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7 04:13:59
导语:在社会问题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一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城市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场所。现代城市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据报道,世界城市人口正以每周100万的速度增长,如果保持现在的发展势头,到2050年,将有65亿人生活在城市,超过今天世界的总人口。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经有五千年历史,工业化以来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表现是两个形式:一个数量的增多,第而是人口规模的扩张。所以以往都是农业世纪,从21世纪全球真正进入城市化世纪。
国内外城市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效益: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够促进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因此很多专家都是非常主张中国应该走大城市圈的道路,他们出于大城市圈的理念正是跟城市化正面效应相结合。据他们所预测,中国在未来的10年左右,每个城市圈将聚集两到三亿人,这样就能把中国大部分人口集约到沿海地区,置换出我们内地的土地和资源。这也是我们城市报告的一个设想。
另一方面城市化又给我们带来很多负面东西,主要就是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我们的人们健康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个城市气侯的变化;另外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二、淡水、化石的污染;三、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中也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就业、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家庭暴力、吸毒、青少年犯罪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显得非常重要。
随着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观念也有碎片化的现象,即原有的社会阶层经由社会观念达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发生了某种断裂,社会观念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倾向明显,过去围绕改革方式、路径和方向而产生的左与右、激进与保守、自由与权威之间的观念分野,已经被围绕关键性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新的阵营组合所取代。今后,社会观念的冲突将围绕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健康、环境等具体的社会问题展开,随着问题的变化,争论的阵营也不断重新组合,这是社会观念冲突发生的一个新变化。
一、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1、就业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以及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供给,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现在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900多万个就业机会,但有多万人竞岗。到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加上其他企业、农民工和大学生中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超过了10%。根据全国市民的调查,失业下岗被列为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首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资本和技术增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民进城打工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根据“非典”时期的最新调查,全国流动农民工达到1亿多人。按照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目前的3.6亿农业劳动力,还需转移的2亿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农就业人员达到70%的目标测算,也还需要再转移约1.5亿农村劳动力。
全国高校在连续数年扩大招生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初职平均收入预期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约70万大学毕业生待业。现在城镇新生的生活困难人口和农村的贫困人口,除了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数是与失业或严重就业不足有关。全国农民现金收入中,约35%是外出务工收入,有些省份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过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从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就业在相当长阶段(包括经济快速增长阶段)都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必须从发展战略选择的高度来认识和规划就业,既要防止重走国家包下来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高度重视就业机会的持续增加。
2、婚育观念的变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离婚率连年上升,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在家庭问题上,一是没有明确提出和确立一个基本的思想原则,即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是家庭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一切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之基础;二是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家庭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和腐朽成份及其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三是没有恰当界定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围,特别是没有明确划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围。
随着社会世俗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姻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一项对北京青年的调查表明,对于“双方相爱以后不结婚也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一问题,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对,而这其中还有一半的人反对态度极其温和。很多人在表示对上述做法的支持时非常干脆,似乎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数青年认同“存在爱情的前提,婚前性行为没有必要反对”。对数据的交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但家庭暴力现象早已在我国出现。据统计,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目前,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超过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对来信来访分类统计后发现,婚姻家庭类投诉和咨询约占总数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在21个省进行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时受挨打;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世界性,国外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国外媒体报道,在美国,平均每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国,这个时间下降到了6秒钟。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干扰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对婚姻家庭丧失信心,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将不国矣”。
4、吸毒问题
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员的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均增长幅度从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数仍在上升,涉毒区域不断扩大,滥用****片剂、******和******等新型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可以说,海洛因、大麻、****片剂、******、******及其它******品、精神药物等多种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截至底,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我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201个,比增加了53个。其中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下的县为1033个,百人至千人的963个,千人以上的205个。
吸毒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国所有省区市都报告了在吸毒者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万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广西更分别高达87.56%和88.1%。此外,从各地破获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情况看,由吸毒人员所为占相当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贫困正在成为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趋势
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影响城市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多样,促进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为正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环境同时,注意根据时代的特点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扶助弱势群体,强化社区管理,以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1、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的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强诚信建设
要使诚信为本在城市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有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诚者自成”。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者,有利于打击和惩罚作假行骗者。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要确保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地传达客观情况,盲不背实、口不违心。如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须披露到什么程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要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某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优势地位开展经营活动,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某些上市公司编造业绩神话,披霹虚假信息等,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要切实宣扬、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对各行各业作出表率,对于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契约,务求守诺、践约,切不可马虎、随意。要尽力维持政策的适当稳定,切不可轻易变动。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实有必要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做出调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要有关诚实信用的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会发展中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一定会不断提高。
3、大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4、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市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市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体制。
城市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场所。现代城市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据报道,世界城市人口正以每周100万的速度增长,如果保持现在的发展势头,到2050年,将有65亿人生活在城市,超过今天世界的总人口。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经有五千年历史,工业化以来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表现是两个形式:一个数量的增多,第而是人口规模的扩张。所以以往都是农业世纪,从21世纪全球真正进入城市化世纪。
国内外城市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效益: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够促进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因此很多专家都是非常主张中国应该走大城市圈的道路,他们出于大城市圈的理念正是跟城市化正面效应相结合。据他们所预测,中国在未来的10年左右,每个城市圈将聚集两到三亿人,这样就能把中国大部分人口集约到沿海地区,置换出我们内地的土地和资源。这也是我们城市报告的一个设想。
另一方面城市化又给我们带来很多负面东西,主要就是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我们的人们健康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个城市气侯的变化;另外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二、淡水、化石的污染;三、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中也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就业、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家庭暴力、吸毒、青少年犯罪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显得非常重要。
随着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观念也有碎片化的现象,即原有的社会阶层经由社会观念达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发生了某种断裂,社会观念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倾向明显,过去围绕改革方式、路径和方向而产生的左与右、激进与保守、自由与权威之间的观念分野,已经被围绕关键性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新的阵营组合所取代。今后,社会观念的冲突将围绕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健康、环境等具体的社会问题展开,随着问题的变化,争论的阵营也不断重新组合,这是社会观念冲突发生的一个新变化。
一、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1、就业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以及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供给,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现在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900多万个就业机会,但有多万人竞岗。到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加上其他企业、农民工和大学生中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超过了10%。根据全国市民的调查,失业下岗被列为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首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资本和技术增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民进城打工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根据“非典”时期的最新调查,全国流动农民工达到1亿多人。按照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目前的3.6亿农业劳动力,还需转移的2亿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农就业人员达到70%的目标测算,也还需要再转移约1.5亿农村劳动力。
全国高校在连续数年扩大招生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初职平均收入预期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约70万大学毕业生待业。现在城镇新生的生活困难人口和农村的贫困人口,除了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数是与失业或严重就业不足有关。全国农民现金收入中,约35%是外出务工收入,有些省份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过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从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就业在相当长阶段(包括经济快速增长阶段)都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必须从发展战略选择的高度来认识和规划就业,既要防止重走国家包下来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高度重视就业机会的持续增加。
2、婚育观念的变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离婚率连年上升,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在家庭问题上,一是没有明确提出和确立一个基本的思想原则,即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是家庭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一切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之基础;二是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家庭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和腐朽成份及其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三是没有恰当界定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围,特别是没有明确划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围。
随着社会世俗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姻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一项对北京青年的调查表明,对于“双方相爱以后不结婚也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一问题,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对,而这其中还有一半的人反对态度极其温和。很多人在表示对上述做法的支持时非常干脆,似乎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数青年认同“存在爱情的前提,婚前性行为没有必要反对”。对数据的交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但家庭暴力现象早已在我国出现。据统计,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目前,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超过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对来信来访分类统计后发现,婚姻家庭类投诉和咨询约占总数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在21个省进行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时受挨打;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世界性,国外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国外媒体报道,在美国,平均每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国,这个时间下降到了6秒钟。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干扰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对婚姻家庭丧失信心,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将不国矣”。
4、吸毒问题
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员的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均增长幅度从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数仍在上升,涉毒区域不断扩大,滥用****片剂、******和******等新型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可以说,海洛因、大麻、****片剂、******、******及其它******品、精神药物等多种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截至底,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我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201个,比增加了53个。其中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下的县为1033个,百人至千人的963个,千人以上的205个。
吸毒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国所有省区市都报告了在吸毒者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万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广西更分别高达87.56%和88.1%。此外,从各地破获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情况看,由吸毒人员所为占相当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贫困正在成为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趋势
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影响城市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多样,促进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为正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环境同时,注意根据时代的特点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扶助弱势群体,强化社区管理,以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1、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的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强诚信建设
要使诚信为本在城市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有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诚者自成”。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者,有利于打击和惩罚作假行骗者。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要确保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地传达客观情况,盲不背实、口不违心。如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须披露到什么程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要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某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优势地位开展经营活动,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某些上市公司编造业绩神话,披霹虚假信息等,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要切实宣扬、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对各行各业作出表率,对于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契约,务求守诺、践约,切不可马虎、随意。要尽力维持政策的适当稳定,切不可轻易变动。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实有必要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做出调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要有关诚实信用的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会发展中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一定会不断提高。
3、大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4、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市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市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体制。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
按揭是英语"MORTGAGE"一词的粤语音译,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并保证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时,银行即可取得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银行为按揭权人,预购人为按揭人,担保人一般是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按揭与抵押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一般抵押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提供的、其自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财产。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间,商品房实际上并不存在,按揭人无法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他向按揭权人提供的担保是在将来某一时间取得楼宇的权利,它是一种期待性利益,而非以实体形式存在的楼宇。商品房按揭的出现将期待性利益引入抵押标的范畴,丰富了我国传统抵押标的理论的内容。
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预售商品房按揭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目前在我国尤其是在沿海地区,发展规模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的状况,使普通百姓拥有商品房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增加了建房资金。但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商品房按揭尚无规定,与目前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很不适应。审判人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只能依据法理。而银行则大多制订一些标准式合同,购房者与发展商只有签约与否的选择,而没有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修改的自由。这种状况极不利于预售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试举二个案例说明之。
案例一:个人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套,价金为五十万元,甲应分五次交购房款二十五万元,余二十五万元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签订后,甲如约履行支付了二十五万元购房款,要求乙交付房屋。乙公司称甲应在全部付清购房款后才能入住房屋。甲认为合同中约定余款由银行按揭提供,因而认为乙公司违约,起诉至法院。
此案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根本原因是对按揭的性质认识不清。预售商品房按揭的当事人有三方:购房人、售房方和银行。按揭合同应当由三方当事人订立,而此案中甲与乙公司双方约定办理按揭,实际并未办理,因而按揭合同不能成立。鉴于双方对付款方式尚未约定明确,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为尚未成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分担。由于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对有关按揭的规定应当了解,合同未能成立其有一定过失,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例二: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其中百分之四十房款由甲直接交纳,另百分之六十房款由甲向乙公司指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甲按约定向乙公司交纳了百分之四十购房款。在办理银行按揭之前,银行通知停止办理按揭贷款,此后双方就如何付清购房余款协商不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乙公司返还其购房款。
此案双方当事人对付款方式约定明确,且乙公司与银行之间已有关于办理按揭贷款的协议,但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银行停止办理按揭,使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无法履行。此案应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双方合理分担损失。
由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我国预售商品房按揭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都有待完备的立法来进行调整。建议立法部门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时,对此问题做出规定。
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权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是一种民事行为,它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除此之外,房屋租赁行为还应受一些特别法的约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违反这些规定出租房屋的,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应当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对民事活动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行为,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因而在审判中不宜轻易就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基本法律要件都具备,只是有一些细节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责令当事人补正,而不宜认定为无效。如甲起诉乙拖欠房屋租金一案:乙租赁甲房屋,装修后经营饭店,经营期间拖欠甲两个月租金。甲起诉至法院,要求乙给付租金。法院经审查认为,甲、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登记,因而为无效合同,判决乙将承租房屋返还甲。这一判决使甲,乙之间并无意解除的合同被迫不能履行,双方均遭受很大损失。而实际上法院只要责令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即可避免这样的结果。
司法实践中由于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数不少,这样的判决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及合同的全面履行。事实上,正是有些当事人利用法律的这一规定逃避责任,如许多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的违约一方常会主张合同无效,以逃避承担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均把房屋租赁合同认定为要式合同,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须到在关部门登记备案,但不应把未登记备案的所有租赁合同均认定为无效。在租赁合同的各项实质要件均具备,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欠缺形式上要件的情况下,可责令当事人补办手续后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案件的执行。
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对房屋装修如何处理,也是当前民事审判中经常遇到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经营性用房中,承租人为了自己经营的特殊需要,往往对承租房投资很多进行装修,一旦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承租房要交还给出租人,装修费用如何处理即成为问题。
对于房屋装修应按《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添附的规定处理: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对于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此没有争议。双方如无约定又协商不成,除能拆除的之外,如何折价在实践中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本着经济效益与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兼顾双方的过错责任。属出租人过错的,可对装修的现值进行评估,由出租人予以相当价值的补偿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属于承租人过错的,对装修进行评估后,应根据出租人适当的可利用程度折价予以补偿;属于双方都有过错的,应由出租人补偿装修的现值。在处理此类纠纷中,如装修对出租人没有利用价值,而第三人愿意承租出租房屋,并承顶装修费用,并且出租人同意,可由第三人承顶,这样使装修的补偿更加经济合理。
三、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
落实私房政策,包括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人房产问题,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1987年10月22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25日)的规定,有关落实私房政策的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应移送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办理。目前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已进行多年,出现许多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的诉讼,主要为被发还私房产权的房主要求收回私房自住的案件,此类案件法院目前大多按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进行处理,而实际上此类纠纷比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复杂得多,不应简单对待。我国城市的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是在五、六十年代,比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先后开展起来的,私房改造工作,作为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组成部分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但是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遗留下一些问题,有些地方降低了改造起点,错改了一部分房屋;有的没有给房主留自住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不符合规定而错改了的房屋,应按政策实事求是给予纠正;对房主应留而未留自住房的,可补留自住房。但目前这些落实了政策的房屋许多只是发还产权,房主并未实际支配,使用该房屋。对期间挤占、没收私人房产的行为,现已彻底否定,并进行了纠正,根据有关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逐步解决。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其住房,将占用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但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有些单位无力为占用私房职工提供住房,有些单位有房却不优先安排用于落实私房政策,使许多房主仍然是手持房屋所有权证却住不进自己的房屋。
在落实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及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上,也遗留有此类问题,政府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只是解决了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却未让房主实际占有、使用私有房屋。有的私房主被强制与住户签订了私房租赁合同,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证照;有的由于争议较大,房主长年一直未与住户签订租赁契约。许多签订租赁契约的私房主,由于契约未约定租赁期限,也与住户产生纠纷,要求收回房屋。
对于此类收房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一般是:住户有他处住房,能全部腾退的,全部腾退,能部分腾退的,部分腾退,住户无他处住房,不予腾退。这样的处理是基于保护住户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考虑的,许多案件也都按这样的原则处理了。但是这种处理方法并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因为没有考虑到私房主的利益。拥有所有权却不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在现实中也是不公平的。现今房地产已作为商品流人市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已成为人们在民事活动中普遍遵守的原则,过去那种强制私房主与住户签订租赁契约,住户可以无限期使用他人房屋的作法已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相悖,必须加以修正。
在处理此类收房案件上,有人提出以下可供掌握的标准:(1)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转租、转借承租的住房,或拖欠房租,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2)承租人有了新的住房,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3)房屋产权人确实需要占有、使用房屋,且居住条件劣于承租人的,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房屋;(4)房屋产权人为收回自己所有的房屋,为承租人找到了相应的住房,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5)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自己的住房,但承租人确实不具备腾退条件的,可以暂时维持原租赁关系,但应明确租赁期限或提高租金标准。以上几条可以作为办理此类案件时的参照,但对于"提高租金标准",似不易掌握,因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私房租金应受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私房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如果由法院判决提高租金,虽保护了私房主利益,却缺乏相关法律依据,且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相矛盾。此种“司法先于立法”的做法其妥当性值得商榷。笔者认为,房地产交易行为是受国家严格控制的,目前私房法定租金与其实际市场价值差距较大,应通过政府提高租金标准来解决问题,在此之前,法院不宜做出提高租金的判决。总之,在处理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上,既要切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又要考虑历史原因;既要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审判人员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多做"案外工作",如做住私房的承租人单位的工作,使其尽快解决承租人的住房问题。毕竟,彻底解决落实私房政策问题仍需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四、离婚案件中房屋纠纷的处理。
住房是一种重要的生活资料。随着住房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状况已得到较大改善,但住房困难情况仍然存在。在离婚案件中,即体现为夫妻双方为分得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而争执不休,使得简单的离婚案件复杂化。目前许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主要争执点即为住房问题。因此解决好离婚案件中的房屋纠纷,往往成为办好离婚案件的关键。在审判工作中,应分别不同的情况去处理。
(一)对于个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如系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应为夫妻共有财产,按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去分配。如为夫妻一方婚前所购置,但双方婚后在此居住,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经过八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分配中应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总原则,如住房分配给夫妻一方,应按评估的市场价给予另一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处理此类问题中应注意分清家庭共有房屋与夫妻共有房屋,如系家庭共有,必要时应先析产,然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对于婚姻中预购的商品房,离婚时房屋尚未交付,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在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时候,购房方与售房方仅为债权债务关系,购房方享有的仅是一种债权,因而此种情况应按离婚中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一方愿意取得商品房的,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预售合同一半价值的补偿。并与售房方办理有关的合同变更手续。如双方都不愿意取得商品房的,应当先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对返还的剩余的购房款,进行分配。在处理此类问题中由于牵涉到商品房预售方的利益,因而在夫妻双方争议较大,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可以就此问题另案处理。
(二)离婚时对于承租的公房如何分配,是颇有争议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将其纳入离婚案件一并处理,理由是:租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由原来的夫妻共同承租变为一方承租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应征得公房的所有权或管理权人同意。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一并处理,理由是:离婚当事人之间就公房使用权的分割处理,只涉及承租一方主体的变更,不会导致租赁关系其他内容的变更,且如不处理公房使用权,会使双方在离婚后又产生争讼,不利于子女成长和社会稳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在解答中列举了几种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公房的情况: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后合并调换房屋的;其他应当认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况。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按下列原则予以处理: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残疾或生活因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的一方。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对于给付的标准却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公房租赁权不仅仅是一种民法理论上的债权,它包含有国家给予的福利,取得租赁权的一方即等于取得了这种福利,而另一方则将有可能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其所可能遭受的损失即是公房房屋租赁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因此,在承租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应考虑另一方有无房住,有无可能分房收入情况,当地房屋租赁价格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解答中规定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的租赁关系时,一般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因而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在征求意见时,如果单位不同意由当事人中非本单位职工一方承租房屋,法院即不能判决由其承租。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值得商榷,法院既已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离婚的夫妻双方均可承租,那么法院就可依此独立做出判决,不能受单位意见的左右。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是为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以便于判决的执行。
(三)部分产权房屋的分配问题也是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的,所谓房屋部分产权,是指职工以标准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后享有部分权能并且受到法定限制的产权,其中包括永久居住权、使用权、继承权和有限的处分权与受益权。它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离婚案件中部分产权房屋的处理原则同公房使用承租权一样,都是抚养子女一方优先,无过错方优先、相同条件下照顾女方,此外还要考虑收入、住房情况等。根据"解答"的规定,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笔者认为住房标准价是国家、单位给予职工的优厚待遇,分不到住房的一方以后可能再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因此按住房标准价补偿其一半价值并不是完全公平的。考虑到这一点,法院在分配其他财产时应照顾未分得住房一方,并且在分得住房一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要求其高于标准价给予对方补偿。解答中还规定:对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者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竞价的方式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还属新问题,缺乏具体操作规则和应用经验,尚需审判人员在实践在逐步探索、总结。笔者认为,竞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自愿原则。选择竞价的方式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有关意见应记人法庭笔录。如一方不同意,法庭不能强迫当事人竞价。2公平合理原则。指竞价的双方当事人应经济条件、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如双方经济条件悬殊,或一方住房宽裕,而另一方无其他住房,即不应采取竞价的方式。3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原则。竞价是在诉讼之中进行的,因而当事人应听从法院的指导,并依照法院规定的竞价规则进行竞价。这样才能保证竞价的公正与合法。
五、拆迁纠纷的受理问题。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拆迁纠纷,应首先考虑应否受理。因为由于拆迁纠纷的特殊性质,其大部分都属行政案件,应由法院行政庭受理,只有少数由民庭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拆迁纠纷应按行政案件受理:(1)对人民政府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拆迁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2)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的;(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尚未履行的,一方或双方反悔不同意原协议要求房屋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拒绝裁决或者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颂发或补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资格证书”等,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拒绝颂发或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5)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拆迁的主管部门拒绝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或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6)认为人民政府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其他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行政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除第三种情况外,其他几种情况应作为行政案件比较容易理解,因为都属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于第三种情况按何种诉讼处理曾有异议。最高法院(1993)法民字第9号函规定,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金额,安置房面积、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经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目前第9号函的规定已不适用,它与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相悖。此种情况应按行政案件受理,已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共识。但是如拆迁人与拆迁人就有关安置、补偿、回迁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含部分履行),因一方或双方违约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可按民事案件受理。因为此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双方按合同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发生纠纷亦属民事纠纷,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六、军产房问题。
所谓军产房,是指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产。军队房屋的所有权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民事审判中,较多的军产房纠纷为军队转业、离退休干部腾退原住房问题及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问题。
关于军队离退体干部腾退军产房问题。最高法院有关批复的精神为:此问题属于军队离退休于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对此类纠纷不予受理是妥当的,因为有可能涉及到营区和其他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密问题,并且如受理,将涉及到今后的执行问题,法院判决腾房后,当事人不自动履行,须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基于同样理由,笔者认为,对于军队转业干部腾退原住军产房纠纷,人民法院也不应受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军队房地产在保证战备和部队住用需要并保守军事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空余房地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包括房屋、设施、场地的出租,房屋的出售、房地产的换建、互换、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合资建房,利用房地产自办或合办经济实体,以及其他经营活动,而且经营活动可以面向社会。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其收人可以用于弥补国防费不足,以房养房,但在经营中难免会发生纠纷,对这类纠纷如何处理是法院应慎重对待的问题。
军队利用房地产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与地方单位、个人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一般应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如发现军队有违反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情况,可告知监督管理机关,由其依法进行处理,如发现有违反军队有关规定的情况,应告知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应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许可证》管理制度,凡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到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对军队方未申领《许可证》进行的房地产经营活动,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如在一审诉讼中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补办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如果只申领了《许可证》,但未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并且合同已实际履行的,可认定为有效,但法院应督促当事人补办交易手续。
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与地方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军队方由于国防、战备的需要,要求收回房屋、解除合同的,应当准许,但军队方应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总之,在审理军产房案件中,法院应坚持慎重立案、慎重处理的原则,在审理中应征求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会同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进行调解,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护军民团结。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进行阐述。其中,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从失业加剧、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城乡调查失业率远高于登记失业率、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冲突加剧、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从而导致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进行论述。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从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关系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就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是正相关的、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好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进行论述。本文对金融危机引发社会问题解决有着参考指导的意义。
一、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失业加剧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风暴,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另一方面,城乡调查失业率远高于登记失业率。中国社科院的2009年《社会蓝皮书》称我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到9.4%,中西部地区的失业率超过10%,其中大中城市失业率约10.1%。而在这庞大的失业大军中,又以农民工和大学生最为严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全国约有2000万农民工由于此次金融危机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而返乡,加上每年新加入到外出打工队伍的农民,今年共有2500万农民工就业面临很大压力。除了农民工就业面临困难之外,大学毕业生等新进入劳动者群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据教育部的统计,从需求方来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有明显下降,就业岗位严重不足。
(二)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收入差距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体制之后,由于社会劳动力流动性提高,经济社会越来越融入全球体系,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兴起,高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低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导致劳动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而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城乡差距。中国社科院最近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指出,过去的1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数据显示,1978-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降为36.3%,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1%,后者比前者高近7个百分点;同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相差高达近万元。加上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大量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失业,必然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三)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冲突加剧
2009年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中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日趋严峻。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更加凸显。可见,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下行,而经济下行则会使中国长期积累的矛盾浮出水面,隐性矛盾显性化,显性矛盾更加尖锐。在前面已经提到,金融危机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从而导致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而当失业潮和土地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种纠纷集结在一起的时候,一旦哪个环节没有处置得当,社会冲突就存在加剧的可能。可见,金融危机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多发时期。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方面,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就业问题是当前我国一个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关系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是解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键所在。但是,当前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却造就了大量的失业群体的产生。这些规模庞大的失业群体丧失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发生矛盾冲突的风险急速升高,并有可能由经济危机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必须把解决就业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就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是正相关的。经济的较快增长会推动就业的相应增加,因此在经济增长目标中本身就包含就业目标。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本上实行的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事实证明,经济增长并不必然或自动地促进就业增长。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为9.3%,而年均就业增长率为3.0%,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323;90年代,年均经济增长率为10.4%,就业增长率为1.1%,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106,即经济增长每增长一个百分点,仅能带动0.106个百分点的就业增长,比80年代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了2/3。[1]这表明,经济高增长并不一定必然带来相应的就业高增长。为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战略,要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关键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扭转经济增长和投资对就业拉动作用日益减弱的现状和趋势。为此,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优先为原则,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以此来实现就业结构的改善和就业岗位的增加。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它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救助、扶贫和扶持经济开发等措施,调节收入的过大差距,以缓和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因此说,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好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享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利。但是,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是在城市实行,而农民却始终处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甚至可以说,广大的农民是游离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据有关调查显示,占总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着89%的国家社会保障资源;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11%的社会保障投入。[2]这一现状如果不打破,不仅实现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而且还会进一步加深城乡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其一,要切实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二,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基于公民人权的需要,对特困居民实施的一种无偿救助,它体现的是公民基本的生存权利、国家的当然责任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大量的工厂破产倒闭,造成了大量的失业人群的存在,当他们基本生活难以为继时,国家有义务对其进行救助。为此,必须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有了这种保底措施,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护。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问题纷繁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多变、复杂的社会问题现实给我们的社会问题新闻写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在详细介绍了社会问题新闻特性之后,从三个方面详细探讨了新形势下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宏观把握。
关键字: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新闻写作宏观把握
一、引言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上的一个特定称谓。社会问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问题,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态或失调现象。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问题一般取其狭义所指。
二、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
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是和社会问题的特征和新闻特性的有机叠加。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以及破坏性和集群性等特征,而社会问题信息一旦通过大众传媒传播开去,新闻的表征便会显现出来,使社会问题新闻呈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
(1)社会性
新闻是社会生活的记录,所有的新闻信息传播一定程度上都带有社会的印记,无论这种社会性是强还是弱,是显在的或是隐藏的。但社会问题新闻与一般的新闻相比,其显示的社会性无疑更加强烈、明显和昭然若是。
(2)负向性
尽管某些社会问题终极意义上对社会进步具有积极作用,如下岗职工问题,农民工问题,但大多数社会问题具有破坏性的特征。所谓破坏性是指“社会问题对社会运行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威胁、损害的破坏性作用。”如犯罪问题危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量多面广的社会问题的破坏性作用,正是引起社会多数成员普遍关注的主要原因。
(3)震撼性
社会问题新闻以负面、消极信息为主,具有天然吸引受众注意力的新闻价值要素:反常性、刺激性、煽情性。更为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新闻有着与受众心理与情感上的接近性。
三、新形势下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宏观把握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现实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提出了新的课题,新形势下的社会问题新闻写作要力求从宏观上着眼,从我国社会总体上,社会问题的现状走势上把握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要求,正确地引导公众舆论,在党性原则和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社会问题解决。
1、正确引导原则
社会转型期是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各种新现象、新矛盾、新动向层出不穷,往往是得失并存,利弊共生。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面对此起彼伏的社会问题,一方面,新闻媒介不能回避,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介入,积极捕捉;另一方面,要冷静思考,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对社会报道进行理性思考,周密部署,切不可头脑发热、草率从事。
2、促进解决社会问题原则
我国媒体是党和政府和耳目喉舌,既是社会问题的监测者,又是促进解决社会问题的鼓动者,因此社会问题新闻写作不但要遵循客观性理念,使受众正确认识社会问题,更要遵循有助于社会问题解决的原则,联系政府和公众共同解决社会问题。这里笔者将运用社会学上关于社会问题解决的若干原则来分析。
一是社会规律性原则。认识解决社会问题要以遵循社会规律为原则。首先,规律是事物内在的属性,是事物之间固定的联系,它不是可观察、可感知的表面现象本身,而是隐藏于表面现象之后,把握和遵循社会规律,不仅仅是感知、观察社会现象本身,而是发现、认识社会现象内在或背后的联系。因此,社会问题新闻不能仅仅满足于现象式的描摹某一个社会问题,而是要透过社会问题表层的帘幕,去探究其实质性的内在,也就是说,社会问题新闻的意义不只停留在使受众感知这个层面上,而且还要通过解释分析帮助受众了解并理解社会问题的来龙去脉、意义、影响,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其次,社会问题新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报道最终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而解决社会问题将会涉及其自身的规律性,解决条件中的规律性及对策措施中的规律性,因此,社会问题新闻需要正确把握和运用这三方面的规律性来引导受众确定解决对策。
二是社会规范性原则。报道社会问题时必须遵循解决社会问题的一定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人们解决社会问题的准则,是消除不和谐现象,达到社会有秩序状态的基础。坚持这一原则,社会问题新闻写作必须:第一,分析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与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许多社会问题现象的产生、内容、表现与存在的社会规范的状况有关,认识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与有关的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认识社会问题现象达到本质,而且是研究这一社会问题解决对策的规范性的基础。第二,确定解决社会问题中的社会规范。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破除、废除、修正、调整与待解决社会问题有关的现存的那些不合理的社会规范;另一方面是制定、建立与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有关的新的社会规范,包括明确规范的内容与选择规范的形式。确定社会规范即保证了社会问题解决对策及实施对策全部活动的规则性、合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三是遵循社会公众性原则。社会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
四是坚持社会进步性原则。这是指报道社会问题必须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根本目的。新闻媒体报道社会问题,为报道而报道,不考虑自己的报道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这样的话,往往会有碍社会的稳定、进步与发展。这样教训也是不少的。
一句话,受众的渴求、现实的需要和媒介的责任所系都对媒体社会问题新闻报道提出了新的要求。理论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亦不能沉酒于自说自话的虚妄满足,因此学界理应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投以关注的目光,追踪其发展,针砭其利弊,预测其走向。
教师轮为“看护人”
主持人提示:由于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安全问题在农村地区十分突出。据全国妇联统计,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由十年前的2000多万增至5000多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数字还会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普遍性社会问题。
青海省湟中县什张家学校校长张广文: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去实现他们的“淘金梦”,我们农村学校新的问题出现了。家长们一整年在外打工挣钱,可是农村离城市远,他们早出晚归是不可能,甚至有部分家长在外地务工,长年累月根本回不了家,多半家长就将孩子留给老人或邻居、附近的亲戚家照管。学校无法很好地跟家长沟通,就连传统的冬季农闲,家长会也参与率不高。大家都知道,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格形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修养的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除了学校教育外,家庭教育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而“留守儿童”由于长时间家庭教育相对缺失,他们的学习和个性的表现,都明显有别于有正常家庭教育的孩子。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三堡乡中小学总校校长刘万鹏:教育本质是培养人,教人做人,适应社会,为幸福生活做准备。但现在国内学校不仅是教书育人,而且学生上下学路上以及学生出现非人为死亡事故,学校都得负责。因为安全,社会把目光全部关注教育,导致教育的本质发生了变化。特别是现在的农村教育,家长外出打工,空巢老人守家,“留守儿童”增多,“问题学生”增加,就连开家长会都很困难。又因我区民办学校的火热,农村优秀学生和经济条件优越的学生均进城读书,条件差、品行不端正的问题学生均留守农村学校,许多老师整天就是看护人。什么高效课堂?什么质量提升?什么特色学校?均难以实现。
山东省诸城市桃林初级中学校长王作超:山区教育受许多条件的制约,部分农村家庭的生活环境也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学校教育的成绩:农村外出打工者较多,其中“狠心抛弃”孩子、双双外出打工的父母也不在少数。许多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照顾。可以说,是一代留守的老人照顾着一代留守的孩子,家庭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对培养孩子的重视程度,农村家庭远远比不上城市家庭。实事求是地说,农村家长若能给老师打一个电话询问一下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便算得上对孩子格外关心了,能亲自到学校与老师倾心交谈了解情况的少之又少。我们曾在学期末对初一班级做过一次调查,在平均班额45名学生的班级中,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向老师了解孩子情况的,平均每个班只有3名家长;其余家长,一年到头从来不过问孩子的情况,只在方便时偶尔参加几次学校组织的家长会,而且不少是孩子央求着来的。这种对金钱的重视和对孩子的忽视,导致家庭教育缺失。学生无法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行为习惯缺乏家庭的有效监管,校外上网玩游戏的具有不良嗜好的,大有人在。这给学校教育增加了困难。
“隔代家长”教育成问题
主持人提示: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的形成发展,离不开家长和家庭教育。对于儿童来说,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在家庭中,父母的行为会给孩子的教育带来很大影响。这就要求父母身体力行。要使子女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父母就应该起到示范作用,让子女将身在远方的父母看作是自己最信赖的人。可以说,缺少了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任何教育都变得苍白无力。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中心小学校长王俊龙:在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还有少部分托付给亲戚,有些留守儿童甚至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我校每年都定期召开家长会,每次参会大部分是隔代家长。每次会议的效果都不太理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比较严重。家长忙于生计,极少与学校主动联系。而乡村隔代家长普遍年龄较大,文化层次也不高,大多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其中临时监护人初中以上学历还不足两成。他们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与孩子沟通上也存在很大的困难,不知道从心理层面来疏导孩子,不知道运用法律、安全、卫生等知识来教育孩子。
湖北省云梦县下辛店镇中心小学校长胡金望:由于亲情缺失,监护人能力较差,社会关爱体系不健全,许多留守学生往往变得性格冷漠、行为鲁莽,学业荒废的现象很普遍。面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本校每一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包保对象和工作目标。心灵的抚慰、大量的走访、活动的组织、细致的观察与分析,乃至休息时间里的关爱,教师在工作之余,花了如此气力关爱他们,但留守生的变化却不大。这种亲情的缺失,难道真的是老师所能弥补的吗?其实不然。离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任何教育都会变得苍白无力。
青海省湟中县什张家学校校长张广文:在留守学生的教育中,家长和教师的沟通不能缺失。留守学生的教育出现问题,家长鞭长莫及,而给学校工作难上加难。对学生是正面教育还是批评教育,让教师们左右为难,特别是住宿在学校的留守儿童更是难教育。学生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没有小毛病,关键是在他们身边缺少了家长的呵护,亲情的关爱;而这个工作是老师无法做到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更是我们从事教育工作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作为教育人,呼吁全社会来关注这群留守儿童,让他们的教育更完整,让他们健康地成长发展,也让我们的教育更加完美。
全社会更多帮助与疏导
主持人提示:学校是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留守儿童的第二家庭”。要实实在在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根据农村特点,以学校为主阵地,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教育网络,需要全社会更多帮助和疏导。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中心小学校长王俊龙: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建立师生关爱制度,让每位教育干部、教师都做家长,要经常和关爱对象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起留守儿童之家,每天放学或者双休日开放;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室,每学期举办几期隔代家长培训班。条件许可的,可以试办寄宿制学校,为路途较远的或父母都在外地的提供住宿;条件不许可的,可以实行“中午代伙制”。创造条件,定期组织亲情活动。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演讲比赛、举办书画展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让他们在集体活动中感受快乐;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家长的视频通话活动,感受亲情,享受和睦;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实践,社区公益活动,引导他们享受成功,赢得尊重,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留守儿童主动关爱,做到“三个优先”。首先学习上优先辅导;其次生活上优先照顾……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水利工程不仅防治水旱灾害,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能利用水资源,解决我国的能源危机,但是,水利工程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提出了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社会问题;对策
1、引言
随着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的进行,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体系初步形成,水利工程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由于人口、环境条件的约束,水利工程的确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社会经济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水利工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工程建设决策的失误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讲,水利工程在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福社的同时,也往往对生态系统产生各种影响,有的甚至是持续而深远的影响。因此,从社会发展角度探讨水利工程的社会问题,对水利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双重的意义。
2、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
2.1、水利工程带来的水环境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时忽略了环境评价产生的后发问题,对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圩区的建设阻碍了水体流动和交换,此外,圩区内人口比较密集,因此造成水环境严重超载,水质恶化严重,从而造成人们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下降、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圩区建设形成的条块分割,不考虑圩区内外水体流动问题,加之人口的不断增加,环境恶化速度加快,新的社会矛盾也随之显现。
此外,在库区移民安置过程中,毁林开荒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水库蓄水后,有还可能引起库岸崩坍,诱发地震等问题,因为岸坡浸水后,岩体可能因丧失稳定而坍滑,而且在水库回水时,多泥沙河道末端易产生泥沙淤积,加上支流河口形成拦门沙,从而而影响泄流。
水库蓄水也会影响库区气候,风速、湿度、降水、气温等气象要素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造成多雾天气,并使降雨形态变化,还会使气温变幅减小,库区的生态平衡也会发生变化。
2.2、水利工程征地与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需要重新对其进行生产安置,然而失地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首先水利工程土地补偿标准低,加上土地制度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使失地农民不能直接参与补偿的协商和安置活动,申诉得不到回应,水利工程效益分享机制不全,弱势群体缺少必要的保护和扶持措施,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而且恢复的时间非常漫长,有的甚至失去恢复的能力,造成他们更加贫困。
公平问题是平衡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和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力措施,但市场经济自身往往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政府的调节只能遵从水利建设全局性的原则,从而失去公平,也减少了效率,很多移民遗留问题有待处理,
2.3、水利工程带来的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是以给社会发展带来稳定、安全的环境为目标的,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违背自然规律或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在所难免,工程建设时忽略了边界上不同社会团体利益平衡,引起利益冲突;移民安置工作不能落实,成为后发社会问题,随着区域经济增长或资源可开发数量增加,库区人口也随之增加,因此产生了大量滩涂,在促进区域内经济的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稳。
2.4、水利工程建设与区域可持续发展问题
我国耕地资源不足的状况由来已久,水利工程建设耕地的矛盾越发突出。如防洪措施建设,蓄滞洪区域占用了区域内农民的居住用地,人口迁出将没有生产出路。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看,搬出可以减少政府救灾投入,促进社会稳定,但从局部利益和农村生产和社会发展现状来看,搬出后的出路和发展问题十分艰难,在人口众多,社会经济水平不发达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在考虑给洪水让路的同时,必须力求工程建设与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3、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的对策
3.1、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
树立起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相协调的资源观,系统全面理解生态水利的理念和方法,把水利工程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联系起来,主动与自然相适应,使水利建设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因此,首先应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这可以减少水利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发挥水利的生态环境效益。在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生态环境管理的评估和控制主要在决策阶段和竣工阶段,属于事后控制,在新的评估体系中,生态管理应该贯穿整个工程的始末。并尽快研究制定出能反映人们现有认识水平的水利工程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探讨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工程的可行性,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要求,制定并执行强制性规范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3.2保护库区水环境
建设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尽量减少水库的淹没损失,对库区内只在高水位时才被淹没的土地适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利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系统的河道治理措施,统一安排延伸布局,保持河态稳定,达到安全泄洪、改善水环境的目标。
研究制定出水利工程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保护枢纽附近地区的生态平衡。建立起生态环境综合及关键要素承载能力的评价方法,对生态环境价值进行核算,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根据一些生态环境要素的需水特点,适时进行补水,保护生态环境,强调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掌握河流的演化、泥沙的运移、动植物繁衍、气候的改变,通过科技创新,防止和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3、做好库区的移民安置工作
改变目前政府控制土地的状况,让农民参与到补偿的协商和安置活动中去,提高水利工程土地补偿标准,从而提高农民支持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对于事后因安置产生的社会问题,要及时解决,健全水利工程效益分享机制,为失地农民寻找发展的机会,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对于自身生存状况比较脆弱的弱势群体,要给予特别关注,建立有效机制,对个案性的社会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3.4、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后的社会稳定
在处理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之间的关系时,要防止单纯追求项目的财务效益,注重地区利益的协调一致,减少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等影响和后果,促进社会稳定,充分考虑其建设和运营的特性,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分析论证工程的社会、经济需求,使工程的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做好库区的防洪工作,解决库区水源污染问题,正确处理移民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
4、结束语
中国各朝各代的兴衰与治水密不可分,从大禹治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大江大河治理,我国水利建设的规模也不断增加,人们对生态环境规律也进一步认识,而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处处都要注重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正确认识和处理水利工程的各种生态影响,以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摘要: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新生人口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与此同时,老龄化现象也开始出现,这一问题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以及其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
引言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老年人口、高龄老人增速加快,空巢老人增多,区域不平衡、农村老龄人口比例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与之相应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现象呈现严峻形势,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笔者认为应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吸取国际上的经验教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入手,改变现有的传统养老方式,探索构建一个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1、人口老龄化出现的原因
1.1生育率下降
人们最初关心人口主要是关心它的数量问题,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增长的人口给中国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每年的生育率在强制的递减。同时,由于近几年物价飞涨,人们生活压力骤增,生活节奏变快,育儿费用变成一笔不小的开支,社会中出现了一批“丁克族”,这更加剧了生育率下降的速度。
1.2人均寿命延长
建国后消除了战争对人口死亡的影响,饥荒、疾病、社会剥削等因素也被根除了。医疗、卫生设施和保健服务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越。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曾经的不治之症在现今社会中也有了可以医治的医疗条件。在社会环境的优化,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的条件下人们得重大疾病的概率也大大减少。这些都使得人均寿命得以延长。
2、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
2.1政府、社会压力增大
我国的政策将养老金划分为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是在经济上主要依靠社会养老的现代社会,而人口的老龄化就意味着政府和企业的压力降大大增加。尤其在企业中,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使许多企业发放退休工资成为一大压力,绩效不好的企业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而更多的老年人退休金是分属于社保管理,由于退休人员每年都有增加的情况下,社保财政经常会出现赤字现象。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工资按时发放这就又加大了在职人员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的压力,即使是这样也常常会出现退休金发放推迟或不到位的现象。这便加剧了退休人员的矛盾,我们常常在政府门前可以看到退休老人因为退休金的发放问题聚众闹事,不但破坏了社会和谐还加剧了社会矛盾。而处于农村户口管辖的老人,由于农村社保体系不完善,许多农村老人根本没有养老保障。
2.2医疗费用增加
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显著递增,虽然现今社会环境与以往有所改善,但老年人患病率较之年轻人还是非常高的,这就给医疗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需要尽早寻求解决的方法。对于老年人所需要的治疗已不仅仅是医院器械能够提供的,许多老年人更多需要的是家庭护理,而在这一方面我国有待发展,虽然个别大城市已经有了相关的医疗条件,但更多的中小城市却还止步未前,老年人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将会加剧社会矛盾的发生。
3、人口老龄化相关解决对策
3.1建立健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宏观决策和政策要兼顾当下和长远,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予以考虑。在养老保障体系规划设计和实施中要注意体现东中西部、城市和农村的地区差异,综合考虑我国儒家传统思想、宏观经济发展、家庭结构变迁、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对老年人口中的特殊人群,如残疾老人、空巢老人、低生活保障老人等给予特别的关注。然而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将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其中,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多部门介入和合作,全面系统地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组建专门联席工作机制,强调多部门协调合作,避免单个部门角度“零敲碎打”地解决问题。
3.2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保障制度
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要把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来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应加大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风险。逐步延长职工退休年龄,增强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积累。在当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可以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迟退休年龄:首先可以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然后将女工人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推迟到60岁,最后将所有职工的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解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问题,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变目前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筹资模式,实行部分积累式的基金制筹资模式。
3.3探索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养护服务模式
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决定了家庭养老在生活护理、亲情关爱、精神慰藉方面不可取代的地位。但从中、重度依赖的老年人实际获得的护理情况看,家庭的长期护理供给不足。鉴于中国家庭结构的现实情况,多数老年人能够接受在社区就近或居家获取上门护理、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以及志愿者互助等服务,社区与家庭养老共同发展成为养老的主要形式,大力发展社区照顾成为重大的社会民生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政府还应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社会角色作用,使其承担相应的老年养护服务责任,结合医院资源优势,重视老年病科、康复科的发展与建设,也可创新服务模式,举办医联体、组建老年病院,实现对老年病患集医疗、保健、康复、养老及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
2.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居家为主的养老模式,加快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对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生活照料和各项服务,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加快发展老年人护理康复服务。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健康素质。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农村老龄工作,着力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3.5加强老年专科护理队伍建设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老龄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中国与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相比,具有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基数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国家应大力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开设老年专科护理专业,培养大量老年护理专业人员,适应老年人口不断增长的养老和照料需求。同时要规范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行为,抓好老年护理专业执业护士的培养和认定,按照《国家职业大典》要求,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发证等职业资格准入环节的管理,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养老护理专科队伍。
结束语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问题,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在这个正在到来的银发浪潮面前,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中掌握主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关乎每一个人的未来。必须要承认,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除了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安全网外,调动众多的积极因素去尽心尽职为老年人服务,才能够使社会和谐,使明天更好,而护理业界将是最值得发展,最有动能的力量之一。
近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三次议政会。各代表分别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言献策。民进北京市委认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将重点放在培育和发展另一类企业形态――社会企业上。
所谓社会企业,是指处于纯商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一种多元混合体,既不是纯粹的企业,也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通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会群体、促进社区发展并维持社会企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就在不久前,《中关村》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袁瑞军,她认为大多数社会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会企业的方式来解决,中国迎来了社会企业发展的新浪潮。
《中关村》:国内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吗?
袁瑞军:有,但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社会企业的概念界定不明确。国际上比较认可英国的标准,社会企业要有社会目标和社会价值。社会企业与一般企业最大的区别是,后者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前者是以社会价值最大化为主。有一类社会企业有收入后再投入到事业当中去,投资者不分红;还有一类,投资者分红占利润的50%以内。此外,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重要区别是,后者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捐赠、或者政府补贴等,社会企业要求它提供的某种商品或服务获得的收入要超过总收入的50%以上才称得上是社会企业。
《中关村》:英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对中国有哪些启示?
袁瑞军:它让我们知道可以用更有效的方法来做慈善,体现出企业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单纯依靠社会的捐赠来作慈善,规模和数量很有限。慈善仅仅是一种单向的输血,社会企业却有自我造血的功能,它提供的服务规模更大,覆盖的人群更多;慈善只是对社会上最脆弱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救助,而社会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用更有效的可持续的方式,为社会典型的或成规模的问题找到一种解决的出路。
《中关村》:您比较欣赏的社会企业有哪些?
袁瑞军:孟加拉国尤努斯创办的小额贷款项目很成功,他在2006年得到了诺贝尔和平奖。他通过这种方式向贫苦人群发放小额贷款基金,帮助他们找到谋生的方法、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贷款时不要求抵押,这一方法很有效,受到很多人的欢迎。除了小额贷款外,尤努斯也在进行二次创业。早前,他与法国达能公司合作为国内儿童提供酸奶,通过生产型企业来解决儿童的成长问题。此外,他还与电信公司合作,让妇女看守电话,帮助社会上的青年实现自我创业的梦想等。
英国社会企业特别发达,号称有7万多家社会企业,覆盖的领域特别广泛。在英国,Big Issue又称大问题杂志是一本广受欢迎的杂志,它雇佣流浪汉卖杂志,从而扶持这些人的生活。吉米餐厅是由英国一位著名厨师创办,餐厅雇佣社会青年当学徒,他们学会手艺后再重新回归生活。今年要在格拉斯哥举办的英联邦运动会场馆就是以社会企业的方式来运作的。手机银行帮助大家做公益、休闲度假胜地通过社会企业运作等,在英国比比皆是。可以说,英国社会企业的覆盖面非常广泛。
《中关村》: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如何?
袁瑞军:社会企业在中国已近10年时间。起初是受国外的影响和启发,很多人开始尝试用创办企业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例如在帮助残疾人就业领域,可以成为社会企业的企业就特别多,在我国最早的最成功的当属邓伟宁先生创办的深圳残友集团,创始于上世界90年代中期,后来它被冠以社会企业的名称,这家企业为残疾人就业做了很大的贡献。还有一个名为采桑子的企业,是为解决苗族妇女就业问题而创办,民族服饰做得不错。还有一些社会企业以养老为目标,如北京的慈爱嘉,厦门的金太阳,都是我比较欣赏的发展比较好的国内社会企业。
《中关村》:国内社会企业呈现出哪些发展特点?
袁瑞军: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企业标准,目前国内存在的社会企业都是创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希望用自己的力量来解决某类社会问题,并通过创办企业的形式来实施这一理念。至于做到什么程度才是真正的社会企业,或者到底要不要分红,分红比例是多少,都还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说法。从学界和业界来说,认定一个社会企业,主要是看它是否将目标定位在解决某类社会问题上,并且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去持续性地投入其中,商品或服务盈利后用来分红的比例比较低。
与其他国家的社会企业相比,国内社会企业未来将会有一个更大规模的发展,随着人们社会服务意识的不断提升,可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和细化。至少从解决就业层面来看,国内社会企业会贡献出不小的作用。但是,目前来看,就发展程度而言,国内社会企业相对比较落后,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
《中关村》:社会大环境对国内社会企业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袁瑞军:近几年来,随着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报道,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创业除了获取经济利润外还要回馈社会,很多公益项目被孕育而出,这对以实现社会价值为目标的企业是一个好的偏向。有些企业只要稍稍转型就可以变成社会企业。除此之外,国家通过大量的购买服务,也促进和提升了社会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来后,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力度越来越大,小微企业享有的这些政策,与社会企业的也很相近。虽然在政府和法律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扶持社会企业的提法,但是在一些研讨会上,政府官员还是非常认可这一概念的。
随着福利国家日益被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对社会服务的需求,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一领域,使得社会服务的规模和水平都在逐步提升。在养老领域,国家提出以居家养老为主,将公办养老院对象定位于无支付能力的群体,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支付能力但支付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来说,需要大量的企业和社会企业加入进来,为他们提供服务。
《中关村》:中关村的创业公司可以借鉴社会企业的哪些理念?
袁瑞军:他们也可以按照社会企业的方式来做企业,就像英国很多科技企业那样。我去英国访问的时候,有一位牛津大学毕业的博士生在校门外创办了一家公司,招来十几个人做游戏软件。他们做的游戏本身宣传的是正能量,给大家以好的引导,软件将地球变暖等常识以及如何做环保的方法加入到游戏里面去,玩家必须知道这些知识才能不断地向前升级。这些正能量的知识通过一种游戏的形式被普及开来,有很强的社会价值。这家企业就被认为是一个社会企业。现在一些企业帮助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包括数据平台的建设等。比较热门的还有,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可穿戴设备的研制,电子产品的专业化定制,都是社会企业大显身手的地方。
《中关村》:社会企业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持续发展机制?
袁瑞军:社会企业必须自我能够造血才可持续,这取决于它所提供的服务本身,在市场上是否有竞争力。首先,它所服务的对象要有一定的规模,例如,企业服务于社会弱势群体,或中低端人群,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他们负担得起的,企业又能够在一定的成本限度内来发展,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融合,对企业自身管理能力也是一个考验,高管的组织能力、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等。
摘 要:贫困已经成为一个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的全球性普遍问题。在我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与贫困有关的问题更是层出不迭,尤其是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与否关乎我国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可否实现。本文试从现代性的角度来分析、探索当前我国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化的社会问题,以期对西部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贫困群体新生的相对贫困、生态贫困等进行探讨,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从而实现全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现代性;贫困文化;相对贫困;生态贫困
一、现代性下的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现状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现代化要素逐渐渗入到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我国的西部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众多、地域广袤,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孕育了古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西部文化具有地域性、多元性和原生态性,是中华古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要素在给西部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发展的同时,也给西部古老的人文习俗、脆弱的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改变。所以,在加快西部广大民族地区落后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现代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现代化条件下造成西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现状的“贫困文化”原因
(一)外来文化的侵蚀与贫困文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在全球的快速推进,不同地域、国家、民族之间的文化共通性不断地拓展和加强。不同文化元素不断的流通促进了地域之间的融合与发展,增强了彼此之间的友谊。但是,由于很多少数民族人民解放前长期的封闭与外界交流甚少,他们很难快速地接受这么多突如其来的外来文化。因此,不论是精华还是糟粕在这些地区都是肆意扩张的。在四川省西南部的彝族凉山自治州,的侵蚀导致了凉山彝区众多青壮年死亡,艾滋病感染者也快速增加,让很多家庭支离破碎。以农耕为生的凉山彝区劳动力大大削减,而且吸食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使贫困问题更严峻,并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在广西,云南等偏远闭塞的民族地区这种现象同样是层出不穷。
(二)落后的思想观念与贫困现象
1,婚姻致贫。在一些民族地区,无论各个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如何,无论是自由结合还是父母之命均实行包办婚姻制度,也就是男方给女方一笔书目不小的彩礼钱之后,女方嫁到男方家里。这样的婚姻制度不但给婚姻双方当事人带来了痛苦,也给男方家庭造成了强大的经济压力。尽管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政府的宣传教育,嫁女唯钱是问的现象已大大减少,但是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影响,收受彩礼之风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地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这远远超出了男方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婚姻的巨大成本成为了当前很多民族地区家庭最大的开支,同时也导致了贫困的继续和返贫率的提高
2,教育落后。在民族地区,由于人们落后的思想文化观念,“读书无用论”观念盛行,很多家庭的青少年早早辍学。无法通过教育改变命运,在这些土地上生存的人们的贫困开始无限循环。出现了“贫困循环”现象,贫困问题在代际之间的不断传递,这也是贫困问题根深蒂固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现代性与贫困化的关系
现代性的发展和深入现代性下的贫困化有一种看似无关却相生相伴的关系。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曾经提出“贫困文化”的概念。他认为贫困其实是由人们的一种行为习惯,思想观念造成的一种现象。其实在广大偏远的民族地区,贫困就是由于人们落后的思想观念、保守的行为习惯造成的。而随着现代性的深入,这些地区的贫困文化和现代性之间出现了一种互相冲突,彼此不容的矛盾。而在贫困文化依旧根深蒂固的同时,这种矛盾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深入、现代性要素的增加也会日益加深和激化。在现代性要素逐渐增多的时候,人们也许会产生抵触心理,更加固守自己所认可的文化。这种情况下,现代性和贫困文化之间就建立起了坚固的壁垒。所以在现代性逐渐渗入这些地区的同时,应该以合适的方式对这些新文化进行引导,让人们以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把这些新的文化安置到自己得到生活中去。这样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趋于缓和,才能不至于尖锐对立。
另外,与此同时,在现代性的影响下,现在的贫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相对贫困。在中东部地区,很多地区经济发达、文化先进、社会发展速度很快。这些地方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政策的倾斜,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现代化程度较高。现代性要素到处充斥这这些地区的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高档的洋房别墅、豪华的进口汽车、琳琅满目的高级商场、灯红酒绿的星级饭店,这些现代性的标志无一不在向人们诉说着现代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然而在人们无限享受现代化所带来的这些快感和满足的同时,这些东西也同样在低语着现代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广大西部民族地区闭塞的环境、落后的文化等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就显得更为不堪和落寞。也就是说,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也是一种和东部地区相比之下的一种贫困。这并不是它们自身认同的一种贫困,也不是在绝对贫困标准之下的一种贫困,而是人们强加于它们身上的一种相对的贫困。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要根据各个不同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不同的发展程度来对该地区的发展状况进行评判,采取不同的措施手段对这些地区进行“量体裁衣”的调控。
四、思考与总结
现代性是一个美好的字眼,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着现代性所带来的纸醉金迷,然而现代性在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和发达的科学技术的同时,却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附加产物和伴生产品。在现代性的影响和侵蚀下,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也出现了很多的新生的畸形状况。相对贫困的产生、人文富裕的发展、生态贫困的加剧等这些都是现代性所带来的悲剧色彩。而人们在这种悲剧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却浑然不觉地去盲目地追逐着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无论是东部发达的先进地区,还是西部贫瘠的民族地区,现代性都在以显著或不显著的方式起着重要的作用。
所以,人们在享受这种现代性的同时也应该更多地关注现代性在不同的地区所起到的正面、负面影响。而这双面作用中的负面影响如何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或者说,人们应该如何对待处理这种负面影响,才能对于现代性的良性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现代性所带来的这一系列新的贫困化问题的同时,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贫困化本身,而应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对贫困化进行新的观察和思考。(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但是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却越来越空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嚣尘上。贫富差距,腐败现象,食品安全问题,城管暴力执法,医患关系问题层出不穷。那么如何有效地遏制此类社会问题呢?作者认为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没有一种统一的积极的精神力量来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战胜当今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空虚,就很难实现。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对实现中国梦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仰缺失;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中国梦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赢得了“世界工厂”的美誉。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收入越来越多,但同时有一部分人仍旧在小康水平以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人民幸福感不强等一系列问题不断影响着中国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由于信仰缺失导致的精神空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嚣尘上,城管暴力执法、医患关系问题、食品安全、房价、物价、腐败、教育、裸官和投资移民、恶性车祸、环境保护、事故、强拆等这一些问题在当今中国愈来愈严重。那么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对实现中国梦有什么影响?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根据以上问题来展开。
一、信仰缺失对社会发展的危害
一个社会体系的发展必然会经历信仰低迷期,这是经济发展迅速而精神文化落后产生的必然结果。信仰缺失在世界上也曾经发生过,在美国7O年代左右曾经出现过“颓废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便是典型的案例,他们过度纵欲,酗酒,以至于造成了整个一代人的“垮掉”。信仰缺失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一个民族要强大起来,要实现复兴,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两场战争可以很好的阐释这种观点,那就是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期,清政府腐败无能,全民意志颓废涣散,没有任何民族凝聚力,信仰完全缺失,所以被人数根本不及清政府的八国联军所打得溃败。还要厚颜无耻地签下使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辛丑条约》。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志愿军战士发扬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一个饱受战争之苦的,仅仅成立一年之久的国家打败了由世界霸主美国领导的联合国军。由此可以看出,民族凝聚力和全民信仰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何等重要。
中国出现的信仰缺失对社会的危害是非常深远的,首先表现在道德文明和人际关系上。随着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但中国社会在其转型过程中却却极大地摒弃了中华民族的很多传统美德,比如说儒家的克己复礼,佛家的慈悲为怀,道家的无为而治,而在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却对西方文明的道德礼仪盲目崇拜,结果在社会道德领域导致失衡之态。信仰缺失对社会的第二重危害是人们产生了强烈的精神空虚感。没有信仰的世界如同荒原一般,人们丧失了精神生活追求,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逐渐统治了人心,各种社会问题的深层原因都可以从信仰缺失方面找到答案。
二、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传承性,同时可以与时俱进。随着时代变迁,任何文化都应该与时俱进。我们要以现代眼观,理性的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传统文化与当今社会现实相结合,发挥出其最大的生命力。当今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但是,正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信仰缺失所衍生的全民拜金、道德沦丧、贫富差距等问题变得十分严重尖锐。所以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正是在树立一种信仰来填补信仰缺失,从而解决由此衍生的一系列问题。
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留给后人最好的一笔精神宝藏,也是中华民族先祖为全人类的精神世界作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唯一没有中断的四大文明之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美德彰显出他巨大的生命力,因为他为全人类的心灵注入了一泓清泉。它可以激发更个民族的归属感,上进心,社会凝聚力,从而形成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繁荣的强大动力。
三、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
中国梦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在追求中国梦的努力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道德。我们一定要切实重视道德建设的力量,用高尚的道德品质提升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要大力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倡导道德教育,尤其要发掘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宝藏,支撑我们中华民族昂扬向上无私奋献,顽强进取的精神。只有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形态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民族才能在世界之林永远屹立。现在中国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到了攻坚区,所以我们更加应该重视道德意识的培养,为中国的和平崛起,为中国梦的实现,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崇高志向,具有传统中华美德的公民。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意义十分深远,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四、结论
本文主要从当今中国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出发点,作者发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信仰缺失。十八大以来,“中国梦”已从政界、学界到普通人民群众生活中备受关注。要实现“中国梦”,重塑信仰是必要的途径。我们应该大力推行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伦理教育,实现传统文化现代化,凝聚国民的国家意识,为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所以,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就是在重塑信仰,凝聚人心,让中华民族拥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历史使命感,为中国梦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现代社会发展地如火如荼,而其中的管理思想也令人深思。工业文明中有社会问题,有问题就要解决,而解决则需要方法,需要管理思想。
【关键词】社会发展 管理 合作 沟通
首先,我有必要解释一下社会问题这个概念,学过社会学的人都知道,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而在工业文明社会中,这个问题更加要引起重视。
梅奥的《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一书分为两编,第一编为科学和社会,第二编为现场研究。这本书提出了在主要工业活动上如何获致团体合作的问题,它也指出了由于急速的技术进步和因而发生的工人们在工作上经常变动的人事结合所引起的这个问题的日益增长的意义。我们当前社会是一个适应变动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人,有各种各样的团体组织,为了更好地发展,就需要合作,就需要管理。甚至可以说,我们将有一份如何的工作经历都在一定层度与管理(被管理)密切相关。
在现代适应型社会中,管理对于工作起着很大的作用,而工作(本身亦是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全部)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施展才学,实现价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管理呢?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
身处21世纪的我们,处理人事的能力的提高要能跟得上我们在处理技术上的能力的发展,不仅要加强管理,更要促进合作,正如梅奥说的:“我们不能一只脚踏在二十世纪另一只脚踏在十八世纪而得到生活和繁荣。”所以,我们必须合作,努力寻找合作的机会,不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上。梅奥在这本书里通过已经进行的实际的工业情况的研究和一个称为霍梭恩实验的更细致的研究指出了同伴搞好关系的愿望,就是所谓人类社会结合的本能,很容易胜过单纯的个人利益和逻辑思考。这两个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在普通人中间,甚至在社会混乱的地方,仍然继续存在着人类对合作活动的愿望,而这种愿望是能够为聪明而老练的管理当局所利用的。”
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战争年代,我们行政管理的方法全是针对物质的有效供给,却没有对于合作的保持,即团体的协作,即使在特殊的年代这可以理解,但现在已经处于和平的繁荣时代,情况缓和了,但合作的前途却不怎么乐观。我们知道,在一个单纯的社会里,一年和一年之间,甚至一个世纪和一个世纪之间的变动是比较小的。而我们所处的正在发展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合作的体系,我们要想融入这个社会,就要融于这个体系,这也就是合作的意义所在。
除了合作,还有协调,其实二者本就是相互关联相互存在的。工业革命以后,社会在物质方面和技术方面的进步和成就是十分巨大的。但正是这种进步和成就,使社会失去了原有的协调与平衡。
农业文明时代,人们的生存空间单一化,活动范围受限,但却带来了深厚的亲缘关系;在现在看来确实是很落后,低效的生产,但却同时意味着安适自由的生活。而到了十九世纪,一切改变了。科技越来越发达,物质文明变化超常。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人们越来越忙;生活联系越来越淡;竞争越来越大……而这一切,正是缺乏协调的结果。
梅奥认为,工业文明割断了农业社会建立起的固定社会纽带,却没有及时建立起新型的社会关系,于是,人们的心灵失衡了,迷惘了。但其实,现代组织可补偿被工业文明隔断的旧的纽带。
管理离不开协调,协调又离不开沟通,有效沟通是管理中的艺术方法。俗话说沟通是心与心的桥梁,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管理也是要讲究方法的,那种硬性的领导方式已不适用了。这个时代需要的是倾听。倾听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管理者需要倾听员工的想法及意见,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更有效地组织工作。适时的赞美别人也是管理中极为有效的一个手段。真正的管理者能够在沟通中不断从知识、心态、能力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因此,有效的沟通对于管理者十分重要。
霍桑实验的一大组成是多达两万次的访谈,通过一种巧妙并且原则化的有效形式去打开员工们的心扉。
这就突显出了几点沟通的重要性:解除员工心理的负担、积极调整态度和心态。访谈有助于工人团体内部以及和外部(监工或上级领导)相处得更融洽。很重要的一点:访谈增进了工人群体与经理人员之间,实现更好地合作的愿望和动力。与职工交谈,是经理人员获得信息的重要来源。“经理人员必须确切了解在企业各个下属组织中职工之间的合作情形以及职工群体对与经理阶层的态度。”
重要的一点是,在梅奥的小组访谈之前,他们有制定访谈原则,以让工人在一种轻松、自由的氛围中说出真实的感受……这跟我们所说的情景治疗法类似。
而这样的沟通技能对于管理人员也是必备的。作为管理人员,要与下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以便树立团队意识。
一个企业能否成功的管理经营,靠的是管理者能否和员工进行有效地沟通;靠的是这个企业是否拥有良好的合作??所以管理者应当充分重视这些,这样一个企业才会蒸蒸日上,才会拥有灿烂辉煌的未来!
《工业文明中的社会问题》中的管理思想不止于此,合作、协调、沟通仅是其中的几点。管理是一门学问,是需要智慧和技巧的。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组织的事,关系到一个企业能否良好运转,甚至于一个国家能否发展壮大。
试想,如果有一天,管理真的如梅奥所说的不再“使人感受到个人出于软弱无能和被支配的地位。”而是使工作更高效优质的活动,让所有人享受工作,在工作中建立起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体验团队工作的力量和快乐,个人与团队共同实现生命的价值……那将是一个何等美好的工业文明的世界图景,一个真正的美丽新世界。
我相信这并不是痴人说梦,不可实现,虽然工业文明中还存在着一些社会问题,但是,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我们的管理理念也在发展,社会终将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不断前进,不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日益强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极为迅速。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是我国基本国情,且农村人口占多数,鉴于这一情况,再加上种种历史原因,使得中国的城市化起步晚,发展速度快,但目前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但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了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的一些沿海大城市,给这些城市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带动了当地工农业发展,促进这些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多,一些社会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土地资源问题
首先,随着经济增长带动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城市的数量在逐年的上升,一些中小城市的规模也在逐渐的扩大,这样导致的结果是更多的农业用地转化成城市的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农耕地面积在逐渐的减少。尤其在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发烧阶段,很多城市频现“无人区”,大量的土地被圈成住宅用地,但由于种种原因房子修好无人居住,逐渐荒凉变成一片废墟;其次,由于农业生产都是家庭联产承包,每家就那么几亩地,粮食作物生长期长,劳动者从中获得的利润远远小于二、三产业,再加上整个社会消费水平的逐年上升,家庭经济开销的压力,使得很多农民扔下土地跑到沿海一些城市打工,这样产生的结果是很多的农耕地被荒废,杂草丛生。再者就是农村的宅基地问题,很多家庭在修建新住宅楼时并没有修建在旧的宅基地上,或者在其他地方重新修建而老房子并没有拆除并转化成农耕地。
以上三种现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明显,使得我国的土地资源逐渐的减少。在连续这几年召开的两会上,都会涉及一个问题――保护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一人口大国,尽管国土面积很大,但由于受到地形和气候的影响,使得耕地面积有限,再加上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多自然灾害,所以确保一定的耕地面积是保证人民粮食问题的本质所在。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应从法律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把关,严防盲目占用农耕地,防止土地的流失;当然,针对农村出现大面积的荒废地,除了法律制度,也可以采取一些其他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将大量分散荒废的土地统一收回再承包给个人或集体,发展一些农业产业园,瓜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这样既保护了荒废的土地,同时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家庭问题
这一问题主要发生在大量的农村,体现在两个方面: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和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协调,东部沿海地区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良好的工业基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吸引着大量农村人口的流入,使之成为我国人口的主要迁入地。相反,我国中西部地区,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城市化水平低,成为我国主要的人口迁出地。计划生育的实施,使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减低,人口增长速度逐渐减慢,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总数依然持续上升,导致当今很多家庭呈现出“4―2―1”模式(即两个年轻人,一个小孩,四个父母),加之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使得一个家庭的两个年轻人生活压力很大,尤其在广大农村,如果两个年轻人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只好通过常年外出打工供养整个家庭。正是这样一个原因,很多小孩从小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之父母长时间不在孩子的身边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导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性格孤僻,缺乏自信心、感恩之心,自暴自弃等。“少年强则国强”,父母永远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从小一个孩子没有在一个好的环境下生活成长,长此以往,将会影响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国家!老有所依,养儿防老,看着自己儿女常年在外奔波,自己相帮但也实在没有办法,遇到逢年过节双休日,看着别人一家人围着桌子热热闹闹的吃饭,自己家里冷冷清清,孤独、冷清,还有一颗对儿女的思念之心!老人有病,儿女也不能在身边照顾。
走进农村,很少见到年轻人,留下的都是老弱病幼。建设一个和谐社会,首先是家庭的祥和!作为一个刚参加工作三年的新教师,看着身边的很多孩子和家庭我深有感触。个人认为,解决上述两个问题,除了靠国家近几年实施的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更关键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人口的流动,即进行“产业的转移和升级”。大量农村人口流向沿海地区,就是因为沿海地区经济水平高,有很多的就业岗位和工作机会,所以,适当的把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工业部门从东部逐渐迁移到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进行产业的升级寻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样,中西部地区大量的农村打工者就可以在自家门口打工,即可以保证家庭的收入,又可以留在家人身边照顾小孩赡养老人,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的经济差距。可谓“一石三鸟”。
3、环境问题
城市化的发展使得更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大城市,大城市人满为患,固体垃圾废弃物随意堆放,城市大型工业的生产排放的废气废水,并且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也迅速猛增,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而且它又属于低空排放,给人们带来的危害更大,加之城市建筑密集,高楼林立,不易通风,导致污染物不易扩散。这些现象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等等。尤其近两年,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了严重的雾霾天气,往日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天气已不再常见。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一些极端的天气频繁发生,干旱、洪涝、沙尘暴、台风、寒潮发生频率影响范围逐渐增大。除此,城市的交通问题随着私家车越来愈多与日俱增,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停车问题……尽管一些大城市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加以调整,象摇号买车限制车辆数量的增多,单双号限制出行减少车辆出行的数量,各地修建高速公路,完善城市交通网,但交通的堵塞依然很严重。就连停车问题也成为很多现代商业网点选址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所以,无烟生产,绿色出行,“菜篮子”活动等这样一些保护环境的的活动被不断倡导。
善待地球,就像善待我们自己,它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环境问题之所以造成人地关系愈演愈烈,归结起来两个原因:一个是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另一个是社会行为上的。因此,人类必须改变人地协调发展的观念和破坏环境的行为,用知识和智慧关注环境的变化,用良知阻止环境的破坏,用热情传播环保观念,更要用勇气调整我们的价值观和生活习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持久和谐的发展下去。
城市化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它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的产物,但基于历史原因和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城市化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瑕疵,这需要我们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和改正,治标兼治本,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化发展中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从而使中国真正走向国富力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预计20~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
2014年7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打击采血送香港鉴定胎儿性别的蔓延势头。
“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居高难下的直接原因,未来可能出现的大批“剩男”将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出生男婴总数和女婴总数的比值,通常用每100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曾提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根据官方数据,201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距离“十二五”期末倒计时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出生人口性别比要降至115的目标,恐难如期完成。
出生性别比目标首入国家规划
国际上通常认为的正常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应保持在103~107之间,中国已经持续30多年超出正常水平。约从1982年开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为107.2,之后一路飙升。1994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115以上,2004年达到最高峰121.2。
2009年被看做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一个拐点,从这年起开始了持续5年的下降,但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2013年为117.6,5年的降幅仅为1.85,下降幅度不明显。
《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将性别比的明确目标纳入国家规划。此前“十一五”规划中,只提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当时已经预计到了难度。”曾参与多次人口政策调整的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尽管按照“十二五”所制定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但从中国持续多年的现实情况看,要实现“115”这一目标已属不易。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国家卫生计生委“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家组组长原新告诉记者,全世界约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但中国最为严重,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其次是持续时间最长,同时波及的人口最多。
少生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催化剂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一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主要有传统的生育观念,如“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地区,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生育率下降,造成一部分出生性别比不平衡,同时,B超、DNA等检测技术的进步,也使得人为选择生育性别从意愿变成现实。
原新指出,大家少生了,是造成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一个催化剂。在全世界的共同规律中,有男孩偏好文化的国家,生育率下降的过程中,往往都会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高。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可以看做是一定时期内严格生育控制的一项社会代价。
翟振武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男孩的偏见存在,只要生育率下降,性别比偏高就会更明显。多名学者指出,在中国低生育水平中,自愿性的因素占得越来越大,尤其到了“80后”、“90后”一代,即便放开生育政策,很多人也不愿生更多孩子。
虽然持续5年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以后,中国人口性别比问题就开始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最初,政府部门曾出台文件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却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
为了消除性别歧视,“男女平等”这一观点也逐步成为基本国策,但在当时,很少有人会将“男女平等”直接与控制性别比例画等号。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两年后,中国政府正式拉开了治理男女性别失衡问题的战役。
2002年11月,原国家计生委、原卫生部、原国家药监局共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对胎儿性别鉴定予以明确规范禁止。
2003年4月,“关爱女孩行动”启动,旨在通过倡导男女平等思想,扭转中国、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新生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卫生、公安、司法、检察等多个部门也会同在一起,严厉查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案件。然而200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历史最高纪录121.20。时任国家主席在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人口出生性别比的问题,作为未来10年一个重要任务。
通过综合治理,2009年,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开始出现拐点,持续5年下降,但至今仍在高位运行。
“硬指标”和“问责制”是否有效?
2011年,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主题就涉及男女性别比例。部署工作时强调,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高层非常重视,讨论非常热烈,提出了很多建议。”当时应邀授课的翟振武说。
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地方政府达不到目标,就要接受问责。”翟振武表示。
2012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卫生部与原国家计生委整合,组建国家卫生计生委。一位此前国家计生委的官员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合并后对降低性别比更有利,“联合检查更方便”。
此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行动,力度之大也超乎以往。2014年6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两非”案件查处区域协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案件或者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不少地方出台相关措施力控性别失调,河南、陕西、吉林、上海等省市甚至将性别比例直接挂钩官员“乌纱帽”。如河南省2009年规定,性别比例过高的地方,政府领导将被“一票否决”。
建议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入刑
如何扭转性别比失调?学者均将矛头指向立法。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久以来都居高难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流产、引产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而造成偏高的原因,是对“两非”的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打击和惩处。
现行《刑法》第336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一是对非医学需要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没有列入惩处;二是上述法条只限定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实际上一些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医疗机构从事“两非”就无法惩处。
从2005年起,几乎每年都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修改《刑法》,明确规定惩处实施“两非”的行为。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在7月10日国家卫计委举行的新闻会上直言,尽管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费了很大的劲”,但效果并不理想。从2012年起,杨云彦曾多次在全国两会呼吁对“两非”入刑。
“单独二孩”有利于缓解性别失衡
从2013年底开始,全面放开“单独二孩”政策,这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会产生哪些影响?浙江是全国第一个放开单独二孩的省份,从目前公布的数据看,从2014年1月17日实施“单独二孩”,男孩出生1309人,女孩是1135人,依然没有扭转“男多女少”的局面。
多名学者指出,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手段,多生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下降。
不过,并不能寄望通过“单独二孩”实施,能促使严重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翟振武指出,尽管“单独二孩”放开后,一部分第一胎是男孩的家庭,第二胎更愿意生女孩,或者对孩子的性别已不那么在意,相对而言,更多女孩子就能被生下来,“但不要期望此政策就能完全扭转我们性别比的失调”。
相比之下,“治本”更重要。多位学者均建议,要把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把“男女平等”从口号变成现实行为和理念。这对于中国的现实而言,任重道远。
(摘自《南方都市报》 本文作者:龙玉琴 等)
摘要:一切社会关系都是利益关系的体现。拥有共同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利益共同体。城市利益共同体具有其层次性和复杂性,在“隧道效应”和“海伦效应”的作用下,深刻地影响着城市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利益共同体;海伦效应;隧道效应;城市社会问题
一、关于利益的认识
在《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利益共同体》一文中,高健先生肯定了利益以及后文即将提到的利益共同体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了利益以及利益的分配是如何影响社会运动变化的运行过程。[1]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2]利益乃是个人乃至社会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个人及社会追求的最终目标和目的。古往今来,人类的一切行为活动都在追求利益和为利益所驱使的范畴之中。
二、利益共同体
虽然个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然而,不同背景条件下的人们,也可能会有利益上的交集,而这种利益的交集就是他们的共同利益。拥有共同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与利益群体是同一个概念,却绝不完全等同于利益集团和利益共容体。利益共同体不必具有利益集团的组织性,在内涵上更加的宽泛,事实也确实可以证明,即使是不同地域不同组织的人们也可以是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容体亦是一种因利益关系而建立的组织,[3]和利益共同体同样有明显的区别。
三、城市利益共同体
城市利益共同体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总体利益具有一定差异性但在某些方面又有利益的一致性的个体自发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一类是在政府或某些组织的引导和推动下,具有某种相同利益要求的个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城市的利益共同体因为存在利益观念及追求上的巨大差异,其种类和数量也是极为的复杂和庞大。
城市,作为它自身的利益共同体,在它的系统内部,必然又能分解出许多的较小的利益共同体;在这些较小的利益共同体内部还可以继续分解出更多更小的利益共同体。城市利益共同体犹如一座金字塔,居于顶端的只有城市利益共同体,中间的是它的次一级利益共同体,数量开始增多,如此层层演化,而基于最底端的基础利益共同体不仅级别低,且数量最多。
每一利益共同体都有它的自身服务属性,同时,也兼具着它为上一级共同体所隶属组织服务的属性以及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属性。城市利益共同体之间或有明确的边界,或有交叉的部分,边界性是它们彼此区分的标志,交叉的部分是它们进行合作的基础。城市利益共同体之间是相互对立统一的关系。
由于城市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利益共同体的评价标准不一样,必定会导致所划分出来的利益共同体千差万别。比如,根据居住条件,可以将某个社区的居民分为本地常住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又可根据职位、阶层,将其分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居民。
四、城市利益共同体的应用
针对城市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不同的学科会得出不同的解释。如果要用利益共同体的角度来解释,那么莫过于利益分配的不公,这里,为方便论证,先引入 “隧道效应”的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和罗斯切尔把“隧道效应”用来解释收入差距对人们幸福感的影响。即不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会加剧社会群体的躁动。[4]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矛盾,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是为城市的社会矛盾,而城市社会矛盾实质上就是城市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矛盾,而人际关系就是利益关系,两者的主体相同,因而,城市社会矛盾的根源就是城市的利益关系结构。城市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财富的分配,而社会财富的分配机制,就是城市社会利益共同体彼此角逐的阶段性结果。对整个城市社会来说,利益共同体是社会结构的物质基础。要想妥善地缓解城市社会问题,就要在此基础之上将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和健全的竞争合作机制的前提下,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之间展开各种合作以期达到互利互惠的效果。
我国政府在城市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生活,都扮演着守护者和引导者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在城市社会的治理方面综合运用各种经济的和行政等手段,积极调节不同利益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根据社会实际,相应的调整社会财富的分配:既要体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又要实现财富分配机制对劳动的巨大刺激作用;既要使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杰出人士获得相应的回报,又要让利于那些更具有迫切需要的利益群体。总而言之,利益的杠杆效应深深根植于社会的每一个层面,政府只有解决好城市中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保证整个城市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5]
另一方面,它也提醒着我们特别是政府部门,在城市社会中,也存在着“海伦效应”或称之为“蜂巢效应”。
古希腊神话中的希腊联军攻打特洛伊城的起因仅是特洛伊的克里斯王子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这件事情却被希腊诸城邦认为是整个希腊的耻辱,要求共同讨伐特洛伊。笔者将其称之为“海伦效应”。这如同戳到蜜蜂的巢穴会引起蜜蜂群体攻击一样。
利益共同体中的人与人之间都有天生的同情和他我角色转换心理。一种对于利益共同体中的某一个人的伤害可能会引起整个利益共同体的同情并假设那人即是我的类似于兔死狐悲的设想,导致他们群体性的反抗乃至攻击。这便是我们城市社会中出现的“海伦效应”。
个人间的利益冲突不可怕,可怕的是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就警戒我们的政府工作者,制定政策或要付诸一项行动,不能只考虑某一个人,而是将他所属于的整个利益共同体当作考虑的对象。否则,政府部门的一个小小的决定,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就会按照海伦效应的轨迹演化成整个城市社会的动荡和混乱。
摘 要: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幸福与社会安定的必要条件。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很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效益的提升,对于社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本文旨在研究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针对出现的社会问题寻求解决对策,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提高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方面提供思路。
关键词:水利工程 社会问题 解决对策 分析探讨
1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
1.1 社会公平问题
社会公平问题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公平问题,其实质是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问题,进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利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它具有公益性的基本特征,因此,对于出现的各种公平性问题,例如社会利益与团体利益的冲突,团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都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的政策进行协调。但是,无论是水利工程决策施工还是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政府很难实现水利工程公平的最大平衡,有时失去公平获得效率,有时失去效率获得公平,使得一些社会问题无法得到最完美解决。举例来讲,三峡工程移民问题,尽管政府给与了合理的经济补偿,但是却无法弥补移民的心理创伤以及移民气候、环境、社会的适应性。
1.2 失地农民利益保护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对于土地的需求数量是极大的,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政府需要大量的征收土地,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一些农民失去土地,没有了生活的基本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得不接受政府的重新安置,但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失去了最大的利益,产生的社会问题也就越来越多。首先,水利工程占地补偿标准低,无论是重新安置土地还是给予经济补偿,都无法弥补农民失去土地的创伤,造成区域性社会不稳定。其次,土地制度缺陷无法保证失去土地农民利益。当前我国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对于土地占用和直接经济补偿,农民只有被动的接受。最后,对于弱势群体的照顾力度不够。对于农村的那些老弱病残以及孤寡老人,他们几乎完全依靠土地过活,土地是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如果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直接导致其生活水平的直线下降,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
1.3 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问题
保证地区性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这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违背社会自然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的事,使得水利工程建设不仅没有起到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的效果,反而事与愿违。第一,团体利益失衡。边界问题是水利工程建设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边界上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如果边界利益群体利益分割不平衡,就会直接导致社会团体冲突,影响边界稳定。第二,移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三峡水利工程建设问题,三峡水库移民85年时,由于移民对于补偿与安置不满意,直接导致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使得三峡水库移民问题越来越棘手。第三,后发社会问题。水利工程建设的一大原因是防洪和治涝,水利工程建设之后,就会直接促进周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周围会出现县镇。一旦水利工程建设出现质量问题,例如出现洪水灾害,便会直接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1.4 水环境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周围地区性的经济发展便会迅速起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地区性的水区域污染和破坏,举例来讲,水利工程建设之中的圩区建设,便会直接导致水体流动变慢,如果圩区建设内的人口过度集中,也会直接导致水质的恶化,对于地区性经济发展与人民身体健康极为不利。例如:太湖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大量的圩区建设起来,圩区建设之后,使得太湖流域出现条块分割,使得太湖流域的水质受到严重影响,水质出现极端恶化。圩区建设后人口过度集中,直接导致太湖流域的水流动性变差,加上人们环保意识差,污染行为多,导致太湖流域出现水环境污染的恶性循环。
2 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的对策
2.1 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综合措施
前几年,国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在于发展,尽管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总体上来看,水利工程建设也是社会的区域性发展,因此,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仍然还是主流。对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解决,而不是无视或者是避开。因此,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解决策略,这是消除或者是缓解水利工程建设弊端的关键。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工程技术、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只有从前期决策、中期评价以及后期养护与检测等多个环节入手,才可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笔者经过研究参考,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解决策略提出了几条意见:一是要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评价体系,积极引导群众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参与;二是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政策,实现移民的最妥善安置;三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与其他社会关系的研究,建立经济补偿以及其他补偿性举措;四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与技术,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2.2 建立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
建立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是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产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的建设,除了要有前瞻性研究之外,还必须要有事后研究。前瞻性研究主要指的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推测,诊断出影响原因,评测可能出现的结果,从而提前提出解决性的对策。事后研究指的是在一段的时间期内,水利工程建设完工之后,需要根据实际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包括问题以及解决性对策,从而更好的将问题范围缩小,更好的处理水利工程问题。对水利工程进行社会评价,必须充分考虑其建设和运营的特性,尤其是水利工程建设本身就有社会性。水利工程除害特性是其社会性的体现,兴利特性是其经济性的体现。在进行水利工程社会评价之前,必须对工程的社会、经济需求进行分析论证,求证工程建设是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然后再对水利工程进行社会评价,求证问题及解决办法。
3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趋势。只有认清楚水利工程社会问题,意识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才可以使得水利工程获得最大社会效益。我国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以及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提高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着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进一步提高。深入研究水利工程社会问题,探讨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提高策略,是今后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重要方向与课题。
现行思想品德教材中选取的素材多是我们学生关心的具有教育意义的现实生活和社会问题,极大地丰富了课堂教学资源;同时新教材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学生知、情、意、行的同步发展。作为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要让学生认识现实及社会问题,让学生在充分的体验中形成健康的人格。
一、研读教材,挖掘教材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加地亲近文本
现行初中思想品德教材是新课程标准的高度体现,其内容均是依据学科知识体系进行构建的,不同年级的教学内容都是在标准的框架下做出的符合初中学生身心健康和成长规律的安排。比如心理健康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社会发展常识和基本国情国策教育等,这些内容既是我们初中学生所必须领略和感受感悟的,也是符合学生的心理感悟需求的。这就从一定意义上讲,教材内容的安排不但有其教育性,同样有其安排的科学性。作为教师必须深刻地研读思想品德教材,研读教材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吃透教材。吃透教材不是做简单的文字研究,而是结合课程标准所做出的关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模式乃至学生体验探究的思考。如今的思想品德教材与以往的思想品德教材的最大区别就是打破了学科知识体系和对具体年级的教学内容要求,特别注意以初中学生为本,有机地整合了道德、心理、法律、国情等相关教学内容,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感悟和体验空间。应当说目前所采用的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其体例和内容的呈现形式给我们以多姿多彩的感觉,更利于初中学生走近文本。我们研读教材应当是在充分研究课程标准相关资料和一定课程资源挖掘的基础上的广泛意义上的研读,尤其必须对教材进行相关的优化整合,甚至是一定基础上的忍痛割爱。这样的研读才可以使得我们的学生更为理想地亲近文本,由此产生更大更有效的体验力量和效果。
二、研读生活,挖掘学生身边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好地体验生活
伟大的教育家陶知行先生曾提出:“生活即教育。” 陶知行先生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对教育改革创新的独到见解给我国当时乃至现在的教育影响应当说是十分深远的。他强调:“教育要以生活为中心,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的教育。”事实上也完全是这样,人的思想品德正是通过对生活的认识和实践逐步形成和完善的,我们初中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以及健康人格的塑造同样必须建立在对生活的正确认识和实践上。初中学生的生活经验应当说还是比较贫乏的,思想品德课程所呈现给学生的生活实例应该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基础上,使学生能正确地认识自我,处理好自己与他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学生的思想品德获得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要走出照本宣科、空洞说教的误区,就要使学生走进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尤其必须注意将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充分开发和利用起来。把学生比较关注的话题选为学生必须体验的生活内容,这样利于我们确立思想品德学科学习的重点,也十分利于我们去突破难点。让学生在学习思想品德学科的过程中体验生活符合德育本体论的原则。我们完全可以引导学生把实际和理论有机地联系起来,达到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要求和规范的目的。让学生学会运用这些要求和规范来观察个人、他人与社会现象,着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可以为他们将来的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研读学生,挖掘互动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深地感受价值
一般说来,现在的初中学生对自己所涉猎的生活存有独到见解,但部分初中学生感受比较肤浅,有的仅仅是对生活表面上的认识。所以,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师要感到自身教育责任的重大。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无论是利用传统教学媒体还是现代教学媒体,笔者都注意让学生对某些行为或理念进行争辩,从学生的争辩中可以发现他们对相关道德行为准则的认识。初中学生的这种认识从一定意义上成为我们准确把握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航标。譬如我们有些学生对社会中的一些现象认识偏颇,假如我们让学生对此进行争辩,那么学生就可以从同伴的正确言论中得到感悟,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摘要:《天注定》影片讲述了四个悲剧故事,分别取材于胡文海、周克华、邓玉娇三起轰动全国的刑事案件,以及富士康跳楼事件。贾樟柯以真实事件为原型,从电影美学的角度着手,借鉴了“暴力美学”和胡金铨、张彻的武侠电影,在电影形式和内容上做蒙太奇处理,具体表现在电影的时空结构处理、电影的细节处理和影片中电影符号学的运用处理上,在此基础上很好的平衡现实和电影艺术的关系,表现了四个中国不同地域的人,他们交错相遇,遭遇不同的精神困境,却同样选择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维护尊严,最后产生了暴力悲剧。
关键词:电影美学;电影符号学;武侠电影
引言
唯一入围2013年戛纳电影节竞赛单元的华语片《天注定》,是贾樟柯认为自己迄今最好的作品。如贾樟柯所言,“各种事件,通过微博以及媒体讨论,缺乏艺术家从美学角度去呈现。理解我们的社会,从新闻角度,也从艺术家的角度。去理解现今社会,想象和现实并重。”所以,尽管该剧取材于四个真实社会新闻事件,但与新闻报道的客观视角不同,该剧从艺术的角度出发,直指中国贫富差距的问题与生活在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辛苦楚,把社会真实事件,甚至是敏感问题,用电影艺术美学的方法呈现出来,让人在叹息之余也不禁深深反思,这一切是“天注定”,还是“人注定”?
什么是电影美学
电影美学是建立在电影学和美学的基础上,研究电影艺术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是电影学和艺术美学的重要分支。①目前关于其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形成的三种意见中,“研究电影和现实的关系问题,即如何运用电影艺术手段认识现实、反映现实的问题”这种意见应用最多。从百年电影发展史来看,电影美学根据电影与现实的关系可以划分为两大流派,一是蒙太奇(或称技术主义)传统,一是纪实性(或称写实主义)传统。
《天注定》呈现社会问题的电影美学处理法
《天注定》中电影美学的处理方法应该属于蒙太奇传统流派,电影来源于现实真实的新闻故事,却不是完全照搬现实。贾樟柯在对四件事件反映的社会问题的理解感悟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艺术修养和蒙太奇艺术处理,从电影美学的角度上了解社会问题,理解我们的社会。《天注定》从电影美学的角度呈现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形式和内容上的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片的结构
仔细揣摩影片,影片有严谨的时空联系:1.空间的联系:山西重庆湖北广东,视觉结构正好纵贯中国南北。2. 时间的联系:春节,四个故事围绕春节。
第一个故事是发生场景(贫富极端差距,极度贫穷);第二个故事是他们的生活(夫妻、兄弟、家庭),剩九根烟都要分三份;第三个故事细讲尊严;第四个故事是无处不在的隐性暴力,之前是杀人,这是自我毁灭。现实生活中的原型事件,都是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故事,但是贾樟柯却人为的将四个故事放置在一个时间内中国的大江南北,有着生活联系和交集的环境下。
二、影片的细节
《天注定》中有很多细节呈现:大海拿起自己的猎枪,一路上戏台上一直表演的京剧《林冲夜奔》,小玉改头换面来到山西,看到戏台上正在上演的京剧《苏三离了洪洞县》片段中可怜的苏三.此外,在三儿搭乘的大巴中,贾樟柯播放了杜琪峰《放逐》中的经典段落,桑拿休息室播放着徐克的电影《青蛇》,路边的小店播着中国人气最高的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这些细节都与人物故事密切相关。
三、影片的符号学运用
在巴特看来,索绪尔的“能指+所指=符号”只是符号表意的第一个层次,而将这个层级的符号又作为第二层表一系统的能指时,就会产生一个新的所指。第一层的意义,巴特称之为“所指意义”,而第二层次是“内涵意义”。意识形态的运作正是在内涵意义的层面上发生的,巴特所谓的“神话”也就是符号文本的“内涵意义”。②影片中先后出现了马、鸭、蛇、鱼四种动物,分别出现在四个人物的故事里,四种动物符号的“内涵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1.大海――马的背负
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大海一直尝试揭发权贵的恶行,过程中不但得不到乡亲的支持,反而受到嘲笑甚至打击报复。虽然自己强硬,依旧逃脱不了“主人”的鞭打,被逼梁山的大海最终枪杀了那个鞭打马的主人,老马不再被鞭打,却依旧拖着沉重的马车。大海便是如此,即使没有“主人”,但是身上依然要背负法律责惩的重担。
2.三儿――鸭的反扑
第二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三儿冷静寡欲,他就像路边正在被宰杀的鸭子,看似丑陋、毫不起眼,似乎是能被任何人欺负的对象,但实际上,他是最坚毅的杀手。为了追求一把更快的手枪,决定自己旅程的下一站,“听到枪声才觉得不无聊”。他喜欢这种漂泊的生活,认为在这无趣的社会里,做个老实人,只能是等着被宰杀的“鸭子”,只会更无趣。
3.小玉――蛇的癫狂
第三个故事主人公小玉是长相漂亮的年轻姑娘,被情人的妻子暴打后,逃进一辆自称灵蛇转世成美女”的观光车。又如桑拿休息室播放着徐克的电影《青蛇》,而路边的小店则播着中国人气最高的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蛇的“内涵意义”不言自明,蛇本是油滑之物,灵气逼人,但仍抵不过强权凌辱。
4.小辉――鱼的窒息
第四个故事的小辉是自我毁灭的暴力悲剧。被无情的工厂压榨劳动力,四处换工作,朋友的报复,自己渴望爱情也无疾而终,就连亲生母亲都不理解自己,现实生活中的他,就像是被圈养的鱼,被种种压力包围,却无人倾诉,“社会对你麻木,你对社会就会麻木”,最后他捡起地上的武器,却不知道谁应该为这种令人窒息的重压负责,绝望的他选择自我毁灭。
结语
看过《天注定》的很多人都认为,作为编剧和导演的贾樟柯很勇敢,但是贾樟柯本人却不这样认为,他说“我只是在该拿起摄影机的时候没有怯懦”。暴力有社会问题也有人心问题,是和尊严有关的,发生的瞬间都是尊严被剥夺,这点《天注定》选择的四个事件很具有代表性。电影不能直接解决社会问题,但是能帮助我们理解正在发生什么。如果我们想解决社会问题,都需要了解当下发生的事件。作为媒体工作者对贾樟柯的做法更应该感同身受,但我们不需要拿起枪,拿枪摄像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