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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30 18:52:11

导语:在社区六五普法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社区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支部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程,制订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结合实际,做好规划。根据全县安排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订了县统计局“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做到每年都制定"六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在年终做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三)领导带头学,促进全员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近年来局班子成员多次参加省州、县普法讲座,并为每位干部职工订购法律丛书,每年都安排局、队、中心干部职工参加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了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培训制度。为突出学法实效,我局每年都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普法学习。三是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近年来的“普法”考试和培训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充分利用展板、网络、简报、电视台等媒体,搭建法制宣传的综合平台,开展多种宣传,并将普法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受众范围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七进”活动。以“挂包帮”活动为载体,结合基层调研,推广和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六五普法”以来,累计向企业、社区、乡镇(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余册。

三是多层次广泛组织、参加各级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分批组织参加省、州统计局和我县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讲座;每年组织乡镇(场)统计员开展培训2次以上,参加培训100人次;结合“四大工程”建设、各项调查及普查工作,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计发放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500余份。

四是结合重大普查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011年以来,我局多次利用全国人口普查、行风政风调查、经济普查、城乡住户转换等多次大型调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普查员向辖区机关、企业单位、个体户、城乡居民,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100多人次。

(五)完善普法长效机制。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法制工作考评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和法制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制人员配备缺乏、无专职人员;二是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执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宣传工作不够常态化。

第2篇

近几年来,我校紧紧围绕打造“地方性、海洋性、国际性”办学特色,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办学理念,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并在实施过程中能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从而使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了新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促进了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地向前迈进,提升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圆满地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学校先后荣获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卫生优秀学校、广西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院校、***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

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五”普法办公室,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学习教育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落实了教学计划、教育内容、教学时间、辅导老师,活动经费,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推行了“以练代学、以考代学”制度,实行了与月绩效考核挂钩的方法,初步形成了适合我校特点的多元化、立体化、网络化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了学校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强化教育。

1、征订教材,强化学习。在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为了满足师生的法律学习需求,学校先后为教师购买了《“六五”普法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方便了师生的法律学习,充实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我校突出“六个”结合,即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相结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知法、守法、用法相结合,与教育教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抓好师生的法制理论和专业法规的学习。

2、多渠道宣传 拓宽普法工作广度。在强化学法的前提下,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学校每学期通过宣传橱窗、校报、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法制教育课、图片展、手抄报等途径和形式,定期做好禁毒、反、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法制办、各个二级学院、处室定期检查,作为班级考核、评优的主要条件。

3、学考结合,夯实学习内容。每学年积极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上级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测试。对师生的学法、用法、法律考核成绩依次登记。每学年都要对全体师生的学法、守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确保法制教育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学法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4、以案讲法、提升普法工作深度。在加强全校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每学期都要深入班级、深入社区,接近家长,接近学生,与司法、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家校携手,警校共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排查、梳理青少年中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定期邀请司法部门来校进行以案说法的法制讲座、禁毒宣传和图片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效果。

三、依法管理,规范行为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进一步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不断进行细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促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有章可循,逐步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

第3篇

一、普法指导思想:

在2015年里,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素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国税工作宗旨,继续在全社会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深入在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促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加强法治国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普法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税机关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纳税人的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任务:

全县国税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负有学习宣传各种通用法律法规以及税法的任务。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们了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

(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引导他们了解税收在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

(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加强办税服务和税法咨询,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

(5)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方式,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国税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学习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物权法以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财务审计》、《税务稽查知识》等知识,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大力宣传《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条例》、《消费税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系列税收法律知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宣传阶段,2011年月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普法备案;组织阶段,2011年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市局、县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

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在利用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第4篇

一、“六五”普法规划得到认真实施

从整体情况看,年后半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委、政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了将“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乡镇、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进展、有成效。通过实地检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肯定:

1、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健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年11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之后,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副主任,指导协调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地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人员。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有年度工作计划,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有会议记录,有文件资料,有个人学法笔记,有经费保障,单位负责人比较清楚地知道“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和要学习掌握的重点法律,熟知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总体上我们认为,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是比较到位的,也是符合我县实际的。

2、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以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这一工作思路是清晰的。一是较好落实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两年多来,按照县上安排,司法局先后举办了4期干部法制讲座,受教育人员达800多人(次),人社局每年年终,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集中考试,并将成绩发文予以公布。二是对中小学校的普法工作普遍比较重视。注重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意见》,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司法系统兼职法制副校长75名,并抽组普法讲师团,不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各校还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采取法制小报、知识竞赛、主题班会、以案讲法、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将紧急避险、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禁毒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融入其中,通过课堂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予以渗透。调查中看到二中、四中、南关小学均采取了各有特色的活动,取得了较好地实际效果。三是加强了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车道乡发生恶性伤害案件之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一学三讲”工程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年以来,先后在、天池、等乡镇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品2.5万份,在农民文化广场和新农村建设点建立“百米普法长廊”22处,制作宣传栏280处,编发了《农村实用法律手册》2万多份。芦家湾等乡镇将司法干部的姓名、职务、电话印制成名片发给群众,加强相互联系。

3、重视普法阵地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大部分系统行业如税务、金融、工商、疾控、住建等都能够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多次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效明显。针对油区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的实际,县依法治县办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针对征地拆迁难度大的实际,司法局组织对城区居民和农民进行了《土地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据了解,两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多场(次),制作宣传碑(牌)60多面,刷写永久性标语260多条,赠送普法图书资料7万多份。二是宣传形式有所创新。司法局联合县电视台开办了《政法视点》、《法治在线》栏目和《律师信箱》专栏,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并利用手机“飞信”和“政信通”移动办公平台,定期不定期向不特定用户发送普法短信。镇、交警队运用QQ、微博、手机短信开展普法工作。交警队还在本单位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便于司驾人员观看学习。三是普法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两年来,各行业各部门都举办了形式不同的培训班。特别是食药监局先后举办了餐饮企业负责人、服务员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培训班68场(次),培训从业人员达6120人(次)。卫生局组织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深入街道、农村、学校广泛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司法局先后举办全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3次,受训862人(次)。

4、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至目前,全县已经有9个村和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上,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使在册的407名“两释”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两年来,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兑现案件补贴18万元。在重点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上,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农资打假、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活动。交警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牵手平安行”等活动为契机,严格治理超限、超载、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食药监局加大对辖区内498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检查面达到了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有虚于应付和蒙混过关的思想。个别单位负责人对自身的学法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有为学法而学法的现象,个人学法笔记记得不好。有些单位虽有安排,但实际抓落实不够,学法制度流于形式,普法资料不全。

2、普法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普法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并能有所创新,而大多数乡镇只是按照县上安排被动开展工作,仅在宣传日开展口号式宣传,难以使普法对象对法律知识入脑入心。有执法任务、同群众联系较密切的部门普法力度相对较大,而大部分没有执法任务的单位,还没有提上日程。部分单位自身对干部职工的学法教育抓的不紧,有依赖于政府法制部门和党校培训的倾向。相对而言,农民、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机会比公务员少,而且内容简单、零碎,不够系统。特别是农民和青少年两个群体,面广、量大、难点多,没有实质性进展。

3、普法宣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部分单位对于普法宣传教育和普法实践的有机结合缺乏探索研究,未能结合实际建立和推行有效的、学用结合的普法机制,有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具体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不能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特别是对分散居住的山后群众普法教育效果不是很明显。个别单位的普法宣传方式只是就普法而普法、就宣传而宣传,普法宣传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教育流于形式。

4、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重点不够突出。在普法宣传的主题和内容上,涉及民生、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相对较少,同时对企业职工、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不能因人施教,在内容上缺乏针对性,群众不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政策和途径,在遇到矛盾纠纷或其他困难时往往不知道找谁。由于部分老百姓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也比较淡薄,因此他们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信法”,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而是通过上访、甚至暴力等极端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导致治安、刑事案件频发,影响社会稳定。

5、经费保障水平不够高。基层单位开展一些工作因为没有足够经费而受到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首先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抓自身学法,率先垂范,还要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并从组织人事入手,督促各级领导履行职责,切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际效果,以防止基层和个别单位蒙混过关,使考核走了过场。

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督查,确保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借最近全市中期督查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六五”普法督查工作力度。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覆盖、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督查通报,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自身学法不重视、依法治理工作无进展的单位,要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5篇

一、健全组织、完善网络

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完善的组织机构是志愿者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坚强后盾。我局明确分管政工的副局长负责志愿者工作的具体开展,并要求每年年初以及每一次重要志愿者活动结束后都要向局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我局现共有志愿者队伍三支,分别由局干部职工、市市场发展中心干部职工以及粮食购销公司干部职工组成,其志愿者队伍负责人则分别由所在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担任,明确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并负责本单位志愿者工作的档案管理和宣传报道工作。

二、认识到位、参与热情

每一次的志愿者活动我局党委都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并始终强调要保持志愿者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不断弘扬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一年来,我局全体志愿者都发扬了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心参与各项服务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以局机关为例,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28名干部职工全都参加了今年的各项志愿者活动。

三、严格管理、健全制度

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我局不断完善相应的志愿者服务制度,坚持年初计划、年底总结,并确保责任到位,执行到位。把志愿者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计划内,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每一次的志愿者活动都加强管理,以“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的理念要求每个志愿者,并把志愿者工作做为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活动丰富、成效明显

第6篇

一、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统计法制工作必须坚持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围绕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坚持依法统计,积极主动配合各主要统计专业的业务工作,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二)规范调查对象统计行为。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及时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明确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管理制度;要开展“三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专项整治。

(三)强化中间环节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非法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业务流程、擅自修改源头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活力

(一)改进和整合执法方式。紧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的需求,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调研、业务指导、重点督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以数据质量是否提高、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统计权威和公信力是否树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处罚决定是否落实等为评估标准,积极探索联网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

(三)探索和推进柔性执法。要积极探索刚柔相济的执法形式,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纠正错误、落实整改”为原则,试行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导下,通过强化行政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一)全面推进“六五”统计普法。认真制定本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重点,讲究实效,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种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二)扎实开展日常统计法制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能力

(一)推进统计“双基”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活动的创建,力争达到百分之百合格。推进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率超过95%。分专业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积极探索和研究“四大工程”建设的法律保障问题,重点研究网络直报环境下的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乡镇和企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

(二)大力做好统计法制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局的立法调研,调研报告做到有论有据、贴近工作实际,并有建设性建议,争取在全省统计立法调研成果评比获得好成绩。

第7篇

时光飞逝,2017年悄然而去,回顾这一年来的调解工作,应该感谢上级领导给了我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感谢社区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也感谢自己的踏实工作和努力进取。这一年的工作使我收获颇丰,因此我将2017年的工作情况及来年的工作计划作如下汇报:

一、学习认识方面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几年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间纠纷的日益多元化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学习,要将社区调解工作做到位,我深感责任重大。我觉得一名称职的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正直公平的道德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委屈的奉献精神;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等都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与此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职业操守,如坚持平等自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等等。调解工作者的职责就是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在社区、在萌芽状态、在激化之前。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

二、工作方面

在上级领导的指引和关怀下,在社区民警及同事们的协助下,我逐渐成为这方面的工作能手,一年来成功调处了社区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各类纠纷12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访居民约30多人。

有一则典型案例:社区老一段家属院小二楼有户居民做摆摊儿卖凉皮的小生意,每天清晨四五点就起床准备出摊儿,鼓风机一打开,噪音就吵得隔壁邻居老太太睡不着觉,每天如此,老太太终于无法忍受,只好来到社区寻求帮助。老人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着失眠的痛苦,我们耐心倾听,理清事件脉络,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安慰老人劝说其回家后,迅速采取行动。我们找到卖凉皮的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是由于涉及生计问题,他们照实说一时半会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解陷入僵局。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此案例,后来经过我们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居委会的多次协调下,卖凉皮当事人最终答应拆除鼓风机,并保证不会再影响邻居正常休息。我们成功化解了此次矛盾冲突。

法律宣传方面,我们在法制宣传栏张贴普法宣传海报、利用黑板报、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的居民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今年还利用“六五”普法宣传期间,在人口相对稠密的路口发放普法资料,将普法工作做到实处。我个人也利用闲暇时间,翻阅实用性法律书籍,不断充实自己,为今后的调解工作储备理论知识。

社区矫正方面,我一直按照区、镇司法所的要求实行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经常与他们面对面的交流谈心,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减轻和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改过自新环境。

三、成绩与不足

经过近几年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及今年的努力实践,我终于取得了一点成绩,2017年有幸被金台区评为金牌调解员。调解工作既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也赢得了居民的赞许。

当然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法律专业知识基础薄弱,理论知识运用能力弱,调解技巧也有待提高等等。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明年我决心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学习方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打算不断地学习,不断充电,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邻里、赡养、财产赔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灵活运用,得心应手;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2.思想方面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稳定无小事,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在调处棘手、难缠的纠纷时,不怕得罪人,遇到危险时,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为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时刻情系百姓、情系社区、情系和谐,以服务群众为荣。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和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交通运输职能作用,将综治建设贯穿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交通、法治交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服务江海开发、改善民生,奋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为我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系统共同努力,交通综治建设力争达到“五个确保、四个明显提高、二个持续稳定”的总体目标。“五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确保不发生民事纠纷激化而导致的民转刑、重大群体性集访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确保交通普法教育面达到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交通综治建设工作在全区保持先进水平。“四个明显提高”即:治安防范控制能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能力、基层综治队伍干事能力、服务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能力有明显提高。“二个持续稳定”即:交通社会政治和治安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1、对照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计划,及时撰写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中层正职开展述法述安活动,建立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综治实绩档案。并与创建中形成的文件、制度等资料一并整理归档。

2、建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维稳工作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反工作,使全系统工作人员认识危害,杜绝隐患。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做好上访接待工作,保证疏导有力。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切实做到预防在先,超前防范,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纠纷调处在始发状态。

3、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学习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及”六五普法”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日和全国消防日活动,结合普法宣传月活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律“六进”,扩大交通法制宣传覆盖面,并按要求进行普法考试。

4、深化交通建设,以“交通”创建为总抓手,继续深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建成最安全水域、最畅通公路、最规范客运、最满意车站和全区最稳定单位为标准,全力推进交通各企事业单位以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实现更优的业绩。以完善三大机制(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铁路沿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路地各方整体联动机制)为重点,以强化三大导向(大防控、长效化管理、集成式创新)为动力,牵头组织实施“铁路县(市、区)、镇、村居(社区)”的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部署、有督查指导、有检查考核、有命名表彰,并将创建范围向铁路周边学校、企业延伸。确保“交通”和“铁路”创建工作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

5、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管理,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把“人防、技防、设施防”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强化人防、做实物防、扩大技防,不断提高系统治安防范工作整体水平,做到“三防”措施到位,领导、制度、责任、人员四落实,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以客车和出租车驾驶员群体为主,构建一个点多线长、分布面广、警惕性高的义务“协警”信息网络,充分发挥职业优势,为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站好岗放好哨。

6、深入开展与镇区园、村居(社区)挂钩联系结对共建活动,要加强与挂钩镇区的共建工作,确保挂钩镇区综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工作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综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要通过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责任书》的形式把任务层层分解。坚持把综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综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㈡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对维稳和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调整。各单位所设的保卫、调解、消防人员应到岗到位定责,严格落实责任制,真正形成综治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建立健全综治平安例会、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稳定、挂钩共建工作、值班巡查、物品管理、法制教育、防邪反邪等各项制度,使综治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四、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工作。

6、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11、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市场经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建设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

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搞活激励机制。抓好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的建立。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5、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

要建立健全我市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部,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工作,严把律师、律师所年检、注册关。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申请执业初审工作,并做好公证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执照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登记初审工作。

6、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司法文书的制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7、人民调解管理工作

要继续搞好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抓好社区、集贸市场、企业及周边地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统一。继续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8、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为主,公、检、法各方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非监禁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9、司法鉴定工作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活动,保证机构和人员职业资格及服务质量,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

10、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根据本局部署,制定和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

2、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监督和违纪的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党员纪律的查处工作。

3、负责本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协助局党组做好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

5、协助本系统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事宜。

6、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7、协调各科室、处、所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处、所执行上级和局领导的决定、指示、决议。

8、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10、负责草拟本局的重要文件。

11、负责本局法治创建、综合治理、档案、保密、保卫和工作。

12、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1、管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2、承办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制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

4、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承办本局机关的普法工作。

5、抓好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2、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好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制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7、指导各镇(街道)抓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帮教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

8、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

2、制定和完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办案质量的督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3、指导镇(街)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指导实施奖惩。

(六)公证处

1、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公证员办案质量督查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148”和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规划。

2、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

3、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处、疏导投诉的突发性、易激化的各类民间纠纷和。

4、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局长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上对分管局长负责,下将执法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行政监察、纪检的,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