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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窗口申报材料

时间:2022-09-13 11:36:56

导语:在文明窗口申报材料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文明窗口申报材料

第1篇

按照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为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我委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简化工作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全市服务窗口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我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树立“审批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无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工作标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状态不佳、推诿搪塞、程序繁杂、时间冗长和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问题,促进程序简化、效能提升、服务规范、过程透明、流程再造、严谨公正、及时办结,形成“人人是窗口、处处树形象”的良好局面,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先进典范和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结合窗口工作实际,用新理念、新标准对所有承办事项审批流程进行重新评估、科学分析,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前置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超前介入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服务方式方法,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健全制度规范,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办事拖沓、服务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固化成果。按照“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建设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标准,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队伍,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效,把成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强化执行落实,用制度建设推动“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创建措施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按照我委服务职能,积极受理服务对象申报事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怠慢、推诿扯皮。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受理,并在时限内办结;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不让服务对象空跑、多跑。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窗口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人员做到着装规范、服务热情、语态端正、文明有礼。对服务对象做到真情接待、主动服务,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在明显位置公开办事指南、法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开展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托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时审批服务信息。同时,建立完善业务办理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审核、存储和保管工作。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群众反馈通道,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提高服务质效。及时解答和办理相关业务,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做到语调平稳、语气文明。

四、创建步骤

(一)自检自查,兑现承诺。按照“四零”服务标准,严格开展自检自查,做到制度再完善,承诺再兑现,责任再落实,标准再达标,从制度、设施、服务上达到“四零”服务窗口标准。(完成时间:6月底前)

(二)细化标准,健全制度。立足窗口实际制定“四零”承诺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简化流程、规范服务,做到流程再造、看有现场、学有榜样、服务有标准,把服务窗口打造成为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服务榜样和服务标杆。(完成时间:7月底前)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__市和__市《关于推进减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不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心”紧紧围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审核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压缩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降低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环境。根据分工,“中心”重点对项目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和承诺时限进行审核把关。经过多次与相关部门对接并结合窗口服务工作的实际,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是对365个项目的承诺时限予以调整,共压缩承诺时限3341个工作日,与法定累计承诺时限7266个工作相比,压缩承诺时限达46%,其中214个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定累计承诺时限为4551个工作日,经审核,压缩为2252个工作日,减少了50.5%。二是对17个重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简化,共减少44个申报材料。三是对涉及工业项目的15个重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如发改委对城建项目取消了项目建议书环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消了消防的前置手续等,进一步提高了新办工业项目的审批环节的办事效率。

一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联系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联系挂钩的村、企业和社区进行认真调研,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制定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服务民生的思路和方法,积极帮扶农村进社区的困难户,落实定期联系走访慰问制度,认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卫生环境整治。2014年,领导班子成员共走进基层10次,走访困难户9户。解决永丰镇四塔村帮扶资金3万元,五岳社区共建资金5000元,9户贫困户每户500元扶贫资金。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为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稳步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中心”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基本准则常抓不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教学活动,增强了“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防腐能力。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培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办事行为。今年以来,“中心”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和行为发生。全面树立了高效、廉洁、文明的服务新形象。

“中心”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中层干部任用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提高了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任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共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3名。形成了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际为尺度的干部选拔机制。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不够到位。个别进驻单位人员进,业务不进,对窗口授权程度不高,个别窗口存在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职能交叉,部门强调各自的办事程序,并联审批工作推进较慢。

三是少数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个别部门不严格要求选派窗口人员,人员述职参差不齐,给“中心”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窗口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中心”新办公用房的建设进度。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开始建设,到2016年搬入新大楼办公。二是加大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和规范。

(三)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全面实现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权力事项向网上大厅集中;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四)强化审批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服务现场管理,推行亲切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二是教育引导窗口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发挥考评工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1.“一窗口”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会办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办理牵头组织工作。取消涉建项目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岗位,由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并在审批办结后统一发证。

2.“一票制”收费。全面清理涉及项目建设中各类审批收费事项,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实行“一票制”收费制度,将各部门的收费事项进行“打包”,统一优惠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结算,节省收费办理时间,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3.“一枚章”审批。(1)实行“委托审批”。将市级机关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权以“委托”方式交予市政务办行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入驻中心的有关部门履行审核手续,审批办件统一使用“__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事项,有关审批手续需加盖各部门行政公章的必须无条件办理。(2)实行并联审批。按照“流程整合、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将“串联”递进模式改为“并联”推进模式。使并联审批从一事一议性的个性化服务变为有章可循的正常化制度。(3)实行“容缺预审”。涉建项目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市政务办可先予以受理预审,待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4)试行“模拟审批”,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谋划,联合预审,能办的事提前办,能走的程序提前走好,最大限度节省审批时间,全力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统一、互通共享的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增加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模块,实现提交数据、交换信息功能,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对窗口的服务纪律、服务规范、服务环境、服务程序、服务效率和办事过程全程监督。

第3篇

去年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品安全、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换位思考,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省局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更好地激发全系统开展效能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扎实做好今年的效能建设工作,省局决定对系统效能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局加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资格审查、结果评定等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事务由省局效能办承担。

二、评选表彰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只表彰市局,由省局统一制发铜牌。根据申报资格条件确定表彰单位。县局的表彰由各市局视情自定。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格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对象由各市局对照申报条件自行申报,省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市局20****年效能建设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和在当地的公评排位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

市局申报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认真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本单位效能建设;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分级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三员四定”、“三进四图”和“两书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监管责任体系,全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市局在本市政风评议中位居良好以上位次,所辖县局在所在县政风评议中处于基本满意以上等次;

(四)市局在本市行风评议中位居良好以上位次,所辖县局在本县行风评议中处于合格以上等次;

(五)认真坚持“五个不变”要求,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市、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对单位评价良好;

(六)市、县局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没有出现工作任务没完成的问题;

(七)落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求情况。没有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全年辖区未发生有明显主观责任的行政执法过错;

(八)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和“四声”、“四个一”规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快、工作质量高,全年市局及所属单位未被省、市、县效能办暗访曝光,没有出现影响系统形象的效能投诉事件;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按规矩办事,本局及辖区没有发生违纪政纪等行为;

(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简化办事流程,争创红旗“窗口”,全年没有发生互相推诿、暗箱操作、超时办件现象。

四、评选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评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表彰对象表彰前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意见,并在网上公示。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力打造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赵州”为目标,按照“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工作思路,对审批程序进行优化组合,明确各环节审批时限和对接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推进“三年大变样”又好又快进行。

二、改进措施,减少环节,限时审批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局将对建设项目实行“窗口受理、现场听证、网上公示、联合审批、跟踪服务、综合验收”工作机制,缩减审批时间。

(一)实行窗口受理

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统一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窗口在受理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及时向服务对象发放项目审批联系卡,告知审批时限、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当日将申报材料转送有关审批责任科室。对申请材料不完善的,要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照《*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进行申报、备案和审批,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依法许可的事项所颁发的证件,一律盖“*建设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实行一个公章审批。此项工作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负责。

(二)实行现场听证

对需要听证的建设项目,由规划科牵头组织,将关系利害人和有关人员邀请到现场实地察看,进行现场听证,现场听证自接到上一环节传递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行网上公示

规划科在接到建设设计方案后及时传递到党办室,由党办室信息中心负责当日在*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开发项目公示时间为15天,其它项目公示时间为7天,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方案公示结束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建设方案审批决定。

(四)实行联合审批

建设项目在中心受理后,由主管局长组织实行联合办公审批,能当天办结的必须在当天办结,确实不能当天完成的实行以下方式:

一般性建筑方案预审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志性建筑(城市重要节点和地标性建筑)方案预审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资料齐全的建设项目: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县规委会审批、公示和发证公告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对需要招标的建设项目,自招标条件备案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招标公告,自招标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标(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拖延时间的除外)。

(五)实行跟踪服务

建设项目将由批后监督变为跟踪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审批和行政许可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整改;对在建设过程中影响到关系利害人的诉求,要及时受理、及时解决。此项工作由建筑市场稽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

(六)实行综合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法》和*人民政府《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办法》,分别由规划科、房管办和质监站组织进行项目的综合验收,自接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申请后,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第5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途径,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区把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加强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搭建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基础、社区为网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

(一)认真清理,切实精简,加大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精简力度

按照省、市的要求,*区对区级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20*年9月统计,区属各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经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保留实施181项,精简189项,在精简的189项中,取消20项,改为备案登记50项,区级初审转报82项,暂不审批37项,清理精简达到5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决定保留67项,精简68项,精简50%。20*年10月14日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批准,目前已向向社会公告,正式实施。

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从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注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

(二)建立网络,夯实基础,切实抓好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政务中心就是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流程再造,达到简化审批程序的目的,解决审批程序繁多,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12月,位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面积300平方米。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目前共有5个部门入驻办公,包括*区林业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窗口工作人员6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4项。2009年1-4月共受理和审批1294件,提供咨询1500余人/次。

2、大力推进部门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38个,除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5个部门以外,目前已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和相对集中服务窗口的有15个,包括劳动局、水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农机局、质监分局、发改局、商务局、档案局,设有服务窗口44个。未设立服务大厅的有18个,包括农业局、畜牧局、经济局、交通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煤炭局、药监局、粮食局、旅游局、气象局、体育局、地震局、民宗局、保密局、人防办。

3、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和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按照“服务重心下移、增强服务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区11个乡(镇)、街道中有4个设立了“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包括*街道、建宁街道、越州镇、珠街乡,有4个在社区、村(居)委会和所辖部门设立了服务窗口,包括南宁街道、白石江街道、西城街道、东山镇,共有28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站。这些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接件受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窗口,不断延伸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涵,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街道于20*年5月成立了失地农民失业人员服务中心,经过不断健全和完善而演变为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现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农林科技、文体、民政扶贫、城建、综治、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12个窗口,提供34项服务;20*年共办理服务4500多起,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共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193万元,办理生育证540多份,为妇女提供孕检8378人次,完成“两移交”5228人,医保13000多人,推广农业科技25项,提供法律援助56人次,办理林权证350份。

建宁街道投入15万元在街道办公楼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并将街道的五办(中心)集中办公。

越州镇按照“大统一、小集中”的原则,建立了以党政办为主体的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在党政办、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办、民政所等窗口服务部门建成“一站式”服务点5个,推行定人定岗、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全面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越州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半年来共办理服务200多人次,办证600多人次,办结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8%以上。

在社区建设中,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办事,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区在全区全面推进“九星”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软环境建设。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区党发〔20*〕42号)的精神,积极整合社区现有资源,在社区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去年已建成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6个,占全区36个城区社区的17%;正在建设的5个,有11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列入2009年建设计划。

白石江街道在丰登社区、麟东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六站”综合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该街道幸福社区、保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近尾声。

西城街道多方筹措资金35万元,在冯官桥社区、三岔社区建成便民服务中心;至20*年7月以来累计办理各项服务300多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南宁街道建立了花柯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向阳社区、潇湘社区等便民服务站也在建设中。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证各项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保证。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区对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严格的配套实施办法,制定了中心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心和窗口单位的职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奖惩办法,制定了中心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区逐步建立了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一些执法部门对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制度汇编成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确保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

为保障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行,*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政务服务工作多方位全面监督,一是区监察局设立了投诉窗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效能督查,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区监察局投诉窗口将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窗口办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监督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承诺时限到期的,按照效能建设规定严肃处理,使整个许可办证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立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群众举报电话,加强了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今后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按照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的要求进行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四是在*电子政务网上设立投诉平台,实行网上评议投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开创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和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重点在“95531”工程上狠抓落实,即:

推行九项服务新举措:一、扩大公示内容。各政务服务大厅在原来的受理窗口、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等对外公开的基础上,将增加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结果等公示内容。二、完善投资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缩减承诺件办理时限。三、增加服务项目。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范围以投资类审批为主向便民类行政许可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方面拓展。四、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为申办者提供项目申请网上预审和预核准登记等服务。五、有效组织联办联审活动。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和登记的项目,设立联办窗口,进行联合审批。六、实行全程陪同或报批服务。凡是经上级政府批准或区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投资者需要,服务窗口可以全程陪同或报批。七、推动服务礼仪规范化。各服务大厅必须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提供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和热情服务。八、建立快速审批、急办项目制度。对于特急事项,各服务大厅受理后,只需要件齐全,有关窗口帮助特殊处理,快速办结。需在节假日服务的项目,只要预约,服务中心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处理。九、拓宽意见征询渠道。中心通过主动回访网上评议和电话采访申办者等多种形式,动态跟踪服务质量。

实行“五个公开”和“五制”办理:即对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第6篇

一、加快角色转换,迅速投入并适应全新工作环境。一方面做好原单位的分管工作。1月份在Xx组织两只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征地工作,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企业遗留问题和用地矛盾等,筹划春节联谊和招商活动;另一方面迅速融入新的工作环境。面对外经贸局业务性非常强的全新工作,我满怀信心,沉下身来,虚心的向业务能手学习,向上级部门请教,自学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融会贯通,消化吸收。较短时间内履行起了相应的行政审批管理职能,参与了今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及相关考核文件的制定。

二、围绕项目建设,全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今年与窗口的同志们克服人少事多的不利因素,重点做了四项工作:一是提速,按“即办件”的标准办理“承诺件”;二是增效,创新了申报材料网上预审机制;三是靠前服务,主动介入项目前期洽谈,为乡镇园区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四是沟通协调,协调外管、工商等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为Xx、Xx等重大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今年以来窗口共办理审批项目2250件,其中外资项目560件,先后被评为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

三、瞄准全年目标,配合做好外资督查工作。一是每月提供利用外资分析材料,为督查组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参与园区乡镇督查、赴周边县市区调研,切实助推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三是担任督查组办公室副主任,配合督查组撰稿并办了11期督查简报,发至四套班子领导。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外资5.5亿美元,实际到帐外资3.1亿美元,均已完成Xx下达的加压目标。今年全市利用外资连续6个月在Xx六县市中位列第一。

第7篇

各科室、窗口:

为加强中心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行政审批中心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等六个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

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一次性告知,是指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办事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信息,应当一次性予以告知。

第二条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条件和要求;

(二)办理行政许可的全部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

(三)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流程)和承诺时限;

(四)办理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五)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相关程序。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的方式

(一)书面告知方式。服务对象来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使用书面告知方式。1、按照法定一次性告知内容,提供完整的“办事指南”卡片或有关书面说明材料。2、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作补办件的,提供“补齐申请材料通知书”。3、对作为并联审批、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绿色通道等的项目,提供特定审批方式“告知书”。

(二)口头告知。服务对象对书面告知和公示告知内容的意思表示有不明白的,应当当面向服务对象口头说明、解释。

(三)公示方式。在窗口公示或在网上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供公众查阅。

上述一次性告知的信息应当准确、可靠、适用。

第四条一次性告知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窗口应当向服务对象提供申请事项的示范文本、审批环节(流程)示意图、办事须知、卡片等资料。

(二)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不受理;申请材料错误的,指出错处,当场更正;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

(三)遇到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指点或带领至有关窗口申请。

(四)对于联办件,牵头窗口应将主要程序和联办窗口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各联办窗口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对办事须知和服务指南中“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有关材料”等字样,要根据申办事项的不同要求,向服务对象作出具体的解释。

(五)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交与申请的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

第五条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责任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心”按照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中心”提请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二)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三)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五)应当告知的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可靠、不适用的;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原则,树立服务观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

第二条坚持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谁接办的事情,谁负责到底,不推诿扯皮。保证群众进一个门办好,找一个人办完,按规定日办清。不属于本人承办事项,要详细告知服务对象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和所处位置。

第三条坚持实行“六公开”服务,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第四条坚持文明办事,高效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建行业新风。

第五条坚持廉洁勤政,不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不利用手中权力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AB岗工作制

第一条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各科室、窗口各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顶岗的工作制度。

条二条各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条三条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条四条AB岗的工作职责:

(一)各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四)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科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五)科室和窗口、窗口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六)一名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因事短时间临时离岗,离岗人员应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窗口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条五条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科室、窗口和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

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岗位责任制

根据县行政审批权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确定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领导协调各科室及中心工作关系;

2、负责中心重要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中心文秘、人事、档案、财务、接待、工资福利、财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4、负责人大、政协提议案的办理工作;

5、负责中心信息编报工作;

6、负责中心党务、工青妇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7、负责制订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督查科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中心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

2、负责组织协调与审批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制定联审规则和确定联审事项,督促检大联审事项的办理结果;

3、负责对审批事项的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一条龙服务的审批工作;

5、负责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调研工作;

6、负责中心窗口的设立与调整;

7、负责中心审批事项统计、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县行政审批工作与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各项先进的评比工作;

11、负责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

12、负责服务对象的来信来访、投诉调处,并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调查行政审批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综合分析投诉信息与动态,拟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1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职责。

(一)窗口负责人职责

1、了解和掌握本窗口运作情况,负责本窗口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中心和本部门汇报工作;

2、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对授权委托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4、协调与本部门各职能科室的工作关系;

5、保管审批专用公章及其他应由窗口负责人保管的印章;

6、负责对本窗口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7、协调本窗口联办事项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会议和联办事项的现场踏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

2、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认真负责地做本职工作;

4、熟练操作和认真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5、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连接非法网站,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使用各种软件;

6、尊重人民群众,妥善解决矛盾,避免发生争执;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窗口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窗口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第三条各科室、窗口承办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由各科室、窗口制定后报中心业务督查科汇总,并通过泰顺县行政审批网对外公布。

第四条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第五条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第六条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首问责任制

为进一步增强中心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树立诚心为民、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受服务对象来中心窗口办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等的工作人员。被首问的工作人员负有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责任的制度称为首问责任制度。

第二条被首问人员不论是职责内外的事,都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尽力服务。

第三条首问人

员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此事办理的程序、所需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和拒绝询问。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讲明政策,详细解释,必要时提供书面说明。对当即能办结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即办理的,应承诺办结或向服务对象作出明确答复,并提供书面通知。第四条被首问人员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但不属于本窗口、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并主动为其指明具体办理的承办人。

第五条如首问人员对超出本窗口职责范围的,但属于中心其他窗口的事要热心告诉或指明相关窗口或具体的工作人员的所在位置,必要时进行直接陪同。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工作忌语,杜绝态度生硬或不予理睬等现象。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素质好、态度好、技能好、效率好为主要目标的服务质量竞赛活动和以“零距离、零推诿、零投诉、零积压”为主要内容的窗口形象示范活动为载体,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为建好恩来家乡、加快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范围

全系统窗口服务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服务设施达标活动。各窗口服务单位要积极为市民提供整洁优美的服务环境。服务场所要做到环境舒适、设施齐全、卫生良好、物品摆放有序,要设置服务公示栏、引导牌、宣传栏、便民书报角、饮水机、便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为群众创造舒适的服务环境和人文环境。在醒目地点放置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含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项目依据等。尽量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坐姿端正、站姿稳重、仪表端庄。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准确答疑,尽量提供方便,用语文明,不讲“忌语”。

(二)开展服务质量竞赛活动。围绕争当服务明星,各窗口服务单位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服务培训,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的服务环境。要把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作为竞赛活动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服务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水平,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三)开展窗口形象示范活动。以“零距离、零推诿、零投诉、零积压”为标准,大力开展窗口形象示范活动,积极营造人人重服务、处处抓服务、事事讲奉献的浓厚氛围。推行“三声”服务,做到服务方式“零距离”。所有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实行首问负责,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规定第一个接待办理审批事项的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必须为办事人提供向导服务,并做到“回答问题一口明,审验材料一手清,办事手续一次行”。坚持开门纳谏,做到服务标准“零投诉”。设立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市局定期采取“实地察看和暗访检查相结合,查阅内部资料与群众投诉举报查处相结合,领导抽查与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四结合”办法对各服务窗口进行全面的考评,严厉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力争达到“零投诉”。实行限时服务,做到服务事项“零积压”。对审批项目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重点项目实行重点服务。简化办事手续,对常规业务实行限时办理,尽量当天完成;对于不能当天办理的,与办事人约定办理时限。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7月中旬)

各窗口服务单位要结合本自身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并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动员,对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服务教育、作风纪律教育,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参与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7月下旬至8月下旬)

围绕活动内容要求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提升服务效能的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重点要做好“四查、四看”:一是查建立完善制度措施情况,看制定出台的相关服务制度规定和服务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查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情况,看有无话难听、事难办,对服务对象冷横硬,欺诈顾客。三是查环境卫生,看有无卫生死角,便民设施是否完备。四是查投诉处理机制情况,看受理投诉渠道是否畅通,解决投诉是否及时有效。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9月上旬至10月上旬)

对于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市软建办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同时组织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窗口服务活动进行评议和定期巡查,进一步督促窗口单位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

第四阶段,长效管理(10月中旬以后)

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及时总结实施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来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窗口服务单位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明确领导责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活动载体、具体措施,细化要求,推动落实。

第9篇

为了解决老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2008年起,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全面开展老小区达标创建和补贴工作。我们确立了以提供保障型物业管理服务为原则,在老小区中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达标创建活动,并在对达标创建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分值给予“差别化”资金补贴的基本政策思路。在深入调研和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新区联合制订并印发了《关于浦东新区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有序推进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标创建和补贴工作。

1 明确标准化的物业服务达标创建标准及创建主体

老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以物业企业为主体,以小区为基本单位,由依法享有管理权的物业企业申报参加,并使其承诺按《新区老小区物业服务基本标准》(下称《基本标准》)和物业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物业服务。

《基本标准》以提供保障型物业管理服务为原则,并考虑与现行《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下称《收费标准》)相衔接,老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标准参照《收费标准》中的一级或一类标准,对小区公共区域秩序维护、保洁、保修、保绿、综合管理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均作了明确要求。同时,《基本标准》还特别提出了一些要让居民业主生活中看得见、体会得到的细化要求。

2 采取差别化的员工激励机制

物业企业的服务达标情况,客观上因小区自身条件、企业重视程度、员工素质及管理水平等存在差异,如果按统一标准给予补贴,难以全面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属于补贴范围内的老小区,经考核、验收合格,物业管理服务达到规定服务标准的,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补贴0,2元,而具体的补贴金额则根据综合考核得分确定。如此一来,物业企业获得的补贴与服务水平直接挂钩,服务好的多得补贴、服务不好的少得补贴、服务特别差的则依据其申报时的承诺,淘汰出局。

3 构建多样化的达标创建考核机制

加强对老小区物业达标创建补贴工作的考核,是整个达标补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最为关键的、直接涉及到物业企业补贴金额的一个环节。2008年是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的第一年,在全市层面看,新区的达标补贴属于先行先试。加之新区特有的功能区体制带来的补贴资金“拼盘”问题,使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考核机制具有多样性。《若干意见》提出了操作办法,即“考核工作由街镇统筹、房办(房产办事处)操作、居委协作、业主参与”。各房办、街镇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制定细化的考核办法。主要区别在于考核的参与者及所占分值有一定的差异,如有的允许物业企业有一定的自评分,有的则引入了第三方测评机制,各方评分比重有一定差异。这样便形成了以街镇统筹协调、房办代表专业管理部门定量打分、居委会代表社区管理部门定性评价为主体,第三方测评、物业企业自评为补充的多类型考核机制。

4 增强社区化的达标创建组织协调格局

在老小区达标补贴工作中,各房办紧紧依托社区,把达标补贴工作融入到社区管理,服从服务于各街镇社区管理要求。在具体推进工作中,大部分街镇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和制度,协调居委会对达标补贴工作的参与等。有的财力比较好的镇,还专门另外出资提高补贴标准或用于奖励物业企业。有的街镇把物业达标创建与文明小区创建等相挂钩。达标补贴工作的推进,对促进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条块联动、以块为主、街镇协调”的新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新体制的形成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

5 细化达标创建补贴的操作程序

首先由物业企业持有关证明材料填报《新区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补贴申报表》,对达标活动计划和补贴资金使用计划提出申报;再由房产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接下来配备相关资金,按“街镇统筹、房办操作、居委协作、业主参与”的基本原则,对申报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进行监督与管理,经考核、验收后,由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核发相应补贴资金。

二、老小区物业服务达标创建和补贴工作的主要成效

1 物业管理积极性有所提高

开展补贴达标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管理成本倒挂的窘境,物业企业的积极性有所提高,职工收入也有一定的增加,减少了无管理小区现象的发生。从某社区对物业企业收支统计情况来看,近2/5物业公司扭亏为盈,近1/5物业公司收支平衡,近2/5物业公司亏损率大幅降低。

2 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管理成本降低,物业企业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老小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3 小区环境面貌有所改善

大部分参加达标创建的物业企业,都能真正把补贴资金用于小区的管理和“硬件”改善上。特别是2009年下半年起,新区统一在老小区范围内开展“擦亮窗口工程”,对小区物业管理处、门卫室进行标准化建设,极大地提升物业服务形象。小区物业管理处基本实现“低柜式、面对面”的服务接待模式,上墙资料统一内容及模式,门卫室环境得到整治,所有老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统一、醒目的“浦东新区物业服务铭牌”。通过一系列措施,小区环境面貌改善。

4 居民对物业的评价有所提高

达标补贴后,物业企业对小区管理和硬件改善实现“两手抓”,居民从物业企业的达标创建中,真切感受到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进步和提高,居民对物业的评价随之转变和提高。

三、达标补贴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难点

一是补贴资金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迫切需要根据新区政府关于房办下放街镇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起“以点为主、点面结合、面上统筹”的补贴资金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资金对保障和促进物业服务的效用。可以考虑将目前的补贴资金分拆成基本补贴、激励补贴、统筹补贴三部分,强化、细化补贴资金的三大基本功能,即保收支平衡、促积极向上、搞标准化建设。

二是达标考核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主要是考核方式、考核主体、考核程序、考核评分测评标准等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主要方向是进一步强化街镇的统筹协调作用、专门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以居委会为核心的居民(业主)评价制度。

三是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要监督物业企业把补贴资金真正用于小区达标创建,重点要防止补贴资金直接变为物业企业管理层的奖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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