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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01 17:07:47

导语:在综治工作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第1篇

一、工作重点

宣传各级党政组织在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加强严打整治、治安防范、教育改造、社会管理、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和构建和谐平安诚信等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

二、工作措施

1、收听收看专题片。大队要根据市电视台播放综治宣传专题片时间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收听收看。

2、召开职工会议学习。大队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综治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

3、出宣传栏。大队综治办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编刊一期宣传栏,宣传本单位的和谐创建、综治工作。

4、刷写标语。在大队醒目处挂一幅社会治安综合及和和谐平安创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工作要求

第2篇

一、整治目标

在全区道路门店招牌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次干道、小街巷临街店招店容全面进行整治。使店招设置规范、整洁、美观,符合《门店招牌设置规范》的相关要求,使店招店容符合城市街区文化背景要求,与街区功能定位、建筑物设计风格和城市景观相协调,以整洁的城市容貌、良好的街面秩序、文明的城市形象、一流的城市风貌喜迎“七城会”的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店招店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顺利开展,根据整治工作需要,成立店招店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内容

(一)店招牌匾

1、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道路交叉口两侧同时开门的可分别设置招牌);

2、店招只能在临街建筑物一层门楣以上、二楼窗檐以下位置设置,有条件的应进行美化、亮化;

3、同一建筑物设有多个门面的,门店招牌设置应当统一规格,要求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做到整齐、美观。主要繁华商业街的店招设置可根据自身品牌特色和所处地段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与周边环境相和谐、突出一街一景;

4、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功能的招牌必须拆除;

5、招牌的底部距离地面不少于2.4米,高度、宽度比例与建筑物相协调;

6、大型商业门面或大型综合写字楼,驻区内单位标牌不得在临街外墙设置;

7、店招用字规范、字迹清晰,无残缺及错别字、少字,整体观感良好。

(二)店容店貌

1、不得在临街店面的外墙面及玻璃门(窗)悬挂、张贴宣传画或宣传标语;门体、窗体、墙体保持整洁与原建筑风格相统一;

2、不得悬挂各类布幔、条幅、小灯箱;

3、各类电线、通讯线缆等必须整理整齐,从门店招牌背后穿过,不得;

4、临街店面不得私接自来水管、水龙头,下水不得外溢;

5、临街门店一律不得设置遮雨阳篷;

6、沿街设置空调外机支架不得占用人行道,冷凝水不得直排,顶端无垃圾、杂物;破旧或丧失功能的及时拆除;

7、及时清理各类涂写、刻画、张贴的垃圾广告,对建筑物外立面实施“刮胡子洗脸工程”,与经营业(店)主签订门前管理责任制,落实谁经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制度,推行长效管理。

(三)立面整治

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按辖区管理原则,建(构)筑物立面应保持清洁,不得乱贴、乱画、乱吊、乱挂,凡不符合《门店招牌设置规范》的单位标识全部拆除,切实保持原建筑物风格,有条件的应定期对城市建筑物立面进行清洗。

四、时间安排

按辖区管理,先次干道,后小街巷的原则上,整治时间自5月7日至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保障。这次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街办(管理处),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尽早落实店招店容整治的工作责任,加快全面推行店招店容整治工作。市整治办将实行每周一报,每半月进行排名的方式进行督查评比。

2、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管理处)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店招店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店登记,弄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整治要求和各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定整治任务和进度要求。

3、搞好规划设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街办(管理处)要逐条路段、逐栋建筑进行清理界定,根据所在片区、路段和建筑物特征,按照《门店招牌设置规范》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做到店招店容符合《门店招牌设置规范》,与建(构)筑物协调。

第3篇

一、社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调解工作小组和帮教工作小组工作,负责社区维稳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社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安全稳定排查等项工作。将群体矛盾及各种不稳定和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初始阶段,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六个不发生”的维稳工作目标,真正促进社区稳定、居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互助的正常生活秩序。

二、广泛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观念。为了抓好社区的安全稳定工作,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对居民、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消防教育、戒毒教育,提高居民、学生的法律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控能力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治保会、调委会、帮教小组、治安巡逻队、法律宣传小分队、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加强同社区单位、民警的配合,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社区。

1、全年召开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企业主参加的稳定工作会议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分析社区稳定安全情况,布置安全、稳定防范措施。

2、定期进行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每月安全稳定工作检查一次,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庆市“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杜绝各种事故发生,确保“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3、全年落实法制教育2次,安全消防教育2次,戒毒教育1次,并搞好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抓,安全警钟经常敲,时时刻刻提高安全意识,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4、加强对“**”人员和社区其他重点人员的监控管理。对重点人员由居干包干、重点防范、派专人进行明控和暗控,做到防得严、控得住,做到“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5、加强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和夜间安全喊话。社区义务巡逻队按时间、路线进行巡逻,杜绝各种盗案、扒案和抢案发生,确保社区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6、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社区单位、物业公司、小生产企业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居民组长的作用,及时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发现问题和突出矛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处置适当,控制得住,有效地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

7、加强对刑释人员和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对刑释人员和违青中因有病和无法就业、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的给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居委会干部对他们采取二帮一的教育方式进行耐心帮教,使其遵纪守法,走上正轨。

8、抓好小生产企业、“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检查,特别是原钟表公司厂区、月亮坝新建竹木市场的监管力度。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消除,不留后患。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实际,围绕瘦肉精整治关键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生猪、肉牛,饲料的生产经营,杜绝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详见附件瘦肉精品种目录),建立健全“瘦肉精”全程监管工作机制,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瘦肉精”源头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加强对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禁向饲料生产企业、生猪养殖户等销售可能添加于饲料的药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会同质监部门加强普通化工企业监管,对莱克多巴胺的生产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瘦肉精”行为。各镇(街办)、相关部门(单位)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立案侦察,并坚决予以打击。

责任部门:各镇、街办,区农粮局、市药监局直属分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分局

(二)饲料生产销售环节整治。农业部门要会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所有生猪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排查,重点检查饲料生产许可证、生产过程、企业货仓货库、原料进货、检验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加强饲料监督抽检严禁生产销售“瘦肉精”饲料;对在饲料生产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企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责任部门:区农粮局

(三)养殖环节整治。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巡查,定期对本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并登记备案,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行为。

责任部门:区农粮局

(四)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农业部门要对所有贩运企业、合作社和经纪人进行一次排查登记,把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会同工商等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所有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案并纳入管理,督促其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观含“瘦肉猜”的活畜要及时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农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入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行为。

责任部门:区农粮局

(五)屠宰环节整治。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所有定点屠宰厂(场、点)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检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农业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配合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商务、农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农粮局

(六)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要对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会同公安都门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肉品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企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记录制定,严防“瘦肉精”肉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区质监局

(七)流通环节整治。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瘦肉精”肉品行为,发现“瘦肉精”和“瘦肉精”肉品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

责任部门:区工商局

(八)餐饮服务环节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单位尤其是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工食堂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抽检,督促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发现“瘦肉精”肉品及时通报公安和相关监管部门。

责任部门:市药监局直属分局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部署“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办)、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各监管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生产、销售“瘦肉精”行为;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向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宣传查处“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内容,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清缴公告。区农粮局会同有关部门清缴“瘦肉精”公告,限于年6月30日前主动上缴“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肉品的免予行政处罚,以养殖场户和收购贩运经纪人为重点,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年1月)

一是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各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排查登记表,对所监管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检查情况,并将排查登记表存档备查。排查率应达100%。

二是签订《承诺书》。各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监管对象的《承诺书》,组织各地结合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签订《承诺书》,承诺不违法生产、购买、使用“瘦肉精”,不使用“瘦肉精”饲料养殖猪、牛等,发现有关“瘦肉精”线索及时报告等。

三是开展监督抽检。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年风险监测和统一抽验,将“瘦肉精”抽检作为重点抽检内容,制定具体监督抽验计划,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检测范围,对不合格样品及线索要追根溯源,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四是严查违法案件。结合监督检查和抽验情况,对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在饲料生产中添加“瘦肉精”、使用“瘦肉精”饲料养殖牲畜、以及采购和使用“瘦肉精”肉品的,要彻查到底,深挖源头,依法从重惩处。

(三)总结阶段(年2月)

区农粮局按照农业部等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各镇(街办)、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将有关工作资料收集汇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为区农粮局、区监察局、市公安局分局、区工信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市药监局直属分局,联席会议由区农粮局负责牵头组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粮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工作信息收集、分析、上报等工作。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各镇(街办)、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瘦肉精”违法行为;对含有“瘦肉精”的饲料和肉品一律实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所有损失由违法生产经营人员承担;各部门发现“瘦肉精”和含“瘦肉精”牲畜及肉品线索,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农业部门,农业部门要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发现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或者含“瘦肉精”的饲料及供人食用的动物、肉品的,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以及发现明知是使用“瘦肉精”养殖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在掌握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材料后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公安部门对投诉和各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瘦肉精”案件线索,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察,对影响重大的进行挂牌督办。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不依法移送或者立案查办的,要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并强化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及时侦查终结。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抓紧制定畜牧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办法,制定活畜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生产经营主体“瘦肉精”检验制度,推动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快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展开,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实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能源推广等综合治理措施,使整治后的村镇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农民素质整体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推动全市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新道路。

三、考核实施

(一)考核依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以及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部署等。

(二)考核范围:各县(市)、区的部分乡镇、村﹙按照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确定﹚。

(三)考核内容:《河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确定的相关内容。

(四)考核办法: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四、工作安排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市委农工委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工作方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乡镇、村名单,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结合城乡统筹和新民居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制定方案,突出重点,搞好调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创新工作措施。各县(市)、区要在资源整合、技术保障、财政支持、投融资机制、监督管理体制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并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的成功做法,找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环境保护发展的新路子。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完善机制、健全队伍、强化素质、明确职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安全至上”的工作思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市区2015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我局2015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水利结合水利行业生产特点,及时分析水利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预防与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1.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场是安全防范的重点,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在建工程顺利进行,检查小组要深入各施工水库及基础建筑、钻井等施工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施工场地缺乏安全标志,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工地护网残缺等安全隐患进行现场纠正,要求购置并设立安全标志,并责令其配备专职安全员,在坚持每天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2.加强防汛物料库安全排查。要加强对水务防汛物资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对仓库的电线路该更新的更新,在人员离开仓库时要随手拉闸。

3.水库大坝和设施排查。对全区3宗中型水库,16宗小(一)型水库,61宗小(二)型水库进行全线巡查,对设备机组、沿线阀门及其供水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对漏水管道进行维修。备足防汛物资及生产原材料,一旦出现供水突发事件,做到人员、设备、材料迅速到位,迅速解决。

4.切实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科学规划,落实措施,重点解决饮水水质达标问题,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5.对野外钻井施工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正在施工的打井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拉绳不健全、井架基础未夯实、未设安全标志、施工现场无护网等安全隐患,发现一宗停业整顿一宗,达到安全标准方能施工。同时要求每个施工工地开工前先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报水务局,安全措施未达标的,不予开工。

6.单位车辆出行安全排查。对全局车辆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对个别私人出车,表明谁出事谁负责的态度,严肃处理违反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人。强化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夜间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机关院内,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三、综治时间

2016年4月26日—7月26日,其中5月26日—6月26日为安全生产检查月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开展此项工作,成立区水务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局下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建立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相应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要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纳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第7篇

20__年工作总结

20__年,在局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总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行政执法理念,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房地资源行政执法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完成了全年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执法成效比较显著

20__年,总队始终坚持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在土地执法、房产执法、工作、安全工作等各方面都做到了稳步推进。

(一)土地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坚持动态巡查工作关口前移,新发生违法用地基本得到遏制。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是治理违法用地的有效机制。总队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坚持开展网格化的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关口前移,基本做到了到底、到边、全控制、全覆盖。经统计,本市今年1-11月份动态巡查共发现新发生违法用地122件,涉及土地面积1228.5亩,仅占年度计划总面积的40.95%。。

2.违法用地消除和整改工作成绩突出。一是发挥政权优势,做好违法用地的拆除工作。在拆除消除违法用地工作中,总队紧紧依靠各区、镇政府、区房地局和纪监委,综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全体执法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进行沟通协调,拆除消除了一批违法用地。如:嘉定区外岗镇杨甸村上海鼓舞餐饮有限公司非法占地53亩,建造蒙古包,奉贤区金汇镇资福村园艺场非法战地20亩,建造厂房等一批面积较大的违法用地,现已全部拆除,复垦并具备种植条件。今年,拆除和消除违法用地项目共计95件,涉及土地面积831.5亩;拟拆除消除的违法用地34件,涉及土地面积151.4亩;通过拆除消除,使实际存在的违法用地大幅减少,让违法者付出高于守法的成本和代价,对遏制新的违法用地发生起到了震慑作用。二是区分重点,区别对待,抓好违法用地严重镇的整改工作。对新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根据不同的责任主体提出不同的意见,通过五联单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个相关部门。使区县纪监委、执法总队和区县政府根据自己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督促、推进消除违法用地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不定期将违法用地的重要情况向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书面的或口头的形式进行通报,推动各区县党委召开制止违法用地工作会议30次左右。通过各区县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镇、委办局的主要领导会议,落实制止和消除违法用地的工作。今年以来,总队以及各执法处到各区县召开协调会190次,向各区或镇政府发出《违法用地通知书》546份。编发《土地执法工作简报》8期。通过努力,整改消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一是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据统计,1-10月份,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89件,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421件,涉及土地面积535.47公顷,罚没金额6297.71万元。正在查处的68件,其中,已通过会审,拟作出行政处罚的43件。二是做好违法用地案件的移送工作。坚决贯彻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则,加强与市、区纪监委的协调沟通,及时向监委移送违法用地案件材料,并协助市区监委做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专项行动中移送案件的调查工作。目前,已有52件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涉及相关责任人员26人次,其中:处级干部4人,和行政撤职1人,诚勉谈话3人。基层党员干部21人,其中免职5人,通报批评1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正在查办的4件案件中,涉及相关责任人6名,其中处级干部4人,一般党员干部2人,目前,已处理处级干部1人,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未执行行政处罚违法用地当事人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向法院移送案件175件;配合有关区政府,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赵国天、周志荣等嫌疑人及案件材料移送公安部门。目前,涉案人中已有1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网上通缉。

4.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和网上图斑的核查工作基本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妥善协调做好核查工作。按照国土

资源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第八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及时召集10个区局开会部署了部第八次卫星图片核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和原则、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的需要,及时将变化图斑核查工作底图提供各区县房地局。同时,制订了《八次卫片数据填报口径和注意事项》,加强同各区县的工作联系和技术指导,指导帮助各区县局的数据填报工作。总队全体员工在确保土地执法巡查不间断的前提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加班加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核查工作。经核查:部八次卫片变化图斑共涉及宗地数3108宗,总用地面积71340.2亩,其中合法用地1698宗,土地面积50524亩,违法用地180宗,土地面积2555.8宗,合计新增建设用地1878宗,土地面积53090.7宗。二是狠抓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9月17日至24日,总队会同市局土地处、规划处、权籍处组成两个检查组,由总队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卷宗、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浦东新区、松江、金山、南汇、闵行、奉贤、宝山、青浦等区县的部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实地未变化、农业结构调整等情况以及对应拆除违法项目是否按规定、按计划落实拆除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查看。通过检查,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发现问题进行纠正整改,确保了核查工作的效果。同时,今年以来,组织了对网上图斑的核查工作,共核查图斑4521宗,其中,合法用地1194宗,农业结构调整304宗,实地未变化1962宗,违法用地1061宗。

5.全国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的评估工作顺利完成。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总队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组织,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工作。二是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和检查考核。按照评估标准,制订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组成了由市局土地利用管理处、综合规划处和执法总队参加的评估小组,于10月24日、27日,对浦东新区、嘉定区、青浦区三个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形成了评估报告,确定了排序顺序(排序为:浦东新区、青浦区、嘉定区),11月日至5日在上海房地资源网站上对本市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排序名单进行了公示,按要求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意见》和审核意见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二)房产执法有效开展

1.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执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根据19个区县局上报的数据,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经纪企业6431家,其中检查发现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有773家,占检查总量的12%;无房地经纪企业资质备案证书的有1490家,占检查总量的23.15%;其中做出行政处罚309家,停业121家,补办手续67家。二是配合市局交易处对定金合同撤销率高的《天山华庭》和《黄浦华庭》等15个楼盘进行执法检查。下半年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云天绿洲、阳城贵都等11个合同撤销率畸高的楼盘,根据由庞局长亲自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总队会同市局交易处、交易中心有关同志对媒体报道的11个楼盘的定金合同和预售合同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同时对楼盘撤销信息以及相应的管理监控措施提出专门意见。

2.积极做好案件办理和查处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区县拆违工作的指导协调。对各区县每月新增违法搭建处理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截止9月底,全市住宅小区新增违法搭建1813件,已处理完毕1638件,处置率为90.34%;未处理175件,占新增总量的9.65%。对12319热线反馈的数据进行分类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会同市局物业处召开了各区县房地、城管数据分析会。二是认真进行案件查处工作。完成了对违规估价的诚谊房地产估价公司和两名估价师,对违规销售中心村房屋的松江区石湖镇政府,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的上海市松江区叶谢镇人民政府和上海市洋金海实业公司的行政处罚工作,今年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6件。

3.进一步推进群租房整治工作。今年以来,积极贯彻沪委办[20__]17号文件精神,按照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原则,依托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指导推进,督察区县开展整治。根据局领导在《重视舆论监督加强督察整改》的批示,及时向普陀区房地局了解并到现场调查,并将中远两湾城群租回潮现象的调查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局。

(三)其他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1.高度重视工作。工作一直是总队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总队形象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共收到并处理案件137件,其中涉及土地违法83件,目前已处理83件,房产违法案件54件,

目前已处理完毕54件。对受理的每件案件,均能做到认真登记,按时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今年来,案件的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了100%。2.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针对车辆多,出勤率高的实际情况,总队始终把车辆行驶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__年8月,进一步完善了驾驶员出勤考核机制,出版并下发了《上海市房地资源行政执法总队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制度汇编》。同时,还利用gps在线监控等高科技手段在线监管巡查车辆,基本做到了全年行车无重大事故发生。

20__年,恰逢奥运会和残奥会在我国举办。总队积极贯彻中央、市委和市局关于保障奥运期间安全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狠抓细节,确保了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制度建设成效突出

今年以来,总队一直注重建章立制工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物,相继制定出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一) 健全办案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案。

1.制定了《土地违法案件办案流程》。通过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查处土地案件的职责分工、受理、立案、调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处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了动态巡查档案制度。动态巡查一直是总队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因为执法人员较为分散,分管区域之间差别较大,也是管理上最难的环节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动态巡查工作,总队建立了动态巡查管理制度。一是印制了专门的档案袋和相关表格。规范了台帐填写格式、动态跟踪记录、台帐信息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对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如实上报。二是指派业务管理室专人负责档案号的发放和跟踪监管工作。切实做到一案一号,一袋一案,及时处置,及时汇报。三是将档案填写情况列入对责任的考核体系。明确了违规填报或不填报的相关责任,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准确。

3.制定出台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定》。作为总队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总队今年制定出台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定》,将于20__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一是严格制定程序,确保科学合理。在总队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业务管理室和办公室制定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定》草稿。总队办公会议对草稿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并征求各执法处的意见,汇总后又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的版本由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力求该规定的科学合理。二是体系完备,涵盖广泛。该规定共计八章四十一条,具体明确了动态巡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和相应的处理、考核机制,从源头上规范了责任人的动态巡查工作,为进一步进定完善办案机制和问责机制奠定了基础。

4.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案。从20__年2月开始,依托市局土地管理平台,总队各责任人作为系统的用户及时的向系统报送信息和及时处理系统下达的任务,并按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案件查处,做到所有违法用地案件必须通过系统进行查处。总队按照系统的信息数据,对每个责任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从执行的情况看基本上达到了系统共用的目的。

(二)不断探索三级土地执法监管体系

1.形成并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本市三级土地执法监察体系的意见》。今年以来,总队在认真总结过去土地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分析土地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本市三级土地执法监察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区县房地局和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监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2.积极开展试点和调研。今年以来,为总结实践经验,总队在南汇区、青浦区、崇明县组织开展了三级土地巡查监管机制试点,努力构筑“政府带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土地监管体系。总队领导为学习国内同行的先进经验,数次组织了专题调研工作,组队赴南京等地学习研究,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3.认真总结,深入探讨,不断推进机制成型。11月24日,总队组织召开了三级网络巡查机制建设专题研讨会,各试点区县相关负责人到会。通过这次研讨会,总结了一年以来取得主要成绩,也分析了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任务,为三级巡查机制的成型奠定了基础。

三、依法行政不断加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队伍的行政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体执法人员能自觉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执法人员“十不准”规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三告知”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共发放“三告知”和“十不准”规定768份;在违法案件审理中,按照发现、调查、处置、执行相分离的原则,加快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优势互补的执法监察体制,坚持违法用地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严格案件办理程序,确保公正、公平。为保证当事人享有充分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积极协助市局法规处做好土地违法案件的听证工作,配合市局法规处做好14件案件的听证、4件案件的行政复议答复议以及4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

(二)继续开展执法监察监督工作

本年度,总队聘请涉及动态巡查工作的10个区县的监察委、房地局的25名同志担任政风监督员,对总队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总队和各执法处领导经常向政风监督员了解情况,并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专门邀请政风监督员来总队听取意见,并发放了政风测评表,从发挥作用、工作作风、办事规范、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听取意见。据统计,四个方面表现为好和良好的平均在62%和35%以上。

20__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依法执法上有欠缺。动态巡查中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违法用地,有的甚至隐情不报或形成事实后再报。二是抓制度的落实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按章程办事、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不够强,制度落实和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三是少数执法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够强,自身要求不严,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20__年工作安排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机构改革赋予总队新的职能和工作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部署,坚守阵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大对新发生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地执法监察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像,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和提高总队的全面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总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房地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一) 坚决将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现与初始,制止于萌芽。

1.进一步转变观念,创造性的开拓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坚守耕地红线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沟通,创造地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土地执法关口前移,

重心下移,将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力争使本市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基本得到控制,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继续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要按照总队即将下发执行的《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土地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强责任心,对所在责任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得了、控制得住,切实做到到底、到边、全控制、全覆盖,切实在违法用地发现于初始、制止于萌芽上下功夫、见成效;并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中上报的信息、卫片图斑核查成果和建立违法用地巡查档案实行督导制度,对责任人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核查。

3.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继续加大拆除违法用地项目的力度,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项目做到“露头就打”,国家和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要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无特殊情况的其他项目,要督促区、镇政府组织力量坚决予以拆除;要按照历史违法用地的处置口径,认真做好历史违法用地的处置工作;要继续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15号令,按照“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的要求,对严重的违法用地案件,公开曝光、公开调查和处理,严肃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用地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土地法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用地的地区,建议市局停止其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

(二)进一步加强房产执法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

1.加大对破坏优秀历史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推进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的要求,围绕《优秀历史建筑三年工作计划》的实施,认真贯彻《保护条例》,加大对破坏优秀历史建筑行为的执法力度。一是推进各区逐步建立优秀历史建筑的巡查机制,预防为主,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二批175处保护建筑及世博亮点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适时予以曝光,推进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落实。

2.加强对小区违法搭建执法工作的指导。总结去年各区在整治违法搭建和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各区房地执法部门的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完成。一是加强对各区区违法搭建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违法搭建。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大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加强研究和探索,通过综合方法,多管齐下,逐步拆除存量违法搭建。二是配合市局相关部门做好群租的预防和整治工作。三是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开展对维修资金缴纳和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加强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诚信规范透明执法的房地产市场体系的建设。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结合市局明年整治房地产市场的重点部署,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的关键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一是继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重点查处捂盘惜售,无证预订预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估价规范和标准。迎合委托人意愿任意抬高或压低房屋评估价格行为。三是配合市局相关部门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

1.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20__年,总队依然把建章立制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要继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重点是抓好土地执法发现机制、办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的制订和完善工作,力求各种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狠抓现有制度的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继续推进三级巡查机制建设。20__年是三级巡查机制发展的关键一年。要在深入研究20__年以来在试点区县取得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土地执法三级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第8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隐患排查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防汛减灾工作实际,现将全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措施1、组织形式:全县组织召开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专题会议4场次,主要采取政府集体组织部门联动、各部门分别排查的形式对全县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区域、点进行排查。2、采取方式:全县集体组织、分部门共组织检查组5组次22人次,根据山洪灾害点、地质灾害点和其他隐患点的类别,对全县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分大小,不放过一处死角的进行拉网式逐一排查,确保各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点。3、主要工作措施(1)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整改到位、彻底排除”的工作原则,以防汛减灾和除险加固为重点,对全县防汛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体筹划和合理安排,加强排查力度,针对每个排查出的隐患点一一对应,及时做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以达到彻底消除隐患的目的。(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扎扎实实做好重点隐患点排查防治工作。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尽力保证人员投入,把重点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消除一处,保障一处安全。(3)切实做好存在安全隐患点“一处一案”整改措施。针对全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我办根据类别划分,建立整改台账,分别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立即督促整改、移交相关部门纳入下一年新建、改建项目进行整改,以达到全面排查,整改到位的目的,做好“一处一案”落实到位。(二)工作成果全县共排点部位89处、发现隐患5处,完成整改3处、正在整改2处。其中,山洪灾害易发区共排查79处、发现隐患2处,完成整改0处、正在整改2处;水库水电站共排查0处、发现隐患0处,完成整改0处、正在整改0处;江河防洪工程共排查10处、发现隐患0处,完成整改0处、正在整改0处;重要城镇共排查0处、发现隐患0处,完成整改0处、正在整改0处;在建涉水工程共排查0处、发现隐患0处,完成整改0处、正在整改0处;其他共排查3处、发现隐患3处,完成整改3处、正在整改0处。

二、隐患处置情况

(一)发现的隐患经过全面排查,全县共发现隐患点5处,主要是山洪灾害危险区2处,其他隐患3处。(二)根据全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5处隐患,全县已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并分类别将隐患移交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了隐患点的整改措施和处置措施,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隐患点处置进展。对发现的隐患点地区,着重向受威胁群众宣传告知安全隐患防御措施及避让常识,让群众及时知晓了解隐患点具体情况,提高群众避险意识,达到了告知率和宣传率100%。

三、经验教训

(一)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健全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县政府成立了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小组,由县应急管理局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为成员。落实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有责。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排查、具体摸查的方式对全县防汛安全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做好排查台账。(二)做好宣传、提升意识、制造氛围对发现的隐患点,利用口头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告知存在安全隐患点的具体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避险知识学习,增强群众的应急避险能力。(三)整改隐患、查处违规、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做到了排查不漏死角、落实一处、整改一处,排查效果明显突出。(四)存在不足发现的隐患点不能及时尽快整治。由于个别隐患涉及工程治理,虽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但治标不治本,仍旧存在安全隐患。

第9篇

一、严格实行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在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功夫。

抓好综治维稳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是关键。我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来抓,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抓手,常抓不懈。局党总支会坚持每月听取一次全局社会治安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投入等事关综治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局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研究把握特点和规律,制定对策和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局属各单位从强化工作责任制入手,定期分析治安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组织落实。年初,我与局属各部门、各单位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为使综治措施真正能够落到实处,我局严格实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出台了领导责任追究的有关措施和办法,对综治工作责任不实、社会治安状况不好的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保证了综治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综治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广泛开展法制、综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为增强公民的意识,调动公民学法、用法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今年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有规模、有影响、效果好的普法活动。一是年初在全市“千名干部送法下乡”活动中,我局购买书籍二百多本,派出三名干部进驻文坊镇虹桥进行宣传,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动性;二是开展了房地产法规宣传月活动。在主要街道、各物业小区、各开发企业售楼处共展出图文并茂的宣传图板60余块,同时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2千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近万人次。

三、正确处理城镇房屋拆迁突出问题及,消除不稳定因素。

我局今年主要房屋拆迁工作是东门货场改造建设项目,其他还有遗留的和准备动工的拆迁项目近二十处,都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对此我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基础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拆迁工作中坚持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现场调处。对于,制定应急方案,研究处置办法,形成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今年来,全市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问题。

四、针对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在这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效地消除了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我局主要有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两大块,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协调机构,指导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五、规范综治办公室建设,完善综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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