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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会议汇报材料

时间:2022-10-31 22:54:14

导语:在工地会议汇报材料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工地会议汇报材料

第1篇

一、制定和落实工地例会和人员管理制度

1、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工地现场例会一般在每周五下午三点进行,由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监理、总包与各施工队伍项目经理。

2、会议纪律:为了提高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不得无辜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拨接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3、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出勤,明确个人职责,敬业爱岗。不得无辜不请假离开工地,实行工地管理人员全员考勤。员工工作业绩有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负责考核和发放。

二、制定和落实设计变更制度

1、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实际问题。根据领导意图或者工程需要甲方应书面提出设计变更意向;

2、工地总工程师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3、变更费用等有甲方负责跟设计单位交涉商定、项目管理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尽可能通过专业沟通为甲方节省资金,降低设计变更费用。

4、项目管理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审看图纸,并对总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总包单位负责将变更的图纸分门别类分发给施工队伍,并监督落实施工。

三、制定和落实工地大宗和关键材料考察定购制度

1、提出材料计划:材料需求计划有施工队伍根据图纸要求和工程需求提出计划。计划单一式四份、有提出人、项目经理签字以备存查。

2、材料计划审核、考察:

1)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计划有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根据工程实际审核签字;

2)总包单位将施工单位提出的本项目部审核后的材料计划报送项目管理公司总工程师再度审核签字;

3)材料组自总工程师处领取材料计划组织材料考察;

4)材料考察一般有材料组独立考察,但涉及技术和产品型号等专业问题,可报请总经理指派工程部和施工队人员协助考察;

5)考察要填制材料考察单,参与考察人员要在材料考察单签字阐明个人意见。

3、材料购置:材料购置有材料组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需求合理确定购置数量和送达工地时间。

4、材料合同的签订:材料合同签订以材料组成员为主负责起草初步审核再经现场项目经理和付经理审核签订。

5、材料购置几项纪律:

1)无材料责任相关人员签字大宗和关键材料不得购置;

2)因为材料提单出现问题导致材料购置有误或者造成数量多余,将多余材料折价在材料提出人所在施工单位给付工程款中扣除;

3)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责任人把关不严导致材料购置有误或者造成数量多余等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扣发总包单位总包费或者工资;

4)材料组成员在材料购置中倘出现不廉洁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节予以严处。

四、制定和落实工程签证制度

1、施工队伍提出工程或者费用签证;

2、总包、监理公司初审签字;

3、项目管理公司现场相关人员再审签字;

4、甲方现场相关人员终审签字。

5、上述四方签字工程签证方为有效,否则不能进入决算。

五、制定和落实施工进度款给付制度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形象进度填制形象进度确认单,提出进度款给付申请;。

2、监理公司会同预算员(或项目经理)对形象进度和申请数量进行审核;

3、施工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填制工程款付款会签单,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甲方现场相关人员签字后报甲方公司财务付款。

六、制定和落实项目经理的考核制度

1、现场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付经理负责落实。项目经理一月一次书面汇报工程进度分析报告;一月一次书面汇报工程费用支出和需求分析报告。

第2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

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116号)的要求,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办法》,为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市档案局特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执行。

一、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时间

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后,可先进行档案预验收,预验收后给予一定时间进行整改;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二、验收程序

1、自评

有关单位在完成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后,对照验收标准各项内容进行自评、打分,并由建设或监理单位将自评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附件1),报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2、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等单位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的成员为5—7人。

3、申请验收

项目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答复。

4、由建设主管部门主持召开项目档案验收会议

(1)验收小组听取项目法人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汇报;

(2)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3)档案验收组察看工地现场及档案管理现场;

(4)抽查项目档案,对档案质量进行评议。抽查数量:抽查项目档案的15%;

(5)验收小组填写《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质量验收(汇总)表》(附件2)并提出验收意见;

(6)验收组组长总结发言。

5、验收合格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1)若验收合格,由验收小组提供《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书》(附件3)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合格证书》封页各栏目“编号”(由组织验收单位填写)、“项目简要说明”、“项目档案工作简介”填妥后,由验收小组填写“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签字,然后交建设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应将档案验收情况向验收委员会进行汇报,验收委员会在提出项目验收意见时,应将档案验收意见作为内容之一。

(2)若验收不合格,由档案验收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交建设单位改进,待验收条件具备时,建设单位应重新填写《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重新进行档案验收。

三、申请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单》;

2、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管理总体情况汇报(项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情况);

第3篇

为了进一步认识和做好试验室的具体工作,一方面把之前的工作范围及工作中的不足和困难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的调整和完善;另一方面对之后的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使得更有序的完成并做好具体的工作;最后就是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建议和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范围

1、清洁卫生方面

每天早晨清理和打扫办公室,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每天还对各个操作室桌面和仪器擦拭一遍,一周对地面清理一次,保证良好的试验操作环境。

2、试验操作方面

对取回的骨料和胶凝材料进行试验和保存,记录并汇报实验数据;负责胶砂强度试件实验和养护存储工作,同时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全力配合负责室外的同事,在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参与协助工地实验和原材的取样工作。

3、办公资料方面

尽力协助办公室资料的制作、整理和存放;在资料的制作中即使提供需要的实验数据,数据来源一般是日常记录的实验数据或即时进行实验得出的数据。

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自己的不足

1、清洁方面

不足:自我意识不强、物品器具摆放不美观和存在清洁卫生死角。

困难:大家缺乏清洁保持和维护意识,存在乱丢乱甩的现象。

2、试验操作方面

不足:部分实验操作仍不规范,对骨料和胶凝材料以外材料的实验基本不了解。

困难:初次实验过程没有演示和监督,导致实验操作存在问题和数据不准确。

3、办公资料方面

不足:实验数据的记录过于凌乱,提取数据难;对实验资料包含的内容及要求不够了解。

三、工作中不足的改进计划

1、清洁方面针对不足的改进:

一方面应该加强自我意识,随时随地做好清洁工作;另一方面对物品器具的摆放尽量美观;最后就是加强对清洁卫生的死角的重视。

2、实验操作方面针对不足的改进:

加强对实验的全面认识,规范实验操作;加强对薄弱环节实验的了解,争取全面掌握全部原材的实验和技术要求。

3、办公资料方面针对不足的改进:实验数据的记录做到整洁规范,方便随时提供实验数据;对办公资料的要求进行全面的了解,尽力为资料的制作分担压力。

四、工作建议与意见

1、实行定期会议制度

在会议上对工作情况和工作内容进行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和工作困难,并按职位由下往上依次发言,最后由主任进行总结和指出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由资料员记录会议内容。

2、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到人

把工作细化落实到人,并把工作分配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分发到个人。这样可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自动找事做并把事做好,明确了自己的任务和责任,谁的工作出现问题由谁负责任。

第4篇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海林市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局内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建设局各部门。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4、审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计划(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条件。

5、主持召开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7、考核、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定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定期主持召开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分析和掌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3、协助局长审核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4、协助局长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安全培训、机械设备检查等),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按照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6、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行政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负责组织安排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传送。对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要认真记录保管。

2、在工作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调研课题之一,研究推进安全工作。

3、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随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5、负责局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干部值班值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察。接受省建设厅委派,对在我省境内施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参与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直接听取本区域内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索取查阅有关安全资料。

5、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本区新、改、扩建工程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令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消除重大隐患,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海林市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刁难、勒卡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不准违反政策,为他人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券卡等。

4、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上缴矛盾,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

6、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或在工作时间饮酒娱乐。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对本人予以纪律处分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基层或群众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对来电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托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工作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确保企业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认真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和群众申报的事项压误、漏办,甚至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推行否定报备制。

凡是企业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积极推行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要求所有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六项制度”,年末前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长效制。

海林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制度

一、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DB23/029-91规定,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将对我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资格审查。

二、对资审不合格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否决权。

三、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底。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接受国家、省、市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虚心听取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检查结果按名次通报全市,并作为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依据。对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大检查,由企业的法人或主管领导带队。

各分公司(处),由分公司经理带领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队(工地)每天由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安全信息反馈是建设系统实行安全工作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状况书面(包括职工伤亡月报表)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

3、各单位反馈情况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安全站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安全月报汇总后报市安全办和牡丹江市建设局安全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海林市建设局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监察站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重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上条所例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同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拍照,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四级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在每年初组织各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建筑安全管理条款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等。

三、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架子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新岗位教育,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海林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黑龙江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鼓励施工企业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评定。

第三条市建设局主管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上报牡丹江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安全文明工地日常检查评定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

第四条评定安全文明工地以建设部颁发的《标准》为依据,重点突出生活设施、主体封闭防护、防护用品质量、脚手架材质、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

第二章等级划分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分为二个等级。

1、市级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0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5分以上)版权所有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85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90分以上),

在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评分85分以上的工地,命名为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章管理权限公布机关

第六条管理权限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组织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建设局在市级文明工地中择优初评,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室复检、评定。

3、市建设局应按施工进度,按《标准》进行检查,相关资料(录像、照片)存档备查。

第七条公布机关

1、授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牡丹江市建设局公布。

2、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八条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从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实行申报推荐,由项目经理部按要求填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后由下而上的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项目经理申报,企业盖章,县(区)建设局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安全站),地级市安全站签署意见盖章,省安全站备案。

第九条申报时限:新开工工程在生活设施完工后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接到申报后应在15日内汇总后上报地市安全站;地市安全站在30日内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站备案。

凡逾期申报的,不列入当年推荐评定范围。

凡未进行申报的工程,不得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评定。

第十条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20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15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范围。

第十一条推荐:省级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地市建设局(安全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站)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进行,特殊工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五章检查与评定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对经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实行下列评定检查;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由省安全站在市安全站推荐中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定。

3、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省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第十三条对经批准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市安全站进行月检查、季评定,省安全站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单位在一个施工期内不得少于4次(及生活设施、主体施工不少于2次、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装饰、竣工验收等阶段)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原始材料,以书面形式附带工程各部位录像(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生活设施、场容场貌),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凡已参加申报或已经推荐的工地在随机抽样或暗查中,查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取消推荐和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被查工地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2、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

3、接受检查时,应提供各种方便,不得借故搪塞。

第十六条在施工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得列入评定范围。

1、未获得安全达标工地的。

2、发生四级以上建设工程事故的。

3、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或特大盗窃案件的。版权所有

6、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以上的。

7、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或阻塞市政排水设施的。

8、与居民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市以上各类检查中,予以处罚的。

1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

11、因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12、工程竣工后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

13、建筑工程没有密目网封闭的工程。

第十七条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可奖励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分0.5分,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授予全省安全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第5篇

10月20日―21日,陆阳局长一行赴山东对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调研督查。20日―21日上午,陆阳局长在省质监局张健副局长的陪同下对东营、潍坊和淄博进行了实地调研,分别查看了当地棉花种植情况,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经营现状,听取了当地对棉花收购、加工及质量监督情况的汇报。10月23日,陆阳局长一行赴安徽调研督查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徽省质监局召开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调研督查汇报会,省质监局高宗宏副局长陪同陆阳局长一行参观了省纤检局实验室并出席了座谈会,安徽省纤检局负责人、各主产地市纤检所负责人及省纤检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来源:中纤局)

张克才副局长一行到江苏、河北对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调研督查

10月17日至19日,张克才副局长一行前往江苏省调研督查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实地走访检查了盐城、南通等地棉花加工企业,深入棉田查看棉花采摘情况,听取地区纤检机构开展棉花质量监督的工作汇报,并就新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10月25日至26日,中纤局张克才副局长率督查组前往河北省调研督查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督查组一行检查了中国棉花公证检验沧州实验室工作开展情况,并实地检查了沧州市、衡水市棉花加工企业,在衡水市召开了座谈会。(来源:中纤局)

《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印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商务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茧丝绸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及专家意见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于2011年11月18日印发,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来源:金融界)

中纤局全面部署2011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

10月8日,中纤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中纤局棉发〔2011〕67号),要求各级专业纤检机构切实履行棉花质量监督职能,全面做好2011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一是强化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积极实施棉花加工企业分类监督管理;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四是保持棉花打假高压态势,加大“两小一土”整治力度;五是开展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六是继续深化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七是进一步提升公证检验工作质量。对于承担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机构,要求要保证检验实效,棉包加工后8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对于承担机采棉检验任务的机构,要求要客观评定机采棉品级,对疑难棉样要主动与中纤局专家组交流,保证检验工作质量水平。(来源:中纤局)

2011年阳光纤检“三进”宣传活动圆满结束

从2009年开始,中纤局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三进”活动(即进工地、进幼儿园、进高校)。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3月、5月、9月我局又组织全国纤检系统分别开展了“阳光纤检进工地”、“阳光纤检进幼儿园”、“阳光纤检进高校”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力求通过开展“三进”宣传活动,积极加强对絮用纤维制品集团购买单位的警示宣传和质量监控,提高社会公众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的辨识能力,使广大消费者远离“黑心棉”的侵害。

三次活动中,全国专业纤检机构共出动人员约1.46万人次;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2135次;走访学校1172家、厂矿工地881个、幼儿园741个,向54.1万名学生、7.8万名进城务工人员、2.4万名幼儿园员工和儿童家长,共计64.3万人进行了消费警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约23.4万份,提供免费咨询约2.2万次,举办知识讲座192次,提高了广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和儿童家长抵御“黑心棉”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来源:中纤局)

国棉自动配棉系统验证工作首次在新疆展开

10月14日至16日,来自哈密2家纺织企业的12名技术人员参加了国棉自动配棉系统操作培训,并进行了实际操作演练,标志着国棉自动配棉系统验证工作首次在新疆展开。国棉自动配棉系统由中纤局和西安工程大学共同研制。该系统打破了以往棉纺企业的仓储及配棉管理思路,利用每包棉花的公证检验数据,在棉花入库时根据质量指标分组码放,计算机系统辅助配棉、排包,监控每批次原棉的质量波动,根据配棉结果预测成纱质量,数据积累后还可逐步优化配棉方案。经过3天的培训和演练,2家企业的参训人员已掌握国棉自动配棉系统的操作,在新棉采购后即可展开国棉自动配棉系统的验证工作。(来源:中纤局)

襄阳市襄州区棉花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时下,为保护广大棉农的利益,确保棉花市场的质量安全,襄阳市襄州区质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棉花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内容:一是对收购环节不按标准收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和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二是对加工环节“两小一土”的非法加工设备,要坚决依法查封没收;三是对使用环节的医疗机构、幼儿园、宾馆等经营场所使用不合格絮用纤维制品,进行重点打击。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登记造册棉花加工个体户12家,设备20台,抽查样品数量6件,查出存在问题的企业2家,主要问题是未建立健全收购质量验收制度及加工后的棉花进行包装未标注标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棉花市场质量安全。(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吐鲁番纤检所:及时解决棉花公检中的“超期问题”

近期,吐鲁番纤检所发现实验室存在品级检验目光偏松、长度检验与抽验结果为一致偏短、质量记录填写不够规范、检验存在超期等问题。该所立即认真分析研究,并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做平行实验;二是比较本地与异地棉花检测结果,排除棉花品种因素;三是严格HVI操作人员手法,解决长度问题;四是严格执行质量记录填写规定;五是调整人员工作时间,对公检样品按照加工日期排序检验,每天掌握企业生产量。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了生产量与检验量相匹配,总体上控制在六天出证,有效解决了因棉花上市早于实验室开检、信息系统不稳定等因素造成的超期问题。(来源:吐鲁番纤检所)

椰子纤维有望用于汽车制造

福特汽车通过与Scotts Miracle-Gro公司合作,希望能研究出如何将椰棕或椰壳用作车用塑料零部件的加强件,从而使椰子也可在汽车产品上大有作为。“我们选取另一产业的废弃物作为原材料,并通过使用该材料提升我们汽车的绿色理念。”福特汽车塑料研究部的技术专家EllenLee博士表示。椰棕是椰壳中含有的一种天然纤维。Scotts Miracle-Gro公司用这种材料作为土壤和草种产品的载体。这两类产品均使用椰棕这一天然纤维,相比普通盆栽的土壤可多锁住50%的水分,并在植物需要水分时释放水,这能有效节约用水。

福特的研究人员会将椰棕与塑料结合,为车用零件提供额外加固,并减少对石油产品的需求。在车辆内部,这种材料还可用来制造储物箱、车门饰件、座椅饰件或中控台。除此之外,将来还有望应用于车身底板和外部饰件。(来源:京华时报)

芬兰开发出新型可再生复合材料

据芬兰媒体报道,芬兰芬欧汇川公司新近开发出一种由木质纤维和清洁塑料聚合物制成的可再生复合材料。这种新型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工业产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这种复合材料为白色颗粒,对人体无害,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不同用途,该复合材料中的木质纤维含量为20%到60%不等。据芬欧汇川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种新型复合材料可像塑料一样任意染色,并根据不同用途注塑成型,可代替普通塑料等非可再生材料作为制造电子器件和汽车配件的原料,也是生产家具、玩具及餐具等日用品的理想原料,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据悉,芬欧汇川公司目前正为该材料寻找国际合作开发伙伴,以开拓新材料的生产及应用领域。(来源:中国纺织报)

科学家研发“智能面料”能够通话

目前,美国科学家正尝试通过将通信设备植入衣物来替代蓝牙等手机配件。这项试验由俄亥俄州立大学的电子科学实验室的学者沃拉基斯主持。这个项目的目标是制造出可穿戴的“智能面料”,这些纺织物里的嵌入式电子设备将收集、储存、接收和发送信息,使用者不仅对着领口就能通话,还能利用这些服装实现战略掩护、医疗监护等功能。去年,他们已经为美国军队研制出带有天线板的防弹背心,但要将这些材料应用到日常生活的衣物还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据研究者称,这项技术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天线会直接受到人体的物理干扰、不能接收来自头顶的信息、天线板体积笨重等。(来源:广州日报)

日本帝人推出防弹复合面料

近日,日本帝人芳纶公司推出防弹背心专用的最新单向复合面料Twaron UD41,它可以为不同类型的攻击提供额外的保护,服务对象是士兵、警察部队和需要保护的普通公民。以高性能Twaron对位芳纶纤维为材质生产的新面料,不仅能够抵御子弹和子弹碎片,而且还能抵御其他形式的攻击,如刺伤。在质量、保护性能上与标准的防弹背心相比较,这种新防弹背心重量更轻,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舒适性。Twaron UD41是帝人芳纶公司对客户需求轻质防弹保护材料的响应,也是社会上的暴力威胁不断增长的结果。此外,涉及子弹防卫和刺穿的新安全规则都要求先进的解决方案。Twaron UD41已经过测试,符合NIJ 01.01.06的要求。(来源:中国纺织报)

国家茧丝绸质检中心将落户南充

11月15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由南充市质监局参与筹建的国家茧丝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前有了新进展:国家质检总局、中纤局已原则同意南充筹建国家检测中心,南充市政府明确批示,同意筹建该中心,并在土地划拨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国家茧丝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落户南充指日可待。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南充高档丝纺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新、特、优”产品不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成为南充新一轮茧丝绸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依托科学的检测机构为其提供技术服务显得尤为必要。该中心建成后,将极大地丰富南充作为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和“中国绸都”内涵,并将对提高南充市茧丝绸产品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来源:四川日报)

2011年山东棉花高产创建成果显著

2011年山东省棉花高产创建活动,安排在济南、德州、滨州、菏泽、聊城、济宁、潍坊、东营、淄博9个主产棉市的40个县(市、区)实施。尽管今年的高产创建活动遭遇了前期和后期不利气候因素的影响,仍然取得了很大成效,经县、市、省测产验收核实,42个万亩示范片平均单产为102.9公斤/亩,达到万亩高产示范片平均亩产100公斤以上的任务指标。(来源:农业部网站)

明年澳羊毛产量约35.5万吨

据澳大利亚羊毛产量预测委员会预测,明年,澳大利亚的羊毛产量将维持在35.5万吨左右。羊毛产量预测委员会的主席拉塞尔・帕蒂森说,在2011年6月对澳大利亚肉类和牲畜/澳大利亚羊毛革新牧羊者的调查中表明,90%多的牧羊者打算在2011―2012年维持或者增长羊只的数量, 35.5万吨的多脂羊毛将来自于7730万只羊,每只羊的平均羊毛产量将达4.6千克。(来源:中国纺织报)

福建省纤检局参加CNAS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

近日,从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传来消息,福建省纤检局参加的认可委2011年能力验证项目《纺织品中游离水解甲醛含量的测定》(计划编号:P00012-2011-T02)获得了“满意”结果,再一次验证和反映了该局相关检测技术的准确性。本次能力验证由CNAS组织、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负责实施,全国共有100多家实验室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来源:福建省纤检局)

青岛市纺织纤检所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监督核查

2011年11月16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派专家组到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暨国家生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现场监督核查,现场主要对认证环节的认证范围、检测标准、样品管理、一致性、时效性等内容进行了核查。安排甲醛、pH值的现场试验,依据GB/T 18885―2009进行检测,从现场试验情况及出具的检测报告看,仪器设备的选用、样品的制备、处理、环境条件的控制、人员操作、数据处理符合标准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青岛纤检所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实验室人才结构合理,人才培养机制新,能较好地履行CQC签约实验室的各项职责,可以继续成为CQC签约实验室。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已连续9年通过该机构签约实验室审查。(来源:青岛纤检所)

上海纤检所召集的ISO/TC38/SC23/WG02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日本召开

由ISO/TC38/SC23/WG02工作组主办,日本工业标准委员会和日本纤维评价技术协议会承办的ISO/TC38/SC23/WG02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在日本大阪召开。出席本次工作组会议的成员分别来自ISO/TC38秘书处、ISO/TC38/SC23秘书处、WG02、WG05、WG06工作组召集人以及法国、葡萄牙、韩国和中国专家共计12人。WG02工作组召集人、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副总工程师李卫东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是我国承担ISO/TC38/SC23/WG02工作组召集人以来召开的首次会议,将对加快我国纤维标准国际化的战略步伐、提高我国在纺织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我国由“棉花大国”向“棉花强国”的迈进奠定坚实的基础。(来源:上海纤检所)

泰安纤检所《桑蚕鲜茧干燥工艺技术要求》地方标准正式启动立项

最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2011年第八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获立项批复的13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泰安市纺织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制定的《桑蚕鲜茧干燥工艺技术要求》榜上有名。该项目通过实验室检验数据对桑蚕干茧茧质评价并结合节能降耗及茧质对制丝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来促进烘茧工艺进行调整,以便达到最佳方案。这是国家桑蚕干茧公证实验室与蚕茧实际生产的又一次紧密合作,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此项目成功实施将在国内首开先河,属国际领先水平。(来源:泰安纤检所)

第6篇

最近一段时间,我局将清欠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重点,着力于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拖欠隐患,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月1日,我局组织对在本区竣工及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支付情况逐一排查。11月4日,我局召开劳务分包企业布置工资清欠会,要求各劳务单位对承接项目进行彻底排除,及时付清拖欠的工资,到工地张贴投诉电话,并将清查情况于11月10日前如实报我局。11月17日我局召集工程建设各责任单位召开我区2012年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工作布置会,传达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区建设局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月23日起,我局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平时有投诉的项目再次排查,重点跟踪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大部分建设、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能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有个别企业未足够重视,拖欠隐患排查不彻底、支付拖欠的工资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不及时,现将近期劳务纠纷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11月28日下午3时许,高分子固性材料2#、3#厂房项目钢筋班组一小组长因工资结算纠纷采取爬上塔吊等极端行为讨要工资,接到报警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于4时10分通知施工单位鹭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在45分钟内(按预案要求)到位协调处理,该项目经理一直谎称已在工地处理,但直到傍晚6时30分,项目经理在我局工作人员的多次催促情况下才到达工地项目部。百仕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管理混乱,未能及时准确核对班组完成的工程量和工资总额,未能及时有效处理纠纷。且该公司每月未报送报表,对拖欠工资不排查不汇报。

二、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半B02地块项目由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华恒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劳务分包。11月4日,我局布置劳务分包企业对拖欠工资情况摸底上报,市华恒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管理混乱、排查不彻底、上报拖欠金额为零。11月23日,我局和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摸底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较大金额工人工资的问题,再次要求市华恒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认真排查后如实填报,但直到12月2日我局召开建设、施工、监理、劳务清理欠款协调会之前,市华恒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对具体拖欠金额不清不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积极处理解决,造成11月30日上午泥水班组准备围堵隧道的险情。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劳务给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未送我局备案,市盛建建工有限公司每月未报送报表,对拖欠工资不排查不汇报。

出现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劳务分包企业承包挂靠,未落实责任,劳务队长未到位履职,未及时结算完成的工程量和工人工资,施工企业拨付多少劳务款就发多少工资,对每个工人该发多少工资一无所知,出现纠纷毫无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闽建筑〔〕35号)明确,用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或约定支付农民工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根据《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区建设局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对鹭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百仕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城乡建筑工地,集中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施工运输、噪音扰民等方面集中整治,进一步促进建筑工地文明有序施工,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提升对外形象。

二、整治内容

(一)施工现场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住建局

1、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及周围环境卫生施工单位负责制,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工地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地及周围的环境卫生负总责。由质监站负责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同配合单位共同督促落实。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完成隔离围墙、道路硬化等设施建设。工地临时围墙(围档)要牢固、安全、整洁,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进行装饰美化。

3、建设工程施工应在批准范围内进行,不得因施工造成毗邻单位、居民出入口障碍和交通阻塞。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楼层防护,防止施工粉尘、高空坠落和抛撒物体。

4、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物料等必须进行规范管理。建筑垃圾、渣土应做到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倾倒,不到指定地点倾倒的,严厉查处相关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放的建筑材料,应在场内选点集中存放,并有效遮盖,防止污染环境。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5、施工现场进出道路要用三合料夯实铺面。杜绝出入车辆带泥行驶;同时要配备专人,对进出车辆封包、卫生等问题进行即时清扫和监管。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彻底清理现场,及时平整场地,修复破损路面,拆除各种临时设施,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二)施工运输整治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交警大队

1、施工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到执法大队办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运输路线、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运输地点等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建管股不得开工放线。

2、由执法大队加强对各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部、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运输建筑材料、垃圾、渣土及商砼运输罐装水泥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车辆按核定运力装载并采取封闭、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飞扬、洒落、流溢。

(三)建筑施工噪音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执法大队、质监站、安监站

施工单位要从严控制施工噪声污染,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的一侧,并采取隔离、封闭等措施降低噪声。中午12:00至14:00,夜间21: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在医院、学校、机关、居民住宅区进行施工作业。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施工前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批准后报执法大队备案。

三、实施步骤

城乡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5日—3月15日)。组织召开全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暨环境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与各施工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引导施工单位积极参与整治活动,迅速掀起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活动的热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靠实责任、抓紧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10月10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查找问题,全面进行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时限,挂号督办,销号落实。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等方式,下功夫进行彻底解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各成员单位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召开城乡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活动总结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量化排名,迎接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城乡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活动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住建局副局长王来守任组长,公安局、环保局、交警大队、质监站、安监站、监管股、执法大队负责人以及县内5家建筑公司和13家房产开发企业经理为成员的城乡建筑工地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和协调解决问题。

第8篇

第1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第2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

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

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第6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

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

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

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

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

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

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

第9篇

目前,淮河路、南京路8个标段的排水工程大部分已完成,全面进入灰土、水稳施工阶段,现就进一步搞好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制定近期工作方案。

一、尽快摸清情况,统一思想,理清思路,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质量。版权所有1、检查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质量保证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管理机构设立,人员数量、资质、工作态度等,对照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有关规范,对不满足要求的,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公司,立即限期整改,1周内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或中止合同。(附各标段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2、检查各施工单位机械进场情况,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质量的要求,责成监理、施工单位保证按要求进场。在灰土、水稳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至少应到位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车、灰土拌和机、水稳摊铺机、水稳拌和站等主要施工机械。由各驻工地代表会同监理单位2天内完成统计工作并汇报。不符合要求的限1周内必须配备齐全,不能按要求配备的,公司将从公路等部门替其租赁机械,聘用机械手,所有费用及租金按实从其工程款中扣除;或者尽快与其中止合同。(附各标段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机械一览表)

3、督促监理、施工等单位把住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关,对于土工试验,施工单位自己做的同时送检测站做,同时监理平行试验,业主进行抽样送检,把住试验关,为工程报验提供基础依据。

4、严格工程验收程序。中间产品及工序(分项)、部位(分部)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经常检查工程的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发现未验收及弄虚作假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的,坚决按合同、法规及有关规范进行整改,并进行严历处罚,对不能按要求整改的,版权所有坚决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与其中止合同。

5、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明确职责。全组人员要树立全员质量意识,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做到质量一票否决,严格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贯彻质量管理条例,严查关键工序、质量隐患。

二、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措施赶工期,保证10月1日基本通车。

1、一周内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对下一阶段工程进行工期倒排,按照该工期计划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要求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保证机械、人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投入。

2、督促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工期保证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如高温、雨季、夜间施工赶工措施。

3、对一周内没有能力落实的单位,坚决中止合同,杜绝人为拖延工期行为。

4、努力配合拆迁、协调交叉施工,狠抓关键节点工程,尤其做好阜颍路交口、桥2标的开工工作。从一开始就严格按合同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以确保工期和质量。

三、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建立巡查制度及快速反应机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强化调度会制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每天早晨8:1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孟总工主持,由公司驻工地代表、监理员参加的现场管理调度会;每周末召开一次参建单位调度会。调度会要汇报现场组织管理情况,质量情况、进度情况、施工环境问题及解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当即安排相关人员、单位限期解决,工作安排有记录,并检查具办人的办理情况。

2、建立值班调度制度。每晚8:00到次日6:00,现场管理组安排人员在现场调度室参加值班,做到全天侯、即时处理工程相关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负责检查夜间施工加班时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的管理、监理情况,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监理人员、安检员、旁站监理员是否在场进行有效的工作。

3、切实落实巡查制度,发挥业主驻工地代表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上传下达的作用,鼓励驻工地代表反应工地存在问题。由全组人员及总监组及其他有关人员成巡查组,巡查发现的问题,以巡查记录表的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质量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巡查组应进行记录并公示,并在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内及时向这些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责成监理单位组织整改并将处理整改情况每天一次书面回复。同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主体依法予以查处,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对巡查工作中发现质量管理方面有好的经验和作法,各巡查组要及时收集和上报,予以表彰和推广。(附巡查整改通知书、工程暂停令格式)

4、严格履行合同,以合同管理为中心,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和权力,要求施工单位的公司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公司质量负责人对工程施工项目部加强管理和检查。坚决防止并查处挂靠、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按合同及有关规定立即中止合同并追查其责任。

四、依照法律、法规、监理合同,严格对监理进行管理。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进行管理、控制,并接受业主等单位的监督。要求监理单位按监理招投标文件及监理合同,1周内组织人员、仪器、设备进驻工地,彻底改变其目前人员少、力量弱、不能按工程监理程序工作的状况。

巡查组要对监理工作是否按监理程序及有关规定工作进行检查

五、强化廉政意识,建立廉政机制。

参加公司及上级部门的廉政教育活动,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做到不吃请、不受贿,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加强自身拒腐能力,提高全组人员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