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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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1.前言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护设施缺少或存在缺陷等,但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改善人的行为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目前企业安全文化的培养和建设,从员工的行为入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确立企业的安全目标,倡导共同的安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由此营造员工心理认同和具有团体凝聚力的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有效地调节和控制员工的行为,达到自律的最高境界。企业安全文化可以分为环境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意识文化几个方面。文化是抽象的,必须与管理实际相结合方能发挥应有的效应;而管理的实施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文化的定位和建设,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达到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双赢的目的。下面以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工程为例,就如何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并以此促进大型建筑企业和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一个初步的研究。
2.工程特点
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是九运会主会场,位于广州市东圃镇,占地面积30万㎡,总建筑面积(不包括看台面积4万㎡)14万㎡,设有固定观众座位8万席,总投资12.3亿元,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该工程于1999年1月动工,2001年9月竣工,它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规模大,工期紧,不同专业参建单位多,人员素质参差不一,工序复杂,需立体交叉作业,社会影响面广,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2)大面积混凝土结构上层看台坡面倾角达31°,悬挑跨度向场内外分别为10.0m和10.6m,外悬挑端距地面近40m,采用超高支顶脚手架;(3)钢屋盖由超过1万根互不通用的杆件和面积达60000㎡的屋面板组成,其中径向主桁架单榀重达128t,长75.1m,高5.2m,起吊高度达53.6m,安装精度要求三维控制在±2mm以内,高空作业量大,与地面距离大;(4)场地空旷风大,又属雷区,加上施工人员中有不少烟民,而动火点多,仅钢屋盖施工的高空焊接动火点就多达6500多处,消防管理难度大;(5)各种预留井口和孔洞繁多;(6)施工中应用大型机具设备多,运输车辆进出频繁,用电点多、面广且线路长。
3.制定目标,建立体系——安全环境文化
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高标准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业主提出的“质量、工期、投资”的“三控制”要求,同时必须落实好对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为此在工程动工之际,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就提出了安全生产创“六无”的高标准管理目标,即实现“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与此同时,以项目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抓好进场参建队伍的管理,组织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的责任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一整套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在合同上明确安全生产施工的具体责任和严格的奖惩条款,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由此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管理格局。从设立消防台帐人手,完善动火审批制度、消防检查制度、奖罚制度、巡逻制度、仓库管理、火灾扑救及事故处理制度、危险品装运和使用规定,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等,建立施工现场防火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不懈抓消防,对液化煤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时的防晒、防爆、防火等都制定了严密的措施。建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分项目部防火责任人、专业施工队防火责任人、防火安全员——巡(监)火员、义务消防队”五级消防管理架构,组织了专门的治安防火巡逻队,配备对讲机等必要装备,形成全员参与、全天候群防群治的消防组织网络,工地设有专职巡火员40人,夜间巡逻队员8人,义务消防队员196人。
4.确定重点,加大投入——安全物质文化
为了控制好施工环境的安全因素,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基坑面积大、范围广,还有6个独立深大基坑,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起来,共设立1.2m高的防护栏长达2678m,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每隔6m竖起1个“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24小时监控边坡安全。此外,考虑到本工程底板厚、面积大,钢筋绑扎作业人员多,为了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在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在消防方面强化管理,确保防火安全。消防投入虽然看不到直接经济效益,但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充分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因此对于消防工作需要投入的经费,领导高度重视,该花的钱决不省,确保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不折不扣地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沿体育场周边设置了1条直径100mm,长约1600m的消防水管,四周设置了配备消防水带的消防栓,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各幢临时房屋上都架设了避雷针;施工期间又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投入20多万元,增设了1套消防专用供水系统,这样使得工地的消防设施达到较高水平,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得力,有效地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施工场地的变换以及施工阶段的变化,导致施工用电线路改动工作量巨大。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并对碘钨灯的使用做出限制。新晨
5.全面防御,重点监控——安全行为文化
关键词: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原因;预防措施
人身安全是一个人所应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而企业在雇佣工人的同时也应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做出应有的保障措施。矿工作为一份危险性较高的职业,如何更好地在环境及设备等方面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做出防范对于一个企业甚至是社会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从人的方面,加强生产工作安全意识,增加矿工安全方面常识;设备方面,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对环境进行进一步改善及加固也有助于对相关事故的预防。本文从矿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提出相关建议,从而更好地预防和保障矿工作业安全。
1原因
1.1秩序混乱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大大小小的矿山企业层出不穷。而其中的某些小型企业实则是不一定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格的,存在大批量的非法开采行为。与此同时,这些企业的开采环境也可能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秩序混乱,没有良好的管理机制及合法流程,对于单个企业以及整个矿业开采行业都是十分不利的,这也是近年来发生众多矿山生产事故的原因之一。
1.2法制不完善
法律作为人类行为的准则,拥有着规范人类行为的重要作用。但由于矿业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全,将导致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不完善,会出现各种不安全的环境搭建以及作业流程。对于矿山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并没有及时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单薄。与此同时,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不高,导致监管工作中存在很多的管理问题,使得监管工作无法落到实处,直接影响了对相关问题的监督工作。
1.3安全意识不足
矿工的综合素质在整个工作人群中处于较低的位置,他们对于自己工作时的安全意识也不够高,安全生产的意识也并未时刻放在首位。且从近年来所发生的相关事件可以看出,许多的原因都是由于矿工自身的相关知识不足,工作时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为实际的生产工作留下了隐患,进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1.4安全设备落后
矿山本身便属于较为危险的山体地带,自然环境较为恶劣,为矿工的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矿产开采的技术要求也较高,在工作的过程中稍有一点不留神就可能引起重大的开发事故。而企业在为矿工准备相关工作环境及设备时,时常为了削减经费而选择较为落后的生产设施,使得安全设备不完善,这就更加增添了矿山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措施
2.1完善相关法律
增强执法监督检查,保证矿业公司的安全标准,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通过法律的途径约束相关企业工作规范。在监督执法的过程中,体现执法的强制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为矿业的安全生产营造一个靠谱、合理、健全的监督机制,同企业一起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督促企业设立相关规章制度保障矿工的基本权利,避免秩序混乱的状态和情况。特别是对于较小企业的监督及管理,一定要落到实处,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基地,坚决杜绝商政勾结等情况,给予每一个旷工人员安全的生产环境。
2.2培养安全意识
作为危险工作的实施者,矿工本身的安全意识也就显得十分重要。定期设立矿业开采安全讲座,发放矿山安全生产手册,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等,都有利于提升矿业工作者的安全意识,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证企业相关工作的正常、高效执行。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实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为安全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2.3改进作业环境
安全的工作需要一个安全的环境,通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改善生产条件等,都有利于解决原来的安全问题。安全的矿山生产与相关设施和工艺是密不可分的,唯有对这些方面的投入增加,才有助于从根本上保障员工的安全。与此同时,对于施工环境及设备也应该定期检查,避免因使用过久而出现老旧或是故障的情况,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正常的生产活动,提高矿山企业的生产效益。
3结语
安全保障是保证矿山企业正常高效运营的必备条件之一,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才能让员工更好地全心全意投入到矿业生产工作中,提升公司的盈利情况。在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方面,主要需要注意到秩序混乱、法制不完善、员工安全意识不足、安全设备落后等四个方面,而在进行相关预防措施时,要特别考虑完善相关法律、培养安全意识以及改善作业环境等三个方面。此外,还可以通过调动公益组织、媒体、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一同为矿业生产提供更加有保障的作业环境,避免相关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报告单位(盖章):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单位及资质等级
事故类别
(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伤亡及失踪总数(人)
死亡(人)
失踪(人)
受伤(人)
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概况及现场救援情况
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道路运输车事故加填以下项目
始发站(地)
车站等级
运行线路
线路类别
驾驶员姓名
从业资格证号
车牌号
车型
营运证号
核定人(吨)数
实载人(吨)数
天气情况
备注: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本预案试用于我乡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火灾事故;
2、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7、其他安全事故。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或乡人民政府认为性质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事故,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区域为主、单位自救、现场急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现场急救与平时积极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四、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成立树皮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派出所、安监站、民政办、司法所、卫生院、财政所、水管站、兽医站、林业站、农技站、供电所、邮电所、国土所、各村民委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乡党政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担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辖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县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救援。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
6、事故发生地单位: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二)设立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小组
1、抢险救援组:组长:叶XX,副组长:杨XX,组员:由安监站、武装部、派出所、水管、林业、教育和民兵组织等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组:组长:左XX,组员:由卫生院、计生站、兽医站等部门组成,负责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组长:雷XX,组员:由派出所、安监、交通协会等部门以及义务交通协管员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组长:雷XX,组员:由派出所、司法等部门以及巡防队、联防队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组长:何XX,组员:由派出所、教育、土地等部门以及乡民政助理员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后勤保障组:组长:陈XX,组员:由党政办、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7、综合信息组:组长:左XX,成员由党政办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五、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疏散人员、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
发生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类别、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乡长和副乡长,由乡长或副乡长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各专业对口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二)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要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应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20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模板,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一、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
方向的
村区内,西边面临 ,北边面临 ,东边面临 ,南边为 。营业面积 平方米,安全出口 处。现从业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安全负责人 人,是一家
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 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
区域内使用燃气和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职 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 员:
职 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
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抢救组: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二)组织体系框架:
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应急指挥办公室24小时值班。
2、由安全人员负责加强对危险源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现场负责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救援组依据职责分工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事故发生后,如事态继续发展扩大,指挥部立即将本单位地点、起始时间和部位、危险化学品(含剧)名称和数量、人员伤亡情况、可能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公室。(应急办电话:白天6542.0028、夜间及节假日6542.0017)
五、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一)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员工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立即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2、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3、联络组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向三间房地区应急办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领导小组联系。
4、灭火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灭火。
如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着火,用湿布包住手去关闭角阀,无法关闭时,则用灭火器扑救,用水冷却钢瓶,灭火后应将钢瓶拎至空旷处放置。
如电气设备着火,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再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疏散组接到警报后,立即按负责区域进入指定位置,用镇定的语气呼喊,消除顾客恐惧心理,稳定情绪,防止发生拥挤,以最快的速度引导顾客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6、抢救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999急救电话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7、救援队伍到事故现场后,迅速报告未疏散出来的人员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8、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9、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等待专业队伍救援。
(二)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切勿触摸电器用具的开关。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三)炊事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有人受伤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向周围人员呼救,迅速向领导报告。
2、领导接报后,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3、一般性外伤,迅速包扎止血,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4、如果受伤人员伤势较重,现场指挥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
(1)发生断指,立即止血,尽可能做到将断指冲洗干净,用消毒敷料包裹,用塑料袋包好,放入装有冷饮的塑料袋内,将伤者连同断指立即送往医院。
(2)肢体骨折,将伤肢固定,减少骨折断端对周围组织的进一步损伤,再送往医院。
(3)如果肢体、头发卷入设备内,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转动,不可用倒转机器的方法,妥善的方法是拆除机器取出肢体,无法拆除时拨打119请求支援。
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后,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消除,应急工作结束。
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期处理
1、组织人员尽快清理现场,检修受损设备。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赔偿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将事故总结报告和处置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应急办,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八、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及通讯保障: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手机:
副总指挥: 手机:
成 员: 手机:
(2)应急办公室
负责人: 手机:
成 员: 手机: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4)灭火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5)疏散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6)抢救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2、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照明器材:
消防器材:
防护用品:
通讯器材:
3、经费保障:
本单位从日常办公费用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应急物资的添置、维护保养及演练培训的费用支出。
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火灾事故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相关知识培训。
2、演练:
根据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奖惩
1、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或临阵逃脱的,将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
一、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相结合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适用本预案。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指导制定应对事故的紧急办法和特别措施;
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当公共突发性事件超出我局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支援;
6、分析、总结年度公共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内,作为日常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办公室应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平台。
主要职责:1、负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2、执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3、收集、分析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报告的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报送县级机关;
4、定期组织修订我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5、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安全事故时,为领导小组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6、组织协调有关应对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局党委、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人,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三)应急反应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即刻启动本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科室、各中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集人员和车辆、物资、器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3、针对台风季节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
1)加强巡逻及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及时通知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单位,对所管理的户外广告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3)及时切断户外广告电源,必要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
4)设置安全警戒线,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五)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形势
由于近几年来工矿企业由于操作不当,安全意识薄弱引起特大、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企业受损的实例很多。
每年我国产生较大的安全事故,然而企业要生产就可能产生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为了防止这些惨剧的发生,我们必须做好事故预防以及事故发生后怎么样去控制,把损失减少的最小。
2.安全生产方针
2.1 安全生产方针就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生产的同时要抓安全,在各项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尤其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把安全管理从过去的事故处理型转变为现代事故预防型,把工作重点放在与预防上。
2.2 安全生产术语
“三懂四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六大禁令” :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3.安全事故预防与控制
3.1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三方面着手
首先是要消除隐患、加强防范、落实责任,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事前)。
其次是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各种应急处理措施,启动应急程序,立即实施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中)。
再次是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防止重复性同类事故的发生(事后)。
3.2 事故预防与控制的三大对策
3.2.1 安全工程技术对策――技术系统本质化安全的重要手段(对物的方面)
以工程技术手段,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安全技术措施可以分为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防措施。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最佳手段,企业应尽可能的以技术手段保证安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1)应首选消除措施;(2)在无法消除的情况下,采取隔离措施;(3)最后采取限制措施。
3.2.2 安全教育措施
安全教的育内容:企业安全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事故危害性;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的历史经验教训;自我保护等等。教育对象和重点:对全体职工普遍的进行企业安全管理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教育;对领导干部要侧重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对生产工人要侧重事故危害性教育和有关安全法规教育,以及自我保护教育。
3.2.3 安全教育的方法
按照教育对象、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原则加以确定,一般有:
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在企业编制和贯彻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之后为了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在年初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并再教育的基础上,层层制定预防、控制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三级安全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3.3 强化安全生产的预防与控制
3.3.1 强化预案管理,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坚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加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健全采油厂应急预案体系。重点做好二级应急预案的适时修订及三级基层现场处置预案和四级关键岗位应急处置程序的制订和完善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采油厂应急办公室严格督促预案编制单位和部门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预案内容的审核,确保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严格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工作,确保预案内容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3.2 强化应急保障,提高全厂总体应急能力
一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整合采油厂各类救援力量,依靠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工艺电力维修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技能人员的作用,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现场救援处置经验的人员,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必要装备,强化队伍训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二是统筹应急资源管理。建立采油厂和基层单位两级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加强采油厂物资储备建设,统筹调度应急处置物资和规划紧急避难场所。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确保各类应急资源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并能科学合理地使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物资库保障能力,实现基层储备和专业储备互为支撑的有机结合。
3.3.3 积极开展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信息化水平
严格按照油田公司有关要求,配合做好HSE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重在集成、贵在实用的原则,努力做好三级应急信息完善和更新,做到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努力实现网络对接、信息资源共享,为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提供保障。
3.3.4 重点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综合应对保障能力
一是扩大基层应急预案覆盖面。所有井站、关键岗位都要编制应急预案。基层的应急预案要切合实际、真正管用、职责明晰、简明易懂、一目了然,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要做好预案管理和衔接工作,加强预案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订和更改预案,让基层预案真正进到员工心里去。
二是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和新员工有关生产现场和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应急管理知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在演练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员工,强化全员应急防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切实发挥基层应急组织的作用。把应急管理融入到基层生产运行、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员工思想教育(维稳)工作等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去,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实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有机结合与转化。
3.3.5 做好日常管理,强化预警监测,提高突发事件防范能力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监管。猿衷绶⑾帧⒃缈刂啤⒃绱χ煤驮し烙胗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
二是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要按照油田公司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基层信息收集等多种方式采集信息,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制,规范信息报送要素,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报送信息快速、真实、准确,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是建立并完善预测分析、总结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灾害、灾情的预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