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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

时间:2022-07-16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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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

第1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第2篇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商务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投资环境建设年”和市委市政府“招商年”的指示精神,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主要成绩

今年是“十·五”商贸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局如期完成了“十·五”商贸规划的各项任务,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优势产业逐步形成壮大,一批大项目陆续建成发挥效益,社会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经济运行由低谷向稳步增长迈进,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经济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对外贸易稳步增长,出口需求不断扩大

“十·五”期间,我市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开放型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国际经济交流进一步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能力明显增强,对外贸易稳步发展,进出口需求不断扩大。2005年,我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673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其中外贸出口57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900万美元。

(二)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

受食品价格走高和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假日消费的拉动作用影响,今年,我市消费市场较为活跃,预计到年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1.3亿元,比2001年增长44.2%,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其中,城镇、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6.25、5.05亿元,比2001年分别增长51.4%、38.1%,比上年同期增长14.7%、13.7%。

二、主要措施及作法

(一)搞好万宁名土特产品原产地标志注册工作,为发展万宁品牌经济战略服务

为了加强我市三大名特产品“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品牌的保护,扩大品牌的宣传效应,发展万宁品牌经济战略,由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万宁质量技术监督局、万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开展“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原产地标记注册申报工作,这是我局今年的重点工作。我们不断加强与省商务厅、省质监局、清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各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组织工作人员收集了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的产地、区域的土地和气象特征,以及一些养殖、种植的特色技术、产品制作工艺流程和文化渊源等大量资料,同时深入实地调查核实,聘请专家制作了三大产品的质量标准,整理完善了三大产品申报材料,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的评审,于今年11月30日上报国家检验检疫局。

(二)明确思路,努力开创国内流通的新局面

1、培植消费增长点,激活市场

(1)培植上规模的综合超市。为了激活国内消费市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我局以扩大需求为主线,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重点,借签“创新书店”和“万家惠超市”的成功经验,做大做强我市商品市场,积极推进现代连锁经营的发展,培植消费新的增长点。2005年,我局积极为市百货公司献谋献策,引进资金盘活有限资产,把“万州商厦”闲置的楼层充分地利用起来,发展上规模的综合超市。在我局和市百货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引进300万元资金,扩建了“万家惠超市”二楼营业网点,并于2005年10月份投入营业。同时万城168超市、兴隆第一百货、兴隆肥二等5家超市,新牛漏农贸市场,东兴加油站等一批商业网点相继建成并开始营业,总投资3000万元的“万宁文化商业广场”也将竣工。

(2)激活消费需求,扩大内需。为挖掘我市的消费潜力,拉动我市消费市场的发展。2005年,我局充分利用“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黄金周”重大节日,发动企业开展各种健康的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旅游度假向消费度假转变,同时成功组织我市名小食参加中国海南岛欢乐节活动。通过多层次、多形式挖掘我市消费潜力,激活消费,促进消费,拉动我市经济增长。

2、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2004]57号)精神,引导企业、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开展,我局加强指导,积极启动“农家店”的改造和建设,已将万宁市万家惠超市、万宁兴海华隆咖啡购物城2家企业,126家农家店报商务部审核通过。

3、抓好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的建设。为加强我市成品油市场、农副产品市场、超市、农村市场的监测,准确了解我市商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我局建立健全监测周报、月报、年报制度,全市确定20个重点商品市场监测点,其中综合超市2家、商品零售商场10家、成品油市场3家、农贸市场5家,重点监测万城、和乐、兴隆三个地区。监测员经常亲自深入20个监测点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上报省商务厅。由于监测工作到位,确保了台风后我市商品市场的正常供应。该项工作取得省商务厅的表扬,分管副局长符忠东被评为市场信息监测报送先进个人的称号。

(三)务实创新,认真组织各种商务活动

今年,在省厅的指导下,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积极组织策划各种商务活动,提高档次和实效。通过精心组织企业参加了第二届泛珠三角“9+2”洽谈会、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商务活动,成功地将万宁市优势资源进行推介,提高了我市在外的知名度,吸引一批大公司、大项目到万宁来落户。尤其是第二届泛珠三角“9+2”洽谈会,我局协调好市内部门间、企业间关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组织了以邓泽永市长为团长、何君才副市长为副团长,相关单位领导、新闻记者,华润(集团)、科源藿香、植达木业、兴海养殖有限公司、永青物流、万维生物制药等6家公司,共24人组成万宁市代表团加入海南代表团,参加了本次洽谈会。会上有2个项目与我市签订合同或投资合作协议,总额达2.425亿元人民币。同时,我局参会的同志与湖南省永州市献华中药材、贵州赤水市新宇竹业等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四)深入调研,热情为排忧解难

今年,我局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策划和开展“百日进百家”——真情服务企业的主题实践活动。我们采取走访和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开展调研工作,主要对企业的出口潜力、产品结构、经营状况进行调研,尤其是重点调研影响企业经营的政府、社会环境问题,热情为排忧解难。一年来,共走访外资企业12家,组织召开2次外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对如何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外资企业调研报告》,为市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市委市政府的赞许。热情为外资企业做好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服务工作,共年检合格16家,合格率达100%。同时我局广泛接洽国内外客商,先后与广东、深圳等融资担保公司洽谈项目投资和融资事项,促使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到我市考察和商洽融资事宜,有针对性地帮助万宁市兴海养殖有限公司和吴氏土特产贸易有限公司创造融资渠道。

(五)抓住重点,加大力度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巩固提高。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防止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1年来,我局协调执法队各有关职能部门,采取路上堵、市场查,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全年累计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20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8例,没收私宰肉品2199.9市斤,罚款并上缴市财政4549.8元,销毁病死猪肉1789.5市斤,完成生猪屠宰13.5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4%。二是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改造建设。2005年,我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抓好万城、兴隆两屠宰场的搬迁建设。我们采取置换国有资产和职工入股的方式进行筹资,现已完成2家屠宰场的选址和资金的筹集。同时帮助市食品公司筹资90万元,对山根、长丰、乐来、三更罗、东澳6家定点屠宰场改造建设,上半年已全部通过省厅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抓好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专项整治。根据《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琼整顿办函[2005]10号),由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万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进行认真的调研。同时于今年4月份开展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进行“回头看”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有5家个体工商户仍然私自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和“五大总程”经营活动,依法当场扣押报废汽车2部,发动机6台,并立案查处,使我市混乱的报废汽车回收市场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很好地遏制了非法拼装汽车行为,至今没有发现报废汽车、拼装汽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3、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海南省商务厅关于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琼商务运[2005]171号)和《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万府办[2005]64号)的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市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切实加强对商业服务商场、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场所。共检查24家农贸市场,9家超市。大多数农贸市场存在未配制消防器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出口排摊不畅通等问题,有的超市仍存在人货混住,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柜台占用消防栓,安全出口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都限期他们进行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此外,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上半年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食品、药品、农资、成品油、烟草专卖、文化、旅游、税收、建材、汽车、集贸市场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等专项整治,同时认真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取胜了良好的成效。

(六)把职工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认真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今年9月26日,台风“达维”正面袭击我市,给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全力抵抗台风“达维”过程中,我局始终把职工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全体干部职工身先士卒,顶着狂风暴雨,两天两夜战斗在抗风第一线,共安全转移居住危房及瓦房的85户262人,确保人员撤离“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工作中,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各受灾单位,了解灾情,慰问受灾户,安置受灾人员。认真组织各支部党员献爱心捐款赈灾活动,共捐款4025元。同时还加强对灾后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与省商务厅联系,及时沟通流通企业,组织市场紧缺商品的协调,确保了灾后市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由于部署早,措施得力,台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此项工作中,符忠东同志被评为市抗风减灾先进个人。

(七)深入农村搞好帮扶联系点工作,很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的“三农”工作任务

今年,我局第三批驻龙滚镇凤园村“三农”工作组采取积极的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取得良好成绩,被评为第三批先进工作组,组长黄东英被评为优秀“三农”工作队员。在黄东英同志的带领下,工作组多方筹措资金18.65万元,为龙滚镇凤园村建造文化室1栋、人工井5眼、自来水管950米、维修乡村道路3条、建设防渗渠道等水利设施330米,受益9个村庄共计1376人。此外还捐款2200元,帮助特困生8人,老党员、五保户和特困户10人。

我局第四批“三农”工作组于2005年10月份再次进驻龙滚镇凤园村,工作组在副局长符忠东同志的带领下,放弃休假组织群众实施灾后自救,帮助农户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灾后发展生产计划,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认真开展乐礼村省级文明村的建设,筹措资金15.5万元,其中局里出资1.3万元,发动社会和群众筹资14.2万元,安装52盏路灯,扩建加迈园——海愉东线Ⅲ级公路1条1公里,新建乐礼村进村、环村路1条共0.6公里,铺设乐礼村进户水泥路共计0.8公里,修建排水沟1条600M,受益村庄2个,受益人口达920人,年前将全部投入使用。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

2005年是海南省“投资环境建设年”和万宁市“招商年”,我局更新观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我局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干部队伍廉洁从政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等十多项制度,实施目标责任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和工作纪律,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头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明显增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服务企业意识明显提高。

此外,我局还建设了“万宁市商务局网站”,实现了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商务平台。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市在商业贸易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投资、消费和出口需求相对不足;市场秩序不够理想,投资软环境有待继续改善;吸引外资,发展开放型经济面临新的竞争和挑战;市场开拓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存在的这些问题将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切实加以解决。

三、2006年工作设想

(一)主要目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到2006年,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740.3万美元,增长10%;其中对外贸易出口685.2万美元,增长12%;实现实用外资3190万美元,增长1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亿元人民币,增长12%。

(二)2006年工作要点

1、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保护名牌效应为依托,积极探索和尝试创建“东山羊、和乐蟹、兴隆咖啡”名牌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尽快形成我市出口贸易的“名牌企业”和“拳头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提高我市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3、继续建立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制度,为重点行业的监管服务。

4、认真组织开展万宁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工作。

5、认真组织策划好海南省第四届消费文化节活动。

6、继续开展市场的整规工作,重点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同时抓好食品安全,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7、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全监督等部门加强对商场、市场等主体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执法检查。

8、积极参与并完成省厅组织的各种商务活动,广泛接触国内外客商,大力宣传万宁,提高知名度。

9、继续推进万城、兴隆两屠宰场的搬迁建设,确保2006年4月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