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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报告

时间:2022-08-08 11:44:10

导语:在隐患整改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隐患整改报告

第1篇

州局储汇稽查室:

根据凉邮储汇整通20xx年第02号《xx县邮政局邮政金融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指出的问题,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拟订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限期落实,切实加强对储蓄网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省、州局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要求相关支局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执行邮政储汇业务各项规章制度,辅以现场检查指导、电话通知、个别交谈等方式进行强调督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合计处罚400元。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一进行具体整改落实。

问题1:xx邮政储蓄所支局长未按日对网点结存现金和重空进行审核。

整改情况:经现场检查,支局长已按日审核,并作签批。

问题2:金库出库后仍然未将金库门锁闭;营业终轧帐后,综合柜员未进行复核便入库。

整改情况:经调阅录像资料检查,金库出库已做到将金库门立即关闭;储蓄柜员营业终了轧帐后,综合柜员进行了复核。

问题3:出纳未在系统内进行登帐。

整改情况:已明确要求储汇出纳必须按规定执行,由储汇会计负责检查落实,否则逗硬考核。

问题4:县局中心营业室柜员无钞箱,入库是用纸合送入金库。

整改情况:订制铁皮钞箱14个,耗资560元,各网点已投入使用。

三、对今后工作,拟订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2篇

县防汛办: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镇旱汛指发电【2018】7号)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旱防汛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2018年7月9日至16日我乡积极组织各村及相关单位对全乡防汛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对辖区范围内的沟渠河道、乡村主干道路、居民点、危房危窑等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隐患大检查,强化了隐患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整改防患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受灾情况:

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2018年7月9日至10日,我乡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部分村组遭受洪涝灾害。截至目前,经初步统计,此次降水致使我乡11个村不同程度受灾。其中:因灾倒塌房屋5户10间,严重毁坏房屋10户10间,一般损坏房屋5户5间,围墙倒塌5户25米。造成我乡村组砂石路8处塌方,塌方面积120㎡,水毁道路2公里,其中砂石路1公里,土路1公里,此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估计达80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7月9日接到通知后,政府乡长李宝龙第一时间作出重要安排,要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排查整改我乡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区域,做好我乡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抢险队伍人员和相关单位责任再次明确,做好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强化防洪抢险队伍,提高防洪抢险能力。严格落实各村和全村工作人员的值班纪律,各村小范围安全隐患由各自村24小时巡查,并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力度,汛期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重点区域监测员和淤地坝管护员电话通知关注雨情做好防范,进行了责任再明确,落实巡查值守,关注天气情况,做到通信畅通,做好信息报送。

三、对我乡的防汛物资进行排查。针对物资短缺情况,按照“抗大灾、防大患”的要求,不断充实防灾减灾物资储备,我乡和个体经营者签订协议,储备铲车、砂石、麻袋、铁锹、帐篷、雨具、简易食品等各类防洪抢险工具物资。

四、乡街道雨污排水沟运行正常,未出现堵塞情况。

五、对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学校、医院、新农村等进行重点排查,疏通排洪沟道,排除安全隐患。

六、组织各村对我乡5个存在灾害安全隐患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地段进行现场排查,落实责任强化预警措施。

七、对村级公路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争取尽快将村级公路沿线的弃渣弃土清理,将毁坏的排洪沟道修复,保证出行村民的安全。对水毁道路设立警示标志,防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损毁的道路进行修复。

八、山区部分群众居住危窑危房,汛期内发生暴雨山洪存在安全隐患,已通知危窑危房户做好观察,注意防范,责令村委会在汛期内加强监管,发现雨情,做好信息传递和防范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思想发动和督查检查,统一思想认识。利用会议、培训、微信等方式,加强防汛宣传报道,统一防大汛的思想,在全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宣传氛围。各行政村、各乡直单位在前阶段检查的基础上,再组织全面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前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看看还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

2、进一步落实责任和预案,提高应急能力。防汛责任人认真履职,迅速到岗到位,深入各自责任区,熟悉情况,解决问题。

第3篇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隐患排查坚持不留死角。克服侥幸麻痹心理,结合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检查部署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

三、突出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校园消防安全:

为确保学校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专人每周就消防、用电、用水、校舍等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阶段,对校内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清点检查,学校重点场所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楼、办公楼、仓库、图书馆、配电室等均配备了灭火器,经检查未发现损坏情况,均能正常使用,学校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栓、灭火器等按有关规定配备,定期更换维修。教学楼、宿舍楼每层及楼梯处均设置了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齐备、完好,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2、用水用电安全:

学校及时对线路、插座、开关及各种用电器材进行了检修。 学校的电线、插座及其他用电设备均能按要求安装,暂时不用的分线盒、开关等均进行加固保护。学生宿舍没有私拉乱接现象,寝室的照明、电扇均由值班室统一控制,用水设施完好。

3、饮食卫生安全:

食堂饮食卫生强化管理,校医每天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校舍安全:

全面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包括楼房、瓷片、地面、雨搭、天花板、屋檐、校园道路、围墙、地沟、上下水管道、下水井等。

5、学校安全管理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管理。专门聘请了三名保安,坚持实行门卫登记制,加强对来访人员的询问,门卫夜晚校园巡逻,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没有班主任的签字,住校生一律不准离校。

学校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学生在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住校生管理制度》、《预防学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为学生安全考虑,学校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

我校有部分学生寄宿,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外,学生宿舍配备有四名专职教师,学校领导24小时值班,夜晚寝室保证有两名教师和四名带班领导,确保住校生的安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配备两名专职保安,值班室有监控屏幕,配有强光电筒、铁棍等防护用具,学校重要部位如教学楼、宿舍、过道、运动场等处安装了9部监控探头和一部360度球形监控探头,基本保证了学校的安保需要。

四、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接到通知后,学校利用国旗下演讲、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组织观看了防震防火录像,邀请了消防专家来校进行消防演讲,开展灭火技能培训,组织师生进行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政教处联合班主任对学生加强教育,召开主题班会,严禁学生拥有、携带管制刀具,进行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教育孩子务必做到“六不”,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学校印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和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六、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此次检点放在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楼梯、厕所、围墙及室外围栏和活动场所,发现隐患及时清除解决,如在西教学楼一楼安装两扇铁门;在食堂门口、东楼走廊及楼梯、长廊新安了八盏路灯;在食堂、宿舍卫生间处设置防滑标识等,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

尚存在的问题如总务处院房屋陈旧,线路老化,办公室、会计室、木工房、杂物间、锅炉房等多处漏雨;实验楼后电线为铝制线芯,且风化严重、裸露,实验楼线路线径较小,不能使用较大功率的电器;操场为砖铺地面,多处坑洼不平,学生易跌倒摔伤等

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披星戴月”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13日,在县人大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对照2020年九江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排查汇总表,逐一到问题现场检查调研整改落实情况。现将涉及我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饮用水源现状。全县乡镇级自来水厂14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已经市、县政府批复水源地15个,其中浩山乡、东升镇两家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上报,待批复。按照饮用水源地类型划分,我县乡镇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类型分别为:地下水型6个(龙城、东升、浩山、天红、芙蓉农场、浪溪)、河流型4个(棉船、黄岭(2个)、浩山(待批复))、湖库型7个(杨梓(3个)、东升(待批复)、上十岭、太平、黄花)。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要求,银龙水务公司依法对太平、天红、黄岭、上十岭、棉船诚信等5个水厂进行了收购,泉山水业公司已与县城供水管网并网,实行供水一体化。

2、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2020年7月17日,九江市环委会反馈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11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工业企业污染1个,农业面源污染2个,生活面源污染1个,其他问题7个。截止目前,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其他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芙蓉农场瑞丰水业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一家水泥制品厂、存在居民住宅、散养家禽和农作物种植;棉船诚信水厂水源地隔离防护栏、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因大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全部损毁,尚未恢复等。

整改进度情况:芙蓉农场瑞丰水业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水泥制品厂已关停拆除,对保护区散养家禽及农作物进行了清除,并建设隔离防护设施;棉船诚信水厂水源地因处于防汛期间,大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尚未完成,目前整改进度缓慢。

(2)水源保护区批建不相符。东升镇和黄岭吴家冲水源地现已停用,未履行停用报批手续;东升镇调整的水源地保护区尚未划定及批复。

整改进度情况:东升镇已经批复的水源地停用申请已上报,待调整的现行取水口划定批复保护区后,履行原水源地停用报批手续;黄岭吴家冲水源地正在办理停用报批手续。

(3)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黄岭乡、黄花镇、杨梓镇等水源地未按要求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网等;上十岭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路口防护栏存在损坏。

整改进度情况:黄花镇、杨梓镇已按要求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网;上十岭垦殖场已新建路口防护栏;目前黄岭乡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饮用水源保护意识不强。个别乡镇领导认识不够,一些乡镇没有制定管护措施和落实责任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够,公众自觉参与保护饮用水源和健康安全饮水的意识还较淡薄。一些乡镇领导存在畏难情绪,导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滞后。

2、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不力。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标示标牌设置不规范,标牌损坏、字迹脱落,大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没有建设隔离带,畜禽可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3、备用水源建设滞后。近年来,随着乡镇的发展、人口增多和水资源紧缺,加强备用水源建设非常紧迫,但我县乡镇未建有备用水源地。

4、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大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不健全;相关部门与所在乡镇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积极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监督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良好氛围。

2、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抓好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要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识和防护隔离设施等,有序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尽快启动备用水源建设,确保饮水安全。

第5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和台帐。排查内容包括:

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 两票三制 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五、隐患登记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六、隐患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七、隐患督查检查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对本股室(单位)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应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的台帐规范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第6篇

为深刻吸取“7.10”重大校车翻坠事故、沪昆高速隆回段“7.1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结合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14年8月至11月在全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邓新任常务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颜少江任副组长,王长青、王晓云、贺风华、刘伟臣为成员。专项行动由中心学校、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运管站、农村公路办参与,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第一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滩头中心校,接受举报电话:0739-8632***。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全培训阶段(8月10日前)。中心学校8月2日前将所辖各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培训名单报县教育局综保股,要求全镇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全部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将取消校车准驾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训时间为8月10日一天,培训地点:万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第二阶段:整改排查阶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过渡期内未加改装的且已取得校车准运证暨校车标牌的车辆在指定地点(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驻隆回县非专用学生校车整改办事处)进行改装。第二步是9月1日前对全镇所有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学校8月22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综保股。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阶段(10月30日前)。县校车办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专项行动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装、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

检查内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标牌、线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四、整改要求与处理方式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对本次行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合格的准予继续运营;对短期内(今年秋季开学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准予运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暂停校车运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中心学校9月10日前要按照管辖关系将整改措施报送县教育局综保股。整改措施要求:

1.一事一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个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措施、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一事一验收。对于要求整改的项目要进行逐项验收,确保完成时间和效果。

4.一事一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报告;对于暂停校车服务后的学生上下学交通解决方案,学校及有关部门要逐级报告。

五、社会公示与组织验收

第7篇

1、学校安全保卫部门组织人员,在坚持做好日巡查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校,认真剖析安全工作情况。

2、在自查过程中,认真排查,找死角,堵漏洞,查出的隐及时采取施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监控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要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人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隐患。学校领导要认真重视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

第8篇

根据《消防法》的要求,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以及消防管理的问题,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1)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安全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每月在学院范围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系(院)每周对所辖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按学院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2)安全管理处坚持消防安全日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着重对电源、火源、电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值班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当场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3)每年四大节日及“119消防宣传日”、署假、寒假等安全活动前由安全分管领导带队对学院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大检查,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由安全管理处作详细的检查记录,备案待查。4)各级防火负责人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须及时制订消除隐患的措施,并加以整改,同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除在安全管理处备案外,须报学院办公室及上级消防部门,整改后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不留后患,对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增加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到期要组织检查,对火险隐患措施拖延不改的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各级责任人实施处罚。

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整改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需要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值班人员在日常安全自查和安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应及时通报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保障整改前的安全。2)学院安全管理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责成隐患部门人员当场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隐患部门限期整改,隐患部门负责人应签字认可,隐患整改完后安全管理处应将复查情况上报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3)对重、特大隐患,安全管理处和隐患部门应向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学院领导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及整改资金。必要时在整改之前应将危险部位予以停用,以保证安全。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限期内改正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整改复函。

三、防火安全值班制度

值班守卫人员担负着维护学院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的重任。为规范值班人员的行为,明确职责,及时发现、制止案件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安全,需要建立防火安全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坚守岗位,履行职责。2)安全管理处是学院安全值班的总负责人。一旦发生应急事件,应全面负责指挥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3)各部位的安全值班责任人,在检查巡逻中,要做到以防火为中心,以防盗为重点,特别要加强对火源、电源及电器设备的检查,对所辖区域要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不留火源、电源隐患,确保学院安全。4)安全管理处值班人员要对学院进行全面的、细致的清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盗窃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作详细记录,如不能及时整改的应上报部门领导,同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5)各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用具不得丢失损坏。6)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规定,严禁迟到、早退、睡岗、脱岗、酒后值班。

四、用电管理制度

第9篇

【关键词】 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

1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有效防止、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所在单位的财产安全,各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首先,要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即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其次,明确事故隐患分类,即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其中,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明确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基层单位的职责,将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责任分解到人、到岗,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培训,使每位从业人员了解自己的安全职责,提高和掌握自己排查与治理安全隐患的技能。

第四,建立隐患信息档案。为加强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2 依据相关制度做好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首先,单位成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机构。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组长,专家、技术人员、安全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

其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点围绕本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监控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工作。

第三,排查时按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的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基层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各部门、基层单位报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报告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第四,对于排查出或上报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各基层单位发现或接到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做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自己不能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

第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期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治理情况汇报,保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必需的资金和物资条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或者通知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3 对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实行挂牌督办

集团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对集团下属各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发现下属各公司存在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该公司立即治理或者限期整改,及时跟踪了解治理情况,并根据需要组织核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和途径,受理事故隐患举报,在受理事故隐患举报后,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记录获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信息,于每月将信息汇总整理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下属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或者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的,以及下属公司拖延或者拒绝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行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督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