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安保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09 20:11:34

导语:在安保工作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第1篇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为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到位,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英庚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俊峰副局长、娄玉闽副局长、钟敬本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容科、环卫处、城管各中队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具体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店外店及流动摊点

1、从即日起,驻镇街中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综合清理整治活动,重点对6条示范街5条达标街、主要活动场所的周边开展集中整治,包括清理卫生死角以及乱拉乱搭、乱堆放等,查处各类显见性市容违章行为。

2、6月5日起,市容科、环卫处上路检查辖区各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市容管理评估检查工作,对11条道路进行抽查。

3、6月15日至20日,机动中队、辖区中队对主要道路和“6.18”重点活动区域市容环境保障情况以及组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作.

(二)继续做好乱张贴和违章广告的清理。

城管执法队伍突出做好充气拱门、楼体布幔、店招店牌、门楣条幅、门前移动广告等违章临时性广告的清理;6月1日起,各中队局每天组织人员全面清洗临街店面、电杆、卷帘门、护栏、灯箱广告牌等设施上的乱涂写、乱张贴。

(三)加强对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即日起,渣土办进一步强化路面建材、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大建筑工地净车出场落实力度,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和清洗“滴漏撒”路面;6月15日至6月23日,由市环卫处每天安排一部高压冲洗车和两部洒水车待命,并随时做好对“滴漏撒”污染路面的清洗、压尘工作。

(四)加强“两车”停放管理工作。大会活动期间,镇街各中队应组织人员,加强主干道周边“两车”停放秩序的管理,确保停放有序。

(五)加强日常保洁,搞好市容环境卫生

第2篇

一、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专门成立“200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局长何建生任指挥长,市局指挥中心、治安处、警卫处、信通处、国保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特警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相关活动的属地分局领导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情报信息组、现场保卫组、住地保卫组、警卫组、交通保障组、消防组、安检排爆组、通讯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组。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旅交会的安保工作要在组委会和市局安保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不发生“火灾、爆炸、垮塌、挤踩伤亡等治安灾害性事故、暴力恐怖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为工作重点,各执勤单位严格执行“定人、定岗、定时、定任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三、工作措施

(一)情报信息工作

收集、掌握影响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影响活动安全的有关情况,为安保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

(二)活动前期及活动期间社会面的治安控制

全市公安机关要通过加大打击力度,狠抓整治防范、加强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大对旅交会将涉及的活动点、住地、车线、机场、火车站周边的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为旅交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1、市局指挥中心现场对执勤工作进行指挥调度。

2、对旅交会开幕式等重要活动现场进行严格的防爆安全检查。

3、组织足够的安保力量,维护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加强对活动地点周边的巡逻防范,确保秩序良好。

(四)警卫工作

按照警卫标准,作好领导和贵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五)交通保障工作

1、做好交通线路的保障、疏导工作,确保贵宾车辆从机场到住地、从住地到活动点安全、顺利行驶,按时到达。

2、规划好车辆的停车场地,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维护好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六)消防安全工作

1、提前对活动点、住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2、活动现场安排消防人员和战车进行严密的消防监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住地安保工作

1、提前对住地宾馆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住地宾馆签定治安负责书,督促其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2、对重点住地宾馆安排民警驻店,进行24小时安全监督,确保代表在住地的人身、财产安全。

(八)通迅保障工作

保障活动现场安保指挥组和各执勤单位之间通迅联络畅通,指令顺利下达。

(九)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第3篇

一、组织领导

2006年是我市实行有限开禁的第一年,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为此,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原有的禁放工作体系,市和各区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既要继续抓好本地区的禁放工作,同时要组织管理好开域的安全燃放。市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河东警备区负责人参加组成,具体负责全市的禁放和局部区域的有限开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禁放和有限开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要相应调整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禁放和有限开禁的顺利实施,六城区人民政府、各级公安、安监、宣传、供销等单位要加强针对禁放和有限开禁的宣传、教育、说明及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工商、交通、市容、环保、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不仅要协助做好有限开禁的组织保障,还要配合市、区政府继续做好禁放工作。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本区的开域并报市禁放领导小组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区的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环保、民政、卫生等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共同组织管理好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和开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工作。跨区设置的燃放点,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区政府负责组织管理,相关区予以配合。

(二)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警力和其他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对禁放区进行检查,严格执法。同时,对开有限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进行安全监督。

(三)安监部门负责对销售网点进行销售资质认定并发放临时销售许可证,具体工作由安监部门委托公安部门实施。

(四)宣传部门要继续做好禁放和有限开禁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维护禁放大局;组织开展对有限开禁有关规定的宣传,促进有序燃放;加强对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保证燃放的安全。

(五)市供销部门要负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安全燃放品种,向社会公示;要组织好货源、安排好经销网点,实行商品封签销售;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具体销售计划报市禁放办审查备案。

(六)工商部门负责对经审核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颁发临时营业执照,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同时要在日常办理营业执照的工作中加强禁放的宣传。

(七)市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加强检查,禁止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

车辆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确保运输安全。

(八)市市容局、环保局、市政公用局和供电公司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市容局负责街面巡查,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占道摊点,及时清运燃放点的垃圾,确保清洁卫生;环保局负责对燃放点的环境监测并将有关噪声、大气污染数据提供给市禁放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政公用局负责市政设施的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制止违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和执法工作;供电公司负责有限开域用电保障和周边供电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司法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禁放法规宣传,帮助市民澄清误解,防止市民将有限开禁与全面开禁相混淆;民政部门要在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中加大对新婚夫妻的教育,努力避免婚庆活动中出现违禁行为。

(十)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进行禁放法规宣传教育,安排专门课时,既要动员学生自觉遵守禁放法规,又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

(十一)河东警备区负责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禁放工作,动员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遵守禁放法规,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版权所有

(十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支持有限开禁工作,并教育本单位职工树立守法意识。

三、有限开禁内容

有限开禁是指在规定的禁放地区内限时间、限区域、限品种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时间限制:2006年1月29日(农历除夕)中午12时起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晚上24时止(每日晚上24时至次日上午10时为场地清理时间),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区域限制:六城区人民政府划定的有限开域,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此区域以外仍为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品种限制:市供销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验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查予以公示的烟花爆竹品种,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以上品种共计109种,加贴封签、防伪标识,实行专营,其他品种的烟花爆竹一律不得经销和燃放。

为了把可能发生的燃放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有限开禁实行烟花爆竹强制保险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市政府召开由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六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2006年春节禁放暨有限开禁工作会议",进行专门部署。

(二)宣传教育

1、2005年12月中旬,制定全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方案。

2、自2005年9月上旬起,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各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展集中宣传,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禁放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禁放意识;另一方面要全面介绍有限开禁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既要保证有限开域安全燃放,更要维护全市禁放大局。

3、2005年9月中下旬,市政府对有限开禁通告,并召开新闻会。

(三)检查落实

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六城区有限开域的划定、安全保障方案、销售网点布建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听取六城区加强春节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组织情况汇报。2005年9月中旬,对有关整改、巩固情况进行复查。

(四)安全保障版权所有

1、有限开禁期间,六城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开域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医疗救护人员和车辆随时待命,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2、六城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禁放规定》加强对禁放区的检查力度,对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五)工作总结

2005年10月下旬,六城区人民政府要对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告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拟定具体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落实到位。

(二)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在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市禁放办,统一作出解释。

(三)市政府和六城区人民政府于2005年9月中旬公布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举报咨询电话。

第4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导向,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强化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扎实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是否健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是否得到落实。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以现场检查,文件、资料抽查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检查,以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行政执法文书形式迫使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坚决禁止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坚决禁止与周边距离、储存方式等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不得生产经营。三是危险货物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货物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企业装卸、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四是严格危险货物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单位主要负责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经营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三)罐区总体检查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43号)中要求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2.罐区日常管理情况。

3.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4.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情况。

5.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设置情况;储罐根部阀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和运行情况。

6.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

7.电气系统的管理情况。

8.避雷、防静电设施的配置及定期检修、检测情况。

9.原油储罐浮顶密封完好情况,一、二次密封之间可燃气体是否超标。

10.相邻罐区防止事故相互影响的措施落实情况。

(四)罐区内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按规定设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记录。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工艺规程(特别是物料倒排工

艺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记录。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铭牌、标志完好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标示使用证号情况。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观完好情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

9.安全附件情况。

(五)罐区消防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消防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以及定期检验和维修情况。

5.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

6.灭火救援工作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参照《罐区安全专项检查表》﹙1-3,见附件1)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8月25日)

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要立即组织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拉网式自查,认真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各企业要于8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二)各县(区)安委会检查督查(8月26日至9月6日)

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聘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请于9月10日前将阶段性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区)安委会要于9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及《罐区名录清单》、《罐区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市安委会督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计划在9月9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各县(区)、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各县(区)要在9月8日前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政府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都要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查组,并聘请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专家,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督查,专家费用由本级政府负责。各县(区)、各单位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工作做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认真查找隐患,真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特别是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经信、住建、发改、环保、农业、质监、服务业、国资、邮政、铁路、海事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强化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要监督易燃易爆场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民爆物品的监管,加强危险品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市安监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经信委要做好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建委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市发改委要做好全市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市环保局要严格危险品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市农委要做好涉及危险品的农资使用、储存环节的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要监督企业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市服务业委要做好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市邮政局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行为。

(三)重拳出击,严格执法

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非法、违法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严格依

第5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以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服务三项工作为重点,围绕跨年安全稳定主旋律,坚持“统一领导、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原则,彻底消除矛盾隐患,增加和谐因素,为确保我县在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迎跨年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县普法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实施、组织协调、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县局各部门和各乡镇司法所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跨年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

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跨年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跨年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期间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跨年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司法局跨年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司法所也要按照县局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分析各乡镇社会稳定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自检自查阶段

各部门和司法所要认真按照县局的要求,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明晰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万无一失。

(三)全面实施阶段

1、要组织一系列以“跨年安全”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

2、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处,突出围绕安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活动。对于重大疑难纠纷,要逐一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四)验收总结阶段

县局要对全系统的跨年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通报全县跨年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举办跨年庆祝活动,是我国的大事、盛事,在省内外、国内外影响很大。全系统要充分认识涿鹿紧邻北京的地缘位置,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搞好跨年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坚决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这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目前,随着我县东风街旧城改造、民营经济建设等项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及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新的社会矛盾进一步凸显,已成为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全系统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司法行政系统应尽的职责。

第6篇

一、计划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3000户,预计补贴金额550万元。今年补贴标准仍然执行低保户家庭140.00元/月,低收入家庭及其他保障类型家庭90.00元/月。根据2020年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适度调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收入审核标准,即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270元/月,调整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313元/月;享受按份共有产权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及实物配租的家庭收入审核标准仍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600元/月。

二、按照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我们将在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拓宽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将进城务工农民、新就业大学生、公交车司机、一线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及青年医务工作者等纳入现有已实施保障乡镇的住房保障范围,对以上新增保障群体在收入上不设限制,需要本人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提交在本地没有房产和车辆的相关证明,另对失去原有耕地,并有乡镇政府出具失去原有耕地相关证明,在城镇居住10年以上,符合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属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范围,并具有居住地证明的农民家庭,也可享受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待遇。通过这个举措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三、由于保障范围的扩大,保障群体层次的不同,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标准仍实行低保户家庭为1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为2元/月/平方米,其他保障家庭为3元/月/平方米,对外来务工及其他保障家庭,在第二个年审期如达到低收入或低保标准,可按年审后的标准收取租金。

四、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利用三个月时间组织全面核查完全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核查户数550余户,重点核查镇、松江河镇区域保障对象,确保出租房屋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杜绝转租、转借及空置、闲置现象。

五、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对已审计出的违规保障户,将通过社区督促其进行整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在公示后退出其保障资格。

六、对松江河镇政府提供的172套吉源小区公租房,将督促松江河镇政府尽快交付,由我单位申请装修资金进行装修,使已签订分配入住合同的保障户重新审核后尽快迁入新居。

七、结合抚政办发【2019】56号文件,至方案颁布之日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年后仍未购买国有产权份额的,由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对国有产权部分收取租金,租金标准在届满之后由住房保障机构另行制定。

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自愿退出自有产权份额的,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政府按照保障户原出资价格回购,不计利息,对装修及附属物不予补偿。

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合法继承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不足6年的按合同约定的原价购买廉租住房国有产权份额;超过6年的,按市场评估价购买廉租住房国有产权份额。合法继承人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购买廉租住房国有产权份额,合法继承人对价格有异议的,可自行选定有相应房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来确定;放弃购买的,按照市场价格缴纳廉租住房国有产权房屋租金。

在今后执行中,如有超出我县实际发生的情况,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社区、民政办及住房保障部门,对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要严格执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检查督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八、要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号文件精神,社区、民政办及住房保障部门要各司其职,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做到随时申请,集中审核,按照“三审两公示”流程将符合条件的保障户纳入到保障范围里,经审查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在申请实物配租轮候期间,应当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租赁补贴保障名单确认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前,社区要将符合保障条件但未纳入保障的家庭,暂时纳入到轮候范围,在下一次新增保障计划时,按照轮候保障家庭的轮候时间及家庭困难情况按顺序给予保障。为方便群众办事,2021年将逐步完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力争于2021年年底前开启信息网上年审工作。

九、结合省住建厅建立的快报系统,对我县棚改实施进度及公租房分配情况,通过相关部门数据统计,每月及时准确进行报送。

十、针对镇、松江河镇、泉阳镇完全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保障户供水管道老化、影响生活等问题,由我单位申请维修资金对供水管道进行维修,并设立专人负责;对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养护报修,承租家庭公租房随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要给予及时解决。同时计划在公租房房源集中的松江河镇、镇联系公租房配套设施养护保修合作单位,针对保障户报修问题及时解决。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建立政策体系法制化、工作程序规范化、业务标准统一化,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抵御风险能力强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二、总体目标

年1月1日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业务管理达到“五统一”的目标。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统一基金财务账户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三、实施步骤

全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上解工作从年月1日起实施。采取分步推进,逐步纳入的办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全面推行参保职工实名制,建立参保职工数据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历年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对暂收、暂付款和欠费进行清理,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基金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二)财务审计。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和支出情况,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共同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做出审计结论。

(三)基金上解。对已审结的县区,由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金上解手续。年12月底完成各县区基金上解工作。

自年月1日起到工伤保险基金上解前,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暂付、借支医疗费等名义擅自动用或挪用工伤保险基金,不得擅自进行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只能用于定期工伤保险待遇和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的其它待遇的支付。

四、统筹方法

(一)基金管理

实行市级统筹后,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担基金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和待遇支付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及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在市及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县区属及其以下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市本级和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开设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用于工伤保险费的收缴和待遇支付。各县区基金收入按月上缴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汇集后,按月缴入市级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按月上报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拨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再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拨到各县区支出户。

各县区历年结余的工伤保险基金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在一定期限内上解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上解市财政专户。参保单位的历年欠费由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解。

(二)基金征缴

按照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五统一”的目标,各县区要加强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工作。缴费基数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费率的调整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视具体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执行。

(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原则上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工伤事故报告、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和时限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统一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对待遇支付额1000元以下不够伤残等级的工伤(简称小工伤)和农民工工伤(亡)认定开辟“绿色通道”,即: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立即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及时认定工伤和支付待遇。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四)工伤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套机构资格审定

工伤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格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取得相应资格的工伤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签订协议,负责其考核管理工作。

(五)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即:小额待遇支付由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大额待遇支付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具体数额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核定。对县区工伤保险基金实行核算管理,与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挂钩,原则上各县区征收的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本县区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完成当年扩面与征缴任务的县区,所征收基金不够支付工伤待遇的,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储备金中予以调剂。未完成当年任务的县区,当年支付的不足部分,工伤保险储备金不予调剂,由县区财政垫付。

(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职责

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各县区政府是工伤保险第一责任人,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工伤保险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工伤保险扩大覆盖面、基金征缴、稽核等工作,对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进行审核、支付,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和宣传工作。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全面落实工伤职工参保实名制,建立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台帐,积极完成市上下达的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

第8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十一运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运输有序、文明服务的工作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为十一运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良好的形象。

工作目标:实现“一个展示、三个不发生”。即充分展示我市交通三个文明建设成果和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十一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积压现象,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市交通局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孙华斌局长任组长,王克平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处。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本单位的十一运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三、运输组织

(一)科学预测客流。十一运是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最重要的体育赛事。这次运动会参赛人数、观众和游客都将超过历届全运会。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分析十一运旅客运输特点,借鉴北京奥运会和历届全运会运输保障工作经验,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时、流向,特别是分赛场和旅游风景区所在地交通部门、运输企业,要制定高峰客流、突发客流应急预案,确保旅客进得来、走得了、走得好。

(二)准备充足运力。针对十一运期间客流量大,高峰集中的实际情况,要备足正常运力和储备运力。市局储备50辆客车作为机动运力,各县(市)储备不少于20辆客车作为机动运力,确保运输需求。

(三)强化运力调度。十一运期间,全市分正常调度、紧急调度和应急调度三种调度方式。

1、正常调度。天气晴好,公路安全畅通,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日客流量在7万人次以下时,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正常调度。

2、紧急调度。天气晴好,公路安全畅通,全市道路旅客运输日客流量在7万人次以上时,在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正常调度的基础上,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要在市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协调下,科学调配运力,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3、应急调度。遇有大雾、大风等突发恶劣天气,公路交通不畅,造成旅客大量滞留,市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相关地区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进行突击抢运,防止旅客长时间、大量滞留。

四、安全生产

严把“四个关口”,确保运输安全。

(一)严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9月20日前,对所有参加十一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乘务员,要进行一次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恶劣天气,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处置突发状况的能力。加强跨省、跨市等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农村短途客运驾驶员的管理。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双班驾驶员、途中休息和夜间禁行等规定,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9月20日前,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特别要做好客运车辆制动、转向和应急设备的检查,保障车辆具有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充分发挥GPS及行车记录仪的作用,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监控,即使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客运车辆管理规定,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汽车客运站不得发车。严格执行客运包车特别学生、旅游包车管理规定,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严把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关。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按照规定售票,严禁超车员车辆出站;加强对旅客行包“三品”的检查,充分发挥安检设备的作用,确保对旅客行包和捎带货物进行全面安检;明确驾驶员、乘务员对旅客行包的“三品”检查责任,做好“三品”检查记录和“检查标识”,杜绝“三品”上车,严防破坏事件发生。

(四)严把监督检查关。要结合全省交通系统正在开展的“迎国庆、保全运”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一个基层单位都要针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自查。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导被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五、市场监管和运输服务

(一)市场监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对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形象。道路运输驻站管理机构要加大车辆抽查力度,做好抽查记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运输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积极开展四化管理活动,打造文明服务工作新亮点,树立交通行业良好的形象。

一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打造“温馨如家”服务品牌。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场所整洁、美观,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服务内容周到、全面,服务用语(动作)标准、规范,为广大旅客创造“温馨如家”的服务氛围,打造“温馨如家”服务品牌。

二是在客运车辆运行方面打造“情满旅途”服务品牌。客运企业要制定驾驶员操作规范和乘务员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措施,做到车辆保养及时,车容整洁,设施齐全,正班正点,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站内上下客,为广大旅客创造“情满旅途”的服务氛围,打造“情满旅途”服务品牌。

三是在为广大游客服务方面打造“方便快捷”服务品牌。旅游客运企业要按规定组织旅游包车,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施,想游客所想、帮游客所需,方便旅客购票,减少中转环节,减少乘车时间,降低旅行费用,打造“方便快捷”服务品牌。

四是在客运出租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对客运出租企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出租车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强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十一运以前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保证驾驶员遵纪守法、城信经营。加强出租行业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六规范、十统一”,使出租车成为城市文明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五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对全体驾乘及工作人员进行迎“十一运”安全行车、优质服务业务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十一运”提供更加温馨的公交服务。对全部公交运营车辆进行车容车貌、安全技术状况及公交站点、站牌等服务设施进行检查、整治,保障运营安全,提升公交形象和城市形象。

六是在为公众咨询方面打造“全时全面”服务品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和企业,要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建立服务热线;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各种媒体,为广大旅客、交通运输经营人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打造全天候、全行业、全过程的“全时全面”服务品牌。

(三)宣传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交通部门应对客流高峰、恶劣天气和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运输企业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情况等;宣传好人好事,展示交通良好形象,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六、应急处置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等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到应急组织健全,管理职责明确,应急报告及时,接警反映灵敏,处置迅速,保障有力。

一是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针对十一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运输企业,要制定、完善突发恶劣天气条件下旅客紧急疏运方案,完善旅客大量积压时的候车、生活需求等相关措施,储备应急运力,随时组织抢运。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紧急处置工作,确保相关管理人员在岗、通讯联络畅通、设备可用,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县域经济战略,通过开展农村治安保险工作,提升农村平安建设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为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治安保险,切实解决社会治安工作中的诸多难点问题,建立一套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相衔接,保险经费保障与市场化机制做依托的新型农村治安防范模式,使治安防范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治安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安排

农村治安保险工作从6月1日开始启动,工作主体是各村村民委员会、工作对象是居住在我乡的各个居住户,各村要把治安保险金收缴摆到当前工作的首位,周密安排,强力推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1、时间安排:6月1—5日为准备阶段,6月6—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11—25日为入户收取阶段,6月26—30日为报结总结阶段。

2、治安保险费的收取,要坚持参保自愿,退保自由的原则,治安保险费为60元/户,(其中治安防范费3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时间从乡综治办向保险公司缴款之日算起。

3、治安保险费的收取办法由村逐户开据、统一收取、统一缴存到综治代管账号(),由乡综治办统一上缴到县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主要用于对农村家庭财产和人身伤亡的保险保障,治安费主要用于治安防范经费和治安防范人员工资。

4、任务分解:

5、工资浮动政策:任务线数内,每完成一户(份)提取浮动工资5元,超过任务线以上超额20%,超额部分每户(份)提取浮动工资10元,超额21%以上超额部分每户(份)提取浮动工资15元,超额完成任务量60%(含60%)以上的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各得浮动工资1000元(由综治办支付),全部浮动工资均在任务结算时兑现给各村。

6、治安防范员、信息员的聘用措施

完成任务百分之百的村,聘用治安防范员一名(由村农经员兼任)定额工资年薪:1000元,负责协助参保户险情报案,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按险情发案次数计算,每出现场一次补助50元,每少出现场一次扣定额工资50元,达不到任务指标的村设治安防范员一名(由村农经员兼任),负责协助参保户险情报案,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工资报酬按险情发案次数计算,每出现场一次补助60元,按自然行政组每组设治安防范信息员一名(由小组长兼任),工资报酬按险情发案次数计算,每出现场一次补助30元,治安防范员、信息员的工资和出勤补助均由乡综治办支付,工资给付时间从本次缴款报账日算起。

五、工作要求

农村治安保险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推进。

1、乡政府已将治安保险工作纳入平安乡建设内容,并将同时列入年终对各村的政绩考核。

2、各村要站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反对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3、各村要精心组织实施,重点要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村民的参保意识;二是要根据本村实际,指导农民解决保费来源,达到花小钱、保平安、保稳定的目的,收到一举多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