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3 08:22:57
导语: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一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前不久,总书记在河南江西湖北考察时强调指出“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深加工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坐标,不断拓展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就一定有更加广阔的前景”。回良玉副总理在吉林考察时也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我们要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总结五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分析当前形势。
一、五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绩与经验
进入新阶段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截止2004年底,全国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1.4万个,固定资产总额8099亿元,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14261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70.9%、91.7%和141.7%。
(一)有力促进了优势产业集聚。沿海地区形成了优势水产品、园艺产品产业带,中部地区形成了粮棉油等优质专用农产品产业带,西部地区形成了特色农产品产业带,龙头企业对优势产业带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带动作用。农业产业化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培育壮大了主导产业。特别是畜牧业,发展最快、产业化经营程度最高,已成为我国农业的支柱产业。2004年,畜牧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大关,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6%。
(二)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2004年,全国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8454万户,比2000年增加2493万户,增长41.8%,平均每户从中增收1202元,比2000年增加302元。带动农户增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实行保护价收购保障农民增收。二是采取利润返还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农民增收。
(三)有力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产加销、贸工农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目前,主要有三种带动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二是专业市场带动型;三是中介组织带动型。
(四)有力促进了农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提高了农业整体素质。龙头企业成为组织标准化生产的重要载体,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者,成为品牌战略的实施主体。
(五)有力促进了农业对外开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装备、经营管理方式的同时,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2004年,全国龙头企业出口创汇额约200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近2倍;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出口创汇超过1000万美元的有131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有26家,超过1亿美元的有10家。农产品出口日益扩大。
五年来,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加大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力度,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坚持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各地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多形式、强带动的原则,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农业领域,提高了农业的整体素质。
(二)坚持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首位。各地按照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
(三)坚持把促进经营主体协调发展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许多地方在发展产业化中,既抓龙头企业、又抓基地农户和中介组织,发挥各自功能,形成有机整体,促进良性发展。
(四)坚持把遵循市场规律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准则。许多地方在产业布局上,考虑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在企业发展上,鼓励有序竞争,坚持优胜劣汰;在指导方式上,尊重经营主体的选择,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实践证明,凡是搞得好的地方都是以市场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走出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化发展道路。
(五)坚持把优化外部环境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保障。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总体要求,加大了扶持力度。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外贸、上市等一系列优惠措施,有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各地党委、政府加强了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制订了发展规划,出台了配套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
在认真总结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成效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龙头企业总体规模偏小,产品质量档次不高,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产品加工水平低,与我国农业生产和消费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二是发展机制有待完善。中介组织建设滞后,服务功能较弱。三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体制不完善,政策不配套,特别是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市场封锁现象依然存在,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央支持“三农”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形势与发展思路
农业产业化是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大事。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面临结构深刻调整、体制深刻转换、社会深刻变革的新的形势,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更新发展理念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理念。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发挥产业化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利益中的带动作用;坚持统筹协调理念,注重发挥产业化在推进战略性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坚持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注重发挥产业化在改造传统农业推进现代农业中的生力军作用;坚持运用商业化理念,注重发挥产业化在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农业精品名牌中的推动作用;坚持科技进步理念,注重发挥产业化在农业科技进步中的先导作用;坚持改革创新理念,注重发挥产业化在完善农业经营体制中的创新作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发挥产业化在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中的示范作用。
(二)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目标,加快发展进程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今后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通过加快产业化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值,促进农业增效;通过加快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增强农民抗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加快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增加农民就业,繁荣农村经济。
(三)贯彻城乡统筹方略,抓住发展机遇
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有利于吸引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农业领域,加入农业产业化经营行列,逐步实现规模经营;统筹城乡发展,彻底打通各类资源流入农村的渠道,改变目前农村资金、技术、人才匮乏的状态,有利于各种要素向农业产业化聚集,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带动产业化经营质的飞跃;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有利于拓展国家支持农业的渠道和途径,增强产业化的发展能力。
(四)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转变发展方式
要发展绿色经济,把基地建设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发展集约经济,提高农业的有机构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发展生物质经济,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其有机废弃物的系列开发,实现增值增效;发展循环经济,引导龙头企业努力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
(五)适应市场竞争形势,提高发展能力
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面向市场,实施以质取胜、多元化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既要立足于国内市场,又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既要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和主导产品,又要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既要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又要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既要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又要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发展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
三、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与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业产业化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目标,坚持科技先导,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关键,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水平。
今后五年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龙头企业集群要有大发展。重点在玉米加工制品、乳制品、肉类制品、果品、蔬菜等已具备一定基础的产业上率先实现突破,发展壮大一批竞争力强和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集群,形成大中小型龙头企业共同发展格局,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
农产品加工水平要有大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产业链条明显延长,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
农产品品牌建设要有大突破。广泛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培育一大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达到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培育驰名商标100个以上。
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要有大提升。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经营机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力争一大批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统筹规划,抓住关键,重点突出,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要围绕13个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抓紧建立一批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整合资源,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实施品牌战略,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
(二)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办民管民受益。鼓励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试点范围,认真总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验。
(三)加快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要把基地建设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解决好一些地方基地建设与加工能力不适应的矛盾。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建设生产基地。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加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东部地区的龙头企业融入到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格局中,积极到中西部地区建设生产基地。要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在基地建设中为农户服务的功能,促进农户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使家庭承包经营优越性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处理好企业与农民的关系是基地建设成败的关键,企业要舍得投资,农民要按合同经营,努力实现双赢。
(四)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提高龙头企业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鼓励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五)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组织开展以“选好产业项目、建立标准体系、创立知名品牌、完善追溯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龙头企业要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速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我部明年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六)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注重国际先进技术的引进和转化。要加强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的合作,成为农业科技入户和培训农民的有效载体。
(七)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发展现代营销业态,建设新型物流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研究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引导龙头企业加强对国际市场行情和国际贸易政策的收集研究,优化贸易商品结构,扩大农产品出口,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八)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推进力度。扶持农业产业化是中央支持“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深刻理解,狠抓落实,加强督查,切实解决在落实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典型,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强化扶持政策。
各级农业部门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善于面对农户组织农业生产活动,而且要努力学会同各类市场主体打交道,尤其要深入研究龙头企业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探索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和调控方式,全面提高对农村经济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水平。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搞好调查统计,强化动态监测,做好项目管理,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和信息库,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五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绩与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书记最近在河南江西湖北考察时强调指出“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深加工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坐标,不断拓展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就一定有更加广阔的前景”。回良玉副总理在吉林考察时也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绩与经验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进入新阶段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截至止2004年底,全国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1.4万个,固定资产总额8099亿元,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14261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70.9%、91.7%和141.7%。农业产业化经营从局部探索转入全面推进,形成了规模扩大、领域延伸的新格局,显现了竞争力增强、带动力提高的新态势,探索了用现代工业理念、先进科技成果建设现代农业的新途径,构建了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农民参与、中介组织服务的多方推进的新机制。可以讲,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有力促进了优势产业集聚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攻方向。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产品加工,按照加工要求建设标准化、优质化、规模化基地,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2004年,在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中,种植业5.2万个,带动种植面积近7亿亩;畜牧业3.3万个,牲畜养殖量6.7亿多头,禽类养殖量近70亿只;水产业8397个,养殖水面5000多万亩。农业产业化与区域发展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了优势产业集聚:沿海地区形成了优势水产品、园艺产品产业带,中部地区形成了粮棉油等优质专用农产品产业带,西部地区形成了特色农产品产业带,龙头企业对优势产业带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带动作用。农业产业化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培育壮大了主导产业。特别是畜牧业,发展最快、产业化经营程度最高,已成为我国农业的支柱产业。2004年,畜牧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大关,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6%。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壮大了第一产业,而且带动了二、三产业的发展。
(二)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户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2004年,全国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8454万户,比2000年增加2493万户,增长41.8%,平均每户从中增收1202元,比2000年增加302元。从各地情况看,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实行保护价收购保障农民增收。龙头组织与农户签订定订单,实行农产品最低收购价,降低了市场风险。2004年,全国订单合同成交额达2523亿元。二是采取利润返还促进农民增收。2004年,在各类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联结方式中,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方式占79.9%,比2000年增加3.5个百分点。三是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农民增收。通过延长产业链,不仅使一部分农民能直接进入龙头企业务工,还有许多农民参与到运输、营销环节的经营活动,增加了收入。2004年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从业人数3333.2万人,比2000年增长11.6%,其中龙头企业从业人数达1362.6万人,占总数的40.9%。
(三)有力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产加销、贸工农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目前,主要有三种带动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通过合作与联合,带领农民开拓市场。2004年,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组织中所占比重为43.6%,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直接和间接辐射带动农户4000多万户。二是专业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为农民提供了农产品交易平台,直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2004年,专业市场所占比重为9.3%,实现农产品交易额8662亿元。三是中介组织带动型。中介组织有效地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运销服务,密切了产销关系。目前,中介组织所占比重为36.4%,组织数量比2000年增长87.1%。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行业协会逐步建立,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四)有力促进了农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提高了农业整体素质。一是龙头企业成为组织标准化生产的重要载体。目前,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0%通过了国家或国际有关组织的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管理体系认证,有的还建立了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标识和可追溯制度,组织和带动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二是龙头企业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者。通过建立研发机构,自主开发和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三是龙头企业成为品牌战略的实施主体。不少龙头企业努力创立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具有特色的名牌产品。
(五)有力促进了农业对外开放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装备、经营管理方式的同时,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一是农产品出口日益扩大。许多龙头企业紧跟国际市场变化,积极应对贸易争端,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2004年,全国龙头企业出口创汇额约200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近2倍;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出口创汇超过1000万美元的有131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有26家,超过1亿美元的有10家。二是积极开展跨国经营。有的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发展特色种养、精深加工,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
五年来,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加大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力度,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坚持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建设现代农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经营运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各地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多形式、强带动的原则,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农业领域,提高了农业的整体素质。
(二)坚持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首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与农户互助共赢,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的核心和动力。各地按照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
(三)坚持把促进经营主体协调发展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是关键,中介组织是纽带,基地农户是基础。妥善处理好各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协调发展,整体推进。许多地方在发展产业化中,既抓龙头企业、又抓基地农户和中介组织,发挥各自功能,形成有机整体,促进良性发展。
(四)坚持把遵循市场规律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准则。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许多地方在产业布局上,考虑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在企业发展上,鼓励有序竞争,坚持优胜劣汰;在指导方式上,尊重经营主体的选择,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实践证明,凡是搞得好的地方都是以市场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走出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化发展道路。
(五)坚持把优化外部环境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保障。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化服务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总体要求,加大了扶持力度。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外贸、上市等一系列优惠措施,有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各地党委、政府加强了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制订了发展规划,出台了配套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设立了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今年资金总额达15.8亿元。许多地方还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银企联手、技术引进、信息交流、用地用电用水优惠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有效服务。
摘要:本文分析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农业专家系统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专家系统;计算机应用
我国加入了WTO,传统型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因而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向信息化、现代化农业迈进。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4]农业信息技术是21世纪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的关键技术之一,近二十年来在世界各国得以迅速发展。农业专家系统是农业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农业信息技术发展的突破口,对我国农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5]
农业专家系统也可叫农业智能系统,是一个具有大量农业专门知识与经验的计算机系统它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依据一个或多个农业专家提供的特殊领域知识、经验进行推理和判断,模拟农业专家就某一复杂农业问题进行决策。目前国际上有近百个农业专家系统.广泛应用于作物生产管理、灌溉、施肥、品种选择、病虫害控制、温室管理、畜禽饲料配方、水土保持、食品加工、财务分析、农业机械选择等方面,有些系统已成为商品进入市场。[4]
1.农业专家系统的演变
国际上对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是从70年代末期开始的,当时仅用于诊断作物病虫害。如1978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大豆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Plant/DS。进入80年代以后,开发出了许多农业专家系统,如1982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玉米螟虫害预测专家系统Plant/OD,1983年日本千叶大学开发的MICCS-西红柿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1986年美国农业部开发的COMAX/GOSSYM,Plant等开发的农业管理专家决策支持系统CALEX,Lemmon等开发了棉花生产管理专家系统,Zhu,XinX等开发的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水分处理专家系统等。
国内于8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农业专家系统。1980年浙江大学与中国农科院蚕桑所合作开始研究蚕育种专家系统,1983年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与安徽农科院合作开发的砂
礓黑土小麦施肥专家系统。近几年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更是蓬勃发展,
赵林峰,硕士研究生,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
*熊兴耀,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E-mail:xiongxingyao@
如基于规则和图形的苹果、梨病虫害及防治专家系统,多媒体玉米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基于生长模型的小麦管理专家系统,水土保持专家系统的探索与试验等。[6]
2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专家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
2.1.1至今为止,在农业专家系统中,由专家整理出来的知识大多属于这个领域的浅层知识,形式上也主要是条件规则型知识。因为知识种类、数量可能很多,难于详细检验,待到专家系统具体使用这些知识时,机械死板的计算机程序就有可能推导出一些错误的结论。另外,由于专家系统并不具有真正的学习能力,结果导致系统的表现只能处理人类专家见过的各种情况,不能“随机应变”,人工智能面临严峻的考验。
2.1.2开发工具不完善,国外目前出现了许多专用的专家系统工具,开发某领域系统基本上是运用开发工具来实现的。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工具在应用国外较成熟的开发工具的同时,也自主研制了一些开发工具。但利用开发工具开发的专家系统已形成系列化,商品化水平很低。而且,目前国内开发的农业专家系统生成工具太都在处理文字描述的定性知识方面功能较强,而在处理用数学模型描述的定量知识方面很少涉及。[7]
2.1.3信息(知识)获取困难、存储方式落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信息资源极其丰富,但农业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严重滞后,缺乏有序管理,使专家系统的知识来源比较单一。另外,我国已完成了农业普查、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大量的属性数据图和形数据,这是农业专家系统的基础数据。但这些数据太多以纸为存储介质,不但信息的精度和数量受到限制,信息的更新也不方便,影响其时效性。[78]
2.2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2.2.1农业专家系统的应用与开发脱节、适用对象狭窄。我国的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强调应用,缺乏进行二次开发所需的专家系统开发工具,使用者无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创建知识库和模型库,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应用。有些农业专家系统虽提供了开发工具,但缺少通用的模板和模型,要求使用者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技术,缩小了专家系统的应用范围。而且一些农业专家系统追求所谓先进性,要求高档次的软硬件,也要求使用者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基础,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另一些农业专家系统与领域知识结合不够,停留于科普性知识介绍,其先进性和实用性不高[9]。
2.2.2动态服务能力低,时效性差。农业生产中的多变因素复杂,受很多外界条件的影响,有许多结果事先是无法预测的,这就要求专家系统有适应动态变化的能力,而我国目前的农业专家系统多数是静态的,因此在农业专家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注意动态性建设[4,9]。
2.2.3缺少进一步延续开发的能力。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是为了一时的应用,而忽视了搭建好功能强、灵活性高的平台,缺少二次开发的接口。目前虽然有许多的开发工具,但通用性差,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使那些具有普通计算机水平而又想开发所研究领域专家系统的人员无计可施,从而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开发与应用,因此,开发与应用并进,增强系统的实用性是非常必要的。
2.2.4网络化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数量不多。多数农业专家系统仅局限于某一区域,应用面窄,若要扩大应用范围,就得大力开发网络版专家系统,充分利用好网络,实现专家系统的网络化远程服务,这也是今后专家系统研制和应用的大势所趋[10]。
2.2.5推广问题。目前研制出的农业专家系统较多,但真正用于生产实际的不多,这说明我们重开发,轻系统推广,在推广上下的功夫不够。在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下,每户的种、养殖的规模都很小.投资电脑、购买专家系统软件费用很高,投入产出比很低,要推广就得换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在各地网站设立专家系统咨询推广点,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同时,加强农业专家系统的实用培训,提高使用者的对专家系统的认识、计算机使用水平和科学生产的水平,也是推广中需要加强的措施之一。
2.2.6知识产权问题
在开发农业专家系统时,需要大量领域专家的智慧或者说采纳了许多领域专家的经验,如果专家系统作为产品要销售时,就存在商业盈利目的,就必然会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现在农业专家系统的使用还不普遍,但是随着网络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各国都在重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立法问题。对此,农业专家系统的设计者在建造时,所采用的各种图文资料最好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或者购买别人的图文资料。农业专家系统中,无论是知识库中知识的抽取、规则的确定,还是推理机的设计,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科学的原则,相关数据、公式都要经实践检验,经试运行完善后才可正式使用。因此,在研制农业专家系统时,要有法律意识,研制者要对专家系统使用的后果负责[11]。
3农业专家系统研究的前景展望
3.1系统数据动态化。农作物生产系统是由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技术系统在持定的空间和时间上(四维特性)组合而成的复杂大系统,它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多目标、关系纵横交叉的复合系统。这一系统的复杂性、动态性、模糊性和不可确定性是其它专家系统无法比拟的。由于农作物生产的这一特性就要求专家系统中的基础数据不但是海量的,而且必须是动态的。如知识库、数据库、模型库必须要不断有新的知识、新数据、新技术来更新扩充支撑,尽快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3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以及遥感技术(RemoteSeniing)、为核心的包括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专家系统的构建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撑。因为“3S”技术的集成首先缓解了专家系统知识源和数据库的缺乏问题,提供了海量的基础数据,为专家系统基础数据库、知识库和模型库的建立提供了数据支持,使农作物生产管理立体化、空间化和实时化。其次,提供的数据不仅量大、全面、而且动态、可更新的,因而使知识库、数据库和模型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极大地丰富了农业专家系统有功能和使价值。
3.2系统功能集成化。农作物生产是一个多方面的综合体,影响因素繁多,时空差异和变异性大,生产稳定性和可控性差,随时可能遭受气候、气象、病虫害的侵袭,因此需要不同的相关的多个领域专家系统共同合作。将系统模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技术相结合,这些集成技术可以更有效地研究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土地评价以及农业环境保护等问题。
3.3系统技术综合化。现有的专家系统在建模中多利用简单的数学回归模型,这种模型一般只考虑部分因素,而作物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建模时应考虑多因素的影响。目前,人工神经网络、模糊数学、随机模拟等多种技术的研究日趋成熟,将这些技术用于专家系统必然会增加其处理功能。尤其是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人类专家有时很难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或者很难找出其规律,利用这些技术可以帮助知识工程师解决问题。
3.4系统应用网络化。进一步提高农业专家系统的智能化和本土化程度,通过网络传送走向田间将成为一种趋势。网络技术无疑可以弥补我国农业的分散与闭塞弱势。光纤化和宽带化的国家网络建设,为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网络化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因此,未来农业专家系统在设计阶段首先要考虑网络化、数据共享问题。能够成功地在网上运行的系统才真正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实用性,符合农业生产与管理的要求[12,13]。
3.5系统面向多层次设计。专家系统服务的对象并不都在同一个层次上,文化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对象要求获取信息的复杂程度不同,所操作的专家系统和输出的内容复杂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开发不同层次的专家系统(如面向灌溉管理专业人员、农村技术人员、农户的灌溉专家系统)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14]。
3.6系统开发市场化。我国已经成功加入WTO,因此农业专家系统的建造不应忽视国际市场的需求,开发既能满足我国需求也能适宜国际需求的农业专家系统是必要的[12,13]。
3.7创造良好的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目前,我国农村计算机的普及(包括上网)虽然初显端倪,但由于资金、条件和培训对象文化程度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推广和普及计算机依然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显不足,从而也影响了农业专家系统的更进一步推广应用。为此,必须从计算机技术培训人手,传播和普及计算机技术,并进一步在现有的有线通信技术体系中,减少农村缺乏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及农民文化素质低等重大障碍,改善农民的上网条件。另外,农业企业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之一,只有农业企业积极使用农业专家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才能提供全球服务、提升企业形象、开拓潜在市场、增加企业利润,才能使企业信息化走向实务。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特点,我国大部分企业分散经营,环境闭塞,信息不灵,传递不便,难以形成竞争优势。而在市场经济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企业信息化能使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内外部信息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和利用,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并最终使农业专家系统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5]。
4结束语
农业专家系统在生产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可以说,在农作物生产的各个环节中都可以用到专家系统。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各地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设想的提出,建设农业专家系统将成为加快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成为促进农业快速发展的积极动力。鉴于农业专家系统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可以预料,一个以农业专家系统为重要手段的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将在我国迅速发展,并将成为我国2l世纪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农业在我国产业结构中是最有“中国特色”的产业。由于其固有的弱质性,加入世贸组织后,在享有经济全球化收益的同时,开放市场的种种风险将急剧加大。我国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提效、农民增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将经受着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仅仅依靠传统农业的思维方式和经营方式无法解决现存的问题,更无法适应入世的挑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给农民松绑,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就是农民增收的最有效的措施”,也才能“使八亿农民市场风险最小化”。
内容提要:政策取向是一种前瞻性的研究,是从战略上去认识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结果。农业产业化将极大地拓展农业生产的发展空间,使"重视农业生产,突出农业基础地位"的夙愿得以实现;"口头农业"、"文件农业"将被"订单农业、"效益农业"所代替。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初始阶段,所以,正确地选择农业发展道路将有可能使之获得比发展工业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本文拟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解,指出政府应审时度势制订相关政策,顺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内在规律的要求,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农业在我国产业结构中是最有“中国特色”的产业。由于其固有的弱质性,加入世贸组织后,在享有经济全球化收益的同时,开放市场的种种风险将急剧加大。我国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提效、农民增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将经受着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仅仅依靠传统农业的思维方式和经营方式无法解决现存的问题,更无法适应入世的挑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给农民松绑,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就是农民增收的最有效的措施”,也才能“使八亿农民市场风险最小化”。
一、发展农业合作经济,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内在要求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推动力,农业产业化也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更是我国农业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必然趋势。而推进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论题重大,涉及面甚广,比如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和保护力度,发挥企业家的骨干作用等等。本文仅从组织创新的角度进行分析,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已对原有的理论模式提出挑战,我们对产业化经营的认识必须深化。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则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所谓农业产业化,它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中心,以谋求经营效益为目标,把种、养、加联结起来,把产、供、销等环节串联起来营运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机制。从纵向看,它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接起来,形成一条龙型的产业链,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条龙生产经营,其实质是农业生产者和为农业服务的产前、产后相关企业签订合同或合约,来代替市场中相应的一系列临时交易关系,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融为一体。从横向看,各个供求环节依照各自的专业分工,涉及到资源、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组织,涉及到农业与加工业、商业乃至金融、运输等产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形成纵横交织、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体化经营系统。它的组织结构犹如一张活动的网,其中各个生产经营环节既相对独立动作、相对独立核算,彼此之间又相互协作、有机结合,形成自行调节、自我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经营机制。由上可知,农业产业化既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机制创新,又是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创新;它既需要专业分工,更需要相互合作,如果没有相应的合作经济为载体,为依托,那么农业产业化就将成为“空中楼阁”,流于空谈了。
(二)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顺应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必然趋势。早在1990年3月,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必须有二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发展集体经济。”邓小平同志这一“两个飞跃”的论断,指明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前进方向。从实际情况来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增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逐步提高。在肯定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发展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当前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新问题:(1)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特点的小农户和社会化大生产、特别是和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如何相适应问题;(2)分散的农户生产、小块的承包田地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矛盾问题;(3)小农户和科技兴农、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的要求如何相适应的问题。以上这些不适应,既涉及到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问题,又涉及到农业生产由现在粗放型耕作到集约型发展的转型问题。要解决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和社会化大市场紧密结合的问题,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农业发展“第二个飞跃”中提出的“发展适度规模、发展集体经济”,实质上就已提出了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方向,在基本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化、合作化程度。因此,创建新型的合作经济,是实现农业发展新飞跃的客观要求。
(三)发展新型的合作经济,是解决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农民增收问题比较突出,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其中原因也相当复杂,其主要因素如下:一是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供给由数量需求到质量需求的转变,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供不合求,致使相当部分农产品滞销,甚至卖不出去,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二是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农产品生产成本加大,也影响了农民收入提高。三是目前农业尚属于弱质产业,抗灾能力不强。一旦遇上旱、涝、虫灾等自然灾害,则出现减产减收,甚至颗粒无收,遇到灾害的农民脱了贫又返贫。四是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流程来看,许多农民仅仅作为一些企业的原料供应者,其生产利润大部分被农产品加工企业或流通企业占有。农民得不到生产农产品的平均利润,也构成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之一。五是随着农业科技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民增收问题面临的竞争更加严峻。一方面,农业科技的发展,一些农业企业集团加大科技方面投入,市场上“名、优、特”农产品增加,许多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民在优质化的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另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既面临本地区、本国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又面临国际上多国农产品进入的竞销压力。分散的个体农户面对如此强烈的双重竞争的压力,如果不提高多数农户的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把这些农户引入农业产业化的合作经济之中,那么则难以增强竞争力,解决其增收问题,则难以奏效。当然,农民增收问题,还涉及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涉及到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等等。
二、我国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的特点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大致可以分作三个发展时期:第一阶段,从建国后完成到1956年的互助合作。这一阶段将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生产合作社,避免当时小农经济“两极分化”,同时通过农村供销社组织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购销,以巩固工农联盟。第二阶段,实行集体化及高度集中的“化”,这一阶段无论是从所有制形式,还是从决策、分配和对外经济联系方式来考察,其间的集体经济已经嬗变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了。虽然这种集体经济有助于农业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但由于违背了合作经济关于自愿进出、社员主体、民主管理、利润返还等原则,形成了产权不明、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体制弊端,背离了社员的意愿和利益,导致这种集体经济的解体。第三阶段,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实施到目前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竞相发展的时期。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合作经济初步具备了按真正的合作社原则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利益机制得到有效的启动,按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体制得以确立,农户获得相对独立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产权和经营权,激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由于农户经济的分散、弱小,市场信息不灵和对外经济联系的渠道不畅,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产生了互助合作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于是农村各种合作经济又如雨后春笋般地破土而出了。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安徽天长县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民科学种田技术协会。1980年,四川郫县又成立了农民养蜂协会。1994年,山西定襄、岐县、万荣、临汾四县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993年河南信阳地区提出了“公司+农户”一体化经营的思路。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20多年中,数量由少到多、规模从小到大、形式从单一到多样,合作程度从松到紧密、经济效益从低效到高效,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以湖南省为例,到去年为止,全省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种植面积3067万多亩,牲畜养殖732万多头,水产养殖近40万亩,带动农民增收34亿元。其中,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42亿元。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企业与农户建立了产销衔接、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以及股份合作等多样化的利益合作关系,全省现有“订单”作物面积约474万亩,签约产量299万吨,签约金额83亿元,联结农户60万户,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经济效益逐步提升。由上述可见,本文要探讨的农业合作经济,和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合作化”以及尔后的“化”,根本不是一回事。农村改革和发展已经到了今天的地步,如果再照搬照套过去“集体经济”的模式,摘强迫命令、“归大堆”、侵犯农民群众对生产资料的使用权,经营权和自主权,则有害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现在,要研究的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切合我国当今时宜和今后发展趋势的新型合作经济,其要点可以概括为:一是坚持和创新相结合。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坚持农民拥有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和支配权的前提下进行组织创新。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应传统农业方式,而且也能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组织。二是自愿和引导相结合。在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原则下,引导农民适应农业市场化、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实行分工合作,通过互利互惠的方式给农民带来好处。三是企业和农户相结合。通过建立农业中的龙头企业,发挥其资金、技术和购销渠道等优势,和众多的农户形成供产销关系,用产销合约或“订单”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生产和社会消费市场联系起来,引导和帮助农户面向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活动,使农民克服农产品生产的盲目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益。四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相结合。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经济利益的共同体,农业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关系。在利益上,公司和农户大致按平均利润率进行分配;一旦遇到风险,两者之间按得利大小进行分担。按此原则,建立起公平交易的利益机制,形成比较稳定的双赢的合作关系。五是政府扶持引导和农业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鉴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既要承担自然灾害的风险,又要经受市场波动的风险。在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一方面农业企业要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另一方面,政府在减少或避免行政干预的同时,必须予以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其中包括规划导向、结构调整导向和相关政策导向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使新型的合作经济得以健康发展。
三、农业合作经济的组织形式及其规范化的思索
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在农业发展的实践中已经显示出强盛的生命力。目前其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从外部表现形式看,主要有: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工商企业、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户、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还有农忙合作、股份合作、服务合作等模式。从合作主体来看,又可以分作三类: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中,以或是农业企业、或是加工企业、或是商业企业、或是农工商综合企业为“龙头”、为主体,通过供产销产业链,带动众多农户,发展合作经济。二是专业协会带动型,即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组织农户进行专业生产协作,为农户提供各种有偿服务。这类组织主要采取同业联合的形式,通过成立同业公会、专业协会等民间合作组织,把分散个体农户、企业联合进来,形成行业合力,壮大同业规模,增加规避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如日本农村大量出现的农业协同组合,其目的就是“排除中间商人,发展中间商业”,并使这类“农协”和龙头企业对接,成为龙头企业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三是产权带动型,即以产权为纽带,吸收广大农户和有关服务单位以土地、资金、高新科技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公司、农户和服务单位相结合,形成“互惠互利、相互联动”的利益共同体。
上述模式,孰优孰劣、孰长孰短,不宜作出简单化、绝对化的判断,因为不同的模式适用于不同的条件、不同的环境,应当因地因时因条件因环境,侧重于效果加以评论。总之,只要符合大多数农户意愿,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发展农业先进生产力的模式即可坚持,即可促其健康发展。在坚持“有利于”标准的同时,亦可参考科斯定理加以分析。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认为,组织化的企业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市场交易存在的大量成本,节省下来的市场交易成本大于组织企业的成本,那么企业就有存在的价值。组织化的企业可以将某些原本由市场交易的资源转化为组织资源,在企业内通过行政方式代替市场交易,从而大幅减少社会总的交易成本,这就是企业存在的原因。这个原理基本适用于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析。依此而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如果其主体的组织化成本小于分散农户市场交易成本,则应有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和依据。联系现实、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一些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生产的能力不强,有的龙头企业到外地采购原料进行生产,对本地农户生产没有发挥带动作用;一些合作组织的利益机制还不完善,松散型结合比较多,尚未形成“一赢俱赢、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力度还不够,扶持政策和措施不健全、不到位。为了实现“十五”期间农业产业化的总目标,进一步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问题,并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新要求,必须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农业合作组织,以利于从组织创新的层面上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培育龙头企业是关键。我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合作化”,强制的因素比较突出,违背了农户的意愿和利益,以至于不少农民群众至今心存疑虑,谈“合”色变;现在,发展农业合作经济,主要满足农民适应市场的需要,通过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因此,在发展龙头企业中规范其经营管理,实属必要。首先,龙头企业要立足于农业发展,着眼于农业开发,努力开发名、优、特农产品,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深度和精度,在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上下功夫,防止盲目地“随波逐流”、搞“多种经营”。宜在明确经营方向、突出主业的基础上,发挥比较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带动农户的能力。第二,要建设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提高企业家的素质,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增强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能力。第三,龙头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第四,要加大政府系统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将支持重点转到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出口创汇、产业升级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转到发挥其对农产特别是中小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上。要将财政、金融支持重点,转到科技创新潜力比较大、但生产经营暂时遇到资金困难,处于起步和初发阶段、亟需“扶上马,送一程”,主要从事农产品销售,还包括包装、保鲜、分级、品牌建设和管理的中小型企业。
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中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新形式。这种新形式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龙头企业为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一旦遇到市场需求起伏而利益受到损害,就会把风险转嫁给农民;而作为农民一方,由于龙头企业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也不一定履行“订单”合约,出现谁的价格高就把产品卖给谁的违约行为。因此,有必要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嵌入一种作为中介的合作经济组织。倡导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互助协会、行业营销协会或商会等中介组织。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不断增强其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和联结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章程和规章条例,明确合作经济的法人地位,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完善各种经营主体的利益结合机制。发展农业合作经济,不能采取强迫命令的办法,而应以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结合机制为准则,龙头企业、农户、中介组织之间的利益结合方式可以多样化,宜因产业化不同阶段和产业的特点不同而不同。无论采用哪种利益结合方式,都要坚持各个合作主体自愿互利的原则,不能强行干预。对于目前普遍实行的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利益结合形式,要分析比较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引导其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其规范的原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各方认可、农民拥护。“利益共享”应按各个合作主体投入的生产要素及产品的交易额来分配;“风险共担”,则宜按各个主体得利的多少来分担。这样,把各个合作主体的责任、利益、风险三者相互联系起来,并以具有法律等效力的条例或合约形式予以界定,在实行中不断总结规范。这类合作制的条例或合约条款的制定,重要的是对各合作方都有利、都认可,特别要注意照顾农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损农、坑农,否则就会因失去群众基础而“流产”。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利益结合方式中,股份合作制由于明确了合作主体的产权关系,对优化资源配置,转换经营机制,理顺各种利益关系,调动合作者的积极性,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实行效果比较好,值得总结和推广。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还必须加快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要素。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在土地有序流转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自主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应加快试点,鼓励探索,防止土地流转中的盲目“刮风”和对农民利益的侵犯。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要用足WTO的“绿箱”政策,用好“黄箱”政策。其中特别重要的有三点:一是改革补贴流通环节的政策,将保护价与实际粮价的差额,以收入补贴形式直接补贴给农民;二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险体系,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三是要给予合作经济组织必要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利益。
加快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几点思考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新形势下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我省如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闯出一条加快农业发展的新路,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为此,我们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作了些调研和思考,供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参考。
1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各地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我省建成东部沿海地区“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战略部署和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方针,以建立十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20个优质农产品品牌、集中扶持100家龙头企业为主线,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明显加快,主导产业稳步发展,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提高,农户收入不断增长,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全省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了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动力的增长点,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主要表现在:
——总体规模增长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全省各地把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抓手,不断创新农村经营组织形式,注重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全面发展。2002年底,全省拥有各类产业化组织总数达到3916个,比2000年增加1380个;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总值达到132亿元,增加6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81亿元,增加126亿元,上缴税金7.8亿元;直接带动农户269万户,带动农户面达38.5%,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达到15.8亿元,户平增收588.5元。
——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成为我省农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各地加大了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扶优扶强,全省涌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2002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2096个,比2000年增加1267个,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有580个,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1个,比2000年增加了12个。目前,我省已有9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00家省级龙头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28家(10亿元以上3家),5001万元—1亿元24家,3000—5000万元47家。这些龙头企业平均固定资产3092万元,平均销售收入1.3亿元,辐射面广,带动力强,是我省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力量。龙头企业在带动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安全和培植农产品知名品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中坚力量和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支柱。
——按产业化思路调整农业结构,区域特色主导产业日趋明显。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全省形成了一批布局相对集中的区域特色主导产业。赣南脐橙、南丰密桔、婺源AA级有机茶、环鄱阳湖特种水产等在全国都具有一定影响;泰和乌鸡、河蟹、彭泽鲫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奉新晚米、赣南脐橙、大余花卉、高安肉牛等正发展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绿色农产品发展呈现强劲势头,安远无公害水果基地、永丰无公害蔬菜基地、修水和婺源的无公害茶叶基地已成为我国首批10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
——靠组织化推动产业化,基地生产向品牌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通过自我服务和合作经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了龙头企业同生产基地的联系。各类产业化组织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重视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种植面积达到1119万亩,比2000年增加222万亩,增长24.7%;养殖面积达到272.6万亩,比2000年增加140万亩。如大彰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昌顺集团等依托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生产基地;赣南果业集团、德宇集团、德兴市异VC钠有限公司等以契约的形式建立了上万亩配套基地。这些生产基地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通过订单约束,建成了一大批标准化果园、无公害菜园和无规定疫病区,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日趋明显,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实施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经营外向度逐步提高。各地在实施农业产业经营过程中,普遍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吸引社会各类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型农业。2002年全省利用外资龙头企业数量达到344家,比2000年增加250家,利用外资额度41121万美元,比2000年增加34968万美元,出口创汇13571万美元,比2000年增加6745万美元,增长98.8%。
——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完善。各地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注重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更趋牢固和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趋于多样化,主要有合同形式、订单形式、合作方式按利益返还形式、股份合作和按股分红形式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日趋活跃,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维护农民利益、实行行业自律和行业保护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形式正逐步向“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办企业的方向发展。
纵观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与自身相比,应该说成效很大,但与全国和周边省份相比,差距不小。主要表现在:
——起步迟,发展慢。欧美发达国家始自二战后,现已基本完成产业化过程,进入工业化和现代化阶段。我国东部沿海(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始和睚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内蒙古、吉林、新疆等中西部地区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我省始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起步较晚,发展步伐相对缓慢。
——数量少、规模小。2002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0万多个,我省为2096个,占全国比例不到2D%;浙江为5000多个,不到浙江的2/5。在现有农业龙头企业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浙江省有1500多家,广东省1028家,我省仅有580家;浙江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174个,固定资产115.3亿元,我省109家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只有33.7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2家,不到浙江1/3。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龙头企业浙江62家,广东139家,江苏107家,我省仅31家。我省龙头企业平均固定资产总值为443.7万元,是广东省的1/6,平均销售收入为786万元,不到广东省的1/6。
——带动弱,效益差。广东省平均每个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为1770户,农户户均增收2230元,我省平均每个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为688户,农户户均增收558.5元。我省龙头企业平均利税总额88.25万元,仅为广东省的1/3,浙江省的1/2。
2对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基本判断
基本判断一: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在从低水平向高水平方向发展,表现在发展方式上下班呈现出四个方面的变化。
2.1在发展动力上,正从单纯的行政推动转向行政推动和市场拉动结合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初期,各级政府的支持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目前各地在继续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扶持、科技拉动与市场引导结合起来,学会用市场的办法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一是资源重组,近几年,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是市场引导的结果,政府在此过程中创造了一个好的环境;二是“三资”的投入,农业投资主体主要有国家、农民和社会资金三个方面,农民已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同时各地注重社会资本转向农业,形成了多渠道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可喜局面。
2.2在资源配置上,正从无序转向有序
近年来和中地非常重视资源配置的有序问题,一是结合优势区域布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许多地方形成了产业链和优势企业群体,在抓好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同时,也注意抓好布局规划,考虑大、中、小配套问题。二是地区特色开始形成。一些地方通过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优势产业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3在增长方式上,正从粗放式经营转向集约式经营
过去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竞争力不强。近年来,各地在三方面发展了很大的变化:一是提高农产品加工档次和水平。各地越来越意识到,最终决定企业生存的还是靠提高科技含量和企业素质,这是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很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新生力量,注重技术进步成为龙头企业的自觉行动。二是抓标准化的力度明显加大,过去没有找到实施标准的途径,现在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有效途径,使标准化的实施成为可能。部分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了标准化生产基地,率先与国际标准接轨,在采用国际标准、改进设备、加强检测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三是重视实施品牌战略。多数地方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办法,通过组织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订货会、各种节会、招商会、外出考察等方式,帮助企业打造出若干个品牌产品。
2.4在利益联结方式上,正从松散型转向紧密型
在这方面现在有几个新亮点:一是适度规模经营。各地越来越意识到,农业产业化和适度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如何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行了很好的探索。目前,养殖业规模经营已有成功模式,如国鸿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企业与农户共同兴办饲养小区,集中饲养,分户经营,统一服务,形成了企业建小区,小区带农户的模式,有效地解决了环保、防疫和带动农户等问题,解决了畜牧业生产集约化、标准化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扩大了农户的饲养规模,在探索农业适度规模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新余市渝水区因地制宜,规范管理,通过土地的有序流转,培植种植大户,在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二是中介组织有大的发展。随着产品安全要求的提高,各地都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方面来考虑,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据统计,2002年各类产业化组织与农户建立合同关系的比例为52.5%,比2000年提高10.2个百分点,其中有订单关系的比例为37.8%,比2000年提高16.6个百分点。
基本判断二:近几年,我省农业产业化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先进省份相比,与农业进入新阶段后的形势要求相比,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激烈竞争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数量、规模及效益等方面,更主要的是体现在创新动力不足。
机制创新动力不足。从近几年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实践来看,凡是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龙头企业活力都很大,后劲也很足,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反之,企业发展就不快,甚至陷入困境。在这方面,我省尚有相当差距。部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不快,改制、转制和重组未有实质性进展;部分虽已改制,但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导致经营者、投资者、劳动者三者积极性都不高,因此效果不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机制,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的虽已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没有按照各自职责规范运作,形同虚设。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适,部分国有企业债务沉重,步履维艰。部分民营企业仍沿袭家族式经营方式,“肥水不流外人田”,子承父业,企业发展缺乏活力;部分民营企业家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管理方式落后,经营水平不高,企业发展不快。
经营主体发展动力不足。包括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产业化组织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力量,它们的发展状态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效果。与周边省份相比,我省各类经营主体明显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的差距。其主要原因:一是资本经营方式落后。我省农业企业中自赣南果业上市以后,就再也没有一家农业企业上市,而湖南省目前已有十余家农业企业上市。部分企业存在等、靠、要观念,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资本经营,加快企业发展;二是企业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地方政府迫于财政增收压力,对企业不是“放水养鱼”,而是“竭泽而渔”,企业不堪重负,甚至想远走高飞。有的部分恃权敛财,向企业乱伸手,吃拿卡要,企业怨声载道。
科技创新动力不足。在科技含量、品牌培植、市场意识等方面,我省与周边省份差距呈逐步拉大趋势。广东省近两年几年龙头企业每年投入科研开发有技术推广经费上亿元,打造出水果加工、牛奶、饮料、饲料等一大批产品知名品牌,获得ISO9000、14000系列标准或HACCP认证的有30多家,2002年该省龙头企业出口创汇达7.9亿美元。浙江省目前有104种省级名牌农产品,20余家企业农产品品牌获著名商标,该省有1000多家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其中有67家企业农产品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2002年全省农产品出口额达到33.3亿美元,出口额约占农业总产值的20%。相比之下我省农业企业科研开发投入较少,自主开发能力弱,基本上是搞“模仿秀”和实行“拿来主义”。龙头企业获得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为数不多,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意识不强,因此造成产品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不高。109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中只有34家有少量产品出口,2002年出口创汇仅为1.36亿美元。
基本判断三: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新阶段,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和时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是缩小差距和实现江西在中部崛起的必然要求。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三化”良性互动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和实际行动;以“十大基础、20个品牌、100家龙头企业”为主线的发展战略正在付诸实施,成效初现;以十大基地为依托的主导产业正在形成,并逐步向优势产业带和区域特色产业衍进;二批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龙头企业群体正在发育壮大,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并不断完善和健全,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动力。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又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全省上下善谋实干,共谋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氛围空前良好;依托长、闽、珠三角洲,开辟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广阔发展空间;全省外向型经济方略的实施,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一展身手的舞台。只要我们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充分抓住有利时机,利用有利条件,抓好落实,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一定能缩小与周边省份的差距,进而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3五管齐下,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式发展。
3.1在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
龙头企业肩负着信息引导、市场开拓、产品开发、科技创新、服务农户的重任,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因此,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首要任务就是狠抓龙头企业迅猛发展,加速培育一批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在数量和总量上突破。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是实行四个转变:①利用民间资本,低成本扩张。从种养运销大户中培育滋生一大批新的龙头企业,实现从无到有转变,形成星罗棋布,众星拱月的发展趋势;②小规模向大规模转变。采取兼并重组,强强联合,使大者更大,强者更强,发挥龙头企业顶天立地作用;③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注入高新科技,增加投入,从粗加工向粗深加工发展,发挥引导作用;④国内型向国际型转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参与国际竞争。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吸引“三资”建龙头。要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把“民营资本、工商资本、外国资本”吸引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按照市场导向和产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新的龙头企业,特别是要培育一批外向度高的出口创汇型龙头企业,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二是要整合资源壮大运营,整合现有产业,发展一批大型龙头企业集团,积极培植更多企业进入国家重点和省级龙头企业的行列。对列入省考核的109家龙头企业要帮助和引导完成服从制改造,鼓励企业经营者持大股和企业法人持大股,调动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三是放手发展私营个体龙头企业。各地要按照“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发展私营个体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现在,地区性生产要素转移呈现出加快的趋势,沿海一些地区的民间资本正在向腹地转移。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更加重视引进外地私人资本兴办或联办私营企业。降低农村私营个体企业准入门槛,取消一切歧视和不合理的限制,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政府应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同时要重点帮扶在农业十大主导产业中排位前列和科技型、外向型的龙头企业,促其扩张规模,增强实力,提升档次。
3.2在调优基地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
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第一生产车间”,必须把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区域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工作来抓,在基础上夯实。当前要狠抓优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区域布局,实行“四优”、“四化”、“四流”。
“四优”是依托自然优势资源确立优势产品,围绕优势产品打造优势产业,集聚优势产业形成优势经济。
“四化”是:一是专业化。根据龙头企业和市场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生产方向,突出骨干品种,形成鲜明特色;二是规模化。发挥比较优势,抓住骨干品种,调整区域布局,集中连片发展,形成规模优势。三是科技化。在主导产业区域发展中心地带,建一批省级科技示范园区,搞好良种和技术服务,带动基地建设科技水平的提高。四是标准化。通过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模式,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满足龙头企业对优质原料和市场对优质产品的需求。
“四流”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加快土地向种田大户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基地引导,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扶持和参予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依托基地建设,引进先进农业科技,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变集成和应用;通过基地的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规模流出。
3.3在叫响品牌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
市场竞争的核心是终端产品的竞争,实质上是品牌的竞争。一个具有品牌效应的好产品,就能拉动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所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是培育产业竞争力的长远之计,也是关键之举。目前我省已确立赣南脐橙等20个优质农产品品牌为重点发展对象,必须狠抓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扩张覆盖,在质量上成势。主要是加大四个力度:一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树立品牌形象;二是加大品牌扶持力度,要集中力量抓好20个品牌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通过良种扩繁,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满足龙头企业对优质原料和市场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各地也要选择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重点予以扶持,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高的农产品品牌,提高我省农产品竞争力。三是加大品牌延伸力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是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各地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档次。要注重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标准化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四是加大品牌开发力度。在品牌开发上要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加、销一体化,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
3.4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
科技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狠抓科技创新升级升档,在竞争上取胜。目前集中抓好“四引”:一是引导智力培训,以人为本,提高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素质。①农民的实用技术教育,包括栽培模式、养殖模式、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等,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农广校、农函大、成人学校、文化技校等教育网络的作用,全面实施“绿茶色证书工程”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接受新事物、学习新技术、应用新成果的能力,提高农民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作用意识、质量意识,造就一大批适应农业产业化要求的有知识、有技术、懂经营的农民。②技术队伍的高新技术教育,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厂化设备技术、人工调控技术、灌溉技术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造就一支熟悉现代企业生产技术的工人队伍。③企业家的现代化管理教育,包括管理学、市场学、再生产理论、政策法规、世界贸易等,要对109家国家和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厂长经理进行培训,造就一批善经营、懂管理、高素质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二是引进高新先进科技。要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继续实施“丰收计划”、“跨越计划”,加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运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技术、农业减耗减本增效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特色明显的农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提供和鼓励科研单位或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加强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的使用,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工厂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三是引进竞争机制。要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创一流技术、树知名品牌,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技术水平。四是引进有效载体。各地要积极引导和引入龙头企业参与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园建设,使企业成为农业先进科技的开发中心和推广基地,成为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和主体。
3.5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起着协调和服务作用,是连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要大力扶持,加快发展。
在建立和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要实行“四放”:一是放手发展,鼓励多种形式一齐上,形成多层次、多类型、跨区域的发展格局;二是放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市场准入、住处咨询、规范经营行为、实施国家和行业标准、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发挥自我管理的作用,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各地要放心支持,大胆发展;三是放胆改革,目前我省有相当部分的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官办的,一定要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放胆改革,恢复其本来面目;四是放宽政策,各级政府要在信贷、登记注册、税费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为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
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理顺龙头企业与农户经济关系,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利益连接和分配方式上实行“四型”:①双向服务型,龙头企业在种子种苗、技术等方面为农户提供服务,农户按企业要求的标准生产优质农产品,为企业提供优质原料,实现利益共享,企业与农户“双赢”。②价格保护型,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以订单和契约形式规范产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农户按合同和契约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对合同内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使销售前移,产销衔接,从而使企业和农户在订单约束下从事生产经营。在发展“订单农业”过程中,要注意增强订单契约的有效性,要通过法制教育、经济手段等多种措施,提高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履约率。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意政府不是市场,政府也不是市场主体。因此政府不能替代农户或企业签订合同,使“订单农业”真正成为一种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经济行为。③利润分享型,鼓励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等将农户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的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用于农户扩大再生产。④参股合作型,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资金投放与农户土地经营权、劳力、技术入股等方式,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紧密型原料生产基地。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逐步建立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农户的利润连接机制,全省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连接基地,基地带动农户”的新格局。
4几点建议
4.1加强政府调控力度,形成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合力
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产、加、销等各个环节,方方面面,需要各级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大力扶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抓手,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共同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农业、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内外贸、科技、证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级政府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上重要议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4.2进一步搞好规划,理清发展思路
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进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明确新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优化区域布局,防止和避免低水平的产业趋同和重复建设,真正把农业产业化经营转移到讲求实效、加快发展的轨道上来。
4.3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当前要紧紧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缓冲期,用足“绿箱政策”,用好“黄箱政策”,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的扶持力度,尽快把龙头企业做强,把优势产业做大,努力提高我省农业的竞争力。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各项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各地区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增加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直各有关部门,包括计划、财政、经贸、工商、质量监督、金融以及农业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自身的职能,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扶持措施,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快发展。
4.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和引导
近几年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农村实际,特别是要深入到龙头企业和农户,及时发展新情况,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同时也为制定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摘要]临武鸭是地方名牌农产品,临武舜华鸭业公司在实现临武鸭产业化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摸索总结产业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实现了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的三次跨越式发展。“临武鸭模式”是对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业生产与加工业脱节矛盾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公司+协会+农场”;发展;奥秘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必须清醒看到,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很低,发展中还存在龙头企业规模小、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结合仍较松散等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农业产业化,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临武舜华鸭业的成功发展历程在这方面作些探索。
一、临武山水鸭天下
湖南临武鸭是我国八大名地方麻鸭之一,又是古代皇家贡鸭。作为临武鸭产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贯彻“服务农民、报效社会”的经营宗旨和“名在质量、利在创新”的经营理念,不断发展创新,构建了“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龙头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目前,舜华鸭业已建成现代化加工厂2个,种鸭场3个,规模养殖场106个。2005年出栏加工达到550万羽,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670万元。带动农户23600户,户均增收1160元。
(二)产品不断优化,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产品由过去的卤鸭发展到现在的香辣鸭、板鸭、鸭肉粽等8大类70多个品种产品,产品畅销全国20多个省市,远销香港及南非等地区和国家。2004年“舜华”商标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三)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养殖基地与龙头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
舜华鸭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了鸭业生产基地的建设。目前,有规模养殖农场106个,平均养鸭10万羽以上。同时通过协会与公司签订合同,既解决了家庭式生产与市场脱节的矛盾,又解除了舜华鸭业的原料的后顾之忧,从而使基地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四)农民收入得到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出路得到拓展
“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创新,使农户有了公司和协会的多项服务保障,养殖农场农户每养殖1羽鸭可获利1.5~2.0元,为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出路,现今,公司员工有850人,直接安排农村和街道剩余劳动力近800人,带动种养殖农村劳动力近9万人。
二、创新发展:从“丑小鸭”到“天鹅”的蜕变
临武舜华鸭业公司在实现临武鸭产业化的过程中,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不断摸索总结产业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希望之路,实现了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的三次跨越式发展,从“丑小鸭”成功蜕变为“天鹅”。
(一)“临武鸭模式”的演变
1、“临武鸭模式”的雏形:“公司+农户”
1996年,临武鸭业公司实行“公司+农户”模式,由公司与养鸭户签订购销合同,鸭农按照合同约定养殖临武鸭,鸭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临武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由于公司无法完全监控临武鸭的养殖质量,导致加工成品质量不过关;另外,由于农户分散,计划性不强,养殖难以控制,养鸭成活率仅为70%,无法取得规模效益,因而该模式不久便被淘汰。
2、“临武鸭模式”的发展:“公司+基地+农户”
1999年10月,舜华鸭业公司成立,提出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由公司开发养鸭基地,统一提供鸭苗、防疫、调配饲料,鸭农参与到基地生产中去。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第一,由于少数农民短视,基地不足以制约养鸭户。当公司试图借助乡村的集体力量,通过签订基地建设合约,以此把分散的农民按原有的行政划分来组织起来,以达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取得效益。实践证明,以行政命令式的行政组织——村委会这一有着多元化社会目标的组织难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中介组织的效率,更违背市场机制的运营,难以奏效。第二,农户分散经营,是独立个体,现实利益太强,合同信誉度差。同时,对鸭子也不便于防疫管理,一旦发现死鸭,极易发生大规模感染传播,造成整个基地瘫痪。第三,“一家一户一口塘”连起来形成的基地,在养殖过程中遇到了基本农田有限的新问题,规模发展遇到瓶颈。因而该模式也被淘汰。
3、“临武鸭模式”的深化:“公司+协会+农场”
从2003年开始,舜华鸭业公司通过不断探索,提出“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新模式。“公司+协会+农场”的运作方式是,首先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通过契约与合同和协会或农场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的品质和技术指标。协会会同公司再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农场农户。农副产品收获后,由协会(或与公司一起)验收、收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公司鼓励、支持和帮助养鸭大户利用全县闲置的山塘水库办农场,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逐渐转向农场规模化养殖。通过协会将农户拧成一股绳,减少了利益主体,大大提高了养殖效率。公司与养鸭户形成了稳固的契约关系,具有很强的带动能力和明显的规模效益。
(二)“临武鸭模式”的创新
1、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与农场的引入
“临武鸭模式”通过由“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转变实现了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由公司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协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信息、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等等。农场由几户、十几户农民自发成立,采取合伙、股份合作等方式经营。协会与农场的引入,一是有利于在合作组织范围内成员互相间了解、信任和监督。中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静态社会,通过地源关系、亲缘关系,农民之间不仅相互了解,而且存在着相互监督和道德约束。因此,协会和农场能够对分散农户的机会主义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弥补了前两种模式的组织缺陷。二是有利于节约签约、执行和监督契约的成本。养鸭协会和农场的介入,公司只需和协会或养殖农场签订合同,由一方对多方(散户)到一方对几方(农场和协会),监督起来也比较容易,更较大程度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三是有利于企业与农户之间购销关系的稳定,公司、协会与农户之间的组织关系较以前更为紧密。
2、风险利益保障机制的创新——“三统一”服务与“5、4、3”扶持政策
在鸭子养殖过程中,为确保临武鸭品质,公司组建了下属控股子公司——临武鸭养殖公司,成立了临武鸭养殖协会,对养殖户统一发放纯种临武鸭苗、统一防疫治疗、统一饲料经营。通过“三统一”服务,一方面使农户养殖的鸭子达到“无疫病、无违禁添加剂和无规定药物残留”的“三无”安全要求,确保了鸭子的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提高了鸭子的孵化率和成活率。目前,临武鸭种蛋孵化率在95%以上,养殖成活率在90%以上,降低了鸭农经营风险,提高了养殖效率。
为进一步发展临武鸭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公司积极探索,在龙头企业、养殖公司、信用社、农户之间建立四方信贷机制,并建立了风险保障机制:对养殖户实行“5、4、3”的扶持政策,即养殖户每养1羽临武鸭,信用社给予贷款5元,舜华鸭业公司给饲料款4元,养殖户自筹资金3元。公司还设立临武鸭养殖风险基金,由财政出资10万元,公司出资20万元,养殖户按实际交鸭数量每羽上缴0.05元共同筹措。基金由临武鸭养殖协会按照“专款专用,遇缺即补”的原则掌握使用。对那些因自然灾害、疫病、意外导致一次性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养殖户,经鉴定给予适当补偿。从公司方面看,公司统一发放鸭苗,每羽鸭苗可获利0.2元;统一饲料供应,每吨饲料可获利50元;通过深加工,每羽鸭可获利1元;统一防疫,自制蛋黄疫苗、大肠杆菌疫苗还可获利。临武鸭产业化环环得利,企业与农民共同发展。
3、技术开发培训机制的创新——技术开发与技术培训职能的分离在前两种模式中,养鸭农户的技术培训是由公司出面解决,采用“公司+协会+农场”模式后,技术开发由公司负责,而技术培训与推广由养鸭协会负责。职能的分离一方面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更快地发展,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协会发挥科研机构、政府的技术推广部门与农民之间的桥梁作用。
总之,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公司+协会+农场”在稳定契约方面具有较大的组织优势。当然,它仍然存在着一些信息和履行方面的制度缺陷。应当肯定的是,正在兴起的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而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创新则是这一变革的先导和支撑。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意义即在于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稳定地联接在一起并使之一体化,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真正解决“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
三、成功的奥秘和经验启示
推进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舜华鸭业的“临武鸭模式”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可以从中得出诸多有益的启示。
(一)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必须与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相适应。而不应搞“一刀切”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发展同样是一个组织程度由低到高,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产业化发展,舜华鸭业根据鸭业生产加工的特点,从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对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适时进行创新,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逐步形成了企业、协会、农场三者分工协作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联利联心,共同发展”的经济共同体。从生产关系角度看,这是一种体制模式,它能够将农民家庭同相关组织,按照产业联系和利益关系,组成生产经营共同体甚至命运共同体,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有效地防止利益结构的扭曲和失衡,克服了家庭经营“一小二散”的问题,适应了当前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是新型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关系,是促进家庭经营走向现代化规模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可见,农业产业化具体组织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加以选择,并不断进行完善和创新。
(二)社会化大生产的龙头企业必须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匹配,家庭农场、合作制和股份制农场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
根据产业经济理论,专业化分工、协作不仅扩大市场交易规模,而且促进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当农业的发展更多地利用工业分工的成果并同时与工业品的交易规模增大的情况下,农业的传统生产方式将逐步让位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中,应该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龙头企业和各种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服务,是一种市场或契约联结下的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相匹配的生产组织方式,农场只从事生产,而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都由社会分工产生的龙头企业和各种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行业协会等)提供。
临武鸭最初由农户零星饲养,生产水平低,经营效益低,后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经营资源向企业和养殖大户集聚,在建立养殖基地的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养殖农场(基本上是家庭农场或者合作制农场),使产业规模得以迅速扩张和稳固,企农经济效益都有明显提高。“临武鸭模式”成功经验和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龙头企业必须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匹配,家庭农场、合作制农场和股份制农场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从而不断推进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协调利益分配必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中介组织的发展将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润滑剂
多元参与者主体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利益共同体,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中,利益分配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最核心的问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中介组织能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促进龙头企业与农场(农户)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润滑剂。“临武鸭模式”为我们提供的成功经验是,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功能,以产品为纽带,协调农企利益关系、增强相互信任和理解,可以将不同经营主体形成合力,通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形成规模化经营,生成规模效益,使产业化链条内部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联系更加规范、紧密、协调,有效实现了养鸭产业由传统饲养变为规模饲养、由传统经营向现代规模经营转变。
(四)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必须不断进行自主创新
龙头企业经济实力、竞争能力的强弱和产业牵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而龙头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和产业牵动能力的大小关键在于自主创新。在一定意义上,技术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的灵魂所在,农业科技开发和应用的水平直接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水平;市场需求是第一需求,得市场则得天下,没有市场,产业、企业无法生存更无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龙头企业市场开拓力度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产业化经营的成败;而制度创新是激发企业活力和调动要素生产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对企业的发展壮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舜华鸭业坚持“名在质量,利在创新”,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开发部,并与华南农业大学、广东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等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建立销售网点1800多个,并通过广告宣传、抽奖旅游等活动,形成了强大的营销网络,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日益扩大;积极推进生产组织方式、风险利益保障机制的创新,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以此为基础完善内部制度,将管理层和员工通过股权和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以技术、营销、产权为主的自主创新,从根本上增强了企业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强劲的优势,有效地承担起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达到了“创一个龙头、牵一群产业、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的目的。“临武鸭模式”的经验表明,自主创新不仅可以为传统产业注入强劲的活力,而且能够不断拓展产业的发展空间,具有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和带动能力的巨大能量。
(五)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科学引导
由于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和市场机制的失灵特征,农业往往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处于不利地位,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政府必须采取一些支持、保护和引导政策,特别是在产业化初期更要“多予、少取甚至不取”,着力解决好基地(农场)、龙头企业和市场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合理进行政府角色定位,有效发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功能作用,是确保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但是,对政府功能作用的肯定绝不意味着可以对农业产业化过程无所不包的过度介入,而是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和农民的意愿和经营自主权,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临武鸭模式”的成功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临武县委、县政府在临武鸭产业化初期重点在品种改良、疫病防治、技术培训、药品饲料供应、资金融通等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其后在整体布局规划、政策信息引导、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充分发挥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的职能,着力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设立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养殖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扩大再生产及提升产品档次,使临武鸭业在宽松的政策环境中迅速发展壮大,显现出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论文关键词:休闲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休闲旅游将成为一种时尚,休闲农业的前景十分广阔。在阐述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及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必要性的基础上,对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加快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建议,旨在为江西省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均耕地仅有1.4亩,不到世界水平的40%。全国农村有2.4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半公顷。经营规模小,效益低。美国一个农民可以养94个城里人,我们仅能养4个人。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农民要增收,必然导致兼业化,农村从事非农业劳力已超过50%;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开发的力度加大,人均耕地在逐渐“缩水”等等给现代农业的发展带来难题。为此,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向“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三高农业转型迫在眉睫。休闲农业的出现为农业的转型指出了方向,也拓展了旅游业的内涵。其产业化发展必然提升农村区域经济竞争力,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概述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概念
旅游产业化是指以旅游核心产业为龙头,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市场化,进而形成现代旅游产业的产业集群化的过程。旅游产业化是现代旅游业的基本业态,也是旅游产业化的动态发展行为,即由初级产业向高级产业发展,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进军的产业进步过程。
休闲农业产业化是指以休闲农业为龙头,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农业休闲旅游的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进而形成农业休闲旅游的产业集群化过程。即将休闲农业作为一大产业来经营,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将区域旅游资源、旅游环境、旅游区位、旅游文化、旅游人才、旅游管理等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形成产业竞争力。而休闲农业旅游是以农业资源为基础,以休闲旅游为主题,它以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和农业产品为前提,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艺术加工和游客参加农事活动等融为一体,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农村特有的人文景观,吸引游客前来观赏、休闲、购物、度假,满足旅游者食、住、行、购、娱、游的需求,供游客领略在其他风景名胜地欣赏不到的大自然浓情意趣和现代化的新型农业艺术的一种农业旅游活动。这就决定着农业休闲旅游的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农业产业化为前提,实现食、住、行、购、娱、游协同发展。
休闲农业产业化涉及诸多复杂问题。首先,休闲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交织在一起;其次,休闲农业产业化受到区域农业资源、旅游资源、旅游环境、旅游区位、文化环境,以及旅游人才、管理体制、企业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无论如何,休闲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和旅游业的基本业态和基本趋势。其产业化标志具有多个层面:(1)市场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前提和运作方式。(2)规模化与集约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成熟标志。(3)国际化与现代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水平标志。(4)集群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竞争优势。
(二)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背景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经济的全球化,传统的农业结构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如何加快转型、提高竞争力已成为当今农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特别是近几年来农业实现连续丰收,过去农产品短缺的局面已经扭转,包括粮食在内的大多数农产品供给已经进入较为充裕的阶段,表现为卖方市场;在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克服“小规模、分散化”家庭经营弊端,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旋律;实行农业战略转型是解决农业发展的深层和长远问题,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创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是目前形势下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思路。休闲农业的兴起为农业的生产与经营形式的战略转型指明了方向。发展休闲农业可将具单纯生产性功能的农业向附加值较高的二、三产业转移,它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是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拓展具有农业生产、加工、游览、休闲、科普、农技推广、农产品展示、销售、特色餐饮、景色观光、宠物饲养及其附属用品供应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农业,为农业注入了较大的科技含量,又集观光、休闲、旅游、科教于一身,因此可获得较高的效益。
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人们带薪休假天数的增多等促进了社会消费结构转向发展型和享受型,人们对休闲文化和休闲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多要求,而作为乡村旅游形式之一的休闲农业旅游自然而然的成为都市人们休闲的首选。据统计,到2006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已达5.77亿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3.9%,全国人均GDP超过了2000美元,且每年有114天的法定节假日,这为休闲农业旅游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对于乡村旅游形式之一的农业休闲旅游,其产业化发展必定提升区域农业生产的效率,以及区域旅游业的竞争力。但由于受利益的刺激,全国各地休闲农业旅游项目纷纷上马,造成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不高、竞争力不强等严重现象。为此,加强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主要措施,也是实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重要举措,必然带来农业产业形态的更新。
二、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性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实现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的有效途径
休闲农业与传统农业的最大不同,是它具有服务业的功能。休闲农业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受益于城市,是一种强调城乡经济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发达农业形态,使农业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休闲农业是农业和休闲旅游的有机结合,其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发展,产业化必然打破传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另外,农业休闲旅游具有很强的产业渗透性和互动性,大力发展农业休闲旅游,不仅可以将农村的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乡镇工业)作为新的旅游资源,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休闲农业产业化是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等问题一直困扰我国经济发展,这些问题在江西省也同样存在,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和对环境的极大破坏,为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应运而生。其中所提出的发展生态经济,正是使我省摆脱目前经济发展模式困境的最好途径。江西省早在上世纪末就提出了建设生态江西的理念,倡导经济与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所谓生态经济就是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的经济活动形式,其强调的是生态建设和生态利用并重,力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发展中达到动态平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应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和支撑点,并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综合考虑,实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休闲农业旅游是把生态建设与开发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发展生态经济的良好途径。江西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及自然资源,为江西省发展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源基础。休闲农业提倡农业生态化,将科技含量极高的农业技术融入到农业生产之中,切实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农业生产效率。而随着农业休闲旅游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知名度,为农产品开拓了全新的销售渠道。婺源的有机绿茶,近几年畅销欧美,仅2006年一年年产达5000吨,销售收入达1.08亿元,茶农和有茶的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大的提高,提高了他的积极性,让他尝到了农业休闲旅游带来的甜头,促进茶叶生产数量和质量的提高。还有以往农民家中留着自吃的干蕨、干笋、干辣椒等等今年也销售旺盛,自家养的农家猪、农家鸡、鸭都是游客所爱吃的,游客也愿意出高价。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也跟着提高了,转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为生态江西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思想保障。
(三)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其一,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能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旅游产业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的绝大部分是以劳务形式体现的,它要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多方面需求,它需要有“一条龙”的行业与之配套服务,除了直接促进农业发展之外,还可以带动交通、运输、饮食、邮电、商业以及纪念品生产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为人们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据有关资料统计,旅游业直接就业者与间接就业者的比例为1:5,提供就业机会多。
其二,休闲农业的开发,扩大了农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改善了农业生产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休闲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把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部分农产品运销层次多的问题,避免经销商的中间盘剥,同时农民也可从提供休闲服务中获取合理报酬,增加收入。
其三,休闲农业可以增加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交流与沟通,将城市先进的经营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改善,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生活品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城市乡村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因此,农业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不仅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还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过剩,农业、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等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产量的提高,产品质量的上升,休闲农业旅游不但解决了就业问题,还改变了人的思想观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当地经济结构不再是单一的农业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集约化、机械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江西省宜春市现已建立休闲农庄近2000家,接待游客60余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近亿元,吸纳就业人员突破1万人。
(四)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江西省农业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
休闲农业的产业化有利于培育江西省区域性农业主导产业,促进江西省“名优特产品”的培育,创造良好的农业市场组织发育的产业环境,提高江西省农业产业市场组织化程度,培育农业市场组织竞争力。其次,休闲农业的产业化通过引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江西省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提供发展资金、人才和技术,提高农业产业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江西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农业生产要素产出率,增强江西农业的竞争优势。
三、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可行性分析
江西省是个农业大省,传统种植历史悠久,农耕文化沉淀,农业产业化经营较早,休闲文化的发展较其他发达省份落后,休闲农业的发展也就是近几年的事。但是作为一个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农业产业化发展经验的农业大省,其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历届政府也特别注重农业旅游的发展。特别是自2005年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任务以来,江西省的农业旅游业也迅速发展,到目前为至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业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旅游知名度也越来越高,市场需求日益旺盛,旅游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良好,休闲农业旅游业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2007年国家旅游局“城乡和谐游”的提出,这是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业发展的又一机遇。
(一)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势
1.江西省旅游经济在节节攀升,为休闲农业产业化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2006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49.73万人次,同比增长33.38%。其中接待外国人18.41万人次,同比增长35.06%;香港同胞16.08万人次,同比增长40.95%;澳门同胞5.77万人次,同比增长40.97%;台湾同胞9.47万人次,同比增长16.15%。旅游创汇13960.75万美元,同比增长34.3%。接待国内旅游者6000.23万人次,同比增长18.63%。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旅游总收入390.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5%。
2.旅游设施明显改善,为休闲农业产业化硬件保障。旅游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连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交通网络初步形成。至2005年底,南昌昌北机场已开通境内外航线38条,赣州、景德镇、井冈山机场增开了至旅游热点城市航班;纵横江西的京九铁路和浙赣铁路增开了十多趟江西与省外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列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580公里,省会南昌至各设区市和所有出省主通道全部实现了高速化,连接公路干线与旅游景区的10条旅游景区公路基本建成,极大改善了江西旅游可进入的条件。同时,旅游接待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新增上档次的旅游汽车近千辆,新增旅游星级饭店139家,分别比“九•五”期末翻了三番和增加了98.58%;上档次的旅游餐馆、购物及娱乐场所不断涌现。
3.旅游目的地建设步伐加快。省政府对旅游业的投资逐年增加,由“九•五”前期每年21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2000万元。在政府投资的带动下,外资和民间资本也大量进入旅游领域。仅2005年招商签约资金达135亿元,实际引资52.53亿元。大投资带来大变化,旅游城市、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区、森林公园等建设速度加快,旅游目的地形象明显改观。井冈山、婺源已成为特色鲜明、游客云集的旅游热点;庐山、三清山、龙虎山、龟峰、仙女湖等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条件明显改善;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鹰潭、萍乡、瑞金等城市面貌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旅游景点不断涌现,旅游功能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鹰潭先后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成为我省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和对外形象窗口。同时,国家先后安排我省旅游国债和旅游专项资金达2.6亿元,促进和加快了我省一批重要景区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全省开发的古村落已达40多个,涌现了婺源古村、乐安流坑、青原渼陂、安义古村群等一批通过旅游开发加快发展的乡村,婺源江湾、星子温泉、宜春温汤、浮梁瑶里等一批通过旅游开发改变了面貌的乡镇。
4.丰富的旅游资源是休闲农业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天然依托。庐山是世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和联合国优秀生态旅游景区,鄱阳湖列名《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全省现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34处,国家地质公园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107个点,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6个;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30个,其中4A级14个,3A级6个;旅游星级饭店280家,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21家;旅行社562家,其中国际旅行社33家。全省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4A级景区的数量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了1.75倍和2.5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山、湖、城、村为主体,形象鲜明,各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体系,并形成了“南昌-九江•庐山-景德镇-婺源”名山瓷都名村文化旅游线、“南昌-吉安•井冈山-赣州-瑞金”红色文化旅游线、“南昌-龙虎山-龟峰-三清山”名山道教文化旅游线等三条旅游精品线路和一批专项旅游线路。
5.消费观念的不断更新为休闲农业旅游产业化提供客源基础。休闲农业主要客源是城市居民,随着江西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收入也在不断增加,消费观念发生了改变。现代都市生活和工作节奏日益加快,再加上人口集中、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的出现,让生活环境日益恶化,人们厌倦长期城市生活,经常到城市周边乡村去体验幽静的田园生活,感受乡村田野宁静、清新的空气和纯朴的民风。据有关部门调查,南昌市民中有30%的人愿意到郊区去生活,50%的人有去郊游的愿望。这种休闲模式,不但能够调节人与自然的平衡,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让更多民众重视农业的生态绿化功能。据不完全统计,每天前来九江县体验“三农”乐趣的游客不下2000人,目前全县已建成餐饮、住宿各类休闲农庄100多家,年户均收入超过3万元。
(二)江西省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化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休闲农业在中国还处在起步阶段,江西省的休闲农业更晚于其他沿海发达城市。虽然目前省内各地的休闲景点也在迅速增加之中,但毕竟经验不足,难免会出现: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布局不够合理;农业区游乐项目单一,游客难以尽兴;在经营方式、促销力度、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也存在不足等等问题,制约着江西省休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从总体上看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并不高,主要表现为:(1)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起步晚,各地发展不平衡,休闲农业的开发和研究均处于低水平层次上。(2)龙头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布局较分散,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3)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还不够完善、不规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还不强。(4)人才、技术、资金等仍是制约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5)目前开发的休闲农业产品单一。
四、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化发展促进江西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自十六大五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任务以来,农业的转型问题再次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休闲农业旅游的出现,既解决了农业的转型问题,同时也拓展了生态旅游新内涵。然而,休闲农业旅游要在旅游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走产业化这条路。江西旅游的产业化发展的不足,既体现在发展理念上的自然自发状态,也体现为旅游六大要素的分割,发展业态层次较低。为此,休闲农业的产业化过程中,必须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快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江西省新农村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选取合理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加大产业规模
休闲农业不是纯粹的农业开发,也不是传统的旅游项目开发,它的发展必须包含并兼顾农业、环境、生态、环保、教育、经济、社会、旅游、医疗、文化的意蕴,只有这样休闲农业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之道。产业规模影响着区域竞争力。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的产业化健康发展一方面取决于产业规模,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产业化组织模式。休闲农业是农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的产物,其产业化的发展必然受到农业及旅游业产业化程度的影响,同时,产业化组织模式也同样影响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国内外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与实践,虽然其产业经营的具体形式上有所差异,但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是“休闲农业企业(中介组织)”,而基础是“农户”,其实质是“农户”通过休闲农业企业(中介组织)把自己与市场连接在一起,通过有效的产品价值链管理,形成贸工农一体化。
但是,旅游经营是一个产业链,链条中的稳定交易实际上是寻求组织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联合行动。其实质是经济的专业化即为游客提供系列化和连续化的旅游服务。为此,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的产业化发展要充分考虑休闲农业产业化与旅游资源分布的关系、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与旅游经济发展总量的关系。由于旅游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地区经济和旅游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旅游产业化水平及潜力有所不同,由此所采取的产业化发展政策和组织制度也应有所不同。如:产业化水平高的地区,应偏重于旅游企业集团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对策,而水平低的地区则要注意鼓励个体、私营、股份制、公司制等多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对旅游业的参与。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应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特点,采取政府主导型、市场(企业)主导型、企业集团型、资源开发型、龙头景区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等不同形式。
(二)注重特色,开发深度旅游
休闲农业走产业化发展这条路子,其最终目标是提高休闲农业的竞争力。虽然江西省目前休闲农业发展较为迅速,但总体来说还是处于起步阶段,旅游开发的深度不足。一些走马观花式的农业观光旅游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因为,它不但不能达到消除疲劳、缓解身心压力的功能,反而增加游人旅游后的疲惫,因而,深度旅游、定点度假成为新的旅游方式,健康、有机、养生为诉求的休闲游憩活动成为诸多游者的选择。
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要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创新,应遵循奇趣性、参与性、多功能性、地方特色,形成项目开发的稳定性和长效性。江西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各地的农业特色各异,休闲农业的产业化需将当地的农业特色、农业文化为主要旅游资源,加大农业旅游业的集约程度,注重深度旅游的开发,充分利用江西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积极开发乡村观光休闲游、乡村生活体验游、乡村民俗风情游、乡村文化互动游等系列产品,展示江西独具魅力的古村名镇和乡村风情,重点培育稻乡、渔乡、茶乡、酒乡、竹乡、桔乡、莲乡、橙乡、候鸟之乡、温泉之乡、傩舞之乡、毛笔之乡、夏布之乡、砚台之乡、羽绒之乡、烟花之乡、花卉之乡、客家风情之乡等特色旅游村镇;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园区等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开发一批“农家乐”旅游产品和知识性、趣味性、竞技性、娱乐性、参与性强的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各种节庆活动、时令季节,如梅花节、桃花节、荔枝节、枇杷节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独具特色的活动。如樟树市可以中药的种植文化、中药的鉴赏文化、中药的膳食文化为主要特色而组织的各色产业链,进而形成以中药为旅游资源的农业休闲旅游产业集群;而那些依傍名山大川的地区其休闲农业产业化则要以当地的民俗文化为主要特色。另外,休闲农业旅游也可以将农业休闲与探险、科考、科教等旅游形式结合在一起开发更深层次的旅游形式。如大连市根据当地农业特色建成世界最大的、面积340亩的“勇者之旅”玉米迷宫,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为此,江西省的休闲农业产业化必须在提升农业旅游的档次的基础,形成休闲农业旅游的“一县一特”和“一镇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种类繁多、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农家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协调管理
休闲农业产业化,不仅要有资源上的前提、体制及机制上的条件,更要有国家政策上的支持,这样才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丰富的旅游资源是旅游产业化的基本前提;政府的大力支持是促进旅游产业化的有效手段;完备的体制环境是旅游产业化建设的重要条件;科学的运行机制是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必然保障。为此,政府应加大对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支持,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政府要重视加强对农业休闲区的规划与指导,把休闲农业规划区的建设视为社会公益事业,投入资金建设硬环境,并配以优良的软环境条件。
2.地方政府对进入农业行业的企业可以适当实行土地、税费等政策优惠,鼓励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
3.政府(农业局、旅游局)对农业产业,特别是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以及农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进行总体规划,引导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
4.政府除鼓励“公司+农户”模式外,还需要组织农民培训,以便指导农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观光农业园、休闲农业园的建设。
5.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宅基地资源。根据农民意愿,在满足农民居住自用的基础上,引导将多余的产权房入股参与建设集中的、规模型产权式农业旅游住宿设施,开展农业旅游经营活动。
6.鼓励农民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兴办农业旅游。本地农户可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兴办休闲农业旅游,并享有薪金、租金、股金等稳定、长期的收益回报。
7.积极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各种开发主体,鼓励农户自主开发“农家乐”等旅游产品,支持农业企业兴办现代农业园区旅游项目。政府、企业等多方联手建设集聚型农业旅游基地。
8.制定《江西省农业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法规,成立或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专业指导和管理,形成规范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导农业旅游景区点建设,农业旅游的管理和服务都要有相应的标准进行规范。
9.建立农业旅游安全机制。加强对农业旅游景区点的安全防范、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紧密依靠社会公共安全系统,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加强维修和保养,建立起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农业旅游安全体系,确保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安全。
(四)建立休闲农业培训体系,加大旅游农民的培训力度
休闲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人才则是这个系统的一个最主要的因子。休闲农业培训体系主要包括政府相关公务人员培训系统、产业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系统、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系统。其培训对象涉及相关产业链方方面面的从业人员如生态农业技术人员、旅游规划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等。其中,旅游农民的素质是制约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没有高素质的农民,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农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据统计,中国2001年共有农村劳动力4.8亿人,其中文盲或半文盲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4%,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1.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9.3%,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另据2001年中国科协对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结果显示,具备科学素养的农村居民仅占0.4%,平均每万名农业从业人员中,只有6.6名农业科技人员。由于不懂先进的农业科学知识,掌握不了现代的农业生产技术,多数农民仍然采用以资源的大量消耗为代价的粗放型、浅层次的传统生产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对一些技术要求较高的种植和养殖项目以及农产品深加工等表现得力不从心,使农村经济增长缓慢,农民收入相对下降。所以在加强旅游农民的旅游服务意识培训的同时,也要加强农民的科技素养。这样才能实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政府也应把培养培训农业旅游人才的工作纳入全省农业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享受相关优惠,基本形成一支高水平的农业旅游开发管理人员队伍和导游服务人员队伍,促进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
什么是农业产业化?你去请教三个人,可能会得到四种答案。因为农业产业化到底包含多少内容,目前的说法并不统一。为了避免射偏了靶子,咱们选择一个最小的口径,只讨论农产品的深加工。即使如此,我们仍能从中看到农业产业化的无限前景。
看一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尽管我们只需要最终的消费品,可只有很少的人在直接生产它们,而更多的人,都在做着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并为此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试想一下,如果原始人想吃鱼,可以跳进水里,直接用手去抓,对他们来说,这是最有实质性意义的行为。可后来人类进化了,在捕鱼之前,先要织网和造船,要织网、造船,就得事先制造织网和造船的工具。鱼打得多了,就晾晒起来,吃干鱼、熏鱼。到现在,人们用鱼制成的各种食品,不计其数,甚至还把鱼皮做成服装,把鱼骨制成药品。最初一个简单的用手抓鱼的行为,被无限的“复杂化”了。对此,你可以做多种解释,但无论怎么说,总归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往生产链条上不断增加了新的环节,用萨缪尔森教授的话来说,这叫生产的“迂回性”。生产的迂回,带给我们的是经济的富足和繁荣。
我们常说,农业是个弱质产业。旱了不行,涝了不行,虫灾病灾也不行,这是自然风险。好不容易遇上个好年景,却不一定能赶上好行情,这是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是老天爷的事,我们暂且按下不议。要说市场风险,各种产品都免不了,但农产品风险尤其大,因为它的需求较稳定,往往受价格的影响。比如小麦1块钱1斤,你能吃两个馒头,等降到5毛钱1斤,你也不会撑破肚皮去吃三个。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这叫需求弹性小。一旦供给增加,需求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自然会下跌不止。可延长了产业链,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比如用粮食做饲料,用饲料养螃蟹,需求弹性就大多了。螃蟹丰产,价格当然还会下跌,可价格一跌会刺激需求,反过来又会稳住价格。这样一来,市场风险无疑会小一些。社会越发展,人均粮食消费量越大,但直接消费的粮食会减少。20世纪60年代,守着一碗青菜汤,你可能要吃下三碗白米饭。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平常的日子,餐桌上都有蛋有肉,高兴了再喝上两瓶啤酒,米饭吃的就少多了。
但是,肉、蛋、啤酒都得用粮食去转化,而且得用更多的粮食去转化。所以,农产品的链条必须向这里延伸,否则,就越来越没有市场。这可不是件可为可不为的事情,而是必须要走的一步。何况这还有利于克服农业的“弱质”。
农业产业化像个“金娃娃”,只要经营得当,从头到脚都有钱赚。但抱紧它并不容易,要把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形成链条,得做很多的工作。说得专业一点,必须有一个健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家都知道,荷兰的花卉产业世界闻名,但鲜花贵在一个“鲜”字,因而对营运体系的要求特别高,从培育、生产、分级、保鲜、包装,到运输和销售,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毁灭性的损失。这一点,荷兰人比谁都明白,他们的花卉拍卖和配送系统效率之高,堪称世界之最。在首都阿姆斯特丹,有一个阿斯梅尔花卉拍卖市场,每秒钟能完成2笔以上的交易,而且完全用标准化的方式进行。光是玫瑰,就分成200多个品种,每个品种,又按颜色、等级、花期等分装打捆,形成标准的规格。交易商无须到现场看货,只需坐在交易大厅里,根据报出的规格,按动电钮就可以竞价成交。后续的清算交割,完全由电脑处理,几小时后,花卉就被装上飞机,最迟到第二天,便摆到了世界各地的花店里。没有如此高效的服务体系,荷兰的花卉,绝难成就今天的热门产业,更不会领导世界花卉的新潮流。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21世纪,农业的概念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转基因技术和无土栽培技术的运用,极大地增加了它的资本、技术和知识含量。这将意味着什么?现在我们还无法准确预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农业的链条将因此而延伸得更长。众所周知,沙子只是一种非常初级的建筑材料,但人们注入了资金和技术,就从中提取出了硅,并发展出计算机芯片和因特网。想一想这段历程,对未来农业产业化的前景,你还会有任何怀疑吗。
摘要:政策取向是一种前瞻性的研究,是从战略上去认识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结果。农业产业化将极大地拓展农业生产的发展空间,使"重视农业生产,突出农业基础地位"的夙愿得以实现;"口头农业"、"文件农业"将被"订单农业、"效益农业"所代替。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初始阶段,所以,正确地选择农业发展道路将有可能使之获得比发展工业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本文拟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解,指出政府应审时度势制订相关政策,顺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内在规律的要求,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摘要:西部是传统的农业区和贫困地区,农业开发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实现,只有搞好西部农业的开发,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西部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最终完成西部大开发的历史重任,如何在西部地区加快农业产业化,改变西部地区农业发展滞后的现状,切实推动西部大开发等等就显得尤为突出了。
关键词:西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1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其实质是指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自1999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农业产业化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西部各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稳步发展。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生产力得到提高,到2006年底,西部地区主要粮食产量中粮食作物总产量12926万吨,较2000年增长28%,油料总产量736万吨,较2000年增长46%,棉花总产量242万吨,较2000年增长50%;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然而随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的进行,农户成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要求,但长期以来对农户的组织和利益约束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业家庭经营的内容、范围、水平等一直没有大的变化,大多数农户仍是一盘散沙,无所谓向心力和疑聚力,农业生产沿用传统模式,这与农业产业化要求的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立足本地优势,依靠科技的进步,形成规模经营,实行专业化分工,贸工农、产供销密切配合等背道而驰,农民的收入没能真正提高,农业经济没能快速发展。
2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2.1缺少龙头企业为依托,生产没能面向市场
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思路是: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然而由于农产品市场不景气,本地市场需求少,同时由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较差,使得对外贸易交成本高,很少有企业投资农产业,缺少龙头企业的引导,使得农户生产存在盲目性。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生产生产力的提高,以生产为中心的时代已经过去,仅仅提高产量,已经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西部农业生产并没能以市场为导向,市场机制在农业生产中没能发挥其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大量的农产品依旧被生产出来,从而导致市场上供大于求,从而使得农产品价格下降,扩大生产必然使得生产成本增加,从而导致农民收入增长有限,农业经济发展缓慢。
2.2专业分工模糊,产业结构不明晰
由于缺乏市场,农户日常需求的农产品,大多是自我生产,因此必须生产多种农产品,满足自我需求,使得农业生产缺乏分工,生产效率不能得到提高,数十年以粮为纲的观念,主导了我国的农业生产,形成了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只要粮食不要其它的低效单一的发展局面,量多低质,高产低收的现象在我国的农业生产中比比皆是,这是结构性的矛盾造成的。面对市场这个铁面判官,西部农业的唯一出路,就是要审时度势,发扬挥刀割“痛”的精神,痛下决心调整产业结构,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达到调优结构,提高品质,增加效益的目的。
2.3西部农村人口增长过快,人口素质偏低、隐性失业率高
国家一直倡导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西部贫困山区实施乏力,导致西部农业人口增长过快,从人口普查的数据来看,西部地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除了四川、重庆、陕西、内蒙古以外,其他省份的自然增长率都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人口增长过快不仅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而且影响了西部地区农业人口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没有根据地情制定切实有效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致使西部农村乡镇企业发展滞后,吸纳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较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仍滞留在传统的农业部门,无法迅速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农村隐性失业率居高不下。
3发展西部农业相应对策
长期以来,西部农业沿用传统的生产模式,生产出来的产品未经加工直接作为食品或者原材料用于销售,经济效益不高;同时,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产品的供给远大于需求,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价格得不到提高。因此发展西部农业关键在于打开市场,扩大农产品的市场需求。
长期来畜牧业是农业的组成部分,与种植业结合经营为其存在的主要形式,随着农业的发展,畜牧业从附属于种植业的地位转变为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然而在西部地区,畜牧业从整体的角度分析,任然处于种植业的附属地位,规模不大,缺乏专业分上,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少,没能真正发挥其对农业的推动作用;针对西部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结合自身特点,以畜牧业为依托促进西部农业,一方面必须面向市场,改变自给自足的经营模式,发展壮大畜牧业的规模,通过畜牧业带动,扩大农产品市场;另一方面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区。
3.1加快农村养殖基地建设,加快畜牧产业化
畜牧业的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资源优势,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步伐,以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为方向,通过农村养殖建基地建设,实现畜牧业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牲畜品种改良,提高牲畜饲养和管理水平,实现畜牧业增长方式由单纯追求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以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畜产品生产结构为关键,因地制宜发展有机畜牧业。实现畜产品生产由自然分散型逐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努力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过度。
3.2通过畜牧业的辐射带动功能,打开农产品市场,将农业市场化
通过做大,做强畜牧龙头企业,加强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围绕产业的前、中、后各个环节积极推广“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打开农产品市场,通过产品市场,带动生产要素市场,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建立连接紧密、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运营机制;强化龙头企业在行业信息指导、产品流通及行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农户的的生产面向市场。
3.3以市场为导向,促进专业分工实现区域布局
立足于本地资源状况,综合考虑区域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找准切入点,适合什么就发展什么,积极培育发展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变潜在优势为显性优势,同时各个不同地区发展不同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实现了区域布局,促进专业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如此使得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转化为商品率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引导、带动、辐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3.4加强畜牧业品牌建设,增强农业的竞争力
品牌是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关系和纽带,成为当今竞争的热门因素,随着同类产品的差异性减小,品牌之间的同质性增大,消费者选择品牌时所运用的理性越来越少。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购买有情感归依的品牌,因而“品牌决定市场,市场决定效益”。通过充分发挥和挖掘自身畜产品的资源优势,重点在优势畜产品中培育名牌,让名牌畜产品去参与品牌竞争,抢占市场。从而带动以畜牧业为依托的种植业的发展,增强农业产业化的竞争力。
内容提要:政策取向是一种前瞻性的研究,是从战略上去认识政策实施可能带来的结果。农业产业化将极大地拓展农业生产的发展空间,使"重视农业生产,突出农业基础地位"的夙愿得以实现;"口头农业"、"文件农业"将被"订单农业、"效益农业"所代替。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初始阶段,所以,正确地选择农业发展道路将有可能使之获得比发展工业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本文拟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解,指出政府应审时度势制订相关政策,顺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内在规律的要求,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弥补联产承包责任制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和不足;联产承包制本身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以户为单位的联产承包制,难以抵御各种突如其来的风险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充实、巩固和完善联产承包制的有效手段、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充实农村现实经济基础、农业基础还很脆弱,产业化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和主要内容,是我国农业今后发展的一大趋势。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实行农业企业化运作,采取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率化,最终达成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效果。
【关键词】农业产业;联产承包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整体发育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所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农业经济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实现质的跨越提出的内在要求。
近几年来,中央一再强调指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要保持长期不变,在这一大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如何扬长避短,适应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变化的需求,加速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确保农民增收,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实际上,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处理和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所面临一系列难解之题的一个最为有效的举措。
首先,从生产环节上看,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弥补联产承包责任制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和不足。在联产承包制下的以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规模细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薄弱。当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单靠农民个人力量显得越来越为有限,很多农户既没有扩大生产规模,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基本资源条件,又缺少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资本投入实力,因此很难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的束缚,这样生产上不去,农民收入的提高也就成为无源之水。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分散的农户联结为一体,通过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链条,把每个农户都纳入到现代化大农业生产系列之中,真正实现生产的“统分结合”。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大大发展农户的企业化经营、农场化经营和定单农业的发展,推动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的应用,通过国内和国际间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地域经济的资源优势、品种优势,促进农业经济全方位发展和进步。农民的增收也就有了充分的保障。
其次,从流通环节来看,联产承包制本身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家一户和彼此封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割断了生产与市场的内在联系,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由供不应求转变为供过于求以后,由于绝大多数农民所占有的市场信息有限,加上市场调节滞后性的影响,很多农民难以正确把握市场的波动或盲目跟着市场走,往往陷入市场虚假信号的陷阱,或是产品销售受阻,或是卖不出预期的价钱,有时甚至出现丰产不增收或是丰产减收的情况。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将农户分散性的小生产融入到大市场之中。
第三,以户为单位的联产承包制,难以抵御各种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自然灾害风险、行政干预风险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体制,可以使少数头脑灵活,市场预测较为准确的农户富裕起来,率先步入小康行列。但对大多数农户来说,在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之下,很难规避无时不在的各种风险,从较长时期来看,必然会出现大量生产难以维持甚至破产的农民,形成两极分化。通过产业化经营,可以大大增强广大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走共同富裕之路。一方面,通过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农户的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统合起来,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形成有机整体,并与市场联通起来,从而可以从整体上减轻市场波动、突发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产业的各链条和各环节结为整体,形成合力,在产业链中构建起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系统,当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马上会引连锁效应,迅速做出应对反应,从而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另外,行政性干预对于农户来说也是引发风险的因素之一。
第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充实、巩固和完善联产承包制的有效手段。可以说,农业产业化赋予了联产承包制以新的内容和新的生命力。在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生产环节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分”的优势,在保障农民生产自主性的前提下,通过利益诱导,充分调动起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又以市场为纽带,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衔接以及社会服务化体系的确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在整体上将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又统一起来。这种“统”,不是行政上的管理,而是经济上的,以利益为目标的“统”。这种统分结合,可以在农业产业上各环节给农民带来丰厚利益。仅以农产品加工环节为例,价值1元的农产品,经过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以增值3.75元,日本可以增值2.2元,而我国只有0.38元。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潜力巨大,农民可以从中获取相当可观的收益。
第五,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充实农村现实经济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比较利益的作用下,资金、技术、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必然要由比较利益低的部门向比较利益高的部门转移。而从目前来看,农业与其他部门相比,比较利益明显偏低,从而导致现有的农业资源大量流失,不仅严重削弱了农业的基础地位,而且也对现行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带来威胁,这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对的不可回避的现实重大问题。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大幅度提升农业专业化水平和技校水平,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为一体,实现城乡市场的结合,加速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提高农业的综合获利水平和能力。如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农户,不仅可以从直接的产品生产中获得利益,有的还可以获得流通环节的利润返还,还可以分享加工业和服务业的部分利润。这样,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可以安心从事农业生产,这对于整个农村的全面发展都是极为必要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还很脆弱,产业化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以开展。但最终的目的是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协调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民增收,在联产承包制基础上,加速农业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使广大农民尽快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显得尤为突出。就全国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直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和实力增长较快。2001年,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66000多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的有27000多个,占41%;中介组织带动型的为22000多个,占33%;专业市场带动型的为7600多个,占12%;经纪人、专业大户带动型的为9600多个,占14%。2002年,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发展,其营业额达1042亿元,利润264亿元。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达4693亿元,比2000年增长52.8%。销售收入为9461亿元,其中销售收入亿元以上者达1762个,增长62.3%。2003年,监测合格的35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平均为8.1亿元,比2001年第一次监测时提高3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固定资产规模3.2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销售收入9.7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截止2004年底,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超过10万个,带动7000多万农户,每户平均增收100多元,初步形成以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2700多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局面。国内各地区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组织形式,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在58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中,合同方式占83.7%,合作方式占10.1%,股份合作方式占1.4%,其他方式占4.8%。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地区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中部及西部地区龙头企业数量及规模相对较小,表现出明显的地区不均衡性。就东南沿海地区的江苏省来说,2007年初,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有3657家,总销售收入1823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8家,省级龙头企业达200家。浙江省绍兴市拥有农业龙头企业1100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3家,2006年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189.6亿元,利润12.8亿元,农产品加工值达155亿元,联结基地728.9万亩,带动农户169.7万户。而中西部地区龙头企业的发展则有所不同。湘西自治州政协调研组2004年9月上旬对湘西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全州只有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州级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只有11亿元,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地区一个地级市的水平。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明显的地域性。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非常典型的地域性。它的主导产业往往是以当地的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发展的基础基本上是立足于本地,然后再逐渐向外扩展。当然,这些龙头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突破本区域的界限。如今,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龙头企业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大力开展有关业务,将经营触角扩展到中西部地区。据统计,2004年我国共有1164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从事跨区域经营,并且许多龙头企业开始向多产业、多品种、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式发展。
(四)各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强,国际化经营势头显现。据统计,2003年和2004年,我国省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达33.6亿元,中央财政从1995年到2003年,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总量达12亿元。2004年,江苏省全省引入“三资”达167亿元,较2003年增加46亿元,增幅达38%。龙头企业积极向国际市场进军。2003年,监测合格的国家重点企业中有295家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创汇额达44亿美元。其中单个企业出口创汇超1000万美元的有80多家,超过3000万美元的有40多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有20多家,超过1亿美元的有6家。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步兴起阶段,总体水平不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偏低,覆盖面较窄。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发展过程较短,因而无法形成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各地虽然已出现一些龙头企业,并且这些龙头企业确实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各地的龙头企业往往从地方利益出发,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体系,有的甚至还搞地区封锁,这就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同时,各地农业企业的规模有限,相互间的竞争力有限,无法形成重组兼并的浪潮,这对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利。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覆盖面较窄,目前只有50%左右的覆盖面,而发达国家中的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则早已超过80%。就龙头企业方面来看,我国的龙头企业所占比重及整体实力也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较低,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我国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各地龙头企业之间往往各自为政,自求发展,出现各地区间龙头企业的重复设立,致使其规模和发展程度长时期处于较低的水平,很难有大幅度提高。对有限农业资源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龙头企业间的矛盾,引起了相互间的争夺,这给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由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较低,公司与农户间的协作还不密切,这就增加了成本支出,减少了利润。据测算,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元,日本为2.2元,中国只有0.3元。较低的利润水平又会影响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龙头企业的实力较弱,没有形成足够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形成过程缓慢。全国各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不少,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管理,因而发展速度较慢,实力扩张有限,始终难以发展成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因此,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的步伐较慢,所起的作用也不大。同时,一些地区龙头企业在当地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对所在地区其它企业的控制力较弱,使其发展受到影响,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得更明显。如,湖北省鄂州市虽有2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但规模都不大,集约化程度也较低,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有限。
(四)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政策和措施上都给予充分重视。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没有统一规划,任龙头企业自由发展,致使农业产业化的合作体系难以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对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反过来也会阻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合作机制的形成。对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不够,致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隐患,这些隐患妨碍了合作的进一步发展,给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
为尽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大力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龙头企业,逐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体系的建设。要重新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颁布来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产业化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适时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以改革促发展,以制度促提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龙头企业也要紧跟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强自身内部各种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使其发展后劲更足。
(二)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新道路。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各地都有其自身特色。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并使优势的发挥能切实收到实效。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业产业化新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用新模式推动企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改变各地区普遍存在的“种(养)什么加工什么卖什么”的传统产业化模式,代之以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市场需求什么一加工什么一种植什么”的新的产业化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拓宽农业发展路径,增加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拓宽农民的视野,使农户由过去的单纯关心农业生产变为关心农产品未来的销售。使农户逐渐摆脱传统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模式,转而从事多种农业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去改造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最终发展现代农业。
(三)加强龙头企业间的分工合作,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集群。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来从事经营,将上下游企业有机地联结到一起,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各协作单位的功效,使其各司其责,各尽其事,共同组成一个产业链条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龙头企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十分重要。因此,各地区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适合本地区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其它中小企业的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形成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农、工、科、贸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基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国内一些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如,广东省围绕龙头集团公司的发展,把关联农场改造成它的农业分公司或生产基地。广东东方剑麻集团完成对垦区剑麻种植、加工、销售企业的联合重组,形成广东农垦集团在剑麻产业上的龙头公司,年产叶片33.7万吨,年产直纤维1.8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剑麻种植、加工和出口企业。
(四)打造名牌产品,增强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以国内外大市场为着眼点,努力提高企业的现代技术装备水平,要创造出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通过名牌战略的制订与执行,不断拓宽企业的发展方向,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个名牌产品可带动其它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对农业产业化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从事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蒙古伊利集团和蒙牛集团,就将牛的养殖户和本企业联结在一起,形成了“公司——养殖户”一体化的生产组织模式,并逐渐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名牌产品,扩大了其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奠定了在国内同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吉林省的德大集团也是采用这一模式,将肉食鸡养殖户和大豆种植户与公司密切联结起来,形成一条龙式的专业化生产,逐渐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开拓。
(五)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运动,提高龙头企业的技术水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要大力进行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科技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校进行联合协作,将现代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星火计划”和“良种工程”计划的实施,通过国家有关政策及资金的资助,将最新科技成果引入龙头企业,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要形成一系列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新产品、新技术去引领企业的发展,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去创新,形成创新与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局面。
(六)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自身及各级政府要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加大龙头企业吸引国内外资金的步伐,利用其他地区的资金来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在这方面,东南沿海地区走在了前面。江苏省阜宁县2001年就实施了“农业招商引资百日竞赛”和“农业项目推进年”等活动,大力扶植农业外向型龙头企业发展。中部地区近年来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各级政府要着力塑造好适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内外环境,加大对龙头企业所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搞好硬环境建设。同时,在税收方面,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龙头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减轻它们的纳税负担,以降低企业产品成本,提高赢利水平。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可考虑对龙头企业实行不同于其它企业的优惠利率,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活动,同时组织专项基金,对龙头企业提供专项支持。还要加快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其他相关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不断壮大企业的规模,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增强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
总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是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反映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我们要积极给予支持,大力促进,使其能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条件下得到迅速发展,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摘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强龙头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加强龙头企业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产业集群,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发展新模式,以推动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传统农业;现代农业
农业产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走上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村走上繁荣,农民走上富裕道路的必由之路。对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做好金融支持,扶持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有效的推动器。
所谓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农户与供销、加工服务主体的产销协作、经营组合。伴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组织发育,现在已形成了多种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其主要有: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批发市场+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以及一些少量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尽管其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多样,但其参与的主体不外乎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处于产业化中生产环节的农户以及一些小规模农民专业户;二是起连接生产和市场的龙头企业,其中包括农村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大户、城市商贸加工企业以及一些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三是以一些农户为主的合作中介组织,如专业合作性的专业协会;四是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在产业化过程中,几类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本文以龙头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来探讨如何做好金融支持工作,以推动和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
(一)农业产业化主体融资的特殊性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是那些起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资本运作、融资方面具有弱质性,其主要表现在内部弱质性和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两个方面: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些龙头企业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资信等级低,从而没有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
农业龙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和直接融资方面。信贷资金分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倾斜,多为其它所有制经济的龙头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信贷支持,对这些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极不相称,且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条件要远远高于大企业,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利率政策上,对国有企业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农业龙头企业则不实行。少数金融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此外,这些企业单笔借款额小,笔数多,商业银行监管难度大、风险大、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高。而且在中间业务方面,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远难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服务的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等特殊服务则很少,服务层次低,大多数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长年正常性的服务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在大银行贷款困难,不得不在信用社开户,其中间业务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的效率。
其次,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农业龙头企业无论是通过争取额度直接上市,或通过股权转让间接上市,还是发行企业债券,都存在一定困难。
(二)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一度忽视农业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业的停滞导致经济增长缓慢或停滞,因而采取一定的方式带动农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农业产业化融资,本质上是一个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鉴于农业产业化达到重要作用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有必要对其融资体系进行制度的重新安排。现在各国政府大都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利用产业金融政策干预经济发展。完全“财政式”的产业发展资金的解决方式和寄希望于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机制这两种思路都有失偏颇。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的模型主要有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一群人的自发行为所引起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以法规形式来实现的制度变迁。在目前金融秩序混乱,行为不规范,农业龙头企业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完全依赖诱致性制度变迁将势必阻碍及延缓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农业发展,基于此,政府应以多种形式给农业产业化以金融支持,走政策融资与商业融资相结合的道路。
二、构建完善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由三个子系统构成:直接融资系统,间接融资系统,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直接融资系统包括并购、公开上市(主板、二板)、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四个层次;间接融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非盈利性的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盈利性的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
为使农业龙头企业顺利融资,这三个子系统之间和内部各层次应相互融合、互为支撑、分担风险、共享收益。这三个子系统的融合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以间接融资支持企业兼并收购,以信用担保体系支撑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以金融机构为发起人、采取向社会公募或向特定对象私募的形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通过购并或公开上市撤出,以信用担保体系与银行信贷相结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金融创新建立新的切实有效的融资方式,寻找能真正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途径,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目前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系统的构建重心
(一)通过兼并收购服务,支持资本扩张
兼并、收购是企业实现资本扩张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它可以使企业在资产规模、新产品开发、市场份额等诸多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对该企业的兼并、收购拥有了对该企业资产及劳动力的控制权,并通过这种控制权将被兼并、收购企业的资源与自己企业的资源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产生1+1>2的效果,从而企业带来整体价值的激增。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扩大资本,是迅速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的理想选择。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兼并收购市场是很不完善的,政府有必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培育和完善中国的兼并收购市场。除了对中国股票市场上的一些上市公司实施必要的兼并收购政策以外,也应该重视数量众多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兼并收购,给予更宽松的市场环境,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
在农业企业采用资产重组方式扩大资本时,银行和其他中介机构亦可给予资金或信息服务等方面支持,资金支持方式可以是多种形式,如回租租赁、抵押担保贷款等等,信息服务包括目标公司评价、税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二)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以资本市场为纽带,以产业发展政策为引导,通过对国家亟待发展的产业,如农业、能源、交通等,实行股市融资及资本运作,以解决国家因财力有限而不能满足的产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的困难,促进基础产业、高科技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约成长的一种有效的金融工具。农业投资基金,如已设立的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其投资目标主要是产业化链条上急需融资的微观主体。
建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可以有效的组织和引导民间投资,将城乡分散的资金汇集起来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募或私募筹资,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引导全社会办大农业。农业产业化链条是一条价值增值链,要争取利用其投入产出利润率高、对资本牵引力强的优势,抓住机遇,加大农业产业化的资本运营力度,吸引大企业、民间资金、证券市场上的游资合理投向农业;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通过资金的有效流动,有助于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促使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投资基金将会大量流向诸如优质种苗繁殖基地项目、各优质水产养殖项目、区域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加工保鲜和运输行业、农业市场信息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将带动农业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农业产业化中的投资基金的设立将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农业方面的投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解决了国家投资的部分不足,同时,农业方面投资基金需要一定的政府支持,如在税收政策上应实行优惠、提供配套的政府低息贷款,与此同时,还应对基金的投向进行合理约束。
(三)建立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提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者履行债务,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改变资本供求双方的利润流和剩余控制权配置结构,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促进融资交易的发生,进而优化金融结构。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将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为龙头企业服务的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降低部分银行风险,提高银行给龙头企业的融资的积极性,关键是建立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应以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基础,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为辖区内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并配合人民银行、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监管。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之间约定风险承担比例,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应该实行强制性的再担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对龙头企业贷后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选择协作银行并进行授信管理,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等内容后,由担保机构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在企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由银行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担保贷款,贷款损失按责任分摊比例分担。
(四)建立资产支撑或订单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普遍面临信用风险过大的问题,因而,在研究农业产业化融资支持的同时,需要开拓一种将这二者兼顾的新型融资方式。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新型融资方式——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它是以项目所属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它以项目所拥有资产为基础,以项目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该种融资方式的独到之处就在于,通过信用增级,使得没有获得信用等级或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照样可以进入债券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来募集资金。
该种融资方式适用于规模大、期限长的项目建设,是将较稳定的项目收入权利转让给SPC(SpecialPurposeCorporation),以此将项目风险与原始收益人自身风险隔断。该机构应能获得较高的资信级别,它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等,根据我国国情,还应包括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并给予他们更宽松的环境开展此项业务,这也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风险。SPC通过专业化的信用担保进行信用升级,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同其他机构组织债券发行,并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若SPC担保的信用等级不够理想,可采取再担保形式。通常为了保证以资产为支撑的债券能够有足够的按期还本的能力,提高还款能力,还可由多种不同的资产收入形式组合共同支撑一个特定的ABS债券。
而对于固定资产规模不大,但效益良好的企业,可采取以收入可靠的订单为基础,通过SPC(可以由政策性银行担当)的信用加强,发行短期债券融资。相对而言,以订单为基础的债券风险较大,必要时可采用政府贴息支持或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担保。
在我国目前开展该种方式融资,需要其他方面的辅助配套建设,我国尚无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这不利于各类债券的发行。此外,还需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
综上所述,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有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同时,在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时,也应该做好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社会化服务政策等工作,使得各方面互相配合共同促进产业化发展。
近年来,塔城地区把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作为新阶段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工作,作为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大力培育地区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支柱产业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市场化经营,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全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民收入稳步提高。2004年,全区一产产值完成31.2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31.6%,农牧民人均收入达到4309元。
一、塔城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总体情况
(一)龙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塔城地区把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工作,强化各种扶持措施,按照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原则,以基地为依托,积极推动龙头企业发展,为农业产业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地区先后引进了乌苏麦科特棉纺、沙湾秦岭棉纺、屯河乌沙番茄、裕民悦羊肉品加工、中粮北海油脂、金牛沙湾盖瑞乳业、金牛额敏生物等一批龙头企业;通过企业改制和扶优扶强,组建了沙湾棉花产业公司、沙湾天宝绿色食品公司、塔原红花有限公司、乌苏啤酒等一批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农业产业化进程。金牛沙湾盖瑞乳业120吨乳品项目、山东高密化纤有限公司3万吨棉浆粕项目、新疆天鹰有限公司6万吨棉蛋白项目等一批新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天海、瑞隆、盘龙、天宝等粮油加工企业不断强化农产品加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出了“福临门”油脂品牌,进一步做大“沁康”面粉品牌,年内油脂加工行业企业日处理原料能力可达2000吨,生产成品油、面粉10万吨以上。额敏万通活畜交易市场已成为塔城盆地四县(市)牲畜主要集散地,日交易牛120头、羊2000只,并辐射到周边地市,占有了克拉玛依市牛羊肉80%的市场份额。到目前,全区规模以上龙头企业54家,固定资产总值16.44亿元,年销售收入19.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的2个,1000万元以上的15个),辐射带动农户9.68万户,占全区总农户总数的75.1%,带动基地面积264万亩,占全区播种面积的57.2%;农牧民人均收入中来源于产业化经营的收入达1525元,占农牧民人均收入的38%。
(二)地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步伐加快,产业规模化经营效应日见显现
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已初步建立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农产品基地,棉花、番茄、粮食、奶牛等基地建设都初具规模,为吸引龙头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全区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461.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48.1万亩,增加15.06万亩(小麦95.69万亩,增加7.02万亩,玉米41.71万亩,增加3.34万亩);棉花面积121.37万亩,增加19万亩;油料作物46.35万亩;饲草料基地43.55万亩;区域特色产品基地面积102.43万亩。
畜牧业优势凸现,长足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区牲畜饲养量达724.73万头(只),比去年同期增加27.13万头(只),增长3.89%,其中牛62.3万头,增加4.2万头;羊590.5万只,增加15.67万只。全区已培育养殖专业乡34个,专业村161个,养殖大户2773户,15个千头牛养殖小区共完成投资6673万元,建成棚圈10.6万平方米,进入小区的养殖户700余户,存栏牛7480头。为全面提高畜牧产业水平和综合效益,地区不断加大品种改良工作力度,大力推广牛胚胎移植技术。2004年全区牛胚胎移植投入资金671万元,完成牛胚胎移植1303头。今年地区下达牛胚胎移植任务2005头,安排补助资金200万元,目前已组织受体牛6455头,移植395头。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日趋活跃
积极扶持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经纪人等产业化中介组织发展,涌现出了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服务信用好、自身效益高的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农村经纪人队伍也日趋壮大,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组织形式实体化。在开展经济活动中,以实体形式出面,组织形式的不断发展、完善,经营规模逐步壮大。二是在经营范围上趋向多元化。由单一生产环节上的联合经营向全程经营转化,由以种植业为主向各业综合经营方向发展,由主要在流通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向生产、消费等领域延伸。三是经营模式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多数组织都制定有规范的章程制度和管理体制,内部分工明确,组织运行正常有序。2004年底,全区建立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协会)190个,会员2.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0.6%,农民经纪人1400多名,其中年经销额在10万元以上的农民经纪人350名,带动、服务面积101万亩。
(四)农业产业化领导体系、服务体系、激励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成效明显
为切实加强对地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加快地区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地、县两级都成立了推进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2003年,地区制定出台了《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意见》,明确了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总体思路,确定了奋斗目标和保障措施。地区在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农业产业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县(市)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发展支柱产业优秀乡镇、地区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表彰奖励,极大地激发了各级各界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地区始终注重发挥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作用,不断加强农业产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产业化链条上的主要生产单位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专业化、全程化服务。一是大力组织和实施“种子工程”,培育优良农作物品种、苗木、畜禽品种,促进种养良种化、优质化。2005年,全区共引进农作物新品种(系)186个,落实良种生产面积10.06万亩,种植业良种覆盖率92%,其中玉米、棉花、油菜、甜菜良种率达到100%。二是不断强化农业技术服务,提高产业化基地发展水平。地区各县(市)普遍开展科技入户工程,把农业科技人员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增产目标,实行不达标不脱钩责任制。全区落实各类作物高产综合配套技术推广148.5万亩。落实高新节水面积13万亩;推广地膜覆盖增产技术166.9万亩;推广测土施肥面积33.64万亩,专用肥推广落实面积1.1万亩。目前,全区实施自治区级重大农业科技项目33项,“100万亩优良品种推广高产高效示范”、“优质小麦554高产技术工程建设”、“农业植保体系建设”等一批对我区农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课题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三是不断加大农业科技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地区通过开展“科技之冬”活动和“三下乡”服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广大农牧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农业生产、养殖技术,传授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塔城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过几年的努力和探索,已形成了良好的基础,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思路和构想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地区已初步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提出了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确定了未来农业发展的重点产业布局及优势主导产业体系,出台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塔城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增强农村经济实力和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坚持用现代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着眼于现代企业集团参与现代农业的走向和程度,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尽快建成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品质优势和规模优势的农产品基地,走城乡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路,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加工、商品化经营,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格局,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引导并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分享到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增加收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体目标是:突出地方特色,优化区域布局,逐步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市场化要求、能确保农民增收的乳、肉、绒毛、油料、棉花、粮食及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到2010年,建设规模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20个,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12个,超过1亿元的8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家;按照市场规律与农民签订规范订单合同的龙头企业20个。创建省级以上名优农产品品牌4-6个。做到乡乡有专业协会,村村有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数占总户数的85%以上,农牧民人均收入中来源于产业化的收入占80%以上。
(二)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方法与步骤
从本地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要求进行运作:
——沿天山北坡经济带基础较好、发展较快的乌苏市、沙湾县,应在近两年内充分依靠棉花、番茄、蔬菜等基地和牛奶等农牧产品,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建成2到3个自治区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取得经验,带动全局。
——经济条件较好、发展处于中等水平的塔城市、额敏县,重点围绕红花、粮食、糖料、番茄等基地和肉、毛、绒等农牧产品,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建成1到2个自治区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农业产业发展应尽量向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县(市)靠拢,同时因地制宜地继续加速建设山羊绒、优质牛羊肉等畜产品基地。
——我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前两年重点是协调好现有龙头企业发展建设和基地建设的关系,积极开拓产品市场,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和加工成品知名度,这一时期企业可通过“订单农业”等形式与农户建立比较松散的利益联结机制;条件较为成熟后,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农牧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并探索采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联合体。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区域布局
1、优质畜产品产业
乳品产业带:建立塔额公路沿线和乌沙沿312国道的两条奶牛养殖带。建成塔城盆地和乌沙经济区两个2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年产商品奶20万吨。在支持现有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的基础上,重点在塔城盆地引进新的龙头企业,在塔城、额敏、乌苏、沙湾分别形成日处理120吨鲜奶的乳品产业。
肉品产业带:建立环库鲁斯台草原优质牛、羊养殖育肥圈。年出栏优质肉牛10万头,优质肉羊80万只。在乌苏、额敏、裕民形成5万吨加工能力的肉品加工产业。
毛绒产业带:重点在塔城、额敏、乌苏、沙湾建立50万只细毛羊养殖基地,年产优质细羊毛2000吨。在和布克赛尔、托里、额敏、乌苏建成50万只规模的优质绒山羊养殖基地,年产优质商品绒100吨。积极支持金塔毛纺做大做强,形成年产100吨绒纱、6000锭毛纱生产能力,形成毛绒产业。
2、优质农产品产业
红花油脂产业带:按照龙头企业发展要求,重点在塔城盆地建立100万亩油料种植基地,年产油料10万吨,红花丝4000吨。积极支持中粮集团等大企业参与整合地区红花等油料加工资源,组建产业集团,提高产品的综合开发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利用我区及周边区域丰富的油料资源在沙湾县和塔城盆地建设上规模的油品收购、加工包装、批发集散基地。到2010年各类油品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形成红花油脂产业体系。
棉花产业带:在乌、沙经济区和和布克赛尔南部建立120万亩优质棉花种植基地,皮棉总产达到13万吨。积极发展棉花及其副产品深加工,引进大企业集团,整合乌、沙棉花资源,到2010年,棉纺生产能力达到60万锭。同时,大力发展棉浆粨、棉蛋白生产,形成集轧花、纺织、榨油及棉浆粨、棉蛋白加工为一体的棉花产业体系。
粮食、饲料产业带:以塔城盆地为重点建立100万亩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年产优质专用小麦30万吨。以沙湾县、乌苏市、农九师等面粉加工企业为龙头,积极推进粮食深加工,日加工标准粉达到500吨以上,形成集专用面粉、面食为主的粮食加工产业;以塔城盆地和乌沙沿天山一带为重点,围绕畜牧业调整种植业结构,建设150万亩人工饲草料种植基地。按照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建立饲草料加工龙头企业,形成50万吨的加工能力,形成饲料产业。
制酱番茄产业带:重点在乌沙建设20万亩、塔城额敏建设15万亩两个高标准制酱番茄种植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年产30万吨番茄制品的生产能力,形成制酱番茄产业。
蔬菜产业带:在乌沙建成15万亩、塔城额敏建成5万亩优质蔬菜种植基地,满足周边大中城市和克拉玛依、独山子石油基地的需求。依托巴克图口岸,以三宝公司、三诚农副产品公司等为龙头,建设万亩无公害蔬菜出口基地,大力发展蔬菜的加工、贮存、包装和保鲜业,全力开拓国外市场,年出口蔬菜达到3万吨。
3、区域特色产品产业
特禽产业带:在额敏河流域建立150万只塔城飞鹅、20万只火鸡养殖基地。以额敏县库鲁斯台草原牧业发展公司为龙头,形成年加工100万只特禽的能力。
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在塔城盆地建设15万亩甜菜、20万亩亚麻、40万亩打瓜、枸杞10万亩,2万亩酸梅、1万亩啤酒花等区域特色产品种植基地。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年加工甜菜60万吨、亚麻6万吨、酸梅3万吨、打瓜籽3万吨,形成区域特色产品产业。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具体措施
1、依靠科技进步,抓好农业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继续加强农牧业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以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核心,以优势区域、生产基地为重点,努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品质,保证龙头企业收购半径内的农产品基地实现优质、高产、高效,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的原料保障。一是建立优质品种繁育推广体系。到2010年,我区畜牧业良种及改良牲畜比例要由目前的60%提高到85%,其中养殖小区内要全部实现良种化。种植业良种普及率90%以上,有龙头企业带动的种植基地内良种普及率达100%。二是加强优质农产品的规范化生产。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识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在2010年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积极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检测工作。
2、积极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产业化利益连接机制建设。把龙头企业的引进、培育作为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着力点,创造灵活机制,营造投资环境,吸引各方面资金参与龙头企业建设,形成多元投资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格局。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挥协会在处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中的协调作用,争取到2007年,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订单全部由村级协会统一签订,到2010年全部由乡级协会统一签订。促进“订单农业”农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与农户之间建立比较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
3、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进一步完善和发挥现有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加快培育农民经纪人和运销大户,真正发挥农村能人和营销人才在促进农产品产供销衔接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完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章程的制定,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引导其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4、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销衔接。在注重发挥传统农产品市场作用的同时,要建设一批以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为依托,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农产品及加工制成品的专业批发市场。实施名牌战略,集中树立绿色优质的品牌形象,加快形成一批名牌农产品。
5、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生产者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
开展“再教育工程”,对农口管理干部、科技人员和农村中介组织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掌握应用农业实用新技术的能力;加强对养种植大户、养殖专业户和农村青年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力争使农村青年普遍掌握1-2门标准化、规范化的种养殖技术。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农民的法制教育,提高自觉履约意识,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6、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的组织领导
地区成立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统一领导全区农业产业化工作。各县(市)的农业产业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按照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套思路、一套政策、一套措施的工作机制,由党政领导牵头,分工负责。各涉农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努力,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农业产业化考核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逐步推广。地区每年三年评选命名一批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予表彰奖励。
三、对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为产业化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综合性工作。政府在产业化发展初期的规划和推动作用至关重要,没有政府的领导、组织、协调、服务,产业化必将发展缓慢且盲目性很大,特别是对新疆这样一个远离中心市场而自身市场容量有限的地区而言更是如此。建议自治区加强对区内外产业化发展状况的调研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对地州市工作的指导,加大扶持力度,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同时,建议自治区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示范引导工作,为产业化发展提供适合区情的发展经验。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一项新事物,各地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有些地方也出现因为各种因素造成失误。建议自治区加强产业化发展示范引导工作,在各地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基地优先扶持,总结成功经验,加以推广普及。同时,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典型,引导全区农村合作组织发展。
(二)出台优惠扶持政策,为产业化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目前,各地在推进产业化上都出台了各自的相关政策,但在促进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方面还普遍缺乏强有力的政策资金保障措施,特别是畜牧产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建议自治区不断调整和完善促进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各级财政逐步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规模,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担保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改善金融服务等,继续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
(三)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工作,为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在自治区贯彻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意见中,提出了多项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政策,大幅度增加了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建议自治区加强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推广机构的指导工作,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结合,提高产业化基地生产的科技含量,提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加强对地(州、市)产业化科研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加快技术推广步伐。
(四)重视国营农牧场改制后的发展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后,通过转移支付,乡镇基本能够做到“五个确保”,但是由于政策因素影响,国营农牧场职工与农民负担出现差距,企业职工意见很大,并且管理费收取困难,在农业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化发展上出现问题。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尽快解决国营农牧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
(五)有关塔城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的建议
近年来,塔城地区下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基本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发展思路,培育了适应地区实情的主导产业和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下一步将重点在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上实现突破,构建较为完善的产业化体系。目前,地区在这些方面有很多重点项目,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至关重要,希望自治区能够予以支持。畜牧产业是塔城地区大农业发展最具优势、最有潜力的产业,也是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地区坚持把品种改良,特别是牛胚胎移植工作做为推进全区畜牧产业发展的关键,集中财力、物力,重点突破。由于地区财力有限,影响了牲畜品改工作快速推进,同时,由于畜牧业基础条件落后,受自然气候影响很大,严重制约着产业化发展,影响着牧民增收。建议自治区对畜牧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在草场改良、草原病虫害防治、牧区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实施,并在牲畜疫病防治、品种改良、牧民定居住房补贴等方面统筹考虑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