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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法律 教学案例 应用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16-0022-01
在法律教学课程中,为了提高法律教学知识,使大学生能够掌握更为充分的法律知识,需要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和设计一定的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和掌握法律知识。因此,在大学法律知识中广泛应用教学案例,可以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一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案例教学法可提高学生的理解力,巩固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
高校在设置法律专业时,开设许多法律课程。面对庞大的法律知识,若采取“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学生无法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对其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进行充分的掌握和理解。
2.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应用案例教学法,学生课前、课中及课后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对案例所表现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讨论、辩论及总结,积极找寻资料,对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效果
采用案例教学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使学生能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具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以使课堂的学习氛围得到活跃,提高教学效果。
二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中的应用
1.选择适宜的教学案例
选择教学案例时应注重:(1)选择针对性的案例。在案例教学法中,让学生通过案例,学习和掌握法律条文和规定;(2)选择典型性案例。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典型案例,增强学生对案例的认知。(3)选择综合性案例。尽量保证案例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点,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2.做好准备工作,合理分工
大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做好提前准备工作。课前做好资料查找工作,为发言做准备。在明确案例后,合理分工,创建小组,各组员有各自的任务和工作,如查找资料人员、草拟发言内容的人员、课堂发言人员,以此提高大学生的合作沟通能力,并促使案例教学法的顺利实施。如在学习刑法知识时,各组员合理分配任务,找寻学生忽视刑法,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强调刑法知识淡薄的危害性,以此总结和归纳问题所在,并通过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知识。
3.积极交流、讨论案例
教学案例在法律教学中应用时,需要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教学案例的交流和讨论当中,并有序讨论问题,按照一定顺序,有序发言。如在讨论1291次列车农民工致死案时,需要陈述自身的观点和理由,对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如车长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交流、陈述和讨论。
4.归纳和总结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不仅要做好设计和引导,在教学即将结束时,对学生的讨论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教师要针对学生交流和讨论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和忽视的内容重点提及,以此增加学生的记忆力,并对讨论中不正确的观点进行评价,做出正确的归纳和总结,提高学生的记忆力和理解力。
三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做好法律案例的准备工作
1.教学前精心选择法律案例
在教学中,教师需选择典型的法律案例,让学生有目的地围绕教学案例学习,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2.对法律案例适当加工
在法律案例应用时,需适当加工,使法律案例分析可围绕教学目的和内容,适当简化案例情节,突出重点。
3.预先讲解法律案例相关知识
在课堂上需对教学重点难点进行预先讲解,使学生做到真正地掌握和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 结束语
为了使案例教学法能够更好地在课堂中运用,教师要采取合理的教学案例,选择典型、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案例,积极结合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使学生能够重视法律知识,以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0引言
本文所指的模块案例是指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师围绕一个教育主题设计与总结出来的系列性教学实例。“做中学”科学教育主题模块案例,是指教师根据学生的认知发展特点与科学知识起点水平等,结合“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教学模式,选取接近学生生活的科学教育主题,开发成的主题模块教学案例。
宝山区在2005年加入了上海市“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试点与推广的行列。几年来,在“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的引领与市科协的指导下,一直积极探索适合本区的“做中学”科学教育发展之路,虽积累了一定的实践成果但总觉上不了一定的高度。2009年,在深度反思与透析项目组运转情况后,我们发现“项目组教师学科出身多样化;科学知识结构、发展基础比较薄弱;缺乏教学内容开发、课堂生成性问题的合理解决及课题研究等教学创造力”是使宝山区 “做中学”科学教育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为此,我们希望以“做中学”科学教育模块案例开发为途径,丰富科学教育专业知识、夯实 “做中学”科教理念、激发教师教学创造力,同时也在区域内积累与共享教学资源。
1模块案例开发的目标
给教师搭建一个专业发展的推动平台,合作舞台、与学习梯台。即通过模块案例开发激发与培养教师 “发现与挖掘生活化教育主题、设计合理有序的教学环节、随机应变的课堂管理艺术与精深的课题研究”等教学创造力。
2模块案例开发的内容
依据国家制定的科学课程标准和科学教育要求,遴选幼儿园中、大班与小学低年级儿童生活中比较感兴趣的现象、物品等蕴涵科技因素值得深入探究的主题,结合“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开发成一个个能培养学生有关的科学知识、科学实验方法与科学思维的原创模块教学案例(内含主题介绍、教学活动内容、实验材料、学生前测卷、后测卷、学习任务单、实验记录单、形成性评价、相关课件等)。
3 模块案例开发的要求
3.1 教学内容方面
(1)一份模块案例应围绕一个明确的主题,且有相应的系列课时组成部分。
(2)模块案例的主题要符合相应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接近学生生活。
3.2 教学活动设计方面
(1)引入科学探究过程时注重了解学生已有的想法,即前概念,搭建的“脚手架”能吸引学生主动的参与探究。
(2)安排足够的实验环节,观察和讨论的机会,以逐步加深学生对核心的科学概念的理解。
(3)注意引导学生分析数据、归纳结论和使用推理模型
(4)给学生提供合适的记录方式。
3.3 对教学过程的支持方面
(1)给教师提供明晰和足够的背景信息、相关课件及实验材料等。
(2)有明晰和足够的支持教学各个环节的指导内容,包括教师的关键问语。
(3)对有关的安全和卫生问题能提出预警。
3.4 课程的扩展方面
(1)为学生进一步扩展探究和阅读提供资源(书籍名单、参考资料、网站等)
(2)为学生提供和语文、数学、艺术等其他课程相联系的机会。
4模块案例开发的准备
4.1 开展教师培训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做中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走出去、请进来;案例学习、实验室参观、示范课录像观摩与评课等),一方面让老师们进一步加深对“做中学”的理解、感悟,熟悉“做中学”模块案例的基本结构;另一方面让教师们对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重新评价,获得真实和灵感,在交流和分享中学习他人的长处,产生新的经验,达到新的认识,从而产生新的工作激情,实现自我提高。
4.2 给教师提供在开发过程中需思考和研究的内容
(1)案例主题:怎样发现适合孩子探究的科学教育主题?
(2)教学目的:希望孩子们从这个主题的科学体验中获得什么?
(3)科学活动:孩子们在学习时适合做哪些活动?
(4)科学概念:这次科学体验中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5)操作技巧:孩子们将应用哪些操作技巧?
(6)材料:将需要哪些材料来组织这个活动?
(7)建立联系:怎样将该活动同我们在课堂上的教学联系起来?怎样将它同孩子们的生活联系起来?
(8)教师作用:做些什么来辅导学生的这次科学经历?
(9)课堂总结:怎样帮助学生进行思考并把整节课贯穿在一起?
(10)课后评估:怎样知道学生学到了些什么?
5模块案例开发的步骤
5.1 讨论
探讨并确立计划开发的模块案例的主题及课时设置与内容安排,咨询相关学科专家关科学知识点的精准度。
5.2 设计
讨论每课时的教学目标,安排与分配编写任务。咨询相关专家主题模块的教学点与实验点,通过交流、讨论、修改、整合,完成第一稿的方案设计。
5.3 实践
配备实验材料,完成第一轮的试点教学,并组织组内教师共同评课,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5.4 修改
修改案例,进行第二、第三轮的试点教学,交流、讨论、再修改等。
5.5 分享
整理多次实践修改后的模块案例,与其他教师分享,并收集其他教师的教学反馈,为自己的课题研究及下阶段的课堂实践、模块案例开发提供支持。
6教师在模块案例开发中教学创造力的体现
6.1 能创造性地设计教学案例
通过实践,教师亲身体会开发出一个原创的经得起推敲的模块案例的基本环节和步骤:确定主题——预设活动方案——付诸实践——反思和调整——再实践(多次)——整理成案例;感受到用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研究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做中学”科学教育的趣味性与成就感。两年来经过大家的合作努力,开发出了《纸》、《水》、《走近叶子》、《万花筒》、《玩具车动起来》、《我们周围的材料》等六个“做中学”主题模块案例。
虽然这些主题模块教学案例还不够精细、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实践、讨论、修改,但教师们已逐步进入了关注学生生活、创造性的引导学生开展系统探究活动的模块案例开发、推广、积累的良性轨道中。
6.2 能创造性地组织课堂教学
课是“做中学”活动实施的关键所在,也是模块案例的实践平台。在模块案例的开发与实践中,我们对案例开发者即上课教师要求:课要充分体现“做中学”教学模式与教学原则,改进提问方法、创新引导策略,为孩子们的探索发现铺路搭桥。对听课教师要求:听课时要深层思考;评课时要解剖到深处,消化优点,针对不足的地方要找出病因,开出药方。如好在哪个环节?不足在什么地方?如果是你会怎么组织?怎么引导?怎么提问?理由是什么?等等。
如虎林路小学陈颖老师执教的《水》模块案例《谁不见了?》一课中,通过上课与评课使老师们就 “做中学”课中如何真正做到以幼儿的能力培养为宗旨,给予幼儿充足的科学探索时间并及时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思路、提问方法等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通过模块案例的教学实践与研讨不仅开发了执教教师的潜能,更汇聚出了所有参与设计、听课、评课教师们的智慧。我们从课的质量提升中看到了老师的创造与改变。
6.3 能创造性地实施课题研究
“做中学”模块案例设计与课堂实践这两个开发过程中我们要求教师归纳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作为科研课题进行申报与系统有效地研究。2010年教师们申报了18个课题,有从解决“做中学”课中生成性问题方面进行研究的课题、也有如何把握学生前概念,提升“做中学”科学教育实效性的实践与探索等。在模块案例开发过程中教师们带着课题听课、积累教学实例;带着课题讨论,寻求解决方法;带着课题上课,验证实施效果;带着课题总结,提炼研究成果。在2009、2010年上海国际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论坛中宝山区“做中学”项目组教师论文累计获市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成绩名列全市各试点区前列。
7实践后的反思
组织教师进行“做中学”模块案例的开发就如同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做中学”科学教育活动一样,期间会有很多生成性的问题出现。如提炼出了主题模块中的科学概念却设计不出适合学生探究的实验方案、设计中觉得很完美的一个教学环节到课堂教学中却实施不下去了、费了很多心思设计好的案例却遭到了组内教师的批判与质疑------所以想要通过模块案例的开发最大化地激发教师的教学创造力关键要保证教师参与模块案例开发的积极性,不要因失败因困难而气馁,要推动教师迎难而上,不断开拓与创新。
在以后的实践中我们需保持的是:
(1)一个模块案例的开发必须通过一个开发团队共同完成,既能迸发出集体的创造智慧,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案例的质量。
(2)在实践中给予教师必要的支持,如邀请相关学科专家诊断概念准确性,当大家意见分歧时请“做中学”科学教育专家进行必要的分析引导。
需改进的是:
(1)把模块案例开发设为一个项目,使教师有项目归属感与责任感。
(2)建立网络案例资源库,把教师的开发成果更大化的共享,也利于教师接收到更多的意见建议。
“为了孩子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为了实现理想的教育,就要努力造就理想的教师”,而教师创造力的激发与培养不是一蹴而就,它是润物细无声,慢慢开花、慢慢结果的。通过宝山区“做中学”科学教育模块案例开发的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模块案例开发是帮助教师更深的领悟科学教育的魅力,更好的提升教学创造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美] Gary R .Morrison 等. 严玉萍译.设计有效教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2] [美] Robert A .Williams等. 朴玉译.小学科学课教学案例[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8.
关键词: 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案例;案例开发
收稿日期:2005―09―25
作者简介:毕平平(1981-),女,汉族,山东威海人,山东师范大学200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
成晓利(1980-),女,汉族,内蒙古通辽人 ,山东师范大学200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
近年来,案例教学在教育界逐渐兴起。它沟通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鸿沟,成为培养新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新途径。可见,教学案例能够有效传递教师经验,促进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而教学案例的开发是案例教学成功实施的重要前提。教师通过案例开发用文字符号记载自己的行为,显示自己的见解,把活生生的教育经验转化成有生活性质的理论思想,这不失为一种传递教师经验、促进教师发展的有效模式。案例开发模式是指为保存和传播优秀教师的隐性知识和宝贵经验,教师通过描述带有问题的具体教育情境,真实写照自己教育教学的经历、感受和体验,以生动形象的感人事例和深入浅出的理性分析,使教师身临其境,以激发教师的思考和判断。“如果一个组织之中,许多能够增值的知识都是缄默的,那么在知识管理和职业教育中就应当要求人们把这种缄默的知识作为一种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现象进行深入的理解。”
一、理论假设
1. 教学知识具有情境性,是与一定特殊问题的情境联系在一起,需要在特定事件中加以呈现
教学经验不是简单通过口头语言能够传达的,也没有固定、普适的原则或规律能够适用于所有情境,情境中的问题必须在行动中用情境化的策略来解决。在情境中解读事件,能够帮助教师从具体的教育实践中领悟到实践所需要的智慧。
2.案例具有有效组织和加工知识的功能
案例能够把教师内化的知识加以展示,给读者提供一种替代性临床经验。读者在学习案例的过程中与作者对话,从相似背景经历中寻找情感共鸣,从而提高实践判断力、形成实践智慧。
3.教师有表达的愿望,案例可以成为教师表达思想、传递经验的工具
传统中教师习惯保持沉默,畏惧撰写科研论文,缺乏表述自己意见的机会。但教师有发表的愿望,有表达自己经历的需要。案例开发能够给教师一个练笔和表达自己思想的机会,而且教师记录自身的实践能够给读者带来某种启示,舒尔曼认为实践者更喜欢阅读由其他实践者所写的案例。
4.教师在案例的开发过程中能够帮助教师重新反思、审视自己的知识
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典型的教育事件,是教师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实践过程,教师在案例写作的过程中不仅是为别人提供了可借鉴的资料也是对自己的知识、教育理论进行反思和澄清的过程。教师可以借机梳理自己零散的教育经验,促进思维的清晰化和专业结构的重组。
二、结构序列
选定主题
搜集素材
描述情境
重新审视
明晰结构
选择事件 理性分析 讨论修改
1. 选定主题、明晰结构
案例不是直觉的经验总结,也不是用实践的例子牵强套用教育理论和原则,而是为教师教育的案例教学提供素材。因此,案例写作不仅是单纯的描述性的文字,更重要的是从中抽象出理性的分析和结论,给类似人群或事件提供关照。既然案例开发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就不能随意、完全以兴趣为中心,案例开发要与特定的教师教育的目标相匹配。开发的案例也不是开发单个案例,而要形成一系列案例系统,使案例之间保持连续性,形成严整的结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很多是分散、零碎、没有中心、缺乏有机联系。要形成有层次的经验整体就要组合教师经验,在一定主题下按照逻辑结构,把经验点纳入相应的结构层次。所以,在案例写作之前要提前确定案例服务的对象、提炼写作的主题,即要围绕哪类问题进行写作。在主题确定的基础上明晰写作的结构和框架,也就是选择哪方面的案例可以证实或阐明这类问题,有效达到教师教育的目标。选定主题、明晰结构是对设计思路和撰写方案的总体规划,就如写作前作家要确定小说的主题思想和结构。框架和结构的构建是在特定教师教育目标导向下形成的,既要考虑案例的现实性和诉说对象,也要考虑教师教学经验的特点。
2. 搜集素材、选择事件
在案例开发的主题和结构确定后,就要围绕主题目标从教师记忆深处或某些记录文本(听课记录、教学笔记、教案等)中搜集有关经验性材料放入框架的相应层次。教师最大的财富就是拥有大量具体、生动、鲜活的教育教学事件,拥有宝贵的教学实践经验。但教师工作具有复杂性,并不是专业生活中所有的事件都对教师意义重大,只有某些特殊事件或关键事件对教师的专业发展起重大影响。这就需要在众多的原始材料中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筛选和舍取,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提炼。教师在选择事件和素材的时候始终要思考“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案例?”“我选择这个案例能够达到预想的目标吗?”被选取的事件可以是成功的案例也可以是失败的案例,但要能够对教师有所启示,引发教师的思考。优秀案例的特点是寓普通性于特殊性之中,通过案例来以小见大,给学习者提供被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行为指南或是作为讨论的载体,开发学习者的理解力和判断力。这些关键事件的选取就是搜集素材的过程,要发掘那些有特色、有内在价值、有发展价值的经验材料,在保存、归档后也可以记上自己的想法和思考。搜集素材、选择事件是教师对过去累积经验的整理和挖掘,从中筛选与主题相关内容的过程。
3.描述情境、理性分析
选择好要写的事件之后就是案例的具体写作,也就是教师采用某种话语方式来呈现自己的经历。案例是一种个性化、多样化的表达方式,一般由叙述和评析两部分组成。简而言之,叙述部分是讲一个故事,评析部分是说明道理。这两部分并不是截然分开,而是合为一体的。叙述部分是教师基于自身经验,再现当初自身所处的情景、内心活动及做出决策的依据,直接形象反映教育教学的具体过程。案例中的问题不仅是追求一个规范性的解决方案,而更重要的是提供一个过程,引发教师思考。所以,在对带有问题情境的描述时要有故事情节、有对立冲突还有解决的办法,中心突出且有典型性,对具体关键性的细节更要描述清楚。为给读者提供足够的信息,叙述中不仅要描写语言、行为还要对人物的内心进行刻画。评析部分是对事件的解释分析,以一定的标准挖掘故事中蕴含的教育教学原理和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案例的写作中需要表征某种教育理论,但却不是直观呈现而是通过对事件的叙述来表述,总结实实在在的经验体会,还原教育事件本身。从结构上看叙述和评析可以是前后相继,也可以是交叉进行,对细节的看法可以穿插在叙述中,对事件的整体看法最好放在文末集中表达。撰写过程也是教师对原始材料重新整理和组织的过程,教师在教育实践与理性思考中交错进行,使思维和经验逐渐清晰化和条理化。
4.重新审视、讨论修改
案例的撰写只是教师将头脑中的经验化作显性的文本,它的现实性和发展性如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所以,教师在完成案例的基本写作之后还需要进行反复的审视和修改。教师作为作者在写作中与文本过于熟悉,对存在的问题可能会视而不见。对文本的重新审视一般通过两个途径,其一是与他人探讨,在与同事或专家的交流中可以从多角度、多侧面阐释案例,获得新的认识和收获。其二是把时间引入教师和文本,把撰写的案例暂放一段时间之后重新阅读修改。沃塞曼建议过48小时再根据指南进行重读、重写,这样做或许能收到最好的效果。本模式是在主题结构明确后进行案例的搜集和写作,属于演绎的方法。事先确定的结构可能存在偏差,在撰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写作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更好地为主题服务。案例是否有效的判断标准是在类似人群或事件中是否能够得到认同和推广。因此,案例写作的完成并不是案例开发的终点,还要经过审查、评价、试用,经过理论和实践检验合格的案例才能具有推广意义。
三、社会系统
社会系统是描述模式中具体的人物关系,即在模式实施中主体所承担的角色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应予鼓励的各种规范,是对模式开展活动的社会学分析和解释。有学者指出“教学作为一种职业或专业的挫折之一就是其广泛的个体和集体健忘症。在教学领域中,实践者的最佳创造为其当前及未来的同事所遗忘,不像诸如建筑(它以设计方案和建筑物来保存其创造)、法律(它编纂观点和解释的案例文献)、医疗(它运用病历记录和病例研究)这样的领域,甚至不像象棋、桥牌或者芭蕾(运用其通过记谱和录像等创造性的形式来保存值得纪念的比赛和所设计的舞蹈动作)。与这些领域相比,教学所缺乏的并非实践,而是对实践的记录和记忆系统。”教学实践本身并不能给教师教育提供运用知识的具体情境,案例开发就是通过教师撰写案例记录自己的教学生涯、保存教育领域的记忆。教师的案例开发不是一项简单的经验总结而是一个研究过程,教师是研究的主导者和实践者。一个优秀的案例不是在实践中自然产生的也不是在教师头脑中自发形成的,而是在反复的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中形成的。这种研究是以叙事为主,和教师日常生活工作具有高度一致性,用充满生活气息、富有生命活力的语言,立足于教师的优势和基础,扫清思维和表达障碍,降低了教师进行研究的难度。教师是案例开发的主体,是案例故事中的参与者,能够表达强烈的情感倾向,展现教师独具特色的教学个性和教学风格。教师用自己的行为为他人提供了可供参考、比照的镜子。教师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是自我反思的对象。在选定主题、确立结构的过程中,教师对自己的教学经验进行提炼和加工;在资料搜集过程中,教师对零散的经验进行了条理性的梳理;在案例撰写过程中,教师重新回到事件当中,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再次的反思和评价,这也是对自己教学行为进行的深层审视和理性思考。教师的案例开发,用实践者的经历记载了教育界的创造性和艺术性,不仅为教师教育提供了生动的案例,也为教育理论工作者理论创新提供了鲜活的素材。
四、辅助系统
辅助系统即支持性因素,是保证模式充分发挥作用的辅助条件,包括在环境、技能、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辅助系统是模式顺利运转必不可少的保障。
1.专家资源
案例开发是一项艰巨、系统的任务,不是教师自己能够独立承担的。教师自发撰写的单个案例可能是一个情节生动、激发读者兴趣的教育故事,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案例开发更重要的是为教师教育提供素材,所以教师需要教师教育者的支持和帮助,开发出能够共享的、为教学所用的、目的性明确的案例。舒尔曼强调,案例开发时必须在叙事之后附加至少两个评论,且其中一个必须是专家的。教师教育者设置的专业化的情景,可以为教师提供全面的合作和充分的支持。
2. 学校支持
案例开发并不是一项完全经济的开发教师资源的途径,它同样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金给予保障。案例开发不是教师教学任务之内的工作,这需要占用他们上课之外的课余时间。因此,学校要在时间上给予安排,让教师不必牺牲大量私人时间完成此任务。教师开发的案例可以为学校教师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教师需要相关的补偿或奖励作为回报。所以学校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给教师适当的经济补偿可以调动教师写作的积极性。
3.写作规范
案例开发不是对课堂或教育事件的实录,而是有一定的写作规范。教师应该具有充分的案例写作知识,怎样选择适当的案例、如何进行案例的叙述、怎样对案例进行点评等都需要进行相关写作规范的训练。为防止教师将案例写作沦为技术层面的经验总结,案例必须表征一定的理论知识。技巧性的叙述一个教学事件后,还要做出某种理论判断,这集中体现在对教学故事的点评中,一个案例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析水平的高低。
五、适用范围
案例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操作性,很适合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来撰写。教师职业是个以年龄为优势的行业,处于离职期的教师虽然因为年龄偏大,在教学精力上不如往昔,但他们的学识、经历和对人生、对社会的领悟多处于职业生涯的最佳时期。数十年教学经验的累积,对教育和人生境界的渗透使老教师拥有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阅历。他们用自己的教学实践饯行出基于文化底蕴和深厚思想之上的教育追求和智慧。案例开发模式,能够把这些珍贵的教育经验和教学智慧加以整理和收藏,为未来从业者提供一定借鉴,防止了教师退休后这些优秀的教学经验的流失,可以作为离职期教师发展的有效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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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但是却有一种教育叙事的方式,可以让我们处处找到研究的法门,时时遇到创新的机缘。这个办法,就是记录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首先是一种课堂记录。因为总是面对不同的学生,总是面对学生每一天的不同状况,你的上课实况,并不总与你的教学设计相吻合。教学之难,往往并不在于你能否设计出漂亮的教学方案,而在于,你的设计总是遇见课堂上形形的新情况――计划好的进度卡了壳儿,预计讲授的内容不能按时完成,学生没有按照预期计划跟上你的讲授节奏,你特别喜欢的内容没有引起他们的兴趣……总之,你的计划与学生的学习接受能力产生了冲撞。也有时候,很意外,学生们出色地领悟了你认为很难的知识点,他们的回答出人意料,格外富有启发性……这样的时候,你该做点儿什么?你是否正要拿起笔来,将这些意外、矛盾、惊喜记录下来?其实这时候的记录,才是你面对的教学真问题,恰好蕴含着你要研究的教学课题,是解开你教学难有新意症结的关键。所以,与其说我们是在记录课堂,不如说,我们是在用记录的方式,捕捉着自己教育教学研究的对象。可以说,没有这样的记录,所谓的教学研究,往往就是架空的论证,凭空的想象,没有实际意义。很多教师抱怨教学研究不能指导实际教学,很多教学论文没有阅读的价值。其实正好说明,我们很多人眼中的教研论文,就是一种为了评职称、展示业绩的应景文章,是一种外在于我们教学生存状况的应付性写作。
这样看来,要开展所谓的教学研究,首先必须养成记录课堂的习惯。刚开始拿起笔是沉重的:课堂上发生了那么多事,一部二十四史,该从何说起呢?很多教师的经验表明,为了应付某种教研写作,即便现在有录音笔,有录像条件,要完成一堂课的课堂实录,实在是一件苦差事。那么,记录一个片段怎么样?写一个环节如何?只记录跟一个同学的对话行不行?只写某一个同学板演时的反应好吗?或者,就写一下你这节课的导入环节?就写一下你对某一个特别词语揣摩的效果?甚至,你不一定写下一个片段的全部过程,而是,你只需要在课本上相应的位置,赶快留下一个问号,抓紧写下你刚刚解答时的一句话?最重要的是,你养成了在刚刚下课后赶快有所记录的这种富有活力的习惯。
保持这种习惯,你会发现,你像那个在维也纳森林里早晨醒过来的施特劳斯,发现鸟儿的叫声跟森林里牧人的号角,正好组合成了一首美妙的乐曲,从而写出了自己的《维也纳森林圆舞曲》。施特劳斯善于抓住灵感,所以他才是华尔兹之王。而一个善于记录课堂的老师,会在长期的记录中,形成迅速捕捉“课堂灵感”的能力。如果说教学是艺术,那么,这种对课堂灵感的记录,正好让教师像一切艺术家一样,因为留下了课堂上与学生相遇时最微妙的时刻,最特别的细节,最纠结的状态,最欢悦的解决问题的角度,从而变成了怀揣无数教学“珍宝”的人。因此,他会思考那些纠结,利用最美妙的机缘,将这种富有生命力的课堂历史,变成新的一节课上用崭新的教学设计巧妙解决问题的法宝。因此,完全可以这样描述教学艺术:善于积累课堂真实状况的教师将过去与今天巧妙连接后产生的最佳教学生命状态。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实施
下文主要讲述了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概念、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及案例教学法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的实施。
一、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概念
人力资源管理教学是综合性、实践性、政策性、理论性、应用性很强的管理教学课程,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主要是针对人力资源的工作分析、规划、员工的培训与开发、招聘与应聘、薪酬福利待遇的管理和监督、劳动关系、员工的绩效考核等做教学的课程,这些都是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课程的关键教学,也是人力资源掌握的最主要的教学内容,人力资源管理教学正是由于这些主要的内容决定了它的教学的主次和性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主要是以实践为主的学科,对教学内容的实践性要求很高,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课程一般注重教学课程内容的真实再现和亲身体验,课程的设置当然是注重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的模式上也树立了课程内容为学生实践服务的理念,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对学生将来在社会实践中增长经验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案例教学法的概念
(一)案例教学法对学生来说针对性很强、重视自由开放、重视实践、增进师生间互动的比较成功的教学方法,比较重视民主和人权主义,对学生的自由发挥和潜力的开发起很重要的作用。
(二)案例教学法不是一种固定内容的教学方法,是一种活学活用,灵活性很强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重点是实践对学术的研讨,即课堂中学生积极针对课题进行研究讨论;其次是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了解对案例进行研究讨论并且记录研究的结论报告,在课堂上对结论报告进行讨论和总结。
(三)案例教学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摒弃传统的教学理念,创新新的是教学模式。传统的教学方法容易使学生产生倦怠和消极的学习情绪,学生课堂学习的气氛环境不好,导致学生学习的效果不高,教师在课堂中多是采用以教为主的授课模式给学生课堂学习的效果起了约束,而案例教学法在教师的思想上加进了许多学生的思想,在课堂中强调学生与老师思想和学术的互动,学生可以在课堂上自由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发表自己独特的看法,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将学生被动接受课程转为主动学习课程,提高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并且亲身体验学习知识带来的乐趣。
三、案例教学法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的实施
(一)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例,并且设计问题
案例教学法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的实施首先是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的老师针对课程的主要内容和教学课程的进度实地的选择研究案例,合适的研究案例是案例教学法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体现中最关键的环节,我们一般所说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对某个企业来讲人事方面的管理,教师应该在课程开始前就针对不同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广泛的收集人力资源管理的资料,并且制定出一个反映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综合性很强的案例,案例的深度不能超过学生的接受范围,内容也是人力资源教学课程的范围之内,这样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人力资源教学才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学生分小组进行案例分析、讨论,达成一致
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和优劣势对学生进行分组讨论案例,案例教学法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施是否能够成功,学生的分组讨论也很关键,在教师对学生进行分组这个环节里面,学生自身的素质和知识水平、对小组的贡献是首要,教师将一个班的学生分成几个讨论组,每个小组的规模要根据案例分析的内容来决定,争取每个学生都能在案例分析的不同内容中占主体地位,针对案例分析内容的主要和次要、学生的专长选择小组的组长,组长整合小组各个成员的观点,并且由组中语言组织性最好的学生做好案例分析的内容、步骤、进度的记录,每个成员在小组中都应该积极的为案例分析献计献策,发表自己观点的同时也要对别人的观点进行推敲采纳,从而丰富自己,对自己的不足进行及时的完善。
(三)在课堂上回报案例结论,全班进行研讨
小组案例分析的结果在课堂上对全班学生进行公开汇报、交流是案例分析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部分,每个小组选出一个课堂发言人,对组内的案例分析的结果进行汇报,掌握好发言的时间和内容,全班进行研讨,教师要保持好课堂良好的讨论气氛,对学生观点中的片面要适时的进行提问,培养学生自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对结论进行统一、总结,互相促进学习
最后教师对各组的发言进行评析、总结,综合学生的所有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阐明案例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的课堂的重点,学生之间互相促进学习。
结束语:人力资源管理教学意在培养学生的日常交际能力、提高学生在做事情时的灵活应变力,案例教学法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实施,是为了提升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参加社会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做铺垫。
参考文献:
[1]黄仲龙:管理案例教学法的实践与探索.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11.02
[2]陈黎琴 赵恒海:管理学案例教学方法及其实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10.12
[3]戴良铁:MBA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案例教学法探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9.09.04
作者:崔征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教师
刑法案例教学法更多模式的探索
(一)师生互动模式师生互动模式,即师生共同参与案例讨论。强调师生互动式的教学理念,是一种改变课堂教学中教师绝对权威的主导地位,创造出师生平等、合作、和谐的课堂氛围,使师生在知识、情感、思想、精神等方面的相互交融中实现教学相长的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它的本质是平等与相互尊重。③既包括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为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某个刑法知识和理论,在讲授理论之前先提出一个引例,将案例作为切入点,引导学生围绕案例和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再由教师总结、讲解相关知识和理论的模式,这是在刑法教学中经常运用的由教师主导的教学方法。还可以采用另一种学生主导式的刑法案例讨论模式,即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课前自主搜集、整理、分析案例材料,上课时由主讲学生介绍案情,从定罪、量刑、社会影响等角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其他学生参与讨论,之后由教师总结点评的教学方法。笔者在本学期刑法分论的教学过程中运用学生主导式的刑法案例讨论的师生互动模式,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学生积极参与,表现出极浓的学习兴趣。过程中始终贯彻“三个互动”,即课前互动、课中互动和课后互动。课前互动是指在教师指导下由主讲学生选择有讨论价值的典型案例,研究案例本身及其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师生都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并提前将案例通过QQ群发给学生,使学生充分了解案情,启发学生思考。课中互动是指,在课前十到十五分钟的时间,由教师和学生、学生与学生,共同参与案例的分析和讨论。笔者一般让主讲学生先用五到十分钟时间先陈述案例、提出问题,再其他同学共同分析、讨论案例所涉及的刑法问题,最后由笔者针对案例和学生的讨论作总结发言,更进一步分析案例,补充漏点、纠正错点。指导学生发言、辩论技巧。学生针对教师的总结,也可以提出质疑,大胆发言时行辩论,以求得真知灼见。课后互动是指如果学生对所讨论案例仍有疑惑或有更深的思考,可以课后在学生之间继续讨论,或者请教教师。在互动教学模式中,教师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善加引导、控制好课堂讨论节奏、避免学生讨论偏离主题。二是要进行合理的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给其打分,在平时成绩上加分,以激励学生学习热情。(二)教师对抗模式教师对抗模式、又称同台竞技法,是指在刑法案例教学过程中,由两名以上教师针对同一刑法案例,从不同角度提出观点,互相争辩、学生也可以提出见解、参与案例讨论的刑法案例教学模式。此教学模式借鉴了律师在法庭审判中针对同一案件,根据相关法律,分析案件、提出证据、互相辩论以证明各自主张成立的法庭辩论模式。这种新的课堂教学模式,把法律视为一种实践理性,强调法律教育的实践性、技能性、职业性的独特理念,④具有如下特点:(1)形式上由两名教师主导,多名学生参与。(2)内容上以案例为载体开展教学。(3)核心环节是教师之间针对同一案例进行辩论。(4)以培养学生法律思辨能力为宗旨。现以一堂刑法课为例,介绍笔者在实践中的运用情况。教学内容:刑法案例分析教学老师:法学系崔征老师和吕天宇老师教学对象:法学09级本科生案例来源:杭州胡斌飙车案案情简介:2009年5月7日晚,19岁的胡斌驾驶红色三菱跑车在闹市区超速行驶,将正在穿过斑马线的25岁浙大毕业生谭卓撞死。首先由笔者简要介绍案情并提出问题:胡斌交通肇事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当时这个案例新近发生,社会影响很大,学生大多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该案,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积极踊跃发言。几乎全部学生都能准确认定胡斌构成犯罪,但对以何罪名定性有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分歧。两名教师对此也存在分歧,分别主张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并各自进行分析和辩论,辩论的焦点是被告人胡斌的主观心理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笔者认为胡斌在闹市区驾驶改装的跑车超速行驶,明知可能危及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而放任可能致人死伤的危险,其行为方式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构成中要求的“危险方法”,应当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吕老师则认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主观方面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在社会危害程度及量刑方面两名教师也存在认识上的分歧,笔者认为被告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危及公共安全;吕老师则坚持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交通肇事案件,只不过由于被告富二代的特殊身份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过重。学生针对被告主观方面和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量刑问题也各抒己见。最后笔者总结:通过这个案例帮助学生们掌握分析案例的基本方法,运用犯罪构成的工具,从定罪和量刑两个角度展开,注重疑难、相近罪名之间的辨析,比如本胡斌案中对被告主观方面的把握是准确认定犯罪性质的关键,故意和过失的不同心态在罪名上有很大和差异,量刑上也不同。这种自由开放的教学模式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通过两名教师同台竞技,使学生对交通肇事案件应如何定罪量刑有了全面、清晰和深刻的认识,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受到学习和研究方法方面的启迪。教学形式新颖,课堂气氛活跃,是学生获得演讲、辩论技能的绝好锻炼机会和途径。(三)模拟实训模式模拟实训模式,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笔者每个学期中后期利用课后时间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实训,大致流程如下:1.前期准备(1)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利用网络或其他途径(如法院案卷),自主确定案件及参与所需总人数。(2)确定案例后根据具体案件性质进行参加人员的选拔。(3)准备开庭所需要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和手铐等道具,介绍庭审程序,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2.模拟法庭庭审(1)由主持人通过PPT和播放学生事先自拍的DV短片简要介绍案情,以吸引学生学习兴趣。(2)介绍参加人员。(3)按照我国现行法庭审理的正规模式进行模拟庭审。即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宣判,闭庭的法定程序。3.指导教师和聘请的法院法官、检察官或职业律师现场点评指导模拟法庭实训活动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实践空间,有利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模式活跃而有序,学生参与热情高,教师从中也受益良多,也督促教师关注实践,提高自身法律实务处理能力。
选编刑法教学案例应注意的问题
不同模式的刑法案例教学对案例的组织和运用方法不同,前文已论及,此不赘述,仅介绍如何选编案例,好的教学案例应当具备如下特点:(一)针对性刑法案例的选编应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需要,有的放矢。不同案例教学模式对案例的要求不同,如学生主导式的师生互动模式由于时间所限适宜选取小案例,教师对抗模式时间相对充裕可以选择有一定争议的中型案例,而模拟法庭由于按照真实庭审规则进行,适宜选取案件内容丰富的大案例。(二)典型性刑法案例的选编要注重案件事实与所蕴含法律知识、法律规则具有密切联系。而且力求真实,真实的案例易激发学生深厚的学习兴趣,如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等,学生感兴趣,积极发言,课堂气氛活跃。(三)启发性刑法案例的选编必须使案例蕴含具有法律价值和疑难性的问题,启发学生思考,诱导学生深入探究,鼓励学生对现有法律知识进行质疑和辩驳。如广州青年许霆案,许霆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取出17.5万元后潜逃,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具有一定的疑难性,是民事的恶意占有、还是刑事上的盗窃罪或者盗窃金融机构罪?学生对这类具有启发性的案例很感兴趣。(四)新颖性刑法案例的选编必须在形式或内容上新颖,给学生以新鲜感,激发其学习兴趣,尽可能地选取新类型案件或者疑难案。如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近年来网络上出现的“”现象。如北京一家庭妇女以E话通方式在网络上与多人进行“”的中国首例“”案,学生表现出极大的学习兴趣。笔者对刑法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和探索,略抒己见,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启示
一、法学诊所式教学简介
诊所式教学首创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代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是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模式而产生的一种法律教育模式,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的临床诊断教学,在法学院中开设一系列教授学生实务技能的课程,通过一种涉及复杂多变的当事人、事实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把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结合起来”,使学生在法律诊所里,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法律的应用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教会学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真正掌握法律技能。2000年,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式教学被引进到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10所高校的法学院,并在其他高校蓬勃发展。
二、法学诊所式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不可否认,诊所式教学方法的引进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它在法学教学实践中,产生了一些良好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律传统和具体国情与美国多有差别,因此,我国在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诊所式教学的理念匮乏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由于受“传道、授业、解惑”等传统教育理念以及大陆法系国家重理论教育的影响,过分偏重于理论教学,将法律教育视为法律知识的传授性教育,在教学方法上,大多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式。而诊所式教学是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有知识,还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领导课堂讨论的能力,许多教师有畏难情绪。他们既担心难以适应诊所式教学对知识结构、专业水平、教学方法所提出的高要求,不愿付出巨大的努力来改变陈旧的教学模式,也担心学生不能适应诊所式教学这一全新的教学方式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因而对诊所式教学缺乏热情和动力,更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
(二)学生的知识储备普遍不足
诊所式教学要求在校大学生直接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但只有具备较为成熟的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的高年级法学学生才有可能拥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根据绝大多数高校的教学计划,大一、大二上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大四下学期实习写毕业论文,真正学专业课的只有大三和大四上学期的时间。有的学校在大二开展诊所式教学课程,这对于低年级的法学初学者来说,无疑存在定位错误。法学本科生就业面窄、就业率低、考研率高,多数大三学生忙于考研、司法考试,大四学生忙于撰写论文和找工作,现实的生存压力使学生难以全身心投入到法律诊所工作中来。况且,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长期接受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熏陶的大学生面对这一全新的教学方式,普遍适应能力不足,对诊所中提出的问题束手无策。大部分学生在诊所讨论中常表现出法学知识欠缺,思维能力欠佳的问题。
(三)诊所案例质量不高
案源是诊所式教学存在的基础。即使法律诊所的硬件已经相当完备,如果没有充足而稳定的案源,其存在也失去了真正的意义。然而,现实的情况决定了法律诊所的案源是有限的。这是因为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传统和美国截然不同:首先,当事人会以学生没有经验为理由而拒绝被;其次,学生不是律师,刑事案件无法,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也受到严重歧视。这导致许多法律诊所不得不大量使用国外案例,或拼凑各个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中的案例。对于从国外直接引进的案例,在教学应用时,很难真正起效果,因为存在东西方文化差异和社会环境与法律制度的差别;对于各校编写的以电视台法制节目为蓝本的案例,这种案例比较简单,背景介绍得不清楚,许多已经过时了,不能达到一定的深度。
三、工商管理案例教学对法学诊所式教学的启示
工商管理最重要的教学方法是案例教学法,它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方式。它借助管理实践中的案例,将学生置身于特定的管理情景之中,给予恰当的诱导,为学生提供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和与“实战”极其相近的实习氛围,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管理活动的各种矛盾的能力,让学生真正接近甚至融入真实的管理世界。案例教学对我国高校管理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起了重要的启发和推动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曾对课堂讲授、案例研究、研讨会等九种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分别在知识传授、分析力培养、态度转变、提高人际技巧、接受度和知识保留力等六个方面对各国专家做了广泛调查,结果发现案例研究的教学方法综合效果名列第一。
一代教育大师杜威曾说过,大学应该更注重思考,而非知识。案例教学方法正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教学方法。针对绝大多数高校诊所案源根本无法保证的现状,为了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我们建议在诊所式法学教育中引进、吸纳工商管理案例教学方法:
(一)在教学准备环节
诊所案例教学需要精心的准备。案例教学的课前准备包括教师的课前准备和学生的课前准备。教师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教学的目的和方法;选择适当的案例;分析案例讨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收集相关的资料,以便在讨论中向学生介绍;精心准备引导的方法和设置不断深入的问题。学生个人的准备包括:初步浏览案例;详细阅读案例;记录关键的问题与重要的事实进行分析;列出全部可能的选择方案,评估各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定结论。
(二)在教学进行环节
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是案例教学的核心。可以分为小组讨论和全班讨论两个阶段。小组分组讨论的过程包括:组成学习小组、决定分组讨论时间、提供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分组讨论情况。全班案例讨论的过程包括:开始讨论阶段、综合讨论阶段、归纳结论阶段。案例讨论的目的主要是:激发学生对一个主题或问题的兴趣和求知欲;增进学生对于不熟悉的问题或材料的了解;提高批评性、分析性、推理性技能;促进学生决策能力的培养;促使参与者相互吸取经验;提高参与者的实践技能。
(三)在教学总结环节
在激烈的案例讨论结束之后,教师要用5分钟到10分钟时间为课堂讨论作一个简短的总结。这个总结大致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如果在课堂讨论中,同学们已经提到了案例的主要问题,并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教师们就可以利用总结的机会,把学生讨论的重点重申一下,以达到加强记忆的效果。二是如果在课堂讨论中,学生们虽然点到了案例中的一些问题,但对这些问题的讨论还不深入、不深刻,教师就需要再把这些问题重新讲解一下。三是如果在课堂讨论中,学生们根本就没有涉及到案例的主要问题,教师也可以利用这个总结的机会,把大家遗漏的重点指出来,并结合案例中的人物、环境、事件进行比较细致的分析。教师在案例讨论后所做的总结,关键是看讨论的思路是否对头、分析的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当然,在总结时,要肯定一些好的分析思路及一些独到的见解,指出讨论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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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师生关系
一、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地位
传统的课堂教学过分强调讲授法的重要性,是以“教”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即大班授课以及教师讲、学生听是目前的主要教学设计形式,其优点是有利于教师指导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按照教学目标的要求来组织教学:不足之处是在这种教学系统中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难以充分体现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而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源于美国儿童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杜威的以儿童为中心的观念。杜威极力反对在教学中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做法,反对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主张解放学生的思维,提倡在“做中学”。这种以儿童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运用于中学和大学教育中就成为今天所提倡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了。在从传统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的过程,案例教学方法就成为较为重要的手段了。
案例教学的正常运行要求其参与者学生具备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唯有如此学生才可能具备基本的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才能避免在相关问题的分析和讨论中表现出盲目性和不切实际性。但也不要因噎废食。有的教师由于担心学生素质不高可能导致案例教学中师生无法配合。不敢采用案例教学法。只要注重教学中的循序渐进,最初适当地和学生一起分析案例,训练他们如何分析问题。经过反复训练。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就会提高。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确具有一定的优势。因为案例教学是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方式,可以较低的成本弥补学生实践能力的相对不足。而且,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批判怀疑精神,使得学生逐渐形成较强的自学能力。我们也要看到尽管案例教学法具有上述优点,但同时也具备一定的不足: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形成如同律师一般的法律思维,侧重于法律逻辑推理的技巧,可见其追求目标的狭窄:而且案例教学法忽视伦理说教,无视法律制度背景的阐释,长久适用此法将势必使得学生成为法律机械适用者,而非法学家,即单一运用此法培养出来的学生兴趣单一,不符合培养多层次人才的目标。鉴于此,不能将案例教学法的适用范围盲目扩大化,更不能完全采纳案例教学法而摒弃讲授法。要摆正它在教学中的位置,辩证处理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关系,做到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在确定适用哪种教学法时要看是否符合所授课程和所培养对象的特点。
二、如何选择与设计法学案例
在法学教学过程,教师经常要撰写案例。我们可能会模拟诸如司法考试等模拟考试题的一些案例,这些案例有些类似于小说,把时间、地点、人物等诸多因素再加上编写者的主观虚构,还有小说一般的情节。其实,案例就是关于某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它通过描述引发学生“为什么”的思考,以此促使教师反思课堂教学行为的效果、教学策略等教育教学问题。有时候教师自己设计的案例难免带有一种类似于小说的叙述方式。但案例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其真实性,不能是杜撰的事实。也不能从抽象、概括化的理论中演绎出的事实代替。在案例描述中一般都不加入编者的评论和分析,只是客观地描述事实发生的过程。案例不是直观、简单的问题,也无法通过一个公式计算或者系统规范的分析技术就能得到答案,它融多种知识为一体,需要回答者根据所设定的环境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和思考,得出结论。所以撰写案例是再创造的过程,通过对当时情景再度的真实描述,以此促使教师更为深刻地认识自己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促使教师对自己行为的反思,通过反思来提炼并明确有效的教育行为及其理论依据。
日常生活中发生和存在大量的案例,这些案例是很好的案例来源。在法学案例教学过程,除了自己撰写案例,我们可以考虑使用各种媒体上的真实案例,诸如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文本上的案例。这些案例的优点是真实性和典型性强,具有极强的说服力。真实的案例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但也不是没有缺点的,这些案例内容庞杂,鼻子眉毛一把抓。难以分清主次,不能直接作为教学使用。所以得进行加工处理并去除无效部分。挑选出直接与教学理论内容相关的部分,使得案例教学有的放矢。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查阅过大量的法律案例。其中较为适合是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的案例。作为法学教学案例而言,应当密切结合法律规范而不能泛泛而谈,这些案例则直接针对法律规范编排。不仅如此,该网站上的法律案例数量极大,是以法院裁判文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比如针对合同法第113条的裁判文书就多达558例,具有较强的选择空间。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直接将裁判文书里的相关内容进行粘贴复制到课件或者教案里,省却了大量的输入时间和精力。该网站上的案例难易度参差不齐,应当根据学生的理论基础,来确定所选择案例的难易度,但一般都应当具有一定的疑难性,以加深学生思考的深度,认识到实际案例的复杂性,提高其全面思维能力。
传统法学教育宣扬的是答案唯一性,其余的解释都是错误的,因为答案的多元性势必破坏法律所代表的正义。然而随着解构主义的兴起,人们已经开始接受了问题答案的不唯一性。那么法学案例的答案是否必须唯一呢?笔者认为,无需追求唯一,事实上也不存在绝对正确的答案。法学案例为学生提供一个与现实相似的环境,引导他们去独立思考问题,从不同路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因此案例追求的目标是对问题的分析“过程”,而不是“最终结论”。案例本身所提供的资料不是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内容,而是借分析及批判思考的过程,帮助学生构建知识,培养学生在一定条件和情境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案例本身的信息就是有限的,不可能有唯一的答案,只能是受时间、空间等各种条件限制的多种选择。当然,案例本身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涵盖学生学习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增加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积极性。
三、师生在法学案例教学中的关系
传统教学方法从教师的主观愿望出发,完成认识性任务是课堂教学的中心或者唯一的目的,上课是执行教案的过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在课堂上最理想的进程是完成教案,以教师为中心的讲解者。在传统的课堂教学,受师道尊严的影响,课堂是单向“独白”式的价值取向。不平等的师生关系造成师生间交往、对话的缺失。而案例教学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上来,学生由原来单纯听讲、接受灌输的被动地位转化为有机会参与、发现、探究的主体地位。以案例讨论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所以师生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平等的。在案例教学,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变为引导者,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学生活动的导演者。此时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生在一定的情境下借助包括教师在内的帮助,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
一、我国法学教育中如何运用案例教学法
(一)树立案例教学法理念
作为教师不能仅仅满足于教科书的讲授,而必须首先积累能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的实务案例,才能使得案例教学成为可能;案例教学法的教育理念,是着重培养活学活用理论的实践家,以及具备反思能力的决策者。这 一教育指导思想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是有参考价值的。法学教育的教学不仅要使学生系统掌握法的理论、法的规则,同样重要的是要教授他们思考的方法,使学生形成法律推理能力,并能够将特定的规则与相应的实务联系起来并进而运用法律规则去解释实务案例和处理各类纠纷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法律课程中的案例教学及其价值
由于传统法学教育采用的系统讲授法,在教授形式主要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是主动的,学生是被动的,师生之间缺少在具体法律问题上的直接交流,容易导致学生缺乏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的意识。在教学内容上大多法律课程的讲授基本上以一本教科书为主,教师偏重于对立法或学术观点的介绍、分析和评价,对于法律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实际经验往往缺乏研究,结果容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学生缺乏实际工作的能力。而案例教学法是教师利用实务案例,形象地说明理论知识,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活动中,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激发起思维积极性,从而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在强烈的学习兴趣下掌握有关知识。案例教学法让学生与真实的实务问题充分结合,以强化学生主动参与,并引导其进入科学探索和反思的学习历程,协助他们建构跨学科领域的知识。其中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能帮助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的生活连结起来。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作为解决理论与实务相脱离的有效方法,不仅可以传授新知识,也可激发学习者讨论与思辨的积极性,培养学习者高层次的思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决策能力。
二、影响案例教学法成败的关键
教学过程是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影响案例教学法成败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教师、学生和案例这三
方面。
(一)案例的筛选
应用案例教学首先必须解决案例的选择问题,此项工作是组织好案例教学的基础。首先,案例的内容应是源自于真实世界中人们所遭遇到问题,具有真实性,而非小说般的虚构故事。从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就可以得到这样的案例材料。其次,实施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案例必须能够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能呈现课程内容的重要概念,适合学生的知识程度。并非每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使用。好的案例应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案例本身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涵盖教科书上相关的重要概念和议题,从而引发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多层次的讨论与分析,因此,教师需要组织和编写适合于案例教学的案例材料,通过案例材料指导案例教学。第三,案例应有适度的复杂性,能反映真实世界中两难抉择的情境,能引发不同观点之间的冲突性,这样一方面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有自主的发挥,从而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促使其养成主动学习及批判思考的推理能力。
(二)学生的主动参与
学生的参与是案例教学法的重点,学生参与的程度与质量是这种教学法成败的关键。这种参与体现在课前对案例情况的熟悉和准备、课堂上参与讨论以及课后的学结。其中,课前准备是基础,课堂上讨论是重点。学生必须于课堂前仔细阅读案例,教师应指导学生尝试归纳出案例的要点并提出讨论问题。可见,与以往课堂听讲相比,这种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必须付出更多的学习准备时间。但是,有的学生习惯于被动的学习方式,过度仰赖教师的讲授,因此,对于案例教学法所强调的学习者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和反思的学习方式,可能会觉得难以适应甚至产生排斥反应。为了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可以而且应当将学生课前的准备及课堂讨论参与的质量,作为评定学生该门课程学习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对教师的要求
1.充分的教学准备
案例教学法和其它的教学法一样,重视学生对于教科书内容的学习,因此,教师首先必须熟知教科书内容,才能选择适当的案例,依据教科书主要理论概念和所设计的相关问题构建教学大纲,将教科书内容与所选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法之前,还必须对所用案例有充分的了解,研究案例可能引发的争议,并提出适当的问题引导学生从对案例的讨论中探索、发现以及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课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