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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己多年来在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经验,针对目前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经济法作为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基础课,只有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进才能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中职学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在此特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1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异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本文由收集整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等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2 相关课程的安排要合理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中职学校所开设的《法律基础》这一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却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法律基础》的开设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但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间隔时间不宜太长。要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
3 教材的选取要考虑到“先进性”和“适用性”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市场上经济法的版本众多,有为法学专业适用的经济法,有适用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等,各种版本良莠不齐。因此,在选取教材时要考虑到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
4 采用案例教学等灵活的教学方法
由于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学生没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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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学生会感觉十分枯燥,无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将案例讨论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5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电子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电子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发展较快,电子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6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
关键词:基础课;法治教育;挑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5-0050-02
一、2013年修订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教育部分概述
党的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做出重大部署。党的十以来,同志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思想武器,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法治校园的建设,培养学生成为完整职业人所应具备的法律素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传统倚重于纯粹的“观念意识”的法治教育内容安排不足以应对现实需求。虽然法治教育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法治教育不完全等同于思想教育。面对今天这个高度规则化的社会,必备的法律素质将越来越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就高职教育本身而言,其核心目标就是培养学生们的综合职业能力,由于个体性法律素质对综合职业能力的塑造发挥着十分巨大的作用,所以,针对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必然是以“法律素质”的培养为中心任务,高职法治教育的内容应从传统型“意识主导”向现代型“素质主导”变革,着重趋向于意识、知识和技能兼容一体的“法律素质”构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应该是一个系统的构建。
新修订的法律基础教育部分最明显特点是增强了法律思想修养和法律意识教育的内容,大量删除了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从而使法律部分的内容更具有思想性,使教材内容中的思想道德部分与法律部分有机地融汇为一体。十报告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部分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提出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提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任务,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在“基础”课教学中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角度,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准确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形成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之间的内在关系,帮助大学生形成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二是进一步突出宪法的内容,强化宪法权威,加强对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和宪法使命的理解。三是帮助学生了解十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目标。十报告提出的20加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基本目标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十明确提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切实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二、法律教育部分对基础课教师的挑战
上述法律教育部分内容的修订较此前的版本更为科学合理,而且避免了以往非法学专业的基础课教师需要学习庞杂的部门法的问题,但同时面临着新的挑战。思政课教师要将全体大学生培养成法治国家所需的具备基础法律知识和素养的大学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在实际教学中,学生对于法律部分的关注突出地表现在关注实际的具体的法律问题比较多,部分教师遇到学生的课堂或课后咨询具体的法律问题,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过程中,部分老师在法律教育相关专题的教学中讲授“法律基础”部分也更多的是法律知识和概念的讲解,很少涉及法治思想和理念方面的知识。法治思想和理念方面对于非专业的教师难度较高,其也不同于以往具体部门法概述的教学,需要教师从更高的层次上去把握和理解,并且能用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学生的语言阐释,借助经典案例或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对法治思想、精神和理念进行深入的理解。对于法学专业的教师,同样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实际的授课中容易陷入法学专业教学的深度。现实教学中出现的是部分法学专业的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按着法学专业教育的方向上走,但对于学生学习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并且不符合高职高专的培养目标,学生容易陷入艰涩理论学习的困惑中。
三、法律教育部分对基础课教师挑战的对策探究
在思政课教学团队中,由于年龄、职称和专业的组成科学、全面和合理的需要,相当部分教师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然而本门课并未要求必须具备法学专业背景,且不影响实际教学,如前文所述,《基础》课的法律教育部分强调的是思想性的教育,教师只需花功夫研习法律部分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理念即可应对教学需要。研习法律部分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理念须始终围绕着培养大学生的良好法律意识这一主线开展,更侧重于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研习可分为自主学习和其他系统培训,这里主要探讨系统培训的路径。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理论教学中教师在授课时除了要透彻地分析教材中的规定的重点内容,还要基于学生实际以及学生需要和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讲授。除了教材已规定的选取学生关注度高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问题;根据不同专业学生关注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进行差别讲授,如财经系的大学生更关注经济领域的法律知识,而食品系学生则更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这样结合大学生实际,结合生活,有所取舍,有所侧重,既满足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又能解决法律部分意识和理念方面的教育的需求。在讲授相关专业侧重的基础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可附带理念和精神的教育。
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教育很重要的是通过消极案例中得出积极的引导,从而树立对法治道路的信心。通过对比事例诱导冲突,然后把两者进行比较,从而引出正面教育。法律部分教学的基本特点是,教师授课过程中每个法往往只能简单带过,蜻蜓点水式的面面俱到反而弱化了法律部分应有的教学效果。教师可从民法、刑法、诉讼法等角度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来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同时多运用一些“情法冲突”、“情理冲突”的典型案例如长沙的哥撞死劫匪案、南京彭宇事件等作为切入点,引导学生分别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作价值判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同时法学专业的教师要注意把握理论讲授的度,并且紧密结合高职高专的培养要求,开辟出特色的教学模式及内容。我院也对此有针对我院情况的思考,以下是我院的情况:
1.教学现状。我院的法治教育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法制意识教育,学生对法律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知识的层面上,缺乏法律情感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法治教育效果不明显。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多采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方式,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后的认知和行为的培养。学生对校园部分法治教育活动了解和参加得较少,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仍需提高层次和水平。
2.教学优势。目前,已经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精品课程较为成熟,同时已开设法律相关的网络公选课,有固定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教育常规活动,成立法律服务队并进行规模的校内法律宣传活动,已有按照院办宣传科的文件精神开展活动,已开展校园法制节目的拍摄录制尝试,这些活动已经取得初步的成果和成效,同时通过这些尝试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局限,以便后续的提升和改进,尤其是通过活动建立法治教育的系统的构建和运行的研究。
3.教学前景。形成地市级的普法品牌活动,提高学生作为完整职业人所必须具备的综合职业素养,为法治校园自下而上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与上述基本状况对应的对策思考
1.课程教学改革。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授内容和方式的改革,确保培养学生基本意识的主渠道。契合法治教育目的的课程设置上,较为适宜的开设法治教育“活动课程”(《高职学生实用法律知识介绍与体验》)以及其他法律文化和精神类课程,形成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普及模式,即围绕学生实际参与的社会生活来组织课程内容,同时渗透精神和理念层面的教育。
2.社团服务建设。从内容和形式上设计开展既符合学生需求,又与中央精神和主题契合的活动,深化理论学宣讲团(含法律服务队)的建设,提高社团成员的基本素质和服务水平,开展常规模拟法庭活动和主题宣讲活动,录制校园法制节目“不二法门”视频和音频,自行组织(校内和社区)或参与校团委组织的外出法律服务活动,拓展提升学生的理解运用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就近的工业园区以及其他联系的服务点,根据职业院校的特点和特色,以工业园为重点对象进行量身订造的宣传和服务设计)。
论文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功能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校公共基础必修课。本课程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学生的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由于课程内容具有抽象化、理论化等特点,教师在教授过程中很难使用简单的理论讲授方式达到“知行合一”的教学目的。为了增强课程的趣味性以及达到“知行合一”的教学目的,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是“基础课”教学的必要选择。在实践教学方面,若干年以来,不论是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相关领导还是一线授课教师都在积极探索一套高效的实践教学路径。全国高校思政课的教学评估中更是将实践教学纳入评估体系中,成为评估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然而,由于缺乏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内涵与功能的全面认识,“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探索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要使“基础”课实践教学功能得以实现,必须加深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内涵与功能的全面认识,以期为探索一套更为高效率的实践教学路径。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涵义
实践教学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手段,在各种教学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在理工农医学科中。诸多高校的理工科教学过程设计中,已经将实践教学摆到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位置,比如,两者在同一门课程中的学分所占比重平分秋色。早期的实用主义流派也将实践教学应用于人文社科类学科的教学中,特别是在德育教学过程中更是将这种方法作为主要教学手段之一。然而,对于实践教学的内涵的理解却是见仁见智了,在此有必要将实践教学的内涵做简单的梳理,以便更好地将其运用到“基础”课的教学之中。关于实践教学的内涵,许多学者都做出了解释与定义,归纳起来有如下两种:
(一)指在课堂教学和课外教学过程中,构建一种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以学生的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育学观念和教学形式。
(二)社会实践教学以社会现实问题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让学生在实践中自己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着重培养学生对现实的观察、分析能力,提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把个人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起来。
综上所述,实践教学的内涵可以表述为是一种教师主导,教学为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以理论为基础引导学生将书本内容与客观世界相联系,指导学生用相关理论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索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这种教学方法摒弃传统的把学生当成单纯的知识接受者的观念,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且以学生的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把实践教学概念引入到“基础”课教学活动中来就是指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构建一种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以学生的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学观念和教学形式。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基础”课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不同,实践教学是一种教学理念应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而实践教学环节是和理论教学环节相辅相成的,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基础”课实践教学按其组织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大类,其中校内实践教学又分为课堂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活动范围限于校园内),校外实践教学又可以分为引导性校外实践教学和非引导性校外实践教学。校内实践教学中的课堂实践教学主要是指将实践教学理念渗透在“基础”课的理论教授过程,包括以开展辩论会、现场模拟、主题演讲、播放音乐和视频资料等形式将理论知识形象生动地传授给学生,让学生亲身体验教学的主要内容。校内实践教
学的课外实践教学是指以“基础”课的主题为理论基础结合学校的各项活动如团学活动中的“我爱我”、“雷锋月”、 “新生入学教育”等实践活动,教师做适当引导,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理解理论知识并且内化为自己的理念。校外实践教学是以社会为课堂,其中引导型课外实践教学一方面可以通过党团组织、学生会、社团等利用课余时间组织一些校园活动结合教师的指导来完成理论教学活动,另一方面是指教师可以亲自带队去一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实践教学、非引导型课外实践教学是指学生的一切社会活动,这种类型的实践教学从严格意义上讲不算是教学,它是学生自觉内化的过程,也即将课堂上的理论知识自觉的用以指导自己的言行或是更正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这也是“基础”课的最终教学目的。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功能
(一)帮助学生完成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外化与内化过程
“基础”课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学生的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四观”其实质是将课本的八个主题内化于学生的理念,并且能够使学生将这些内化的理论外化于行为,也即用这些内化的“四观”来指导其日常行为。
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内化主要是指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于学生的基本要求通过社会舆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学生内心形成道德和法律观念,即客观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各方面形成的合力转化为学生的主体意识。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外化主要是指将内化的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转化为行为实践,并且相对稳定地调节主体的外在行为。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主要功能是通过对学生的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施加影响,强化学生的内化和外化行为使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其行为活动产生调节和指导作用。通过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过程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可以提高该课程的实效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与行为实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践教学具有重要作用。
(二)提高学生的道德行为判断和选择能力
在信息化时代,学生接收外部信息的渠道越来越丰富,在这纷繁复杂的信息中怎样删选正确的信息对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坚持实践教学,将课堂向社会,向网络开放是培养学生德育判断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走向社会,正确地认识社会,从而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学生行为作用于外部世界必然会产生社会评价,也即人们对其行为所作出的评价。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将道德标准和法律要求结合实际环境进行内化,从而形成正确的“四观”。实质上是学生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动机、效果和价值的判断,是人们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和坚持正确行为习惯的外在力量。
(三)促使学生主体素质获得不断发展
学界普遍认为德育必须重视德育主体的内在发展需要,重视品德的独立性、能动性和超越性等。把德育对象当作可发展的成长着的道德主体来培养,以学生品德的发展和德育主体的建构为目的来提升德育对象的理性自觉与道德意志。但人的品德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并非生物遗传而来,而是品德主体自身长期不懈艰苦努力奋斗的结果。因而,“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充分尊重学生的品德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品德自觉,提高学生的是非鉴别能力、品德意志能力、品德践行能力,使学生在对道德要求必然性、必要性把握的基础上,实现品德主体性与规范性的互换,从而实现品德主体性与规范性的高度统一。
法律意识 教学方法 大学生
一、前言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未来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力量,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状况,影响和决定着国家未来法制发展的状况和水平。
大学生法律意识,即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的反应形式,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动。简言之,就是大学生对待法律的心理态度和自觉遵从的表现状况,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求。为了深入了解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本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本校不同年级、专业学生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68份,有效回收率93.6%。在此基础上,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分项统计和分析。
二、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
从整体上看,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基本状况是: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不高;对司法威信认同偏低;法律态度不稳定,对法律规范的信仰程度不高;法律认识和行为表现反差较大。
1.我校大学生法律心理状况
我校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总结起来就是:对法律的心理认识比较明确,但对法律在现实中的公正性认识信心不足。87%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是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准则,是化解矛盾的杠杆,是人们行为的标尺。大学生群体对打官司表现得极为镇定,71.8%的大学生认为这是现代社会生活很正常的事情。但对我国当前法治状况的认识还不容乐观。他们当中,对“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的肯定回答率仅为28.6%,在对发生在身边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认识上,相当一部分同学还存在认识偏差,有24.3%的人总认为违法犯罪离自己太遥远,不能及时从走上歧途的同学身上吸取教训。
2.我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我校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掌握不够,内涵理解还不全面。93%以上的大学生对我国法律体系有一定了解,对于“违法”和“犯罪”的概念,75%的大学生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基本概念的掌握还比较模糊,56%的同学还不知道《民法通则》是我国的一部现行法律,对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的认知也相当模糊。在近几年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也反映出许多大学生法律常识不足,基本概念不清,基本理论掌握表面化,针对案例分析不到位,甚至认识错误,等等。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使他们在实践中很难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3.我校大学生法律态度现状
从统计数据看出,我校大学生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法律渠道解决的占82%以上,这就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态度比较明确,对待法律的态度较为积极。但在法律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又表现出法律态度意志的不坚定。如答“你的亲人或同学朋友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只有46.7%的同学选择检举反映,还有45%左右的同学选择“与己无关”或“假装不知”;在“在择业过程中,你会根据需要毁约吗”的回答上,还有64%以上的同学认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随便撕毁就业协议,这些回答表明大学生的法律态度还有不健康和阴暗的一面。
4.我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现状
我校大学生对法律的功能认知比较清楚,但是对法律的信仰程度还不高,对某些问题的判断还带有相当大的功利性。在回答你评判是非的一般标准是什么时,被调查者选择道德的占58.5%;在回答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的第一选择是什么,被调查者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仅占26.5%,可见我校大学生还存在重道德、轻法律的意识倾向。在对“私了”和“寻求法律援助”上,还有48.5%的同学选择“在私了不成的情况下才依靠法律”;在回答“你对大学生替人考试收费的看法”时有相当一部分的同学判断标准不清,把违法和违纪现象看的很平常,缺乏起码的诚信和荣辱观。
针对以上分析,说明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学生都能正确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建设法制社会有了比较清楚的把握。但从法律意识的结构上来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法律心理脆弱,对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存在消极与偏激的认识;法律知识不足,对法律现象与法律理论不能很好地结合,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了学与用相脱节的现象;法律态度不够成熟,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不高等。
三、推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提高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是高校贯彻高等教育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大学生完善个人综合素质、促进个人发展的需要。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虽然很多,但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承担起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05方案”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一项重大变革,它以道德教育为主,一本教材包括了思想政治人生价值观培养、道德及行为规范培养和法律素质培养三部分。法律部分的内容浓缩为新教材的第七、八两章以及第五、六章的部分内容,如何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框架内对全体大学生讲授法律知识,是摆在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前的一个难题,特别是在有限的课时内驾驭相对庞大的内容体系,是法律基础教学面临的首要矛盾。如何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寻求破解之道,笔者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实际教学,提出几点看法。
第一,优化教学内容,按需讲授。在调查中发现,我校67%以上的学生都明确表示对法律知识感兴趣,而且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增长法律知识。但由于课时的有限和教材内容的庞杂、抽象和枯燥,大大降低了学生阅读和自学的兴趣。在调查中发现,我校大学生最关注的法律问题首先是宪法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公民权利和义务问题),犯罪与刑罚的相关问题(如正当防卫),婚姻、继承问题等;其次关注点也由于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有些同学关注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有些同学关注计算机互联网犯罪问题。要让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引起大学生的关注和共鸣,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从大学生的需要入手。因此,应该了解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乃至步入社会后)最为需要的、最为关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结合生活,对庞杂的法律知识体系进行取舍,做到知己知彼,按需讲授。
第二,丰富和完善教学方式。法律条文本身是抽象的、枯燥的,如果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和“填鸭式教学”很难达到教学目的。丰富教学方式,可以使用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可以把抽象的理论融进鲜活的现实之中,将法律还原到生活中去,这不但增强了课程的生动性,吸引了学生的兴趣,还增强了理论的冲击力和说服力,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信服法律,并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基础课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还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中运用实践教学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方式。我们的调查也证明,学生非常喜欢和希望能在课程中展开实践教学,89%的学生认为组织实践教学很有必要。法律实践教学的方式有很多,如观看法律视频、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竞赛活动等。
第三,改革考核方式。考核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体现教学理念的最明显的教学活动。目前,我校课程考核一般采取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平时作业、考勤、课堂表现等)+期末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但是这种考核模式显然不适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相关理论,还要求学生将理论付诸实践,最终目的是通过理论知识的讲授,影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并指导大学生的行为,促其达到‘知行合一”。如果采用上述课程考核模式,其结果是导致考核只停留在对道德认知、法律知识的考核上。因此,我们要积极改革考核方式,拓宽评价思路,以能力为本位,重视对学生能力的评价。将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强化学习过程考核,采用平时成绩、课程论文、实践报告等相结合的方式来取代原有的考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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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中医药院校 《法律基础》 法律信仰教育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学生法律素养现状与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8-0250-02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法律信仰缺失严重
近年来,医患纠纷增多,医患矛盾增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者对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养,从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应用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令人震惊:虽然被调查医学专业学生基本上已经修完《法律基础》,掌握的法律知识还不错,法律应用的能力也说得过去,但是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信仰严重缺乏,不相信法律在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医患纠纷中的作用和能力,不相信法律在保护公民和医疗机构权利方面的作用,质疑立法机关的权威性,怀疑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平性[类似调查结果也可详见佟晓辉、叶振国、刘伟和杨文君在2008年《中医教育》第1期发表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与对策》第18-19页]。在依法治国成为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和基本国策大背景下,医学专业学生这种法律信仰状况令人担忧。
二、法律信仰严重缺乏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早在1997年9月,依法治国就被确定为我国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和基本国策。然而,16年过去了,法律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地位虽然有所提升,但是远没有达到应该有的高度,即将奔赴工作一线的准医务人员――医学专业学生有这种现象更值得思考。
(一)当前社会的法律现状直接影响学生的法律信仰
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法律信仰缺乏,与当前整个社会的法律现状有直接关系。法律信仰的提升需要“立良法”、“正司法”、“严执法”和“重守法”,显然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做到。近年来,我国立法速度不断地加快,许多法律无人知晓,使得法律形同虚设。司法体制有着明显的弊端,法律效益低下。执法弹性较大,侵犯百姓权益现象屡见不鲜。上述状况难以满足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期望值,法律被信仰难度较大。
(二)法律基础教育存在着重知识轻信仰的现象
由于高等中医药院校中《法律基础》或《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教师上课多半注重对法律知识的讲解,极少涉及对法律信仰的教育。从目前常用的《法律基础》教材内容看,教材内容多是对各个部门法的罗列和简单介绍,很少以案例和分析问题的方式讲解法律,内容极少涉及到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和训练。学生修完《法律基础》这门课,除了法律知识有所增加以外,在法律信仰方面没有明显提升。
(三)《法律基础》教学方法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法律基础》作为一门基础必修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也很有人专门探讨这门课程的教学方式方法,实际上,这门课程的教学方法对于提高高等中医药医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十分重要。法律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识记再多的法律知识也没有实际价值。改革和完善《法律基础》的教学方式,增加案例教学和体验式教学方法,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分析[孙健:《增加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路径探析》,载于《教育教学论坛》2010年第24期,第42页],使得学生可以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法律的威严、法律的公平、法律的效力和法律的正义,增强医学专业学生将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十分必要。
(四)《法律基础》教学内容需要进一步合理调整
目前,《法律基础》教材内容多而全,多为面向所有专业学生的全国材,针对性不强。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需要有颇具特色内容的《法律基础》教材。教材内容应当增加与将来工作有关的法律内容,删减一些实用性不强的章节。《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执业医师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保险法》等主要内容等应当直接进入《法律基础》教材,并重点讲解。《法理》、《国际法》和《宪法》等课程内容可以简单一些。总之,大而全的教学内容,导致重点不突出,实用性不强,影响学生法律信仰的提升。
三、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基础》教学改革方向与措施
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学生法律信仰缺失,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其中加强《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明确《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方向,确定《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内容,改进《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尤为必要。
(一)《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方向
1.授课内容法律知识与法律信仰并重
法律信仰是法律素养的第一要素,没有法律信仰,法律将成为一纸空文。采取各种方式,加强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基础》中法律信仰教学内容,使得法律知识与法律信仰都得到加强,提高医学专业法律素养,对于即将奔赴医务工作的大学生而言,十分重要。通过传授、讲解和剖析法律知识,使学生对法律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理解。通过案例分析、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等方式,提高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并潜移默化地加强他们对法律信仰。总之,传授、讲解和剖析法律知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加强和加深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才是最终目的。只有加强了法律信仰,才能正确运用法律,切实提高法律素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达到《法律基础》开设的目的。
2.适当增加实用性强的法律教学内容
现在常用的《法律基础》教程,普遍采取模块式的安排,将授课内容分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等,结构大而全,内容繁多,重点不突出。针对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课程可以有所侧重,重点培养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律信仰,提高学生的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合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成本意识。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法律基础》教程,应当紧紧围绕教育培养目标来编写,不能像大众化的《法律基础》教程那样针对性不强,全面但重点不突出。适用于几百个专业背景的《法律基础》教程,医学专业学生不感兴趣或收益甚微,是难以避免的。
3.增加法律案例教学和实证分析内容
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法律信仰的提升,可以通过适当增加法律案例教学和实证分析来实现。《法律基础》课程不能填鸭式的灌输方式,否则,只能让学生被动接受,甚至可能遭遇学生无言的抵制。以案例教学作为法律教育的主要手段[ 周禄涛、高雪娟、张凯:《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方法浅析――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载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2年3月第15卷第1期,第92页],让学生亲身感受案例发生的经过,让法律融于学习之中,增加《法律基础》的趣味性和实战性,增加对法律实际功能的理解,提高医学专业学生法律信仰。当然,法律案例的选择,也应当更加贴近医学专业学生将来的工作环境。法律实证分析主要是针对医药卫生领域的现象和问题,运用法律的手段分析论证并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对现行立法的分析,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对社会关系调整的作用,增强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
4.课程开设的形式应当多元化
提高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兴趣,课程开设形式应多样化[万筱萍:《新时代大学生法学素质的培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载于《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年第3期,第108页]。形式服务于内容,高等中医药院校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开展《法律基础》教学,有助于提高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认同和信仰。目前,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不认同,有抵触或者怀疑态度,需要采取多元化的手段,利用新媒体技术,通过视频、动画、PPT讲解和小组讨论等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或改变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逐渐提高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
(二)《法律基础》教学改革措施
1.专门设立法律信仰培育与体验模块
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基础》授课内容应当实现法律知识与法律信仰并重,应当对提升法律信仰的内容进行模块化处理,专门设立培育和提高法律信仰的内容。通过案例展示、实际参与、小组讨论、师生互动等环节,加深学生对法律内容的理解,提升学生对法律规定的认识,破解学生对现行法律的误解,实现医学专业学生逐渐提高法律信仰的目的。在现行《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可以在每一章节的最后设置有意设立“法律信仰培育与体验模块”,通过正面素材展示,反面教训警示等内容,增加学生对法律权威性、科学性、实用性、严肃性和强制性的认同,逐步改变对法律的不信任[ 周禄涛、高雪娟、张凯:《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方法浅析――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载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2年3月第15卷第1期,第91页]。
2.增加医药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并提高内容的实用性
对于目前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基础》教材内容针对性不强问题,可以从教材结构、教材内容、教材风格等方面进行改革。教材结构方面,需要单独增加一些颇具特色内容的章节,例如《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执业医师法》、《仲裁法》、《保险法》等;教材内容方面,除了简单原理介绍和法条分析之外,应当适当增加“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专家提示”、“判例解读”等内容;教材风格方面,可以适当增加教材的活泼性、趣味性,实现形式上图文并茂,内容上生动活泼,改变学生们对法律的错误认识――法律是一门死记硬背、枯燥无味的学科,恢复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的原动力。
3.强化案例分析教学提高法律信仰
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课程》中强化案例分析,可以逐渐提高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认知、认同和信仰。通过剖析医务人员实际工作中发生的案例,从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角度对案例进行全面解读,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进行评判,让学生可以切身感受到活生生的法律,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法律规定、法律运作的正确认识,提高学生们对法律的信仰。
4.开展实证分析教学坚定法律信仰
以法律问题为中心开展多角度的实证分析,可以让学生参与到“模拟立法”、“模拟执法”和“模拟司法”中来,提高并坚定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律信仰。把自己舍身处理地当做“立法专家”、“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处理现实问题,思考如何去立法、执法和司法,加深对我们现阶段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认识,有利于坚定法律信仰。
四、结论
高等中医药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关键在于法律信仰的提升。虽然我国现阶段立法、执法和司法尚有不完善的地方,可能会直接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但是,开展法律基础教育,加强《法律基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改革,有利于缓解医学专业学生将来工作对法律的强烈需要与法律信仰缺失之间是矛盾。因此,加强高等中医药院校《法律基础》课程中法律信仰教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佟晓辉、叶振国、刘伟、杨文君:《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与对策》,2008年《中医教育》第1期,第18-19页。
[2]孙健:《增加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路径探析》,载于《教育教学论坛》2010年第24期,第42页。
[3]周禄涛、高雪娟、张凯:《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方法浅析――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载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2年3月第15卷第1期,第92页。
[4]万筱萍:《新时代大学生法学素质的培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载于《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年第3期,第108页。
[5]周禄涛、高雪娟、张凯:《高等中医药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方法浅析――从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载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2年3月第15卷第1期,第91页。
作者简介:
杨逢柱,男,法学博士,讲师,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医药卫生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
林建平,男,中医学学士,副研究员,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研究方向为:医药卫生法学和中医教育。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改革
[作者简介]孟繁华(1970-),女,吉林公主岭人,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品德与政治教育。(吉林 四平 1360Dl)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8-0129-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进入高校必修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能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并为逐渐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法律基础。但课程改革把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合并为现在的“基础”课后,在教学中遇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基础”课在教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适应教学改革需要的解决对策,体现了“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与感染力,提高了教学效果。
一、“基础”课教学面临的问题
1.“基础”课整合后内容较多,教师难以有效驾驭。“基础”课是从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整合而来的,虽然从整体上调整了教材体系和内容,但内容还是大大地增加了。作为教学人员,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内容太多、课时太少,很难驾驭。所以,教师必须把握好整个课程体系,删减内容,把课程内容科学而严谨地统领好,形成前后衔接的思想品德和法律素养有机系统,更好地加强育人效果,突出“育人”功能。
2.教师队伍知识老化,教学质量很难提高。原来的两门课,现在变成一门课,原来的教师有的是专讲“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有的是专讲“法律基础”课的。现在每位教师必须两方面的内容都讲授,对教师来说是考验,也是挑战。教师必须努力学习新知识,尽快熟悉并且精通课程内容,才能讲好课程,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3.教学模式过于陈旧,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目前,许多高校的“基础”课教学仍停留在“简单说教”的教育层面上,学生不愿意听、不愿意学,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厌学情绪。讲授“基础”课,在教学手段上应该多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加信息量,增强视觉冲击,在教学方法上应该充满多样性、灵活性,充分体现课程所要求的“外连社会实践、内连学生心灵”的功效。
4.课程定位太低,教学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国家和省相关红头文件很多,叫得很响,要求很高,但是,很多学校仍然把思想政治理论课视为“豆芽课”,认为可有可无。主要表现为:一是上课的教师随意安排,认为政治课谁都可以讲,不需要科班出身,更不需要有任何理论基础;二是学科化偏向严重,有的专业开设,有的专业不开;三是脱离教材情况严重,有的教师想怎么讲就怎么讲,根本不围绕教材。
二、“基础”课教学改革方案
1.课程内容整合形成体系,教师爱讲学生爱听。作为“基础”课教师应该在上课前进行集体备课,大家一起讨论哪些内容需要讲哪些不需要讲,从而形成各个专题连接的系统,形成教师愿意讲、学生愿意听的局面。
2.加强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各个高校都应该积极组织“基础”课教师参加岗前学习和培训,针对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和法律方面做相应辅导,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强整体素质。
3.充实教学环节,强化学生学习效果。在教学环节上要坚持“三贴近”原则,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由教师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感染学生,加强学生道德情感的体验并逐步培养道德感。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活动组织能力、团结合作精神以及抗挫折能力;组织学生参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加强对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公开审判,使学校与社会、课堂与法庭、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让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课堂所学理论知识;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公益服务、到企业参观学习、到养老院开展关爱老人的活动等,让学生多方面接触社会,培养学生的感恩之心和社会责任感。
4.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育互动功能。“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必须增强灵活性和科学性,用活泼多样的方法和形式激发学生的兴趣。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的特点特长,不同的教学内容应该安排不同的授课方式,如专题式教学、大课、小课、学生讨论、撰写报告、口头演讲等,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手段上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多媒体课件、图片影像资料、Web课件等,把空洞、抽象、枯燥无味的书本知识转化为丰富的感性材料,增强视觉冲击力;在教学方法上应该充满多样性、灵活性,如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辩论式等,增加知识的科学性、学习的趣味性,体现课程所要求的“外连社会实践、内连学生心灵”的功效,保证“基础”课德育功能的实现。
5.改革考核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恰当的考核方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应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教师与学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系统地考核学生的思想认识以及外在表现,通过考核,了解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坚定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情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在考核环节构建综合考核体系,从原来的结果性考核转变为现在的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5%,包括学习态度和课堂、生活表现以及课程作业等;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5%,包括开卷考试和小论文、心得体会等,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6.加强教学研究,促进课程改革建设。作为教学主管部门必须强化各方面的管理,包括课程定位、教师队伍、教学安排、教学过程等,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作为教师必须研究怎样把“基础”课讲好,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围绕教育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育途径以及课程的难点、重点进行讨论,使教学内容能够更好地贯彻实施。通过集体备课、听课、教学观摩及评价等制度,让教师之间互相学习借鉴、共同完善知识结构。
7.加强教师情感投入,促使教师教书育人。要想使教师与学生到心理上的和谐一致、感情上的交流融合,达到互相尊重与信任,教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在教学中主动创新,围绕新的教育教学理念,采用现代教学艺术,综合运用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美学等知识,把“基础”课的理论知识成功传授给大学生,成为一代“经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作,用自己深厚的感情去感化学生,用自己高尚的情操和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用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去指导帮助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善于育人的“人师”。
当前,“基础”课教学面临着种种问题,作为高校教师,要把大学生的成长与成才作为根本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服务人、关心人、教育人、塑造人的教学理念,本着“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不断进行课程改革,提升自身素质,充实教学环节,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研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求提高“基础”课教学效果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基础”课教学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实现“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塑造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并使其逐渐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动向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改革方案均是依据现实状况提出来的,旨在整合全院德育资源,针对高职学生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思政课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其必要性主要有如下几点:
1.全国统编教材带来了困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均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也就意味着不同层次的学生使用相同教材,这给我院的思政课教学带来了困扰,因为高职学生有自己的特点,如重感性轻理性,重感觉轻逻辑,重直观感受轻概括抽象等,这两本教材完整的科学体系高职学生未必都能准确掌握,因此需要我们对这两本教材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在准确把握教材精神的基础上对教材内容有所取舍,有所侧重,使之适应高职学生层次。
2.我院思政课程在未改革之前几乎完全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张嘴。教师完全按照教材的逻辑顺序从绪论到第一章到第二章,直至最后小结,出现的结果是思政课程让高职学生觉得“高深莫测”,枯燥无味,老师辛勤的付出却得不到学生的认可,进而影响老师的热情,从而产生恶性循环。思政课程在很大程度上仅仅只是完成了教学任务,学生的收获可能确实有限。
3.以往实践教学课时少,随意性大。我院的实践课在未改革之前存在如下缺陷:第一,原有实践教学有较大的随意性。这个班的实践教学观看影片,至于影片的内容,要达到的效果不明确,而同时,另外班的实践教学又弄个辩论赛,至于辩题是否联系教材内容,是否能体现当下的热点问题,是否切合学生的需求没进行考量。第二,原有实践教学不规范。实践教学的开展还未真正落实,如达不到课时要求,片面强调课堂的“灌输”教育。因此规范实践教学显得尤为迫切。
4.《形势与政策》课程课时少、精品少。以往《形势与政策》教学均以自然班为单位,由本班级的思政课教师进行为期8周16学时的讲解。《形势与政策》课程的特点是时事性强、变化大、资料更新快,要求每一位任课教师对国际国内重大问题了解得面面俱到,透彻深刻,并能以学生易接受能理解的方式讲解,未免有较大难度,而这种难度又直接导致了《形势与政策》课程鲜有精品,反过来增加了学生对此门课程的抵触情绪,抵触情绪无形中又提高了此门课程的讲解难度,形成连锁反应。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大致动向
根据以上分析,我院思政改革各个击破,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实践教学等进行了全盘改革。
1.教学内容专题化
我们通过对教材的深化和细化研究,完成了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换。根据教育部05方案,全国高校使用教育部统编教材,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实现“源于教材,高于教材,回归教材”的要求,使教学更贴近高职院校学生实际?我们的对策是:①在准确把握教材内涵和突出教学主题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生活实际,拓展丰富教材的内容;②根据高职学院学生心理可接受性的实际出发,研究教学语言,使教学语言富有生活性、艺术性、逻辑性、理论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为此我们把课程的内容进行了整合。如下表所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2.教学方法项目化
我们以项目为载体,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把理论教学与实践项目相结合,理论指导与生活实际相结合,理论拓展与职业能力相结合,实现知识传授、素质养成、能力培养的一体化。
3.实践教学制度化
改变过去实践课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制定了详细的实践指导手册。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我们编写了适合本院学生的实践教学指导手册。这些实践活动的制度化能发挥如下几点作用。
(1)组织学生观看相关影片,获得直观感受,引起心灵触动。在观看完“马加爵庭审”后,学生对此唏嘘不已,认识到提高个人修为的重要性,认识到人际沟通的重要性,也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2)进行社会调研,服务社会,增长才干。教师给学生提供社会调研的题目,学生选题后组成课题小组,分工协作去搞科研,教师指导学生如何对调查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分析、综合,在此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对写出的调查报告或论文,在教学班级上组织相应的交流。教师对社会实践及调研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价,深化学生对调研取得结果问题的认识。
(3)开展法律咨询,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部四位“双师型”教师免费给学生提供法律咨询,通过法律咨询帮助学生解答有关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大学生应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法律素质,增强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4.考核形式多样化
改变过去一考定优劣的状况,在教学过程中把学生的实践表现纳入课程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形式的改革,注重考核形式与内容的多样化,多方面的考核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增加学生实践表现与能力的考核。将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作为检验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对知识实际运用能力的重要手段。具体考核操作办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课程的学生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调查报告或论文和品德操行分三部分组成:第一、平时成绩:30分 ( 出勤情况20分,学习态度10分);第二、调查报告或论文:40分;第三品德操行分:30分。《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学生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调查报告或论文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50分( 出勤情况30分,学习态度20分);调查报告或论文:50分
5.教师角色导师化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了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外,还担负着对学生思想状况和德育教育状况进行调查的重任,为此思政教师下到各系担任素质导师,对学生思想现状与学生德育教育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为联系系部的学生管理出谋划策;对所联系系部的教师和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其政治素养;辅导一个学生社团,指导社团相关活动。
6.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系统化
我院举全院之力,设计了学生在校两年内主要参与活动项目。活动侧重于学生的日常行为养成,在内容上涵盖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主要任务是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行为养成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我院思政课程改革已经进行了近2年的实践,在改革中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
第一,这项改革对政治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需熟悉教学内容外,还必须熟练掌握多媒体技术,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必须熟悉心理学,管理学,人际关系学等方面的知识。我院政治教师仅十余名,工作量大,强度过高,经常加班,大家深感人手不够,精力有限。我院政治教师在探索改革过程中均感觉较疲惫。
第二,这项改革对全院的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项改革是集全院之力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上至下需有效沟通,各处室和各系部需建立长效沟通合作机制。因此也要探索建立更高效的联系机制。
关键词: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能力培养 培养方法
根据新课程标准所提倡的宗旨,教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中,在授课的基础上,应将重点放在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上,不仅仅教会学生书本上的基础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这就要求教师转变教学理念,革新教学方式,将任务与项目驱动作为课程的重要载体,着力培养学生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学会辨析社会中的道德问题并通过法律手段处理人生的重大问题。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培养学生能力的必要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一门必修课,旨在提高学生在面对社会中诸多挑战时所能应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因此,培养学生的能力是本课程教学中的直接目的,符合本课程的目标,从而提高本课程教学所具有的感染力与说服力。
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目标要求。
从本课程的教学目标看,培养学生的能力不仅仅包括学生对知识的学习能力,更包括将理论结合实践的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根据本课程的具体内容,从多年教学实践看,本课程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人生观、对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和辨析问题的能力等。在本课程教育中,教师必须结合实际展开对知识的讲解,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以应对社会上的重重挑战。
1.2调节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兴趣。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作为政治课的分支,教材文本枯燥乏味,教师为了调动学生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就必须将课程与实际相结合,从而改变传统教学方法单一的弊端,提高学生对课程本身的兴趣,增强本课程的说服力与感染力。只有将重点放在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上,学生才能切实感受到课程的意义与价值,从而全身心投入到课堂中,激发教师授课的热情。
1.3为学生的未来负责。
学生经过学校的培养终将投身于社会中,在学习阶段就必须掌握在社会中生存的能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担负着培养面临实际问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重任。自上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利己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思想已经普及。学生面对社会中复杂的问题往往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强而无法维护个人权益。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2.如何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培养学生的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由道德思想与法律基础两个部分组成的,两个部分分别注重学生的惠人与维权两个方面能力的培养。从课程本身出发,要求学生能够运用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解决自身活动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且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社会现象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在此基础上,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如沟通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调节与管理等能力。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改革应运用如下方式。
2.1借鉴行动导向教学理念,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导向教学理念并不是一种教学方法而是以活动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在学习过程中,为既定目标做批判性的自我反省,在学习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自我,不断强化自身能力的一种本着对自我负责的过程。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主要特点是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以合作讨论的形式解决问题,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团队合作能力与集体荣誉感。应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就要求教师在备课阶段为学生设置课前引导问题,在课堂的开始阶段抛出问题让学生讨论,通过派出代表发言的方式,将对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对知识的学习能力、在团队中的合作能力相结合,达到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从传统的单一授课模式转变为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在学习知识的基础上,提高综合能力,适应在社会发展中的需求。
2.2借助情景剧表演的模式,提高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
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内容源于生活、贴近生活,教师可以采取为学生安排情景剧排演的课堂作业,使得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学会运用知识,提高语言与肢体表达能力。例如第五章第一节社会公德,教师可以将该章节的课程内容作为情景剧的立意与宗旨,让学生以小组模式利用课后业余时间进行情景剧排演。学生在排演过程中,会通过对课本的阅读和对其他文学作品的查阅充分理解如何明辨公共生活中的违法现象,如不文明行为、交通违规行为和违背治安管理的行为等,并通过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结合生活经验,将此立意展现在情景剧之中。借助此方式,不仅可以让学生充分掌握课堂知识,而且可以培养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提高学生对生活的观察能力,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发现人生哲理的能力,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且通过表演,提高自身的语言与肢体表达能力,开发学生创造力。
2.3创建调查问卷并统计数据,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在《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可以根据某章节,让学生自己立意做一份群众调查问卷,统计其数据并针对该现象撰写论文给予分析。例如第五章第二节职业道德和第三节家庭美德,学生通过对社会一些不良现象进行群众的民意调查,分析现如今社会对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的看法与态度,并对其结果进行深层次分析。通过此种方式,培养学生对社会现象的辨析能力,并针对不良现象加以批判,从而树立学生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在统计过程中,找出课堂知识的重点并加以掌握,透射于社会问题中,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当中。当然,统计结果不会尽如人意,根据学生对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教师应加以点评,防止学生被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误导。
3.结语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应重点关注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学目标,结合行动导向理念教学模式、情景剧与调查问卷作业的方式方法革新教学方式,从传统单一的授课中脱离,带动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发问,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通过情景剧作业的新颖模式提高学生对课堂的兴趣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语言与肢体的表达能力,在调查问卷的分析与品评过程中树立正确且健康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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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雁.基于网络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的创新[J].中国成人教育,2012(12).
[3]顾玉彬,吴明霞,张利敏.BB网络环境下德育与法制基础教育探讨[J].中国报业,2012(10).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基本的经济法律意识是经济类人才成长的基础,而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经济人才是教师的职责。为提高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就要分析该课程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对教学改革的几点对策。
“经济法概论”作为高校经济学专业的基础学科,具有实践性极强的特点。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要培养出现代化的新人才就不得不与时俱进,而传统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素质提高的要求。如何提升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实际用途,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教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基础学习较少,学识基础薄弱
“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内容多,但教学学时较少,因此在各高校,“经济法概论”的教学方法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老师一个人讲,学生基础弱,听不懂,无法融入课堂里,这样就使得主角配角位置颠倒,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教学手段相对陈旧
如今,案例教学以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方法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各种课堂,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主要采用的还是灌输的教学模式。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容易导致学生对老师或是知识具有依赖性,学生学习只懂皮毛,不懂得举一反三,灵活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思维狭窄,不会产生创设性的思考。这样的教学是无法提高学生素质的。教学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不能只是满足于简单讲授经济法律的基础知识。教师应该主要注重引导学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阐释立法的精神和原则、提高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材缺乏层次感
教材是教师的教学依托,是教学环节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经济法概论》教材的内容偏多,而且繁杂深奥,大多数内容需要学生自己学习,教材大多只是起到参考价值,而且较为陈旧,无法做到立足实际,与实际问题严重脱节,如《劳动合同法》等章节更新缓慢,无法做到对现有问题进行实际分析,且逻辑混乱,重点不突出,缺乏层次感。
(四)传统的考核结果束缚学生的学习潜能
目前我们高校的考试主要还是闭卷考试,这导致学生还要遵循为了考试而学习,学校的一切工作也是围绕考试这一主题展开,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使得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调整课时设置
不同专业对学生的素质要求不同,不能只是单纯地给学生奠定法律基础。在初步明确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对于经济学和非经济学专业进行差别对待。经济学专业建议先开设《法律基础》这一课程,在此基础上设置《经济法概论》,两者课时合计60课时,中间10课时实现实训;非经济学(非法学)专业可直接开设《经济法概论》,但要保证48课时以上,中间有8课时以上实现实训。
(二)重点必须突出,逻辑必须清晰
经济法教学内容繁多,突出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很好的方法。首先应按照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来取舍课程内容,形成自己的专业需要,如学经济管理专业的,就应注重市场管理法等的学习;学会计专业的,就应注重税法、金融法等的学习。同时还要注重与时俱进,比如将新出现的热点问题或最新立法及时的融入到教学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关注热点,思考热点,开拓学生的思路。
(三)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丰富教学手段
古语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开放教育环境下的经济法课堂教学应该是开放、灵活多变的教学,注重教学的创新与开放。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将课外的知识充实进课堂,将课堂的理论知识与课外的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如参加一些学生法学社团,也可以与法院建立经常性的实习观摩基地。另外,强化案例教学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使用,将单一的课堂讲授变得多样,可以进行讲课、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社会调研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教课模式。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实战、实用、实务)带动“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要求,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如今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列举案例法
是指在授课中,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的阐述重点难点内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案例可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是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
2.讲评案例法
是指教师为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某一教学重点而对一案例进行深入的解剖与分析,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更好的理解与掌握课本理论。在进行这样的教学时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
3.讨论案例法
为了加深同学们的学习印象,巩固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并且人们大都对这个案例有不同的见解和结论的。案例要有详细的情节,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来分析解决案例。小组讨论,大班讨论都是可行的方法,也可以先合后分或先分后合。尽量让每一个学生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在最后要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评价及总结,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讨论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以此调动学生参与问题讨论的积极性。经济法的教学应根据专业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选择,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出题进行统一考察。通过经济法的教学活动,使学生们能够深入理解和把握经济法理论,能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同时课堂的教师不要固守传统的法律院校的教学模式,应从不同方面做工作,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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