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8 00:10:26
导语:在来料加工合同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加工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共计_________。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某地),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标准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_________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购买加工标准_____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_____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全文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街号
电报挂号:
乙方为:×国公司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
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产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
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
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并
负责运至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个月内(
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港口(
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
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
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
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币___元。(注一)
第四条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
。(注二)
第五条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
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
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
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
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
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
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
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
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
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
拥有罚款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
,提请×国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
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
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
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第十六条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中国×××律师事务所)
(签字)
注一:如包装费用、辅料、运费、保险费等在加工费以外收取,须另订条款明确规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及成品出
口不采用信用证方式,而用汇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应更改。
关键词:造价管理,材料,设备,价格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和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当决策和设计确定下来以后,预结算管理工作就成为工程造价管理和有效控制的重要工作,而材料、设备价格的控制与管理又成为预结算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1.材料、设备价格管理的重要性
1.1从材料、设备所占比重来看,其价格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因素。论文参考网。材料、设备价格直接影响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的多少,而材料费用是工程基本直接费中占比重最大的因素,在建筑工程中约占基本直接费的70%左右,在金属结构中所占比重还要大,而设备费用在一些安装工程或电气自控工程占到工程造价的60—80%左右。所以准确确定材料、设备价格,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前提。
1.2从工程造价定额的构成来看,材料、设备价格是相对较灵活的因素。工程造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主要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构成的,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的计取和调整都是由定额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比较稳定;而其中的材料费是相对较灵活也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可调整差价的材料和未计价的材料、设备,如果控制管理不到位即便是工程量计算和定额套用再准确,费用计取再合理,也会使工程造价失真,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因此搞好材料、设备价格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对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参考网。
2.材料、设备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材料、设备数量大,各类品种、规格、型号多,而且价格体系多元化使得设备、材料的几种价格并存,并不断变化,如果不普及信息管理或缺少价格主管部门的引导,对造价管理人员来说,要想全面准确地掌握材料、设备价格,难度较大。
2.2新材料、新设备的价格不易控制。目前,新材料、新设备以其质量优、功能强而在工程中普遍采用,特别是一些新型装饰材料,由于对材质和生产工艺缺少了解,且无法与同类产品比较,很难掌握其真实价格。
2.3有些施工单位虚报价格。有些施工单位开设虚假发票,甚至修改发票来谋取不合理利润,还有些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达成共识,另工程造价人员询价时,无法询到真实的材料价格。
2.4在工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进行材料代用。而在结算时仍按设计的材料、设备价格计价,这也是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总之,施工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当然希望价格越高越好,而我们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目标和责任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用合理的、公平的、公正的价格,这种矛盾的存在是正常的、必然的。上述问题的存在,就需要我们采取一定的措施,搞好材料、设备价格的管理工作。
3.材料、设备价格理的有效措施
3.1加强市场调查,搞好材料、设备价格的市场化工作
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只有亲临市场、深入实际,才能了解材料、设备的真实价格,因此工程造价人员平时应注意留心市场行情、动态,多渠道、多方面做好市场调查,才能真正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如在今年我们调查的防静电地板及SUN工作站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的报价和一些信息指导价均有较大出入。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对材料设备价格掌握较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从而能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
3.2引入竞争机制,搞好材料、设备招投标管理
项目招标制对于规范建筑市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作用,它的优越性提示我们对材料、设备进行招、投标,同样能引入竞争机制,使建设单位有条件选择同样质量品牌而价格相对较低的材料和设备。如某工程中,工程中所需材料、设备均为进口件。经三家单位进行招标,报价最高为114.5万元,通过三家的报价最后确定价格为79.56万元,与原最高报价相差近35万元。实践证明,仅仅进行市场调查也不易掌握材料、设备的真实价格,一方面材料销售商的报价与其成交价往往有很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在进口件上国内的商有限,价格较高的材料、设备商一般不采取口头报价的形式,甲方在价格查询方面有一定的难度。只有引入竞争机制,广泛进行材料、设备招标,才能把其价格确定在合理的范围内,真正体现市场决定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3.3精打细算,搞好材料、设备价格的测算工作
有些材料、设备特别是非标设备,其价格难以确定,我们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测算,这样可以得到比较准备真实的价格。在某电气维修工程中,对于其中的照明控制柜,施工单位报送值为13000元,在工程预算中,按照明控制柜中的外购件空气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端子、电缆等根据厂家、品牌、型号逐一询价,并按公式及规定的费率测算出柜体价格,测算出其价格为4800元,使施工单位心服口服。
3.4利用互联网,搞好材料、设备价格的信息化管理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几乎各个品牌、厂家、供货商均在互联网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特别是一些知名的优质品牌更加注重产品的网上推广和介绍,因此应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进行查询并采用多家供销商询价方法,坚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以质论价的工作态度。
在工程预算的报送中,应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由甲方签章的明确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型号,这样材料、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就能得到保证。在询价过程中对该产品进行多家商进行查询,只有多家商的价格才能保证价格的真实性。施工单位的预算人员在多家厂商的报价中也心服口服,工程造价及产品质量均得到了保证。
3.5搞好材料、设备价格的动态、微机化管理
材料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决定,不同时期,其价格也截然不同。特别是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设备,如工作站、UPS、监控系统,虽然以前有查询的记录,但是对这些产品要重新调查询价。由于材料价格受市场中多种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做好材料、设备价格的动态管理工作。论文参考网。
3.6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造就一支专业化、技术化的队伍
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目前,一些高科技技术、新型材料、设备需要造价人员不断更新观念,更新思想去掌握。从传统的水泥瓦块建房到现在日新月异的变化,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更需要与时俱进地接受新的知识、新的材料、新的设备,了解其功能、特点、用途才能在预算审查的工作中占取主动,才能对施工方利用其新技术而多计、重复计取的费用进行调减,有效的控制好工程造价。
4.实践效果
实践证明,充分结合上述的方法进行实际工作的开展后,材料、设备价格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在今年预结算审查工作中,通过本单位工程造价人员的努力,每项工程的材料、设备费用调减额达到工程的20%~30%,有的甚至是报送材料价格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因此调减额非常显著。
5.结束语
总之,材料、设备价格的控制在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材料、设备价格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当前材料、设备价格这一环节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强化基础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引入竞争机制,做好招标工作、搞好材料、设备价格的动态管理、坚持做好材料、设备价格的控制与管理。
参考文献
[1]赵润山.浅谈如何有效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山西建筑,2009,29.
关键词 来料加工企业 应收账款管理 追讨
如何加强来料加工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是当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来料加工企业应利用企业的特点,科学合理地管理应收账款,只有掌控有度,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
一、来料加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收账款风险意识缺乏。现阶段,对来料加工企业来说基本还是买方市场,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来料加工企业为了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利润或为维持企业的生存,在能接单的情况下就尽量接受,而忽视了对协作厂家的财务能力、质量要求以及付款方式等等因素,未进行周详的评审和通盘考量,轻率签约。结果给以后的履约环节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日常管理不善。此方面问题首先为直接责任者的缺失,一方面,可能产生财务部门未对应收账款建立明细账,没有专门人员对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增加或勾销,以及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或分析不够详细,从而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者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大了坏账损失的可能;另一方面,可能造成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在应收账款的追讨环节相互扯皮、相互推萎,导致应收账款资产流失。
(3)应收账款追讨不力。应收账款追讨方法不够科学合理,追讨手段单一,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如业务人员变更时交接不清,责任不明,造成后来接手的人员不管不顾前面人员经办的事,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实施追讨。相关原始单据管理不善或丢失,未及时与对方对账,造成证据不足而无法追讨的情况。
(4)应收账款绩效考评不严。很多中小型的来料加工企业未制定应收账款绩效考评相关制度,也无相应的考核指标,或者有相关的考评制度,但是不按制度去执行、去监督、去考核,结果使得到期的或逾期的应收账款无人追究,无从追究,也无法追究,最终导致应收账款的总额和规模不断扩大,坏账剧增。
二、来料加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的原因
(1)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所致。来料加工企业出于竞争的需要,为了扩大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常常采用降低加工价格和宽松的付款方式,特别是在同质企业相对密集的地方,为了拉到新的协作厂家或开拓新的市场,采用宽松的付款方式具有重要的作用。再者,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向积极、健康、健全的方向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企业挂靠、三角债、“皮包公司”以及不健康的信用风气,这些都是来料加工企业应收账款大量增加的外部原因。
(2)应收账款日常管理不善。一是企业各部门之间缺少配合与沟通。财务部门、营销部门以及合同管理或资信部门各自为政,造成应收账款催讨不及时。二是一些来料加工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没有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只简单地在年终财务决算补充报表中,按账龄对应收账款的数额进行简单的分类,平时无详细的应收账款汇总及情况分析表,从而不能及时有效地对应收账款管理。三是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不够,不能及时发现或者避免应收账款坏账的发生。
(3)应收账款追讨不力。追讨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粗放,对不同期限不同性质的应收账款,没有及时采取对账单、电话、催款函以及到协作厂家接触和谈判等方式,导致应收账款逾期过久,追讨困难。来料加工企业内部管理往往较粗放,使得对平时与协作厂家签订的合同,来往的函件、单据以及电话记录没有进行归档整理,发生纠纷时无相关的证据,加大了应收账款的追讨难度。如走司法程序的话,成本较高、时间较长以及执行较难,往往是官司胜诉了,但相关款项却收不回来。
(4)应收账款绩效考评不严。考评工作具有目标导向作用,应收账款绩效考评不严,导致应收账款疏于管理。来料加工企业往往把扩大企业的业务量放至第一位,追求利润最大化,却忽视了企业的现金流量。许多集团企业总部对下属企业的考评以及企业内部对中层领导的考评,也常常是过分强高业务量、经营收入、利润等等指标,对应收账款率、坏账比率、回收期等指标考评力度不够。
三、来料加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
(1)强化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1)收集和评定协作厂家的信用信息。在签订协作合同前,来料加工企业应收集协作厂家的信用信息,并对其信用信息进行调查评定。对拟签约协作厂家的品质、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企业信誉以及以往的业务往来记录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回来的信息应经相关业务部门或专门的委员会进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来研究决定拟签合同中付款方式条款的内容。调查结果、评定的等级情况还应形成记录,建立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以便随时查阅或更新。2)加强合同管理。来料加工企业应制定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职权、职责。在来料加工业务往来中,均应签订书面的协作合同,避免人情经济业务往来。在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实行严格的合同审批程序,尤其是标的额较大、内容重要、产品先交付后付款的合同,必要时可请法律专家来审查把关。对签订的合同应建立台账,平时要注意收集、记录、整理及保管好相关各类原始凭证。因合同管理环节造成应收账款无法追讨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强化应收账款的动态监控。1)定期内部通报措施。在各部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对应收账款的规模和情况进行通报显得尤其重要。财务部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应收账款进行汇总,提示应收账款到期期限或已经逾期,并通报给相关领导和部门。销售部门的营销人员按其管理的协作厂家对产品的发出、清单票据及货款的回笼进行按序时登记情况,以及与客户的对账、确认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和财务部门。2)定期账龄分析报告。财务部门应按应收账款的台账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应收账款按账龄进行有效管理。定期统计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并以报告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各个相关领导和部门,使相关领导和部门对应收账款的总额和规模、龄期与结构有充分的了解,为制定新的信用政策提供依据,预防和减少坏账损失。
(3)强化应收账款的追讨力度。追讨账款的程序通常为:信函通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讼追讨。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责成相关人员提出具体的追讨意见。根据追讨意见制定明确的追讨计划,组织力量加紧追讨,并使追讨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另外,还应根据协作厂家的实际情况按例外原则区别对待。例如,长期合作的协作厂家确实遇到暂时困难,经努力可以克服,来料加工企业可以暂缓其债务,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4)强化应收账款的绩效考评。应重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避免短视行业,要把来料加工企业的经营销售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回收率等指标结合起来考评企业管理者的业绩。同时,也应把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列入有关业务人员的考评内容,与奖惩、升职挂钩,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分明。
四、结束语
来料加工企业只有实现了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才能更好地盘活企业的资金存量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增强企业的财务弹性,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发展得更好更快。
(作者单位为福建省闽西监狱)
参考文献
(一)陕西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我省加工贸易产业分布于果汁、机械、电子产品、纺织服装以及有色金属等领域。目前,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不仅在量上增势迅猛,而且在进出口额占比也大幅提高,对全省外贸进出口的贡献不断加大。2008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16.43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的25.84%;2009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23.50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7.97%,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较上年增长43.03%;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42.77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35.40%,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较上年增长82.01%。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外汇收支情况。加工贸易收汇在贸易收汇总额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工贸易的不断崛起表明其在整个贸易收汇中的份量逐渐增加。2008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0.60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17.17%;2009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9.25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3.5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减少12.74%,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增长68.3%,但进料加工收汇额占加工贸易收汇额的98.2%,进料加工收汇额减少13.03%;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4.33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6.0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猛增54.95%,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激增294.76%,进料加工收汇额增长53.06%。可以看出,来料加工收汇增势迅猛,然而来料加工收汇占比仅为2%,基数小、占比低,远远少于进料加工收汇,因此加工贸易收汇的变化趋势仍由进料加工收汇的涨跌起伏决定。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了促进陕西省涉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解决资源瓶颈约束,缓解出口退税负担,地方政府大力引进外资,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改善投资软环境,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为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的发生,我国进行了多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刺激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因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出口能有效降低退税调整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来料加工仅收加工费,进料加工需对外支付原材料费用,可抵消大部分外汇收入的结汇风险,相对一般贸易来说,加工贸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少。因此,为减少汇兑损失,部分企业转变出口贸易方式,改一般贸易为加工贸易或逐渐扩大加工贸易的比重。
(四)国内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近年来,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降低生产成本,出口企业转向国际市场寻求原材料,以进口料件来对国产料件进行替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
(五)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促进。近年来,沿海加工贸易发达地区土地资源紧缺,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加工贸易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导致加工贸易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北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
三、当前加工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工贸易企业工缴费收入核定自主性过大,潜存异常资金流入的隐患。当前加工贸易工缴费收入是由外经贸部门根据企业与外方的来料加工合同予以核定。海关负责来料加工手册审批及工缴费的备案,考虑对原材料价格、国际市场行情和汇率的不断变化等客观原因,海关对于工缴费收入的核定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仍以企业报价为准。外汇局负责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进行核销管理,没有对工缴费率高低的审核义务,其监管的重点是外汇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由于各部门的监管重点不同,往往会形成各部门都管但又都不管的局面,企业可以通过根据外汇形势随时调整工缴费比率,缺乏监管,自主性过大,这样就存在异常资金随意流入的隐患。
(二)来料加工超比例结汇缺乏上限控制,外汇指定银行难以审核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按现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规定,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收汇超过出口额的20%为超比例收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后进行超比例收汇登记、核注,不需外汇局审核。然而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比例并没有设置上限,且企业只需向银行提供《出口收汇说明》、出口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承诺书等资料即可向银行申请超比例登记,外汇指定银行在日常操作中难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借道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暗藏异常资金流动的漏洞。加工贸易中,加工企业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等方式汇入外汇,或以支付商标等无形资产费用汇出外汇,金额往往较大。由于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及其交易过程的无形性等特征,外汇局和银行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单据和合同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难以把握服务贸易的真实性及定价的合理性,其收汇的真实性和付汇合理性实难掌握。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科学核定加工贸易工缴费率。加工贸易企业的业务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建议由政府牵头搭建联席工作平台,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从不同的环节进一步完善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措施,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实现政策、数据和信息共享,制定科学的加工工缴费率计算方法,从而建立有效的加工贸易监管体系。
【论文摘要】:仓库管理模块是ERP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模块,仓库管理中的数据准确性以及操作方便性对ERP系统影响较大。文中介绍了一个基于来料加工的仓库管理系统结构,阐述了该系统的基本功能,分析了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
1来料加工的仓库管理与一般仓库管理的差异
企业的仓库管理主要涉及到材料管理和产品管理!而产品管理又可细分为半成品管理和成品管理,一般企业在材料管理中,材料采购回来之后!要进行材料的质检,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退货等"在发料时!根据生产计划进行成套发料。若材料不足!在材料采购回来后!再进行补料操作"在成品管理中,当产品生产出来后!要进行成品入库或半成品入库,在出货时!进行产品的出库操作。
而在进行,来料加工的企业中,仓库管理与上述过程不同,来料加工-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和零部件等。由我国企业按照对方要求的质量规格,款式进行加工装配。制成成品后运交对方,我国企业仅按产品量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加工费(也称为工缴费)的贸易方式。首先,所需材料一般全部由国外的委托企业提供,或者只有少部分是受托企业自己提供,材料质量由委托企业保证。成品在出库时,可能要进行转厂贸易"转厂贸易是指从事,来料加工-的企业将海关保税监管下的料件或加工的货物报关销售给境内的另一家从事来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
本文所论述的仓库管理系统是为广东佛山市某企业所做的456中的一个模块,该企业主要从事,来料加工贸易。
2系统的功能规划
该企业与日本某企业合作!进行,来料加工贸易.企业与日方签订合同,按批组织生产!合同规定每批需要加工的机种种类及各机种的加工数量。加工所需材料主要由日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由日方保证!材料到货后直接入库,不需要质检操作。成品出库时,某些机种需要进行转厂贸易。
根据该企业的特点,系统的功能框图如图"所示"
2.1基础数据管理
在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之前,必须先建立系统所需的基础数据,该基础数据主要包括:
(1)材料的基本资料
主要由材料编号、材料名称、规格、单位、种属等属性组成。当有新的材料出现时,必须要先通过该模块进行新材料的登记注册。
(2)成品和半成品的基本资料-
主要山产品编号、产品名称、产品类刑、备注信息等属性组成。当有新的产品出现时,也必须要通过该模块进行新产品的敬记注册。如果产品是由几个半成品组成,那么构成该成品的半成品也通过该模块进行敬记注册。成品和半成品在数据库中的区别是通过产品类刑属性进行区分的,比如说当该属性值为“1”时,表示该记录是成品,为“0”时表示该记录是半成品。
(3)产品的物料一清电(BOM)
通过该模块进行产品的结构管理。成品是山哪些半成品、材料一组成,半成品又是山哪些半成品、材料一组成,均通过该模块进行构建。当利用该模块进行产品结构建立时,必须要保证产品信息以及材料一信息均己在数据库中注册。
(4)批管理
批管理相当于般的生产计划,它包括批号、产品编号、生产数量、制定日期。批号是在与日方签订介同时规定的,要生产几批,每批要生产哪些产品以及生产数量、交货日期等。当有新的介同签订时,需要通过该模块进行新的批次的敬记注册。
在这些基础数据中,材料信息和产品信息是最为基础的数据,BOM管理以及批管理均要依赖于这些信息。
2.2材料一管理
(1)材料入库
生产所需的材料基本上都山日方提供,所以材料到货时,不需要质检,直接进行入库操作,同时更新材料的当前库存。
(2)材料出库
当新的生产任务开始时,根据该次生产的产品和批次进行发料。例如,在AA- AA批中,要生产V D045AS产品1000件,这次生产准备生产500件,那么通过该模块将500件产品所需的材料算出,然后全部发给生产线。如果某些材料不足,则自动进行欠料信息登记。其操作界面如图2所示。
(2)成品出库
成品出库包括止常的销售、转厂、借出、退生产线和补货等几种类刑。通过该模块叫以进行成品的出库操作、装箱操作以及装箱单和发票的打印操作。
2.4结存盘点管理
(1) 月度结存
月度结存包括对材料一的结存和成品的结存两类。它是对结存执行时的材料一和成品的当前库存的个快照。
(2)盘点
盘点同样包括对材料一和成品的两类盘点。它是对仓库中的材料一和成品的实际库存的次清点,然后,利用清点出来的实际数量去修止数据库中的理论数量,以保证数据库中数据的可靠性。
2.5转厂管理
(1)转厂发票记录
在产品转厂时,需要为转厂的产品开发票,但并小是每次发票数量都能够开全,比如,这次有1000件产品转厂,却只有400件产品开了发票。剩下的600件产品要在以后再开。所以,此时必须要对开发票的情况进行记录。
(2)转厂结存
转厂结存是对本月产品的转厂数量和开发票数量的一 次结账,为以后的查询统计用。
(3)转厂账本
转厂账本是对上个月的转厂结存情况和这个月的转厂售出、借出以及结存情况的汇总统计2.6统计查询
(1)成品仓账本
成品仓账本是对任时间段内产品进仓数量、出库数量和结存数量的统计汇总。
(2)海关总账
来料加工贸易与般外销贸易的小同就是,从海关进来多少套材料,就必须从海关运出多少套成品。海关总账是对每批次的来料一数量和出货数量的累计统计。
(3)成品出货统计
成品出货统计是对个月的或是从上个月26号到本月的25号的每种产品的每天的出库数量和总出库数量的统计。
(4)日方回料统计
日方回料统计是对某批次按介同规定应该来料数量和日方欠料数量的统计。
(5)材料入库统计
材料入库统计是对任时间段内的材料入库情况的查询统计。
(6)材料出库统计
材料出库统计是对任时间段内的材料出库情况的查询统计。其操作界而如图3所示,图中显示了V D045AS机种在2002年6 月17日到2002年11月17日时间段内的套料出库情况。
3系统的关键技术实现
3.1外销内销产品区别的实现
该公司虽然主要从事来料加工业务,产品主要是外销,但是仍然有部分产品在国内销售。因此,材料的管理以及产品的管理必须要区分开那些是外销的材料、产品,那些是内销的材料、产品。以材料一管理为例,外销与内销的Ix.别有两种实现方式:是将外销材料一与内销材料放在同个表中,另外丙增加个字段,利用该字段来表示条记录是外销材料还是内销材料,比如,该字段值是‘1”时表示外销材料,为“0"时表示内销材料;二是外销材料一与内销材料分别放在小同的表中。在对表进行搜索、修改操作时,两种方式在程序中的实现方法如下,第一种方式的SQL语句: ”... ...where... ... f-flag=" +nwflag+" ",其中,f- flag表示表中的用于区分内外销的字段名,nwflag表示程序中的表示内外销的变量;第二种方式的SQL语句(以selectt语句为例):”select... ...from +tablename+"……”,其中,tablename是表示内外销表名的变载注:这两种语句写法均是C++语言环境下的写法)。
在本系统中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
3.2材料入库方便性的实现
该公司的材料种类很多,而材材料的编码较长,般都有13个字符。因此在材料入库时,如果是手工输入材料-编码,不仅速度慢,而且容易输错,如果是采用下拉列表式进行选择,因为材料种类繁多,速度也很’漫。所以为了材料编号录入的方便,在录入界面中增加了个显示列表如图4所示
比如:在材料一编号框中输大‘3AE4L”时,在材料一列表框中将显示所有编号开头为“3AE4L”的材料编号。在材料一编号框中输入的同时,列表框会实时跟踪显示,如果输入到" 3AE4L2A",将会显示所有编u.开头为“3AE4L2A"的材料编号,随着输入长度的增加,列表中的材料就越来越接近于需要的材料。当发现列表中出现需要的材料时,直接用鼠标点击该材料,则其编号就会自动输入到材料框中。
4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个基于来料加工企业的仓库管理系统的设计实例,该系统在企业中己投入使用并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对其他仓库管理系统的设计具有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姚志坚.面向自动化生产的仓床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 .决策与借鉴,1995.
1992年1月20日,中国商标事务所美国伊士曼。柯达公司向石狮市工商局投诉,要求查处石狮市感兴器材有限公司侵犯其"柯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石狮市工商局当日即查获石狮市感兴器材有限公司来料加工假冒"柯达"商标彩色胶卷成品182箱(计145734盒),包装纸60379张,空暗盒106383个。
经查明,美国伊士曼。柯达公司于1987年8月3日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在我国注册"柯达"、"Kodak"商标。1991年5月3日,福建省九州集团公司苏联东欧部经理朱牛牛以公司名义与石狮感光器材有限公司签订来料加工"柯达"采色胶卷36万盒的违法合同,并提供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及加工款、材料款152.1万元。石狮市感光器材有限公司按上述合同要求已加工假冒"柯达"商标彩色胶卷145734盒。
石狮市感光器材有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非法加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违反《商标法》第38条第(1)项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石狮市工商局根据《商标法》第39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和《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令原第2号,下同)第16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对在扣的假冒"柯达"商标彩色胶卷145734盒、包装纸60379张、空暗盒106383个,予以收缴并销毁。
2.对福建省九州集团公司、石狮市感光器材有限公司各处罚款15万元;
3.对石狮市感光器材有限公司用于加工假冒"柯达"商标胶卷的专用设备予以收缴。
石狮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九州集团公司不服于1992年10月向石狮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上述处罚决定。理由如下:
1.朱牛牛自1991年5月以后两次瞒着九州集团法人代表私自签订侵权违法合同。侵权责任理应由朱牛牛个人承担。
2.九州集团提供资金152.1万元,是在1991年5月以前的事,系以正当来料加工为目的企业法人之间的合法经营活动,至于以后该笔资金被擅自非法利用生产假冒胶卷,违法责任应由利用人员抽象。
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福建省九州集团公司以证据材料不足需被充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石筛市人民法院准许撤诉。
案件评析
(一)不同部门的政策不配套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海关、质检、外汇、税务、外经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政策的协调一致对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部门分别制定政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因此,部门间的政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运作。例如,由于退税不及时,加工贸易“一日游”现象日趋严重,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削弱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如果发挥现有保税区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转作用,境外“一日游”将大大减少。但是,海关与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规定是不配套的,海关认为货物运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税务部门认为只有货物离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税。税务部门的这一规定,不仅使加工贸易境内“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碍了保税区建立国际采购中心、发展国际物流业务。实际上,税务部门关于退税的规定,在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就存在差别,国内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企业将“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视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与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问题(参见表1)。
表1 企业认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问题 按重要程度排序
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 1
管理规定过于严格、手续过多 2
有关管理部门有效协调不够 3
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明显 4
来料加工企业深加工结转不能退增值税 5
管理机构办事效率过低 6
管理人员操作随意性过大 7
保证金台帐制度增加企业资金成本 8
深加工结转视同国内销售征税 9
审批规定不明确 10
企业遇到问题无处咨询 11
不法企业走私,造成不平等竞争 12
管理人员有意刁难企业 13
企业受到不公正待遇,投诉无门 14
资料来源:根据课题组企业问卷调查整理。
(二)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
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已成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的焦点问题。深加工结转政策涉及面广,据调查,山东约25%,江苏、浙江约40%,福建、广东约60%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需要深加工结转后再出口(《关于研究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据海关统计,2000年深圳市80%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20%;苏州市21%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对深加工结转业务,国家有关部门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但是,税务部门认为,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属于国内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应该征收增值税,出口时再予退税;如果使用国产料件加工成半成品后结转,不能退税。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01年1月1日始,所有企业的间接出口应统一执行中间环节征税,出口环节退税的政策。显然,税务部门的政策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并不一致。
对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改变了以往的深加工结转货物保税政策,在出口退税手续繁琐、周期长的问题仍没解决的情况下,这种政策变化将直接打击加工贸易企业国内加长国内产业链的积极性。这种政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具体执行政策中的混乱,不同地区的作法存在明显的差别,大部分地区没有征税,有些地区采取挂帐,有些地区给予免税。
(三)一些政策违背了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的方向
加工贸易发展的方向是三个:即上规模、上档次和提高附加价值。满足第一个目标,需要结合我国的比较优势,营造一个适合加工贸易发展的总体制度环境。针对第二个目标,则需要吸引技术水平更高的企业来华从事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与产品升级。提高附加价值则需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长国内产业链,分别向上游零部件产业上溯和向下游物流业延伸,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鼓励其提高国内采购率。提高附加价值不仅关系到我国从加工贸易中可能得到多少实际经济利益,而且可以使加工贸易从“无根工业”变成根植于我国的产业,关系到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
但是,近年来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中,各个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管理方便的角度出发,较多地关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骗退税”,忽视了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有的政策客观上甚至不利于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例如:
出口退税按计划而不是按出口实绩进行,导致欠退税越来越多,加大了企业财务负担,阻碍了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的积极性,是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境外“一日游”的重要原因之一。
长期实行的对来料加工国内采购不退税政策,降低了来料加工国内采购的积极性。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增值税率很低,来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大体相当,来料加工国内增值率为23.1%,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高出2.22个百分点。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为46.32%,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则已经达到61.58%,来料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已经比进料加工贸易低15.26个百分点。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国内增值率变化的对比中可以看出,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具有重要的影响。
尽管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率,但因为我国现行政策中存在不少与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目标相矛盾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感觉现行政策与政府宣传的目标不尽一致,从调查结果看,企业认为“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明显”是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位列第四位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政策调整方向与长期政策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暴露出我国现行政策制定机制的弊端。各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从本部门的目标与管理出发,例如,海关关心的是如何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走私,税务部门关心的是如何防止税收流失,对于如何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从而提高其对国民经济贡献这个根本的政策目标,却考虑得较少。因此,部门的有关政策虽然有利于局部目标的实现,但却有损于宏观目标的实现,政策的机会成本相当高。要保证具体的政策规定有利于实现宏观目标,就必须有超越部门之上的强有力政策协调机制。这正是目前我国政策制定机制中的一个重大缺陷。
(四)加工贸易中的一些政策与管理手段不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际上对我国产业转移的速度与力度均大大加强,我国加工贸易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现行政策与管理手段未能针对加工贸易的新变化做出适当的调整,在实际运作中政策与管理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传统管理方法远远不能满足以IT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90年代中期以来,以台湾对大陆投资为导因,境外大量IT产业转移到我国,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目前,IT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出口的第一大类商品。IT产业是一个国际分工非常明显的行业,其运作具有“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生产零库存”的特点,这就大大缩短了从采购到交货的周期,对于货物通关效率提出了比传统产品高得多的要求。但是,我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依然采取80年代初的合同、手册管理办法,不能适应IT产业加工贸易的要求。例如,IT产品加工贸易只有电子订单,没有合同,为了适应加工贸易需要经外贸部门审批合同的规定,企业只好人为地编造一个毫无意义的合同;IT产品对通关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我国通关效率不高,不少跨国公司将其高端产品的加工贸易放在中国境外进行,国内只能开展低端IT产品的加工贸易,这不利于实现我国提高加工贸易档次的政策目标。苏州和深圳已经开始了改革这种监管模式的尝试。苏州海关对关区内的四家IT企业进行了联网管理。这些企业的特点是料件繁多,用手册管理困难大。具体的监管程序是外经贸局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总量备案,海关与被监管企业实行联网,海关直接从指定的数据库提取数据,抽查核对产品单耗,定期查验库存,查验时间与企业盘点一致,最后进行核算核销,对差异进行核销。深圳实行的是联网保税工厂的方式,即利用网络和电子摄像技术对整个企业实行全封闭的监管,整个工厂相当于一个保税区。与苏州海关的做法相比,这种方式在防范结转过程中的走私、“飞料”方面效果更明显,但投入较大,一般的企业可能无法负担。无论哪种方式,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是今后加工贸易管理发展的方向。目前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快统一思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比较一致的做法,避免因地区间差异造成不必要的效率损失。
现行政策与管理规定不适应在华建立采购与配送业务中心的要求。随着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形成了巨大的制造业能力,成为国际市场上劳动密集型制成品重要的出口基地,因此,不少大型跨国公司计划在华建立采购配送中心,同时发展物流业务。但是,由于我国在保税区退税政策、保税区(仓库)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大大阻碍了加工贸易向下游产业的延伸。
(五)某些新的政策调整脱离了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现实,政策效果低于预期
以出口加工区政策为例。出口加工区是国际上不少国家采用的加工贸易管理方式,而且成效卓著。我国参照国际经验建立出口加工区,有利于提高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水平与效率。但是,出口加工区政策出台以来,实际运作效率并不理想,不少出口加工区入区企业很少。究其原因,就在于出口加工区有关规定脱离了加工贸易发展的实际。
加工贸易企业迁入出口加工区的愿望比较低。从课题组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参见表2),86%的受调查企业不准备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准备将现有工厂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只占2.6%。
表2 加工贸易企业对搬入出口加工区的意愿
关键词:不可抗力;条款;免责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从一则案例看“不可抗力”的理解与处理
收录日期:2013年5月13日
一、案情介绍
2005年2月13日,中国内地某公司A与香港某公司B签订了醋酸纤维素板的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A公司利用B公司和另外两家香港的金融机构共同提供的设备为B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每生产1吨板材的加工费为1,600美元,B公司负责提供给A公司的来料(即酷酸纤维素板)的数量为:2005年不少于80吨,2006年不少于150吨,2007年不少于200吨,以后每年不少于200吨。A公司以来料加工费偿还设备货款的本息。但在合同实际履行中,B公司仅在2005年12月30日提供来料34吨,2006年9月4日来料17吨,2007年2月16日来料1.1吨,合计来料52.1吨。2007年10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再次规定了B公司提供来料的义务和数量。结果该补充协议仍未得到履行,致使中方引进的设备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只偿还了设备款本息一小部分。对此,中方提请仲裁,要求B公司赔偿包括设备款在内的经济损失。B公司辩称:B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是因为国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原料价格上涨,数量短缺,无法买到原料所致;其前手(西德)生产该原料的工厂停产,这应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故B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二、案例分析
(一)关于“不可抗力”事故。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该事故的发生可能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此时可以免除遭受意外事故方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自然现象引起的,如水灾、地震、风暴、大雪、旱灾、火灾、暴风雨等;二是社会因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禁运等。对于前者,国际上的解释比较统一;而对于后者,各国的解释分歧较大。因此,在实际业务中,接受不可抗力条款时,对不可抗力事故的认定必须慎重和严格掌握,避免盲目接受。
不可抗力条款属于免责条款。在国际贸易中,对于不可抗力,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解释并不统一,但其基本原则大体相同。应该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能够阻碍合同履行的意外事故都可以构成不可抗力事故。一般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该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二是该事故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过失、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三是该事故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的。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迟履行合同。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只能延迟履行合同,则要根据该项事故的性质及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来决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买卖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未做出有关明确规定,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发生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那就只能延迟履行合同而不能解除合同。
(二)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虽然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时,应对构成不可抗力事故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一问题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密切关系。我国进出口合同中规定不可抗力事故范围有以下三种方法:
(1)概括式规定。即不可抗力条款不具体订明哪些属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只是以笼统的语言做出概括的规定。例如:“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卖方不能如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概括式规定虽然包括面广,但范围含糊不清,在解释上容易产生纠纷。
(2)列举式规定。即不可抗力条款明确列出经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均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故对待。例如:“由于战争、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暴风雨的原因致使买卖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各自的义务时,……”。列举式规定明确、肯定,在理解和解释上不容易产生分歧。但是,由于在条款中难以将所有不可抗力事故列举,一旦出现未列举的其他事故,就丧失了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达到免责的权利。
(3)综合式规定。即将上述列举式与概括式规定结合起来,先将双方当事人已取得共识的各种不可抗力事故列举出来,其后再加上如“其他不可抗力事故等”概括式语句。例如:“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暴风雨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综合式规定方法,弥补了前两种规定方法的不足,做到了既明确、具体,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在实际业务中采用较为普遍。
2、不可抗力事故的后果。如上所述,不可抗力事故引起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延迟履行合同。按道理,应在合同条款中做出具体规定,以便于执行。但实际业务中,由于签约时很难预料会发生何种事故以及对履约造成何种影响,因此贸易合同中通常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暂不履行合同至一定时间(如2~3个月),届时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则可以解除合同;如影响履约事故已不存在,则应继续执行合同。
3、发生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按国际惯例,当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对方亦应于接到通知后及时给予答复,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为了明确责任,一般在不可抗力条款中还应规定一方发生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例如,合同中规定:“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后,应以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其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证明文件。”
4、证明文件及出具证明的机构。当一方援引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时,必须向对方提交一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据。在国外,证明文件一般由当地商会或经注册登记的合法公证机构出具。在我国,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或其设在口岸的分会来出具。通常证明意外事故的文件主要有:当地商会组织或公证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新闻机构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在报纸期刊上报道;对方国家驻在不能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外交机构所出具的证明;其他权威性机构或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机构所出具的证明等。
(三)本案例中的B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本案例中的B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为:
1、根据买卖合同的有关法律和惯例,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本案中B公司并未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有关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和后果是当事人不可避免的、不能克服的。本案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并未规定具体一家或几家工厂提供原料,所以一家德国工厂停产不能提供规定的原料,并不能证明其他工厂也无法生产和提供同类的原料。对此,B公司所述的理由不充分,不足以证明该事件的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避免的和不能克服的。
3、不可抗力事件还必须是事前无法预见的。而本案中,双方在签订补充协议前,B公司已经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在签订补充协议时,B公司理应预见在执行补充协议时将存在签订补充协议前曾出现过甚至还继续存在不能履行合同的风险。
由上述分析可知:B公司以德国一家工厂停产买不到规定的原料为不可抗力要求免责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本案具有补偿贸易和来料加工的性质,没有B公司的来料,中方就没有加工费可以补偿进口设备的价款,就从而会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港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中方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