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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见习工作

时间:2022-07-15 19:47:52

导语:在行政办公室见习工作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行政办公室见习工作

第1篇

1.1定制教师个人发展规划

文秘专业档案管理课程的教师通常具有多年专业课教学经验,但档案实际工作经验较少。学校可为每位文秘专业教师量身定制个人发展规划,文秘教师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职称的同时,必须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二、三级证书,或者参加档案专业职称考评,取得档案专业职称,成为“双师型”教师。

1.2建立教师暑期实践制

学校可规定文秘专业的教师,特别是档案管理课程的教师,利用暑期一个月时间到学校档案室进行实践,和档案室档案员一起开展年度档案整理工作,以促进档案管理课程教师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实践结束后,专业教师要写出实践报告,由档案室主任撰写实践评语,交学校教师发展处提出考核意见,作为推荐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1.3档案员协助专任教师开展档案实践教学

学校档案员可兼任档案课程实践教学的辅导教师,协助专任教师开展档案实践教学。如,在档案模拟实训室担任实训辅导、在校内档案室进行见习指导等等。档案员作为档案管理课程实践教学的辅导老师,每年必须参加档案继续教育培训、定期参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校也可不定期邀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专家赴校对档案员进行工作指导,使他们掌握新技术、新知识,增强业务实践能力和教学辅导水平。

2大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水平

2.1建立校内模拟档案实训室

建立模拟档案室实训室,对于档案课程实践教学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校内模拟档案实训室应配置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档案实训所需的专门设施和设备。档案实训室可按学生数配置电脑,并安装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系统应具备收发文管理、档案著录、移交接收、整理、查询借阅、统计、检索、库房管理、数据备份等功能,实现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应使用本地区档案管理部门推荐使用的软件,学校将此软件作为指导学生实训的基础系统,有助于学生毕业后在本地区就业。模拟档案实训室还应购置档案柜、各类档案装具,备有归档章、档号章、打码机、温湿度计、缝纫机、装订机、裁切刀、装订线以及各类文具,满足学生进行档案实训的基本需求。在模拟档案室中,教师可将学生分成若干个组,每个小组共同完成档案的分类、立卷(组件)、排列卷内文件、编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卷内备考表、拟写案卷题名、填写案卷封面、装订、排列案卷、编制档号和案卷目录等工作,并对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分解操作,对档案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有初步了解和掌握;学生还应熟悉档案室的各种设备和用具,并具有实际运用经验。为配合档案模拟实践教学,专业教研组应依据档案管理课程要求修订教学计划,确保档案模拟实践教学课时占整个课程时数的40%到50%,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实训时间。

2.2开发校本实训教材

教研组应设计以实践性教学为中心环节的实验方案,编写档案实训校本教材,配套录制学校档案室开展档案工作的录像,并结合网络下载的档案教学影音资料,着重介绍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的整理方法。教材应力求做到全面、实用,并符合档案工作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写的校本教材应能有效地辅助学生进行档案工作的全程模拟操作,切实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将培养中职教育应用型人才的要求落到实处。

2.3实施校内短期见习制

在三年制中职文秘专业二年级第二学期末,学生已完成了档案管理课程的理论学习和模拟档案室的实训练习,并已通过国家秘书职业资格五级考试,具有了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模拟实践能力。在临近学期结束的二周内,为加强学生的档案实践能力,学校可为学生安排校内相关岗位的见习。学校有关教学、行政办公室在学期末都需开展科室内档案预立卷、归档工作,可安排学生3到5人一组到各科室见习,按照“任务到组,责任到人,自我管理,教师指导,阶段考核”的原则,在各科室兼职档案员的指导下熟悉公文处理程序、开展文书立卷工作或归档文件的整理,增强对档案工作的感性认识。见习工作结束时,兼职档案员要在学生的见习报告上出具见习鉴定意见。要确保见习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档案室须事先对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进行培训,并规范各科室档案工作流程。

2.4开放学校档案室作为实训基地

学校档案室作为实训基地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为学生提供经过整合的各项教学资源,如经验丰富的专职档案员、第一手档案材料、先进的档案工作设施和设备等。学校安排文秘专业三年级的学生,在第一学期到学校档案室进行为期一周的校内实习,档案室的专职档案员作为辅导老师指导学生的实习活动。专职档案员具有丰富的档案实践工作经验并兼任模拟档案实训室的辅导老师,承担这项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们能充分利用档案室的各类档案,如党政档案、教育教学档案、科研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特种载体档案等,配合专任教师开展档案实践教学,为学生详细讲解各种档案工作的具体案例,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专职档案员应给学生安排一定的工作任务,学生可独立完成某些工作,也可以通过集体协作的方式开展工作,要在此过程中形成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进而总结工作经验;也可以由专职档案员进行点评和总结,帮助学生快速成长。实践教学应根据不同环境条件,因人而异、因时而变、因机而动,力求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和趣味性。

2.5建立校外合作单位实训基地

校外档案实训基地建设是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与本地区档案馆、各机关单位、大中型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这些单位签订档案实践教学合作协议,建立起能够常年接收中职文秘专业学生开展档案实习的实训基地。文秘专业学生经过两年半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学习,已初步具备开展文秘档案工作的基本能力,学校即可安排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进行为期3到5个月的实习。由于档案馆的性质特殊,在档案馆开展档案实践教学的形式主要以参观学习为主。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期间,学生可在该单位档案实习辅导老师的指导下接触并参与实际档案工作,初步熟悉档案工作的环节和程序,并能顶岗开展实践工作,培养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人沟通协调的能力。实习结束时,要由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践表现作相应评价,学校据此确定学生实习考核成绩,该成绩应占学生实践总成绩的50%。

3结语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年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实行“人才强市”战略,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引导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实现就业观和用人观的转变,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非公企事业单位就业和自主择业,努力开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就业政策

(一)打破毕业生生源地限制。凡属本市生源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允许在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就业,各地、各部门不得阻挠。

(二)外地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就业。

(三)外地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择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

(四)普通高校本市生源的委托和定向培养毕业生按合同就业。经原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就业。

(五)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证书的非在职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字[*]25号)和市人事局《*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温市人[*]285号)执行。

(六)毕业生就业报到期限截止毕业后两年内(今年毕业生为2005年6月底前)。超过期限仍未落实单位的,由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在该期限内毕业生也可自愿实行人事。实行人事期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七)毕业生改派期限原则上为毕业生毕业后至次年的6月底以前,改派指尚未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毕业生。对已办理报到手续的按流动处理。

(八)打破毕业生见习期的流动限制。凡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不受工作时间长短限制,允许按流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其中,工作未满一年的继续实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时间可以连续计算。未落实单位但已实行人事的毕业生,可比照执行。

(九)加大毕业生就业人事工作力度。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各县(市)生源毕业生,在未落实单位前,均可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已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招考和流动过程中,可按市区户籍人员同等对待。

(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建立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考录、选调制度意见的通知》(温政办[*]36号)以及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考录、选调制度的通知》(温市人[*]197号)执行。

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实行市本级及鹿城、龙湾区、瓯海区3区联动。具体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录对象范围,原则上打破3区行政区域界限,个别特殊岗位经批准,可以放到本区范围。

凡属公开考录的事业单位或岗位接收毕业生一律按考录增人,未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考录的,不予办理增人手续。

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人事。

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研究生不受年度增人计划限制。

三、工作程序

(一)协议鉴证。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须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分别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事部门审核鉴证。其中,通过公开考录到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当地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二)就业报到。按规定程序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有关手续。

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有关手续。

(三)档案。毕业生的档案由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档案按规定移交管理;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代管。

(四)落户。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事业和企业分别凭当地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盖有当地人事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鉴证章”的《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以及《户口迁移证》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尚未落实单位的本市生源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及毕业生原户口底册到生源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通过公开考录到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凭当地人事部门的录用文件及《户口迁移证》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普通高校非温籍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温先落户后择业的,凭当地人事部门开具的《非温籍毕业生落户通知书》到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户口可以落在居住房、租住房或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也可投靠到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当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四、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非公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一)毕业生到非公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当地人才中心实行人事,落户与其他同类人员同等对待,按上述第三条第(四)项执行。

(二)鼓励非师范类毕业生按规定获得教师资格,到教育一线从事教育工作。

(三)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允许已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各类招考。

(五)各级工商、税务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3篇

【关键词】实训 基地 校内 校外 结合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1-0016-03

实训基地建设是发展高职法律教育的重中之重。由于法律调整的宽泛性,使法律职业工作面对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不仅要求法律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能够驾驭处理社会各方面问题的能力,因而丰富多彩而又切实有效的实践教学是践行课程体系重要的一环,是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最佳方式。① 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与实际岗位相似甚至是真实的工作环境现场,如实训实习工作室、仿真工作场所等等,一体化的教室、实验室,硬件建设都要围绕课程,使学生在就业之前能接触与今后工作相关的知识,熟悉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掌握工作方式方法。因此,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十分重要,它是实施“双证书”教育的基础条件,是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必备条件。高职法律类专业实训教学基地包括校内基地和校外基地,同时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创”相结合等方式解决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保证实训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完成实训教学的质量目标。

一 建设校内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基地是实施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场所,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群基本技术技能的训练。校内基地应具备实用性,可以建立集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速录职业技能训练教室与秘书综合实训室等于一体的大型实训基地,用以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语言技能。② 尤其是其中的模拟法庭的建设更应关注,要增加参与度。因此,校内实训基地要保证基本的配套设施,包括各门基础课程相关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实训室,以及进行实践教学的模拟法庭、分组讨论室等一体化综合实训室。

例如,目前我校建成了法律事务综合训练与鉴定中心,包括模拟法庭实训室、法律技能实训室、法律职业技能鉴定室、法制教育工作室、法律咨询室;秘书情境模拟实训中心,包括会务及会议实训室、档案管理实训室、办公室实训室、形体实训室;行政流程综合实训中心,包括公文处理收发实训室、模拟公司实训室;计算机应用综合实训室,包括计算机速录实训室、办公自动化设备综合实训室等。购置了模拟法庭需要使用的审判台、法官袍、书记员服、检察官服、律师袍、警察服、法槌、档案装订机、投影机、摄像机、速录机等设施。与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西乡塘区司法局、西乡塘区国税局等单位合作,在我校挂牌成立了“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制教育基地”“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南宁市税宣实习互动基地”;与南宁市第二十中学联合成立了“西乡塘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满足了学生校内实训的实际需求。

我校法律事务专业利用校内实训基地,针对学生未来工作中要面临的工作任务,在实训课内,通过实例分析、案例讨论、合同谈判与起草、辩论比赛、模拟法庭、社会调查、旁听庭审等实训方式,训练学生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实训任务的完成依靠全体学生的共同参与和相互协商。在进行每一个实训项目时,都要求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自愿成立学习小组,各小组设小组长一名,负责拟定并落实实习项目计划,分配实训任务,办理外出调查函手续,沟通协调组员关系,反映实训存在的问题,展示实训成果和进行实训汇报。小组长向学习委员或课代表负责,落实实训任务。各小组设财务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实训经费的使用,单据的整理、结算报销。各小组还选派一名学生在班级组成考核评分组,负责评定各小组成绩。在整个实训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咨询者、引导者、辅导者。通过班级实训小组的实训项目训练,大部分学生可熟练查阅某类案件相关法律法规、阅读参考书,对所学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内容、原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使其他学科的知识,如应用文写作、法律文书写作、秘书原理等学科知识得到综合运用,全面提升了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学习能力。

如在模拟法庭实训中,书写大量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文书,并在开庭审理时体现出来;模拟法庭结束后,要根据案件性质分别整理装订案卷材料,如法院卷宗、律师卷宗、检察院卷宗;旁听的所有学生担当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为真正发挥模拟法庭的作用,采取了很多措施:首先,在硬件设施上加大投入,以人民法院法庭标准建设模拟法庭,为模拟法庭的演练提供良好的环境。其次,通过与法院的共建,使案件审判进入校园制度化,方便学生旁听,让更多低年级的学生参与进来。同时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学生模拟法庭指导教师,提高模拟法庭的质量,使全体学生进入角色,以达到通过模拟法庭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目的。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中,多开展与专业结合、拓展综合素质的活动,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在时间、人数和次数上控制好,强调形式多样,讲求实效,要把对学生的礼仪教育、动手能力和动口能力训练结合起来,鼓励学生开展跨系和校际间的比赛和交流,开展法律文化节活动,如演讲比赛、辩论比赛、法律文书写作比赛、自荐信写作比赛等,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二 建设校外实训基地

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直接参加生产和实际工作,进行现场顶岗实习的场所,是实训教学过程实施的实践训练场所,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按照互惠原则,校外法律实训基地一般和就业岗位匹配的机构,如法务部门进行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实训基地,包括律师事务所、法院实训基地、社区实训基地、司法所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机关实训基地等,使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充分体验法律职业氛围,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心理和社会能力的训练。

例如,我校法律事务专业经过社会调查,确立了符合广西地区经济发展要求和人才需求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即面向中小企业、司法部门、社区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牢固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商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熟悉法律实务,具有综合职业能力,能够适应司法及企业法律实务实践需要的应用性、实务型、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实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创建校内外结合的实训基地,我们充分利用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机关和司法部门资源,与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良庆区法院、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公证处、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南宁市同望律师事务所、金狮律师事务所、金卡律师事务所、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西乡塘区工商分局、西乡塘区统计局等单位签订了长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协议,学校定期派学生前往进行顶岗实习、专业见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先后成立了“西乡塘区法院班”“西乡塘区统计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速录班”“西乡塘工商局档案班”“税法实习班”等训练班。组织学生参加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适当的公共场合设点,就法律问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做出解答,可以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良好的建议和办法,可以锻炼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每年的“12·4”普法日,学生们都会深入社区,走向街头,收获颇丰,反响强烈。一般在假期安排法律社会调查,旨在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与法律专业相关实际情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和激发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意识,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校外工学结合的顶岗实习模式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定期向实习基地选派实习学生,每一学期顶岗实习1~2个月,由校内专业教师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负责教学、考勤、考核。学生在实习单位完全是以员工身份在工作,一切行为规范都要符合单位的要求。如在西乡塘区司法局,学生主要从事日常来访接待、接听电话、法律咨询、收发文件、打印复印文件等;在西乡塘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学生主要从事对弱势群体的民工劳动纠纷、工伤纠纷的接待咨询,装订案卷,协助公职律师调查、出庭等;在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学生的主要岗位是各审判庭和执行庭的书记员,主要负责接待当事人和诉讼人、填写各种法律文书、庭审记录、送达诉讼文书、装订案卷材料等;在律师事务所,学生的主要岗位是律师助理,协助律师接待、办案等工作。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增强了对社会基层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权力机关的感性认识,锻炼了学生使用各种行政办公器材的技能、业务咨询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法律职业道德等。

三 推进“产学研创”相结合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高职法学教育在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实训基地建设未能完全立足于高职法学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建设投入不足,实训的教学及管理手段相对落后,校内实训基地面临着设施简陋,实训设备更新速度慢、高新技术含量不高,不能适应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校外实训基地普遍存在实训场地小、设备数量少与需要实训的人员数量大、需要实训的内容不断增多的矛盾等。因此,在注重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同时,须认清形势,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创”相结合等方式解决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实训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管理人员,提高设备利用率,满足实训的需要,保证实训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实训质量目标。

实践证明,随着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应用,拓展校外实训基地不仅可以弥补校内实训设备和场所的不足,还可以创设一种能有效地促进教与学双向互动的社会交往情境和职业情境,在浓厚的职业氛围中锻炼和培养学生从事和胜任某一职业岗位的能力,使他们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升华、能力在实践中增长,并及时掌握先进的设备和工艺,而“产学研创”结合是进一步办好实训基地建设的一个有效手段。

“产学研创”结合教育在国际上称为“合作教育”,是一种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理想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学”是主体,“产”“研”是两翼、“创”是关键,应用技术开发与转化是重点,学生参与开发与研究活动是核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根本目的。这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生产搞好了,可为教学、科研提供实践、实训、试验基地,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有利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同时可为科研项目的试验、测试提供资金和有利场所;教学搞好了,可培养大批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生产提供保障,又可为科研提供高素质人才,促进学研结合;科研搞好了,可源源不断地为生产提供全新的高科技应用成果,为生产提供有力支撑,又可促进教学。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由此,我们应重视“产学研创”的结合,拓展实训基地建设资金的引资渠道,由此拓展校外实训基地以弥补校内实训基地的不足,从而创设一种能有效地促进教与学双向互动的社会交往情境和职业情境,在浓厚的职业氛围中锻炼和培养学生从事和胜任某一职业岗位的能力,使他们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升华、能力在实践中增长,切实做到“零距离”就业。

总之,构建适合高职法学教育发展要求的实训基地是实现高职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的关键,是与高职法学教育配套的实践训练场所,是培养高职人才的必要场所。校内和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是高职法学教育实施职业技能训练的重要保证。③ 实践出真知,实训出人才。通过各种实训,学生能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基本技术应用能力,尤其是综合实训,通过模拟项目、模拟案例对学生进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训练。而实训基地是实训教学过程实施的实践训练场所,是高职法学教育保证学生掌握一定职业技能的一系列要素的统一体,是高职法学教育的基本硬件,是实施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的保证,其中,校内实训基地是实施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场所,是颇具特色的一种人才培养空间,实现课堂无法完成的技能操作,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规范、模拟实际岗位群的基本技能操作训练;校外实训基地则是对学生直接参加生产和实际工作进行的现场培训。同时,亦应重视“产学研创”相结合,解决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拓展校外实训基地,以弥补校内实训基地的不足,创设能有效地促进教与学双向互动的社会交往情境和职业情境,从中锻炼和培养学生从事和胜任某一职业岗位的能力。

注 释

①李煜.浅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训体系之构建[J].职业教育研究,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