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执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3 11:45:07

导语:在执法工作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第1篇

自年初以来,我所法制工作在xx县道路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税费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许可法》、《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指导,突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抓好执法建设和运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力地推进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 主要工作成绩

1. 依法许可。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全年共办理许可-------次,其中新许可农村客运班线两条,客运班车4台,极大的方便了该区域农村居民的出行。新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家,积极发展大型化,专业化运输,其中发展重型载货汽车五台,专业载货汽车3台,极大的改善了我县货运市场的运力结构,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

全年共更新报废县内班线客车------台,以提高车辆安全性、车辆舒适性为重点,提高了全县客运服务舒适性、安全性,受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审验客货运输车辆-------台次,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2.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非法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上半年,全所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户--------起,依法查扣车辆--------台次。有力打击了非法营者的嚣张汽焰,营造了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加强对汽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共许可二类汽车维修厂家3家,提升了汽车维修市场服务能力。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家,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能力。

3. 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办理处政处罚案件603件,严格按程序办好每一件执法案件,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自由裁量适当,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 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备案审查、错案追究、大案审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理顺执法工作关系。

二、 存在的问题

1. 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基层站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取证不够扎实,程序不够完备,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第2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我委对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经委统计执法领导小组,由经委主任任组长,经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办公室、经济运行科、工业发展科、非公与乡镇企业科的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计检查和协调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能要求,制订了工业经济分析统计制度,定期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和统计综合管理,设置了专门科室(经济运行科)、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统计分析工作,配备了专门用于经济运行分析、财务系统的电脑及相关软件,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强了统计管理;三是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统计业务以及法律知识相关培训,同时召开了全县工业企业统计员会议2次,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统计业务水平。 四是我委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统计台帐,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完备,各种统计资料清楚。五是安排专门人员到市经委参加全市工业统计数据处理与统计信息传输网络化培训,实现了统计数据传送的网络化与信息化。

(二)统一组织,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在我委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一是按照统计目标责任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各科室开展了统计自查工作。6月中旬,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要求,我委就统计考评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要求相关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按要求建立工业企业各项运行指标、项目备案、乡镇企业统计台帐,力求搞准统计数据。统计人员按照原始纪录对统计数字进行如实上报,有效避免了报表混乱,数出多门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报送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统一实行微机上报,不但提高了统计效率,而且增强了保密性。二是按照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编制了自查报告、并向县统计执法检查组提供了相关备查资料。三是定期到各业务科室进行检查,在坚持全面检查的同时,对经济运行科、非公与乡镇企业科、财务室等重点职能科室进行了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了20__年1-12月各类统计报表及相关数据、统计台帐及原始凭证,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限期改正。

二、存在的问题

20__年,我委相关业务科室已按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完备;如建立台帐、上报报表、统计档案管理、报表的微机化管理和电子文档报送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微机老化,给统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二是统计资料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尚未装订成册。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查遗补漏,杜绝统计工作中的死角;

二是加强统计人员学习,尽快做到持证上岗;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逐步更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备份;

第3篇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加大监管力度,我局房产执法队伍组建以来,为确保房产执法工作的准确、到位,我处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周五下午培训日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执法人员真正执法懂法、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自开展工作以来,没有出现过执法过错和管理相对人的投诉,受到群众好评。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省建设厅有关建设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要求,制定修改《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执法调查笔录》、《行政案件调查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陈述、申辩笔录》、《行政案件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行政处罚执行完毕证明》、《行政案件结案审批表》等14个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了房产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明确了房产执法工作职责及内容、执法工作程序及流程、执法巡查规定、受理群众举报规定、执法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执法人员道德规范、执法人员守则和执法人员规范用语等八项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及时、准确,没有出现1起执法过错案件。

(三)多措并举,确保房产执法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执法氛围。根据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房产预售管理的通告》、《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咨询市场秩序的通知》3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销售中应当遵守的10项规定及处罚措施,通过日报、晚报连续,动员全社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公开电话,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今年接到群众投诉、举报13人次,查处违规行为4起。

二是明确重点,建立商品房项目的动态监管档案。为确保对商品房预售监管无死角,执法人员针对商品房建设和预售工作的特点,结合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34个商品房项目建立了动态管理档案,全部纳入监管视线,进行重点监管,增强了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提高了监管效果和效率。

三是加强巡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列入重点监控的34个开发项目定期巡查,建立执法人员巡查日志,及时发现房产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第4篇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

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

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第5篇

二00四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认真贯彻落实县法制工作会议及市税政法规工作要点精神,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任务和财政改革重点,加强税政法规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财税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新出台的有关税法和财政政策等,特别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纪检、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为成员。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并对检查组材料、处理处罚意见进行审核;税政法规股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专业法规资料购买发放;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文书格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人教股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处罚金额万元以上、违纪金额万元以上案件,或十分复杂案件的实行集体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三、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四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我局法规股撰写的《县贯彻〈政府采购法〉取得实效》、《县着力清理乱着装》等稿分别在《中国财经报》、《日报》、《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等报子杂志刊登。财政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肯定。

四、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第6篇

一、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

利用新闻媒体、执法检查和各类宣培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宣传农资监管和农产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活动4次,印发资料8000余份,培训农资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人员800余人次,组织优质农资展卖1次,县电视台新闻报道2次,县电台“行风热线”播出节目2期,营造了农业执法良好社会氛围。

二、努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1)推行农资公开承诺制。与全县756家农资经营门店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张贴在门市醒目位置,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销售无违禁。

(2)建立农资经营产品追溯制度。农资经营门市依法建立农资经营档案,并如实填写由农业局统一制发的“农资经营进销货台账记录”,做到随检随看。

(3)严格实行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对未登记或未审定、包装标识不合格以及质量有隐患的农资,一律实行劝退。共审核玉米品种197个,责令退出27个;审核水稻品种133个,责令退出1个;审核油菜品种98个,责令退出2个;审核农药产品163个,责令退出9个;审查登记肥料产品27个,责令退出3个。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根本上堵住了违法产品流通渠道,大大提高了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4)强化农资质量监测。全县共组织抽检玉米品种73个,水稻品种20个,油菜品种29个,农药产品14个,登记肥料产品10个,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消费警示,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对己流入市场的,查清销售渠道和销售去向并予以收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切实净化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

三、积极清理和整治农资市场

结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的种子执法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和“农资打假保秋播”专项行动,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18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9个次,检查农资门店1531个次,取缔非法经营散水稻种经营户6起,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2起,其中现场处罚4起,一般程序处罚8起,处罚金额9984元,所办理案件无一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通过执法力度的加强,进一步推进了我县农资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四、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1)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农资使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和农产品防腐保鲜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并对个别不按照间隔期用药的农户进行教育,从生产环节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三品”标识农产品市场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销售的“三品”农产品标识规范使用情况专项检查2次,共检查登记用标品种43个,未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情况现象,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依法用标、规范用标行为。

第7篇

一、领导重视

在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班子的监督指导下,从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着手,切实加强对我县环保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今年,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全县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人大、县政协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多次安排环保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及时解决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环保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保证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大力加强环保制度建设

依法行政是做好环保执法工作的先决条件,法制建设是环境行政管理的基础因此,我局加大了对各股室环保法制建设的力度。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分别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事故赔偿、违法案件调查笔录等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严密科学的组织体系,严格办事程序,层层把关,任务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很强,避免了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执法的公正、廉洁。二是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程序》、《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行政处罚工作程序》等13项包括了环保执法各个方面的执法工作程序,使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每一项环保工作职能,都有一项与之相对应的工作程序。年初,局长与各股室长签订了责任书。各股室又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并认真组织了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增强了全体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政的自觉性。三是建立起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政务公开,重申了《关于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将各项执法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在局办公楼显要位置和各股室办公室上墙公布。使来前办理环保手续的公民和法人,都能一目了然,便于监督。在执法人员中开展非规范行为追究制。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在做到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成立了环保局执法督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到企业了解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社会上建立起了“规范、廉洁、高效”的环保执法形象,保证了环境法制工作的健康开展。四是加强了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平时每月制定一次学习计划,每周二集体学习日雷打不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以《环保法》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法律法规系统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达到“两熟三会”。即熟悉法律条文、熟悉办案程序、会处理执法中的一般问题、会办案调查取证、会制作法律文书。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办理工作,共办理人大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率为100%。办理群众百余件,办复率为98%,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我局根据全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及时将落实情况及处理结果报上级领导。

三、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第8篇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新出台的有关税法和财政政策等,特别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纪检、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为成员。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并对检查组材料、处理处罚意见进行审核;税政法规股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专业法规资料购买发放;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文书格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人教股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处罚金额万元以上、违纪金额万元以上案件,或十分复杂案件的实行集体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三、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四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我局法规股撰写的《县贯彻〈政府采购法〉取得实效》、《县着力清理乱着装》等稿分别在《中国财经报》、《日报》、《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等报子杂志刊登。财政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肯定。

第9篇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是对全市国税机关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我们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及地方党政、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查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相抵触;是否有无越权(违规)制定涉税文件的问题。通过公文处理系统查询年以来全部已发公文,经查阅年以来的收文登记薄,未发现有违规制订涉税文件的情况存在。

二是对文件会签、报备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文件会签、报备登记簿与公文处理系统的发文登记比对,对年以来文件会签、备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两份文件未上报市局备案,目前已补报。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对成品油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检查成品油消费税企业共1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年1-3月缴纳消费税0.38亿元,年4-12月缴纳消费税1.24亿元,2009年1-10月缴纳消费税1.34亿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3号)文件,该企业生产的属于新增子目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均按照文件规定的单位税额减按30%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税款征收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酒类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全市共检查酒类企业5户(肃彭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九龙春酒业有限公司、庆阳市长庆饮业有限责任公司、肃蓝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审核;查看了企业原材料购进环节有无建立规范的库存材料明细帐,是否按月进行了汇总;检查其产成品出库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开具有统一的酒类企业产品出库单。随机抽取10份销售发票进行检查,抽查了企业2009年10月全部帐簿、凭证,并同申报资料进行了核对。

三是对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项目进行了检查。我们从财产损失证据、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等几个方面着手,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审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4县(区)局的税务事项审批台账进行了抽查,调阅了3户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庆阳烟草公司西峰区烟草营销部、肃省烟草公司庆阳市公司)审批资料、会议记录、企业内部文件、人民法院裁定书、工商管理部门文件、中介机构签证报告、拍卖公司拍卖报告、人民法院证明材料等财产损失主要证据及相关审批资料。

四是对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共抽查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4户。通过对照[94]财税字001号、国税函发[]206号、财税[]001号、国函发[2009]147号和国税发[]103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以上4户新办企业的减免税均符合政策规定。

五是对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市抽查工效挂钩企业3户。通过对企业报备的工资基数进行审核,符合“两个低于”标准,依据上级下达的工资基数对照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进行审核,3户企业中有2户企业税前列支工资未超过上级下达基数标准,1户企业(肃庆阳长庆昌源油田作业有限责任公司)税前列支工资超过下达基数,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9万元。

六是对西部大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共抽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5户,减免税资格报经肃省国家税务局审批。不存在越权审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

抽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4户。查看企业取得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产品质量资格认定证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检测报告》等合法资质,审查其是否具备享受减免税资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帐务情况进行了解和查实;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情况,检查主营业务构成。通过检查4户企业资质齐全,生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均占总收入的70%以上,产品符合产业目录项目及占比标准。

七是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共对3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资格认定、征管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查阅了相关税务资料并到企业实地查看,该企业符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具备的三个条件(即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通过综合征管软件调取了相关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办税厅代开的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检查。

(三)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一是检查了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经抽查税收缴款书,各类税款、滞纳金、行政性收费都能按规定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全市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了五户企业年以来的37份税票,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均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对有无违反国家税法规定批准企业延期纳税进行了检查。根据省局提供的年--2009年3季度延期纳税户名单,全市国税系统对审批企业延期纳税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年-2009年3季度审批的7户企业延期缴纳税款情况。以上延期缴纳税款均按规定逐级审批,通过综合征管软件查询,每户企业所缓缴税款均在规定期限内入库。

三是对有无违反规定核定税额进行了检查。通过随机抽取年以来核定和变更定额的个体户征管档案资料,与综合征管软件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并重点检查了核定税款基础资料,抽查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典型调查表》、《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等均一致。

四是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了抽查。随机抽取了年以来20户税务稽查案卷,通过检查,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适当,检查查处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均足额入库,罚款比例适当,没有涉嫌犯罪的案件。

五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情况进行了检查。从综合征管软件中提取年以来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截止2009年9月底尚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10户。逐户进行了核查。

六是对年以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发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相关业务部门“三专五防”六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并检查了相关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使用责任书》签订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台账情况,开票人员是否具有开票员资格等。

七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检查、协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年度省局清分下发的缺联运输发票,比对不符运输发票,比对异常废旧物资发票的协查情况进行了检查。查看了相关工作底稿,调阅了县局向市局填报的《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八是检查了国地税协作情况。抽查了《肃省国家税务局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国地税协作的意见》(国税发〔2004〕120号)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内部资料,会议纪要,协作制度,征管部门按季度传递税务登记信息统计表;纳税户数核对表;计划统计部门按季度入数据传递表等对国地税协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方面

(1)文件会签备案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个别县(区)局未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市局备案,年底未向市局报送备案目录。

(2)税收审批文书资料不全。

个别企业减免税审批资料中无县局核查报告;分局核查报告未盖公章;分局核查报告出具的时间滞后于其在减免税审批中加注初审意见的时间,减免税审批表项目填写不全(无减免期限、减免幅度、政策依据的文号)。

个别执法单位税收征管资料项目不齐全。《典型调查表》中有调查数,无核定数,《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主管机关未加盖公章。《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无送达回证。

(3)稽查文书使用不够规范。个别税务稽查案件中,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代收人签字不规范,没有在代收人栏签字,个别稽查案卷中没有下达税务稽查帐务调整通知书。

(二)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1)个别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未按照国税发〔2009〕43号文件要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根据国税发〔2009〕43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6月1日以后,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仍可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但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个别企业还存在6月1日后所开具销售发票进行抵扣的现象。

(3)年度省局清分下发的13份缺联运输发票未核查1份。清分下发的4份比对不符的运输发票,未及时核查3份。年度省局清分下发的6份比对异常废旧物资发票,未及时核查2份。2009年1-10月,省局清分下发的比对异常废旧物资发票共1份,未及时进行核查。

(三)税收征管方面

(1)个别企业报批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需附报的资料上报市局后相应县局未留存。

(2)个别企业未严格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专五防”六制度。未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未上墙,企业的开票ic卡、纸质专用发票均未分别存放。

(3)个别企业延期缴纳税款报告未说明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款情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说明、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县局未留存。

(四)税款征收方面

(1)经检查庆阳长庆桥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缴纳税款的12份通用缴款书,8份异常(其中银行延压税款8份)。

2、经检查宁县电力局2009年1-9月缴纳税款的8份通用缴款书,3份异常(其中银行延压税款1份,税务部门延压税款2份)

(五)国地税协作方面:个别县(区)局国、地税联系会议不能按时、定期召开,年以来没有定期交换数据,没有开展国、地税联合税务检查。

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