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裁判文书引用《圣经》教义、古诗词寓意进行说理现象的本质是法官将道德论证引入裁判理由。在这些案件中,道德以非正式法律渊源、影响法律解释的因素、修辞方法等多种形式进入裁判理由。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强化法律与道德的内在联系、提升裁判说理效果;但也容易导致法律规范沦为司法虚饰的工具,进而引发法治权威被消解的风险。因此,有必要通过限制道德论证的适用范围、协调裁判理由中道德因素与法律适用之间的关系以及改进道德论证进入裁判理由的表达方式等路径来完善裁判说理中的道德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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