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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领导部门的部署,我街道自1999年开始在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现结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我街道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办事公开工作有利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做好公用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我街道主要做法是: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此,我们要求公用事业单位,提高对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意义的认识,自觉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二是找准重点部门。在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环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这些单位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当说,抓住了这些部门,也就抓住了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的关键和要害。
三是抓好部署,着重落实。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办事公开全面真实;二是要不断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切实提高办事公开的效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的制度建设,保证办事公开规范运行;四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公用服务行业的发展活力。
二、创新制度,规范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保障“有章可循”。为规范办事公开制度,我们把办事公开制度与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办事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内容,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的不同,设立了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二是加强评议考核,保障“有章必循”。通过年度考核,群众评议和内部评议等多种形式,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点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内部自查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确保办事公开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全面化、规范化。
三是健全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目前各公用事业单位都能按照公开内容要求,及时向群众经常性、阶段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各种动态信息。
四是开设服务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各公用事业单位不但设了办事公开服务中心,还开设了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处理和反馈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五是抓好公用事业单位的内部公开。各单位开辟了服务监督热线,建立了领导和职工代表交流对话制度,设立了举报箱,规定了领导接待日,有效地落实了办事公开工作。
三、紧密结合实际,开创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这项工作,就是要按照公正便民、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强化监督,最终达到发展民主、转变职能、增强活力、促进和谐的目的。联系我街道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是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抓好落实。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等与是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部门和单位,也是公开的重点单位,对这些公用部门的办事公开工作,一定要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措施,抓得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如教育要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线,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卫生要围绕解决看病难,以及开单提成、重复检查、收取红包、开高价药等问题,以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价格为重点推行院务公开,切实改善和维护好医疗市场秩序。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用事业单位改革,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行业发展活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此外,还要全力抓好行使执法职能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其行为,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全面真实。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努力实现全面、全程公开。一是各公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做到公开的内容具体、细化,既能让群众看得明白,也能准确反映群众的实际需要。二是公开的程序要便于操作,既符合公用事业单位的实际,又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疑虑。三是既要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决策和办事过程,营造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三是构筑公开平台,提高公开效率。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使政务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同时,要通过设立公开栏、新闻媒体宣传、构筑综合平台以及推行社会公证、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
四、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政务公开和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高度关注的工作。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一,加强领导,纳入日程。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将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加以推进。
第二,理顺机制,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并建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督察调研活动,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完善的信息传输和工作指导体系,确保渠道畅通。
第三,完善制度,务求规范。在坚持已建立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紧制定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 完善办公条件
中心组建时,在局领导的关怀下,局机关服务中心在房屋很紧张的情况下给予大力支持,中心配合局机关服务中心晚上加班进行搬迁,并对两间库房进行了粉刷、修善。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经过中心同志的努力,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办公环境。
二、 建章立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中心成立伊始,根据政府赋予中心的职能,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首先明确了中心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心的工作职责和当前的主要任务,结合单位的实际,每个人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吸收各兄弟单位的管理经验,逐步完成了中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为中心当前和今后的规范化工作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完成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了《新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地环保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探讨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难题,并耐心解答普查人员的询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报告编写和数据上报工作。
据调查,截至XX年6月,全疆先后有库尔勒、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5个城市建成5座医疗废物集中焚烧装置,设计日处置能力43.1吨,实际日处置能力11-13吨。目前,新疆各地州城市垃圾处置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或已立项,其中,都含医疗垃圾焚烧设施。但是,我区尚未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四、完成了国家环保总局履约办中美合作项目——利用水泥窑处理危险废物试点工作
在这项工作中,调查涉及新疆水泥生产企业99家,工作难度很大,在自治区建材行办、各地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水泥企业的大力配合下,按要求向总局国际合作司上报了调查情况。
本次试点工作共调查新疆水泥生产企业99家,实际统计到水泥生产企业80家,生产能力总计1445万吨。据初步统计,XX年,52家企业拥有71条干法回转窑生产线,生产能力总计1170万吨,占全疆水泥总生产能力的81%,XX年实际生产水泥1190万吨。
五、努力推进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
中心组建以来,主要致力于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办理,完成了项目建设的7个报告:《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上述报告均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项目现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处置中心“三通一平”工程在进行中,其中自来水管线工程已完工,道路测绘已完成,供电工程将于近期启动。工程定于XX年10月18日举行开工典礼。
六、其他工作
1、参与了6月20日自治区环保局组织的焚烧毒鼠强行动。
2、精心组织并积极参加 “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印制宣传版面2张,发放宣传单2千份,组织了有奖竞答活动。
3、参加了总局组织的《固废法》培训。
4、参加了环境学会举办的宣传活动。
下半年工作思路:
1、我中心将继续致力于新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项目的建设。
2.加**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3.开展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了解相关行业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其固体废物产生、转移、综合利用、贮存、排放处置情况。切实搞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等项管理制度。抓好制度、法规的落实,解决实际工作问题。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国家有关固体废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掌握相应的监督管理基础知识,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环境监督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固体废物管理人员。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一一、 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部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二)救助标准
1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
2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
3 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研究批准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
二、 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
根据辽劳社发【20xx】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社保局将按规定的期限受里被救助对象的救助申请。被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医疗费用所属期(一个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为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 患者或家属申报需向单位提供的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填写好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原件;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
(六)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四、 单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
(一)经过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上报给单位的全部材料。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二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报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材料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度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救助标准
(一)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在20xx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偿后,其个人负担超过19000元以上的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
19001元至39000元的费用,按60%给予救助;
39001元至69000元的费用,按70%给予救助;
69001元以上的费用,按80%给予救助。
(二)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在《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部分,其个人负担超过20xx0元以上的,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省财政厅复审后,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
超过20xx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与救助;
20xx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救助。
二、申报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医疗保险手册及IC卡原件;
(四)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
三、申报要求
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涉及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参保职工按通知要求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xx年12月29日。
申报地点:服务中心六楼-人事处工资福利科。
咨询电话:88487040-16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坪坝区 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学历等相应证书;
6.报考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15年8月修订);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24: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简章》条件和附件1、附件2要求与自身条件进行认真比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18年3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3月9日9:00起 至3月9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红岩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幼儿保健医生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2018年2月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下载)。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
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往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幼儿保健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公布等相应事项均在在红岩人事人才网(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敬请关注。
六、选岗、体检及考察
(一)选岗、体检
岗位要求进行选岗的同组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选岗或体检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shapingba.cqhrss.gov.cn )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红岩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符合聘岗规定的,聘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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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咨询电话:6536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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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考目录.doc
关键词:事业单位;办公室档案;规范化管理;档案管理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办公室重点在于管理单位各项事务,其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发挥着指导作用。对于办公室工作而言,档案管理尤为关键,其完整记录了办公室的所有事务,能够为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材料与信息。新形势下,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发展所需,且直接影响了办公室相关职能的有效发挥。对此,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全方位、多层次分析与总结,制定有效的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办公室效能。
1办公室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
1.1有利于丰富管理形式
现阶段,中国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必然趋势,这也使得办公室档案管理形式日趋多样化。相较于传统方式,使用计算机管理办公室档案的效率更高,可有效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进一步提高管理规范性。运用计算机可以快速收集、使用、管理和储存档案信息,促进了内部信息交流效率以及档案利用、管理率提高。除此之外,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办公室档案,可提高管理效率,缓解工作人员压力,从而促进管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1]。
1.2可以促进档案管理员提高素质
对于档案规范化管理,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在培养人才上投入更多的精力,档案管理人员在规范化管理办公室档案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人才素养直接影响着工作效率,转变档案工作的性质会对工作人员的能力造成影响,和以往的人工操作相比,当前规范化的档案管理主要运用电子计算机操作[2]。工作软件的改变对管理人员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是此项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能力。如此,便在日常工作中促进了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及个人价值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1.3可以促进单位和部门提高管理水平
在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中,办公室档案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除了对单位各种经济业务、人动的信息进行如实记载,办公室档案还要注重保存单位发展历程中重大的证据与史料。而规范化管理办公室档案,既能使档案管理的流程得到优化,同时还能带给单位良好的社会效益。当单位和其他部门展开合作时,需要借助档案部门和合作方展开密切联系与沟通,以确保双方合作的有效性。所以,在管理办公室档案的过程中,规范化管理档案,对促进单位部门工作效率提升极为有利,从而使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和准确。
2当前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健全的制度
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尚未就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健全的制度,造成办公室工作效率不理想,对办公室职能的发挥造成了极大的影响[3]。过去,事业单位在开展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时,只是一味地整理和归档档案,并未运用先进的科技展开分类和管理。而且往往因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办公室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致使办公室诸多档案资料丢失,对办公室职能的发挥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2忽视办公室档案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只是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在单位中往往被认为并非主要工作,仅仅只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通常单位的领导者都在主要业务上投入了诸多精力,而忽视了档案管理工作。大部分单位,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运用的仍是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此外,在办公室档案管理中由于资金投入力度不够,从而造成在档案管理中缺乏健全的基础设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威胁了办公室档案管理的安全,对有序开展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极为不利。
2.3缺少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纵观事业单位管理体系,办公室档案管理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4]。但是,现阶段单位领导对于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较低,诸多事业单位均安排办公室人员兼任档案管理人员,因为这一类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的基础知识了解得较少,在技术操作方面不够熟练,所以很多时候都无法规范管理办公室档案。同时,这些工作人员中大部分都并未接受过系统教育,且所掌握的档案管理知识与技能均不够专业,不熟悉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同时在工作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问题,使得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职能无法充分发挥出来。
2.4缺少先进的管理设备
在档案管理设备方面,事业单位未有较大的投入,对信息技术与科技产品的引进不及时,难以与时展保持同步。同时办公设备十分落后,大部分单位依然采取的是人工管理模式,严重影响了办公室档案管理效率,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使其在工作上耗费了较多时间。且在人为因素的影响下,也无法顺利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目标,甚至导致档案管理缺乏秩序性。
3新时期加强办公室档案管理规范的措施
3.1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若要真正做好事业单位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就必须从根本上将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的认识改变,使其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运用诸多有效手段积极宣传事业单位的现代化;档案管理模式,使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以充分了解到在单位整体工作发展中,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高度重视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均可以积极对待此类工作。同时构建激励机制,以坚实的基础助力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发展。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和时展保持同步,立足于工作需求,积极促进自身档案管理意识和相关法律意识的增强,特别是主要将自身保密意识加强,确保自身档案管理观念正确。工作人员要主动参加相关培训活动,把更为丰富的档案管理工作技能切实掌握好,促进自身工作素质水平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更加充分的认识。
3.2构建合理科学的规章制度
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是有序开展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事业单位只有构建合理、科学的规章制度,才能有效开展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新形势下,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要和时展保持同步,在对新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制定的过程中,要将以往规章制度的束缚摒弃,积极创新制度的内容和形式,如此,才可以为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除此之外,在对规章制度进行制定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确保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完整、科学、安全[5]。构建档案管理制度还要涉及档案销毁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销毁部分保存到期的档案,为充分发挥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职能提供保障。
3.3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档案管理水平具有决定性影响。所以,为了确保档案管理的质量,就必须有效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加强培训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其水平;另一方面,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及时了解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可以熟练操作现代化设备。所以,单位领导在选拔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严格仔细,以制度为依据。当然,单位还要针对档案管理人员展开专业培训,帮助其将专业的管理知识与技能掌握,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如此,才可以顺利实现办公室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3.4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促进档案工作管理质量提升
档案工作运行中,所运用的设备器材和技术手段、管理质量以及落实规范化的程度息息相关,其具有可把控性[6]。但通过当前实施的办公室档案管理体系可以看出,纸质档案管理仍占较大比例,在意识不足、技术有限等问题的影响下,数字档案建设方案还是只在小范围内应用,对顺利落实规范化管理工作造成了阻碍。所以,可以考虑从下述几个方面入手,改进此类问题:首先,各单位需结合现代化技术革新需求,在档案管理室中灵活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并把现代化设备和纸质档案管理工作联系起来;其次,以不同形态的电子档案为基础,在信息技术发达的地区,有效采用以数字模式形成的电子信息档案,此形态的电子档案十分完整、便捷,实用性较高;最后,就信息技术发展落后的地区,可以借助再加工纸质档案,将原件数字档案形成。此手段可以不断完善原有的纸质档案,对档案规范化管理意义较大。
(一)缺乏创新观念
如今社会高速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了人们生活与工作的变化,而办公室工作管理的内容与形式同样需要不断地更新,发挥其高层次与全方位的作用,但如今一些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管理依然固守着“治人”的传统思想与方式,简单地指挥、控制与监督,导致办公室工作效率低下。
(二)服务管理水平待提升
服务管理水平的不足首先体现在服务对象不清,办公室人员服务对象包括领导与全体职工,而许多办公室干部认为只要将领导所交代的事情办完就行,没有主动了解基层职工的需求。并且在工作中过于被动,不会积极去思考一件事,有事情就做,没有事情就等着领导吩咐,从而造成了办公室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低。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办公室管理工作没有明确的职责与目标规定,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与时间的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制度的不完善也导致了员工的工作目标的不明确,不清楚办公室工作应当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导致员工缺乏活力激情,毫无进取之心。
二、优化办公室工作质量管理的途径
现代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管理工作,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起良好的服务意思、大局意识、创新意识与学习意识等,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现提出以下几点途径供参考。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要完善办公室管理,提升办公室工作质量与效率,必须要建立起长足有效的管理制度规划,发挥管理功能,对部门与职员进行有效地约束,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原则落实到各项规章细节当中,同时流程的建立需要引导与示范,在执行上要下功夫控制,做到一视同仁,形成规范,促进办公室工作凡事都有章可循,提升办事效率。
(二)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管理意识
办公室工作管理的主体为职工,因而其管理工作的优化与实施必须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利用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促进员工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需要时刻为员工着想,促进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切实提升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从而为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同时,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办公室的工作目的需要同本企事业单位整体管理目标完全一致,服从于整体利益,因此,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树立起全局意识,形成大局观,直接为实现管理目标而服务。
(三)把握基本原则,树立服务意识
办公室工作的基本原则需要包含准确性、高效性与保密性等特征,这些也是办公室员工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因而首先要促进员工把握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办公室人员以一个严谨的态度,踏实认真去了解并完成自己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同时,办公室工作员工需要树立起牢固的服务意识,积极适应企事业单位内部与市场现状,转变观念,不断学习知识与技能,例如领导学、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等,提升自身的理论实践水平,在学习中实践,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严密部署,提高服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创新管理方法模式
办公室工作的性质与重要性决定其方法与思路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断地推陈出新,企事业单位需要利用有效地管理方法来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热情与主动性,利用新的思维模式为载体促进办公室工作的高效运行。例如将办公室管理同工作人员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以企事来单位整体办公速度和素质提升为推进点,促进办公室工作对企事业各项工作的保障作用,从而推进整体工作,促进办公室工作质量的提升。
一、关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中部分尚未涉及的机构设置和调整
1、区委“610”办公室作为区委、区政府处理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的简称,也是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挂靠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2、区广播电视局保留不变,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3、区体育事业发展局保留不变,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4、区档案局(档案馆),为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由区委办公室管理。
5、组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6、区经济协作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区发展计划局管理。
7、区移民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民政局管理。
8、区委办公室对外挂区扶贫老区办公室牌子。
9、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挂区外事办公室牌子。
10、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区委老干部局不变。
11、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作为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区政府办公室。
二、关于非独立机构的设置形式及班子配备
1、合署办公机构
(1)一套班子,一个党组(党委)两块牌子,两个印章。
(2)合署机构的行政正职配备一名领导。任命两个合署机构名称的职务(不含纪委机关与监察局),副职领导互不交叉兼职,分别按两个不同机构名称配备。
(3)综合性、公共性科室(办公室、纪监、政工、财务、后勤等)不重复设置,相关事务统一管理,业务科室可合设,也可分设。
2、挂靠机构
(1)有牌子,有印章。
(2)挂靠机构的正职领导由主体机构的正职领导兼任,专职副职领导可按主体单位副职规格配备,专职副职领导可参加主体机构的行政、党委(党组)班子,挂靠机构不另设党委(党组)。
(3)综合科室不重复设置,相关事务由主体机构统一管理,挂靠机构业务工作相对独立,根据任务轻重设置相应科室。
3、对外挂牌机构
(1)有牌子,有印章。
(2)其牌子名称上的正职领导原则上由实体机构的副职领导兼任,不再配备副职领导。挂牌机构不定级别。
(3)职能并入实体机构后,一般不单独设置专门职能科室,如业务特殊,也可设置专门科室。
4、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
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其规格与政府工作部门相同。
三、关于部门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1、保留机构和变更机构名称的部门
由新任领导班子负责本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意见的研究制订和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的定岗分流工作。
在“三定”意见研究起草过程中,涉及部门之间重要的管理职能需要转移调整的,由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2、合署办公部门
由区分管领导召集合署办公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机构合署办公的具体工作方案。由新任领导班子负责制订和上报“三定”意见。
3、挂靠实体机构的部门
由主体机构的班子研究制定“三定”意见,以主体机构的名义,上报“三定”意见。
4、相关机构合并共同组建新机构的部门
组建新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区分管领导召集下共同研究新机构的组建方案,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由新组建部门的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制订和上报新机构的“三定”意见。
5、并入实体机构对外挂牌或并入实体机构作内设机构对外挂牌的部门
由区分管领导召集接收部门、并入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机构整体并入的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以接收部门为主,并入部门配合,共同作好并入交接工作。由新任领导班子结合划入的行政职能,统一制订和上报新的“三定”意见(挂牌机构不另制定“三定”意见)。
6、由原事业单位直接转为行政机构或由行政机构直接转为事业机构的部门
由新任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制订本单位新的“三定”意见,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做好资产的清理和交接工作。
7、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
由新任领导班子研究起草部门的“三定”意见,提交议事协调机构讨论通过,以办事机构的名义上报“三定”方案。
8、部门管理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三定”和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三定”意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予上报。
上述机构的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均在组织实施“三定”方案时,由新班子统一组织进行。
四、关于部分委、局更改名称、撤并、行政职能划转后,原归口单位的隶属关系问题
1、部分委、局仅更改名称的,原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其隶属或归口的关系不变。
2、合并组建或机构并入的部门,合并前或机构并入前的原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统一划归合并组建的新部门或并入后的新部门。
3、部门行政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的,原与其职能相关联的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也随之归口到职能接收的部门。
五、关于机构改革后印章使用问题
1、机构改革后设置的部、办、局(含对外挂牌机构)的印章统一按正科级机构规格,使用直径4.2厘米(含外框)的印章。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可靠;坚持便民利民,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社会监督,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对社会公开内容
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条规定的*类政府环境信息。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公开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财务制度及收支;重要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应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对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公开栏、新闻媒体、办事(服务)指南、明白卡、电脑触摸屏、互联网、新闻会等多种形式公布。同时,通过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和开通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以文件、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
按照省政府有关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规定,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
(五)免予公开
信息;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事项;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免予公开的事项。
三、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责任
1.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省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2.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本机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建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受理并答复信息单位提出的政府环境信息保密审查。
3.环境信息中心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负责网络技术的培训及指导,维护省环保局政府公开信息网络平台,并同时在省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建立信息公开专栏。
4.各处室、事业单位使用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统一配发的“*省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及时、更新列入公开目录的政府环境信息,并向局办公室提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处室、事业单位政府环境信息员(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成员)承担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的日常工作。各处室、事业单位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新生成的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在*个工作日内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局办公室审查确定。各处室、事业单位的政府环境信息须经负责人签字,重大信息须经分管局领导签字。涉及保密的,严格按照《*省环保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5.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公共事业单位,除承担局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工作任务外,还独立承担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应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建立健全内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省政府和省局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工作。
6.监察室负责对各处室、事业单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环境信息的申请(含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公开《申请表》的要件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依法不属于*局公开或者该政府环境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对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对通过要件审查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局办公室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交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办理。承办处室、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文本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答复申请人,抄局办公室备案;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承办处室、事业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承办处室、事业单位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可不计算在依申请公开的期限内。
五、加强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各处室、事业单位结合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向局办公室报告政务公开及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将此纳入对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局办公会定期听取各处室、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及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的汇报。局监察室、办公室要对局政务公开及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或责令限期改正。
3.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监察室、办公室责令相关处室、事业单位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违反国家信息公开及保密法规,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
(3)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化管理及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和网络化,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
二、总体目标:
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这一系统主要是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对行政事业资产从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实现资产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从分散管理到统筹管理的转变,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和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系统建设有利于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层次化和集中化管理,简化资产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成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区级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区级部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和各镇办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成员由财政局各相关科室组成。
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要认真作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计划,落实得力人员,安排好时间进度,确保按期圆满完成任务。
2、保障设施建设。区财政局国资科和信息管理科完成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的软硬件环境配备以及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3、加强协调配合。区财政部门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软件安装及培训工作,同时协调指导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的准备、运行及总结工作。各实施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填制并上传本部门资产情况,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如期完成。
4、严肃工作纪律。区级各行政事业(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现状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未按期完成上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纪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在7月30日前完成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
五、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2)针对我区网络及硬件环境确定方案;
(3)数据整理准备;
(4)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进行信息系统软件集中培训。
2、实施阶段
(1)各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与年底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后完成数据卡片的输入、审核、上报等工作。
(2)网络软硬件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3)补充完善资产相关信息。
3验收阶段
(1)对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含地税系统)及各镇办进行验收。
(2)审核、上报全区数据。
(3)上报总结报告。
4调试运行
调试运行国有资产在线上报数据和业务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