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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为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到位,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英庚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俊峰副局长、娄玉闽副局长、钟敬本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容科、环卫处、城管各中队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具体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店外店及流动摊点
1、从即日起,驻镇街中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综合清理整治活动,重点对6条示范街5条达标街、主要活动场所的周边开展集中整治,包括清理卫生死角以及乱拉乱搭、乱堆放等,查处各类显见性市容违章行为。
2、6月5日起,市容科、环卫处上路检查辖区各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市容管理评估检查工作,对11条道路进行抽查。
3、6月15日至20日,机动中队、辖区中队对主要道路和“6.18”重点活动区域市容环境保障情况以及组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作.
(二)继续做好乱张贴和违章广告的清理。
城管执法队伍突出做好充气拱门、楼体布幔、店招店牌、门楣条幅、门前移动广告等违章临时性广告的清理;6月1日起,各中队局每天组织人员全面清洗临街店面、电杆、卷帘门、护栏、灯箱广告牌等设施上的乱涂写、乱张贴。
(三)加强对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即日起,渣土办进一步强化路面建材、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大建筑工地净车出场落实力度,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和清洗“滴漏撒”路面;6月15日至6月23日,由市环卫处每天安排一部高压冲洗车和两部洒水车待命,并随时做好对“滴漏撒”污染路面的清洗、压尘工作。
(四)加强“两车”停放管理工作。大会活动期间,镇街各中队应组织人员,加强主干道周边“两车”停放秩序的管理,确保停放有序。
(五)加强日常保洁,搞好市容环境卫生
一、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专门成立“200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局长何建生任指挥长,市局指挥中心、治安处、警卫处、信通处、国保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特警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相关活动的属地分局领导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情报信息组、现场保卫组、住地保卫组、警卫组、交通保障组、消防组、安检排爆组、通讯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组。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旅交会的安保工作要在组委会和市局安保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不发生“火灾、爆炸、垮塌、挤踩伤亡等治安灾害性事故、暴力恐怖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为工作重点,各执勤单位严格执行“定人、定岗、定时、定任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三、工作措施
(一)情报信息工作
收集、掌握影响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影响活动安全的有关情况,为安保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
(二)活动前期及活动期间社会面的治安控制
全市公安机关要通过加大打击力度,狠抓整治防范、加强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大对旅交会将涉及的活动点、住地、车线、机场、火车站周边的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为旅交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1、市局指挥中心现场对执勤工作进行指挥调度。
2、对旅交会开幕式等重要活动现场进行严格的防爆安全检查。
3、组织足够的安保力量,维护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加强对活动地点周边的巡逻防范,确保秩序良好。
(四)警卫工作
按照警卫标准,作好领导和贵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五)交通保障工作
1、做好交通线路的保障、疏导工作,确保贵宾车辆从机场到住地、从住地到活动点安全、顺利行驶,按时到达。
2、规划好车辆的停车场地,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维护好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六)消防安全工作
1、提前对活动点、住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2、活动现场安排消防人员和战车进行严密的消防监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住地安保工作
1、提前对住地宾馆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住地宾馆签定治安负责书,督促其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2、对重点住地宾馆安排民警驻店,进行24小时安全监督,确保代表在住地的人身、财产安全。
(八)通迅保障工作
保障活动现场安保指挥组和各执勤单位之间通迅联络畅通,指令顺利下达。
(九)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一、组织领导
2006年是我市实行有限开禁的第一年,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为此,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原有的禁放工作体系,市和各区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既要继续抓好本地区的禁放工作,同时要组织管理好开域的安全燃放。市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河东警备区负责人参加组成,具体负责全市的禁放和局部区域的有限开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禁放和有限开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要相应调整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禁放和有限开禁的顺利实施,六城区人民政府、各级公安、安监、宣传、供销等单位要加强针对禁放和有限开禁的宣传、教育、说明及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工商、交通、市容、环保、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不仅要协助做好有限开禁的组织保障,还要配合市、区政府继续做好禁放工作。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本区的开域并报市禁放领导小组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区的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环保、民政、卫生等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共同组织管理好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和开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工作。跨区设置的燃放点,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区政府负责组织管理,相关区予以配合。
(二)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警力和其他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对禁放区进行检查,严格执法。同时,对开有限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进行安全监督。
(三)安监部门负责对销售网点进行销售资质认定并发放临时销售许可证,具体工作由安监部门委托公安部门实施。
(四)宣传部门要继续做好禁放和有限开禁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维护禁放大局;组织开展对有限开禁有关规定的宣传,促进有序燃放;加强对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保证燃放的安全。
(五)市供销部门要负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安全燃放品种,向社会公示;要组织好货源、安排好经销网点,实行商品封签销售;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具体销售计划报市禁放办审查备案。
(六)工商部门负责对经审核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颁发临时营业执照,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同时要在日常办理营业执照的工作中加强禁放的宣传。
(七)市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加强检查,禁止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
车辆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确保运输安全。
(八)市市容局、环保局、市政公用局和供电公司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市容局负责街面巡查,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占道摊点,及时清运燃放点的垃圾,确保清洁卫生;环保局负责对燃放点的环境监测并将有关噪声、大气污染数据提供给市禁放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政公用局负责市政设施的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制止违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和执法工作;供电公司负责有限开域用电保障和周边供电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司法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禁放法规宣传,帮助市民澄清误解,防止市民将有限开禁与全面开禁相混淆;民政部门要在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中加大对新婚夫妻的教育,努力避免婚庆活动中出现违禁行为。
(十)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进行禁放法规宣传教育,安排专门课时,既要动员学生自觉遵守禁放法规,又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
(十一)河东警备区负责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禁放工作,动员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遵守禁放法规,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版权所有
(十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支持有限开禁工作,并教育本单位职工树立守法意识。
三、有限开禁内容
有限开禁是指在规定的禁放地区内限时间、限区域、限品种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时间限制:2006年1月29日(农历除夕)中午12时起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晚上24时止(每日晚上24时至次日上午10时为场地清理时间),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区域限制:六城区人民政府划定的有限开域,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此区域以外仍为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品种限制:市供销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验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查予以公示的烟花爆竹品种,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以上品种共计109种,加贴封签、防伪标识,实行专营,其他品种的烟花爆竹一律不得经销和燃放。
为了把可能发生的燃放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有限开禁实行烟花爆竹强制保险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市政府召开由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六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2006年春节禁放暨有限开禁工作会议",进行专门部署。
(二)宣传教育
1、2005年12月中旬,制定全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方案。
2、自2005年9月上旬起,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各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展集中宣传,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禁放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禁放意识;另一方面要全面介绍有限开禁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既要保证有限开域安全燃放,更要维护全市禁放大局。
3、2005年9月中下旬,市政府对有限开禁通告,并召开新闻会。
(三)检查落实
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六城区有限开域的划定、安全保障方案、销售网点布建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听取六城区加强春节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组织情况汇报。2005年9月中旬,对有关整改、巩固情况进行复查。
(四)安全保障版权所有
1、有限开禁期间,六城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开域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医疗救护人员和车辆随时待命,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2、六城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禁放规定》加强对禁放区的检查力度,对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五)工作总结
2005年10月下旬,六城区人民政府要对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告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拟定具体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落实到位。
(二)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在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市禁放办,统一作出解释。
(三)市政府和六城区人民政府于2005年9月中旬公布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举报咨询电话。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导向,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强化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扎实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是否健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是否得到落实。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以现场检查,文件、资料抽查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检查,以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行政执法文书形式迫使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坚决禁止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坚决禁止与周边距离、储存方式等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不得生产经营。三是危险货物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货物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企业装卸、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四是严格危险货物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单位主要负责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经营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三)罐区总体检查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43号)中要求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2.罐区日常管理情况。
3.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4.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情况。
5.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设置情况;储罐根部阀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和运行情况。
6.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
7.电气系统的管理情况。
8.避雷、防静电设施的配置及定期检修、检测情况。
9.原油储罐浮顶密封完好情况,一、二次密封之间可燃气体是否超标。
10.相邻罐区防止事故相互影响的措施落实情况。
(四)罐区内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按规定设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记录。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工艺规程(特别是物料倒排工
艺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记录。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铭牌、标志完好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标示使用证号情况。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观完好情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
9.安全附件情况。
(五)罐区消防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消防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以及定期检验和维修情况。
5.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
6.灭火救援工作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参照《罐区安全专项检查表》﹙1-3,见附件1)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8月25日)
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要立即组织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拉网式自查,认真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各企业要于8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二)各县(区)安委会检查督查(8月26日至9月6日)
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聘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请于9月10日前将阶段性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区)安委会要于9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及《罐区名录清单》、《罐区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市安委会督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计划在9月9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各县(区)、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各县(区)要在9月8日前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政府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都要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查组,并聘请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专家,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督查,专家费用由本级政府负责。各县(区)、各单位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工作做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认真查找隐患,真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特别是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经信、住建、发改、环保、农业、质监、服务业、国资、邮政、铁路、海事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强化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要监督易燃易爆场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民爆物品的监管,加强危险品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市安监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经信委要做好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建委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市发改委要做好全市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市环保局要严格危险品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市农委要做好涉及危险品的农资使用、储存环节的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要监督企业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市服务业委要做好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市邮政局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行为。
(三)重拳出击,严格执法
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非法、违法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严格依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积极配合,确保重点,万无一失”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决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和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治安问题,为节会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第四届香包节各项活动安全有序正常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第四届中国庆阳香包民俗文化节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督导和协调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和相关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君峰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任务,收集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搞好衔接和联络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治安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做好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掌握社会动态,维护社会稳定。要深入改制企业,特别是庆阳市运输公司、西峰区饮食服务公司及土地征用村、组和宗教、拆迁等重点区域,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收集掌握各类情报信息,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动向,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化解调处,把各类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对“”顽固人员的监控、失控人员的追捕和各类案件的查处。对“”顽固分子逐人落实监管和帮教措施;及时掌握查处“”人员非法聚会、散发宣传品等非法宣传活动;将失控和在逃的“”人员全部追回;依法严厉打击“中功”、“菩提功”等有害气功组织活动。三是以金融、物资、供水供电、党政机关、涉枪涉爆单位、大型商贸市场、文化及商贸活动主要场馆、宾客等为重点,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以消除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要实行“定部位、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目标”的责任制,确保收到实效,为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各县区公安局要在第四届香包节开幕前组织三次以上全局性的集中清查行动,切实解决本辖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四是加强对涉及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单位或学校的现场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五是集中开展流动人员、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专项清理行动,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房屋租赁户的管理力度,全面清理登记,及时督促检查用工单位、企业、房屋出租户落实治安责任及措施。对无身份证的人员,各用工单位、企业不准登记留宿,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场所和人员将要依法从严查处。
(二)确保领导和重要宾客等的绝对安全。要严格按照警卫工作规定,对领导和重要宾客的驻地、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要积极加强同部门协作联系,在领导和重要宾客的驻地设立接待室,确保安全。由交警支队负责领导及演职人员开道、随卫任务。西峰区公安局负责各宾馆、饭店的驻地安全保卫任务。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由消防支队负责,对展馆、宾馆、重要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承办单位、各参展及施工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布展、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提前介入布展工作,对设计图纸要进行严格审批,坚持“一票否决”制,派出消防人员对布展施工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由交警支队会同运管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加强对主要公路、道路的巡逻,特别是对事故多发、危险和施工路段要增设警示标志,增加巡逻警力,严防交通事故发生。要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和道路堵塞问题,保障道路畅通。在节前要对西峰城区的出租车司机轮训一遍,要求他们主动宣传庆阳,保持车辆整洁、注意乘客安全,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由交警支队和西峰城交队负责,在西峰区主要展馆、宾馆、饭店及主要路段合理设置停车场,供各种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安全。由西峰区公安局组织完成重点活动、重点路段的交通管制。在节日期间由交警支队负责西峰城区四周即北大门至飞机场、东大门至八里庙、南大门至董志收费站、西环路四个路段的交通巡逻,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香包节重要活动安全。要把开幕式、明星演唱会、闭幕式等重要活动作为安全保安工作的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做好安全检查及检票工作,维护好会场秩序,确保安全。
1、第四届中国庆阳香包民俗文化节开幕式暨《香飘神州》大型广场文艺演出,由市公安局组织西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支队、森林公安局完成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并提前做好检票口围栏的布设。
2、香包民俗文化精品展馆、南北大街香包普品展销一条街,区域名优新特商品、小商品,华兴美食一条街地方风味小吃展销,科技、医药、汽车、人才劳务交易市场等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西峰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完成。
3、乙酉年万人公祭周祖大典活动安全保卫由庆城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完成。
4、世纪广场文化周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由西峰区公安局组织完成。其中文化周开幕式暨焰火晚会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西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森林公安局共同完成。
5、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西峰区公安局组织完成。专题研讨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由所在县区公安局组织完成。
6、大型明星演唱会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西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支队、森林公安局共同完成。
7、赞助演出和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西峰区公安局组织警力完成。
(1)戏曲公演及道情皮影戏展演活动。
(2)庆阳农耕民俗文化村民俗文化展演活动。
8、陇东民歌万人大联唱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西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支队、森林公安局共同完成。
9、庆阳籍名人明星大型联欢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西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支队、森林公安局共同完成。
10、市内各旅游景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景点所在县区公安机关负责完成。
11、闭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西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武警支队、森林公安局共同完成。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举办第四届中国庆阳香包民俗文化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大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经济、文化发展的重大行动。第四届香包节期间活动内容多、规模宏大,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繁重。全体参战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吃大苦、耐大劳和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安全保卫工作中去,尽职尽责完成任务,让广大群众满意,让参会来宾满意,让领导满意。
2、明确任务,靠实责任。香包节开幕前,组委会要与市公安局签定节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参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单位和警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项具体保卫工作都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责任制,各执勤区域、执勤点,要提前进行实战演练,熟悉掌握现场情况,认真履行好职责,维护好执勤区域、路段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香包节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第四届香包节安全保卫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公安、武警、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节会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的工作,做到统一、快捷、高效。公安机关各警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相互主动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搞好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一、计划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3000户,预计补贴金额550万元。今年补贴标准仍然执行低保户家庭140.00元/月,低收入家庭及其他保障类型家庭90.00元/月。根据2020年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适度调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收入审核标准,即由原来的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270元/月,调整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313元/月;享受按份共有产权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及实物配租的家庭收入审核标准仍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600元/月。
二、按照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我们将在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拓宽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将进城务工农民、新就业大学生、公交车司机、一线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及青年医务工作者等纳入现有已实施保障乡镇的住房保障范围,对以上新增保障群体在收入上不设限制,需要本人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提交在本地没有房产和车辆的相关证明,另对失去原有耕地,并有乡镇政府出具失去原有耕地相关证明,在城镇居住10年以上,符合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属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范围,并具有居住地证明的农民家庭,也可享受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待遇。通过这个举措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三、由于保障范围的扩大,保障群体层次的不同,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标准仍实行低保户家庭为1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为2元/月/平方米,其他保障家庭为3元/月/平方米,对外来务工及其他保障家庭,在第二个年审期如达到低收入或低保标准,可按年审后的标准收取租金。
四、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利用三个月时间组织全面核查完全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核查户数550余户,重点核查镇、松江河镇区域保障对象,确保出租房屋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杜绝转租、转借及空置、闲置现象。
五、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对已审计出的违规保障户,将通过社区督促其进行整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在公示后退出其保障资格。
六、对松江河镇政府提供的172套吉源小区公租房,将督促松江河镇政府尽快交付,由我单位申请装修资金进行装修,使已签订分配入住合同的保障户重新审核后尽快迁入新居。
七、结合抚政办发【2019】56号文件,至方案颁布之日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3年后仍未购买国有产权份额的,由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对国有产权部分收取租金,租金标准在届满之后由住房保障机构另行制定。
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自愿退出自有产权份额的,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政府按照保障户原出资价格回购,不计利息,对装修及附属物不予补偿。
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合法继承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不足6年的按合同约定的原价购买廉租住房国有产权份额;超过6年的,按市场评估价购买廉租住房国有产权份额。合法继承人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购买廉租住房国有产权份额,合法继承人对价格有异议的,可自行选定有相应房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来确定;放弃购买的,按照市场价格缴纳廉租住房国有产权房屋租金。
在今后执行中,如有超出我县实际发生的情况,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社区、民政办及住房保障部门,对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要严格执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检查督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八、要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号文件精神,社区、民政办及住房保障部门要各司其职,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做到随时申请,集中审核,按照“三审两公示”流程将符合条件的保障户纳入到保障范围里,经审查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在申请实物配租轮候期间,应当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租赁补贴保障名单确认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前,社区要将符合保障条件但未纳入保障的家庭,暂时纳入到轮候范围,在下一次新增保障计划时,按照轮候保障家庭的轮候时间及家庭困难情况按顺序给予保障。为方便群众办事,2021年将逐步完善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力争于2021年年底前开启信息网上年审工作。
九、结合省住建厅建立的快报系统,对我县棚改实施进度及公租房分配情况,通过相关部门数据统计,每月及时准确进行报送。
十、针对镇、松江河镇、泉阳镇完全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保障户供水管道老化、影响生活等问题,由我单位申请维修资金对供水管道进行维修,并设立专人负责;对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养护报修,承租家庭公租房随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要给予及时解决。同时计划在公租房房源集中的松江河镇、镇联系公租房配套设施养护保修合作单位,针对保障户报修问题及时解决。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建立政策体系法制化、工作程序规范化、业务标准统一化,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抵御风险能力强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二、总体目标
年1月1日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业务管理达到“五统一”的目标。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统一基金财务账户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三、实施步骤
全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上解工作从年月1日起实施。采取分步推进,逐步纳入的办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全面推行参保职工实名制,建立参保职工数据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历年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对暂收、暂付款和欠费进行清理,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基金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二)财务审计。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和支出情况,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共同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做出审计结论。
(三)基金上解。对已审结的县区,由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金上解手续。年12月底完成各县区基金上解工作。
自年月1日起到工伤保险基金上解前,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暂付、借支医疗费等名义擅自动用或挪用工伤保险基金,不得擅自进行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只能用于定期工伤保险待遇和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的其它待遇的支付。
四、统筹方法
(一)基金管理
实行市级统筹后,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担基金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和待遇支付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及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在市及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县区属及其以下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市本级和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开设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用于工伤保险费的收缴和待遇支付。各县区基金收入按月上缴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汇集后,按月缴入市级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按月上报支出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拨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再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拨到各县区支出户。
各县区历年结余的工伤保险基金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在一定期限内上解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上解市财政专户。参保单位的历年欠费由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解。
(二)基金征缴
按照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五统一”的目标,各县区要加强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工作。缴费基数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费率的调整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视具体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执行。
(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原则上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工伤事故报告、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和时限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统一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对待遇支付额1000元以下不够伤残等级的工伤(简称小工伤)和农民工工伤(亡)认定开辟“绿色通道”,即: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立即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及时认定工伤和支付待遇。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四)工伤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套机构资格审定
工伤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格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取得相应资格的工伤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签订协议,负责其考核管理工作。
(五)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即:小额待遇支付由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大额待遇支付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具体数额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核定。对县区工伤保险基金实行核算管理,与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挂钩,原则上各县区征收的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本县区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完成当年扩面与征缴任务的县区,所征收基金不够支付工伤待遇的,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储备金中予以调剂。未完成当年任务的县区,当年支付的不足部分,工伤保险储备金不予调剂,由县区财政垫付。
(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职责
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各县区政府是工伤保险第一责任人,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工伤保险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工伤保险扩大覆盖面、基金征缴、稽核等工作,对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进行审核、支付,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和宣传工作。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全面落实工伤职工参保实名制,建立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台帐,积极完成市上下达的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任务。
一、工作原则
医疗责任保险遵循“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市统保的优势,引进第三方化解医疗风险机制,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医疗责任保险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动态调整”的原则,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医疗责任保险需求。
市、区县卫生、司法行政、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逐步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三、工作目标
2013年11月底前完成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2013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已自行投保类似医疗责任保险的,应于保险到期后,参加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9.25—10.20)
1.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化解医患矛盾,处理医疗纠纷。
2.保险公司积极与各区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对接,开展对医疗责任保险知识的普及和培训,为参保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
3.各区县卫生局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下达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3.10.21—12.31)
医疗机构按照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办理和理赔流程开展工作(具体见附件)。
1.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于11月30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
2.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于12月31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
3.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三)总结阶段(2014.1.1—1.20)
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书面报送市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疗责任保险在转嫁医疗执业风险、医患纠纷预防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切实转变观念,认识到医院在不断加强自身管理、独善其身的同时,还要积极纳入政府和社会为医院所创造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医疗风险防范和充分运用保险来转移医疗风险的意识,积极参加全市统保。
(二)认真组织。按照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医疗积极参保,确保2013年底完成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保工作。
(三)强化责任。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将参保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绩效目标考核以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和医院评审工作的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挂钩。各区县卫生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统一参保。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调中心切实加强与卫生行政、保险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调解与理赔的衔接。
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保险机构承保及理赔工作的监管,配合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对调解员开展保险理赔业务知识培训。
一、目标任务
年月日,完成年119人农村适龄居民续保工作,续保率9%以上;完成农村适龄居民扩面工作,新增参保0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0%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月日—月日各村(居)认真组织村(居)组干部对辖区内农村适龄居民、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参加新农保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填写《宿城区耿车镇农村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宿城区耿车镇农村适龄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月前上报纸质及电子文档,由镇人社所汇总统一上报区农保经办机构。
二)宣传发动阶段(月日—月日)各村(居)作为新农保工作责任主体,通过召开村(居)组干部座谈会1次,群众代表会1次。充分利用村(居)公开栏、靠牌、墙字、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每个村(居)悬挂横幅不少于2条,每个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宣传标语不少于条,宣传资料户均1份。重点是宣传动员年已参保的农村适龄居民及时到镇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对有参保要求的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业务培训阶段(月日—月日)为规范新农保工作,镇人社所要做好村(居)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1培训对象。村(居)负责参保登记、信息和数据录入人员。
2培训内容。新农保政策、参保登记要求、业务流程、信息和数据录入软件应用等。
培训方式。镇组织辖区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月日镇人社所对村(居)人员进行培训,各村(居)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人。
四)参保续保阶段(月日月日)
月日前完成年已参保农村居民银行存折打制、发放工作。
2各村(居)有组织地动员年已参保农村居民到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
为新参保农村居民办理参保手续。
五)绩效考核阶段月日—月日)
月日对各村(居)新农保工作组织成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从月日开始,对各村(居)参保、续保缴费人数每周通报一次。
对各村(居)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年新农保工作重点是年119人适龄居民续保缴费。为此各村(居)要成立工作组织,建立村(居)主要领导负总责、村(居)专人承办的续保缴费工作和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