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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干部考察材料

时间:2022-03-12 12:42:54

导语:在选任干部考察材料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选任干部考察材料

第1篇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__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四是严把领导职数关,把职权还给组织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和县级部门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以及平常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了领导职数的规定。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31名。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40名。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采取“转、退、调”等办法,减少领导干部29人。去年以来,机关没有违规调入一个人,财政供给人员第一次出现负增长。

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把决定权交给常委。严格程序,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这个基本程序,做到“四听取”和“四不”。即认真听取考察人员的考察意见、认真听取组织部门的使用意见、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没有经过组织部门民主推荐程序和材料不齐全的人选,不上会讨论;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人选,不提拔任用;多数常委对任免对象情况不了解的,不上会表决。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没有出现减少程序的现象。严格纪律,坚持常委会票决制,集体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和“家长制”。

第2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 反腐倡廉建设

一、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教育和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及建议

(一)教育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强化宣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教育是基础。近年来,一些曾为党和人民做出过有益工作的领导干部,由于不能自律,经不起诱惑,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甚至锒铛入狱,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思想深处感染了“病毒”。而出现这种情况与我们的教育不到位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利用上党课、政治学习日、定期培训等形式,长期坚持不懈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学先进、找差距,经常进行反省检查,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同时通过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学习等形式进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能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从政。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建设的前瞻性、执行的操作性、执行的约束性等薄弱环节。

要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让品行不端者无法拥有权力,让有权者不能腐败。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以《实施纲要》为指导,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体系化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预见性;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实效性;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1、有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2、有些单位廉洁自律工作不够到位;3、有些部门对廉洁自律监督不够。针对这些问题相应的治理对策有:1)健全制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2)执行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3)完善制度,让领导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进行:一要按照要求,为每一个领导干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应是动态性的,其记载的事项和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廉政档案记载的内容来源渠道也应多种多样,如领导干部自报、组织考察材料、有关来信来访等。二要改革干部的选任制度,打破干部任免的神秘化,努力实现干部任免的透明、公开。采取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全程差额选拔等多种方式选任干部,适度公开有关信息,加强对干部选任的全程监督。三要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和促进党政管理方式转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源头治本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三、深化改革,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深层次问题

(一)加强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健全制度,构建运转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是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使领导干部形成正确而稳定的价值取向,不断激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生动力,使领导干部遵守规定的自觉性逐步提高。针对现行有些制度约束力不足的问题,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制度,逐步形成一套整体的制度链,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行为的落实。如尝试对公务接待实行明示;减少行政支出项目;建立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激励机制等。同时,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二)创新思路,妥善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强化监督,把领导干部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

要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来破解,把预防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一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可以按职务的需要,把在公务或商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以货币包干的形式发放给个人,成为个人工资的一部分,由此增加收入的透明度,将合理的隐性收入显性化。改革的实施办法可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项目分为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两大类。其中对个人消费实行标准到人、计入薪酬、节余归己、超支自付,对公共消费实行集中管理、总量控制、限额使用、节余归公、超支自补。使公务消费限额、透明,便于监督,从根本上消除现有职务消费体制的弊端。二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等。三是增强纪委权威,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现行的监督体制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在这种“双重”领导下,理论上可行的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在很多时候形同虚设。应将同一级纪委的人权、财权、事权全部置于上级纪委的直接管理之下,实现对同级党委的有效监督。

第3篇

《干部任用条例》提出了个人推荐提名署名制,但在实际工作中缺少相应的具体制度规范。当前首次提名这一环节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首次提名环节缺乏明确界定,首次提名的责任主体不明确,提名过程透明度不高等等。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一、首提责任制的基本内容

首提责任制,就是领导班子集体或个人,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党委推荐提名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人选;首次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或个人为首提责任人,首提责任人对推荐提名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违规推荐提名或推荐提名失误,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首提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个人向市委推荐提名干部人选,推荐者个人为首提责任人;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党委(党组)的主要领导为首提责任人;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领导干部队伍状况,集体研究首次推荐提名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为首提责任人。

《首提责任制》规定了6种责任追究情形。在推荐提名过程中以及推荐提名人选提拔使用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首提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推荐提名人选在提拔使用后,被发现提拔前存在严重影响任职问题的。推荐者出于个人原因搞假推荐、人情推荐、许诺推荐,或搞权钱交易推荐的。党委(党组)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或明知干部人选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和资格,仍然推荐的;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时意见不一致,违反有关规定,以个人意愿强行通过推荐的。组织部门因主观原因造成失察、失真推荐的。有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原因造成推荐不当,产生严重后果的。干部选拔任用首提责任追究,凡构成违纪,需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落实首提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初步成效

我们在工作流程中重点把握好6个环节:一是全部实行书面提名推荐,填写《提名推荐表》。二是市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配、班子调整计划,对各类提名推荐人选是否进入民主推荐环节进行综合分析、统筹核定。三是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得到多数群众拥护、认可的,组织部门才将其列为考察对象。四是向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介绍首次提名情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人选的酝酿提名产生全过程。五是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六是提名材料存档备查,对已经提拔任用的,在提名推荐表上注明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的时间;对未列入干部任用方案的,提名推荐在一年内有效。

《首提责任制》实施以来,已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明确了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提名的责任心。首提责任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对提名行为起到了警示规范作用,也使被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增强了自我约束力。二是突出了人岗相适,进一步保证了提名人选质量。提名推荐者从一开始就必须考虑提名人选的综合素质,并针对岗位提出提名推荐理由,加上组织部门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的综合分析、比较与审核,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选的质量。三是体现了民主公开,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讨论干部中,将提名情况、提名过程公开,增加了提名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暗箱操作”的生存环境,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同时,有利于加强监督,追究责任。据统计,制度实施至今,我市市委常委会已讨论决定提拔任用12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提责任人127人次。这些干部提拔上岗后,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三、完善首提责任制的几点思考

首提责任制还处于初步探索实践过程中,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深化。

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首提责任制的“纠错”功能与“促优”功能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深化责任内涵。为防止规避首提风险而逃避首提义务,需要进一步强化首提责任制“促优”的正面导向功能,强化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不提名是失职,没有高质量的提名是未尽职,违规提名是渎职”的意识,将推荐提名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集体决策与个人责任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正常情况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推荐提名干部人选都是通过集体决策确定的,是一种组织行为,其结果实际上反映了集体意志。而首提责任制规定其党委(党组)的主要领导为首提责任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造成责任主体的单一化。因此,为做到集体决策和个人责任的统一,充分体现多层次的权责对等原则,要根据班子内岗位和职责的分工,进一步明确单位党委(党组)提名推荐中,主要领导作为首提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特别是分管干部工作成员应承担的责任。

第4篇

畏首畏尾,必然裹足不前;敢想敢为,方能海阔天空。7月,经过县委常委会多次慎重研究和讨论,在借鉴信阳市自荐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外地自荐公推经验的基础上,新县以过人的胆魄,大胆创新,拿出县人才办主任等8个正科级实职岗位,决定通过自荐票决的方式加以选任。7月10日县委出台了《县人才办主任等八个正科级领导职位人选进行自荐的意见》(新文〔20*〕65号),详细规定了自荐的指导思想、职位、资格条件和程序。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对不同职位设定了不同的条件。并将文件及时印发到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自荐报名。自荐的选才方式,使新县广大干部能够自主表达进步的意愿,变被动等待选拔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挑选,广大干部热情高涨。7月11日至12日短短两天的报名时间,全县就有204人参与自荐,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共有181人符合自荐条件。

二、票决公推,广聚众智选英才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面对众多的自荐者,如何优中选优?又一个难题摆在新县县委面前。全程差额票决!新县县委以果敢的勇气,把选才的决定权放心的交给群众,广聚众智选英才。

第一票:县委常委扩大会票决。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由县委常委和其他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参加,按照1:5的比例,从自荐人员中差额票决产生县委扩大会票决的人选。整个过程在省、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的指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全程监督下进行。投票前,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正厅级巡视员宁建华、县委书记詹玉锋明确要求各位县级领导要本着对新县发展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以公心待人、公正选人,科学行使手中的权力,帮助县委把好选人用人关。投票时,组织部门将每一位自荐者的简历和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分发给每位参加推荐的领导,供大家了解自荐干部的情况。投票过程公开透明,没有引导性讲话,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保证了票决的公正性。42名干部成为首轮胜利者。第二票:县委扩大会票决。全体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以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党政主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会议,采取1:3的比例,进行第二次差额票决,42名票决对象有24名二轮胜出。第三轮票决在县委常委会议上进行,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县委常委差额票决出了16名进入考察的人选。第四轮票决仍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抽调的得力干部组成8个考察组,按同职位同一个考察组进行考察的办法,对16位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同时对考察人选提前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监控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情况,部长办公会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再次进行票决,分职位从两名候选人中决出一名拟任人选。最后一轮票决,将县委常委会确定的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全委会投票决定。7月21日,张彬等8名干部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与此同时,县委在正科级干部选用方式改革的基础上,采取“双议双推双考”的方式,“双议”即公开选拔前县委常委会议任用原则、考试后议具体人选;“双推”即实行干部群众大会民主推荐和单位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人选;“双考”即对拟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文化理论知识测试,根据文化理论测试成绩提出拟任职人选,在全县选拔了60名副科级干部。

三、多措并举,缜密程序保公正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用人的本质在于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关键在于严格规范竞争过程,创造一个信息对等、机会公平的环境。新县多措并举,缜密程序,创新用人方式,确保选才公正。

1、突破常规。“常格不破,人才难得。”新县打破选人用人的常规程序,不拘一格选人才。县委常委会在进行民主决策时,先议原则,不议人选,把用人的提名权交给群众,广纳民意,用群众的慧眼选才。同时,程序作为共同遵循的比赛规则,是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为了“断绝拉票的念,堵住跑官的路”,此次新县创新选才的每一步程序在实行前严格保密,只有县委常委会少数几个人掌握,防止跑风漏气而影响公正。一旦程序开始执行立即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新县还打破传统的公示方式,变常规用人的单一拟任前公示为差额考察、差额公示同时进行,为第四轮票决提供了高质量的依据。此外,创新选才的细节也打破常规,一改由组织部通知与会领导的惯例,直接由县委办公室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通知。

2、阳光操作。“天下事,坏于偏私,成于公明。”新县在本次创新选才实践中,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严格实行“阳光”操作。一方面公开岗位,扩大“阳光”覆盖面。对岗位、人数、参与竞争的资格和条件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县公开,认真宣传发动,制定了细致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选才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给全县符合条件的干部一个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建立“阳光”监督网络。在选才过程中,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并及时报道,对每一次票决、每一个考核现场、每一选才细节,都进行录像,以保障有异议时有据可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干部监督部门,选派专人对自荐票决选拔干部的整个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整个选贤任能过程一路阳光。

3、把好关口。为了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考准、考实公选对象,全面扫描干部的真实形象,不仅考核掌握干部工作业绩,而且还须考察公选对象的生活、社交情况,避免选用带“病”干部。群众是干部任用的“第一批准人”。在考察环节,运用座谈、民主表决等形式,充分听取被考察干部的领导、同事、服务对象和工作单位老干部的意见和评价,原则上,座谈的的代表应来自不同方面且不少于30人,以便真实了解干部的道德修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让群众把关。其次是计生、纪委、、审计和司法等部门联动把关,认真查看相关档案,对于经济、计生等方面确有问题的公选对象决不手软,一票否决。其三组织把关。结合公选对象的常规考核情况,对其在单位的工作作风、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职责能力等进行考核把关,把他们的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考准、考实,确保选才公正。

四、彰显公信,风清气正凝人心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新县这次实行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实践,凝聚了人心,彰显了公信。

1、扩大了影响力。纵观此次公选,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它所创造的多项纪录,影响空前。此次,县委共拿出8个县直单位正职职位进行“自荐票决”、60个副科级职位进行“双议双推双考”,这在新县选拔任用干部历史上是职位最多、参与人数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全县共有204人报名参加8个正科级职位自荐,181名干部通过了资格审查。其中正科级干部47人,副科级干部134人,女干部26人。自荐职位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平均比近1:23。符合“双议双推双考”条件的干部有313名,最终有140名干部参与能力角逐。同时,也创下了新县选拔任用干部最高社会关注度。消息一公布,全县上下反响强烈,电话咨询不断,现场咨询络绎不绝。一时间,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成为当地干部群众热议的话题。新县创新选才的成功尝试,得到了省市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兄弟县区纷纷来电、来人咨询学习新县的做法。

2、达到了三个满意。新县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工作规则公平,环节公开,选用民主,结果公正,赢得各方好评,达到了三个满意的效果。一是参与者满意。无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对选拔程序、操作过程心服口服。认为这种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才方式,排除了一切有碍公正的因素,让每一个干部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仅拓展了干部成长进步的路,还能使参与者发现自身的优点与不足,找到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群众满意。群众对新县干部人事工作的这一成功创举报以热烈的掌声,普遍认为县委选人用人动真格了,选什么样的干部不再是只有少数领导说了算了,普通群众在选才中有了发言权,民意得到了充分体现。三是组织满意。县委对这次选才的尝试很满意。普遍感到这种创新选才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为选人用人把关,充分发扬了民主,即拓宽了县委选人用人的视野,减轻了在选人用人上的压力,又有效激发了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的活力和热情。

第5篇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图书馆资源信息创新

图书馆的管理,是伴随着图书馆的产生而出现的。传统图书馆三个主要功能———收集、选择、积累文献,加工、整理、保存文献,传递、提供、利用文献,是由自身拥有实体馆藏构成,以印刷型纸质文献等并存的形式存在。如今,随着计算机的技术日益更新,信息化传播迅捷,新的教育理念需要高校图书馆建立新的创新管理模式。

1队伍建设

1821年德国F.A.艾伯特第一次提出“图书馆管理学”(libraryeconomy)一词,他还撰有《论公共图书馆》和《图书馆员的修养》,主张要合理安排图书馆内部的一切事务,图书馆应由受过专门教育的专业人员来管理。

1.1馆内培训

图书馆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较低是高校普遍的现象,图书馆学专业是国内冷门专业,社会公共和高校图书馆对人才的需求大大超过市场中人力资源,另一方面,高校图书馆专业化程度低,缺乏足够的学术关注度,各大学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注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教职工感兴趣的问题,更新图书馆管理理念,进行措施如下:

(1)举办定期的学术讲座,包括对应总馆和学院图书馆的教职工的安排,进行时间、地点、内容方面的预告。

(2)重视新职工的培训工作,吸纳社会志愿者参与工作,同时对社会信息和专业人才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反馈馆内工作建制,形成内外需求补充的良性循环。

(3)建立各馆间联动管理系统,依据通用级别设立分级培训计划,细化至各馆各工作环节,由总馆进行统一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1.2馆长的选拔、聘任和管理职能

作为高校图书馆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一所大学的图书馆的层次在很大的程度上由馆长决定。尽管现实情况中,馆长不会参与大学图书馆的具体工作的分配与执行中,甚至对于图书馆整体而言,管理的模式和本身图书馆的稳定性让各个部门职位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趋于平稳和固定,但这些现象终究是取决于人的自主性。目前,国内外主流的馆长选任分为公开招聘制、内部选拔制和实质任命制,代表国家分别是美国、日本和中国。对于高校图书馆馆长的选任和公共图书馆的差异总体体现在社会化程度上,而对于馆长任命的资格考察,总体有要求服务意识强烈、出众的图书馆技术以及具备图书馆发展水平知识的教员和对大学科研职能有足够认识、管理才能出众的专业人员两种取向。在这两者问题的选择上,主要是基于不同图书馆的内部建制。在对馆长本身进行多重层面的考察前提下,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能调整或者图书馆自身的文化取向将作为馆长选任方向的重要依据。

(1)社会化需求。

高校人员及外校人员可以参加任何一级图书馆干部的招聘。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一律按条件择优录用。从馆外选来的馆长没有旧的清规戒律和各种人事关系羁绊,可以带来新鲜经验,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这是大学图书馆社会化的一个很好的体现,除去专业内的实习,图书馆能成为对于大学而言一个很好的社会反馈,为馆藏的组织构成开辟新渠道,优化情报技术,对图书馆整体管理结构进行改造。

(2)效率运行需求。

这是对管理模式最直接的表象需求,图书馆的循环高能很大程度上直接取决于自身的运行效率,这也是管理学在图书馆上运用的初衷。所以馆长的专业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图书馆自身及其文化发展水平,出众的管理能力和远期规划是作为领导者最直接的基本素质。

(3)发展水平需求。

对于馆内建制内容的补充和之后的改造是馆长选任依据的基础。选任的判断和馆长自认环境的判断将成为一切管理运用的基础,至此馆长也应深刻认识到对自己的补充某种程度上就是对大学图书馆的补充。完成判断和补充才能确保图书馆发展的基础,此时前两者需求的体现才会愈发明显和重要。对上述三个需求的论述并非基于重要程度的排列,而是着重体现行业稀缺程度和认识程度的递减。总之馆长的选任和任何图书馆员工一样,都是对大学图书馆的有力补充,馆长是一种自主性和控制力更强的模块化补充。

1.3员工与激励机制

图书馆是一种较为传统的组织机构,其诞生最早是为手工作业而设置的。其职能实现的物质方式在现今的需求环境下显得匮乏,对现代图书馆而言存在一些功能性的障碍,但它并非不能适应图书馆功能变化的需要,体现在需求表象上的变化,只是图书馆表达的物质方式不同而已,其职能需求并没实质上的变化,即使在信息化下图书馆功能得到了扩展,也只是新技术为满足更大信息效率的应用。所以图书馆工作模式的变化不应该是理念的改变。在打破旧的按文献类型和工作流程设置机构的模式,代之而起的是组建以强化功能为目标的机构管理模式的表象平移之外,需要的是员工机制的创新。许多美国图书馆以任务为中心,对人员和业务机构进行职能重组,与读者实现互动,从而促进了双向积极性的实现。然而在这基础上应该扩大员工与读者自助服务的自由度,在馆内基本服务的额定任务。如美国匹兹堡大学图书馆的现设部门是办公室、技术服务部采访、编目合并、流通部、参考部、信息系统部、藏书发展部。同时也不再以读者对象或文献类型划分阅览室或书库,文献资料集中实行“统仓管理方式”,建立激励机制,奖励对读者自助服务的完成与创新,同时鼓励员工创新,扩大有效任务范围,直接由不同专业的图书馆员承担不同学专业书刊的采、编、参考咨询一条龙服务工作。对图书馆员的评价和奖惩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有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图书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终考核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业绩、业务水平与社会效益。被考核者除了完成额定内基本服务任务和撰写详细的述职报告之外,还应呈交有关的附加材料。如读者的评语、所参加学术团体领导者的介绍、参加学术会议的通知及本人宣读过的论文副本、对今后图书馆发展的建议以及本人下年度的工作规划等。这些都归入被考核者的个人业务档案。另一方面呈交馆内的负责人其业务双向创新案例,经考评,决定编入全馆的《年评》一书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定及其任命不是终生的,一年一次,评聘合一。在一般情况下是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但对成就突出者可以越级破格。也有被解除职务的,特别是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任职期间没有科研成果,则很难保住职务。

2机构设置

现代高校图书馆的内部机构设置应该由各馆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确定,没有统一模式。但是大多数图书馆都设有采访、编目、流通、期刊、参考咨询等业务部门。这基本上是根据传统图书馆三个主要功能提供设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图书馆的职能不断变化,近代图书馆主要承担收集、整理、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职能。进入现代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们对知识信息的需求日益迫切,图书馆又责无旁贷地承担了开发智力资源、传播科技信息的职能。

2.1机构职能的拓展与创新

随着社会需求日益多元化,图书馆必然承担了更多的要求,然而图书馆作为一个传统的机构,对社会的要求必然有一定的反应期、考察期和适应期。除去互联网等多媒体的需求投射和交流,其最主要获得信息的渠道还是来自读者,而这种信息大多是零散的、片面的、复杂的、慢性的。所以,为了提高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和缩短时代衔接周期,图书馆自身可以取消其他衍生职能,在保留传统功能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开放馆内资源:包括图书、服务机制、人力等。开辟馆内空间,扩大读者权限,为读者留出尽可能足够的组合空间,实现需求定制化,这样能更好地结合上文提到的员工激励机制,实现服务的双向创造性。

2.2建制结构

高校图书馆应实行权力下放分权分散式管理体制。图书馆机构本身应该获得大学内最大的自力,自主管理,经济独立,不受校园内部的行政权力管理,从而保持本身的学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为了密切图书馆与学院间的关系,保持科研事务的交流,大学应在各学院内部设立专业分馆,以主馆为主体进行行政管理,广泛将资源分布在各学院图书馆,并单独建立馆内资源体系,从图书馆总体上进行馆藏资源的分级,从而平衡各专业书籍的分布与主馆之间的馆藏。各分馆的内部科研事务由该学院决定,馆内经费由各馆之间的实际科研、教学需求分配,并在分配后建立内部独立的经济体系运行,并在中长期定期对各分馆工作与需求进行评估,将经费重新分配。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各院系师生对图书馆的利用,保持了各分馆的高效运行。

3信息化

高校图书馆的信息化,主要集中于推荐课题检索、文献传递、馆际互借等的需求,传统需求形式的比重发生变化,图书馆过去承担的功能实现的物质形式对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高校图书馆必须加强图书馆信息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适应时代的需要。

3.1文献获取信息化

信息时代下高校图书馆借助国内外相关的数据库和网络资源,采用文献数据库,提供浏览和检索系统,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学术效率,将文献信息的获取、相关有效信息的整合一体化。能够避免以往学术工作进行的脱节问题,显著规避可能的风险。另一方面,有效满足更大群体的阅读需求,在各分馆针对专业分级,设立图书资源的有效阅读方式,从而大大减少单位成本,有效地提高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交流服务。随着学科化服务的推进,信息检索、搜索引擎、图书馆电子资源等能够逐步深入或参与专业课程,指导学生撰写报告,提升学生创新能力打下基础。

3.2管理模式观念改革

传统的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下,图书管理与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方法简单。然而,信息时代要求专业能力在新的物质方式下的平移,观念上符合新方式的效率原则。实质上,要求新技术人员的补充,但依旧要求以传统专业人员为核心,配合馆内培训和员工技术交流,开发现今信息技术在高校图书馆应用的剩余产能。建立学科馆员制度,是提升高校图书馆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学科服务可以提供信息资源利用环境,数字空间构成科研和学习环境逐步代替实体高校图书馆在读者心中的地位。科技创新的压力激发高校教师做科研项目的动力,对文献信息的需求倾向于知识解决方案的学科化信息服务。在学科服务的过程中,学科馆员定期在学院网站上宣传图书馆信息,参与院系或学科课题研讨会,进行信息资源和数据、学科服务平台等互动方式。

参考文献

[1]杨威理.西方图书馆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邓珞华,周欣平.中美两国高校图书馆管理之比较[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1(1).

[3]顾奔.美国图书馆事业概况[J].北京图书馆馆刊,1999(3).

第6篇

一是相关部门联合督查。由寿光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监察局、人社局联合组成监督检查组,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个别走访和实地检查。二是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使用借调工作人员部门单位是否符合借调条件、所借调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借调条件;使用借调工作人员部门单位履行借调人员手续情况;借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情况等。三是落实长效机制。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是对《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下一步,将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借调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寿光市编办 E:ZY

聊城市积极落实政府部门机构编制工作评估办法

为贯彻《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科学评估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促进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聊城市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一是组织市、县编办和市直部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切实领会《评估办法》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要求市、县编办积极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评估具体方案,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评估办法》的贯彻落实,把贯彻实施《评估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求每年选取不少于五个政府部门,争取利用三年的时间,将所有政府部门(单位)进行一遍评估,确保评估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领导,确保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县(市、区)编委切实加强领导,机构编制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实效。聊城市编办 梁文宸 E:LDQ

东平县对新设立调整机关事业机构进行跟踪问效评估

近日,东平县编办对2012年以来新设立调整的部分机构进行了跟踪问效评估。一是重点突出,明确评估内容。县编办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评估的对象为2012年以来新设立、调整的机关事业机构,主要有县法院司法确认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县博物馆、现代国际物流园区管委等,重点评估机构设立调整以来在人员配备、职责履行、内部管理、外部协调配合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评估工作由县编办监督检查科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共同负责做好这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多措并举,提高评估质量。在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编办组织专门人员,到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检查评估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档案资料、走访监管对象、开展社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整改规范,强化结果运用。科学分析汇总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办理。检查评估工作情况及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编委领导,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机构编制调整等的重要依据。东平县编办 E:ZZJ

博兴县编办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跟踪督查机制

一是完善督查制度,强化经常性督查。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及事项执行情况跟踪督查的通知》,重点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职责调整落实情况,机构设置、职数配备、入编、减编程序进行日常跟踪督查。二是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督查方式。跟踪督查采取月报表、季检查、年度评估、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督查时,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督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继续进行跟踪督查。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县编办根据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定期会同县纪委、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联合检查,逐步健全完善部门配合约束机制。博兴县编办 E:CSQ

东营市河口区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检查评估工作

一是明确评估对象。此次评估的单位主要是2010年以来新设立的事业机构,其中包括更名、加挂牌子的机构,共涉及37个部门、62个单位。二是细化评估内容 。此次评估主要详细了解各个部门单位的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内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四个方面的主要情况。三是严格评估方法。采取实地评估的方式,区编办组织人员到部门、单位详细听取情况介绍,严格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掌握被评估单位各方面的情况。四是强调结果运用。河口区编办将此次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并作为以后调整被评估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东营市河口区编办 E:CWK

临沂市河东区编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研究制定了《河东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完善了执行情况评估机制、机构编制考核机制、主要领导问责机制、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社会公开监督制等相关制度。

二是转变监督检查手段。完善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衔接、用编计划审核、空编使用核准、出入编登记、工资统发审核等机构编制规范性管理机制,加快转变现有监督检查“重审批执行,轻监督管理”的工作模式,通过“事前调研、严格审查、日常监督、定期抽查”的工作手段,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督查岗位,确保监督检查队伍素质优良、精干高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作风建设。临沂市河东区编办 赵言超 E:ZY

淄博市淄川区编办开展政府部门履职情况调研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理顺部门职责,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近日,淄川区编办对24个政府序列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调研。

此次调研的目的是摸透政府序列部门机构编制的现状,找准影响和制约淄川区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调研过程中,区编办以上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为基础,对各部门承担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职能的变化情况、部门间职能履行是否顺畅、内设科室设置是否合理以及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探索部门内部大科室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研,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职责明晰、协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淄川区编办 周建霞 E:CWK

高青县编办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事项考评工作

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高青县编办借鉴干部选任“考察先行”的工作模式,对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扎实做好考察评估工作。

第7篇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出台背景

 

县建工局所属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陆续出现几例经济诉讼案件:一个工程队长以公司名义赊欠工程材料套取现金,挪做他用,导致该工程大量亏损,引发了经济诉讼;一个驻外办负责人利用委托法人权力私自为他人担保赊欠,引发连带赔偿;在公司内部审计时发现,某驻外办负责人利用一支笔签字报销的权力,侵吞公司财产,中饱私囊,瞒报、漏报收入,脱逃税款,少交行业管理费。

 

另外,2015年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进行小金库检查时发现,坐收坐支现象严重,收取租金、承包费等不缴存单位账户;一些开支无任何报销事由就报支,单位无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报销业务多由单位负责人或会计一人完成,既无内部监督也无外部监督;个别企业保险柜中存有十几万的白条;不建固定资产明细账,不经县国资部门审批,擅自处置公有房屋;过期发票仍然入账等财务混乱现象。由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缺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相当多的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及国有企业存在政企不分、主管部门行政干预,甚至个别企业成为分管领导的小金库等现象。

 

在对部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量应收账款超过2年诉讼时效,企业怠于追收;盲目投资造成数以千万计的国有资产无法收回;产品质量引发的诉讼赔偿导致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管理责任无人追究等等。

 

这些事件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延伸检查,发现多数企业财务管理出现了漏洞,缺乏内部有效的控制机制,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发现了问题的根源,就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我们建章建制,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减少经济诉讼,防范企业经营风险,预防小金库,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

 

(1)资金控制.对货币资金收支作出严格规定,每笔收入要及时入账,纳入财务监督使用。支出审核推行职工理财小组制,对每笔支出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要经职工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并加盖职工理财专用章,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账务流程完成后,按照程序进行财务公开,接受职工监督。现金收支绝不许可一人办理全过程,票据、印章要分开保管。通过职工监督,杜绝虚报冒领和小金库现象。

 

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筹资、投资、担保的控制,要在操作过程中予以控制,控制方法主要是增加控制环节,不应由一个科室、一个人或一个领导签字办理全过程。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的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做到债权要保住诉讼时效,债务要清清楚楚。

 

(2)工程项目决策与成本控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联系工程往往会投入大量资金,有时会上当受骗,因此企业在把握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当特别慎重,要设专门科室专门人员从事此项活动,严格投标工程的立项、考察、可行性分析及集体决策制,同时,要建立工程合同台账,保证建安工作量的统计、工程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耗费即工程成本的控制,要着重建立施工中期各种耗费的控制制度,特别是对有形资产的管理,要建立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价格成本等多环节的严格的控制制度,确保成本降低计划的实现,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二是建立资产台账制度。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特别是国营场圃的土地、林地、荒地、河滩、沟渠等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筛选任用

 

如果一个单位领导层处于自由状态,要么没有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要么建立的控制制度也形同虚设,取而代之的是‘‘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一言堂的家长制”管理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任何控制制度都有可能因领导一句话或一个批示化为乌有。所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否有效的实施关键在领导。通过竞争上岗,一批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同志走上企业领导岗位,他们是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决定力量。

 

2.建设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环境氛围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编制的原则是对所有涉及会计工作的人员都有控制约束力。对一个单位来说,既对单位上层领导有控制约束力,同时对中间运营层和末端操作层也有控制约束力。上层控制状态决定运营层和操作层的内控状态,运营层的内部控制状态直接影响到操作层的内部控制状态,另一方面,末端操作层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好坏又反作用于上级层面的内部控制状态。如何能使各个层面都沽身自好,在单位内部建立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一个良好的环境,是能否顺利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环节。

 

江苏省丰县财政局多年来推行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为创建这一良好环境提供了制度范本。在各行政事业单位由委派会计负责监督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委派会计的编制、行政关系、工资福利均不在单位,独立于单位,不受制于单位负责人。委派会计定期轮岗制又有效地规避了长时间在一个单位的弊端,因此这种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扼制了一言堂的管理模式。实践证明,在这种模式下,各项财政改革,如政府采购、国库直接支付,得以快速推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整个运行体系中得到了规范,达到了较好的运行效果。

 

3.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1)日常内部检查监督。职工理财小组可以随时对内部会计控制程序、货币资金的管理、项目决策、工程台账、工程成本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会同有关领导及内部审计机构共同处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2)外部财政、审计监督。县财政监督检查部门以及审计部门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进行阶段性审计,一般是由财监、审计、国资管理等部门人员进行审计。如,2015年财监部门安排的国有企业和社团小金库“回头看”整改检查,以及丰县财政局国资股与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实行的对导致国有资产遭受严重损失的民事案件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制度,都有效地起到了震慑作用。

第8篇

一、打牢基层基础,加强基层调处组织建设。

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上,我县自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以来,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始终作为巩固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保障措施来抓,在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负责社会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掌握,复杂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村组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跟踪回访和反馈已调矛盾纠纷协议的履行情况,对存在的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协调联合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在村委会(社区)一级,一方面,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积极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沟通,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调整充实和壮大基层调解队伍,任前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按照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好、年轻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法规,熟悉当地情况,群众公认的优秀同志选拔到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对不适宜做调解工作的同志做到及时更新,对缺漏人员及时补充,村级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优化壮大;另一方面,以乡(镇)党委文件明确村级调解委员会班子和工作职责,按照村委会大小和人口数量,每个村委会(社区)设调解主任1人,委员3—9人,为便于工作协调和职能发挥,根据各村委会具体情况,实行村级调委会主任专任或村委会干部兼任相结合搭建村调委会班子;其三,对村民小组一级,由乡级调解组织配合村委会(社区)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采取群众推选和乡村调委会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配群众信任、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同志担任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最基层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和特点,就地化解消除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在全县8个乡(镇)、114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建有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调解人员达2574人,其中乡(镇)村两级有调解人员992人,村民调解小组有调解员1582人,同时在县内接边乡(镇)之间,跨区域邻边县乡之间建立了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与接边等接边县乡签定了接边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县内乡镇之间互签了联防联调工作协议,人民调解队伍的逐年发展壮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延伸,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基层一线通过调解组织的扎实工作得以遏制和消除。

在人民调解场所建设上,乡(镇)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办公室在司法所,与司法所合并办公,设立有独立的调解室,做到了调解制度、程序、纪律规范上墙,有必要的桌椅等办公条件,调处的矛盾纠纷制作有文书卷宗,有台帐档案。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遵循因地制宜、经济使用的原则,设立有单独的调解室,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有台帐表册,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制作有法制宣传登记表、简易纠纷调处登记表、疑难纠纷登记表,卷宗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统一格式,相关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同时制定下发了下访调查、信息报告、回访反馈和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每月由司法所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帮助指导和督促整改,村级调解室工作统一规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在人民调解队伍能力建设上。一是把调解人员培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就近组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调解培训、下乡培训等多种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相关部门资深人员,专门抽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培训授课小组,对人民调解工作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剖析点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基层调解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知掌握和应用水平明显提高,为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分批次有针对性地组织乡(镇)村调解主任参加上级培训、到邻县邻边和县内乡(镇)之间学习交流取经,吸纳借鉴他人经验典型为己用,提高调解人员在处理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实践本领,近年来,我县在认真组织参加系统组织集中统一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与邻县邻边的相互交流和观摩学习,在县内分批次组织调解主任进行现场学习交流,达到了取长补短、相互借鉴的效果;三是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帮助,经常性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实行司法所人员连片包村的办法抓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适时对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帮助,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丰富基层调解人员的实战经验,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培养锻炼了一大批熟悉法律、掌握政策、精通调解、会做群众工作的调解员。

二、预防宣传为先,抓信息掌握和纠纷防控工作。

在调处机制建设当中,重点围绕“调”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六个方面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统一排查机制,以乡(镇)为单位,在抓好矛盾纠纷经常性调处化解的同时,坚持季度集中对社会矛盾纠纷统一排查,由各地制定符合其具体情况的排查方案,统一时间共同组织实施,切实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接边地区以传真、电话、信函和人员往来保持经常性沟通与联系,做到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早做好预防消除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刑事治安案件。信息联络和反馈机制,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缘、地缘优势,及时收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经常性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特点及其解决的办法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解决问题,消除隐患。领导接待机制,把每月的25日定为局长、所长接待日,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解答、回复、分流和督办。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在矛盾纠纷调处中,注重通过部门联动协作进行有效资源整合,提高调解的有效性,对复杂疑难纠纷需要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调处的,及时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政法委报告,明确牵头部门,指定责任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力量联动,开展联合调处,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机制,对已经处理和解决的矛盾纠纷,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定人联系,不定时到其家中进行回访,做到经常性了解掌握协议履行情况、双方当事人思想动态和心里变化,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分管联系乡(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司法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地发生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妥善调处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视其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聚众上访的,当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在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宣传与预防、宣传与教育、宣传与普法相结合,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以预防为重点开展工作。一是采取散发资料、广播标语、开展法制讲座、设立法律咨询点、进村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坚持调解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时,组织当地群众现场旁听,讲事实、辩法理,调处一片,教育一村,教育引导当事人和广大民众自觉学法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正规渠道反映利益诉求,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三是在基层人民调解室醒目位置设立温馨提示,教育引导群众在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同时,本着遵从法律、尊重事实、互谦互让、以和为贵的原则,力求通过调解文化搭建双方心灵沟通平台,化解矛盾,并通过温馨提示营造良好调解氛围,使当事人双方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解决处理问题。

在抓基层一线情报信息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县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情报上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收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定人连村摸排清查各地矛盾纠纷发生规律及其特点,注意随时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基层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对策,按月进行上报分析,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见、预防和化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三、创新激励机制,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在落实人民调解日常工作经费、培训经费财政承担的基础上,今年司法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创新基层人民调解员报酬激励机制,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并与财政联合行文出台了《县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意见》,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标准为简易纠纷每件定补5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定补50元,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的标准进行以案定补,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统一规范固定下来,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按季度由县局抽人到各乡(镇)通过抽查、回访、阅卷宗等方式进行考核兑现。“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避免了调解员在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以发放“计件”工资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调解员的报酬问题,进一步激活了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纠纷调处数量、质量有大幅度上升,今年与去年相比纠纷调处上升近70%,且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卷宗,痕迹管理走向规范。二是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得到调动,化解纠纷能力显著提高。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来,遵循“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打破大锅饭思想,调解员在经济上有了一定补助,工作得到社会肯定认可,调解员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以案定补”实施以前的推拖慢延现象变为自觉行动,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的机制得到有效保障,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得以落实,基本做到案结人和,用较少的经费投入化解处理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三是调解网络得到有效带动。按照构建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在县一级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组建了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县直相关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室,在乡(镇)健全完善村级调委会及村调解小组,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横纵结合的调解网络,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延伸。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有效运作,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激化了基层调解组织活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方便及时快捷、操作成本较低、亲和力较强、兼之调解组织体系完善、调解队伍庞大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四、坚持公正原则,狠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人民调解方面的工作情况,用工作的成效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二是注重发挥基层调解人员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和特点,时刻关注各村各寨的矛盾纠纷发生动向和接边矛盾纠纷可疑迹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与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接边地区的联络沟通,整合人民调解资源,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明确责任主体,多家互联互通,共同协作解决因山林、土地、葬坟、资源争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四是坚持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调处矛盾纠纷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村委会调处矛盾纠纷制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复杂疑难纠纷县乡两级共同协作解决;五是注重加强与毗邻等接边地区的沟通协作与联系,以电话、传真、信函、人员往来等多种形式互联互通社会稳定动态和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对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消除;六是开辟老、弱、病、残、贫维权绿色通道,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发现苗头、及时介入,说理讲法,预防疏导,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七是认真做好“148”电话咨询解答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148”专线经常保持畅通,有专人值班解答,对来信来访人员热情接待,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答则答、能办则办、急事特事及时向领导报告,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告知办理渠道和途径,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的及时向领导汇报提供上门服务。去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92件,调处成功9635件,调处成功率达97.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96件109人次,防止民间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121件826人次,防止劝解民间纠纷引发群众性械斗114件4868人次,避免和劝解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89件3237人次。基本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排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人民调解的主渠道作用显著发挥。

在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为督促落实已调矛盾纠纷协议履行,县各级调解组织对已调矛盾纠纷实行回访反馈制度,定人定案不定时对已调矛盾纠纷进行回访落实,做到一般纠纷适时回访、重点纠纷定期回访,随时了解掌握协议履行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心理变化,举一反三,从源头和苗头上抓死已调矛盾纠纷再次出现反复。同时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配合,创新调解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人民法院在受理已调矛盾纠纷协议履行案件过程中,邀请基层调解人员参加,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服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各自履行协议,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对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存在瑕疵、调解程序不合法不规范的依法进行庭前调解,尽最大限度在调解阶段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人民法院在受理尚未经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的民事案件时,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法庭联合办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调解和法庭诉讼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在时或立案前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化解矛盾纠纷,尽量减少当事人在情感、经济等方面带来的负担,在村(社区)一级,通过基层“三室一庭”建设,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流动法庭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办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做到警力下移、机制联动、现场办公、联合调处,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调解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得到较好维护,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得到良好融合,联合互动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五、注重痕迹保存,规范卷宗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