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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点问题论文

时间:2022-08-07 13:00:57

导语:在法律热点问题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法律热点问题论文

第1篇

模拟立法是指在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由老师组织、指导,由学生按照立法程序就社会热点问题、国家和地方立法规划制定相应法律草案的一种实践性教育活动。具体来说,模拟立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模拟立法的活动内容是让学生学习制定法律,而不是学习运用法律。这是模拟立法与其他法学实践性教育环节的最重要区别。在目前的法学实践性教育环节中,除了毕业论文可能会涉及到对法律的评价和建议以外,其他的环节,如模拟法庭、诊所教育、案例教育、法律援助、专业见习和实习都仅仅强调学生如何去运用法律,而不涉及到法律从何而来、为什么要这么规定的问题。

第二,模拟立法是通过让学生理解法律来提高其运用法律的能力。尽管模拟立法是制定法律,不是应用法律,看似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不一致,但问题是要想熟练运用法律,首先得理解法律,而理解法律往往需要结合社会实际情况去揣摩立法者的意图和分析立法之时的社会背景。这些是传统的实践性教育环节所做不到的。而通过模拟立法,让学生自己站在立法者的角度去思考、去分析、去决断,促使学生养成从立法者的高度去理解法律的思维,能够使学生最大限度地领会法律的制定目的和法律背后隐藏的精神。而若真正地理解了法律,那正确的运用法律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第三,模拟立法的参与主体是学生。模拟立法是一种实践性教育环节,其注重的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其活动主体自然是学生,而不是老师。老师在这一过程中仅起到选题、主持和指导的作用。第四,模拟立法的形式多样。根据模拟立法的规模以及适用对象,可以将其分为课堂讨论式、会议听证式和全程模仿式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各

有其适用范围和模拟对象,共同构成一个有层次、体系化的实践性教育模式。

二、模拟立法的形式

(一)课堂讨论式课堂讨论式是指在部门法教学中,由任课老师事先布置某一议题,然后在课堂上引导学生进行立法层面讨论的一种模拟立法形式。具体而言,任课老师首先要事先布置讨论议题,这个议题一般要结合某一社会热点问题,也可选择某一现行法律条文,然后在课堂上由任课老师组织全班学生进行讨论。讨论的内容主要是对该问题的现行法律评价以及现行法律本身的合理性等问题。这种方式看起来似乎就是一个讨论课,但其与传统的讨论课有着本质区别。在部门法教学中,传统的讨论基本是案例讨论,即由老师引入一个疑难案例,然后由学生运用法律去分析、解决,老师最后根据学生讨论情况进行总结。这种案例讨论强调的是对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培养。而课堂讨论式模拟立法讨论的不是如何运用法律去解决案例,而是讨论在某一问题上是否要有法律、法律本身是否合理的问题,其强调的是让学生如何深刻地理解法律、领会法律背后的精神。总之,这是关于法律应该是什么的讨论,而不是如何运用法律的讨论;这是一个应然问题的讨论,而不是一个实然问题的讨论。具体来说,课堂讨论式模拟立法有以几个特点。

第一,讨论对象单一、规模较小。这种形式一般是针对一些社会焦点问题来进行,往往仅涉及到个别条文的模拟,规模较小。如最近发生的“小悦悦”事件在媒体上引发了见死不救入罪的争议,那么刑法学老师就可以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关于见死不救入罪与否的讨论。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部门法课程都可以采用这种课堂讨论式的模拟立法。如在宪法学课上,可以结合孙志刚案件来讨论违宪审查的构建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学课上,可以结合赵作海案件来讨论沉默权是否可以写进我国刑诉法的问题;在民事诉讼法学课上,可以结合“农民工拍卖判决书”新闻来讨论执行难的解决机制问题等等。

第二,实施简便、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其随机性较强,涉及条文较少,具体操作起来比较方便,在上课过程中即可进行,且不用占用很多时间。另外,由于课堂讨论本身属于传统的理论课教学中的环节之一,任课老师一般都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能力,在实践中,对于任课老师而言,只要转换思维,将本来可能由自己评价的内容布置给学生讨论即可。而对于学生,拿到议题后只要事先适当查找资料,一般即可在课堂上发表意见。

第三,适用范围广泛。这种课堂讨论式模拟立法可以在所有的部门法教学中予以适用,而且可以直接在课堂上随机进行,并且由于其实施简便,可以在同一门课中反复适用。另外,学生只要愿意,能够普遍参与。应该说,这是一种运用范围最广的模拟立法形式。

(二)会议听证式会议听证式是由老师组织学生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对国家或地方层面的立法征求意见稿或某一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立法听证并提出立法建议的一种模拟立法形式。目前各大高校开展的模拟立法活动基本都是这种形式。如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于2008年3月22日举行的控烟模拟立法和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于2009年5月5日举行的五一黄金周调整方案模拟立法都是采用的这种方式。从选题来看,各高校普遍选择的是某一社会热点问题。但笔者设计的这种形式的选题不仅包括社会热点问题,还包括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立法征求意见稿。当然,对于立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无疑难度较大,因为涉及的条文众多,而且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也是本科生难以把握的。但其优点在于学生通过听证将会深刻地理解这部将生效的法律,另外,通过提出立法建议,也能让学生感受到模拟立法的成就感,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提升学生的公民参与精神。组织会议听证式模拟立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要求:

第一,参与主体主要是大三学生。这种听证往往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功底和花费较多的准备时间,但对于大一、大二的学生而言,专业课知识还不够全面,而对于大四学生而言,由于面临各种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和找工作等压力,一般也没有时间去准备,所以,为了活动效果,以大三学生作为参与主体比较合适。第二,议题选择要切合学生兴趣或者与所学课程有关。尤其是立法征求意见稿一定要与主干课程有关,比如,可以在刑诉法学习过程中选择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听证,可以在婚姻家庭法课程中选择婚姻法解释三草案举进行听证。这样能够一举两得,即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而且也是一种理论课程的学习。第三,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听证,考虑到条文众多,可以选择其中争议较大的个别条款来听证,也可以分组对全文进行听证。如老师在组织学生对刑诉法修正草案进行听证的时候,可以选择争议较大的指定监视居住、技术侦查措施等条款进行听证,也可以将学生分成若干组对全部条文进行听证。第四,负责组织的老师应当是议题所涉领域相关的任课老师,会后由老师组织学生提出立法建议稿,并向发出征求意见的机关提交。

(三)全程模仿式全程模仿式是指由老师选择与学生联系密切的议题组织学生严格按照提案、起草、审议、表决和公布等立法程序所进行的一种模拟立法形式。与上述两种模拟立法不同的是,全程模仿式模拟立法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全程模仿式是对整个立法程序的模拟,而不局限于某一环节。而课堂讨论式和会议听证式仅仅模拟的是立法程序中的单个环节。第二,全程模仿式模拟的不仅是立法实体,还包括立法程序。上述两种形式仅关注的是立法实体问题,即法律应该如何规定的问题,而全程模仿式不仅关注法律应该如何规定的实体问题,还关注如何规定法律的程序问题。第三,难度较大,对学生的要求甚高。因为没有现成的草案可供讨论或听证,需要学生自己提出草案,这对于本科生来说无疑具有相当大的难度。第四,模拟对象要是学生熟悉的领域。老师在选择模拟对象的时候,要选择学生比较熟悉的领域,否则在缺乏感性认识的前提下,学生很难提出高质量的草案。如行政程序法、违法行为矫治法等尚在规划中的法律就不适合学生全程模拟,因为学生对这些领域几乎完全没有认识。根据笔者的试验,比较可行的是选择班级管理办法为对象组织学生予以制定。因为对于班级管理制度,学生有较多的体会,制定起来相对比较容易。另外,参与主体应为大一新生,因为如果制定班级管理办法的话,这个就不仅是实践性教育活动的一个成果,还可以通过让其生效的方式来形成班规,而班规对于大一学生来说无疑更为紧迫和现实。在实施过程中,具体由宪法学老师和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可以先组织部分同学熟悉宪法条文结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然后由学生参照宪法、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班情起草草案,接着通过班会由全班同学对草案进行审议,最后由全班同学投票决定,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的即通过,生效以后班级管理即以此为依据。那么,这个班级管理办法就不仅是一个模拟成果了,而且还是班级的“宪法”,可以直接在今后的班级管理中予以适用。

三、模拟立法的作用

模拟立法作为法学实践性教育环节的创新,具有以下作用:

第一,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模拟立法尽管与传统的法学实践性教育环节不一样,但其仍然是一种实践性教育,仍是通过学生亲自参与的方式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具体模拟过程中,学生需要亲自参与很多活动,如搜集资料、社会调查、论证、讨论、辩论、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等等。通过这些活动,学生的实践能力无疑将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第二,有利于学生真正地理解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在模拟立法过程中,学生不仅仅收获了所立之“法”,更重要的是学生通过这种形式找到了理解法律的钥匙,这把钥匙就是自觉地站在立法者的角度去思考法律的制定背景。当学生在部门法的学习过程中能够自觉地运用这把钥匙去探究立法背景的话,那无疑将会加深其对法律的理解。另外,传统的法学教育,基本都是从法律到社会的模式,即由老师教学生运用法律来解决案例,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往往比较浅显,自然很难正确地运用法律。而模拟立法正好与此相反,其通过从社会到法律再到社会的模式,让学生先了解法律背后的社会因素,然后再去理解法律,最后再去运用法律。这无疑将会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

第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一般倾向于保守,其重要原因在于长期的运用法律的训练使他们形成了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行为模式。事实上,这种保守正是法律人的优良品质,因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如果连法律人都不遵守规则的话,“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无论如何也无法在社会中形成,那么法治理想无异于痴人说梦、法治建设只能是空中阁楼。但从法学自身发展和法律发展的角度而言,法学教育不仅要培养应用型的法律工匠,还需要培养创新型的法学研究人才。模拟立法事实上也是一项培养创造力的活动,因为立法就是改变现有规则、进行制度创新的一项活动。

第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规则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学生在通过全程模仿式模拟立法活动制定并通过班级管理办法以后,由于其对规则制定原因的了解,加之其本身就是规则的制定者,因此其遵守规则的可能性无疑大大增加。另外,通过论证、表决等立法程序,也能够提高学生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这都是法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品质。第五,操作起来形式多样,学生参与程度较高。

第2篇

但是,申论正是因为比较难,才是我们超越其他人的一个捷径。在正常智力和考试状态下,两个考生行测成绩很难相差几十分,但是申论可以。所以,申论正是我们的弯道,在这个弯道上实现超越,总分才能突破。困难,恰恰是我们实现高分突破的助推器。

一、申论考试的本质与特点

考申论,首先必须透彻理解申论考试大纲。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大纲大概会在考前一个半月的时候出炉,由于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政策一般来说会有一定的延续性,因此,2014年国考申论大纲对我们复习2014年国考申论仍然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2014年申论大纲第一段指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我们努力对申论大纲的每一个词都作出解释。首先,给定材料是我们解决所有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材料是申论解题的命根子。在考试脱离了给定材料,就相当于在现实生活中脱离了实际工作,那么分析出的原因和提出来的对策就不可能具有可行性。因此材料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所谓分析,就是要把握住材料的主题以及各段材料之间的关系。所谓概括,就是要概括各段的段意、概括材料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内容。所谓提炼,将所有问题的表现、成因、对策都提炼出来,并且进行一个归类。所谓加工,就是在内容上,要按一定逻辑顺序组织成文;在形式上,要按中正平和的原则,提出自己的行政方案。

申论考查四大能力,最终要是体现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在现场考试中,申论要考查四大能力,即: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考生善于把握事物的整体和本质,而不是简单地就事论事,善于从各类材料中把握事物之间的关系,从而区分问题的类别、性质、主次、轻重、缓急。

综合分析能力:指的是在正确理解给定材料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分门别类地筛选、加工,理出逻辑思路,提练材料所反映出主题思想。

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指的是针对提出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法和方案。这是应试者能力测试的关键方面。

语言表达能力:就是借助于语言文字将应试者的思想、意见和看法等表达出来。这是上述三项能力的综合表现。

2014年申论大纲第二段指出:“申论要求报考者能够准确理解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根据对历年国考申论真题的分析,我们发现,申论材料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对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等问题都有所涉猎,具有普遍性。所以,考生只有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行政管理等知识才能答好申论。

二要关注社会现象。要求报考者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所关心,有所认识,有所思考,对社会热点或大众传媒关注的焦点也应有所了解。注重政策热点、改革难点、社会焦点的关注,尤其是考试前两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案例。

三要沉着应对题型变化。近年来申论考试题型多变,出题灵活。只有在深刻把握申论的含义与实质基础上,才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结合申论考试大纲和历年国考真题,可以看出,我们申论考试其实是材料分析题。申论测查的内容是致力于成为国家公务员的考生的行政能力,是一种典型的“能力”考试和“思维”考试。它模拟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看你能否在这种模拟行政行为中体现出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看你能否以明确的自我身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传达你明确的意图,传达给你明确的受众(领导、同事或行政对象)。

申论考试基本特点就是:

(1)材料来源的社会性、广泛性、实践性。申论考试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现实社会发生的社会现象和出现的社会问题,尚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涉及整个社会的各方面,诸如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问题。

(2)题目的非专业性。申论考试的考查对象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要求考生具有比较丰富的常识,但不会对某种专业知识特别倾斜。对于某些重要概念,材料会有补充说明,注意后面的参考文献。

(3)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材料可能涉及面很广,由于社会问题比较复杂,多种矛盾交织,需要考生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4)考试答题的特殊要求。申论考试的每一道题目都有文字、内容的严格限制,所以要求考生逻辑思维清晰、语言表达简明、通顺。

二、申论考试的认识误区:

从我们对历年考生对考题的反应来看,多数考生对申论有或多或少的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有:

(一)申论考试是写作考试?

2014年以前,申论是一种命题作文,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2014年之后,申论考试是一种材料阅读与理解基础上的集概括材料主要内容、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问题对策于一体的材料分析题。同时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所以,赢得申论关键是靠对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与加工。用材料说话,从材料中来,到材料中去,材料是根本。

(二)申论是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具有片面的深刻性,文风犀利泼辣、尖酸刻薄,评价有失公允,重在评论得失,兼顾发泄情感,无益于解决实际难题。

而申论风格厚重沉稳,主要是通过合理地推论材料与材料以及观点与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重在对案例和材料中提出的问题阐述观点、论述理由,把问题概括清楚,把原因分析清楚,把对策论证清楚,这才是我们必须做的三项工作。

(三)申论是学术论文?

不要将申论论证写作题写成学术论文。如果不小心犯了这样的错误,那说明你还不知道自己将来干什么。这是一种角色定位与业务范围的错位。很多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应试者都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写申论文章时总想深刻到底,恨不得在申论考试中实现重大理论创新。这种思维是致命的。申论的思维和学术的思维完全是两个思维,我们写学术论文的思维是概念、判断、推理。申论的思维逻辑则是表现、原因、对策。写申论不是写论文,少论证为什么,多说怎么做,不是每个行为都需要说明理由

三、申论考试的评判标准

总的来说,申论考试既有现场阅卷评分的标准,同时每一位阅卷人也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一名考生最后分数的获得,是一个综合评定的结果。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阅卷评分标准

一般而言,申论中概括题、分析题、对策题实行采分制,按点给分。同时要求不能罗列要点,语言通顺、简练。写作部分主观性较大,但是着重从内容和形式两部分评阅。

1、总结概括、分析原因、名词解释、提出对策及对策有效性分析的题型都具有评分要点和加分、减分的标准。按点给分,评分公式:内容-字数-错别字=得分。

2、论证写作题没有要点,只有大致的要求。论证写作题一般扣分因素包括:每少或者多50个字扣1分;没拟题目的扣1分;3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出现的不计);标点错误较多或书写模糊扣1分;字体端正、美观、卷面整洁的,加1分;反之,字迹潦草、卷面不洁的,扣1分。错别字、标点和卷面扣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内容有严重问题的,要提交阅卷领导小组处理。

论证写作题的答卷可分为五个等级。以满分40分为例:

(二)阅卷评分心理

申论写作最终是给接受对象看的,只有得到阅卷老师的认可,申论写作才能得高分,考生才能顺利通过申论考试。因此,在备考时一定要充分了解阅卷老师的评分心理,根据对历年来的阅卷情况的分析,我们将阅卷老师的评分心理总结如下:

1.求实心理

在申论写作中务求实际,一方面要求内容的绝对真实、本质真实,另一方面还要注意把握“平衡”的手法。即在突出讲某一个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到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强调某一方面的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到其他意见,特别是不同的意见。要寓倾向性于平衡性之中。

2.求新心理

观点、内容陈旧的文章,是不能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的,申论写作也同样如此。申论不但内容要新,其写作形式、语言、角度、技巧都要既遵循规范又不断创新,才可能适应申论考试的发展变化。虽然每年申论考试的模式基本不变,但随着内容、题型和阅读量的不断变化,考生的答案也需要发展和创新。

3.求尊心理

对阅卷老师个人的尊重,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字迹工整,全面整洁。除此之外,也包含着对行文所涉及的单位或个人的尊重。尤其是在与反对意见的公文往来的时候,既要坚持原则、针锋相对,又要适当运用文明礼貌的策略,行到有理、有节、有利。

4.求简心理

申论写作要实话实说,长话短说,要摒弃废话、空话、套话。不写长而空的申论,写短而精的申论,给阅卷老师提供尽可能多的实用信息,而不要那些言之无物的无用信息。

(三)申论考试的准备工作

1、必要的知识储备

参加申论考试,那么申论考试的本质、技巧必须了然于胸,。对于理论热点与社会热点问题,总的原则是在全在熟不在深。就是说,要全面而熟悉各个方面的社会问题,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和解决办法,并不要求对这一领域有很艰深的理解。要熟读十七大报告以及十七届三中全会公告。《半月谈》是必备的准备材料,其中的《半月评论》要熟读,最好熟记。理论局编写的《理论热点面对面》,是理解当前显示热点背后的理论根源的好材料。《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是把握主流思想和锻炼中正平和的语言表达习惯的好,争取每天都阅读,主要是其中的评论部分。

2、勤于动手

勤奋绝对是通向成功的道路之一。对于申论考试来说,真题是硬道理。要多做历年真题,认真梳理和分析热点问题,一方面可以积累热点,另一方面可以培养我们问题—原因—对策的思维模式,还可以培养语感,语言表达一定要规范,避免大实话和大白话、空话。可以熟读、甚至背诵两到三篇半月评论,人民时评或申论范文。

3、放松心态

第3篇

关键词:德育课 考核方法 改革

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传统的德育课学生考核方式日益暴露出诸多弊端。而德育学科的学科特点,更讲究的是“知、情、信、意、行”5方面的和谐发展,不但要求学生了解有关法律、道德、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更要求学生能灵活运用职业、法律、道德、经济、政治、哲学的相关知识来明确正确价值取向、思索社会热点问题、指引自身发展方向。笔者结合自身对德育课程《经济政治与社会》课程考核的一点探索和尝试,从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评价主体三个方面小议德育课考核方法的改革。

1 考核方式:鼓励多样化

除传统笔试试卷试题类考核外,写材料分析、小论文或调查报告、演讲、辩论、知识竞赛、表演、面谈等都越来越多的成为德育课的有效考核形式。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与内容日趋丰富的德育课程相辅相成,必然要求打破试卷测评的单一方式,做到卷面考评与师生平时观察相结合,鼓励更为考察学生能力运用的新颖方式。

传统德育课评价常以笔试试卷考查学生对书本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分出分数、等级。特别是传统的期中期末考核往往以试卷测试为主,学生只要掌握知识点,考前突击,就能获取高分。学生学习一门课程一年半载,“成果”就集中在用时1~2个小时的考试上,教师通常只能依靠最后一两道主观题分出分差,同时客观题分值过大也会降低学生作弊难度。这些都不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

材料分析、小论文、调查报告类考核方式以往在课后练习、单元测验中经常使用,针对专门问题往往效果较好。大作业通常可以采取阶梯式提问,参照高考材料分析题方式,采用经济、政治、社会热点问题,增强学生新奇感,参与感。与之配套的批改则可放宽尺度,对符合立意的新观点给予鼓励,突出对事件的客观、全面、理性分析,合理联系书本所学内容,充分体现学生独立创新意识。

小组活动、辩论、表演也是新颖、有效的课程考核方式。比如笔者展开的“学生绘制校园周边生活地图行动”(针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部分)、“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及实施”、“校园部门大探索”(针对我国的基层管理部门部分)都能引起学生们的兴趣,促使他们踊跃完成。学生都能充分参与,各抒己见,运用现场采访、影像资料等方式,做出各具特色的作品。同学们很有参与感、成就感。

对以知识检测为主的考核,除闭卷笔试外,还可以辅以辩论、知识竞赛的方式,让学生在紧张、热烈、充满挑战的氛围中完成测试。对较为抽象的规律、原理则可采用表演、演讲等方式,学生在表述表演的过程中还能二次加深认识。

2 考核内容:由知识强化转向能力培养

改变“知识本位”,确立“能力中心”,是当前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的共识。德育课考核方法的改革也必须围绕考查能力来展开。在考核内容上,不仅要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而且还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程度和运用分析、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思想道德素质的综合水平。

德育考核注重能力培养,要求教师善于挖掘教学内容中的合理因素,创设多种情境,使学生积极参与、体验,完成成果,体现能力。如笔者讲授《经济政治与社会》课程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后,要求学生课后自己搜集相关资料,说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有学生实际陪同父母共同办理低保手续,行胜于言,自己也受到精神触动;有学生收集汶川、玉树地震灾区等的图片、故事,突出前后对比变化,详实有据;更有学生采访五保户、了解领取国家助学金等等,贴近现实,有真实感。

现行的考评过于偏重对知识的考核,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往往只考虑年级、层次的不同,而很少考虑专业类别的差异。我校虽都是建筑类专业,但不同专业对学生知识、能力要求均有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不仅要求教师“因材施教”,更要“因材施考”。以笔者一次开放性期末考核为例,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学生必须具备一定观察、检测、分析和形成报告能力的特点,布置给该专业学生的任务是:调查某一社会现象,运用政治理论分析、撰写小论文;建筑装饰专业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美术设计和电脑编辑能力,即要求该专业学生就某一经济学原理制作一份思路清晰、排版美观的电子经济学小报;工程造价专业学生要求具备较强的逻辑能力,缜密认真,作业要求该专业学生组织蕴含社会学原理、符合我国实际的“小品演绎”、“辩论赛”等。实践证明,这类凸显专业特色的差异化考试有效融通了专业课和德育课教学,不仅培养了学生分析、解决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的实际能力,而且强化并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

3 考核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

学生、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都可以参与到德育课评价中来。评价主体多元化是考核形式多样化和考核内容能力化的必然要求。《经济政治与社会》教学大纲中指出“评价的主体包括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实践单位的相关人员。评价学生的学,包括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考核、学生的自评互评、家庭和社会的评价。”可见,评价主体绝不应该仅限于德育课教师,家长、学生和教师都应该参与评价体系,特别是组织学生积极有效地参与自评和互评。

具体到实施层面来看,辩论、演讲、知识竞赛等考核方式中学生自评与互评效果较好,评判的过程中还能加深印象,二次学习。主观性较强的材料分析、小论文等考核方式则需要老师进行事前专门考核培训,确定评阅标准,传输解题思路,经过训练后也能较好地完成互评工作。学生充分参与自评互评,能消除考核神秘感、增强其重视性,体现考核的公平、客观。

要改变教师是唯一评价主体的传统做法,实行评价主体多元化,充分尊重学生在考核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给学生提供自评互评的机会。班主任,其它课程教师以及家长等都来参与评价,使评价的结果更加公正合理,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考核是整个德育课程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具有导向作用,所以应从学生发展角度出发,树立科学发展观,探索出既符合新形势下课程、学生要求,又具备现实教学可操作性的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1]陈家颐.高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改革与探索[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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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公志.我是怎样让学生喜欢上德育课的[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22):64.

[4]叶永鹏,许启新.职业院校德育课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职业技术教育,2008(20):39.

[5]罗芳芳.中职德育课考核模式初探[J].中等职业教育,2009(20):11.

[6]教职成[2008]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Z].

第4篇

一 传统民法学教学模式

在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其他法律的基础。正如史尚宽先生所述:民法为众法之基。在规制市场经济的所有法律中,民法的民事调整处于最为基础的层面,构成行政调解、刑事处罚的基础。因此,民法是根基,被德国学者称为“帝王法律”。民法课程学习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学专业其他法学课程学习的成效,所以民法的教学模式对于教学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民法课普遍都采用“灌输式”“理论式”“教条式”的授课方式,学生习惯于“听”、“记”,教师则习惯于“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占据中心与智慧的位置,教师按照预先准备好的教学计划与程序,将知识系统地传递给学生,学生如同知识容器一样被动地接受知识。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单项的传递关系,教学的主要任务在于知识的传授。这种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系统掌握法律原理、培养学生清晰的洞察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但是缺点是忽视了学生智能的发展,不利于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阻碍了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在民法教学实践中,大多教师所授内容是以抽象理论知识为主,案例分析少。尽管民法学的理论性、实践性很强,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民事争议,但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虽然教师们也安排了案例教学,但是占整个学时的比例太少,对案例也仅仅是简单的分析,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所以多数高校的法学本科生在学习了四年的法律后仍不具备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理论与实践严重脱离。另一方面,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各个高校的民法教学基本上是采用课堂教学方式组织教学,法学教育的目标与任务在学校也基本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完成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安排较少,且学生在实习中很少有从事实际工作的机会,仅是担当一些日常事务性的工作,对于学生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没有太大的意义。课堂教学是现代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具有其他任何教学组织形式所无法替代的优越性。这主要表现在:它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发挥学生集体的教育作用。但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它不利于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创造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针对课堂教学的这些弊端,应积极探索更为有效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如实践教学),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

二 民法学教学新理念

随着我国办学规模的逐步扩大,传统民法教学的缺点与新出现的问题必将越来越突出,如果仍固守着单调的说教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必将使教育走向失败,这就要求用创新性的理念探索新型的民法教学模式。

(一)确立新的教学思想与教育目标

任何时代人才培养的目标,都无条件地取决于社会对人才市场的实际需要。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与实践联系密切,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应明确定位在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基本知识,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传统的重视知识的传授向重视能力培养转变;从以学习知识为主的“知识目标观”向以学习方法为主的“能力目标观”转变;从“培养知识型人才观”向“培养创新型人才观”转变。

(二)加强课程教学设计的创新研究

课程体系的创新是教育创新的核心和前提。而课程的教学设计则是灵魂,在教学设计中,突出以“学”为中心,以生为本。在民法教学时,应当关注学生的兴趣,学习目的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促进学习能力的提高。在教学设计时将民法中的热点问题、法学的前沿问题、实务中的疑难问题,通过案例讨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等形式贯穿到基本理论知识中,着重学习、领悟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市民法的概念,通过对私权神圣、身份平等、意思自治等市民法理念的学习,将民法观念贯穿于整个民法体系。通过对民事权利的学习,进一步掌握民法作为权利法的特征;通过对法律行为中契约自由、侵权行为法中过错责任的学习,确实掌握民法的灵魂-一意思自治;通过案例讲解与讨论,掌握法律实践的一般要素。同时在教学设计中应重视对教学各要素的分析,具体包括学生、学习环境、教师、教学资源等,通过对这些要素的具体分析设计出最适合学生的课程教学模式。

(三)利用多种渠道与学生建立沟通,重视教师导学和助学作用

教师应充分引导学生运用多媒体资源进行学习,通过网络及时与学生交流、探讨,使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能随时得到老师的引导,不让学生因无人帮助陷入困境后丧失学习的兴趣。在课前或课后的导学过程,主要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参与热点、焦点案例的讨论,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 民法教学改革几点建议

(一)创设“情境-探究”式的问诊式案例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是丰富教学手段的一种形式,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一种冲击,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里所说的案例教学模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而是在民法教学模式创新精神的要求下,在教学环境创设、教学资源和教学过程的设计等方面鲜明地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适应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同时又反映出教师的导学作用。特别是可借鉴霍姆伯格“引导教授式对话”的理论,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采用了“情境-探究”式的问诊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具体环节为:1.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创设不同类型的学习情境,如:案例情境、问题情境、虚拟法庭环境等。在学习情境中学生进行观察、思考、操作,利用多媒体,设置案件情景,提出问题,学生讨论发表意见后,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互动,通过课堂讨论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变学生的受动为主动。2.指导学生观察民法知识的特征、相互关系等,并进行思考、协商和发表意见。3.要求学生完成小论文、发表热点综述等,把对知识的思考和实践进行归纳总结。4.建立科学的学习评价体系,重视学生能力的测试和学习过程的考核。通过上述模式的教学,使学生在教师“善教”中“乐学”。

(二)强调实践教学

民法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个人都是民法的主体,与其他主体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民事关系因而,民法的实践性既是民法的教学目的,同样也可以成为民法的教学手段。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实践,运用民法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案件;安排学生旁听法院的民事审判,进行模拟审判,参加法律咨询。重点抓模拟法庭,开展模拟法庭辩论大赛,开展司法专题讲座而在课堂教学中不仅仅着眼于法律规范的解释,而是更多着眼于现实的法律问题,分析现实世界里的鲜活案例,这既可以使法学教学贴近生活实践,同时又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和理解民法的兴趣,为其实践能力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选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针对民事法律热点问题详细安排,通过学习不仅使学生能深入掌握民法理论,更提高了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加强了学生应用技术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还可以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完成一至两次案例分析的课后作业;平时课堂讨论和发言以及课后作业,都计入学生的平时考核成绩;开展多种方式的讨论的,对疑难案例、热点问题进行广泛的辩论,并由教师评点等。通过实践性教学的灵活运用,让学生普遍系统掌握我国现行民事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并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民法知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设计多元评价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第5篇

结合自己多年来在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经验,针对目前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经济法作为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基础课,只有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进才能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中职学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在此特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1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异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本文由收集整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等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2 相关课程的安排要合理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中职学校所开设的《法律基础》这一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却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法律基础》的开设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但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间隔时间不宜太长。要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

3 教材的选取要考虑到“先进性”和“适用性”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市场上经济法的版本众多,有为法学专业适用的经济法,有适用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等,各种版本良莠不齐。因此,在选取教材时要考虑到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

4 采用案例教学等灵活的教学方法

由于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学生没有接

转贴于

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学生会感觉十分枯燥,无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将案例讨论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5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电子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电子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发展较快,电子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6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

第6篇

论文摘要 借鉴国际著名期刊的栏目设置方法,提出了高校学报栏目设置的建议。研究表明,高校学报不设栏目、栏目数量太少、栏目设置方法单一等问题依然严重。因此,高校学报应加强对栏目设置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设置专题性、特色强的栏目;开辟互动性栏目、评论性栏目和报道性栏目。

目前总的来看,高校学报的栏目设置简单、单调,严重影响了学报功能的发挥和质量的提升,深入研究栏目的优化设置有着重要意义。

1. 国际著名期刊的栏目设置情况及特点分析

纵观世界上著名的期刊,暂不说其内容质量,仅看其栏目设置的丰富多彩,就很值得我们学习研究了。本文仅以三家国际著名期刊的栏目设置为例进行简析。

美国的Science,主要栏目有:“报告(Reports)”、“研究文章(Research Articles)”、“技术评论(Technical Comments)”、“《科学》指南(Science's Compass)”、“来信(Letters)”、“政策论坛(Policy Forum)”、“科学与社会短文(Essays on Science and Society)”、“书评及其他(Books et al.)”、“研究评述(Perspectives)”、“综述(Review)”等。这些栏目不仅满足了作者和读者的广泛兴趣和要求,而且有很高的引用频次。

英国的Nature主要栏目有:“社论(Editorials)”、“研究集萃(Research Highlights)”、“争鸣(Opinion)”、“新闻(News)”、“新闻特写(News Features)”、“论文(Articles)”、“简报(Briefings)”、“新闻分析(News Ana lysis)”、

“通信(Correspondence)”、“评论(Commentary)”、“新闻观察(News and Views)”、“来信(Letters)”、“问答(Q & A)”等。

英国的The Lancet,主要栏目有:“社论(Editorial)”、“评论(Commentary)”、“论著(Original Articles)”、“研究动态(Preliminary Communication)”、“方法与设计(Methods and Devices)”、“短篇报道(Short Reports)”、“医学科学(Medical Science)”、“综述(Review Article)”、“假设(Hypothesis)”、“观点(Viewpoint)”、“临床服务(Clinical Practice)”、“医院服务(Hospital Practice)”、“公共卫生(Public Health)”、“新闻(News)”、“伦敦透视(London Perspective)”、“环游世界(Round the World)”、“医学与法律(Medical and Law)”、“今日英国(In England Now)”、“札记与新闻(Notes and News)”、“当代观察(Occasional Survey)”、“书讯(Book Shelf)”、“读者来信(Letter to the Editor)”。

这些刊物通过多样化的栏目设置来传达方方面面的信息,以满足读者的多层次需求,同时栏目的多样化带来体裁的多样化,作者可以将自己的思想通过恰当的体裁更完美清晰地表达。英国的《柳叶刀》杂志刊登了大量的读者来信,这个栏目的影响因子高达4.4,可见其影响力之大。

2. 高校学报栏目设置的建议

(1) 全力构建专题栏目

在通常以学科为依据设置栏目的情况下,也可以针对当前的一些热点问题开辟专栏。这样的热点问题或处于学科前沿,或密切结合生产实际,富有理论和实际意义,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以此为专题,更容易吸引同领域的高水平论文,形成局部优势。专题栏目既适用于总体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学报,又适合于具有某学科优势的普通高校学报。有些大学学报已经作了有益的尝试,如《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的“分布式能源”栏目。分布式能源是一种提高能源利用率的主要形式,是新兴事物,该栏目的开设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受到了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该栏目已成为该刊发展的切入点和特色标志[1]。再如,《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的“烟草工程”、“园林工程”等特色栏目,这些栏目追踪报道了该校“葡萄引种及高校无公害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等一系列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在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效益[2]。这些学报栏目划分的特点不是以学科为依据,而是以研究领域或方向作为依据,这样更容易结合实际发展需求,更容易跟踪学科发展前沿,也更能集中力量,从而更有优势,更有竞争力。

(2) 积极开设互动栏目

互动性栏目是开展学术交流,沟通作者、编者、读者的好形式,办好这个栏目,期刊的作用就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3]。常用的互动性栏目有:“编读往来”、“读者来信”、“大家谈”等。这些栏目能拉近读者与杂志的距离,形式活跃,能增强读者订阅的积极性。如有的刊物开辟了“编者·作者·读者”栏目,在这个栏目中介绍科技写作知识、编排规范,对提高作者队伍整体素质起到很好的作用。有的刊物通过开辟“读者来信”等栏目及时反馈读者的阅读感受和对刊物的意见,这样就形成了一条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例如,可以开设“读者评选好文章”、“我来当主编”等栏目,激发读者的参与意识。网络版期刊在这方面就更有优势,可通过网上论坛、留言簿、电子信箱等实现互动。对于读者来信,也应该按照相关标准付稿酬。

(3) 高度重视评论性栏目

评论性栏目严格来讲,也是互动性栏目,但由于其在科学研究中的独特作用,因而一直被当做单独一项内容来研究。学术贵在争鸣,评论也是创造。前不久,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召开的创建一流大学研讨会上,与会者认为,创建一流大学过程中,大学文化和精神的缺失是我们中国大学面临的重要问题[4]。人文的包容与学术的批判是形成大学创新文化的前提,创新的背后隐含着批判的精神。高校学报应在此方面有所作为。国内外的一些著名期刊都有大量的评论性栏目,如“综述”、“述评”、“社论”、“评论”、“书评”等,这些栏目对加强学术导向、深入开展研究、及时纠正谬误、开辟新的研究领域都有重要的作用。高校学报也应广泛开辟评论性栏目,约请专家写综述、述评,编辑部发表社论等等,这样可以有效活跃学术气氛。对于一些有争议的稿件,先不要一下子就打入“冷宫”,给他发表的一席之地。过后,也可以通过广泛的评论鉴别其真假、优劣,真理总会愈辩愈明,有创见的论文也许就在争论中产生。在评论过程中,切忌以权威压人,而要以理服人。

(4) 不能缺少报道性栏目

作为以高校名称冠名的高校学报,开辟报道性栏目,经常报道校内的重要学术活动、学术成果等信息一定会吸引读者的眼球,满足读者对本校的关注。特别是本校的校友、合作单位等可以从学报这个窗口了解更多学校的最新消息。报道性栏目有“学术动态”、“消息”、“人物专访”等。

Science杂志社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该杂志的报道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由科技新闻记者撰稿。 杂志社设有科学新闻部,在华盛顿、东京、伦敦等地设有报道员,同时还有一些特约通讯记者从伦敦、巴黎、柏林、布鲁塞尔、莫斯科、东京和北京发回报道。此外,每年另有至少7位独立记者从世界各地投送新闻稿件。第二部分以自由投稿为主。主要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出类拔萃的科学家们所撰写的科学论文和研究简报。

目前有些高校学报也开设了报道性栏目,但大多是以补白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连续性、整体性不强。国际著名杂志都有专职记者,但国内高校学报人员有限,因此有的主编提出了高校学报编辑应做记者型编辑,这也正是出于刊发报道性文章的考虑。报道性栏目的文章可以由编辑撰写,也可以由作者撰写,还可以聘任一些写作能力强的作者做兼职记者,专门搜集报道各部门、各学院的科技新闻。

科学研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科技成果有多种表达形式,读者更有多样的阅读需求。高校学报在栏目设置上应努力全方位满足这一需求,这样才能有更大的学术影响力,才能办成读者、作者都喜爱的“双爱”期刊[5]。

参考文献

[1] 王喜魁.立足学科优势 创办特色期刊[EB/OL].[20071008]. http:∥/newversion/Huixun/Detail.php Id=266.

[2] 熊楚才.精耕细作打造名刊[EB/OL].[20071008]. http:///newversion/Huixun/Detail.php Id=270.

[3] 方玉. 期刊栏目策划的互动意识. 科技与出版,2002(1):2628.

第7篇

[关键词]教学理念;经济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6-0152-02

经济法教材的发展应当跟上时代步伐,走绿色化道路。应当在教材中反映社会经济的热点问题,如经济协调发展、公平正义、教育科技、房价等问题。教材的内容应在强化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大量借鉴和吸收本学科最新的、成熟的经济法学理论和科研成果,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经济法教材的内容要科学、正确,符合最新的科研成果中所取得的共识,反映学科前沿。

1 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分析

从培养既要懂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高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

1.1 经济法课程中的内容重复高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教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相同的教材,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层次性。

1.2 教学计划与实际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高校都已经把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它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承继性、关联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1.3 教学方法比较陈旧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以往主要单靠教师一味地说教来讲解,即灌输式、保姆式的教学方法,容易养成学生学习上依赖教师的心理和思想懒惰的习惯,必须进行改革。所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中,教师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助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调动其学习兴趣。另外,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

1.4 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高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可以降低标准,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有效途径。在这个环节应给予足够重视,这也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例如: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知识的掌握及能力的培养。

2 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2.1 教学内容因专业而异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公司法》、《会计法》等方面的法律。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2.2 教学计划的安排要合理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为学生学习经济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不能间隔时间太长。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如对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54学时左右课时;对非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36学时左右课时。

2.3 教材选取要倾向学生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择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分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2.4 课堂教学要注重案例教学

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从周围的实际生活、书刊报道中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典型案例中选取,在讲授完经济法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激发学习热情。

2.5 完善和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CAI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CAI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CAI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2.6 采取考核多种方式

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作业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潜在的学习能力,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和应用。学期期末的考核或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或抽签口试、抽签笔试,可使学生将学习的知识全面掌握,融会贯通;或出综合性论文题目,督促学生多查资料,深刻领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 对经济法教材建设的几点建议

教材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革。教材编写要能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变革。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期望与众多同行学者交流。

3.1 树精品意识,创名牌教材

目前经济法教材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数量很多,但精品很少。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参与编写教材的学者态度要严谨。教材毕竟是教学工具,是学生吸收知识的最主要的途径。在学生眼里,教材往往都是神圣的,他们认为只有正确的、精华的东西才会编写到教材中,尤其对于本科生,他们接触法学知识不久,还未能对相关的法学知识有一个系统的甄别,更是对教材有着一种特别的迷信。因此学者必须持有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严肃对待出版教材这件事。另外,教材的主编、出版社也要起到统筹审核的作用,尤其要注意前后内容的衔接,避免内容上出现矛盾。

(2)提高出版门槛。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改进出版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教材教辅质量,推动出版单位精心选题、精心策划,努力提高教材教辅出版质量。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对参与编写教材的学者应当设定一个基本的标准,如职称要求、学术研究要求等;其次,出版社不能单纯地考虑经济利益,要充分考虑本出版社的社会声誉,努力建设精品出版社、名牌出版社,严格把好出版关。

(3)树立创新意识。21世纪是创新的世纪,如果教材编写没有特色、没有创新,那么它就不会得到学生的认可和社会的承认。笔者认为,要想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起到引领我国经济法教材建设和教材改革的潮流和方向的作用,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必须实现教材内容和体系的创新。要注意使教材的内容和编写方式尽可能地和经济法学理论以及社会的司法实践状况相适应,要有明显的时代气息。

3.2 教材侧重点要有差异

目前,我国法学高等教育正在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迈进,办学形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规格趋于多样化,高校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材编写也必将随之做出相应调整。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多样化教学的需要,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高校各自的办学特色和多层次人才的培养要求。这就要求编写和出版适应不同学生层次需求的各种教材,如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和本科生,应当在经济法教材中多反映一些共性的东西,个人学术研究的东西少些。至少经济法的理论体系应当做到统一,这需要法学界学者之间经常进行广泛与深入的交流。对于研究生,要注重教材的学术性与理论研究的深度与个性发展,使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学术观点,注重培养学术型、应用型的人才。

总之,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进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探索是教学方向之所在。如果能充分重视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让教学改革、探索落在实处,不流于形式,人才整体素质的提高才能保证。教学改革是永恒的主题。我们应更好地总结历史经验,结合高校实际,吸收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改革成果,把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改革推向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冯永平.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J].高等农业教育,2009(1):34-36.

第8篇

近十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新态势, 总的说来有:方法论的检讨、中国经典的诠释、出土简帛的哲学思想研究、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思想、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及致力于中国哲学的主体性建构等。在这些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此外,儒学与当代、儒学的宗教性、《周易》、佛教、道家与道教、宋明理学、明清之际与清代学术、现当代新儒学思潮等,已成为热门或显学;三《礼》之学、名家与汉语语言逻辑哲学、中国政治法律哲学、生态环境哲学、和谐思想、身体观、身心平衡论与心理调节学说等,正进入重新探讨的阶段并不断深入。

从学界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沿、重点与热点问题或领域有:

第一,关于方法论的检讨或反思。许多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从不同视角,积极检视以西方现代化理论、启蒙理性、西方社会科学方法等来研究东方历史文化传统及学术文本的局限性,借鉴海外中国学家(或汉学家)研究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经验并检讨其得失,总结中国哲学学科创建百年来从依傍、模仿西方哲学到逐步建立起学科自主性的经验,研究哲学与史学、哲学史与思想史路数的区别与联系,试图摸索、建构更切合东方、东亚或中国哲学的方法学系统。

第二,中国经典的诠释成为主潮。“经典文本—思想学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空间和语言张力,关键是时代背景及学者们的学术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国典籍的丰富、深刻与远久,由于时代性问题的凸显和学者的理论自觉,由于中西之间的学术、学者的交流与对话,经典诠释的问题是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焦点之一。

学界引进伽达默尔诠释学方法或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等,同时思考自身的诠释传统,加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研究。而当前大家关注的经典诠释问题不仅包括经典诠释的方法或方式问题,也包括经典诠释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仅包括现代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也包括古代中国学者与近代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不仅包括西方经典诠释学与中国现代学术的结合,也包括中国固有之经典诠释的历史与内在理路。

中国的哲学经典汗牛充栋,在传统宋学、汉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日本学者的微观研究,以深入探讨儒、释、道三教及诸子百家的文本及其注疏的衍变细节,阐释其间所反映的不同时间、地域之学者的创造性解读及外域文化的影响,是极有价值的。特别是,经典文本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生活,与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的关联,经典文本在东亚地区的互动与发展中所获得的不同意蕴,经典文本的东西方翻译史,印度与中国佛教的传播及发展,近代中、西、日词语或范畴的格义与互释……这些都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不断深入和细化。

还要说明的是,当前中国学者更加重视国学即中国传统学问或学术,突出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综合性,尤其是重视对经学或某一单经的阅读与研究,并注意在传承历史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与建构自我的意义上去培养后学。有关儒家、道家、佛家经典等的诠释,要花很大的气力,要有扎实的学术功夫和厚重的思想涵养,需要一代代学者的努力与传承。随着时代的步伐与对生活意义的开拓,学者们也将进一步创造性地阐发经典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哲学。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论总是与中国古代的天道论与人道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目前哲学界非常重视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以西方政治哲学、正义理论来分析研讨之。、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对话,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政治与法律问题的凸显,现代政治学、伦理学的挑战,都激发了本学科同仁去加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疏理与阐释。

 

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不仅仅重视价值或古人所谓的“义理”,而且重视公正有效的社会政治、法律之制度架构或制度建设。可以说,典章制度、各类文书即使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但典章制度之学也一直是中国学术的重心之一,这些在儒家经典以及后来的大量史料或文献中可以得到印证。中国古代哲人的政治观念与制度追求,历代政治哲学思潮尤其是明清与民国时期的政治哲学思潮的产生、发展及其变迁与影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政治观念的差异、会通、超越等,这些都已成为学界的难点问题,富有挑战性。

第四,出土简帛的哲学研究仍然是热点。王国维先生有“二重证据法”之说,即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的一批楚简,其哲学思想非常丰富,尤其关于孔门七十子、战国儒道诸家的资料弥足珍贵。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与帛书、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学术价值颇丰。以上简帛文献是研究先秦两汉诸家学说之流变、先秦两汉中国人之宇宙观念与伦理思想的宝贵资源。

另外,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天星观楚简、江陵九店楚墓、江陵张家山汉简、荆门包山楚简等,有很多关于当时民间信仰及官方法律文书的文字。2006年,湖北的考古专家又在云梦发掘出一批汉简,基本上是法律文书,与睡虎地、张家山的材料相呼应与补充,而且还有类似《说苑》一类的书。我国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值得我们重视,希望哲学界与法学界联起手来研究。历史上观念、制度与民间习俗的相互联系及其具体内容,也应是哲学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意味着我们日益重视价值观念的生成及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五,宋元明清学术一直是中国哲学界的研究重心。这一研究在上世纪前半叶就很发达,这是由于宋明理学与清学的巨大成就及二者的内在联系,由于宋明理学较前代学术呈现出了更高的哲学形式、哲学意味所致,另外也有时代较近、存世文献充裕等原因。

宋明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宋明理学的哲学范畴、哲学体系,学术人物与学术群体,派别师承和学术流变等。另外宋明理学的民间化、官学化与明清新哲学的兴起也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比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明清哲学研究,就特别重视“宋明—明清”哲学的演变及其现代性之动向,萧萐父先生、许苏民先生与年轻学者吴根友等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创见和学术影响。但也有不同学者的挑战,质疑侯外庐——萧萐父先生的“明清之际早期启蒙”说,质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乃至清代戴震与宋明儒学有根本区别之说,也有专家质疑清代以“礼”代“理”之说。由于宋明儒学的复杂面相和思想成就,并且历史上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世界数百年,所以宋明学术与佛家、道家、文学、科学、商业、政治等的相互关系或联系,宋明理学在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民间传播及当地朱子学、阳明学的复杂性,宋明思想的东亚影响、不同走向以及与当时西学的结合,都已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或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学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还需要重新探讨。

第六,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与特色,确立起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专家特别关心中国哲学的真实内涵与自我形式或方式,注重研究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与形上学,研究中国人的思维、情感、行为方式与语言方式中的哲学问题与学说特色。

对此,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综合海内外专家们的见解,总结出中国哲学的某些特色: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中的上帝与尘世、超越与内在、本体与现象等绝对二分的构架,而是坚信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隔碍的,而是彼此包涵、相互依存、相成相济的,人在天地之中可深切体认宇宙自然蓬勃生机、创进不息的精神,进而产生了一种个人价值的美与善。

粗略言之:①“中国哲学的气论是自然生机主义的”;②“中国哲学把宇宙看成是创进不息、常生常化的”;③“中国哲学有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相互感通、整体和谐、动态圆融的观念和智慧”;④“中国哲学重视存在的体验、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着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与实践功夫的达成”;⑤“中国哲学实践性强”;⑥“中国哲学有自身独特的概念、逻辑、理性”;⑦“中国哲学中,道、诚、仁、性、理等本体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而在中国哲学中,天人之间、形上形下之间、价值理想和现实人生之间是没有鸿沟的”等。

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之思的这些本原特征,都说明应该“在与西方哲学的比照、对话中,超越西方哲学的范畴、框架与体系的束缚,确立起我们中华民族的哲学传统、哲学智慧与哲学思维的自主性或主体性”。学界提出中国哲学的“主体性”或“自主性”这个问题,当然不是去排斥西方哲学或非中国哲学,犹如提出饮食的个体健康、个体选择问题不等于排斥饮食或反对饮食,不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是常识,我们当然不能陷入因噎废食和中西对立与隔绝的陷阱。

第9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实效性

[作者简介]耿茹(1975-),女,河北宣化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社会科学部,讲师,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李国明(1974-),男,河北沧州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河北 张家口075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2010年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项目“普通工科院校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5-0122-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入门课程,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任。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作为一所普通的地方工科院校,基础课教学面临办学经费紧张、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学生人文素质不高、大班教学等不利条件,存在重课堂、轻课外,重教学、轻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的问题。如何针对自身实际来提升基础课的教学实效,成为基础课教学研究的重点,经过几年的实践和研究,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

教学、科研、学生思想工作等都要依靠教师完成,师资素质的水平直接影响着基础课质量的高低。目前,我院从事基础课教学的教师水平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教学质量,针对这种状况,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首先,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修养和专业理论水平。基础课不仅具有其自身的学科特点,而且充分吸收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其他三门课程最新的理论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综合性,在客观上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专业理论水平。一方面,教师自身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时刻关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热点,提高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师资培训、外出考察、专家讲座等方式,帮助教师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其次,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一方面,建立完善的集体备课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通过集体备课来研究教学重点难点,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结合点,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促教学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教师要加大科研精力的投入,密切关注本学科有关的最新理论成果,并在教学中积极应用最新的理论成果。同时,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科研,善于总结教学实践和经验,及时将教学实践和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形成研究性论文。

在我院办学经费紧张的实际情况下,要积极探索加强基础课课程建设的新途径。首先,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将现有的教学案例、教学参考书、多媒体课件、教案、教学资料、考试试卷等进行分类整合纳入教学资源库,为基础课的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物质条件和基础。其次,积极拓展其他教学资源。加强我校同其他学校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本市其他高校的交流和合作,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他高校课程建设经验,完善自身课程建设。最后,继续推进基础课精品课程建设。2007年基础课已被评为院级精品课,但与省级精品课程还有差距,要对照省级精品课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课程自检自查,找出不足,在现有条件下不断完善课程建设的各项内容。

二、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

基础课作为一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和实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尤为重要。首先,教学内容要贴近实际,让学生学有所获。教学内容应当以学生为本。把握学生的思想动向,紧紧围绕学生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把学生关心的学习成才、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理想信念等重要内容作为教学重点,帮助他们分析、解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次,教学环节要紧扣实践,让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教师要努力构建以学生为体的教学方法体系,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教学内容组织教学,避免空洞的说教,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方法的指导、学习情景的设计,让学生多去感受和体会基础课对其人生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在教学中,要努力营造平等、民主、和谐的教育氛围,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允许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自由平等地与教师探讨和交流,让学生在课堂上真正“动”起来、“活”起来,让学生在和谐愉快的氛围中,发展个性,健康成长。再次,教学效果凸显实效,让学生学有所用。通过基础课的学习与实践,使学生能够灵活掌握、运用所学的价值观、人生观,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独立思考、自主分析解决所碰到的问题;能够结合自身特点谋划自身发展道路,进行成才规划,明确大学各个阶段的中心任务,储备好社会所需要的技能;能够紧扣时代脉搏,知道社会所需,顺应社会大势,在时代主流中有所作为。

三、坚持与时俱进,更新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与客观现实的脱节是影响基础课实效性的重要因素,所以,要坚持与时俱进,紧扣时代脉搏,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更新和增补教学内容。首先,教学内容要贴近大学生活。基础课教学是德育教育,只有在思想和感情上引起学生的共鸣,才能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所以,教学内容的选取,不仅要反映大学生的生活特点和思想动向,而且还要能引领学生深入思考,省悟自身行为。其次,引导学生贴近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一方面,引导学生通过新闻、报纸和网络等方式了解国内外时事,关注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工科院校,不少学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对于国家大事浑然不知,这不仅不利于我们达到培养国家有用人才的目标,也不利于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所以,一方面,教师在教学中要将社会热点问题有机地融入教学中,引发学生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另一方面,要引导学生多参与社会实践。基础课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最终是帮助学生把知识转化为内在素质,所以,要鼓励学生多参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实现知行统一。再次,贴近学生。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以独生子女为主,他们往往依赖性强,独立生存能力较弱。进人大学后,他们面临着生活自理、学习自主、人际关系自处的难题,在心理上往往都会产生种种不

适应,形成心理困惑和不解。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和疏导,大学生就可能产生自卑、焦虑、恐惧等心理问题。所以,基础课要贴近学生心理,指导和帮助大学生正确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使他们能够及时调整自己,尽快适应大学新环境,走出心理困境。

四、采用现代化教学方式,深入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方式的更新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提高基础课实效性的重要条件。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理论联系实际和“三贴近”的原则,我们对基础课教学的方式与方法进行了探索与改革。在教学方式上,我们主要运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来增强课程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首先,自主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生动性和直观性的特点,将影像、文字和声音等多种教学载体与教学内容有效结合,自制课件,提高教学效果。其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一是建立基础课精品课教学网站,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将教学大纲、课程内容、参考书目、多媒体课件、教学录像等教学资源上网公开,便于学生学习浏览。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开展课程辅导,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开自己教学用的电子信箱和QQ号,便于学生利用网络向老师提交作业,与老师交流思想,提出自己的困惑和问题。教师则可以在网上批改作业,帮助学生答疑解惑,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保护了学生的隐私。此外,教师还积极引导学生登录相关网站,如《法治在线》《今日说法》《道德观察》等,帮助学生拓展知识面。

在教学方式上,加强实践教学也非常重要,这是提高基础课实效性的关键环节。面对我校基础课实践教学十分薄弱的现状,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首先,制定实践教学实施制度和考评制度,保证实践教学的落实。开学伊始,由教研室统一安排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制定实践教学配套的各种实施细则,由教师根据班级的情况组织实践教学小组,各个班级以小组为单位参与实践教学。同时,制定实践教学的考评办法,将实践教学的评价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平时成绩的30%。其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各个班级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专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如开展欣赏爱国主义影片、热点问题讨论、社会调查、道德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活动,有效促进基础课学与用的结合,知与行的统一。

在教学方法上提倡创新,改革过去“注入式”“满堂灌”的单向式教学,向师生良性互动式教学转变。运用案例教学、讨论、辩论、学生讲课式、主题班会等互动式教学法,配合多媒体课件和电化教学、网上交流与辅导等多样方式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大班讲授和小班辅导的教学探索。运用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