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4 1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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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指出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险种单一、保费过高、供给主体少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险种;保费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甚至没有涉及。但是单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满足救灾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1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农村保险种类单一
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针对性不强。
1.2保险费用标准过高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1.3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2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对策
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农业保险市场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农业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
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业的再生产问题,更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问题,这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应把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放在一起考虑。对于农民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满足他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业保险只能排在较后的位置。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便可以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来培育农村保险消费者了,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组织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讲解等等,让广大农民真正的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
2.2适时创新险种
农业保险在原则上要做到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开发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的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满足农民的需要,还应根据农业保险的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险种。对于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农民,也应该针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险种。
2.3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所以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应该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在鼓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外,各地应逐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的开放步伐,还要积极吸引专业的农村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业务。毕竟,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个方面给予农业保险的扶持。同时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减负减税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物质层面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创造条件。
内容提要:“三农”问题已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文章分析认为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急需搭建、县乡机构改革应进行到底、尽快通过农村再组织变革提高农民收入;并提出了当前支农发展的财政政策取向: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乡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禀赋以及财政拨专款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基金以及其他鼓励性措施,专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创业活动。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财政政策;政策取向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有发达的农业作支撑。在中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2/3左右,只有大幅度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村市场才能够扩大,也才能真正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没有发达的农业,没有繁荣的农村,没有殷实的农民,就不会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支出以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了四年多来,这一政策在提高经济增长率方面的确起了作用。但是,这种政策效应由于投资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而打破了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中消费与积累的平衡,造成了消费占GDP的比率逐步下降,消费需求严重不足,这种消费需求不足对经济长期发展而言才是更为可怕的。目前的现状是,拥有很大一部分财富的高收入者消费倾向很低,绝大多数人因缺少财富而无力消费,居中间阶层的人,有一定的财富而有能力消费,但因市场能够提供刺激他们消费的新产品不多,也不去消费,这类人主要是城镇中的中产阶层,但是调查表明,中国城镇居民在耐用品消费方面已接近饱和,因此,国家出台的如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增加公务员工资、开办消费信贷等旨在刺激消费的政策,对消费需求的增长作用不是很显著的原因主要在此。
如果不能把占人口2/3左右的农村需求搞上去,任何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都难以持久。调查资料显示,1985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58.5%,到2000年却降到38%。中国农民最需要消费,农村市场潜力最大,但是农民无钱消费。有人疑惑中国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却出现了买方市场,这与广大农民收入水平低,进入不了消费市场直接相关。另据调查,中国农村人口8.7亿,大约有2.1亿个家庭,任何商品在农村的普及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就会增加至少210万的销量。根据《2001年中国统计年间》的统计资料,2000年底城乡居民家庭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对比情况,仅在彩电、洗衣机和电冰箱城市居民拥有量分别为116.56台、90.52台和80.13台,而农村地区的这一数字仅为48.74台、28.58台和12.31台。如果农民收入能大幅度提高,这些耐用品消费在农村就大有市场。
近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投资需求的扩大,轻视消费需求的增加,而最终消费需求的增长所引致的投资需求的增长、国民经济的增长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策作用点应调整到刺激消费需求,而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应当成为重中指重。
二、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急需搭建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以农补工阶段、农工自养阶段和以工补农阶段。按照国际通则,在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时,一国就进入农工自养阶段;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一般是以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作为结束提供农业剩余发展工业的标准(刘书明,2001)。中国目前人均GDP2000年已达到人均800美元的水平,但是,由于中国城市化严重滞后,在近20年的工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农村人口城市化率极低,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到1999年为30.89%,仅上升13个百分点。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导致中国工业在国有企业攻坚改革和入世冲击的内外双重压力下,难以自养,还需要农业继续输血。所以近年农产品收购价格下降很快,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由1994年的139.9下降到1999年的87.8,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减少,1998年用于农业支出的财政支出比例为10.69%,1999年就降到8.23%,2000年又降到7.75%。
积极财政政策已实行四年多,城市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已搭建好,但是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公共设施尚十分短缺,据调查,全国仅1/3的乡镇有供水站,83%的村不能饮用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没安装电话,已安装电话的电话费比市话费高近一倍;虽然95%的村能通电,但电价昂贵,普遍是城镇电费的2倍以上;93%的村能接受电视,但信号相当弱,彩电信号尤差(文启湘,陶伟军,2002)。公共医疗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都十分落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借助积极财政政策,下大力抓一抓,把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必要的前提,为农村经济快速增长搭建平台。
三、县乡机构改革应进行到底
“三农”问题不是农民的问题,根源不在于农民,而是思想上的重工轻农,政治上的“城乡分治”,体制上的机构臃肿、人员过冗,制度上的唯“家庭承包责任制”、反对任何制度创新等多种因素所造成的。对“三农”问题,给人普遍的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近年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似乎很少把“三农”问题考虑在内,似乎只要把土地的承包期延长30年就可以了,根本没考虑到由于现有的制度使农民负担沉重,农民已不迷恋生养他们的土地。难怪以研究“三农”而著名的温铁军博士疾呼慎言“三农”。
可是,广大农村、广大农民有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要想把这种巨大的潜在需求变为现实的需求,只能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的收入。对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大多数人认为通过稳定延长土地承包期、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各项非规范性的收费、调整农业税和农产品税等规范性税收税率即可。笔者认为这种“切分蛋糕”的做法在短期内可以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十分必要。而根据付光明等(2002)调查表明,以政府数十个涉农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从农村、农民、农业中争夺自身经济利益为特征的部门内生交易费用“综合症”是农民负担重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彻底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削减不必要人员,就难以达到乡镇机构减人减支、农民减负的目的。但现实推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名义上已基本完成,从上到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层层分流非常顺利,而到县及以下乡镇机构人员再难分流了,或者名义上分流出去了但仍然要拿农民负担的工资。因此,如果不彻底把这些人从政府职能部门剥离掉,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难以巩固,税费改革也难以推进,从长期来看,即使把“蛋糕”做大,而切分“蛋糕”的人有增无减的话,不能保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经验证明,只有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扩大市场,国民经济才能稳定发展,“无农不稳”就是这个道理。
四、通过农村再组织变革提高农民收入
要想做大“蛋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只能通过组织变革或制度变迁来改变农业的生产方式、销售方式、劳动和资本的组合方式,使农业内部重组和重新分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实现舒尔茨(Schultz,中译本,2000)所说的“农业的报酬递增”。要使农业产生较高的回报率,关键是在农村再组织的基础上引入先进的生产要素。农村再组织的形成首先需要摆正农业和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定位,服务和保证再组织所需的各种契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这样现有的庞大的农村县乡村机构和人员,必须精简去2/3左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才能不受干扰地自主地形成农村再组织;其次要取消各种对劳动力流动的人为限制,如废除户籍制度,以国际税法中通用的居住标准来判定一个人的居民身份,允许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通,农民有权放弃土地承包权,城里人如果有好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可以到农村来承包经营土地;否则,即使再组织形成也发挥不了作用,先进的生产要素不会进入。
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农业资本利润率低,但这一观点也反证了一旦变动后,农业资本的利润上升的空间非常大,这是工商业资本投入农业的极大驱动力。这从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这两种哈耶克(Hayek,1988)意义上的“市场合作的扩展秩序”的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可以证实。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中国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形式是农业产业化。国内自1990年代初由山东诸城市提出,有关农业产业化的研究成果颇丰,笔者无意再置喙于此,这里只想谈一下积极财政政策在农业产业化推广方面的设想。
虽说农业产业化是以农民为主体推动的农村秩序的重构,是基于自利原则上的农户与工商企业的自愿合作的结果;但是实践中,由于政府仍维持着的垄断,使农业产业化无法涉足一些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领域;由于多年的工农“剪刀差”和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农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由于现有教育体制安排,忽略了广大农村,致使农民的知识存量普遍不足;也由于运输、信息收集、监督合同等环节的规模经济要求;还由于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发展的落后,致使其农业产业化缺少应有的基础设施平台支持;因此,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巨大的作用空间。
五、解决上述“三农”问题的构想
理论上被视为短期政策的积极财政政策自1998年以来已实行近五年了。最近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呼声很高,马拴友(2001)认为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以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无论从短期、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都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刘尚希和赵全厚(2002)引入政府资产存量、政府收入流量对中国政府债务进行分析,分别得出政府以资不抵债和政府已无法再提高收入流来降低财政风险和改善债务状况。他们从理论上论证了中国靠发债搞政府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已经不能再实行了。他们从理论上从发达国家的经验上断定国债不能在大规模的发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应考虑淡出了。对此笔者不这样认为,关于目前中国政府还能否大量发国债支持上述提到的农村经济发展,引用陈云同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话,让这些同志查看一下中国金融机构、投资企业近年的国债资产增长情况,再走到老百姓为购买国债而排的长长队伍中,从中国城乡居民拥有近九万亿的储蓄存款的情况来看,三到五年内拿出1/3左右存款投资国债是非常可能的。这就是说三五年内还有3万多亿的国债发行规模。至于债务风险问题,对内发行国债,只要保证政府的可信性,本金偿还不应在令人担心的考虑范围内(可用新发行的国债的一部分来偿还),只需考虑每年财政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债利息支出的可行性。从近年税收增长的情况来看,这似乎不成问题。从中国具体国情(而不是比照国外的经验数据)来看,发行国债、推行政府主导下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仍有空间。再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来看,在现代信用制度下,国债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因为(1)国债为社会公众、社保基金、投资基金、银行、保险公司等提供了一种零风险(目前我国还是较高收益)的投资对象;(2)国债市场的价格,既为中央银行提供市场信息以随时调整政策取向,又为其他金融市场产品的价格提供参照基准;(3)为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形式金融监管提供重要前提条件,这是因为发达的国债市场具有足够的市场流动性,可保证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最主要的是为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实现货币政策意图提供操作对象和场所。可是目前中国国债的规模、品种、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交易方式都远没达到发达的国债市场标准。今后围绕与货币政策配合的效应,国债发行的空间也会很大。
党的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今后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方向应重点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支农发展方面具体可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目前中国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3,而政府财政支出直接用于农村人口的农业支出比重不足1/10(1999年为8.23%,2000年为7.75%);农民自身的收入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增产不增收;乡镇企业多年的不景气;许多城市限制农民工打工的歧视规定等原因,农民收入增长逐年下降,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实际收入近几年呈绝对的减少,所以,1997年政府提出的开拓农村市场,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扩大的迹象。不是农民不需要商品,而是农民没有钱消费。调查表明,农民有限的剩余资金还被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系统零星收购然后缴存到中央银行。农村经济现在成了无人扩大再生产,仅仅维持简单再生产,有些地方连简单再生产也做不到。在此情况下,政府如果不再对农业投入,后果将十分严峻。国外经验表明,国家对农业支持越多,农业盈利水平就越高,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也就越大。中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积极财政政策在这方面很有文章可做。因此,政府应对农业投资给予各种优惠或奖励或补贴,如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农业利润用于农业再投资、对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对私人兴建农村基本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等等。
二是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乡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可借鉴新加坡在社保方面的做法,把目前中国农户自发进行的防卫性储蓄以省或市为单位协调统一使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制度。短期内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资金贴补,从长期来看,经济的全面增长,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只要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障给付水平,建立这一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是可行的。经济理论告诉大家,最终消费提高是扩大内需的关键,包括增量消费和存量消费。消费增量的提高依赖于边际收入的增长,边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不是短期能实现的;而社会消费存量的增长则主要取决于居民预期的稳定。针对预期的不稳定,城市居民的基本对策是增加个人储蓄保障,所以储蓄存款不受降息、征利息税的影响仍以年均14.3%速度增长;农村居民的对策是多生孩子,养儿防老,农民收入大多用于计划生育罚款了,不能进行农业投资和和生活消费。只有建立充分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分散的个人储蓄保障转变为规范的社会保障,才能提高城乡居民的预期稳定性,才能把他们的存量财富用于消费;只有建立涵盖县乡村基层干部的社会保障制度(这要大规模的精简基层机构和人员),通过政府买单来保障基层干部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基层政权的稳定,另一方面解决农民负担过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民投资和消费的资金约束。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禀赋。这是解决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起点上的不公平,通过教育一方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民主意识,才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另一方面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提出人力资源开发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成败。把中国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重点是通过教育提升人力资本、提高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的能力。从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自1996年以来逐年下降,教育经费支出的增长幅度低于GDP和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2000年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占GDP的2.56%,低于国家制定的4%标准,也低于世界5%左右的平均水平;用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上的经费与用在高等教育上的相差无几,1999年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占当年教育总经费的25.7%,而同期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22.8%,但农村中小学教育是义务性的,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的。因而,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先考虑特困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以后逐步惠及全国适龄儿童,真正体现国家在基本教育方面的义务性。另根据Persson和Tabellini(1994)使用OLG(overlappinggenerations)模型研究了在财政纯粹进行再分配的情况下,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综合经济均衡和政治均衡,他们认为基于初始能力和禀赋分布的收入分配越不平等,转移支付率越高,经济增长率越低。在我国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日趋拉大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税收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投资的再分配,将会对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产生影响。因此,增加政府在农村教育方面的投入,是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价值、能力和禀赋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
四是财政拨专款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基金及其他鼓励性措施,专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创业活动。当前,农业大学或其他大学的适农专业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去,有缺少创业资金的原因,也有农村即使是乡镇企业也提供不了与城市可比的就业环境方面的因素。政府应制定政策鼓励到农村去的大学毕业生,专门设立基金资助是一个方案;允许他们的人事档案户籍关系保留、或挂靠在所在省市的人事部门,不用迁移到他们所去的农村基层部门,并可以做一些期权安排:如规定凡到农村工作若干年以上并做出较大社会贡献的大学生以后子女上学费用可免除、考大学可加分等。另外建议农业大学以培养农村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为主,不纳入高考入学范围,免试入学,免费培训(所需费用由财政投入,目前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筹集资金)或者被培养人员回到农村生产经营有了收入后再交学费,农业大学的课堂最好设到农业试验田里,设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去。切实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农业科技生产力,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
总而言之,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得不到较快增长,制约农村消费需求增长,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多年积极财政政策既没有改变物价指数持续下降、民间投资和消费增长缓慢、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也没有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反城乡经济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继续推行积极财政政策,重点解决“三农”问题,支持农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的小康,进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
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这个持续的人口流动大潮中,农业人口流动成为主力军。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既是国家政策调整的结果,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并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提出了一些必须研究的问题,本问试就我国农业人口流动问题作一分析。
一、农业人口流动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呈日益增多之势。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大批“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兴办对劳动力的需求,经济特区建设的启动以及人口管理制度较改革开放前的松动等诸因素都极大的刺激了我国农业人口的流动。
1、农业人口流动为我国基础建设和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据统计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人口流动已达1.5亿,其中主要是跨省的流动,庞大的农业流动人口大军构成的农民工,成为各个城市各类重体力、艰苦行业的劳动主体。比如建筑业,市政道路、地下设施建设等。
农业流动人口在城市从事一些城里人不愿从事的工作,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可以说,每一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凝聚着农民工的辛勤汗水,每一个艰苦的、危险的行业都有农民工的身影。这种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低廉的劳动报酬和农业流动人口渴望摆脱贫苦的心态,使他们成为任劳人怨的一个特殊群体。
2、农业流动人口缓解了农村的贫困状况
农业流动人口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所获取的报酬对于他们已经走出的贫困农村而言是可观的。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农村家庭除了靠老人或者妻子维持最基本的农业劳动收益并照料家庭外,主要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子女上学、盖房、婚丧嫁娶等绝大部分依靠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收益。为数不少的外出打工者(男人或女人),依靠自己在城市的收益,使乡下的家人过上了较别人富裕的生活。
3、农业人口流动促进了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就城市而言,农业流动人口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的底层群体。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数以亿计的农业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一个相当规模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十分独特的社会群体。他们在增加农村收入的同时,也在城市的信息碰撞。产业化劳动中提高了素质(虽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
有研究报告表明,农村青年认为进城打工最大的收获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另一方面,一部分稍微在城市里站住脚根的农民工,为了彻底改变他们子女的命运,便携家带口力图在城市里安顿下来。许多人都有过在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垃圾场边、废弃的房屋、铁道边的临时棚屋的栖身的经历。他们力求以最低廉的费用千方百计在城市里立住脚。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成为城市人口新的构成的一部分。
4、农业人口流动目前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我国农业人口流动目前仍然处于一种无序状态,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部分保护措施的出台,农业人口流动开始向有序的方向发展,但这个过程并非短期可以完成的。目前农业人口流动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业流动人口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自身素质较为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差。农业流动人口由于文化素质整体较低,他们所从事的绝大部分仍然是技能要求低的重体力劳动。
在务工的过程中有普遍缺乏对自身权益的有效的自我保护。由于利益的驱动,在各类刑事犯罪中往往占有相当的比例。又由于卫生习惯和经济条件的原因,对城市的卫生和环境管理常常带来不良影响,尤其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
二是对社会结构调整提出的问题。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正面临着就业高需求,高失业率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口流动加快,由此呈现出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背景下,宏观调控如何体现,社会结构如何调整?总体上显得乏力和滞后。大部分城市面对农业人口流动问题仍处于被动应对和整治的状况。另一方面,农业流动人口如何融入城市生活,分享社会进步成果?农业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的关系协调等都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是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这是农业人口流动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收益保证、社会救济、劳动保护、就业培训、子女教育、住房问题、医疗问题、基本养老、工伤等等。都有待研究并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应该看到,农业流动人口依然处在我国社会阶层的最底层,这支庞大的劳动大军仍游离于现代职业体系之外。
5、农业人口流动对我国制度变革和完善提出了迫切要求
农业流动人口虽然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劳动大军,但同时又与长期形成的制度发生着多方面的碰撞。僵硬的户籍制度将他们排斥在城市之外。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制度不能以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接纳他们。他们的居住地常常被列为清查、整治的重点。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社会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并且是社会进步所追寻的目的之一。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必须与之相适应。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市场的闸门打开了,流动的潮流形成了。利与弊,得与失,期盼与担忧,限制与诉求同时交织在一起,使我们有些盲然和困惑。
二、农业人口流动的对策思考
农业人口流动的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结构合理调整、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妥善面对和正确把握农业人口流动,解决农业人口流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又是维持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缩小城乡差别、积极“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妥善解决好包括农业流动人口在内的社会底层面临的问题,应该是检验社会和谐如否的重要标尺之一。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流动人口问题应该重视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深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的认识
虽然目前农业人口流动已经给一些城市的就业和城市管理社会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但是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是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改变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
据统计,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已经降到14%,按照正常情况这时出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比重应当相应地降到30%—35%,但目前我国这一比重仍高达49%,这给我国实现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了困难。因此有专家认为要特别注重城镇化和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比重的问题。争取在未来的15年内在转移1亿多农业富余劳动力。
所以继续鼓励和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应该从宏观着眼,进一步加深和统一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主动应对,循序渐进,将其纳入城市的总体视野中谋篇布局。
2、逐步建立农业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和机会的制度
进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成分进入城市的,群众虽然居住和工作在城市,但在制度上他们不是城市社会生活的一员,而被称为“农民工”。他们更象产生中的“临时过客”,在城市生活中他们无疑是下等人,其基本权利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应当全面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给农民以平等的公民权,根本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移与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
清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包括户口、身份、工作岗位、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民工依法享有产生居民同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繁荣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这个进程中考虑城市现有的承受能力,采取渐进的方式是比要的,但是必须在城市居民和农民工之间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他们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入手积极推进。
3、拓展空间引导有序
遵循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规律,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不断拓展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当前应引导农业人口既流向特大城市,又流向中小城市。在农村积极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的同时,要加快发展非农产业以吸纳就业,同时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尤其是小城镇建设,以更多地转移农业劳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推进上述工作我们在指导思想上都应把握: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脯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援农业和农村发展。这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地方各级政府都应以此为己任。
引导有序,重在引导。各地和各大、中城市应该建立起用工预测和公布制度,及时收集和公布本地区用工需求信息,并逐步建立起全国各主要城市用工需求信息预测报告。如同天气预报、股市行情,通过媒体,每日公布,以供城乡择业群体参考。在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城乡政府应该联手为农业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同时应加快培育为农业流动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民间中介机构,与劳动力市场形成链接。只有当城乡政府共同重视并从培育市场、搞好服务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农业人口的有序流动才可能真正实现。
4、重视培训调整管理培育组织
重视农业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已经提到议事日程,各地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同时也反映出学用脱节、流于形式、培训责任不明确、培训经费难落实、效率不高等问题。
笔者认为,应该明确对农业富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在政府,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角色转换,首先应该是城乡各级政府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一省或一市的城乡基层政府之间,有必要建立起对这一事宜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和处理相关问题。培训经费应该以政府承担为主,首轮培训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再次培训由个人承担,困难者给予补助。
调整现有的城市的现有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和工作格局,将由公安部门管理改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变管理为服务,行使提供信息、职业服务、组织培训等职能。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相关事宜的研究和处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严格处理拖欠和克扣工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工伤赔付不合理等问题。取消针对农民工设置的各类不合理的办证、收费的规定。
应该研究解决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组织角色的缺位问题。笔者认为,在农业人口流入的城市培育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群众组织。引导农民工建立遵守国家法律、接受党的领导、代表和维护群体利益,为这一群体服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必要的。这样一个群众组织在为这个群体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更多、更直接的了解他们的愿望和需求,和可以及时知晓和明晰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的制度,从而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
可以在城乡政府和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之间起到纽带和桥梁作用。同时政府也可以将一些相关的工作委托给这一组织,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帮助进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更顺畅地实现角色的转换。同时应该赋于这一组织应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作用。
我国工会组织长期以来在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于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作了大良有益的工作。但是,考虑到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业人口这一突出的社会状况和农业流动人口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以及“角色转换”的特殊要求,培育这样的群众组织的必要性就显现出来了。这一群众组织目前可以归口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与协调,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逐步脱勾。从宏观的角度看,解决了代表流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利益的组织角色缺位问题,也有利于解决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这也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总之,我国农业人口流动是当前社会发展中应该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关我国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根据国情、着眼长远、注重学习和借鉴,形成科学的应对之策。(作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干部市人大代表)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农科教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思想和目标;重点突出农业科教改革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三项历史任务;政策、措施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一些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现实矛盾的客观需要、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不断总结成就,寻找差距、重视发挥科技的综合作用、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与推广新体系和农村终身教育新体系、多渠道、多手段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突出农科教体制改革方案的重点、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抓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一)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
我国的农业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每遇到适合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大环境,以及相应的重大举措,就会使农业爆发出强大的生产力,形成一次快速成长期和革命性进展,并持续一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生了两次革命性进展,在很大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农业出现阶段性的跃进。第一次是农业家庭承包制的建立,理顺了农村的经济关系,是农业生产力全面巨大的释放,奇迹般地快速达到农业生产的成倍增长,为告别我国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创造了根本条件;第二次是乡镇企业的广泛兴起,使农村进行了历史性的产业大调整,农村工业居全国工业增幅主要地位,开拓了农村劳动力的重要出路,把农民引向小康。这两次革命性进展,已各持续了一段时间。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将以突出科技发展为特点,需要进行重大的战略性调整。亿万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呼唤和等待着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可望第三代领导核心做出战略性决断和部署,争取15-20年的时间实现农村和农业的再次更大的革命性进展,为中国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和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世纪我们重视了农业发展的紧迫性,特别警惕了农业不要走弯路,农业若出问题,走了弯路,则是长时间所扭转不了的;今后以科技为依托,科技的变化极快,更要提高警惕,如果走了弯路,弯子会更大,更是难以扭转,丧失的时机更是难以挽回。今天,我们的党、国家和社会已经走进新时代,回顾和反思过去,面对21世纪的机遇和挑战,更加深刻认识到及早有组织地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二)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一些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
20世纪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的理论,有两个问题需要不断地加深理解:一个是提出“农业的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农业科学家提出很多好意见。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页)。”一个是“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5页)。”可以看出,极为重要的是,指出了农业科技和教育对一个“破题”,“两个飞跃”的根本关系。这对研究我国农业
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为加深理解和指导今后的研究,我们着眼于以下几个在20世纪尚未解决好的基本问题:
1.缺乏可靠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无妥善方案足以保证在长远发展中,资源、人口、生态环境走上良性循环、永续利用的轨道。
2.科学技术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强有力的第一生产力。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很好改善,科技的扬长避短、资源转换和替代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农业还没有建立在科技的支点之上。
3.农业的经营体制如何适应我国农村的实际,如何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如何适应长远的发展,以达到最佳形态,尚需深入研究。
4.农村的产业结构、城乡关系、农村众多劳动力的出路,这些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制约又相辅相成,但还没有完满的答卷。
5.尚未设计出清晰的农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途径。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最终都归结于科技的发展。这些有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的基本问题,必须及时研究清楚,明确大方向,勾画出准确的蓝图,这样才能创造条件,使农业发展和改革以及新的技术革命不走大的弯路。
(三)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现实矛盾的客观需要
农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矛盾日益突出起来,成为再次振兴农业的重大障碍。
1.农产品质量差、农业效益低,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它导致农民收入低,结构调整难。在“入世”之后,对农业的挑战最为激烈,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将越来越显露出来。
2.在未来人口增长和需求多样化进程中,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更加突出。原已存在的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低的情况,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的恶化,形势更为加剧,特别是水资源的缺乏,威胁整个国计民生。近来,农业受到了市场的制约,更增加了资源的压力,加大了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难度,使农业前景更为严峻。
3.乡镇企业技术推动的发展后劲不足。乡镇企业是农村非农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由于产品升级、布局调整等问题,使其发展面临转折时期,难度较大,减弱了农村经济实力,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4.现行的农业科教体制源于计划经济,按政府系列设置,不能适应农业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结构、布局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分散、重复、相互脱节的现象严重;创新、普及与推广应用未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农业科教领域过于狭窄。农业技术落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有些高新技术则缺乏技术储备。80年代提出的调整农业结构和90年代提倡的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两次机遇,但都主要因科技问题而未能深入开展。
5.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国外在农业优良品种、新型农药、生物化肥及农产品加工方面,已经对我国形成巨大的市场威胁。我国一些传统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的国内价格已经超过国际市场的10-100%;一些原来我国有明显优势的产品,其竞争力也在降低,如丝绸原占国际市场最大份额,但由于蚕茧质量和丝绸加工技术低于国外,且差距很大,以至丝绸产品出口1988年减幅达24%,1999年前5个月又同减46%。加入WTO将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上述基本问题和现实矛盾的解决,需做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度创新以及继续调整城乡关系等,而一个关键性并带有长远意义的仍然是邓小平同志讲的“农业问题也要研究,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科学是了不起的事情,要重视科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13页)。”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来势迅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已经进入市场,我们要迎头赶上,否则就没有出路。我国农业的落后,说到底是科学技术落后,国际间的农业竞争说到底是科技竞争,科技决定着未来农产品市场的份额和农业发展的前景,决定着农民收入的增减,决定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我们今后是占市场还是让市场,这是新世纪全球范围发生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能否生存的重大问题。发达国家已经在这场新的技术革命中占据了有利地位,我们必须有紧迫感,奋起直追,动员各方面力量,有组织地进行一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才能跟上世界发展潮流,缩短同发达国家的差距,争取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用15-20年的时间,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时期。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
二、农科教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思想和目标
同志1996年指出“要进行一次新的农业技术革命(同志1996年9月在《接见全国星火计划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这也是本报告的主要理论支柱。必须据此以改革的精神制定农业科技革命发展的战略规划,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并把农业教育放到与农业科技发展平行的重要地位。
(一)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科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根本方向,促进科教与经济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的有机衔接和有效配置,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坚持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合理分工、适度分流的方针。在具体操作上,既要遵循科技发展的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对农业科技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既要大幅度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使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又要满足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对科技的现实需求;既要大幅度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又要迅速把企业和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并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既要加速常规技术的组装配套、大面积推广,又要力争使农业高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高科技企业或集团;既要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又要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企业家,并大幅度提高亿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坚持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规划、计划、投入要突出改革,突出技术创新,突出重点领域。
2.总体目标
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用现代工业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支撑农业;用现代信息管理农业;用现代市场引导农业。遵循自然规律,用以现代林业为特点的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建立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相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型的农科教技术创新体系和农科教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重点是六个大体系:精干高效的农科教研究开发体系;队伍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和运行市场化的农科教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化、运行有序的技术质量监督体系;多层次、广覆盖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协调、高效的农科教管理体系;以及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化的农业保护体系。实现农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满足人民食物安全、农村经济安全和
国土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十五”期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1)“十五”期间的量化指标
到2005年,把为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作为核心任务。
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缩短5年,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45%、35%、55%、55%、60%以上,农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农业高等院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使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现在的10.5%提高到13%左右,其中研究生、博士生的入学率要有较大幅度增长;使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平均达到30%;对于其他87%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使每年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者比例达到40%左右。
(2)2006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满足食物安全的技术需求。为实现粮食总产达到6亿吨、肉类总产6500万吨,人均日摄入能量2500大卡、蛋白质75克、脂肪75克等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为农村经济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人民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带动辐射面涉及范围。
为农村国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为科学使用农业资源,发展新兴产业,为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并辐射全国。
加速农业科技自身发展,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再次跃居世界先进行列,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5%、40%、65%、65%、70%以上。
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13%提高到25%左右,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入学率要大幅度提高。对于其他75%左右的同龄青年不能入学的,要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劳动者。
三、重点突出农业科教改革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三项历史任务
(一)在科技项目本身的发展上,不断总结成就,寻找差距,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攻关重要农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
科学技术是现代农业强大的支撑和驱动力,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必将带动农业的产业升级和生产的高速增长,并成倍或几倍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要靠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
1.总结成就,寻找差距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科技教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从1985-1998年底共取得1160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含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011项;“特等奖”3项;“发明奖”146项。有些技术如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等,已居世界领先水平;胚胎移植、抗虫棉等技术已接近世界水平。这些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明显地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为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70%,有的高达80%。差距主要表现在科技储备不足,基础研究薄弱,农业科技队伍不稳,高技术人才奇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其中,动植物转基因工程,农林作物育种,节水灌溉,农用机械,主要农副产品贮藏、加工,流通先进技术与设备以及农业信息等技术总体水平,落后15—20年左右;某些领域如育种产业化,高效、低毒、安全新农药,集约化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高效有机肥商品化生产工艺与成套设备等技术还有继续拉大差距的迹象;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发达国家农民相比差距更大。
2.发展重点和布局
(1)“十五”期间的重点和布局
“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农业新阶段对科技的需求,在原有增产类技术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有关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人,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对技术的需求。建立一个新体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包括高新技术,培养一批人才,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基地,实现农业科技新的飞跃。拟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①以培育专用、优质品种为重点,推进种养业生产结构优化。优质水稻、饲料稻、面包小麦、优质棉花、双低油菜、速生工业用材林、瘦肉猪、优质肉牛等品种培育与产业化;建设一批大型种子企业或集团;确保我国在杂交水稻、油菜、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方面的领先地位。我国有世界罕见的生物基因多样性,具有创造新生物品类的强大优势,可望首先取得巨大成果。②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推进农业增效,并相应地使农业本身向深广发展。粮、肉、油等大宗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农产品高附加值技术;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收获机械、加工机械、复合肥料、低污染农药、可降解地膜等新型农业生产资料等的研制与开发。
③以节水灌溉技术革命为重点,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发节水农业的技术、设备;水资源宏观管理与调配技术;海洋、滩涂、南方草山草坡等资源的开发;长江、黄河上游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④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重点,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抗虫棉花、超级稻、超级猪、抗虫玉米等转基因动植物培育与产业化;高效疫苗、生物杀虫剂、杀菌剂等生物农药的研制;动植物生物反应器、生长调节剂的研究与应用;生物肥料、缓释肥料,锌肥、硼肥等微量元素肥料等新肥料的研制与开发;农业综合性信息网络、农业专家系统、精准农业、虚拟农业、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农业技术信息网络的建设。
⑤推进区域发展,加速西部大开发,中部大发展,东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西部生态脆弱区,大力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技术,坡改梯技术,防治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等技术;经济发达区,建立农业现代化综合试验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加速中部粮棉油菜、肉蛋奶等农产品高产、优质及加工的配套技术与商品基地建设。
⑥推进农村城镇化,加速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加速农业人口转移,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加速农村小城镇规划与设计;新兴建筑材料研制、施工技术;小城镇建设试验示范区建设。
⑦推进创汇农业,迅速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实力。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修订,质量监测技术与设备开发;发展畜禽、水产、蔬菜、花卉、竹藤、药用植物、柑桔、茶叶、荔枝等无公害、绿色产品出口基地。
⑧扩大规模定向培养务农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2)中远期发展重点和布局
①充分利用生物的遗传潜力。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好的动植物新品种,更加重视资源与环境问题。种质资源是农业的物质基础,通过生物技术和育种工作的重大突破,加速新的种质资源的发现和有效利用。
②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重点是通过土壤培肥和科学施肥,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创造作物生产的最佳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
③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因地制宜地加强灌溉农业、节水农业、雨养农业和旱地农业以及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的配套技术研究。
④食物安全、国人营养和健康。为确保国人粮食与食物的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粮食与食物保障体系,改善人们的膳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和健康水平,增强国民身体素质。
⑤提高科学种植与养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动植物综合生产力。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尤其要加强农田水利的建设,并且要将其纳入法制轨道,长抓不懈。
⑥改进农产品加工、贮运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加工、贮运、包装、销售和综合利用等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保证,尤其要重视发展食品工业和饲料工业。
⑦关注转基因动物和植物的研制和生产,使我国农业紧跟世界高科技先进水平。工厂化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农业等也都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⑧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实际,利用信息社会到来的有利时机,把农业生产中的“软件”部分,特别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管理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⑨提高农业灾害监测、预测和服务的科学技术水平,防御和减轻农业灾害。
(二)在科技的使用上进行革命性变革,重视发挥科技的综合作用,借助综合国力,深层次地改变农业生产的重大机制问题
农业生产重大机制的转变,可以导致:以相同的、等量的农业资源,经过发挥科技的转换和替代作用,充分挖掘农业的巨大潜力,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我国农业的希望所在。同时,重大机制的转变是促成产业升级的根本依托。
1.由传统的粗放经营机制转向集约经营机制。我国化肥利用率仅为30-40%,每年浪费3000万吨(相当于年生产能力的1/3);灌溉水利用率也仅为30-40%,每年浪费近4条黄河的有效供水量;我国的高产田仅占1/4;东、中、西部农业水平差异过大,这都是巨大的潜力源。如果采取“精准农业”,真正做到从根本上转变机制,仅这几项就可满足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和新的农业快速成长的基本需要。
2.由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由于我国食物资源的丰富多样和人口的众多,通过科技的作用,使尚未被用作人类食物的资源成为人的食品以及创造出新的食品种类,其革命性变革的巨大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
3.由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这是挖掘饲料潜力,增加我国优质饲料的重要途径。我国饲料的浪费很大,仅由于营养素调配不合理,每年就损失1/4的畜禽饲料。如果全面实行种植业三元结构,合理发展饲料业,将饲料作为专项生产,则不需增加多少资源的消耗,就可成倍增加优质饲料。这一建议在我国已提出一些时候了,但发展极慢或者说没有什么发展。因为这不仅仅是几个单项技术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需要亿万人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最主要的是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观念的转变。必须作为一场技术革命来对待。
4.由传统的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整个国土资源开发机制。我国广大的丘陵山区、草地、海陆水面和滩涂都可发展各具特点的农业产业,特别是通过高新技术的运用,可以开发出人类未曾有过的农业产业,前途不可限量。
5.由传统的农产品简单加工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使农产品在农村多层次地利用,形成巨型的现代化产业。转而向农业生产提出更高的新的需求,使农业向深广发展,为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就业不断开拓出路。这样,农业这盘棋就搞活了,是农业和农村发达的根本希望所在。
农业重大机制的转变,都是以科技为中心的多种因素组合的巨大系统工程,都要逐项做出工程设计,保证完成,从而得以对整个农业做出新的战略调整。动员一切尽可能的综合国力,以新的革命手段,促成农业快速成长,并为建立可持续发展农业,达到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创造根本的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与推广新体系和农村终身教育新体系
我国现行农科教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期确立的,体现了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对农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支撑作用。缺点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未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必须进行重大改革,建立新型农科教创新体系。
1.加速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由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科技管理和科技企业等部分组成。针对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建立协调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重组,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机构。将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分为技术开发类、科技服务类和基础公益类三大类,采取不同支持方式。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科技服务类机构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公益类农业科技工作由政府以项目和基地的形式给予支持。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队伍多元化、运行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形成国家、地方、企业、民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科技体系。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世界知名的农业科学家。
2.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终身教育新体系
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当前,要从着重教学内容、学科结构改革,彻底转向着重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重点搞好对农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战略性调整。“十五”期间国家级重点农业院校要逐步减少对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加大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招生数量,着重办好一般农业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不断扩大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招生的规模,为农业技术革命培养生产第一线的基层人才。
四、政策、措施建议
(一)从国民经济资源配置、市场运作入手,多渠道、多手段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
对与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的农业和农村领域予以高度重视。主要有:一是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保障21世纪16亿人口食物安全;三是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速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五是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全面给予科学技术支撑,并给予经济政策优惠和立法支持,在资本、资金、土地、劳务、交通等市场上尽最大程度地开放绿灯和绿色通道。
(二)突出农科教体制改革方案的重点
按照分类指导,抓大放小,适当归并,促进发展的思路,积极有序地推进农科教体制改革。组建和完善国家、部、省(市)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训中心、高科技园示范区、开发区、高科技集团等。近期将主要依托农口各部门的直属研究院所,联合有关院所、高校共同举办。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要形成规模,集聚最优秀科技人才,其中,要有千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国家级重点高校的研究所要有百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围绕关系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和技术创新,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要求每周至少有一项属于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范围的专利性进展,国家级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要求每月至少有一项这类的进展。
(三)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
调整农业信息工作服务方向,即由当前主要为领导决策服务,转到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更多地为广大农业科研、生产、经营者服务方面来。通过信息体系的完善,使科研单位更迅速方便地了解农业生产实践对科技的需要,使生产经营单位更容易地了解和得到农业技术信息,促进科研面向生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抓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
尽快制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内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产品销售、消费单位的标准化意识,以此带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产品质量提高,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五)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作为科研成果转化和农科教结合的突破口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实现农业区域布局合理化的要求,在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依靠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建立一批功能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功能包括农业技术区域性试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农业技术培训;农村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在科教体制改革中,协调好教学、科研和推广的关系,促进教学、科研和推广有机结合,建立一个高效率、高效益的转化科研成果的推广服务体系。通过这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科技革命中成果转化困难这一主要障碍。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科教改革总目标所列六大体系建设,不断增加科教兴农的投入
鉴于农业是一项特殊的产业,不仅仅是农民的事业,也是全民的事业,在千方百计发展自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给予必要的外力支助,制定特殊的政策,广泛运用尽可能的综合国力,动员全国人民为农业贡献力量,为农业科技的发展创造最高的保障条件。其中,给予资金投入的支持,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基本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各种专项基金以及社会上的可用资金,都要对农科教增加投入并可按照资金性质给予优惠。
到2005年,政府农业科技投入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7-1%,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在整个财政支农资金中的份额达到20%以上。在农业重大工程项目经费中,划出2-3%用于提高工程的技术水平;加大力度支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农业科技,发挥科技的资源替代作用。
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大幅度提高农业和农村教育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确保其教育投入高于全国教育平均投入三个增长的比例(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实行积极的货币政策给农科教企业优惠贷款:小型科教企业的启动可以用“小额贷款”支持;中、大型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确定贷款期限,有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有的可以延长贷款期限,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投入多、风险大的问题,研究建立相关的风险投资担保机制。
建议“十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30亿资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发展基金”,部署和实施六大工程:“新世纪农科教结合创新基地示范工程”,“农科教生产技术信息入农户网络工程”,“新世纪农民科技创业就业工程”,“21世纪农民培训工程”,“农科教远程培训工程”,“农科教西进工程”,统称为“农科教2120行动”(即21世纪前20年行动,简称2120行动)。
为了和国际接轨,创一流人才、一流成果、一流企业,当务之急是要留住我国农科教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建议多渠道筹集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奖励基金”。奖励的范围:给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以重奖。还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用以奖的办法支持农科教企业和科技村、科技县(市)、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有条件的省、地、市,也可照此办理。
(七)加强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组织领导
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是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建议国家设立“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革命战略规划;协调农科教结合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各项有关基金的使用;掌握重大科教项目的进展;了解人才培养和配置;交流信息等。
一、绍兴市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
农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有生命的动植物发生死亡或损毁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经营农业保险,成本高、费率高,定损理赔技术难度大,并面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农业保险的以上特征,农业保险业务的纯商业化运作在国际上鲜有成功的例子。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农业保险视为准公共产品,对其从财税金融等方面进行倾斜扶持。
农业生产过程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必然很大,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应是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农保灾害机会多,损失率高,是一种受自然灾害制约较大的高风险的保险业务,不是赚钱的业务,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做这种赔本的生意。前几年,我国农险保费收入一直呈大幅萎缩的态势。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解“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2005、2006年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及“十一五”规划都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绍兴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农业保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确保农业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要增强农民的抗灾能力和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必须搞好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政府支农的重要手段,可以改善农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促进农业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绍兴市农业保险是在2006年开始试运作的。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在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保意识较强的上虞市摘试点,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实行低保障起步,保大户大灾为主,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应对和化解大灾风险。2007年扩大到嵊州和绍兴县,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2006年参保的险种4个,支付赔款110.8万元,赔付率为114.8%;2007年参保的险种8个,上虞、嵊州、绍兴三个县(市)全年共有参保农户2554户,参保面达65.7%,支付赔款552.56万元,赔付率为228.1%,2008年主要参保的险种10个(4个必保险种,6个可选险种)。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参保农户3178户,参保面达88.9%,核定赔款金额115.48万元(非满期赔付)。
从3年运作情况来看,市场行情明显有以下几个特征:1、参保率和保险品种逐年提高;2、赔付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亏损现象依然存在,赔付率受当年度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如2007年绍兴因受台风袭击,农作物受损严重,赔付率就高;2008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小,赔付率就相对较低;3、财政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及赔款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2008年政府对农户保费的补贴水稻保费补贴为90%,大棚蔬菜、生猪、鸡、鸭、淡水鱼、林木为45%,能繁母猪为80%)。4、财政对共保体的经营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大。如免征其营业税、提高政府与共保体赔付比例等。
随着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逐渐增加,农民十分需要保险机构为他们提供农业保险风险屏障,解决在农业生产上的后顾之忧。总体上,绍兴的农业保险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并向好的态势发展。
三、绍兴市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它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绍兴市是农业保险发展较好的地区,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的问题是:
(一)参保意识不强,市场需求不足。市场需求不足除了受农险的正外部性的影响外,还与农民参保意识不强有关。究其原因:一是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绍兴是风水宝地,大的自然灾害少,参不参保无关紧要;三是注重眼前利益,缺少长远打算,只希望立竿见影短期见效,而不愿从长计议持续发展;四是存在观望心理。农民受自身素质的制约,理解和消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能力较弱,对政策缺乏了解,缺少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往往要等到周边农户得到实惠才会“怦然心动”,才去参保;五是心存疑惑、担心受骗。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不相信保险公司,优柔寡断,担心参保手续繁琐、理赔程序复杂,交了保费害怕得不到保障,因此投保积极性不高。
(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农业保险由于缺乏再保险机制,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可有效分散风险,减轻农民的负担。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经营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而我们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三)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必然会出现供给有限,需求不足,导致市场失灵。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间的差异是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这样,全社会就搭了农险投保人的“便车”,导致市场需求不足。另外,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使全社会受益。当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是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缺少的完善和补充。它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实践证明,利用中介补助机构的做法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保险产品的销售中,投保人大多缺乏对保险制度、保险产品的理解和选择,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熟悉保险产品的补助者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农村这样一个点多面广、业务分散的保险市场中,正是保险中介发挥作用的大好舞台。中介机构可以将保险产品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以较低的成本,打开农村广阔天地的保险大门。然而,从我们绍兴的实际情况来看,推销保险产品的几乎全部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团队,保险中介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尚未得到发挥。
(五)信息不对称,导致三大技术因素受制约
1费率厘定难。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而每年的自然灾害情况又不一样,年际间差异大,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其费率的制定应当要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而绍兴市目前有关农作物和养殖业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等信息不很完整,很难对保险费率作出精确的厘定。
2理赔定损难。农业保险作为一个新险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理赔的高难度性。一方面由于承保标的是动植物,受区域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其经济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不同,很难把握住其基本信息。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让农户满意的理赔标准就较困难;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技术难度大,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对定损人员的高要求。而目前我们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对农业保险这个新险种没受过专门的培训,单一型多。复合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
3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失控,通常是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和品种,农民是急于投保,其出险率和赔付率就高,保险公司亏损也大;相反,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和品种,农民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保险公司无利可获,经营成本上升,由此产生赔付率过高,费率过高。
(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难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无疑都提高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了保险主体商业经营的利益。成本一旦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险产品的供应,或者根本不供应农险产品。事实上,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且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农民文化程度又普遍偏低,更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因此,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的道德风险事件也屡屡发生,特别是养殖业,更容易产生骗赔的现象,如上虞生猪的报损案,就出现了部分参保户多次报灾、以轻报重等虚报现象。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控制市场失灵。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同于纯商业保险行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进行调节,政策性保险商业化经营是国外调节农业保险市场的成功办法。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制度的完善,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要继续提高财政对保费的补贴额度,对粮食、油料、肉、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产品宜给予100%的补贴;对其他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现有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保费补贴。三要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年亏损的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视亏损程度也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四是扩大以险养险的范围,以其赢利弥补农业险的亏损,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性发展。
2完善再保险机制,分散巨额风险。农业保险风险较大、赔付较高,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在三个试点县、市全年的赔付率高达228.1%。由于保险主体面对农业的非系统性风险需要独自承受高额经营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更是回天无力,没有农业再保险的支持很难发展。因此,政府一方面可以利用通过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来扩大风险分散面;另一方面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以进一步增强抵御大灾风险的能力,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有效预防在巨灾发生时能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赈款发放到每一位保户手中;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增强保险主体自身抗风险能力。
3加强保险队伍建设。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被保险人分布四面八方,加之农险标的是有生命力的动植物,它的形态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其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变动,一旦出险,现场勘察定损、赔付兑现所需人力、物力较其他险种多得多,且时间要求高。(如牲畜保险,牲畜死亡后会腐烂变质,查勘若不及时,则难以鉴定其原因)。这决定了农业保险核保和理赔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为此,一是要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要抓好农村保险中介和营销员队伍建设。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了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还可解决投保人因对保险专业知识缺乏而选择不好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产品的问题。
4扩大宣传,增强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保险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风险责任、保险条款、定损标准等宣传报道,要把政府出补贴、农民得实惠的利好举措向农户解说清楚。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是政府为了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农民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项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和灾害补偿制度,是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
5加强考核,推动落实。绍兴市的农业保险启动以来,只有3年时间,尚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要突出重点,抓好乡镇工作。因乡镇干部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直接和种养大户打交道,对农村情况最了解,是当地的父母官,农民的守护神,最具号召力,农业保险推广实施成功与否关键在乡镇。事实证明,对乡镇投入的精力多一点,当地农户的参保率就高一点;乡镇干部工作力度大一点,农民的意愿就强一些。二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占比。政府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继续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克服部门、基层单位对农业保险视为“多此一举、忙中添乱”的世俗偏见,坚决摒弃把农业保险当作“有和没有无关紧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认识。三要积极争取上级保险公司对县、市保险公司的支持,要把农业保险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也列入考核的内容,改变过去一味追求经营效益的考核方式,进一步调动基层商业保险公司的工作热情,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新举措,它对稳定农民生活,降低经营风险,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极不平衡,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本文通过调研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原因,摸索绍市农业保险发展的道路,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困境;对策建议
一、考察农业问题的三个层面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一方面,农业要承担起其作为一个产业的职能,即要以自身的贡献去支撑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要在履行产业职能过程中使自身的产业素质得到提升,即要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此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农业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业问题是在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研究农业问题也必须从这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有学者认为,中国农业问题是派生的,是因为有了农民问题,才派生出农业问题(温铁军,2004)。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派生论”。中国的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确实居于首位,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也确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正是因为农民的数量太多,农民的土地权利不完整,才导致小农经济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中国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也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是,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并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的。从理论上讲,一国农产品供给问题解决得如何,取决于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科技水平、农业政策、农业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的“农民问题”因素。从实践上看,中国在目前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了。而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中日两国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表明,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不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的。
内容提要:本文从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等三个层面,对中日两国的农业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就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来说,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就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而言,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在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从比较中可知: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
关键词:农业问题,中国,日本
一、种养业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的粮食食品,是不可替代的、人们生活必需的;养殖业的肉蛋食品也是不可替代的、人们生活必需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应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外的涉农的可保风险,如财产险、人寿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为以下几方面提供保障:
一是为植物食品安全提供风险保障。涉及全民植物食品安全的农作物应包括: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花生、油菜等经济作物;蔬菜、水果也应考虑适用政策性农业保险。至于棉花等作物,虽不危及食品安全,但因为是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作物,也应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是为动物食品安全提供风险保障。涉及全民食品安全的动物应包括:牛、猪、羊等家畜;鸡、鸭、鹅等家禽;养殖的鱼、虾、蟹等水产品。
三是为渔民渔船安全提供风险保障。从事海洋、大河捕捞的渔业生产,需要保险的保驾护航,应对渔民的人身伤亡和渔船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在上述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主要承保旱灾、水灾、雹灾、风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承保日常性疾病等动物死亡风险。对超出一般水平的巨灾,国家应另行安排救济和帮扶。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大受益人是农户,但是农户获得保险利益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一是需要支付一部分保费购买保险,二是要在出现灾情损失时才能实现政府补贴带来的好处。农村可以实现人人有低保,但是人人皆保险尚需时日。所以,即使在政府补贴、龙头企业帮扶的情况下,农户购买保险也需要动员。在日本,加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例如,水稻、陆稻及麦类的栽培面积合计超过1亩或3亩(日本制,下同),才有资格加入。同时,一定经营规模以上的农户又必须加入农业保险,例如,北海道地区的麦类耕作面积4亩至10亩的,必须加入农业保险。在我国,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一是对基地型农户进行保险。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带动农户参加保险,对基地型农户进行保险。基地型农户是指根据订单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农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的农户。这些农产品作为工业原料从农户的田间、地头和院落、场房进入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广大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了比较紧密的生产流程上的上下游关系、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基地与前沿关系。农业保险通过对订单农户提供保险服务,能够有效保障产业化生产基地的稳定发展,稳固产业化链条源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适当给订单农户部分保费补贴,组织订单农户参加保险,降低了农户的保费负担,扩大了保险覆盖面;为订单农户提供保费补贴,加强了公司与农户联系的紧密度,保证订单农户生产稳定,龙头企业原材料供应充足,有利于龙头企业扩大再生产,把农业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对专业农户进行保险。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对专业农户进行保险。专业农户是指种养业规模较大、技术较先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户。专业农户往往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密切联系,保险公司可以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向合作组织内的成员提供保险,充分发挥社员之间信息比较对称、联系比较紧密的特点,相对集中地开展较大规模的保险业务。合作社社员比较集中,养殖规模较大,多数社员已成为种、养专业户,风险意识较强,投保积极性较高,农户之间的示范作用较明显。同时,农业保险还对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比较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一个经营实体支撑,如饲料加工厂或屠宰加工厂,还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在保险的开展上,有的合作社对参加保险的饲养户给予饲料或销售上的一些优惠,这就吸引了更多农户加入合作社,从而扩大合作社的规模。
三是对传统农户进行保险。以县级为单位对大宗农作物进行统保,对传统农产进行保险。我国的农业生产依然以传统方式为主,生产经营相对分散、地域差异较大,特别是大宗粮食作物保险的承保和理赔难度较大。对传统农户的保险难度更大,而传统农户经营的往往是传统的种植业,急需保险来分担和转移风险。
二、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帮扶方式
(一)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是全社会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的重要渠道。农业保险的开办历史表明,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任何国家的农业保险都无法维持下去。美国作为世界级的农业生产大国,农业保险也办得较好,政府的财政支持更是一大亮点。目前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经济支持大致包括:保费补贴,各险种的补贴比例不同,2000年,补贴额平均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每英亩为6.6美元),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收入保险等保费补贴率约为40%;业务费用补贴,向承办政府农作物保险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包括定损费)补贴;另外,政府还承担农业部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
(二)政府通过条件救济支持农业保险
即便政府为农业保险提供补贴,农户还是有不愿意购买农业保险的,保险对于农户来讲首先是一笔支出,然后才有可能在出险后获得补偿,农民并不踊跃参保。即使在美国,也在实行了把购买农业保险作为获得政府其他支持的条件后,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才获得突破性发展。1994年通过的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令,鼓励农场主购买农业保险,进而降低农场主对灾害救济的潜在需求。它规定,除非农场主购买了农作物保险,最少也要购买巨灾保险保障,否则他们不可能得到农业保护计划中的其他好处,即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新设立)、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等四大险种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了农作物保险计划。该法令还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福利,如农户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支持和保护计划的支持等,对农作物保险实行了事实上的强制参加。该法令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的投保率迅速提高,1995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达到2.2亿英亩,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三)政府通过立法支持农业保险
通过法律确定农业保险的标的、范围、机构、补贴等各种内容和环节,使农业保险能够获得稳定、持续和透明的发展,不因政府官员的更迭而起落,不因市场的变化而消长。日本自1929年以来,有关农业保险的立法、制度及修改多达10部之多,对农业保险作物的品种、农业保险的准入条件、保险范围、承保方式、财政补贴、保险费率计算方法、保险费国库负担方式等方方面面,都进行了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发展,也合理地利用了国库的财政资源,有效地保护了农户。
三、农业保险公司的营销渠道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三家试点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从对农业保险的政策研究、立法劝说、机构设置、产品设计开发、销售渠道建立、人培训、定损人员培养、统计、精算、资料收集加工,以及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和教育等方面,逐渐获得了经验和方法,试点公司也渐趋成熟。试点公司承担了农业保险的直接业务,通过开展农业保险的经营活动(销售、签单及其他服务),具体实施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计划。试点公司还培训、管理、监督和使用保险人和农险查勘核损人。农险查勘核损工作由农险专业核损人来进行,查勘核损人需经过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长时间的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资格后才能从业。专业公司有动力、能力和愿景,将作为主业来看待,必将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试点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专注,不只是停留在领导的一般号召与员工的象征性响应上,而是深入实际探索农民的需求、要求政府的财政支持、教育员工精做农业保险。试点公司应根据区域特点制定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并在农业保险业务上始终坚持按照试点区域的特点进行设计和规划。例如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吉林省是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主的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i对国家粮食安全起决定性作用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该省近年来的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的现实,公司在吉林省内主要规划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种植保险和规模化养殖保险,并主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发达,要建设中国乳都的实际,公司在自治区主要规划开办奶牛等养殖保险品种,并与当地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相结合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根据山东省种植业、养殖业均比较发达,小麦等粮食作物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同时还是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实际,公司规划在山东探索开办小麦、棉花、蔬菜、水果等种植保险和奶牛、肉鸡、水貂等养殖保险;根据北京在发展都市农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郊区农业比较发达的实际,公司在北京地区探索以奶牛养殖和水果、蔬菜种植为主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通过两年多试点,农业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试点公司坚持围绕试点区域特点研发农业保险产品。比如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吉林省等试点地区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是种植面积最大、关系农民数量最多、事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品种,公司集中研发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粮食作物的巨灾保险产品。由于内蒙、山东、吉林、北京的畜牧业也都非常发达,各试点省区的畜牧业生产都逐渐呈集中化、专业化的发展态势,公司相继研发了肉鸡、生猪、奶牛、肉牛、梅花鹿养殖保险,并根据各地养殖成本、风险特点等因素在具体条款中进行调整,体现区域特色。同时,公司还针对试点地区农业经济特点,相继研发了经济作物草莓、烟叶等种植保险条款和朗德鹅、水貂等特色养殖保险条款。作为试点公司之一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农业保险开办成本,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通过两年多来的探索,主要开辟了五个营销渠道。
一是与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相结合的渠道。省农委领导的农业管理部门与农民联系密切,并在各个乡镇都有机构网络,人员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是农业保险业务的良好渠道。在吉林保监局和省农委的大力帮助下,公司与省农经管理总站签订了保险合作协议,全面启动并推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结合的渠道。公司与省农信社联社签署协议,利用其在农村的营业机构网点优势和人员优势广泛开展业务。公司在开业当天即与省农信联社签订了全面协议,公司各分支机构与当地农信社关系十分紧密。2006年,农信社代办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全年为200多位死亡和伤残的贷款农户进行了赔偿。
三是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结合的渠道。公司已经与中国农业银行、省邮政系统等机构签订了协议,并与省农业发展银行正式合作。农村金融、邮政机构的兼业方式,在公司广开渠道建设的同时,也为农业保险在更深层次上的开展埋下了伏笔,探索了路子,奠定了基础。事实上,国外成功开办农业保险是和农村金融政策紧密相连的。
四是与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结合的渠道。农委所属的农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农村也拥有丰富的网络资源,公司通过这些部门开展保险业务,一方面有效降低了开办成本,另一方面在防灾、防损和理赔工作上更容易得到投保农户的认同。
五是探索开辟农村个人渠道。两年来,公司在农村借助具有较高威信和素质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考试,按照保险营销的架构和模式,组建起相对固定的农村队伍,持证上岗,持证率达86%。
试点公司的探索,为在全国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方法、教训和渠道,具备了深入、全面开办农业保险的观念、态度、方法和实力。
[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帮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条件救济、立法支持等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营销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与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相结合的渠道;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结合的渠道;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结合的渠道;与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结合的渠道。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专业农业保险公司;营销渠道
摘要阐明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总结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
1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
1.1农业科技创新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的需要
进入21世纪初,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科技实力的竞争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农业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的科技革命浪潮正在世界各国全面兴起。在这场新的农业科技浪潮中,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都在制定实施新的农业科技发展战略,改革农业科技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抢占农业科技发展的制高点。这既对我国农业科技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提供了迎头赶上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农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使国内市场国际化,而且使国内农业国际化。在世界农产品和贸易方面,对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需求比重会提高,对农产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1.2农业科技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这些都依赖于农业科技的不断创新和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已成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现代农业科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我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才能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国的经济安全。
2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在大多数领域仍落后于发达国家10~15年,从而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近几年,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已经提高到了45%,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都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甚至达到90%,以色列也达到了90%以上,世界农业的快速发展主要是得益于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和农业科技的创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据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科技成果6000多个,但转化率不足50%,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已经达到80%以上。科研成果与农业需求的脱节,造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滞后。现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生物技术、基因重组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始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领域,但是对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目前还只是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2.2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
农业科技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用于农业科研的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以上,而我国仅为0.17%~0.27%。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字来看,我国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小于农业GDP的比重,如全国农业支出/财政支出1991~1995年为9.486,1996~2000年为8.758,2001~2002年为7.71;而农业GDP/总GDP1991~1995年为21.38;1996~2000年为18.42;2001~2002年为15.80,这说明国家在财政上对农业发展重视不够。特别是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强度增长缓慢,总量不足。在1988~1999年间,我国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平均增长率为-2.47%,投资强度平均为0.193%,1997年后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0.339%,但2003年有下降到0.312%,还不到1981~1985年期间世界平均水平0.76%的一半,也明显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0.35%。近几年,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力度有所加大,但由于现有科技经费归不同部门掌握,条块分割严重,配置比例不合理,难以集成使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档次不高,浪费严重;重点实验室开发度低,难以共享。由于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薄弱,至2003年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设备总值仅17.35亿元,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基建投资实际完成额仅为5.55亿元,比2002年减少0.4%.3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匮乏
农业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流失严重。目前,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占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人才流失严重,2003年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减少人员4806人,是新增人员的1.7倍,除了离退休人员外,人才流失占较大比例。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就有1名。缺乏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大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
2.4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
我国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底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性的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农业转型的现实需要。农业科研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科研方向应当反映当前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科研与经济发展未能紧密结合,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节状况比较严重。这反映了在农产品短缺时期建立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形势和需要。
3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对策
3.1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国家的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规模,尽快使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提高到1%,力争到2010年左右达到1.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左右达到2%,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协调。
政府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要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环境,通过体制改革深化和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新体系,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政府资金投向技术集成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巨大的重大项目。
3.2加快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创新体系,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因此,要坚持以人才使用为本,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科技推广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最终目的。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分为国家和区域两级体系,通过协调两级体系的关系,形成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以知识创新为主体,以原始创新为重点,着重解决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家体系的层次性,以技术创新为主体,重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为重点,着重解决区域性、地方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就是要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化优势农产品及其产业发展的科技转化应用能力。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应确立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
3.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需要聚集和培养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科学家、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创新骨干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干高效的科技创新核心团队;二是实施人才目标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竞争协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单位和团队的整体绩效;三是要实施人才结构管理,建立合理的首席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梯队结构,稳定农业科技创新队伍;四是实施人才增量管理,建立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开发型的人才流动机制,增加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总量,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3.4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在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从数量型到数量质量型、从面对国内市场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转型时期,应及时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需要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设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积极探索以任务分工为基础,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核心,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要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上能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选人机制;重在社会评价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体现岗位绩效,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以及适应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创业和深入农村第一线的激励机制。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
摘要:农业机械节油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牵涉的因素也很多,因此如何节约燃油不能只局限在某一点或某一方面。应通过正确的分析,了解和掌握农业机械节油的驾驶操作技术和车辆使用方法,并加以应用,才能达到农业机械使用中节油的目的。
关键词:农业机械;节油;选型;保养;维护;操作
目前我国市场上生产和使用的农业机械,很多都存在着功率低、技术差、耗油重等问题,不能较好地达到环保、节能、高效地要求。因此,若要达到农业机械节油的目的,就要通过农机选型、日常保养、维护和操作中不断积累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燃油消耗。
1农业机械的选型
在农业机械机型选择方面,要选择动力性好、作业性能稳定、适应性好、机具结构及设计合理、技术成熟、调整维修方便、配件市场充足、具有良好的市场售后服务的机型,要选择经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生产实践检验,能满足本地农艺要求,综合效益好的节能型机型,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油耗的目的。
2农业机械的保养
机车在运行时,由于不停地运转操作、颠簸震动,可能造成燃油连通部件(如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出现松动而漏油,因此有必要保持良好的检修习惯,这不仅是为了安全行车,而且可以减少油耗,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机车由于长期运行,一些精密部件(如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列等)会磨损,从而导致机车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做好机车的技术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是节约用油的重要因素之一。
2.1新车磨合。新购买的农业机械必须根据说明书进行空车磨合试运转。不得一出厂就进行负荷作业,新车磨合要注意控制车速,尽量减少急加速、急减速。
2.2检查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偏低会引起滚动阻力增加,造成机车牵引负荷增大油耗增加。此外,要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是否均匀,如发现轮胎偏磨或方向盘不居中等异常情况,需尽快到专业修理厂咨询修理,否则会增加工作阻力增加油耗。
2.3定期清洗滤清器。车况良好的拖拉机可省油15%到20%。对于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每行驶5000公里以上配件都需要更换。因为,空气滤清器堵塞会引起气量减少,导致柴油燃烧不充分,降低燃油效率,而柴油滤清器的阻塞也会使发动机供油异常,功率下降,油耗增加。
2.4加机油需要适量。要注意机油标尺所标示的刻度,机油太多将曲轴淹没,增大阻力;机油太少则无法起到润滑和封闭作用,甚至会影响发动机效率。同时,要按季节和作业环境来确定更换机油的周期。
2.5使用洁净的柴油。柴油必须经过48小时以上的沉淀方可使用。使用沉淀后的清洁柴油,可以保证发动机供油系统以最佳工作状态供油,不仅提高发动机喷油泵柱塞偶件和喷油阀偶件的工作可靠性与经济性,同时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
2.6防止燃油滴漏。定期对发动机进行耗油技术检测,坚决杜绝燃油滴漏现象的发生。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处的柴油渗漏现象应及时检修,否则在机车运行时,由于震动渗漏会越来越严重,造成不必要的油耗。
2.7保证各部位轴承润滑良好。在装配时不能过紧或过松,要使之运转自如;过紧过松都会增加工作阻力,使油耗增加,同时要随时紧固各连接部位螺钉。据测定,如发动机支架和变速箱之间的螺钉松动,油耗就会增加。
3农业机械的日常维护
柴油机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精密偶件磨损而导致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要及时检修并排除故障,以恢复其正常的技术状态。
3.1严防燃油滴漏
对发动机应经常进行目测检查,并定期实行耗油技术检测,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严防燃油滴漏,不仅是为了减少耗油量,更是为了安全行车。
3.2调整供油提前角。供油过早和过迟都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冒黑烟增加油耗,因此要及时调整供油提前角。
3.3确保喷油器雾化良好。喷油器有滴油或雾化不良现象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增加油耗,要及时调整喷油压力,确保柴油雾化良好。
3.4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气门间隙过大或过小会影响充气量。据测定,气门间隙过大,油耗会增加15%~20%,因此要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如果发动机因齿轮、凸轮轴磨损而引起配气相位角减少,要适当减少气门间隙,以弥补配气相位角的减少。凸轮轴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否则不仅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5不得带病作业。要根据柴油机排烟颜色判断其技术状态,如出现柴油机在工作中持续异常冒黑烟、蓝烟、白烟,均属不正常现象,说明柴油机带病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使发动机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6确保多缸机工作均衡,不能“瘸腿”。据测定,如果四缸机有一缸不工作或工作不良,可增加15%~20%的油耗。因此,如果出现多缸机有一缸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各缸工作均衡,减少油耗。
3.7制动回位要好、不拖滞。要经常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这不但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减少油耗。因为如果制动回位不好、有拖滞现象,说明制动器处于半制动状态,增加工作阻力,导致油耗增加。
3.8燃油的添加。农业机械的动力燃油大多数是柴油。实践证明,使用沉淀的清洁柴油,不但可以更好地提高发动机偶件的工作安全性与经济性,而且还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加油前柴油经过48h以上沉淀后使用较佳。在加油前要擦干净油箱,除去油箱周围的灰尘垢后,再打开油箱盖;最好使用软管加油,这样可使燃油借助自重流入油箱,或用手油泵加油。
4培养农机操作人员良好的驾驶习惯
4.1尽量保持匀速行驶。尽量减少紧急加减速和急转弯,不要猛加油门,要提高到同样的速度,猛加油门比缓加油门费油,一次猛加和缓加到同样的速度,油耗相差可达12毫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发动机转速在2000~3000转之间保持匀速行驶,这是发动机最经济的工作状况。
4.2选择最佳时机换档。就是发动机转速处于2000~3000转之间换档,杜绝高档起步,低档高速,低档高速行驶往往使油耗超过正常值的45%。
4.3减少怠速状态。适度热车是个好习惯。但长时间的原地热车将增加油耗,建议让车慢速行驶一段距离来完成热车。
4.4满负荷作业。如小型拖拉的牵引力一般在300公斤力左右,被牵引农具的阻力大致在这个范围时,发动机的有效功率最大,机组生产率高,亩耗油最低。
4.5根据土壤湿度适时作业。各种土壤都有相应阻力较小的湿度范围,这时耕地最适宜,亩耗油也低。过干过湿都会增加土壤的工作阻力,增加农业机械工作时的耗油量。
4.6合理运行正确操作。在作业中,应合理规划地块,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尽量减少空行及转弯时间;不无故停车,保证不出现重耕、漏耕现象。根据田间农艺的不同要求,翻地犁牵引纵横方向要水平,旋耕犁刀的安装方法要正确,耕深要一致。如犁耕阻力小而机组速度又不允许太大,可采用高档小油门操作。经常使发动机水温保持在70~90℃,并做到起动预温、防止跑偏、停车熄火等,都能起到节油的效果。
4.7出车不超载不空跑。机车超速行驶会增加前进阻力、空气阻力,造成不必要的耗油。因此要正确选择牵引负荷,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空跑。
4.8正确牵引机具。要正确调整牵引机具的配合间隙和牵引角度,使拖拉机不旷、不卡;正确调整机车各传动部位的配合间隙,以减少传动部位的动力消耗,从而降低油料作业成本。
结语:除了上述原因之外,气候条件、环境状况、管理水平、操作手素质、燃油品质等也对油耗产生影响,因此要不断探索节能降耗新途径。
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业产业化也就是农业的市场化,因此,它基本上是市场行为。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时期,农业产业化的建立和发展,必须要有政府行为、要有各级政府的积极组织、协调、推动,政府应当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动力。
l、明确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和意义
政府要推进农业产业化,首先要对农业发展有正确的定位。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曾经在经济形势发展良好时,忽视农业的发展,对农业投资下降,如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农业投资由1978年的53.34亿元减少到1988年的47.19亿元(《宏观经济计划与管理》谭作平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30页),而当强调农业重要时,却又往往就农业抓农业,孤立地对待农业问题,未能把它与二三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两种倾向都是由于未能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给农业以正确的定位,因而不可能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某一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状况,反映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越发达,第三产业比重就越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社会,农业是单一产业,而到了工业社会,第二产业——工业发展起来,它就成了社会经济的主导,现代社会发达国家经济的主导是第三产业,2l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业必将占据主导地位。就是说,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经济形成一个复杂的产业系统,各产业之间相互结合、渗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要解决任何层次的产业发展,必须在整个产业经济系统中进行。所以,要解决农业发展问题,必须在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条件下去拓展思路,孤立地去发展农业是行不通的。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即社会基本上只有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是分散和落后的,当时的农业生产还算不上现代意义的“产业”,现代意义的产业是工业的同义语,人们称工业革命为“产业革命”,称大工厂的工人为“产业工人”(见《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86页)。由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形成了复杂的产业经济结构,而后起的产业相对来说生产经营水平更先进,经济效益也更高。现代经济由于第二、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必然要改变其存在意义和发展方式,与其他产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去发展,要在其他产业的主导下去发展,其生产和经营方式、水平必然要向先进的二三产业靠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兴起,正是体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使我国农业由传统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况转向与二、三产业相结合。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们对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只能着眼于从宏观上、从外部联系上去认识。比如只看到计划方式的工农轻重顺序;只讲农业的“基础”作用,而不愿讲它是二、三产业的附属,要为二三产业服务的作用;不承认现代的农业是工业的农业、城市的农业……。因而导致不懂得和不可能从微观方面,从一、二、三产业的内在结合上去发展农业,不善于通过三大产业之间的交叉经营去发展经济。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很高,正是一、二、三产业的内外有机结合的结果。如美国农业人口只占2%,一个农业人口可供养100~120人。能有如此高的效率是二三产业为其提供机械、技术以及资金、供销、储存、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结果,是一、二、三产业微观结合的结果。我国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正是一种一、二、三产业微观上的内在结合,因而能提升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能发挥复杂的、系统的优势。这正是农业产业化具有强大魅力之所在。
因此,作为政府,当前要使我国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首要的仍是要克服那种传统自然经济观念的影响,加深对经济发展的辩证性、系统性认识,要克服那种为农业而农业的思维习惯,不能孤立地,违背经济规律去抓农业。要克服在农业生产经营上安于现状,任其自由发展的倾向,或是把发展工业与抓农业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不积极主动地以第二、三产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机制去武装农业,不善于提升农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总之,必须从战略上、从国民经济整体上去给农业以正确定位,使农业发展与二三产业发展从微观上有机地、内在地结合起来,真正认识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和实质。这是政府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基础。
2、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从深化农村改革来看,政府必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体制改革与创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会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导致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的制约及所有制的界限,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与要素,这是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二是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将生产、加工、销售实现一体化经营,这种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呈多样化,从大类来分有垂直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与横向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从表象上有“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科研院校+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机制创新,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同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关系,形成有机连结,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从而逐步建立利益共同体。只有机制创新,才能不仅使龙头企业得利,也能使所带动的农户得到实惠。
另外,政府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农业产业化应该是自由选择下平等合作的结果。所谓自由选择是指双向的,既不是强加给农民的,也不是强加给企业的。平等合作,是指参与者均有退出的权利。作为政府,不宜抑强扶劣。要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以确保优胜劣汰。
3、把农业产业化作为系统工程来抓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一体化、系统化的经营,如果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去指导,是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的,它必须要用大农业、大经济、大系统的观念去指导。
农业产业化内涵有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的要求。这几“化”又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都不能运行,任何一方面搞得不好,都会影响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如社会服务,要做到产前(供)、产中(产)、产后(销)一体化,整个经营要做到贸易、加工业、种养(农)业一条龙,还应形成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个相当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比如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而在一体化经营的子系统中,供、产、销,贸、工、农等又是它的子系统。再者,作为一个地区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有许多实体性环节,包括资源的依托、主导产业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发展、商品基地的建立、农业专业户的培养等,这里每个环节也是一个子系统。因此,整个农业产业化实践就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
一些地区往往由于市场意识淡薄,系统观念不强,造成一些环节脱节,因而形不成系统效应,甚至造成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受为生产而生产的传统观念束缚,以为只要生产出产品,经济就会发展,因而只顾抓这样那样的基地建设,结果产品出来了,销不出去,这些“商品基地”也就跨了,有些则只是号召农民发展某种项目,但科技服务严重滞后,结果病虫害一旦发生,将血本无归。有些地区只顾发展加工厂、甚至搞不少“皮包公司”,原材料无着落,技术跟不上去,成本很高,工厂成了政府的包袱。有的忽视市场信息,不懂得市场预测,盲目随从,造成大量农产品的积压浪费,损失惨重。因此,必须用系统观去认识和处理农业产业化问题。
作为地方政府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基础设施、政策环境的优化,总体发展规划的明确。具体来说,一是对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源依托、地理条件、历史背景要有充分了解,从而把握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方向,做出正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二是制定和运用好政策,去协调利益关系,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扶持关键环节;三是抓好市场法规建设和运行,使农业经济在与整个国内外市场衔接中,有序地运行,平等地竞争;四是大力抓好农业信息设施建设,做好市场预测。政府农业部门应开展信息服务工作,鼓励民间信息行业、农业咨询行业的发展;五是抓好农业投资的软硬设施、环境的配套建设;六是抓好农业产业化经验、典型的宣传、推广和总结工作。
从方法论角度讲,地方政府必须善于把握系统论与重点论的结合。既要全面地从整体上、宏观上去认识、规划、处理农业产业化的方方面面的发展问题,又要善于从当前实际出发,看准当前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抓准薄弱环节和能牵一发动全身的切人口,突击去抓,以带动整体的发展。由于各地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的不同,必须明确当前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所在,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不同时期的“瓶颈”,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4、促使农业产业化建立起协调的利益机制
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企业包括农户的经济活动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只有存在共同的利益并使总体和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农业产业化的不同产业组织之间的连结才有可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实体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可以是“企业+基地+农户”,可以是“专业市场(或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科研”等等。市场经济要求这个“+”必须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然而由于各地区搞农业产业比。政府必然要发挥作用,而我国受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所以很容易利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纽带作用。这样建立起来的“一体化”、“一条龙”必然是形式主义的,失去农业产业化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既然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因而必然涉及产权问题,所有制结构问题,政府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各个实体环节的产权改革,通过改革去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协调的利益机制。各地实践证明,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实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有外部的关系。也有内部的关系。外部关系一般可用契约、合同等办法规范,内部关系一般应用股份制的办法结合。比如广东温氏集团公司和7000多户养鸡农户的关系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据1986~1994年的统计,农户获利6277.5万元,公司获利6888万元,约各占一半,从而形成一种互利的紧密关系。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的紧密结合就是用技术参股办法,该集团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也是用参股、控股等办法实现的。还有不少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办法,这些都较好地协调了内部的利益关系。因此,正确协调处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内外部利益关系,涉及到产权改革、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等较深层次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农业产业化才能健康地发展。
5、引导农业产业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历史时期进行的。农业产业化,必须与“科技兴农”、“三高”农业紧密结合,必须以吸纳科技力量为根本,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含量。
农业产业化过程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其实质是必须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相一致。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工业社会带来了种种问题,使人们认识到,人的行为除了对当代人类社会有益的同时。要重视对人类后代的利益,重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要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也是如此。因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要成为农业产业化实践的战略目标。
6、强化政府的推动力
农业产业化涉及方方面面,实施农业产业化离开了政府的推动将寸步难行。不少地方政府从转变职能人手,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模式。山东省潍坊、寿光、利津等市县实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规划、一套政策、一套实施办法”的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较好地克服了条块分割、部门制约的体制障碍,初步形成了合力。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是支持者、宏观调控者和服务者,其责任是支持、引导、协调、规范、服务。支持: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外,政府投资和信贷资金主要应支持结构调整、支柱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运用政策、立法、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持有发展前途的龙头企业,鼓励合理竞争,抵制和反垄断。引导:一方面加强发展方针的引导,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防止一哄而起和一刀切;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引导,坚持市场导向,根据资源优势确立支柱产品,培育名牌。协调:为保证和谐高效运作,地方各级应以权威领导机构牵头,吸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组成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规范:一方面国家和地方要制定若干新的法律法规,另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内的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龙头企业和其他参与者主体的行为。服务:为龙头企业和农民经济社团组织提供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特别是信息服务。开拓市场,沟通信息,是产业化经营的生命线。各级政府和龙头企业均须及时收集、迅速处理和快捷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用以指导生产经营决策。
提纲:1、何为农业补贴2、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3、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4、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5、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何为农业补贴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也就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资源转移到农业领域,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在入世后能够对农业的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3)粮食援助补贴;(4)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5)收入保险计划;(6)自然灾害救济补贴;(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8)农业资源储备补贴;(9)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10)农业环境保护补贴;(11)地区援助补贴。
另一种是狭义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指的是那些容易引起农产品贸易扭曲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一般称“黄箱政策”。属于“黄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与补贴,叫“黄箱政策”补贴。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了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1)农业投资补贴;(2)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3)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一般称此为“发展箱”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与分析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显然不高,财政实际补贴的比率大约是2%―3%,总量补贴根本达不到8.5%。之所以在入关时关于农业谈判中仍然坚持争取较高补贴率,是因为这个补贴会自动成为每一种农产品进行“黄箱补贴”的上限,这样对于我国很多大宗品种的出口影响甚大。所以,这个补贴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虽然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较低,但按照《农业协定》也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符合所谓的绿箱政策的,如我国1996-1998年平均支出为1514.2亿元人民币(182亿美元)。主要对农业提供了“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46.4亿美元),占25%;以及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我国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二是符合所谓的黄箱政策的。我国在1996-1998年期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1、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98年后政府逐渐缩小了粮食收购补贴范围,如一些地区的小麦和玉米已经退出保护价范围。2、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如八十年代对农膜的补贴。三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箱政策,如国家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投资补贴等。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财政对农业补贴的特点表现在:(1)补贴范围的普遍性。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补贴面较广,补贴很分散,补贴的作用难以集中发挥,补贴的效果较差。(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这些补贴占财政对农业补贴的比重较大。1991年至1996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粮棉油在流通环节的补贴达1866亿元,占整个财政补贴总额的50%,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的消费补贴,农民从中间接获得补贴利益。(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补贴方式多采劝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助性质。但这种“补助”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第三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
分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不妨先分析一下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主要构成,因为河南、河北、山东是我国的产粮大省,我们以这些省的农业生产为主要对象进行分析,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需要强调的是东北地区因为土地面积较大,情况有所不同,这里的分析不适合东北地区)当前在河南省,农业生产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山东、河北类似),一是土地使用税和各种提留与统筹;(可以简单表示为A两费一税,平均每人每年八十元;B提留和统筹平均每人每年四十多元,总的费用大约平均每亩为三十元,注:各地区情况略有不同);二是土地耕作费用,平均15元/亩/次;三是种子费;四是化肥和农药费用,平均大约八十元/亩;五是收割或脱粒费用15元/亩;六是运输费和人工费。那么我们可以简单计算这些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生产成本。
以此计算这些地区小麦的生产成本为:15元/亩/次(耕作费)+10公斤*1.6元/公斤/亩+23元/50公斤碳铵/亩、18元/50公斤磷肥/亩和40元/50公斤钾肥或农药+15元/亩收割脱粒费用+50个人工+每年每亩的两费一税和统筹提留费用30元/亩。按照河南、河北、山东的平均经济水平我们初步估计每个人工价值为5元。则可以看出现阶段小麦的生产成本大约每亩总计为157元+250元=407元/亩(因为人工费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成本计算不一定准确,仅有参考意义)以河南省各主要粮食产地当前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看(其它几省情况类似),平均每亩的产量为400公斤,而且还需要没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这样可以粗略计算一下上述几省的小麦生产成本大约每吨1017.5元,即123美元/吨。
对比于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印度中等小麦为85美元/吨(FOB美湾),美国软红冬2号114元/吨(FOB美湾),硬红冬2号126元/吨(FOB美湾),法国小麦106美元/吨(FOB里昂)可以看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的小麦并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同样可以计算上述这些地区其它作物的生产成本,如玉米的生产成本是825元/吨,大豆的生产成本是1480元/吨,也没有明显国际竞争优势。(但是,河南、山东等地的花生和芝麻在国际上有相当的竞争力。因为不是主要作物,这里不做重点讨论。)
第四部分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
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还不发达,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生产各个方面的差距都相当大。比如说我国玉米的出口,需要提供40%的出口补贴,才能达到国际市场价格。可以说,入世后我国受到冲击最大的首先是农业。如何在入世后保护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是稳定我国粮食生产,保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这一切都要求对农业采取补贴和保护措施,以稳定农业生产,逐渐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对国内农业保护的手段之一,从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是有效地保护和提高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五部分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入世后,对农业的一切政策都要以《农业协定》中规定的农业补贴不超过8.5%为限度。那么,在农业协定的允许的条件下,从哪方面进行补贴最为有效果呢?
从我国过去的做法看,最主要的补贴进行价格支持,采用保护价格收购措施,相当于对流通环节进行了补贴。但是,价格支持是需要削减的黄箱政策,而且根据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同时按照WTO《农业协定》要求,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应该是流通部门。因此,尽管今后价格支持在总量上有一定调控空间,但在支持结构及补贴目标上则需作较大的改革。应通过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目标、支持重点,深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关于对农业的补贴具体的措施,我非常同意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课题组的建议,重点在以下几方面:1.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转为直接补贴等其他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措施,把“黄箱支持“转为“绿箱”政策范畴的支出。
2.在考虑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时,按以下先后步骤进行:(1)取消现行的农业三税,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中央政府按核定的基期数额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对发达地区可以不进行这种转移支付)。(2)取消教育费附加和“五统筹”范围的收费,对地方政府因此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政府按有关指数重新核定之后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3)取消村提留,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村庄数量和人口多少核定固定补贴额,列入财政预算支出。(4)以上三项,国家每拿出一元钱,农民就实实在在地少缴一元钱,就相当于增收一元钱。换言之,国家用于以上项目的支出,都相当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如果在此基础上,国家还有补贴财力的话,可以参照美国的脱钩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计算补贴的基础可以采用税费改革中采用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之积。
3.无论如何,国家都要不断增加直接补贴之外的其他“绿箱”政策的支出,尤其是大大加强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食品安全检验、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服务支出,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贫困地区发展等方面的支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当尽量按个案与村签订10一15年的长期合同,保证实效)。
最敏感的产业
农业问题在整个世界经济中一直以来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农产品贸易、农业政策是历史上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整个经济全球化中步伐最慢的一个。
农业问题受到各个国家高度关注,因为它涉及到安全问题、农民收入问题、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文化问题、环保问题等等。从19世纪末开始,农业在整个国际贸易中处于保护主义时代。
第一个农业贸易保护方案可以追溯到1840年英国制定的《谷物法》。日本在20世纪初对它的大米实行保护,到目前为止仍是全世界保护程度最高的。
在世界贸易框架中,由于受当时整个国际市场贸易冲突的影响,农业贸易自由化在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才开始作为议题正式提出来,由此可以看出农业自由化与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密切相关。
美国是要通过农产品挣钱的,所以提倡贸易自由化;而对欧洲和日本来讲,它们不具备比较优势,开放市场对它不利,执政党的选票恐怕也会大受影响,因此不得不采取保护措施。
美欧的分歧使整个农业谈判非常困难,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步伐非常缓慢。乌拉圭回合这一谈就谈了7年,其根本的原因,就是美欧在农业补贴上意见不一致。
结果直到1994年才真正形成一个WTO的农业协定,它的生效意味着当时关贸总协定的成员以及1995年以后世贸组织的成员,应该按照它的要求逐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这就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业方面的背景。
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意味着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如果你设立关税妨碍进口,就要降低关税;如果你用的是复杂的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农产品进口,就必须全部取消————要么转化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关税,也就是关税化;要么实行关税配额管理,也要用新的关税配额管理来调整你的进口政策。
不是简单的市场开放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50%—60%人口务农,70%多的人生活在农村。因此,任何一个开放的步骤都要充分考虑到这种利益格局。
要有多大程度的开放性才能保住我们的农业,并促进改革进一步深化?这是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的。
确实,我们在谈判中承诺开放市场,但决不仅仅是开放市场,还涉及在国内的农业政策上、农产品的出口竞争上、出口补贴上、有关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上、深层次的管理上等很多方面。如果只是简单的开放市场,闸门我可以随时拉上,一个产品进入过多,我不相信一个政府就没办法把它限制住————对我的市场有影响,为什么不能限制?
不仅如此,它还对你国内的支持、农业政策等都有要求。尤其是我们的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太多的考虑竞争问题,都是政府在考虑,包括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品质都是政府来想办法。
实际上这不是政府的事情,应该是企业的事情,而过去我们没有这样一个竞争环境,企业基本没考虑提高国际竞争力。从此之后,我们将面临着组织化程度非常高、竞争能力非常强的跨国公司,我们不怕产品来,我们是怕公司来,谁能应对它?没有。
市场存在失控危机
在开放农产品市场承诺条件谈判时,对肉类、蔬菜水果、加工食品按要求降低关税。在此过程中,大豆、大麦最引人关注,大豆1996年就开放了,开放市场的负面影响最近几年开始显现,如果评估关税下降对农产品的影响,可以参考现在这两种农产品所出现的问题,而我们对此还没有很好的方式来抵消这种负面影响。
WTO的农业承诺在1995年以来出现很多问题,从关税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关税化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关税高峰,这些国家在将非关税转化为关税时,它们认为敏感的产品提高关税,导致出现一定比例的高关税产品,对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出口产生了负面影响。二是关税升级即产品加工程度不断提高,关税随之增高。如果是原料,关税就比较低,如果是加工品,关税会随之增高,这对发展中国家产生非常不利的局面,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加工能力、工业基础普遍落后于发达国家,会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限制工业化推进。
而中国正是在这种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谈判,要取得贸易公平化的环境,作为被动一方是不容易的,引起国内的忧虑是很正常的。
粮、棉、油、糖、毛产品,国家一直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按要求要转化为关税配额管理。
关于关税配额管理,对中国来讲,第一是没有经验,第二我们探索这个办法需要一定的过渡期,我国的过渡期没有别国那么长。农业协定规定,农业发达国家1995年开始到2001年结束,有6年的过渡期,发展中国家到2005年结束,有10年过渡期,我们如果今年年底加入,过渡期实际上只有二三年,想在这么短的时间把关税配额管理机制弄清楚,从技术上看是非常困难的。
第三,由于它本身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怎样按世贸组织规定搞好配额管理对我们是个挑战。我们不是保护自己的市场,只是要求对等,如果其他国家可用的办法而限制在我国使用,对我们来讲这是不公平的。
赢得国际市场的代价
由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对农业都采取高补贴的措施,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是国内农产品市场的扭曲,因此国内的农产品价格都是适中的。它们又都是农产品的出口国、进口国,这种扭曲就被传递到国际市场。
美国担心中国的农产品今后在国际市场与它竞争,它希望把中国的农业补贴限制在一个潜在的水平,这是美国的战略意图。
提高产品竞争力就要加大国内支持,但现在国内支持空间又受到限制,包括我们的粮食政策及其他宏观政策都要作出调整,这对中国农业来说是十分危险的。我们只有通用的绿箱政策可以用来扶持农业发展。
在出口竞争问题上,中国承诺不再对出口补贴。让人担心的是,在美国要求中国搞自由贸易的同时,它作了许多不公平的促进出口的措施,这也造成出口上的不公平竞争。
在动植物卫生措施方面,1986年—1993年谈判形成一个动植物卫生协定(SPS),要求中国在动植检方面保持一致,我们中国的农产品很难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就是受到技术性的贸易壁垒限制。外,国民待遇会导致国内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进入————获得贸易权之后,将影响中国整个农产品营销体系、服务体系发生深刻变革。
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国际化趋势加快。而现在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非常不充分,各地区各省相对分割,通过开放的压力消除地区保护,否则将被国外各个击破,可能出现大家都不愿见到的“南进北出”。
国内市场竞争更加白热化,国内市场的农产品分配面临跨国公司的垄断。当这一产业的企业还没形成的时候,市场已经被人占了,你根本就没有机会成长。
我们必须认真估计WTO所带来的种种挑战,自然也会给我们带来机遇。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同时,也可能出现国际市场国内化的趋势。
在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对产业化路子,利用WTO的市场规则是可以实现这一平稳过渡的。这种国际化的压力有助于我们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保卫中国农业
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很严峻的形势。
我们重点关注的农产品粮棉油纺毛,由于国内资源禀赋的特征,不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开放后必然受到质优价廉的国际商品的冲击,我国国内农产品主产区会受到不利影响,农民的收入、就业问题将更加严峻。
与之同时,原本具有比较优势的蔬果、肉类产品,原因是它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体现在劳动力廉价上。但我们的产品长期以来按照过去的供求格局来定位生产,在相应的质量、卫生、技术标准上没有考虑到国际市场的要
求,本身的科技含量是不够的,在品质上是难以竞争的。而发达国家技术方面的壁垒又比较高,船破又碰顶头雨,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难以转化为竞争优势,出口受到限制。在这种利益平衡的格局下,从贸易的角度看,进口的冲击要比出口的机遇大。
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解决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力力问题增加了难度。对农村的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成功的背后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现在农村改革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比如粮食体制改革在市场化问题上取得了成绩,可能会腾出粮食主产区一部分市场,但如果这部分市场自己没占着,反让国外给挤占了,这意味了什么?
农村问题事关全局,加入WTO使解决农村矛盾的变量增加了,难度增加了。
从具体的产品来讲,基于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把农产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敏感性产品,按照敏感度排序为大豆、油菜籽、植物油、玉米、棉花、食糖,任何国际市场的变动都会影响主产区的生产者收入和市场格局。另外一种为竞争性农产品,肉类、蔬果、加工食品,只要国内政策得当,有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占领一定的地位。
此外我们在科技上也有一些差距,在短期内提高品质技术上很困难。对于有竞争力的产品,不是我们做不出,而是美欧日的技术性壁垒太高。这与我们的企业没有标准的安全体系有关,也与我们的政府有关,政府应该搞好谈判,为我们的企业提供一个好的竞争环境,如果人家用贸易自由化敲开你的大门,我们应该用公平贸易来争取国际市场。
摘要:本文分析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农业专家系统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专家系统;计算机应用
我国加入了WTO,传统型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因而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向信息化、现代化农业迈进。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4]农业信息技术是21世纪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的关键技术之一,近二十年来在世界各国得以迅速发展。农业专家系统是农业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农业信息技术发展的突破口,对我国农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5]
农业专家系统也可叫农业智能系统,是一个具有大量农业专门知识与经验的计算机系统它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依据一个或多个农业专家提供的特殊领域知识、经验进行推理和判断,模拟农业专家就某一复杂农业问题进行决策。目前国际上有近百个农业专家系统.广泛应用于作物生产管理、灌溉、施肥、品种选择、病虫害控制、温室管理、畜禽饲料配方、水土保持、食品加工、财务分析、农业机械选择等方面,有些系统已成为商品进入市场。[4]
1.农业专家系统的演变
国际上对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是从70年代末期开始的,当时仅用于诊断作物病虫害。如1978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大豆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Plant/DS。进入80年代以后,开发出了许多农业专家系统,如1982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玉米螟虫害预测专家系统Plant/OD,1983年日本千叶大学开发的MICCS-西红柿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1986年美国农业部开发的COMAX/GOSSYM,Plant等开发的农业管理专家决策支持系统CALEX,Lemmon等开发了棉花生产管理专家系统,Zhu,XinX等开发的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水分处理专家系统等。
国内于8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农业专家系统。1980年浙江大学与中国农科院蚕桑所合作开始研究蚕育种专家系统,1983年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与安徽农科院合作开发的砂
礓黑土小麦施肥专家系统。近几年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更是蓬勃发展,
赵林峰,硕士研究生,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
*熊兴耀,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E-mail:xiongxingyao@
如基于规则和图形的苹果、梨病虫害及防治专家系统,多媒体玉米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基于生长模型的小麦管理专家系统,水土保持专家系统的探索与试验等。[6]
2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专家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
2.1.1至今为止,在农业专家系统中,由专家整理出来的知识大多属于这个领域的浅层知识,形式上也主要是条件规则型知识。因为知识种类、数量可能很多,难于详细检验,待到专家系统具体使用这些知识时,机械死板的计算机程序就有可能推导出一些错误的结论。另外,由于专家系统并不具有真正的学习能力,结果导致系统的表现只能处理人类专家见过的各种情况,不能“随机应变”,人工智能面临严峻的考验。
2.1.2开发工具不完善,国外目前出现了许多专用的专家系统工具,开发某领域系统基本上是运用开发工具来实现的。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工具在应用国外较成熟的开发工具的同时,也自主研制了一些开发工具。但利用开发工具开发的专家系统已形成系列化,商品化水平很低。而且,目前国内开发的农业专家系统生成工具太都在处理文字描述的定性知识方面功能较强,而在处理用数学模型描述的定量知识方面很少涉及。[7]
2.1.3信息(知识)获取困难、存储方式落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信息资源极其丰富,但农业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严重滞后,缺乏有序管理,使专家系统的知识来源比较单一。另外,我国已完成了农业普查、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大量的属性数据图和形数据,这是农业专家系统的基础数据。但这些数据太多以纸为存储介质,不但信息的精度和数量受到限制,信息的更新也不方便,影响其时效性。[78]
2.2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2.2.1农业专家系统的应用与开发脱节、适用对象狭窄。我国的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强调应用,缺乏进行二次开发所需的专家系统开发工具,使用者无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创建知识库和模型库,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应用。有些农业专家系统虽提供了开发工具,但缺少通用的模板和模型,要求使用者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技术,缩小了专家系统的应用范围。而且一些农业专家系统追求所谓先进性,要求高档次的软硬件,也要求使用者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基础,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另一些农业专家系统与领域知识结合不够,停留于科普性知识介绍,其先进性和实用性不高[9]。
2.2.2动态服务能力低,时效性差。农业生产中的多变因素复杂,受很多外界条件的影响,有许多结果事先是无法预测的,这就要求专家系统有适应动态变化的能力,而我国目前的农业专家系统多数是静态的,因此在农业专家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注意动态性建设[4,9]。
2.2.3缺少进一步延续开发的能力。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是为了一时的应用,而忽视了搭建好功能强、灵活性高的平台,缺少二次开发的接口。目前虽然有许多的开发工具,但通用性差,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使那些具有普通计算机水平而又想开发所研究领域专家系统的人员无计可施,从而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开发与应用,因此,开发与应用并进,增强系统的实用性是非常必要的。
2.2.4网络化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数量不多。多数农业专家系统仅局限于某一区域,应用面窄,若要扩大应用范围,就得大力开发网络版专家系统,充分利用好网络,实现专家系统的网络化远程服务,这也是今后专家系统研制和应用的大势所趋[10]。
2.2.5推广问题。目前研制出的农业专家系统较多,但真正用于生产实际的不多,这说明我们重开发,轻系统推广,在推广上下的功夫不够。在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下,每户的种、养殖的规模都很小.投资电脑、购买专家系统软件费用很高,投入产出比很低,要推广就得换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在各地网站设立专家系统咨询推广点,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同时,加强农业专家系统的实用培训,提高使用者的对专家系统的认识、计算机使用水平和科学生产的水平,也是推广中需要加强的措施之一。
2.2.6知识产权问题
在开发农业专家系统时,需要大量领域专家的智慧或者说采纳了许多领域专家的经验,如果专家系统作为产品要销售时,就存在商业盈利目的,就必然会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现在农业专家系统的使用还不普遍,但是随着网络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各国都在重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立法问题。对此,农业专家系统的设计者在建造时,所采用的各种图文资料最好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或者购买别人的图文资料。农业专家系统中,无论是知识库中知识的抽取、规则的确定,还是推理机的设计,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科学的原则,相关数据、公式都要经实践检验,经试运行完善后才可正式使用。因此,在研制农业专家系统时,要有法律意识,研制者要对专家系统使用的后果负责[11]。
3农业专家系统研究的前景展望
3.1系统数据动态化。农作物生产系统是由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技术系统在持定的空间和时间上(四维特性)组合而成的复杂大系统,它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多目标、关系纵横交叉的复合系统。这一系统的复杂性、动态性、模糊性和不可确定性是其它专家系统无法比拟的。由于农作物生产的这一特性就要求专家系统中的基础数据不但是海量的,而且必须是动态的。如知识库、数据库、模型库必须要不断有新的知识、新数据、新技术来更新扩充支撑,尽快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3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以及遥感技术(RemoteSeniing)、为核心的包括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专家系统的构建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撑。因为“3S”技术的集成首先缓解了专家系统知识源和数据库的缺乏问题,提供了海量的基础数据,为专家系统基础数据库、知识库和模型库的建立提供了数据支持,使农作物生产管理立体化、空间化和实时化。其次,提供的数据不仅量大、全面、而且动态、可更新的,因而使知识库、数据库和模型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极大地丰富了农业专家系统有功能和使价值。
3.2系统功能集成化。农作物生产是一个多方面的综合体,影响因素繁多,时空差异和变异性大,生产稳定性和可控性差,随时可能遭受气候、气象、病虫害的侵袭,因此需要不同的相关的多个领域专家系统共同合作。将系统模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技术相结合,这些集成技术可以更有效地研究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土地评价以及农业环境保护等问题。
3.3系统技术综合化。现有的专家系统在建模中多利用简单的数学回归模型,这种模型一般只考虑部分因素,而作物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建模时应考虑多因素的影响。目前,人工神经网络、模糊数学、随机模拟等多种技术的研究日趋成熟,将这些技术用于专家系统必然会增加其处理功能。尤其是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人类专家有时很难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或者很难找出其规律,利用这些技术可以帮助知识工程师解决问题。
3.4系统应用网络化。进一步提高农业专家系统的智能化和本土化程度,通过网络传送走向田间将成为一种趋势。网络技术无疑可以弥补我国农业的分散与闭塞弱势。光纤化和宽带化的国家网络建设,为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网络化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因此,未来农业专家系统在设计阶段首先要考虑网络化、数据共享问题。能够成功地在网上运行的系统才真正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实用性,符合农业生产与管理的要求[12,13]。
3.5系统面向多层次设计。专家系统服务的对象并不都在同一个层次上,文化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对象要求获取信息的复杂程度不同,所操作的专家系统和输出的内容复杂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开发不同层次的专家系统(如面向灌溉管理专业人员、农村技术人员、农户的灌溉专家系统)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14]。
3.6系统开发市场化。我国已经成功加入WTO,因此农业专家系统的建造不应忽视国际市场的需求,开发既能满足我国需求也能适宜国际需求的农业专家系统是必要的[12,13]。
3.7创造良好的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目前,我国农村计算机的普及(包括上网)虽然初显端倪,但由于资金、条件和培训对象文化程度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推广和普及计算机依然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显不足,从而也影响了农业专家系统的更进一步推广应用。为此,必须从计算机技术培训人手,传播和普及计算机技术,并进一步在现有的有线通信技术体系中,减少农村缺乏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及农民文化素质低等重大障碍,改善农民的上网条件。另外,农业企业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之一,只有农业企业积极使用农业专家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才能提供全球服务、提升企业形象、开拓潜在市场、增加企业利润,才能使企业信息化走向实务。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特点,我国大部分企业分散经营,环境闭塞,信息不灵,传递不便,难以形成竞争优势。而在市场经济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企业信息化能使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内外部信息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和利用,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并最终使农业专家系统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5]。
4结束语
农业专家系统在生产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可以说,在农作物生产的各个环节中都可以用到专家系统。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各地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设想的提出,建设农业专家系统将成为加快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成为促进农业快速发展的积极动力。鉴于农业专家系统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可以预料,一个以农业专家系统为重要手段的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将在我国迅速发展,并将成为我国2l世纪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摘要:农业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特殊的险种,一直跟不上整个市场和行业发展,更没有完全解决农业对保险的需求问题。需要从政府、农民和保险企业三个角度去分析,对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发展给出一些建议和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合作保险;财政补贴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的保险意识薄弱。大部分地区、大部分农民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参不参加农业保险无所谓,甚至在设有农业保险公司的地区,仍有一些农民没有保险意识,在农保还没有涉足的地区就更不必说。在一些以农业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地方,只有当灾害事故发生并遭受巨额损失后,一些农户才意识到保险的必要性,投保人的淡薄意识必然阻碍农业保险的整体发展。
2.逆选择问题在农业保险中普遍存在。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是普遍存在的,农业保险也不例外。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不是很强,而且农业险也非强制险,所以投保的覆盖率就不可能达到100%,这样就很容易发生逆选择的问题。据保险公司人员介绍,农业养殖险比种植险的逆选择的风险更大,导致农险理赔的难度和成本要比其他险种高出许多。如此一来,让一些即使开设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也望而却步,不愿再继续经营下去。
3.保险公司没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虽然1996年,我国保险公司实行了商业化运作,但对农业保险却并没完全市场化。根据各省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保险业实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农业险的平均年赔付率达到80%左右,而70%赔付率是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农业险的赔付率远远高于临界点,做得多就亏的多。如果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行业的大数规律和其他的相关规律,赔付率高就意味着保险费率定的不合理,保险费收入过少,保险费率定的过低,要想改善经营状况,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提高保险费率。在政府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过高的保险费支付对于农民来说根本承担不起,而按照农民的投保能力去承保,保险公司自己又赔不起,这样必然导致农业保险走入日渐萎缩的“怪圈”。
4.缺少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政府的财政补贴。1995年通过实行、2002年修订的现行保险法实际上是一部商业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而农业保险中很大一部分是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大相径庭,用现行的保险法指导农业保险会存在许多问题。由于无法可依,农业保险中的许多情况多存在着法律真空,政府在农业保险中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使政府积极参与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而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也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另外,由于农业风险面广量大,一旦风险发生,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保险公司基本无力承担。而我国现有的几家农业保险公司也都是在政府的财政大力支持下才成立起来的,因为没有专业的农险法律保护和规范,所以政府在这个方面的补贴也没有明确规定,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农业保险也只享受免交营业税的优惠,许多商业化的保险公司都不愿开设农业保险。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1.政府支撑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前提。具体可把政府支持分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适用于一般商业保险的《保险法》并不适合农业保险,而《农业法》中也只是略有涉及,所以必须加快对农业保险立法,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同时要明确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经营方式、机构设置、农民参与形式、再保险机制、监督管理机构等,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参与农业保险各方的利益关系,引导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对于农业保险,国家可借鉴与银行业发展类似的道路,建立政策性的由国家控股的农业保险公司和农业再保险公司,农民参保方式上可参照一些地方成功的农险经验,如可自愿投保,但不投保的享受不到政府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等,这样可减少农民逆选择的问题。
第二,对农民参保费进行直接补助。保险补贴是绿色补贴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扶持农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世界上一些农业险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如法国、美国等,都采用这种形式,美国补贴保费的53%,加拿大补贴保费的50%,日本补贴保费的40%——80%。我国在国家财政尚不宽裕的情况下,可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补贴。由于有财政补贴,农险保费率降低了,不仅可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还不断的扩大农险险种。同时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税收减免,在免去营业税、减免所得税,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
第三,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当巨灾发生的时候,无论是国家成立政策性保险公司还是商业性保险公司,都无法独立承担损失,所以必须通过双方的合作共同承担,设立巨灾风险基金,把对农业保险业务减免的税收转作农业保险基金。一旦发生重灾,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一定比例,启动重灾风险基金,由国家保险公司作为再保险公司的角色,双方按照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另外,在确定再保险方式时,可选择溢额再保险的方式,为商业保险公司的最大赔偿额提供保。
第四,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民尝试新的农业保险模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2亿人民币。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是解决农业保险的最终途径,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有较强的地方财政实力撑起地方保险公司,所以国家应鼓励地方政府和农民去尝试一些新的保险组织形式。在国外,保险的组织形式除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两种以外,还有个人保险、相互保险公司和合作保险(包括相互保险社和保险合作社)。个人保险的发展在我国暂时还不太可能,但相互保险和合作保险的保险方式到可在政府的支持下有所尝试。这两种保险组织形式主要就是由那些对某种同类型的危险有共同保障需求的人或单位组成的一种保险团体或法人组织,其所有的成员既是保险人又是投保人,当其中某个成员遭受风险损失时,则由其余成员共同分担该项损失,参加组织的成员需事先缴付一定数量赔偿基金和管理费,该项基金在未支付赔款前可用于各种投资方式,所得利息红利属于全体成员共有,组织不对外营业,也不以赢利为目的。在一些地方财政实力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农业保险采取合作保险和相互保险的组织方式比较适合。可以由政府出面,鼓励经济还可以的不同乡镇、不同村庄甚至可以是相互临近的不同县市之间成立这样的保险组织形式,也可以由不同的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形成这样的保险组织,这样就可以使得每个农户所承担的风险可似由更多的人一起来分担,可以减少单个成员的损失。
2.商业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
效益。自1996年我国保险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目前保险市场上近乎百家的保险企业全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农业保险对保险公司来说虽是利润微薄,但其市场的潜在需求却很大,且经营最终结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与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水平。
第一,推广“以险养险”模式。虽然农业险是公认的风险大、赢利小的高难度业务,但除农业险外的其他险种的经营利润空间还很大。所以,对于专业性的农险公司,推广实施“以险养险”的经营模式,通过一些有效益险种的赢利经营,可弥补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如,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除经营传统的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外,还允许经营涉及农户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险种,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的整体运作还是较好的。而对于一般的寿险财险公司,更是可通过其它各种险种的开发和销售来贴补农险。另外,对于农险基金,也可参照其他保险基金的运用方式,在国家的政策规定范围内加以有效投资,所得利润可作为农业保险基金用于农业险的赔付。
第二,保险公司重视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是保险经营的中心环节,也是保险企业的重要职责。开展防灾防损既可促进被保险人改善经营管理,保障社会财富和人民财产安全,还可为降低保险费率创造条件,有利于减轻投保人的保险费负担,为保险人减轻赔款支出。特别是对于农业保险,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多数是来自于自然灾害,防灾防损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保险企业要加强同各防灾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保险公司可利用自己庞大的信息网络,将储存的各种灾情信息,及时通报给社会各界防灾部门。特别是当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前,保险企业要通过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合作,提前将信息通知给农民,以便让他们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同时,保险企业还可利用自己的信息技术优势,向社会提供各种咨询推广服务,向农民进行防灾防损的宣传,提高他们的防灾防损的意识,以减少损失和赔偿。
第三,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尝试新的农业保险险种经营方式。一直以来,国内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经营的险种都是针对一系列农业风险的,这势必会加大其所承担的风险。美国的农业保险除这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外,就是现代的政府补贴方式。美国农业部下面专门设置风险管理处(RMA),而这个风险管理处是由联邦农业保险董事会所管理并对其负责,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也因为风险的不同而分为价格补贴(主要是针对市场风险)和产量补贴(针对不可抗力等风险)。我国政府、保险公司及农民应充分全面的认识到农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才能发展完善农业风险,减少损失。
3.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农民的配合与协作。有农业保险的地方农民,要增强自觉参保的意识,对没有参保的农民,要吃一堑长一智,密切配合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农业保险工作还没开展的地方农民,也要意识到农险的重要性,做好自身的防灾防损工作也是减少灾害损失的途径之一。农业保险是政府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经济、确保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工具,更是WTO框架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受灾面广、灾害损失严重的国家,有农保的地方农民有了保护伞,可这毕竟只占了极少数部分,中国有9亿多的农民靠天吃饭,在没有农业保险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承受这样的巨额损失?农业保险问题不解决,对于政府对于农民甚至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个很大的后患。近期保监会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即鼓励目前已经开展农业保险的公司继续加大投入的力度、批准设立三家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及在多个省份开展种、养植业方面的一些经营试点。希望在政府的重视下,能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风险,建立农业保护体系,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