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楚官玺集释》可以说代表了学术界对楚官玺的最新研究成果,但其中有些官玺文字未被正确释出,有些则存在争议,如《楚官玺集释》第29号“■”当释为“薛”之省,第148号(玺汇133)“■”当释为“京”,第230等号“■”当释为“堂”。而第150号“■”以释“哀”、第311号(玺汇320)“■”以释“火”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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