论文关键词〕金融市场证券监管机制金融市场开放金融市场效率
〔论文摘要〕我国金融业目前面临着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银行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证券监管机制透明度较差,金融市场开放等问题。加入WTO后,这些问题将愈益突出,必须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应对挑战,争取双赢,保证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
随着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业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日益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着现代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金融危机。中国加入WTO,从总体上讲,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需要,是加速中国经济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走向世界市场的必由之路。但是,从目前看,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因此,寻求化解入世给金融业带来的风险就成为重要课题。
一、我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金融市场是由货币资金的供需双方以金融工具为对象所形成的市场,有广义金融市场和狭义金融市场之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为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一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发育越健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潜力就越大;一国金融市场运行的效率越高,整体上的资源配置效率就会越高。我国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已初步形成了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然而,从整体上来判断,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仍然比较明显地缺乏效率。导致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在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过程中,金融市场的开放相对较晚和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1)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不足,金融业的高度垄断堡垒仍未打破;(2)金融市场的制度创新不足,限制了公众在投资市场上的经济活动;(3)金融市场的工具创新不足。这大大制约了我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
2.我国银行的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银行业的竞争力较弱。已经进入或将要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其规模皆较大,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优良的资产质量,与我国的银行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美国的花旗集团,资产总额高达7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资产总和。从资产质量上看,美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仅为0.67%。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总和比例过高,如美林公司1998年估计的中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坏帐的平均比率为29%,J.P摩根银行的估计为36%,IMF(1997)的估计为20%,高峰期比率则大于25%,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这一比率是相当高的。如此高的不良资产比率,增大了银行业自身发展的金融风险,也是不利于经济稳定发展的。
3.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较差,降低了监管效率,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交易风险。所谓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是指证券监管机制的监管活动和程序具有相当开放度与公开度。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证券监管机构本身包括内部组织机构、机构名称及工作程序等方面,由于没有法定性而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就连业内人士对此也不甚清楚。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制定规则和决策事项时也缺乏必要的透明度。迄今为止,证券监管部门很少就起草某项规则举行公开听证会,因此,造成实践中许多规则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在查处证券违规违法事件中,经常性地出现暗箱操作情况。由于透明度差,对案件处理结果,投资者往往不满意。也由于透明度差,助长了证券市场交易中的内线操作、大户操纵、虚假信息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这又增加了证券交易过程中的金融风险,也蕴育着潜在的金融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会演化为中国的金融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4.保险业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已承诺:外资在人寿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可达50%;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1%,并可在三年内成立合资的分公司。这样优惠的条件,使我国保险业务面临的压力愈益增加:一是外资将抢滩中国保险市场,民族保险业市场份额将会下降。目前,我国国民保险人均仅为100元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已近4000元人民币,经营压力增大。二是外资资本雄厚,多渠道经营理念对中国保险业造成心理压力。世界上最大的25家保险公司资产任何一家都比中国保险资产总和都大。三是外资保险业务悠久,开发保险品种多,覆盖面广,再加之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也对我国形成强烈的竞争压力。由于外资保险注重品种开发和售后服务,整个流程注入了科学化管理,这都是我国保险业望尘不及的。四是外资保险先进机制和优厚待遇的吸引,势必影响我国保险业人才大量流失,而我们的经营模式还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与外资保险在市场经济下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可相比,难免造成人才流失,减弱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
5.金融市场开放将对我国经济产生重要影响。1999年,经过世界各国艰苦的谈判和努力,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终于正式签字和生效,我国政府也公开和明确承诺将承担金融开放的义务,并于近年内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开放政策,如宣布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等。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对我国金融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发育成熟,金融体系还不完善,金融机构缺乏竞争能力,金融监管经验不足,因此,开放金融市场对我国经济也有一定副作用,体现在:(1)对国内金融业形成冲击。外资银行争揽了大量绩优的三资企业、外向型企业,使我国银行遭受了客户流失的风险。(2)导致“外资替代现象”的出现。企业从外资银行获取的部分贷款,实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外资”,而是这些外资银行在中国获取的资本。(3)逃避监管。有的外资银行多存少贷、转移资金,有的外资银行则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等,给经济秩序的稳定带来不良影响。这些现象的出现与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
二、对策与措施:寻求中国金融业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
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危机与困难愈益明显,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将受到阻滞,这也将从根本上动摇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与质量。
1.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
(1)增加外商的进入,促使国内金融机构提高效率。实践证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所形成的竞争压力,对于改善国内金融机构的效率是明显的。
(2)提高交易的自由程度,改进外汇市场效率。当前我国存在宠大的外汇储备,人民币面临升值的压力,这是外汇市场缺乏效率的一个明显表现。如适当开放股票市场等,可增加对外汇的需求,大大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有利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也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3)扩大金融市场准入程度,提高金融创新效率。通过学习发达国家金融业所开展的金融创新,降低我国金融制度创新和工具创新的经济成长和时间成本。同时,通过金融业务开放刺激对金融创新的需求,有利于金融创新效率的提高。
(4)改善政府监管效率。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市场化进程,适当放松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政府对金融的监管职能向国际标准靠拢,这对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有重要意义。
2.体制性改革与商业化经营同时并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性原因产生的,是历史的长期积淀,主要起因于国有银行与企业之间“软约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上,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与中国经济的体制性改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加入WTO后,我国必须实施金融赶超战略,才能迅速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具体为:(1)政府的积极参与与扶持。国际实践证明,要实现金融赶超目标,必须有政府的扶持。(2)启动金融赶超,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有不同质的金融产权主体。(3)抓紧培养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人才,同时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以吸引和留住人才。(4)严格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原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
3.增大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在立法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应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组成人员、名称及其职权等内容明确作出规定,对其运作程序规定更加详细。证券监管机构本身立法及司法解释,也应增大透明度。在执法方面,证券监管机构更应增加透明度,特别是对违规、违法交易现象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布,这实际上也是增强证管会本身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对证管会的信任度。超级秘书网
4.完善我国金融法制,适应金融服务贸易全球化的需要。(1)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国民待遇。随着全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金融业应尽量参与竞争,才能处于有利地位。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国内地区性限制,那么,相应地也应取消外资金融机构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使内外资得以在同等条件下竞争。这有利于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对外金融秩序的稳定性。(2)建立对外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制度。《巴塞尔协议》的设立目标是通过对外资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控,建立银行业监管的有效系统,实现国际银行体系的健全和稳定,因而巴塞尔协议致力于制定统一监管的国际标准,促使各国银行在同一监管水平上公平竞争。由于该协会对银行监管重点(如资本充足率、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等)做了规范性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实施该协议无疑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监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改变重引进、轻监管状况。(3)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修改《商业银行法》,使之能适应金融开放的需要。
如在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和经营活动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国内银行业的兼业限制,扩大其经营业务,鼓励金融创新等,同时,银行法的制定和修改应逐步摆脱短期金融政策的影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超前性,以发挥金融法在金融开放中的效用。
5.完善保险监管机构体系,增强我国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从竞争的角度看,外国保险公司无论在资金实力、创新能力、营销技术、风险控制、资金运用等方面都具有相当优势,对国内保险业造成极大压力和冲击。但是,由于国内保险业具有本土优势,在人际关系和文化传统上得天独厚。特别是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后,保险业属于保护性的幼稚产业,其对外开放也将是一个逐步的过程。目前的关键是,中国保险业应抓住机遇,适时变革,在努力加快保险法制建设步伐,完善保险监管机构体系、手段和方式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以便迎接挑战,争取双赢。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市场;监管
论文提要: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愈演愈烈,并演变成为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着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全球金融机构陷入困境,迫使人们重新认识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特别是结构化金融产品。在这样特殊的历史时期,对次贷危机进行总结和反思,并探索它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指导意义,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更能够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
一、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特征及影响
犹如2000年美国股市网络公司泡沫的破灭一样,一开始人们普遍认为次贷危机对宏观经济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次贷泡沫的破裂,触发了美国信贷及资本市场上危机的空前蔓延,使得贝尔斯登、雷曼兄弟与美林等金融巨头纷纷倒下。从股票到房产再到信贷,泡沫在规模和风险程度上不断扩大,充满泡沫的美国经济系统性风险不断加剧,并对美国及世界经济带来影响。而今,留给我们的只有反思和叹息。
(一)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危机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主要从以下方面分析:
1、经营模式方面。在逐利动机和市场导向的激发下,基于信贷市场的细分和信用中介的发展,高回报成为大家共同瞩目的焦点,而其对应的高风险则被所有的参与者无意忽略或有意隐去。按揭贷款公司的肆意放款;投资银行机构将买进的按揭贷款打造为证券化产品和其他衍生产品,以获得高额利润;评级机构迎合银行机构的要求,对其产品给予超乎事实的评级;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共同基金、养老金等投资者过度相信银行机构进行盲目投资等,都是利益驱动的结果。而高杠杆率,过度证券化和无节制的创新、依赖交易类业务而淡化传统投资银行业务、采取复杂的交易结构、缺乏必要的监管和信息披露、不合理的薪酬制度等也早为危机的产生埋下伏笔。
2、货币政策方面。美联储货币政策目标漂浮不定,导致一系列不当操作。本世纪初,互联网泡沫破灭、“9.11”事件、安然丑闻等对美国经济造成了严重打击。为了防止美国经济走向衰退,美联储从2001年开始连续降息,联邦基金利率由6.5%降到1%,为近半个世纪的最低水平;而2004年美联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从此又开始了其连续升息的历程,但此时,房地产价格已经下跌,但借款人利息负担明显加重,违约现象大量出现。到2006年末,次贷违约率在一些州已经达到13%,个别州则超过20%,这预示着危机的出现只是个时间问题。
3、金融监管方面。在理念上,美联储长期信奉“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这一信条,过分强调和依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市场纪律,过分注重和培植本国金融机构及市场的竞争力和创新力。在实践中,多头多层的分业监管体制虽有利于相互制衡,但在对混业经营的金融体系的监管上,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对房地产等资产价格的变化对金融业风险的影响估计不足,缺乏必要的风险预警与提示。在技术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本次危机中也暴露出种种局限性,比如过度运用复杂模型使资本监管数字化。
4、宏观经济方面。从根本上讲,美国长期坚持的高负债、高赤字、高消费经济增长模式缺乏可持续性,问题最终必然要在某一方面得到表现和释放;美国金融业高度发达,超越甚至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呈现虚拟化态势。据统计,目前美国交易的金融产品中只有1/7与实体经济有关;互联网泡沫破裂后,美国试图把房地产业的发展作为新的引擎,带动经济持续增长,但它忽视了产业与金融之间及产业之间的合理关系,造成居民储蓄模式逐步出现了由收入为基础向以资产为基础的模式转变,导致房地产业畸形发展。
(二)次贷危机的特征及影响。与以往的金融危机,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等相比,本次危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危机由次级贷款抵押产品开始,迅速蔓延到非抵押产品领域,并冲击整个金融市场;二是危机使发达国家最具创新力的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率先溃败,而新兴经济体相对薄弱的金融体系或中小金融机构却比较稳健;三是在金融全球化大背景下,危机引发了世界性的金融动荡,而非局限于个别国家或地区;四是由于结构性交易和衍生产品的大量运用,人们几乎无法从根本上了解风险的真实状况,传统的资产负债表和风险计量、管控技术显得苍白无力,需要空前的救助力度和应对措施。
IMF报告称,危机造成全球金融机构的直接损失估计高达1.4万亿美元。股指下跌、失业增加、贸易减少、经济增长放缓等间接影响将更为广泛,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美国经济和全球经济是否进入衰退有待继续观察,但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已成定局。不仅如此,相对于次贷危机对金融经济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而言,由此引发的对美式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价值标准、经济模式、发展道路等的反思和重新认识,其意义更重大、更深远。一是对美式自由市场经济哲学的质疑。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马丁·沃尔夫撰文写到:“2008年3月14日(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当天贝尔斯登宣告被摩根大通收购,笔者注)是全球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梦想破灭的一天。”德国财长施泰因布吕克认为:“美国可能失去世界金融体系霸主地位,这一切都源于其不负责任地夸大无约束的自由市场经济原则。”二是对美国一贯推行的“双重”价值标准的质疑。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美国主导催生了所谓的“华盛顿共识”,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提出了放松政府管制、利率自由化、经济全球化等一系列政策建议。然而十余年之后,当本国发生危机时,美国采取了包括大规模国有化在内的政府干预措施。这就使人不得不怀疑美国人的价值标准缺乏一致性。三是进一步加深了对美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质疑。美国长期以来凭借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形成了国民借贷消费以及国家巨额贸易逆差和财政赤字的经济增长模式,其繁荣是建立在他国信贷和透支未来基础上的,缺乏可持续性。
二、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启示
总体上看,本次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有利有弊。短期直接而言是利空,长期间接而言是利好,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握。但不论怎样,这都是一次很好的警示,假如危机推后几年发生,我国金融和经济将遭受更严重的损害。我们应以此为鉴,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进行全面审视,好的要坚持,不好的要改进。
一是要立足国情,坚持改革,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道路。美国金融危机是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宏观调控。经济发展模式必须与本国的国情、经济发展的阶段相适应。要坚持市场化大方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能因美国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定“市场经济”出了问题,不能动摇我国改革开放的信心和方向。要充分认识到市场与调控是两种手段,要善于运用好这两种手段,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种手段和机制的配合运用才是经济应有的常态。应采取适当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灵活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兼顾充分就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宏观收入分配和金融市场稳定等目标,确保经济稳定和持续增长。
二是要高度重视做好金融工作,贯彻审慎性原则,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合理规模与比例。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审慎开放资本项目。增强货币政策的预见性和灵活性,防止国际国内风险叠加,防止经济金融风险重合。坚持狠抓金融监管不放松,实现对风险的全面覆盖和全程监管。就银行业监管而言,重点要抓好风险为本监管,了解掌握不同阶段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和风险源;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危机处置预案,编织稳固的金融安全网;加强监管部门之间以及与政府宏观经济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共享信息,协调行动。超级秘书网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建立适合我国金融市场情况的监管模式。虽然基本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如《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但条文过于松散,使金融监管的随意性有余而严密性不足。金融监管应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优化手段与方法。此次金融危机爆发警示金融从业人员和监管当局必须审慎从事金融创新,既要认识到其价格发现、风险分散与资产配置等功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又要对其巨大风险有清醒认识,以有效规避。监管当局必须履行市场守护者职责,以“看得见的手”弥补市场机制的天然缺陷,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要逐渐向功能型监管过渡,应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同类型业务进行统一监管和统一标准监管,同时,要强调跨部门监管协调和合作;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尤其要提高对场外交易和那些运作不透明的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的监管,严加防范金融中介机构中立性不够产生的道德风险,促使金融中介机构在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论文关键词]欠发达;农村牧区;金融市场
[论文摘要]内蒙古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通过对其金融业支持农牧区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内蒙古农牧区金融机构虽然采取多种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或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了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若干建议。
内蒙古是农牧业大区,全区除盟(市)所在市区以外共有80个旗(县、市),占自治区全部旗(县、市)的80%。其中国家级贫困县31个,自治区级贫困县29个,占比为75%。人口1700万,占自治区总人口的73.91%。农村牧区发展状况是衡量全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尺,其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近几年,国家先后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等政策,内蒙古作为试点地区已取得一定进展。
1.农村信用社改革初见成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不但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内蒙古来讲更是事关1800万农牧民和农牧业、农牧区及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大问题。为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效能,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2007年以来,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目前实行统一法人的77家联社中,有76家向银监部门提交了筹建申请,已提交开业申请的有51家联社。经内蒙古银监局批准开业的35家,其中29家已经挂牌。
2.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实现突破。2006年底,政府开始通过各种途径给农村金融市场造血。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对所有资本和金融机构开放农村市场,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2007年3月16日,由包头市商业银行独家发起设立的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开业。此后,内蒙古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内蒙古首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挂牌营业,这标志着内蒙古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第一批试点的三类四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全部稳定运营,说明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已挂牌成立。历经数年“纸上谈兵”和半年多的紧张筹备,邮政储蓄银行于今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并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分支机构,在东、中、西部进行试点,适时向全国推广。而就在邮政储蓄银行挂牌的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储蓄也终止了恢复储蓄业务二十多年来只存不贷的历史,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在全区四盟市于今年3月1日开始试点运行。
内蒙古在农村金融方面所进行的改革虽然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未能从开创一个多样化的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着眼,未能与农村经济的改革有机的结合起来,仍然存在许多现实的问题。
二、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一农”难支“三农”。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近几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内蒙古国有商业银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陆续实行扁平化管理,从1998年开始到2006年逐步从县域收缩机构,全区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及营业网点,由1995年的4745家到2006年减至2917家。农业发展银行只从事粮棉油政策性收购业务,与绝大多数农户没有业务联系,邮政储蓄只在农村牧区吸收存款,因此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存在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虽然从2007年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但由于历史原因,农信社在改革前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资金规模难以支撑农村牧区经济发展。
2.金融服务网点呈现“断层现象”。作为农字号的农业银行,近年来,在内部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考虑自身的生存及利益,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整合,并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自身也在进行内部改革,在利益的促动下,由于成本高,吸收存、贷业务量小,没有经济效益,且不能养活机构员工等因素,所以也对偏远或较小乡镇的金融网点进行了整合。使当地农牧民办理存、贷业务要走数十里路程,农民存款难、办贷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3.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目前,以国有资本为基础的农业银行急于从农村脱身进行股份制改造,开始从县域经济中实行战略性撤退,贷款规模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农业银行凭借支付结算优势广为吸收存款,这部分存款通过上存的方式大量外流。邮政储蓄利用网点多、结算通畅、深入农村的特点,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并转存人民银行,对外不办理贷款业务,邮政储蓄的疯狂“抽血”,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体外循环”。
三、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措施
1.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目前,内蒙古共有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机构1279个、职工18500多人,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均居全区金融机构之首。2006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总量的12%和9%,但农牧业贷款占全区金融机构该项贷款的85%。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成为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为重要的金融力量。今后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立足“三农”,坚持以农为本。信用社在继续保持“背包银行”“马背银行”优良传统的同时,还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工具进行电话预约,开办“汽车银行”等,进一步加强对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巩固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联保贷款业务,着力解决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商业银行应创新经营制度。作为涉农金融机构中商业性最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银行应改进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工具和扩大服务范围。立足于农村、农业、农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规模的技术型、创新型和外向型的优质农业企业,并积极参与农户贷款的市场竞争,补充农信社的资金不足。各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要简化贷款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伊利、蒙牛、鄂尔多斯、草原兴发等龙头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积极引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对于龙头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银行应给予贴现支持,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办理再贴现。切实做好农资资金供应和相关配套金融服务,通过不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金融产品创新方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注重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难问题,必须把金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虽然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至2007年1~7月份累计发放粮油贷款53.7亿元,同比增加12.7亿元,共审批各类商业性信贷业务400笔,审批额度80亿元,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等贷款项目200多个。但农业发展银行更要探索经营商业性金融,延伸对粮棉油产业链条的信贷支持,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基础上,延伸服务对象和拓展服务内容,由目前的仅支持粮食收购向产前、产中延伸。如巴彦淖尔市发展畜牧林果业具有很大优势,也是农民增收、地区经济提质提效的突破口,农发行应给予信贷倾斜政策支持,真正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应有作用。超级秘书网
4.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多元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有效地激活了内蒙古试点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商机、新的活力,对改进试点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影响,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组建成立只是迈出的第一步,要实现健康发展,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强化审慎监管,严格防范风险,切实将主要精力转到监管上来,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防止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其次,规范试点运作,稳步推进试点,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起好步、带好路。第三,引导携手发展,促进共同壮大,使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直面竞争,及时更新经营理念,积极迎接挑战,通过相互竞争达到革新体制机制的目的,加快建立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竞争适度、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现代科技已成为全球化经济的原动力和基本内核,在当代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较量中,能否在高科技及其产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是各国竞争的焦点。谁能掌握更多的高新技术主导权,谁就能赢得未来。
[关键词]经济体系国际贸易。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理论,它的出现大约在本世纪40年代,即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兴起后不久,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学研究吸引了西方许多经济学者的注意力并不断得以发展,新的方法和学说层出不穷。国际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国际金融理论和国家货币政等。
一、金融自由化的风险。
金融全球化的本质是金融资本的全球高速流动以寻求最大利润。巨额资本的快速流动增加了金融系统的潜在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不健全、具体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产生金融危机的诱因可以说无处不存,无时不在。主要是因为:
1.短期资本的大进大出,国际游资频繁在各国外汇、股票市场流动,具有投资、投机两重性。短期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了经济结构性失衡,形成“泡沫经济”,一旦出现逆差或货币贬值,资金便迅速抽逃,导致国际信用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便是典型例子。据IMF估计,国际短期游资多达7.2万亿美元,约占世界总额的20%。其投机性、流动性和逐利性构成了对发展中国家金融经济安全的严重威胁。
2.作为资本流动载体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特点便是其“杠杆效应”,能以较少“定金”买卖几十倍乃至上百倍于定金合约金额的金融产品,如远期合同、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形成以证券料汇、利率和商品行情的信息预期为客体的金融衍生资本。一家金融机构的少量交易即可牵动整个国家经济甚至整个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链条上的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使整个金融系统遭到毁灭性打击。
3.“对冲基金”规模不大,但借贷能力特别强,能够迅速筹集资金投放市场。一批基金联手再加上众多世界级银行财团的支持及其在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中的强大游说能力,足以将任何一个市场置于危机之中。
二、国际经济体系中的美元霸权霸权。
虽然从理论上说,国际美元本位像任何关键货币一样,对于提高国际交换效率和降低国际交易成本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后布雷顿森林会议体系中,作为国际本位货币的美元毕竟只是由美国政府法令强制使用的一种纯粹的、完全不兑现纸币,它的“生产”完全受到美国国家机器的控制,它所服从的完全是美国政府的政策制订者所愿意奉行的任何国内规则。所以美国不会,也没有义务把别的国家的利益置于美国的国家利益之上。
三、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西方学者对不同层次的货币一体化进行了划分:(1)汇率同盟。(2)假汇率同盟。(3)货币一体化。(4)货币联盟。
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具体说来又主要是与以下一些因素有关:①相同或相似的通货膨胀率;②要素流动的程度;③一国的经济规模与开放程度;④商品多样化的程度;⑤工资、价格的(变动浮度);⑥商品市场一体化的程度;⑦财政一体化程度;⑧政治因素。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经常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同时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在货币中立问题方面:弗里德曼和卢卡认为因为有理性预期的存在,长期来看,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不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应该存在着与通货膨胀率毫不相关的自然失业率。在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方面,在对“货币中立建议”西方学者进一步运用时间不一致性观点来考察货币一体化的成本。超级秘书网
综上所述:在全球化中,国与国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作为全球化的核心,跨国公司总体上毕竟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反映了当今世界资本和技术流动快而劳动力相对不流动趋势下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笔者认为,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影响,与其说取决于跨国公司,还不如说取决于本国的政策。对跨国公司既要加以利用,又必须予以限制。而且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经济中集生产、贸易、投资、金融、商业行销、科研开发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巨大复合体,是一种时代潮流。发展中国家只有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参与全球经济,才能在国际国内市场占有有利地位,分享全球化带来的巨大利益。
【摘要】本文着眼于我国金融危机后的居民消费状况,从我国居民当前的消费观念入手,介绍了当前居民的消费观念,并结合目前的环境对其成因作出了分析,提出了通过转变消费观念以刺激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
【关键词】消费观念;扩大内需;金融危机
2009年,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实现了保证经济增长的目标,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单纯依靠投资难以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消费的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我国居民当前的消费状况与其消费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的消费观念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物质上长时间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居民消费受到严重制约,中国社会传统的重积累、倡节约的消费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逐渐抛弃了自然经济模式下自给自足的消费观念,代之以量入为出、注重消费效益,强调消费带来的精神满足等新型消费观念。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住房、通信及电子产品、节假日消费及旅游、文化教育、汽车等逐渐成为市场消费热点,信贷消费、理性消费、个性消费等消费形式也开始在人们的消费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也就形成了当前中国居民西方消费主义与东方重积累思想并重的有中国特色的消费观念。
二、现阶段消费观念的成因
1.中国传统文化及伦理价值对国内居民消费观念具有深远的影响。我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小农经济是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式,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不稳定的生存状态使我们的先人养成了勤俭持家的习惯,进而形成了以节俭为核心的消费观念。在现实生活中,这一习惯转化为人们日常的消费倾向,如重勤俭、轻生活;重储蓄,轻消费,满足于简单的物质供给,轻视甚或羞于精神消费等。此外,中国传统的伦理价值也与西方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中国的父母认为自己对子女将来的幸福具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宁可自己省吃俭用,也要努力保证子女过上最好的生活,“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是大多中国父母的消费心态。因此,国内居民在子女的生活、教育甚至婚嫁等方面的消费上往往不惜血本。这种对伦理亲情的崇尚,也使国人十分注重为子孙积累财富。
2.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是形成当前居民消费观念的主因。消费观念的形成既是民族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又是社会现实的直接反映。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居民的收入得到显著提高,消费水平也日益提升,消费结构也得到了明显改善。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职业的“铁饭碗”被打破、公费医疗制度消失、住房商品化提速等现实问题又唤醒了人们的风险意识,特别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及房价的居高不下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未来的不确定。虽然信贷消费的理念已被很多人接受,但大多数人的消费观念趋于理性,更认同量力而行、有计划甚至略有盈余的消费方式。
3.受教育程度、收入高低、地域差异等个人因素也在消费观念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影响居民个人消费观念的因素包括收入、年龄、性别、地域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受教育程度对个人消费观念的影响最大。一般来说,受教育的程度越高,接受新鲜事务的速度越快,在消费观念上也越前卫。地域环境对个人消费观念的影响可以从两个角度入手分析:一是籍贯,表现为个人受传统文化和家庭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形成个人消费观念的基础;二是居住地,表现为从众心理对个人消费观念的改造,这种影响是区域性消费观念形成的关键,甚至会从根本上改变个人消费观念。
三、转变消费观念,刺激消费的途径
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观念对其日常消费行为、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制约着内需的扩大和经济的增长。因此,转变国内居民的消费观念势在必行。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刺激消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引导,树立健康、科学的全民消费观念。美国次贷危机的巨大破坏力表明,西方国家以消费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负效应突出,也不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虽然我国居民也逐步接受信贷消费,但在国际金融危机阴霾未退、全球气候问题凸显的当今社会,我们应提倡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即(1)量入为出,适度消费;(2)避免盲从,理性消费;(3)保护环境,绿色消费。这种观念也符合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思想。
2.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其消费能力,同时着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我国居民收入比重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这些都制约了居民消费能力提升。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政府推出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如汽车消费税优惠、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但扩大居民消费,仅靠政策刺激还不行,必须从根本上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特别是实现农民的增收,才能形成人数众多的、稳定的消费主体。此外,调节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等措施也能促进居民消费意愿的提升。
3.大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加重了居民对失业、医疗、养老等问题的担忧,使其更倾向于采用储蓄等方式以应对将来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的保障水平,有利于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念。但人口增长减缓、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也给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带来很大压力,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全民性社会保障制度显然不能满足社会长远需要。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既能有效缓解社会保障制度的压力,又能起到推动居民消费的作用,可作为扩大居民消费的重要手段。超级秘书网
4.抑制房价的快速增长。近几年,房价持续走高,带动了人们的购房消费,但也抑制了其他方面的消费,从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消费率。从国际上看,居民购房实际上是一种投资行为,是在透支今后数年的消费能力。从我国国情来看,居民购买自住型房屋有利于推动消费发展,但过高的房价使很多人不仅要花掉多年的积蓄,而且还要背上巨额贷款债务,这就导致居民在其他消费需求方面的支付能力被大大削弱。而且过高的房价也推动了投机性购房行为,进而助长了房价的提高。因此,抑制房价的快速增长是解决消费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
5.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进步,丰富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也造就了更多的消费需求。第三产业的发展能更好的满足居民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消费规模经济效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也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劳动力就业的增加,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总之,消费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渐变的过程,我国应充分利用金融危机后经济调整的机遇,加快国内居民健康、科学、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