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4 05: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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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_____款:
1、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补充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关键词:事业单位 合同管理 审计 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部门对合同管理进行日常安排,由经营管理科负责人带头对合同签订、审查、管理等内容进行处理,并由质量技术部、施工勘察部门、资产财务部以及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在事业单位主管领导的带领下,以及经营管理科的极力配合下对合同管理审计内容进行核实。合同管理的公章可以由经营管理科负责,以此来保证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可以由事业单位的财务室对合同进行存档,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对合同保留副本,以此来保证合同的安全。
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涵义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目前情况下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日渐被接受,成为提高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投资的重要保障,对于事业单位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找到合理的合同管理对策,其实践意义将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参照本)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性别:民族:学历: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原身份:职称(职务)
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岗位名称
甲方聘任乙方在岗位工作。岗位性质职级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其中:年月日
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三、岗位职责要求
乙方的岗位职责:
四、基本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3、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及各种社会保险;
4、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5、按有关规定,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乙方
1、有参加业务学习,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2、按规定获得工作报酬和享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4、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保守有关秘密。
五、工资福利及待遇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工资分配方案按月核发工资
(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待业(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统一办理手续;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期、女工保护、因公负伤和患病医疗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合同: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3、甲方单位变更名称的;
4、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
5、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退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乙方因病、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应当退休退职的;
5、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乙方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规定的其它不能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担任市以上科技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选派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国家另有规定的。
七、保密要求
(一)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权归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交所在甲方归档。
(二)乙方离开用人单位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八、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
(一)聘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一方要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标准为:
(二)甲方依照《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另: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予以鉴证。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续订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聘用合同。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予以鉴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三)甲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得超过为乙方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乙方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续订(变更)聘用合同书
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变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原聘用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原聘用合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第_____条_____款,本单位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第(______)条(______)款,本单位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__终止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特此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
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建议
所谓合同主要是指在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方面的协议,又称为协议、契约。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根据某一事项进行协商后的必然产物。一般而言,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为了合理实现本单位合同目标、充分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发生、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率、同时防止出现合同舞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
一、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有很多,根据合同内容主要分为:买卖合同、供水供电供气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多种类型。其中买卖合同主要指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与设备、专用设备、无形资产、存货等签订的合同;租赁合同主要是指出租人将资产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或经营,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合同主要是指单位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等确立的合同。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障机构运转,履行各项职能,并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参与了众多经济活动,与不同的单位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但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没有统一归口管理
1.未明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由于经济合同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合同管理往往较为分散,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法务部门等分头负责,对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事项,如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专业的谈判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商务谈判、部门间的沟通等,缺乏相应的部门统一协调,整体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2.合同档案未归口管理。一是有的单位没有对合同档案进行归口管理,档案分散在各个业务处室,导致难以掌握合同签订、履行的整体情况;二是单位各部门合同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遗失合同资料。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审批流转手续、合同正本、合同前期调研、招标、认价等材料,全面反映了整个经济活动的详细情况,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合同签订监督以及合同执行的跟踪管理都十分不利。
(二)对合同事前审视不够
1.采购需求审查不到位。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要求,采购前采购人应制定明确的采购需求,并且加以论证,专业性较强的还需请专家论证。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前开展的工作尚未达到此要求,对事项的认定往往比较粗放,对如何制定、论证、提交和审查采购需求未做明确要求,也没有相关责任规定,源头管理不严,弱化了后续监督,可能导致合同效益不高。
2.缺少必要的前期审查。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同时对签订合同的主体缺乏专门的资格审查等造成的。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另一方的诚信度、履约能力、资质等情况未做详实调查了解,给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增大了单位可能承担损失的风险。
(三)合同书面签订不规范、不完整
1.合同条款不严谨。存在合同条款有漏洞,关键事项约定不明的现象。有的合同到财务付款审查时才发现分期付款金额加总与合同总金额不相符,合同支付方式、票据提供等难以实现。
2.双方签名及签订时间不明确。在合同具体签订时,存在双方签名、签订日期栏空白的情况,易产生误解,给合同执行带来隐患,如发生违约将对维权产生不利影响。
(四)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相分离
合同签订、履行等信息往往只有具体执行部门了解,财务部门未能及时跟进,如合同签订后,往往是等到结算时,才会向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和相关单据申请付款,有的合同事项并未列入年初预算,导致合同履行时需申请调整预算,既不利于工作开展,耽误工作进程,也加大了预算执行难度。在行政事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对合同的签订、履约、收付款情况等进行监督,将增大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事业单位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1.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的要求,结合单位管理体制,明确部门(如法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梳理、完善管理制度,保管合同档案,组织重大经济合同谈判、管理合同专用章等,实现合同归口管理,
2.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沟通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同时建立沟通机制,部门之间定期核对合同签订、履行与支付情况。
3.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出台或修订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各方的职能职责、签订经济合同的范围与条件,合同审批权限等,并对经济活动关键环节设计具体流程,明确要求,规范实施。
4.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整理更新、报告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同时各部门均应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合同台账。
(二)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合同的事前调研
1.强化采购需求审查。采购活动实施前应制订采购需求,进行立项审查,对采购目标、服务要求等进行前期论证,对于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法律专家、财会专家等进行论证,力求使采购需求切合实际,避免出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并充分了解市场信息进行合理估价,根据金额大小及重要程度,分级进行立项审批。
2.加强合同签订前期审查。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但是为了降低风险,合同签订前应对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诚信状况、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进行充分调查,并对其资金情况、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保障、合同签订价格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论证、调研。
(三)加强合同审查,强化监督
1.加强合同审查。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批;严格审查合同文本,明确约定事项;规范、完整签署合同,避免出现漏洞,留下隐患。
2.强化合同执行评价及监督。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对合同进度、完成情况、预期效果等按期进行评估,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与控制,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另外,通过审计等手段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以及各项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出台,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采购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内容,是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预算编制时一定要遵循精细化、实事求是、科学有据的原则,为预算执行打下坚实基础,为合同签订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大合同成果利用
加大合同后续跟踪管理,保障合同成果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军,陈春侠.科研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存在等问题及对策探讨[J].交通财会,2012(03).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摘 要: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采用双线管理政策,对于没有编制的编外人员采用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编制内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普遍存在着法律遗漏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完善,以保证事业单位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实现。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都不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很多事业单位不提供劳动合同,认为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自己不利,只要没有劳动合同就是没有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不用承担职工的社保缴纳、医疗报销等,还可以无理由辞退职工。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巨大的责任,事业单位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改制进程中,人员管理体制的编制管理、社会保险、财政供给等制度、政策都没有跟进,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的严重滞后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
一、目前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签订面临的主要问题
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机关组织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方面存在着很多漏洞和问题。事业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存在着编制体制,这就形成了人员身份上的差异,有无编制造成了人员在薪酬福利、晋升嘉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异。针对有无编制,形成了聘用合同制和人事制两套并行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合同在权、责、利等方面规定笼统,操作性不强
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应该包含薪酬待遇、奖金福利、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内容,但我国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条款多存在无规范化或法律效力过低等问题。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员工考核指标效力的判断标准,员工工伤、解聘的补偿条件和补偿金计算基数等不明确,导致事业单位和职工之间权力、责任、利益等方面的理解差异,而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又落实不够彻底,一旦出现纠纷,能够通过司法流程进行解决的案件极少,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通过单位内部协商、法院进行调解来解决争执和分歧。
(二)合同制定的合法性有待提高,存在随意更改内容的现象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自用工之日开始。只要劳动者确实的提供了实际劳动,用人单位确实进行用工活动,则双方间就已经确立了实际的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都将被纳入到法律保护的范围,受到法律同等的保护。除此之外,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定不严格,存在合同内容不固定,签订前与签订后仍可人为进行修改的现象。一旦出现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事故,劳动者权益不明或被改动,则劳动者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三)合同过程管理不合理,劳动争议不断凸显
劳动合同签订后,事业单位与职工间仍存在很多问题和争议。其中,事业单位对于试用期的法律常识误解尤为突出。在实践中,事业单位对于试用期存在很多误解:①将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分离;②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后,再次提出订立试用期;③作为对劳动者的处罚手段,将试用期时限进行延长;④在试用期内,克扣劳动者应有的社会保险、合法待遇等;⑤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无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事业单位在用人期间,由于对于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的不正确理解,导致了很多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出现。
(四)编外人员的合同管理问题诸多,对额定编制的控制不严
目前,编外人员已经成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编外人员在员工总人数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以及职权、职位越来越中心化,保证编外人员的权益已经越来越受到事业单位的重视。但是,通过外聘招收编外人员进行工作人员补充的时候,事业单位由于未对工作量和编制进行核定,造成了外聘人员数无限制,用人单位、部门进人随意,易造成盲目扩张队伍和吸纳不合适的人员入岗等问题。没有了编制的约束,部门人员急速膨胀,工作量同在岗人数不成比例,长此以往,工作人员的劳动热情和岗位意识开始减退,人员间开始推诿工作,部门职责认识不清,对于事业单位自身也形成了珍重的财政负担。
二、强化劳动合同签订管理的若干对策
为了预防和降低关于劳动合同的争执发生,切实的维护事业单位和编内、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的时候,要充分重视平等协商机制;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和权益要求,完善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并要明确合同条款更改办法和流程。
(一)要规范合同的约定条款,避免无效聘用合同条款的产生
编内人员的人事制度比照的是公务员管理制度,但又兼顾了企业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要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基础,以《劳动合同法》为制定依据和参考,规范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间的劳动关系管理,明确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工作职责,使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运营要求,坚决杜绝出现无效、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对于试用期、解聘、奖惩等用人管理方面的敏感问题,要进行着重标注和详细说明,保证用人单位和职工各自保管一份合同。对于职工工作期间所获奖励和惩罚明确记录,防止发生劳资纠纷时,出现证据不足、说明不详等现象。
(二)注意合同细节操作,重视合同变更的处理方式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针对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要做到全面又细致,内容要涵盖职工的工作责任、薪酬待遇、晋升条件、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辞聘解聘流程等方方面面,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同职工达成统一。其中,对于薪酬待遇、绩效考核等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条款要重点考虑,用词用句达到无遗漏、无歧义,保证日后处理问题能够有条款可循,有说法可依。对于劳动条款变更情况所需流程要在签约时,对职工进行讲解。如发生劳动合同条款需要变更的情况,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合同内容修改、补充。
(三)加强对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积极应对劳动争议调解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事业单位要特别注意合同细节,避免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现法律问题。要降低劳动合同和外聘合同的风险,就要明确合同对象的范围限制和选择条件,条款所含利益要使事业单位能够兼顾用人单位和受托单位两种角色的要求,职工的薪酬待遇也要保证较强的平等性和政策性,最后合同要具备合理完善的激励机制。此外,事业单位要设立单独部门,对于合同签订时和合同生效时所涉及的职工问题进行提前预防和及时管理,以防止劳资纠纷事件的发生。
(四)对编外人员推行聘用制,完善合同中岗位职责要求的特殊性约定
核定编制是对一个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计划量、人员结构等方面的梳理过程,通过核定便于单位、部门从整体上审视工作安排和职责分配的合理性,并从中查找出各部门的职权冲突和职责遗漏的部分加以解决,将整个单位的工作流程进行理顺、规制。根据国家人事部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事业单位通过与外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将外聘人员相应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和明确,构建符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外聘人员考核制度以及相应的奖惩流程规范,并加以完善。此外,在薪酬待遇方面,一直以来编外人员的基本工资普遍低于正式员工,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普遍较低,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普遍低于编内人员。很多编外人员在制定合同时,薪酬等仅是按照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同类职位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制订。如此造成的有无编制人员在收入上的不公,严重影响了编外人员的工作热情,对此现象,事业单位要对职工的薪资评定制定有效合理地评估标准,按照学历、工龄、职称等的不同进行公平评定。
对于外聘合同中涉及到工作的条款部分要详细说明岗位职责和人员工作要求。按照核定的工作安排进行工作划分并要在外聘合同中详细记录,对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或风险,要在外聘合同中进行标注并对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事故发生时,编外人员和用人单位对于工作职责和单位责任理解不同造成劳资纠纷等问题。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更多的应该是在坚持单位社会公益性的前提下,保证机构下人员的权益和工作职责的落实。对于编外人员实行聘用制,要从制度上把握、核定编制,做到人员数量同工作总量成正比,杜绝员工过度、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充分利用劳动合同和外聘合同调动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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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春玲 (1970-),女,新疆乌鲁木齐人,乌鲁木齐市儿童公园人事部,会计师,经济师,大专学历,研究方向:人力资源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风险;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02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设备购置、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以及对外租车和购买车辆保险等,都需要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活动中,涉及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各项业务。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内部控制规范包括合同管理控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程序逐步完善,然而仍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经济活动的风险依然较大。对此,本文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单位领导者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经济合同管理,未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没有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起“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理念,出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控制薄弱等问题,直接导致经济合同纠纷甚至经济犯罪案件。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单位管理设置不明确,未确定或单独设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无法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也未从制度上明确合同归口部门、承办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等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管理职责。另外,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违反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者没有进行权利约束和责任追究,更不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权利的滥用。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没有规定合同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合同管理混乱
由于合同管理主体不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合同管理行为不规范,存在合同签订随意,签订范围、内容和形式未规范。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经办人或责任人未对合同进行跟踪和督导,导致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合同签订环节
签订合同前,没有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无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经济行为能力,也无法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导致合同违约风险。对于部分合同还需要特殊的资质要求,比如采购政务内网设备的保密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等,如未调查清楚直接影响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经济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的风险。
没有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合同文本未经各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审查和审批,重大合同未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履行集体决策。没有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者超越权限进行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事项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方向和范围,合同金额超出政府部门预算或工程概算。属于政府集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事项,合同签订前也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履行法律法规。合同签订依然存在一次性付款或者超过工作进度付款,可能导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利益受损。
(二)合同履行环节
未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和x务,没有督促合同当事人提交合同成果,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或者查过工作进度付款,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被诉讼。
未对合同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出现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丧失商业信誉等重大影响时,未及时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合理沟通,也没有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单位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部门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在支付合同款项时没有提交付款依据或者长时间没有催收到期的合同款项。
(三)合同验收环节
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合同成果,合同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合同成果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导致合同纠纷或者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财政部《内部控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要做到从制度规范人、从制度约束人。制度内容不仅要侧重基础性管理,也要关注防范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单位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合同全过程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法律部门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管控合同关键环节
1.合同签订环节
对单位合同在纳入年度预算时履行合同集体决策,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本单位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对于重大经济合同,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详细汇报基本情况、委托理由、经费测算、委托方式、预期成果等事项。
要加强合同调查,详细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委托的内容是否在对方当事人的营业范围内、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委托内容所需要的特殊资质要求。合同调查之后,要组织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与合同当事人进行谈判,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还应当聘请律师或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合同,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拟定合同文本后,要加强合同审签管理,合同文本经合同各职能部门、律师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定。要加强合同签署管理,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行签署,严禁无权限或超越权限签署合同。
2.合同履行环节
要加强合同的会计控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不得超进度支付款项。合同资金支付手续要符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督促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按期提供合同成果。对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事项需要调整或无法履行的,应当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补充、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防范合同纠纷。
3.合同验收环节
要加强合同验收的分类管理,对于设备购置合同、技术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明确不同验收程序和要求。在合同验收过程中,要重点审查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情况和成果质量情况等内容。成果质量要侧重提交的合同成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等指标要求。要强化合同档案管理和成果运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