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1:24:19
导语:在任职发言稿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会经常与学生会的所有成员谈心,彼此交流对生活、学习的看法,努力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将以“奉献学校,服务同学”为宗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任职三分钟表态发言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任职三分钟表态发言稿一
尊敬的领导、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很荣幸能担任这次学生会的组织部部长,首先,我向各位介绍一下自我:我是来自XX级建筑系环艺专业的xxxx。
我能真诚的与别人合作,并且协调好同学们之间的关系,对不良行为敢于大胆管理,所以,赢得了教师和同学们的好评。这一切证明:我有本事成为学生会的一员。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要进一步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各方面的素质,以饱满的热情和进取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要进一步提高职责心,虚心地向别人学习。在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决不盲目从事,有计划的工作。
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会经常与学生会的所有成员谈心,彼此交流对生活、学习的看法,努力能成为学生会的一员,我将以“奉献学校,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兴蒙的发展尽心尽力。在学生会利益前,我会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
我明白,再多的豪言壮语也只可是是瞬间的智慧与活力,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鲜花。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定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我的本事,实现今日的承诺。
我的演讲完毕,多谢大家!
任职三分钟表态发言稿二
各位教师、同学:
大家上午好!
我很荣幸能担任本届学生会主席一职。首先,我要祝贺所有当选的学生会干部,而对于这个新团体的缔造,我也由衷地感到喜悦。这一刻起,我们深知,这份荣誉,这份职责,在日后的每一分每一秒将得以延续。
参与学生会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给自我本事以激发的挑战,更是对于自身使命感的绝对明确。强烈的职责感,将驱使每一个人认真履行自我的`职责,在应对困难与疲乏的时候,绝不退缩,坚定地向前!“格高志远,学贯中外”,我们自信!我们热情!我们团结!我们无畏!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样的一个精英团队里的每一个成员的奋斗、互信与坚持,加以各位领导教师和同学们的支持与鼓励,必须能够创造属于我们的传奇!
在上届学生会的功绩光环下,我们需要借鉴,可是我们更需要思考!他们所开创的我们秉承!他们所忽略的我们寻找!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学会反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今,我们所面临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所有成员都要贯彻落实学生会工作三标准:大胆!进取!认真!遵循学生会两宗旨:服务!奉献!
淡化班级观念,以专业部为出发点。让我们xx部在职教中心大放光彩!
任职三分钟表态发言稿三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的关心爱护和各级领导的信任支持,本人有幸被推荐到**县进行挂职锻炼,拟任科技副县长。在此,我对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激,也对县上领导对我的信任和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如果在这次人大例会上我被表决经过,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各位领导的期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回报组织和各级领导的厚爱与期望。在来县的这段时间里,我了解到,**县历史悠久,资源丰富,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迎难而上,艰苦奋斗,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财政收入稳步增加、招商引资及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县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如此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的结果,更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不懈努力的结果。“为民之要,在于安民”。
做为13万人民的科技副县长,既是荣誉,更是职责。如果我被大会经过,我唯一能选择的,就是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我将紧紧依靠上级和县委的正确领导,自觉理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做到依法从政、从严执政,坚持和发扬历届政府构成的好作风,不断提高自身本事。进一步解放思想,勤奋工作,认真完成挂职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大家共同建立一个团结高效、公正清廉、务实创新、奋发有为的领导团体。
虽然我本事有限,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但如果被会议表决经过,我必须会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的能动性的创造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工作,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竭尽全力,做出自我应有的贡献!多谢大家。
任职三分钟表态发言稿四
尊敬的领导、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在这收获的季节,强永中学第二届学生社团联合会会成立了。
新一届学生社团联合会是承前启后的一届,更是开拓创新的一届,我们要继承并发扬学生社团联合会优良传统,我们更要在新的形势下搭建新的舞台、开创新的局面,使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升到一个新的发展平台。为此,我代表新一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向大家作一下工作设想和决心:
首先,抓好基础工作,垒筑坚实地基,继续不懈的抓好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基础工作,完善学生社团各项章程,改善工作方式、方法,使其更贴近同学们的需要,引领和凝聚更多的同学一齐向更高、更好、更强的目标奋进。
第二,丰富第二课堂的活动,结合校本课程和文体“2+1”工程打造学生明星社团,创出品牌活动。我们的社团将革旧鼎新,紧跟时代步伐,让社团组织真正成为我们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舞台,唱出当代高中学生的新知、个性和本事。让社团活动的主题成为学校文化的代表,成为强中文化的导向。
第三,营造精神家园,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创立广大同学所喜闻乐见的学校文化,学生社团联合会是服务广大同学的团体,我们每一位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都是志愿者。“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会珍惜教师和同学们对我们的信任,在团委教师的具体指导和帮忙下,在广大同学的支持下,在“立志笃学、自强不息”的校训激励下,我们会精诚团结、相互合作、彼此鼓励、倡导奉献,矢志不移的应对压力和挑战,我们终会成就一番事业,开创一片天地,但愿明年的今日,当我们把学生社团联合会发展的接力棒交给下一届的时候,我们会说:我们是成功的。
各位老师:
大家好!刚才,李局长宣布了我的任职决定,对新房中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要求,同时,对我个人寄予了厚望。首先,我衷心地感谢县教育局、乡党委、政府和教管中心对我的信任,感谢新房中学的老师对我的认同和支持,特别感谢前几任校长对我的栽培和为新房中学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今天,我担任新房中学校长这个岗位职责,深知作为新房中学校长的分量,因为在他的背后是局党组的信任、是乡党委的信任、是全体师生的期望、是一千多名学生家长的重托。目前学校又面临如下困难:一是学校所欠的债务大;二是家长思想觉悟不高、学生受打工潮的影响、所以学习风气不浓;三是学校教师专业搭配不合理;四是个别教师管理和教学方法不当、敬业精神欠佳。我更深知自己的政治素质、人文底蕴、学科知识、决策能力、服务精神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胜任这一职责,必须付出艰巨的努力。
在此,我提出我的观点:励志、创新、包容、纯洁将是我们未来管理的关键词。让我们新房中学的每一位师生都成为有理想、有追求、有眼光的人;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把握时展的潮流,努力创新;我们要宽容学生的行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我们要包容每一位教师的不同观点,为教师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心理环境;我们师生的心灵应该是纯洁的,我们应该少一点猜疑,多一份理解与支持,我们新房中学应该是一个有教育理想、有人情味的大家庭。下面我谈谈我的工作打算:
1、整合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我将合理调整班子的结构,达到经验互补、扬长避短、协调前进的目的。在班子建设过程中,主抓两方面:一方面在分工中受权,把权力下放到每位领导。让他们分线、抓面、定点、享有决策、指挥权。各位要做到有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同时,给他们“定岗”、“明责”,使他们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另一方面实行科学、民主管理,了解民意,尊重民情,关注民生。在行使校长职责时,主动接爱群众的监督。
2、优化一个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打算,在教师工作安排上,实行优化组合。同时强化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打造一支观念新、师德好、基础实、能力强、干劲足的教师队伍。
3、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适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将学校管理推进到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安全管理为首位,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建立公正、合理的评价体系。坚持以量化考核为基础,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营造和谐发展氛围,让广大教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来。
5、加强自身修养,提升人格魅力。“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做到廉洁自律,大公无私,戒骄戒躁,平易见人。工作上我讲究求真务实,生活中我注重真情实意。让全体教职工亲其行、听其言,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我相信,有各级领导的关心,有全体教师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精诚团结、努力奋斗,创造新房中学更加美好的未来!
离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支队差两个月就十一年了。
熟悉的是,xx-xx支队是我入伍的第一个单位,它让我从一名大学毕业生成长为离开时还很年轻的副营职干部;熟悉的是,这支队伍里还有不少和自己并肩战斗过的老领导、老战友们;熟悉的是,支队机关这座营院和办公室,更为熟悉的是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美丽的xx-xx!
所以,首先要感谢组织和首长的信任,能把我安排到全区最大支队的领导岗位上,特别是一个相对比较熟悉的单位,这种熟悉是开展工作良好的基础;同时我更要感谢xx-xx支队,这支部队强大的战斗能力、顽强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光荣传统以及一些老首长的敦敦教诲、人格魅力无时不刻都在影响着我、感染着我、激励着我,在我个人的成长进步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陌生的是,毕竟离开十一年了,工作的形势和部队的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要适应这种变化与发展、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是我目前最主要、最迫切的任务。因此,在此先表个态:
一要当好一名学生。总队机关与支队机关还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要当好一名支队领导需要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从书本上学,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向班子的其他常委们学,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向身边的同志们学,学业务,学军事,学管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要当好一名服务员。领导的根本宗旨就是服务,套用一句话就是:情为兵所系,权为兵所用,利为兵所谋,以人为本,胸襟坦荡,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智慧、成功和爱这三位天使来到人间,一位母亲请他们到家里来做客,天使对那位母亲说:“我们三位只能去一位,你回家商量一下选择我们三位中哪一位。”母亲回家商量以后决定把爱请回家。母亲问:“哪一位是爱?请进屋吧!”爱起身向屋里走去,奇怪的是另两位也跟了进来。母亲很惊讶地问:“你们两位怎么跟进来了?”答:“我们是跟着爱的,哪里有爱哪里就有成功和智慧。”
特别喜欢这句话:“哪里有爱,哪里就有成功和智慧”。做智慧的教师,做智慧的班主任,前提是要有爱。爱自己的学生,爱自己的工作,这样在工作中才能迸发智慧的火花,才能享受成功的快乐。有爱就有一切!
初到五中,学校让我教两个平行班语文,并任其中一个班班主任,我欣然地接受了。我想平行班学生差别不大,只要我拥有一颗爱心,多动脑筋管理班级,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接班两个月后,我了解了学生特点,上课不会听讲,随意乱动,课间说脏话、打闹,假期网吧里混,时不时还离家出走……小学六年的积习,一时间都在他们身上显现出来了。看来要教育好他们,光靠嘴勤、眼勤、腿勤已不管用,要想让他们静下心来上课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种情况下,我制定了班级管理思路:“严”初一、“稳”初二、“活”初三。班级文化建设方面,我们班以“人心齐、学习优、班风正”为三年发展目标,并确立为班呼,以使该目标深入学生内心。
一、初一,用智慧培养班风
三年目标确立后,我开始采取措施,严明纪律,整顿班风。
我先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生升入初中后的各种变化,分析变化产生的原因;指出初一学年的重要性;公布“树立良好班风,让学生静心学习”学年工作目标,制定两点措施:
1、即日起本班实行开放课堂,家长可以随时到校听课。若学生有违纪现象,家长一定要来陪读一天。给家长讲清对于学生来讲是惩罚,但真正的目的是便于家长了解自己孩子的在校情况,为教育孩子提供条件,请家长正确看待陪读。其他家长如果想了解孩子的课堂表现,随时都可以来班上听课。
2、对主动学习的同学进行表扬。发给每位教师一份花名册,凡是有主动问问题的就记下姓名,利用家校通给家长发信息进行表扬。与任课老师协调好,不管学生是去办公室问问题,还是读书背书都要多表扬,以调动其积极性。
家长会后,我就所定措施在班上认真强调:以后,谁再违反纪律,出现不交作业,上课不听讲等情况,都请家长来陪读。调皮的学生听了以后眼神都变了。但几天后问题就出现了,吴新昊和张傲楠课间打闹,打翻了桌椅,砸碎了花盆。我当即请来家长,请两位家长各陪读一天,并签订“合同书”(合同书有具体内容)。自那以后班内的纪律明显好转。有一些家长,也陆陆续续被我请来陪读,陪读后签“合同书”,被请家长的孩子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让我感到高兴的是有些家长是主动来听课的,如肖垚的父亲,周红杰的父亲。这其中还有一位特别的家长——别致同学六十多岁的姥姥。姥姥很喜欢辅导别致学数学,但到了初二难度加大了,很多知识她不懂,要来学校听听。我们老师知道后都对她表示欢迎。这样,大约有一个月时间,在我们班数学课上总有一位特殊的学习者。老太太听了一段时间以后对我说于主任讲课真好,没听过都会遗憾;还兴奋地说:“不瞒您说黄老师,我在来之前还想,好学生都去了牛山、城一、杨镇,剩下的在网络班、住宿班,像我外孙子这样的学生要组成一个班,老师还能上好课吗,还不小飞机满天飞?我真没想到,咱们班上课气氛这么好,没有不学习的。”首师大李教授在听完我们班课后,对我们的班级文化给予了很高评价。他说,听过很多学校的课,也听过五中很多班的课,数我们班学生课堂状态最好;甭看现在没出成绩,将来一定错不了。老人和专家的话给了我很大的信心,也让我坚信我的班级管理理念是正确的。一年下来,班集体发展健康稳定,良好的班风正式形成。
二、初二,用智慧培养习惯
事物的发展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进入了初二,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始下降,有的学生总是去学自己喜欢的学科,不会取长补短;有的同学不善于合理安排时间;基础差的学生又出现了不交作业现象。怎么办?如何激发每个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使他们能不依赖于别人,真正独立自主地学习?我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和不同层次的学生展开谈话,调查学生的心理,最终找到了原因——平行班的大多数学生都很想学好,但没有毅力,需要别人长期的督促,需要表扬。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需要教师长期地、有计划地进行培养,不能一蹴而就。我要找一种方法,每天能提醒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又收获了什么。我想起了暑假学校教师培训班上王斌老师的经验介绍,如果我也制定一个表格,让这张表督促学生学习,让它成为学生成长的见证,再与家长交流不是很好吗?(班主任 banzhuren.cn)就这样,一张“二(11)班学生学习评价表”诞生了。这张表格可以让学生关注自己的学习过程,关注自己每天的收获,可以增加学生的内驱力,激发学生的兴趣,学生有了兴趣就不会感到学习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就会主动去学。这张表还可以持久地监督学生的学习行为,为其自主学习提供有力地做保障,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帮助他们充分挖掘潜能。
除了自我评价以外,我还“大张旗鼓”地进行物质和精神鼓励。学生拿着表去问问题,每周累计问十个问题发一个带有“奖”字的练习本。同时我请科任老师给前来问问题、读书的学生在评价表上签字并当面进行表扬。在老师们的支持下,一幕幕让人兴奋的场景出现了,来老师办公室里问问题的学生比以前多多了。见此情况,于主任又做了进一步的发挥:来问问题的同学如果能帮别人讲题就是超额完成任务,老师除了签名还会写个“好”字,这样一来她办公室的经常是三一群,两一伙的学生在互相讲题。
英语于老师处同样让人感动,学生到她那里读书背书,总是受到优待,可以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读,不管是哪一层次的学生读完后她都会给予适当表扬:“读得真好,争取下次背下来”;“发音真准,再流利些就更好了,继续努力”;“有进步,这些单词你都读对了!”听到这些评语,拿着老师签名的单子,学生走出办公室时个个都乐呵呵地。
物理赵老师课比较多,学生们找不到他,就主动问其他老师。
我所教的语文学科,背诵的东西比较多,以往总是我追着他们,“你还差几首诗没背,你还差一课没默写……”可现在课间在我周围总是前后左右一起背书的,还有排不上队的。有的学生还处处想着要超额完成任务,检查默写,我要求写一段,有的学生默完后见老师还没收就接着往下写。
一周下来大多数同学都拿到了奖品。他们告诉我,自己根本不缺一个小小的练习本,他们喜欢的是那个大大的“奖”字。
马克吐温说过:“只凭一句表扬的话,我就可以活两个月,”足以见表扬的力量。老师们用赞美的语言激励学生,吸引他们的兴趣;学生每天都听到老师的表扬,学习的兴趣自然提升,再度投身学习中,就会切身体会到学习的快乐。
开始有些学生也是装着去问,但“装”一两天可以,“装”几个星期、一个月后就成了一种习惯。学生把课间问问题、读书、背书,当成了习惯,当成了乐趣。老师们向我反映,孩子们问的问题有深度了,读书背书的速度也提高了。科任老师也反映课堂纪律好多了。学生们的表现让我很是欣慰,老师们的配合也让我非常感动。这样,一年下来,学生养成了勤学好问的好习惯。
三、初三,用智慧凝聚力量
到了初三,班里尖子生被选走了,有些家长担心孩子学习兴趣会受影响,担心老师会不重视剩下的孩子。可事实并非如此,由于初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进入初三以后,虽然学校进行楼房加固,学习环境不佳,但班里剩下的学生学习兴趣仍然很浓,课堂表现也很积极,贾淑萍老师教我们班一个月化学,就对我说:上11班上课是一种享受,自己多年已没有这种感觉了。在为贾老师的话感到欣慰的同时,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让学生这种状态发挥得更好,能够持之以恒,让家长也能关注学生,对老师的教学给予肯定,体会到学校没有放弃他们的孩子。
在我紧张思考的时候,随张主任去万泉河中学的参观给了我灵感,于是我制定出了本学期的工作重点:本学期围绕“让我们一起去冲刺”这一主题召开不同层次的家长会和主题班会,激发学生发挥动力,挖掘潜力,最大程度地凝聚家长和任课教师的力量,形成家校合力,和学生一起迎接中考。
1、领跑阶段(10月下旬----11月中旬)
家长与学生一起修订中考目标,学生写一句自己坚信的名言,家长写一段对学生的寄语。学生和家长照一张合影,将照片贴在相框里,照片旁边写上中考目标、励志名言和家长寄语,一切制定好后将其贴在后墙上,成为班级文化建设的一部分。采取这种设计是为了让班级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的学习,以真正发挥它的作用。爱默生说过:“一心向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给他让路。”学生有了明确的目标并展示出来,更能督促他们学习,同时与家长一起的合影更能让他们体会父母的苦心希望。
这些照片张挂到墙上以后,成了我们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照片上墙的学生有一种自豪的感觉,都非常兴奋。另外18名学生也急得追着问我:“老师什么时候给我们开家长会呀?”学生急着让老师开家长会,这是前所未有的。
再就是使用家校联系本。学生每天将自己上课的表现、问问题的情况,每天留的作业都记在本上。回家做完作业后,家长检查作业,记录学生每天作业完成、预习、复习情况,进行评价后,在本上签字。第二天学生将联系本上交班主任,班主任看后给任课教师,老师将学生课上表现反馈给家长。一段时间后,根据家长的表现选出优秀家长进行表扬。
这项措施实行以后也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不踏实的学生心收回来了,没自信的学生自信心强了(申斯洋的事例)。家长了解了学生在校情况,老师了解了学生在家情况,学生的两只手一边是老师,一边是家长,他们不愿意学我们领着他们学,他们不愿意“跑”我们领着他们“跑”,而且这些措施还激发了另外18名学生的兴趣,他们在“不被关注”中努力着,无形中被别人领着“跑”了起来。
这两项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让我感动的事情。
首先是任课教师的配合。物理董连跃老师,知道我要开前18名学生的家长会,将每个学生物理学科的情况都一一写了出来让我转达给家长。联系本发到任课老师手里,老师们都会认真书写学生课上的情况,有鼓励,有关爱,有希望,正是老师们的一句句话语打动了学生,打动了家长。而这也正是学校给家长最好的明证:我们的老师关注着他们的每一位孩子。
家长的期望也让我们觉得责任重大。唐脉妈妈的留言让我看了有种想流泪的感觉。她写到:“谢谢老师们!请不要放弃我的孩子!”这些字用笔描得粗粗的。这是一位母亲的心声,我把它给每位任课教师传看后,大家默默无语,我知道他们和我想的一样,学生基础再差,他们再笨、再赖,我们也要把他们教好,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教师这一职业,才对得起家长们的信任和期盼。周红杰的家长,在周日开展活动课以后给老师写道:“通过一天的补课,孩子们充分利用了课余时间,我们很满意。”家长的满意是对我们工作最好的鼓舞,我们再苦再累也觉得快乐,因为我们承载的是生命的幸福,我们责任重大!
一段时间的实验证明,这两项措施的采取是行之有效的,因此我计划召开同一形式的另外18名学生的家长会。这样一来,老师、家长领着学生都一起“跑”了起来。36名学生一起“赛跑”,36名家长一起“赛跑”。
3、冲刺阶段(12月中旬开始)
12月中旬召开“让我们一起冲刺”主题班会。参加人员有36名学生及家长,所有任课教师、年级主任、学校领导。会上对近几个月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扬,为优秀的家长颁发奖状。请学生家长和任课教师代表发言,学生进行才艺展示……目的是让学生清楚:老师、家长、学校是他们学习的坚强后盾,会时刻把他们放在首位。也让家长清楚:我们的老师负责敬业,他们是在把所有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在进行教育。学校没有放弃一名学生,大家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在为每一名学生服务,校领导、老师在与学生一起冲刺……
在五中三年的教学与班主任工作,让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做教师的幸福。喜欢这样一段话:教师像百合,展开是朵花,凝聚是一枚果!我喜欢这如花的岁月,我爱这似果的人生——用智慧开启思维,用创造开拓未来,在付出智慧与汗水的同时,培育出桃李芬芳,收获起美丽人生,尽情啜饮教育的甘醴!
最后以一位校长的两句话结束我今天的发言:
珍惜难得岗位 努力拼搏工作
我镇党委和领导非常重视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非常关爱退伍军人的健康成长。9月份,##党委组织二十多名退伍军人开会,党委###书记高度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了会议,指出了党和政府对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重视,肯定了退伍军人在机关工作中的作用,鼓励退伍军人珍惜难得机会,抓紧学习,努力工作。#书记的讲话给我们广大复员军人以巨大精神鼓舞,具有重大教育启发意义,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学习指明了方向。作为从事基层工作的乡镇工作者,我对##书记的讲话精神体会颇深,并争取在以后工作做到以下几点:
一珍惜难得岗位,提高工作责任心,树立争创一流的决心。
目前我们县有庞大的复员军人群体,复员军人安置问题矛盾突出,虽然党委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能够进入机关工作的毕竟是少数,因此机会相当难得。作为一名复员军人,应当树立危机意识和感恩意识,珍惜难得岗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争取一流的成绩,回报组织的关心与厚爱。作为#镇的计生办副主任,我认认真真对待工作,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奉献,谦虚谨慎,务实工作,唯恐辜负了组织和同志们的期望。我所负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规定的计划任务,在全县处于领先地位。之所以经常加班加点,不怕吃苦,不计个人得失,就是为了向组织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切实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怀。今后,将树立提高工作责任心,树立争创一流的决心。
二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树立奉献意识与服务意识。
正如##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复员军人由于早年参军,接受专业教育的机会较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于提高。孔子曰:“知耻而后勇”,只有正确认识自身不足和差距,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实现自我超越。因此,我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与娱乐活动,抓紧时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计生法律法规,结合岗位需要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同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向身边领导和优秀同志学习,学习工作方法和老同志的奉献精神,切实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三持之以恒,努力拼搏,树立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
【关键词】名人;证言广告;规制模式;行为规则;责任体系
一、名人证言广告的概念与立法规制之必要性
(一)对概念的廓清
证言广告是以促销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由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邀请公众人物或一般大众以消费者的身份,以其对商品或服务的使用感受作为证辞,证明商品质量或者服务效果的商业广告。在证言广告中,以消费者的身份为广告商品或服务提供证辞的公众人物或一般大众,称之为证人;而在广告中,该证人作出的证明商品质量或服务效果的言辞,则称之为证言。以公众人物为证人的证言广告,称之为名人证言广告。在其他学者的文章中,名人证言广告这一术语常与名人代言广告及名人荐证广告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从语言规范表达的角度来看,名人代言广告并不与证言广告同义,因为广告的代言人可以是没有使用证明义务的自然人,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代言人的特征在于‘‘并非以自己的观点为立场,而是代表整个公司的态度。至于代言人是否使用或体验过该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并非必要条件。荐证广告则是指借助名人、明星、专家、社会组织、权威机构乃至外国人等广告主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以言词、证明书、推荐书或其它形式对广告产品的质量、性能、功效进行推荐、证明的广告。可见,荐证广告可以是使用者的证言广告,也可以是有证据确认商品质量功能的非使用者进行推荐的广告,而且荐证人不限于自然人,组织机构皆可充任。由此可以总结:名人证言广告是以公众人物自身的使用效果为证明内容的广告,包含于荐证广告的类属中,而名人荐证广告又是名人代言广告的一部分。
(二)名人证言广告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名人证言广告具备两大特点:第一是基于名人的信誉带来的社会公信力,名人乃具有社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其具有相当的群众影响力,由其作出的证言广告,社会的信任度很高;第二是由于喜爱者的认可引致的商业吸引力,喜欢名人的消费者,通常会将对名人的认可之情转移到其证言的商品上,这种消费心理被广告商利用,最显见的方式就是制作名人证言广告,对消费方向进行诱导。
作为市场交易的双方当事人,相较于经营者,消费者处于信息的弱势地位,由于消费者自身知识的局限,加之经营者对不利之讯息进行隐瞒,甚至歪曲事实,使得交易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极为严重。而名人证言广告由于具备前述两大特点,对消费群体的信息诱导程度超过一般形式的广告,若不当运用此类广告,很可能加剧这种信息的不均衡态势,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用立法加以规制。不仅如此,用立法规制名人证言广告,还能维护同业竞争者的权益,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规制名人证言广告的现行立法与不足
(一)现有立法的规制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规制广告行为的法群体系:核心的单行立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审查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则从不同的角度对广告规范问题有所涉及。针对名人证言广告的规制,主要有以下内容:
1 禁止部分类型广告中的名人证言行为
《广告法》第14条第4款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广告审查标准》第16条第2款规定:“不得以医生、护士、药剂师、营养师、医疗机构、保健机构等人员或机构的名义为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作广告。”根据前述法条的精神,相关的分类广告立法与地方立法进行了对应的禁止性规定。在这些规定中,名人证言行为是禁止范围内涵括的其中一类,即不允许有名的专家、医生、药剂师、营养师、患者(或消费者)等在广告中实施证明行为,立法并没有就名人问题特别予以说明。
2 禁止广告中虚假的名人证言行为
《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第2款明示:“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这三部立法是一种概括性的禁止,具体指涉虚假名人证言广告的立法主要为:《广告审查标准》第17条规定:“不得滥用公众对名人的信任感。聘用名人做广告宣传商品的使用效果,必须与其本人的真实使用情况相一致。”《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目前立法的不足
1 规制模式之不足
从法律层面来审视,《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三部法律都没有专门论及名人证言行为,对于虚假名人证言行为之禁止,是泛义式归合在一般性规定中的。在其他的配套性立法中,我国对名人证言广告的规制同样如此,欠缺详细的行为约束性法条。而实际上,名人证言广告对消费者具有的诱导性,超出其他一般的广告类型,虚假的名人证言广告,对社会危害性较大。将此类广告概括式地包含在基本的法条中,缺乏专款型规制模式或者专章型规制模式,不足以有效规范其对广告受众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于在经济和救济上都处于劣势的消费者,极为不利。
2 行为规则之不足
针对名人证言广告,目前的立法没有构设完整的行为规则条款,只是简略地提出“真实使用”原则。名人真实使用的时间长度与效果关联性、表达效果的证词是否具有引人误解的第二义(即超出字面意思的歧义)、名人使用效果的证据呈交与官方审查等内容,我国的立法皆未有所详述。在行为规则条款的构设中,诚信义务与注意义务的分配是很关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义务的边界设置,涉及到名人明星效应与社会责任、名人正当证言与广告业繁荣等关系命题,也关乎名人责任的承担是否公正之问题,目前若干简单粗略的法条,无从理清这些关系,实际的规制收效也甚微。
3 责任体系之不足
在整个法律责任体系中,名人作为责任主体严重缺位。《广告法》中虚假广告的担责主体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以及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列明的虚假广告之责
任主体也是限囿于商品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唯有《食品安全法》明确了虚假广告中个人推荐者的责任形式,名人作为个人推荐者中的一类主体,在虚假食品广告中承担法律责任,责任主体的范域过于狭窄。不仅如此,《食品安全法》要求个人推荐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在归责原则、过错程度、责任形式、赔偿模式等问题上都缺乏详尽、科学的界定。
三、国外可值借鉴的经验
(一)适当的规制模式
对于名人证言广告,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都很注重实施专属类型式规制。一种模式是将荐证广告单独列出予以规范,名人证言广告作为类属的行为含在其中,如公平交易委员会颁布的《对于荐证广告之规范说明》统摄了所有的推荐与证言广告。另一种模式是在单独类型的立法中还要再突出强调名人证言行为的规则,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关于在广告中使用推荐与证言的指导原则》中有专门限制名人证言广告的内容。单行文本的规制模式尽管要动用较多的立法资源,但在实施指导的明晰度及有效性上不容质疑。
当然,最为常见的模式是在综合立法中运用专门条款来规制名人证言广告。比如就禁止范域问题,英国立法中就特别指出,以医药和治疗方法为主题的电视广告中,不得含有公众生活、体育、娱乐等领域的名人出具的证言,或者由此类人士进行介绍的内容;法国不仅要求广告应该具备真实性与全面性,不得误导消费者,而且专款明示不允许那些定期在有关电视新闻节目中出镜的有名人物用其形象或声音做广告。可见,仅就禁止性规定就有如此细致的专门条款规制,其他相关的立法文件中具体的指向更多,在这种散见于各种立法之具体法条规制模式的指引下,名人证言广告也能得到很好的规范。
(二)严格的行为规则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关于在广告中使用推荐与证言的指导原则》中指出,做出证言的名人必须是该产品的真实的长期的使用者和直接受益者。美国的广告法规将名人证言广告视作一种“明示担保’,名人的使用行为必须是长期性的效果行为,而且这种受益与广告中的商品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指南还规定,必须确保在广告刊播期间,广告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荐证的名人还是产品的真实使用者,并一直持有荐证时的意见而未改变。同时,美国的立法还规定,除了必须是推荐产品真实的使用者外,名人在推荐时如果与产品之间存有实质性联系,还必须在广告中予以披露。名人的证言若障离这些行为规则,会受到美国法律的重罚。
英国在证言行为规则的制定中,极为重视对广告主及广告经营者的制约,英国独立广播局的《广告标准和实践法规》要求,在审查中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有向广播局出示证词或表述的凭证的义务,以保障广播、电视中的证人广告的证词属实,不会导致误解产生。证言的真实性以客观的证据反映,同时,广告的合规性判定以是否引人误解为标准,将有误导的真实字面表述也加以规范,这种严格而周密的行为准则,能有力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有利于良性竞争秩序的建立。
(三)科学的责任设置
提供证言的名人因为虚假广告而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多数国家秉持的基本观念,在构造相关责任框架的时候,这些国家和地区非常注意责任设置的科学性。概言之,科学的法律责任设置,必须结合国情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归责判定问题,即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对此,台湾地区规定,荐证者与广告主故意共同实施违反《公平交易法》之规定者,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共同故意是强调荐证者与广告主皆知内容不实或引人误解,排除了过失的情形。这种归责方式,减轻了名人以证言推荐商品的压力,保证了广告市场上名人效应对经济促推的积极效果,值得发展中国家借鉴。第二,赔偿形式问题,这是指承担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统观之,经济发达的国家与地区选择的多为民事连带赔偿责任,如日本规定在证人广告中,由于虚假广告导致的损害后果与名人的证言行为具有因果联系时,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台湾立法的指向也是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责任类型问题,当名人证言广告致人损害时,很多国家都选择了民事与刑事责任兼备的体系。《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第7条规定: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须有充分事实依据,绝不许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法国立法明确表示,名人在虚假广告案件中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凡由于虚假广告给消费者个人造成损失的,消费者有权向检察机关提起控告或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如果有进行虚假广告的行为成立,将处三个月及两年的监禁及一千至二十五万法郎的处罚。”台湾地区的《对于荐证广告之规范说明》第5点也规定荐证者可能与广告主同负其他刑事责任及民事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四、对中国立法的完善建言
(一)构造专类规制模式
我国立法缺乏对于名人证言广告的具体专类规制,无论是在某些特殊广告中对名人证言的禁止,还是对虚假广告中不实名人证言的惩治,都是没有明确和细化内容的。这种立法滞后于中国广告市场上大量的名人证言广告之现实发展,为克服这个弊端,亟需在法律规范性文件中构造名人证言广告的专类规制模式。在此模式下,不仅要合理界定名人证言广告的内涵和外延,将此类广告与其他不是基于本人使用效果推荐的名人荐证广告、没有商品品质推荐功能的名人形象代言广告等类别清晰地区分开;还要将《广告审查标准》中的真实使用原则具象化,全面设置名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审查者的对应义务条款,对虚假的名人证言广告进行专门的治理。
(二)设置合理注意义务
本文认为,名人证言广告的注意义务内容应该是三方面的,第一,名人不仅要实际长期使用,还必须在广告中如实表达使用的效果,同时名人负有相应的注意义务,但该义务只能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即名人应注意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是否在广告中真实反映其本人的使用效果,至于广告主实际销售的商品与名人使用的商品之间的品质差异,广告主是否具有经营资格等问题,不在名人注意范围内;第二,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也负有注意义务,不仅要注意名人使用的实效与言辞表达的同一性,还要注意名人个体使用的商品与向群体推广的商品之一致性;第三,广告主管部门有审查注意义务,应该督促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提供名人使用效果的证明资料,在广告进入市场前,预先进行严格的准入门槛审查。
(三)建立过错归责原则
由于虚假广告中的问题食品危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的个人推荐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非常严厉。但如果在其他类型的广告中增设名人证言行为的立法规制时,就虚假广告致消费者损害者,如果一律按无过错原则追究责任,则会过于严苛。其结果是:一方面,当名人确实为产品长期真实使用者时,不考虑其主观情形,对其显然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则可能导致名人不敢涉足广告,广告吸引力衰减,造成广告行业的萧条。因此,本文建议在一般类型的名人证言广告中,建立过错责任原则,既能避免名人法律责任的社会化,又能体现“诚实信用”及“卡又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的真正内义。在过错归责原则指导下,名人在一般类型的证言广告中只要不是故意虚伪陈言,则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四)增加法律责任形式
当名人作为证言广告的证人时,由于名人具有社会信誉度,消费者很容易接受其表达的看法,两者形成一种利益信赖关系,受法律保护。出现虚假广告案例时,名人因为作伪证言,应该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基本的责任形式是财产罚,包括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即没收广告报酬,至于罚款的数额,以广告报酬为基数确定合理的比例额度。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时,名人还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节与主观过错程度,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赔礼道歉、公开更正消除影响等责任。就民事责任形式,本文有两个建议,一是在损害消费者权益时,让名人承担连带性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是在仅侵害其他经营者权益时,让名人承担补充性的民事赔偿责任。虚假证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名人应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一样成为虚假广告罪的主体。
大家好!
今天,面对诸位,我来说出一番原本藏在心里的话语,寻找一个应该属于自己的位置。
我是总厂的一名下岗职工,刚届不惑之年。在下岗的日子里,我换位做了自己在岗的时候不曾做过的事;在不惑的年龄上,我认真思索了自己蒙昧的时候不曾想过的事。所以我成熟了,应该收获了。我说:我最适合这个位置。
在总厂的日子里,我从一名上“三班倒”的工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起,干过材料会计,做过厂办秘书,当过支部副书记。这期间,总厂还专门送我到“吉大”学习了两年的管理科学。是组织的培养和自己的努力,我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比较深厚的理论知识,也具备了坚实的组织能力。可是正如一首反应下岗工人的歌里唱道的一样:昨天的荣耀已成过去,今夜我们又从走进风雨。但只要心还在,梦就在。行动的脚步依然是那样果敢;奋斗的信念依然是这样坚定。机会来了——机会是属于那些有准备的人——我就是时刻准备着的人!
在下岗的大几年里,我找准了贤妻良母的位置。我成天围着锅碗瓢盆转,操着柴米油盐心。但我知道我的事业在丈夫身上;我的未来在儿子身上。我放飞着自己的理想,夯实着自己的希望。这几年来,我看着自己的丈夫从一名普通的税务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帮着自己的儿子从一名小学生成长为一位中学生。丈夫说:有你,我有一个温馨的港湾,风风雨雨我敢拼敢搏,坎坎坷坷我敢走敢闯。儿子说:有你,我有一个幸福的归宿,跌跌荡荡我平平安安,碰碰磕磕我坦坦然然。即便是这样,我依然用自己的眼观察世界,用自己的心体味人生。我营造着一个融洽的家庭,但我做着社会的人。
我知道居委会的工作就是从融洽中见真情,从基层里体现上层建筑,从细微处把握宏观方向。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是家庭的成员。居委会首先面对的就是你的喜怒哀乐。有我,我会使你的喜多一点,怒少一点,哀淡一点,乐浓一点。居委会直接服务的是家庭的荣衰悲欢。有我,我会使每一个家庭荣衰一春秋,悲欢一场戏。居委会营造的是一个安定祥和的社区。有我,这个社区就是一个欢乐的大家庭。因为我能说能做,因为我有能力说到做到。
我其实更知道,居委会的工作不能简单地理解成婆婆妈妈,它粗中有细,细中见粗。我其实更知道,单凭一个人的能力是成就不了事业的,独木不成林。但我同样更知道,你和我时刻同在,随处同心,组织在我身边,党在我心中,理论在我手上,我就没有理由不能实现我的梦想——我们共同的理想。
一、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
虚假广告的危害性自不待言,而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比普通人代言虚假广告具有更严重的后果。
从新闻学角度来说,名人即著名人物或公众人物。一般是指知名度高、经常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人,是具有特殊性或称之为标志性的特殊群体,包括文艺界、体育界的明星、各行各业的家喻户晓的专家、社会名流、乃至科学家、政治家等人物。这些名人承载着公众对其的喜爱与信任,如果由其为某项产品代言,代言产品与消费者之间产生很自然的亲和力和吸引力,消费者很自然的就接受了此项产品。因此,名人代言广告产生的影响力是很广泛的,如果其代言的是质量优秀的产品,其代言广告则是锦上添花;而对于代言假冒和伪劣产品而言,其代言行为就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误导公众和坑害消费者。首先则是消费者直接利益的损失。不言自明,名人代言广告的费用是高昂的,这些代言费用肯定要算作产品成本,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此消费者为购买次产品需要付出不菲的价格。这些损失是可以估量的直接损失。但是间接损失则是不可估量的。比如虚假的药品广告,想要健康的人不但没有得到健康,因此也可能引发其他的疾病或者是丧失最佳治疗机会,给患者造成严重的身心损害。所以虚假的医药广告无异于间接杀人,而明星代言的行为无异于间接杀人的帮凶。
身为公众人物的明星代言人对社会大众的消费导向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往往在大多数时候,代言人个人的形象会渐渐遮掩住商品本身在消费者心中的印象,从而影响甚至支配了人们的购买行为。名人虚假广告代言行为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和后果,但是我国在对名人虚假广告代言行为的法律规制则是相对缺失。
二、名人虚假广告代言的法律缺失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对于虚假广告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在应知的情况下,、设计、制作、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作为广告领域的专门法律《广告法》则在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以等额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8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涉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以及社会团体、其他组织。至于为虚假广告代言的名人,法律根本就没有确认其责任主体身份,更不用说承担何种责任。
2009年6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55 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从这条规定看,名人需要为其食品代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可以说这是法律的一大进步。但是此条规定的连带责任范畴仅限于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众所周知,目前名人代言的广告名目繁多,食品安全法的涉及面过窄,从而导致打击力度过小威慑力欠缺,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也不利于充分发挥法律的制裁和导向作用。实践中,许多利益受损的消费者与代言虚假广告的名人间产生的诉讼,也被法院以“于法无据”等各种理由频繁地驳回或以败诉告终。
三、国外关于名人虚假广告代言的法律规制
美国《广告管理条例》中规定,凡是证言性质的广告,内容必须有真人真事为证,即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或服务的证人,无论明星、名人还是专家或者普通人,都必须对其在广告中的证言承担真实性义务,必须是产品的真实使用者和受益者,如果情况不实,就按虚假广告处理,处于重罚。另外,明确名人对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向消费者承担责任。做广告的明星证人在广告刊播前必须准备好其证词的凭据,否则消费者可据此索赔。
日本法首先肯定了广告被害者追究出演者民事责任的诉权,其次,根据广告中出演者的实际情况,包括出演者的身份、知名度、经历、专攻领域以及出演的情况,分别肯定或者否定了出演者的侵权责任。如果以广告为契机进行的交易行为给消费者带来比较严重的损失,而且出演者在其中起到了帮助的作用,那么完全有可能根据民法侵权行为的条款来追究出演者的民事责任。
正因外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形式及责任主体、责任形式都有严格、详尽的规定,所以名人代言广告惹出法律纠纷的情况并不常见。因此,明星们也会选择一些相对安全的产品来代言,以避免惹上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而在我国,虚假广告代言事件层出不穷,由此,用法律约束名人广告代言,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四 、名人虚假广告代言的法律完善
用法律制约名人广告代言,名人们也会抱怨:自己除了有点知名度之外,其实是一个普通人,又不是检测机构、执法部门,不知道其产品是虚假的、违法的?出了事情,为什么自己要承担责任?
名人代言广告需要支付巨额的代言费,这也决定着名人在获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道德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也具有一定的制约力,但是在巨额代言费的诱惑下,总会有一些人会置道德于不顾,只顾利益。只有明确规定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对名人产生刚性约束。法律如果就位,名人代言广告除已有道德的堤坝之外,还有了法律的堤坝。在这个意义上,明晰了名人在代言广告中的法律责任,名人在代言广告时的公共形象反而会更趋于良性,无论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律责任,都会更清晰。
首先,明确规定名人广告代言人主体资格。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像林妙可这个年龄段的“名人”,尚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位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者之列。换言之,像林妙可这个年龄段的“名人”假如代言了虚假广告,很难或者根本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涉及刑事责任,更无法追究。因此,代言广告的名人应该限制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止未成年人代言广告。
其次,扩大广告责任主体范围。令人欣慰的是,2011年5月24日《新京报》新闻报道,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广告法》列入今年国务院的立法修订项目,经过大量调研和征求意见,工商总局已形成《广告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配合法制办加快修订进程。《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对现行广告法进行了较大修改,送审稿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三大主体的基础上,把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包括名人、明星等公众人物也列为了需要规制的广告主体,把连带责任的主体扩展到个人,约束代言行为。如果该送审稿通过的话,届时广告代言人要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等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限制名人广告代言的范围。如医药类广告、保健品类广告以及食品广告,应该限制其广告代言,避免造成广泛影响和严重后果。
第四,增加名人对其代言广告真实性的审查义务。在法条中增加名人代言广告,其必须是所宣传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的实际使用者或直接受益者,以达到名人代言广告履行真实性义务的目的。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勇立科学发展的潮头,吹响廉洁勤政的号角》。
一剪红梅傲××,纵使零落香如故!
××,一名平凡柔弱的女子;××,一个响彻华夏的名字;××,一座永不倒下的丰碑!
农家小院有她爽朗的笑声;山间小道有她跋涉的足迹;救灾前线、农网改造、粮食直补、土地纠纷……几度寒暑,几度春秋,她踏遍了××蜀水!
廉洁,是她用生命挥舞的旗帜;勤政,是她用灵魂书写的人生!
想当初,当我一脚踏进人事人才工作的领域,面对新的岗位,新的环境,新的工作对象,在一次次遭遇了误解甚至谩骂之后,在一趟趟的奔波、辛劳之后……我曾经动摇,曾经迷茫。这,真的是我怀揣梦想来到这里所想要的生活吗?
琐碎的日子消磨了我的热情,繁杂的工作疲惫了我的身心。
是她,天堂的××,是她用生命唱响的正气之歌涤荡了我沉睡的灵魂!是他,身边的领导和同事,是他们用悉心指导、言传身教拨正了我人生的方向!
他们让我懂得了,尤其是年轻人,要乐于做小事、琐事、麻烦事。
是的,是他们那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的严谨作风;是他们那种求真务实、甘为人梯、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是他们那种一心为民、秉公执纪、铁骨柔情的廉政情怀,激励着我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履职,堂堂正正为人!
办公室工作是辛苦劳累的。繁杂的文字,厚重的资料,如山的档案,琐碎的会务……多少个中午加班,多少个晚上迟归,丈夫心疼了:这么辛苦,你图什么?!
我笑了笑,对他说,辛苦是一种磨炼。辛苦中,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趣;辛苦中,我锻炼了自己的能力;辛苦中,我充实了奉献的人生!
奉献,是的!曾经以为,奉献是个很大气的词汇,是需要作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够提及的赞美。然而,如今我终于知道,奉献,原来就蕴藏在平日里真实而又细小的琐碎当中!
也许,只是在办公室里打打字整理整理文件;也许,只是为贫困的村民送去一份微薄的援助和祝福;也许,只是给来访的群众一个温暖的眼神,一个诚挚的微笑……
百舸争流,自当迎风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
新的形势催促我们积极探索,新的任务需要我们真抓实干!
面对改革和发展的重任,我们只有自觉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
“才识”,丰厚“才学”,树立“才德”,改进“才风”,拓宽“才艺”,增强“才技”,才能勇立科学发展的潮头,吹响廉洁勤政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