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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学术论文

时间:2022-05-18 05: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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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学术论文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植保中沼肥的关键性研究论文

摘要:论述了沼肥在农业植保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阐述了沼肥在培肥地力和植保生态系统中的作用,指出沼气的普及和推广,既解决了农村生活用能不足,又改善了农业植保生态环境。

关键词:沼肥;植保生态;有机肥;无机肥

一、沼肥在农业植保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

农村发展沼气有利于统筹解决并协调燃料、饲料、肥料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大量的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和杂草落叶等原料经过沼气发酵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它不仅能生产出廉价的沼气,发酵后的残留物还是一种无菌、无污染的有机肥料。实践证明,发展沼气既开辟了有机能源,促进了农作物生长发育和氮素的保存,又防止了环境污染及肥料的流失。反过来,沼气肥的增加又可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沼气肥能为农作物提供氮、磷、钾、钙、镁、硫及微量元素,其丰富的有机质既能促进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又能起到改良土壤、提高植物保护的作用。土壤中80%~90%的氮素是以有机形态存在并保存在土壤中,土壤有机胶体与矿质胶体复合形成稳定的团粒结构,改善a土壤水肥气热状况和耕作性能,所以土壤有机质含量常作为衡量土壤肥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可见施用有机质肥料,经常补充土壤中有机质和养分的消耗,对改良土壤和提高肥力、增强植物保护、夺取丰收都起到重要作用。通过3年来“生态农业”试点证明:用沼肥作基肥的地块,小麦白穗率为1.97%,减产1.3%,不用沼肥作基肥的地块,小麦白穗率为6.5%,减产5.5%。由此可知,沼肥既是优质肥料,又是良好的土壤改良剂,还是植物的保护神。若连续使用,可使土壤疏松、结构改良、色泽加深、保水、肥力增强,提高农作物抗病害能力,可见农业要上新台阶必须注重培肥地力,发展沼气,开辟有机肥源,走有机与无机相结合的道路。

二、沼肥在培肥地力和植保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2.1供给作物有机和无机营养,增强作物抗病能力

一是给农作物提供有机营养。农作物能直接吸收利用某些有机质,如玉米可以吸收各种氨基酸、酰酸以及核糖核酸等,小麦能吸收赖氨酸及各种磷酸己糖和磷酸甘油酸。沼气肥中都含有此种养分可供给作物吸收利用。此外,施用沼肥后由于促进了微生物活动,产生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维生素B和沼酸、叶酸以及生长素等,可促进植物根系发育、健壮、增强作物抗病能力,减轻病虫害。二是给农作物提供无机营养。沼气肥中含植物所需的各种大量微量营养元素。沼肥中的无机养分,有的是呈游离状态可直接被农作物吸收利用,如秸秆中的钾即可被农作物直接吸收,其有效性约相当于氯化钾的85%;有的则需经过微生物分解释放出来后,才能被农作物所利用。

2.2提高土壤养分积累及供肥能力

一是沼肥养分在土壤中的积储,使土壤形成“养分库”。沼肥施入土壤后矿化速度较慢,可供当季作物利用的养分较低、残留在土壤中的养分较多,据“生态农业”试点可知,农作物的有机氮可为当季作物利用的只有30%,其中60%则残留在土壤中。二是沼肥降低化肥的损失率。施用沼肥能使化肥氮很快转成有机氮,这是因为施用沼气肥后为微生物捉供了丰富的能源,促进微生物对无机游离态氮的同化,从而减少了化肥氮的损失。在红壤田上的试验表明:化肥配合沼肥施用,虽然化肥氮的当季利用率下降,但在土壤中的残留量显著提高,化肥氮净损失率降低。三是沼肥促进土壤中生物固氮活性。施用沼肥可以促进细菌固氮活性,从而增加生物氮源。沼肥中的某些成分及降解产物也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促进蓝藻及其他光合固氮细菌的固氮活动。在试验中表明,在施用化肥的基础上施用沼气肥,一季小麦的固氮效应分别比对照增加80%和70%,土壤生物固氮能力几乎与沼气肥施用成正比。

2.3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更新土壤腐殖质组成

施用沼肥可提高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改善有机质组成。沼肥施入土壤后提高了真菌的活性,而真菌同化碳的能力(同化率60%~80%)显著大于细菌(同化率仅20%~40%),因而提高了有机质在土壤中的滞留量。施用沼肥还能更新土壤有机质组成,提高土壤有机质的质量。据试验,施用沼肥土壤中活性有机质提高25%,总腐殖质含量提高11.1%,有机复合度提高60.1%,病虫害减少60%以上,长期施用沼肥的红壤土,不仅有机质总量提高,其易氧化有机碳也比对照高30%~90%,而氧化稳定系数则比对照降低10%~14%,易氧化有机碳与产量呈极显著正相关。而氧化稳定系数则与产量呈极显著负相关。

2.4改良土壤理化性状

长期施用沼肥对土壤理化性状有良好影响,如增加团聚体的稳定性。沼肥施入土壤后在腐解过程中能产生羧基一类的配位体与土壤粒状表面或氢氧聚合物表面的多价金属离子相结合形成有机—无机复合体,通过其表面的有机胶膜使土粒相互结合而形成团聚体,经脱水后逐渐稳定。在沼肥参与下的土粒团聚作用,可以形成疏松多孔的水稳性团聚体。用沼肥培肥红壤土,其中0.5~2.0mm的微团聚体分别比对照增加8.5%~20.5%。

2.5改良被污染土壤及植保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

施用沼肥可增加土壤腐殖质含量,土壤中的腐殖质与金属离子可形成水溶性或水溶性的络合物及螯合物,从而控制金属微量元素的有效性及毒害,更重要的是秸秆、家畜人粪尿经过充分的厌氧发酵后变成了无毒、无菌、无污染的优质速效肥料,适宜的pH值有效充分地抑制了各种细菌的繁殖,还直接影响和控制了农药在土壤中的持留、降解、生物有效性、流失、挥发等。因此,作物秸秆和人畜粪便填入沼气池,通过发酵产出沼气用于生活,沼气肥施入土壤增加了有机含量及各种微量元素,防止了环境污染,提高了作物产量。据生态点证明:小麦施沼肥22.5t/hm2,病虫害减少60%,小麦增产1500kg/hm2,玉米增产904.5kg/hm2。

三、沼肥发展的前景

3.1通过沼肥、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增强植保观念

沼肥虽然具有养分齐全、稳肥性好、后效长等优点,但养分浓度低、肥效慢,单独施用不能满足作物迅速生长和当季作物夺高产的需要。而化肥虽具有养分浓度高、肥效快的优点,但稳定性差,易流失,难于满足作物持续需肥的特点。有机肥和无机肥配合施用则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在以低品位有机肥为主的地方,施用有机肥的目的应以培肥地力为主,以化肥促当季高产。应大力发展养分较高的沼气肥,使沼肥能部分代替化肥及农药施用,降低生产成本,达到农业高产稳产,优质低耗的目的。

3.2开辟沼气肥源,培肥地力,增强植保,提高经济效益

农村种植业中生产的秸秆、绿肥等有机物质,虽然可以经堆沤处理直接还田,但效益较低、病菌严重,还浪费了大量宝贵有机肥料使环境恶化。通过沼气厌氧发酵,既解决了生活用能,又增加大量有机质肥源,施入土壤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大幅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3.3发展沼气有利于自然生态平衡

发展沼肥,实际上是在有机物被微生物分解这一环节上加以控制,既获得了能源物质,又防止了养分流失,农作物秸秆和有机废物可在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循环过程中多层次地加以利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沼气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

农业学术论文:设施性农业的发展背景及趋势探讨论文

摘要:近年来世界各地设施农业发展迅速,正向高科技、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方向发展。面对这种新形势,本文分析了国内设施农业发展历史及现状,并结合**省实际情况,提出了**省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的思路。

关键词:设施农业发展历史现状思路

设施农业是知识与技术高度密集的产业,集成了现代科学领域如信息、电子、能源、建筑、材料、机械、生物、品种、栽培、养殖、管理等现代科学技术,是最具活力的现代农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设施农业应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火车头”,现代农业建设的先导区、示范区,农业持续增长的“增长极”。面对当前资源紧缺、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农业从业者队伍日益萎缩、农民增收日益艰难、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现实,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低下、效益微薄、农民增收困难的现状,就势必要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走技术密集型道路,促进农业持续高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步增收,因此,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就是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

一、国内设施农业发展历史及现状

我国设施农业历史悠久。据记载在汉代就有了以油纸作为透光盖层的原始温室。到清代末期,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温室,其结构形式为一面坡式,以玻璃作为透光材料,夜间采用草帘保温。20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保护地栽培技术,但由于设施条件和技术手段原因,设施农业发展十分缓慢;60年代末,由简单覆盖、风障、阳畦、温室等构成的一整套保护地生产技术体系在北方城市郊区出现。70年代,从日本引进地膜覆盖技术,温室很快得到推广,对保温、保墒、保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80年代,以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遮阳网覆盖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园艺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塑料棚为主的与风障、地膜覆盖、阳畦、温室等相配套的保护地蔬菜生产体系。90年代以来,我国较大规模地引进国外大型连栋温室及配套栽培技术,设施农业以设施园艺作物生产为主迅猛发展。到2000年,我国以蔬菜栽培为主体的设施园艺面积已达210万hm2,按绝对面积计算为世界第一。在设施园艺研究领域,我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试验研究出比较适合我国气候条件与国情的园艺设施,在保护地栽培、节水灌溉、机械化育苗以及无土栽培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就,部分研究成果已逐步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与推广。目前我国设施农业不仅包括园艺作物,也广泛地用于大田作物、林果生产、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领域。

二、**省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2.1认识程度不够

**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知识老化、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十分突出,绝大部分科技人员对设施农业相关的知识和技术了解不多,有的农技推广人员这方面的技能还不如专业大户,更谈不上提供优良有效的服务。自2002年乡镇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以来,农业大市兴化市全市至今没有新增一个大学农学专业毕业生。其他地方农业部门也反映,现在高校农学专业学生离农倾向十分严重。

2.2生产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市县乡级农技人员学历层次偏低、知识陈旧、结构老化、思想僵化、丧失学习能力、靠吃老本的经验主义种田,已不适应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需要,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青壮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队伍日益萎缩、老化,部分地区出现“劳力荒”、“老龄化农业”。

2.3相关政策不配套

**省设施农业起步较迟、规模不大、水平不高,要加快发展,亚待政策扶持。同时,设施农业是典型的高投人、高效益的产业,一栋占地667时的普通简易日光温室,建设成本需要1.2万元以上。政府补贴一般每667m2只有1000元,普通农户想要投人往往力不从心。设施农业的大棚、内部设施等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抵押,无法向银行贷款。如何解决农户发展设施农业前期投人资金不足的难题,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全省设施农业发展中一个重要课题。

2.4设施农业规模不大

设施农业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复合型产业。发展设施农业需要一定规模的连片土地,**省从事设施农业基本上是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农户无力高投人发展设施农业,大户迫切希望扩大生产规模,又遇到土地流转难度大的问题,导致设施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较低。

2.5设施技术研究不够

**省设施农业起步晚、发展不快,技术研究与生产需要严重脱节的问题,巫待引起高度重视。目前设施农业主要涉及花卉、苗木、蔬菜、菌菇、养殖等方面,种养技术和设施装备的研究开发方面,特别是工厂化高效农业设施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全国蔬菜之乡山东寿光开展研究很早,目前第五代日光温室已大量应用生产,而**省至今还没有自主研发的、适合本地情况成熟完善的设施类型。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省设施农业发展的思考

3.1提高对设施农业重要性的认识

要从战略高度去认识设施农业,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助推现代农业发展。既不能“一窝蜂”式扩大设施农业的规模,也不能“蜗牛式”发展设施农业。省委梁保华书记在苏南工作会议上指出,苏南地区农业比重较低,但地位重要,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依靠科学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重点是发展高效、特色、设施、生态、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因此,要正确认识设施农业,要结合实际,要用发展眼光、超前意识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

3.2加强生产队伍素质建设

设施农业对从事设施农业生产和开发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进设施和技术只有由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高素质生产者运作,才能充分发挥设施和技术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巨大的增产潜力。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引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现代农业思想、熟悉现代农业理论、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并且具备创新能力的精干的技术、经营管理和研究开发人才队伍,提高生产队伍的素质。

3.3制定优惠政策

要制订扶持设施农业发展的产业、人才、金融等优惠政策,对苏北、苏中和苏南三类地区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次推进;要设立发展设施农业专项资金增加投人,解决农民的资金投人问题。对于苏南地区,大力引导和鼓励“三资”投向设施农业,重点发展钢架大棚,鼓励发展连栋大棚、智能温室,大力推广遮阳网、喷(滴)灌等辅助设施;对于苏中地区,给予政策和资金适当支持,重点发展温室、大棚,积极发展大中棚;对于经济薄弱的苏北地区,要给予更大政策倾斜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引导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三资”投向设施农业,重点发展标准化节能型日光温室、竹木大中棚,鼓励发展钢架或钢架、竹木混建温室、大棚。

3.4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

连片成规模,规模出品牌,品牌出效益。设施农业投人高、产出高、效益高,只有进行规模化生产才可能形成品牌效应,占领市场,使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的优势得到有效的开发与持续利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要培育一批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扶持和培育规模化的设施农业基地,加快设施农业企业的发展。

3.5培育专业合作组织

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辟农产品销售渠道、有效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的基本手段,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个体农民的市场力量较弱,缺乏竞争力。要引导那些具有近乎相同的产品、相同的利益、相同市场地位的农户组成利益共同体,大力培育适合市场竞争的共同利益集体,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同时,建立相应的政策与法规,规范各类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康运行。

3.6加强技术创新研究

要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加大科研开发力度,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难题,特别是加强基质栽培、节水滴灌、营养液配置及管理、生物防治、环境、计算机控制等技术的应用和研究;重视协作攻关,积极开展配套技术开发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施农业设备和技术,形成集成优势,促进设施农业的技术。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型乡镇行政管理难题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基层民主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农业型乡镇层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现行的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本文主张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的改革应符合国家治理和乡村社会发展的需要,方向应是通过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建设.强化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农业型乡镇是指以农业为主要产业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的乡镇。按照徐勇教授乡镇分治的观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应将农业型乡镇与工商型乡镇区别对待。这种区分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第一,两者的发展前景不同,路径选择也应存在差别。农业型乡镇的发展前景是小城镇。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逐渐加入工业社会,农村日渐萎缩,人地矛盾缓解,农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实现。工商型乡镇的发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市政体制。第二,两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别。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严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质疑,遑论其有效性;而工商业型乡镇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乡镇政府的无效及职能扭曲。

一、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现行财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严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范围,加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权、钱。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过逐步深化省以下体制改革配套确定省以下政府间财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体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显进展,财权与事权划分模式出现了两相背离格局。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效仿中央层级集中财政收入,致使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同时乡镇政府基本事权并未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乡镇政府除了要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落实中央的政策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政绩驱动和追求可资支配的经济利益)。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严重制约了其作为能力。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取消农业税以来,这种矛盾更为突出,以至于多数严重依赖地方税类的农业型乡镇财政沦为“吃饭财政”.仅能维持乡镇政府生存。

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不足可以有两种解释:绝对不足和相对不足。绝对不足是指财政自筹制度和农业税取消之后,乡镇财政收入减少.无法维持基本呈刚性的财政支出,乡镇行政缺乏效率。相对不足是指农业型乡镇有限的财政收入很大部分用于维持不断膨胀的庞大的乡镇行政机构,而用于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执行上级任务所需资金相对不足。这就决定了解决农业型乡镇财政危机的两种途径:增加乡镇可支配财力或减少用于维持农业型乡镇政府运转的资金,相对增加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所需资源。后者是属于行政体制改革的范畴。

2.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的行政表现

在单一制和统一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下,乡镇政府作为县级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完成上级交待的各种任务。在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压力下,乡镇政府不得不将大部分精力财力用于应付各种名目繁多的各项达标,如“普六”、“普九”、教育“双基,’达标、计生服务站达标、油路村村通、各种活动室达标等。这些事权的下放不仅导致了乡镇政府职能范围的扩大,而且直接推动了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膨胀。相应地,作为国家政权体系的基层组织,乡镇政府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大为削弱。

另外,农业型乡镇政府往往表现出很强的自我扩张惯性,经常将权力伸展到职能之外,导致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扩张。它又表现出明显的“自我满足”、‘‘自我服务”的特性,致使行政行为具有追逐经济收益或财政收益的倾向。

二、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依据和出发点

作为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层面上的矛盾和问题,还应符合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需要一个稳定发展的乡村社会,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正基于此。国家需要通过其基层政府的作为确保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及汲取资源的能力(包括合法性资源的维持与强化)。而乡村社会中农民最关注的价值是共同富裕,是对其基本权利的保障,以确保在现有贫富差距下人格的平等和尊严的维持。农业型乡镇的行政体制改革,需要一种宽宏的视角以考察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及职能定位。过分关注于乡镇政府层面上的矛盾,或许能够解决矛盾,但未必能够满足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业型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以讨论。撤销乡镇政府或许可以解决乡镇层面上的某些矛盾,但并不能满足需要。此举与其说是政府对农民的解放,不如说是政府对农民的抛弃。伴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的社会问题同时交还给农民。这种方案的实质是放任农民自治,但考察一下目前的社会形势和农村现实就会发现,这并不现实。

如果承认农业型乡镇政府具有存在的必要性,那么其必要性应该基于新的行政职能。换言之,农业型乡镇政府必须为其继续存在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型乡镇政府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能:第一,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是乡镇基层政府存在的义理性基础。乡镇政府必须对其管辖领域内的公共事务负责,诸如治安、农村教育、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建设、社会救济、社区环境、卫生防疫等。第二,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履行基本管理职责。在单一制下,垂直的行政体制具有整合社会的功能。这种功能正是通过直接面向广阔的农村执行上级政府政策和指示的乡镇政府实现的。乡镇政府还必须履行其基本管理职责,如户口登记、救灾优抚、人口与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第三,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乡镇政府担负着繁杂的管理职责和任务,无力也不应为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但是乡镇政府应该介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分散的、个体的农民面对市场无疑处于绝对劣势的地位。根据奥尔森的理论,分散的农民实现自组织并不容易。农业型乡镇政府一方面可以推动乡村经济性自组织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资金技术支持。如果说乡村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依赖农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对抗大共同体(政府),]那么,在小共同体缺失而又亟需发展的时期,则需要基层政府与农民的联合应对市场并发展小共同体。第四,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规划等方式协调村际关系,协助解决农村社区公共事务。

综上所述,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应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政府层面的矛盾。农业型乡镇需要的是有效的有为的乡镇基层政府,而不是尽管成本低廉却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

三、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1.渐进的体制内改革

实行渐进的体制内改革的前提是肯定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职能进行正确定位。乡镇政府只有具有了履行其职能的权力和能力时,才可以讨论其有效性。根据迈克尔曼的观点,政府权力可以区分为两类:专制权力和基本权力。专制权力是指政府精英“无须同国民社会群体进行正常的协商”就可以实施的权力。政府的专制权力以其强制程度和广泛性来衡量。“基本权力指的是政府实际上能够深人与国民社会并在整个管辖领域内合理地贯彻其政治决定的能力。”基本权力以有效性衡量。目前农业型乡镇政府的弊端就在于专制权力有余,而基本权力不足。到目前为止,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上是解决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

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就是通过逐步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的弊端解决农业型乡镇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履行基本职能与政绩驱动之间的矛盾。这种方案的实质是优先解决乡镇政府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即建立有效的乡镇基层政府。这种选择方案主要基于以下认识,即农业型乡镇的主要矛盾不是农民与乡镇政府之间的矛盾,而是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对有效乡镇政府的迫切需要之间的矛盾农民需要强有力的基层政府保障其利益和权利,引导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物质的丰裕。

2.乡镇长直选

实行乡镇长直选,目前以四川省最为普遍和典型。直选乡镇长,大致经历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选民投票等程序,其实质等同于西方的现代民主。主张乡镇长直选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出于对乡镇基层吏治腐败的关切;二是认为民选政府更能带来公正,促进乡村社会发展。提倡乡镇基层民主,其实质是优先解决农业型乡镇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并认为民主可以解决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只是一种产生政治家或决策者的程序。“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熊彼特看来,民主作为一种形式或程序,有其根本弱点:选举实质上是一种选票经营活动,不可避免选票的买卖;竞选斗争往往使处理公共事务的效率低下;选举不一定能够选出合格的政治家或决策者等。这些弱点在农业型乡镇层面上几乎具有普遍性。民主作为一种政治运作形式,并不能保证其运作结果必然有利于政治建设和社会公正。再者,农业型乡镇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源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错位和权力缺乏物质资源的保障,即使实行乡镇长直选,民选乡镇长也无法冲破现行体制造成的限制,同样无所作为。推行乡镇基层民主,并不能解决农业型乡镇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并不能实现农业型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履行基本的政府职能,那么无论它采取何种形式,它的人民都不可能从中受益。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使多数人的利益及其要求得到保障。如果它无法实现这一目的,民主作为政府组织的形式就只成为形式本身,作为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手段也就失去其工具性价值。事实上,源于西方的民主需要特定的社会条件支持。诚如亨廷顿所说“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要素也许可以在其它的文明中找到其中的一二个,但是作为总体,它们仅存在于西方之中。如果忽视这些构成要素,所得的民主可能只是一种形式。

尽管究竟民主是目的还是方法的争论从未间断,在乡镇层面上推行的“民主”具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且不论目前农业型乡镇实施直接选举的条件并不真正具备。即使实现西方式的选举,由于体制条件的限制,它使现代自由民主的实质表现得更为彻底,即“更换统治者”(亨廷顿语)。现行体制下搞基层民主务虚的成分很大,同时会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权逐步转交到乡村社会新兴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手中。在当前的中国农村,这些精英只可能是两类人,一类是乡村社会中的富有者;一类是与上级政府关系密切或拥有其它社会资源或组织资源的人。这样的“民主”是否有利于促进公正、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是值得商榷的。更为重要的是,这远远背离了中国农民的需要。农民亟需的不是选票而是钞票,不是个人选举权利的短暂显示,而是对客观生活的经济保障。农民的不自由不平等更多地源于经济条件的限制。通过民主的形式去实现民主的真正内涵,这不仅难以实现,而且清楚地暴露了这种所谓的“民主”的虚假性。

纵观西方国家的民主化历程,可以看出,民主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阶级或阶层之间斗争和妥协的产物,其创始及发展的意义并不神圣,它只是社会历史发展中源于社会需要的一种制度产物。现代民主的实质是一种使妥协得以实现的制度性安排。民主之所以被推崇,是因为其发展适应并维持了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发展与和谐。西方的民主及其发展,其根本目的并非是为了保障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并非为了保障人民主权理念的实施。事实上,西方的自由民主对于保障人民主权在实质上是难以实现的。中国应根据目前的国情探索符合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民主形式。民主的内涵是崇高的,但民主的形式并不是唯一的。

事实上,政府的优劣并不在于选举权的普及程度,而在于政府能否对其公民的需求做出恰当回应,在于能否实现国家治理的目的和人民的福祉。笔者倒更为赞成李鹏程先生的观点,“从对价值民主概念的维护的思路,我们似乎应该重视民主的目的价值。如果一个社会的人民能够自由平等的享有福利的生活,而不去刻意追求‘政治参与’的自由与平等价值。也许正可以使得我们解放思想,设计出更能促进这个目的实现的治理方式。这应该是民主政治的真正价值之所在。”

综上所述,农业型乡镇的行政体制改革应符合国家治理和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基本方向应是强化乡镇政府的有效性。渐进的体制内改革或许不是最佳方案,确是风险成本最小的可控的可行方案。农村问题错综复杂,一次性解决根本问题是不可能的。农村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需要认清农业型乡镇政府的价值,需要审视讨论较为激进的改革方案。既然改革是个长期的过程,根据需要而改革是值得考虑和讨论的,这或许还不算是对理性的自负。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方向探讨论文

摘要:本文综述了节水灌溉技术内涵、体系及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的4点政策建议。

关键词:节水灌溉;技术,趋势,建议

节水灌溉技术的发展不仅是节水的需要,也是农业现展的需要。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笔者就我国节水灌溉技术及发展趋势作一探讨。

一、节水灌溉技术含义及体系

节水灌溉技术是比传统的灌溉技术明显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的灌水方法,措施和制度等的总称。灌溉用水从水源到田间,到被作物吸收、形成产量,主要包括水资源调配、输配水、田间灌水和作物吸收等四个环节。在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节水措施,组成一个完整的节水灌溉技术体系,包括水资源优化调配技术、节水灌溉工程技术、农艺及生物节水技术和节水管理技术。

节水灌溉技术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灌溉水资源优化调配技术。主要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度技术、灌溉回归水利用技术、多水源综合利用技术、雨洪利用技术。(2)节水灌溉工程技术。主要包括渠道防渗技术、管道输水技术、喷灌技术、微灌技术、改进地面灌溉技术、水稻节水灌溉技术及抗旱点浇技术。直接目的是减少输配水过程的跑漏损失和田间灌水过程的深层渗漏损失,提高灌溉效率。(3)农艺及生物节水技术。包括耕作保墒技术、覆盖保墒技术、优选抗旱品种、土壤保水剂及作物蒸腾调控技术。(4)节水灌溉管理技术。包括灌溉用水管理自动信息系统、输配水自动量测及监控技术,土壤墒情自动监测技术、节水灌溉制度等。

二、节水灌溉新技术

目前,比较有发展潜力的节水灌溉新技术是:(1)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的作物调控灌溉技术。就是从作物生理角度出发,在一定时期主动施加一定程度有益的亏水度,使作物经历有益的亏水锻炼,改善品质,控制上部旺长,实现矮化密植,到达节水增产的目的。(2)应用3S技术的精细灌溉技术。就是运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RS)和计算机控制系统,实时获取农用小区作物生长实际需求的信息,通过信息处理与分析,按需给作物进行施水的技术,可以最大限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土地的产业率。T是农田灌溉学科发展的热点和农业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内容。(3)智能化节水灌溉装备技术。就是把生物学、自动控制、微电子、人工智能、信息科学等高新技术集成节水灌溉机械与设备,适时地检测土壤和作物的水分,按照作物不同的需水要求来实施变量施水,达到最优的节水增产效果。

三、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趋势

我国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呈现以下趋势:(1)喷灌技术仍为大田农作物机械化节水灌溉的主要技术,其研究方向是进一步节能及综合利用。不同喷灌机型有各自的优缺点,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软管卷盘式喷灌机及人工移动式喷灌机比较适合我国国情。(2)地下灌溉已被世人公认是一种最有发展前景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应用推广速度较慢,但随着关键技术的解决,今后将会得到一定的发展。(3)地面灌溉仍是当今世界占主导地位的灌水技术。随着高效田间灌水技术的成熟,输配水有低压管道化方向发展的趋势。(4)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管理水平越来越高。应用专家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控制技术资源数据库、模拟模型等技术的集成,达到时,空、量、质上的精确灌水,是今后攻关的重点。(5)节水综合技术的开发利用,是提高水分利用率和水分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后节水灌溉发展的方向。

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的政策建议

(1)提高发展节水灌溉技术的认识。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农业灌溉用水要在用水总量基本不增加的情况下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只能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灌溉必须走节水型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应加大对发发展节水灌溉技术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全社会都来关心节水灌溉技术,形成一个较好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环境。

(2)形成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内在机制。通过制定和运用好水价、水权这些经济手段,对农业用水需求进行有效调控,削弱低效益膨胀型的用水需求,杜绝无效益浪费型的用水需求,促进节约农业用水的需求,从而推进节约灌溉技术发展。

(3)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要符合农村实际。节水灌溉技术发展不仅是工程问题、技术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节水灌溉技术如果不能使农民从中得到实惠,就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真正拥护,就不能持续快速地发展起来。

(4)促进节水灌溉设施制造业发展。一项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有可能带动一个新的产业发展。伴随我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节水灌溉设备制造业也可望能形成一个有相当规模的行业,成为中国加工制造业一个新的增长点,政府部门应使用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加以引导和支持。

农业学术论文:中国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的基本构建分析论文

[关键词]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农业保险

[摘要]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风险保障机制。为了应对农业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来支持农业发展。我国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借助于农业保险机制来分散和转移农业生产风险,为农业生产活动中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

农业是人类生存之本,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时,农业也是一种弱质产业,农业生产既要面对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又要面对市场风险。为了应对农业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各国都在逐步建立农村灾害保障体系支持农业的发展,其中,农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移工具。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还处在低水平发展阶段,亟须通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本文通过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发展经验,分析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基础。

一、非市场盈利性是发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方向

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由国家伸出有形之手,对农业活动给予相应的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乃是一种通行的做法。由于农业生产的风险很高,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土壤、环境等自然禀赋往往是影响和制约农业生产的第一要素,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高成本、高风险、高赔付”的特性,往往会使保险经营者陷于“不保不赔,少保少赔,多保多赔”的境地。对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保险公司而言,绝少愿意承保这样的高风险业务。农业保险最早产生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一些商业性保险公司曾尝试开办农业保险,但几乎都以失败而告终。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开始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保险并取得了成功。目前,全球约有40多个国家实行了农业保险制度,这些国家大多将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转而以国家为主导建立相应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或者采取对商业保险公司给予资助、补贴等方式鼓励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从而使农业保险具有了很强的政策性。

从我国的发展情况来看,过去农业保险完全是由商业财产保险公司来经营的。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业保险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由于农业保险业务风险大、赔付率高,亏损较为严重,而且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断下降,从1993年开始,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保险险种和农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均在不断萎缩。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构建合理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已经成为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环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非常重视农业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恢复农业保险业务,批准设立了上海安信、吉林安华和黑龙江阳光等专业性农业公司,力求改变现有的农业保险经营格局。但从现有的农业保险的整体运行机制来看,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制度还远不是由政府主导的机制,商业保险公司尚缺乏充足的动力来发展农业保险。如何按照非市场盈利性的要求来设计有关制度,将直接影响到农业保险的健康顺利发展,影响到广大农民享受风险保障的水平。

二、财政支持是发展农业保险的基础条件

按照WTO规则,成员国可以采取相应的农业收入扶持政策(即“绿箱政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标的保险进行保费补贴。为了兴利除弊,已经建立农业保险的国家大多通过财政手段对农业保险给予必要的支持,从而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一是实行低费率高补贴的财政政策。各国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农民能够买得起保险,政府往往对农民支付高额的保费补贴,从而调动农用农业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积极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农民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另一类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业务费用补贴。为了使财政补贴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的国家还建立了专门的基金。二是实行相应的税收优惠。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很多国家采取了税收优惠的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如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并且通过其他法律鼓励各州政府适当提供农作物保险专项补贴,经营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除缴纳1%—4%的营业税外,免征其他各种税收。

在我国,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体系发展还没有建立起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根据不同险种的性质,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保险。但是,由于我国税法对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扶持还停留在文件层面上。在今后的税制改革中,我国应当对农业保险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探索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此外,对于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国家还需要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或者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

三、专门立法是发展农业保险的法制保障

鉴于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各国普遍将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单独经营、单独核算。同时,农业保险体现着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国家一般都要承担相应的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社会责任,国家一般也要求农业保险的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标。在很多国家,法律甚至将农业保险规定为强制性保险,要求农户必须购买。

从各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来看,农业保险的发展都是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的。通过国家实施这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可以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法制基础。例如,美国1938年制定《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该法随着美国农业及农业保险政策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和完善,其内容既包含保险标的、组织机构、再保险等规定,也包含联邦政府的救济计划等。

1994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从而使美国的农业保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规定不参加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将得不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使得农作物保险成为一种变相的强制保险。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而现行的《保险法》仅仅规定了商业性保险,没有将政策性的农业保险纳入调整范围,这就使得农业保险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因此,国家应尽快考虑将专门的《农业保险法》纳入立法规划,力争尽早出台,从而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在未来的《农业保险法》中,应当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亏损较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险种确定为政策性险种,明确规定政府在提供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和免税支持等方面的责任。立法还要对诸如农业保险机构的法律地位、运行方式、保障水平、农民的参与方式、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等重要问题加以规范,从而以较高层级的法律保障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此外,考虑到商业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机构网点、承保和理赔等方面具有专业化优势,国家还应当支持农业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支持保险公司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农业保险产品,建立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保险发展趋势分析探讨论文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农业作为基础产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虽然农业保险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诸多制约农业保险的因素,本文从农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担保人、保险人、政府三个方面剖析其原因,然后基于上述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府导向保险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农业风险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农业保险是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农业保障方式,其主要的目的是用于降低农业生产中遇到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五个统筹发展战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却没有得到大力推行,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和特征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在新中国成立后,以和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第一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获得了初步发展,1950年成立不久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在山东、北京、四川等省市试办了牲畜保险,后来又在山东、江苏、陕西等省试办了农作物保险。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业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第二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我国1982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开始试办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1986年以后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现已改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建设兵团范围内举办农业保险。此后,民政部的农村救灾保险、农村保险相互组织等纷纷出现,各地掀起了兴办农业保险的热潮,但因为当时实行的是国家财政兜底的计划经济体制,尽管在1982-1994年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在95%左右,实际损失2,196亿元,但各家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所以还是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险种。随着199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市场化体制转轨,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便日益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2004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在少数地区维持开办。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使得尽快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尤其是从2004年起,中央政府连续四年在一号文件中相继提出“加快建立”、“稳步推进”、“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农业保险“三补贴”政策。2007年4月,在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持续增加的大趋势下,中央财政决定当年拿出1O亿元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试点省份确定为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6个省区,由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和吉林安华3家保险公司将参与试点,此举极大的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2007年4月,中央财政10亿元资金正式注入被列为首批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省份,这六个省份是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四川;保险对象为五大种植品种,即棉花、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保险责任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和冰冻;所遵循的原则是低保障、广覆盖;保险金额中央财政承担25%,省级财政承担25%,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和龙头企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试点省份自主决定。保额原则上为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各试点省份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试点农作物的品种、保险责任的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以及保费比例。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征

从1991年以来的十几年间来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特点包括:

1、农业保险费收入低,增长过程有所反复

从发展过程来看,2006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历史最好的8.5亿元,但仅占总保费收入0.15%,如果按全国2.2亿农户分摊,平均每个农户农业保险费3.86元。1990年以来,农业保险的增长过程有所反复,这一发展过程基本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变化相一致。

2、投保金额少,受灾面积大

2006年我国每公顷农业保险金额达到了历史最高的20.69元,而受灾面积却高达4,109万公顷,如此少的保险金额对于补偿或减轻农业所遭受的风险损失作用甚微。自1990年到2006年来看,大部分年份的单位保险金额在10元左右,最少的只有5元;而由于我国独特的气候条件和地质条件,使每年的受灾面积占农田面积的比例非常高。

3、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

农作物的生命性、周期性、连续性等特征使农业生产本身表现出极高的“弱质性”,因此,农业除了面对自然风险之外,还同时面临诸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地区风险和人为风险等等,这样的高风险使得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与给付极高。从1990到2006年来看,平均的赔付与给付率高达84.71%,其中超过100%的有4年,最高的1991年高达119.10%可见,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无钱可赚,如果再加上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其亏损情况不难想象。

4、农业保险占保险业的比例低

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后简称人保,鉴于人保的完全商业化运作,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较高,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就开始萎缩,从1991年到2006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保险收入占整个保费收入中的比重非常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可见我国农业保险的整体规模较小,发展水平较低,对农业的保障程度较差。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的供需平衡机制,促进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农险业发展滞后,有保险业自身发展不成熟的因素,也有地方政府和农民保险意识淡漠的因素。

(一)投保人方面

1、农民参保意识淡薄

农民缺乏保险意识是保险业在农村发展不起来的一大症结所在。农村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落后、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使绝大多数农民缺乏保险相关知识,甚至根本就不懂保险是怎么回事,对保险公司、险种、保险条款等的不了解,导致对保险的抵触,更不用说主动购买了。多数农民认为保险“意义不大”、“不值得”,而且索赔困难,如果出现状况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手续极其繁琐,而且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不肯赔付;再加上有些保险营销人员忽视职业道德,刻意夸大产品的功能,掩饰保险条款中的免赔责任,严重影响了农民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所有的这些原因导致农业投保率低。

2、农民收入水平低

近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的年增长率大约在9%左右,城乡收入的差距在不断加大,2007年农民人均收入4,140元,城镇居民为13,786元。农民必须用这些收入去交纳各种费用、购买生活必需品,赡养老人、为子女提供教育费用等,大部分农户所剩的收入已是非常有限:而且由于我国的农民没有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另外还要考虑一些其他突发事件,他们还要留有一部分收入来满足预防需求。

而我国按农业受灾损失率制定的农业保险费率也通常较高,因此,在较低的收入水平下,在让农民拿出高达10%的收入去购买保险,这显然是农民难以接受的。

3、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

农业生产经营过于分散使得农业保险难以推广,也在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

(二)保险人方面

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基本上是按照商业保险模式经营的,未享受政策性补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也不愿意承担风险较大的农业保险责任。业内人士认为,单纯依靠商业保险公司来经营农业保险是很难获得成功的,因为洪水、旱灾、禽流感等重大灾害和重大疫情往往波及一省或数省乃至全国,其补偿额是商业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所以很多保险公司都不愿涉足农业保险。当然农业保险也有很多条件局限了其本身的发展。

1、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特点导致农业保险自身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农业保险的低收益局面无法维持商业保险对农业保险的供给,从而面临两难的困境。相对于第二、三产业来说,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受自然制约较多,尤其是我国自然灾害频繁。1982-2004年,全国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共计80.98亿元,赔款支出共计70.65亿元,平均赔付率达87.24%,大大高于一般财产赔付率53.15%的平均水平,也超出了保险界公认的70%的盈亏平衡点,如果再加上接近保费收入的20%的经营费用和其他费用,农业保险的平均综合赔付率超过120%。这都使我国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从而与一般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严重背离。

2、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

农业保险的推行力度不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保险公司缺乏对保险的宣传,或者是宣传不够,不能彻底的打消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顾虑,保险公司作为农业经纪人,应切实为农民着想,从农民的思维、利益角度,去制定一系列的农业保险法规。当然也可以通过如宣传册、农业保险普及员等等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

3、缺乏从事农业保险的专业人才

农业保险种类多、情况复杂,使经营农业保险存在着特殊的技术障碍;我国农村经营方式分散,导致难以对保险对象的资料进行充分收集,保险公司也就无法正确评估风险和厘定准确的保险费率。我国保险公司缺少能对气象和自然病虫害进行中期预警的专业人才,也导致农业保险风险不可控。

4、产品的创新度力度不够

农民不相信、不购买保险的原因还涉及农业保险的产品单一,农民可选择的空间太过狭窄,而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模式的改变,保险公司针对农业保险的产品还保留在原有的状态,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三)政府方面

1、政府推行农业保险发展的力度不够

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赔付率特点,使得单纯靠商业性的运作很难发展。基于我国农业投保人对保险认识的局限性和保险人对保险商业经营模式的习惯,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得投保人对保险有认识、了解、和投入使用这样一个过程。也使保险人能切身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赔付制度。而我国政府在农业保险的宣传上做的力度不够。导致农业保险在我国推行发展缓慢。

2、缺乏相应的财政、税收的优惠支持及相应的法律支持

我国农业保险本身发展就很滞后,再加上再保险机制不够完善,在现有的赔付条件下,一场大的天灾,将使得农业大面积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保险公司面对的将是大量赔款后的亏损,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经营主体自身,亏损较大,而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对农业保险尚未涉及,也没有制订其他有关农业险的条例法规或者出台其他配套扶持政策。这一切都使得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退避三舍”。

三、完善和推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投保人方面

1、加强对农业保险的认识

发展农业保险,农民是主体,为了改善当前农民对保险的淡薄意识,加大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开展一些如电视、讲座、广播等使得农民了解农业保险,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常识,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提高其投保的主动性。

2、鼓励农业技术创新

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想办法改进农业发展技术,如灌溉、种子改良等等,提高技术创新的收益,让创新者能得到收益,同时要加强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减少不必要的人才、技术、资源浪费。政府要提供鼓励自由创新的环境,减少对创新活动的限制,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这样才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收益。

3、增加农民的收入

直接和间接的增加农民的收入,使更多的农民有经济能力参加农业保险。其中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主要有三种途径: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多元化经营如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它可获得收入的项目。而间接的增加农民的收入的方法有两种途径:一是由政府补贴部分保费分摊一部分保险成本;二是农民可以转嫁保险成本,因为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农民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将一部分保费转嫁给消费者,这样使更多的农民有经济能力参加农业保险。

(二)保险人方面

1、转变经营体制,进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创新

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及社会的保障作用,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因此,应当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创新。

在实务中可以参考借鉴我国黑龙江、吉林、上海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采用的组织经营形式。例如:①上海安信保险公司采取的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以险养险的经营模式;②黑龙江阳光保险公司采取的相互保险、互利互济模式;③浙江政府推动的多家商业保险共保模式和引进外资;④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混业经营模式等。此外,也可以考虑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包容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

2、转变经营观念,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商业保险公司要转变观念,在产品上创新,在服务上创新,在销售渠道上创新,不断扩大保险产品的覆盖力。要适当拓宽承保的风险范围和地域范围,不但要承保低风险的项目和灾害发生率低的地区,还要承保部分风险较高的项目和地区,切实体现农业保险提供保障的特点,在农户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应当加强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突破目前的产品模式:一方面,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能够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在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应开发一些新险种,以适应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多样化的需求。还应设定多级费率,以适应农业风险的多样性,同时可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农户的要求。

3、积极参加再保险,增强农业保险公司承保能力

一方面,建立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转移机制;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的特征,要大规模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单一的商业保险公司没有实力承担全部风险。完善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体系,是帮助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以财政资金进行再保险,比直接用于救灾赈济款项,更能够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资金的运作效益。

另一方面,农业保险资金也尝试可以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分散风险,如将农业期货市场的相关品种与农业保险相结合,通过套期保值将农业保险资金的风险转移到金融市场。农业保险公司也可以尝试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标的互换,以便在全世界范围内分散风险。

4、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

建立一支既能吃苦耐劳、又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和保险专业知识的农业保险队伍,对于推动我国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①农业保险人员工作环境较差,待遇低,要吸引更多的人来从事农业保险事业,必须要提高他们的待遇;②要积极从一些吸收和委培一些高层次人才,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③要加强在岗培训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政府方面

我国要想使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减轻农业灾害损失和保持农村稳定方面的作用,政府就应发挥其主导作用,采取强制性措施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支持。

1、加大资金的投入

政府应筹集大量的资金,给予农业保险必要的财政支持,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从国际、国内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证明,如果完全实行商业化经营模式,必然导致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对农业保险给予大力支持。

(1)政府对投保人即农民提供保费补贴以刺激农业保险需求。作为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的购买和消费具有正外部性特征,由农民独自承担购买农业保险的全部成本和社会责任既有失公平也让农民难以承受。尤其是中国农民收入较低,保费对于广大低收入的农民而言确实是不小的负担。而费率过高加剧农业保险有效需求的严重不足。因此政府应对农险投保人进行保费补贴,以减轻农民的承受负担,刺激和增强其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2)政府对保险人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实行减免税政策,以激励其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经营农业保险面临的风险较大,赔付率较高,使农业保险的供给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因此,政府应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实行减免税收政策,以解决农险供给的外部性,鼓励农业保险供给。

2、增强税收优惠力度

政府要从税收上扶持农业保险,就要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机构来监督制度的实施。具体:(1)要免征农业保险业务的全部营业税和所得税;(2)是对保险人经营主体的盈余,可在一定期间内减免税收,以利于经济主体增加准备金的积累来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农民的保费支持能力;(3)国家还可以制定相应的信贷扶持制度,对农业保险给予信贷支持;金融机构也可为参加保险的农户,给予优先贷款;(4)各级政府也应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事业发展,加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领导,督促农业保险机构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3、加强农业保险的立法

中国目前还没有规范的农业保险法规。加强农业保险的立法是建立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关键一环,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属性、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支持作用、保险费率形成机制、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补偿体制框架、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各部门的协调机制等内容,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力问题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并以此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促进中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4、建立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主要包括:(1)由气象部门、农情研究机构组建农业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分析研究洪涝灾害台风霜冻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并给予预警,抵御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害;(2)发挥国家农业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技术支持网络,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推广抗灾的优良品种以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害;(3)建立农产品的市场信息系统,引导农民走市场化道路,积极参预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以降低农业的经营风险;(4)完善农村的金融系统,将农业保险与农民获得农业贷款相结合,在风险发生时由保险方归还部分贷款,可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由农业保险的把关与支持,降低了农业贷款的经营风险。

综观农业的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农业中高风险的存在,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业保险对农业风险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是其他方式所无法完全替代的。通过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单靠任何一方的参与是很难以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针对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诸多复杂问题,提出了农业技术改造、提高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并依赖政府在资金、立法、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作为,也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相互制保险模式的可行性论文

关键词:农业保险;相互制保险

提要:相互制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一种模式在我国已试行了四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法律法规的缺失是最为严重的一个,其次就是财政补贴力度不足限制了相互制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农业保险是世界各国支持和稳定农业生产的三大政策性措施之一。发展农业保险既是农业生产面临自然风险的客观需要,又是保障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乃至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安定社会生活的必然要求。由此,我国对现有的各种农业保险模式进行实践,其中就包括相互保险,它也是现在各国普遍采取的农业保险模式。

一、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成立

针对我国农业保险日趋萎缩的现状,2004年保监会加大了农业保险的实施力度,尝试多种模式。2005年1月11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简称阳光保险)正式挂牌开业。阳光保险是经保监会批准成立的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它的建立突破了《公司法》和《保险法》,填补了我国相互制公司模式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迈出了新的一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在黑龙江垦区开办14年农业互助保险的基础上,由该区20万农户发起设立的、以投保人作为法人组成成员、以从事相互保险为目的的法人机构。

农业保险,是以生长期、可收获期的农作物和养殖动物作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标的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农业保险的标的物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农业保险承担的危险也非常复杂,多数危险属于巨灾型,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高风险、高赔付、预期收益有限等特点,经营风险大。另外,农业保险业务分散,管理费用和经营成本都非常高。农业保险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从整体上不具盈利性,农业保险产品难以商品化,农业保险业务不能够按照商业保险的一般规则进行经营。

相互制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获得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出现赢利时,可以向投保人分配盈余、赠送保险或降低保费。相互制保险公司的出资人就是投保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出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选举出监事会作为公司运营的监督机构;董事会选聘的经营管理层作为公司的经营机构。相互制保险公司是非营利组织,其经营方式是,由会员事先缴纳基金,并按时缴付保险费,但仅负有限责任;相互保险公司经营如有盈余,完全由会员共享,或分别摊还,或拨作公积金;会员兼具投保人与保险人双重身份;公司没有股东,经营目的是为参加该组织的投保人谋取福利,这正符合农业保险的特殊性。

二、阳光保险发展状况

目前,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设有13个分支公司、94个保险社,2,000个保险分社,其中广东分公司于今年2月20日在广州成立。其农业保险种类包括马铃薯种植保险、青贮玉米种植保险、甜菜种植保险、小粒豆种植保险、亚麻种植保险、杂豆种植保险、养猪保险、牛肉保险、农业机械设备损失险等9大类。四年来,阳光保险始终坚持把服务“三农”和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作为企业的经营宗旨,共承保粮食作物总面积1.3亿亩;累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17.4亿元,使57.9万受灾农户得到及时赔付,保障了农户的生产和生活稳定,发挥了农业保险惠民、安民、富民的作用。2007年在阳光保险相互制模式的吸引下,黑龙江20.8万农户投保了阳光保险的相关险种,其中黑龙江垦区15万户,地方农村5.8万户。阳光保险2007年承保黑龙江粮食作物2,850万亩,占全省粮食作物面积的20%以上,其中在垦区承保2,576万亩,保费收入3亿元,在地方农村承保275.5万亩,保费收入2,750万元。同时,阳光保险还在齐齐哈尔、安达等地承保奶牛1.8万头,在黑龙江垦区承保能繁母猪17.6万头。

三、阳光保险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阳光保险成立之初,各界学者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互制保险在我国发展的相应思路。阳光保险在成立后的这四年中不断发展,解决实际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但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法律保障。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是一部商业保险法,而农业保险一般是政策性保险,所以,现有的《保险法》并不适合于农业保险。尤其是相互制保险公司更具特殊性,它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保险公司,也不适用《公司法》。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目前对于国有独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都要求具有一定金额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但如何看待相互保险公司在开业时申报的“资本金”,并在统计和会计报表上做出正确反映,法律并不明确。因此,阳光保险在正常经营及信息披露时就遇到许多问题,开业申报的“资本金”到底是算“自有资本”还是“负债”?

如前所述,相互公司开业之前筹集的启动资金的性质不同于股份公司的“资本”或“股本”。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不仅用于支付创立费用、初期的经营费用,更重要的是用于公司履行赔偿责任的担保资金,而相互保险公司的这部分资金却不扮演“担保金”的角色。因此,应当在《保险法》和《公司法》中增加对于相互公司的适用规则,日本的《保险业法》就是如此,即在关于相互公司的规定中增加了《商法》对于相互公司的适用情况。该法将相互保险公司筹集的开业资金称为“基金”,相当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份认购申请书”,对相互保险公司称为“基金认购申请书”,相当于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份的数额”,对相互保险公司称为“基金的认购额”,等等。

另一方面,对于农业保险中的“巨灾风险保障基金”的性质没有相关法律作出说明。阳光保险在经营中,提取每年保费收入的10%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基金”,税务部门认为这部分资金作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一部分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就相互保险公司而言,保障基金的建立是作为出现巨大灾情的赔偿的补充,是为了减少灾民的损失,不应对其征收所得税;而且这些基金都是投保人的税后收入形成的,只是用做损失补偿的一种准备,不存在利润因素,因而没有赢利可言,根本就不属于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二)财政补贴不足。对于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而言,目前得到的财政支持仅局限于部分保费补贴。按照公司设计的建立“三方筹集”保费的新模式,申请国家给予财政补贴的20%的部分一直难以足额到位,2005年共收取农险保费21,984万元,假如国家财政补贴20%,应该为4,396万元,但财政补贴仅到位2,000万元,资金缺口2,396万元。2006年共收取农险保费25,394万元,假如国家补贴20%,应该为5,042万元,但财政补贴仅到位2,400万元,资金缺口2,642万元。两年共缺口资金5,038万元。由于国家财政补贴额度不足10%,目前其余部分由农垦企业集团利润留成部分予以补充。但农垦地区的非凡性在于,农垦企业集团的利润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农户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换句话说,农垦系统内部的补贴实际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部分保费分摊表面上看是自上而下的补贴,实际上农民仍然是最终的承担主体。因此,真正意义上的财政对于保费补贴的比例非常低。由于财政补贴不到位,给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造成较大幅度的亏损,农业保险难以实现精算平衡。阳光公司2005~2006年综合赔付率为87.47%,综合费用率25.74%,综合成本率113.21%,亏损总金额为5,908万元。

根据国外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国家一般会对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运行费用给予50%以上甚至全额补贴。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非盈利性,国家对运营经费的补贴将使政策性农业保险近似于纯费率运营(去掉了保险公司确定保费率时加入的管理费率和利润率因素),从而间接地降低农户的保费负担,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农业学术论文:推行三色农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论文

[摘要]农业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是发展经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绿色农业、白色农业和蓝色农业统称为“三色农业”,三色农业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三色农业绿色农业蓝色农业白色农业现代农业

农业是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环境生态系统间最为密切的连接交汇因子,是人类与自然界的对接口,是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广阔平台。一提到“农业”,也许不少人脑海中浮现出来的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场景。其实,这只是传统农业的一种现象,传统农业以小生产为特征,规模小、商品率低、科技含量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农经济”。而现代农业是以资本高投入为基础,以工业化生产手段和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有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相配套,用科学的经营理念来管理的农业形态。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1号文件)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和农业技术的发展,三色农业是今后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方向。绿色农业、蓝色农业和白色农业统称为三色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绿色农业

绿色农业是指传统的种植业,以水土为基础,并且具有充分的热量条件。绿色农业的发展方向是利用农业技术和可持续发展技术发展生产,实现高效的物质能量循环和生产资料的加工和转换,保持环境、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绿色农业的根本任务是,在提供营养安全的农产品的同时,还肩负着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首先,绿色农业必须确保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安全主要包括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数量安全就是有效解决资源短缺与人口增长的矛盾,绿色农业的发展之所以适合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重要原因是它能够有效解决资源短缺与人口增长的矛盾。质量安全就是要求提高农产品品质以及农残达标。其次,绿色农业必须确保生态安全。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和物质循环在通常情况下总是基本平稳地进行着,与此同时生态系统的结构也保持相对的稳定状态,称为生态环境平衡,通常叫生态平衡。绿色农业必须要使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平衡,使农业生产能够永续发展。

二、蓝色农业

蓝色农业是以海洋为基础,是对海洋和浮游生物等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特色农业,重点是海洋和海水的养殖业。海洋资源是世界上最丰富的资源,积极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是保护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蓝色农业以国家的发展需求为牵引,以高科技为依托,将粗放的消耗资源的传统产业转变为可持续的、高科技的现代产业。蓝色农业最终目的就是开发食用蛋白质。据有关专家提出的主要对策是,抓好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海水和内陆河湖的养殖业以及滩涂、湿地、沼泽的开发,还要抓好渔港、良种、原种场和病虫害防治,并开发外向型渔业,增加水产品科技含量更是实现水产品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蓝色农业应认识到控制环境、保护资源和控制人口一样重要。淡水渔业发展,特别是淡水养鱼的根本出路在于调整渔业结构,精养优质鱼类,采用集约化的养殖模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白色农业

白色农业是指微生物农业以酶工程等等。是以基因工程等高科技发展微生物的资源工程农业。它是通过优化配置微生物资源,利用微生物坚韧的繁殖生产能力,在工厂化条件下生产植物、动物所必须的营养品和保健品。因为生产过程非常严格,而且穿着白色工作服,所以形象地称之为白色农业。

白色农业由中国农科院研究员、“三色农业”的倡导者包建中首先提出。包氏理论认为,传统农业是“绿色农业”,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海上牧场”可称为“蓝色农业”,而利用微生物资源的农业开发,则可称为“白色农业”。由于这三种农业模式都可以提供食物、饲料和工业原料,因此又被统称为“三色农业”。

白色农业是指微生物发酵工程在农业上的应用,传统农业的资源结构历来由植物和动物这“二维”构成,在生物圈中,这是不平衡的消耗性结构。在自然生物圈中植物是供给者,动物是消耗者,微生物是还原者,三者并存,构成稳固的自然循环链。由此而言,21世纪的农业资源结构应当从植物、动物的“二维”向植物、动物、微生物的“三维”转变,微生物对资源循环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不仅微生物的资源特点已逐步被人们认识,利用微生物的方法和手段也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发展“白色农业”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大力发展“白色农业”,实现农业微生物产业化,成为当前“三色农业”中重要的发展目标。

白色农业依靠人工能源,不受气候限制,可常年在工厂大规模生产,节土、节水、不污染环境,资源可循环利用,是目前我国农业改革中比较切实可行的路子。

“白色农业”是缓解耕地水资源紧张以及环境污染的跨世纪新型农业。微生物肥料和农药,能解决现在日益让人紧张的植物农药化肥残留问题,能够改变单靠耕作土地生产的农业模式,创建以微生物资源工厂化的低耗、高效的农业生产模式。

四、面对现代农业,展望未来

我国的国情,人多地少,利用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进行粗放型农业生产的模式,已不适合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三色生态农业才是我国正确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我们要抓住机遇、抢占先机,大力发展三色农业,实施绿、白、蓝“三色农业”,这将是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变革。21世纪中国新农业将会呈现出绿色“露天农业”与白色“工厂农业”并存;绿色、白色“陆地农业”与蓝色“水生农业”共兴的“多相形态”的农业生产新局面。到那时,湛湛蓝天下,山青水秀,江河壮丽,神州大地万象更新,草木如茵,花果成林,一个繁荣、富强、文明、美丽的中国将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耕地征用与市场经济关系论文

论文关键词:农地征用;市场交易制度;土地补偿

论文摘要:在考察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演变的基础上,分析转型时期的农地征用过程,剖析农地征用矛盾的内在机理,探索农地征用矛盾的解决思路和具体方案,揭示农村市场交易机制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政府日益重视各种社会经济矛盾,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2006年3月,致公党中央常委牛文元提出建立“五大基本国家补偿制度”,希望通过二次分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其中,“国家土地补偿制度”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社会冲突事件中,65%都涉及农地补偿和房屋拆迁问题,由征地矛盾导致的农地补偿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因此,考察农地征用矛盾的历史根源和现实状况,完善农地征用制度,探索农村社会的市场交易机制,势在必行。

一、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演变

农地征用矛盾实质上是社会主体围绕农地问题展开的博弈活动,它取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约束条件。中国农地征用矛盾的根源是农地产权制度随着中国社会制度的不断演进,农地产权制度呈现出阶段性特征。

1.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演变阶段

(1)第一阶段:“运动”之前(~1948)。1948年以前,中国的基本农地制度是私有制,土地所有权通过大量民间交易逐渐集中于地主阶层,土地使用则普遍实行租佃制由于租佃制导致的农地利益冲突,地主阶层和农民阶层之间的利益争夺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的矛盾焦点。

(2)第二阶段:“运动”后到农业合作化运动前(1948~1953)。自1948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全面开展“运动”,将解放区的经验推广到广大农村地区,没收地主的土地产权,直接分配给无地农民,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

(3)第三阶段:农业合作化运动后到解体(1953~1978)。自1953年起,中央政府积极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和运动,逐渐形成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1962年,中央政府为巩固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地产权制度,实质上将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集中在生产队。

(4)第四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78~1978)年中国农村社会逐渐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求分离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条件下,允许农民拥有农地承包权和使用权。l982年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后,乡、村、村民小组三级体系成为集体土地的共同所有者,逐渐形成目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产权格局。

2.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特征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分析表明,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一致。

(1)所有权方面.农地集体所有制明确了“集体”的所有地位,但“集体”概念具体化为乡、村、村民小组三级体系,它们的“共同所有”模糊了所有者权利。这就可能产生两种后果:①当所有者权利的经济利益较高时,三级体系中的各种主体争夺土地收益;②当所有者权利的经济成本较高时,三级体系中各种主体相互推诿而导致“所有者缺位”。事实上,随着农村社会的经济利益和组织独立性不断增强,三级主体的“趋利避害”行为特征将愈加显著。

(2)使用权方面,农民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拥有了农地使用权,但他们的农地使用权是不完整的。①农民行使土地使用权具有使用方式和使用程度的限制: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和经营,禁止闲置耕地。②农民私人不得出租和转让农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以农地集体所有权转变为国家所有权为前提。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有一定期限,尽管目前的承包期限可以长达30年,但承包期限风险仍然埋藏着农地经营的不稳定因素。

值得重视的是,目前的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是特定历史条件的结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等因素的前提下,农地产权制度安排实际上承担着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地产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也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正因此,农地产权制度是农地征用矛盾的现实根源,它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城乡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

二、转型时期的农地征用过程

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地征用问题始终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根据2004年的中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可以征收或征用农村土地并给予适当补偿。①农地征用的性质和过程构成了农地补偿命题的实践背景,也是解决农地补偿问题的事实基础。

1.农地征用的性质和过程

“征收”或“征用”是两个不同概念。土地征收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国家通过征收活动剥夺原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土地征用的对象则是土地使用权,中央政府征用农地之后,必须对农民丧失农地使用权进行适当补偿。然而,根据现行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规定,农地征用前提是农地所有权的转变,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因此,中国的农地征用实践造成了“征收”的效果。

农地征用的过程中.农民丧失了农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组织丧失了农地所有权。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和征地实践,完整的征地过程一般包括三部分:①地方政府与农民集体组织协商,征用农村土地,转变农地的所有制属性和使用权主体;②地方政府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进行适当补偿;③地方政府与土地开发者协商,将农用土地转变为非农用土地,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上述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意味着农地权利的转移和农地利益的重新分配。

2.征地过程中的矛盾

农地征用过程的利益冲突使农地补偿问题日益突出:

(1)农地征用的补偿标准较低。根据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地征用后按照原用途进行补偿,以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作为计算基数,农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能超过该基数的30倍。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补偿标准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在农地征用实践中,作为农地集体所有者的乡、村、村小组也要求获得相应利益补偿,结果使农地补偿费被层层提留,农民最终通常只能得到征地补偿标准的5%~10%。

(2)地方政府以“公益用地”名义进行征地后,按照农用地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然后以非农用地名义出售给经营性组织,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获得回报。在较低的征地补偿标准和较高的土地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巨额租金,它被地方政府以行政强制手段占有。这必然导致农地征用矛盾:①高额租金对政府行为产生误导,使地方政府怀有扩大征地范围的非理性冲动;地方政府获得的高额租金与农民得到的较低补偿形成鲜明对比。激化了农地征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

(3)地方政府对农地“一次性买断”之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就随之消失了,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日益突出。丧失了基本生产资料的失地农民必须重新寻找工作。但城乡教育差异、就业渠道残缺、就业宏观形势等因素使失地农民很难重新“就业”,大量失地农民难以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三、农地征用矛盾的内在机理

1.农地征用矛盾的直接原因

农地征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表明·现行征地制度具有内在缺陷,它直接导致了目前的征地矛盾。

(1)农地征用的前提是所有权由集体转让给国家。①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下,现行农地征用制度对农地转让进行一定的产权限制,起到了适当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也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残缺的必要补充。②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地方政府具有经济利益独立性,农地转让的产权限制使地方政府成为农地交易中的双边垄断者,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经济利益。这种体制缺陷必然误导地方政府行为,影响它对土地交易的成本收益判断,扭曲农地转让的市场交易机制。

(2)农地征用的范围界定缺乏理论依据。根据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农地征用的主要理由是“公共利益”。但关于“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土地管理部门在法律条文和实践过程中都未进行明确界定。按照经济学基本理论’“公共利益”的经济内涵是“公共物品”,经济学者对此存在不同解释。在征地实践活动中,部分地方政府更是出于各种目的任意解释“公共利益”,以此作为农地征用和低补偿标准的政策依据,从而以较低经济成本取得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3)现行农地补偿标准未能反映农地产权转移的真实状况。现行的农地征用补偿标准以“农地使用权转让”为理论依据·但在征地过程中,乡、村、村民小组三级管理体系确实失去了农地集体所有权,他们必然对农地补偿提出分配要求。根据产权经济学的观点,农村三级管理体系作为农地集体所有权的代表,应当要求地方政府对农地所有权转让给予补偿;但行政管理体制的上下级关系限制了农村三级管理主体的权利诉求,结果导致农地集体所有权的无偿转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相对于农民而言,乡、村、村民小组处于强势地位。它们是农地转让和农地补偿的具体操作者,有机会从农地使用权的补偿费用中“分一杯羹”。

简而言之,目前农地征用矛盾的根源是:农地征用的经济成本较低,土地市场信息被扭曲;地方政府以独立经济利益和机会主义动机为出发点,利用扭曲的市场信号进行成本收益判断,从而具有扩大征地范围和直接干预征地过程的非理性冲动。

2.农地征用制度的改革思路

针对现行农地征用制度的内在缺陷,政府主管部门和农村问题专家进行了广泛探讨,逐渐形成了改革农地征用制度的两种主要思路。

(1)第一种思路是渐进改良式,核心问题是重新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自2001年起,中央财经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展开针对“征地制度”的调研活动。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了完善现行征地制度的一系列建议:①严格行使土地征用权,规范征地范围;②体现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制定征地补偿费用标准;③以社会保障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拓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④坚持政府统一征地,实行征地与供地分离;⑤建立征地仲裁制度,保证征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

(2)第二种思路强调农地的集体所有制属性,主张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以独立经济主体身份进入土地市场,推动农地产权转让的市场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刘守英认为,征地行为实质上是以行政权侵犯财产权,以“公权”侵犯“私权”,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强制占有农民集体土地产权;如果不能根本改变征地制度的基本性质和方式,地方政府侵犯农民权利和权力寻租的现象就无法得到有效遏止。

上述两种思路对中国农地征用状况的认识基本一致,但他们提出的改革方案存在明显分歧:第一种思路代表着决策部门的主流看法,第二种思路代表着学者的主要意见。①从目前征地制度的现实需求来看,第一种思路具有相对优势,它是征地制度改革方向的现实选择。②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致性要求来看,第二种思路是彻底解决农地征用矛盾的根本途径,它是农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未来目标。

四、化解农地征用矛盾的直接对策

根据农地征用矛盾的现实状况和直接原因,应当设计一种合理的农地交易制度来化解农地征用矛盾。这种农地交易制度应当满足两个要求:一是能够迅速缓解目前的农地征用矛盾,改善农地征用过程中的不公平状况;二是改善农地交易环境,提供彻底解决农地征用矛盾的制度条件。基于这种认识,本文提出“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以拓展农地征用命题的分析视野。

1.“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包含四项要点:

(1)地方政府不直接介入农地交易过程,它只是土地购买者与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土地交易的监督者,交易双方以独立经济身份参与交易,协商农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让价格。

(2)农村集体组织必须将协商结果对农民公开,接受相关质询,经过农民集体决议之后的转让价格才具有真实有效性。

(3)土地转让费的分配方面,农民直接获得农地使用权价格。农村三级管理体系中的村组织以农地所有权的代管者身份获得农地所有权价格,但它是作为农民集体产权的代表而取得这项权利的,因此应当将农地所有权价格作为集体产权划分成股份,进行农民集体产业投资,以解决农民失地后的继续生产问题,这实际上是农民失地的间接补偿。

(4)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根据土地交易价格,按照适当比例征收交易税;部分上缴国库作为中央政府财政收入,部分交付地方政府作为公共事务开支。

2.征地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职能

征地过程中的地方政府具有两大职能:①作为地方事务的管理机构,监督农地征用过程;②作为国有产权的地方代表,直接参与农地集体所有权转变为国家所有权的过程。这种双重身份特征提供了大量寻租机会,地方政府可能利用行政权力和制度缺陷谋取经济利益,扭曲农地产权转让的市场交易机制。

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尽量限制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权利:一是对于经营性土地的产权转让,地方政府职能仅限于提供交易渠道和监督交易过程,交易价格应当由农民集体组织和购买者直接协商决定;二是对于公益性土地的产权转让,地方政府也只能以独立经济主体身份参与土地交易,平等地与农民集体组织进行市场交易,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决定农地转让价格。在农地征用的实践活动中,人们很难准确界定公益性土地和地方政府职能,因此应当将公益性土地交易和经营性土地交易都纳入市场化框架。

这两种土地交易类型的区别在于:一是对于公益性土地,地方政府在按照市场价格征用土地之后,地方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应当进行适当补偿,以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二是对于经营性土地,农村集体组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土地交易之后,依据集体产权要求对交易收益进行分割。近年来,江浙地区正在试行“同地同价”,这种政策措施已经体现对公益性土地和经营性土地的“一视同仁”,客观上起到了缓解农地征用矛盾的效果。

3.农地征用补偿的权利归属

根据农地产权的特征,农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转让都应当获得合理补偿。①农民转让农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应当遵循现行《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取消具有计划经济“父爱主义”色彩的安置费。②村民自治组织是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直接代表者,它应当代表村民集体意愿对农村集体产权进行管理,索取农地所有权转让的适当补偿;通过对集体财产和集体收益的合理分配,给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分红权利,以替代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农地征用的实践过程中,补偿形式是多样化的:农地使用权补偿最好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付;农地所有权补偿可以采取土地人股等方式参与地方经济发展。

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直接型农地交易方案”体现了“公正补偿”的司法理念,它要求对农地使用权和所有权转让进行合理补偿,以维护农民的正当权利。同时,它也充分重视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明确了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调对农地集体产权进行适当补偿,以维持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和继续生产能力。

五、培育农村市场交易机制

“直接型土地交易”方案着眼于缓解目前农地征用的各种矛盾,但彻底解决征地矛盾问题,必须依赖于农村市场交易机制的不断完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应当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作用限制,从市场主体、市场规则、市场环境等诸方面着手,努力改善农村市场交易机制,缩小城乡差距,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1.农村集体组织的话语权

社会经济组织的话语权是市场交易机制运行的前提条件。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民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取得了部分话语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中国农村的主要产权形式是集体产权,它包括农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集体权利,应当体现农民的集体意志。这种集体产权安排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但它恰恰符合中国农村社会的经济基础特征,避免出现由于分散产权导致的“搭便车”和“公地悲剧”。问题的关键在于:由谁来代表农村集体产权?它如何保证农民集体利益的实现?

根据市场交易制度的要求,农村集体产权的代表者必须具备两项条件:①独立的经济利益它能够真正代表本地农民的集体利益,其自身利益与农民集体利益基本保持一致。②独立的经济权利表达能力。它能够在现行制度框架找到适当的权利表达方式,准确表达农民集体的经济意愿,能够尽量阻止外部力量的不当干涉。从现行的农村行政管理体系来看,乡级机构与农民集体产权的“距离”较远,并且受地方政府行政影响较大;村民小组的组织建设较落后,缺乏权利表达的有效手段;惟有村级行政单位,恰恰能够较好地体现农民集体的经济意愿。

目前,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许多地方正在推广“村民直选”和“村民自治”制度。村组织逐渐摆脱原有的行政管理角色,日益强化了集体产权代表的特征。因此,如果村组织能够有效利用较为完整的组织结构,切实表达农民集体的经济意愿,积极参与农民集体事务,就能够使包括农地集体产权在内的农民集体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事实证明,在农地征用的实践活动中,如果村组织能够较好地进行权利主张,那么征地矛盾就会较少,也能够较好地维护农民集体利益。

2.土地交易的监督机制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条例》,地方政府是农地征用过程的主要监督者。实践证明,单纯的行政监督具有局限性,完善的市场交易机制要求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并重。两种监督方式各具特点:地方政府的行政监督是常规性的;相对独立的司法监督则是维护交易主体权利的最终保障。目前,中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关于农地征用等内容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但关键在于通过司法体系来具体体现立法精神。

基于这一理念,目前交易监督机制应当重点关注两个方面:①司法独立性。借鉴西方法治社会的三权分立制衡机制,以司法力量来抗衡行政力量,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增强地方司法系统的独立意志表达能力,减少地方政府对司法活动的干预,进而维护市场交易主体的经济利益。②申诉和仲裁渠道。由于法律诉讼的成本较高,申诉和仲裁将是维护农民经济利益的经常性补救措施。如果申诉和仲裁渠道畅通,将缓解农地征用过程中的矛盾;如果农民的正当利益受到侵犯,又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抗议,那么社会经济矛盾将会逐渐积累,最终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3.社会经济环境

根据中国农业社会的历史演进规律,经济发展战略和历史文化背景是目前中国农村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根本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社会的制度一致性要求日益强烈,完善农村市场交易机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不断改善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环境:

(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由于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残缺,农地产权实际上发挥着社会保障功能。虽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征地补偿来部分替代社会保障功能,但这毕竟是暂时性的;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体系的整体性来看,必须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特别是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城乡差别待遇问题,就无法推动农村资源和城市资源的合理流动,也无法形成有效的农村市场交易机制。事实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功能不止于此,它是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关键,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2)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中国农村社会的经济基础表明,分散产权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集体产权能够更好地实现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国农村社会的历史演进过程表明,乡村自治制度能够较好地维护农民集体利益,增进农村经济的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正如前文所言,村组织最能体现农民集体的经济意愿,村民自治制度和直选制度提供了村组织发展的制度条件,使之能够逐渐摆脱行政管理角色,演变为农村社区的集体产权代表者。

综合上述,由农地征用矛盾到农村市场交易制度,中国农村发展的基本方向日益清晰:农村社会的制度建设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战略的现实目标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制度一致性,“和谐社会”要求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完善农村交易机制,化解农地征用矛盾,维护农民集体的经济利益,将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农业学术论文:我国农业科技对的作用及对策论文

[论文关键词]农业科技农村经济作用对策

[论文摘要]从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战略、我国农业科技与世界科技水平的差距等方面,对我国的农业科技对农村经济的作用提出对策和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过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面对目前的国内外形势,急切需要新的突破,今后农业可否通过科技革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发展农业科技的十项战略对策

(一)加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农业科技体制

既积极推进改革,又充分考虑农业科技地域性、周期性、公益性的特点。一是优化专业结构,使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的科技力量配置科学合理,当前的重点是加强产前,特别是产后的科技力量;二是优化布局,逐步改变农业科研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格局,建立以生态类型区为基础的新型科研组织体系;三是扩大开放,更多的吸收国外有益的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吸引更多的高水平人才,引进资金和先进的设备、设施。

(二)切实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形式的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在改革的基础上,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下大力气把农民和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逐步建立一支以政府为主导,农业科技工作者、农民、企业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宏大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

(三)围绕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针对农业产业化对技术的需求,筛选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适当引进进行组装配套,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并通过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大成果推广计划、星火计划,大力推进农村的科技进步,积极引导东部乡镇企业上水平、上规模、出效益。

(四)切实提高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能力

一是突出应用研究,努力解决严重制约农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战略性技术难题;二是抓好基础研究与基础性工作,为农业科技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特别要抓好基因工程、光合作用机理、杂交优势机理和生物固氮等方面的工作;三是要加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遥感技术、核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与产业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农业高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四是要针对21世纪养活16亿人口对技术的需求,抓好超前研究与技术储备。

(五)建立一个宏大的、高质量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幅度地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我国的人口多,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还很低,农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大。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拥有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体系。

(六)加速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由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科技管理和科技企业等部分组成。针对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建立协调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重组,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机构。将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分为技术开发类、科技服务类和基础公益类三大类,采取不同支持方式。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科技服务类机构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公益类农业科技工作由政府以项目和基地的形式给予支持。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队伍多元化、运行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形成国家、地方、企业、民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科技体系,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世界知名的农业科学家。

(七)增加科教兴农的投入

要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各级政府、全社会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特别要增加各级财政科技投入,中央和地方每年都要在基建拨款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科研基地和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设。到20世纪末,使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0.5%~0.7%以上;到2005年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

二、我国农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从以下六个方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我国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一)农作物品种

我国拥有丰富的品种资源,但在种质资源研究利用的深度如抗性基因的发掘利用,野生种、边缘种优良特性的利用,利用生物技术保存种质资源和人工创造新种质等方面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资源鉴定和品种资源工作体系也不够完善。另外,在良种繁育体系与制度方面,不如发达国家规范化、科学化。

作物生理化研究,大部分研究仍停留在个体、器官或细胞水平上,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

1.植物生物技术。目前国外的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程度相当高,形成产业的产品主要有:细胞和组织培养产业,如花卉、草莓、荔枝等试管苗和脱毒苗;微生物农药,如苏芸金杆菌;生物技术农产品;兽医治疗药物和防治疫苗品;农用诊断试剂;家畜胚胎移植技术;单细胞蛋白;人工种子和胚芽等。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技术水平仍然较低,研究设备和手段,工业化生产还相当落后,生物产品商业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还不够。

2.畜牧业科技。目前我国畜牧业科技水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总体上落后10-15年。特别是在畜牧业基础学科研究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比较明显。有些研究还几乎是空白。

3.农田灌溉技术。瑞典、英国、奥地利、罗马尼亚、法国等国的喷灌面积均已超过80%,美国、俄罗斯约为40%,美国微灌面积到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达到总灌溉面积的3%,以色列灌溉面积中约2/3为微灌,1/3为喷灌。我国在地面灌溉方面,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无论在材质、性能、自动化程度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自动控制设备方面差距更大。

4.农业机械化技术。从大量生产的现有产品来看,机具性能、质量技术水平,只相当于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的一般水平或5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亦即落后30-40年。

在应用方面,农业机械化程度,机耕率为80%,机播率为77%,机收率为70%,而发达国家则全面实现机械化。

5.林业科学技术。我国现有的林业技术水平同林业发达国家相比,至少落后20多年。科学技术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1.2%;人工林林木每公顷蓄积只有33.3立方米,远远低于我国森林总蓄积每公顷平均83.6立方米的水平;全国有林地面积只占全部林业用地的50%,而美国为95%,瑞典为98%,日本为96%;我国的树木利用率很低,树林出材率只占全树的25%,而林业发达国家已从原来的全树利用发展到全林利用以至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利用;我国每公顷森林年均净生长量仅为2.7立方米,而德国是6立方米,芬兰是4立方米,美国和日本是3.1立方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生了两次革命性进展。第一次是农业家庭承包制的建立,理顺了农村的经济关系,是农业生产力巨大的全面释放,奇迹般地快速达到农业生产的成倍增长,为终止我国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创造了根本条件。第二次是乡镇企业的广泛兴起,使农村进行了历史性的产业大调整,农村工业占全国工业增幅的主要地位,开拓了农村劳动力的重要出路,把农民引向小康。

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将以突出科技为特点。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的有机衔接和有效配置,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既要加速常规技术的组装配套、大面积推广,又要力争使农业高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高科技企业或集团;既要抓好农业增产技术,又要加速发展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技术;既要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又要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企业家,并大幅度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村经济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人民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带动辐射面涉及全国范围。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和经济结构调整论文

从总体上看,宁夏农村经济现处于“三个并存”的局面:黄灌区粮食过剩、库存多、转化难同山区农民粮食不能自给、生产波动大并存;大部分地区农产品卖难、价格持续下跌同一部分地区生产水平低、商品率低、基本处于无东西可卖的自给性状况并存;部分地区已经以宽裕型小康建设为主或正向建设小康目标转化同少数地区仍以解决温饱为主并存。这种局面,决定了宁夏结构调整的多样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结构调整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调整,又要发展,在调整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搞好调整。

一、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掌握规律、抓住重点

要认识宁夏结构调整的规律,首先要掌握它的特点。一是调整的背景不同。过去是在计划经济和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次是在农产品相对过剩、市场约束增加的情况下提出的。二是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过去的调整,主要以增加农产品总量为主。这次调整,是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适应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新的增长动力。三是调整的主攻方向不同。这次调整,在向农业生产广度进军的同时,要向农业生产的深度进军,更大规模地实现转化增值,延长产业链,使农业成为有活力的现代产业。四是调整的力度不同。过去的调整往往是发展的一般性适应措施,现在调整已成为发展的主题,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这些特点决定,新一轮结构调整具有很高的立意和十分丰富的内涵。

要探索宁夏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规律,还必须进一步认识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从结构调整角度看,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三个相对劣势和三大比较优势。所谓相对劣势,一是自然条件差,农业基础脆弱。在一些地方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生产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结构调整。二是发展水平低,劳动者素质不高。宁夏农业的科技水平、粮食保障水平、加工转化水平和规模化经营水平都不高,延缓了结构调整进程。三是宁夏地处偏远,远距离运输成本比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的竞争力。所谓比较优势,一是土地面积比较广阔,发展生产的潜力很大。二是日照长,温差大,养分积累快。适宜发展一些优质农产品。三是地域差异性大,生态环境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发展特色农业有一定的潜力。从区域特点看,灌区围绕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发展产业化经营潜力很大。南部山区适宜发展草产业和草食畜牧业,建立优质小杂粮基地。这些特点表明,只要能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空间很大。虽然现在对宁夏新一轮结构调整的整个过程和最终结果要做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是很难约,但这并不是说结构变动的前景不可把握。抓住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产业,依据市场变化的大体趋势,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做出大致的,总体构想和规划是可能的,对指导工作也是必要的。现在看来,只要能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同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有机统一起来,抛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农业生产的老路,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逐步把宁夏建成全国重要的草业基地、草食畜牧基地和林果业基地,是完全可能的。到那时,与畜牧业、林果业相配套的加工业也会发展起来,将会形成一个农林牧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的新格局,一个小而富、小而强、小而美,经济繁荣的新宁夏将初见端倪。

这一战略性调整,将贯穿于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个新阶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前要着重把握好四点;第一、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是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宁夏由于长期致力于解决温饱,主要解决总量不足的问题,近几年虽然在调整上下了很大功夫,也有成效,但农产品的品质结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总体上是大路产品多,名优产占少;平销产品多,畅销产品少。这是当前农产品卖难、农业增产不增收等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调整结构了先要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入手。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要大力实施良种工程,以引进为主,加快选育。推广优良品种,逐步实现农产品优质化。要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大力开发高附加值的特色产品,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第二、发展草食畜牧业和林果业是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发展草产业、畜牧业和林果业是宁夏的比较优势,也应该成为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随着大面积山坡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必将带动畜牧业和林果业的大发展。这些产业发展起来了,既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又可以带动加工业,促进农业内部结构合理化和产业间的良性循环。因此,要把草产、畜牧业和林果业作为大产业来培育,使之成为未来宁夏农业经济的支柱。第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结构调整的关键。据有关资料表明,发达国家餐桌上的食品50%以上经过了多层加工。这说明,食品加工业的发展空间很大。宁夏要立足现有加工企业的改造,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的引进开发和创新,积极发展多样化、方便化、优质化和系列化食品。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同发展乡镇企业结合起来,积极调整乡镇企业的结构和布局,提高乡镇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竞争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第四、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是结构调整的根本。在当前农民增收面临许多困难的情况下,必须牢固树立对农民多给予、少索取的政策思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各级领导必须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重视和抓好减轻农民负担这件大事。要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区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策,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要坚决纠正,由此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的,要严肃查处。要标本兼治,结合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下决心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战略性结构调整提供保证。

二、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制定并运用正确的措施

战略性结构调整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应当清醒地看到,依靠行政手段定计划、下指标的老办法已经不灵了;但完全让农民自发地去适应市场,也会延缓结构调整进程。当前,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大力开拓市场,牵动结构调整。市场是引导农民调整结构的强大动力,农产品市场开拓的程度决定着结构调整的力度。因此,要高度重视市场体系建设,努力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一要加强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批发市场既是大规模商品的交换中心,又是形成农产品价格和提供农产品产销信息的中心。对区域化、专业化生产有很大带动作用。要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一批产地批发市场。要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重要市场都应具有商品交易量和价格信息的收集与设施。要做到建一个市场,带一个产业,兴一方经济。二要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宁夏信息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信息服务没有形成体系,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民都存在信息不灵的问题。因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区农业信息网络,结合机构改革,政府部门要尽快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终端;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提供中长期的市场预测分析,使信息服务成为政府引导农民,推动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三要积极培育连结市场和农民的中介组织。现在,农产品多渠道流通的格局已基本形成,虽然许多农民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但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因此,要引导他们向生产、技术、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方向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要加快供销社改革,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要引导国内外商贸公司同农民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关系,逐步形成联合经营、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四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形成严格的、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第二、加快科技进步,推动结构调整。科学技术是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要从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出发,立足宁夏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重点引进、研究和推广应用以提高质量为目的的优化动植物品质技术,以扩大增值为目的的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以提高投入产出水平为目的的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和以高效节约为目的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要加大力度实施良种产业化工程,加快农产品的更新换代。要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形成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的机制,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加大科学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村特点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推广模式。要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包农民土地等方式,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把技术推广和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益。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第三、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结构调整。发展一个龙头企业,不仅可以带动一个主导产业,而且能够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二、三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龙头企业,可以是加工企业,也可以是批发市场和流通中介组织。要因势利导,推动乡镇企业积极兴办和发展龙头企业,特别要继续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的龙头企业,把农村多种经济成份搞得更活跃。要在现有的城乡农副产品加工业中,选择一批有发展前景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重点进行扶持,使之成为具有较强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龙头骨干。要立足宁夏实际,建设高标准、高起点的龙头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地加强东西合作,扩大对外开放。一些关键设备和工艺技术要大胆引进,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要主动推出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同国内外优势企业开展联合、协作或兼并,甘当配角,善于用别人的销售渠道去发展壮大自己。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科技、供销、外贸等涉农企事业单位,直接进入农产品加工和经销领域,投资兴办龙头企业。

第四、增加投入,拉动结构调整。宁夏财力弱,大多数农民刚刚解决温饱,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还比较低。因此,各级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更多地承担起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减轻农民在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负担,使农民手中有限的资金投向生产,投向结构调整。同时,要把新技术引进、品种改良作为支持重点,拉动结构调整。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把提高为农服务质量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央的要求,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大力支持农户的种养业和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要鼓励全社会向农业和农村投资,多渠道引进外资。农产品加工项目要面向社会招商引资,善于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利用破产、倒闭企业的场地、设备,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要加强投资环境治理,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和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中央反复强调,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尤其是在当前农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更要防止忽视和放松农业的倾向。我们既要看到宁夏农业丰收,农产品充裕带来的新问题,又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基础还比较脆弱的现实,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要有新的思路,要同战略性调整统一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第一、坚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走恢复优化生态的新路子。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农业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上看,农业基础条件还很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宁南山区多数地方还是靠天吃饭,特别是生态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心腹之急。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上,既要把以兴水改土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又要下大气力种草种树,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否则,农业就缺乏根本的保证,结构调整也难以持久。在宁夏,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就是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兴水改土不仅要为粮食生产服务,也要为改善生态环境服务,为种草种树调整结构服务。当前,宁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难得机遇,在抓好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承建设和以道路、电网为主的公共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以种草种树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还草要把握好这样几个环节:一是坚持适地适树适草。二是配套措施要跟上。要引进优良品种,解决好苗木和种子,三是要切实解决好管护问题。坚持谁种、谁有、谁受益,通过拍卖、承包等方式,把权益落实到农户。

第二、努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不出问题。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是一种战略性物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视。长期以来,宁夏一直受粮食短缺的困扰,现在粮食问题虽然有了好转.但历史的教训不应忘记。现在重视粮食生产同样需要有新的思路。关键是要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不能单纯地稳定或扩大粮田面积。关于粮食问题,在这样几个方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一是对宁夏的粮食生产能力要有一个恰当的估计。最近几年,宁夏常年粮食产量都在27亿公斤左右。去年在南部山区遭受特大旱灾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仍然达到了29.3亿公斤。这说明在一般年景下宁夏粮食产量可以稳定在28亿公斤左右,已基本具备了自求平衡的能力。二是在战略性结构调整中,一段时期粮食总量的适当减少是不可避免的。但从长远发展考虑,宁夏的粮食供给仍然要立足于自求平衡或基本平衡。既不能依赖吃调进粮,也没有必要追求粮食输出。今后保证粮食供给的主要途径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三是部分山坡地退耕,对粮食生产能力不会造成大的影响。据分析,宁夏粮食总产的82%是由水地、川地和优质梯田所提供的,坡耕地和劣质梯田只提供粮食产量的18%。相当一部分坡耕地都是“撞田”,实行退耕,造成粮食总量的波动不是很大。四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主要是要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所谓保护基本农田,就是不能转为非农用地,而不是说不能调整结构。粮食多了,可以调种别的作物,这并不损害粮食生产能力,一旦需要粮食,调过来就行了。要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坚持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

第三、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的扶贫成果,并下决心从根本上改变宁南山区的面貌。宁夏农业基础脆弱的问题在宁南山区表现得尤为突出。扶贫攻坚计划完成后,扶贫工作并没有结束。要通过战略性调整,努力改变山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巩固扶贫成果,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从根本上改变宁南山区的面貌。

四、宁夏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需要下大决心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新阶段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从思想方法到工作方法来一个大的转变,努力提高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水平。

第一、转变思维方式,寻求市场需要和本地优势的结合点。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认识事物首先要认识事物的个性和特点,也就是同志常说的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现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如何认识这个问题,如何做好这篇文章,深刻领会中央的精神、明确结构调整的普遍性要求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找准本地、本县同其他地方的区别点,认识自己的特殊点,把市场需要和本地的优势结合起来,注重发展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这样才能避免盲目性,防止一哄而起、结构雷同,造成新的积压和卖难。当然,特点不等于优势,但优势必定是特点。比如,宁南山区土地多,土质好,日照适宜,温差较大,但干旱少雨。这些特点决定了宁南山区发展粮食生产并不是强项,但种草和种洋芋有着其它地方难以比拟的优势。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以草为业,发展草畜牧业,发展洋芋产业,结构调整就能成大气候。

第二、转变领导方式,把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和为农民服务作为工作的着重点。党对农村工作领导,主要体现在政策上。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首要的任务是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当前重点是落实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减轻农民负担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三项政策。这些都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讲政治,讲纪律,自觉贯彻党的政策。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政策不落实甚至违背政策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要转变职能,切实为农民和基层搞好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面向群众开展工作。各级领导机关要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办农民之所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基层的服务上来。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实践的观点、群众的观点,联系农民,改进作风。各项工作都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农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转变组织方式,努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基层工作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关键是要把这个基础打牢。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带领群众调整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提高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当前,尤其要抓好政策落实。现在,少数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淡漠,群众观念淡漠,不懂党的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一些年轻干部不熟悉农村政策,强迫命令、随意加重负担、侵犯农民利益甚至粗暴对待农民的事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因此,正在进行的“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要突出抓好政策教育这件事。

第四、转变行为方式,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也是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新阶段。这个阶段,农村经济的大转折大调整,必将带来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诸多变化,从而在许多方面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要围绕发展农村经济这个中心,以引导和教育农民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普及农村科技、教育,努力繁荣农村文化,保持农村良好的社会秩序。宁夏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还比较低,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比重还比较大,严重制约着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的全面进步。现在农村中存在的一些落后现象,包括封建迷信,陈规陋习,都与农村的科学文化落后,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有关。因此,要高标准地抓好基础教育。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同时,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逐步在农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目前,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泛滥,吸贩发展蔓延,非法宗族势力抬头,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要正确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好各种利益纠纷和社会热点问题。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突出的治安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斗争。要依法铲除农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努力促进农村社会秩序根本好转,保持农村长治久安。

农业学术论文: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论文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机遇,又面临资源、市场约束增强和体制、机制性矛盾凸现的严峻挑战。在这种形势下,要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全局,特别是要实现农业发展观的与时俱进,着力更新发展理念,拓展发展思路,优化发展格局,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发展措施,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新局面。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六个坚持”。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民是农村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就是要一心一意为农民谋利益,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之分享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努力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

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这是以人为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最根本的体现。要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广开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既要从“三农”本身考虑问题,寻求出路,又要跳出“三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开辟新的增收途径;既要立足当前采取尽快见效的增收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为农民增收提供新的动力。

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要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体现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过程。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维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维护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和管理参与权。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农业、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农。当前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育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

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提升农业、振兴农村的希望所在,是减少农民、使农民富裕起来的关键所在。要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培养造就一代新型农民。扩大“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加强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理念,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统筹协调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解决城乡发展失衡问题的关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局,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变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强化农业发展基础,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尽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要深刻领会“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着力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城乡之间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形成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体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断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要为农民提供平等的教育、医疗机会和待遇。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公平化。引导各类资源与要素向农业和农村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完善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要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断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和普惠性。调整和优化支持“三农”发展的财政支出结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信贷资金投放结构。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扩大农业补贴规模。探索建立农业投入的补贴机制,积极推动农业的政策性保险试点,尽快形成完整的国家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

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要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要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和农村生活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乡村道路、改水改厕和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六小工程”,大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搞好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完善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体系。按照项目构建工程、工程支撑体系、体系保障发展的原则,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等重点工程,着力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探索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积极发展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实现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有机结合。

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高效经济作物,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提高优势农产品的集中度和优质专用农产品的比重。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同时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水产养殖。推动乡镇企业产品、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集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粮食加工业,延长粮食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健康发展。

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人增、地减、水缺,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农业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保地节水。要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实施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改进栽培和饲养方式,推行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养模式,发展保护性耕作。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努力培肥和提高地力。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型农业。

积极发展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运用循环经济理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永续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发展生物质经济,支持农业副产品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生态富民家园计划,加快农村沼气发展步伐。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秸秆产业。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其有机废弃物的系列开发、深度加工,实现增值增效。

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以保护自然、保护生态、创造优美环境为目标,利用人、生物和环境之间能量转化及生物循环的规律,构建资源节约型农业体系,促进农业与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农业环境优良化。按照“提高认识、依法监管、加大投入、防治并举”的要求,加大农业污染的防治力度,减少土壤中的化肥、农药残留量。全面实施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进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富民家园计划,加快规模养殖场粪便净化和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控制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扩大退牧还草工程规模,加强鼠虫害防治,不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逐步建立草原生态修复的长效机制。

坚持科技进步理念,强化农业发展的战略基点,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重大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是农业发展的战略基点。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把科技进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基础创新、集成技术创新及应用转化的能力,加大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新品种培育、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农业科技发展的着力点要实现由注重增加产量向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变,由注重研究向研究、应用、推广和普及并重转变,由注重常规技术向常规技术集成和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并重转变。大力发展降低成本与节约资源的技术、标准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建立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技术体系。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关键要靠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核心是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要扩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优先扶持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组装集成与配套技术开发。重点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范围。

坚持改革创新理念,消除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农业发展活力和动力。深化农村改革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局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村改革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需要我们下大力气积极推进,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建立健全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机制。要加快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保护和占用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的服务能力。

探索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鼓励和扶持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和其他中介组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保护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立起农民与市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免征农业税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动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试点,探索解决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加快国有农场农业税费改革。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搞好兽医管理体制、农垦管理体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改革。

坚持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要把工业经济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管理方法、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等,导入和应用到农业领域,大力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运用现代工业成果改造传统农业。要把现代工业发展的成果逐步运用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持。推进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的结合,拓宽农业的内涵和外延,增强和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积极采用工程、生物、农艺等技术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农用工业,提升农业装备水平。

优化农业组织形式与生产方式。借鉴现代工业组织形式,大力推进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探索各种农业生产要素之间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入工业融资方法,强化项目推进意识,开展农业资本运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借鉴工业质量标准理念,加强农业质量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效益为先理念,讲求农业成本核算,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改变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相互割裂的封闭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引入工业市场营销理念,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营销。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

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要强化市场竞争理念,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原则、方法和机制,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农业的国际合作与竞争。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优势农产品和加工制成品出口。深入研究入世后过渡期农业发展的各项应对措施,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农业谈判,在开放中保护好、发展好我国农业,不断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思考论文

我们临淄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鼎力实施“科技兴农”计谋,加年夜投入,积极改善农业装备前提,按照市场需求,不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速农业现代化培植轨范,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成长。去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18.24亿元,较上年增添4.2%;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13亿元,增添8.2%;农人人均纯收入达3951元,增添7.5%。农业科技进献率也由上年的62%提高到65%。现将有关情形陈述请示如下:

一、以齐城农业高新手艺开发区培植为先导,为农业现代化供给科技支撑

培植淄博市齐城农业高新手艺开发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年夜抉择妄想,是我区农业成长的新机缘。自去年8月份,齐城农业高新手艺开发区启动培植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正视,抽调精壮人员,组成了管委会。礼聘中国农业科学院搞好了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面积1.5万亩,重点培植高新手艺试验示范园、高效种植园、现代化畜牧养殖园、农副产物加工园四个功能园区,各个园区协调配套,有机统一,顺应了农业现代化成长的要求。在工作上,一是注重抓了政策拟定和宣传。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区委、区政府拟定出台了《淄博市齐城农业高新手艺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合适国家方针政策的前提下,从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为投资者供给最佳优惠前提,并经由过程加年夜宣传力度,在市内外引起了较年夜反映,今朝已有千余人次参不美观考查开发区,咨询投资政策,洽谈合作项目。二是增强了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年夜专院校的连系与协作。先后与中国农科院、山东农业年夜学、莱阳农学院、山东理工年夜学等科研教学单元成立了科技协作关系,现已进入本色性研究项目两项,还有几个科研项目正在参议之中,为我区农业成长供给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加速了基本行动措施培植。区内主干道路、供电行动措施、办公及科技培训中心等已完陋习划设计,正在招标培植中,为进区项目缔造了较好的情形。今朝,15万头生猪屠宰及深加工、“兔巴哥”系列膨化食物、乳制品等5个项目已开工培植,总投资4400多万元;高科技低温脱水食物、授粉熊蜂周年繁育等8个项目正式签约并筹备动工,总投资1.7亿元。此外,波尔山羊养殖、生物肥加工、啤酒添加剂等项目正在进一步洽谈之中。

二、依靠科技,不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环绕成长高效农业,我区始终坚持“市场为先、科技为要、效益为本”的原则,实施科技带动,不竭调整优化农业财富结构,加速全区农业支柱财富的优化进级,提高主导产物的品质及加工增值能力。在积极指导东部乡镇蔬菜上规模、上档次、增效益的同时,对西部乡镇安身高起点、年夜规模、快速度,鼎力实施“瓜菜西移”计谋,并不竭拟定和完美扶持政策,搞好蔬菜科技示范园区培植,收到了以点带面、敦促蔬菜持续成长的下场。2001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其中呵护栽培面积占80%以上,年蔬菜总产量达16亿公斤,实现收入15亿元。在结构调整中,我们坚持把成长畜牧业作为重点,凸起抓了畜牧小区培植,促进了畜牧业的规模化成长。全区已建成畜牧小区50多处,生猪存栏9.5万头,年出栏肥猪13万头,家禽存养490万只,尤其奶牛获得较快成长,存栏量打破4000头,比去年增添一倍,全区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增添到30%以上。在科技的敦促和市场的拉动下,我区农业结构调整正执政着结构合理、产出高效、可持续成长的标的目的迈进。

三、用科技打造名牌,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跟着人们糊口水平的提高,出格是WTO的插手,名牌已是产物通顺的“通行证”,是“命牌”。对此,我区把创名牌、树名牌算作成长无公害农产物和创汇农业的一项关头性法子来抓。一是凸起抓了“良种工程”,在不竭刷新传统农业品种,培育传统特产的同时,积极开发、引进、推广粮食、蔬菜、果品、畜禽、花卉等名、优、稀、特、新品种,出格是以淄博维生种苗公司等农业企业为龙头,充实阐扬其科技优势,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新品种58个,改善了农产物品质,慢慢培育创出了“绿帝”、“绿彩王”、“紫姑娘”等蔬菜名牌,畅销国内外。二是狠抓了无公害蔬菜基地培植。按照市场成长的要求,注重把蔬菜尺度化出产作为主攻标的目的,并在皇城设立了无公害蔬菜出产试验示范基地,取得了较好下场。我区被国家命名为“中国西红柿之乡”、“国家级蔬菜尺度化示范区”、“中国优质蔬菜出产出口基地”。三是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我们操作信息收集,狠抓了国内国际蔬菜市场各类信息的汇集、清算和剖析,先后插手了“农业部信息网”和“中俄商贸网”,进入国际互联收集,并成立了临淄蔬菜信息网站,实时体味国内外蔬菜市场行情信息,在上海、呼和浩特、牡丹江等城市设立了蔬菜直销市场和发卖处事处,随时体味外埠蔬菜市场需求品种、数目、价钱和商检尺度,为产销两地牵线搭桥,传递信息,搞益处事。去年,全区90%的蔬菜实现外销,外销全国60多个年夜中城市,并经由过程满洲里等边贸口岸向俄罗斯、韩国、日本、喷香港等国家和地域出口蔬菜1200万公斤,创汇180万美元,分袂比上年增添45%和42%.

四、加年夜对农业的科技投入,不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多年来,我区始终把对农业的科技投入作为整个农业投入的重中之重,并把农业科技投入的重点放在了农业新手艺、新品种的引进推广上来。同时,拟定了具体的投入政策。每搞一亩年夜棚滴灌,区财政无偿奖励200元;对成长高尺度行动措施农业园区,规模达到200亩以上的,给以投资总额一年的贷款贴息或响应数额的奖励;对从事畜牧良种繁育,年供给优质奶牛胚胎1500枚以上,年繁育“三元”杂交仔猪1万头以上的,给以投资总额三年的贷款贴息或响应数额的奖励;对济青高速路两侧各500米内成长高效经济林带,每亩无偿奖励300元。2001年区农发资金用于农业的科技方面投入达480万元,比上年增添200万元摆布,其中仅淄博维生种苗有限公司年内向社会培育优质蔬菜秧苗1300万株,区政府无偿扶持180万元。因为加年夜了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力度,有用地促进了农业科技园区培植和开发性出产。全区已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10处,其中蔬菜27处,畜牧50处,林果33处。同时,全区从事农业开发性经营的农业企业已达56处,固定资产均在100万元以上,经营规模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产物加工运销业等,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整体水安然安祥效益的提高。

总之,我区经由过程实施科技兴农计谋,使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较着成效,但离上级要乞降兄弟区县还有很年夜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率领下,当真贯彻落实中心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为主线,在农业企业化、财富化、国际化上做文章,在农业项目带动、龙头企业拉动上下功夫,实施“科技、市场、名牌”三年夜计谋,鼎力成长创汇、创税农业,加速开发区培植轨范,尽快使其成为示范区和辐射源,敦促我区农业现代化历程,全力使我区农业慢慢形成结构合理、产出高效、可持续成长的新名目。力争农业总产值达到18.5亿元,增添4%,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22亿元,增添8.2%,农人人均纯收入达到4250元,增添7.5%。工作中,一是抓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优质高效创汇、创税农业为主攻标的目的,鼎力调整农业结构,尽快形成临淄的农业财富优势和特色。种植业推广适销对路的特色品种,不竭提高质量、档次。畜牧业上,重点成长奶牛和肉食牛,把畜牧业算作一个年夜财富来抓,经由过程几年的全力使这个财富成为我区继蔬菜之后的第二年夜支柱财富。二是抓科技。凸起抓好“良种工程”,在不竭刷新传统农业品种的同时,积极开发、引进、推广粮食、蔬菜、果品、畜禽、花卉等名、优、稀、特、新品种,并积极试验示范和引进推泛博棚菜微滴灌、高效养殖、配方施肥和农产物加工、储存、保鲜等前进前辈合用新手艺,提高科技功效的转化操作率。三是抓龙头项目。重点在蔬菜、畜牧、林果、食用菌等财富和产物的出产、加工、贮藏和运销上作文章,下鼎实力培植蔬菜生果脱水和畜产物加工龙头项目,拉动我区农业的进级和换代,促使农业向高效型、创汇创税型和国际化迈进。四是抓市场。在巩固原本直销市场的基本上,拓展新的优势互补的直销市场,成立起具有临淄特色的市场收集,确保农产物产得出,实时销,效益好。同时采纳“挂、靠、联”等体例依托区内外年夜型农业龙头企业,开拓国外蔬菜及畜产物发卖市场,全力提高我区创汇农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五是抓名牌。重点在蔬菜无公害出产上下功夫,拟定严酷的质量尺度和手艺规程,指导农人付诸实施。并引进和推广生物肥和生物防治手艺,尽快成立起质量保证系统,增设需要的检测设备,慢慢实施产物“准出证”,不竭提高我区农产物市场的竞争力和生命力。

农业学术论文:农业经营国民经济研究论文

2006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首先要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农村生产力的落后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结构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农村生产力发展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本文基于农村调研和对“三农”问题的感悟,提出与农业规模经营相关的几个宏观性问题和自己的一些观点。

一、国民经济中的农业特性

在农村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存在片面发展工业的倾向。有相当数量的基层干部认为,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农业发展上,而应该放在发展工业上。这种认识看到了工业发展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性,也从侧面说明了各地竞相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的思想根源。其问题在于忽视了农业发展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性,认为可以在农业弱小的情况下通过工业的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上,其观点真实地反映了农业的现实状况,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干部和农民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高度一致:在现有的农业经营制度下,传统农业所能提供给农民的收入处于极低的水平上,农民收入主要依赖外出打工,土地只能解决吃饭问题,并不能靠土地过上好日子。

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在以下问题上达成共识,即农村工业化的推进可以实现对农业的完全替代吗?在工业化过程中一定要削弱农业吗?我们的结论是否定的。农业的现实状态是产生轻视农业发展重要性的实践根源,但绝不是一种符合经济规律的理性表现,这一现实状态不是我们舍弃农业的理由,而是应该对农业更加关注的信号。

笔者认为,在思想认识上纠正这一偏差并在实践中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需要把握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具有的特性。

从相对量观察,农业呈现出的状态是“小农业”,农业在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呈现出下降趋势,这一规律已经被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所证实。这里的“小”是指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份额。

从绝对量观察,农业呈现出的状态是“大农业”,农业所提供的农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农业的产业组织规模通过国家在基础层面的投入增加、专业化协作体系、农业生产新的组织形式、城乡之间联系的拓展等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这里的“大”是指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农业的外部表征。

从质上观察,农业呈现出的状态是“强农业”,现代科学技术被广泛而深入地运用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拥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农业产业具有较强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支撑现代农业的高度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这里的“强”是指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农业的内在规定性。

我们可以将此概括为“小、大、强”模式,以此描述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特性。“小”可以指引我们发展工业和服务业,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大”可以提醒我们处理好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防止顾此失彼,实现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可以引导我们依据农业的产业特质,致力于构建坚实的农业生产力基础,为新农村建设继而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农业生产力的高低取决于农业产业要素的配置结构,这一结构可以由以下几方面因素组成: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经营主体(农户)数量、人均耕地、经营方式和劳动工具。

在农业产业要素配置结构中,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带有不确定性;农户数量大约为2.4亿户,人均耕地为1.3亩,农户数量和人均耕地表现为一种硬约束;采取分散的经营方式,这表现为一种制度选择;劳动工具在关键环节主要采用传统的劳动工具。在现实的经营制度中,劳动工具同样在进步,如农作物成熟后雇用收割机收获,使用自有的三轮车运送肥料等。但是,这些进步出现在产前和产后环节,而未出现在产中环节,不会对农业产出产生实质性影响。这种状态的形成同农业的发展水平相关,也同农业的经营制度相关。现代农业的建立一定要在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发生革命性变革。由此可以判断,现实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与现代化进程中农业的产业特质是不匹配的。

二、产业体系中的工业和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现代农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现在的问题是,依靠什么机制可以促使农业的持续发展进而使之趋向于现代农业。历史已经明白无误地说明,割裂国民经济中的产业联系,按照强烈的产业偏好,集中资源发展单一产业的战略选择难以实现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的统一。在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中,建设现代农业的进程取决于我们把握产业关联的能力,在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尤其重要的是建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1.工农业产业关联中的劳动力转移问题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将贯穿整个工业化过程,是农业和工业产业关联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农业劳动力逐渐转移至工业和服务业,使农业吸纳的劳动力数量呈现出下降趋势。基于这一理论,人们往往不假思索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持肯定态度,地方政府也将组织了多少农民外出打工当作政绩。农业劳动力外出就业,缓解了农业劳动力过剩的压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城市和发达地区提供了劳动力资源,这些应该给以充分肯定。但是,现实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在满足工业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同时却产生了对农业产业的实质性损害,虽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建立在个人理性的基础之上。我们认为,应将这一持续性的经济现象放在产业体系中去观察和体味,在总量效能判断的基础之上加入结构效能判断,在区域和产业效能判断的基础之上加入社会效能判断。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和逻辑思维可以证实:农业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区域性转移在效能上存在差异,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工业较为发达的区域多是就地转移,而工业基础薄弱的地区则主要是异地转移,这一现象可以说明这种效能差异;农业劳动力中不同素质的劳动力转移在效能上是不同的,高素质劳动力的过多转移可能掩盖着对农业持续发展的威胁;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去向以及具体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在效能上也是不同的,从事和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工作可以对农村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带动效应。

在众多经济现象中,结构具有决定性意义。当我们仅仅从总体上观察劳动力转移问题时,看到的往往都是正效应,而掩盖了可能存在的负效应。因此,对劳动力转移盲目肯定的倾向应予纠正。我们认为,较好的劳动力转移结构应该是:就地转移的比重逐渐提高;一定数量较高素质的劳动力转移至非农产业,而一定数量的高素质劳动力从事农业;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产业领域和农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依据我们的思考,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过程特别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拐点:由异地转移为主转向就地转移为主,由较多的高素质农业劳动力单向转出到一部分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业内部甚至是出现一定数量的高素质劳动力回流到农业内部;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从与农业较少产业关联的领域转向与农业具有更加密切产业关联的领域。当然,这几个拐点出现的时间可能存在差异。

劳动力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流动必然由“实现较高要素价值”的取向所决定。我认为,我们可以将农业劳动力的流向及其结构作为检验现代农业建设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信号。

2.工农业产业关联中的资本转移问题

农业生产力的现实状态是现实经济和社会进程的自然结果,这一进程对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有的制度集合已经难以为农业生产力提供足够的成长空间。考虑这一问题的基点应该集中到如何在现实的农业生产力基础上建立现代农业。我们认为,建立现代农业就是要将现代生产方式嫁接到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领域,而承担这一使命的载体是资本。因此,资本进入农业是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成长的必然选择。

资本进入农业,是工农业之间要素流动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在现实的经济格局下,诱发农业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资本要素不可能以农业内部的资本形成为主,农业中资本要素的形成来源在一定时期内将以工业资本的转移为主,而引发资本投向结构发生这一变化的临界点则是农业具有比工业资本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当然,这一规定不具有整体意义,只要处在较低收益率的工业投资低于任一农业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这一资本转移就可能发生。这一现象既可能由于工业投资的收益率下降而发生,也可能由于农业投资收益率的上升而发生,或者是两者同时出现而发生。市场机制的产业均衡效能和城乡一体化战略的稳步推进使工业资本向农业领域的转移具有现实可能性。

资本进入农业,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新的突破。现实的经济和社会进程决定了农村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由此构成资本进入农业的一个巨大障碍。如果依靠农村生产力自然成长形成农村的基础设施环境,则会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和社会进程。最近几年国家已经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可以相信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这方面的投入还会继续增加。现在所要考虑的问题是应该利用所有可能的形式和途径形成农村基础设施的立体投入系统,提高各类投入的效能,以尽快形成资本的进入环境。我们往往将基础设施仅仅理解为硬件,从实践层面来看,还应该包括资本文化的建构。硬件设施可以降低资本的进入门槛,软件设施可以降低资本的运营成本,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留住资本。

资本进入农业,还要变革现有的土地经营制度。因为分散的土地经营制度阻断了资本进入农业的路径。一提起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人们可能马上想到废除现有的农业经营制度,将土地收归集体统一经营。一些人也以此为依据论证不能改变现有的经营制度。制度演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在现有经营制度基础上产生新的经营方式的可能性。这一过程可以表述为:农民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工业化进程为农民提供越来越多的利益机会-务工收入稳定地高于农业收入-随着非农收入的增加农业收入在支撑农民生活提高方面的作用下降-农民产生放弃耕种土地的意愿-在获得一定经济收益的同时自愿出让土地经营权-新的农业经营制度产生。值得强调的是,与这一过程同时发生的是一部分农民(原有农民和新进入的农业经营者)以新的经营方式从事农业。在这一进程中,制度创新所提供的利益空间具有关键性作用,这种作用既体现在一部分农民放弃原有经营方式的过程中,也体现在新型农业经营方式逐渐形成的过程之中。

3.工农业产业关联中的工业发展问题

正像片面工业化倾向不能最终完全替代农业一样,建设现代农业也不能将工业彻底排除在农村之外。农村工业化在农村生产力的成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工业重要性认知产生的原因。而在现阶段,推进农村工业化的一个重要形式是招商引资,徐州市就有一个发展基础较好的县级市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千条路,万条路,招商引资是出路。应该看到招商引资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应该重视这一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

(1)一些地方政府制定招商引资指标,将指标分解到所辖的机关事业单位,并制定具有刚性的考核办法。这一做法使政府体系的正常运转受到影响,产生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

(2)人们在重视招商引资发展效能的同时,忽视了对招商引资成本的计量。招商引资在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总量、提升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些效能的取得是以一定的成本付出为前提的,这些成本应该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土地资源成本、基础条件成本、行政资源成本,除了这些直接成本之外,还应该包括相应的社会成本,如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与职业损害、过分强调招商引资对其他经济和社会事务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经济活动的意义只有在成本和收益的相对关系中才会存在。如果按照这一理念去观察现实中的招商引资,一部分招商引资活动的成效是值得怀疑的。

(3)强烈而普遍的招商引资需求最终会将需求方置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招商引资在一定阶段是一种重要的发展手段,但不是唯一的发展手段。现实中存在的片面招商引资倾向使招商引资需求急剧膨胀,由此形成需求方之间激烈的“买方竞争”,而这种格局最终迫使需求方作出利益让步,使其成本上升,收益下降,而同时供给方则待价而沽,坐收渔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量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决定于资本规模的形成、资本投资方向在产业和区域方面具有的相对优势、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意愿、资本投入过程和运作过程是否具有基本满意的效率等等。

笔者认为,应该提倡理性招商引资,除了以上问题之外还要思考如何在引进外来资本的同时发挥当地资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资本的趋利性决定资本的流动性,引进资本之后应该将重点转向稳定资本,使资本进得来,留得住;要关注引进资本的产业关联,形成具有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链条,避免因招商引资出现新一轮产业趋同;要关注引进资本对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在片面工业化理念中,如果还存在关联理念的话,这种关联也仅仅体现在工业内部的关联之上;各个招商引资项目都会面临产品乃至产业寿命问题,由此决定了还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衔接问题,在发挥招商引资项目现有功能的同时,为企业的产品更新和技术进步创造条件,使资本在现有空间中完成产业蜕变,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本潜能。

在产业体系的框架之内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工业,可以实现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以实现短期发展和长期发展的统一,可以为国民经济提供持续而稳定的动力支持。

三、农村生产力成长中的“产业-空间”结构

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既然现代农业和工业发展存在共生性,就必然存在农业和工业的现实结构,这种结构首先表现为两者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其次表现为农业和工业之间的内在联系方式,再次还表现为一种“产业一空间”结构。以上三种表现形式的集合构成农村生产力的成长状态。因此,农村生产力的成长是一个产业概念,既包含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各自内涵的提升,也包含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过程。农村生产力的成长也是一个空间概念,城市化就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这一空间概念的表现形式。这样,农村生产力的成长就是一个产业关系和空间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据此,我们将产业视角和空间视角融为一体,就得到了表示农村生产力成长状态的“产业一空间”布局。这一布局的要点可以表述如下:

1.在空间层面上,分为村镇、中心镇、县及县级市、地区中心城市、省会及以上城市,与此空间层面相对应的产业分别是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工业中心、服务业中心、金融中心等。

各空间层次和产业之间的对应关系是不全面的,也可能是不准确的,在实践中可能存在模糊地带。但是这并不会影响问题的本质:在宏观层面上必须形成既有相对分工,又有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功能体系。

2.县及县级市将逐渐成为工业中心。

这一理念的形成来自于对工业化进程的现实思考,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条件,工业项目遍地开花,村村办工业,由此产生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严重地损害了基层组织的公信力,损毁了农民对经济发展的信心。工业中心的形成来自于上聚和下移两种形式,工业本身所拥有的集聚效应必然诱导分布在县级以下的现存工业向上聚集。与此同时,则是分布在县级以上城市的工业向下转移至县及县级市。与这种工业中心的形成同时发生的是其逐渐承担起与其产业定位相适应的产业使命。

3.在城乡一体化的制度结构中,产业分工是做强产业的基础,而产业协同则维系分工的存在并为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激励。

因此,在这一布局结构中产业关联和空间关联内生于结构本身。这就形成了一个具有明确功能定位、具有内在关联、相互支持的产业体系,并且在空间上通过专业化协作连为一体。现代农业的依存环境可以说明这一特性。

4.这一结构不是一种现实描述,而是一种趋势描述。前文所述的村村办工业、一些镇不加选择地引进各类工业项目、农村重视工业轻视农业等现象都和这一结构相距甚远。但是,趋势背后的内在规定性最终会引导经济活动实现这一趋势。揭示这一趋势意在尽可能地实现理性发展,以降低发展的成本,扩大发展的效能。

5.农村生产力的空间载体是村、镇,农村生产力的产业载体主要是现代农业,少数中心镇仅仅承担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使命。

面对农业十分弱小的现实,这一匹配预见可能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因为将出现“基础空心”。但是,在农业产业基础建立起来的现代农业中,在城乡协调发展的格局下,在产业支持机制和互动机制建立起来的条件下,我们就能理解这一匹配构想。

6.这一构想是一种基本状态。

国家之大,且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发展路径等方面存在差异,由此决定了发展格局的多样性,出现与基本状态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另外,人们也可能以苏南和发达地区的情况否定这一构想,我要说的是:这些地区的发展之路可以为我们所复制吗?其发展模式的经济性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吗?所谓“村村像城镇,镇镇像乡村”的现象希望能给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之路以警示!

农业学术论文:节水农业对生态优化的作用论文

摘要:新疆是世界上三大待开发地区之一:是我国廿一世纪开发的重点地区。随着兰新铁路与独联体接轨,新疆将在对外贸易中发挥作用;新疆又是国家最大的石油待开发区。总之,新疆开发前景广阔,任重道远。随着我区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工业用水、城市用水、石油开发用水都要增加,农牧业开发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也要增加,但水资源是有限的,可以说水是今后制约新疆经济开发中的第一要素。

关键词:节水农业生态环境

新疆是世界上三大待开发地区之一:是我国廿一世纪开发的重点地区。随着兰新铁路与独联体接轨,新疆将在对外贸易中发挥作用;新疆又是国家最大的石油待开发区。总之,新疆开发前景广阔,任重道远。

然而,新疆现有人口1515万,真正可进行农牧生产的面积只有588.31万公顷,折合5.87万平方公里,绿洲承载入口258人/平方公里,较全国平均100人/平方公里的实际载人量大一倍多。较美国则大8-9倍;而和田、喀什等地、州人均耕地只有0.1公顷;在当前的农业技术条件下,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可以说新疆的生态环境潜伏着两大危机,一是水资源短缺,二是生态脆弱,环境劣变。

随着我区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工业用水、城市用水、石油开发用水都要增加,农牧业开发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也要增加,但水资源是有限的,可以说水是今后制约新疆经济开发中的第一要素。

目前问题在于一方面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用水又严重浪费,新疆基本上是低效率的农业灌溉用水和重复利用率低的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由于水资源调配不当和严重浪费等原因造成部分地区土地沙化,土壤盐碱化,自然植被衰竭,湖区生态劣变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关键在于节水,所以建立

有新疆特点的节水农业体系是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一、水资源影响的生态环境问题

l、盐碱化严重

解放以来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南北疆广大平原灌区大规模引河水灌溉,兴修平原水库,高灌溉定额灌溉农田使地下水位逐年提高:次生盐碱化面积迅速扩大,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现全疆有100万公顷盐碱地,是总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形成了新疆一个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以塔里木河为例,全流域农田盐碱化面积为71.2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3%,灌水定额过大灌水技术落后,渠道渗漏严重以及管理不善,引起区域地下水位上升,这是产生盐碱化的主要原因。流域内公顷平均毛灌溉定额高达22500立方米/公顷,渠系入渗水量达60%,而流域内平原水库增加也影响了区域地下水位上升。

2、胡杨林等自然植被衰竭

在新疆干旱、半干旱气候条件下,一般难以形成自然植被,但由于内陆河的发育与滋润,在河流的两岸形成了以胡杨林为主干“绿色走廊”,阻止了沙漠的移动:有机地组成了护卫绿洲的稳定因素的荒漠生态环境,随着人类的经济活动,在扩大新的绿洲的同时,对原始生态的自然资源进行了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如对水资源的截流、拦蓄:减少了胡杨林等自然植被赖以生存的水分,导致了河流两岸天然林大量衰亡,植被覆盖率显著降低。例如塔里木河,五十年代自然植被的面积为45.95万公顷,而现在只有13.3万多公顷,减少约62%。

胡杨林等自然植被衰竭将造成严重的后果.以塔里木河为例,库尔勒至若羌、且末公路将被截断,新青公路和计划兴建新青铁路也将形成泡影,库鲁克沙漠和塔克拉玛干沙漠将连戒一片。

3、沙漠化威胁

沙漠化是在人类不适当活动,又因气候干旱,水源减少,植被衰亡,使干旱地区生态不断恶化的结果。沙漠化往往是与水源减少植被退化联系的。它不只限于沙漠边缘有侵占吞噬的一带,而同时又是因水源减少,植被退化而产生土地沙化。新疆许多地方沙漠化进展十分迅速。以塔里木河流域为例,1983年曾对沙漠化土地进行了调查,调查面积271.47万公顷,其中沙化土地面积206.8万公顷、占76%;潜在沙化面积39。33公顷,占14.4%;非沙化面积5.4万公顷,仅占9%。这充分说明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如果塔河水量继续减少,地下水位下降,沙化面积将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4、湖区生态恶化

湖泊是生态环境系统中的主要调节器。湖泊水体的数量和质量对于湖泊自然资源及其生态系统有着重大的影响。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于生态结构本身脆弱,湖泊生态系统中的某一环节发生变化都可能导致湖区生态平衡失调和资源的损失、新疆近几年许多湖泊因人为过度垦植使入湖水量减少,湖区生态恶化,表观在湖区水面缩小,湖水水质变坏,湖区周围荒漠植被衰退,湖区小气候异常,水生生物和野生动物减少。目前新疆的乌伦古湖、艾丁湖、博斯蘑湖等都存在湖区生态环境恶化的威胁。如乌伦古湖三十年代以前乌伦古河年入湖水量达3亿多立方米,六十年代之后,由于乌河中下游耕地面积迅速扩大,从五十年代末期1.33万公顷增加到目前6万公顷,引水量1亿多立方术增加到现在7亿多立方米,而忽视了下游湖泊的生态用水,使入湖水量锐减,现乌河入湖水量已不足25亿立方米。

5、地下水开采过量

从全疆总体情况来看。己开采的地下水仅为开采量的十二分之一,但在昌吉、乌鲁木齐河流域,包括头屯河流域一半地区和米泉,地面径流量仅为6。6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已由1980年的2.5亿立方米猛增到1983年以后的4亿立方米。形成乌鲁木齐市区、溢出带、冲积平原三个地下水漏斗。除乌鲁木齐之外,昌吉、石河子、阜康郡有类似的情况,地下水开采过量,会导致一系列生态环境的问题,如地下水位下降,植被退化,地面沉降,水井废弃等。’

二、节水农业是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1、新疆水资源状况

新疆是干旱内陆区,水资源在地域分布上极不均匀,一般是北多南少,西多东少,新疆地表水资源量为793亿立方米,国外流入新疆的水量为91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为252亿立方米地下水年总补给量为395亿立方米,其中34亿立方米是河州地表径流量转化为地下水的重复计算量。地下水资源数量仅为74亿立方米。新疆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总资源量为842亿立方米。

现在新疆易于开发的水资源大部分已经开发利用,尚待要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多属于难度大,要花费大力气进行大投入才能利用。目前,新疆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占近期可利用水量近75%;因此,全疆境内近期通过蓄水、引水、输水工程可列增水型开发水量约170亿立方米左右,这部分水量有相当一部分需要满足维持生态环境平衡用水。以上说明新疆地表水资源是非常紧缺的。

2、新疆水资源供需矛盾

新疆是于旱内陆区,水是生命的摇篮,没有水就没有绿洲,一切生命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较高阶段的发展,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向西转移,社会各方面对水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我区的水资源大部分已经利用。全疆近期可以利用的水量是625亿立方米,目前已经引用了460亿立方米:占75%,还有169亿立方米的水资源用于维护十分脆弱的生态平衡,已经很不足了,对这部分生态用水,只能加强,不能减少,所以新疆水资源供需矛盾是十分突出的。

3、节水农业体系是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

水资源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而且是环境的基本要素。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变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在干旱荒漠地区更是如此。

新疆目前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一方面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用水又严重浪费,基本是低效率的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和重复利用率低的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水资源紧缺,这就促使我们要把节水作为建设新疆的一项重大政策和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主攻方向,新疆农业节水潜力很大,如果等我们把目前平均毛灌溉定额13500立方米/公顷;降到1140立方米/公顷,那么就可以节水80亿立方米。这就能增加绿洲面积66.7万公顷,或者恢复生态绿色走廊面积177.8万公顷。

水就能解决新疆水资源短缺:节水能控制灌区地下水位在临界水位以下从而控制土壤次生盐碱化的发展,节水能将有限的水资源用于生态,恢复绿色走廊的生机,防止土地沙化,节水能控制湖区的生态恶化。有效地恢复湖区水量,节水能防止过量开采地下水,不致使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区域漏斗等等,所以建立节水农业体系是优化生态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