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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学校将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客服
为贯彻20**年*月*日四川省“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月20-23日,学校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现将其情况汇报如下:
一、隐患整治机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xx
成
员:
xx、xx
二、隐患排查内容
1.主要检查教室、食堂、小卖部、教师宿舍、办公用房、建修工地等校园内相关消防安全设施。
2.
对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私自乱拉电源线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并给予及时处理。
3.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保养与维护。
4.对用气、用火的管理,学校安排专人
坚持重点时段巡查制度(有情况随时呼叫),做到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能及时消除。
三、隐患排查结论
学校为期3天的安全自查与整改工作,总的情况令人比较满意,没有发现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细节问题,比如个别教职工使用大功率电器炒菜、做饭,以及建修工人照明线路安装不规范等。
四、隐患整治举措
1.学校对此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2.秋季开学前,召开教师、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大会,印发消防安全相关资料,并要求各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3.
学校设法加强消防方面的资金投入,提升实验室、档案室、财会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火能力。
4.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要求各级安全责任人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确保本系统、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不发生较大(含)以上火灾事故。
二、时间及形式
2014年8月至12月。采取企业自查自纠、经科局全面排查与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可另行组织或参与安监、消防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
三、排查整治范围
局属各单位、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型商场、批发市场、餐饮住宿场所(不含星级酒店)的火灾隐患。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作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区经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结合经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本行业、系统内消防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完善消防安全法人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推进消防安全治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二)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科普宣传、教育等相关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宣传专栏等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全员共同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通过消防培训、消防讲座或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要落实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商贸重点单位的从业人员接受岗前消防培训率达90%以上。
(三)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各单位、企业要切实履行消防法规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要组织消防精干力量,集中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特别要重点检查储气场所、仓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以及机房、人员聚集场所等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引起重大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企业火灾隐患自查及整改措施请及时书面报告区经科局。
(四)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各单位、企业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隐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经科局。区经科局将组织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报请区安监、消防等部门责令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市、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指导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杜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普查整治工作中,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使其逐步趋于配套,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教育、民政、交通、通讯、农业、文化、卫生、铁路、公路、民航、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及大中型商场、各类批发市场: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对所属单位在火灾隐患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对未按《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做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整改安全防范措施。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清理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六)广电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前,向社会公示普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方法、要求、法律责任等,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对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典型案例等及时予以跟踪曝光,充分发挥媒体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作用。
七)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解决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同时,各县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电力、铁路、交通、通讯、农业、水利、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县区政府负责;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在12月25日以前,由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各部门、各系统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对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以及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大力宣扬“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思想,积极营造普查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区要借鉴正在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经验,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消防部门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或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及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三)督查总结阶段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汇总火灾隐患的整改及存量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处理普查整治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堵塞漏洞。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具体在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系统也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周密部署,指导和督查普查整治工作,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此次普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相关工作均衡发展。
二)摸清存量,建立档案。各县区要认真部署普查整治工作,充分借鉴过去几年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入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将普查范围内单位的隐患基本情况调查清楚,对限期整改的各类火灾隐患建立专门档案。各部门要在治理隐患的同时,及时将隐患情况函告公安、消防部门,由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
三)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联合执法,认真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文化部门要依法收回相关证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旅游涉外饭店(宾馆)星级饭店、旅游定点商店,旅游部门要撤销其相应资格;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严把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开业前的审核审批关。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温馨标语
经查,我公司部分现场警示标识及温馨提示标语缺失,未达到该有的警示效果。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
2、关于公交车停车场的灭火器未规范摆放
消防设施定期巡查,并按期填写巡查表,进项消防培训工作,保证消防用具正确使用无阻碍,从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及合理安置点,并按期为灭火器完成年度检测 。
3、关于西拓公交车停车场未设置栏杆,存在安全隐患
严格要求施工组织对西拓公交车停车场进行栏杆的设计及位置的规划,规范审批程序。对照方案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着重检查落实的请况。
二、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定期进行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严明工作纪律。把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监督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部火灾隐患整治暨深入贯彻落实73号令武汉现场会为契机,按照部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刘金国副部长重要讲话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现状,以“三提升”、“三降低”为目标,从源头抓起,在消除建筑火灾隐患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设有固定消防设施建筑的检查整治,改变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的现状,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火灾,切实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效率,提升建筑自身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把火灾事故控制在初级阶段。
三、整治对象
全市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物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重点是设有自动报警系统、固定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的建筑。检测机构是否经过省级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合格。
四、整治内容
(一)经营、使用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61号令)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三)经营、使用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是否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准确、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相符。
(六)建筑物中使用的消防产品是否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七)固定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等级。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20*年11月20日至20*年12月10日)。通过报纸、电台等多渠道的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使各固定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年12月10日至20*年12月31日)。各具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产权单位对本建筑已有的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自查,根据要求填写自查承诺表,并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因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建筑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牵头,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及人员,明确整改时间,由各责任人签字,确保整改责任到人。自查承诺表于20*年12月31日前上报当地*消防部门。
(三)第三阶段:抽查阶段(20*年1月1日至20*年1月31日)。以*、建设、质监、房管为主,对辖区内的固定消防设施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用随机方式进行,并根据涉查单位的数量确定相应的比例,最少不少于30%。抽查内容为单位的自查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消防产品质量及系统运行情况、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质量情况、消防系统检测状况、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培训上岗情况、固定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对抽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设、质监、房管四部门要及时通气、相互配合,并依据《消防法》、《建筑法》、《质量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违法现象进行处罚。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视情对全市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月1日至2月25日)。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整治中出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力、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不合格等问题进行通报、处理,做到奖优罚劣。
六、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出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产品整治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产品问题要融入产品整治工作一并解决。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把整治活动作为做好冬防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有效手段来抓,各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并落实专人抓好整治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我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副局长张继烈担任,副组长: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邢永汉、市建设局副局长陈高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克云、市房管局副局长林其龙;成员:周洪年、朱剑忠、蔡光华、周宝辉等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洪年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各地在整治活动中要认真做好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档案建设工作,通过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当地的建筑消防基础档案。
(四)要在整治活动中对目前消防系统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的检测行为。凡未通过省级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一律不得做为建筑单位评定自身建筑设施合格的依据,在今后的建筑工程验收中也不得作为有效的检测报告。对抽查中发现检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一律从严处置。
一、消防监督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三)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关于切实做好消防产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浙公消〔*〕50号)
(五)关于深化消防产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浙公消〔*〕110号)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
(七)省厅消防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消防安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浙公消〔*〕132号)
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消防监督抽点范围
(一)辖区内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单位。
(二)全区范围内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家庭式小旅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场所以及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新闻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四)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和单位。
(五)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六)辖区内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期间国家、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等。
四、消防监督抽点内容
(一)已经被确定为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维护、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产品是否合格;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消防系统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消防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所在,并对*年上半年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辖区内化危品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四)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通畅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期间国家、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等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含建筑工程中尚未安装的消防产品)情况,重点抽查消防应急灯具、有衬里消防水带、防火门、防火电缆。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的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消防措施,逐一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殊工种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六、消防监督抽查程序
(一)*年7月1日至*年8月31日为单位自查阶段。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防火安全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传〔20__〕1号),全面完成防火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根据《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完成消防工作考核任务为重点,通过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进一步落文章来源于文秘站网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杜绝影响大、损失大、伤亡大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年不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控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既定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强对防火安全责任制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__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考核工作。
四、考核范围及方式
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经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达到95分以上的为达标先进单位。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抽查与全年百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与《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达标考核挂钩。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消防管理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并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每月都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扣分标准:未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扣2分,未建立例会制度的扣2分。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在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考核下级及所属单位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
扣分标准:未完成县政府下达消防工作任务的,一次扣1分;没有对下一级和所属单位进行考核的扣2分。
3、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部署和检查消防工作,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扣分标准:无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的扣3分,重大消防活动无部署的扣2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4、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工作,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扣分标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门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主管领导每年至少4次组织、检查、协调消防工作,每少一次扣1分;没有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的扣2分。
5、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实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签状制度,签状率达到100。
扣分标准:未实施逐级签状制度的扣2分,签状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6、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
扣分标准:未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扣2分。
7、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要在签定的合同中确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扣分标准:未确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扣2分。
8、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扣分标准:未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未公布执行的扣2分;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的扣2分。
9、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
档案,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附有必要的图表,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扣分标准: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2分;档案不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未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档案的扣2分。
10、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扣分标准: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未进行演练的扣2分。
(二)基础设施管理
1、各乡镇政府在编制城镇规划的同时,要编制城镇的消防规划。
扣分标准:未按要求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扣2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的扣2分,没有同步实施的扣1分。
2、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城市建设维护费总额的5。
扣分标准:用于城市消防设施和公安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资金达不到要求的,扣4分。
3、新县城区要按照《盘锦市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消防队(站),新修道路、市政供水管线改造依据国家标准建设消火栓,大型商业区、高层建本文来自文秘站网筑密集区、易燃易爆区要建设消防水鹤;各乡镇政府要利用自来水管网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要结合各村实际设置消防水源,每个自然屯至少设有一处消防水源。
扣分标准:未按要求设置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每项扣3分;未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口的扣3分,自然屯未设置消防水源的每个扣0.5分,最多扣3分。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扣分标准: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的扣2分,未对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测试的扣2分。
5、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扣分标准:对灭火器未进行维护保养,致使灭火器失效的扣2分,未建立灭火器档案,未记明相关情况的扣2分。
(三)火灾隐患整改及消防法制建设工作
1、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认真排查,并制定相应的立案整改制度,认真协调督促本辖区、本部门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定期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扣分标准:没有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扣2分,对本辖区重大火灾隐患不清楚的扣2分,没有认真协调督促整改的扣2分。
2、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要将整改情况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扣分标准: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扣4分;未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存档备查的扣2分。
3、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要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扣分标准: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未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的扣3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未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未落实整改资金的扣3分。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扣分标准:未落实防范措施,未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扣3分。
5、经常督促和检查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国家、省消防法规情况和辖区行政消防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扣分标准: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302号令,组织有关部门严肃追特大火灾事故责任,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肇事者和责任者,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扣分标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的扣2分。
7、全年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无影响大、损失大、伤亡大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扣分标准:年内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扣4分;发生一起特大火灾扣10分,全年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本辖区新闻宣传载体要有消防宣传栏目。
扣分标准:没有固定消防宣传栏目的扣2分。
2、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安部61号令的系列宣传活动。
扣分标准:未深入开展公安部61号令宣传贯彻工作的扣3分。
3、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地区性、行业性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扣分标准:没有组织的扣4分,社会宣传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4、制定农村防火公约、易燃易爆危险区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要求或规定。
扣分标准:没有制定农村防火公约的扣1分,没有制定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要求或规定的扣2分。
5、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扣分标准:未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扣2分,每年对员工未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扣2分。
6、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及操作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扣分标准:上述人员未接受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
__县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__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__县公安局副局长
__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__县经贸局副局长
__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__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戴华杰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蒋时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进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剑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2008年1月1日后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26日至4月3日)
对属于整治范围的钢结构建筑进行逐一排查,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4月3日至4月30日)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4月30日前结束。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见附件3),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4月30日至5月10日)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4月3日前,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以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特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用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饭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交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14
四、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五、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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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计、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单位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单位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代表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状
萍乡弈智电子竞技俱乐部承诺:
1、按照申报的图纸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2、选用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材料。
3、该工程如有设计或用途变更.及时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4、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5、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用.消防值班人员在职在位。
6、不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同意公安消防机构撤销该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意见书、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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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0日
萍乡弈智电子竞技俱乐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定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二、岗和新进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专门培训
1、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制度
1、巡查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2、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3、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5、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甲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6、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7、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9、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宁可累死在路上,也不能闲死在家里!宁可去碰壁,也不能面壁。是狼就要练好牙,是羊就要练好腿。什么是奋斗?奋斗就是每天很难,可一年一年却越来越容易。不奋斗就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来越难。能干的人,不在情绪上计较,只在做事上认真;无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认真,只在情绪上计较。拼一个春夏秋冬!赢一个无悔人生!早安!—————献给所有努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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