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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

时间:2022-08-21 19:14:32

导语:在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乡镇机构编制履职报告

第1篇

一、坚持以人才工作为核心,人才瓶颈制约正初步得以突破

人才瓶劲制约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障碍,破解人才制约是人事编制工作的重点目标。*书记在市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指出“人才危机是*最大的危机。要着重研究制定和落实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引进人才、重用人才的激励措施和办法,让人才留得住、引得进、受重用。”按照这一要求,以“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为标准,坚持“科学用人、规范用人、有序用人和公然用人、公平用人、公正用人”,两眼向外抓引进、两眼向内抓盘活,着力优化人才环境,缓解人才需求矛盾。一是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围绕“让能干事的有机会、给肯干事的以舞台、使干成事的得重用”的用人导向和坚持“以待遇吸引人才、以感情留住人才、以事业成就人才”的要求,在*书记的强力主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对我市人才队伍现状、人才开况进行认真分析和广泛征求听取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专业人才试行办法》,采取“给编制、给岗位、给待遇和营造良好人才环境”的8条优惠政策,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全国各地各院校毕业的研究生踊跃报名,志愿到*发展。已登记志愿到*工作的优秀人才3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5人、“211工程”学校重点专业本科生21人。特别是开启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之后,在20*年11月*师范大学举办的面向*省第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人才招聘大会上,我市引进人才的8条优惠政策吸引了2000余名高校毕业生排成长队咨询和应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等领导亲临我市展区,与应聘学生亲切交谈。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对高校毕业生踊跃应聘我市职位的壮观场面给予了报道。当天现场登记70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0人、“211工程”学校重点专业本科生8人,其他本科生687人,涉及13个专业。二是优化人才选用环境。坚持以市场化配置人才为导向和考试选人用人为手段,逗硬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事业单位补充工作职员“凡聘必考”、公务员提升职务“凡升必考”、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审“凡评必考”的“四必考”制度,构建了公然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切实规范了用人环境,促进了人才资源公道配置和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全年共组织录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职员考试和职称评审考试37次,参考人数19724人。通过网络、现场报名共有8530名高校毕业生应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位和村(居)岗位,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生2604人(重点本科生114人)、专科生5052人,市外生源1305人分布于23个省(区、市)。已录用到岗200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1人、重点本科生37人,其他本科生337人,市外生源421人。“三支一扶”计划录用242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录用141人、“西部志愿者”计划录用45人,招考公务员33人、招考人民*290人、招考教师1017人、其他事业单位招考209人。三是激发人才内在活力。在抓好人才引进、优化人才环境的同时,着力加强对现有人才的治理。积极组织实施机关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职员轮岗交流工作,已有市规划和建设局、财政局、林业局、民政局、政府办、农机局、农业局、发改委等8个单位全面完成了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的轮岗交流,其他部分正在抓紧思想动员、方案制定,酝酿实施,预计20*年3月底前可全面结束。同时按照建设规范化责任型政府要求,开始研究思考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机制,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建立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在评价公务员业绩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进步公务员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社会公认度。四是统筹城乡人才开发。主动把人事人才工作的服务领域向农村延伸,服务对象向农村人才延伸,服务重心向农村人才开发延伸,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开发农村人才的职能作用,建立农村人才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科技、科协、教育等部分职能,全面开展职称评审进农村、培训教育进农村、科技智力进农村、就业服务进农村、表彰激励进农村的“五进农村”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全年共评审认定农民(农业)技术职称7405人,其中农民技师46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4*8人;组织培训贫困农民5.7万人次;派遣科技特派员进村300人;选派高校毕业生499人到村“三支一扶”;下派优秀干部到乡村任职1184名;建立农村人才开发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60个、示范岗870个;推选优秀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53名,从优秀村(居)干部中公然考录公务员13名。我市“五进农村”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得到省人事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二、坚持严格规范治理,依法行政进程有了明显加快

始终把坚持规范化治理,作为提升部分形象,优化工作环境,构建公然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重头戏和杀手锏。一是以实施公务员法为重点,有效规范公务员治理。按照公务员登记规定,严格坚持登记范围、登记对象、登记程序、登记纪律,全面完成公务员首批集中登记。针对公务员法实施反映出的突出矛盾和题目,组织气力,先后多次深进县(区)、深进基层单位专题调研,认真梳理和研究分析存在的题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稳妥地化解了矛盾。对参照公务员制度治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在公务员进轨登记基础上,积极启动集编制实名制治理、身份现代化确认、财政供给规范化治理于一体的公务员实名制治理办法,建立了动态的公务员治理数据库。为提升公务员科学化、规范化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以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为重点,有效规范工资收进分配制度。在公务员登记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离退休职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会同财政部分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员各项津补贴清理规范工作。积极指导和探索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的办法,在广电总台、*日报社和规划、卫生等部分的事业单位试行打破档案工资、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推动了收进分配向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和突出贡献人才倾斜的激励分配机制与导向的形成,切实搞活了内部分配。三是以优化职能配置为重点,有效规范机构编制治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新形势下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前移和快捷高效服务要求,超前思维、事先谋划、精心预备,顺利设立了市委常委办和市政府应急办两个机构;整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和群众工作职能,设置市委市政府和群众工作局,在市纪委、人事局、市法院等20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分设立了群众与工作科;强化和完成了政务服务工作机构的职能配置,对铁路、防雷防雹、人才和老干部治理等职能进行了明确,积极理顺市区广电机构治理体制,促进了部分职能更加明晰、治理机制更加科学、事业发展更有保障。推进“三项改革”,不断健全行政和事业单位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行政体制改革,对全市行政部分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2个部分职能偏移;对职能交叉、重叠的国资治理部分予以职责回位;对建设、国土、民政、农业等7个部分的25项职能纳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对2个部分履职不力而引发的群体矛盾进行协调化解。全面启动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同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汇报、政策宣传、情况摸底、意见反馈、方案上报等“五个到位”,及时编报了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做好了全面实施的各项预备。拉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序幕,按照“规范、发展、搞活”的改革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完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的前期4个机构设立和编制调整、卫生执法编制分解核定等,积极鉴戒外地经验,研究界定具有公共事务治理职能办法,着力整事事业单位公共事务治理资源,逐步推进事业单位职能社会化。创新事业单位治理、机构编制治理、机构编制监视检查等“三大体制”,对事业单位走向市场、走向社会进行跟踪治理,坚持依法登记、变更、注销、备案、审批、公告、治理“七到位”;出台《行政机构设置和治理办法》,在办事程序、协调机制、治理方式上全面系统界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治理“三个一”制度,使机制编制治理形成了体系;就机构编制治理三个法规执行情况,会同人事、监察、财政等部分历时5天,深进三县一区,以随机抽查完成对1个党委工作部分、7个政府工作部分,2个政法执法机构、2个事业单位等12个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深进检查,对超编进人、职员编制混用、行政机关职员在下属事业单位兼(任)职、超职数配备干部、吃财政“空饷”、分流职员反弹等题目进行了查纠,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维护了机构编制治理法规的严厉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围绕*发展有序开展

在抓好重点突破的同时,努力把各项工作置于构建**的大局中来思考、来部署、来安排。一是广开就业渠道,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矛盾。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和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采取腾出岗位公然招考、出台引进人才办法公然引进、组织现场招聘会搭建就业平台、择业指导咨询提供职业导航、开展人事给予倾力帮助、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措施,有效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然招考录(聘用)高校毕业生2009人,通过人才市场推荐就业和引导自谋职业实现就业2375人。二是强化帮扶责任,有效解决企业干部实际困难。为实现企业干部“零上访”、“零赴省”、“零进京”这一目标,层层签订《企业干部解困维稳帮扶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部分、责任到人头;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力度,深进企业、深进企业干部家庭宣讲政策、排解矛盾、做到政策宣传到家、走访慰问到家、困难解决到家、心里话儿说到家;坚持重点稳控,对企业干部维稳重点人实行“定领导、定科室、定职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包稳控”和“六定一包”责任制,采取“一对一”、“一

帮一”办法,落实包案责任,确保稳控对象不脱控;坚持典型引导,开展向转业干部林强学习活动,引导干部顾大局讲团结。通江县企业干部自觉主动向该县遭受洪灾的农民群众捐款3万余元,并表示不上访、不串联、不成立维权组织;坚持排查化解,树立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和积极主动的维稳观,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排查、变转业干部上访为主动下访,认真排查隐患,依法、依情、依理解决企业干部的生活困难和公道诉求。巴州区企业干部代表白明顺曾两次到京,是有名的上访典型,在该同道生病期间,帮扶领导经常到家看看问候,帮助解决困难,使其非常感动,现已转化成为维护企业干部稳定的政策宣传员、矛盾化解员、维稳信息员;坚持依法处理,对个别长期违法违规上访的“重点人”,依法予以训诫,并收集、把握、固定证据,收到了“教育一个、引导一片”的良好效果。我市企业干部解困维稳做法得到了省委办和省办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分别用专刊先容通报全省。三是维护公平正义,切实加强人事争议仲裁。针对社会不*因素逐渐增加、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的实际,我们成立了人事争议仲裁中心,从机关内部选配工作职员,配强班子、充实队伍、加强培训,为依法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及时公正受理人事争议案件,化解人事争议矛盾奠定了基础。四是强化内部治理,确保人事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为认真落实*书记提出的“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做到科学规范有序;全面推行阳光人事,做到公然公平公正”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了以打造“阳光人事”为核心的“阳光人事”、“法治人事”、“人秀士事”、“*人事”建设,在全市人事编制系统着力开展了“全面推行阳光人事,争做人民满足公务员活动”。以开展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和警示教育到监狱、法制讲谈到机关、作风纪律到军营、廉政教育到家庭、扶贫济困到农村等“七个一”活动为载体,强化廉政建设;以贯彻“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十条意见和开设职工互动学习讲堂为抓手,强化能力建设;以落实人事编制机关“八个坚持、八个不准”规定和人事编制工作规范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以编制实施《*市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行政审核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途径,强化效能建设,以树立人事编制干部十种意识为导向,强化思想作风建设,以开通人事人才网、人事考试网为平台,强化阳光党务政务建设,切实加强部分自身建设,提升了治理服务水平。为使干部懂得监视、习惯监视、自觉接受监视,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法制局长到机关给职工专门讲授监视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了人事编制工作监视员制度,从各界人士和人事编制工作服务对象中择优选聘一批监视员,切实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及其行政行为的监视。深进扶贫村宣讲省九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第一时间深进抗洪救灾第一线为灾民送往救灾物资和现金,并指导抗灾自救、恢复生产。按照“六个一”要求,投进2万多元建起“关爱留守学生之家”1个,41名干部结对关爱41名留守学生。中秋节日当天,局领导率领机关干部,邀请市卫生局、团市委领导和市妇幼保健院7名医师为留守学生送月饼、送亲情、送热和、送健康,与留守学生共度中秋佳节,受到广大村社干群和留守学生的欢迎和好评。大力支持平昌县基层政权建设和为加快通江发展尽心出力,开展军民、警*谊活动,学习军营好作风好纪律,支援驻巴部队建设。先后在局机关有限的业务经费中分别挤出5万元、1万元支援平昌乡镇建设和驻巴武警支队营房建设,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为通江县选派干部30多名,有力支援了通江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治理水平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事编制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机关治理服务水平和机关形象,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机关治理,围绕构建“阳光人事”、“法治人事”、“人秀士事”、“*人事”这一总体目标,在全市人事编制系统着力开展了“全面推行阳光人事、争做人民满足公务员”活动。以开展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警示教育到监狱、法制讲座到机关、廉政教育到家庭、扶贫济困到农村等“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强化廉政建设;以贯彻“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十条意见和开设职工讲堂为抓手,强化能力建设;以制定人事编制机关“八个坚持、八个不准”规定和人事编制工作规则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以编制实施《*市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行政审核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依托,强化效能建设;以树立人事编制干部十种意识为导向,强化思想作风建设;以办好“*市人事局”网站为平台,强化阳光政务建设。特别是今年来我们牢牢捉住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有利契机,按照市委*书记、洪金市长、延荣常务副市长、光远部长等领导对人事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打造“阳光人事”为抓手,围绕人事编制干部社会形象更加良好、阳光人事运行更加规范、人事编制工作全面推进“三大目标”,扎实开展互动学习设讲堂、为民服务到基层、开放公务强监视、警示教育到监狱、法治讲座进机关、公务运行重规范、开门纳谏查题目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施活动,丰富活跃了机关作风整顿建设内容和形式,突出了作风整顿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廉洁意识、法制意识、进取意识、自律意识和依法执政、科学执政、为民执政、廉洁执政能力,进步了人事编制工作的治理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五、加强*集中制,切实增进班子团结

个人的聪明和气力究竟有限。工作中,我十分注重团结,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团结。十分注重发挥全局干部职工整体气力和作用。在班子中,我认真坚持*集中制原则,从不搞个人说了算。无论是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各项事项,还是出台一项大的政策或规定,事前均充分预备,深进调研,广泛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尽力做到科学决策,*决策,开门纳谏,集思广益,以*的作风、务实的态度,增强了班子和队伍的团结,促进了机关*。

第2篇

一、查找原因,破解登记监管难题

汶上县共有各类事业单位509家,政府机构改革前,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244家,占事业单位总数的47.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登记率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12年7月份,全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面对新要求和现实差距,汶上县编办不等不靠,主动应对。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摸清了制约事业单位初始登记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业单位登记意识薄弱,主动性差。一方面,法制观念不强。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行政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仍习惯于旧的管理方式和办事习惯,有事要政府文件,找政府协调,不去主动争取和完备法人条件进行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地位、合法权益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效力还未得到充分体现,导致很多事业单位对法人登记工作的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不完善。登记管理业务链中各个环节的社会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实施细则》规定,在办理社会保险、收费项目及标准、购领发票收据、土地房产登记等事项时,要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但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忽略此项工作程序。二是部分事业单位不具备登记法人条件。一方面,政事不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人、财、物统一由主管部门管理,怕独立后对这些事业单位失去控制。事业单位也不愿意离开部门独立开展工作,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怕缺少财政拨款。规模过小,有些事业单位布局零散,规模较小,没有力量和能力开展工作,只好依附于部门和其他单位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运行不良。有些事业单位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职能发挥不佳,或者职能弱化、消失,基本上已没有业务可开展。三是财务管理体制不配套。财政管理体制是上收、集中统一管理,而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则是将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成为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独立运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往实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体制,取消了各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统一使用一个总的开户银行和帐号,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四是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有待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机关化、行政化管理模式束缚了事业单位自身的活力。一方面,大多数主管部门将事业单位等同于机关内设科室对待,事业单位法人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相当于机关的科长,事业单位被视同为机关的办事机构;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名义上有财产,但实际上由主管部门控制,导致事业单位财产所有权主体虚置,最终无法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为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登记难题,确保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应登尽登,我们积极应对,完善措施,确立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别对待、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为事业单位登记创造条件。针对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的问题,结合2012年的财政体制调整,明确要求各事业单位必须开设银行账户,否则事业单位将予以撤销,认真清理了事业单位资产,明确了产权关系。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一律提供具有资质许可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验资报告,落实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法人财产;已经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下,启用了财务存管制度,由举办单位对其实行规范的财务存管,举办单位代管期间为事业单位设置独立会计账目,保证事业单位财产的管理权和独立支配权。针对职能弱化、人员场所不明确的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整合,确保事业单位能够独立开展业务。针对认识不足的问题,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法制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取得了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采取法定代表人培训与全县人才人事干部培训相结合的办班模式,累计培训相关人员500余人次。通过培训,宣传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提升了公众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积极性和知晓度,实现了事业单位由“要我登记”到“我要登记”的转变。

二、突出重点,提高事业单位登记效率

为切实提高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率,夯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基础,县编办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努力推动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高度重视,争取支持。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县编办迅速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明确要求增强机构编制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按照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体系,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管理工作。为切实做好面上推动工作,县委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各单位完成登记工作时限和具体责任人,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登记监管工作“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格局。二是集中办理,督办结合。将2012年11、12月份确定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理法人登记业务。明确4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复核的工作流程,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实行当日办结,分系统分时段进行登记。及时召开调度会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法人登记,对不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下发了督办函,对逾期不进行登记的,列入清理规范范围。对一些规模小、人员少,职能弱化消失的事业单位,按照清理规范要求进行了整合和撤销,创建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2012年,我县共撤销事业单位20个,收回事业编制38名;同时,整合了农业系统农机推广中心、蔬菜站、科教站等5个事业单位,组建了汶上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既整合了资源,又提升了事业单位的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硬件,提档升级。投资配齐了微机、制证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实现了办公信息化的标准配置。选配了1名专职档案管理员,聘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按照《档案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实现了档案管理的专卷、专类、专柜和专人管理,制定了统一立卷、统一装具、统一编目的规范要求。坚持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清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2012年,共整理档案资料503卷,完善设立、变更登记资料110份。

三、多措并举,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力度

工作中,坚持登记管理和监管服务并重的原则,一手抓登记,一手促监管,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

(一)规范年检程序,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全面检验。按照年检程序,实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三结合的审查制度。在年检程序和材料质量上下功夫,严把“五关”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认真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把握事业单位的运行和发展状况,确保做到程序、材料、内容“三规范”;严格审核验资报告,邀请财政专业人员审核把关,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验资报告的质量。2012年年检合格率为97.8%,办理变更登记110家。探索建立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查制度。凡纳入审计部门审计的事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时,由审计部门出具离任审计报告,其他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举办单位内部审计协会职能,由举办单位出具离任审计报告,把审查结论作为事业单位监管服务的重要依据,强化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意识。2012年共对41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进行了离任审计。

(二)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对事业单位的综合监管。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了《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切实提升了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修订完善了《汶上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质监、物价等17个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和沟通配合,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强化了法人证书的约束力,形成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合力。2012年12月,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18个部门参加了会议,共同协商解决事业单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明确规定了证书的作用和地位,要求成员单位在事业单位刻制印章、办理银行开户、社会保险、项目审批等事项时,依法审验法人证书。

(三)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运行监管。制定了《汶上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实地核查办法》,改变过去只审查书面报告的做法,对2012年新增登记的269个事业单位和变更登记的110家单位抽样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对事业单位的住所、财务状况、人员编制、从业人数、业务开展情况、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情况、相关资质(执业许可)等登记事项进行现场核实,同时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填写予以现场指导,使审核工作更加直观和准确,确保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专项执法检查列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内容。2012年12月,结合乡镇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对乡镇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履职、单位名称使用、印章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四)完善信息公开,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社会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指导各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依据《办法》,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对事业单位的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动公开进行备案。加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督导落实。安排专人对各单位的公开工作进行督导,选择部门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实地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印发了《汶上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备案表》,对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监督,强化监督管理,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登记管理信息进行公开。条件差的单位利用公开栏、办事指南等简便易行的形式进行公开,条件好的单位利用报纸、电视台、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开,收到明显效果。2011年度年检结束后,县编办在县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对事业单位年检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告。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了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促进了事业单位的健康运行。

四、创新方法,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监管体系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学习外地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信用等级评定和绩效考核两个体系建设,从理顺考核体制、健全评价标准、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创新完善事业单位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一)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促登记活动。将开展分类改革与法人登记监管相结合,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2012年,县编办按照社会功能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模拟分类,初步确定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39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3个,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457个。县登记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确保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全登记,积极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完善法人条件,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力求做到一步到位,不留死角。

第3篇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第4篇

根据中、市相关要求,为进步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县工程建设高效有序推进,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交易,集中监管

以下范围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信息、报名受理、资格审查、评标(审)委员会(小组)组建、开标、评标、比选、宣布中标结果等工程建设交易程序,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管办交易中心)依法依规进行。

(一)工程建设项目入场交易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政府投(融)资、国有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1)公路、铁路、管道、水运等交通运输项目;

(2)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3)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4)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及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休闲广场、城市公园等城市设施项目;

(5)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系统项目;

(6)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7)其它政府投(融)资、国有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政府投(融)资、国有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1)园林、绿化、路灯照明、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项目;

(3)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4)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5)其它政府投(融)资或国有投资公用事业项目。

3.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

4.政府投(融)资、国有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采用BT模式和BOT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程建设项目入场交易标准

政府投(融)资、国有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设备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软件开发等服务项目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虽然低于1、2、3项的规定,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但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标准的50%,同时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又无法并入本项目其它合同包一并进行招标的除外。

政府投(融)资、国有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招标人应当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经审批同意,也可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商。邀请招标及竞争性比选活动应当统一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具体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

限额标准以上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上级部门有特别要求等特殊事项的政府投(融)资、国有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县公共资源交易特殊事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的,BT投(融)资人的选择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政府特许经营项目,采用BOT模式进行建设的,BOT投资人的选择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二、严格招标文件会审制度,规范交易流程

凡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招标文件的会审均采用“5﹢X”会审制,即由县公管办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委、检察院、监察局、财政局、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须报县公管办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进入县公管办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

(一)根据工程项目类别,由县级相关部门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并按相关程序报建及审批。

(二)招标人在县公管办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凭招标方式核准文件(或变更审批文件)到县公管办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机构储备库中选取招标机构,并与机构签订招投标合同。

(三)招标人按照投资概算批复,编制工程预算(含计价原则),并将工程预算(含计价原则)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由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招标最高限价。

(四)招标人(或机构)将拟订的招标公告送县公管办,由县公管办商请县发展改革委、监察局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行业招标信息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同时进行。

(五)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并送县公管办,由公管办会同招标人和相关职能监督部门共同审查同意后,由县公管办交易中心按程序组织发售。

(六)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的时限要求,招标最高限价。

(七)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从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划转至县公管办交易中心设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八)招标人(或机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县公管办交易中心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抽取后的评标专家名单(自动加密)由县有关监管部门专人保管。

(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县公管办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评标专家名单与评标专家身份的现场核对,由相关监督部门和县公管办负责,其他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十)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出具评标报告,确定中标结果;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中标结果送至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行业招标信息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进行公示。

(十一)县中介服务考评小组对招标机构开标和评标服务、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出具考评意见。

(十二)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公管办交易中心通知中标人到县公管办交易中心交纳综合服务费,县公管办交易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公管办备案。

(十三)县公管办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四)保证金手续办理完毕后,县公管办交易中心根据县中介服务考评小组出具的招标考评意见,按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费有关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服务费。

(十五)县公管办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对中标人出具的有关工程建设进度审查报告和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三、明确时限,严肃纪律,确保工程建设交易高效有序运行

(一)时限要求

本通知执行起始时限为2011年4月1日,我县其它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纪律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不得进行场外交易,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肢解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违者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县公管办要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监察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投标信息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