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6 01:42:07
导语:在幼儿园教师远程研修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缺乏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方式单调难以形成其发展的沃土
由于缺乏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无法应对基于网络的深度交流互动带来的诸多问题,许多教育培训机构为方便组织管理,多以讲座形式或者视频会议等取代各种研讨活动,上百人的教学研讨活动一天就能完成,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教学研讨的意义和作用。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也只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缺乏校本研修的沃土,难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以近年来“国培计划”为例,短期班或网络远程教育形式上多为讲座,一连半个月的讲座把参与培训教师的头脑都洗了个遍,可是真正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具体做法没有学会,没有建立有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沃土。一回到自己熟悉的岗位,所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都没有了,面对自己熟悉的孩子们又不知道怎么样具体去应对,怎么样灌输学到的新理念,又回到了单打独斗的老起点,最后还是“穿老鞋走老路”,更别提实现“国培计划”目标中骨干教师要在基础教育改革中要起到带动和引领的作用了。
(二)U-S双方缺乏沟通,短期行为没有形成互动互利长效机制
合格的幼儿教师首先要是一名教师,又是一个艺术家,既具备弹、唱、跳、画等艺术特长又擅长和幼儿进行沟通交流的教师,所以对于幼儿教师的培训更应该充分考虑到人文性、先进性及实践性的和谐统一。U是指大学(University),S指中小学学校及幼儿园(School),目前针对幼儿教师的教育活动U-S双方缺乏沟通,没有形成互动互利的长效机制,培训前、中、后缺乏与一线参训教师的深度交流研讨,不能有效解决幼儿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再加上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层次、教学技能水平、自我发展意识和专业成长等方面都处于比较低的起点上,培训过程中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大而全并且统一的培训效果必然是大打折扣,很难完成教师教育本身所应该承担的任务。
二、现代教育技术有利于促进幼儿教师教学反思和专业成长
(一)现代教育技术有利于拓宽知识领域
幼儿教师要善于使用无觅网(人工智能根据您的个性化喜好进行文章推荐)、百度、谷歌、360浏览器等信息化工具搜索文字、图片、视频等教育资源,扩展幼儿教师自身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通过利用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囊括耶鲁哈佛等世界名校1200余课时公开课程录像课程的频道以及优酷、土豆、56网等优秀视频分享网站观摩名校名师的公开课,名师以最直观、形象、生动的方式一定会给幼儿教师教学活动树立专业成长的典范。利用鲜果网将自己经常关注的多个网站聚合在一起,第一时间展示给你这些网站的最新内容,这种个性化服务将节省大量的搜索资源的时间。幼儿教师还可以利用又拍网、QQ空间、博客相册等图片分享类网站构建专业知识、制作幼儿游戏及课堂展示用的图片素材。
(二)现代教育技术有利于深化专业成长
交互是网络的一大优势,网络技术为继续教育中的交流与互动提供了多种通讯机制与交流手段。为高校———幼儿园实践共同体之间创设一个沟通对话的网络环境。幼儿教师通过利用QQ和网易邮箱以及QQ语音(视频)通话、长话宝等网络沟通工具进行研修小组内成员的信息交流与探讨,加快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利用新浪博客、QQ空间等信息工具对所学教学知识记录、整理、、评价、讨论等活动来组合教师专业成长知识,有助于显性知识的存储、积累、传播和分享。
(三)现代教育技术有利于增强信息处理能力
信息时代的教师要具备的教学能力之一就是数字化信息处理能力。幼儿教师要能够处理计算机多媒体素材文件,如利用Faststonecapture进行屏幕抓图、录屏、编辑图片、屏幕取色及放大屏幕等工作,能利用格式工厂进行各种多媒体文件格式之间的转换,利用微盘与微博账号绑定,将本地文件方便地分享到微博。会利用笔记管理网站如麦库,进行个人知识管理,用电脑手机随时随地在麦库中保存笔记、备忘、写文档、存资料,方便整理和分享。(四)现代教育技术有利于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教师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让幼儿教师学会分析问题,提高解决教学问题的实际能力。幼儿教师能利用在线的思维导图工具进行思维训练,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在线网络会议,研修小组成员在线协作进行教学问题诊断、分析,提高幼儿教师解决真实教学问题的能力。
(五)现代教育技术有利于增强评课和教学能力
教师的评课能力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评价自己的教学,撰写教学反思日志,将自己和他人讲课的录像通过优酷、土豆、56网等上传到网络上并接受多元化的评价。研修小组成员要利用豆瓣网、贴吧、土豆网、人人网、ThinkSNS,打破小组的界限,把对话的群体扩展到所有的一线幼儿教师和师范生以及教学专家等任何可以上网的人。通过教学评价的综合化、社会化和外化,每一位研修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把其他幼儿教师和教育专家的隐性知识最终“内化”到个人的隐性知识系统中,并产生更具创意性的联结,从而显著提高幼儿教师的评课能力和教学能力,实现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现代教育技术视角下的幼儿教师培训策略
(一)以网络技术为纽带,构建幼儿园和高校远程互动教研平台
面对目前幼儿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且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高师院校幼儿教育见习、实习工作质量不高的两难困境,解决的方法就是建立一批高校和幼儿园的发展共同体学校,在服务基础教育的同时,形成互动互利,互助双赢,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网络技术以其强大的交互性、广泛的共享性、时空的准分离性、数据收集管理的便捷性,一方面为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提供了广泛的技术、资源和工具的支持,另一方面更是扩展了幼儿教师和高校教研人员实践共同体的广度和范围,使幼儿教师得到更广泛的学习支持。高校互动中心负责提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优质教育资源案例库和点评课系统。教学案例库中包括专家教师、一般幼儿教师和新手教师的不同教学案例,案例都附有分析介绍、说明、专家点评、适用对象以及参考资料等,幼儿教师可以看到每项教学技能的视频示范片段,包括优秀教学范例、问题教学范例、基本技能的示范等。发展共同体学校的幼儿园远程点每学期进行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展示课,利用远程网络互动平台将幼儿园的青年教师展示课连接到高校的互动中心进行现场直播和录像,高校参与培训的教研老师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互动平台进行点评课,还可以和其他远程专家深度互动,针对每一节课的教学设计安排进行研讨,有针对性地解决幼儿园实际教学问题,这种个性化的深度互动和问题诊断可以显著提高参训教师的专业技能。
展示课、互动点评都会被互动平台自动录制上传到网络资源库中,作为优质教育资源为高师院校的师范生提供可视化的教学案例。这种高效、具体的网络化教研活动促使幼儿园教师团队相互砥砺,激励专业成长,推动一线教师在真实情境中丰富体验、深化认识、改进教学和科研方式,提高实践能力,能够有力地加快远程互动点幼儿园的教师专业化成长步伐,同时也可显著提高高校教师指导学前教育师范生教学技能的针对性和基础教育研究能力和水平。这种模式形成了高校教学科学研究、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和高校师范生观摩反思研修三者共赢的局面,一方面为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了必要的资源沃土,另一方面形成了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还可以地区教研室为纽带,以点带面,以示范点幼儿园的快速发展带动整个示范区幼儿基础教育的良好发展。
(二)以研修小组为主体,践行自主学习加协助学习模式
幼儿教师教育必须立足于帮助教师自我成长,提高自我成长的意识和能力,而不仅仅停留在满足于“授之以知识和技能”或使其获得某种证书上。应将幼儿教师教育目标定位在提高教师师德、教育教学技能与研究儿童、研究教育问题的能力上,不断地鼓励教师自我成长,促进其主动提高与发展。基于实践共同体理论,幼儿教师教育是一个“合理边缘参与”的过程,从幼儿园新教师变成一个专家型教师,从一个实践共同体的边缘进入到中心,需要进行更多的参与和实践活动。幼儿教师教育活动中,我们要在实践活动中保留真实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动态互动结构,以幼儿园为基本单元,以幼儿园—高校远程互动教、研平台为基础平台,建立具有5—7人的研修小组,加上一名高校的指导教师专家,从而建立真实的实践共同体。要强调以研修小组为主体的自主学习和研修训练,强调基于真实的幼儿园情况,通过研修小组间以及高校指导教师的交互和协作,并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和资源来支持学习和交流,从边缘性参与者逐步过渡到共同体中的核心成员,完成从新手到专家型教师的转变。当前我国新课程改革中,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提倡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被作为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研修小组的实践活动中,既需要小组成员自主学习相关专业知识,设计教案,观摩范例,也需要和小组其他成员一起开展协作学习,共享资源、共同研修、互相借鉴。在幼儿园校内可以灵活采用“现场观摩、即时反馈”式、“专家指导”式、“双线交叉”式等多种有效的幼教培训模式,加速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成长进程。
(三)以SNS网络为核心,建立网络化优质资源沃土
“国培计划”中学员来自各个地方,可以通过网络开展以SNS网络为核心的研修小组学习与发展研究。借助Web2.0提供的Tag、RSS、SNS等技术,研修小组可以围绕某个研修主题如中班幼儿的时间概念,建立的个人或整个研修小组的Blog和Wiki,吸引更多对此感兴趣的幼儿教师参与进来展开交流、评价与讨论,并“主动”在实践共同体的Blog、Podcasting、Wiki之间建立起链接,这些讨论、反思和评价本身就是丰富的优质资源沃土。众多的幼儿教师被这种链接所聚集,可以很自然的搭建网上交流、多元化评价、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平台,所有实践共同体成员会不由自主地投入协作学习中去,从而大大提高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四、总结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一、建立地区教师培训专家人才库
1. 重视专家名师在教师培训中的引领作用。
我们根据新课改背景下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遴选省内外一些高校的专家教授和本市的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作为教师培训固定专家,并将这些专家的资料信息造册登记,建立起湛江市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人才库。这些专家普遍理论深厚、知识渊博、视野开阔、观点新颖、实践经验丰富、熟知学员需求。根据每次教师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和培训形式等方面情况,从专家人才库中选择合适的培训专家,参与具体的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每位专家的专业特长和能力。这些专家名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典型、语言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并且渗透着各地教育文化观念,对学员富有启发性。
2. 重视本校教师培训管理能力的培养,激励本校教师参与各项培训管理工作。
每项教师培训项目都是一个系统工程,有的历时长,工作多,既要有授课专家,也要有后勤管理者。鼓励本校教师参与每次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教师能力,或者承担授课任务,或者负责日常培训管理。为了让他们能胜任教师培训的各项工作,学校重视专任教师的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如制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和考评奖励办法;成立教师培训教研室,并设立中学、小学、学前三个教研组,专门研究各级教师培训工作;要求专任教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书》;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学习交流,拓宽教师视野;通过报销书费,倡导教师研读专著;通过报销学费,激励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通过专项奖励,鼓励教师撰写论文和开展课题研究等。
二、优化培训条件,实现教师培训“网络信息化
1. 适应新形势,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和使用。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远程培训越来越受参加培训的教师欢迎,它突破了传统“面授”的机械性局限,为学员提供了课程资源丰富、学习形式灵活、学习时间和地点较为自由的个性化培训,它避免了学员的培训与教学活动相冲突,让参加培训的教师省下大量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和宝贵的时间等,令学习效率更高。我们非常重视远程培训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的优势作用,加大投入完善多媒体功能室和网络平台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建成了100M出口宽带,具有能为10万名教师远程学习和校本研修提供服务与支持的“湛江教师培训网”和“湛江市教师继续教育网”等网站平台,并配有专用服务器,让每位学员都能快捷上网学习。同时,聘请了专业网络管理教师进行后台监控和维护,组织专门教师对网上学习进度的控制、账户管理、在线作业、在线测试、在线研讨等环节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员网络学习顺利有效进行。
学分银行是“宝库”
学分银行并非新生事物。谈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就要先了解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学分制,是教育模式的一种,它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它首创于19世纪末的美国哈佛大学,并很快就风靡全球。而“学分银行制”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韩国第一个提出并试点运营的,它借鉴了银行的运行体制,包括存储、汇兑等功能,但存储的是学分,汇兑的是学历和证书。它突破传统的专业限制和学习时段限制,将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结合起来;且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可集中也可中断,即使隔了几年,曾有的学习经历仍可折合成学分,存储到学分银行。
《教育》记者采访中发现:传统的教师培训,往往时间比较松散,形式变化多端,且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以致教师的培训热情难以保障。因此,构建一个上下衔接、左右沟通、前后一体的立交桥式的教师培训体系,对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学分银行凭借灵活的机制、先进的管理理念,得到了许多专家学者的认可和推崇,甚至被看作是教师成长的一个宝库。“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制度,是以学分为载体,全面记录教师参加的所有不同类型的教育学习过程、时间及成果,能够满足教师的需求。”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李聪慧撰文指出:学分银行制度可以针对目前教师培训制度的不足。它能够全面记录教师的学习经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可以避免教师的重复学习,提高教育资源的效率;还可以使教师选择空闲时间进行学习,避免培训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减少教师的负面情绪,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2012年12月,教育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开始在辽宁、浙江、重庆、湖南试点。綦江区作为重庆的三个试点区县之一,主要承担“教师培训学分银行管理系统开发及利用研究”的任务。对此,綦江区骑龙小学副校长曹红说,学分银行使包括自己在内很多教师,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学习积极性大大增强。对于教师成长来说,这其实是一件好事。“打铁首先自身硬”。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曹红认为,老师只有不断学习提高,才有底气和资格站在讲台上;同时,学分银行也是一位无形且刚直的管理者,在不断鞭策教师的成长进步。
上海运行较早,积累一定经验
2016年4月12日,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召开会议,就如何做好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收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会议通报了全区学分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要求“十二五”师训未结业教师抓紧最后扫尾机会,可通过“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等尽快挣分,争取结业。
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是上海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银行平台”,于2011年4月上线运行。它源自2007年底上海推出的“学分互认”。当时,上海市教委印发《开展高等教育学分互认试点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沟通试点的方案》,决定在成人教育领域率先试点学分互认,从而打破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间的认证瓶颈。2011年6月,《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公布。根据该意见,“十二五”期间,上海市教师教育工作将全网络化管理,市级培训依托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学分银行)进行。所有在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要参加自选课程的培训,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教育》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学分银行)是由上海市教委人事处组织,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与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具体实施的市级、区级、校级共享课程管理和培训学分管理的平台。它拥有人员信息管理、课程管理、班级管理、个人报名、团体报名、报名审核、学分管理、经费统计、报表导出等功能,面向的用户群有市级管理员、区级管理员、校级管理员、任课教师、班主任和普通教师。“十二五”期间,原则上要求所有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5年内必须完成36学分,其中每10学时将折算为1学分;每一位教师每次只能报一门课程,不能多报。
在运行初期,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系统因为前几期设置的课程较少,还曾遇到过全市十多万中小学教师集中抢选课程的问题,以致服务器不堪重负。最后,在登录页面上设置了三个入口进行分流,才得以缓解。经过这样不断摸索,截止2014年12月,上海市共有13万名教师报名注册学分银行,教师培训的市级共享课程已达到近500门,基本上做到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覆盖。而上海市通过制定学分认定标准,构建教师培训学分结构体系,强化教师培训学分考核管理,逐步打造出一个开放、多元、可选择、分级的教师培训学分银行管理系统,为其他地方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提供了一些借鉴经验。
可与国培计划结合进行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培训为教育发展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为教师发展服务,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提升全面素质,促进全程发展,创新教师终身学习进修机制,推进教师队伍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整体提高,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目标任务
1.强化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五年内全县教师每人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
2.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
3.加强中小学教师学科培训,积极选送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培训项目,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4.深化校地合作,利用高校资源,加强学校干部、骨干教师高级研修培训。
5.完善县、校两级培训网络,健全“县级名师-校级骨干-校本研修”三级培训机制,加强县级培训者队伍和县级培训基地建设,扎实开展校本培训。
6.强化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改革,提升培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主要培训项目
(一)教师全员培训
以师德教育为首,以教师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提升为本,采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下乡、校本研修等多种方式,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高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创新和提升教育质量的能力。全县中小学教师在“十三五”期间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
(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
1.健全完善幼儿园教师“三级培训”机制,深入开展“城乡园校互助行动”,加强县域幼儿教师培训资源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培训师队伍作用,立足县情、园情,做实县级幼儿教师全员培训。
2.积极组织幼儿教师外出参培,促进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保教保育观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打造敬业、乐业、专业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
(三)骨干教师培训
1.继续推进“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加大现有29位省级骨干教师、38位市级骨干教师、236位县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明确骨干教师发展方向,拓宽骨干教师发挥作用的平台,努力打造师德师风好、发展潜力大、教育理念新、创新能力强,扎根教学一线的专家型骨干教师队伍。
2.启动实施第三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围绕综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提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跟岗培训相结合,完成第三批市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认定。
(四)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培训
1.按照市教体局和市教科所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上级下达的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培训任务。
2.加大与知名学校、权威培训机构和省市教研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开展针对性强、层次更高、效果更好的学科培训,转变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观念,更新教学方法和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效益。
(五)新教师培训
实施1年一个周期120学时的新教师培训,帮助新教师了解并认同职业环境,坚定职业信念,形成职业规范;解决入职初期的心理准备、精神准备及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准备;初步形成学生管理、班级管理、课程实施和组织教学的基本能力;初步掌握现行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中小学班主任和中小学校长培训
着眼新时期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加强与权威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通过远程培训和送培方式实施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校长培训。关注校长的人文情怀、教育学养和管理素养,打造专家型校长团队,实现“专家治校”。关注班主任的教育学、心理学素养,特别关注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相关知识的学习与能力的培养。
(七)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2016—2017年,分两年完成全县学科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通过大力开展校本培训、竞赛活动等,普遍提高中小学教师运用现代教学设备和制作PPT课件的能力,培养一批能较为熟练地进行微课程设计与制作的教师。
(八)学历学位提升培训
鼓励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加本科学历进修,鼓励高中阶段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提高义教阶段教师本科学历、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加强师干培训工作领导,把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明确教师培训学习责任制,实现培训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二)加强管理,健全制度
推进中小学培训学分制管理改革,将教师培训工作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结合,形成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教师培训培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校长绩效考核和学校评优目标体系。教师培训学习和专业发展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注册、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宣传,开展问题研讨和经验交流,提升培训工作水平。
(三)加大投入,落实经费
落实经费预算,确保全县各校师训专项经费预算不低于当年公用经费的5%。强化培训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估,确保培训经费支有所据、用有所获。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主管局、学校、个人共担机制,加强培训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教师培训总体要求,以外出培训、本县集中培训、送教下乡、远程网络培训、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为抓手,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思想、专业功底和教育科研能力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全县乃至全市、全省知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名师和名校长,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实现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
1、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是师德教育、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培训形式以校本培训为主,县内集中培训和县外培训为辅。围绕各学段、各学科和不同年龄段教师、不同层次学校的不同要求,以“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教学技能大练兵”等活动为载体,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修,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校本培训主要安排在教学期间和暑假期间,由学校组织;县内集中培训主要安排继续教育培训,放在暑假期间,由进修学校负责组织;县外培训(含继续教育)由教育局人事股和教研室按上级要求组织。全员培训每年要达到2200人次以上。
2、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网上优质教学资源,依托全国教师继续教育网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根据要求,搭建县、乡、校三级管理平台,每个平台均设管理员和不同层次的辅导教师,做到层层有管理,件件能落实。计划XX-2015年,三年累计培训超过6000人次,力争使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有一个长足进步。此项培训工作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
(二)精心组织骨干教师成长培训
骨干教师培训分三个层次。一是培训校级骨干教师。学校以提高课堂效益为重点,通过主题性校本教研活动、课堂教学研讨、专业发展研修、同伴互助、网络平台等培训形式,定向培养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计划每年培训校级骨干教师200人。各学校力争每个学科都要有骨干教师。此项培训工作由各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二是培训县级骨干教师。由县进修学校和教研室负责统一组织,通过专家指导、校际合作、集中培训、课堂跟踪等培训形式对学校培养的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和指导,培养县级骨干教师,并建立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库。每年培训县级骨干教师120人。三是组织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在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中,认真遴选师德高尚、专业功底扎实、科研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教师,围绕政治素质、专业水平、科研引领等方面,通过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到省市内外名校集中学习、知名中小学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力争将一部分县级骨干教师培养成省、市级骨干教师。在此基础上,培养和打造名师。三年内,培养县级名师60人。此项工作由人事股和教研室协调配合,统一安排。
(三)切实加强校(园)长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好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省、市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加快骨干校长培训培养,认真遴选责任心强、办学理念先进、工作成绩显着、社会影响好的中小学校长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外出培训,校长外出理论培训安排在国家重点院校,教育见习和考察安排在教育发达地区学校。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校长外出培训,促使校长创新管理,特色办学,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努力培养一批骨干校长。在此基础上,打造、培养名校长,三年内计划培养名校长10人。切实加强乡镇幼儿园园长培训,通过选送参加省、市组织的园长培训班和到省、市、县幼儿园挂职见习等形式,提高幼儿园园长管理水平,促进乡镇公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此项培训工作由人事股负责组织。
(四)大力加强班主任培训
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新时期对班主任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进行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本领。教育局每年组织两期班主任培训班,每期计划培训50人。所有班主任教师每年须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专题培训。此项培训工作由思政体卫股负责组织。
(五)切实加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加强薄弱学科教师在岗自修,提高专业水平。在校本研修中强化薄弱学科教师培训,使薄弱学科教师不断在实践中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实际需要,既要开展好薄弱学科的县级培训(其中教师进修学校重点负责专业知识培训,教研室主要负责课堂教学培训),又要完成好上级安排的薄弱学科教师外出培训。充分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加强基本技能以及教学方法的培训,组织好由教育局和进修学校安排的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以及小学英语和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每年计划培训50人。此项工作由进修学校和教研室负责。
(六)不断加强学历提高和学历补偿教育
积极鼓励中小学教师通过函授、自考等多种形式提高自身学历层次。到2015年小学专任教师达到专科以上学历的要达到9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要占到90%以上;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要达到93%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人员要达到15%以上。此项工作由成职教办公室负责组织。
(七)立足课堂开展主题校本教研,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教研室以深入指导“课堂教学”和“主题校本教研”为抓手,以“网络教研”“学科中心组”和“与名校结对子”为三个培训平台。通过严格落实《教研员学习制度》打造高水平的教研队伍;通过“学科qq群”和“学科博客”发挥网络教研的方便、快捷的服务作用;通过中心组的“主题研究、成果共享”辐射全县中小学教师共同成长;通过教研室“拉郎配”的作法,促成县域内薄弱校和县域内名校、外县市名校结对子,取他山之石,使教师尽快完成专业提高,进而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整体进步发展。
到2015年,教研qq群和学科博客将完成中小学所有学科高质量全覆盖;学科中心教研组立项的研究专题将拿出阶段性成果,以送课下乡、汇报讲座、成果编辑推广等形式和广大一线教师共享;预计未来三年,在教研室的努力下,我县首批8所中小学将和徐水小学、安新小学、涿州西丁小学、北市区县学街小学、高开区小学、三中分校等名校“联姻”,取长补短。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股、教研室、计财股、进修学校、成职教办、电教站等相关部门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牵头负责教师培训和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明确教师培训工作职责,确保教师培训工作有序进行。人事股负责做好教师培训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培养档案,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和选派教师参加培训。教研室负责培训业务,聘请专家开展讲座,培训送课和辅导教师,反馈培训成效和意见。计财股负责教师培训经费的划拨、管理和监督。电教中心负责网络培训的安排、督查和技术服务。进修学校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以及县级骨干教师培训等县级培训。教师培训各职责部门要紧密联系,分工协作,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自2010年开始,我校就与疆内外优质高校同台竞争,积极参与了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至今已累计承担了3个一级大项目(新疆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新疆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教材培训项目)、5个二级子项目、15个学科41个三级子项目、共计2726人的“国培计划”任务,为新疆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培训了一批“种子”教师。为了监测培训效果,我们先后在培训学员中发放各类问卷近2万份,形成了8篇分析报告,2篇督查报告。问卷调查统计显示:参训学员对项目管理、培训师资、课程设置、培训主题、培训方式等10个方面的满意度均达到了90%以上。对研修期间生成的课程资源,我们专门制作了内地专家《通识课程汇编》视频资料,容量平均每年达到100GB以上,各学科也制作了包括专业讲座、名师示范课、研修实践课等课程资源。学校将这些资料全部赠送给参训学员,并委托学员分别赠送给他们所在的中小学,成为农村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珍贵的课程资源。同时,学校积极通过“送课下乡”、“网络共享”、“远程培训”等形式,将“国培计划”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教学理念、运作规范、质量标准等成功辐射到新疆各类区级教师培训项目,对支持和引领新疆幼儿园、农村中小学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作出了贡献。近几年,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项目中,我们坚持了以下做法:一是开展“主题”培训。培训主题是培训活动的“纲”。我们将“教师领导力”和“教师执行力”确定为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主题,并分解出教师角色认同与师德践行能力、教材解读与驾驭能力、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等具体的教师专业能力,保证了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实施“嵌入式”培训模式。我们与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研发部合作,专门为学员量身定制了“教师校本研修专题培训”课程。同时,将“英特尔未来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移植“国培计划”研修项目中,达到了“一训多能,一训多得”的效果。三是按教学规律办培训。为了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学校以及不同学员的个性需求,在培训中,我们注重体现教学规律,把按教学规律办培训的理念集中体现在方案设计、培训主题和目标的确定、课程与内容设置、培训路径、资源生成、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教学规律及规范去操作和管理,将培训效益覆盖到每一名参训学员。四是办专业化的教师培训。我们按照培训特有的规律和特点,从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发,在资源配置、培训流程、师资构建、质量评价、成果延伸、项目管理等各方面,建立规范,优化体系,凝练特色,打造独具特色的专业化教师培训。五是通过“影子”培训课程、中小学课堂观摩课、同课异构实践课等,实施教师培训与中小学课堂一体化的联运模式。
二、以“校长培训”为主体,分类、分层提升新疆教育管理干部的素质
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区”战略,适应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作为自治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在新疆的依托院校,自2010年以来,我校坚持面向基础教育,以“校长培训”为主体,以自治区中小学校十百千名优骨干校长队伍建设工程为平台,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新疆中小学校长影子培训、疆外中小学校长挂职培训、自治区寄宿制学校校长远程培训、自治区中学教务主任培训、自治区中小学健康教育管理人员培训、自治区幼儿园科研骨干培训以及自治区地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培训、自治区地县党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干部培训等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干部培训5000余人次,为深化自治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质量是培训工作的关键。为了提高培训实效,保证培训质量,在近几年的干训工作中,我们坚持在更新培训理念、打造精品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模式、盘活培训资源上下功夫。一是注重了培训需求调研。坚持“要培训,就有需求调研”、“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起了培训需求调研制度,既充分考虑到干部个人的培训需求,又考虑到所在单位、所在地区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整合优质培训资源,精心设计培训内容。每期培训,我们都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精选培训内容,设计不同的培训专题,并围绕专题培训需要,积极从全疆、全国范围内物色和遴选授课专家,如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王文湛、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王定华等,且每期聘请的内地知名专家都保持在5-6人次,既建立起了优秀的培训团队,又实现了优质培训资源共享。三是突出研修基地的建设。我们在乌鲁木齐市一中、八中、十三中、十三小等疆内名校建立了“实践基地”,“实践基地”学校的校长兼任培训指导教师。同时,我们依托自治区级“名校长工作室”,构建了参训学员学习、研究、实验和实践平台,使培训工作做到了“课内、课外一体,培训、实践一体”,极大地延伸了培训效益。四是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注重在管理细节上下功夫,如学员报到前,我们组织给每位参训学员发温馨短信;每天上课前,组织学员做15分钟的健康操,课间提供饮料、播放轻音乐等等,处处体现“人性化管理”,让学员真正感到“宾至如归”。近几年,我们承担的各类干训项目,其受训学员的满意率均在95%以上,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三、以“双语基地”为平台,充分发挥在新疆双语教师培训中的示范作用
关键词: 教师;学分登记;培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2011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明确指出今后五年将对全国一千多万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2011年11月,湖南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61号),办法规定,“凡取得教师资格、现在我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中学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均属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五年周期内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随后,湖南省长沙市(以下简称“长沙市)教育局也颁发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2〕103号),启动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的学分登记工作。
一、在2011-2015周期内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学分情况
目前,长沙市已经注册在湖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且登记有学分的教师共有51504人,其中高中教师11912人,初中教师15466人,小学教师20895人,幼儿教育教师3097人,校外教育机构教师134人(以上统计数据中,不仅有2011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教师,也包括了在2011、2012、2013、2014和2015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
二、对本周期内教师的学分状况的分析
(1)教师对参加培训学习越来越积极,对学分登记越来越重视。从图1可以看出,自2011年以来,整体趋势是教师们的人均学分逐年增加,尤其是在2014年较2013年人均增加了32.分,增加幅度很大,2015年人均学分与2014年比较基本持平。统计学原理告诉我们,统计数字的变化是物质内部变化的外显指标,人均学分的数量可以反映出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的热度,在学分登记动力的驱使下,教师们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自主研修的热情正在不断高涨,教师素质的整体提升是必然结果。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还是有少部分教师对学分登记工作认识不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学习不够主动,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年龄较大的老教师,他们较多表现出对学习的厌倦和职业倦怠。
(2)从整体看,长沙市绝大多数教师都达到了预期学分目标。分析图2可以看出,长沙市大多数教师五年总量学分都达到了360分以上,占教师总数的76.9%;另外,区间段为288~359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为6.4%;区间段为216~287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3%,全市达到了学分要求的教师占了教师总量的95%左右(我们统计的教师既包含了老教师,也包含了在2011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新教师,新教师每年度不低于72学分)。但是也应当看到,还是有极少部分的教师没有达成学分任务目标,分析原因,除了年龄因素外,另外还与湖南省启动教师学分登记工作的时间较晚有关;此外,由于本周期的学分登记工作是第一次,所以很多教师、甚至学校领导也认识不够。
(3)从区县(市)教师人均学分看,分析图3可以发现,各个区县(市)教师人均学分基本都在400分左右,但也可以发现,有些区县(市)教师的人均学分有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同区县(市)对于允许登记学分的培训项目有所不同,对于某些项目的学分登记数量把握尺度也不尽一致。其次,不同区县(市)、不同学校,在对教师培训重视程度不同,在资金投入上存在差别。
(4)从不同学段的教师学分情况看,分析图4可知,校外教育机构、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的学分相对较高,而幼儿教育学段的教师学分要低很多,仅为179.9分。分析以上结果产生的原因,高中、初中、小学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绝大多数都为在编在职的公办教师,而幼儿教育学段的教师,绝大多数是没有编制的民办教师。根据现行教师培训体制,我们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在编在职的公办教师,而给民办教师,尤其是没有编制的教师的培训机会极少,甚至可以说没有。其次,目前长沙市的幼儿园,绝大多数是民办幼儿园,教师有限,工作岗位几乎“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也是一个制约教师培训的瓶颈。
三、对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思考
(1)在每年的学分登记工作结束后,应该做好相应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为教师培训提供科学分析依据。教师需求,既是教师培训工作的立足点,也是教师培训工作的落脚点。已经登记的学分信息,可为我们提供大量的有用信息,包括现有的教师规模、各学段、各学科教师的数量、已经培训过的主题或课程、教师已有学分数量、教师参加培训的次数等,这些都是十分宝贵的信息资料,可以为我们的培训调研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应当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投入,加强培训统筹规划。在近几年中,各地在教师培训上的经费投入都很大,呈逐年增加趋势。但也应当看到,有些地区在教师培训上的经费投入也略显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尚未达到,学校办公经费总额的5%以及教师工资总额的1.5%用于教师培训尚未真正落实。
(3)各级培训机构还应根据教师师德现状和目前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成人学习理论告诉我们,成人学习者是带着丰富的经验进入学习的,成人的学习是以问题为中心的,强调实用性。这就要求培训机构要做好自身的教师培训规划,也要做好上、下级培训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科学做好培训周期性培训计划,认真做好每一期培训的主题设计和课程的研发与设置,既要避免时间上的前松后紧,也要避免培训主题和课程的重复设置,注意培训的时间和频度适当,培训的主题和培训课程环环相扣,有效促进教师专业的系统性成长。
(4)教师培训应该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开发培训资源。传统的教师模式局限于集中培训倾听讲座,形式单一,缺少学员的主动参与,培训效果有限。为了提升培训实效,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当今时代,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可以将互联网广泛应用于教师培训,在培训模式上开启远程培训,或“远程培训+集中学习”式的混合培训;在培训硬件的利用上,我们既可以利用电脑终端设备,也可以利用手机或平板终端设备;在培训课程设置上,既可以设置大专题(或大主题)、大课程,也可以设置小专题、小课程乃至微课程;在培训形式上,既可以学习网络课程,也可以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进行交流研讨;在培训时间和空间上,可以做到随时随地学习。此外,在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上,培训机构并不仅仅局限于教师进修学校,紧接基础教育地气的高等院校和优秀的中小学(幼儿园)也都是很好的培训机构,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培训师资和成功范例可供学习。
XX年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为重心,以教研为中心,以科研为引领,以培训为抓手,以信息为支撑,以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教研、科研、培训、信息协同运作,四大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研训、引领、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为我市率先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研究与指导。
以提高学科教学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宗旨,以同伴互助、专家引领、自我反思为主要形式,扎实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坚持行之有效的计划、总结审查备案制度。学年初,学校制订校本研训专项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活动内容、主要措施、主要活动安排四个部分。年末写出校本研训专项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基本做法,取得的成绩或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办法。计划总结要分类归档保存。坚持校本研训年度评估制度。根据校本研训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调整完善评估方案。评估采用综合评议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大校本研训评估结果在考核评估中的分值权重,把学校管理的主要精力集中到教师、学校、质量的内涵发展上来,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过程管理。今年将继续进行“校本培训先进学校”的评选。
2.精心组织好各类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XX年培训计划,包括十大培训模块、52个培训项目。项目设计涉及德育研修、教育教学研修、现代化装备管理与使用、学历提升等,实现各类教育和各类人才全覆盖。
重点培训项目内容:
(1)开展“亮师表,正教风,提形象”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师德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好市第七届中小学主题班会课评比和年度班主任征文的评选工作。
(2)充分发挥“雉水名师工作室”作用,招收固定学员,吸收走读学员,进一步扩大影响,扩大教师受益面。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意识,建立“雉水名师工作室”考评标准,以教师受益面、人才成长率和公众认可度为主要指标。
(3)继续办好第六届市“雉水校长(园长)”。加强学校管理干部职责和执行力培训,通过培训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管理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
(4)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举办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秀、XX届和XX届新教师等培训班,促进其快速成长。
(5)开展教研方式的“微革命”研究。组织中小学学校发展共同体全方位开展合作教研和横向互动与交流活动。有效实现各共同体内部在教师构成、信息资源及其活动组织方面的优势互补。定期召开共同体建设沙龙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共同体一日开放活动。利用各种教研活动加强教师培训,引领教师在研究中成长。
(6)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教育云平台)上取得突破。认真研究目前教育信息化系统所存在的问题,探索教育云的具体表现形式、县级试点单位的技术架构和瓶颈难点及对策,积极稳步启动并完成上级要求的试点工作。组织9个市“xx”规划课题学校的研究工作,扩大教育技术的应用研究。组织小学校长、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团体竞赛,充分应用智能录播系统,发挥“学校联盟”优势,进一步推动现代教育技术普及应用和研究水平的提高。重视新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智能录播、组组通系统在教育教学中的优势,高效融入“活动单导学”课堂教学设计之中,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竞赛活动。
(7)扎实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现代信息化应用及研究能力。组织计算机、电教设备管理人员的基本维护培训,组织“xx”市电教专项课题研究人员的培训,开展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等管理人员专用软件使用培训。
(8)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开展远程教育培训。进一步办好微型课题研究网、活动教学研究网、市教育科学课题管理网和教科室网页,及时更新内容,做到新、快、准,不断扩大教育科研信息量,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9)深入推进读书活动。举办年度读书征文、读书笔记、青年教师藏书家评比活动。举办“第四届市青年教师读书展示会”(开展青年教师读书漂流活动、名师赠书活动)。加强读书工作的管理和考评,以评促读、以评促学。做好学校教科研年度考评的组织工作,优化考评手段,运用考核杠杆,推动和促进基层学校自觉、自主地提高教科研水平。
(10)进一步做好在职教师学历进修。《市xx教育发展规划》对在职教师的学历进修提出了明确要求,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达到95%,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分别达到45%、65%、95%;初中、高中、中职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必须分别达到8%、20%、15%。各单位要认真开展“xx”中期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学历进修机制,制定在职教师学历进修计划,大力鼓励教师开展学历进修,并切实做好教师学历进修权益保障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至XX年各学段教师学历要求全面达标。各单位10月底前要将学历进修教师名册和相关情况报教育局人事科。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