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9 09: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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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资队伍方面
师资队伍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其结构是高校师资调整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统计结果(表1)来看,吉林省高校的音乐教师整体质量较高,但各项指标比例差距明显。7所样本院校中,执教“音乐教育学”课程的女教师居多,占71.42%,男教师占28.57%;教师的年龄分布表现为:以青年教师为主,30-39岁年龄段的教师占71.42%,40-49岁年龄段的教师占28.57%;教师的教龄低段化明显,1-5年教龄的教师占42.86%,6-10年和11-20年教龄的教师均占28.57%;教师的学位多为硕士,占85.7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14.29%;教师的职称层次以讲师为主,占71.42%,助教和副教授分别占14.29%和14.29%;所有教师为专职“音乐教育学”教师,没有兼职教师,但却有50%的教师兼任管弦乐课程,25%的教师兼任教史论,25%的教师兼任教视唱练耳。由此可见,各项指标都有集中点,吉林省高校音乐教育师资建设应朝多样化方向发展。
二、课程设置方面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素质教育改革的推行与音乐教育的发展,新音乐课程标准应时而出,对音乐教师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一直将课程改革作为音乐教育改革的突破点。从课程名称调查结果可知,吉林省各高校开设的“音乐教育学”类课程不尽相同。但从名称分析,可以看出“音乐教育学”类课程内容多具有理论与实践并存的特点,这也显示出吉林省音乐教育学科发展逐渐趋于理性、成熟。课程数量。在所调查吉林省高校中开设1门“音乐教育学”类课程的院校有3所,占调查总数的42.86%,这类院校多分布在综合类高校或者音乐艺术学院;开设3门课程的院校有1所,占14.29%;开设4门课程的院校有1所,占14.29%;开设5门及以上课程的院校有2所,占28.57%,分别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课程学分数量。学分的数量能够反映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对必修课《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的学分规定为6学分。样本校中只有2所高校的音乐教育学类课程达到或超出6学分,其他高校均不足6学分,最低的高校仅对这门课程分配2学分。由此可见,各高校应切实提高音乐教育学课程学分比例,提升学生基础知识素养。实践课程。样本高校对音乐教育实践课程的重视程度各不相同。在所调查的7所高校中,有5所并未开设“微格教学”课程,有4所在教育实践课程中缺少“教育见习”的环节。在教育实习过程中,高校均要求实习作业反馈,但只有28.57%的高校配有实习教材。有71.43%的学生认为教育见习的课时不足,有60.31%的学生没有听说过“微格教学”这门课。在音乐教育实践课程中,“教育实习”环节基本能够满足师学生的需求,而“微格教学”和“教育见习”两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显示薄弱。
三、教材选用方面
教材是教学系统化开展的工具,教材的选择体现了教学内容的导向与社会需求。如今的音乐教育课堂已不拘泥于完全依靠某一本教材传授知识,教师经常参考多本教材,结合自己及他人的教学经验,开发校本教材。从调查结果中发现,有50.6%的教师使用多本教材作为参考。“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是音乐教育学必修课程,选取尹爱青编著的《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作为其参考教材的比例最高,为85.71%,这是否有本土化因素影响还不可知。《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和《中学教育实习行动策略》的使用率皆为14.29%,《音乐学科教育学》的使用率为28.57%,《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的使用率为42.86,《音乐教育与教学法》第二版的使用率为28.57%。此外《音乐教学论》(陈玉丹)、《新版音乐教学论》(吴跃跃)、《音乐教育学导论》([奥]沃尔夫冈•马斯物纲克著;余丹红,张礼引译)等也是在高校“音乐教育学”教师中使用率较高的教材或教参。由上可见,吉林省高校音乐教育学教材的选定还是存在活力不足的问题。教材的内容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是相对不变的,但是音乐教育学科的发展却是日新月异,教师应有与时俱进的意识,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与文化、社会、时展相适应,以反映音乐教育学科发展的前沿。
四、教学方式方面
教学方式直接影响着实际的教学效果与人才培养质量。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案例分析”和“音乐活动”是学生最喜爱的教学方式。教学案例能很直观地让学生感受真实的音乐课堂,并从优秀教学案例中学习直接经验;音乐活动是最能体现音乐课堂生动性特点的方式,音乐律动、音乐游戏是如今基础音乐教学课堂中使用最广泛的教学方式,学生对这样教学也有着浓厚的兴趣。由此可见,教师应根据音乐教育内容的不同灵活采取各种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热情。
五、教学研究方面
学科的发展离不开教育教学研究的开展。调查统计结果显示,57.14%的教师每年有1-2次参与校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音乐教育科研活动。对于音乐教育学教研内容问题,83%的教师对音乐教学方法的研究感兴趣,87%的教师对音乐教育育人感兴趣,90%的教师对国外音乐教育动态感兴趣。对于音乐教育学教研形式问题,教师普遍喜欢以“观摩音乐教学公开课”的方式进行,选择这一项的教师多达85.17%;其次为“Workshop工作坊”、“进修性质的工作研讨”等形式。调查显示,样本校对音乐教育学学科科研的投入较少,多数学校每年投入不足1万元。由此可见,各高校应适时加强对音乐教育学教研内容的引导,加大音乐教育科研投入力度,鼓励教师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作者:尹爱青 张晓敏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对幼儿师专音乐教育专业建设的构想
1.1建立教学上的侧重点,促进学生音乐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全面发展
第一,视唱练耳教学中应注重培养简谱识谱唱词能力。幼专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今后毕业将面向幼儿园的音乐教育,幼儿园的歌谱都以简谱为主,因此在学习五线谱的同时,加入对简谱的识谱唱词内容是非常有必要的。建议在大专一年级就可以进行,可持续到该课程结业,从简单的儿歌入手,逐步过渡到短小的艺术歌曲,以长时间持续训练的方式,让学生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也为即兴弹唱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加强音乐欣赏教学。音乐欣赏实际是一门基础性、综合性的学科,它需要学生有敏锐的听觉能力、独特的审美情趣、丰富的想象力、合理的认知能力……对音乐的欣赏水准,往往代表了一个人的音乐品味和音乐素养。而音乐欣赏的教学从音乐作品的作者、创作年代、文化背景入手,分析作品的结构、表现要素,还能激发学生内心的情感体验,增强理解力和表现力。因此,加强音乐欣赏的教学,势必将对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艺术修养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加强即兴弹唱训练。即兴弹唱能力是每位幼儿园音乐教师需具备的基本功,也是今后学生就业的敲门砖。在简谱识谱唱词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具备一定钢琴弹奏技巧以及有了一些和声知识后,学生就可以进行即兴弹唱的训练了。建议在幼儿师专学校的音乐教育专业二年级,开设专门的即兴配奏和弹唱课,教师通过上大课讲解理论的知识,让学生进一步在键盘上实践摸索,再通过小课检验学生的练习情况,反馈学习效果。有条件的学校还可采用数码钢琴进行教学,让先进的教学手段为教学带来方便。
第四,声乐和钢琴曲目的选择上,要选择适合学生演唱(弹奏)的,与学生自身能力一致的曲目,不要盲目拔高。就这次比赛评委的评分来看,主要不是看曲目的难易程度和单纯的技术水平,而是特别注重选手对作品的理解和整体性的把握。然而在教学中,教师对条件稍好一点的学生,往往就向专业水准靠拢,曲目过于拔高,学生完成的质量却不高,反而适得其反。因此,教师要选择适合学生的作品,才能让学生在轻松地完成曲目技术的同时注意到乐感与表现。
第五,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力。记得有一位音乐教育家曾说过:“一个师范毕业的学生可以不会独唱,但是不可以没有表情没有感染力地歌唱。”这充分说明了,良好的音乐表现力是音乐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再好的作品,也只有通过表演者声情并茂的再现,才能赋予作品的生命力、感染力。特别在技能性的科目(如声乐、钢琴等)上,教师不能仅仅只注意训练演唱(弹奏)技能,而要通过分析作品,带领学生真正理解作品,把握作品的意境,有表情地再现作品。另外,可以通过观摩优秀的音乐会,听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唱片,阅读一些理论方面的书籍,不断思考、总结,提高审美和艺术素养,才能更好地理解作品,表达作品中的情感。
1.2多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注重对学生舞台表现力的培养音乐是一种表演的艺术,仅靠在教室上课、在琴房的练习是远远不够的。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学生,平时在上课时表现甚好,一上台就手足无措,大打折扣。舞台上表现,不仅要有技术、有乐感,还需要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演奏气质,这些决非天生就具备的,需要后天的培养和反复的积累、磨练。此次比赛中得分较高的选手也是舞台表演经验比较丰富的。所以,幼专的音教专业还应该开设观摩课、汇报表演课,学校也应为学生创建表演和参加比赛的平台,这样既锻炼他们的心理素质,又积累了舞台表演经验。
1.3改进教材,选择适合幼儿师专音乐教育专业的内容因幼专音乐教育专业的特殊性,可以将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材作为参考,并加入具有幼儿师范音乐教育专业特色的教学内容。如儿歌即兴弹唱、简谱看谱唱词等内容,可以与幼儿园的唱歌教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声乐还可以加入儿歌的表演唱内容;合唱指挥加入童声合唱排练内容……另外,学校还应该给教师和学生多提供到幼儿园调研的机会,了解幼儿园的教材、教学方式,需要什么样的音乐教师,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怎样的教学技能等等。之后进行研讨,找出我们的音乐教学和幼儿园需求之间的差异,调整我们的教学内容,以适应幼儿园音乐教学的需求。这样既兼顾了音乐专业的特色,也体现了幼教的方向性,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胜任今后的教学工作。
1.4通过网络搭建教师教学交流的平台,促进音乐教育事业共同发展任何一项教育事业,都不能是自己闭门造车,而要将先进的理念引进来,并具备开拓创新的精神,才能与时俱进。据笔者了解,几年前我省就由省中学校长联谊会牵头,将全省各地90多所普通高中联合起来,共同搭建起一个属于高中教育人自己的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教育大交流,实现了全川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共享。如果我们的幼儿师范类的专科学校也能搭建起类似的平台,让教师们通过快捷的交流工具,畅所欲言,并在平台内实现音乐学科教师们的教学交流和沟通,资源共享,必定会促进幼儿师专音乐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二、总结
总之,幼儿师专应在强化音乐教育教学的同时,更新教学理念,确立正确的培养目标,注重学生的基本功训练并加强教学实践,从而改进幼儿师专音乐教学的专业建设,打造出具有幼儿师范特色的音乐教育专业。
作者:高曌单位: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音乐教育学》课程实践教学内容改革的作用
(一)《音乐教育学》课程实践教学内容的改善,能够增强学习兴趣,促进教学能力提高。
从应用型本科《音乐教育学》课程内部出发,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落实到对学生培养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增强学习兴趣,提高音乐师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音乐教育学》课程实践教学内容注重教育实践,有效提高学生教学技能,促进音乐教师职业化发展加强音乐师范生职业基本技能训练,融入“双导师”制的教学模式,建立教育实习基地,有效地促进音乐教师职业化的发展。
(三)《音乐教育学》课程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有助于完善音乐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与基础音乐教育需求形成良好对接。
二、对完善《音乐教育学》课程实践教学内容的几点思考
(一)《音乐教育学》课程实践教学内容与基础音乐教育衔接的现状
“音乐教育学”学科发展较为迅速,促使《音乐教育学》课程的发展,该课程资源丰富,课程理论依据详实,已成为集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论、多学科融合的综合教育学科;在实地调查显示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中小学音乐教师目前较难满足音乐课改实验、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及特色办学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两者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习机制、上的对接存在着问题,对接不紧密,发展不均衡,教学、师资资源无法较好的共享。
(二)完善《音乐教育学》课程内容的实践机制
1.《音乐教育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
高校(高师)是基础音乐教育师资培养的关键,培养能够适应和完善当下中小学音乐教育需求的音乐教师。于是,高校(高师)的《音乐教育学》课程必须紧密结合中小学音乐课堂的现状进行改革。(1)增加与基础音乐教育相对应的理论内容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音乐教育学》课程中基础音乐教育相对应的理论内容并不多,如中小学生心理发展情况,《音乐课程标准》的解读等多学科知识的综合掌握,而并非注重某一方面知识的精炼,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博学多才,一专多能的专业素养,才能有效提高基层音乐教育水平;(2)增加对基础音乐教育教材的认知通过调查研究,现有的与《音乐教育学》相关的教材并不十分丰富,要与基础音乐教育建立良好对接,对中小学音乐教材的认知程度十分关键。课程内容中应逐步的融入中小学音乐教材内容,进行集体分析与备课练习与说课练习。(3)有效提高学生教学的心理状态高校学生从课堂走向中小学的课堂,由于课堂实践少,“第一节”课会比较慌张。据调查,目前部分高校的《音乐教育学》课程已逐步增加学生课堂实践环节,由简入繁,由浅入深,如从学生自身喜好的音乐的介绍开始自己的实践活动,进而加入音乐知识、技能、知识的扩展、教学方法、手段等形成由原本的单纯性的聆听、介绍转向有目标、有计划、有条理的完整的教学过程,使学生教学心理状态从不适应向适应转变,循序渐进。
2.完善《音乐教育学》课程内容的实践机制
实践教学的内容使实践教学目标任务具体化,既要有高校校内的实践部分也要有校外走进中小学的实践部分,试将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实习、见习、课程设计、教学评价、创新制作、教学实训等,通过合理配置,构建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由简单到复杂,由理论到实践、由传统而单一到丰富而有创新的一体化的实践教学内容。(1)完善实习前培训学生实习初期的实习前培训主要内容可包括心理状态的调整、中小学小组备课、教案编写,微课、说课的练习等,使学生有效掌握课前准备步骤,通过微课、说课熟悉上课流程,对教学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评价、分析,及时调整。(2)完善见习、评价机制见习是学生汲取经验的有效方式之一,亦是高校学生对中小学音乐课堂环境熟悉的一个过程,了解教学环境、适应教学环境,完善学生心理调节与角色的初步转换。将《音乐教育学》课程内容的实施拓展至中小学的音乐课堂,使学生通过见习,能够有效学习、积累、借鉴一线经验丰富的音乐教师的教学经验,形成完善的教学思维模式;对见习课程进行评价,是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在评价的过程中进行反思,对课程内容进行拓展、对教学方式、方法与教学模式进行思考与创新。(3)完善课堂实习教学机制《音乐教育学》课程实践的最终目标是能够使培养出的学生与基础音乐教育形成良好对接,学生走出课堂,再进入课堂的过程不脱节,以良好的状态转换角色。学生走进中小学音乐课堂,进行课前准备、上课、课后反思。适应的心理状态将高校的课堂上所学的知识与技能,传授给中小学的学生;进行课后反思,对课堂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等内容进行有效调整,以提高自身整体课堂掌控能力。
作者:孙敏 郭溢洋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音乐学院
一、研究对象
音乐教育学在注重实践的基础上达到了持续不断地充实丰富研究内容的目的。另外,由于音乐教育学是从实践中延伸出来的理论,这对音乐教育的实践活动有着规范指导作用。伴随着各类科目教学重点的转移,具有近似研究方向的教育族群也参与到现代化教育学的发展进程中去,音乐教育学包含其中。音乐学科教育学差不多已是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的同类说法,也是作为研究校园音乐学科本质、目标内容与方式的一门学科。音乐教学法重点是对音乐学科教学方法进行研究,侧重于教学法则和理论指导。音乐教育学和音乐教学论,同属于音乐教育族群研究范围,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有各自独立的研究对象和方向,属于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二、研究范围
1.广域型:它需要有跨学科的视角,对教学目标、内容进行规划和组织,对教学过程采取的方法进行适时调整,在不断地探索中对各类教学因素进行深刻的研究,达到以“实际论证”为基础的理论体系。广域型的音乐教育学是以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基础,由跟音乐教育学有关的音乐与教育、哲学、美学与社会心理、民族等各类学科的新近成果,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及各种因素的体系研究,以利于形成统筹、完整、条理清晰的理论系统。音乐教育学的广域不只体现在学科视角和理论层面,也包含教育哲学,重点体现在对音乐教育学中涉及的方法论、价值论、目的论的研究。
2.学科型:由于音乐教育学是从音乐教育的实践中延伸出来的理论,故音乐教育学注重的是学科领域中的实践教学方法。音乐教育学以达成高品质的教学内容为目标,成立“音乐教育教学方法和内容”的专题,具体细分到学科组织、教学理论、教学实践三大领域。
3.专业型:当前较为全面系统地对专业音乐教育学问题的论述专著很少。
三、研究策略
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策略,可以由哲学、美学、心理学、历史社会学等各类视角进行研究,通常还以文献、调查、实验、个案、分析、统计等研究法。具体实践中常会将各领域进行综合运用。而调查、个案及实验研究方式极其受重视。伴随着音乐教育学的研究渐渐深入,对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理论同实践结合、跨文化比较、系统及其他各类有效的研究策略的综合应用等,给予一定的重视,这也是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策略的发展方向。四、音乐教育学的形成音乐教育学源自音乐学与教育学,它们成为独立学科时均为19世纪。现代音乐教育学的形成时期通常认为是在20世纪。20世纪早期,音乐学科教育的研究具备多样性的特性。国外的一些较为著名的音乐教育系统与教学方法,譬如,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等,它们为音乐教育学的成型和延伸发展都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为音乐学科教育的研究及音乐教育学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石。德国的艺术教育与授课中心研究院自1921年到1927年,于柏林等地持续举行七次以德国学校为主题的音乐周,这使得音乐教育家、教育学家、音乐学家之间加深了彼此的联系,在增强了学术方面工作的同时又具备加强对教育心理学、美学与作品等方面的研究。1931年,美国的音乐教育家默赛尔与格林合著了《音乐教学心理学》,这是一部以音乐教育心理学学科指导和教学实践为内容的专著,著作设计领域广泛,观点新颖,对美国及其他国家的音乐教育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四、音乐教育学的发展
音乐教育学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有着不同的发展势态,这种现象持续至今。提到教育学的发展就应当针对国际音乐教育协会的作用进行研究,为了促进全世界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1953年由UNESCO国际音乐理事会建立起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国际及专家会议,加强不同国度教育学专家之间的联系,商讨与音乐教育学相关的各领域学科的研究事项,解决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从1953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国际音乐教育学会议,从1968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专家讨论会议,其间也会举办大大小小具有针对性的专家讨论会。从我国的发展史上看,20世纪80年代末期之前的一些年,乃是中国音乐教育学的萌芽时期。近10多年与音乐教育学息息相关的学科发生了质的飞跃,这种提高为音乐教育学的理论发展奠定了基础。自改革伊始,我国引入国外各类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系统,这极大地拓宽了国内音乐教育学工作者的视野,无论是思想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大幅度转变了音乐教育学工作者的教学理念。我国对音乐教育学工作者的培养十分重视,各高校也为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培养了高素质的工作团队,这里面不乏有长期从事音乐教材教法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他们被视为我国音乐教育学建构的支撑者。
五、结语
音乐教育学的形成与发展所经历的时间还很短,该学科依然显得较稚嫩,它等待着我们去不断丰富与完善。新时期的音乐教育及学科教育研究,依然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譬如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音乐教育应当怎样定位;为实现音乐教学各学科领域的总体发展,音乐教育应该形成怎样的教育体制;针对新时期中国的基础教育改革,音乐教育该如何顺应时代的号召进行适当的调整;音乐教育学市场又应当如何培养本领域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音乐教育学注入持续的新生力量,将音乐教育学理念发扬光大,等等。我们本着对音乐教育学的实践与探索,积极寻求提高音乐教育学理论层次、思想层次、实践层次的正确方法,本着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要求,为音乐教育学质的飞跃打好理论与实践的双基础。
作者:王晓单位: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调整课程结构,加强音乐教育类课程
目前音乐教育的专业课程可分为公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几个部分,除了基础的教育学、心理学之外,与学生教学实践能力息息相关的音乐教育类课程主要集中在专业基础(必修)课程或教师教育课程中,大多在本科三、四年级开设,大部分高校目前只开设了一门必修的音乐教育课程。随着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将越来越意识到音乐教育课程的重要性,增加音乐教育课程必将成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改革的趋势。然而怎样科学地调整课程结构,增加适用的音乐教育课程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值得思索的:一是音乐教育课程在音乐教育专业各类课程中是否真正占有核心地位,各音乐教育课程开设的时间是否贯穿于本专业大学四年的始终,该类课程是否真正受到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一致重视;二是音乐教育课程是否真正贯彻了“以学生教学实践能力为核心”的观念,如果开设的音乐教育类课程仅仅是数的增加,那只是增加了学生的负担。笔者建议可开设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中小学音乐课堂乐器演奏、中小学音乐课课例鉴赏等实用性课程;三是音乐教育课程是否能够立足于本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目前许多音乐教育类课程主要借鉴了国外一些知名的音乐教育思想(如奥尔夫、达尔克罗兹、柯达伊等),然而基于本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教学方法却几乎没有,学生只能运用国外的音乐教学法对我国民间音乐素材的音乐作品进行教学设计,有时候未免牵强附会,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开设基于民族音乐文化的音乐教育课程。
二、改变教学模式,注重课程融合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大致可分为音乐技能类课程、音乐理论类课程、音乐教育类课程,每一类课程对于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建构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这些课程各自为政、互不融合,那么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这些课程只有协同作战,才能达到1+1>2的效果。对于音乐技能课程来说,首先要使学生明白学习音乐技能课程的目的,是以舞台表演为目的还是以当教师为目的,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其次应培养学生的教师角色意识。这样,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学习了技能技巧,还会主动思考如何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教学规律,如何解决学习过程中的难题,如何将学习所得运用于中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实践。另外应开设一些与中小学音乐教学结合紧密的技能性课程,如自弹自唱、即兴配奏、小型课堂乐器演奏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学生的专业技能转化为中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能力。对于音乐理论课程来说,大部分学生都不够重视,认为理论学习枯燥无味,然而不仅音乐技能技巧的学习有赖于音乐理论的学习,而且从音乐教师需要的综合素养来看,对音乐本体的分析还是对音乐相关文化的掌握,无不需要扎实的音乐理论根底,因此,首先要增加学生对理论学习的兴趣,笔者建议可改变仅由教师讲授的单一的教学方式,将理论课程学习中一些简单的内容交由学生讲解,教师加以引导和补充,这样既能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又能提高学生的兴趣,增强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对于音乐教育类课程来说,要提高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绝不可能单打独斗,要和音乐技能课程、音乐理论课程协同作战,要使学生认识到,只有将所学的音乐知识、音乐技能与音乐教育理论教学技巧联系起来,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教学实践能力。此外音乐教育课程应改变教师单一说教的模式,开发各种实践形式,如课例鉴赏、教案写作、中小学音乐课情境模拟、微格教学、说课实践等,只有让学生亲身体验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提高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
三、增加实践形式,拓宽实践渠道
传统的音乐教育专业实践主要包括艺术实践与教育实习,艺术实践主要是对学生音乐技能方面的展示,教育实习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学实习与实作,一般安排在音乐教育专业的第四学年,无论从实践的形式还是渠道来看,对于培养学生音乐教学的实践能力来说都远远不够。笔者认为要拓宽学生的实践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学生课堂实践的机会,这主要是指学生在专业课程的课堂中进行模仿式教学。以笔者长期执教的音乐教学论课程为例,笔者不仅讲授中小学音乐教学的理论知识,更开拓空间让学生在课堂上模仿中小学音乐课进行教学,从教材分析到教案写作再到课堂实践,学生从模拟的环境中会使教学实践能力得到提高。再如,基本乐理、和声、曲式、中外音史等音乐理论类课程,每门课程都是中小学音乐教学所需要的知识,在这些课程的教学中,我们同样可以让学生进行课堂教学实践,截取其中较为简单的内容,让学生通过自行预习上网收集资料PPT课件展示的方式将教学内容讲授给大家,教师进行引导与补充,这样可以锻炼学生的文字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解教材的能力等,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也是提高了学生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而音乐技能类课程,如果适当开设一些技能类的大课,我们就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个课堂实践的机会,让高年级同学在初始入学的大课中辅助教师进行教学,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无疑会得到提高。二是提供综合性的艺术实践活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艺术实践活动多是单一的音乐技能的展示,如钢琴、声乐或其他器乐音乐会,笔者认为可以开展综合性的艺术实践活动,如自弹自唱、即兴配奏、合唱指挥等,这些都是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必备技能,将有利于学生中小学音乐教学能力的提高。三是建设教学实习基地。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一般在大四进行,当前的情况是集中实习少,分散实习多,实习时间短,不便于教师指导。笔者建议高校可以和当地的中小学进行长期合作,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将一至四年级的实习目的与任务分阶段细化,学生可以分不同的阶段在实习基地进行见习、实习,这样不仅能提高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同时也可以加强高校与中小学的联系,实现双方互赢。
四、结语
关于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笔者以己之经验提出了以上四点建议,仅是培养该专业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一个较初略的框架,还需要许多细化的工作,才能将该专业的学生真正培养为社会需要的应用性的复合型人才。
作者:罗静单位: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毫无疑问,21世纪人类社会将更加趋于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势态。全球一体化是人类科技、交通、信息网络及经济发展的必然,文化多元化则出自人类在不同生存空间聚合方式适应性的进一步扩展。[1]由此,当今任何学科的发展放弃全球观察的视野,孤立地谈自己的发展,或脱离自身文化传统去谈发展都是难以面向未来的。据此,我们需要基于一种全球音乐文化发展的思维框架,来考虑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的发展。这一思想框架可以从三个重要方面来考虑: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东西方音乐教育的互动与互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
一、新的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教育哲学是指导音乐教育决策和行动目标的基础,新世纪的音乐教育则需要新的音乐教育哲学来指引。我认为这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主要有三个导向:1.文化价值;2.文化生态;3.文化创造。
1.文化价值。文化是由价值引导的体系,描述这一特征的学科理论基础是当代文化人类学。由于学科交叉或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又产生了音乐人类学和教育人类学。“音乐”或“教育”都可作为人类文化之一部分或现象,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与文化相整合。美国音乐人类学家公认“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的观念;(注:内特尔《音乐人类学与世界音乐的教学》一文中有清楚的阐述,如“音乐反映和表达他社会的基本价值和文化结构”“让学生对音乐作世界范围的理解,各种现象将帮助他们领会各种音乐,并提供一种进入理解世界其它各种文化的情况,也有助于各社会成员,更好地理解他们自己的音乐。”载《中国音乐增刊续集:全球文化视野的音乐教育》,1995年。)70年代德国音乐教育重新由“音乐艺术作品”转向“文化中的音乐”的理解均出自于音乐人类学维度的表达。[2]在美国音乐教育向来重视音乐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思想的制定和表述的探讨中,《为音乐教育确立更强有力的基本思想》一文(美国《音乐教育者杂志,1993年9月刊头版头条》所提出的六个方面更明确包含着音乐人类学的基本思想,现摘录如下:
(1)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的一种基本形式。
(2)学习音乐是学习世界上各民族。
(3)学习音乐是学会学习过程。
(4)学习音乐是学习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
(5)学习音乐是学习的基础。
(6)学习音乐是学习艺术。[3]
以上六个方面是将音乐作为文化来认识的,对于音乐教育是一种更为全面的定位和认知。中国文化学者蔡元培曾在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处长时曾提出五育之说(德、智、体、世界观、美育),其中吸收了席勒的美育思想,现在看来有其历史局限性。其一,美育仅是文化功能、文化素质的要素之一,文化可以包含美育,而美育则不能包含文化的各项;其二,“美学”是从西方文化中提出的概念,在跨文化中有一定文化意义的限度,这一点已有针锋相对的观念。[4][5]
2.文化生态。当今人类社会的工业文明将由生态文明所取代,提倡生态文明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地球是一个以“生物圈”方式存在的整体,它的有机性、多样性和相互性的保护,是抵制工业化负面所产生的生物单一性和文化单一性倾向,以及大众文化和国民教育方式的单一化标准倾向,这直接关系到新的音乐教育应建立在音乐文化生态的保护和新的音乐文明思维框架上。
3.文化创造。音乐教育研究的定性可能包括科学认识的性质、方式。西方传统科学理性的确定性真理在当今受到解构,科学的发展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也从哲学层面解构了教育对象的确定性,而教育对象的不确定性的结果将是随机、多样、创造性。这一音乐教育哲学前沿的思想在音乐教育哲学家雷默的著述中(《音乐教育研究的哲学基础的建构》1992年)[6]表述得具细无疑。这一观念不仅对音乐教育者、音乐教育对象以及音乐教育目标、教学方法、教育评估将产生很大影响,而且,对不同民族文化音乐的教育及传承的历史,在未来音乐教育中的价值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人们必须尊重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创造性和“成就模式”。正如科学家普利高津在《确定性的终结——时间、混沌与新自然法则》一书中对中西哲学所作的不同现代意义的判断:“西方科学和西方哲学一贯强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性,这与注重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相悖。(中国哲学)自组织的宇宙也是自发的世界,这表达一种与西方科学的经典还原论不同的整体自然观。我们愈益接近两种文化传统的交汇点,我们必须保留已证明相当成功的西方科学的分析观点,同时必须重新表述把自然的自发性和创造性囊括在内的自然法则。”[7]
文化的创造性包含着不同个体、群体及民族独立的个性及其相互性。
二、东西方音乐教育的互动与互补
把东西文化进行“野蛮/文明”,“低级/高级”,“先进/落后”的划分,不是西方学术界“独立思考”的产物,而与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政治实践有密切关系。这代表着当今文化人类学家们的一种共识。赛义德的《东方学》1978)一书深刻地揭示了西方与东方的不平等关系,也形成了西方对东方研究学术转型的新的路标。
当今时代,我们审视东西方音乐关系及文化价值体系时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立足点: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平等,这意味着我们将对东西方音乐文化教育的互补做出承诺。对于西方工业文明体制的音乐教育的课程,我们也只能看作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模式和一个阶段,它既不代表多元文化的音乐课程模式,也不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顶点。如果失去这样一个立足点或前提,我们仍然会按照殖民主义的逻辑,将东西方音乐文化以古/今、先进/落后、科学/非科学这种关系来理解,因此而放弃东方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当代意义的思考。
从总的文化体系来看,西方音乐课程的主流是以基督教音乐文化传统为基础的。基督教从中世纪起控制西方十几个世纪,它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源流和组成部分,对西方音乐课程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就以德国音乐教育历史来讲,德国普通音乐教育在欧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处于“落后”的状态,但令人惊奇的是,从巴罗克以来二、三百年间,欧洲著名的作曲家至少70%以上都是德国人,这一奇迹可从基督教音乐的宗教理性文化传统中获得解答。基督教音乐中统一的记谱法、严格的书写、理性的传承,建立在定量记谱法上的对位、和声的美感运思方式,正如双希文明(古希腊与希伯莱)的几何数理与上帝精神的结合,均完美地体现在基督教音乐文化模式中。
作为东方国家的阿拉伯、印度、中国都有其与基督教文化相应的宗教文化精神与音乐课程。尽管印度、阿拉伯、中国也各不相同,但与西方相比则有其东方内在的相似性,并对音乐课程有重要影响。这种相似性可简单归纳出以下三点:(1)音乐主体。与西方不同,东方的音乐风格与语言、诗(文学)、舞蹈没有完全分离;(2)记谱法在东方从来没有象西方那样统一过,也没有形成抽象数理符号形式的音符概念和几何座标式的五线谱理性书写或客体逻辑分析的作曲家的“作品”形式;(3)东方直觉整体把握与西方理性分析的音乐认知和审美体验模式不相同,因此音乐“成就模式”也不相同,这些都是建立在其音乐传承与创作模式基础上的,并归属于东方哲学思维模式的有机体。
西方作曲家作品书写的建构,其根本是数理逻辑分析的建构方法,并影响到教学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而东方音乐是无法通过“作品”来分析音乐的,其演创没有象西方那样主客体相分,而是主客体合一(即直觉整体把握)。东方音乐风格的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是一种“品味”模式。中国音乐各流派风格注重韵味,与绘画书法中的“气韵”等艺术审美体验模式相同。印度音乐美的定义“拉斯”(rasa)也非古希腊那种数的和谐,拉斯的梵语原意即“韵味”,拉斯有九种:爱情、欢乐、悲怜、愤怒、英勇、憎恶、恐惧、惊奇、宁静。[8]阿拉伯音乐审美体验模式中有一种定义叫“太拉”(Tarab)。“当龄听阿拉伯音乐时,太拉是衡量优秀的、最重要的音乐体验。”它是音乐家在激励听众的神秘灵感中获得成功,即创造了音乐情感气氛的标准。太拉的强度依据歌唱者或奏者的表演风格,通过它推断艺术家的表演过程是否优秀。[9]这种东方音乐艺术“品味”的审美体验模式与西方的差别,其根本在于,东方是通过身体与心灵的内在体验的方式去建构或接触音乐世界的。正如中国人的气功、经络学说,印度人的瑜珈,均是以生命直觉体验去发现和把握的,用西方解剖学或细胞学说是无法奏效的。反之,中国、印度人不可能用他们的方式去发明西方医学的基础理论,东方的气功或瑜珈与西方的广播体操是有着不同体验和功效的两种行为模式,根本上就是东西方两种哲学宇宙观、自然观的体现。这些构成了东西方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及“成就模式”的内在差异性以及互补性的基础。
近年来,雷默的研究认为:东西方音乐交流即口头文化和书写文化(音乐乐谱化)的表达,作为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差别是深刻的。必须重新看待书写音乐表达和定量记谱法(五线谱)的有限性以及即兴表演和非定量记谱法音乐表达的自主性。[10]他说:“我们受音符束缚的表演文化已经导致思维方式的萎缩和衰退。这很容易使我们的表演受记谱束缚,导致他们离开乐谱表演音乐就会瘫痪和麻痹。”[11]“在美国,好几个世纪以来,我们都假定认为,成为精英或天才唯一的方法或主要方法就是照谱演奏,因此,我们大大地忽视了教授‘即兴演奏’、作曲或听赏。”[12]由此可以看出,西方传统音乐体系的科学理性将自己限制在“认知——工具性”的四大件技术模型中,而东方传统音乐则更多将自己限定在“道德实践”和“审美——表现性”的人文约定知识中,未来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将有待于这两者的并行以及在对话基础上的更高的综合。
三、多元文化音乐教育
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在许多国家音乐教育的研讨中已经呈现出来。多元文化主义的使用有三层含义:(1)指不同文化和不同民族的社会;(2)指多元文化社会里各不同文化的互相尊重;(3)指政府对多元文化社会的政策。
作为多元文化为基础的世界音乐教学是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总趋势,也是发达国家音乐教育的热门话题,其文化背景是,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议事日程和社会出现的挑战影响到音乐教育的哲学和实践,多元文化主义的意识形态以各种方式和表现形态渗透着西方国家以及原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结构,美国教授亨廷顿认为,在21世纪初期,人类将经历非西方权力与文化的复兴,经历非西方文明内部相互之间以及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冲突。受现代的驱使,全球的政治正沿着文明界线进行重组,具有相似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聚合,亨廷顿意识到西方中心主义已经开始没落,今后的世界将是越来越多元文化或多极化的世界。[13]中国领导人也不断强调文化及政治的多极化或多元化。
在世界教育方面,推动多元文化教育浪潮的主要有三大原因。(1)教育民主化的深入。从某种意义上讲,民主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向。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教育民主主要体现为“个体化”的教育民主必将流于空洞与虚妄。教育中“反种族主义”运动的兴起,作为结果,使“多元文化教育”得以提倡。[14](2)发达国家的“第三世界化”。许多发达国家的新移民群体,人口统计发生的变量,移民出生地文化教育的问题。如在德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起因于60-70年代,土耳其、越南移民的教育问题,而正式提倡是在90年代。(3)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其包括媒体、信息联网、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及人员的流通。由此,多元文化教育观对“新一代学习者的音乐教育不能再被视为仅仅是一种智力视野的扩展,而是一种社会需求。它的功能是形成一种跨文化理解的均衡,并对国际社会的未来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15]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其中要把握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每一种音乐传统都有其自身的传承过程,并根据其音乐概念和非音乐概念产生着自己的教育学、教学法,柯达伊、奥尔夫之类的教学策略已经显示出为民间音乐传统局内人所借鉴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说,这类基于民间音乐相结合的教学法对其他所有音乐文化都是适用的。[16]
班克斯曾经提出了用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四种课程模式的教学。(1)主流中心模式。其课程的设计及教学都仅仅是以主流音乐观念出发的。(2)民族附加模式。课程依然是按主流音乐观念组织的,只是包括不经选择的民族群体的某些音乐材料和观念。如以西方音乐观念出发进行非洲音乐的教学,即使用西方的节奏规范和记谱法、记忆方式来教练非洲歌曲。(3)多民族模式。其课程以各种不同民族群体的事件或其音乐概念为核心。(4)民族——国家模式。在此模式中,是从多国家的民族观点来审视和教学的。此外,班克斯还提出一种多元文化课程的跨学科教学方式的概念。其重要意义在于,对有色民族的各种价值和各种经验反映在他们的文学、艺术、音乐、戏剧、舞蹈与作品等多角度的文化整体意义的理解。[17]
施瓦德隆提出了一种“新的苏格拉底教学法”,其前提是:(1)一种具备音乐人类学意识和知识的教师;(2)一种基于比较音乐美学的“发现”的教育方法,其包括对音乐及文化个性与共性课堂体验和积极探究的过程。[18]
F·布莱嫩也提出,对世界音乐课程体验内容的设计是一个具有双重特性的问题,也即包括音乐教育学原则和音乐人类学两个方面。他提出:主位观念(emic)、习得(Learning)生活语境(inContext)、概念,这四个关键词对于世界音乐课程的教学与体验尤为重要。[19]
在1996年国际音乐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为21世纪作准备”大会上,M·麦卡锡提供了“国际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1953-1996)”的报告。[20]他归纳了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从50年代和60年代改善东西方关系的努力(1953-1969,圈际音乐教育中世界观点的显现);到70年代对民族的和传统的文化的强调(1970-1982,音乐教育和民族文化);再创始于1987年的“国际文化发展十年”(联合国教科文文件,1982-1996,共享世界音乐)。这些变化中的方向本身,又受到大规模移民、后殖民主义、文化民主化、大众媒体的干预以及世界公民及其教育需要等因素而形成的人口中的民族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影响。今天国际音乐教育的发展在哲学观与实践层面已获得基本成果,具体的理论建树有:
(1)视音乐为一种文化的普遍现象,而不是一种普遍的语言。
(2)拓宽了视西方音乐优于其他世界音乐的狭隘陈旧观点。
(3)在文化身份和音乐教育课题的对话上贡献卓越。
(4)改变了对大众媒体和技术的态度,将其威胁因素变为积极的机会。
在实践层面上:
(1)从对各种世界音乐的音乐人类学描述,到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各种教学方法、教学观念和教学材料的共享。
(2)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指导性文件用于世界音乐教育(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的“信仰宣言”和“世界文化的音乐政策”)。[21]
(3)近年来发起的各类项目传播了世界音乐的材料(如《歌唱文化中的传统歌曲》)。综观全球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它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作用是巨大的。正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所言:“任何音乐教育体系都接受由多种文化形成的音乐世界存在的事实,以及对其学习和理解的价值,并把这一观念作为音乐教育的新起点。”[22]以此,中国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的发展正面临着世纪性的转折与挑战。
毫无疑问,21世纪人类社会将更加趋于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势态。全球一体化是人类科技、交通、信息网络及经济发展的必然,文化多元化则出自人类在不同生存空间聚合方式适应性的进一步扩展。[1]由此,当今任何学科的发展放弃全球观察的视野,孤立地谈自己的发展,或脱离自身文化传统去谈发展都是难以面向未来的。据此,我们需要基于一种全球音乐文化发展的思维框架,来考虑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的发展。这一思想框架可以从三个重要方面来考虑: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东西方音乐教育的互动与互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
一、新的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教育哲学是指导音乐教育决策和行动目标的基础,新世纪的音乐教育则需要新的音乐教育哲学来指引。我认为这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主要有三个导向:1.文化价值;2.文化生态;3.文化创造。
1.文化价值。文化是由价值引导的体系,描述这一特征的学科理论基础是当代文化人类学。由于学科交叉或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又产生了音乐人类学和教育人类学。“音乐”或“教育”都可作为人类文化之一部分或现象,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与文化相整合。美国音乐人类学家公认“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的观念;(注:内特尔《音乐人类学与世界音乐的教学》一文中有清楚的阐述,如“音乐反映和表达他社会的基本价值和文化结构”“让学生对音乐作世界范围的理解,各种现象将帮助他们领会各种音乐,并提供一种进入理解世界其它各种文化的情况,也有助于各社会成员,更好地理解他们自己的音乐。”载《中国音乐增刊续集:全球文化视野的音乐教育》,1995年。)70年代德国音乐教育重新由“音乐艺术作品”转向“文化中的音乐”的理解均出自于音乐人类学维度的表达。[2]在美国音乐教育向来重视音乐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思想的制定和表述的探讨中,《为音乐教育确立更强有力的基本思想》一文(美国《音乐教育者杂志,1993年9月刊头版头条》所提出的六个方面更明确包含着音乐人类学的基本思想,现摘录如下:
(1)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的一种基本形式。
(2)学习音乐是学习世界上各民族。
(3)学习音乐是学会学习过程。
(4)学习音乐是学习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
(5)学习音乐是学习的基础。
(6)学习音乐是学习艺术。[3]
以上六个方面是将音乐作为文化来认识的,对于音乐教育是一种更为全面的定位和认知。中国文化学者蔡元培曾在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处长时曾提出五育之说(德、智、体、世界观、美育),其中吸收了席勒的美育思想,现在看来有其历史局限性。其一,美育仅是文化功能、文化素质的要素之一,文化可以包含美育,而美育则不能包含文化的各项;其二,“美学”是从西方文化中提出的概念,在跨文化中有一定文化意义的限度,这一点已有针锋相对的观念。[4][5]
2.文化生态。当今人类社会的工业文明将由生态文明所取代,提倡生态文明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地球是一个以“生物圈”方式存在的整体,它的有机性、多样性和相互性的保护,是抵制工业化负面所产生的生物单一性和文化单一性倾向,以及大众文化和国民教育方式的单一化标准倾向,这直接关系到新的音乐教育应建立在音乐文化生态的保护和新的音乐文明思维框架上。
3.文化创造。音乐教育研究的定性可能包括科学认识的性质、方式。西方传统科学理性的确定性真理在当今受到解构,科学的发展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也从哲学层面解构了教育对象的确定性,而教育对象的不确定性的结果将是随机、多样、创造性。这一音乐教育哲学前沿的思想在音乐教育哲学家雷默的著述中(《音乐教育研究的哲学基础的建构》1992年)[6]表述得具细无疑。这一观念不仅对音乐教育者、音乐教育对象以及音乐教育目标、教学方法、教育评估将产生很大影响,而且,对不同民族文化音乐的教育及传承的历史,在未来音乐教育中的价值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人们必须尊重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创造性和“成就模式”。正如科学家普利高津在《确定性的终结——时间、混沌与新自然法则》一书中对中西哲学所作的不同现代意义的判断:“西方科学和西方哲学一贯强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性,这与注重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相悖。(中国哲学)自组织的宇宙也是自发的世界,这表达一种与西方科学的经典还原论不同的整体自然观。我们愈益接近两种文化传统的交汇点,我们必须保留已证明相当成功的西方科学的分析观点,同时必须重新表述把自然的自发性和创造性囊括在内的自然法则。”[7]
文化的创造性包含着不同个体、群体及民族独立的个性及其相互性。
二、东西方音乐教育的互动与互补
把东西文化进行“野蛮/文明”,“低级/高级”,“先进/落后”的划分,不是西方学术界“独立思考”的产物,而与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政治实践有密切关系。这代表着当今文化人类学家们的一种共识。赛义德的《东方学》1978)一书深刻地揭示了西方与东方的不平等关系,也形成了西方对东方研究学术转型的新的路标。
当今时代,我们审视东西方音乐关系及文化价值体系时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立足点: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平等,这意味着我们将对东西方音乐文化教育的互补做出承诺。对于西方工业文明体制的音乐教育的课程,我们也只能看作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模式和一个阶段,它既不代表多元文化的音乐课程模式,也不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顶点。如果失去这样一个立足点或前提,我们仍然会按照殖民主义的逻辑,将东西方音乐文化以古/今、先进/落后、科学/非科学这种关系来理解,因此而放弃东方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当代意义的思考。
从总的文化体系来看,西方音乐课程的主流是以基督教音乐文化传统为基础的。基督教从中世纪起控制西方十几个世纪,它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源流和组成部分,对西方音乐课程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就以德国音乐教育历史来讲,德国普通音乐教育在欧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处于“落后”的状态,但令人惊奇的是,从巴罗克以来二、三百年间,欧洲著名的作曲家至少70%以上都是德国人,这一奇迹可从基督教音乐的宗教理性文化传统中获得解答。基督教音乐中统一的记谱法、严格的书写、理性的传承,建立在定量记谱法上的对位、和声的美感运思方式,正如双希文明(古希腊与希伯莱)的几何数理与上帝精神的结合,均完美地体现在基督教音乐文化模式中。
作为东方国家的阿拉伯、印度、中国都有其与基督教文化相应的宗教文化精神与音乐课程。尽管印度、阿拉伯、中国也各不相同,但与西方相比则有其东方内在的相似性,并对音乐课程有重要影响。这种相似性可简单归纳出以下三点:(1)音乐主体。与西方不同,东方的音乐风格与语言、诗(文学)、舞蹈没有完全分离;(2)记谱法在东方从来没有象西方那样统一过,也没有形成抽象数理符号形式的音符概念和几何座标式的五线谱理性书写或客体逻辑分析的作曲家的“作品”形式;(3)东方直觉整体把握与西方理性分析的音乐认知和审美体验模式不相同,因此音乐“成就模式”也不相同,这些都是建立在其音乐传承与创作模式基础上的,并归属于东方哲学思维模式的有机体。
西方作曲家作品书写的建构,其根本是数理逻辑分析的建构方法,并影响到教学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而东方音乐是无法通过“作品”来分析音乐的,其演创没有象西方那样主客体相分,而是主客体合一(即直觉整体把握)。东方音乐风格的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是一种“品味”模式。中国音乐各流派风格注重韵味,与绘画书法中的“气韵”等艺术审美体验模式相同。印度音乐美的定义“拉斯”(rasa)也非古希腊那种数的和谐,拉斯的梵语原意即“韵味”,拉斯有九种:爱情、欢乐、悲怜、愤怒、英勇、憎恶、恐惧、惊奇、宁静。[8]阿拉伯音乐审美体验模式中有一种定义叫“太拉”(Tarab)。“当龄听阿拉伯音乐时,太拉是衡量优秀的、最重要的音乐体验。”它是音乐家在激励听众的神秘灵感中获得成功,即创造了音乐情感气氛的标准。太拉的强度依据歌唱者或奏者的表演风格,通过它推断艺术家的表演过程是否优秀。[9]这种东方音乐艺术“品味”的审美体验模式与西方的差别,其根本在于,东方是通过身体与心灵的内在体验的方式去建构或接触音乐世界的。正如中国人的气功、经络学说,印度人的瑜珈,均是以生命直觉体验去发现和把握的,用西方解剖学或细胞学说是无法奏效的。反之,中国、印度人不可能用他们的方式去发明西方医学的基础理论,东方的气功或瑜珈与西方的广播体操是有着不同体验和功效的两种行为模式,根本上就是东西方两种哲学宇宙观、自然观的体现。这些构成了东西方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及“成就模式”的内在差异性以及互补性的基础。
近年来,雷默的研究认为:东西方音乐交流即口头文化和书写文化(音乐乐谱化)的表达,作为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差别是深刻的。必须重新看待书写音乐表达和定量记谱法(五线谱)的有限性以及即兴表演和非定量记谱法音乐表达的自主性。[10]他说:“我们受音符束缚的表演文化已经导致思维方式的萎缩和衰退。这很容易使我们的表演受记谱束缚,导致他们离开乐谱表演音乐就会瘫痪和麻痹。”[11]“在美国,好几个世纪以来,我们都假定认为,成为精英或天才唯一的方法或主要方法就是照谱演奏,因此,我们大大地忽视了教授‘即兴演奏’、作曲或听赏。”[12]由此可以看出,西方传统音乐体系的科学理性将自己限制在“认知——工具性”的四大件技术模型中,而东方传统音乐则更多将自己限定在“道德实践”和“审美——表现性”的人文约定知识中,未来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将有待于这两者的并行以及在对话基础上的更高的综合。
三、多元文化音乐教育
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在许多国家音乐教育的研讨中已经呈现出来。多元文化主义的使用有三层含义:(1)指不同文化和不同民族的社会;(2)指多元文化社会里各不同文化的互相尊重;(3)指政府对多元文化社会的政策。
作为多元文化为基础的世界音乐教学是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总趋势,也是发达国家音乐教育的热门话题,其文化背景是,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议事日程和社会出现的挑战影响到音乐教育的哲学和实践,多元文化主义的意识形态以各种方式和表现形态渗透着西方国家以及原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结构,美国教授亨廷顿认为,在21世纪初期,人类将经历非西方权力与文化的复兴,经历非西方文明内部相互之间以及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冲突。受现代的驱使,全球的政治正沿着文明界线进行重组,具有相似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聚合,亨廷顿意识到西方中心主义已经开始没落,今后的世界将是越来越多元文化或多极化的世界。[13]中国领导人也不断强调文化及政治的多极化或多元化。
在世界教育方面,推动多元文化教育浪潮的主要有三大原因。(1)教育民主化的深入。从某种意义上讲,民主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向。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教育民主主要体现为“个体化”的教育民主必将流于空洞与虚妄。教育中“反种族主义”运动的兴起,作为结果,使“多元文化教育”得以提倡。[14](2)发达国家的“第三世界化”。许多发达国家的新移民群体,人口统计发生的变量,移民出生地文化教育的问题。如在德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起因于60-70年代,土耳其、越南移民的教育问题,而正式提倡是在90年代。(3)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其包括媒体、信息联网、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及人员的流通。由此,多元文化教育观对“新一代学习者的音乐教育不能再被视为仅仅是一种智力视野的扩展,而是一种社会需求。它的功能是形成一种跨文化理解的均衡,并对国际社会的未来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15]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其中要把握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每一种音乐传统都有其自身的传承过程,并根据其音乐概念和非音乐概念产生着自己的教育学、教学法,柯达伊、奥尔夫之类的教学策略已经显示出为民间音乐传统局内人所借鉴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说,这类基于民间音乐相结合的教学法对其他所有音乐文化都是适用的。[16]
班克斯曾经提出了用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四种课程模式的教学。(1)主流中心模式。其课程的设计及教学都仅仅是以主流音乐观念出发的。(2)民族附加模式。课程依然是按主流音乐观念组织的,只是包括不经选择的民族群体的某些音乐材料和观念。如以西方音乐观念出发进行非洲音乐的教学,即使用西方的节奏规范和记谱法、记忆方式来教练非洲歌曲。(3)多民族模式。其课程以各种不同民族群体的事件或其音乐概念为核心。(4)民族——国家模式。在此模式中,是从多国家的民族观点来审视和教学的。此外,班克斯还提出一种多元文化课程的跨学科教学方式的概念。其重要意义在于,对有色民族的各种价值和各种经验反映在他们的文学、艺术、音乐、戏剧、舞蹈与作品等多角度的文化整体意义的理解。[17]
施瓦德隆提出了一种“新的苏格拉底教学法”,其前提是:(1)一种具备音乐人类学意识和知识的教师;(2)一种基于比较音乐美学的“发现”的教育方法,其包括对音乐及文化个性与共性课堂体验和积极探究的过程。[18]
F·布莱嫩也提出,对世界音乐课程体验内容的设计是一个具有双重特性的问题,也即包括音乐教育学原则和音乐人类学两个方面。他提出:主位观念(emic)、习得(Learning)生活语境(inContext)、概念,这四个关键词对于世界音乐课程的教学与体验尤为重要。[19]
在1996年国际音乐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为21世纪作准备”大会上,M·麦卡锡提供了“国际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1953-1996)”的报告。[20]他归纳了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从50年代和60年代改善东西方关系的努力(1953-1969,圈际音乐教育中世界观点的显现);到70年代对民族的和传统的文化的强调(1970-1982,音乐教育和民族文化);再创始于1987年的“国际文化发展十年”(联合国教科文文件,1982-1996,共享世界音乐)。这些变化中的方向本身,又受到大规模移民、后殖民主义、文化民主化、大众媒体的干预以及世界公民及其教育需要等因素而形成的人口中的民族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影响。今天国际音乐教育的发展在哲学观与实践层面已获得基本成果,具体的理论建树有:
(1)视音乐为一种文化的普遍现象,而不是一种普遍的语言。
(2)拓宽了视西方音乐优于其他世界音乐的狭隘陈旧观点。
(3)在文化身份和音乐教育课题的对话上贡献卓越。
(4)改变了对大众媒体和技术的态度,将其威胁因素变为积极的机会。
在实践层面上:
(1)从对各种世界音乐的音乐人类学描述,到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各种教学方法、教学观念和教学材料的共享。
(2)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指导性文件用于世界音乐教育(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的“信仰宣言”和“世界文化的音乐政策”)。[21]
(3)近年来发起的各类项目传播了世界音乐的材料(如《歌唱文化中的传统歌曲》)。综观全球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它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作用是巨大的。正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所言:“任何音乐教育体系都接受由多种文化形成的音乐世界存在的事实,以及对其学习和理解的价值,并把这一观念作为音乐教育的新起点。”[22]以此,中国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的发展正面临着世纪性的转折与挑战。
毫无疑问,21世纪人类社会将更加趋于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势态。全球一体化是人类科技、交通、信息网络及经济发展的必然,文化多元化则出自人类在不同生存空间聚合方式适应性的进一步扩展。[1]由此,当今任何学科的发展放弃全球观察的视野,孤立地谈自己的发展,或脱离自身文化传统去谈发展都是难以面向未来的。据此,我们需要基于一种全球音乐文化发展的思维框架,来考虑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的发展。这一思想框架可以从三个重要方面来考虑: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东西方音乐教育的互动与互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
一、新的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教育哲学是指导音乐教育决策和行动目标的基础,新世纪的音乐教育则需要新的音乐教育哲学来指引。我认为这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主要有三个导向:1.文化价值;2.文化生态;3.文化创造。
1.文化价值。文化是由价值引导的体系,描述这一特征的学科理论基础是当代文化人类学。由于学科交叉或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又产生了音乐人类学和教育人类学。“音乐”或“教育”都可作为人类文化之一部分或现象,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与文化相整合。美国音乐人类学家公认“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的观念;(注:内特尔《音乐人类学与世界音乐的教学》一文中有清楚的阐述,如“音乐反映和表达他社会的基本价值和文化结构”“让学生对音乐作世界范围的理解,各种现象将帮助他们领会各种音乐,并提供一种进入理解世界其它各种文化的情况,也有助于各社会成员,更好地理解他们自己的音乐。”载《中国音乐增刊续集:全球文化视野的音乐教育》,1995年。)70年代德国音乐教育重新由“音乐艺术作品”转向“文化中的音乐”的理解均出自于音乐人类学维度的表达。[2]在美国音乐教育向来重视音乐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思想的制定和表述的探讨中,《为音乐教育确立更强有力的基本思想》一文(美国《音乐教育者杂志,1993年9月刊头版头条》所提出的六个方面更明确包含着音乐人类学的基本思想,现摘录如下:
(1)学习音乐是学习人类交流的一种基本形式。
(2)学习音乐是学习世界上各民族。
(3)学习音乐是学会学习过程。
(4)学习音乐是学习想象力和自我表现力。
(5)学习音乐是学习的基础。
(6)学习音乐是学习艺术。[3]
以上六个方面是将音乐作为文化来认识的,对于音乐教育是一种更为全面的定位和认知。中国文化学者蔡元培曾在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处长时曾提出五育之说(德、智、体、世界观、美育),其中吸收了席勒的美育思想,现在看来有其历史局限性。其一,美育仅是文化功能、文化素质的要素之一,文化可以包含美育,而美育则不能包含文化的各项;其二,“美学”是从西方文化中提出的概念,在跨文化中有一定文化意义的限度,这一点已有针锋相对的观念。[4][5]
2.文化生态。当今人类社会的工业文明将由生态文明所取代,提倡生态文明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地球是一个以“生物圈”方式存在的整体,它的有机性、多样性和相互性的保护,是抵制工业化负面所产生的生物单一性和文化单一性倾向,以及大众文化和国民教育方式的单一化标准倾向,这直接关系到新的音乐教育应建立在音乐文化生态的保护和新的音乐文明思维框架上。
3.文化创造。音乐教育研究的定性可能包括科学认识的性质、方式。西方传统科学理性的确定性真理在当今受到解构,科学的发展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也从哲学层面解构了教育对象的确定性,而教育对象的不确定性的结果将是随机、多样、创造性。这一音乐教育哲学前沿的思想在音乐教育哲学家雷默的著述中(《音乐教育研究的哲学基础的建构》1992年)[6]表述得具细无疑。这一观念不仅对音乐教育者、音乐教育对象以及音乐教育目标、教学方法、教育评估将产生很大影响,而且,对不同民族文化音乐的教育及传承的历史,在未来音乐教育中的价值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人们必须尊重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创造性和“成就模式”。正如科学家普利高津在《确定性的终结——时间、混沌与新自然法则》一书中对中西哲学所作的不同现代意义的判断:“西方科学和西方哲学一贯强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性,这与注重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相悖。(中国哲学)自组织的宇宙也是自发的世界,这表达一种与西方科学的经典还原论不同的整体自然观。我们愈益接近两种文化传统的交汇点,我们必须保留已证明相当成功的西方科学的分析观点,同时必须重新表述把自然的自发性和创造性囊括在内的自然法则。”[7]
文化的创造性包含着不同个体、群体及民族独立的个性及其相互性。
二、东西方音乐教育的互动与互补
把东西文化进行“野蛮/文明”,“低级/高级”,“先进/落后”的划分,不是西方学术界“独立思考”的产物,而与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政治实践有密切关系。这代表着当今文化人类学家们的一种共识。赛义德的《东方学》1978)一书深刻地揭示了西方与东方的不平等关系,也形成了西方对东方研究学术转型的新的路标。
当今时代,我们审视东西方音乐关系及文化价值体系时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立足点: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平等,这意味着我们将对东西方音乐文化教育的互补做出承诺。对于西方工业文明体制的音乐教育的课程,我们也只能看作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模式和一个阶段,它既不代表多元文化的音乐课程模式,也不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顶点。如果失去这样一个立足点或前提,我们仍然会按照殖民主义的逻辑,将东西方音乐文化以古/今、先进/落后、科学/非科学这种关系来理解,因此而放弃东方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当代意义的思考。
从总的文化体系来看,西方音乐课程的主流是以基督教音乐文化传统为基础的。基督教从中世纪起控制西方十几个世纪,它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源流和组成部分,对西方音乐课程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就以德国音乐教育历史来讲,德国普通音乐教育在欧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处于“落后”的状态,但令人惊奇的是,从巴罗克以来二、三百年间,欧洲著名的作曲家至少70%以上都是德国人,这一奇迹可从基督教音乐的宗教理性文化传统中获得解答。基督教音乐中统一的记谱法、严格的书写、理性的传承,建立在定量记谱法上的对位、和声的美感运思方式,正如双希文明(古希腊与希伯莱)的几何数理与上帝精神的结合,均完美地体现在基督教音乐文化模式中。
作为东方国家的阿拉伯、印度、中国都有其与基督教文化相应的宗教文化精神与音乐课程。尽管印度、阿拉伯、中国也各不相同,但与西方相比则有其东方内在的相似性,并对音乐课程有重要影响。这种相似性可简单归纳出以下三点:(1)音乐主体。与西方不同,东方的音乐风格与语言、诗(文学)、舞蹈没有完全分离;(2)记谱法在东方从来没有象西方那样统一过,也没有形成抽象数理符号形式的音符概念和几何座标式的五线谱理性书写或客体逻辑分析的作曲家的“作品”形式;(3)东方直觉整体把握与西方理性分析的音乐认知和审美体验模式不相同,因此音乐“成就模式”也不相同,这些都是建立在其音乐传承与创作模式基础上的,并归属于东方哲学思维模式的有机体。
西方作曲家作品书写的建构,其根本是数理逻辑分析的建构方法,并影响到教学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而东方音乐是无法通过“作品”来分析音乐的,其演创没有象西方那样主客体相分,而是主客体合一(即直觉整体把握)。东方音乐风格的认知与审美体验模式是一种“品味”模式。中国音乐各流派风格注重韵味,与绘画书法中的“气韵”等艺术审美体验模式相同。印度音乐美的定义“拉斯”(rasa)也非古希腊那种数的和谐,拉斯的梵语原意即“韵味”,拉斯有九种:爱情、欢乐、悲怜、愤怒、英勇、憎恶、恐惧、惊奇、宁静。[8]阿拉伯音乐审美体验模式中有一种定义叫“太拉”(Tarab)。“当龄听阿拉伯音乐时,太拉是衡量优秀的、最重要的音乐体验。”它是音乐家在激励听众的神秘灵感中获得成功,即创造了音乐情感气氛的标准。太拉的强度依据歌唱者或奏者的表演风格,通过它推断艺术家的表演过程是否优秀。[9]这种东方音乐艺术“品味”的审美体验模式与西方的差别,其根本在于,东方是通过身体与心灵的内在体验的方式去建构或接触音乐世界的。正如中国人的气功、经络学说,印度人的瑜珈,均是以生命直觉体验去发现和把握的,用西方解剖学或细胞学说是无法奏效的。反之,中国、印度人不可能用他们的方式去发明西方医学的基础理论,东方的气功或瑜珈与西方的广播体操是有着不同体验和功效的两种行为模式,根本上就是东西方两种哲学宇宙观、自然观的体现。这些构成了东西方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及“成就模式”的内在差异性以及互补性的基础。
近年来,雷默的研究认为:东西方音乐交流即口头文化和书写文化(音乐乐谱化)的表达,作为人类思维和行为的差别是深刻的。必须重新看待书写音乐表达和定量记谱法(五线谱)的有限性以及即兴表演和非定量记谱法音乐表达的自主性。[10]他说:“我们受音符束缚的表演文化已经导致思维方式的萎缩和衰退。这很容易使我们的表演受记谱束缚,导致他们离开乐谱表演音乐就会瘫痪和麻痹。”[11]“在美国,好几个世纪以来,我们都假定认为,成为精英或天才唯一的方法或主要方法就是照谱演奏,因此,我们大大地忽视了教授‘即兴演奏’、作曲或听赏。”[12]由此可以看出,西方传统音乐体系的科学理性将自己限制在“认知——工具性”的四大件技术模型中,而东方传统音乐则更多将自己限定在“道德实践”和“审美——表现性”的人文约定知识中,未来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将有待于这两者的并行以及在对话基础上的更高的综合。
三、多元文化音乐教育
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在许多国家音乐教育的研讨中已经呈现出来。多元文化主义的使用有三层含义:(1)指不同文化和不同民族的社会;(2)指多元文化社会里各不同文化的互相尊重;(3)指政府对多元文化社会的政策。
作为多元文化为基础的世界音乐教学是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总趋势,也是发达国家音乐教育的热门话题,其文化背景是,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议事日程和社会出现的挑战影响到音乐教育的哲学和实践,多元文化主义的意识形态以各种方式和表现形态渗透着西方国家以及原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结构,美国教授亨廷顿认为,在21世纪初期,人类将经历非西方权力与文化的复兴,经历非西方文明内部相互之间以及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冲突。受现代的驱使,全球的政治正沿着文明界线进行重组,具有相似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聚合,亨廷顿意识到西方中心主义已经开始没落,今后的世界将是越来越多元文化或多极化的世界。[13]中国领导人也不断强调文化及政治的多极化或多元化。
在世界教育方面,推动多元文化教育浪潮的主要有三大原因。(1)教育民主化的深入。从某种意义上讲,民主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向。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教育民主主要体现为“个体化”的教育民主必将流于空洞与虚妄。教育中“反种族主义”运动的兴起,作为结果,使“多元文化教育”得以提倡。[14](2)发达国家的“第三世界化”。许多发达国家的新移民群体,人口统计发生的变量,移民出生地文化教育的问题。如在德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起因于60-70年代,土耳其、越南移民的教育问题,而正式提倡是在90年代。(3)文化交流日趋频繁,其包括媒体、信息联网、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及人员的流通。由此,多元文化教育观对“新一代学习者的音乐教育不能再被视为仅仅是一种智力视野的扩展,而是一种社会需求。它的功能是形成一种跨文化理解的均衡,并对国际社会的未来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15]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其中要把握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每一种音乐传统都有其自身的传承过程,并根据其音乐概念和非音乐概念产生着自己的教育学、教学法,柯达伊、奥尔夫之类的教学策略已经显示出为民间音乐传统局内人所借鉴的可能性,但这并不能说,这类基于民间音乐相结合的教学法对其他所有音乐文化都是适用的。[16]
班克斯曾经提出了用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四种课程模式的教学。(1)主流中心模式。其课程的设计及教学都仅仅是以主流音乐观念出发的。(2)民族附加模式。课程依然是按主流音乐观念组织的,只是包括不经选择的民族群体的某些音乐材料和观念。如以西方音乐观念出发进行非洲音乐的教学,即使用西方的节奏规范和记谱法、记忆方式来教练非洲歌曲。(3)多民族模式。其课程以各种不同民族群体的事件或其音乐概念为核心。(4)民族——国家模式。在此模式中,是从多国家的民族观点来审视和教学的。此外,班克斯还提出一种多元文化课程的跨学科教学方式的概念。其重要意义在于,对有色民族的各种价值和各种经验反映在他们的文学、艺术、音乐、戏剧、舞蹈与作品等多角度的文化整体意义的理解。[17]
施瓦德隆提出了一种“新的苏格拉底教学法”,其前提是:(1)一种具备音乐人类学意识和知识的教师;(2)一种基于比较音乐美学的“发现”的教育方法,其包括对音乐及文化个性与共性课堂体验和积极探究的过程。[18]
F·布莱嫩也提出,对世界音乐课程体验内容的设计是一个具有双重特性的问题,也即包括音乐教育学原则和音乐人类学两个方面。他提出:主位观念(emic)、习得(Learning)生活语境(inContext)、概念,这四个关键词对于世界音乐课程的教学与体验尤为重要。[19]
在1996年国际音乐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为21世纪作准备”大会上,M·麦卡锡提供了“国际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1953-1996)”的报告。[20]他归纳了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从50年代和60年代改善东西方关系的努力(1953-1969,圈际音乐教育中世界观点的显现);到70年代对民族的和传统的文化的强调(1970-1982,音乐教育和民族文化);再创始于1987年的“国际文化发展十年”(联合国教科文文件,1982-1996,共享世界音乐)。这些变化中的方向本身,又受到大规模移民、后殖民主义、文化民主化、大众媒体的干预以及世界公民及其教育需要等因素而形成的人口中的民族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影响。今天国际音乐教育的发展在哲学观与实践层面已获得基本成果,具体的理论建树有:
(1)视音乐为一种文化的普遍现象,而不是一种普遍的语言。
(2)拓宽了视西方音乐优于其他世界音乐的狭隘陈旧观点。
(3)在文化身份和音乐教育课题的对话上贡献卓越。
(4)改变了对大众媒体和技术的态度,将其威胁因素变为积极的机会。
在实践层面上:
(1)从对各种世界音乐的音乐人类学描述,到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各种教学方法、教学观念和教学材料的共享。
(2)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指导性文件用于世界音乐教育(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的“信仰宣言”和“世界文化的音乐政策”)。[21]
(3)近年来发起的各类项目传播了世界音乐的材料(如《歌唱文化中的传统歌曲》)。综观全球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它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作用是巨大的。正如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所言:“任何音乐教育体系都接受由多种文化形成的音乐世界存在的事实,以及对其学习和理解的价值,并把这一观念作为音乐教育的新起点。”[22]以此,中国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的发展正面临着世纪性的转折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