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21:57:39
导语:在考评工作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考评原则
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定项考评,突出重点;标值量化,计分公开;分类评比,奖罚分明。
二、考评对象
六个行政村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内容分常规工作和中心工作两大块,实行千分制。
常规工作主要考核四项(300分)
1、精神文明建设(含党建群团、老龄老协、民兵预备役等工作),50分;
2、党风兼政建设(含村级财务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50分;
3、民生工程150分;(其中:民政工作50分、农医保工作50分、其他惠农政策落实情况50分)
4、工作执行情况50分。(由党政联席会测定)
中心工作主要考核四项(700分)
1、“三农”工作200分;
2、计划生育工作200分;
3、森林防火工作200分;
4、综治工作100分。
四、考评方法
考评方法采取“两个结合”:即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单位自评与综合评比相结合。
1、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平时检查是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和总结评比,为年终考评提供依据。年终考评由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抽调有关各口工作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考评验收。
2、单位自评和综合评比。各单位在年终考评前对所有考评标项进行总结,估价成绩,并写好年终总结报考评组,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初步打分,各口确定最后评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党政联席会审定。
五、奖项设置
设立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奖和14个单项奖:
1、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2名)。根据考评得分排位,取前2名。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
2、“三农“工作先进单位。奖2名,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
3、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奖2名,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
4、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全年没有发生火警的(以市防火办通报为依据),各奖1000元。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2名,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
6、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7、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8、民生工作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9、工作执行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10、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奖2名,各奖500元。
1—10项资金按照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各30%,其他村干部各20%的比例由先进单位直接发放给个人。
11、种养大户4名,各奖500——1000元。
12、计划生育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13、森林防火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14、老年老协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名,各奖200元。
实行一票否决制,计划生育、森林防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到一票否决的,不得评选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奖。(计划生育否决内容:计划生育单项考评得分排倒数一、二名的;森林防火否决内容:发生过森林火警(以市防火办通报为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否决内容: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出现非正常上访的;
所有奖金在乡财务经费中列支。
六、惩处办法
1、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未完成的,所欠部分村垫支;
2、计划生育指标任务(社会抚养费除外)未完成的村,未完成的指标任务(应结扎、二女户结扎、应上环)各项处罚1000元;
以考评当年工作力度和成效为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线考核,即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分别进行考评。
二、考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值得满分1000分,具体分为:
1、对乡(镇)党镇领导的考评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五项责任目标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三结合帮扶落实率,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会达标率300分
(2)主持召开四次党政领导班子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计生工作和定决策、抓落实10分
(3)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意见,计生工作中的重大实际困难基本得到解决20分
(4)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20分
(5)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20分
(6)各有一个抓难点、抓典型、树榜样事例,取得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发了年度计划生育责任制和村(居)级目标管理任务书,对村(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两次(半年和年终),兑现了奖惩,坚持了“一票否决”30分
(8)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对破坏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时处理30分
(9)重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40分
(10)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职责落实到位10分
2、对乡(镇)计生部门考评5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三为主”情况80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0分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100分
(4)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委会建设达标40分
(5)村民自治开展情况40分
(6)当年二女户结扎及养老保险落实率70分
(7)计划生育“三结合”落实率30分
(8)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上育龄人口办证率40分
三、计分方法及加减分
(一)经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指标,扣除其相应的分值;指标项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基础上加、减。计分方法:乡(镇)年度考评总得分=党政线得分+计生线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难度
乡(镇)总人口每增加2万,增加5分。即:
难度加分={总人口(万人)-2万人}/2万人×5分
2、工作经验
(1)在国家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10分。
(4)获市计生委单项工作奖的,每项加5分。
在一次会议上各乡(镇)有多个单位介绍经验或一个单位同一经验在多次会议上介绍,只记一个(次)最高得分。
(5)按国家、省、市、县计生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市认可的,加10分。
(6)在服务网络建设中,服务所超类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经县计生委直接查实的有组织弄虚作假的扣分。如属乡(镇),取消其评先资格;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20分。
2、调查不配合、有干扰,如属乡(镇),每案扣其20分;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10分。
3、调查样本点见面率低,酌情扣分。
4、经上级各项检查不达标的乡(镇),上级扣了本县多少分,对所检查乡(镇)扣除同等分数。对于问题突出的,被市列为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的乡(镇),每次扣20分。经本县通报批评的乡(镇),每次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乡(镇),每次扣10分。
四、考评方法
1、平时检查:县计生委全年组织若干次对基层不打招呼的抽样检查。年终综合每次检查结果对照考核评估评分办法的要求,逐项计分。对接受国家或省、市计生委检查的乡(镇),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全年的综合目标考评当中。
2、综合评估: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五、奖惩措施
1、本项考评工作由县计生委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应按满分15分折分排序,于2004年元月15日报县考评办参与乡(镇)综合考评。
全镇32个村(居)委会、6个镇属农场、镇属学校、村(居)委会管辖的农贸市场及车站。每月评选出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3个、环境卫生先进社区2个、环境卫生先进农场1个、环境卫生先进学校1个,其中先进村小组、连队、优秀卫生管护员在先进单位中产生,星级文明卫生户由村委会按10%评定。
二、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内容以评定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环境卫生先进社区、环境卫生先进农场、环境卫生先进学校的考评标准进行,详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
成员:由市创卫办,镇各包点工作组组长及爱卫办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爱卫办(504室),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考评分为:月检、季检、上半年及年终交叉评比检查等方式进行。
1、环境卫生检查考核采取平时督查与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检查考评方式为“看、查、问”三个方式相结合考评。“看”是看整体环境卫生情况;“查”是查阅有没有相关的制度、措施、村规民约;“问”是随机抽问村(居)民对本单位环境卫生满意度;
3、月检查考评总分为暗访得分乘以60%﹢月检得分乘以40%;
4、季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乘以60%﹢季检查评比得分乘以40%;
5、上半年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上半年检查得分乘以40%;
6、年终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上半年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年终检查得分乘以40%。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考核名额从考核结果中筛选;
五、考评奖罚措施
考评实行奖罚制。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到位、日常保洁效果好的,月检查考评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村(居)委会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卫生工作经费5000、3000、2000元,先进农场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元,镇属学校奖励卫生工作经费1000元。村组(连队)奖励卫生工作经费300元、管护员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元,文明卫生户每户100元(生活用品),奖励经费从获得市当月的奖励资金中支付。镇政府排在市当月第四名后,对倒数后三名单位及被检落后村庄、村(居)委会以及卫生管护员进行处罚,并对爱卫办通报批评。当月被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的被检单位,获得第一名的镇政府给予被检的各单位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0元,第二名的奖励10000元,第三名的奖励8000元。
(二)季评比、上半年评比及年终交叉检查评比的奖励经费从获得市的奖金中按70%的比例分别给予各单位奖励。
一、考评对象
本方案的考评对象为各乡镇、经开区、银三角计生办主任以及从事统计、科技、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和利导工作的业务人员。
二、考评内容
1.业务能力水平;
2.平时对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态度;
4.计生办主任综合协调能力。
三、考评方式
1.县人口计生委相关业务科室平时对各计生办对口业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记录备案,定期公开通报;
2.县人口计生委相关业务科室年终根据各计生办对口业务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以及平时通报情况进行打分排位(不得有并列现象);
3.计生办主任年终考评得分即为本年度县人口计生委各科室业务考评得分总和。
四、考评奖励
县人口计生委按照奖优罚劣原则,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前12名相应的工作效能激励金奖励。
工作效能激励金奖励标准:名次在1—6名的,1200元+人口基数奖金;名次在7—12名的,600元+人口基数奖金。(注:①各单位人口基数以当年县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为准。②除莲塘镇负责流动人口管理业务人员的人口基数奖金按本镇城镇人口、各计生办负责统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业务人员的人口基数奖金按本辖区总人口计算外,其他人员均按本辖区农业人口计算。③人口基数奖金标准为每万人100元。)
五、考评要求
1.县人口计生委各科室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考评细则,细化和量化考评内容;
2.业务考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原则,鼓励从业人员钻研业务、熟悉业务和精通业务;
以考评当年工作力度和成效为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线考核,即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分别进行考评。
二、考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值得满分1000分,具体分为:
1、对乡(镇)党镇领导的考评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五项责任目标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三结合帮扶落实率,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会达标率300分
(2)主持召开四次党政领导班子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计生工作和定决策、抓落实10分
(3)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意见,计生工作中的重大实际困难基本得到解决20分
(4)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20分
(5)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20分
(6)各有一个抓难点、抓典型、树榜样事例,取得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发了年度计划生育责任制和村(居)级目标管理任务书,对村(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两次(半年和年终),兑现了奖惩,坚持了“一票否决”30分
(8)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对破坏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时处理30分
(9)重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40分
(10)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职责落实到位10分
2、对乡(镇)计生部门考评5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三为主”情况80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0分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100分
(4)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委会建设达标40分
(5)村民自治开展情况40分
(6)当年二女户结扎及养老保险落实率70分
(7)计划生育“三结合”落实率30分
(8)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上育龄人口办证率40分
三、计分方法及加减分
(一)经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指标,扣除其相应的分值;指标项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基础上加、减。计分方法:乡(镇)年度考评总得分=党政线得分+计生线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难度
乡(镇)总人口每增加2万,增加5分。即:
难度加分={总人口(万人)-2万人}/2万人×5分
2、工作经验
(1)在国家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10分。
(4)获市计生委单项工作奖的,每项加5分。
在一次会议上各乡(镇)有多个单位介绍经验或一个单位同一经验在多次会议上介绍,只记一个(次)最高得分。
(5)按国家、省、市、县计生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市认可的,加10分。
(6)在服务网络建设中,服务所超类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经县计生委直接查实的有组织弄虚作假的扣分。如属乡(镇),取消其评先资格;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20分。
2、调查不配合、有干扰,如属乡(镇),每案扣其20分;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10分。
3、调查样本点见面率低,酌情扣分。
4、经上级各项检查不达标的乡(镇),上级扣了本县多少分,对所检查乡(镇)扣除同等分数。对于问题突出的,被市列为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的乡(镇),每次扣20分。经本县通报批评的乡(镇),每次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乡(镇),每次扣10分。
四、考评方法
1、平时检查:县计生委全年组织若干次对基层不打招呼的抽样检查。年终综合每次检查结果对照考核评估评分办法的要求,逐项计分。对接受国家或省、市计生委检查的乡(镇),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全年的综合目标考评当中。
2、综合评估: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五、奖惩措施
1、本项考评工作由县计生委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应按满分15分折分排序,于2004年元月15日报县考评办参与乡(镇)综合考评。
以考评当年工作力度和成效为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线考核,即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分别进行考评。
二、考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值得满分1000分,具体分为:
1、对乡(镇)党镇领导的考评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五项责任目标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三结合帮扶落实率,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会达标率300分
(2)主持召开四次党政领导班子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计生工作和定决策、抓落实10分
(3)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意见,计生工作中的重大实际困难基本得到解决20分
(4)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20分
(5)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20分
(6)各有一个抓难点、抓典型、树榜样事例,取得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发了年度计划生育责任制和村(居)级目标管理任务书,对村(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两次(半年和年终),兑现了奖惩,坚持了“一票否决”30分
(8)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对破坏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时处理30分
(9)重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40分
(10)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职责落实到位10分
2、对乡(镇)计生部门考评5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三为主”情况80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0分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100分
(4)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委会建设达标40分
(5)村民自治开展情况40分
(6)当年二女户结扎及养老保险落实率70分
(7)计划生育“三结合”落实率30分
(8)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上育龄人口办证率40分
三、计分方法及加减分
(一)经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指标,扣除其相应的分值;指标项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基础上加、减。计分方法:乡(镇)年度考评总得分=党政线得分+计生线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难度
乡(镇)总人口每增加2万,增加5分。即:
难度加分={总人口(万人)-2万人}/2万人×5分
2、工作经验
(1)在国家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10分。
(4)获市计生委单项工作奖的,每项加5分。
在一次会议上各乡(镇)有多个单位介绍经验或一个单位同一经验在多次会议上介绍,只记一个(次)最高得分。
(5)按国家、省、市、县计生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市认可的,加10分。
(6)在服务网络建设中,服务所超类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经县计生委直接查实的有组织弄虚作假的扣分。如属乡(镇),取消其评先资格;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20分。
2、调查不配合、有干扰,如属乡(镇),每案扣其20分;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10分。
3、调查样本点见面率低,酌情扣分。
4、经上级各项检查不达标的乡(镇),上级扣了本县多少分,对所检查乡(镇)扣除同等分数。对于问题突出的,被市列为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的乡(镇),每次扣20分。经本县通报批评的乡(镇),每次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乡(镇),每次扣10分。
四、考评方法
1、平时检查:县计生委全年组织若干次对基层不打招呼的抽样检查。年终综合每次检查结果对照考核评估评分办法的要求,逐项计分。对接受国家或省、市计生委检查的乡(镇),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全年的综合目标考评当中。
2、综合评估: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五、奖惩措施
本项考评得分排序位于全县第
一、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执法单位的评议考核工作。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内容。2013-2014年全市公路系统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4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1)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直属执法单位以及厅直管理机构直属执法单位。主要考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工作落实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1)和《市局直属管理机构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2)。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3)。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基层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本次评议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分为组织动员、全面考评、市局考评和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局制定全市公路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各县区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并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考评(201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1、自查自评。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和所属执法单位的考评工作。自查自评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2、案卷评查。从被考评单位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处罚案件,在评议考核中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含强制的处罚案卷不少于2卷。公路管理机构评点为擅自超限运输案件,每个单位不少于3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案卷评查标准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
各单位随机抽取案卷并形成案卷目录,案卷一经随机抽取,不得变更。各单位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照规定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并对每个案卷制作《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附件4)。案卷目录及评查打分情况(附件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统计表》),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市局。
3、执法考试。各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可以采取集中抽考、分片抽考、全面考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考试。对所属各执法单位的抽考人数不少于30人。所属执法单位持证人员少于30人的,考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持证人员数的50%。具体考试人数和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试统分表》(附件6)。考试纪律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的相关要求。
4、全面考评基层执法站所。市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按照部、省规定对本地和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考评,进行公正评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布。
检查结束前,要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附件7:《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市局将认真总结本系统的考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得分统计表》(附件8)。专题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评议考核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方面以及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市局推荐1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要认真填写《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推荐表》(见附件9)。各单位对于推荐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考评打分,在推荐表中列出考评得分,并将其基本情况、执法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创新亮点在推荐材料中予以详细说明。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10)。同时,要选取和剖析1—2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报市局。
(三)市交通局考评(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交通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管理机构按照部、省规定全面开展考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闭卷考试、现场督查等方法,按照《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进行公正评分。
考评结束前,要认真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执法评议考核得分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市、本系统进行公布。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内容,形成专题报告(附自评得分表)上报省厅,向省厅推荐部、省厅优秀单位各1个。
(四)省厅考评(2014年7月—8月)。
省厅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若干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不少于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案件。
3.执法人员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各单位执法人员40人,被检查单位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包括路政10人、海事8人、运政10人、交通质监2人。考场要求参考人员能间隔而坐,并设置录像设备,确保不留摄像死角,考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制作光盘交给检查组带回。各单位提供参加考试人员的座位表,包括其执法证件号码、姓名和所在位置,以供核查。在核查录像资料时,发现有考场秩序不良、录像时间不符合实际等情况将予以扣分。其中,发现一次作弊扣1分,同时本人考试得分按照0分处理;录像时间与实际相差10分钟以下的考试得分扣一半,与实际相差超过10分钟考试得分为0;考试由检查组统一监考,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不得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发现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影响考场秩序的,酌情扣5-10分。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试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有关规定。
省厅抽考成绩不合格者,将于11月份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补考)考试,再不及格者,省厅将吊销执法证件。
4.检查基层站所。检查组在被检查单位所属执法单位随机抽取2个基层执法站所深入实地督导。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执法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检查。被检查站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检查组在每个基层执法站所随机抽取执法案卷不少于5份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查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5.检查结束前,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6.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在系统内进行公布。
7.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推荐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部推荐2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省厅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推荐对象不得评为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
8.省厅将专题报告、评议考核排序结果、推荐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典型案例于9月1日前报部。
(五)整改总结(2014年9月-10月)。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评议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认真整改。评议考核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2、各单位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评议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重要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各单位要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和表彰,对考试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水平低,职责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底不清,账实、账账不符,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2)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重复购置、长期闲置问题较多;资产有偿使用、处置行为不规范;资产缺乏有效整合,使用效率低下;低价出租、随意处置等现象屡禁不止,国有资产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3)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一直以来,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是财政部门关注的焦点,却往往忽视了对资产形成的监管;而单位关心的是能否购置资产及资金来源,对资产购置后的使用效益则很少顾及,资产绩效更无从谈起。
2.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必要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基本物资保证。其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运行效率。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制度,对于科学分析、评价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效益,从源头上控制资产形成,降低单位运行成本,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意义重大。
(1)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是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客观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与之配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必不可少。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就是要将财政从重钱轻物转向既注重资金分配又注重实物管理,从增量、存量管理脱节向二者并重过渡,这势必对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产生一定的冲击。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实施,统一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推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有效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是财政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将规范化考评引入资产管理体系,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客观要求。通过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可有效促进财政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共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能有效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大多处于非竞争性领域,不直接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其用途一般属于公益,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点。鉴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使用及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抓紧建立与之配套的规范化考评机制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指标体系的确立
1.基本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是监督、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它是考评主体(财政部门)运用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价标准及量化指标,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管理效益及信息化程度所进行的评估、比较和分析,综合评价资产使用和管理成效。其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被考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务报告、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及统计报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考虑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数量多,构成复杂,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体系简单易行,可操作性强,设置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考核程序严格规范,考评结果公平公开;效率原则要求考评工作可操作性强,考评结果真实有效,既有助于促进各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又充分调动其在规范化考评中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将考评工作引向深入。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原则。为了充分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共同属性,便于分析、比较不同考评对象的资产管理状况,必须要设置标准统一的共性指标。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资产性质复杂多样,还应根据各部门特点设计相应的特性指标,以反映某类部门或专用资产的运行状况。个性指标不是共性指标的简单细化,而是要突出部门、行业的特性。
(3)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各种经济资源的物质体现,具有统一的价值。它所提供的管理、服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往往难以用具体的数据加以衡量,单纯用定量或定性标准进行规范化考评,都会影响资产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因此,规范化考评指标应遵循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化考评指标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易频繁变动,但随着经济环境、政策依据、单位自身情况等的变化,指标体系也应随之调整。以静态指标反映现状,动态指标反映发展,二者结合起来考核则更为合理。
2.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的内容
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考评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径。该考核机制的构建除了要遵循指标设置的一般原则外,还应充分考虑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即要求资产规范化考评机制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绩效,具体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国有资产配置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实施情况。
3.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的指标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指标体系的确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整个考评工作的关键环节。指标的选取尽可能全面、完整,既要考虑数据的来源渠道,又要避免指标的重复计算,要尽量采用现有的评价结果,做到简单、省力,减少指标总量。
(1)资产管理体制指标以定性指标为主,主要考核单位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从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方面对使用单位作出评价,具体分为机构设置管理、资产制度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等二级指标。包括考察资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资产账目设置是否齐全;资产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库;能否定期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等。
(2)资产管理效益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主要考核单位资产管理的使用效益水平。具体分为资产配置合理指标、资产安全完好指标、资产利用效率指标等二级指标。资产配置合理指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车辆、设备等资产总量和人均固定资产配置状况,考察单位资产配置是否超标或者不足,包括固定资产率,人均总资产、人均办公面积、人均车辆、人均通用设备占用率,购置计划执行率,固定资产增长率等三级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完好、完整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完好率,年更新率等三级指标。资产利用效率指标反映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情况。包括资产调剂使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收益率等三级指标。
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1)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制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资产的规范化考评;对各单位资产的规范化考评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开展相应业务培训。行政事业单位是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工作;定期向财政部门等汇报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情况;改进资产管理工作。
(2)工作流程。财政部门组织成立规范化考评机构选定考评范围确定考评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拟定考评工作方案下发考评工作通知收集数据,审核资料现场核查打分、测算考评指标分析评价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的应用
为了更好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工作的实际效用,可通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资产的使用效益、效率等进行评价,一是及时了解资产配置标准是否科学,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资产类别、数量是否合理,以便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资产规范化考评结果与单位资产预算挂钩,按照资产使用效益来配置资产,调整资产购置预算,激励单位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二是便于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督促单位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将固定资产的静态管理动态化,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对综合评价分值高,资产管理成效突出,特别是具有示范效应的单位可适度予以表彰奖励,并把好的管理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对资产管理水平低的单位,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并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必要时可适度削减资产配置预算。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实施
1.实施步骤
(1)深入调研。2013年年初,市财政将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纳入研究范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探讨研究实施的可能性。
(2)制定办法。市财政资产处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办法,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核指标体系,拟定考评工作方案,在征求局内业务处室、相关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进行了修订完善,力争使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3)组织试点。市财政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试点。
(4)考核打分。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评试点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评判打分,考核和评价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试点及成效
(普高招生考生适用)
一、测试目的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攻读包装策划与设计专业的相关能力和素质,选拔出适合本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较高、具备一定专业潜质的学生。
二、测试内容
1.专业兴趣与潜力
要求考生对包装职业、行业现状、职业环境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了解,清楚自己的性格特点和优劣势,对未来职业有清晰的规划。
2.语言表达能力
要求考生积极自信,能准确、流利表达对人、事物或价值观的看法,思路清晰,逻辑清楚。
3.人文素养、思想道德与心理素质
要求考生具备基本的人文知识与素养,对包装行业相关的案例或者问题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同时要求考生心理健康。
三、测试形式、时间与地点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四、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专业兴趣与潜力40分;
2. 语言表达能力30分;
3. 人文素养、思想道德与心理素质30分。
五、测试组织
成立包装策划与设计专业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由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负责处理本专业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得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