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极视察是《南极条约》首创的重要机制,借助协商国监督的方式,确保南极条约平稳运行。迄今为止,已有23个南极条约协商国实施视察55次。美国是创设南极视察的主要推动国,也是引领视察机制发展的重要实践国,其中单独实施视察15次,联合视察3次。视察是美国主导南极事务、强化南极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已被美国作为常态化、机制化活动。中国自1985年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享有南极视察权,已于1990年、2015年实施南极视察,但对视察机制的产生、发展及应用缺乏系统研究,且视察频次远低于美、英等国。未来中国应重视南极视察应用与研究,充分利用视察参与南极管理规则制定,为打造南极美好未来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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