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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圈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风险探讨

时间:2022-10-15 0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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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圈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风险探讨

一、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与担保圈现状

(一)民间融资概念及特点

民间融资又称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它是一个相对概念,其相对于正规借贷而言,是金融监管之外的民间金融。简单地说,民间借贷,就是指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借贷主体多为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或不能完全满足其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二是民间借贷利率有借贷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利率大小从零利率到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几十倍都有,但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之内受法律保护,四倍以上不受法律保护。三是相对正规金融,民间借贷金额小、期限短。民间借贷的资金出让方和接收方大部分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他们的出让资金有限,资金需求也较小。另外,因为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大部分企业和个人将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缓解暂时资金短缺。四是民间贷前审核流程和借贷手续简单,不需要担保,不需要抵押,只需借贷双方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另外民间借贷资金到位很快,能及时解决借款人的燃眉之急。

(二)中小企业担保圈发展现状

担保圈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出于风险管理考虑,对缺少抵押物的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要求多家企业形成一个相互担保体系,以降低单个企业贷款风险,并更大程度获得收益的形式。担保圈的存在一方面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但另一方面,使得涉及的多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互关联、息息相关。在银行信贷管理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担保圈企业容易造成一损俱损的局面,融资风险暴露明显。目前,单个担保圈涉及企业数目较多,单个企业涉及担保圈多。在一家银行内,A企业为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为C企业提供担保,C又可能为D担保,而扩展到另一家银行,ABCD等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可能再为其他企业担保,如此一层一层辐射,最终使得担保圈不断扩大,企业之间担保关系盘根交错。除了银行系统内的担保圈外,不少企业还与小贷公司、民间借贷等有资金往来,担保圈的情况更加复杂。以温州为例,通过对近3万条公司客户保证贷款信息的汇总整理,绘制了涉及所有银行的担保关系网络——共计992个担保圈,银行融资总额约2000亿元,保证金额达1812亿元。其中,最简单的担保关系是两户企业之间的担保,最复杂的则是4868户企业形成的超7000对担保关系。在992个担保圈中,超过10户企业组成的圈有21个。在复杂的担保圈中,涉及的是大量的企业和多家银行机构,一旦链条上的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通过相互间的风险传递,就有可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推倒一张,压倒一片,不仅使各涉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受到影响,也加大了局部经济、局部银行系统的风险。

二、原因分析及风险传导

(一)担保圈中小企业涉及民间融资原因

一是融资需求大、需求急。中小企业大部分出于起步阶段,底子薄、自有资源少,为了长远、快速发展,又面临引进技术、扩大生产规模的要求,其资金需求量相对于其自身可提供的抵押物来言大。另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经常面临应收账款拖欠,应付账款扎堆的现象,由于资金底子薄,为了正常的经营,资金需求急,一般需要立即到位。而民间借贷不需要抵押担保,基本不需要贷款审批,资金到账及时。因此,资金需求大、需求急的特点使得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二是正规融资渠道不畅,难以满足全部贷款需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其生产经营资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而银行出于对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考虑,即使是担保圈内企业,如果抵押物不足、未来经营发展情况不明确的也不能完全满足其融资需求。全部融资需求,靠银行机构不能满足时,担保圈内的中小企业就会通过民间借贷满足融资需求。担保圈企业涉及民间融资原因分析路径:A企业有融资需求→向银行1、银行2、银行3...申请贷款→各银行要求企业互保、联保→形成A、B、C、D...企业担保圈→需求部分得到满足→涉足民间借贷→需求得到满足

(二)中小企业担保圈涉及民间借贷的风险传导

民间借贷利息较高,担保圈企业还款压力大,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按期支付高额利息,民间借贷的风险不会暴露。但当保圈企业由于经营现状与预期不符造成资金链断裂,还不上高额利息时,民间借贷贷出方向企业追债,企业老板拿不出足额资金还贷而选择跑路,企业宣布破产。企业破产导致其在各家银行的贷款出险,各家银行要求担保圈内其他各担保企业代偿资金,各企业经营受到影响。担保圈企业风险传递路径:A企业经营不善→民间借贷高利息还不上→企业老板跑路→企业宣布破产→各银行贷款出险→各银行要求各担保企业代偿→担保圈各企业经营受影响。担保圈内单个企业涉及民间借贷,因还不上民间借贷高利息而导致担保圈企业风险暴露。风险不仅传染到担保圈各互保联保的企业,而且波及到与出险企业相关的各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此风险的传导,不仅危及局部金融领域,而且局部经济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四、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其一是在当前的发展背景下需要遵循时展的步伐,严格遵循货币政策,以此面对社会的整体发展,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信贷投入力度,从本质上满足其资金需求。其二是需要将当前的服务水平加以改善,要尽可能应用现代化技术,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存款服务。其三则是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则需要在各大型业务中实施信贷资金倾斜,但是也需要满足当地经济的发展要求,这样可以从本质上满足资金供求矛盾。其四是需要从银行角度分析,对于人民银行而言,则需要做好信用社的政策引导,可以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发放户数等各项指标,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考核与监督。其五是需要让金融部门不断的创造条件,并将融资市场加以开阔,不仅可以起到规范企业的行为,也能够为日后投资指明前面的方向。

(二)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融资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融资。从当前的发展趋势分析可以了解到,现阶段民间融资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为进一步改善这一现象,国家的相关部门还需要根据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比如《民间借贷法规》等,这样一来便可以对民间借贷行为有所保护,使其朝着规范性发展。当然其中还需注意的一点事要对于一些可乘行为要加以打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

(三)银监会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融资。在新时期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规定,不断提高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还要做好监督与管理,从本质上避免金融风波的产生。与此同时,还需要对符合要求的借贷活动加以保护,尤其是需要对债权人的权益加以保护,这样一来,在不断改革以及完善正规金融的过程中不正规的民间金融则会逐渐浮出水面。

(四)政府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还需要不断扩大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制定完善的核心机制,推动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以此为民间社会资金进入到投资领域而奠定基础。

(五)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其中在手续办理上需要遵循银行的相应贷款,保证有凭有据,对于金额比较大的贷款则需要采取公正的方式,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纠纷的产生。另外还要对民间借贷资金加以引导,避免用于非正常消费。

(六)强化利率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银监会均需要做好民间借贷的管理工作,保证符合基本的利率,实现民间借贷的完善性。对于高利贷行为要进行打击,如果在农村中出现村干部参与高利贷行为,政府部门则需要加以调查。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年第1期.

[2]李双,张海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管理科学:2007年第4期.

[3]李岩.当前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08(20):79-80.

[4]彭建华.紧缩货币政策下温州民间信贷现状、动因及对策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1(19):312-313.

作者简介:缪典林,男,汉族,山东省鱼台县人,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国人民银行嘉祥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