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4:34:10
导语:在个人理财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法律结构模糊
个人理财产品名目繁多,但从法律性质的定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以咨询顾问合同为基础的顾问型理财服务;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委托型理财产品;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附带银行保本的理财产品;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附带银行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以存款合同为基础的理财产品等。而实践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签署的协议通常是“认购协议”或“认购书”而不是“委托协议”。尽管协议使用了“认购”的表述,但双方建立的却不是买卖关系。这种模糊性地表述可能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的权利如何实现,是否应该纳入破产债权的范畴;二是银行接受客户的资金后,这些资金的所有权是归属银行还是客户也将涉及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
(二)信息不对称
1、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中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银行在宣传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时,容易发生夸大预期收益,掩饰投资风险,或突破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中的约定而擅自对客户进行口头宣传或承诺。另一方面,客户群体自身特定的缺陷或局限,委员会未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了解和收集客户识别风险、认知风险的能力等有关信息。一般投资者在购买某个产品时都是先了解产品情况和收益情况,以便作出投资判断,但很少有银行理财销售人员会事先对投资者做出风险测评。
2、合约内容的概括性
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的时候,为了更大程度地吸引客户,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往往通过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内容模糊性来淡化风险,规避责任。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风险分配的约定不够明确,尤其是潜在风险的提示不够充分或不全面,或提示的方式不够醒目;二是有关投资方式、方向的约定不够清楚,该问题与产品的性质有关,一些所谓的“挂钩”产品更是如此。三是收益的分配约定不明,银行对投资收益在手续费、管理费之外的银行收益、客户最终收益等的分配机制上缺乏明确的规定。
3、交易标的的虚拟化
国内银行最近开发的一些投资标的越来越复杂多样,而且其虚拟化色彩越来越明显,尤其是一些与股票指数、利率、汇率、期货指数、美元信用、特定股票价格等挂钩的理财产品。这种趋向使得人们无法从产品的名称去清晰的把握具体投资标的物,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后,也很难准确地知悉自己资金的最终去向。另外,对于与股票指数、期货指数以及实物价格与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直接投资这些领域有关产品的法律限制因素的存在,因此银行必须借助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通过衍生工具将所谓的投资去向虚拟化。
4、风险揭示不充分
银行在销售其理财产品时不能充分揭示风险,主要表现为(1)在产品名称中显示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承诺性收益安排的字样;(2)在认购协议和产品说明书中有关风险提示的表述处于不明显的位置,或将风险因素分散在不同的条款,有意淡化风险;(3)用过于专业化的语言来描述产品风险,丙有意将风险因素抽象化、模糊化。这些诱导性、模糊性的说明很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不正确地判断。
(三)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合约中的免责条款
自2007年12月以来陆续曝出银行理财零收益、负收益事件。如李小姐去年花了10万元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给了39.6元的收益。问及银行,才知这39.6元还是央行调息所得的收益,产品收益实际为零。对此,银行的解释是,许多人认为银行把钱拿去买股票中的任意一只都会获利丰厚,这是一种误解,银行不能直接去买股票进行投资,银行只能拿出投资者的本金去买固定收益票据、债券等获得保本的作用,同时用这部分的利息从大的国际投行购买股票的期权,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二、银行理财业务迷局的破揭
(一)对认购协议法律结构的确认
本文已阐述个人理财实际上为委托业务,投资者与银行之间应为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协议中应明确写明委托字样,以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以便解决法院在直面因这种协议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时的两难境地,另外还可以认定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的权利及银行接受客户的资金后这些资金的归属权问题。
(二)信息不对称的法律约束
面对不但高涨的各类存款和投资意识的复苏,各商业银行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监管当局也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风险控制给予高度关注。中国银监会在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强调:“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像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也规定:“商业银行在向客户说明有关投资风险时,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必要的示例,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银监会日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时,要首先考虑客户的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遵循保证收益类产品的设计规定审慎、合规地开发设计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销售环节,《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命名时,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和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和无定价依据的理财产品。同时,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产品的风险状况和潜在客户群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设置适当的销售起点金额,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目前,商业银行销售的部分理财产品是从国际投资机构购买而来。对此,《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自主设计开发理财产品,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等情况,对客户的产品适合度进行评估,并由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通知》还特别指出,对于与股票相关或结构较为复杂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尤其应注意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防止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对理财客户进行的产品适合度评估应在营业网点当面进行,不得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手段进行客户产品适合度评估。为了向客户提示风险,《通知》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在首页最醒目位置揭示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为了确保客户能及时获取信息,《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应定期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账单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账单提供应不少于两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商业银行应明确约定与客户联络和信息传递的方式。在未与客户约定的情况下,在网站公布产品相关信息而未确认客户已经获取该信息,不能视为其向客户进行了信息披露。《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全面、透明、方便和快捷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提供合理的投诉途径,配备足够的资源接受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应至少包括处理投诉的流程、回复的安排、调查的程序及补偿或赔偿机制。以上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会有效遏制理财业务中的收益迷局,弥补其中的法律盲点。
(三)对银行免责的抗辩
首先从认购协议的条款来看,应认定为格式条款。它是银行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的。格式条款简化了订立合同的过程,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共同参与条款的拟定,容易造成权利的不公平。《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银行在认购协议中的免责应基于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投资者注意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而上述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迷局已充分显示银行只强调收益,根本不提及风险,更没有对免责条款予以说明。比照《保险法》:“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应认定认购协议中银行免责条款也无效。
其次,按民法理论,只有自由缔结的契约,法律才承认其效力。故而对“信息的弱者”的保护就与合意的瑕疵理论联系在一起。合意的瑕疵理论强调信息优势的说明义务。若在缔结法律行为时,一方当事人就影响对方当事人的缔结意思的重要事项负有说明义务却保持沉默,此种沉默构成欺诈。银行在宣传销售时,对产品风险、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及其主要依据未作说明,投资人可以银行构成“欺诈”抗辩银行的免责主张。
再次,从另一层法律关系看,在委托理财的合同中存在着一些随附义务。这些随附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即合同没有约定,银行作为受托人应该给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勤勉义务,及时定期向投资者报告资金运作情况,否则投资者可以侵害其知情权为南追究银行的责任。
(一)理财业务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形式比较单一,几乎很少有为客户量身定做的产品。各个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虽然数量上每年都在上升,但是理财产品的质量却没有明显的差异。各个消费者在不同银行间挑选理财产品的时候往往只能发现期限及收益率方面的差异,对于理财产品本身却没有更多的关注。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都雷同,没有独特的创新亮点,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大都是相同的投资标的,结构设计上也没有任何差异。这种粗放式的发展现状,主要是由于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发展历史较短,还没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理财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由于我国个人金融业务,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因此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相对公司业务方面较为缺乏。目前各家银行虽然有积极储备理财方面的专业人才,但是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很多不妥之处。比如,理财经理大多有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培训,因此在专业知识方面还有很多进步的空间。此外,在现有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下,理财经理的精力会过多地集中于个人业绩考核,所以会比较注重理财产品的营销。这就导致客户真正的理财需求得不到满足,也无法在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这也是近几年银行理财市场频发各种客户纠纷的原因之一。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银行理财经理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对于期限及收益率的强调,如果客户没有主动询问,一般会避免与客户沟通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即使在解释每款理财产品的潜在风险的过程中,往往也是模棱两可,刻意掠过一些重要的风险点。各家商业银行设计的风险告知书中大都采用格式条款,一般的投资者很难了解每款理财产品真正所蕴含的风险。正是由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理财产品到期出现违约现象时,双方会各执一词甚至对簿公堂。
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一)加强理财业务的创新能力。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全面提升理财业务方面的创新能力。首先,各银行要在经营理念上有所创新,即理财业务应是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紧紧围绕客户需求来制订理财计划。其次,各家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新产品研发部门,针对当前客户的实际需求,开发出有本行特色的理财产品。在基础资产投资方面,可以将范围拓宽到与保险、证券、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这可以丰富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渠道。各个商业银行只有真正提升了自身的创新能力,才能在个人理财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否则将很快被其它同行所淘汰。
(二)建设专业化的理财人员队伍。专业的理财经理不仅需要掌握个人理财业务的营销技巧,更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投资知识,从而能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投资意见,增强客户的认同感及客户黏性。一方面,商业银行应该加强现有理财人员队伍的专业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加全面的投资知识,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注重不定期从外部招聘有经验的具备专业投资理念与知识的人才,以满足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人才需求。此外,商业银行应该注重与信托、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交流,以拓宽理财队伍的投资视野。
(三)完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应注重自上而下地完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可靠及专业的理财服务。从银行方面来说,银行应该为每一款理财产品制订一份更详细的信息披露文件,从而让客户能更具体直观地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及投资风险等。从理财营销人员方面来讲,理财经理在营销过程中应该客观地为客户披露每一款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及潜在投资风险等信息。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完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才能真正培养一批认同银行经营理念及产品质量的优质客户群,从而获得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结语
因为我们的个人理财产品起步较晚,所以很多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人员都是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兼职的,由于受到自己业绩的压力,所以他们在向客户介绍产品的时候首先就会选择自己机构的产品,这样就造成一部分理财产品无法被客户知晓,进而就影响了理财产品的销售,造成客户与商业银行双方的利益损失。[2]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策略
1、加快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创新研究根据我们最近这几年对各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客户的调查显示,有72%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有着生活理财的需求,有57%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有着投资理财的需求,另外还有40%的理财客户有着生活和投资的双重需求,在所有的需求当中养老、购房、子女教育和医疗占据了最主要的几部分,不同的年龄段有着不同的理财规划。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将客户进行划分,并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金融投资产品的创新,然后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理财设计方案。
2、完善网上投资机制,创新个人理财产品现在互联网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而且现在很多的商业银行也都在使用网络化的自动化办公系统,网上银行已经逐渐成为了时展的主流,很多商业银行为了增加自己的客户群也已经开始在网上进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管理,我们需要对现在的网上投资系统进行完善,实现网上个人理财系统的专业化。
3、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实现品牌营销策略商业银行应该不断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并且要在客户群中树立自己的信誉,用商业银行的新产品和良好的信誉来留住客户,并通过现有的客户进行客户客户的扩充,我们可以对原有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改进,赋予它新的结构、功能和特点,使原有的金融理财产品更加的完善;还可以根据其它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进行创新,特别是西方国家推出的新产品,这样可以减少商业银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成本。
三、结束语
2001年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乃至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推出个人理财业务,尤其以各商业银行创办各种类型的理财中心、工作室为代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阵理财热潮。确实,市场需求呼唤着合适的金融机构能够为广大居民提供个人理财的咨询和顾问服务,为他们在正确制定人生规划、合理安排消费信贷、量身定制投资组合等方面进行因人而异的指导。中国理财市场以每年10%—20%速度在增长,2005年,中国理财市场规模达到了250亿美元。
2006年以来,一度跌入低谷的人民币理财再次升温,其主要特点是:一是预期年收益率一般在2%—4%之间,较2005年收益率明显提高。二是产品的流动性明显增强。三是结构型产品主导市场。各行推出了多种结构型理财产品,资金收益与国际金融市场投资产品相连接,本外币通过衍生产品相联系,以外币的高收益弥补本币的低收益。四是资金投向有突破混业经营限制趋势。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及对策
1.调整银行营销战略
当前,我国正在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国内商业银行业的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和技术手段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面对变化着的环境,国内商业银行的营销也将因时、因势而变。
(1)重塑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产品定位、品牌定位、企业定位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但大多数银行的定位尚处于初始阶段,比较模糊,缺少特色。差异化的清晰定位将是未来国内银行抢占市场先机,获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以下两个层次的定位将成为商业银行的关注重点:
一是立足于核心能力进行发展定位。市场定位是识别竞争优势、选择竞争优势、显示竞争优势的过程,必须以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
二是产品的感性象征性定位增多。国内银行今后将依托产品功能,重视产品的感性象征性定位,赋予银行产品更多的心理、情感、文化、社会地位等方面的象征特点。(2)建立一对一的营销模式
国内商业银行的营销面临三大挑战:一是如何更加准确地评估客户价值,区分出赢利性客户,并进一步细分;二是如何进一步通过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维系现有的赢利性客户;三是如何进一步从满足客户需求,转向培育客户需求,挖掘更多的赢利性客户。一对一营销为国内商业银行提供了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事实上,国内商业银行已经推出的个人理财服务,就体现了一对一营销的思路与做法。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一对一营销的理论与实践将推广到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贯穿于各个流程。
2.加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和其他银行业务一样,个人理财业务也有风险,尤其是其中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风险还非常大,因此一开始就要做好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约束个人客户的行为;二是银行要自身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内部管理松懈;三是运用科技手段防范风险,如针对高风险的个人消费信贷,建立个人消费贷款台账管理系统,以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四是加大抵押担保力度,转嫁部分风险。
对于法律风险的防控,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解决: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
二是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首先,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
其次,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近年来,随着中信、光大、招商等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壮大,国家有可能会逐步放开金融混业的严格限制而做出一些尝试,并且随着工行、建行、交行等基金管理公司的相继设立,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格局将会逐步动摇,各个金融业务产品的交叉渗透越发深入,因此,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紧密关注政策面变化的同时,应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和服务方式,以便在新形式下,能快速准确地把握目标客户需求,占领市场。
关键词:个人理财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一、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迅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居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财富理财的需求越来越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汇丰、花旗、东亚等外资银行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的理财服务经验和便捷的全球投资渠道优势积极登陆中国,抢占高端私人理财市场;国内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凭借自身规模和实力纷纷建立“理财工作室”、“理财中心”开展理财业务,不断研发推出系列化和组合化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等。理财产品类型也由最初的储蓄型理财产品发展为包括结构型、信托贷款型、票据型、债券型及QDII等多种理财产品。
二、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与全国理财业务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发展却不尽人意。2008年发行了理财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只有19家,占所有发行理财产品银行总数的34%,但综合理财能力前10名的银行中城市商业银行只占据1席①。由于在研发能力、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存在较大差异,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在夹缝中生存。
三、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1、理财市场定位
首先,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少数几家城商行规模实力较强之外,绝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小银行,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网点规模较小,难以占据高端客户市场。其次,“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市场定位,中小企业和城市居民是其传统业务市场。第三,从客户方面来看,高端客户投资金额大、抗风险能力很强,但同时要求的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与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具吸引力;低端客户投资资金少、抗风险能力较弱,不适合作为理财业务的营销对象。而中端客户投资金额适中、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倾向于收益风险均衡型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应定位于城市居民、中小企业等中端客户群。
2、理财产品研发
一是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以开发成熟型理财产品为主。开发新的理财产品需具较高的前期投入研发成本、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较高的风险管控水平及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的自身能力难以达到上述要求。而坚持市场跟随型研发策略,开发市场上相对较成熟的理财产品开发成本低、市场风险小、业务管理较成熟,例如信托贷款型、债券票据型、打新股型等理财产品。二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三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城市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大中型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适合城市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规模较小的理财产品。四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严控理财业务风险。理财业务之所以能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主要原因在于理财业务是一项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但其风险也是各项银行业务中较高的,例如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等。理财业务一旦形成风险并产生损失,将对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风险管控水平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讲,控制理财业务风险尤为重要。
3、理财渠道运用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具有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在媒体宣传投放、银行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的优势,所以不能坐等客户上门。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优势在于其本地化客户经理团队,他们在当地拥有较好的人脉和客户资源,通过现有的各项业务与当地企业、居民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城市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主动营销、裙带营销的方式通过“客户经理——现有客户——客户的客户、亲朋”发展模式积极营销理财产品,抢占扩大理财业务市场份额。
4、理财人才培养
企业的竞争实际就是人才的竞争。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理财业务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一支精英理财团队。首先,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适当从同业引进高级人才,在并不熟悉的理财业务上迅速打开局面、进入市场。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式存在费用高、同业人才紧缺的缺点。其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共同开发推广理财产品、邀请专家对本行员工培训等方式,借用外部人才发展银行自身的理财业务。但这种方式存在着不确定性的缺点。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应当理财团队建设的重点放在培养自己的人才方面。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员工参加理财规划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等各类金融职业培训,加快理财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的激励机制,创造人才实施才华的平台,发挥其业务潜能,实现其人生价值,提高人才事业忠诚度。
5、理财业务目标
自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加速了在中国的布局和业务发展,国内的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不断丰富完善自身的金融业务品种,中国金融市场进入了战国时代,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局面。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理财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竞相发展的新兴业务,竞争尤为激烈。但是理财业务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薄弱环节之一。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近期首要目标不应是提高盈利水平,而是:1)丰富自身银行产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理财业务是一个新兴的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城市商业银行不能在起跑线上输给其他银行。通过研发理财产品可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培养锻炼研发营销人才,为以后业务的发展夯实基础。2)培养稳定忠实客户群体,抢占中小企业、个人客户市场份额。通过不断研发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可以将客户长期吸引住,逐渐将其培养为忠实的客户群体,避免因为理财产品种类缺乏而丧失已有客户,进而对银行其他业务造成冲击。
参考文献:
(一)“育人塑才以立德为先”是基本的人才培养规律
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承担着“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社会满意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责任。“社会满意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应包括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综合人文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技能等。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高职高专作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只要突出职业技能教育即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应该大量减少甚至取消。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一个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受其思想观念支配的,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作用,培养出来的人才即便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也谈不上是高素质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应根据“育人塑才以立德为先”的人才培养规律,积极发挥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实现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
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明确的政治导向功能,通过课程内容的教学,能够提升高职高专学生的精神品位,丰富其心灵世界,使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一些人就业之后发展缓慢甚至遭受挫折、失败,问题往往不是出在专业知识和技能上,而多是出在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上,即综合素质上。而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就是通过教育教学使学生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他人、社会和集体的关系,成为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的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二、传统高职人才培养改革培养模式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教材难以适应人才培养需要
课程目标定位的针对性和职业性不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不鲜明,难以适应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改革目标。企业岗位或岗位群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并没有成为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内容设置的重要依据,因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目标定位与高职高专教育的就业导向相距甚远。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观念落后,教学方法单一
一些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把高等职业教育混同为一般的高等教育,没有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不能承担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德才兼备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社会责任。此外,在教学方法上也较为单一,一般都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重“灌输”而轻“渗透”,重形式而轻效果,没能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形式,内容未能贴近生活,未贴近高职高专学生实际情况,因而难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再者还存在重“课堂”而轻“实践”的现象,致使教学形式流于盲从。
(三)实践教学未与其他学科实践教育形成有机统一整体
现在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上都实行“理论+实践”的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中一般采用课堂实践教学及社会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这些实践教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实效性有所提升。然而这些实践教学活动存在的问题是流于形式,未能很好地与行业背景和学生专业、职业背景相结合,没有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在整个实践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未与其他学科实践教学如实习实训相结合,而是自成一体,这既浪费了大量资源,又割裂了思想政治教育各个环节的有机联系,没能形成一个实践育人的有机整体。
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改革模式改革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效性的对策
(一)重新定位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目标
结合上述目标,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目标重新定位应考虑如下几个因素:一是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保持一致,确保最大限度地将国家意志转变和内化为高职高专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从而体现该课程的政治导向功能;二是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主动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目标,凸显其高职特色;三是充分考虑高职高专学生实际,使教学过程更能调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
(二)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树立职业教育
理念,进行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首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定要树立起职业教育的理念,在教学中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在教学的各个环节结合高职院校学生实际及职业教育改革的目标,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其次是在教学内容上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教师在教学当中要结合自己所在院校的行业背景,并结合所教授学生的专业背景,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如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将行业、企业、职业等要素融入课程教学,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三是要进行教学模式与方法的创新。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对话式教学,积极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等。
(三)立足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职业道德教育
在具体的教学组织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可以结合行业和专业背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加强职业规范教育,培养职业道德观念。要重点进行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教育和训练,树立学生正确的职业观,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以诚信敬业作为重点。其次是加强职业意识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和创业观,树立职业自豪感,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三是加强职业心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整合有效资源,形成有机统一的实践育人体系
旅游行业对旅游人才培养的定位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旅行社要求旅游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较强的外部联系、计算调节以及营销策划的能力,还应该掌握时展所要求的电子商务、虚拟导游以及旅游咨询等业务能力;第二,景区需要大量的经过中高等级专业培训和学习的导游员、解说员和旅游策划人员;第三,与传统的旅游酒店服务人员相比,社会对旅游酒店的管理人才的要求向综合化转型,他们必须具备服务、管理、外语、人际交往等综合服务能力。传统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所存在的弊端制约着旅游管理专业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推进校企合作,加强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是满足旅游行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旅游专业人才要求的关键。
2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有效策略
2.1专业对接产业,突出专业特色加强旅游行业岗位人才需求预测,切实做好旅游管理专业的市场调研,深入行业、企业,掌握行业、产业的发展动态以及旅游服务和管理岗位对旅游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旅游管理专业建设与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的对接。旅游行业人才的培养与行业发展之间关系紧密,旅游管理专业的办学理念强调专业教育以促进学生就业为指导,教学工作以行业的需求为出发点,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满足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职业院校不仅要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还应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学模式的改革要突显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育理念的特色,课程安排要与职业岗位要求紧密相连,旅游人才的培养应该坚持“特色”、“精致”、“精品”的原则,突出旅游专业特色。
2.2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制订严格课程标准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要认真分析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及旅游行业用人岗位能力的构成,按“实际、实用、实践、实效”的原则,制订严格课程标准,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优化调整课程结构,重构课程内容。课程标准以旅游职业标准为基础,以市场对旅游人才的需求方向为准,开发具有旅游专业特色的专业课程;通过职业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融合,根据旅游职业资格的鉴定标准,针对旅游行业发展的个性需求,开发出符合旅游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职业素养、企业岗位培训等课程;根据旅游行业的职业岗位群的实际,以空间教学常态化为推手,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与旅游行业发展和用人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2.3深化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实行校企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校企双主体育人的作用,是改革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举措。旅游企业将自己所需人才的培养触角延伸到职业院校,而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以企业的生产实际来引领教学,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共同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教材、共同考核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深化订单培养的内涵、共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与创新等实现双方“共赢”;职业院校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专业实习,利用假期安排教师下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聘请旅游行业的资深管理人员进行来校专题讲座,或参与教学工作,不仅可以优化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师团队,还可以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4推进“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推进“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教师在进行理论教学时,进行职业性情景教学,实现“教、学、做”合一,学生将在旅游企业顶岗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带回学校请求教师的帮助;在实际的岗位操作中,教师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岗位操作相结合,促进学生专业动手能力的全面提高。
2.5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效果最终体现于旅游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职业院校要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来加以保障。要组织旅游行业专家与院校合作开发完善旅游管理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要依托旅游管理部门、企业开展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完善自我监控机制,建立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要认真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完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结束语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居民的投资意愿和理财观念也逐步增强。个人理财顾问业务作为各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推出的一项主要竞争业务,其参与人员、涉及范围及交易规模都在迅速发展。笔者从实际工作出发,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发展意义及其制约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为促进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顾问;发展策略
一、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重要意义
1、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满足了居民理财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GDP在30年来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与此同时,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以及我国的住房、养老等体制的改革,也使得我国城镇居民的投资理财意愿和资产保值增值愿望增强,需求增大,因此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是十分必要的。
2、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也是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求
(1)个人理财顾问业务作为一种新兴起的业务,其所具有的对多种业务的整合功能及高收益的特性决定了其规模发展,使其成为商业银行全新的综合性金融业务。该业务实现了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有机融合,拓展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转变,提升了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合作价值,降低了商业银行经营成本。
(2)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是商业银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的朝阳业务,其显著特色就是为高等级优良客户提供专业,以实现他们财富的保值增值。目前,不少商业银行选派优秀人员培训,报考AFP(国内理财师)和CFP(国际理财师),且逐年增加。
(3)个人理财顾问业务是商业银行长期适应和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的过程。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具有极强的拓展性和衍生性,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创新,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经营行为,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4)个人理财顾问业务作为商业银行向高等级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理财分析、理财规划方案赚取收益的一种中间业务,它不占用经济资本而且没有经营风险,是商业银行极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品种,适应了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需要。
二、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顾问业务发展的因素
1、分业经营,制约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综合发展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经营保险、证券等业务。这导致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其个性化服务只能停留在较低的层面操作,商业银行无法将证券和保险两个市场利用起来,所以,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上。
2、产品贫乏,制约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深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缺乏正确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现阶段理财产品的市场细分只是一般层次上的,未能体现出客户群体的差异性,且所用的营销方式为大众营销,只提供相同的产品和服务给客户,许多客户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产品同质性问题突出,缺乏个性化理财顾问服务。各家银行为了抢占市场先机,不遗余力地推出了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但事实上只不过是对货币市场产品的简单组合,真正创新的理财产品并无增加,与其他银行相比也并无太大不同,几乎没有专门应对不同需求群体的理财产品。
再次,理财产品缺乏连续性。我国众多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多为短期理财产品(180天左右),且银行配备的个人理财顾问流动性较大,缺乏对客户长期连续的个人理财顾问业务,这就降低了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忠诚度。
3、人才短缺,制约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提高
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对理财人员的要求也相对较高。理财人员不仅要精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还要了解会计、税法、法律、证券、保险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但现实是,我国商业银行中的理财人员大多是从银行自身的产品推销开始,因此许多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考试,而且我国分业经营使得精通会计、银行、保险、证券的综合性人才很少。
三、推进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顾问业务的策略
1、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跨行业合作
针对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状况,加强银行、证券和保险金融之间的合作,从现阶段的互相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接触是总体趋势。金融密集地区的商业银行还可以考虑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的内涵,提高服务质量,使客户的资金在储蓄、消费环节以及证券、保险领域合理的流动,以获得更高的综合收益。
2、加大营销宣传力度,打造品牌效应
首先,作为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机构,商业银行应该利用自己的网点和员工,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和引导,应将宣传重点放在客户的实用价值上,以吸引目标客户去尝试使用。其次,通过为客户度身定制理财计划,推荐适合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或产品组合;提供符合客户潜在需求的理财信息,提出资金汇划、转账的最优途径,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等手段来达到客户资产的保值的目的。再次,商业银行在打造的个人理财品牌时应体现个性化、情感化和人文化,体现银行服务的定位,为消费者提供一种心理满足。比如,理财中心可提供理财沙龙服务和专家理财顾问服务等,举办理财知识讲座,推介金融新产品。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后,其品牌效应就会使客户对银行认知程度大大提高,从而反过来提高品牌的附加值。
3、深入调研,对市场进行合理定位
由于各家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阶段和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应该结合实际,对市场进行合理定位。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差别化的竞争策略,在自身占有优势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发展。同时对市场进行细分,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打造不同的理财产品,凸显自身的品牌优势。
4、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
针对目前理财产品缺乏个性化的问题,银行应该加快理财产品的创新。各商业银行成立理财产品的研发营销小组,对理财产品进行设计和营销工作。根据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客户打造不同的理财产品,例如设计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个人金融品种;为有孩子的客户设计子女教育方面的个人理财产品;针对高端客户除了要根据客户的收支状况来制定理财产品,还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提供股市、汇市、贵金属等相关行业的信息和咨询业务,还可以减免部分手续费。
5、加快综合人才培养,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针对高素质的个人理财顾问,银行首先要在现有的员工中选拔优秀员工,进行个人银行业务、贵金属业务、会计、税法、法律、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的短期培训,以满足对理财人员的需求;银行应长期与高校合作,将银行内部优秀员工送入学校进行系统的培训,同时可以在高校中选拔人才,以适应银行长期需要高素质,综合型人才的需求。建立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队伍,为不同职业、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人士提供理财服务。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领域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型。各个商业银行必须加快实施金融创新战略,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商业银行通过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能够更多的吸引个人客户,提升自有品牌影响力,最终还能达到优化资产、负债业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苏春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经济发展趋势[J].经济研究导刊,2011,(29)
关键词:个人;理财;理性;收益
个人理财业务可以称为财富管理业务,是指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了解和剖析个人客户资产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资产规划,通过专业化的理财顾问服务进行的资产管理等专业性比较强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中间业务,以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国际上所说的个人理财业务一般是指:个人理财的金融机构通过手中现有客户的资产情况与基本信息和资料,利用自身的金融产品信息和专业服务优势,分析客户自身的资产状况,通过了解和开发客户需求与理财目的,制定客户资产管理方案和计划,并辅助客户采取最好的个人理财计划以实现客户理财目的的整个服务流程,个人理财业务是国外发展比较早营销体系比较健全的金融机构的首要利润来源。
就我们国家金融理财业务从发展初期至今不到20 年的成长过程来说,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理财产品种类不断增多,理财顾问从无到有,专业素质逐步提高,理财产品的交易渠道也在不断扩充和不断完善,个人理财市场也初具规模和影响力,但尚处于初级阶段,大大落后于国外发展比较成熟的金融理财体系,我们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目前面临着比较多的问题。
一方面,我国的个人理财客户由于深受传统思想影响,以及自身文化和成长氛围的熏陶,在理财方法理财观念上存在很多显而易见的问题。第一,理财方法比较简单。主要以银行存款这个单一品种为主,基金,证券,房地产,收藏品却相对较少。第二,理财理念不成熟,盲目跟风现象严重。比如2013 年年初的中国大妈买黄金的现象,2007 年中石油首次登陆A 股,股民疯抢的例子都充分说明我国居民理财观念需要转变,应该以金融理论为基础,与理财实践知识相结合,购买适合自身状况的理财产品,而不是盲目跟风,造成投资收益受损。第三,由于理财金融机构的不恰当引导等因素,加上我国居民个人理财素质不高,我国居民不能正确认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从而选择的理财产品也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需求。
另一方面,我国理财产品的供给者,个人理财的金融机构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有我国制度上约束的分业经营的传统因素,也有理财机构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服务与管理上的问题。首先,分业经营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制度上的限制因素。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不能交叉,这种状况下,处于分隔状态的金融市场,无法利用除自身之外的市场为客户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只能在各自的市场领域为本机构的客户理财。在这种分业经营状况下,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产品投资渠道相对狭窄,运用效果一般,没有国际竞争力。其次,我国的个人理财顾问数量大量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在营销理财产品过程中信息披露不够或者误导理财客户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我们国家金融理财市场建立自身品牌和个人理财业务的久远发展。在理财产品交易平台上,我国金融机构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很快,便捷的网上交易,手机交易成为个人理财客户的重要选择,但同时网络安全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理财机构的重视,加快网络交易的安全建设,才能让个人理财客户安全安心的使用现代科技交易手段。最后,我国在客户管理和营销管理上的简单粗暴,没有细分客户,进行定位,使高端客户没有得到更高级别的理财服务,再加上我国营销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理财顾问以产品为中心,以销售业绩为目标。这些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影响力有限,无法真正树立我国自己的理财品牌,无法取得品牌竞争优势。
针对以上目前我国个人理财市场上面临的问题,本文通过和欧美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对比,借鉴外国成熟理财业务的先进经验,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给出相应的建议和应对策略。要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长足发展,第一,结合国外相关金融机构如花旗,瑞银等在混业经营才能使理财机构设计出适合理财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方案,按照我国只能分业经营的情况下,我国个人理财机构可以从产品创新和向第三方机构购买产品的角度发展适合我国特色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分业经营模式下,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蓬勃发展,是未来个人理财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第二,要结合我国国情,尽量提高我国居民自己的理财素质:辨别理财机构的实力,认清自己的风险偏好,科学规划收入和支出筛选出适合自己的理财规划。第三,在个人理财供给服务上,我国个人理财金融机构要加强理财顾问队伍建设。在这方面借鉴瑞银和花旗的成功经验,我国理财顾问的专业素质整体提高要从两方面入手:选拨有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的理财顾问以及对在岗理财顾问加强专业培训和指导。第四,我国个人理财的金融机构要从客户管理和营销管理两方面努力树立自己的品牌。在客户管理上,要细分客户,对不同级别客户以不同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树立自己的理财品牌;在营销管理上,要改变现在以产品为中心的现状,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注重客户感受,利用现代化的网络及科技信息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平台,从营销环节树立自己的理财品牌。
个人理财业务不仅包括我们熟悉的通过投资理财产品获得收益,还涉及人生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具体包括一系列的规划内容,主要分为十大类:现金计划,储蓄计划,信贷计划,投资计划,教育计划,保险计划,居住计划,退休计划,税收计划以及遗产计划.其中符合我国目前国情的大多数个人客户切身需要的主要有:现金计划,储蓄计划,信贷计划,投资计划,教育计划,居住计划,退休计划,以及保险计划。从理性人假设诠释个人理财行为方面来说,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思想是理性人的假说,理性人假说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人都是理智的,从客观事实出发,不盲从,经过统筹优化分析选择同等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的项目或活动,其行为是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在任何经济活动中,理性人都是强调自己最终目标的利润最大化。例如消费者消费的最终目标是自身最大程度的满意,生产者的最终目标是收益的最大化。从理性人假设的理论来看,个人理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达到帕累托效率,即如何用稀少有限的资源获取最大的收益,个人理财行为就是用有限的资金,通过优化筛选,找出风险相对比较小收益相对比较高的一个渠道和途径,让手中的资金获得最大的收益。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面临选择,在对周围环境认知的基础上,对周围人建议的认可,以及对专业的依赖,更对自己有信心的同时做出正确选择。个人理财作为生活选择的一种,在追求资金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无疑需要我们看清本身的资产情况,能承受住多大风险愿意接受什么程度的收益水平,对理财产品和理财内容做一个正确综合判断,对理财规划战略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依据当时实业或者资本市场的状况对风险收益整体的合理评估,以及对个人理财专业人士建议的认可及采纳,从而委托专业的理财机构通过资产组合的配置帮助我们的资产实现最大化的收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