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 17: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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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总结以及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的协作并采取路面检查、日常年检、改造双燃料及更新车辆等多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全部达标。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市交管局责任分工
1.各县(市)、区及市区交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查工作,执勤民警在道路上发现有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辆实施暂扣行驶证管理措施,并要求其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到检测机构或环保检测部门进行尾气复检工作。
2.各县(市)、区车管所和市区车管所在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及转移登记工作中,机动车查验科及检测场站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尾气年检制度、合格证制度,与环保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查处参检车辆尾气不达标的个案。
3.全市各交警大队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会同辖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以及治安、刑警等单位)全力合作,深入村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车辆集聚的场所进行排查摸底,从源头上堵住尾气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4.邀请环保专家为一线民警讲授相关环保方面的知识,掌握机动车尾气不达标的各项指标和特征,提高执勤民警甄别尾气超标车辆的查处能力,有的放失的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
5.运用市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服务网站”平台,向社会曝光报废车和逾期未参加年检机动车号牌号码,并广泛宣传治理报废车和尾气超标机动车的重要意义及危害,全方位地普及广大群众环保知识,敲响环保意识的警钟,为静化省会空气质量和主动举报、上交报废车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6.充分利用XX年市交管局与市汽车回收公司共同出台的《关于全市治理报废机动车专项行动奖励办法》的条款,加大对举报、追缴报废车及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等好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激励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我市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形成人人参与治理尾气超标车辆的良好局面。
(二)市环保局责任分工
1.市环保局负责与环保科研单位联系、合作,运用科学方法和科技手段对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全面进行分析,研究市区二级以上天气所限车辆运行数量,为政府宏观指导、调整市区机动车运行数量提供依据。
2.会同市政府法制部门、市交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整合各部门的法律、法规,使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执法合力。
3.借鉴外地治理机动车尾气的经验和作法,增设并投入现代化自动监测机动车尾气等相关设备和产品,切实有效的对在用的机动车进行动态监管。
(三)市交通局责任分工
年内更新XX辆天然气出租车,同时在上半年对市区XX辆出租车全部完成改造双燃料工作。
(四)市城管局责任分工
全年增加天然气公交车XX辆,并对燃油车进行改造,年内将现运行的天然气公交车比例由目前的46%提高到56%。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在各镇、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干湿分离为前提、沼气治理为基础、综合利用为根本”治理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对规模猪场采取沼气池治污模式、对规模水禽采取筑塘养殖治污模式,结合省811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沼气池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412户,占86.01%,共建造沼气池1.8万多立方米。其中,常年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沼气池治理设施建设67户、完成95.7%;存栏100-199头规模猪场沼气池设施建设153户、完成90.5%;存栏50-99头规模猪场治理建设192户、完成80%。同时有40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在沼气池建设基础上配备建造了后处理池(沼液贮存池),有85个规模场建造了干粪堆积棚。
二是开展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执行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全市存栏500羽以上规模水禽场已有270户完成了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占总数的37.39%。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实行了关、停、迁,已关、停规模猪场3个、2000多平方米,关、停水禽养殖户27户、7146平方米。
三是启动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整治。在对常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开展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养殖污水、厨房污水、厕所污水)整治试点。在生猪养殖相对集中的曹桥街道野马、孔家堰、愚桥三个重点村以及其他镇、街道的部分村,选择沿河生猪散养户,开展“三水合一”整治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07户生猪散养户完成整治任务,共建造沼气池2484立方米。
四是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外来养禽户主要是养鸭户饲养管理水平低、造成周边土地及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花大力气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全市89户外来养禽户,66户肉禽养殖户已经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外来蛋禽养殖户的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初步建立畜粪收集体系,综合利用模式得到逐步推广。市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明大牧业园区、春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已全面运作,已对部分规模猪场以及养殖重点村实施了干粪收集,年收集鲜猪粪约1.5万吨,生产有机肥近6000吨。通过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猪场干粪、沼液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工作,涌现出一批如林埭潘建华牧场、广陈威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保良牧场、新仓逢源奶牛场等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典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治理过程中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
二是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尚不完善。我市前几年治污设施建设重点放在沼气池建设上,大部分养殖户没有建造后处理池或沼液贮存池、没有建干粪堆积棚,干湿分离和雨污分离与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今年市提出的“两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标准相差甚远。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对养殖户违规排放、干湿分离不彻底等现象,目前还缺乏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还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手段,对违规排放的处罚没有跟上,致使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还不明显。
四是收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全市只有部分重点养殖户和重点养殖区域建立了相应的干粪收集体系,规模猪场实施干粪收集的比例仍然较低,主要是就地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多,传统的种植结构限制了综合利用的出路。农户使用畜粪收集加工后的有机肥的积极性不高,有机肥还难以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五是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还存在差距。现有的治污方式还停留在沼气池治污模式上,对引进与推广应用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如生态型、发酵型、零排放等模式)的力度还不够。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肯定治理成效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树立农村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理念,改变纯粹为治理而治理的错误思想,将加强畜禽污染治理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营造和谐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干字当头,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统一思想,自觉行动,深刻认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一)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的具体体现。(略)
(二)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略)
(三)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略)
(四)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生态市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略)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六大工程
(一)全面推进“两分离三配套”工程。对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规模奶牛场,要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积棚等“两分离三配套”标准。具体任务是:1.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沼气池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2.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3.存栏100-199头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基本完成,其中列入省811工程的37个规模猪场今年必须完成;4.明年全部完成50头以上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各镇、街道要根据市里制订的具体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和镇、街道要分别抓好几个标准较高的规范化示范场建设。
(二)全面推进散养户整治工程。曹桥街道野马村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今年要完成;曹桥街道、新埭镇、广陈镇、林埭镇等4个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明年要完成。涉及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全面推进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工程。对水禽存栏500羽以上规模禽场实施上岸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水禽排泄物治理要按照干湿分离的要求,进厌氧池进行处理,严禁河道养殖水禽,到2010年规模水禽场治理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就地综合利用是整个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中最有效、也是最经济的一种治理方式,要在开展“两分离三配套”治污标准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实施就地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周边有条件的,要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力争各镇、街道有30%以上规模畜禽场实施农牧、林牧结合、综合利用。
(五)全面推进干粪收集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畜粪收集体系,提高畜粪资源利用率,在已有畜粪处理中心的基础上,再建曹桥、新仓、新埭、广陈、林埭、钟埭、黄姑等7个畜粪处置点。进一步扩大收集范围,对规模猪场干湿分离后的畜粪无法就地消纳的,要进行收集处置,通过加工成有机肥等手段,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干粪收集处理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六)全面推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要积极引进、推广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规模猪场发酵式、零排放等治污新模式建设。要继续探索、推广工业化治污的路子,拓展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新方法。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教育与监管并举,强化排泄物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加以推进。
一要削减养殖,严控总量。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年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平政发〔〕98号)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要求,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养殖区域规划。要通过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实施,控制养殖总量;要通过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两违”整治相结合,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畜牧业发展有关政策兑现相结合,控制养殖总量。要密切掌握养殖动态,对在禁养区内或进行违法占地、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坚决取缔,确保到2010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控制在47万头以下。
二要加强宣传,监管并举。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宣传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治理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要树立好“两分离三配套零排放”治理典型,加快推进规范化示范场建设,以典型引路,以示范推动。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督促畜禽养殖户治污设施的到位。市环保、农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规模畜禽场“两分离三配套”治理标准,市有关部门要会同镇、街道,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治污不达标的养殖户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逐步像工业执法一样,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关键词:新形势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探讨
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呈现形式较为多样,最主要的形式为水体污染。在污染产生后,会持续对水体质量造成影响。面对这种情况,需要根据我国农业部门制定的相关污染治理工作策略,确定污染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农业生产会应用化肥、农药等,如使用不当或使用过量就会造成污染。在目前形势下,这种农业生产污染源已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化肥与农药的使用更加规范,总体应用量也在不断减少,但是仍存在一定的污染问题。
1全面统筹防治工作,合理分工
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引导下,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的发展都给予了更多关注。在中央的统一管理下,设置了专门监督各地环保工作的机构,关注不同地区的环保工作状况。各地提高环保工作重视程度,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策略,囊括的工作范围较广,防治取得了显著效果。同时,在不同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中,应用法律手段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依法开展治理工作,需要不同层级工作部门之间的配合。
1.1强化各级治理工作部门对目标的认识
在农业面源污染工作治理中,由于涉及到的工作范围较广,对工作的细致程度要求较高,需要各级部门对工作的目标具有一致的认同。通过不同层级之间的工作交流以及会议、会议精神的传达等,认识工作目标,并且认识到环境保护在本地发展中的重要性。“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环保工作及环境污染治理不仅与地区的环境直接相关,对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有间接影响。当各级工作部门能够对这一问题达成共识,就可以在其后的工作中相互配合,发挥污染治理工作的实际作用。
1.2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力度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开展,涉及到的面较广,与水力资源管理工作、农业发展工作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等都有直接联系。提升工作力度,促使不同工作统筹规划。与此同时,尤其需要重视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农业工作进行监督与观察,在发现违法污染行为之后,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惩处。需要注意的是,在农业生产产生的污染中,除企业产生的污染外,个人及家庭的农业生产行为也会产生污染情况。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强化基层宣传与管理工作。提升民众的整体环保意识,对污染治理工作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不可忽视。
1.3加强城乡治理工作之间的联系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需要追踪的范围较广,一些农业生产产生的污染如水体污染等,也会污染市镇中的水体。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城乡之间的环境治理部门之间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在水体污染中,污染来源通常是多面性的,通过相互之间的工作交流,能够察知水体污染的情况,确定不同的污染来源,并且在合作中治理污染,优化水体质量[1]。城市及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资金、资源及人口大量聚集,资金充足、技术先进,能够促进地区污染治理工作的发展。与城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治理资源、资金等相对缺乏,导致污染治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面对这种情况,强化农村与城镇之间污染治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能够有效促进城乡工作同步发展,应用城镇中的污染治理理念、资源及资金等,投入到乡村地区治理工作中。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针对性措施
2.1重视基层工作
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中,由于工作涉及面较广,治理工作需要充分重视基层工作。如果对基层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在治理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的作用,工作覆盖面不足,会造成治理工作不全面。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在整体的污染防治工作中提升对基层工作的重视与投入[2]。首先,投入足够的资金,还要保证基层工作人员数量充足,保障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全面性。其次,在人员的选择上,需要审核人员的工作资质,并且定期提供培训课程,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性[3]。
2.2强化污染研究工作及对研究成果的应用
由于污染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需要应用专业知识及专业手段开展工作。因此,必须重视研究工作,在不同区域及不同情况的污染中,研究需要涉及到地区的实际情况。例如,在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中,不同游段污染产生的结果是有所区别的,应根据具体环境问题具体分析需要采用的治理策略。在研究成果的应用上,分为理论性研究成果及技术性研究成果。理论性研究成果主要用于工作计划制订及宣传中,应用平实的语言解释较为复杂的污染情况,能够有利于民众提升对污染的认识程度。研究技术的应用则需要根据专业技术指导人员的工作意见进行选择。及时应用有针对性、最新的研究成果,能够使得工作进行得更为顺利。研究理论的应用在预防阶段更为重要,研究成果尤其是技术的应用在治理阶段更为重要[4]。
2.3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
农业面源污染中,实际污染情况涉及到的具体方面有所不同,应用针对性的防治策略,能够使得不同区域的污染治理工作有效进行。例如,土壤污染与水体污染的针对性防治工作存在区别。在水体污染治理中,需要明确污染源,根据污染源的具体污染能力及数量确定区域中污染的具体情况。由于在个体农业以及家庭农业的污染源控制中,对于具体的污染量可以察知的程度存在区别。在必要的条件下,可以设置一定的污染防治工作模型,再利用模拟数据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数据中存在的具体误差,并且根据数据误差,确定较为真实的区间值,以此作为治理工作可以参考应用的具体数据。目前,水体污染的数量难以确定,为防治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事实上,实际情况更为复杂,由于水体是在流动的环境中不断变化的,不同区域中不仅由于河流流动等因素会造成污染源分散,也会受到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产生降雨等,进一步加速了污染物的流动速度[5]。
下面我将从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情况、下半年工作计划四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岗位职责
1.负责与安全管理部、质量环保部对接,负责信息上传下达,
监督各项目日常安质环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总部安质环管理指令,检查工作落实
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监督闭环;
3.负责审核汇总项目部上报的安质环信息报表,负责编制安
质环相关汇报材料;
4.负责监督项目部工装、安全帽、警示马甲的配置情况,监
督企业标识标准化执行情况,审核各类信息报表中上报的照片。
5.协助组长完成项目监管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安质环日常管理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认可,部门工作零失误。
2.通过各项安质环管理措施的落实,实现了2018年零安全事故、零质量事故、零投诉的三零目标。
3.提升了国际项目人员素质、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了国际项目安质环管理体系。
三、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1.日常工作上通下达,工作效果逐步提升和改进。
2.逐步完善了国际项目安质环管理体系建设。
3.督促和提升项目部安质环管理人员素质。
4.积极下项目“蹲点检查”,及时发现安质环管理上的漏洞。
5.通过提升项目部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2018年安全质量工作初显成效。
6.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应急演练工作。
7.编制了“海外项目事故(事件)案例集”并组织各项目开展“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案例学习活动。
8.努力做好工装、警示马甲、安全帽的管理和订购工作。
9.不断自我学习,提升个人能力素质。
四、2019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国际项目安质环体系建设,计划2019年组织国际业务人员10人次参加公司的安全证、质量证的取证工作。
2.继续督促国际项目部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社会治安和疾病防控类的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纠违章查隐患等工作。
3.继续督促国际项目部分包商管理、“三检制”落实、QC小组活动开展等质量管理手段的实施情况,计划2019年获取优秀QC成果2篇。
4.计划下半年联合安全管理部、质量环保部对老挝在建项目进行2次安质环联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查漏补缺。
5.持续做好对外业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学习,提升自己能单独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7.督促各国际项目部加强对职工和劳务人员工装、安全帽、警示马甲的着装要求,加强企业标识的应用,做到做一个工程树一座丰碑的企业文化意识。
国家环保部将于10月中旬派出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企业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为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迎检准备工作责任落实
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今年市委市府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各区县、园区和各工业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检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人员、机构、措施、职责、目标落实,确保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事事有布置、有检查、有结果。
二、加强力量,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各工业企业要加强人员力量,认真做好迎检人员、设备、资料、环境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确定至少1名现场汇报(解说)人员,认真做好现场汇报(解说)工作;二是要加强厂区节能减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正常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三是要加强节能减排制度、节能减排项目、污染排放设施日常工作数据等有关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归档,确保迎检资料齐全;四要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厂貌的打造提升,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和舒爽的厂区环境;五是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多媒体等形式,充分展示企业在节能减排和打造环保企业方面丰富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全面清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镇、*镇、*镇、*乡、*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2009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森林”、“文明城市”创建为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探索建立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河道整治效果和水环境质量,努力塑造大碶街道整洁卫生、温馨宜居、优美文明的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内河水质的综合治理,力求进一步规范全街道河道流域内排污达标,彻底清除河道弃渣及生活垃圾,杜绝侵占河道、废弃物向河道直排等现象,并根据森林城市建设目标建立沿河绿化带,确保河道整洁美观和防洪安全,建立和完善内河网和抗洪排涝体系及污水管道建设,使街道的内河网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安全”的目标,满足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河道整治,开展生态河道建设
1.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对积淤严重的河道实施清淤处理,对部分地段的河道实施生态河道建设,通过生态河道建设,对污染较重的河道采取应急治理,利用其净化水质的功能,从而大大改善和提高河网的水质,保护水资源,美化水环境,力争在三年内达到三类水标准。
2.实施抗洪排涝及河网完善规划:对富春江河等地段河道连接不通,排水不畅的断头河,实施河网连接工程,充分发挥河网的排洪、泄洪功能,不断提高河网水质。对富春江断段河(南北两段)抓紧立项,落实资金,尽快实施开通。对主岩河终端、弯曲、欠宽河段严重影响泄洪排涝及水体流动的地段,尽快启动拓宽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治涝工程体系的总体布局,提高全流域的排涝能力,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防洪要求。
3.加大河道保洁工作力度:调整或整顿现有的河道保洁队伍,适当增加保洁队伍和经费投入,延长保洁时限,同时加强保洁监管和考核力度,对河道保洁实行动态型的管理模式,使河道真正实现岸绿、水清、流畅、景美。
4.实施河道绿化工程:对街道区域内的重点主河道两侧实施绿化,主要是富春江河、岩河(凤洋河~湖塘)两侧、通途路南河两侧、邬隘村河(灵岩社区)两侧、烟墩村岩西连接河、工业小区东西连河两侧、清水河两岸、芦山东路南北两侧、东泰河西侧等绿化,预计河道绿化总长度达89.56公里。
5.实施生态河道建设:对街道区域内的重点主河道两侧实施生态河道建设,主要有科技园区河、前宋老贺王隘连河、岩河(邬隘、湖塘片)、烟墩、学苑社区西泰河片、新和石湫片河道、清水河、城区片河道等。
(二)实施畜禽养殖场的整治。
对区域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在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和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基础上,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能关则关,能停则停,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对现有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整治完毕。
(三)实施城乡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
一是安排东街、福利路、高车头路、灵峰路、康复路、康宁路、宇捷路、镇大路等项目建设。对城中村(堍头、周隘陈、芦山)进行村庄管网建设。二是对前宋、王隘、老贺片区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大碶前宋、王隘、老贺三村都有河流经过,周边新建道路都已铺设有排污干管,将对该片区进行集中排污整治。三是对学苑社区烟墩村进行改造。学苑社区大部分为新建小区和道路,都已完成污水管铺设并纳入污水管网体系。但位于社区范围内的烟墩村一直没有完善的排污系统,下步对烟墩村进行总体排污改造。四是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2011年先试点4个村,争取三年内完成所有村污水整治工作。
(四)加强对排放污染企业的监管。
对主干道、次干道周边的企业进行一次大排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关、并、停,加大对企业环境整治,引导排放污染企业把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平时加强管道管理,确保污水不排放到河里。同时落实监管责任,签订企业排污责任状,改变现有重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轻环境保护管理的现状,建立环境保护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
(五)加强河道管理执法机制的建立。
要统筹考虑各项涉河治理职能的延伸,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增加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和处罚。禁止擅自填堵河道、覆盖河道,不得随意占用河道。禁止在河道清洗有毒有害有污染东西,禁止向河道倒垃圾,向河道排放废污水。禁止在河道内设置鱼坝、拦渔设施等阻水物,严厉打击偷排污水偷倒垃圾等涉河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大碶街道内河水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建设工作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分管人大、农业工作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协调街道的内河水质整治工作。
(二)舆论宣传,争取社会支持。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简报、宣传画册、网络平台等手段,加强环境污染的宣传,同时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对环境保护知识进行宣传,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内河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增强责任意识。
全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任、工作到位,要把内河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并根据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定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扎扎实实开展治理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XX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各类噪声污染问题为目标,以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为治理责任主体,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综合执法,严治重管,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城区噪声污染日益加大的势头,积极探索加强各类噪声污染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治理依据及范围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环发〔〕210号)。
(二)范围:城区内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类噪声、餐饮娱乐噪声、超市空调主机噪声、铝合金加工噪声、物流运输噪声,社会生活类噪声、汽车鸣笛类噪声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8月5日至8月1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制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宣传教育。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2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各职能部门依据分工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环保部门职责
1、负责督促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噪声的整治;
2、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3、负责整治宾馆、饭店、酒家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4、负责整治商业经营性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营利性卡拉OK噪声;
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监测。
(二)公安部门职责
1、负责对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管理;
2、负责查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
3、负责查处城市市区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行为;
4、负责查处家庭室内发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行为;
5、负责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噪声的行为;
6、负责查处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
7、负责查处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以及停车场产生的噪声的行为。
(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1、负责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噪声和违规占道经营的扰民噪声,如夜市摊点噪声等;
2、负责整治停车场、汽车配货场等生产的噪声。
(四)市政园林部门职责
负责整治土石方开挖、装载、运输产生的扰民噪声。
(五)工商部门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整治商业经营场所、铝合金加工及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对无证经营的单位、个人吊销营业执照;
2、负责整治集贸市场产生的噪声扰民。
(六)文化部门职责
1、协调相关部门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
2、严把新建经营性文化节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关,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个人吊销文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