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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中医护理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并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护理后BI、FM和GQOLI结果比较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BI、FM和GQOLI明显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患者护理后肢体康复功能结果比较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Berg评分、上肢功能、下肢功能和手指功能分别为明显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讨论
中风具有死亡率高、致残率高和复发率高等特点,偏瘫是中风患者最难康复的后遗症,严重影响着患者的生活质量。中医护理是在中医理论基础指导下,采用针灸、按摩、中药熏蒸和热敷等,促进患者的康复。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观察组BI、FM和GQOLI均明显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对患者肢体功能评分显示,观察组Berg评分、上肢功能、下肢功能和手指功能与BI、FM和GQOLI指标结果相一致,提示中医护理有利于患者的康复,对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有重要意义。
偏瘫是中风后常见的运动功能障碍,病侧锥体束及锥体外系损害引起的对侧肢体瘫痪,恰当的康复治疗和护理能改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提高其生活质量。推拿是一种疗效显著经济简便的中医护理方法,推拿可以对皮肤和肌肉进行直接刺激,能够将机械能转变成热能,使局部组织温度升高,增加组织灌流量,促进损伤组织的修复;推拿可以作用于特定经络或穴位,温经通络,调节肌肉和周围血管促进患者的肢体由异常运动模式向正常运动模式的转变,改变人体内部阴阳失调的病理状态。中药热敷是中医传统的外治方法,通过药物与热力协同作用,温经通络,行气活血、祛瘀消肿、散寒止痛,缓解偏瘫患者症状,同时可以扩张患者血管、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局部代谢。按压穴位和特定部位刺激患肢局部,疏通经络,缓解肌肉痉挛、达到促进患肢血液循环,促进组织修复,延缓关节挛缩的进展。
2011年实习生中专10名大专40名本科10名,2012年实习生中专15名大专45名本科10,2013年实习生中专5名大专40名本科15名共190名,均为女性。
2不同实习期的心理问题
2.1中医中专护士在临床实习初期(1~3个月)的心理问题
2.1.1心理压力过大
不同学历年龄的实习生心理压力不同,普遍都有焦虑、恐惧。从校园学习到医院工作,对于医院及不同科室的陌生环境。接触不同的患者及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年龄性格各不相同带教方法也不同,实习生在临床护理实习工作中害怕担心中药记不住,担心穴位找不准,护理操作怕出错。担心老师会训斥自己,害怕与带教老师交流。担心与病人交流怕病人说自己是实习学生不让自己护理学习,有很大的心理压力。
2.1.2对中医护理中药好奇心心理
从理论学习中到临床护理工作实践,护理实习生感到中医医院的各项操作和综合医院不一样,对中医穴位注射操作就比较陌生,穴位注射操作难度大,因中医穴位注射承担的风险较大,一般老师也不会让实习生动手。对实习生来说很好奇
2.1.3急于求成心理
中医中药药名较多针灸掌握比较难,实习护士急于求成想在最短时间内掌握,想让老师多讲解,多示范。实习护士有较高的求知欲,迫不及待地希望能理论联系实际。得到老师的认可。有时科室较忙老师讲解的不是很仔细或讲的太快实习生还没有理解,实习生感到很困惑。
2.2中医中专护士在临床实习初期(4~7个月)的心理问题
2.2.1动手欲望心理
通过前几个月的学习,基本学会了一些简单的中医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到了轮到新的科室,就会问老师哪项护理操作自己能动手,护理实习生会自信的告诉老师自己掌握那些中医知识以及技能,实习生对自己能胜任护理工作的自信心大大增加。
2.2.2满足心理
护理实习生有满足心理,对于中医护士来说,她们认为,临床中医护理工作每天基本都是一样的,没有她们想象的难,只看事物的表面,在实习中她们已经基本能够掌握一些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有自满的心理不需要再学习中医新的知识想法,中医中药精髓博大不是在很短时间能够掌握的,实习学生要虚心学习中医的精神及精华。
2.3中医中专护士在临床实习初期(8~10个月)的心理问题
2.3.1厌烦心理
当中医专科护士实习到此阶段时,觉得护理工作繁重、乏味,疲惫,每天重复一样的护理工作:打针、发药、贴敷+TDP、拔罐、护理健康宣教。再没有刚实习的新鲜感。
2.3.2不稳定及矛盾心理
此阶段中医医院实习生面临找工作的问题,感觉中医护理工作与学校想象的有实际上的差距,加上社会传统对护士的偏见,时常会有不想做护士想法,影响到最后阶段的实习。对于医院来说,中专护士的文凭太低,中医学院相对较少,所以聘用的机会较少。在投完简历屡屡被淘汰时,她会着急,无法正常的实习。本科实习生通过一年的实习又感到自己选错了专业有不想干护士的想法出现了不稳定及矛盾心理。
3实习生在不同实习期的心理对策
3.1护士在临床实习初期(1~3个月)的对策
对于刚刚进入临床护理工作的实习生,首先带教老师应该态度和蔼了解实习生的需求了解实习生心理需求,带领她们熟悉病区工作环境,尊重学生,这样实习生才不会对带教老师产生害怕的心理。带教老师也要认真、自信、不厌其烦的耐心讲解基本中医中药知识。满足她们的求知欲望。做到放手不放眼,让实习生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3.2中医中专护士在临床实习初期(4~7个月)的对策
此阶段的实习护士她们对临床护理工作一知半解,自信心高,甚至达到自满心理。带教老师应该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实习生,将中医中药以及中医穴位系统给她们进行讲解,并要求实习生掌握的内容。对于她们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讲解,以便改掉实习生的不良习惯,养成良好护理操作的习惯,让同学了解中医护理工作不是简单的工作,它需要不断努力不断学习,同时带教老师也要积极鼓励护生参加各类护理学习班,鼓励实习生去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以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带教老师要培养实习学生对护理工作的责任心和兴趣,培养新型高素质护理人才。并且注重实习生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
3.3中医中专护士在临床实习初期(8~10个月)的对策
1.1中医护理诊断
中医护理诊断是以中医辨证分析作依据,通过中医护理评估,确立护理对象生理、心理、精神、情志方面现存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一种临床判断[4]。如知识缺乏与缺乏对本病的认识有关,便秘与胃肠积热有关;或与气虚传导无力有关;与饮食不节、过食辛辣有关等。
1.2制定健康教育计划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时,对收集到的临床资料、症状、体征进行全面辨证分析,确立其病因、病性、病位,“急则护标,缓则护本”,根据不同体质、疾病不同阶段制定计划。如急性胰腺炎(胰瘅),中医辨证分为急性期、缓解期。急性期以禁食、持续胃肠减压、卧床休息、使用通腑泄热法为宜;缓解期以畅情志、防外感时邪、适当下床活动、清淡饮食、补气健脾为主。
1.3中医健康教育措施
1.3.1情志护理:中医学认为人和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情志与人的健康关系极大。《黄帝内经》曰“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讲的就是要保持内心平静,排除杂念,真气通畅,精神不外泄,如此,疾病就不会发生。反之,情志刺激过大过久,超越机体的调节力度,就要伤人体正气,干扰气血运行,损伤脏腑功能,导致多种疾病的发生[5]。如慢性胃炎患者,因长期胃脘部疼痛,涨满不适,常情绪激动,焦虑不安。应多与患者沟通交流,帮助消除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使其保持乐观心态,生活规律,劳逸结合,如此使气机条达,营卫调和,经脉通利,心神安和,有利于健康。1.3.2生活起居护理:人是大自然的产物,人类要想获得健康,必须“顺四时调阴阳”,这种“天人合一”的整体思想,要求我们在生活起居方面做适当的节制和调整。在春季,虽气温开始回升,但早晚温差较大,寒气尚存,宜早睡早起,告知患者注意肩部、颈部、头顶保暖,防寒邪。外出可踏青以达到调节目的。1.3.3饮食护理:饮食是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得以濡养的源泉,是人体血津液的来源,也是中医非常重视的环节,如对食管瘅患者,告知低脂饮食,少食多餐,饮食结构合理,做到荤素兼顾,粗细搭配,不偏食挑食,夜间睡前4h不得进食等,如此利于康复。1.3.4用药护理:有效的用药护理可以最大限度发挥药物的疗效。药物的煎煮及给药时间是最重要的两个部分。煎药器具以砂锅、瓦罐、陶瓷品为佳;药物煎煮根据药量、药质决定。矿石类、贝壳类等质地坚硬,宜先煎;气味芳香,含挥发油多的中药如薄荷、木香等宜后下;大黄、番泻叶、钩藤不宜久煎;花粉类中药宜包煎等。《神农本草经》中记载“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而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之,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说明不同疾病给药方法差异很大。如滋补药、开胃药宜饭前服;解表发汗药可随时服用。
1.4中医健康教育评价
成立专门的中医护理评价小组,按中医护理特色评价内容对病区120例病例进行效果评价。发放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并深入临床:一看,护理病历书写内容及质量;二知,患者症状、感受及对自身疾病健康指导掌握情况;三问,责任护士对患者九掌握;四征求,患者对护理质量的满意度征求。护士长组织召开评价结果分析会,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小结
【摘要】重视医护之间合作的文化建设可保证良好的医疗质量,降低医疗纠纷和减轻医疗费用。同时对于维护手术室的正常秩序,在护理安全管理中具有积极的协调和推动作用。
一、影响手术室医护合作的常见原因
1.1缺乏沟通医生与护士之间的冲突普遍是缺乏沟通,互相之间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所致。手术室的满意度在医院中常处于医技系统的中下水平,主要是病区的医务人员认为手术室的工作人员态度上有些傲慢,在许多事情的处理上强调客观原因,与临床配合不好等问题。
1.2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足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已成为影响护理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谢辛尔报道,国内外对职业压力的研究证明:多数人在面对职业压力时会出现身心的紧张性反应,如不及时调整身心状态,可能会出现对工作的厌恶,表现为工作效率低、对服务对象漠不关心、情绪低落、个人无工作成就感。手术室的手术时间长短不一,病情变化复杂,如果护士配备不足,超负荷工作,没有时间与患者和医生沟通,则会出现护理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护士和医生难以建立良好的医护关系。
1.3护理技术与知识的发展滞后手术科室新技术、新项目及大量手术设备的引进与开发,手术室护理工作中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的内容日益增多,目前国内缺乏正规的手术室护理培训,造成护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或协调能力不高。护理的发展已远远跟不上新技术的发展。部分护士局限于“传递器械”,无进取心,无法与医生新知识同步,影响双方的合作。
1.4角色期望医生对护士的角色期望:(1)术前准备用物齐全,确保手术顺利进行;(2)熟练的技术操作,敏捷、主动配合手术,熟悉手术步骤,提前准备好物品;(3)具备综合科的工作经验,具备应急能力。护士对医生的角色期望:(1)手术操作规范;(2)尊重护理职业;(3)关心、支持护士的工作。当彼此的角色不能满足时,会产生冲突,发生问题互相推卸责任。
二、密切医护合作的方法
2.1培养良好的团队工作精神团队精神是一种合作精神。
团队精神依靠的不是单个人的强干精明,而是群体的合力。当新的理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后,在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使医务人员有“一脚踏在手术室,一脚踏在法院”的感觉,在积极为患者手术的同时必须密切合作,为可能的医疗纠纷寻找无过错的证据。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医疗护理工作越来越成为一种协作的过程。医生和护士的服务对象都是患者,工作目标都是为了解除患者的痛苦。医护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2.2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为了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手术室巡回护士和洗手护士在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应及时与手术医生和患者进行有效沟通,根据医生的需要准备物品,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将手术医生的习惯记录入医生档案。增进护士之间的交流,定期将手术医生改变的习惯通过晨会让所有的手术室护士都熟悉,以免在配合时出现不熟悉的现象。护士应将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患者的情况与医生回报,正确查对,以免出现差错。
2.3术前访视和术后回访的必要性开展术前访问,手术前一天手术室护士带有术前访视单及所需手术、麻醉方式的图片到病房,面对面的直接与患者交流,沟通,要求有丰富的各科手术知识,还要有交流技巧。手术结束后的第三或第四天,再进行术后回访。通过术前访视和术后回访,可以发现许多潜在的护理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与医生和病房护士沟通,使手术前的准备更加充分,也促进了手术室护士临床专科理论和技能的提高,强化了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的开展,体现了人文关怀护理理念,对减少或避免医疗纠纷也起到重要作用。
2.4提高手术室护士业务素质手术室护士在业务上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护理边缘学科知识的学习,不断接受新知识、新信息,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基础,促进技术和业务水平的提高。鼓励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参加“自考”、“远程网络”等各类考试,鼓励参加全国的护理会议和手术室学术会议交流。当开展新技术及重大复杂手术时,参加医生的会诊讨论,请医生就新技术进行一次专题讲座介绍国内外开展情况,本科开展此项业务对护理的要求,使大家全面了解。必要时送护士进修学习。
2.5保持医护记录的一致性手术护理记录单以前常出现医护记录不一致的情况,现手术室护士每次在记录时先与医生确定记录内容再记录,并建立监督机制,以确定记录的正确性。医护记录的一致性有利于医护记录的相互监督,避免漏记、错记,使不一致性得到及时修正;有利于提高护理人员的书写水平;有利于医护沟通,减少矛盾;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6强化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确保手术安全由于手术风险大,患者及家属期望值高,现阶段患者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增强等因素,特别需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培养手术室护士无私奉献、忘我牺牲、救死扶伤、任劳任怨的职业道德,以确保围手术期患者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杨晓莉,吕海燕,李曙光.医生和护士对医护合作所持态度的对比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6,41(5):466.
1.1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河北省唐山市人民医院外科、心脑血管科、重症监护室及内科护理人员共50名,年龄24~50岁,平均33.5岁;学历:本科28名,大专15名,中专7名。所有护士均参加了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化培训,使得护士人员的整体防范意识得到增强,并对护理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本研究以5个月为1个周期,对我院感染发生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
1.2护理管理
1.2.1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意识
组织医院全体护士参加系统的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涉及医院感染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感染控制学、安全护理学、抗感染药物知识、法律法规、护理人员职责、常见感染病例分析等,每1名参加培训的护理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都要经过严格的考试,考试成绩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以增强护士的学习积极性。对于刚刚参加工作或者新到岗位的护士要进行岗前培训,接受控制感染的健康知识教育,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将医院感染护理工作的相关知识列入护理继续教育计划中。时刻提醒护理人员对控制感染引起足够重视,并自觉遵守医院的护理管理制度,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都严格对待,认识到控制感染工作责任重大,从而降低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几率。
1.2.2规范护士的技术操作行为
护士在完成各项技术操作前必须进行无菌处理。例如对患者进行静脉注射、脊椎穿刺、抽血、输血、导尿、吸氧等操作前,要对手部彻底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必要时带手套,并认真检查用具的使用期限及是否处于无菌状态。特别是在完成导尿术、透析术、动静脉置管等很容易导致医院感染的操作环节时,必须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范,彻底消毒、灭菌,一旦有遗漏环节便可引发医院感染,无菌技术是控制和预防医院感染发生的重要内容,必须受到高度重视,并进行严格、规范化的管理。
1.2.3发挥护士在抗感染药物使用中的作用
患者在服用抗感染类药物的时候应该听从医生要求,而护理人员与患者接触的更为频繁,因此对于患者使用抗感染药物环节中既是医嘱的执行者,同时也起到监督、配合、指导作用。护士首先要对抗感染药物的配置、禁忌、药理作用全面掌握,对于服药时间、剂量、次数对患者认真讲解,并监督、检查服用情况,对不合理的医嘱,可及时提出建议,进行更正,认真观察患者服药后的反应,做好各标本的取样、送检、留取工作。对患者进行药物健康知识讲解,介绍按时、按量、持续用药的重要作用,增强患者按医嘱用药意识,做到医患双方对抗感染药物高度重视,相互积极配合与监督,从而降低临床副作用的发生,提高药物的治疗作用,达到控制和预防医院感染发生的目的。
1.2.4强调护士的自我防护行为
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因其护理工作的特殊性,频繁接触到各种医疗废物,例如污染后的注射用具、尿管、胃管等,以及很容易因患者体液、血液及其他分泌物污染的物品,这些都是各种细菌、病毒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的重要传播途径。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的控制和预防,护理人员对此类物品引起高度重视,工作中注意认真做好无菌操作,严格按照标准预防措施完成双向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避免受到感染。对各种医疗废弃物妥善处理,分类存放,并贴警示标示,以免儿童及患者触及,受到感染。
1.3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1.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013年实施护理管理后,疗区的卫生得到改善,无菌操作、各项消毒和防护措施得到落实,医院感染发生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一、商业伦理的概念
商业伦理是指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应遵守的道德、道理、规则、规范或准则。
商业伦理对于指导商业活动有序而稳定地进行,促进商业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商业伦理应该是国际贸易伦理的基础,也是国际贸易伦理的指导方针。
二、国际贸易保护中几种伦理表现形式
(一)产权的伦理
市场必须首先承认经济主体对合理财产的占有,市场中的交换必须是自由的财产和自由的劳动在自愿基础上的交换,因此市场经济实现等价交换的前提就是产权的认可和保护,产权的明晰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经济关系中最为重要的问题。
(二)交换的伦理
产权关系明确后,经济主体就可以自由支配自己拥有的资源和财产,它就可以到市场中去实现交换。交换的外在表现为商品和货币,实现的却是内在的人格、意志等不可能转让的东西。马克思认为: “……主体只有通过等价物才在交换中彼此作为价值相等的人,而且他们只有通过彼此借以为对方而存在的那种对象性的交换,才证明自己是价值相等的人。”因此,交换是以平等自由为基础的人的价值的交换。
(三)竞争的伦理
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必然出现竞争,这是市场公开性和民主性决定的,因此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竞争可以促使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使用。竞争既要受法律保护,又要受法律制约,不受制约的完全自由竞争也会带来垄断,带来资源使用的低效率和浪费。
三、国际贸易保护中的伦理应遵循的价值取向
(一)交易公平原则
公平是市场秩序中的最重要的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通过自由参与市场竞争追求个体利益和效益的同时,还要尊重其他经济主体自由参与市场竞争和获得利益、效益的权利。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承认个人收益的多少与其经济活动的努力程度相一致,与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创新水平相一致。市场机制的作用,就在于它让每个经济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从而获得公平的报偿。所以,公平原则作为市场秩序的重要伦理原则,就具体体现为反对垄断和反对暴利。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在市场各主体平等的前提下实现公平的交易。反对政府直接参与的经济活动和变相的政府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因为在进人市场之前,政府的特殊角色就决定政府不可能以平等主体身份来参与经济活动。此外,市场经济原则还反对大型经济组织的垄断包括自然垄断。
(二)平等主体的互利原则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构成了人们从事活动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认识和追求,就不会有经济的迅速进步。经济学把人的“利己心”作为分析基础,并把它视作经济发展的动因。这是人类冲破封建传统和宗教意识束缚的一次观念革命。但是,“自利”绝不是市场经济的惟一原则。如果市场的各个主体完全考虑个人利益而不顾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甚至以牺牲其他主体利益来实现“自利”,那么,市场经济绝不可能存在下去。试想,在一个欺诈盛行的社会里,人们在互相交往中没有起码的信任感,就会用许多时日、精力、财力去防范别人,这种对社会资源浪费所造成的损失,又将由全社会每个人去承担。这就是说,从整个社会来看,如果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普遍化,那么市场交易的成本必然大大提高,从而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在利己的同时,将个人的行为与利他结合起来,即这种利己行为不仅不会损害他人利益,反而要以利他为前提,就是说,只有能够利他的行为,才能最终产生利己的结果。这就是市场经济秩序的互利原则。
(三)交易过程中的诚信原则
在市场行为中,由于每个市场主体都是利益主体,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每个主体都存在机会主义动机,这就必然产生市场的机会主义行为。市场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扩大。市场经济在允许人们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设计了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制度。但是,这种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制度设计本身就是一种成本,这种成本可能很高,甚至高到无法实施的程度。所以,市场在做各种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通过建立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原则来达到相互信任,以减少这种成本。这就是市场秩序的诚信原则。一个高效率的市场,必定是一个信用良好的市场;一个缺少诚信的市场,肯定是一个低效率的市场。诚信的缺失,会导致交易费用的提高,严重时还会导致交易链的中断,导致经济的衰退。
市场经济的诚信原则,体现为尊重交易对象的知情权,遵守合同、遵守信用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面临严重的“诚信”危机。导致这种诚信危机的根本原因,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条件下的“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不可能拥有完全的市场信息。事实上,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正是市场行为主体谋取最大利润的条件。利用这种条件获利,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市场经济规则不可能保证每个市场交易主体在交易活动中都获得充足信息。那些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条件牟利,使交易的对方受损,就会导致市场的道德风险。所以,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风险,特别需要市场经济秩序的道德原则即诚信原则的建立。
(四)互相协作原则
关键词: 新生儿;观察;护理
如何观察和护理新生儿,表面上看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与一般的观察与护理并无不同。其实不然,护理人员认真做好新生儿的观察和护理,不仅能及时发现病情并给予及时的处理,而且是捕捉病因、争取时间,求得高疗效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减少新生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掌握好这项护理技术。
一、新生儿的观察,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1.观察新生儿面部及全身皮肤的颜色。如观察新生儿黄疽出现的时间、发展快慢。生理性黄疽一般在出生后的3至4天出现,7至10天后消退。如黄疽出现过早(24小时内),发展过快,应注意发现并及时报告。如新生儿有病理信号,即出现面色苍白、皮肤湿冷、有花纹等症状,说明其微循环灌注量不足,如病情进一步发展,以致出现面部及四肢发维,体温不升,对刺激反应消失,则表明病情正在恶化。
2.观察新生儿有无面色苍白,阵发性青紫,拒乳、呕吐、嗜睡、烦燥,重至昏迷、呼吸不整或暂停,出现抽搐等脑症状,如出现新生儿尖叫、眼球震颤、四戚肌张力亢进等,即提示有无新生儿颅内出血发生。这种情况在临床上多见于早产儿、胎头吸引儿,急产婴儿中也偶有发现。
3.观察新生儿的呼吸、心率。注意呼吸节律、频率及心律的改变。一般新生儿每分钟呼吸40至45次,呼吸均匀,心率每分钟120至140次,如出现病理信号时,即出现呼吸、心率增快,面色发灰,烦燥不安、紫绀,呼吸浅促,这表明患儿肺的有效通气不足,肺泡气体交换有障碍,应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给氧并增加氧气的吸入量。如出现双吸气,抽泣样呼吸,吵吸不整或暂停等,则为中枢性呼吸衰竭的表现。这种情况在临床观察中多见于早产儿,吸入性肺炎的婴儿,且病情变化快,发展也快。
4.观察新生儿是否呕吐。重点关注呕吐物的颜色、次数、量、气味。一般情况下,新生儿一次进食量过多,牛奶温度不适,或进食后过早搬动,均可出现溢奶,或呕吐少量残奶。若呕吐物带有咖啡色样物,淡红色带泡沫状,且呕吐频繁、量多,呕吐呈喷射状,均应注意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5.观察新生儿的睡眠。一般新生儿睡眠时安静舒坦,呼吸均匀,有时面部会呈现出各种表情,这些均属正常现象。如果他们在睡眠时烦燥不安,入睡后又全身干涩,面红、呼吸声粗,应引起警惕,这可能是发热的预兆。如出现腹痛、腹胀等现象,新生儿会在睡眠时表现出烦燥不安,额部微冷湿润,手足心湿润的现象,应注意并及时向医师报告。
6.观察新生儿的大小便。注意大便性状、气味、次数、颜色及时间。新生儿胎粪呈墨绿色,粘稠,3至4天后大便呈金黄色软膏样,稍带酸味,亦可呈淡黄色,便稍干。新生儿多数在24小时内排出胎粪,极少到48小时。
1.1由于更年期的妇女缺乏保健的知识
通常情况下造成情绪不稳,如心理情绪产生波动、失眠、自我难以调节症状,加重了更年期综合征的到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妇女在这之前,最好进行一些心理咨询或去医院或相关门诊进行问诊,可以采取适当的药物治疗,例如,激素的定量使用,对该病的预防有积极的作用;保持积极的上进心,能很大程度的增强妇女的机体的免疫力。此外,良好的心情会促使神经分泌系统、免疫系统进行密切的协作以及紧密的协调,从而使机体处于一种健康的、稳定的最佳状态,还能有效的降低和克服妇女更年期的综合症[2]。
1.2妇女在经期期间对钙物质的的补充和吸收显得十分的重要
尤其是妇女在绝经前、后,每天对钙的吸收平均量为1200~1500mg,外加还要补充维生素D,因为维生素D能够促进钙和磷的吸收,促使钙物质能在骨骼内快速的沉着。还有要适量的补充相关的激素,尤其是女性激素,它能更好的调整女性在过渡时期激素的分泌量,从而能延缓骨质疏松症的发生发展,还能降低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对妇女更年期的综合症也有改善性。
1.3对妇女围绝经期间的保健与护理
首先,正确的使用药物干预。从流行病学、临床实验、动物实验等方面讲大豆异黄酮能够改善绝经后女性出现的潮热症状,还能防止血管粥样硬化的症状以及防止骨质疏松的出现,从而降低了乳腺癌的发现率,因此要建议女性尤其是更年期的妇女要及时的使用大豆异黄酮进行治疗借助依赖性症状以及相关的疾患[3]。其次,妇女在更年期的时候易出现三大肿瘤:卵巢癌、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更年期属于高发阶段,因此要更加的重视,尽早的做好妇科肿瘤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妇女应每隔3~6个月做1次妇科检查,对疾病的筛查工作一定要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疗。假若月经周期除了出现了紊乱之处,还出现了经期的延长以及经量的增加,那么就应该及时的就诊,防止失血过多,从而出现贫血症状。
2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自己的保健意识也逐渐的增强,保健的需要也在慢慢的改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观念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仅仅要求减少疾病的发生,而且还要追求生命的高质量。因此,对妇幼卫生保健必须要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小单位,从维护生理健康岛社区以及家庭健康的促进来更新人们的思想,从而更好的调整妇幼卫生服务的思路,不断的拓宽服务的范围。对妇幼卫生展开保健服务要根据其妇幼卫生的工作特点,开展以下相关的工作:在社区建立相关的妇女早孕的保健卡,主要是包括产前、产时、产后的相关保健服务;对高危妊娠的转诊以及筛查;对育龄的夫妇要进行相关计划生育的指导。其中尤其是要注意对危重症的儿童和妇女要建立妇幼卫生的急救站,及时的将危重症的患者进行急救或者是急转诊治,从而有效的降低5岁以下的儿童和孕产妇的死亡率。帮助以及指导母亲坚持6个月的母乳喂养。对儿童的管理和服务要从孩子的出生到成年,制定一套完整的服务系统;加强对儿童急性的消化道和呼吸道疾病的管理;给儿童要做好定期的体检、免疫等工作。对于下岗的职工,因为有失落感,在更年期的时候更容易出现焦虑、烦躁等症状,这就要求服务人员对其患者要加强思想的开导并给予相关药物的辅助治疗,帮助更年期的妇女高兴的度过更年期。日常生活中和要加强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以及相关的慢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保健活动的宣传,引导人们不断的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和行为的方式,在人们的心中树立健康的观念,降低疾病的发生。
3加强人员素质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妇幼卫生工作是关系到我们民族的昌盛以及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所以医院应该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视。在医院配备必须的产科、儿科的医疗器械以及专业用车。在专业医护人员方面,不仅保障基层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而且还要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每年对基层妇女卫生人员的专业培训达到100%,其合格率要达到96%以上。另外,还要建立吸引人才的机制,提供学习的机会和晋升的机会,改善工作的环境,最终形成合理的、严格的、科学的工作环境,保证妇幼卫生工作顺利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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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社会经济秩序问题。这个问题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在财产继承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各国继承法均用大量条文规范这一问题,以防继承人利用有利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我国继承法仅原则规定继承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缴纳税款、清偿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但对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等一系列问题没有规定,司法解释也未涉及这一问题,致实践中侵害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而司法机关却无所遵循。笔者在《继承制度研究——市场经济与继承法》(1994年12月出版)一书中曾经预言:“多则十几二十年,少则几年以后,这个问题必将摆上司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不幸竟被言中。因此,笔者认为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以便对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为继承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问题和原因
(一)现行继承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继承法采有限责任继承原则(即通常人们所说的限定继承原则)。有限责任继承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其核心是限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只须在继承遗产的限度以内为被继承人清偿债务,而不以自己的固有财产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这一原则符合现代社会家庭成员人格独立、责任自负的观念,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继承不仅关系到继承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利益,作为一种制度,必须对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双方提供平等的保护。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继承法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具体表现为:
1.没有确定遗产范围的规定
有限责任继承原则一方面将继承人的责任限制在继承遗产范围以内,另一方面又要求被继承人的财产必须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有限责任继承不仅是保护继承人的利益的制度,而且是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制度。遗产范围的确定在这里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有限责任继承原则能否正确贯彻,主要取决于能否准确划定遗产范围并保证其不被继承人侵害。而我国继承法在确立有限责任继承原则的同时,却没有关于确定遗产状况的任何规定,使有限责任的界限无法确定。其结果是,继承人在享受有限责任继承的利益的同时,却往往不承担其相应的义务。这就使得法律在继承人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上失去平衡。
2.没有对接受和放弃继承规定明确的期限
我国采取直接继承制度,即从继承一开始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就概括地转归继承人。这意味着被继承人的债权由继承人收取,债务由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只能向继承人行使权利,债务人只能向继承人清偿债务。因此,必须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使继承关系确定下来,以便尽快了结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我国继承法却规定,自继承开始以后至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实际上都不确定,继承关系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这种规定的弊端是明显的:一是不利于遗产的管理和利用;二是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且继承关系长期不确定也是滋生继承纠纷的重要原因。3.债权人缺乏保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手段
如果继承人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按现行继承法,债权人无有效的救济手段。例如继承人将遗产转移、隐藏,或者挥霍浪费,或者不善经营,导致亏损,或者继承人将遗产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都会危及债权人的债权。现实生活中已经屡屡发生这类问题,使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而且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道德风尚。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法律必须对此作出反应。
(二)原因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笔者以为有以下两个:
1.由现行继承法制定时的社会条件所决定
民法是社会经济条件的法律表现,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继承制度。现行继承法是1985年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计划经济无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是在人们的观念中都居于统治地位。当时,公民的财产限于生活资料,基本上没有生产资料,私营经济还是一个讳莫如深的问题。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之下,遗产限于生活资料,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继承人欺诈债权人的情况为人们闻所未闻,立法者自然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
2.继承法理论研究的幼稚也是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
制定继承法时,我国继承法学的研究刚刚开始,尚处于幼稚阶段。例如,对于继承法的基本问题——调整对象,缺乏全面了解,人们只注意了死者亲属之间继承关系的研究(当然,这方面的研究也并未精深)而忽视了对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研究。
由于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使得我们在制定继承法的时候,在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上,既无司法实践经验可供参考,又缺乏正确理论的指导,继承法存在以上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公民的财产限于生活资料的社会条件下,继承法的以上缺陷在实践中不会导致多大问题。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公民的财产不仅数量大大增加,而且性质发生了重要变化。即从主要是生活资料变为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对于那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来说,则主要是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资料,其最大特点是处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是动态的财产,在竞争规律的支配之下,既有盈利增值的可能,又有亏损甚至破产的风险。而且,处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产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之下,现行继承法的上述缺陷日益突出。实践中的主要问题是,债权人无有效手段制止继承人转移、隐匿财产,一旦发生纠纷,人民法院难以查清遗产的实际状况,因而无法确保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如果按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债权人举证,由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特殊关系,债权人将很难举证证明继承人究竟继承了多少财产,因而其合法权利将难以得到保护。另一方面,继承人则可以比较容易地通过隐匿遗产而获得不当利益。这样以来,继承法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抑恶扬善,扶正祛邪的作用。
二、外国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外国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可以帮助我们开拓思路,取其所长,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
目前世界各国的继承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直接继承制度和间接继承制度。尽管两种继承制度区别很大,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把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直接继承制度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直接继承制度。按照这种制度,被继承人死后,其遗产直接转归继承人,债权归继承人享有,债务也由继承人承担。直接继承必须解决两大问题:第一,要保证继承人不因继承而受到损害;第二,要保证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为此,大陆法系国家采取了以下主要的制度:
1.接受和放弃继承制度
按照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湾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处于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他取得继承选择权,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无条件直接继承(无限责任继承)、以有限责任为条件接受继承或者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示选择,则推定为无限责任继承。由于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都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因此继承人在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简言之,这些条件主要是:要在法定期间内进行选择;要保证遗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得有侵害、隐匿遗产的行为。继承人违反上述要求,即丧失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而依法强制其按无限责任继承继承遗产。其程序主要是,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向国家主管机关表示有限责任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思,如果选择有限责任继承,还须递交忠实准确的遗产清册。主管机关一般为遗产法院或家事法院,也有的国家规定为公证处。由此可见,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制度既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又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其主要作用是清楚地确定遗产范围,进而保证遗产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强制无限责任继承则是对继承人欺诈债权人行为的制裁,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遗产管理制度
在接受继承、放弃继承制度之外,大陆法系国家还规定有遗产管理制度(瑞士叫官方清算制度,日本叫遗产分立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债权人如发现继承人的行为可能损害自己的债权时,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遗产管理。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应宣布对遗产进行管理,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主管机关进行遗产管理后,继承人丧失管理遗产的能力。这样就可以保证遗产首先用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二)间接继承制度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间接继承是英美法系国家采取的继承制度。按照这一制度,继承开始后,遗产不是直接转归继承人,而是作为独立的遗产法人,由遗嘱执行人或者遗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在这种制度之下,被继承人的债务由遗产法人承担,其债权归遗产法人所有,遗产所产生之收益归遗产法人,遗产所产生之负担由遗产法人承担。遗产管理人在缴纳税款、清偿债务以后,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的指定,将剩余遗产分配给继承人。总之,在间接继承制度之下,继承人绝不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间接继承制度能够公平地保护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防止欺诈债权人行为的发生。但是,这种制度的实行需要其他条件,特别是司法条件的配合。因为在这种制度之下,几乎每个人死后都需要由有关国家机关出面处理继承问题,如果没有健全的专司遗产继承的专门法院或其他专门机关,这种制度是难以实行的。此外,老百姓是否愿意让国家机关来插手继承事务,也是这项制度能否实行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认为,比较而言,直接继承制度较为符合我国的国情。因为一方面,我国长期实行直接继承制度,群众对此已经习惯、认同。另一方面,在这种制度之下,大多数继承不需要经过法院,只有继承人选择有限责任继承或放弃继承时,才需要法院出面,司法机关能够承受。
三、关于修改我国继承法的建议
如上所述,我国属于采直接继承制度的国家,而且这种制度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因此,我们应当在直接继承制度的框架之内来讨论如何建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
(一)建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应坚持的原则
1.自愿继承原则
自愿继承原则是现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对强制继承的否定。古代继承法奉行强制继承原则,即正统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男性直系卑亲属)无继承选择权,他必须继承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为被继承人清偿全部债务。即使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财产,而只有累累债务,继承人也不能拒绝继承。至近代以来,家庭观念日渐淡薄,家庭成员逐渐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社会以个人为本位,强制继承原则因不符合个人本位的观念而被抛弃,自愿继承原则遂取而代之。自愿继承的核心是承认继承人有继承选择权,并要求其按照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自愿继承原则符合现代社会的思想观念,符合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应当成为我国继承法的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民事活动的各个领域。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恪守信用,诚实不欺,善意地行使权利,善意地履行义务。如果继承人违反这一原则,欺诈债权人,即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继承制度,特别是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设计应体现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不但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需要,也是淳化社会道德,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
(二)制度构想
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是继承法的一个基本问题,在直接继承制度之下,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途径是,改变现行继承法无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确立有条件的有限继承制度,同时赋予债权人遗产管理请求权。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有限责任继承本来就是有条件的,条件是有限责任继承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之所以采用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与现行继承法的有限责任继承相区别,因为现行继承法的有限责任继承实质上是无条件的。待正本清源之后,即应恢复使用有限责任继承这一科学概念。1.关于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
所谓有条件有限责任继承,即继承人必须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享受有限责任继承的利益。继承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丧失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而依法产生无限责任继承的法律后果。所以,采取有条件有限责任继承制度,实质上意味着承认两种继承制度——有限责任继承和无限责任继承,承认继承人有选择无限责任继承、有限责任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1)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条件
有限责任继承是保护继承人利益的制度,同时直接涉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这一制度必须同时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保证继承人的固有财产不被强制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另一方面保证被继承人的债权人能够就遗产优先受偿。由此可知,这一制度的核心是确定遗产状况并使之保持独立。如前所述,大陆法系国家实现这一目的是建立遗产清册制度,即继承人如选择有限责任继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制作出遗产清册,并提交给主管机关。笔者认为,我国也应采取这一制度。继承人在制作遗产清册时,应延请公证人员参加,并应作到忠实、全面、准确,不得有隐匿不报、虚报债务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发现继承人有上述行为,即应取消其有限责任继承的资格,而强制其按无限责任继承。
(2)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期限
遗产清册完成以后,继承人对遗产状况有了全面了解,就可以作出理智的选择。关于选择的期限,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规定,制作遗产清册的期限也就是应作出选择的期限;而法国则规定,遗产清册制作完毕之后,再给继承人40天的考虑期限,我们认为法国的规定更为合理。我国修改继承法时可考虑规定两个期限:一个是制作遗产清册的期限;一个是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期限。关于制作遗产清册的期限,我们认为宜短不宜长。因为我们已经处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处于生产经营过程的财产复杂多变。为了防止因主体空缺对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防止继承人转移财产,这个期限应尽可能短一些。我们认为以一个月为宜,从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是继承人时起算。如果由于遗产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遗产清册,可向主管机关申请延长。至于选择有限责任继承的期限,可考虑为20—30天,从向主管机关提交遗产清册之日起计算。
(3)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即接受继承人所提交之遗产清册和继承人所作选择的机关。国外一般规定为遗产法院或家事法院,也有的国家规定为公证处。我们认为,我国可以由公证处来承担这一工作,理由主要是:我国不太可能在普通法院之外再设置专门的继承法院,而现有普通法院任务已很繁重,无力承担这一任务,而公证处则任务不足。而且制作遗产清册、证明遗产状况这一工作就其性质而言,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