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0:26:08
导语:在公安局督察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来源:文章屋网 )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调度全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张洪钊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治安、交警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战役,掌握全县战役开展情况,组织开展战役专项督察行动,及时向县战役指挥部上报战役战况。
二、战役目标
动员各乡镇、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在前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县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中有降的目标。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九小”及“三合一”场所。拉网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学校、卫生所(室)、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机关、事业单位。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逐一排查一遍,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单位要搞一次疏散灭火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单位全体人员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其它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有关部门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本县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存在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
四、工作措施
(一)协调联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力量,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落实分片区、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力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县公安局要实施“全警消防”战略,组织消防、治安、督察、交警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公安民警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节假日确保三分之一警力不间断地开展检查。
(三)严格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大网格”: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各乡镇牵头,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行政村等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行政村(社区)“中网格”:由派出所指导,包村民警牵头,组织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巡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包村(社区)民警指导,行政村(社区)负责人牵头,组织村干部、楼院长、巡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乡村、社区、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各乡镇要积极推进乡镇消防管理机构建设,依托乡镇综治办等组织,加强对农村、社区、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四)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在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由县公安局牵头,安监、工商、文广新体等部门联合开展两次“燕赵风暴”行动。年12月23日至年1月3日开展2号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举办元旦等节日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年1月13日至2月7日开展3号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和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指挥部将从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战役特别行动队,战役期间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错时制排查整治,以夜间检查为主,把优势在火灾高发场所、把防控工作落实在火灾高发时段。
(六)组织执法技术服务队开展消防设施整治。由消防大队负责建立一支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技术服务队,由消防大队一名干部带领专业检测机构技术人员,逐一检查、检测辖区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坚决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前对所有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检查、检测、整治一遍。
(七)开展战役宣传专项行动。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为主线,在全县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专项行动;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战役开展情况,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消防安全模范村”、“消防安全模范家庭”评选活动,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把《消防安全明白纸》发到每个家庭、每名员工;大力开展“四个能力”大宣讲、大培训,年底前在全县培养1000名农村消防带头人、300名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明白人。年内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逃生演练,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八)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即: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乱点”,一律书面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11月底前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县政府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掀起“清剿火患”战役热潮。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2月6日)。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清剿火患”战役任务分解表,目标任务要细化到人。县公安局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社区、农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11月底前,要对前阶段已排查过的单位、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6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清剿火患”战役的自查工作,并向县政府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2月20日前,战役指挥部将组织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将对全县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本地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发动全社会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在本乡镇、本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二)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县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年终考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奖惩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我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健全制度,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2008年以来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对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检查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当年土地利用计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工作在我县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保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迎检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与步骤
(一)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做好2008年至201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资料的收集工作;2008年至2010年度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的收集工作。收集地方政府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台的、目前仍然执行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
(二)具体业务分工
主要是建好台账
(1)对54宗合法用地及2010年供应的存量土地,逐宗由发改委建好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台账,规划建设局的规划许可台账和建设施工许可台账,房管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台账,财政局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台账。
(2)对32宗违法用地,涉及到大港镇、蔡岭镇、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移动公司、教育体育局、园区管委会、房管局等部门和乡镇,对此,要求用地单位要提供违法用地的责任人,监察部门要完善违法用地的处理材料,同时要处理到人,处理到事,涉及罚款的,请政府和财政逐宗解决。该项工作时间必须在2-3天内完成,要求办案人和责任人到国土资源局集中办公。
(3)对83宗实地伪变化用地,具体涉及到农工部、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大港镇、张岭水库、汪墩乡、狮山乡、春桥乡、多宝乡、左里镇。其中,涉及到农村道路的,由乡镇、交通局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涉及到水利设施的,由水利局和所在乡镇提出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涉及到养殖业的,由农业部门和所在乡镇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涉及到新村试点的,由农工部和所在乡镇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
(4)对17宗复耕复绿用地,具体涉及到。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实施,4月10日前要完成,农业部门、林业部门要出具验收材料。
(5)对农民建房的,要在4月6日前完善以下手续,并分类报市、县政府审批,牵涉到全县24个乡镇:摸清涉及图斑的户主,并收集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填写并上报农民建房呈报表,表上要有乡、村、组签名盖章。
乡村小学和医疗所等集体单位用地,要在4月6日前完善以下手续:摸清涉及图斑的准确的用地项目名称,收集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督察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提供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资料;提供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资料。
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钟楠同志任组长,副书记杨志灿、副局长歹文庆同志为副组长,从林政股、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家刚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上的变动,还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为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制定了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半年度、年终进行一次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关键在基层,各基层企业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分管,负责本单位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总结。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工作出实效、有突破。
(一)多渠道、多角度、注实效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安全县城治安和维护林业稳定的各种文件,认真把握文件要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传播各种林业安全信息,多形式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次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
(二)定措施、明目标、认真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一是实行与班子直接挂钩考核,并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纳入到年终政绩考核。三是积极参与和支持街道、社区的社会治安整体联防行动。经过全体林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无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无“×××”等非法组织和参与人员;无源种植和贩毒、制毒、吸毒人员;无租房租住人员违法违纪现象;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三)敬民心、重民意、查民情认真做好工作。一是广开言路,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实际需要专人专管林业局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疏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对系统内部的、贪赃枉法现象的发生主要是通过加大林业稽查工作力度来预防,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违纪现象,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一年来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个人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无邻里纠纷,无事件。
(四)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认真做好保卫防范、文件保密工作。一是严格许可制度。实行门卫合同制,明确门卫职责,门卫与经济利益挂沟,奖惩分明,全年来没有出现过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严密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存保密工作,严格管理好系统内部现金、物资、票据、设备等贵重物品,一年来没有出现过盗窃、抢劫、等重大事件,无火灾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着眼防范、重在治本,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规化。
一是继续按照“社区管控,路路巡逻、边际堵控、单位守护”的治安防控原则,健全内部防范网络,组建了以森林公安为主要骨干,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参加的督察组,对办公楼、干部职工住宅楼、出租房、商店门面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采取定目标到科室,定责任到住户,以科室、单元楼、商店门面为责任区,确保检查到位,防范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的规定,实行24小时门卫坐班、值班、巡逻制度,加强对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重点部位安装了夜间照明灯,要求职工安装了防盗门窗,撤除了容易攀登的临街广告牌(架),加固围墙、安插了部分铁丝网等特防设施,购置强光充电照明器材和铁链用于防盗安全,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了门卫、值班守护制度。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杜绝事故和违法犯罪的发生。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形势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态,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早调解”的五早工作方法,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行逐户查询登记,准确把握干部职工、出租房住户及家庭成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了解邻里之间、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力求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单位,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
二、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县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教育局、民政局、经济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文体局、卫生局、粮食局、宗教局、人防办、工商局、质监局、广电中心、商业公司、供水公司、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成员:全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及时对监督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鼓励经济发达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全监管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各村屯、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建设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并做到月有进度报告、年有总结报告。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整体推进。
谈起征地的事情,58岁的高保顺和56岁的妻子杨玉娥说,“没签土地征用协议,也没给补偿款,地就被占了。”
杨玉娥说,“我们夫妻都是残疾人,全靠菜地维持生活,儿子也没本事,你说把地卖了,我们靠什么活?”
高保顺说,村里共有700多户,没签土地征用协议的有62户,涉及土地67. 1亩。协议虽然没签,但这部分土地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政府部门的人说,我们的地被征用了。”
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曹明明向本刊证实:胜利坪村的700亩土地是用于新城开发,“2007年县里开会研究决定建设、开发新城。当时县里还没有做出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批准就可以实施。”
“旧县城的人口密度在山西是很少见的”
2007年临县政府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做出《城南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显示,新城位于临县旧县城以南,与旧县城毗邻,面积约为900亩,其中700亩土地来源于胜利坪村。新城南部为文教卫生区,中部为商业住宅区,北部为行政办公区,其中,商业住宅区面积为225亩。
谈及新城开发,曹明明用“非常迫切、必须”来形容。“临县有60多万人,县城建成面积停留在上世纪60、70年代基础上,过去临县整体基础差,是出名的贫困县。”曹明明说,“4. 5平方公里的旧县城里挤着11. 5万人,超负荷运转,这样的人口密度在山西是很少见的。”
曹明明告诉本刊记者,旧县城内,50年以上的建筑物占到所有建筑物的70%,“多是窑洞、破瓦房,过去的建筑物结构简单,挖个坑槽,里面放几块石头做个基础,有的打的是土墙,破房子摇摇欲坠,里面还都住着人,一动就坏了。”曹明明说,必须先建起一部分新城把部分单位和老百姓安排好才能改造旧城,“修缮旧城至少涉及四五万人。”
新城开发,这项被临县称为“迫切需要建设”的工程,在实际操作中却显得步履沉重- - -新城开发征地工作开始于2002年。当初,一亩地补偿款只需2万元,时至2007年,补偿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2011年,临县政府将新城内80多亩地划拨给胜利坪村,让村委会利用这块地来解决老百姓的居住、就业,“让村里自己开发门面房,把失地农民安置在这里,这些人就可以生活下去了。”曹明明告诉本刊记者,“加上前期的10万元,一亩地的补偿款已接近30万元。”
2011年,吕梁市政府批准临县总体规划,预计到2020年,临县县城将由现在的4. 5平方公里扩展至20平方公里。临县县委书记刘永平告诉本刊记者,临县政府的目标是:县城容纳25万~30万人,县里3~4个镇每个容纳10万人,“走城镇化道路是临县老百姓脱贫的一条出路。”
最让刘永平担忧的是补偿款额度,“推进城镇化肯定要涉及征地,这里面有个政策、制度问题。现在仅靠土地法的补偿规定,老百姓绝对不接受。”刘永平说,“补偿款为多少既合理合法又能满足老百姓诉求?这个亟须划定一个可以参照的范围和尺度。”
土地纠纷引发斗殴
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郝泽民说,新城中原计划拍卖5块土地,约300亩。目前已拍卖的土地只有一块,“就是发生斗殴案的这块地,面积为74亩,其他的都停下来了。”
2012年4月16日,山西临县临泉镇胜利坪村发生一起斗殴案,共致伤3人,其中两人被汽油烧成重伤。
这起看似偶发的案件背后存有必然- - -临县政府在胜利坪村征地用于新城开发,该村62户农民的耕地未经本人同意即被征用,其中部分耕地被临县国土局拍卖给开发商。购地开发商施工,失地农民阻拦……双方的博弈从最初的拉锯式谈判很快升级为一场火拼。
时隔多日,在回忆2012年4月16日晚的场景时,胜利坪村村民高旭东还心有余悸。
“当晚,房地产开发商杨五生在未签订任何协议的前提下指使近百名民工,手持铁锹、木棍强征我家0. 7亩地。”高旭东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我上前阻止,遭到殴打。当时,我家人多次拨打110报警,但被告知‘管不了’。”
据高旭东说,当时高家在场的还有高海宁(父亲)、高旭峰(哥哥)、高旭勤(弟弟)及李文永(妹夫)。
据高旭东讲,当时,高旭勤在现场拍摄取证,有人上前抢设备并对其进行殴打。高旭勤边跑边招架,跑到自家五菱面包车前,“他随手从车里拿起一个白色桶子当工具,使劲挥舞。”高旭东说,“很快我弟弟手中的桶被打飞,人也被打倒。”
“打飞的桶里装着汽油,受到外力作用汽油从破损的桶里洒了出来,后来,不知谁点燃了汽油。”高旭东说,“我和一个民工被推入火中,都被烧成重伤。”
对于高家人的指责,开发商杨五生说:“高家人寻衅滋事,阻挠施工酿成惨剧。”
4月16日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2年4月17日,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勘察。2012年4月20日临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立案侦查。据了解,先后有8名涉案人员被警方逮捕。
根据临县警方的侦查报告:2012年4月16日下午,高海宁、高旭峰、高旭东、高旭勤、李文永五人以开发商杨五生施工队抢占自家土地为由,阻止施工队施工。开发商的弟弟杨六生、侄子杨晓军和杨晓红、工队技术员莫弱若等人与高旭峰、高旭勤、李文永发生冲突。
在此过程中,高旭峰从胜利坪村农资加油站用白色塑料桶购买了100元汽油,用自己的微型面包车拉到工地,高旭勤将汽油泼洒到施工场地和民工身上,李文永将汽油用打火机点着,致外地民工田贵洋严重烧伤。高旭东被开发商的弟弟杨六生等人推入大火中,致使高旭东被严重烧伤。打斗中高旭勤也被人殴打致伤,现场停放的一辆比亚迪小轿车和一辆微型面包车被人砸坏。
临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冯丕胜告诉本刊记者:4月16日,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确接到有关胜利坪村斗殴的报警电话。
根据记录,前后有三个报警电话打入,时间为:下午5时36分、晚8时51分及晚10时08分。事实上,三次报警,临县警方只出警两次。冯丕胜告诉本刊记者,晚8时51分,110指挥中心第二次接到高旭峰报警电话,副主任曹晓荣在电话中说:“土地纠纷管不了,不出警。”
“针对曹晓荣的行为,吕梁市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已经查处,对其作出行政记过处分。”冯丕胜告诉本刊,“临县公安局已将曹晓荣调离110指挥中心,目前待岗。”
究竟谁是斗殴案的祸首?高家人与杨五生至今仍各执一词,但有一点双方均认可:高家的0. 7亩地确实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协议即被征用,而这一点也是斗殴案发生的诱因。
“最先修的就是医院”
斗殴案发生不久,高海宁网络实名发帖:临县县委书记刘永平在新城开发中收受巨额贿赂私自将山西省政府批准的用于建设医院和学校的700多亩公益建设用地倒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建设商品房,并纵容房地产开发商在未签订任何征地协议、未给予任何补偿的前提下,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强征耕地。
刘永平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他不认识这个开发商。
至于“将用于建设医院、学校的700多亩公益建设用地倒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建设商品房”一事,刘永平说:“当时我是县长,这块地是经过合法交易平台出售的。现在,医院已经建成,医院、第六中学、青少年活动中心、住宅小区等等都是有整体规划的,(修住宅小区)没有占学校和医院的地,最先修的就是医院。”
临县新闻办主任杨秀春告诉本刊,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书记、县长是刘永平一人兼,实际情况是,有一年多,刘因腿部手术在北京等地接受治疗,其间,县里好多具体事情都是由职能部门办理和运作。
据本刊记者调查:目前,新城内的临县人民医院办公楼和住院楼及门诊楼、山西地方电力临县分公司生产调度综合楼、临县教育体育局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临县地方税务局办税综合业务大厅、临县移动分公司临县移动生产大楼、临县委宣传部临县文博中心、崇文苑小区(住宅)等13个项目的主体均已完工。
村委出具材料写着“全体村民同意”
临县国土局副局长刘承柱告诉本刊,征用900亩土地是经山西省政府批准的,“2007年~2010年分4次报批的,900多亩土地已经由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都有批文。” 刘承柱说,“土地报批和土地拍卖是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的,绝对没有问题。”
新城开发征地过程中是否存有瑕疵?刘承柱告诉本刊,当时县里有个新城开发指挥部负责征地,“他们负责征地,我们负责报批,当时就是这么定的。”
新城开发指挥部于2007年成立,2009年解散,总指挥是原临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薛全清。
2012年12月22日,薛全清告诉本刊,当时新城开发征地程序是:村委会先征得全体村民同意,之后,村委会再与指挥部签订意向书,最后,县国土局向省国土厅报批。“程序都走过,我们当时还制作了一些民意调查表,由村委会负责组成若干个小组挨户征求意见。大部分人同意,当然也有小部分弃权或不同意。经过调查才运作的。”薛全清说。
未签订土地征用协议,未领补偿款,62户农民的耕地是如何被征用的?薛全清对此解释说:“这个是因为我们本着一个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一个村里不可能百分之百同意,多数(农民)同意了村干部就敢做主,我想可能是这种(情况)。”
村委会和指挥部签订的意向书里有怎样的内容?薛全清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操作环节不是很严密,记得不是很准确。你要(看)的那个(村委会与指挥部签订的达成意向书)找不到了,但是,肯定有,至于是书面还是口头,我记不清了。记得上面写着大家都同意(征地)。”
杨五生告诉本刊,他认为众多纷争的元凶就是胜利坪村村委,“国家征地之前,村委和村民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后才能(向国土局)交。国土局认的是村委会的章,为什么村民没全部同意就把章盖上去?”杨五生说,他曾去临县国土局查阅过相关材料,胜利坪村村委给国土局出过材料,“写着全体村民同意土地剥离,骗了县里。”
300万元补偿款被挪用
按照操作程序,村委会与村民协商同意之后新城开发才能实施,当时的村委会主任李文艺是这项重要工作的主要执行者。
2007年开始,临县政府以每亩10万元的补偿标准征用胜利坪村700多亩土地用于新城开发,前后共支付胜利坪村补偿款7000多万元。
有不愿具名的村民说,胜利坪村村民不同意卖地,补偿价格低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在土地丈量和补偿款发放中有暗箱操作,“土地丈量不公平,有的比实际亩数多,有的比实际亩数少。”村民高宝顺说,“领了钱的都是厉害人,都不是10万元卖的地,有人竟然一亩地(得到)20多万元的补偿款。”多名村民称,出面干这事的就是李文艺。
“农民嫌补偿款太少,老百姓问,10万元收地,卖50万元,中间40万元你政府花了?”临泉镇党委书记王犁青说,“事实上,政府不仅得不到钱,还要往里贴钱。”
临县土地局土地利用股股长高海珍给本刊记者算了笔账,按照拍卖价,每亩地48. 42万元,除了上缴省、市部分和农民补偿款,落到县里只有15000元,“这些钱还要投到新城中的道路、绿化、管网等公共设施建设上。”
2009年2月19日和4月24日,临县国土局两次公开出让新城49840平方米的土地,起始价为3370万元,但均流拍,“就没有人报名,外地开发商在当地了解情况后对可能遇到的麻烦望而却步。”有知情人说。
2009年10月21日,这块土地第三次挂牌出售,经8次报价,该地终以3620万元拍出。根据当时的记录,这块地竞得人是“吕梁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简称远安公司),而该公司的被委托人是李文艺。
远安公司在整个拍卖中只是一个符号,李文艺与胜利坪村村民杨五生才是真正的幕后操盘者,“当时我们一起竞拍的,700万元押金中,我出200多万元,其余都是李文艺出,”杨五生告诉本刊记者,“远安公司并没有出钱,我们借这个公司的牌子和资质来竞标,(给远安公司)出费用,36万元。”杨五生说,3620万元中他出了1200多万元,其余均由李文艺出。
“他开发(这块地的)三分之二,我开发三分之一。”杨五生说,“到了分地(施工)的时候,他才告诉我,地里有纠纷。”杨五生后来才知道,这块地上共有10户农民没有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其中,李文艺的地上有7户,他的地上有3户。
杨五生告诉本刊:“我多给钱处理了两户,只有这家(指高海宁)不好处理,亩数不对,村委说他家是4分地,但这家人说是7分地。”杨五生说,土地赔偿价格一直有争议,多次谈判未果,争议最终演变为火拼。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我市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理念,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年度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土地违法状态得以消除,恢复土地原状,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的落实。
三、整改范围和内容
(一)整改范围。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覆盖我市所有的乡镇、街道。
(二)整改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对所有监测图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主要查清监测图斑涉及的土地是否依法经过批准;建设项目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违法用地行为是否依法整改查处;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卫片监测图斑的自查工作。1月底前完成所有图斑的外业核查工作,市国土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组织立案查处,完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将自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经市政府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整改阶段(2月1日至3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立案率必须达到100%。对违法占地案件坚决查处。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占地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领导,主动整改,扎扎实实搞好除拆整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违法用地全部除拆复耕到位,拆除时限只能提前,不能延期。此次拆除整改完成后,绝不允许任何乡镇、街道出现新的违法占地行为,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督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从3月15日起将对我市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提出督查整改意见。我市将根据督查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并于3月31日前将整改后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及相关电子数据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四)约谈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市政府将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卫片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排序,由市监察局约谈部分违法用地严重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市范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五)启动问责阶段。市监察和国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违法用地和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的规定适时启动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成立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市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国土部门成立专门的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年度全市违法用地整改各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市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市国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涉及市国土部门移交没收的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市财政部门应及时予以接收并依法处置;涉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各乡镇、街道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予以拆除;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应主动协调法院执行到位;涉及责任人处理的,市监察、公安等部门要依据职责权限,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确保工作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卫片执法检查原则,各乡镇、街道是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在工作中把握好政策,掌握好方向,调配好资源,协调好关系,保证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所有土地违法案件要确保依法查处到位,整改执行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在违法用地整改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在督查、验收期间,我市将通过1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督查、验收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开展培训指导。市国土部门要认真组织卫片执法检查相关知识和业务培训,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参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及时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主要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监察、工会、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商和游等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
织,在本系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支队长张兰洲同志任办公室王任。各县区也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力口强了对此次专项整汁的组织领导。
2、制定整治方案,快速动员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下发后,汤建明副市长于4月15日召集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消防部门立即制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7日,汤市长再次召集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告,并审查通过了工作方案。4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个了全面部署,汤建明市就专项整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2:日市消防支队i持召开各县区专项整治指导办公室主任会议,承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部署,要求各指导力、公室明确责任、强<1指导职能。会议召开后,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迅速制定出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整治方案,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月21日,汤建明副市长发表题为《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电视讲话,并在《宿迁日报》头版刊登署名文章。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打出滚动字幕、公布举报电话。在市移动公司、寻呼公司开力、发送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短信业务。印发5()0[份《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在大街小巷张贴。结合消防进社区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内进行广播,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除此以外,还充分利用设在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切实提高他们消防意识与素质的同时,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进行再宣贯、再部署。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4、加强部门协调、单位自查整改落实
市政府对开展好此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使各县
区、各部门全面落实了政府、部门和单位三级责任制,明确了治理目标和重点,认清了自身责任和职能,增强了严格标准、依法办事的观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对各平·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督查专项…、冶开展以来,汤建o/副市长两次亲自带队,组织安监、消防及厂关专项整治成员单乍对四县二区及个别隐患较大单位的专项警,台开展及自查整改于展情况进行督察。消防支队切实履行好指…,职能,加强与相关{;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专项整治叭络员制度,加强对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食㈩’J围绕长效管理扎乡开展工作。市工商局、文化局进一步严格’;将消防安全检查作其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4市公众聚集场所单位充分认识到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要自身长期效益的重要性,普遍积极开展了产奁整改。利用“非典:期间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关门歇业的D叫机,消防支队通过申话联系、书信调查及适时的实地检查等方子、,督促一些存在时恒较长或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单位,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抓好“排典”防治的同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整改。这些单位既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又没有影响到正常营业、“非典”过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受“非典”影响,本次专项整治每阶段依次/帧延了一个月。目前,各单位已将自查整改报告送至各行业主管衙门,专项治理自查整改阶段已全面结束。名行业主管部门正按照计划开展部门验收工作,预计在8月10前结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识不足,片面强调自身经济效益,对长效管理积极性不高,对火文隐患的整改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不能很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2、受前一段“非典”防治的影响,消;方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将主要栉力都放在了“非典”防治上,对开展专项整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强化专项共2页,当前第1页1 整治指导力、公室业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主管部门信息统计及交流工作。
一、建立共同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把违法用地行为遏制在初始状态,通过构建共同监管机制,强化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在全区建立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查处的工作机制,确保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到位。
(一)建立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动态巡查是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初始状态的有效手段。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动态巡查工作,城管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各街道、园区的动态巡查工作。对巡查区域内的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调查、登记,核实项目的合法性、占地面积等,并每周向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新开工项目的用地位置、面积、占地类型、建设程度;对违法用地建设项目进行制止并初步确定违法责任人,及时向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国土部门和城管执法大队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匿名或实名举报,经调查核实的,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为及时了解掌握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05年第92号《会议纪要》精神,区规划分局在召开规划项目初审会议时,要邀请城管执法部门列席,参加工程放验线;工程验线无误后,将完整的工程审批档案于2日内转交区城管执法大队,以及时确定在建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二)建立土地违法行为制止机制。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转办(交办)应予查处的违法用地案件,国土部门应在24小时内确定违法责任人并对违法用地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将执行情况报告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予查处的违法建设案件,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转交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应在24小时内确定违法责任人并对违法建设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国土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会同公安、街道、园区共同对违法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由街道、园区负责通知违法责任人),告知其违法用地行为的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自行停止违法用地行为,并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抄送给施工单位,告知施工单位所施工的项目是违法建设项目,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土部门会同公安、城管及相关街道、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对违法用地行为采取查封、扣押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措施,予以强行制止。
(三)建立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机制。为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立案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案件。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邀请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及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使各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土地违法案件的责任主体、违法性质、处罚程序、进展及处罚结果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做好案件的移交、移送工作;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申请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城管执法大队负责立案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案件。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城管执法大队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予以执行。
街道、园区应协同国土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协同城管执法大队对违法建设案件进行调查。国土部门在通知违法用地当事人的同时,抄报所在街道、园区;对违法用地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街道、园区在接到国土部门查处违法用地的情况通报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并组织违法用地当事人和违法用地所属居委会负责人,携带与违法用地相关的资料和身份证明接受调查;在2个工作日内协同国土部门相继向违法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由街道、园区协同国土部门采取其他合理方式及时送达;会同有关部门对制止无效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强制制止;在违法用地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街道、园区应配合法院做好相关执行工作。
公安分局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及时进行受理和立案侦查,并依法作出处理;配合国土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对应接受而不接受或逃避接受调查的违法用地当事人和违法用地所属居委会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接受调查。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触犯刑律的,由公安分局立案查处。
区监察局负责对违纪政纪的涉案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区财政局对国土部门、城管执法大队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应予以接收。
宣传部门对严重违法用地案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二、建立沟通配合机制,提高对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效率
为切实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执行力,提高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效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部门配合联动机制,确保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到位。
(一)建立报告制度。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动态巡查工作情况、违法用地数据、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土地违法态势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较大规模土地违法问题,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每月召开一次;若遇到有重大案件或重大活动急需通报案情、分析形势和研究对策等,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每月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土地违法形势,协调解决土地执法监管及部门配合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处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及相应对策和工作预案,制定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措施等;各相关部门通报土地动态巡查情况,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移送违纪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非法财物移交情况,违法建筑物拆除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及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工作的执行情况。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土地执法共同监管情况以简报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建立部门联动遏制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区发改、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进行通报。接到通报后,发改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
(五)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立案查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地违法案件,要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移送的案件,各相关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受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单位,不受理的同时说明原因;对移交的没收财物,相关部门应予以接收,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接收结果书面告知移送单位。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制。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大队、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财政局和有关街道、园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由国土分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街道及园区等有关人员组成(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协调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及街道、园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土地执法工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是综合防控机制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的综合防控工作负总责,并将防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居委会。
(二)建立约谈机制。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监察局、国土分局代表区政府约谈有关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本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或接近)15%的。
2、辖区内违法用地被市以上确定为重点整改地区或出现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被上级督察督办、予以通报批评的;辖区内因违法用地问题出现群众进京去省上访,发生群众性集体访、重复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用地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
3、对土地执法工作不重视,不认真组织巡查或者巡查工作不彻底,上报数据不实,出现虚报、瞒报的;对土地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查处的违法用地案件,不认真组织查处甚至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对违法用地行为未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造成重大违法事实的;在执法办案中,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调查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确或违反办案程序等造成错案情节严重的。
4、部门间工作配合不力,导致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不断蔓延的;在案件查处时不配合国土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工作或者配合不及时延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为违法用地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违法用地行为未能有效制止,形成重大土地违法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