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期刊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13 08:07:27

导语:在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乡镇综治办工作计划

第1篇

2012年上半年我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财政局领导下和镇综治办的直接指导下,继续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安全防范,努力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做到了无群众闹事、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责任事故,半年来我们主要强化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以“五位一体”为抓手,成立了各项工作领导组织,充实了领导力量,安排专人兼职从事综治工作。

根据镇综治办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成立了综治工作、普法工作、安保工作、调解工作、帮教工作领导组和治安巡逻队、“五位一体”为主的各项领导组织,并明确了各自职责,安排兼职人员专抓综治工作,召开了二次专题综治工作会议,制定2012年综治工作计划,从人力上加强了综治工作。

二、三月份、四月份分别以“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月”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服务保发展,抓机遇保稳定,抓公正保公平,抓队伍保提高,抓组织保效率,抓监督保落实,先后在财政所政务公开栏做了“契税”、“耕地占用税”、“家电下乡”等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宣传栏和跨街横幅标语宣传,全面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

三、以确保安全为重点,着力做好防范和安保工作,今年 是“五五”普法实施第一年,各种不安定因素尚存在,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政府、单位议事日程,是深化综合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防范控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加强了防范控制措施,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由所长亲自抓,成立以所长张经喜同志为组长的安保组织,轮流值班、值班巡逻、责任追究一体化,对安全薄弱环节,如防盗门因质量进行了更换,防盗门加固等措施,确保了公共财产的安全。

五、开展了干部反“×××”、“门头会”等组织,远离“”,严禁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和创“五型”机关建设工作。

六、尚存在一些问题

1、硬件设施不完备;

第2篇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效果。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

五、依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2矛盾纠纷排查。

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空虚。

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资料报送后。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各类报表列入惩罚分即扣分,6惩罚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7综治普法宣传。宣传记录和资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

第3篇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监管职能,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县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主线,以“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契机,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推行“网格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整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实现基层消防工作组织规范化、监管有序化、责任明晰化、宣传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今年,全县所有乡镇都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目标。年、年和年分别要有60%、80%和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上述目标。

三、工作体系

“网格精细化”管理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将辖区划分为“大、中、小”三级网格,明确网格精细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将辖区所有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实现三级网格无缝对接,单位、场所一个不漏。

(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全新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部门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县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构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文教办、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日常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三)构建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由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村(居)委会,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驻村)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

(三)构建以片区、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小网格”。由社区(村)工作人员、村民小组负责人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区域内的消防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乡镇“大网格”职责。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督促中小网格完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区域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对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村居(社区)和片区、村小组“中、小网格”职责。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区域内所有终端网格节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楼一档”、“一院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认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约、开展防火检查、进行消防宣传的法定职责,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向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经常对村(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辖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扑救。

五、监管分工

(一)县政府各部门。各部门是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其他政府部门应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对口指导、协调、督促。

(二)公安消防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消防重点单位、一般单位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管,“九小”场所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管。

(三)综治办。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监办。乡镇安监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主要负责辖区“九小场所”和村居(社区)的监督管理,指导警务区、警务室专兼职消防民警做好责任片区的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级分包制度。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大网格”,乡镇分包“中网格”,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乡镇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深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社区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制度。各乡镇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要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制度。乡镇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村居(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隐患处理制度。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村居(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机构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各行业部门、乡镇、社区(村)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社区(村)居委会要按照上级部署,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家庭工厂、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做到“乡不漏村(社区)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或者辖区安监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

(八)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各乡镇要依托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设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中心,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兑现、经费保障、举报保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宣传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政策,大力普及识别火灾隐患的知识,切实调动公民参与监督消防安全、发现身边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据实举报。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合理确定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确保举报奖励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各乡镇要依托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时值班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服务队;各居(村)民委员会配备1-2名治安消防协管员,成立由保安、巡逻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各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公安派出所明确一人分管消防工作,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警务区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警务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主要用于表彰在网格精细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从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乡镇、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各乡镇消防经费保障由本级财政负责,维持本乡镇、行政村(社区)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

(三)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分级考核奖惩机制,县政府对各乡镇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负责对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县公安局负责对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县安全和谐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长抓不懈,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第4篇

强化领导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把维稳工作摆上突出位置。

(一)、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做到局主要领导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调整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分管和负责,切实做到有领导负责,有办理机构和兼职办事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实施。

(二)、及时与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9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工作机制。

(三)、制定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县政法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局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局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并按年度工作计划抓落实。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综治工作问题。局主要领导把维护稳定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反复在各种会议上强调维护稳定的重要性,以增强全局干部保平安的意识。

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营造和谐社会良好氛围

根据县综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局务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关于综治治理的重要文件精神。在宣传政策的同时,我局加大了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复退军人维稳、城市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采取了会议、宣传横幅、标语、散发传单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升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一)、上街宣传。3月20日上午,积极组织低保、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救灾救济的工作人员上街宣传,在县龙津广场设置了民政综治宣传咨询台,在咨询现场,发放了婚姻登记条例、婚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工作人员在现场还解答了群众对于办理低保、大病救助等问题。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树立了民政工作窗口的良好形象,为“法治民政”创建奠定了基础。

(二)、下村入户宣传。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扫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我局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召集各股室工作人员深入基层,送政策、法律宣传手册到群众家中,了解民情,积极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民生问题。三月份,结合“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活动,低保站、救灾救济股工作人员协同乡镇民政办、社区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社区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原则,依法办事,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确保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真正困难的群众手中,安抚民心,切实消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社会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321”工程实现“三三三”工作目标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强化“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民生工程和保障工程抓紧抓好,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建设开放幸福的新局面。一是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综治平安责任机制,完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综治“一票否决权制”执行力度,着力拓展平安创建领域,积极参与“千名干部进百村、包万户、保平安”服务“三农”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参与县、乡(镇)、村干部职工进村挂组包户,以“1+X”的挂包形式,与农户结对联系,宣传开展强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综治工作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宣传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宣传我县经济发展和党委政府重视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激发他们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平安建设“三率”水平。二是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运用广播、电视、农村“三栏”等各种载体,局干部下村入户发放宣传提纲、现场解答咨询等,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重要日期宣传。清明期间积极宣传殡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向群众展示殡葬改革成果,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安全祭扫意识,避免清明节期间发生因不文明祭祀导致的灾害。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为确实维护好社会的安定稳定,力求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我局做到:

(一)、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将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维护稳定的工作大局上,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实行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一名副局长直接抓负直接领导责任,老区办负责协调各股(室)落实好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稳定工作的局面。

(三)、全面排查,妥善解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股室为单位,全面疏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逐一登记。做到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或目前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深入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建立和完善“大调解”机制,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法治村、平安边界建设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努力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以“围绕科学发展主题,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作用。

(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到位。截至12月份,全县城乡居民有2524户5671人纳入低保,其中:农村居民纳入低保有2045户4654人,占农村人口比例4.20%,人均月补助水平102.58元,1—12月发放农村低保金700.9万元(含春节、物价联动补助和农村低保提标补助);农村五保户428户469人,1—12月发放保障金184.67万元。城市低保户479户1017人,占非农业人口比例3.14%,人均月补助水平156元,1—12月发放低保金228.9万元(含春节补助和物价联动补助)。

(二)、认真执行《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有效地为城乡经济困难家庭人员提供帮助和经济支持,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1至9月年发放医疗救助金39.09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20人5.1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64人33.94万元。

(三)、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及时下乡帮扶和解决因受低温、冰雹、暴雨灾害的灾民基本的生活住医等情况,我局共下拨救灾救济款770万元,其中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155万元、烟叶救灾款615万元,棉被300床,油毛毡300捆。

(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推进县级救助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健全救助服务网络。创新救助管理方式,实施街头主动救助,共救助195人3.2万元。

(五)、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一是按省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军属优待金。义务兵128人(农村籍117人,城镇籍11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88.30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85.89万元,立功者、优秀士兵增发优待金2.41万元。农村发放标准6900元,城市发放标准4690元。二是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切实做好第一批进藏兵二次安排事项,经过多方努力,9名第一批藏兵中2名安排在我县自来水厂、2名在琴源水库、1名到林业有限公司,其余4名自谋职业,自谋职业人员每人补助3.2万元,共补助资金12.8万元,有力促进双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完成2011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66人,其中农村籍57人,城镇籍9人(需安置8人)。城镇籍安置对象安置金已落实。四是做好268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发放15.2万元。五是做好60周岁以上无工作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对象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共登记49人。六是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通过疏理排查、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信息档案等多举并措,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无出现复退人员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六)、认真做好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县111个村、8个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9月底投票选举全部完成,11月1至3日村主干培训结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全县共选出村委会成员340名、社区居委会成员26名。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局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确保了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推进,全面完成了2012年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5篇

1.坚持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建议函的机制。年初,根据全国及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处及时向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防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路政局、市运管局发出了《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函》,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落实会议精神,并对奥运之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同时,还针对发现的隐患情况,及时向市建委、市消防等政府部门发建议函,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坚持联合发文工作机制。我处与市建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民防局、市农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共同确定了全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联合下发了文件,指导区县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市旅游、商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编制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则,指导各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处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2次,加强部门间的工作沟通,细化奥运期间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如:四月份,与人员密集场所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安奥运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联合检查方案;协调专项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违法案件及时查处等工作;确立了部门间情况沟通联席会议机制。同月,组织市建委、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运管局、市铁路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国防科工办、市农委、市水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防局及市公园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召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行业开展“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研讨,明确提出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行业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4.坚持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为做好“两节”、“两会”、奥运会以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处会同市公安局、市质量监督局、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民防局等政府部门,共开展联合检查112次。重点检查了涉奥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地铁、公交枢纽、奥运建设工程和其它施工工地等,有效地强化了重点时期、特别是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对区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区县综合监管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区县局落实“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如:5月份,组织召开区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广朝阳区、海淀区和顺义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内容,并就细化“平安奥运行动”工作计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等提出工作建议。

(二)扎实开展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确定了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任务和责任,细化了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配合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对全市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深入部署和安排。全市建筑、交通、商贸、旅游、文化、体育等各行业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监督二处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着力推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结合“平安奥运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积极推动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配合组织开展了市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的督查活动。监督二处还对昌平区、东城区政府进行了综合督查,检查了4个乡镇、街道奥运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抽查了8家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认真做好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对本市火车站、地铁等场所的3次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对总局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深化了本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四)持续加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奥运安全生产保障力度

7月3日,苟仲文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其中,对综合监管工作部署了2项工作:一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百日安全大检查;二是开展城市维护、保养、改造工程作业以及单位内部非主营业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为贯彻落实“7.3”会议精神,市商务、文化、旅游、体育、交通等各行业部门和消防、技术监督等专业监管部门制定了检查方案,在各系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和城市维护、保养、改造工程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我处与执法队,共同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守护行动,重点对涉奥场所周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共检查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顺义、昌平10个涉奥区县涉奥周边企业331家。

(五)全力配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配合开展农用车专项治理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我处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和市农业局在本市开展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交通违法集中治理工作。围绕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和事故多发地段,采取日常巡逻管控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密管控。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规范农村运输市场,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农用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稳定。配合农业局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广泛开展“九个一”安全生产活动,严把农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关。今年创建20个示范乡(镇)25个示范村和2500个示范户。通过严格的复评和考核,推荐顺义区、怀柔区作为本市“平安农机”的示范区,上报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

2.配合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配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对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车辆强制报废的制度,加强高速公路标志标线的隐患排查,严格进行校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在奥运期间联合市公安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加大交通事故查处力度,使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3.配合开展消防和地下空间专项整顿。会同市公安局消防局、市民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商场、超市消防安全专项整顿和全市地下空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格进行地下空间使用的行政审批,严肃查处地下空间使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商(市)场以及地下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4.配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对“五级防控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综合治理,共检查单位6.14万家(次)。深入开展社区、商市场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火灾隐患5218项。

5.配合开展铁路局开展安全反思大检查活动。为认真吸取胶济线“4.28”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对北京铁路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北京铁路局在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中要脚踏实地、务求实效。到7月20日共监督北京铁路局整改隐患3125件,投入整改资金1.1亿元。

(六)积极推进重点地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防本市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监督二处狠抓了城乡结合地区、区域结合地区的休闲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由张家明局长分别主持召开了区县专题会和行业专题会,听取城乡结合地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情况介绍,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二是组织开展对城乡结合地区的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夜查,共摸查企业45家;三是研究制定重点地区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与首都综治办进行沟通,确定了我局与首都综治办共同开展城乡结合地区经营经营场所的综合整治模式;四是研究制定本市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经营行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经营单位,逐步建立城乡结合地区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七)积极探索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第6篇

1、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黑板报,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今年全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70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社区还给义务巡逻队配备了小喇叭,通过播放喊话录音提醒居民加强防范,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4、2005年度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今年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我社区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想方设法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没有围墙的小区要修建围墙,没有安装防盗门的单元楼要做好住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在单元楼的楼梯口统一安装防盗门。XX一区启用义务巡逻队员在小区门口值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小区治安状况大大好转,车辆失窃现象减少,中午休息时间也没有收废旧的噪音出现,居民反映很好。6月份起,我社区义务巡逻队员开始在巡逻过程中运用小喇叭播放喊话录音,并在各居民楼张贴倡议书,号召居民们行动起来,争取统一在单元楼楼梯口安装防盗门,齐心协力创建平安社会、平安社区。这一倡议逐渐深入到居民当中,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动员作用。至今年11月为止,我社区已有49个单元楼安装了防盗门,占辖区单元总数的28%。

5、今年10月,我社区在XX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全民动员,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压案”专项行动。我们将社区原有的两队低保巡逻队做出安排,要求他们分区分片负责治安巡逻,并发动居民小组长率领本组居民也共同参与。我们还为参加巡逻的巡逻队员配备了红袖章、哨子、棍子和小喇叭。与此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做好了值班安排,每天分班分组地按照预定时间、班次、巡逻路线进行巡逻,保证24小时都有人值班,24小时都有人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同时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打防结合,保一方平安。自开展“压案”行动以来,我社区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和75%,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为突破确保小区发案率的下降:

1、加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严抓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787人,共有出租房屋户184户。每一户出租房屋业主均与社区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每月对出租房屋进行治安查验至少1次以上,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

2、对小区租赁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为原则,管理好辖区的暂住人口与外来人口。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督促辖区周边单位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流动人口“流入”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管得住,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三、深入开展禁毒与反警示教育、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1、结合禁毒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以“不让进我家”等活动为切入点,在社区内以禁毒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活动形式,加强了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目前我社区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制、贩毒行为。

2、我们一直没有放松对“”组织的警惕。一方面我们经常下到群众当中去,通过与群众的交流,从中了解是否有新滋生习练者,做到“发现一个,帮教一个”;另一方面,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向我们揭发、提供组织的非法活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由于一直以来我们在辖区内做了大量的宣教工作,所以至今没有发现有新滋生习练者及习练者发动的集体闹事、集体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现组织发动的非法活动。

四、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两劳帮教、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调解工作:

1、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开展法制学习12次,学习《条例》、“四五普法读本”等,组织普法考试1次,参考率100%,优秀率100%。我社区今年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及海报12条,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5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700余份,参加司法局法制培训3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2、截止至今,我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人(已过帮教年限的除外),其中:刑满释放人员9人;解除劳教人员1人。社区结合每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社区帮教小组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现有3人待业在家;2人到外地打工;2人在市内打工;1人自谋职业;1人嫁到珠海定居;1人至今去向不明。有2人因家庭困难申请并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3、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今年,调委会共接受调解纠纷41起,排查率100%,调成率95%。

第7篇

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

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

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二、开展专项整治

1、1至5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6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监管力度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食安所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我乡与场镇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农村群宴管理,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20--年是“十x五”规划开局第二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关键之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安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责任网络建设为抓手,夯实监管基础

1.严格落实镇食安办、各村工作责任。

镇食安办、各村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智慧监管、监督抽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加强镇食安委、食安办建设,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作用。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

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继续在“用网”、“强网”、“管网”上下功夫。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重点、定考核”的要求,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发挥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共保基层食品安全。激励基层监管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二、以治理整顿行动为突破,解决突出隐患

3.扎实开展“三大一严”行动。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镇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风险清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隐患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及村镇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监督抽检和整治规范,强化对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加强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4.深入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围绕“五大提升工程”,研究措施突破整治难点,加快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治理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5.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推两打三严控”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以完善全程监管为要求,强化风险管控

6.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扩大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追溯,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监测样品批次达到省定要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30亩以上主体信息全部纳入省渔业主体调查信息系统,完成3个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任务。

7.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开展小作坊整治、改造、提升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社会共治、手段创新、以网管网”原则,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5%。加强网上订餐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覆盖率每季度不低于100%。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公办中小学校食堂AB等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

抓紧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规范农贸市场农产品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探索开展农贸市场实施出场出票制度试点。

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拓展案件信息来源渠道,实行案件信息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

四、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推进社会共治

10.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12.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

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和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自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街道办事处20--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第一办学质量”“没有安全谈何教育”的理念,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机制及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校长应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抓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综治办等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专(兼)职保卫人员、生活辅导老师、学校医务人员。领导小组要制定好每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校应按学期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参照下列要求,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校级领导:统筹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办公室:负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协助政教处抓好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应急及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等。

总务处:负责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添置、维修,管理学校的财产。

政教处和综治办:负责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手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法制教育月”等活动,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防火、防震、防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要成立护校队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维护学校内部的安全、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校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积极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并做好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班主任: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精心组织校外活动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生活辅导老师:负责学校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勤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到寝就宿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学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学校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的卫生保健及宣传工作,对食堂、商店、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经常性消毒,严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积发生。保障对学生常见疾病的治疗,密切关注师生个体健康状况,每月向校领导报告全校师生患病、住院总体情况,妥善处置师生意外伤亡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3、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及保安、门卫的聘用等工作。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县属学校及治安环境较复杂地区的乡镇初级中学、规模较大的幼儿园要配备适当的专职保安。

三、安全管理

1、门卫管理。学校必须实行门卫登记和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的车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门卫要及时向学校专(兼)职保卫人员、学校领导或派出所驻校干警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3、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一是学校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都必须由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按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并实行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制度。未经建设、质监、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的建筑设施,学校不得使用。新建、扩建校舍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校园内各类工程施工应尽量利用寒暑假期,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防护墙(栏)、警示牌等安全保障设施。二是健全房屋及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旧房屋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B、C级危房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并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安全;C级危房不能马上修缮的不得使用,并要防止其升级为D级危房;对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周边应设立隔离带和禁止标志,严禁师生进入。三是学校要对建筑物的墙体、顶棚、走廊、扶手、阳台经常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处置。四是学校应由专人对教学楼、宿舍楼、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严防电线老化、、吊落,严防线路漏电、短路,严防用电设施伤及学生。严禁学校私拉乱接电线。

4、学校锅炉全套器具和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选址和施工。要坚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向质监部门申请安全性能检测,严防设施、设备老化和超期使用。要建立管理台帐,落实责任人,设立责任牌,操作工人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按要求进行年检。定期开展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5、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并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要对学校所有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的照明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清理楼道堆积物,确保楼道畅通,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生实行定时点名、查铺制度;要根据女学生的特点,加强女生宿舍的管理及生活辅导工作。二是学校要配备工作负责、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寄宿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严禁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寝室。学校要对寝室消防、电器、电路及床铺、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小学低年级及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应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及幼儿的身心特点建设富有人文关怀的学生寝室。

7、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应按相关规定配置一定的消防水龙头和灭火器,并经常检查该设施设备是否能有效使用。二是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疏散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档案,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重点抓好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制订消防工作方案和绘制疏散路线图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责任要落实到人,并悬挂责任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帐。三是学校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四是建立和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得投入使用。

8、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对涉校机动车辆营运秩序的专项整治,在校园周边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严禁学校租用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辆及其它达不到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不得聘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接送学生。学校发现“黑车”、“病车”、“三无车”、报废车、三轮车等非法接送学生,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早防范,积极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对接送学生机动车辆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对于学校现已自备或长期租用、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7座以上(含7座)的载客汽车,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申请核发“校车准运证”,并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监制的校车专用标识);短期租用、借用(6个月以下)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载客汽车,应按省市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临时校车准运证”,不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且愿意从事接送学生的非个人载客车辆,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凡不具备合格校车的幼儿园申办者,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对其办园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县教育局民教办不予核发办园许可证,原已办理办园许可证、但存在不合格校车的幼儿园须限期整改,否则将在年检中定为不合格。三是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四是学校应实行路队制,在上学、放学时段督促、协助当地政府、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护学岗”,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五是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开展集体活动。六是学校开展大型活动,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工作方案,制订应急预案,并落实安全防患措施。七是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非教学活动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八是学校应做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在校园内划分专门的车辆停靠位置及行驶路线,设立相关的警示牌,对有车的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签订校内交通安全责任书;重大活动时,校园内要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秩序。九是加强与当地政府、社区及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及时设立、更新、完善校门通警示牌、减速带、行人横道线等交通标识。有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好年度安全责任状。

9、财产安全管理。学校要对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寝室、食堂、资料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及制度防患相结合的“四防”措施,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落实定期清点登记财产、轮流值班等管理制度,严防校产被盗事件发生。其次应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和实验器材的管理,建立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严守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特别要防止危险物品传出实验室、药品室。

10、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一是食堂、商店、饮食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禁无健康证、持过期健康证以及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上述职业。二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等都应有卫生许可证,不销售生食,学校所销售的熟制食品必须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且必须在安全保质期内,严禁学校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三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采购货物实行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同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手续,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四是学校应添置必要的消毒设备,确保师生餐具经常消毒;学校食堂要添置必要的纱门、纱窗、纱罩,严格实行分餐制,严防污染源、传染病的交叉传播;设立相应的冲洗场所,尽量减少蔬菜的残留毒素。学校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灭蚊、灭鼠、灭蟑过程中的药物污染食品。五是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应加强安全营养知识的学习,注重营养搭配,合理采购食品,避免有关食物共食的危害。食堂加工人员,应钻研加工技术,克服加工过程产生不安全因素。六是教室、寝室应保持洁净、通风和空气清新,定期进行消毒。要密切关注发病师生个体,严防流行性疾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七是学校应当做好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水源无污染源,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八是学校应当做好学校水井和食堂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并及时上锁,严防违法犯罪人员投毒破坏,制造食物中毒事件。

11、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一是加强与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安监、卫生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社区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有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的作用,争取各乡镇、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力量,不断健全校内外治安防控体系。

四、日常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台帐及有关文件等各项工作档案资料

3、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求援设施、装备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及损失。

4、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最后一月5日前,各乡镇中小学要将排查、整改情况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由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报县教育局法规股(县属学校直接上报,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报县民教办,由民教办汇总后统一交县教育局法规股)。学校对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向县教育局有关股室或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5、学校不得聘请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学校要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依法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学校教职工不得有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6、妥善处置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条例》、《县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要及时救助,进行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法规股(电话:)和局主要领导。

7、及时掌握情报信息,健全监控体系,加强师生反警示教育、国家安全知识教育和预防专题教育,依法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以及“”、“门徒会”等组织对校园的破坏活动,防止涉黄、涉毒、涉赌等犯罪行为对学校的侵害。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文件和网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文印室和校园局域网的管理,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建立电子文档,存放内部文件和资料的计算机上网必须配置上网安全隔离设备。

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保留相关依据。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关心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10、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要慎重选择地点,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确保师生安全,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未经审批,严禁学校擅自租用社会车辆大规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11、做好特护期安全管理工作。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以及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如“两会”)期间必须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建立专人护校、守校机制,确保特护期的稳定。在汛期,各学校必须加强对校舍等设施的重点排查整改并加强师生防汛教育。

12、做好春、秋两季开学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公共卫生隐患,严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食堂、商店、教室、学生宿舍、水井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消毒,未经严格的卫生检查及学校负责人批准,不得仓促投入使用。

13、在课间及午间、晚间等静校时段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进行安全巡查,实行点名和查寝制度,严防学生擅自攀爬围墙外出,特别是夏天午休时要严防学生擅自离校、下河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14、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置工作,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及时依法做好调处工作。

15、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幼儿上、下学按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滞留在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严防绑架、冒领等犯罪事件发生。

五、安全教育

1、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应急管理宣传周”(月份最后一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月)、“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月)、“”消防安全日及“法制宣传教育日”(月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将交通、消防等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针对学校所在地自然环境常见灾害,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洪水、泥石流、地震、坍塌等突发自然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和上学、放学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交通、游泳等安全常识,防止交通、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劫持、防勒索、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举办预防突发事故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公共安全防控意识和能力。

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提高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确定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同时,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预防安全事故的机制。

六、考核评价

1、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县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签订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和相关人员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追究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评优评先,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不评优评先,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1)发生校舍倒塌、火灾及因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的。

(3)3名以上教职工非法越级上访,静坐示威的。

(4)教职工出现参与“”等组织活动或吸毒的,出现策反、叛逃、出走、滞留不归等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实施细则行为的。

(5)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

(6)发生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害的。

3、学校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未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的;不按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局报送安全工作有关材料的;未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未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未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的,未进行演练的;参加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应到人员缺席、迟到、早退的。

(2)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及涉黄、涉毒等治安案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发生群体性闹事或械斗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的,均予以“一票否决”。

(3)特护期未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汛期等时节未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门卫室建设不到位,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4)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应急管理教育、反警示教育、国安知识教育、预防专题教育等,视情节扣分。

(5)情报信息不畅,未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缓报、瞒报、未报的,视情节扣分。

(6)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制度不落实或未建立工作台帐的,视情节扣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视情节扣分。

(7)未对聘请的保安、门卫及工友进行定期考核或因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扣分。

(8)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未组织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安全保卫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的;未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未建立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督查每期少于2次的,视情节扣分。

(9)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视情节扣分。

(10)出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4、学校有以下行为的予以奖分:

(1)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有突出成绩的奖分。

(2)安全工作抓得扎实或某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奖分。

(3)其他认定可以奖分的项目酌情奖分。

5、县教育局对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考核范畴。考核情况由县教育局法规股汇总,分期予以公布,年终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评之中。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6、县教育局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向县教育局法规股和相关股室书面汇报整改情况。

七、责任追究

1、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制度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县教育局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指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及由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除依法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外,县教育局还将按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八、附则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文明大行动”的部署,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围绕提高文明素质、优化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秩序、改善城乡环境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组织实施“文明大行动”,为建设东方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方市“文明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文明大行动”工作。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农垦总局东方办事处、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环卫局、市爱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文明大行动”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宣传、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兼任。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按照“舆论先行、全民参与、依法治理、整体推进”的思路,从年月起,利用3年的时间,开展文明礼仪、文明环境、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殡葬六大行动,重点解决大声喧哗、禁烟场所吸烟、乱吐乱扔、损害公物、乱闯乱行、乱停乱放、攀花折枝、占道经营、乱埋乱葬等九大不文明现象。

力争一年抓出工作亮点,二年形成规模效应,三年取得明显成效。到年底,初步实现活动目标:文明交通、文明经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一年见净、三年见绿见靓”,文明环境成为展示东方的“窗口”;文明旅游景区成为东方靓丽“名片”;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市民道德素质、人文环境、服务水平、社会风气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旅游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实施“文明大行动”时间跨度长、任务繁重,坚持整体推进的同时,要突出各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在坚持学习宣传贯穿始终的同时,统筹各项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统一部署,大造声势,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一是要层层召开动员会,确保把活动精神传达到基层。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后,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逐级传达会议精神,把活动精神传达到基层,确保全市“文明大行动”活动迅速启动。二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市委宣传部门要围绕活动开展,牵头抓好以下工作:在市区、各乡镇主要路段做好户外宣传工作,通过电子屏幕、固定广告牌匾、宣传橱窗、宣传长廊等,宣传活动主题,展示活动内容,推广先进典型等;督促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宣传阵地的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宣传发动。三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广为宣传。通过在市区、各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大行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充分调动全体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四是要发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追踪整个活动过程,精心策划和组织系列专题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宣传声势。五是组织形势政策宣讲团开展“文明大行动”宣讲。深入农村(社区)基层、厂矿企业进行以“文明大行动”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知识讲座、演讲比赛等活动,促使“文明大行动”深入人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责任感。

在重点抓好学习宣传的同时,做好“六大行动”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展开创造条件;迅速掀起整治“脏、乱、差”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新,确保“文明大行动”起好步、开好头。

(二)全面展开阶段。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东方实际,精心策划活动载体,务求工作实效。

1.开展文明礼仪行动。以“做礼仪东方人”为载体,开展系列活动。一是文明礼仪学习。以《国际旅游岛公民文明守则》、《东方市文明市民手册》为主要教材,组织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单位,通过知识宣讲、培训讲座等方式,开展生活礼仪、社交礼仪、公共礼仪、公务礼仪、外事礼仪等宣教活动,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开放、创新、包容、进取、坚韧、向上、厚重、阳光、感恩的东方精神。二是文明礼仪实践。深入开展文明和谐社区、文明生态村镇、文明高效机关、文明规范行业、文明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推动市民摒弃语言、行为、礼仪等方面的不良习惯,引导人们增长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形成讲文明、知礼仪、懂礼貌的社会风尚。三是深化重点人群和行业的礼仪教育。加强党政机关和窗口行业的文明礼仪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礼仪教育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小手拉大手、全家讲文明”活动。

2.开展文明环境行动。设置三项活动载体。一是开展“让城市更加文明”活动。把年定为“城市管理年”,重点推进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市容市貌、城市建筑、土地、食品药品安全、市场规范、社会治安、城市应急、信息网络“十大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科学管理城市的长效机制;加大投入,以“亮化”带“美化”为思路,抓紧实施城市“亮化”工程,使城市不但“日美”,更要“夜美”,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开展“绿美城乡”活动。抓紧实施生态公园建设,加强园林规划建设,达到“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的效果。以文明生态村建设为抓手,打造一批园林式的文明生态村;以发展花梨产业为推动力,大力种植花梨、金丝楠等名贵树木,实现优美环境与经济效益双丰收;以“美化家园”为核心,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三是开展“脏、乱、差”环境整治活动。在“脏、乱、差”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力度不减,继续加强对重点大街和重点地区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挂乱贴、乱停乱放等环境乱象的清理整治。大力开展公共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依法对公园、广场、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消除乱吐乱扔、乱涂乱画、损坏公物、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

3.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以“交通安全系万家”为载体,开展系列活动。一是“文明交通”教育。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法制法规教育,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严格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强化安全有序的安全交通意识。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内容。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二是开展公共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增加警力上街巡逻,严格执行《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集中解决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城市交通道路拥堵、事故隐患多等突出问题。组织社会志愿者劝阻不遵守交通秩序的行为,营造人人维护公共秩序的社会氛围。规范执法行为,力戒视而不见或以罚代管的行为。三是抓好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对出租车司机进行系统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加大对外出租车车容不整洁、语言不文明、行车不文明、拒客宰客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深化出租车司机争做文明使者活动。四是加强公共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隐患,建设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完善社会监督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五是实行“惠民公交”。倡导乘公车主动给老人、孕妇、小孩、残疾人员让座;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全面落实老人乘车免费、小孩乘车半票。

4.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以“旅游、快乐、健康”为载体,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加强市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倡导绿色出游、明白消费,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管理职能,开展市民旅游文明素质主题教育活动,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二是设立“文明出游”志愿服务工作站,“一对一”开展景点(区)志愿服务活动。三是逐步完善导游和领队全程文明教育责任制,不断提升景点(区)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全市旅游环境。四是开展旅游文明素质教育实践。要求旅客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

5.开展文明经营行动。以“我讲诚信我发展”、“我讲文明我发展”为活动载体,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开展文明经营教育。组织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践行道德承诺,培育遵章守法、恪守诚信、文明待客、卫生整洁的市场理念,努力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讲文明、讲卫生、守信用、重承诺的市场氛围。二是开展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强化社会管理和监督职能,加大对集贸市场脏、乱、差现象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破墙开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市场乱象。加大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欺客宰客等不诚信行为。三是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加强正面引导,着力培养一批文明诚信经营先进典型,推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环境。

6.开展文明殡葬行动。以“绿色殡葬、造福子孙”为活动载体,推进殡葬改革管理,加快文明殡葬进程。在抓好马岭、金山公墓建设及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全面铺开。形成每年3—4月份的殡葬陋习专项整治制度,通过3年努力,形成文明节俭的丧葬礼俗,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

(三)巩固提高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前两个阶段的工作经验,着重就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并落实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以巩固和扩大“文明大行动”的成果。

五、工作运行机制

(一)形成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各系统、各社会团体,要严格遵守统一部署统一指挥,驻市军警部队要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有明确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局面。

(二)形成月例会制度。市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文明大行动”专题工作会议,各责任单位汇报当月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领导小组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对策,部署下步工作。

(三)形成通报制度。对在“文明大行动”中的好人好事好经验,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漠视“文明大行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或有抵触情绪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