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20:05:07
导语:在很高兴认识你英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本以为,快乐就此会与我无缘,但,就在某一天,正当我掉下离快乐很远的深渊时,我却离奇地走进了快乐的大门。
前不久,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和他挺投缘的,大家都可以敞开心扉和对方讲心里话,彼此互相鼓励着。
咱俩都是有一点缺乏动力的家伙,就是那一种不喜欢努力的孩子,正所谓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更没有努力。为了改掉我俩这坏毛病,我们来了场约定:
因为那孩子已经出来工作了,但工资挺低的,我对他说他一定可以在不久后工资拿到5000元以上。可能他是太缺乏自信了吧,不是很相信他能做到这点,然后我对他说“如果你的工资拿到5000元以上,如果我这预言实现了,那么,你就在我初三毕业那天请我吃一顿饭吧!”
当然,如果单方面只是他请我,那对他也太不公平了,所以我当然也得回请。于是我又对他说“等我拿到纪念中学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我也请你吃饭!”但我知道我能力有限,要想拿到那通知书是很难的,不过我会更加努力地去履行这个承诺,当然,这也是为了自己能有个美好未来。即使最后没有拿到那张纸,也不会让自己的结局留下遗憾,至少让自己知道了曾经也为之而努力过。
本故事最high的时刻到了:
因为大家都要为之而努力,就会很少有联系的时间,不过为了让这承诺勉励各自,我俩空间的留言板就成了对方的专属区了。
为了让这留言板有些特别的意义,我们找了一张咱俩标志性的图片作为勉励物。既然是标志性的东西,当然就要特别:
我们把图片编辑,写上一些标志性的语言,写上对方的英文字母。最搞笑的是那孩子弄这图片若干次都不能保存。不过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还是弄好了。
接下来到给留言板穿上衣服,戴上首饰的时刻,所谓的衣服、首饰,莫过于写在留言板上的字。别小看这字,他可是花了我很长时间换来的,也是用心换来的。
然后空间的留言我们打算弄成发生在身边或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差不多这样就大功告成了!
这是抱着一种励志,一种激励,一种努力和一种希望所完成的东西,可想而知,这过程是多么地丰富多彩,开心有趣的。
可能会有人认为,不就为了一顿饭而已,有必要这样么?可是我却想说,它不仅仅是一顿饭,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功。如果这个承诺实现了,说不定它就是人在走岔路口的指向标,带人走对了改变人生和命运的道路。也许不止一顿饭,我相信这一顿饭的“一”会变成一辈子的“一”。
过安检的那一刻,我潸然泪下,却决绝地没有再回头。
关键词:3美金
12个小时的飞机,飞得我已经处于半昏厥状态。下了飞机,满眼全是英文。我在心里默念:美国到了。要入境提行李,于是跟着人流盲目地前行。我很高兴选择的是国航的班机,能看到很多中国人――跟着同胞一起入境是没错的。入境后开始提行李,于是在机场没头苍蝇似的到处找手推车,突然发现手推车是要钱的!可我根本没有零钱。旁边一个姐姐与我素不相识,但见我十分着急,又是小小年纪独自出国念书,便送了3美金给我。我记住了她,这是在国外第一个帮助我的人。
关键词:转机
转机是最大的一个挑战,因为肯尼迪机场有6个航站楼,幸运的是,在提行李的时候遇到一个也需要转机的女孩,18岁,上海人。很自然地,我们结成了同伴。辗转到一楼候机大厅,坐在柜台里的是一个香港女士。我向她问路,她亲自把我们带到转行李的地方。她是在国外第二个帮助我的人。
同伴在2号航站楼登机,我在3号。我们有4个小时的停留时间,于是找地方吃晚餐。同伴花了27美金吃了一顿麦当劳。我没有吃。我在飞机上省下了一个三明治,于是这会儿毫不犹豫地吃了它,花两美金买了一瓶矿泉水。喝水的时候本人十分心痛――14块钱,就这么喝没了……同伴,是在美国第三个帮助我的人。
关键词:光光一身
到了学校已经是大半夜,进了我的房间才发现是空空如也。没有被子没有枕头――我也没带这些。天冷暖气不暖,我就每天把书放进电脑包里,然后塞上毛衣,用它当枕头。睡觉的时候盖上棉袄,和衣而睡。即使是这样,通常也会在后半夜冻醒。还好不久,我伟大的母亲就从北京寄了被子和枕头过来。
宿舍是两人同住。我先来的,理论上应该占一张好床,但是我想,等室友来了以后,看到那张破床会怎么想我呢?于是,我就睡在那张破床垫上了。
室友Joanna比我晚来一天。她来的时候,我正在睡觉。醒来后,我发现屋子里多了个人。我看见她坐在对面看我,她看我,我看她。很迷茫地,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坐在床上发愣,Joanna的父亲就一趟趟地搬东西:打印机、电脑、电视、功放、CD、DVD、冰箱、羽绒被、一堆衣服、两个枕头……乱七八糟一堆东西。本来空荡荡的屋子一下子变得满满当当了。看得出来,Joanna是一个来自美国富裕家庭的孩子,18岁。不过她只呆了四五天就走了,嫌这里太苦。
关键词:外国人
初来美国的时候,心理落差很大。出国之前,我已经向国外的朋友了解了如何适应的问题,但是那种心理落差还是令人有点始料未及。在家里有爹娘疼,朋友爱,亲戚夸,到了国外,谁认识你是谁啊?我很荣幸地成为我们学校建校75年以来第一个中国学生。接下来,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崩溃期,一般多发生于适应周遭的环境阶段,具体临床表现为:孤独,想家,发呆,上网聊天,说中文。一定要死扛四五个月,就会渡过这个难关。渡不过的就只能回国了。我听同学说,她一个同学在堪培拉(澳洲首府),天天哭夜夜哭,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都快哭死了。终于扛不住回国了。
有时候在想,出国的每个人都很不容易。我们被误解过,被歧视过;我们失望过,努力过,伤心过,生气过,彷徨过。我们是留学生,除了去学习还要去懂得人情世故,学会精打细算。在美国,我们是外国人。
关键词:杂烩
我是通过中介出去的。挑学校的时候,我直接锁定纽约,其他地方一概不去。
我所说的纽约,是纽约州。我的学校是一所私立贵族学校。此私立学校特别地贵,教育呢,还算不错,在纽约州是非常有名的。学校坐落在马萨诸塞和纽约之间,离奥尔巴尼非常近。奥尔巴尼是纽约州州府,没有纽约市的繁华。对东部的第一印象:雪、雪、雪!哪里都是雪!一片苍茫看得我心慌。刚到纽约的第一个星期,是最难过的。心里一直在想:值吗?花着钱,在国外找罪受。不过话又说回来,人总有一天离开父母,去别的地方生活。说在国外没哭绝对是假的,哭过了还得每天努力。你不能臭着张脸去面对老师以及同学和室友。要学会适应,要学会忍让。
刚到美国那天是2008年1月6号晚上11:30。进了校区忽然发现,我的手机居然不能用了!还好校区是全无线网络覆盖。打开qq,找网友,叫网友帮忙给爹娘发短信报平安。
关键词:ABC
ABC,大家都知道是指在美国出生的华人,美国籍;讲英文;中文很烂之类的。
谈到ABC,初来美国的时候我是很自卑的。看看那些ABC,明明就长着一张亚洲脸,却说着一口流利的美语且夹杂俚语。有时候在机场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小屁孩儿奶声奶气地噼里啪啦讲英语,重点是有些单词俺不懂。当然ABC的母语是英语,他们觉得自己是美国人。在ABC的眼中,来美国读书的中国学生分为两大类:一是移民;二是国际学生。俺是ESL,不是ABC。
我呢,也把ABC分为两种。第一类:AABC。所谓AABC,是真正意义上的ABC。他们父母的第一语言就是英语,所以他们是ABC。这样的AABC是从来没有接触过中国文化的。因为他们的父母已经完全西化了。这样的家庭往往喜欢在白人区居住,接受正统的西式教育,没准还喜欢去教会学校,周日再去过礼拜啥的,跟上帝说说这周自己又作孽了。隔着个小木门,与神父交谈。相比较来说,东部的Supper American非常多。我一个东部同学,新泽西人士。她很真挚地对我说:“你在美国读书太好了。”我问:“为什么?”她答曰:“因为你在中国失去了教育机会啊。”我语塞,她以为中国的女性依然不能上学鱼读书。我郁闷。第二类:CABC。父母的母语是中文,移民到了美国,子女均是ABC。要知道,在湾区硅谷这边,华人是超级多的,可以说你只要会一点点英文即可。这里餐馆有中文标识;有华人超市;有早茶喝:有东来顺;有味干拉面;有唐人街。父母和孩子在家部说的是中文,所以这样的ABC是真正的双语教学。他们讲汉语和英文都得心应手。
我自豪我是E.S.L.(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学生。个人认为我的语文应该高于同年龄段孩子的语文水准。现在给了我这个语言环境,我也能去学习去认知美国的文化。中文在我这个年龄是不会说忘记的,又掌握了英语。于是乎我和ABC一样也掌握一项技能。相比较而言略胜于ABC一点的是,我懂得中国的历史:不算熟读也算是多年研习;因为我是中国人,学习历史是一种责任;历史政治不分家;历史文化也不分家;在此很庆幸我不是一个ABC。
与张艺谋合作如跳舞
娇美的面孔,匀称的身段,长发披下来,细润柔滑而光亮,妆化得很精致,不夸张,但有这个年龄适当的艳丽。如果事先不知道,会觉得她是一位隐居的女演员,而不是作家。其实严歌苓和《金陵十三钗》背后,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金陵十三钗》这部中篇小说是在2005年创作出来的,第二年她就把电影版权卖了出去。2007年夏天,严歌苓的一位朋友被张艺谋请去做文学策划,把这部小说推荐给了张艺谋。由于众多细节非常精彩,张艺谋看完小说很喜欢,眼前总是晃动着教堂彩色玻璃碎片后13个女人的身影,于是就不惜重金把电影版权从别人手里又买了过来,又很快联系严歌苓,商量跟她合作拍摄电影的事情。
其间,《金陵十三钗》的剧本反复打磨,严歌苓笑称自己几乎是“一鱼五吃”。“原来是中篇,后来又写了个长篇,又写了个英文中篇,还有电影剧本,加上现在还有一个劝不住的投资人邀我写电视连续剧。”尽管严歌苓自认不是个好编剧,但张艺谋开拍之时却说:“《金陵十三钗》改编后的本子,是我当导演20年来碰到的最好剧本,这样一个本子捏在手里,我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严歌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谦虚地说:“其实编剧除了我和刘恒,有时候张导自己也写点儿,所以说电影剧本其实是集体成果。”尽管剧本都被翻烂了,但当严歌苓首次看电影粗剪版时,还是惊呆了:“屏幕上展现的是完全新鲜的,甚至我不敢相认的生命。它的丰美和惨烈,它的深度和力量,让我完全忘记自己跟这个艺术生命体还有什么关系。所有我预知的故事转折,都给我冷不防的震撼!”
严歌苓说她写这部小说的目的并非只留给世人惨烈的印记,而是想以小说的形式让世界记住,而她,也只是做了一个华人小说家能为国家做的事情。写小说是严歌苓最喜欢的事情,但将小说改编为电影,在她看来“很像跳舞”,可是当遇到张艺谋这样敬业而优秀的“舞伴”时,真是畅快淋漓,想不激动都难!
嫁给美国外交官
严歌苓出生在上海一个书香门第,父亲是位作家,母亲是电影演员。她12岁就被部队文工团选去当芭蕾舞演员。1989年又到美国攻读写作硕士学位。
刚到美国时,严歌苓拼命地想要融入西方社会。她很小心也很害羞,生怕听错别人的话,自己也生怕说错,只好尽量不开口。但是她渐渐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种无形的文化差异和种族偏见。一帮美国朋友经常把中国人的英文口音错误编成笑话,用唐人街有很多老鼠、蟑螂的典故进行打趣。严歌苓用了两个词来形容自己试图融入西方的过程:“徒劳”和“痛苦”。
有一天半夜,严歌苓的一位女友从外地打长途电话给她做媒,女友介绍道:“他是美国外交官,中文讲得很好!”严歌苓刚从国内的一次感情失败中走出来,一点都提不起兴趣。可女友却语气热烈地说:“认识一下有什么关系?成就成,不成就当拿他练练英文嘛!”
一个年轻的美国外交官,让严歌苓难按油然而生的好奇,决定去她家“相亲”。那天下午6点半,严歌苓在女友的公寓准备晚餐,女友外出买东西去了,一个年轻的大个子美国帅哥叩门而入,脖子上的细链吊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美国国务院/劳伦斯・沃克”。
严歌苓有礼貌地冲他浅浅一笑。两人握手的一瞬,劳伦斯操一口东北普通话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严歌苓顿时感到亲切和温暖,她眨眨眼睛调皮地说:“你的中文讲得果然很好!”劳伦斯得意地说:“我曾在中国沈阳领事馆任了两年的领事,我还会说地道东北话呢。”
劳伦斯的随和、健谈立即冲淡了“相亲”初见时的窘迫。而一坐下来,彼此就感觉是那么默契,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那天,女友悄悄问严歌苓:“劳伦斯怎样?”她认真地说:“和他在一起的这个下午,我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温暖,他让我有种奇异的信任感。”而严歌苓轻盈美丽的身影像一抹亮色“印”在了劳伦斯的脑海里,他对这位来自中国的才女一见钟情。
劳伦斯花了很多心思和严歌苓约会,他常领她去参观各种博物馆,从艺术到科技,从天文到历史。严歌苓一度受伤的心,被高大、幽默而博学的劳伦斯渐渐暖和过来,喜欢和他一起用中文天南海北地聊天。严歌苓多年劳顿、漂泊的心像一叶浮萍,这个异国男子给她带来了一抹生命中的阳光……
劳伦斯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中文名字是王乐仁,在生活中追求“乐”和“仁”的境界,同时又一个追求完美的人。22岁读了两个学位,23岁进入外交界,被人称“MR.A”。尽管两人很快坠入情网,但美国外交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外交官不可以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女子通婚。所以,当劳伦斯公开了两人的关系后,美国联邦调查局找到了严歌苓,每周对她进行两次调查,甚至要求她进行测谎实验。
当时严歌苓在攻读5门课程,忙得不可开交,压力大得气都喘不过来,遇到这种“骚扰”自然很烦。男友也忍无可忍:“这是非常侮辱人的行为,他们把你当作一个罪犯来对待,决不能接受!”当他得知严歌苓已经填好了表格时,一气之下把美国国务院的外交官出入证剪成四瓣,装到信封里递交给上司:“我不做了,你们也不要再麻烦我的女朋友。”
这个悲壮的举动,结束了严歌苓持续了4个月的被审查日子,也结束了劳伦斯的外交官生涯。1992年秋天,两人在旧金山携手走入婚姻。由于劳伦斯能流利使用9国语言,他很快在德国政府资助的商会找到了工作。丈夫的那份镇定、从容让严歌苓心里有了一种永恒的安稳。
是名人更是好妻子
婚后的严歌苓没有后顾之忧,渐入写作佳境。她陆续写出了《一个女人的史诗》、《扶桑》、《小姨多鹤》等。没想到,《扶桑》竟意外获得台湾“联合报文学奖长篇小说奖”,《人寰》也获台湾中国时报“百万长篇小说奖”以及上海文学奖。之后她一发而不可收,成为年年都出版作品的高产作家,还成了中国大陆以及台湾地区文学界的“获奖专业户”。
成为华裔当红女作家后,台湾著名导演李安购买了严歌苓的小说《少女小渔》的电影版权,她开始尝试做编剧。同时,中央电视台和芝加哥电视台合作的电视剧《新大陆》,也登门让严歌苓做编剧。
更令严歌苓兴奋的是,她改编的《少女小渔》让刘若英成为第40届亚太影展影后,《天浴》由陈冲主演拍成电影后获金马奖7项大奖,成为她与陈冲在电影方面合作的开端。随后,严歌苓开始创作英文剧本和英文小说,并进入出版界。多年的沉淀和积累,直接和间接的经历与经验,都成为严歌苓的创作“矿藏”,甚至她和劳伦斯被FBI“搅局”的爱情故事也写成了长篇小说《无出路咖啡馆》。
2004年,美国外交部的政策松动,劳伦斯被“召回”复职重新做外交官。严歌苓跟着复职的丈夫一起被派往非洲,做起了专职的外交官夫人。多年海外旅居和在世界各地游历的生活让严歌苓的感情深沉、知识广博,并且艺术观念新颖。
严歌苓和劳伦斯一直都非常希望有自己的孩子,但是因为忙,生孩子一拖再拖,错过了最佳育龄。2004年,严歌苓的遗憾得以弥补――为了给剧本选景,她和陈冲无意中走进了马鞍山的一所孤儿院。最后,严歌苓领养了只有3个月的小女孩妍妍。未来她将以女儿为原型写一部结局幸福的小说。
2009年2月,严歌苓担任编剧的《梅兰芳》刚“下线”不久,由赵薇主演的根据她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一个女人的史诗》就开始热播,这时,将她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在圈内几乎成为一种时尚。2009年11月,严歌苓的长篇小说《寄居者》一面市就引起轰动。2011年,她创作的《铁梨花》、《小姨多鹤》、《金陵十三钗》等被陆续搬上银幕,取得的票房或收视率都高得惊人!现在,严歌苓还是好莱坞唯一华人女编剧。
不仅在事业上如日中天,严歌苓在家里同样是位温柔体贴的好妻子。结婚以后,丈夫就发现她是一个具有巨大同情心的人,严歌苓所有的女朋友都很信赖她,给她讲她们遇到的麻烦和苦恼,而每个人讲话严歌苓都一直倾听,听完后会认真地思考,然后给出力所能及的帮助。事实上,在听的过程中严歌苓已经给对方很大的安慰,她说:“学会理解人家很重要,用英文的说法是‘你在他的鞋里面’。”久而久之,在纯美国式家庭氛围中长大的劳伦斯,也乐意跟严歌苓讲他内心深处的秘密。
在丈夫快下班回家的时候,她通常会换上一件漂亮的衣服,把家里收拾得整洁而温馨。舞蹈演员出身的她,身材不用刻意保持,永远挺拔和适度,脸上化着精致的淡妆。美国女性很在乎先生送一个钻石首饰,送一件裘皮大衣,那样她们会很惊喜。严歌苓觉得最珍贵的却是:看上一件东西,不必看丈夫的眼色自己就能买下来。“这比他哪天回来给我一件贵重的礼物更宝贵,因为我有自,有经济独立的权利。”
他们的聊天持续到很晚才结c。叔叔帮着佩收拾摊位,天色已暗,佩提议去一家新开的西餐厅里用餐,他请客。他卖那个烤肉赚了一些钱。佩住的旅店跟我们住的有段距离,他说他要回去打个电话,于是我们约好了一个小时后在那家餐厅碰面。佩后来迟到了半个小时才到,身边带了一个看上去很难判断年纪的女郎。他说这是他女朋友。佩的女朋友有一头蓬松发卷的长发,是当时港片里的女星常见的发型。瘾君子,指甲涂得很红。她跟佩一直在吞云吐雾,叔叔不抽烟,但他喝酒。他们点了一些酒,就是没点啥吃的,好像一点儿也不饿。我给自己点了三样:三明治、法式牛排,另一份具体是什么忘了。我是第一次吃西餐,因此把它们都吃得干干净净。总之大家都玩得很开心,佩的女朋友笑起来嘴张得跟河马一样大。邻座有人争吵了起来,把一只酒杯扔到了我们这边,但这丝毫不影响叔叔三人的兴致。后来佩出去在外边的电话亭打电话,过了一个小时还没回来。他的女朋友便说我去看看。又过了半个小时,她也没回来。叔叔终于担心起来,让我去探情况。我回来后告诉叔叔,佩和他女朋友都不见了。叔叔盯着一桌子的酒瓶,说:再等等。但我们最终等到餐厅打烊也没等到佩,叔叔只好用自己的钱付了账。这几乎花了我们预用于游玩的数目的一半。那个夏天我和叔叔不得不在青岛的海滩上闲逛了三天后启程回家。第二天佩没有在海边卖烤肉,去他所住的旅店,所查问到的结果是昨晚他就离开了。叔叔理所当然地相当愤怒,尽管他并没有当我的面表达出来,但我能感觉得到他情绪的恶劣。叔叔虽然看起来豪爽,但骨子里都记着事儿。从那时起到现在,他一次也没再跟我提起过佩这个人。
然而有关佩这个人的记忆并未从我的脑海里消失。从叔叔的朋友中我能够得知佩的一些情况:跟叔叔是大学时期的死党,读中文系,毕业后就跟大家失去了联系;符合怪人的一切特征,不合群,左撇子,整日烟不离手。据说有人见过他戴着袖章,在深圳的交易市场里当保安,还有人说他炒股,炒房地产,赚了一大笔。但是这些叔叔根本不信,他嗤之以鼻,说:我还见过他在青岛卖蛤蟆肉呢!佩当时卖的当然不是蛤蟆,叔叔故意这么说,显示出他还记得当年的那么一件事。叔叔是属于早衰的一类,还没到四十岁头发就开始发白,也逐渐变得健忘,可是对于重要的事情,他一向记得很清楚。叔叔不曾娶妻,我知道有一半的原因是我的缘故。他会煮饭做菜,而且手艺很棒。为了照顾我他牺牲了很多,所幸的是我一向懂事,在成长的过程中并没给他带来太多的麻烦,这是叔叔最喜爱我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样,他半开玩笑地对我说,我当时把你丢到福利院不管了。
我七岁时成为孤儿。我的父亲长期服用含锂的药物来控制情绪,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住,亲手掐死了母亲。母亲被杀的时候我正在另一间屋里睡午觉,是我的邻居发现并报了警,她好心地把父亲和母亲送走后才回来把我叫醒。她告诉我,我的爸妈在外面有事,临走前委托她照顾我几天。她是个善良的女人,还让她的宝贝儿子陪我一起玩。可是这种施舍终究是有限度的,几天后她就把我送到福利院,安慰我一番后就走了。我在福利院度过了三个月的旋转木马般孤寂的时间。后来我唯一的旁系亲属就出现了。我看到叔叔的第一眼就意识到自己跟这个人有着某种联系。他当时穿了一件绿格子衬衫,脚上蹬着一双破旧的球鞋,柔软的短发,戴眼镜,很斯文。他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了他,然后他说,我是你叔叔。我问:叔叔是什么?他很认真地解释给我听。我说:我一直以为这个称呼是一种很好吃的饼干。他听完就笑了,摸摸我的头说:你喜欢“叔叔”吗?我看着他不说话。接着他就把我从福利院里带了出去,拉着我的手。那时我认为他拥有全世界最大的手掌。
我的妻子在订婚期的时候就催我从叔叔家搬了出来。她是一个与香奈儿、计算机、股票、购物、高跟鞋、飞机、洛杉矶〔纽约、伦敦、东京以及世界上其他一些难以列举的大都市以及它们背后所代表的时间〕这一类事物相 关的女人。吃口香糖,喝葡萄酒,感到抑郁时会抽一点儿烟。她不想要孩子,做梦都不想。她认为生过孩子的女人会毁掉她身上原有的“圣洁感”--一种她所定义的比更可贵的品质。她和叔叔相互不喜欢对方,这让我有时感到为难。结婚后我每周都会去叔叔家坐会儿,她很少陪我去,她的说法是没有间。每次聊到她的时候我和叔叔的谈话就像给下了凝固剂一样,气氛马上变得很怪异。有一次叔叔跟我说:我早就有预感,这样的女人不能娶。离了吧,再找一个朴实点的。我说:她不愿意。叔叔冷笑了一声:我看是你吧,窝囊废。我不敢应声。我们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直到把冰箱里的啤酒都喝光了。后来叔叔才说:你以后别来得这么勤了。我说这怎么行。他说:别担心我,实话说吧,我打算娶个老婆。他的表情看起来不像说笑。我问他:已经有对象了?他点头,说:下个月。下个月我们就结婚。
接下来我们得重新提及佩这个人的事情。佩竟然在叔叔结婚的前夕寄来了礼金和一张贺卡,快递单上留有一份详细的地址。叔叔不敢置信地把那张有佩的笔迹的卡片反复地端详了好几遍,他问我:他怎么会知道?我说:看来他没忘了你。叔叔不以为然地笑笑,说:别开玩笑了,他早就应该把除他以外的人忘得干干净净。他停顿一下然后说:我自己也是这么做的。我表示反对:不,你一直还把他当朋友,还在关注着他。叔叔说你别乱说。我说:你骗不了我。叔叔看了我一眼,说:我不跟你争这个。你现在比我魁梧,力气比我大,懂的知识比我多。你现在觉得相较于我越来越有优越感了,是不是?叔叔自四十岁开始就有这样一种哀怨的语气。他一直试图用这个来控制住我跟他之间愈发张裂的缝隙。我每次听见就会气愤地用指甲刮得沙发嘎嘎作响。第二天叔叔没跟我打招呼就买了张火车票走了,那个虚无缥渺的地址跨了六个省份,一周后他回来,满脸的疲惫和沮丧。未过门的婶婶以及她娘家的人高兴得流下了眼泪,此前他们以为叔叔悔婚逃跑了,焦急得如同家中失了窃。叔叔重新挑了个举行婚礼的日子,一切低调从简,二十年以上的交情一律不请。婚前的单身夜叔叔和我把车开出城外两百多公里,在野外的一家加油站停下加油,趁这段时间我们俩走出车子,在草丛中哗啦啦地解放掉膀胱内的尿液。叔叔并不着急回去,他向我要一根烟。刚好只剩一根。我帮他点着,他开始笨拙地抽了起来,像含着一根棒棒糖。我是第一次见他抽烟。他还试着模仿我妻子抽烟时的一个怪异动作,把我逗得哈哈大笑。大笑之后陷人沉默,他把烟拧灭后对我说:咱们走吧。我说:你是认真的了?他说:当然,我不是哈利(厄普代克笔下的主人公),我不会跑掉。
我们凌晨两点多才回到住处。叔叔洗完澡,再喝完一罐啤酒,就躺下去呼呼大睡。我却彻夜未眠,用手机不断地给一位在另一半球的朋友发短信。天快亮的时候我又洗了个澡,漱口,刮胡子,涂发胶,站在镜子前试着伴郎的西装。试了好几款都不合意,最后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相对比较顺眼的款式穿上,没有再脱下来。过了一会儿叔叔起身,看到穿戴整齐的我,他呆了呆,问他是否睡过头。我回答说没有。时间才刚过七点。洗漱完毕叔叔到厨房里煮早饭,他做了山药粥、煎蛋和凉拌莴苣丝。吃完早餐后打开电视,看了一段早间新闻,然后关掉,插上游戏机的连接线,叫上我一块儿玩实况足球。这期间他的电话开始响了起来,但他没接。估计是新娘打来的,我敢保证她想象不到她的新郎官此时在做什么。最终他手中的AC米兰击败了我的巴萨,整整三次。完后他站起身来催促我:走吧,时间快到了。他说这话时甚至身上穿的还是睡衣。我帮忙给他穿好礼服,两人急匆匆地走出门,我开车。叔叔在车上开始接她的电话,装作语气十分轻松。他说他已经在路上了,请不要担心。为了让她放心叔叔还让我跟她打招呼。婚礼预定在一个度假村的草坪上举行,我们到达时迟到了十五分钟,主持人已经因为炎热而脱掉了那顶可笑的小礼帽。叔叔从我身边走过去,牵起了新娘的手,然后向大家点头致意。妻子已经在来宾席上坐着了,不断地朝我招手。她的神态让我联想起一只快乐的小山羊。我走到她身边的空位置上坐下,问她: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高兴?她奇怪地反问说有吗。我便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不再说话。
宣誓完毕后叔叔吻了新娘。那个可怜的小女人已经哭得梨花带雨说不出话来了。客人们喧闹一番,接着拥挤着到台前去分几只葱丝烤鸭。我坐着没动,妻子给我拿了一份,我没有食欲,就让她吃了。我环目四顾,发现座位的斜上方坐着一位戴着墨镜的人,我第一时间以为他是新娘那边的朋友,可是越看越觉得熟悉。那人的脸偶尔朝向我这边,但看不到他的眼神。过了一会儿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请他借步说话。他便跟着我走到一旁去。我问他:你怎么还是来了?这个人就是佩。他说我不知道,他盯着我的西服看了好久,接着说:我想跟你叔叔碰碰面。我说:他可能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佩沉思了片刻,指着自己的肺的位置跟我说:我这里出了问题。我马上意识到他话里的意思,露出了惊讶的神情。佩的头顶几乎全秃了,眼睛还是藏在墨镜里,但能感觉得出他情感的变化。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说:我本来不想来,可是后来又临时改了主意。我说:你该早跟我联系才对。佩摇了摇头,然后把话题转到叔叔身上:他看起来精神不错。我朝叔叔的方向看去,这时他正向我招手叫我过去。我说:是啊,他那套礼服是我亲自给他挑的。佩露出了一丝笑容,说:但是你们不能老像以前那样了。我嗯了一声,像是张老旧的唱片卡住了碟。请来的一支管弦乐队开始奏起了室内乐,其中莫扎特的四重奏是我安排演出的。周围的人群仍然很热闹,苏格兰风笛呜呜咽咽的声音像是干皱的柿子皮传到耳朵里。我看到叔叔正在向我走来。刚才叫你呢,他跟我说,你刚才在跟谁说话?这时佩已经悄悄地走开了。
佩跟我此前已经见过三次,第一次是我八岁的时候,这个不必再提;第二次和第三次都是最近几年的事情。那时我刚跟前女友分手(叔叔很喜欢她),又辞了原先的工作,整个人都空了下来。叔叔建议我去外边走走。于是我买了到济州岛的机票。我挑的住处无论是位置和价格都相当不错,阳光充足,打开窗就能看见海滩上那些排列成队的石头。距住处东侧几百米就有一家酒馆,也卖品类不多的韩国菜。酒馆里常年有人,但不拥挤。每天都有生意可做,晚上十一点前打烊。我几乎每天都去,一般是午后或者夜晚,喝了点儿酒后就在外面的橘子树吊床上休息。佩那时也在酒馆活动,但一开始我们相互不认识。他经常戴着墨镜,身上老穿着貌似某个组织订制的特别T恤,具有十足的神秘感。我每次去酒馆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他在酒馆有固定的座位,靠窗的角落,一个人慢吞吞地喝酒、看报、玩手机。但真正让我留意起这个人是那次他跟别人发生了争吵以后。与他争吵的另一个人戴了顶鸭舌帽,声音苍老,似乎跟他是相识。两人坐下没多久就语言不合,声音逐渐增大。他说话时食指频繁的动作令我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人。后来他走出去抽烟,我也跟了出去,暗中观察了他一会儿。我当时已经感觉他的身份越来越明晰,但我没有任何举动(上前去跟他打招呼什么的)。又过了几天,午后,我在吊床上读书时,他却出乎意料地过来跟我说话。他问我读的是什么,我把书的封面给他看:罗伯特・穆齐尔的《没有个性的人》。被人忽视的大师,他说,然后问我是否喜欢卡夫卡。我说:当然。我们聊起现代主义,尤金・奥尼尔、艾特玛托夫和博尔赫斯。他认为蒲松龄也可归人魔幻现实一类,而普鲁斯特则与往大海里撒尿的老妪无异。后来我们放弃了文学的辩论时,他问了我名字,接着自我介绍。我说:我认识你。他感到很惊奇:怎么可能!我说我上次见到你是在十多年前,他觉得更不可思议了,以为我在开玩笑。于是我问他是否在青岛卖过穿山甲,并提及了叔叔的名字。他先是瞪大了眼睛,然后思索了片刻,说:啊,我记起来了,你是那个小孩,你是他侄儿,你当时是多少岁来着?我回答:八岁。他点着头,目不转 睛地盯着我,我以为他要问我叔叔的事情,但他就是没开口。我们那天的谈话止于下午三点左右,有人来找他,他跟我说回头再见。
第二天我去酒馆,他比我晚到,径直在我对面坐下。满脸疲惫的神态。他说他今天就要走了,特地来跟我说声。我问他去哪儿,他说了几个南美国家的名字。我说:去这么多地方游玩得花费不少吧。他笑了,说:我可不是去玩的,是工作上需要。我问:什么工作?他指了指身上T恤上的一行英文字母说:就是这个。Hug the sea(拥抱海洋)---我觉得那是某个环保组织的标语。他告诉我它的确切名称:埃斯佩兰萨(西语:希望),本部在阿根廷,是一个倡导保护海洋生态的义务性组织。我从未听说过这种类型的工作,便问了他几个问题。他耐心地一一回答。他还跟我提及了在大海里的惊险经历,那次他们几个人困在距离秘鲁两百海里的小岛上,还差点给鲨鱼群吞了。就算讲到最可怕的镜头时他的脸上仍然挂着笑容,仿佛在谈论着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他在这个过程中一共抽了六根烟,到最后一根的时候,他咳嗽了几下,说:最后一个问题,问吧。我想了想,然后问他十多年前为什么不辞而别,这大概是我叔叔最想知道的问题。他愣了一下,开始猛地抽烟,他似乎也在思索着原因。之后他告诉我:那天晚上他父亲去世了,死因是支气管癌。他得知消息后心情一落千丈,急着回去奔丧;后来他才想起应该和叔叔告别,可是已经来不及。他问我:你叔叔还记着这件事吗?我点了点头。他沉默了一阵,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没说。这时他最后一根烟也点完了,他站起身来与我告别。他转身后我心想可能以后再也不会见到这个人了,可是他突然又走回来,问我要电话。我感到十分惊奇,把电话写在一张纸上给了他。他接过去扫了一眼,然后放进口袋里。我会联系你的,他说。
我以为他说的是客套语,可是没想到半年后他果真来了电话。他说我想见你,问我在哪儿。当时我正在义乌的一家运输公司工作。他问我能不能去杭州,我说可以,于是我们约好在杭州见面。重逢后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好像苍老了五十岁:没戴墨镜,显露出因缺乏睡眠而充血的眼球;头发又硬又乱;胡子也没剃,看上去就像是一幅狄更斯的晚年像。他见到我很高兴,坚持要与我同游一趟西湖。我问他这半年来的情况,他的说法是有好有坏,但我能瞧得出肯定不轻松。我们边走边聊,他依旧有着很大的烟瘾。他问我近来读什么书,我说了圈内新兴的几个作家的名字,他脸上随即泛起了一丝冷笑,说了一句:冒出来的必定遭到捕杀,而幸存者都在海底。我问他这句话的意思,他说这是他们之间流行的一个说法。他问我捕过鱼吗,我说少年时期捕过。一到秋天,水草鲜肥的甩湾子里就簇集着大量的鱼群,光着脚丫站在石头上,用特制的钩状鱼叉,一叉一个准。以前乡下流行着这种方法。他点了点头,说:普通的鱼有腮,它们在水里就可以呼吸,而鲸鱼不是鱼,必须每隔一段时间从海底里冒出来。这时捕鲸者的机会就来了。我说:他们是怎样抓住鲸鱼的?佩回答:也是用鱼叉,威力奇大,装在炮管里面,发射后能深刺进去,同时叉头还能张开,牢牢钉住鱼身。我说:你们的工作就是阻止他们捕杀?佩没有立即回答,环视了一遍四周,叹了口气,说:这不是我们的工作,孩子,这是我们的义务。从他眼神里我看到了衰败和无奈。我知道这就是他来找我的原因。他接着说:一个月前,我们几个乘着船在南极海域碰上了日本的捕鲸船,我们试图阻止,但最终失败了。我说:你们有过交锋?他摇摇头,说:对方很有心计。船长笑眯眯的像个温和派,根本没跟我们正面对抗过。他使我们放松了警惕,然后趁机捕杀。等我们发现后已经来不及了。一条巨大的抹香鲸,大概头部就有三辆卡车那么大。佩边说边给我象征性地比画着。他们拖着它走了十几公里,直到它彻底断气,海面上留下了一条橘红色的彩带。佩用了一个讽刺性的喻体。佩接着说下去:后来我们在海上又遇上了这群日本人。当时是晚上,我靠近他们船,要求上去谈话。他们没有拒绝。我登上他们的船后才发现他们在搞庆功宴。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给我递来一杯酒,我把酒杯拍掉在地板上。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我说我要见你们船长。日本人面面相觑,过了好一阵子,那个伪善者才走过来,用生硬的英语请我到隔壁去说话。我们坐下后我直接就斥责他的杀戮行为,而他搬来了一套不知是自然主义还是禅宗的理论为自己辩护。那个日本人认为,在大海上遇见一只呼吸的鲸鱼就像苹果砸中牛顿那样具有偶然性,这本身要具有时间、地点、行动元三者的一致。因此换个角度来说,鲸鱼,包括世界万物,都具有某种选择死亡的倾向。我当然无法接受这样的辩解,愤怒地冲出去踢翻了几张桌子,酒杯餐盘摔落了一地。他们几个人要抓住我,我跑到甲板上,然后跳进海里。黑暗的海水冰冻刺骨。我的水性很好,没多久同伴就把我接上船去。日本人用嘲笑回应我们,当即开足马力扬长而去。毫无疑问,佩说,这次行动以彻底失败告终。他用力地弹去手里的烟灰,以此来作为故事讲述的结尾。他问我怎么看。我说我觉得他当时的举动不够理智。他说:有时候理智不由一个人决定。
这时候我们已经绕着西湖走了一圈。他走到一棵垂柳旁边(手肘支在树干上面〕歇息。此时我决定跟他说起一件事。我叔叔相当于我的父亲,我说,你知道的。佩点了点头。你知道我父母的事情吗,我问。佩回答说:你叔叔跟我提过。我说:我的亲生父亲直到我二十岁时才在医院里死掉。在他生前我和叔叔每年都会去看他。他每次都坐在玻璃窗里面,身上穿着病服,头发都剃掉了,表情看起来就像木偶戏里的角色。他认得我,还能跟我说话。后来他死了,医院通知了我们,我们马上赶到医院,那次我们见到的是一具尸体。叔叔不让我看他的脸,但我坚持掀开布条看他最后一眼。他的脸色灰蒙蒙的,像塑料。我和叔叔陪着他到殡仪馆,最后他变成了一搓灰。人死后都得是那个样子,我说。佩紧接着说:你父亲知道她的过去吗?我是指,你母亲的逝世。我说谁知道呢,他一直是个糊涂人。佩不再说话,眼睛紧盯着湖面上的游轮。这时我突然向他靠上去,胸口压住了他的肩膀。他感觉到了古怪,将头向一侧微微倾斜。他说你怎么了?我凑在他耳旁跟他说:其实真正杀死我父母的凶手是我。他惊疑地看我一眼,然后问我原因。我说:我父亲,常年罹患着精神上的病症。后来他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每天要靠药物来维持正常。而我母亲则是给他服药的那位。那天我把喂给父亲的药换成了别的东西,就这么简单。父亲发作起来,掐死了母亲。当时我在另一间屋,清清楚楚地听见母亲的挣扎,但我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佩打断了我:这是恶作剧?我说:我不知道。是我母亲让我这么做的。她让我演练过几遍,并告诫我在另一间屋里反锁上房门,无论如何也不要出来。佩说:你那时候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结果。我说:结果都是她的安排。佩说:她甚至安排了你叔叔来收养你?我说:我不知道。佩不敢置信地摇着头,他的食指又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他说:令堂真是个奇人。我看着他没说什么。他又说:谢谢你跟我分享这个秘密。你叔叔知道这件事?我说:当然不会。
随后佩和我停止了交谈,因为我们都感觉肚子饿了。但我跟他都没有一起聚餐的意思。我们走出景区,走进地铁里。我要赶到火车站去,而他留在杭州跟另外一位朋友见面。我们最终在一处地铁线的转换点处告别。临别前他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腰间,说:孩子,再见。接着又说了一句:替我向你叔叔问好。这时我看到他眼睛里溢出了泪水。
之后过了几年,我们再没联系过。然而叔叔结婚的消息,我觉得有必要让他知道。于是我按照上次他打给我时来电显示的号码拨了过去。电话打通了,可是没人接。我接着打第二次,过了很久之后才传来一个女声。她问我是谁。我说我找佩。随即她停顿了几秒,我能听见那头她的呼吸。她说你等一会儿。她走开时高跟鞋敲地板的声响。有一个男人在说话。两人在交谈。男人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在不断地骂着脏话,确切无误是佩的声音。我以为他要来接电话,但最后还是那个女的,她跟我说对不起,佩不在这儿,有什么事情需要她转达的?我说我知道他在那里,让他接电话。他认识我是谁。她说你搞错了。我这时忍不住了,大声跟她说:把电话给他!她却突然哭了起来,抽抽搭搭地说了一句:你们把他害的还不够惨吗?然后她挂了电话。
最后我不得已给他发了条短信,说明了我的身份和叔叔的婚事,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很快就回复我:我明白了。谢谢!一切安好。我继续发信息问他到时能不能来,他说他会考虑的。我说要是你能来,叔叔会很高兴。但他没再回复我。结果婚礼前夕叔叔收到了他寄来的礼物。我又给他打电话,这次是他接。我直接问他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打算不来了?他沉默了一阵子,跟我说抱歉。他的声音又比记忆中苍老了几倍。我问他上次那位女士是谁。他说是他女友。我问他现在在哪里、什么工作,他一概不打算作答。我说: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为什么总是不肯跟别人分享你的生活?他在电话那头开始拼命地咳嗽,很吓人。我担心了起来,你没事吧?他平复之后安慰我:没事,孩子。我不想麻烦你。我说没人想要麻烦别人,只是要爱自己。佩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向我透露了一些他的情况。从他口中我得知他早已经离开了那个环保组织,又换了几份工作,搬几次家,现在赋闲在家里。他现任的女朋友养着他。我看得出他对这个事实感到痛恨和可耻。那时我已经隐约猜测到他的健康状况出了问题,由于他那疯狂的烟瘾。但我没问他,因为我知道他不会跟我在电话里聊这个。我说叔叔的婚期要延后了。他问为什么。我说他去找了你,按照你给他的贺卡上面的地址。他听完不知是笑还是咳嗽,说:他为何这么笨!你应该拦着他。我说他压根没跟我商量,自己一个人悄悄走了。佩不再说话。我以为他离开了,叫了一声喂,你还在吗。他说在。紧接着是咳痰的声音。我说等新的婚期定下来我会告诉你的。他说好,然后我们就结束了通话。
尽管后来我把叔叔婚礼的一切详细信息都告诉了他,但我并不指望他能到场。不过最终他还是戴着墨镜来了。他的样子已经全变了,连我都几乎认不出来,何况是叔叔。佩在叔叔找我聊天的时候闪到了一边,他走路的样子就跟鼹鼠差不多。叔叔只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问我他是谁。我说是一个故交。叔叔并不信,但我立即把话题转移开去,问他对这次婚礼的感受如何。事实上这场婚礼的形式以及程序都是我一手策划安排的。叔叔用手拍拍我说干得不错。我们站着聊了别的什么,披着白纱的新娘也走了过来,她个子不高,体态壮实,手中端着有香槟的盘子。新娘已经摘掉了头上戴的花冠,脸上的妆刚才哭成了一团花。她兴致勃勃地跟我们干杯。这时我回头往妻子那边看去,她不知什么时候跟佩坐在了一起。佩似乎说了什么正让她笑得前仰后合。过了一会儿她甚至亲手把佩的墨镜慢吞吞地取了下来,端详着佩的眼睛。佩一动不动地任她动作。我看着妻子,突然产生了一种要当场把她干翻的冲动。没多久佩把墨镜取回来戴上,又跟她说了几句,就离开了。我端着酒杯走到妻子旁边,在佩刚才的位置上坐下。我问她,你认识刚才那个人吗。她奇怪地看着我说:不是你的朋友吗?我说:没错。但是我的意思是,你们聊了什么?她笑了起来:我们在聊你啊。我说聊我什么。她用手指摸着下巴,做出思考的样子,然后说:他跟我说了你八岁时吃西餐的模样。他说你当时吃得像只猴子。她说完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Saki
第一章
灰色的天空,被凌乱的电线将划分成不规则的几块。
一群匆忙的上班族和三三两两的学生,再加上路边一些无所事事的小混混,都被这个冬天寒冷的天气打击的没有一丝生气,不时还会吹来一些肮脏的塑料袋,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城里——丰宇。
夏野正在从家里出来,已经快8点了,其他的学生早已经在教室里K书了,他却照例先去一间名叫“SK发型设计中心”的理发店,因为夏野是一个非常在乎自己形象的男孩,他皮肤不是很白,小麦的颜色,头发有点长,一身Semir的衣服,那是他最喜欢的牌子的衣服。骑着最新款的山地车,嘴里哼着KIMI的最新单曲,夏野今天心情不错。在经过一家饰品店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让他心跳加速的女孩,她叫林菲,是夏野最好的朋友之一林强的妹妹,和夏野读同一所学校,只是比他低一届,夏野读初三。林菲正在和她朋友季小梦买一种很夸张的耳钉,这个时间还没去学校,应该也是和夏野一样,都是无视学校规章制度的人。夏野呆呆的看着林菲,突然想起来还要去SK,就又骑着车子恋恋不舍地走了。
来到SK,虽然才早上8点,但是这里的生意已经很好了。夏野跟往常一样先洗头又做了自己设计出来的帅帅的发型,然后就坐在休息区翻看杂志,他在等人,等三个朋友——林强、齐玄和陈铭顺。就在夏野很无聊的时候,他看见坐在第三个沙发上做发型的一个男孩,感觉好象在哪里见过。他起身准备去和那个男孩聊聊的时候,林强和陈铭顺进来了,看见他们,夏野也没去理会那个男孩,被林强和陈铭顺拉着走出了SK,夏野问:“齐玄在哪?怎么没来?”林强说:“玄玄先去学校了,他说有点事。”夏野哦了一声,继续走在上学去的路上。
来到校门口,看着用隶书刻成的“智宇中英文学校”几个大字,夏野邪邪的笑了一声,然后大步走进了学校。智宇中英文学校是丰宇市的一所私立学校,在这里上学的学生都是一些走在高校界前沿的人。
初三(11)班,夏野他们的班,这个班级是学校里最乱,但成绩最好的一个班。刚来到教室门口,夏野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城》
Saki
第二章
教室里,齐玄正在和几个同学大声的吵架。林强走上前拉住愤怒的齐玄,一直拖到后操场。齐玄是夏野他们中年龄最小,也最冲动的一个,他有点胖,个子比夏野矮一点,有1米75左右,样子很讨人喜欢。林强问:“怎么了?又跟他们吵起来了?”这时候,夏野和陈铭顺也来到了后操场。
齐玄坐在操场的石椅上,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夏野他们,原来是班里的李连希欺负张迪的时候,正好被刚进教室的齐玄看到了,李连希是11班里的败类,以欺负老实的同学为乐,所以班里其他学生都看他很不顺眼,齐玄更和他是死对头。而张迪是和夏野他们走的比较近的一个女生,齐玄一直暗恋张迪,只是一直都没好意思表白,今天看见李连希欺负张迪,也难怪齐玄会和李连希那一帮骂起来。
夏野抽出两根“五星”烟,递给陈铭顺一根,因为林强和齐玄不抽烟。深深吸了一口,夏野说:“回去上课,这件事放学再说”。林强拉起齐玄,一行四人回到了教室。
李连希坐在位子上,看见齐玄进来刚想站起来,又看到夏野也来了,他又坐了下去。
夏野四个人的位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是这个班里的自由区。
“叮 叮 叮...开始上课”智宇学校独特的上课铃声响起,班主任夹着教材走进了教室,她是一名40多岁的老资格教师,姓李,人很好,至少不会随便打骂学生,一直都奉行心理教育。
人的承受力很强,但是不管是怎样的人,他都会害怕孤独,这是人的本能。
一天无聊的过去了,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夏野和林强他们来到了校门口,夏野手里玩弄着一根没点着的烟,来来往往的学生一个个都对这四个人行注目礼,因为夏野他们是这个学校的里的顶尖人物,上课基本不学,但每次考试总是包揽年级前四名,这让那些每天都苦读的学生很是费解和嫉妒。
等了将近10分钟,李连希和一帮小弟从学校里出来了......
《城》
Saki
第三章
夏野走上前去,将李连希叫到了附近的一片没人的空地,林强、齐玄和陈铭顺也走了过来,李连希的那帮小弟一看不对劲,早就先跑了,夏野也没让人拦他们。
没有过多的废话,“啪!”齐玄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了李连希的脸上。李连希手动了动,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还手,夏野一脸阴笑的把手搭在李连希的肩膀上,说:“这只是你欺负我兄弟的一点小小教训,以后在班里不要仗着自己有几个小弟就欺负别人,不然,会让你知道什么是噩梦!”李连希身体一阵哆嗦,深深的点了点头,对齐玄说:“玄哥,今天是我不对,以后有什么事,跟兄弟说一声!”
夏野他们走了,留下还在发呆的李连希。不知道为什么,到第二天,李连希在班里向以前欺负过的同学一一道歉,并且保证以后会老老实实的。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这样的转变,但是夏野他们知道,林强和齐玄相视一笑。就这样,一场风波平息了,一个败类了随着这场风波老实了。
夏野曾经说过,当一个人被压迫的时候,他应该学会反抗,而不是一味的妥协。
放学之后,齐玄和陈铭顺一起去回家,夏野和林强在丰宇大桥上散步,林强和夏野认识了已经三年了,他们之间除了友情之外,还有一种近似于亲情的东西,林强说过,夏野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就在夏野心里想那天在SK见到的那个好象很熟悉的男孩的时候,林菲和季小梦走了过来,林菲跟林强打招呼:“哥,你们去哪里啊?”林菲好听的声音将夏野的思绪拉回现实,林强说:“不知道,散散步。”林菲走到夏野身边说:“我们要去找小梦的男朋友,你们要不要一起啊?”夏野说:“好啊,一起去!”
来到一间名叫“Saki时刻”的咖啡厅,见到了季小梦的男朋友——张天鑫。张天鑫也是智宇的学生,在初三3班。季小梦蹦蹦跳跳地跑到张天鑫身边,一付小鸟依人的模样。林强说:“你好!我是林强,林菲的哥哥。”“你好,我叫张天鑫,这位是夏野吧?。”张天鑫指着夏野问。“对,我是夏野,很高兴认识你。”夏野说。季小梦和张天鑫在一块聊天,夏野、林菲和林强在另一桌喝着饮料,林菲真的很漂亮,夏野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脸上,夏野真的爱上了这个活泼的女孩。
晚上,夏野睡在床上给林强发了一条短信.......
《城》
Saki
第四章
“强强,我是夏野,我想,我喜欢上菲菲了。”按了发送键,夏野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发呆。不一会,林强回复了信息“我早就知道了,我看得出来,如果你真的喜欢她,我不反对你和她在一起的,夏野,其实,菲菲也喜欢你。”
放下手机,夏野才发现窗外的星星原来是那么亮...
第二天中午,夏野来到林菲的教室门口等她放学。高挑的身材,另类的发型,帅得让人受不了的夏野永远是校园里的焦点。“菲菲,陪我吃顿饭好吗?我有些话想对你说。”夏野对刚出来的林菲说。“好啊!”林菲笑着答应了。
来到“Saki时刻”,夏野手里捏着杯子,不知道该怎么说。店里放着潘玮柏的《跟我走吧》,夏野鼓起勇气:“菲菲,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虽然我知道这么突然这么说,你很难接受,但是菲菲,相信我,我会好好照顾你的。”林菲听后,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是开心吗?自己等这一天不是等很久了吗?但是为什么还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夏野,其实...我也喜欢你!但是,让我想想好吗?今天晚上我会给你答复。”
下午,夏野一直都在发呆,连林强他们叫他逃课,他都没搭理,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放学后,夏野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街边的影像店放着周杰伦的《甜甜的》,就像夏野现在的心情一样。连在垃圾桶里寻找食物的流浪猫都是那么可爱....
晚上9点,夏野收到林菲发来的短信:“夏野,我是菲菲,今天听到你说喜欢我,我真的很开心,只是我怕这么轻易得来的爱情会不长久,但是我真的喜欢你,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夏野回道:“菲菲,以后我会好好对你的...”“小野野,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林菲竟然也将称呼改成了“小野野”,这个“爱称”让夏野接近崩溃。对夏野和林菲来讲,今晚注定是个失眠的夜晚。只是林菲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会让她明白,她和夏野的爱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第二天早上,夏野早早的来到林菲的家门口接她上学,一路上夏野紧紧牵着林菲的手,淡淡的感觉就是一辈子了。
上课的时候,班主任带着一个男孩走进了11班,“这是今天转到我们班的同学,路小北......”
《城》
Saki
第五章
大家看到这个叫路小北的男孩,所有人都惊讶都说不出话,因为他和夏野长得实在太像了!一样桀骜不训的眼神,一样帅得让人受不了,甚至连样子都有几分相似。路小北走到讲台前,说:“大家好,我是路小北!”班主任说:“小北,你的座位就在齐玄的旁边,过去坐吧。同学们,这节课上自习”
夏野看着路小北,突然想起来,原来路小北就是那天自己在SK见到的那个好象很熟悉的男孩,他也明白了,对路小北其实不是熟悉,只是他和自己太像了,那是一种错觉。夏野暗暗的握紧了拳头,他下意识地感觉这个叫路小北的将会和自己有一段不平常的故事....
班主任离开之后,路小北突然站了起来,说:“这个班,以后,我是老大,记住!”“你算哪根葱啊?找事是吧?”齐玄听后激动的要动手,要不是林强拉住他,估计他的拳已经打在了路小北的脸上。但是,路小北是那么容易就被打到的吗?肯定的回答不是!“现在不承认我是老大没关系,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知道,要有实力!”路小北一脸嚣张的说。这时候,夏野发话了:“路小北,要做老大可以,只要你能把我逼出这个班,所有的人都会承认你是老大,你说的没错,要有实力,你,想做老大,也要有这个实力才行!”“你....!”路小北双眼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残忍“好!你是夏野没错吧?你会明白什么叫实力的!”。说完,路小北坐了下来,齐玄也忿忿地坐下。
中午,林菲来到初三11班,夏野从班里出来,路小北也一起走了出来。林菲看到夏野后,开心的跑过去挽着夏野的手,但是,当她看到路小北之后,脸上出现了一丝恐惧的表情,然后竟然头也不回了跑掉了。夏野站在那里,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和这个路小北有关系!“你认识林菲?”夏野问路小北。“当然,而且,我和她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什么事?”“为什么要告诉你啊?用你朋友的话说,就是你算哪根葱啊?”按照以前,夏野应该早已经和路小北打起来,但是,这时候的夏野却出奇的平静,因为他太在乎林菲,他明白武力不能解决这件事。夏野心里像是打翻了水杯。那些水漫过心脏,漫过胸腔,漫向每一个身体里的低处,积成水洼,倒影出细小的痛来。此时的夏野,才明白爱一个人原来是会因为的她的每个细小的动作而受伤。
这时,林强走了过来,问:“夏野,怎么了?菲菲怎么走了?”
“强强,你跟我来,我有事问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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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菲菲和路小北什么关系?”夏野问林强。“我也不清楚,只是去年听菲菲说过有个叫路小北的曾经追过她,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路小北,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林强说。看来,是该和菲菲好好谈谈了。夏野心想。
我以为你会恋恋不舍的,但你真的头也不回就走了......
齐玄和陈铭顺这时正在学校的篮球场里打篮球,别看齐玄身材有点胖,但打起篮球来,还真像那么回事。“小玄,叫来那边几个人,我们来斗牛!”陈铭顺一边说着,一边来了个漂亮的灌蓝。“好!”....
夏野心情很差,来到了SK发型设计中心,这里的生意永远都那么好。老板叫古攀,是个18岁的大男孩,只比夏野大一岁,夏野喜欢SK除了因为这里做的发型很好之外,也是因为和古攀比较聊得来,相同年纪的人总是很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古攀更是把夏野当弟弟看,对他很照顾,他曾经对夏野说过一句话:懦怯囚禁人的灵魂,希望可以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夏野也是一直都在这样做。夏野在SK坐了一会就离开了,他真的没心情做发型。
已经天黑了,偶尔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两声汽车的喇叭声,在寒气逼人的深夜里,因为太过寂静,已经听不出刺耳的感觉,只剩下那种悲伤的情绪,在空旷的街道上被持续放大着。此时的夏野就像是一个被人遗弃的小猫,很想回到那个曾经熟悉的窝,却怎么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即使找到了,也是不受欢迎的猫。心里悲伤的感觉,只有夏野和遗弃的小猫清楚。
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夏野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总是来回盘旋着林菲和路小北的样子。他们到底什么关系?又有什么故事?夏野感觉自己再想下去就要崩溃了,想不通就干脆不想了。
第二天早上,夏野比以往提前一个小时来到林菲家门口等她出来,坐在自行车后座,夏野吸着烟,看着灰色天空,几只灰色的鸽子飞着,飞过自己灰色的心情。这时,林菲出来了.....
《城》
Saki
第七章
“夏野,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们边走边说,好吗?”林菲打断正要说话的夏野,夏野点点头“嗯!”
早上的晨雾还没消散,模糊的行人和车辆衬托出夏野现在悲伤的情绪,牵着自行车走在朦胧的雾里,夏野和林菲都没有说话。走了很久,夏野说:“到底是怎么回事?菲菲,告诉我好吗?”“嗯...好的,这件事得从我小时侯开始说。其实我和路小北小时侯就认识,他家当时就在我家旁边,所以小时侯我们经常在一起玩,那时候的日子真的很好,每天只知道玩,什么都不用想。但是人总是会长大,长大了就会有这样那样的感情随之而来,有天路小北告诉我他喜欢我,我当时毕竟还小,对人没有一点戒备心,就傻呼呼的和路小北走到了一起,接下来的日子也过的很开心,天天都和路小北粘在一块。可是在我和他谈了两个月之后,我发现他竟然和黑社会有关系,我曾经劝了他好多次,让他和那些人不要来往,但是他根本不听,依然每天和那些人出去打架、鬼混,然后一个月之后他就搬家了,走的时候没跟我说,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也随着他的离开而结束了,没想到昨天又见到他了。见到他的时候,我感觉很害怕,并不是怕他这个人,而是我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我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夏野,从那之后,我就觉得轻易而来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可是我真的很爱你,别像他一样离开我好吗?”林菲说完这些,已经满脸都是泪水。“别把我和他比,他会离开你,他不珍惜你,但是我会,菲菲,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但是这都已经过去了,以后我们好好在一起,我不会离开你的!”说着,夏野紧紧的把林菲抱在怀里。夏野温暖的怀抱,让林菲的泪水更加泛滥,她深深地点了点头。
“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可看你哭一次,我就能难过好几年。宝贝,答应我,以后不要再哭了,我会伤心的。”夏野轻轻的将林菲脸上的泪擦干“菲菲,闭上眼睛。”“干什么啊?”林菲疑问道。“你先闭上。”当林菲闭上眼之后,夏野毫不犹豫吻住林菲的嘴,一股暖流传遍全身。后来夏野才知道,这是林菲的初吻。他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
来到学校,林菲回班上课,夏野在学校的后操场给张天鑫打了个电话:“天鑫,我是夏野,你到后操场来下,我有点事。”.....
《城》
Saki
第八章
不一会,张天鑫匆匆来到后操场,“夏野,什么事?”张天鑫问。“帮我调查一个人,我们班的路小北,我要知道他这两年去了哪里,干了些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可以吗?天鑫。”“没问题,夏野,这件事交给我吧。”张天鑫自信满满地说。等张天鑫走了之后,夏野去了SK找古攀。
林菲正在班里看书,唐瑞轩走了过来,她也是林菲的一个朋友:“菲菲,外面有人找你,是个和夏野长得有点像的男生哦!”林菲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她想到可能是路小北。来到教室门口,外面站着的果然是路小北,林菲看来一眼,刚想转身回教室,却被路小北拉住:“菲菲,我是小北啊,两年不见,你就忘了我路小北了吗?”林菲说:“我们早就结束了,你还来找吗?”“菲菲,我知道你恨我,我只想跟你说几句话,说完了我马上就走,好吗?”路小北说。
“菲菲,这个世界永远存在这一些无奈,而这些无奈,你永远无法改变。当初我也是被迫才离开的,之所以没有跟你说,是因为我不想看见你伤心,我也讨厌离别的滋味。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她的声音,忘记了她的笑容,忘记了她的脸,但是每当想起她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菲菲,你真的一点也不爱我了吗?”路小北的眼睛不再是那种夏野般的桀骜不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邃,让人看不透的深邃。“也许你离开有你的理由,也许你是被逼无奈,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都已经长大了,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何必要这样放不开呢?我现在和夏野在一块,我很幸福,我不能也不想对不起夏野。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我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小北,放弃吧。”林菲坚定地说。路小北走了,林菲自言自语地说:“小北,希望你幸福...”
本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却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遗忘。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劲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夏野从SK出来,已经到下午了,走在熟悉的街道,却看见了不熟悉的人,路小北......
《城》
Saki
第九章
头顶是交错而过的天线,分割着不明不暗的天空,云很低很低地浮动在狭长的天空上,铅灰色的断云,沿街道投下深浅交替的光影。
两个注定相对的男孩又一次相遇。“夏野,我们能谈谈吗?”路小北问。“好吧。”夏野冷冷地回答。他从内心排斥路小北,就像水排斥火一样,注定是水火不容。
坐在Saki时刻,路小北表情凝重地说:“夏野,相信我和菲菲的事你也知道了吧?”“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夏野手里夹着烟,吸了一口,吐出烟幻化成一股悲伤。“我爱林菲!一直都是,虽然我不辞而别,但是我一直都是爱她的,请你把她还给我!”路小北激动的说。“你这是在求我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如果是,请你也离开!菲菲爱的是我,我也爱她,你根本没资格和我争!爱不是东西,它是不说还就能还的,你懂吗?”夏野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Saki时刻,留下满是愤怒的路小北。
与时间相反的是眼皮上的重力,像被一床棉絮压着,睁不开来,闭上又觉得涩涩的痛。光线像一把粗糙的毛刷子在眼睛上来回扫着,眨几下就流出泪来。
出了Saki时刻,夏野来到学校,独自走在学校的小湖边,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是不安?是沮丧?还是悲伤?总之就没有好的。还有更多悲伤的事么?那就一起来吧!视线里的一切被叠上一层透明的虚影,像失了焦的镜头。
这时,夏野的手机响了,“夏野,我是张天鑫,你要的路小北的资料我已经找到了,什么时候要?”“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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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夏野来到学校的小树林,看见张天鑫正捧着一叠纸在那,“天鑫,怎么样?查到什么了?”夏野问。“没想到路小北这小子和黑社会有关系,他这两年一直都在少管所,因为前年和一群黑社会分子一起打架,误伤了一个人,后来被警察抓到,因为他年龄小,犯了事也轻,就送到少管所关了两年,现在刚出来。”张天鑫说完,夏野点了点头,他早就想到是这样的。
也许是自己在乎的一些东西早就丧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吧,所以对生活,就不会再有失望。
林菲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整条安静的街道,像消失了声音,消失了温度,消失了光线,消失了那些面容和动作,只留下悲伤的自己。心里的悲伤就好像是偶然发现在系手腕上的手表突然停了,想要重新拨出正确的时间,却无法找到应该要指针停留的位置了,根本没有办法知道眼下是几点,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时间在什么时候就停滞不前了。
不知不觉天黑了下来,路灯将黑暗戳出口子,照亮一个很小的范围。林强和夏野没有目的地走着,“还有一个星期就到我生日了”林强说。“哦,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啊!”
林菲快到家的时候,看见黑影里有一个人,她心跳加速地准备走过去,那个黑影却说话了“菲菲。”林菲仔细一看,原来是路小北。“哦,小北,有事吗?那么晚了还没回家啊?”林菲说。“没有,菲菲,也许真的是我错了,你和夏野很幸福吧?应该是这样吧。从小你就喜欢和我抢东西,我哪次都让你,这次我也让你,我把我的幸福让给你。你说的对,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看来,要离开的是我。”路小北说完就要走了。
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重新被原谅的理由。
林菲拉住路小北“小北,谢谢你!以后,做我的哥哥好吗?”.......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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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菲菲,不用了,做你的哥哥,我会不习惯的。最后再说一次我爱你!一直在看着你呢,要幸福啊!再见了。”路小北的泪控制不住地流出来,然后转身离开了。林菲还想说什么,却被眼泪硬生生地吞了回去,像是吞下一枚刀片,划痛了整个胸腔。
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黑暗中,谁也看不见谁的眼泪。心里像是打翻了水杯,那些水漫过心脏,漫过胸腔,漫向每一个身体里的低处,积成水洼,倒影出细小的痛来。
时光好象是一条没有终点的直线,它永远不会停下来,永远走不到尽头。已经快到春节了,丰宇这个小城处处弥漫着过年的气息。夏野这时正在和林菲散步,“小野野,快过年了,我们又要长大一岁耶!”林菲似乎已经从悲伤中走出来。“是啊,我们又要长大了....菲菲,你知道吗?长大的过程就好象一群好朋友手拉手在街上走,一不小心弄丢了一个,然后不小心又弄丢了一个,走到最后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区,周围都是很陌生的面孔。”夏野边说边拿出烟点着。“也许是吧,但是我们都是要长大的。哎!小野野,你能不能不抽烟啊?”林菲皱着眉头看着夏野抽烟。“你什么时候不叫我小野野,我就什么时候不抽烟了。好啦,好啦,以后少吸点就是了。走吧,菲菲,我们去看烟花。”
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颔首。记忆里你神色紧张地把耳朵贴向我胸口听我的心跳声,然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
夏野和林菲牵着手走在城河边,天空是五颜六色的烟花,绽放出一大片的花火。夏野抱着林非:“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宁愿让天空所有的星光全部陨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中最亮的光芒。”这时,他们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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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原来是林强和唐瑞轩,他俩怎么在一块?“哥哥,你和轩轩?”林菲问。“呵呵。”林强满脸通红“其实,三天前我和轩轩谈了。”“好啊哥哥,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我们一声,关系不铁了,出去别说认识我啊。”林菲嘴上怪林强,其实很开心。夏野看到林强谈恋爱了,心里也很高兴。
就算分离的再遥远,可是头顶上还都会是同一片天空吧,所以,无论在哪里,我们都不会觉得孤单。
丰宇的早晨永远冷清得让人从心里感到悲切,路小北站在街头,不知道该去哪里,他对林菲还是放不下,每每想到她,心里就像被无数的针无所忌惮的穿透,千沟万壑的心脏表面,穿针走线般地缝合进悲伤。疼痛。是疼还是痛?有区别吗?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早已经散落在天涯了。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悲伤,我们没哭,可是眼泪流下来了。
路小北蹲在路边,哭泣得像个孩子。我舍不得你,却再也找不到理由把你留下,我以为你会恋恋不舍的,但你真的头也不回就走了,就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了全世界崩溃的声音。天空的鸽子,是你的寂寞比我多,还是我的忧伤比你多,剩下的时光,你陪我,好不好,这样你不寂寞,我也不会忧伤。
总有一天我会从你身边默默地走开,不带任何声响我错过了很多,我总是一个人难过。
路小北站起来,擦干泪水,眼眶像是干涸的洞,恨不得朝里面揉进一团雪,化成水,流出来伪装成悲伤。刚一转身,就看见夏野那满脸无害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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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路小北,跟我去个地方。”夏野不由分说地拉着路小北往前走。“夏野,你已经赢了,为什么还不能让我一个人静静?”路小北被拉着,却不想挣脱,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是该恨这个叫夏野的男孩吗?为什么到现在才发现,根本恨不起来。
夏野带路小北来到一座小山坡,周围都是很高的树, 枝桠交错着伸向天空。“就像是无数饿死鬼朝上伸着手在讨饭”,这是夏野曾经的比喻。夏野找到一块干净的草地坐下,看着即将落下的太阳“路小北,很奇怪我为什么把你带到这个吧?”“为什么,你想说什么”路小北也坐了下来。“每次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我都会来到这里,坐在这看着太阳落山。小北,你刚说我赢了,其实,对感情而言,没有谁输谁赢,选择了,就不要怕受伤害。菲菲选择谁,那是她的选择。”夏野抽出两根烟递给路小北一根,自己叼一根点燃,朦胧的烟雾中,夏野有一种颓废的美。“我知道,所以我并没有说什么,我希望你以后好好对菲菲,不要再让她伤心了。”
人生,是一部看不懂却被感极而泣哭得一塌糊涂的电影。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伤痛,那些以为永远都无法消失的伤口,都会时间的手掌里,慢慢地得到抚平。
路小北吸了口烟,吐出一大片悲伤,就像是在电影院里不小心睡着,醒了后发现情节少掉一段,身边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来。
原来和文字沾上边的孩子从来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像贪玩的小孩游荡到天光,游荡到天光却还不肯回来。
夏野的手机响了,是陈铭顺打来的“夏野,到SK来一下好吗?我有些事想跟你说。”“嗯,好吧,等我一会。”....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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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夏野来到SK,不止陈铭顺一个人在这,还有林强和齐玄。
“怎么了?有什么事?”夏野说着坐了下来。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在沉默,“到底怎么了?说话啊!”“我和铭顺要走了,去外面上学。”林强开口了。“为什么?在丰宇不好好的吗?为什么要走?”夏野感觉自己快疯了,两个朋友都要离开了,他无法接受。“夏野,你冷静点,不是丰宇不好,只是我们必须要转学了,我要去千川,林强要去南连,后天就走了。”
长大的过程就好象一群好朋友手拉手在街上走,一不小心弄丢了一个,然后不小心又弄丢了一个,走到最后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区,周围都是很陌生的面孔。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不要长大,这代价太大。”夏野坐在SK,长大,好象连自己也丢了。“夏野,强强他们走了,你还有我啊。”齐玄已经哭得满脸泪水,他同样舍不得失去朋友。
就算分离的再遥远,可是头顶上还都会是同一片天空吧,所以,无论在哪里,我们都不会觉得孤单。
“夏野,你们都要长大,你是个男人,一定要承受住该承受的!”这时古攀走了过来“不管离得有多远,以后的日子,你们都不会孤单。”
晚上,夏野和林强他们在一块吃了最后一顿饭,每个人都喝了很多酒,夏野醉了,真的醉了,一直拉着林强和陈铭顺的手说“不要走...不要走...”。可是真的能不走吗?
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颔首。
这时,林菲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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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林菲来到夏野身边,看着喝醉的夏野,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苦涩。“哥哥,你真的要走吗?”林菲也哭了。“菲菲,哥哥走了以后,你要照顾好自己,和夏野好好的在一起,也别总和爸妈吵架,你也长大了,知道吗?”林强说。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悲伤,我们没哭,可是眼泪流下来了。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重新被原谅的理由。
林强和陈铭顺走的那天,夏野没有去车站送行,他和路小北是一种人,都一样是讨厌离别滋味的人。夏野一整天都没有出门,自己躲在家里,什么也不想做。声音像是水池的塞子被拔起来一般,旋涡一样地吸进某个看不见的地方,剩下一屋子的寂静。满满当当的一池水,放空后的寂静。其实夏野就像是一只猫,像猫一样孤傲,一样自恋,一样的依赖自己的朋友,夏野本身就是一个矛盾。
我和伤口一样,像个孩子,倔强的不肯愈合。
但是我们都忘记了,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伤痛,那些以为永远都无法消失的伤口,都会时间的手掌里,慢慢地得到抚平。
第二天下午,夏野一个人在街道走着,暗黑色的云大朵大朵地走过天空,沉重得像是黑色的悼词。就这样站着,好象也只有这样站着,才能让心里悲伤轻一些。暮色像是墨水般倾到在空气里,扩散得比什么都快。路灯将黑暗戳出口子,照亮一个很小的范围。回家吧,悲伤的孩子,生活还在继续。
新的一天开始,班主任又带了两个陌生的人进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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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这次转来的是一男一女,男孩很高,他说:“同学们好,我叫韩允浩,以后我们就是同学了,这个是我姐姐,韩冉。”“大家好,我是韩冉。”韩冉长得很可爱。“好了,你们先回座位,我们下面上课....”
韩允浩的个子真的很高,所以座位被安排到最后一排,和夏野坐在一起。“你好同桌,我们做个朋友吧,你叫什么名字啊?”韩允浩刚坐下就和夏野打招呼。“夏野。”夏野冷冷的说,他还没从失去朋友的痛苦中走出来。
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早已经散落在天涯了。
一整天夏野都在被这个韩允浩的声音围绕着,很奇怪,原本悲伤的情绪似乎也轻了一些。更有意思的是,原来韩冉和张迪从小就认识,所以两个都很活跃的女生相聊甚欢,在一起唧唧喳喳说个不停。时间过得很快,又放学了,夏野和林菲一起走出校门,熙熙攘攘的街道,似乎和夏野的心情有点格格不入。“菲菲,强强走了,以后,我好好照顾你。”夏野看着林菲的双眼,心里的伤好了很多。“嗯!小野野,只要你不变心,我永远都爱你!我知道,我还不够好,我很害怕你会被别人抢走,你对我太好了,好得有时候我觉得你做什么都理所当然。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林菲紧紧抱着夏野,好象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一样。
牵着你的手,闭着眼睛走我也不会迷路。那是可以让我潸然泪下,让我用一生去交换的笑容。
路小北此时正坐在Saki时刻,喝着他最喜欢的摩卡咖啡,而夏野最喜欢的却是百事可乐。浓浓的咖啡喝进嘴里,品出淡淡的悲伤,小北很喜欢一个人喝着咖啡看小说。手里捧着一本叫《城》的小说,心里却在想着林菲,但已不再是忧伤,而是深深的祝福。我们都忘记了,以后的岁月还有那么漫长,漫长到我可以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你一样。
这时韩允浩和韩冉走进Saki时刻,当他看到路小北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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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韩允浩走到路小北身边坐下,“小北。”路小北抬起眼一看,吃惊程度不亚于韩允浩。因为路小北这几天都没有上课,所以今天韩允浩转到11班上学的事他并不知道。“允浩!你怎么到这来了?”路小北看着韩允浩,心里除了惊讶之外,更多的却是想逃避的情绪。
原来韩允浩是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弟弟,而这个黑社会老大就是路小北两年前跟的那个老大,所以小北和韩允浩很久之前就认识了,只是后来因为路小北被抓。两年后从少管所出来的路小北决定重新开始,所以就一直没有和韩允浩再联系,没想到今天在这又遇见了他。
人生,是一部看不懂却被感极而泣哭得一塌糊涂的电影。心脏像冬天的落日一样,随着路小北突然下拉的嘴角,惶惶然下坠。
夏野送林菲回到家之后,又来到了那个小山坡。太阳快落下了。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是有一桶冰块,一块一块地吃到嘴里,融化成泪水再从眼里流出来。流出一大片悲伤。林强和陈铭顺的身影一直在夏野心里徘徊,挥之不去。那些久远到昏黄的时光,像是海浪般朝着海里倒卷而回,终于露出尸骨残骸的沙滩。夏野站在原地,悲伤在脚下生出根来。
朋友总是为你挡风遮雨,如果你在远方承受风雪,而我无能为力,我也会祈祷,让那些风雪降临在我的身上。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间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让我牵挂的人。林强,朋友是一辈子的,即使全世界都不要你,我也会在你身旁,有地狱我们一起猖獗。
夏野喜欢站在这片山坡上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一副一副奢侈明亮的青春,然后泪流满面。
丢掉手里第四个烟头,夏野转身离开山坡,回家的路上,经过Saki时刻的时候,隔着巨大的落地窗的玻璃,看到了路小北和韩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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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正在夏野郁闷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在一起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是齐玄打来的。“夏野,现在有空吗?来陪我喝酒吗?我在 全民自恋 酒吧,”“好吧,我正就去。”夏野心里也烦,正好和齐玄一块喝酒,所以也就没理会韩允浩和路小北,直接去了“全民自恋”。
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
夏野和齐玄两人喝了将近20瓶啤酒,都有点醉了,视线里的一切被叠上一层透明的虚影,像失了焦的镜头。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走出全民自恋。天已经黑了,身后那一大片天空,心好象也随着浮云被夜风吹到远处,只留下空壳,盛满悲伤。夏野闭上眼,黑暗中,谁也看不见谁的眼泪。
送齐玄回到家之后,夏野也回家了,走到巷口拐角的时候,突然从暗处走出一群人,一群痞子,其中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小流氓走到夏野身边说:“小子,有钱吗?借给哥们花点。”夏野虽然喝醉了,但是心里还是知道自己遇到抢劫的了。“没有!滚一边去,你们这样让我很鄙视你们!”夏野不害怕,即使对方有5、6个人。“小子,你找死!”黄头发一拳打在夏野的脸上,夏野看着从自己嘴里流出的血,心里有股压不住的火,他最恨别人打他脸。夏野一脚将黄头发踢倒,其他的同伙一看同伴受伤了,纷纷拿着钢棍围了上来,其中一个人一棍打了过来,夏野躲了过去,但是却没有躲开那个黄头发的刀子,一刀桶在了夏野的胳膊上,接着后背上又挨了一棍,夏野终于撑不住昏了过去。隐隐约约中好象听到那群人中有人叫“龙龙”这个名字,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整条安静的走廊。消失了声音。消失了温度。消失了光线。消失了那些面容和动作。
夏野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里了,身边坐着齐玄、古攀和哭得眼睛都肿了的林菲。“夏野,你醒了!还哪不舒服吗?”林菲握着夏野的手问。“没事,我没事了,菲菲,别哭了,眼都肿了。”“夏野,究竟怎么回事?”齐玄一边倒水一边问夏野。“送你回家之后,遇到了几个抢劫的,然后就打起来了。对了!我爸妈不知道这事吧?”夏野虽然平时吊儿郎当的,但他却是个孝子,他不想让家人为他担心。“放心了,我已经给阿姨打过电话了,说我家人都出差了,你这几天在我家住。”齐玄端着一杯水递给夏野。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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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夏野接过齐玄递来的水喝了一口,感觉舒服多了。“你知道那群人是谁吗?”古攀问。“不知道,不过里面有个黄头发,还有一个好象叫龙龙的吧。”夏野不肯定的说。“我知道是谁了!”齐玄突然说“你说的黄头发和龙龙可能是同一个人,叫黄小龙,这肯定就是夏野家附近的那一群小流氓干的!夏野,你安心在这养伤,这件事交给我吧”说完,齐玄就匆匆地离开了医院,向学校走去。
“攀攀,跟着玄玄,别让他出什么事,他太冲动。”夏野对古攀说。“好的,你放心吧,我这就去。”说着,古攀也走了。病房里只剩下夏野和林菲两个人,夏野看着林菲哭肿的双眼,心里一阵疼痛。疼痛,疼还是痛?这有区别吗?“菲菲,对不起,我又让你哭了。”夏野摸着林菲的脸,好想把她捧在手心。“笨蛋!当时你不能给他们钱吗?或者你跑啊,干吗要和他们打?幸好你没事,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办啊?”说着说着,林菲哭肿的双眼又流出了泪,她在乎夏野,就像在乎自己的生命一样。
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可看你哭一次,我就能难过好几年。心里像是打翻了水杯。那些水漫过心脏,漫过胸腔,漫向每一个身体里的低处,积成水洼,倒影出细小的痛来。
记忆里我们手牵手看着烟花,然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
齐玄来到学校后,就把能找到的朋友全部聚集起来,大约有50多人。前一分钟操场还是空得像是可以停得下一架飞机。而后一分钟,像是被香味引来的蚂蚁,密密麻麻的学生从各个教室里涌出来,黑压压地堵在操场上。“兄弟们!别吵了,夏野让人打了,你们应该都知道了吧,这件事可能是黄小龙他们干的,愿意去报仇的,就跟着我去,不愿意的,我齐玄也不勉强。”齐玄对着这一大群人喊。“玄哥!我们愿意帮夏野报仇!”50多个人无一例外,全部拿着钢棍和齐玄一起走出学校。丰宇市的治安很差,即使50多个人拿着棍走在大街上,也没有人上前过问。
暗黑色的云大朵大朵地走过天空,沉重得像是黑色的悼词。
这时在夏野的病房里,来了一个本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人.....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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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路小北推开门走了进来,看到夏野和林菲后愣了一下。“夏野,菲菲。”路小北说着走到病床边。“菲菲,我想喝可乐,帮我买瓶百事来好吗?”夏野对林菲说。“嗯,我这就去给你买。”说完,林菲走了出去。“其实,你不用把菲菲支走的。”路小北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我还怕你把她抢走呢,说吧,你有什么事?”夏野拿出烟点了一根扔给路小北一根,虽然医院禁止吸烟。“我没什么事,只是听说你被打了,所以来看看你罢了。”“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吧!”夏野还是那么排斥路小北。
这个世界永远存在着一些无奈,而这些无奈,你永远无法改变。
齐玄带着人找到了黄小龙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一个饭店里喝酒。齐玄让兄弟们在饭店外面等着,自己走了进去。齐玄走到黄小龙身边,拿起一个啤酒瓶,往桌子上砸了下去,“黄小龙!夏野是你打的吧?”齐玄一把拉起他。黄小龙一看对方就一个人,而自己这边有五个人,仗着人多也不怕。“没错!那个叫夏野的是我打的!怎么了!?”黄小龙一眼轻藐地看着齐玄。但是他没想到,齐玄虽然个子不高,又有点胖,可是他打起架来,却是够狠。“好!承认就好!跟我出来!”齐玄拉着黄小龙就往门外走,其他人也反应过来,一起跟着走出饭店。出来之后,黄小龙傻眼了,他更没有想到外面还会有那么多人等着他。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齐玄等人拖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死巷里。“兄弟们!给我打!”齐玄说完首当其冲,一脚把黄小龙踹倒,后面的人也一拥而上。灰暗的死巷里,传出一阵阵的惨叫声。五分钟之后,黄小龙五个人已经被打的满身是血。“别打了,别打了...”黄小龙睡在地上大声喊到“其实是有人让我们打夏野的!”齐玄一听,拉着黄小龙的领口问:“说!他妈的是谁!”
也许是自己在乎的一些东西早就丧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吧,所以对生活,就不会再有失望。
这时林菲手里拿着一瓶百事可乐走进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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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路小北看到林菲回来,站了起来,说:“夏野,菲菲,那我就先走了,你好好养伤。”“嗯,菲菲,送送小北。”路小北听后笑了笑,刚才还害怕自己抢走林菲,现在又不怕了?林菲把可乐递给夏野后和路小北走了出去。夏野看着路小北离开的身影,嘴角闪过一丝狡黠的阴笑,拿起可乐喝了一口就放桌上了,他原本就不是想喝,只是想找个借口先让林菲离开。“菲菲,现在还好吗?夏野对你好吗?”路小北看着自己曾经深爱的人,心里百感交集。“我很好,夏野对我也非常好。”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医院门口,路小北这时感到时间原来过得这么快。“菲菲,回去吧!我走了。拜拜!”说完,路小北就走了。中间他和夏野到底说了些什么,没有人知道。
我们都忘记了,以后的岁月还有那么漫长,漫长到我可以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你一样。爱人将以一个故人的身份睡在记忆的墓穴里。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
黄小龙原本还不想说出指使他的人是谁,后来被齐玄又一顿暴打,终于招了出来:“是..是你们班上的李连希让我打的!他说打了夏野之后,就给我钱。不过这不关我的事啊!你们放过我吧!”齐玄听后,想起了前一阵曾经和李连希有过矛盾,本来以为这事都过去了,没想到这个小人现在竟然对夏野玩阴的!扔下满身是血的黄小龙五个人,齐玄又带着那一大群人回到了学校。他要去找那个小人,李连希。
暮色像是墨水般倾到在空气里,扩散得比什么都快。天又黑了下来,暮色四合。各种各样的灯在医院小区里像深海的游鱼般从夜色中浮动出来。夏野看着窗外的灯,心里又有那种说不出来的悲伤,似乎那种悲伤的情绪从出生就一直扎根在他的心里,然后发芽,开花,直到茂盛。
第二天中午,齐玄来到医院,刚进病房就对夏野说:“夏野,告诉你个好消息!”....
《城》
Saki
第二十二章
“什么好消息啊?你还能有好消息?”夏野笑着问齐玄。“打你的人找到了!就是黄小龙他们,而且,这不单单是抢你钱这么简单!是有人指使黄小龙这么干的,你猜猜是谁?”齐玄说着拿起桌子上的苹果吃了起来。“有人指使?他是谁!?”夏野感觉有一股火正从身体向外爆发。“是李连希!”齐玄说“而且,他已经让我摆平了!”
这件事过去之后,李连希好象从丰宇消失了。后来夏野听说,李连希一家都搬到外地了,走的时候,好象还是用担架抬走的。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劲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早上八点,夏野从家里出来,刚出门吓了一跳,下雪了!整个丰宇全部被白色覆盖,就像在极力掩饰自己的伤口,但是不管你怎么遮挡,伤口却还是依然存在的。好几年没下这么大的雪了,夏野走的满是雪的路上,紧了紧领口,向SK走去。
虽然下着漫天大雪,但是却丝毫不影响SK的生意。夏野走进去,拍了拍身上的雪,然后坐在休息区和古攀聊天。“夏野,伤好了吗?不再休息几天了?”“早好了,再休息几天我会憋疯的。”这时,林菲蹦蹦跳跳地走进SK,因为地上有雪,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倒了,夏野急忙上前扶住她,摸着她的头发“笨蛋,不会好好走路啊?摔倒了怎么办?”“谁笨蛋啊?你吗?”林菲笑着挽住夏野的胳膊。跟古攀道别后,夏野和林菲走在上学的路上。雪真的很大,天真的很冷。夏野紧紧地抱着林菲,好想把自己的温度全部给她。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摇晃晃,成为我命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路小北这时也在看雪,但是和夏野的心情却截然不同。如果爱不曾来过,如果梦不曾碎过,如果心不曾疼过,那么我,是否还是你认识的我?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汩汩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悲伤...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好象就是Saki说的那样,悲伤逆流成河...
夏野和林菲刚走到学校门口,夏野的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喂,我是夏野,你是谁?”...
《城》
Saki
第二十三章
“野野哥!我是夏莎啊,还记得我吗?莎莎啊!”电话是夏野的堂妹夏莎打来的,她从9岁的时候,就跟着爸爸妈妈去外面上学,那年夏野11岁,到现在已经六年了。“啊~!莎莎?真的是你吗?你终于想起来给哥哥打个电话了,小丫头,现在在哪啊?这几年还好吗?”虽然天下着雪,但是夏野感觉自己的心很热很热。“是啊,哥哥,我明天就回去了!回丰宇,记得去接我啊!”挂上电话,夏野脸上出现一丝微笑,毕竟六年没见的妹妹就要回来了,他真的很高兴。林菲看着夏野笑了,她心里也没来由地高兴起来,但是却有一丝悲伤,说不出的悲伤。
那是可以让我潸然泪下,让我用一生去交换的笑容。
路小北站在雪地里,任凭大雪落在身上,好象还是不如心冷。这时韩冉走了过来,看见雪中的路小北,心里一阵说不出的疼痛,疼还是痛,这有区别吗?当年路小北跟着韩冉的哥哥混的时候,韩冉就喜欢路小北,只是那时路小北喜欢的是林菲,所以一直没有接受韩冉。“小北,冷吗?”韩冉看着路小北悲伤的眼神,心里的疼痛似乎就要扎根了。路小北转过头看了一眼韩冉,说:“心已经死的人,是不会感到冷的。”“小北,振作起来好吗?就像以前一样,那个骄傲的路小北!林菲她已经不值得你爱了,你为什么还要这样执着呢?”悲伤的小北,和伤口一样,像个孩子,倔强的不肯愈合。“冉冉,你不懂的。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她的声音,忘记了她的笑容,忘记了她的脸,但是每当想起她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寂寞的人总会用心的记住在她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所以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你,在每个星空坠落的晚上,一遍一遍的数你的寂落。明知你心里没有我,也永远做不到你想要的那个,却不由自主让你看到最真实的我,掩藏住受伤的我。小北,我会等你的。说你执着,我又何尝不是呢?对不起,我爱你。
漫天的雪花似乎要把整个丰宇覆盖成悲伤的白色,就像葬礼的挽歌。教室里,夏野看着窗外....
《城》
Saki
第二十四章
暗黑色的天空,衬托着惨白色的雪花,但是夏野的心情不错,想起来就要见到六年没见的堂妹,夏野的嘴角又升起一丝微笑。
我看到生命从我头顶飞过去时投下的斑驳深邃的暗影,沙漏翻过来覆过去,千重鹤又灿烂的开了一季。我知道又过了一年了。很多事情也改变了。
路小北也坐在教室里看天,我怀念过去的你,怀念我留在单车上的十六岁,怀念曾经因你的一阵微笑而激荡起来的风,夹着悲欢和一去不在回来的昨天,浩浩荡荡地穿越我单薄的青春。明亮。伤感。无穷尽。每当我看天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再说话。每当我说话的时候,我却不敢再看天。菲菲,我们注定不能在一起。就像两条平行线吧,永远没有相交的那一点。
我只是骗了她两年,她却骗了我一辈子。
这时韩冉看着路小北的脸,思绪漫天纷飞,就像是窗外的雪花。你也有你的骄傲,你的自尊,你不应该为了某个人把这一切都放弃掉。小北,我可以抱你吗?宝贝...今生的遗憾,和你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和你这样擦身而过,你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宁愿和你是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因为一旦相交,过了那个点就会越离越远。那么我会哭得不成样子。
为什么要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第二天一大早,夏野就来到丰宇的车站接夏莎,本来是要叫林菲一起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林菲好象心情很不好,冷冷淡淡地拒绝了。等了将近半个小时,终于看到一个很像印象中夏莎的女孩出现了...
《城》
Saki
第二十五章
夏野走上前,问:“你是夏莎吗?”女孩瞪着漂亮的大眼睛说:“是啊!你是野野哥吧?!”“嗯!莎莎,你终于回来了!”说着,夏莎一把抱住夏野的脖子,夏野对这种亲昵的动作有点不适应,但终究是自己的堂妹,而且六年没见,夏野也抱了抱夏莎,然后拿起夏莎的行李,朝家里走去。
一路上,夏莎不停地问夏野这几年发生的事,只是一直没有松开夏野的手。“哥哥,这几年你有没有谈女朋友啊?”夏莎晃着夏野的手问。“嗯,有啊,你现在有嫂子了,叫林菲,有空带你见见啊。”夏野想起林菲就一脸幸福。夏野只听到夏莎“哦”了一声,却没有看到她眼中深深的悲伤。
如果我们都是孩子,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颔首。千沟万壑的心脏表面,穿针走线般地缝合进悲伤。像是在电影院里不小心睡着,醒了后发现情节少掉一段,身边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来。像是路灯跳闸一样,一瞬间,周围的一切被漆黑吞没干净。
林菲这时正坐在家里,看着窗外的天空,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喜欢看着天空发呆。心里似乎有点痛,说不上是在痛什么,只是痛罢了。是因为夏野的妹妹来了吗?但那只是他的妹妹而已,而我又在悲伤什么?天空的鸽子,已经不再孤单,成群结队地飞着,只剩我还是忧伤的。林菲站起身,向门外走去,她想走走,不然会被悲伤活埋的。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从你爱上一个人那一刻开始。一恍神,一刹那,我们就这么垂垂老去。那忧伤和悲伤的的人,哪一个比较可怜呢?不知道是不是在翻译的时候,都会把悲伤和忧伤这两个词统一地翻译成Sadness ?
夏野和夏莎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夏莎突然停了下来:“哥哥,你要不是我的哥哥,我会和你谈的...”夏野愣了一下,拍着夏莎的头说:“傻丫头,乱说什么啊!我这辈子注定就是你的哥哥。”夏莎牵着夏野的手,眼中的悲伤似乎就要流出来:“我知道,我都知道,哥哥,让我抱一下好吗?”夏莎伸开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夏野。这时,林菲正好走到夏野的家门口,看到的却是夏野抱着一个女孩,眼泪像是忘了关掉的水闸,那一刻都涌了出来。林菲转身,头也不回地向远方跑去....
《城》
Saki
第二十六章
这时夏野也看见了林菲,他推开夏莎,追了上去。“菲菲!那是我妹妹夏莎,你别误会啊。”夏野紧紧抓住林菲。“我没误会,让我一个人静静好吗?”说着,林菲挣脱夏野的手,径自走开。夏野没有再追上去,他知道现在说再多只会更解释不清。我以为你会恋恋不舍的,但你真的头也不回就走了......
林菲独自走着,心里像是打翻了水杯。那些水漫过心脏,漫过胸腔,漫向每一个身体里的低处,积成水洼,倒影出细小的痛来。青春是一道明媚的悲伤,我们没哭,可是眼泪流下来了。就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了全世界崩溃的声音。林菲蹲在路边,哭泣得像个孩子。原来和爱情沾上边的孩子从来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像贪玩的小孩游荡到天光,游荡到天光却还不肯回来。
林菲拿出手机,给夏野发了一条短信:“小野野,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为了你的幸福,我退出!”看着手机,林菲的心疼得已经碎了。没有区别的疼痛。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不一会,夏野回复了信息:“菲菲!我不能没有你!那只是我妹妹而已,你知道我爱的只有你啊!宝贝,别离开我。”从来没有求过人的夏野,现在苦苦求着林菲不要离开,只是因为他太爱她!还有更多悲伤的事么?那就一起来吧!林菲看完夏野的信息就关掉了手机,她不知道夏野到底打了多少次。如果我从没遇见你,如果我从没爱上你,如果一开始我没坚信,也许我就不会是现在是这个自己。
这个世界上最凄惨的事情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认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雪停了,却又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滴拍打着林菲瘦弱的身体,她不想躲,也许让雨淋着会少一点伤心吧。林菲蹲在路边,用胳膊抱着瑟瑟发抖的身体,一个无助的孩子。可这一切又是谁的错?是夏野吗?但是他真的没有做对不起林菲的事,他爱她。是林菲的错吗?但她为了自己爱的人放弃了所有,包括自己的幸福。爱情,就是这样的矛盾。
这时,路小北正跑着找地方避雨,突然看到林菲一个人蹲在路边淋雨,脸上都是水,不知道是雨,还是泪。“菲菲,你在这干吗?快跟我走,别淋雨了,会发烧的!”说着,拉起哭泣的林菲进了Saki时刻。林菲趴在桌子上,只是不停地哭。“菲菲,发生什么事了?是夏野吗?他做了什么?”路小北看着哭泣的林菲,心里像是被无数的针一点点地刺透。
路小北把林菲送回家之后,就来到夏野经常来的那个小山坡,然后拿出电话:“夏野吗?我是路小北,到山坡来一趟,我有事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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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i
第二十七章 大结局
夏野去小山坡之前,给齐玄打了个电话,说不去陪他喝酒了,要去山坡有点事。 十分钟后,夏野撑着一把鲜红色的雨伞来到小山坡,伞的颜色就像血一样,红得要滴出来。夏野依然是那种桀骜不训的表情,却掩饰不住眼中深深的悲伤,他恨他自己,恨自己伤了林菲的心。“小北,找我有事吗?”夏野看着一脸毫无表情的路小北问。“夏野,菲菲哭了,为什么?”路小北愤怒地看着夏野。夏野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路小北。“夏野,你真该死!你不知道林菲她在乎你吗?”说着,路小北一拳打在了夏野脸上,夏野没有想到他毫无预兆地就出手。路小北的拳很硬,夏野地嘴角溢出血,紧接着,路小北又打了一拳,但是这次夏野没有躲,身体的疼痛远远比不上心里的。路小北依然没有停,拳头暴雨般地打在夏野的脸上,身上。夏野只是站在那里让他打,没有躲,没有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