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1:56:09
导语:在税务办公室工作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职责
今年上半年,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办公室工作:
1.按照市局、县局要求认真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政治业务,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严格教育,使他们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从而工作起来扎实、认真。
3.办公室实行分工合作制。今年以来,我们完善了办公室岗位职责,制定了《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文秘信息员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文印打字员工作职责》、《司机工作职责》。同时强调,办公室分工不分人,大家必须通力协作,“见事做事”。
4.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强自身管理。制定了“岗位责任”、“请休假报告”、“车辆管理”、“印章保管与使用”、“接待工作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等制度,用来规范办公室及全局干部职工的行为,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切实转变了办公室及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
二、严格执行文书处理制度
文书处理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地税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执行上级对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为把文书处理制度落到实处,完成上通下达任务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1.认真搞好收文、发文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指定了专人负责收文、发文处理工作。在收文方面,我们建立了收文登记薄,对收到的每一份文件都做到逐一登记。同时严格执行签收、拆封、登记、分文、拟办、承办、催办制度,做到严格按程序处理公文。在发文方面:我们力求在“准确周密、迅速及时”八字上下功夫,并严格按照拟稿、修改、审核、呈批、签发、缮印、校对、用印、封发的程序处理发文,尽量做到无差错,有时发现错误,也能及时纠正。
2.认真搞好文书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将局里**年所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整理、立卷、归档。同时我们还严格执行文件的传阅、借阅和保密制度,对借出的文件做到有登记、有归还。对需要保密的文件,严格按保密制度执行。
三、认真搞好上通下达协调工作
1、扎实认真搞好办公室值班工作。一是做到不论有多忙,办公室都轮人值班;二是做到接转处理电、函,按规定办事,并建立了“电话登记薄”、“通知小黑板”,“传真电报送达登记本”、“挂号信送达登记本”对上级的有关通知做到及时记录、及时通知、认真落实。三是对局里急需要通知的事做到重点通知和催办;四是对局里突发性事务能积极参予处理。
2、认真搞好协调工作。例如局里一些离、退休干部向局领导反映情况,提意见,而局领导又一时不能解决的,我们能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另外,平时我们还能为局领导做好挡驾工作,为局领导排忧解难,做到不是局里的大事,尽量不惊动局领导。按上级局要求认真写好各种汇报材料,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完善了我局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3、按上级局要求认真写好各种汇报材料,及时向上级汇报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完善了我局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四、认真抓好接待工作
**是旅游胜地,这里有灵渠、猫儿山、乐满地等风景秀丽的景点,每年都有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同志来这里考察观光。对于来我县考察及公干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同志,我们都能做到以礼相待。对我局下辖各分局、所来局里办事的同志,我们也能做到一杯水、一支烟、一副笑脸,热情接待,给人以春天般的温暖。今年以来,办公室接待各方面的来人来客5000多人次。
五、抓好各项后勤工作
1、认真抓好局里基建及基层所建设。对各分局、所原先未办好的土地证及房产证逐一梳理并补办,做了大量的工作。
2、抓好食堂工作,保证局里接待、会务和职工用餐。
3、按照上级要求对本局所有财产进重新登记。
4、认真处理好各种会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共处理局里大小会务20余次。局领导对我们所做的会务后勤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5、认真搞好税务报刊征订后的各项工作。
6、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工作,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写好各种汇报材料。
7、按上级要求做好工资发放和财产管理工作。
六、按照区局、市局要求认真组织税收调研工作,全局共写出有质量的税收论文22篇
购买预防药物、药水分发,组织对县局、分局、稽查局进行消毒处理;对各分局、所预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对全局有无“非典”进行统计并上报县财政局。总之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七、搞好“四五”普法工作;协助征管股抓好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抓好福在村“心连心”扶贫的各项工作
一年来,党政办公室在局党委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各科室的协调配合下,按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现将20__年办公室工作总结汇报如下,并提出下20__年工作打算。
一、20__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认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起草了局内部信息工作考核意见,编制了《水务信息》48期、水利简报14期,其中:省级报刊采用1条、曲靖日报23条、省委办采用2条、市政府办采用2条、区委办采用16条、区政府办采用25条、市水务局采用17条;电视宣传:云南电视台播出1条、市电视台1套播出2条、麒麟报道电视新闻宣传报道30条。信息工作及电视宣传报道已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
二是做好文秘工作。党政办公室认真做好全局党务方面、行政方面、领导讲话、经济运动分析、重点工作督查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打印、校核、签发和上报工作。复印文稿15万份,文件收发610件。在文稿的草拟中,只要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无论是职责范围内的还是职责范围以外的都能认真完成。
三是做好会议服务。全年共提供会议服务70余次,接待服务对象4000余人次。主动做好会议的筹备、服务安排、记录及会议资料整编等工作,做到会议室清洁卫生、服务周到、热情。
三是做好档案工作。已完成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入柜。
四是规范了公务车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每季度核定一次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维修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经过调研研究,多方征稿,保证了公开内容紧扣主题,贴近现实,结合水务局实情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对全局的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物资管理、工程承包、水利经费安排、接待费用支出等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共完成政务公开4期。
六是做好党务、组织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装订、完成了20__年工资改革全局职工的工资套改及部份职工职务变化工资调整、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工作;完成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日常工作。完成了水利综合统计、综合经营统计、国民经济统计及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工作。
七是做好保密工作。健全完善了保密管理制度,按规定确定了部门、人员及计算机,制定了保密责任书。并抓好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每季度一次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做到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是认真办理议提案。办公室作为议提案承办部门,我们认真完办理好区政府交办的议提案,认真草拟办理回复,今年共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九、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4号文件下达办公室的重点工作有二项一是是20__年各种工作总结材料及20__年工作计划的撰写,二是年终考核,三是总结表彰会的筹备工作。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1-6月,全市国税系统组织入库各项税收102664万元,比上年同期78384万元增长31%,占南通市局年度考核计划的57.5%。上半年,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我局从早从紧抓起,一着不让抓好各项征管措施的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了各项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一是摸清税源,认清形势。对20*年独立核算入库税收前100家企业走访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实际税源情况,科学合理分配税收收入计划,分解收入指标,确保序时进度。二是加强税收预警分析,建全组织收入考评机制。认真分析收入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和反映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全员发动,组织收入。紧紧围绕收入任务加强考核,把目标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分局、科室和个人,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咬紧组织收入目标不放松。三是注重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交流。定期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税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的分析调研,让当地党政领导掌握情况,及时化解组织收入工作中的矛盾,为依法征收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科学精细管理,抓征、管、查、评各环节。抓征收,提高真实申报水平:抓管理,加大对重点税源户和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抓检查,稽查局积极开展各类检查,对重点行业的进行专项整治,上半年补罚合计690.55万元;抓评估,通过项目化建设加强评估,充分利用船舶钢结构行业和家纺行业等评估模型对201户企业开展了评估,评估补申报增值税503万元、企业所得税14万元。五是积极培植税源。对上市企业、即将上市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税源户开展服务性调研,优化税收服务,防范税收风险,努力提高重点税源户的税收贡献额。
二、加强税源联动管理,促进联动工作向纵深推进
今年以来,我局把做好通州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服务工作作为税源联动管理的重点,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市局实行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局长室挂钩联系制度。相关职能科室进一步协调,建立健全服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台账资料,出台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税源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分局领导也要积极主动参与,实行项目负责制,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二是明确管理重点,提高工作质效。各分局针对重点管理与服务对象的不同状态和特点,有重点和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同时注重实质性的税收管理内容,采取有效的税收服务措施,增强工作的深度,提升服务的质量。三是加强层级、部门联动,实施管理与服务同行。各分局加强与当地重大项目办、招商办、工商、企管站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全面、有效地汇集各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及时反馈重大项目进展动态,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为税源监控和税收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创新方法,积极探索开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税源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新举措。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健全税收服务体系,开辟“快捷通道”,简化审批环节事项,实行纳税提醒预警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贴近纳税人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建立跟踪管理与服务工作底稿。五是推行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税源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加强对各分局重大项目管理与服务信息反馈、跟踪管理信息档案、跟踪管理与服务工作底稿“三位一体”机制运行质量的考评。
三、加强“亲民务实”作风建设,全面推行全职能综合办税窗口
1月21日我局召开“亲民务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动员大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行动,健全了相关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了一些务实活动。一是在电视台向社会作出了“亲民务实”作风建设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节前走访慰问贫困户、召开了家属座谈会,要求当好“廉内助、勤内助、贤内助”。三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亲民务实’作风建设”等六个责任书。四是开展“人人找差距,个个定措施”活动。五是在各个分局推行全职能综合办税窗口。全职能综合办税窗口是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窗口整合,流程重组实现全市国税业务通办。纳税人可以就近在国税办税服务厅任何一个窗口都能办理申报、开票、办证等多项涉税事务。通过统一受理、内部流转,纳税人不必再为税务机关复杂的内部流程发愁,节约办税时间和成本,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有利于树立国税机关良好执法形象。为保障全职能综合办税窗口顺利实施,在办税服务厅建立四个系统:叫号系统,免去纳税人排队等候的麻烦。评价系统,纳税人对窗口服务进行现场评价。工作量计数系统,对窗口人员进行绩效管理。税收服务质效监控系统。通过开展“亲民务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达到让纳税人好办事、高效率、真满意的标准。
四、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
4月份起,我局根据南通市局统一布署,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闪光在国税,奉献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学习*报告、全国道德模范事迹,南通国税干部风采等;二是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一月一讲座”活动。三是开展警示和示范教育。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人生账、家庭账”,自觉做到“五个珍惜”,四是体验教育。上半年组织全局人员开展“三个一体验教育”活动,即模拟当一回纳税人,体验办税的繁杂;当一回老板,体验创业的艰难;当一回工人(个体户),体验劳动的艰辛。面对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我局国税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向灾区人民伸出了援助之手,全局干部职工个人已向四川灾区捐款190450元,其中缴纳特殊党费116300元。同时,将公益性捐赠有关优惠政策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并认真落实到位。
五、开展“深入解放思想”大讨论,努力促进国税科学发展
4~5月,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刻分析优势与不足,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以解放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一是在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上下功夫。指标是命令,序时是关键,完成任务是目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下最大功夫、尽最大努力多收税,收好税,收足税。二是在完善服务经济建设的措施上下功夫。涵养税源,积极培植税源,做大经济蛋糕。多想挖掘增收之策,多开培植税源之道,多思加强征管之路,引导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在建立能干事会干事的队伍上下功夫。在全省率先推出“综合办税窗口”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等一系列新措施。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纳税人,使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更方便、快捷。通过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冲破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观念,改变一切束缚经济发展的条规,革除一切影响经济建设的弊端,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为通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五、税法宣传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在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我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运用传统方式营造税收宣传氛围。在通州电视台、电台、中国通州网、通州党政信息网等媒体同时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信息,每天在上述媒体循环播放税收宣传标语,在机关办公大楼及各分局征收服务厅内外悬挂“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等标语百余条。二是开展网络宣传。在通州党政信息网和中国通州网上设置税收宣传专栏,开展政策辅导;通过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税收宣传短信,进行温馨提示;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功能,畅通网上互动汇道,使通州国税网站成为通州国税的宣传“门户”。三是开展服务性调研。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重点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项目组,深入通州纳税前100名企业开展服务性调研,为其提供“一条龙”税收服务。四是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税收政策专题解读。五是组织人员参加总局和省局开展的“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征文、税收宣传短信大赛及税收动漫作品比赛等活动。
六、深入开展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完善廉政教育体系,强化勤廉制度建设,抓好勤廉教育内容的落实,拓展勤廉教育形式,开展勤廉建设的有效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涵,营造一个“人人思廉、人人守廉、人人促廉”的浓郁氛围,一是形成廉政文化“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健全组织、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参加人员、检查考评”五个落实。二是强化“三纪”、“三观”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增强法纪意识的各项教育活动,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制观念、政策观念、纪律观念、全局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开展“四德、五珍惜”教育活动。通过算账对比、以案说法等形式,发挥主题教育的作用,以良好的政风、行风、家风和个人作风,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四是开展正反典型示范和预警教育,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充分发挥可亲、可信、可鉴、可学的示范作用。五是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人人都有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人人拿出勤政廉政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六是开展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局域网建立“勤政廉政专栏”、“政务公开专栏”,在基层单位建设好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在图书室、阅览室设立“廉政书架”,征集警言警句、设置廉政屏保,进一步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建设富有时代气息和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
一、健全组织
根据综合治税工作需要,国税局成立综合治税办公室,调研员任办公室主任,综合业务科科长、办税服务厅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办公室成员有北园分局局长、分局局长、综合业务科科员、办税服务厅科员原刚。
二、明确职责
(一)综合治税办公室职责
1.承接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及其他成员单位发起的各项任务,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对任务的调查,按期反馈任务的落实情况。
2.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3.向综合治税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发起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和反馈日期。
4.按季办镇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5.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街财政体制的意见》文件要求认定有关事项。
6.每年两次发起税务与办镇拉网式税源普查活动或不定期的局域税源普查活动。
7.定期搞好对非专业税收部门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重点培训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代扣代征等业务的操作规范,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达到专业化的水平。
8.综合治税其他工作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镇)综合治税机构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治税全面工作,督促企业缴纳各项税款;督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纳税的企业和个人办理税务登记,缴纳各项税款。
2.承接国税局综合治税办公室发起的各项任务,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对任务的调查,按期反馈任务的落实情况。
明确职责,紧密配合
3.提供辖区内无证业户户籍信息,纳税人开业以及关、停、并、转信息和异地纳税业户等信息。
4.向国税局综合治税办公室按季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5.摸清辖区内企业用地、房屋出租具体情况;协助税务部门征税。提供经济普查信息。
6.参与税务部门发起的税源普查和调查。
7.综合治税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国税局综合治税办公室要主动与办事处(镇)综合治税办公室建立联系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综合治税工作效率,扩大综合治税工作成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税收属地征管为核心,以调动街镇发展区域经济及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为重点,充分发挥税收社会化征管中政府的主导作用,着力推进街镇与税务征收部门在思想、职能、组织体系和财税利益上的一体化,有效解决税收征管力量单一的问题,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及目标
(一)健全街镇税收征管组织体系,加强街镇与国税、地税、工商、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充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人员,解决税收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街镇涉税信息系统,设置街镇辖区涉税信息台帐,全面、动态地掌握辖区内税源状况,强化税收属地征管工作。
(三)加强税源建设,积极培植税源,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为经济发展积蓄后劲。
(四)清理漏征漏管及异地纳税户,堵塞征管漏洞,维护我区税收征管秩序和财税利益。
(五)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房屋出租等零星税源的税收征管,依法应收尽收。
三、组织领导
构建区、街镇、村居(社区)上下贯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按照机构改革后的区政府部门组成重新公布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吴承丙区长任组长,孙斌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
(二)各街镇设立综合治税办公室,由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或各镇镇长任主任,负责本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综合治税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办事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镇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
(三)各村居、社区、专业市场、大型写字楼等由街镇设立综合治税工作站,指定专人负责税源的日常监管。
四、职责分工
(一)区综合治税办公室
1、负责全区综合治税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区各种综合治税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综合治税集中执法检查,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
2、对各成员单位综合治税工作进行考核奖评。
3、指导街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二)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
1、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治税全面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税源的动态状况。
2、积极培植税源,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3、汇总分析工商、税务等部门传递的信息,对未纳入税收征管的异地纳税户、漏征漏管户及时进行清理。
4、及时掌握辖区内个人房屋出租、装饰、专业市场等情况,并根据税务部门委托代征相关税收。
5、协助税务部门完成对个体税收的定额核定及催报催缴工作。
6、向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传递经清理已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名单。
7、对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登记底册,对所有纳税人财产登记信息(包括房产、土地、车辆)进行摸底调查。
(三)区工商分局
1、为招商引资项目及时办理工商注册。
2、发放营业执照时,督促企业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协助加强专业市场相关税收管理。
4、向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新办企业经营场所资料,以及企业登记、注销、变更营业执照信息及工商年检情况。
(四)区国税局
1、对各街镇综合治税工作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培训辅导。
2、向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税务登记底册。
3、对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的,经清理已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4、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通报街镇区级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5、各基层分局局长为综合治税工作联络人,并分管该项工作。同时,确定1-2名税务工作人员,对口负责单个街镇的综合治税工作。
(五)区地税分局
1、负责研制开发户籍信息比对系统软件,对各街镇综合治税工作人员进行基础税收知识及软件操作应用的培训辅导。
2、向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税务登记底册。
3、对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的,经清理已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4、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通报街镇区级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5、各基层分局局长为综合治税工作联络人,并分管该项工作。同时,确定1-2名税务工作人员,对口负责单个街镇的综合治税工作。
五、工作要求及流程
各街镇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强化属地税源监管,及时掌握辖区纳税户数的变化情况,摸清本辖区内纳税业户分布、税源构成等税源底数,与税务部门进行税源信息比对,做好税收源头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保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工作要求
一是要守住老户。各街镇要做好对辖区内税源户的服务工作,经常召开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会,倾听企业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对涉及拆迁的企业及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积极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寻找经营场所,增进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促进企业在我区发展壮大。
二是要引进新户。各街镇要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优化投资环境,落实好招商引资政策,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工业园区发展,努力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挖掘增收潜力。对原招商引资引进的现优惠政策已到期的重点税源企业,要进一步研究扶持政策,使这些重点税源企业能继续留在区内经营发展。
三是要清理漏户(包括漏征漏管户和异地纳税户)。各街镇要充分调动辖区内各部门、各村居等一切可用力量,加大对辖区内漏征漏管户和异地纳税户的清理工作力度,积极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及时纳入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
(二)工作流程
1、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于3月底前,将截至目前的税务登记信息传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以便于街镇清理漏征漏管户和异地纳税户,有效掌控税源基数。以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新办税务登记信息传各街镇综合治税办公室。
2、各街镇要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登记底册情况,建立起辖区内的税务登记台帐(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登记证号、负责人、经营范围、联系方式、年纳税情况等。
3、各街镇开展经常性的税源调查,及时掌握辖区户数的变化情况,逐街逐写字楼对实际经营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及时进行清理,督促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并将清理情况于次月5日前向税务部门进行传递。具体传递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等信息,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
4、纳税户增减情况信息核对。税务机关汇总各街镇传递的新增纳税人统计表,并将报送的名单与实际当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信息进行比对,具体确认街镇清理的户数。同时,将当月减少的纳税户名单传递到街镇,包括正常注销户和跨区迁出户,由街镇在台帐上注销,并对非正常原因减少的纳税户逐户说明原因。由区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非正常业户的户籍信息,并由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协助税务部门做好清理工作。
5、对营业执照未变更到辖区内的经营地点,但实际经营地址在辖区内的异地纳税户,各街镇要督促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并将清理情况以电子表格的形式于次月5日内向税务部门进行传递。在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税务部门将其纳入管理。具体传递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等。
6、营业执照已变更到辖区内经营地点,但未在本地纳税的异地纳税户,由税务部门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及时将其纳入管理。
六、考核奖惩
综合治税考核工作采取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由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对街镇清理区外异地纳税等新增纳税户当年形成的区级税收,区政府结合街镇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奖励。完成目标任务的,全额予以转移支付奖励。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按照30%的比例予以转移支付鼓励。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街镇招商引资、财源建设等经济发展支出。奖励资金与我区对街镇的其他现行财政激励政策不重复计算。
(二)街镇辖区内的正常纳税户发生迁移的,经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确认后,根据区级税收流失情况,相应地扣减街镇经费基数。
近5年来,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37件,占市局稽查局同期案发数的10.6%。通过审理共变更稽查部门拟处理意见17件,退回稽查部门补充调查案件3件。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纳税人共补税款2,688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651万元),交罚款233万元。从实践情况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以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保证了国家税法的正确贯彻执行。通过重大案件审理,纠正了基层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和偏差,确保了国家统一税法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强化了执法监督。在重大案件审理中,法规部门(审委会办公室)和有关业务部门在案件审理环节介入,通过事中监督,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了执法责任感,提升了执法水平。
(三)优化了纳税服务。在重大案件审理中,审委会办公室坚持严把“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坚持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依法行政原则,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和合理权益,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和美誉度得到提升。例如,在审理一起案件时,稽查部门以纳税人批量销售给关联企业的价格低于销售给非关联散户的价格为由,依据征管法第36条予以调整征税,经审理认为,纳税人大批量售价低于小额零星售价符合营业常规,而稽查部门又没有纳税人销售给非关联企业的批量售价作比较参考,据此,市局审委会办公室认为该案证据不足,退回稽查部门补证。
(四)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重大案件审理,就有关问题加强与稽查部门、税源管理部门交换意见,对一些典型性问题,审委会办公室通过向税源管理部门发出税收执法建议书,切实解决了一些执法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五)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在案件审理中,审委会办公室十分关注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对于一些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争议较大,且政策缺乏明文规定的,本着“法不禁止即自由”、“疑案从无”的原则,作出了有利于纳税人的意见和决定,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六)推进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市局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定性均实现了集体审理。即使是在初审环节,也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案卷传递给各成员进行初审,由各成员单位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再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审委会办公室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审委会进行集体会审,由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共同对案件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认真贯彻落实了集体审理的案审原则,既保证了审理意见和结论的合法、公正,又推进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一)关于功能定位
根据《办法》第1条规定,重大税务案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对重大税务案件的监督”。该功能定位并不全面准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确有监督功能,但还应当有规范执法、为纳税人服务和防范执法风险的功能。此外,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还可以发现一些制度问题,通过政策执行反馈制度反馈上级机关,因此,还应当有为领导层决策服务的功能,建议《办法》修订时增加这些功能。
(二)关于制度出台形式
《办法》的内容涉及执法主体、案件审理程序、涉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还涉及与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衔接问题。如果仅以国税发的红头文件形式出台,存在潜在的税收执法风险。理由是,根据“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由于规范性文件对于法院审案仅仅是“参考”,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拘束力,因此,税务局以《办法》为依据介入稽查案件审理并作出有关处理决定,可能带来一定的诉讼风险。建议《办法》以部门规章(即以总局令)形式出台为妥。
(三)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原则
《办法》第4条规定,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但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合理行政”原则已日益重要,因此,建议在《办法》修订时加入“合理”原则。
(四)关于作出决定的主体
《办法》规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后,要以审理委员会所在机关名义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交稽查部门执行。本规定的优点在于贯彻了“权责统一”原则,即税务局审理的案件要由税务局承担责任,应对复议和诉讼等行政执法争议。但该规定涉嫌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如果税务局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可能与征管法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相抵触。因此,从控制执法风险角度,建议由上级税务局审理后,对上述案件交由稽查部门作出决定并执行。
(五)关于重大案件的确立标准
《办法》规定,重大税务案件的标准,主要根据涉案金额、案件性质、争议程度、社会影响面4个因素来确定。同时,《办法》规定,按重大税务案件标准审理的案件达不到上年案发数10%的,须下调标准。在审理实践中,该标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年度间重大案件审理任务不均衡。实践中可能会存在某一年度审案数量过多、而另一年度审案数量过少的情况。二是“上年案发数”难以准确界定。三是“一刀切”的审理比例(10%)欠科学,而下调标准则会影响行政效率。在经济税源发达地区,由于稽查查办案件多,10%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任务会显得相当繁重,变相导致税务局有关部门成为下属稽查局的“第二审理部门”;而在经济税源欠发达地区,稽查办案少,按10%的标准,一年只审理2-3个案件,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另外,完全没有必要为了硬性达到10%而下调标准,将稽查局办理的简单案件交由市局审委会审理,使简单案件审理程序复杂化,影响行政效率,浪费行政资源。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将“上年案发数”改为“上年案件调查终结数”,提高操作性。将10%的固定比例改为弹性幅度比例,例如,规定为5%-10%。
(六)关于组织架构和决策体制
第一,组织架构不明确。《办法》只规定审委会成员由税务局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但是“税务局领导”是指所有的局领导还是部分局领导、有关部门是哪些部门均不明确。省局规定,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法规、稽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第二,审委会成员单位(指有关部门)的职责不清。容易导致淡化责任、把审委会办公室移交的案件当成“额外负担”等问题。第三,案件审理的决策体制不明确。《办法》规定,审理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审理结论。这个审理结论是如何形成的,是按合议制还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作出?并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容易形成不同的做法和模式。对于第一个和第二个问题,建议《办法》在修订时予以进一步细化明确。关于第三个问题,笔者认为,合议制对于发挥集体智慧,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确保程序和实体公正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税务案件审理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从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来看,又应当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即审委会主任或者其授权的副主任具有最终决定权。借鉴法院审案模式,《办法》修订时可以考虑采取合议制。
(七)关于案件审理的程序
1.关于补充调查问题。《办法》规定,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可以退回稽查部门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这一规定不明确之处有三:一是补充调查的次数问题,一个案件最多允许补充调查几次不明确;二是补充调查的时间问题,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补充调查完毕不明确,反复补充调查无疑会影响行政效率,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三是经退回补充调查仍无法定案,是由稽查局处理还是由审委会根据“疑案从无”的原则直接处理?建议《办法》修订时对以上问题予以明确。 转贴于 2.关于执行监督问题。《办法》规定以审理委员会所在机关名义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交稽查部门执行。但《办法》未规定稽查执行部门向市局审委会反馈案件执行情况,而审委会审理的案件,其执行情况是至关重要的,关系到行政执行力、上级机关决策效果和税收法治环境的公平公正,如果对此缺乏必要的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效果定会大打折扣。故此,建议《办法》引入稽查部门对重大案件执行情况要向税务局进行反馈的机制。
3.关于案件材料的送发问题。《办法》规定,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审理委员会审理前3天,将有关案件材料送发审理委员会成员。这里的“有关材料”过于笼统,如果有关材料是全部案件材料,则在目前征管软件未全面推进电子档案前提下,案卷复印工作量很大,不具有操作性。建议将“有关材料”进一步明确,在目前条件下,可进一步细化规定为税务稽查报告、审理工作底稿、稽查局审委会记录、主要证据清单和证明对象即可。
4.关于审理时限。《办法》规定,经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40天。对于重大税务案件,40天的审理时间规定过短,建议延长为3个月。对于特别重大、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建议规定经审委会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后,可再继续延长制度。
5.关于回避问题。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有关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因此,建议对重大税务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等时,规定相应的回避制度。
(八)关于案件审理方式
《办法》将案件审理形式局限于书面审理,这种方式不太全面。重大案件审理大多属于案情复杂的案件,书面审理一般是就案审案,就材料审材料,审理人员对案情缺乏深入调查了解,可能造成审理工作偏差,影响案件审理质量。建议《办法》在修订时引入实地调查和听证审理机制,以提高案审质量。
(九)关于案件审理制度的政策依据
《办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条第2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实际上也应当归属于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划分范畴。第二,根据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46条第3款:案情复杂的,稽查局应当集体审理;案情重大的,稽查局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报请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由此,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并不是稽查工作规程下的子规程,而是对稽查工作规程的作出的特殊规定。综上,建议重大案件审理的政策依据还应当至少包括《征管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十)关于超期作出决定滞纳金的加收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75条规定,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实践中,重大案件审理存在普遍超过40天的审理期限的情况,因重大案件涉及税款金额通常较大,如果税务机关予以加收滞纳金,那么滞纳金金额将会很大,对此纳税人反响强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细则解释为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对此,建议予以解释或者进一步予以明确。
(十一)关于审委会办公室的初审权限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审委会办公室如判定稽查移送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正确,拟处理意见适当的,就不需要报审委会进行集体审理。审委会办公室的这项初审权限过大,如不正确行使,会存在较大的制度真空。建议修订《办法》时,将审委会办公室的初审权与其他成员单位进行合理分担,强制规定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审理过程中必须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
(十二)关于重大案件审理案例库的建立
重大案件审理的结果不仅仅会影响其审理的某一个案件,同时也往往会在一定的范围内起到同类案件的示范效应。建议建立重大案件案例机制,使同类案件得到相同处理,以保证处理、处罚决定的公平公正。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税收征管法》,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认真抓好“三件大事”、全力推进“五项工作”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和完善税源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力打造全县税收征管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这次税源普查,一是要查清全县漏征漏管户情况,对清查出的漏征漏管户,要按规定办理相关认定手续,清收漏征漏缴税款。二是要全面摸清我县税源底数,掌握税源结构和分布情况,为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完善和公平税赋提供依据,努力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
县税费征管领导组负责全县税源普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财政、国税、地税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税源普查工作,各乡镇、工商、公安及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税源普查配合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的特点,制定措施,明确目标,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三)坚持依法合规、规范有序的原则
要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税源普查工作。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有据可查,规范有序,收到实效。
(四)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
税源普查登记的数据及资料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四、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普查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20xx、20xx年度各税缴纳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1、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起草制定全县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印税源普查表格资料,筹备召开全县税源普查工作会议。
2、收集、整理从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资料,其中:工商部门负责按区域和工商登记性质分类整理所有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的有关资料,上报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按区域和税务登记性质分类整理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的有关资料,上报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
(二) 动员阶段(11月1日——11月5日)
1、召开税费征管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成立税源普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国税、地税部门组成十五个工作小组,按区域划分工作任务,具体实施税源普查工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司法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全力做好税源普查工作。(翼城县税源普查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附后)
3、召开全县税源普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税源普查工作。 1、普查工作组根据任务划分,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税源普查登记,要开展拉网式普查,彻底澄清税源底数。
2、认真做好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纳税情况登记录入,建立税源管理信息库。
3、对普查中发现已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但未纳入税务管理的应税单位和个人,或者既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未纳入税务管理的应税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进行清理检查,按国税、地税部门的职责分工纳入税务管理,及时办理有关认定手续,并做好相关税源普查的填报工作。
4、普查工作中,对有事实证明存在有偷、逃、骗、抗税等行为的纳税人要采取切实措施,依法组织清收。
5、普查工作中,要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评价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合理合法核定税额。
6、普查工作中,要认真听取和收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当前税费征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整理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
7、国税、地税部门要将登记录入的税源普查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汇总并进行对比分析,连同文字报告一并报送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 1、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税源普查资料进行审查汇总,进行相关对比分析,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2、各职能部门对税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环节是否有漏洞,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3、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对税源普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补充和完善措施,建立追踪问效机制,巩固税源普查()工作成果,指导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全县税源普查工作由县税费征管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税费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税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搞好配合
税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联手行动。各乡镇、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税源普查工作。
1、税源普查小组:按照任务划分,负责分管区域内税源普查全部工作,确保全过程按照时间要求和实施方案完成工作任务。
2、各乡镇政府:积极支持税源普查小组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配合税源普查小组开展税源普查工作。
3、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县税源普查日常工作。安排印制税源普查登记的有关表格资料,安排专项经费,保证税源普查专项工作正常经费需要。
4、工商部门:负责向县税费领导组办公室提供所有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税源普查有关的资料。
5、国税部门:负责向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提供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和虽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纳入税务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与税源普查有关的资料,并负责本系统税源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向县税费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真实完整税源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
6、地税部门:负责向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和虽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纳入税务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与税源普查有关的资料,并负责本系统税源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向县税费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真实完整税源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
7、公安部门:负责为税源普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对严重影响和阻碍税源普查专项工作以及暴力抗税人员进行处置和打击,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税工作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税源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税源管理过程中具体问题,安排部署税源管理工作,并形成制度。
(四)建立督查抽查制度
所有填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财务会计帐表和纳税资料,根据普查要求据实填报,不得人为调整和估算普查数据,要确保数据准确和真实。领导组办公室要按一定比例进行质量抽查,普查结果与抽查结果严重不符的,要限期重新普查。对弄虚作假、编报虚假材料或拒绝、阻挠普查,严重影响普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县税费征管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确保普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反映实情,查出实效。
(五)严格工作纪律
各普查组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对工商企业提供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各普查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程序检查,确保普查结果客观公正,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各种礼品赠送,树立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良好形象。
(一)复查组织
稽查局应成立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领导小组和复查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可根据本局的实际工作需要组成。
复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复查办公室设在审理科。复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复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税务稽查复查必须两人以上,组成复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查组),并确定一个组长为负责人,负责稽查复查的具体实施。
复查案件一般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查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复查期限的,应填写《复查案件延期查结审批表》,并注明需要延期复查的原因和期限,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长复查期限。
(二)复查内容
1.调查和审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
3.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
4.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是否及时得当;
5.税务文书使用是否正确规范。
(三)复查进行
1.稽查局根据复查工作计划确定需要复查的税务稽查案件,组成复查组,并指定组长。稽查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稽查人员组成复查组,对已查税务稽查案件实行交叉复查。
复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查组根据复查对象和复查目标提出复查工作方案,经稽查局审批后实施。
复查人员与复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必须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具体复查方法根据复查对象情况确定。
实地调查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卷审查发现原税务处理决定有重大问题或者明显疑点的,应当通过实地调查严格核证。
复查组在复查过程中应当注意听取案件有关的纳税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重要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复查组在复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复查终结
1.复查组对税务稽查案件实施复查后,应当向局审理委员会提出复查报告。复查报告报送前,应当认真听取原稽查人员和被查对象的意见。复查组应当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对复查报告作必要的修改,然后连同案件原处理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局审理委员会。
2.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对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报告的事实内容和处理意见进行审议,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复查结论:
(1)原税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予以维持。
(2)原税务处理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处理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3)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相关,属于原税务处理决定错误的,予以纠正;属于同一时限、同一项目的数量增减变化的,应当在重新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注明原税务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
(4)复查发现新的税务违法问题与原税务处理决定没有相关的,只对新发现的税务违法问题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5)原税务处理决定涉及少缴、未缴税款的,应当依法追缴;涉及多收税款的,应当依法退还。
(6)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处罚原则上不再改变,但处罚明显偏重,或者案件原处理单位人员与被处理对象通谋,故意偏轻处罚的,可以改变。
(7)案情复杂重大的,组织复查的稽查局应当会同主管税务局有关机构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情况作出复查结论。
3.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终结后,复查发现案件原处理单位人员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等违法违纪问题,按《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首先感谢局领导和各位同仁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个机会来参加竞职演讲。
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中层领导干部向全体职工们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我局领导班子以人为本、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和求发展、谋变革的决心。正是这种精神、这种决心,必将国家税务局明天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站在台上,面对这么多的评委,面对这么多真诚而又鼓励的目光,我的心绪难以平静。今天,对于像我一样上台演说的同仁来说,不仅是一次展示自我、认识自己的机遇,更是一次相互学习交流、接受评判的机会。
竞聘的岗位是办公室主任。清楚地认识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办公室主任不容易。同时又是一个单位的管家;不仅要有实干精神,还要善于谋略;不仅要熟悉税收业务,还需要有广博的知识;不仅要有高超的组织管理水平,而且还需要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虽然,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领导的要求和全局职工的希望肯定有不少差距。年即将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与办公室全体人员一起,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尽心尽力地做好等日常的各项事务工作,努力为业务科室、基层税务所的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围绕全局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出注意、想办法、制规定,搞好协调,推进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按照谢旭人局长提出的新形式下税务系统办公室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局领导赋予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保证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办公室在全局工作中真正发挥了参谋助手、协调综合、审核把关、运转保障、督促检查的五大作用。这一年多的时间,办公室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切地感受到要做好工作,最重要的能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理解、帮助和支持。此,请容许我向你表达我深深的谢意。
随着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国税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发展机遇和更为严峻的考验。办公室作为领导机关的参谋部、信息库和智囊团,客观上要求办公室主任具有良好的素质。
假如本次竞争我能荣幸担任此职务,我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员”。办公室作为联系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的桥梁,是各种信息的集散中心。如果我能当选办公室主任,我将积极主动地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把握好全局的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员”。
二是立足本职,当好“服务员”。为领导服务是办公室主任义不容辞的职责,领导交办的事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但是为领导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科室服务、为全局干部职工服务。因此,如果我能当选办公室主任,我一定会密切联系全体职工,积极倾听大家的呼声,了解和关心大家的需求,多干实实在在的事情,为大家当好“管家”,做一名合格的“服务员”。
三是搞好关系,当好“协调员”。办公室处于我局的枢纽位置,需要处理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如果我能当选办公室主任,我一定会注重团结,顾全大局,与办公室全体人员一起协调好各种关系,以确保我局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是加强管理,当好“管理员”。办公室工作面宽事杂,只有加强管理才能保证工作宽而不推诿,杂而有序。如果我能当选办公室主任,我一定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开拓创新,善于调动全体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办公室成为一个团结协作能战斗的集体。
当然,除了担当好“参谋员”、“服务员”、“协调员”和“管理员”的角色以外,作为一名合格的办公室主任,还必须具备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要善于做一头忠诚的牛、老实的马、受气的羊、忙碌的骆驼;要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像竹子一样,掏空自己,甘为人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办公室主任,还必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除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以外,还必须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科技知识、宏观经济知识和税收专业知识,以丰富内涵,拓展视野。
我不想发出“给我一个支点,我来撬动整个地球”等一类的豪言壮语,因为我知道,我的能力和水平有限。但是我想表达一个愿望,“给我一个舞台,让我来为国税局的发展尽一份责任。”我深切地感受到,个人的希望已经与全局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作为一分子,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理应为她的发展奉献智慧和能力。在我亲眼目睹了他从小到大发展的历程,现在,随着开发区北进步伐的加快,局领导提出要在各项工作已上新台阶的基础上向更高的目标迈进,这一切更激发出我对税务工作的热爱和不断学习创新的热情,同时也将赋予我追求事业发展的执着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