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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论文

时间:2023-02-19 15: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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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论文

第1篇

今后顺应时展趋势,农业职业教育有关部门,必须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将提升农民文化素质水平,增强农业软实力,作为事关己任的大事来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农业职业教育的办学宗旨必须始终围绕着培养新时期新型农业技术人才为己任。实际上,新时期农业机械化、科技化、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也迫切需要数以万计的职业农民做支撑。而这一伟大的历史使命,责无旁贷地将落在农业职业教育的肩上。今后,各农业高职院校必须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顺应时展要求,明确为农民服务、为农村建设、为农业发展的办学方向,根植于农民、发展于农民,服务于农民。

2组织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

知识大爆炸时代的来临,意味着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紧迫性。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必须要重视职业教育与培训,探索继续教育形式,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终身教育体系,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当今社会教育发展必然趋势。针对此,农业职业教育部门要脚踏实地地办学,摒弃过去只重视学历教育的旧教育观念。在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办学思路,将学历教育与培训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结合,大力开展非学历岗位资格培训和各种形式的单项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推行多种形式办学,扩展农业职业院校的办学功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农业高职人才的需求,推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3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职业教育路子

长久以来,农业科研、教学、实践都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探索实践产、学、研相结合的职业教育路子,对于落实好职业教育培训意义重大。当前,黑龙江省市级、省级龙头企业有近百家,农业职业教育应加强与这些企业的合作,了解农业实践各行业人才的需求趋势,加强订单、定向培养力度,确保人才培养的时效性。同时,近些年来,黑龙江在科技示范场、示范园区投入很大力度,这些示范园区、示范场多属厅、局、所管辖,农业职业培训部分可将其作为实训基地,时刻关注农业高新技术发展态势,掌握领航农业的高新技术。

4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第2篇

(一)“双元制”中校企合作体系的结构

双元制职业教育还有第三个学习地点,就是跨企业的职业教育中心,这一机构是由行业协会建立,目的在于解决一些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它很好的解决了企业职业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并实现了教育资源的补充和政府调控,联邦政府在这一环节则会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和部分资助。

(二)“双元制”下校企合作机制的特点

1.联邦、州联合建立完备的高职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969年德国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之后的1981年又颁布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直到2005年4月生效的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都促使德国职业教育在法律体系方面得到最全面的国家保障。同时与双元制对应的法规还包括:“双元制”《职业教育条例》、“双元制”《职业教育框架计划》及《框架教学计划》等,而在州一级则有更多配套的法律法规,涵盖了企业行业、高职学校及相关管理层面。

2.行业、企业多方参与搭建有效高职教育管理体系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企业职业教育的管理体系。这样使得联邦政府及各联邦州和行业协会都具备清晰的职责。这些机构是企业职业教育管理体系的主要成员,而企业职业教育的主管机构则是各类行业协会,包括为职业教育提供服务的合作伙伴和各类企业,其任务是细化职业教育和培训组织实施基础职业培训提供实施职业教育的场所,确定职业资格认证,制定和开发新的教育和培训课程。

3.校企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实现优质理实一体化

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与学校的关系具体表现为既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又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在职业教育的时间上,二者实现无缝衔接,而在专业设置上,企业则与职业学校保持一致。在职业教育教学的标准性文件中,既明确了企业和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分工,又将二者的教育活动有机联系,从而保证整个职业教育体系良好的协调关系和运行效率。

二、我国现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凸显的问题

从职业教育本质来看,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2010年3月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是我国首次提出制定校企合作法规,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试点范围。但就我国当前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的现状,校企合作并非就是一条没有任何阻碍的坦途。

(一)院校校企合作意识亟需加强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种体制赋予了校方一定的办学自,但也存在很多行政束缚,导致办学自其实很有限。加之绝大多数职业院校的公立属性,其享受公共财政来源的相对无偿性则降低了职业院校对市场需求的敏感性和迫切性。事实上在校企合作的实践过程中,校企合作更多是缓解办学资源不足,解决学生实习和就业。尽管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政府给予的发展推动力给予了院校足够的外部动力,可是高职校企合作的发展始终是“被动”前行的,很多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意识中更多是茫然和不知所措,这背后的原因应该引起我们深思。

(二)校企合作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校企合作需要宏观有序管理,而这种宏观有序就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在管理体制中明确自己的位置和责任。1999年教育体制改革后,经过企校分离院校划转等一系列工作高等职业院校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劳动保障部门、政府业务部门、行业协会等与高职院校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逐步淡化。10年开始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申报工作中就凸显出一个问题:政府、举办者和行业除了出钱以外,其他如统筹规划、协调关系、提供标准、领导指导的作用虽然有但不多,数据统计加起来只占三者作用的23.4%,显然这距离我们对于良好的校企管理体制所能发挥的作用仍有较大的差距。

(三)行业企在体系中的定位不明确

校企合作前提是要能够实现双赢,这就需要确立企业行业的立足点。但是在政府部门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之后,随着企校分离职业院校的划转以及行政部门的整合,许多原本隶属或依托于行政部门的行业组织一方面缺少行政力量的支持,对市场及企业的影响能力也被弱化,另一方面对行业企业技术水平及技能人才需求变化趋势生疏,与职业院校之间的联系逐步减少。这就出现了行业在新的环境背景下因为自身定位的不明确而导致在当前高职校企合作中基本没有发挥足够管理或指导作用。

(四)相关政策制度法规仍需完善

完善的法律体系为职业教育实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发展提供了约束与规范,我国在教育法的基础上相继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法令法规,在规范职业教育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任缺乏对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有清晰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这就使得校企合作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缺乏法律层面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另一个缺失就是对职业教育地域性考虑不足,在国内浙江、宁波所制定的校企合作工作条例是国内最早的地方性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和价值,但从其内容看受上位法缺失的影响,以致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难有较大的突破。

三、双元制对我国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的借鉴意义

德国职业教育的成果与经验是在其自身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等诸多背景下取得的,对于中国的职业教育来说,并不能简单照搬模仿,但是其成功的经验,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企业所急需的高端技能人才仍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完善法律法规,实现校企合作有法可依

需要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一步校企合作各方责任,第一是明确企业的职业教育责任,如接受顶岗实习的责任以及顶岗实习过程中企业/学生/家长学校的三方责任,利用责任的明晰来推动校企合作的良性开展;第二是职业院校的主管部门的责任,在保证办学的公益性的同时保障经费的落实到位;第三是共建教学团队的责任,向职业院校选派兼职教师,接受职业院校教师的实践活动等。在明确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同时应立法明确企业在经济政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而企业也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提升性的职业教育。

(二)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促进校企合作健康发展

根据现有条件,我国行业组织可作为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发挥如下作用:一是推荐作用,即向职业院校推荐愿意承担职业教育的相关企业;二是和预测作用,针对本行业技术工艺发展趋势,及时各类技能人才的供求信息;三是调查和研究作用,行业要经常性地开展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准确性的提出本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能力要求;最后一点是与高职院校合作,积极参与职教教学标准、实践实习标准及指导教师能力标准的制定。

(三)建立实践基地推动校企合作的高效运行

第3篇

1.1计算机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需要不断地进行更新

计算机职业教育的内容是随着社会的需要以及社会计算机发展水平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变化的。在旧有的计算机职业教育当中,计算机职业教育的内容仅仅包括了打字、办公软件的应用以及数据库的应用等内容,因为在当时来讲,这些内容的学习就足以帮助学生熟练地应用计算机来处理办公室日常事物,而这也是当时的计算机应用的主要目的,因此,学生只学习这些内容就足够了。但是,在现代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下,各种现代化的应用软件层出不穷,辅助人们处理各种日常公务。因此,计算机职业教育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其内容,不断地将这些应用拓展到教学内容当中,只有如此,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够真正地掌握计算机专业技能,才能够真正地应付日常的计算机办公事务。

1.2计算机职业教育对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储备要求提高

随着计算机软硬件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非专业人士开始接触计算机,他们凭借着自学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技术,而这些计算机技术则是我们进行计算机职业教育中主要任务之一。因此,导致了计算机职业教育的优势不断地丧失,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储备能力,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能够举一反三,而不仅仅是只会进行相应软件的操作。只有如此,计算机职业教育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够凸显出在即的优势。所以,在计算机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储备,使学生能够知其然并且知其所以然,这样,学生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才能够不被淘汰。计算机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文/刘振名张福峰

1.3计算机职业教育需要不断地提升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职业教育开展的目的就是培养一批应用型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只有应用能力强,实际操作水平高,计算机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够在激烈的社会岗位竞争中有一席之地。但是,现在计算机职业教育所培养出来的计算机人才的应用能力并不尽如人意,很多计算机职业人才计算机应用能力并不强,在面对一些实际问题尤其是一些意外时,不能够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合理的应对,大大地降低了自己的竞争能力。同大学生相比,职业教育的学生基础知识水平较差,同时又没有相应的学历,而同有社会工作经验的人相比,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又较差,所以,计算机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要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一席之地,就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扬长避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只有如此,计算机职业教育才能够牢牢地把握住社会发展的趋势。

1.4计算机职业教育需要学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

随着现代社会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能够感受到计算机科学技术在不断地更新,因而需要不断地进行新的计算机知识学习以使自己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这是由计算机科学技术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决定的,在人们多元化需求的推动之下,计算机科学技术也在快速地朝着便捷化、实用化、人性化的方向迅速发展。这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快速更新,这给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要想不断地适应社会发展,就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以最终适应计算机科学技术这种快速发展变化的趋势。

1.5计算机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无缝对接

在很多发达国家,职业教育都达到了中等教育的水平,并且与高等教育开展了无缝对接。在可以预想到的将来,我们的计算机职业教育也会产生与高等教育无缝对接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计算机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其掌握从业必备的职业技能,而且还要求其能够具有一定的学科基本素质,能够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计算机知识和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就产生了计算机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无缝对接的要求,通过建立一定的制度,可以使参加计算机职业教育的学生能够直接升入大学的相关专业对计算机问题进行进一步地研究,这样,才能够促进计算机职业教育的科学化发展,才能够使计算机职业教育不断地在社会需要之下焕发出极大的生命力。

2、计算机职业教育的发展策略

2.1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计算机职业教育的内容

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来更新计算机职业教育的内容是把握计算机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促进计算机职业教育重新焕发生机的一个重要步骤。首先,去掉计算机职业教育中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内容。计算机职业教育是一门更新较快的学科,随着新技术的诞生,原有的技术等都会逐渐淘汰,因此,在计算机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地对教学内容进行梳理,将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内容淘汰出去。其次,将一些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内容引进计算机职业教育的课堂。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功能强大,实际应用效果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这些应用能够辅助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对人们的工作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计算机职业教育需要将这些应用引进课堂,向学生进行讲解,让学生熟练掌握这部分知识。如此,学生在日后的工作当中才达到实现所学即所用,所用即所学的效果,才能够充分体现自己的专业优势。

2.2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提高计算机职业教育中专业知识的比例

在计算机职业教育中教授学生专业知识的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其所使用的计算机技术背后的原理,这样,学生在日后进行计算机应用时才能够知其所以然,才能够实现举一反三和在对旧有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首先,在职业教育的过程中注意专业知识课程和技能实践课程的比例,改变计算机职业教育只重视技能教学而不重视专业知识教学的弊病。其次,通过各种方法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教育,彻底提高学生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职业学校的学生文化知识水平普遍不高,要其理解枯燥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有很大的难度,所以,教师需要不断地采用各种方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之中,以让其深刻地理解并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以为其日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3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提升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不断地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是开展计算机职业教育,提高学生职业竞争力的重要目的。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来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首先,对社会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了解社会岗位都要求学生掌握哪些方面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进而对学生进行这些能力培训,做到使学生与社会岗位的需求之间无缝贴合。其次,加强实训课程的比例,使学生在实际训练的过程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包括计算机的熟练操作能力和相关的计算机使用技巧的应用等。最后,学校出面与企业签订计算机人才培养协议,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照课程安排进入到企业之中进行实习,学生的实习成果由企业享有,学生毕业之后优先考虑进入到这些企业当中,而企业则负责提供实习基地等。这样,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就能够在充分地训练中得到不断地提升。

2.4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提升学生的应变能力

应变能力是人们在职场中需要掌握的一个很重要的能力,对于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来讲尤为如此。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应变能力。首先,提升其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虽然计算机科学技术在快速地发展,但是其根本原理等是相对固定的,变的只是这些原理等的呈现形式。因此,需要提高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让其能够透过计算机应用了解其背后的原理,进而快速地掌握相关应用。其次,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让学生养成不断关注学科前沿、不断学习的良好习惯,这样,学生就能够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在遇到新的计算机问题时能够自如应对。

2.5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设立一定的路径使计算机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产生无缝对接

计算机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产生无缝对接是社会要求推动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各种途径促使计算机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产生无缝对接,使计算机职业人才能够进入到高校之中进行进一步的深造。首先,在计算机职业教育中开展基础知识教育,使培养出来的计算机职业人才能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满足高等教育对于学生的基础知识要求。其次,高校可以相应地放宽对计算机职业人才的招收限制,使计算机职业人才能够顺利地进入到大学之中继续接受教育。最后,高校可以通过开设特长班,招收特长生的形式让计算机职业教育培养出的人才进入到高校之中进行进一步深入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完整的基础知识学习。如此,计算机职业教育便能够与高等教育产生无缝对接,计算机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才能够拥有更加良好的素质,才能够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3、结语

第4篇

(一)现有的教师管理机制相对落后

伴随着现代职业教育的提出,应用型本科院校现有的教师管理制度显得相对滞后。笔者通过调查几所应用型本科院校后发现,大多数高校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力度不够,与现代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显得不相适应,缺乏相应的针对性,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上依然是重理论轻实践,实践课程与实践课时所占比例均较小,从源头上直接影响了教师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一部分高校在授课报酬上,存在突出实践环节的实验课及实训课课时费减半或明显低于理论课课时费的现象,不利于充分调动教师讲授实践技能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制约了教师实践授课能力的提高;此外,在职称评审、聘用过程中,评聘与考核标准依然沿用原有的评价标准,而对教师实践教学与技能的考核评价重视程度不够。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实践技能和授课水平的提高。

(二)教师传统的教学观念依然存在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的专业技能型职业人才,这就要求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更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而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有些教师传统的教学观念根深蒂固,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依然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教学内容与环节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还有些教师与所在专业领域内行业、企业一线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的意识淡薄,造成其实践经验与专业技能指导能力较弱,这些会直接影响到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三)教师的实践经验和能力相对较弱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教师普遍治学严谨,理论知识扎实,科研能力强,专业理论教学水平高,能够深入地钻研教材,具有丰富的理论教学经验,但是大部分教师与行业、企业接触较少,实践背景匮乏,参与企业实践与培训的机会甚少,缺乏与行业、企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工程师的交流与合作,导致教师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较弱,缺乏应有的实践教学能力和素质,实践教学能力和经验普遍不高,不能充分地将专业技能知识传授给学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质量与效果,不利于高层次技术技能型职业人才的培养。

(四)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比例偏少,流动性较强

兼职教师大多来自行业、企业一线,他们是各行各业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新需求。而笔者通过走访几所应用型本科院校后发现,在师资结构中,兼职教师的比例较小,实验课与实训课程大部分仍由校内专任教师承担,使得实践教学效果受到一定影响,另外,兼职教师流动性较大,一方面学校对兼职教师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企业一般追求较高的工作效率,一旦本职工作与兼职任教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这些兼职教师往往将兼职任教让位于本职工作。

二、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对策

(一)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机制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背景下,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各院校要积极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拓宽思路创新模式,不断建立和完善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匹配的教师管理机制。要创新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在教师考核和评价过程中,应当提高对教师实践教学效果和能力考核的比重,并建立相应的奖励激励措施,同时在教师职称评审和聘用方面,也应当增加对教师实践教学考核和评价标准。此外,要规范优质兼职教师的引进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招聘程序和制度,并加大对兼职教师的监管和考核。

(二)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训力度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对教师的职业培训,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政策和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地对现有专任教师进行相应的实践能力培训,定期安排教师去企业调研实习,创造条件并鼓励教师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并依据培训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业务培训的效果和质量。此外,学校要为教师与行业、企业一线技能人才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让教师有更多机会参与到企业的生产实践环节,与一线人员进行实践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与交流,提高他们的实践教学水平与能力。

(三)充分重视优秀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

各应用型本科院校应当充分认识到当前师资结构的不合理性,按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定位,提高认识,有意识地引进一些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高端人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上,一方面,学校要根据自身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突破原有思想观念,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有计划、有目标,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招聘原则和方案,确保人才引进的质量;另一方面,学校应当努力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制定优惠政策,增强优秀人才在学校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从而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学校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三、结语

第5篇

1.1教育管理主体过多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分为四个类型,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与企业办学。这就导致职业院校的管理呈现逐一种职能交叉、条块分割的问题,不仅导致教育资源利用率差,也无法提升办学效益。

1.2业务部门的管理不协调

政府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管理协调性较差,从财政归属进行分析,教育事业费用是由财政部门管理的,而教育事业的发展则由教育部门进行制定;从管理模块来看,技工院校与职业培训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管,职业高中与高职院校则由教育部门来管理,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管理成效。

1.3内部管理存在脱节问题

在我国教育部门之中,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是由两个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的,在现代社会,强调中高职院校衔接的背景下,两个教育部门的脱离脱节问题已经凸显出来,这也给职业教育工作的发展造成了体制性的障碍。

1.4政府权责不对称

国家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县政府需要肩负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职责,但是,目前很多地区都存在县财政为职业教育支出经费的问题,而部分职业院校也未制定好完善的管理制度,权责不对称问题严重。

1.5社会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

与一般的高等教育相比,职业教育并没有特殊性,这就难以吸引专家、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其管理过程中,失去了这些社会力量的支持,企业教育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

2利用信息技术改善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现状

针对现阶段下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种种不足,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进行了改革尝试,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需要积极地进行改革,形成统筹管理的局面,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2.1利用信息技术成立好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

为了实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我国可以成立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政府部门、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与专家担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将政府与社会的责任深刻地落实到实处,利用信息技术协调好教育部门、计划部门、劳动部门、财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为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好基础。

2.2做好政府职能部门的调控工作

在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着统筹协调与管理的职能,为了保障职业教育事业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可以为办学主体在招生规模、招生方式、经费使用上提供更大的自利,控制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比例,对职业学校的管理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将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应用在其中,不断完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并开展全面的监督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此外,还需要根据职业教育的发展特点来完善现阶段的政策法规,让职业教育可以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2.3利用信息技术设置好专门的职业教育处

为了便于统筹管理,教育部门可以利用信息技术设置好专门的职业教育处,将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统筹纳入到这一部门中进行管理,合理安排培训工作,帮助高职教育与中职教育突破体制,凡是涉及两者之间的衔接问题,都可以通过职业教育处进行解决。如果办学条件成熟,可以由当地政府来成立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全社会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工作,对整个职业技术教育活动进行统一的协调与管理。

2.4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

在未来阶段下,还需要做好教育部门与劳动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教育部门不仅要主管学历证书的发放,还需要协助劳动部门来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利用信息技术做好对各级技工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起一种协作紧密、分工明确的局面,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教育之间的融合奠定好基础。其他的部门则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的工作,开辟融资渠道、制订好完善的收费政策、对各项经费进行核实、对发展项目进行评估等,只有采取这种多管齐下的措施,才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一线人才。

2.5完善与修订职业教育法

虽然国家针对职业教育的特点制定了部分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只简单地规定了大局上的问题,没有对局部关系进行统筹规划,远远无法满足职业教育的发展脚步。因此,必须要出台一些清晰、明确的法律条款,为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指导。此外,还要针对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现行的法律进行补充与完善,只有在法律跟上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脚步的时候,才能够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3结语

第6篇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体系、制度乃至模式已初步建立。但随着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海峡两岸职业教育合作问题日益成为中华民族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由于福建与台湾有着独特的“五缘”(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优势。因此,福建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抢抓机遇,先行先试,与台湾高校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增进了解,共创双赢,开创了闽台高等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

(一)交流研讨在海峡两岸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中,福建充当了先行先试的重要角色。随着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推进,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呈现出日益开放与多元的格局,呈现出合作不断升温的良好态势。2007年12月首届海峡两岸职业院校校长论坛在福州举行,来自海峡两岸的107所职业院校的校长和教育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本次论坛。2008年11月首届海峡两岸职业教育研讨会在厦门召开,140多位职业教育专家学者就“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共赢”中心议题展开了研讨。2009年4月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展览会在厦门举行,览会上两岸10多所高校共签订了多个有实质意义的教育交流合作办学协议。2010年6月在厦门市举行了海峡两岸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创新成果展,本次活动共邀请了59所高校(其湾高校23所),800多名师生参加。2013年12月在福州举行第三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创新成果展,海峡两岸共有55所高校和548名师生参加。

(二)合作办学大陆于200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后,福建居于对台的前沿,在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上进行了先行先试,通过开课、办班、合办专业、合办学校等主要方式进行办学合作。从2009年起,福建省实施了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院校牵手台湾院校,联合培养海西主导产业及台资企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该项目采取“校-校-企”和“分段对接”形式培养高职人才,并让大陆的台资企业全过程参与人才的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使用的零距离对接。

(三)互派学生福建是大陆最早开展闽台教育交流的省份之一。2008年以来,闽台教育合作不断升温,对台教育合作已成为福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亮点。2009年秋季,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十四所高校选派200名学生赴台湾高校进行为期一年学习。这是福建省高校在内地率先成批次选派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2010年秋季,福建省再次选派闽江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27所高校的300名学生赴台湾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随后,闽台双方互派学生呈常态化趋势。2013年5月3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明确,2013年台湾科技院校二年制学士班将在福建、广东招生955人,被录取的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成绩及格者,由就读的台湾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证书。

二、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困境

目前,福建与台湾在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就现状来看,主要还停留在互派学生、联合培养学生和课程合作等层面,主要是因受制度上的限制、合作机制上的不完善及合作办学上呈现的不对等性等因素的影响。

(一)制度闽台高等教育合作的历史虽已有三十多年,但是直到目前两岸尚未对高等教育互动的相关规范签署共同协议,近年来福建就推动和加强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但多属单边政策,还缺乏共同认可。目前,开展闽台高职院校交流与合作还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在交流合作的层面上不论是学生交流、教师交流还是高校间的合作主要是以民间交流为主。特别是由于过去沿袭下来的大量限制性政策和措施,以及岛内政治因素的干扰,导致了两岸法规政策的严重不对称,如台湾立法机构2010年8月通过的“陆生三法”修正案,也是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和承认大陆41所高校的学历。这无疑直接影响到闽台高等职业教育的合作。

(二)合作机制不完善目前,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已经取得长足的进展,呈现出整体规模逐渐扩大、模式多元并存的发展状况,但是仍然存在着交流领域不平衡、政策措施不对等、交流规模不对称等现象。特别是两岸教育合作尚未签署框架协议、建立合作机制,这已经成为制约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事业向前发展的瓶颈。就福建而言,大多数的高职院校虽与台湾的有关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合作的项目名目繁多,但缺乏相应的统筹与管理等。这严重影响着闽台高职院校合作办学的深度。

(三)合作交流的不对等性长期以来,受诸多因素影响,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政策上大陆方面向台湾单向开放,交流上请进台湾方面的多,走出去的少。如在资源共享方面,福建各高职院校聘请台湾高职院校教师来闽授课的积极性高,而台湾的有关院校聘请福建教师赴台授课的少;在合作办学的主体方面,福建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包括公立和私立的)都参与到与台湾有关院校的合作中,反观台湾方面目前主要是私立的高校参与合作,公立的高校参与的很少。

三、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对策

目前,福建与台湾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合作的规模与层次还不够深入,还受到来自教育理念、管理体制差异、政策层面以及双方对教育市场保护等方面的制约。因此,要进一步扩宽合作的空间和提升合作的水平,就必须规范合作的制度、创新合作的模式、完善合作的机制以及推进合作的对等化,从而实现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

(一)规范合作的制度近年来,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合作办学的实践看,有关法律与政策的制定仍显缓慢和不够健全,因此,加强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法制化建设,规范合作的各项制度,对促进闽台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福建在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的法制化建设方面,发挥了先行先试的作用。2008年10月出台了《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2009年7月出台了《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0年3月出台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等。但现有的这些政策和法规还不能很好地满足闽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需要。所以,闽台双方应加快制定双方在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上的有关政策、条例和实施办法。如《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闽台合作办学实施细则》等。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闽台双方高职院校在招生、就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二)创新合作的模式创新合作模式,实现闽台两岸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是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重大突破与出发点。当前,闽台双方在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上最高层次和最综合性的龙头项目,就是福建省于2009年起实施的“校-校-企”项目。所以,闽台双方应全面推广和深化“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今后,闽台两岸还应通过建立健全专业课程互认、学分和学位互认、互设分校等机制,进一步创新联合办学模式,扩大合作办学的范围。成立闽台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协调机构和质量评估机构,处理和协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闽台高职院校合作的质量。随着闽台双方交往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入,双方教育科研的合作也应进一步深化,可设立专门机构,协调开展闽台高职教育科研合作的相关事宜。

(三)完善合作的机制目前,闽台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合作提升的空间还很大。所以,应建立闽台高职院校合作组织,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扩大合作领域、吸纳更多的高职院校参与合作,完善合作的平台,如校长联席会议制度、院校协作会、海峡两岸教育论坛、教师培养计划、学生交流计划等。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合作办学,建立校企合作机制,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及推广,创建职业院校与台企合作示范性实训基地。积极推进闽台高职院校教师互聘机制常态化。加强闽台高职院校课题研究合作,如合作研究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合作研究企业生产、管理上的课题等,从而推动闽台高职院校的整体科研水平。

第7篇

(一)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规范化

民国第一部学制:“壬子癸丑学制”于1913年颁布。其中对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明确规定,有助于实业教育规范化。该学制包括一系列学校法令章程,其中《实业学校令》规定:“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须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将“知识技能”设为根本目标,“必须”一词便体现出注重实用性。实业学校种类分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等,可见,商船学校与农业、工业、商业处于同等地位。商船教育的发展在民国时期的教育领域和国家发展领域占有着积极重要的地位。对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分为“航海科”和“机关科”两个专业。“航海科”专业课程包括:“商船运用术”、“海上气象学”、“造船学大意”等;“机关科”主要课程有:“力学及应用力学”、“电气工学大意”等;与当今的航海类和机电类课程有相通之处。“通习课程”为“修身”、“国文”、“外国语”、“数学”、“物理”、“地理”、“图画”、“体操”、“实习”并酌情加“化学”、“法制”等课程,与当今的公共课程相类似。该学制在课时安排、课程设置及教授方法等方面都有明确列出。

(二)职业教育体系日趋科学化

1922年颁布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在民国时期的教育历史中起到分水岭的重要作用,第一次确立了职业教育在学制上的法律地位,用“职业教育”代替“实业教育”称谓,至此职业教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在学制上采用“六三三四”学制,职业教育贯穿学制始终,小职、初职、中职、高职自成一体又与普通学制相穿插。此时颁布的《新学制职业科课程标准》将课程设置为:“职业学科”、“职业基本学科”、“非职业学科”三大类,与当今的专业课、公共课、职业素养课在含义上基本对应,职业教育体系在新学制颁布后日趋科学化。自壬戌学制以后,商船职业教育在学制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日趋科学化,为日后航海教育事业所沿袭。

(三)航海职业教育的黄金时代

在国家教育部的有力支持及规范标准下,职业教育发展日趋完善,甚至在局部地区创造了相当繁盛的景象,例如:广东商船航海教育是众多商船职业学校中的佼佼者,经过广东航海讲习所、广东航海学校、广东省立海事专科学校、广东省立潮汕高级商船职业学校等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断探索,将航海职业教育发展到黄金时代。其他地区的航海类职业教育也都发展较好,培养了众多优秀的航海人才,推动了中国航海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民国时期商船教育对当今航海职业教育的启示

(一)走中国特色航海职业教育之路

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发展过程是一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过程,从“西学为用”开始,商船实业教育才在中国生根发芽。从单纯学习西方先进的航运技术到深入学习航运教育制度,圆满地完成了商船实用教育在中国本土的自我升级过程,其创建的航海黄金时代就是最好的证明。以史为鉴,回顾这个探索过程不难让我们将当今航海职业教育的探索与之联系起来。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应立足本国航运国情、职业教育现状,学习他国先进理念,又融合自身航海教育实情,走中国特色航海职业教育之路。

(二)“现代学徒制”在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中的应用

民国时期的船政教育是古代“学徒制”向“现代学徒制”进化中的探索过程。在我国学校教育诞生之前“,学徒制”一直是人类社会技术传承的主要手段。至民国时期,以传授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校教育取代了传统学徒制,然而学徒制并没有消亡,而是以不同形式得以保留。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合作教育制度。2014年2月26日,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可见,我国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点为落实“现代学徒制”。只有“现代学徒制”才有可能提供航海职业教育情境学习所需要的真正的内容。职业教育与一般普通院校不同,其注重与各自特色相符的对接产业,将就业情况视为重中之重。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等几乎与企业需求形成无缝对接。可见,早在民国时期,船政教育就已将传统学徒制进行升华,旨在为航海职业教育创建新的学徒制模式。

(三)“商船教育”中的“校企合作”

从商船教育的“商”字就可看出,民国时期的航海教育紧密联系于商业市场,航海教育向航运事业倾斜。改变了清末近代的福州船政局、轮船招商局等以国防建设为根本目的的教育体系。商船教育和航运企业的无缝对接,演化至当今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航海教育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实用性与实效性,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双赢”。但是,当今“校企合作”过程中多遇到“学校热、企业冷”的尴尬局面,阻碍了航海类学校依托企业进行的实践教学发展和毕业生就业远景。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是由国家颁布学制,体系内进行学校类别划分,对课程设置、学制安排等进行统一规划,包括对“实习”课程设定统一标准,可见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国家、政府对其发展的关注和做出的统一标准很好地推进了航运企业和商船教育的双赢。这对当今在航海类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中,国家、政府应是否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提出了反思。

(四)统筹规划航海类院校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建设

民国时期的商船学校实行的教育体制是双轨制,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行,二者又可交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交叉,最根本的就是实训技能和理论知识的相互促进过程。当今我国航海类院校拥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数量较少,例如: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集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专科院校则数目较多,层次差别较大,如: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等属于专科院校中较优秀的,但航海类职业院校,从中专至高专,教学内容、水平差别较大,衔接性不良。在这样的情况下,“3+2”、“3+4”分段式教育模式尤显重要。“3+2”是指中职3年+高职2年或高职3年+本科2年;“3+4”是指,在中职院校学习3年后,进入本科进行4年的继续学习。分段式培养的目的是将中职、高职、本科在专业上贯通培养,利于专业体系的发展和学生的个人发展,更有利于学校的生源质量以及服务企业效果的提升。

(五)航海类职业教育课程设置科学化

民国时期商船教育的课程设置呈现在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中,国家对其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有明确导向作用。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更新课程,使之形成科学的体系。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需国家加大推进力度,增强导向作用,更需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因地制宜的科学化课程设置,在注重专业技能课程的同时,也关注对学生整体素养的提高。

(六)注重培育航海精神

第8篇

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需要通过高等职业教育的相关制度予以保障,需要设计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从短期看,主要是举办高职本科教育,从关键环节看,要顺利实现高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的有机衔接。首先,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的衔接主要是解决高端技能型人才供应短缺问题和培养质量不高问题。当前,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下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人才培养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需要,不能实现从学校到企业的无缝过渡,最多算半成品,还需要企业的再培训和再加工方能上手,提高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和生产成本,使得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标打了折扣。其次,解决高技能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的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研究报告,2014年第三季度,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38、2.78和2.37,而2013年第四季度,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能人员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较大,分别为1.89、1.79、1.66。而在发达国家,初级、中级和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一般为15∶50∶35,表现为“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结构。通过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的衔接,培养高质量的技能型人才,比较快速和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再次,实现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能够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发展通道。教育部“教职成”[2011]12号文件明确要求,“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当前,我国高职学生上升通道还比较狭窄,主要是通过自考本科、成人高考方式来实现的,在专业选择和招生数量上限制较多。尤其是一般的普通本科与高职本科在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模式上存在较大差异,通过上述方式进入本科院校往往会造成不适应的现象。

二、高职教育与本科职业教育衔接的理论基础

(一)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衔接的属性依据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普通高等教育拥有完整的从专科到本科在到研究生的完整的学历教育,相应地,高职教育也应拥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教育,这是完善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的必然要求。高职教育与本科职业教育具有定位的同质性,在教育内涵上存在共性与关联,两者都是培养技能型人才,都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征,两者的区别仅仅体现在层次上的差异———“专科层次”与“本科层次”,因此两者的衔接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可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类型结构和高职教育层次结构的逐步完善。

(二)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衔接的学理缘由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公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2011版)》(简称ISCED)的分类标准,教育的类型可分为普通、学术教育和职业、专业教育。这种教育级别通常是以教育课程为基础的教育体系,其上下贯通,不但普通高等教育如此,高等职业教育亦是如此,因此可以说,普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体系就完备性而言是一致的,都是上下贯通的。就具体内容而言,《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5级课程,与《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6级课程相比,时间短并且通常更少注重理论。尽管设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5级课程的目的通常是为就业而准备的,但是它们可给予学分,用于转入《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6或7级课程。在某些教育系统中,一些人在完成这些《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5级课程后,可继续参加《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6级(学士或等同水平)教育或长线第一学位《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7级(硕士或等同水平)课程。

(三)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具有相同的内涵

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都是为了培养面向生产管理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具有明显的职业性和应用性特征,在内涵和定位上存在非常大的共性,由此决定了高职和本科职业教育的衔接具有天然的共生关系。从人才培养模式看,两者都强调“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这种工学结合模式,突出强调办学主体的双元性;从服务定位上看,具有地方性的特征,都以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因此,从人才培养模式和服务目标看,高职和本科职业教育具有相似的内涵,为两者的衔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三、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衔接路径设计

(一)高职与本科职业教育分段培养

借鉴目前比较成熟的中职和高职衔接模式,采取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的模式,即在高职接受一定年限的教育,经过选拔或直接进入本科院校进一步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可以采用“高职与本科贯通式教育”,即在高职录取时,就明确经过高职阶段的学习,不经过选拔性考试直接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另一种是“X+Y”模式,高职阶段与本科阶段具有比较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出口,”X”指在高职学习的年限,完成高职阶段学习并达到合格标准,经过选拔性考试,进入对口的本科院校再接受“Y”年的学习。

(二)高职优势专业转型本科职业教育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已经从数量转变为结构和质量上的系统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阶段,学历层次较低的高职生职业发展空间有限。为实现多年人力资本投入的回报,也为满足高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需求,需要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打通职业教育的完整通道。开展本科职业教育,目的是培养技术理论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一种较高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王琼,2009)。与高职重点只为某一特定的职业岗位服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则为多个行业、多个岗位服务,增加人才的可迁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培养目标的差异,意味着本科职业教育不是简单地将学制从高职的三年延长到四年,需要从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师资等全方位的调整。因此,需要在具备条件的高职优势特色专业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三)普通本科向职业教育本科转型

第9篇

第一,当学生在企业中进行实习的过程中,学生所学的专业与企业提供的职位存在不符的现象,尤其是对实习生而言,在刚刚进入企业时会做很多与专业领域不相符的工作,导致学生出现倦怠、埋怨的现象;第二,学生对于实习工作的态度,很多学生都抱着一种娱乐性的心理去实习,等到真正实习的时候,会抱怨这抱怨那,心里不平衡等状况经常出现。学生对于实习态度的不端正,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阻碍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进行。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促进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是时代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专项法律法规只有《职业教育法》,我国相关的立法机构可以参照关于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制定新时代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法》与《教育法》的相关资料进行整合与分析[2],加上现代一些新鲜的法律问题和条文,通过相关资料构建一个大致的职业教育法法律构架,制定专项的职业教育法。完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来提高政府部门和校企对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重视度,促进职业教育快速有序的发展。在立法过程中,尤其要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在院校、校企与学生之间,学生属于弱势群体,是受保护的对象,因此出台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要。

(二)强化校企责任

在职业教育过程中,院校和企业都肩负着培养学生的责任,应当做到对学生负责,为学生的学习和培训营造以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作为院校,应当加强学生的理论知识,不断引进先进的教学技术,转换传统的教学模式,采用创新性的教学方式。学校应始终秉持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态度,对学生的学习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在学校管理方面应当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约束学生的过激行为。学校通过对学生的认真负责,为学生在企业的实习工作奠定了基础。作为企业,应当为学生的实习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利于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提高。对于实习生应当保持公平的态度,不得用有色眼光来看待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应当加大对实习生的培养力度,为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企业应当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问题,而不是只重视当前的业绩和效益,注重对新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增强学生能力

增强学生能力是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方式之一。学生的个人能力决定着在院校和企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学校应当重视提高学生的自我能力和自我素质,对于专业知识做到严格要求,有利于后续实践工作的开展和研究,为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学校可以开设相应的课程来加强学生在知识、人格素质上的培养,实现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学生的个人能力在企业的实习的过程中得以体现,使企业对学生和院校都会刮目相看,提高校企合作的几率和可能性,促进了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发展。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对实习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实习生只有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个人能力,才会适应企业的发展,才会适应时代的要求。

(四)加强行业的引导

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扮演着引导和桥梁的作用。行业协会对于院校的发展和企业的运营都有一定的了解和涉猎,对于双方各自的需求也都有所掌握,行业协会会保持中立的立场与校企合作双方分别进行沟通与协商,使合作双方能够保持互动和理解。行业协会也可以帮助校企双方提供相关的策划、咨询、评估等方面的帮助[3],并对当前的就业形势和职业资格的制度加以分析和评估,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加强行业协会的领导和评估,有利于院校和企业了解当前的形势,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好应对措施,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快教育的发展步伐。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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