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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申请书

时间:2023-02-23 14:32:50

导语:在冻结申请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冻结申请书

第1篇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解封申请书怎么写,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关于解封申请书怎么写1人民法院:

公司__(原告)与限公司__(被告)纠纷一案由贵院作为一审法院立案并进行了审理,案号__民初字第__号。在诉讼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公司为原告的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价值的商铺作为担保。贵院据此对被告拥有的位于予以了查封。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现本案已经审结,法院于__年__月__日下达__民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担保物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关于解封申请书怎么写2原告:__有限公司

被告:__

申请事项: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理由:贵院受理原告与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后,根据原告申请依法对被告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并查封了原告提供的担保房产。因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履行完毕,原告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本案被告的财产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解除对原告房产的查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20__年__月__日

关于解封申请书怎么写3申请人:__,女,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租赁站业主经营字号:__市__租赁站经营场所:__市__区__联系电话:__请求事项:请求解除__诉__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担保的一套房产的查封(产权证号:__,面积:__平方米,地址:__区__路__号__栋__单元__号)。请批准。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关于解封申请书怎么写4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 银行帐户进行解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 (被申请人)的 纠纷一案由贵院受理后,贵院接受了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裁定并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元。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且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因此

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 银行帐户的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上海市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解封申请书怎么写5申请人: 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2篇

概念:

诉讼保全申请书,是指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另一方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对对方当事人即被申请人所有或控制的可能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作出保全的裁定的法律文书。

格式: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文书格式与范例: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市XX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镇XX大街XX号院。

法定代表人:药XX;职务:总经理;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XX科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办公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何XX;职务:董事长;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被申请人XX市XX科贸有限公司一案,已于2013年3月7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工程款、违约金、赔偿损失,计125万元。为了保证使本案将来的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XX分理处的银行存款(其银行账号为:XXXXXXXX)采取冻结措施。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第3篇

2005年7月25日,黄某在某银行支行开办了活期储蓄存款账户。2005年9月27日上午,黄某到该银行支行一分理处办理其存折的挂失手续。通过电脑查询,发现其存折内存款余额为8000元,遂让黄某办理了挂失手续。临柜人员在《××银行储蓄存款、凭证式国债挂失申请书》上的余额一栏填写了8000元,并让黄某7天后再来办理相关手续。2005年10月7日,黄某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该存款余额只剩100元。遂将该银行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结合原告黄某、被告某银行支行提供的证据,法院采信原告在挂失时被告临柜人员通过电脑查询证实存折内余额为8000元的陈述。现双方争议焦点是该银行存款被他人支取是在受理挂失之前还是受理挂失之后。根据被告银行的电脑记录,被告办理冻结账户和被他人冒领存款之间仅相差19秒,而被告又未能提供当天银行监控录像,因此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且被告临柜人员在办理挂失过程中曾查询存款余额仍为8000元,而未能及时办理冻结手续导致损失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有理。据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7900元。

案例评析

理论上的挂失程序及其责任分配

挂失是一个过程,是指储户在遗失存折、存单或者遗忘密码之后向银行申请止付账户资金或重置密码,银行经过审查受理之后做出的冻结存款或重置密码的过程。其基本流程是:申请挂失――审查资料――查询余额――受理挂失――上机操作――冻结账户。由这个过程可以看出,在申请挂失与受理挂失,受理挂失与冻结账户之间存在时间差,冒领的风险不可避免。

要在挂失的过程中正确划分责任,重点是考查银行职员操作时间的合理性、及时性。如果在挂失的过程中不存在柜员的疏忽或怠慢,那么银行就不应该承担存款被冒领的风险。相反,只要这两个时间间隔中有一个不合理,那么不管冒领发生于哪一个时间间隔,银行都要承担责任。

为了给裁量合理的间隔时间提供一个判断依据,要求银行提供该笔挂失操作申请挂失的时间、受理挂失的时间以及冻结账户的时间记录。就本案而言,如果这三个时间的间隔是必需的,柜员没有懈怠的行为,那么冒领发生在冻结前的19秒是不应该归责于柜员的。

实践中的挂失操作

《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五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该规定一方面忽视了从受理挂失到冻结账户的时间;另一方面把受理挂失作为挂失责任的划分标准,也使得从申请挂失到受理挂失时间的责任分配不合理。

被告执行的挂失操作流程与《储蓄管理条例》规定是一致的。即在《××银行储蓄存款、凭证式国债挂失申请书》上“受理挂失”一栏加上“已按申请人要求办理了正式挂失手续”。从而将挂失受理推迟到冻结账户成功之时,即当电脑显示冻结交易成功之后再盖章,以避免由于自身上机操作不及时引发的纠纷。

第4篇

【关键词】 子宫动脉栓塞术; 清宫术; 瘢痕妊娠; 护理

中图分类号 R473.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6)24-0098-03

doi:10.14033/ki.cfmr.2016.24.055

剖宫产瘢痕妊娠(caesarean scar pregnancy,CSP),指有剖宫产史孕妇,胚胎着床于子宫下段剖宫产切口疤痕处,是一种特殊部位的异位妊娠,为剖宫产的远期并发症之一。近年来由于国内剖宫产率居高不下,此病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1]。若未能及时发现CSP,使病情进展或治疗不恰当可能发生子宫穿孔、破裂大出血,危及患者生命[2]。近年来,介入放射治疗为子宫瘢痕妊娠的治疗提供了新的途径。笔者所在科室2015年1-12月,共诊治12例剖宫产瘢痕妊娠行子宫动脉栓塞介入后B超引导下的清宫术患者,术后3~4 d血hCG下降明显出院,现具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5年1-12月,笔者所在医院共收治CSP患者12例,年龄26~39岁,平均34岁。患者孕2~6次,剖宫产妊娠距本次妊娠时间1~13年,其中3例有2次剖宫产史,12例均有停经史,停经时间为42~62 d。入院前阴道均有不规则出血,暗红色,且持续多日。10例因门诊阴道彩超提示为瘢痕妊娠收治住院,2例CSP患者在外院诊断为难免流产行清宫术时发生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急转入笔者所在医院。hCG测定无论尿或血测定均呈阳性,血hCG测定在1000~50 000 mIU/ml,超声检查阴道彩超提示:10例子宫切口瘢痕处有孕囊样回声,宫腔、宫颈管内空虚,膀胱与孕囊之间的子宫肌层因为某些缺陷变得非常薄,并且孕囊位于子宫峡部的前端位置。其中5例有心、血管搏动,另外,急诊入院的2例瘢痕处有妊娠物残留。

1.2 方法

1.2.1 治疗方法 患者取仰卧位,腹股沟区常规消毒铺巾,在局麻下采用Seldinger技术,经右侧股动脉置鞘,分别送入PIG导管及Yashiro导管至腹主动脉、双侧子宫动脉,造影示子宫动脉见妊娠血管改变,将微导管分别置于双侧子宫动脉,经导管内注入710~1000 ?m明胶海绵颗粒,至双侧子宫动脉血流明显减缓、闭塞。栓塞术后拔管穿刺部位加压包扎。

1.2.2 护理

1.2.2.1 介入术前护理 (1)心理护理:剖宫产瘢痕妊娠在临床上较为少见,患者对本病的有关知识常常缺乏了解,入院时表现为恐惧、抑郁。护士应向患者讲述CSP形成的原因及其有关的知识。向患者及家属讲明手术的必要性,本手术治疗的优越性,既要认识到疾病的严重性又要增强治疗的信心,接受手术治疗及其护理的方案,减少患者及家属疑虑、紧张的心理。告诉患者介入治疗中栓塞用的明胶海绵是无毒、无抗原性的蛋白胶类物质,释放成1~3 cm小颗粒,导致血管痉挛、引起纤维蛋白原沉积血小板凝集,快速形成血栓,2~3周后栓塞剂可被组织血管吸收,被栓塞的血管复通[3]。(2)一般护理:完善患者凝血功能、肝肾功能、心电图、胸透等各项检查。患者卧床休息,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保持外清洁及大便通畅,避免腹部压力增大。指导患者摄入足够的营养,尤其是富含铁蛋白的食物,如鱼肉、蛋、动物内脏、绿叶蔬菜等,以增加患者的机体抵抗力。(3)术前准备:术前做碘过敏试验,禁食4~6 h。术前备皮,其范围是两侧腹股沟及会皮肤,尤其注意腹股沟穿刺点皮肤。留置尿管,建立静脉通道,由专人送至导管介入室。(4)病情观察:观察患者的血压、脉搏、呼吸、体温、面色变化,注意腹痛及阴道出血情况,注意患者的主诉,并做好记录。患者若出现阴道出血增多,腹痛并伴坠胀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医生,并做好预防出血性休克的抢救准备。本组2例在外院行清宫术中发生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急诊入院。入院时患者面色苍白,贫血外观,血压下降,四肢湿冷。入院后立即开放两条静脉通道,血交叉配血,增加液体输入,留取各血液检验标本,吸氧,保暖。在积极抗休克、补充血容量的同时,尽快完成备皮、导尿等介入术前准备,通知导管介入室,急诊行子宫动脉栓塞手术。

1.2.2.2 介入术后护理 (1)一般护理:患者栓塞术后回病房平卧24 h,右下肢伸直制动24 h,穿刺部位沙袋加压6 h,给予心电监护、氧气吸入。病房安静、舒适,保持外清洁,鼓励患者多喝开水,促进造影剂及时排出体外,协助患者在床上进食。床铺保持整洁、干燥,帮助其进行除右下肢外的肢体的适当活动,预防压疮的发生。制动期间保持尿管通畅,观察尿量及其颜色变化。24 h后拔除尿管,鼓励患者及时排尿,指导并协助患者床边活动,避免突然改变引起的不适。术后复查肝肾功能、血常规。(2)生命体征观察:术后观察患者血压、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观察穿刺部位敷料有无渗血、渗液,有无血肿。观察介入术侧肢体远端血液循环,足背动脉搏动是否正常,肢端是否温暖。观察阴道出血情况。因导管在动脉血管内操作,有损伤血管致血管穿孔和血管壁撕裂引起内出血、血肿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3)介入术后清宫术护理:介入术后24~48 h,患者在开放静脉通道、备血后送至清宫室,并做好抢救的准备。患者取膀胱截石位,氧气吸入,在B超引导下行负压吸引及钳夹出妊娠物组织。术中动作轻柔,严密观察患者心率、血压等生命体征变化及阴道出血量,注意其自觉症状。手术顺利,术后应用宫缩剂,清宫物送病理检查。术后保持外阴清洁,继续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阴道出血情况,连续动态监测血hCG下降至正常。(4)饮食指导:介入术后进易消化饮食,保持大便通畅。清宫手术后,指导患者摄取营养丰富、易消化、少刺激的食物,促进身体早日康复。

1.2.2.3 并发症护理 (1)缺血性疼痛感:患者介入术后有不同程度的下肢穿刺点疼痛、腰骶部坠胀疼痛症状、下腹部阵发性闷痛不适等。要告诉患者产生疼痛的原因,疼痛可持续的时间,正确对其疼痛进行评估,遵医嘱予止痛药对症处理。同时也可进行松弛疗法、音乐疗法、情感支持疗法、认知行为疗法、触摸疗法等方法进行疼痛的干预[4]。帮助患者提高疼痛耐受力,使其顺利度过疼痛期。(2)发热:术后观察体温的变化,告诉患者发热的原因,鼓励患者多饮水。发热多由于栓塞局部组织炎性坏死、吸收引起的吸收热,一般无须处理,监测体温每日4次,体温超过39 ℃给予物理降温等对症处理[5]。(3)穿刺部位血肿:栓塞治疗完成后,穿刺点加压包扎24 h,观察穿刺部位敷料有无渗血、渗液,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避免血肿发生。(4)不规则阴道出血:术后注意观察阴道出血情况,保持外阴清洁。这可能与治疗后子宫血供不足以维持内膜生长有关。注意观察阴道出血量,一旦出现出血量超过月经量,及时报告医生。

1.2.2.4 健康教育 嘱咐患者出院后:(1)门诊随访,如阴道出血量多,腹痛等异常情况,及时就诊。(2)1周后复查血hCG及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D-二聚体,以后每周复查血hCG,直至降至正常。(3)保持外阴清洁,禁止性生活及盆浴1个月,加强营养,禁冷饮及刺激性食物。(4)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5)剖宫产后最好相隔2年之后才怀孕,孕前检测子宫瘢痕情况,再次怀孕一定要到医院去做B超定位检查。本病的早期诊断主要依靠B超[6]。

2 结果

12例一次性成功行双侧子宫动脉造影栓塞术,栓塞后出血状况停止,术后24~48 h均成功在B超引导下行清宫术,术中出血20~60 ml,平均为30 ml。有4例患者术后出现体温上升,体温在37.5 ℃~38.3 ℃,经对症处理后体温降至正常。清宫术后3 d复查阴道彩超及血hCG,血hCG下降明显,子宫前壁瘢痕处,未见异常回声及血流信号,未出现宫腔感染等异常情况,顺利出院。出院后随访,hCG均降至正常。

3 讨论

由于CSP的诊断难度较大,为从源头上降低CSP的发生应严格把握手术指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剖宫产,发生CSP后应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选用合适的治疗方法[7]。本组患者采用子宫动脉栓塞介入后B超引导下清宫术,创伤小、恢复快、阴道出血少,保留了子宫及生育能力,是治疗子宫瘢痕妊娠的安全、有效方法之一。在整个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沟通良好,做好术前准备,术后观察和护理,临床护理干预及时,12例患者满意出院。

参考文献

[1]谢幸.妇产科学[M].第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58.

[2]徐筱芬,廖育新,黄瑞莲.经阴道手术对产妇剖宫产后子宫瘢痕妊娠的应用实效性及安全性探究[J].中国医学创新,2015,12(11):143-145.

[3]李媛媛,李宁,徐上.子宫动脉栓塞加清宫术治疗疤痕妊娠12例临床体会[J].中国医药导刊,2014,16(7):1143-1147.

[4]杜冰,吴晶.国内疼痛教育的现状与进展[J].上海护理,2012,12(1):64-65.

[5]杨金玲,詹冬琴.子宫疤痕妊娠的护理[J].内蒙古中医药,2012,12(24):163-164.

[6]郁玉,吴木军.子宫动脉栓塞配合清宫治疗子宫疤痕妊娠10例临床分析[J].首都医药,2014,21(8):36-37.

第5篇

申请人因张某、唐某诉张继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贵院作出查封位于大连某区湾66栋4-2-2号楼房的裁定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西民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解除对位于大连某区66栋4-2-2号楼房 的查封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日,张某某与曲某签订委托书,张某某全权委托曲某办理位于大连某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的出售事宜。该委托行为经大连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同日,张某某与申请人朱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将位于大连金州新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以507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朱财乐,曲某作为张某某的人在契约上签字。

订立合同后,申请人乐分别于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14日各支付房款20000元(定金)和200000元。20XX年2月17日接受房屋并入住,曲某与申请人签署了房屋交接书。由于该楼房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尚欠287600贷款未还清,20XX年2月22日,申请人与曲某一同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由申请人偿还了其所欠银行的剩余贷款287600元,曲某在《注销房地产抵押申请书》上签字。至20XX年2月22日下午2时,申请人已经全额支付案涉房屋价款507600元。

同日(20XX年2月22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作出(20XX)西民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就该案件原告张某和唐某某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对位于大连金州新区湾里东66栋4-2-2号楼房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当日下午四点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房产局办理了该房屋的查封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本 案中申请人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经过合法交接实际占有了案涉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人对此无任何过错。因此西岗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违反了最高院的规定,是错误的。

西岗法院的查封行为虽然发生在案件的审理阶段,但是仍然适用《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因为审判庭承办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就是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做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该《规定》中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做了分工。由此可以看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属于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工作应遵循该规定。

综上所述,西岗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行为属于执行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第三人依法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行为。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对申请人的异议进行处理。

第6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7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工作,维护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的*法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政[20**]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释义

本办法所称的股权托管,是指以经依法登记注册,并经**市产权交易中心认定的股权托管服务机构(以下称托管交易所)作为具有公信力的托管机构,接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集中管理公司股东名册、办理股权登记托管、提供股权托管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托管公司,是指委托托管交易所进行股权登记托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转让鉴证,是指托管公司的国有股权在托管交易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政[19*]124号)的规定,接受**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股权转让程序和股权转让*同的审查,公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交易,最终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过程。

第三条股权托管原则

股权托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整体托管和规范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托管交易所

托管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力的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机构。托管交易所接受非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委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与股权管理、股份转让、股权融资相关的各项工作,促进各类股权*理流动,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正当权益。

托管交易所应当为股权托管的安全运行提供完善的场所设施、数据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料备份。

托管交易所应当作好国有股权登记托管的统计工作,与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将登记托管的国有股权于每季度末向以上部门报告;遇重大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托管交易所应当将经有关部门审核过的股权托管操作细则、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在托管交易所的工作场所或信息平台公示。

第五条托管交易所的业务范围

(一)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质押登记、股权冻结登记、股权注销登记(股权登记终止)等。

(二)股权托管服务业务。包括股份权益分派、股权托管证挂失、股份查询、股权管理信息披露、专业咨询等。

托管交易所应当以接受托管公司委托,办理股权初始登记为前提,开展其他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和股权托管服务业务。

第六条股东名册管理

托管公司自备的股东名册在登记托管后,应与托管交易所管理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托管交易所负责对托管公司的股东名册进行管理,并有义务向托管公司提供准确、完整的股东名册。

托管交易所应当在完成股权初始登记后,及时将初始登记股东名册与该托管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应当于每年的1月15日前,集中将上一年度托管公司股东名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对并作为企业年度检验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股权托管登记业务

第一节股权初始登记

第七条股权初始登记是托管公司股权在托管交易所的首次登记。股权初始登记由托管公司向托管交易所申请,集中统一办理。

第八条股权初始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托管公司基本情况、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持股数额、股权性质、股权托管证编号、联系电话等。

第九条股权初始登记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审核、签订股权登记托管协议、登记办理和返回回执五个阶段。

第十条托管交易所与托管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后,托管交易所根据托管公司提供的原始股东名册对股权归属进行确认,为托管公司的股东发放股权托管证,在股权托管系统内为股东设置股权帐户,为股东代办银行资金帐户。托管交易所编制新的股东名册提交托管公司,托管公司声明无异议后,托管交易所办结公告。

第十一条办理股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登记托管的决议;

(三)股份公司设立的批准文件;

(四)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五)公司原始股东名册;

(六)公司在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信息资料;

(七)公司章程复印件;

(八)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十)股权确认法律意见书(股权明晰的除外);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股权托管证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托管公司名称;

(二)股权托管证编号、股东名称或姓名、工商注册或身份证号码;

(三)股东编码、股权性质和数量;

(四)冻结情况、送配股情况、分红派息金额、日期;

(五)开户日期;

(六)托管交易所公章;

(七)注意事项。

第二节股权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股权变更登记包括交易过户变更登记和非交易过户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出具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

(三)转让方的股权托管证;

(四)反映受让方基本情况的有关资料;

(五)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交易过户变更登记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股权转让变更;

(二)股权置换变更;

(三)债权转股权变更。

第十六条非交易过户变更登记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增资减资股权变更;

(二)遗产继承股权变更;

(三)离婚分割股权变更;

(四)赠与股权变更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所发生的股权变更。

第十七条国有股权在挂牌转让之前,应在托管交易所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受股东委托,托管交易所可以已托管股权的挂牌转让,为出示产权交易凭证的交易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及时报请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其中涉及国有股权的须同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三节股权质押登记

第十八条股东以其*法持有的股权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质押*同,并向托管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同自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托管交易所对质押的股权进行冻结。

第十九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签订的质押协议;

(四)双方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出质方股权托管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出质方须出具股权所在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十)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还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第二十条担保期限到期,解除质押登记。股权质押的担保期间届满而质权人尚未实现债权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办理担保期间的延续手续。

第二十一条质权方实现债权或者双方协商解除股权质押担保后,到托管交易所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节股权冻结登记

第二十二条股权冻结登记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已办理质押登记,并在质押期限内的股权;

(二)因股权托管证挂失而应当冻结的股权;

(三)带期权性质的股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转让条件的股权;

(五)人民法院裁定冻结的股权。

第五节股权登记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股权登记的终止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托管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并;

(二)托管公司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解散;

(三)托管公司破产终结;

(四)股权登记托管*同期限届满并不再续办托管;

(五)托管公司转上市公司。

第三章股权托管服务业务

第一节股份权益分派

第二十四条托管公司委托托管交易所分红派息的,应当与托管交易所签订委托协议,将分派方案提交托管交易所,并在分红派息日前将足额资金划入托管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托管交易所应当按委托协议的约定,将分红派息的资金划入股东资金账户或股东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节股权托管证挂失

第二十五条股东遗失股权托管证,应当持有效证件到托管交易所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托管交易所应当依申请受理挂失,即时办理股权冻结。

第二十六条托管交易所为股东重新开设股权托管证和股东资金账户的同时,应当注销原股权托管证和股东资金账户。

第二十七条股东遗失股权托管证未按前款规定向托管交易所申请挂失、办理股权冻结而造成损失的,托管交易所不承担责任。但托管交易所应当向股东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以便进行追偿。

第三节股份查询

第二十八条托管交易所应当提供下列股权查询服务:

(一)托管公司查询本公司的股东及股权;

(二)股东查询其股权的过户情况、分红情况及公司的相关情况;

(三)经股东同意,债权人或者利益相关方对股权进行查证;

(四)司法机关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依法查询。

第四节股权管理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条托管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托管交易所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通过托管交易所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内容包括:

(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前5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三)关联交易情况;

(四)重大经营、诉讼等事项;

(五)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五节专业咨询

第三十条托管交易所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与股权托管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四章违规责任

第三十一条托管公司的违规责任

托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交易所应当要求其限期改正:

(一)办理股权托管登记业务时,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托管交易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或者提供虚假、失实报告的。

(三)未经过托管交易所而擅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冻结和终止登记的。

托管公司因违规造成其他主体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股东的违规责任

股东办理股权托管登记业务时,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托管交易所应当要求其限期改正。股东因违规造成其他主体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托管交易所的违规责任

托管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予以查处: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二)向有关部门隐瞒应当报告的情况,或者提供虚假、失实资料的。

(三)参与股权交易;

(四)擅自对托管公司的股权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或者资料。

托管交易所因工作疏忽、操作不当或者违规行为造成托管公司或者股东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相关部门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托管交易所的股权托管工作进行监管,监督含国有股份的企业向托管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登记托管。

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宣传、解释、协调和统计工作,对重大股权转让项目严格把关。完善股权托管操作细则,努力推进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含国有股份的企业在依法设立的股权托管机构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对未进行登记托管的企业,其国有股权的变更不予办理。

监察机关对股权登记托管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登记托管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托管交易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制订股权托管的操作细则和业务流程,并报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三十六条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依法可办理登记托管的其他性质的股权或相关权益,参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登记托管。

第8篇

房屋过户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过户至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相关阅读】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

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第9篇

此前宏智曝出5000万元募集资金在光大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失踪的消息(参见本刊2003年第11期《宏智科技遇查》),看来仅仅是一颗信号弹。从目前迹象看,要理清宏智的故事似乎远没有那么简单。

交锋

近期第一回合的交锋源于宏智董事会矛头宜指原董事长林起泰的公告。2003年11月13曰,宏智科技董事会公布重大事项 公司原董事长林起泰涉嫌以公司7000万元募集资金为其胞弟林起伦所控股的福建昆仑科技有限公司还款,林起泰任法定代表人的福建宏智通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宏智科技控股子公司),在两个月内被提现和汇出两三千万元资金,宏智科技在电信市场的业务单被福建宏智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以宏智科技子公司名义转签走,而为宏智电信工程公司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有林起泰。

关于林起泰挪用募集资金更具体的说法是,2002年12月23日,林起泰以公司名义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签订质押合同(合同附有一份原第一届董事会同意签订该质押合同的董事会决议,但宏智董事会同时称该决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有待调查),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9000万元的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为福建昆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7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03年5月29日,林起泰以公司名义向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递交代还款申请书(该申请书未附有董事会决议),要求将质押物9000万元解冻并提前代为偿还福建昆仑科技公司7000万元借款,同日这笔资金汇入昆仑科技账户。

宏智科技的公告在市场上掀起轩然大波,作为“创业元老”之一的林起泰一下子咸了掏空上市公司的嫌疑人。

公告后两天,盛传已失踪的林起泰出人意料地主动现身央视,反驳宏智公告的说法。林起泰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到他离任时,公司的募集资金并没有损失,宏智科技公告中所提到的宏智通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也是按照他与公司的协议进行的。据透露,林起泰在其《告宏智同胞书》中表示,创业至今他没有私下拿过宏智科技一分钱,虽然在工作中有过失误,但绝没有损公肥私的违法行为。

林起泰对外表示,宏智科技董事会2003年11月13日的公告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栋2003年11月初向董事会提交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和股东监事”的提案有关。所有的一切是因为股权之争引起。

股权连环冻结秀

与此同时,另一个回合的角逐早已紧锣密鼓,这就是宏智科技前三大股东的“股权连环冻结秀”――首先从宏智科技第二大股东李少林、第三大股东福建大乾开始。

2003年11月13日宏智公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林起泰、魏剑辉诉李少林股权纠纷一案裁定,将孪少林持有的宏智1736.7万股股份自2003年11月10日起予以冻结,为期一年。11月18日宏智公告,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高蕾诉福建大乾债务纠纷一案裁定,将福建大乾持有的宏智1446.2万股股份自2003年11月14日起予以冻结,为期一年。而后2003年12月3日宏智公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宏智第四大股东泉州市闽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福建大乾、王栋以及林起泰合作协议一案裁定,王栋所持的宏智1983.8万股股份被予以冻结(自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

一个颇有意思的插曲是,由于李少林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反担保,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27日解除对李少林所持宏智1 736 7万股股份的冻结,但当日,福建高院复又裁定将李少林所持股份予以冻结(自2003年11月28日至2004年11月27日)。

在如此集中的时间内,宏智科技第一、二、三大股东(王栋、李少林、福建大乾)所持股权被悉数冻结,冻结股份共计5166.7万股,占总股本的46 97%。据分析,前三大股东股权连环冻结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宏智股权纷争的利益各方都担心对方股权在纷乱之时遭遇变故,为利益争夺增加不确定因素,而冻结状态客观上对各方都有利。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第二大股东,李少林为何没有卷入近期宏智股权之争的正面交锋,公开资料显示,李少林女士现为明珠(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福建省三明市委城市工作部部长。据知情人士透露,宏智科技在1999年增资改制前后,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引入李少林,但李少林并没有足够现金参股,最后宏智借一些钱给李少林。宏智科技上市后.林起泰和王栋曾打算买断李少林所持股权,按林起泰和王栋对外的说法,林起泰等人支付给李少林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后,发现合同有漏洞,但李少林既不退钱也不让股。林起泰、魏剑辉诉李少林股权纠纷一案大概即由此而来。

大股东提案遇阻

与股权冻结事件交错着的另一个层面的角力,则围绕宏智科技第一大股东王栋(宏智科技原总经理,2003年8月辞职)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现任董事会一案进行。

据知情者向《新财经》记者透露,2003年12月3日宏智公告王栋所持股权被冻结的前一天,王栋发出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和股东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将提名新一届董事会,撤换2003年6月25日选出的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有资料显示,王提名的董事中有5位在宏智科技、其子公司或股东单位任职。而雄震集团(600711)董事长姚雄杰被提名引起市场关注,姚为何来趟宏智这池浑水,其中有何玄妙尚不得而知。

2003年11月13日,王栋将相关提案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宏智科技董事会,为证明自己已将有关文件寄给宏智董事会,王栋还两次请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据称,王的提案并未得到宏智董事会回应。而按规定,宏智科技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的15天内需作出是否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因此,王栋拟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计划于2003年12月3日公告,但经过一番周折,2003年12月11日公告才得以披露。

对此,宏智董事会公告称,一方面宣称此前从未收到过王栋的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文件,在未收到提案的前提下.王栋提议自行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因此,对王栋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效性不予认可,另一方面公告了王栋与自然人胡海仁之间存在的股权托管协议,以及胡海仁提出撤消王栋改选董事会的议案的要求。

胡海仁称,根据股权托管协议.他享有托管股份的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王栋未经他同意擅自提议改选公司董事会的做法违反了协议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因此,对王栋提出的改选公司董事会的议案予以撤消。同时,胡海仁向宏智科技董事会提出取消王栋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

临时股东大会能否召开

这也许是一份值得审视的股权托管协议。

2003年6月6日,王栋同意将所持有的宏智科技1983.8万股股份交与胡海仁管理.在托管期间(至2008年6月6日)未经胡海仁同意,王栋不得对托管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

但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军为王栋召集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股份托管不影响王栋行使股东权利,王栋有权利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刘晓军称,“由于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王栋先生早已事实上解除了该托管关系。”

知情人士分析,从律师的表述看,王栋与胡海仁之间除了股权托管关系外,还有股权转让纠纷,而外界对此缺乏了解。因此,王栋行使股份权利,并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否合法有效,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决断。

据了解,林起泰曾对外透露,在计划买断李少林股权,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的想法遇挫后,他和王栋有意转让股权,和李少林及第四至第七大股东协调后商定的价格是1个多亿。正因为如此,在2003年6月改选董事会前,王栋提名的第二届董事会人选中并没有林起泰。2003年6月25日,宏智新一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30万元与北京康富伟业科技集团、杨良伟共同组建福建宏智通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宏智科技控股51%。按宏智通信法定代表人林起泰的说法,宏智通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收购林起泰和王栋的股权而设立的。但是,从目前情况看,王栋、林起泰并没有从宏智全身而退的迹象,是什么让王、林改变主意不得而知。

《新财经》记者获知,2003年12月22曰,宏智科技第三大股东福建大乾在福建当地媒体发出会议通知,全文如下“林起泰、唐俊。庄缦、蔡茂富、余圣争、李岚、张凯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林起泰、唐俊、李岚、余圣争提议.定于2004年1月8日上午9:00在福州北环西路美伦华美达酒店商务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会议,讨论以下议题:1.修改公司章程;2.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3变更公司董事。请届时准时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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