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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论论文

时间:2022-11-08 12: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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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论论文

第1篇

1、民族唱法

从广义上来看,我国的民族声乐相关艺术,主要囊括了曲艺说唱、民歌说唱和戏曲说唱这三种不同风格的演唱艺术,从这点上来看,我国的民族唱法指的就是在进行具有浓烈的民族特色的歌曲和演唱民歌时所运用到的一些声乐的技巧,主要涵盖了不同种类别的歌唱形式。在对传统的民歌和戏曲等之中精髓进行继承和发展的同时,又对西方美学唱法中比较先进的优秀的技巧加以和借鉴,这有效地集二者于一身。这样的唱法其特点就是在演唱时音色清脆明亮,语言准确,因此,深受人们群众的欢迎。

2、美声唱法

美声的唱法主要是从西欧中比较专业的且具有古典声乐特色的传统唱法中不断演变而来的,是在文艺复兴展开之后渐渐才形成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比较完备的歌唱体系,它对喉咙和气息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音域比较开阔,同时各个声区之间的连接也比较自如灵活,在转音中也十分流畅且能够精准的协调发声器官,在此过程中,很多比较高难度的技巧都可以完成,进而使音色得到美化,因此,这种唱法普遍被认为是比较科学的一种歌唱方法。

二、民族声乐的传统韵味

我国地域十分辽阔,且有着56个民族,每个民族因所在的地理环境不一样,语言和风俗习惯等也都大不相同,因此各个地域的民歌都有着不一样的民族特色。有人曾说,韵味指的就是在演唱时存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中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民族色彩。由此可知,在民族声乐当中,韵味充分体现了民族声乐中独特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它是声乐作品的魅力所在。因此,在我国传统的民族声乐中一般都是把演唱者在演唱时是否有“韵味”来判断其演唱水平。而润腔这一技巧就是充分地将“韵味”给表现出来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就是让演唱的曲目更富有表现力,让作者更有自身的感染力。润腔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运用哭腔,注重字的缓慢轻重等,也就是说,在演唱中加入润腔能充分的将韵味给体现出来,而韵味就相当于一部作品的灵魂,我们必须将其保留下来。

三、借鉴美声唱法中的科学理论

1、声部划分

这一理论在美声唱法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众所周知,每个人具有的声音是不一样的,这种差异不只是因为演唱者声带宽厚度不同,也主要受到演唱者共鸣腔大小和体积胖瘦等因素的左右,这样每名演唱者都具有不一样的音域和音色。而美声唱法关于声部划分这一理论就是经过划分不同的人的声部,确定其各自的类型,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也就是注重“因材施教”,让演唱者将自己的嗓音发挥到最好,因此说这一理论在美声唱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我们的民族声乐中缺乏这一方面的理论,所以我们可以借鉴美声唱法这一理论来提升和完善我国的民族唱法。

2、科学且合理的发声体系

在美声唱法中其发声体系主要起着将演唱者的唱歌能力加以提高的作用,在这种体系中不但包涵了怎样训练声乐的方式方法,而且这也跟“由浅入深”这一原则相吻合。在进行声乐教学中将这一手段运用其中,可以使教学模式变得更加的丰富,同时利于将教学质量加以提高。在我国的民族唱法中同样也缺少这一理论的引用,因此我们借鉴这一理论在民族唱法中,就提高教学质量来讲无疑是十分有利的,与此同时,在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中其基本原理还有相通的地方,我们可以使二者互相学习各自的方法,进而将我国的民族唱法的理论体系不断地加以完善。

四、结语

第2篇

经济学方法论及其争论从来都是经济学领域不可避免的主题。该主题也引起国内学者的极大兴趣并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本文在其文献基础上以四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来统领方法论的发展逻辑,从而为解释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及其方法论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框架。

关键词

观察-归纳逻辑;假说-演绎逻辑;证实与证伪;解释性理论;逻辑批判

一、国内文献及其缺陷

国内学者对西方经济学方法论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黄少安(1994)认为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为: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或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经济学的思维原理或方法;经济学的技术方法。在逻辑主义和证伪主义上,张斌(1998)指出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经验主义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特征。蔡仲(1998)对证伪主义在经济学方法论中的起因及其发展的历史线索进行了探讨。韩永进(1999)对波普的证伪主义及其对二十世纪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和评价。桂起权(1999)认为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是评价经济学理论的一种可以通用的概念框架,并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纲领进行了比较分析,并(2002)扼要的阐述了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脉络和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若干代表性成果。在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上,林岗、刘元春(2001)对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个体主义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制度个人主义将陷入“人与社会相互决定、无限倒推”的二律背反的困境之中,汪浩瀚(2002)则认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将出现整合的趋势。在方法论发展问题上,郭箭(2001)指出新古典经济学和进化经济学在经济理性、多样性以及时间和过程等问题上的差异。杨燕青、吴佳(1998)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仍在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内。汪浩瀚(2001)认为主流经济学的演进正出现方法论、范式转换;为宏观经济学寻求微观基础;为微观经济学构建宏观基础;非主流经济理论不断融入主流;基本假设宽泛化等特征。付耀(2002)将科学方法伦的发展划分为四阶段:前实证主义;实证主义;证伪主义;历史主义,并认为历史主义方法论将取代逻辑主义方法论成为经济学方法论的未来发展方向。

然而上述文献集中于西方方法论中的若干科学哲学问题而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分析逻辑或完整的解释框架,从而给人以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

本文认为,关于理论的方法论必须回答下述四个构成递进关系的问题:1.理论是如何形成的;2.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3.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4.理论是如何发展的。上述四个问题的递进逻辑如下:理论是如何形成的?形成的理论是否正确?如果理论正确,那么理论是否有效?理论又是如何发展的?前三个问题关乎理论本身的科学性,第四个问题则关乎理论的发展问题。本文将遵循上述逻辑展开对理论方法论的论述。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

二、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及其发展

(一)理论是如何形成的

显然,我们需要理论来对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解释。然而紧随而来的问题是理论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我们是如何获得理论的?

1.观察-归纳逻辑及其缺陷

按照经验主义认识论,理论的发现和形成来自于对经验的观察与实验并进行归纳。穆勒(J.S.Mill)在《逻辑、推理和归纳体系》一书中对归纳逻辑作了系统的阐述。然而,休莫(Hume)指出观察-归纳逻辑所隐含的一个难题:即单纯由过去的经验推断未来在逻辑上是否可行。没有什么正确的逻辑论证容许我们确认“那些我们不曾经验过的事例类似我们经验过的事例。”因此,“即使观察到对象时常或经常连结之后,我们也没有理由对我们不曾经验对的对象作出任何推论”。波普(KarlPopper)继休谟之后重新提出归纳逻辑的缺陷。“理论,至少是一些基本的理论或期望,总是首先出现的,它们总是先于观察。”如果我们一直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越来越原始的理论和神话,“这里并没有无穷倒退的危险。”最后我们将找到无意识的、天生的期望。波普认为人生来就有期望,就有“知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规则性。波普由此反对休莫将人类因为类似现象在经验中多次重复而产生的认为类似事件今后还会发生的习惯、联想和信念作为归纳法则的心理学解释,波普声称,科学发现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试探错误的方法,即“猜想和反驳的方法”或“演绎检验的方法”。

2.演绎逻辑的心理学基础

然而波普对理论发展的回答是有缺陷的,人们生来可以有期望或需要,但期望和需要与知识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心理学或遗传学先天所给予人们的并不是知识,而是人类头脑的记忆和思维功能,人类根据大脑记忆的信息进行逻辑推理,即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人们思考因果关系问题的唯一方式。归纳推理正是来自于人类头脑的演绎推理能力,由此,归纳逻辑只是演绎逻辑的反面,或者更进一步说,归纳是一种演绎。

一旦我们将人类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作为观察和归纳推理的前提,观察与归纳便不再仅仅是对事物属性的“客观”描述。观察总是以逻辑演绎推理能力为基础,这种演绎推理能力包括,对观察的事物要问一个为什么,即寻求因果关系的答案,这一点是与目的性相联系的,另一方面是,演绎推理使人们能够从观察中推论出因果关系的结论,并根据演绎推理使用已有的知识或理论。这样,演绎逻辑成为归纳逻辑的前提,演绎推理成为问题的来源从而成为理论的源泉,而归纳推理仅仅是演绎推理的一个环节。当我们将逻辑演绎推理作为人类思考因果关系的唯一思维方式时,我们也将不得不放弃理论形成的观察-归纳逻辑,转而寻求基于人类生理和心理的、与人类演绎推理思维方式相一致的假说-演绎模型(Hypothetica-deductiveModel)。

3.假说-演绎模型

观察-归纳逻辑由于上述无法解释的难题而被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假说-演绎模型”所代替。逻辑实证主义包括6项主要原理:1.科学论题的一致性;2.理论结构的有前提演绎模式,所有的学科都使用理论,这些理论可能被正式表达为公理、有前提的理论结构;3.间接验证原理:并非所有的判断都具有经验主义的解释,特别是包括概念的判断。但这些判断并非便是被认为“缺乏认识意义”的,在其所嵌入的理论被证实时,这些判断也便被证实从而间接的获得了认识意义;4.内涵实证原理(确认主义):作为理论判断的原则,理论是可证实的,则是科学的,从而是可接受的,可接受的程度取决于可验证性的程度。若经验主义的标准不适用,则采用非经验主义的评价标准如简洁、优美;5.演绎列线逻辑和归纳或然性涵盖科学科学解释定律:所有的学科解释必须采用演绎形式来表达;6.对称命题:科学解释和科学预言在逻辑推理结构上是相同的,唯一的差别是临时性:科学解释所描述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是事后概念;而科学预言则是事后概念,事情尚未发生。在亨普尔和奥本海姆(1965)看来,这种对理论的逻辑结构的公理化的表述被称作“假说-演绎模型”,用以表明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做出预言。

逻辑实证主义者将公认的作为理论结构的三段论演绎推理的前提假设解释为一种假说从而避免休莫难题,并通过上述间接验证原理得以证实。这样,假说-演绎模型重新获得了经验论的基础,理论演绎前提来自于由经验观察和对这些经验观察的不完全归纳所获得的假说。

(二)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

然而我们如何判断我们所得到的理论是正确的理性呢?在穆勒看来,理论本身只要是从真实的假设前提出发进行逻辑推理得出,那么理论本身在任何场合都是正确的。凯尔恩斯(JohnElliotCairnes)认为,要否定经济原则,必须要么否定其演绎的前提假设,要么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但无论何时都不应将被否定的预言作为抛弃某项经济理论的理由。

按照上文的逻辑,要判断理论是否正确,我们只需要通过逻辑实证来判断该理论在从假设前提到逻辑推论过程中是否保持逻辑一致性。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对理论的逻辑正确性与经验有效性作出区分,在讨论理论的逻辑正确性时,我们既肯定凯尔恩斯将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作为否定理论的理由,又不同意他将否定前提假设作为否定理论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默认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的“假设无关论(Irrelevance-of-assumptionsThesis)”。只有在涉及理论的经验有效性时,我们才对理论演绎前提假设的合理性或科学性进行判断。

如果理论不能保持逻辑一致性,那么我们称该理论存在逻辑悖论。然而理论是否都存在逻辑悖论呢?罗素所说的逻辑悖论的普遍性只是一种可能性,虽然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最终的公理,但只要在理论演绎推理过程中将研究对象严格限定在假设范围之内,对概念的应用也严格限定在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范围之中,那么我们将可以避免逻辑上的矛盾。一旦我们超出了定义所允许的假设和概念范围,逻辑悖论就会出现。而一旦我们发现理论本身存在逻辑不一致或逻辑错误,那么就可以断言,理论本身肯定是错了。我们将这种通过寻找理论本身的逻辑错误来否定理论的方法称为逻辑批判。在这里,我们仍然没有涉及理论的有效性或经验的证实和证伪。

(三)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

如果形成的理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再考证理论是否有效。在这里,理论的正确性是指通过逻辑实证判断理论在形式逻辑上的一致性,而理论的有效性则指通过经验检验即证实和证伪来判断理论与其现实解释和未来预测是否一致,从而二者事实上是两个不同的命题。

1.原理论对证实与证伪的拒绝

然而,如果经验能够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有效的,或理论被证实呢?而如果经验不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无效的,或理论被证伪?证实的逻辑由于休莫难题而难以成立。波普证伪主义采用了休莫的非对称性论断进一步对归纳逻辑进行批判:如果A为真,则B为真;B假,则A假;因此,不存在证实的逻辑,而仅仅存在证伪的逻辑。波普由此对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进行否定:“应作为分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一个经验的科学体系必须可能被经验反驳。”弗里德曼在《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也以充满波普主义色彩的文字写到:“事实证据从来不能‘证明’一个假说的正确性;它只能证明假说的不正确性。”

然而波普证伪主义(Falsificationism)本身由于理论的假说-演绎逻辑结构而存在逻辑缺陷。“杜海姆认为没有哪一个个别科学假说可以对之进行结论性的证伪,因为我们总是检验全部前提,特定的假说是和辅助的论证连结在一起的,因此我们永远不能肯定我们所证实的或拒绝的是假说本身。这样,任何假说都能够不顾反对的证据存在下来。”。这即是著名的杜海姆不可驳斥性论题(DuhemCsirrefutabilityThesis)。波普意识到了证伪主义方法的这种困难,他写道:“从事实方面看,永远也不能得出对一个理论的结论性的反驳;因为人们总是有可能说实验的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断言在实验结果和理论之间存在的差异仅仅是表面的,这些差异随着我们理解的进展而消失”。波普朴素证伪主义陷入尴尬局面:既不能构成证伪的逻辑,也不能构成证实的逻辑。

2.解释性理论的证伪

按照假说-演绎逻辑构建的理论拒绝证实与证伪,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无法通过证实与证伪触动到该理论呢?事实上,当我们进行经验解释和预言时,我们并非直接根据原理论进行,而是自觉不自觉的在原理论狭窄的假设前提和概念基础上加入新的假设和概念以符合检验现实的要求,我们称其为解释性理论,用以对经验事实进行解释和预言,从而所有的经验证实和证伪问题,事实上都是与解释性理论有关而与原理论无关。

然而对于解释性理论,证实的逻辑同样是不存在的,而证伪的逻辑是否同样不存在呢?由于解释性理论在原理论基础上新加入的假设或变量是经验的或现实的因素而非定义式因素,因此证伪的逻辑是存在的,杜海姆所谓的不可驳斥性并不成立。这样,当实际中出现了反例或根据解释性理论进行的预言失败了,我们就可以否定这种解释性理论。然而否定解释性理论并不等于否定原理论,因为并不是原有的理论错了,而是我们在应用原理论时即加入新的假设和变量构建解释性理论时可能构建得并不恰当。只要没有出现一种新的更好的理论,人们总是会在原理论的基础上再加入新的因素来解释那些反例。

(四)理论是如何发展的

当我们不能用经验或归纳法去证实和证伪原理论,也不能用归纳方法去形成一种新理论时,原理论是怎样被否定和被发展或新理论是怎样产生的呢?

1.波普的理性批判

波普对科学理论或知识的来源的回答是:通过批判其他人的以及我们自己的理论或猜测。波普声称,该回答概括了他所谓的“批判理性主义”的立场。波普关于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如下:

P1TTEEP2

其中P1表示问题:指的是一种理论内部,或两种不同的理论之间,或理论与观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TT为试探性理论;EE为排除错误:通过观察和实验的严格检验,对尝试性的猜想,假说或理论进行批判、反驳或证伪;P2为新问题。由于科学理论都是可以被证伪的,因此,科学知识的增长就是四个阶段的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然而假说-演绎逻辑的结构导致波普朴素证伪主义既不构成证实的逻辑,也不构成证伪的逻辑。这样,上述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便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理论不能被经验所证伪,那么人们是怎样提出问题的呢?波普的回答是,我们所凭借的是猜想和反驳。这样,在波普看来,科学发现依然是一种猜想、直觉和非逻辑过程的跳跃。

2.理论发展的逻辑:从理性批判到逻辑批判

波普的理性批判主义并未告诉我们如何批判。事实上,在前面采用假设和变量表示的演绎逻辑理论结构中,一个逻辑要求就是,作为模型的各个变量和参数必须相互独立,从而使模型保持稳定并通过比较静态方法来讨论参数值的变动对变量的影响从而作出预言。这一点是通过定义式的假设来保证的。而对于解释性理论,其理论结构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原理论模型中的假设和变量而得到的,正是这种根据经验现实加入假设和变量对理论进行应用的方法,蕴含着解释性理论逻辑矛盾的可能性,这时,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解释性理论的正确性而不是有效性。

在讨论理论正确性时我们曾经指出,一种逻辑一致的理论在其假设和概念范围内肯定不存在逻辑矛盾,但只要超出其假设和概念的范围就必然会产生逻辑矛盾,经验证伪就会出现。当解释性理论被经验证伪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理论本身的正确性或逻辑一致性出现了悖论。解释性理论的这种逻辑悖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否定(或肯定)原理论的方法,即逻辑批判。由于加入了新的假设和变量,我们转而需要重新检验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或正确性,借助逻辑批判由解释性理论指向原理论,而经验证实和证伪却无助于我们将问题指向原理论,因为经验不可能检验最初的理论,而检验的解释性理论却可能是一种带有逻辑错误的理论。逻辑批判要求我们指出解释性理论中新加入的假设前提的合理性,或新加入的变量与原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即变量向量之间的相关性,并通过重新建立假设或对变量进行重新定义来解释包含新变量的问题以保持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不同意弗里德曼的“假说无关论”:假设条件的科学性对于理论能否经受经验检验而不产生逻辑错误同样是重要的。

通过逻辑批判,我们可以在新理论的假设和变量向量中包含新的因素而不导致逻辑悖论,从而可以比原理论更能够逻辑一致地或更有效地解释更大范围的问题。只要排除掉新加入的因素,这种新理论就可以还原为原理论,或者说原理论只是新理论的一个特例。这样,我们可以明确地断言,这种新理论是我们所获得的知识增长或理论增长。然后我们再检验新理论的有效性,如此循环。

借助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解释性理论作为通过逻辑批判从一种旧理论到一种新理论的过渡阶段。正是逻辑批判使科学家的研究建立在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或牛顿所说的“巨人肩膀上”并使观察建立在演绎推理的基础上,它使理论研究不再是靠波普意义上的直觉、猜想或非逻辑过程而变成非常的确定:只要我们知道原有的理论和所要研究的问题,依靠我们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即逻辑批判方法必然会使理论获得发展。

3.理论发展的形式

可以肯定,每一种解释性理论都可能带有逻辑悖论,那么是否每一次证伪和逻辑批判都将导致一种新理论的产生?这一点显然与科学史不相符。库恩(Kuhn,1962)由此向波普的证伪主义发起了反击,一种理论一旦产生后将会是相对稳定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成为理论科学家解释问题的基础和应用科学家的有效工具,这就是库恩所谓的规范科学和范式(Paradigm)。拉卡托斯(Lakatos)试图将波谱的进攻性方法论(AggressiveMethodology)和库恩的防御性方法论(DefensiveMethodology)相融合并提出“科学研究框架(ScientificResearchPrograms)”概念及其退化和进步性质。与朴素证伪主义不同,人们并不是根据经验证伪来否定原有的理论,一种旧的理论要被否定和取代,需要一种新的理论体系或科学研究框架与之相竞争,该理论必须不仅能够解释另一个研究规划所不能预测的事实,而且还要能够解释更多的能够被经验证实的事实。也就是说,需要一种更一般的理论来取代旧理论,以免出现科学的真空而使人们无所适从。

三、结论

上文分别回答了我们所提出的关于理论的四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西方主流经济学正是遵循本文所提出的理论发展的逻辑而得到发展的,而其对方法论的讨论则无非是对上述四个问题的回答。限于篇幅,我们不再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1]波普著:《猜想与反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67页

[2]波普著:《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270页。

[3]蔡仲:“现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的证伪主义”,《自然辨证法研究》,1998年,Vol.14,No.11。

[4]付耀:“试析经济学方法论演进的四阶段及其内在逻辑”,《当代财经》,2002年第5期。

[5]桂起权:“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之走向”,《经济评论》,2002年第2期。

[6]桂起权:“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家》,1999年第6期。

[7]郭箭:“新古典经济学与进化经济学方法论的比较”,《财经研究》,2001年,第27卷第1期。

[8]韩永进:“波普尔与二十世纪西方经济方法论”,《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Vol.15,No.4。

[9]黄少安:“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

[10]纪树立编译:《科学知识进化论》,三联书店,1987年,第28页。

[11]考德威尔(BruceJ.Caldwell):“实证主义(Positivism)”,载约翰·伊特韦尔等编,陈岱孙主持翻译,《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

[12]廖士祥主编:《经济学方法论》,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

[13]林岗、刘元春:“制度整体主义与制度个体主义——马克思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方法比较”,《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14]马克·布劳格著,石士均译:《经济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16页。

[15]汪浩瀚:“经济学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经济科学》,2002年第2期。

[16]汪浩瀚:“论主流经济理论演进的若干新特征”,《经济评论》,2001年第1期。

[17]杨善解:“波普论科学知识的增长”,《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

第3篇

关键词:科学与治理;科学与社会;科学咨询;公共参与;预防原则

Abstract:TheissueofScienceandGovernancehasattractedthecommunityofpolicyandacademicresearchduringrecentyearsandisgrowingasafronttopic,whichisdrivenbythefundamentalchangeoftherelationshipofscienceandsociety.Thispaperexaminedthedynamicsofscienceandgovernance,anddescribedthemainfactorsasadvice,precautionaryprinciple,publicparticipationandresearchcontrol.Thepaperhighlightedthemeaningofscienceandgovernance.

Keywords:scienceandgovernance,scienceandsociety,scienceadvice,publicparticipation,precautionaryprinciple.

近年来,“科学与治理”(ScienceandGovernance)成为欧盟及其成员国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受到国际政策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日益吸引学术界深入研究的前沿课题。2000年7月,欧洲委员会提出“面向欧洲的研究区”(TowardsaEuropeanresearcharea)的发展战略,并提出建立欧洲科学技术参照体系(thesystemofscienceandtechnicalreference)作为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支持系统。2000年10月16~17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召开名为“知识社会中的科学与治理:欧洲的挑战”(Science&GovernanceinaKnowledgeSociety:TheChallengeforEurope),主题是“走向科学、公民和社会之间的新联盟”,来自欧洲各国的4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2001年,欧洲委员会发表题为《欧洲治理》的白皮书,把科学治理作为欧洲治理一个重要的部分[1]。2002年欧洲委员会发表《科学与社会行动计划》[2],作为实施白皮书的行动计划。同样,“科学与治理”议题在美国也受到很高的重视。近几年在美国科学促进协会(AAAS)科技政策年会上,都有包括国务卿在内的政府高级官员就科学与治理议题(集中在科技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发表演说,这也是对美国国内正在进行的关于科学与治理高层次讨论的一个反映[3]。同时,科学与治理议题也受到社会团体和学术界的普遍地重视,一些国家的权威机构和国际组织纷纷发表有关的研究报告,如英国文化委员会(TheBritishCouncil)于2001年3月发表了《科学与社会:走向民主化的科学》[4]。一些有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也开始举行,例如,哥伦比亚大学于2002年3月5~7日召开名为“与神怪共同生活:21世纪科学技术的治理”(LivingwiththeGenie:GoverningScienceandTechnologyinthe21stCentury),会议的主题是以有益于社会为目标理科学技术,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在著名国际学术刊物上(例如,Researchpolicy,ScienceandPublicPolicy,TechnologyinSociety等)有关论文开始不断出现,同时有关科学与治理方面的专著和论文集也在问世。[5][6][7][8][9][10]

“科学与治理”的根本动因是科学与社会的关系正在发生的一些根本性变化。这些新的变化不仅对传统的科学技术观提出了广泛的质疑,而且对现有的管理结构和管理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需要发展一种各有关利益方(政府、科学界、企业、社会团体、公众等)相互协调的机制,,使科学走向民主化,确保科学为人民的健康和福利服务。

本文以发达国家的经验为依据,分析和研究“科学与治理”兴起和发展的动因、核心内容及其重要意义。

1.“科学与治理”的提出

“科学与治理”这一议题是应对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而兴起的,同时也是在“治理”这一概念成为社会科学各学科普遍采用的共同语言的学术氛围内涌现的。为了充分理解“科学与治理”的含义,有必要首先对治理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做一概括分析。

1.1治理理论的提出

治理理论的提出是现代社会正在发生一些根本性变化的反映。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工业社会之后的现代社会正在发生的一些重要变化,如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1973年)、界沃太一的“知识价值社会”(1985年)、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1986年)和彼得•德鲁克的“后资本主义社会”(1993年),以及现在耳熟能详的“后现代社会”、“信息社会”和“知识社会”等。治理理论关心的问题主要是社会是怎样组织和管理的。可以说,各种关于治理的理论在不同程度上都是以现代社会某些重要变化的特征为出发点。

学者们讨论“治理”的概念兴起大都会以“‘统治’(government)向‘治理’(governance)”的转变为开始。英文中“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希腊文,原意为“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等同使用,主要是指政府的合法化的指挥和控制行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分立化(decentralization)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现代社会的各个子系统和网络日趋独立,许多社会和经济领域的管理靠单纯的政府权力控制和管理机制已是不够的,需要公、私双方的协调管理,需要政府以外的一些其他机构和行为者参加经济和社会调节。由此,具有崭新意义的“治理”概念开始出现。

罗茨(Rhodes)在“新的治理”一文中指出: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有序统治的条件不同于以前,或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11]不同的学科(制度经济学、新公共管理理论、国际关系学等)从不同的角度对“治理”下了不同的定义。按照全球治理委员会(theCommissiononGlobalGovernance)1995年给出的权威定义:“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统一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1]与统治相比,治理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但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随着治理范围的扩大,各种人和各类组织等得以借助这些机制满足各自的需要,并实现各自的愿望。治理的实质在于,它强调的是机制,强调的是不同社会角色为了共同目标的协调行为,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权威和制裁。

法国学者阿里•卡赞西吉尔精辟地指出:治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它更能应付千差万别的现代社会中的决策问题。在现代社会的各个子系统和网络日趋独立的情况下,治理的能力,除了政府机关和各种机构外,还需要公共社会的参与,各种利益集团、网络以及部门间的协商。治理于是促进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成为形形社会者(agents)如公共治理部门、私人公司、半公共机构、公民、社会群体和协会之间的一种协作方式,使政策的制定更为有效。这种模式比传统的统治方式更能适应社会环境,既强调了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纵横协调,也强调多元和不统一。其根基在于协商而非上令下行。它是在公和私的者五花八门的情况下处理公共决策过程的一种努力。它的要旨不在于机构,而在于过程和实践。它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构。[11]

1.2现代科学发展的挑战

随着现代科学的飞速发展,科学已成为国家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科学在国家各个领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入政府的核心功能。科学不仅在传统的经济与贸易、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领域成为一个重要的不可少的因素,而且在新出现的食品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全球变化等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据Padilla和Gibson于2000年的研究,在过去的10年间,英国议会含科学内容的提案、动议和辩论上升了6倍。由1988~1989年的1%上升到1998~1999年的6%,其中生物科学(医药和食品)和环境科学(包括能源)上升最快。[12]

与科学有关的政策议题不仅逐渐成为政策的中心,而且其中许多议题具有新的特点:(1)在科学上有重要的不确定性;(2)(涉及不同的利益)具有广泛不同的意见;(3)对于敏感领域(普通百姓健康与安全、动植物保护和环境等敏感议题)的公共政策有着潜在的重要涵义。

这些议题充分反映了科学与社会关系正在出现的一些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科学发现充满着丰富的、令人激动的机会,科学的应用和技术发展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深入而广泛地影响到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给人们带来很多好处和便利;另一方面,科学应用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风险并不总能事先确定,在一些重要的敏感领域(如环境和公共健康领域)可能对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潜在的危害,公众关心意识增强(例如对生物技术的应用)。而且,一些重要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应用明显涉及不同的利益群体,例如,转基因作物和食品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消费者、科学家,科学不再被视为是价值中立的,科学家也不再是毫无自身利益的中立者。这样,现代科学的发展不再单单是科学共同体的事情,也不再仅仅关涉到政府,而且涉及到社会其他角色(企业、社会团体等),涉及到公众。由此,带来了社会与科学之间出现新的问题和紧张关系。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疯牛病事件的爆发、转基因作物大面积的播种和转基因食品的大量上市以及基因组研究和基因治疗、干细胞研究和克隆技术等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与科学出现十分紧张的关系。疯牛病(BSE)事件的案例表明,被作为决策基础的科学证据的确实性是不令人信任的。自1985年疯牛病被发现以来,英国政府及其科学顾问一再宣称BSE不会传播给人,而科学界迟迟不能给出有关疯牛病传染的精确答案。直到1996年,英国政府才根据越来越多的证据承认人吃了受感染的牛也会患上同样的症状。疯牛病引发了公众对政府和科学空前的道德信任危机。转基因作物和食品则带来了不确定的风险性和伦理难题。尽管政府和专家声称它们对人们健康无害,但并没有消除人们对风险的疑虑。而不加标注地把转基因食品与天然食品混在一起上市的做法,更激起了消费者的强烈抗议。尽管转基因食品和天然食品可能会同样安全(事实上现时没有一个政府或联合国组织会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但是这样做意味着科学足够可靠,消费者无需选择,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表明科学的应用引发出复杂的价值观冲突和社会问题。而克隆技术、干细胞研究更是带来了严重的道德、伦理和的根本性问题。这一切表明,科学的发展和应用越来越与社会、伦理和价值等因素联在一起,与公众的态度、价值标准和日常生活联在一起。

这些发展表明,越来越多的科学议题与道德、社会、伦理因素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特别涉及到不确定性问题时,诸多因素混在一起,使议题更为复杂。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单靠科学界是不够的,传统的同行评议以及科学家的利益公开(即申明研究资源的来源及资助方是谁)并不能扭转公众对科学的信任危机。同样,传统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与管理机制对于解决这样的问题也是不充分的。为此,需要新的机制——治理机制,发展共同的知识基础,协调各有关利益方,使得科学发展和决策过程互相支持,确保科学为人民的健康和福利服务。

2.科学与治理的核心内容

科学技术塑造着社会变化的步伐和方向,治理是以一种方式或机制把有关不同利益的角色带到一起,以使科学技术为保护和促进人民的幸福和安康服务为目的,管理这种变化的所有决策过程。“科学和治理”指的是建立一种机制,使科学和决策过程以有效、可信、负责和透明的方式一起工作。[13]换句话,“科学和治理”是建立科学与决策的新型关系,形成两者相互支持的机制和网络。

科学与治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制度化的咨询、信息公开和预警原则、公众参与和对研究的规范等,这些内容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2.1制度化的咨询

治理的实质就是发展共同的知识基础,坚实的科学咨询或科学建议(Scienceadvice)是治理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部分。

科学咨询是为决策提供科学证据,包括提供专业上的信息,解释重要科学数据、信息的意义和重要性,确保它们的质量等。科学咨询有助于保证科学上的可信性,澄清争论,促进政策的可接受性。坚实的科学咨询是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的保证,同时也有助于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

合法化和制度化的科学咨询体系是科学决策的必要保证。在发达国家,科学咨询占有比较高的地位,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制度化的咨询体系,在最高决策层、立法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三个层次都设有科学咨询机构[14];同时,国家科学院、民间思想库等外部咨询组织也履行科学咨询的职能。例如,美国1972年10月6日通过的《联邦咨询委员会法案》(FACA)对咨询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美国最高决策层设有总统科学顾问和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国会设有国会研究服务部和国会技术评估办公室,能源部、国防部、国家宇航局等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咨询委员会机构;国家科学院(以研究理事会NRC为执行机构)和民间思想库(如兰德公司)等也为政府的决策提供着重要的咨询。

现代科学发展带来的新的议题以及环境和公共健康领域决策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对现有的咨询体系提出了改进和发展的要求,不仅要保证科学证据的充分、有效,使咨询的组织方式适应发展的新特点,而且要保证咨询体现出责任感和赢得信任。其中,有两个重要的变化:(1)对政府履行征求咨询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的决策应该主动寻求科学咨询,像在其他公共政策领域(经济、公共管理、国际事务等)设立高级顾问及顾问机构和广泛咨询那样,应该在科学相关领域设立类似地位和能力的科学顾问和科学咨询机构并积极征询咨询。决策者必须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衡量各种不同咨询意见,并做出选择。为使决策建立在更为有效的咨询基础上,一些国家的政府已经开始制定一系列关于咨询的方针、规则和程序,在政府体系内需要主动地促进科学咨询,明确部门和机构实施这些方针的责任。例如,英国政府1997年发展出的一套原则,对科学咨询的重要问题(例如,需要科学咨询尽早地确认的议题,如何使牢固的科学证据与决策整合在一起,解释科学证据的开放性的重要性等)提出了指导意见。[15]随后,加拿大政府也制定出类似的咨询方针和规则。[16](2)咨询人员不仅限于科学专家,咨询程序也多样、灵活的组织方式。例如,用胚胎干细胞进行研究这一崭新的政策议题,由于这个议题涉及的不仅仅是研究所带来的潜在的医学上的收益,还有一系列道德和伦理上的难题,因此,咨询就不能仅仅限于科学专家。在法国、英国、瑞典、德国、意大利和美国关于干细胞实验议题的立法讨论中,所咨询专家都包括了伦理学和法律专家。每个国家使用的咨询机制各不相同,所有的国家都有现有相应的咨询机构负责(例如,美国由国家生物伦理顾问委员会负责),英国和意大利还特别建立了专门的咨询组。[14]

.2信息公开和预防原则

科学技术在给我们社会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不确定性和新的利害关系,带来了对环境和健康新的危险。风险问题常常是科学与社会紧张关系和冲突的根源。因此,需要认识评估和管理这些风险。

“风险”一词意味着不确定性,对风险的认识不是对“它安全吗”这样的问题给出“是”与“否”的回答(若是能直接回答就是没有风险了),而是“它究竟有多危险”,“它有足够的安全吗”。风险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视具体情况而定。我们每天都会遇到风险,有一些风险我们是可以接受,有一些不能接受。当我们考虑风险时,考虑常常不只是可能受到的损害,而且还有可能的受益。

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充分认识和理解不确定性,识别和判定什么是知道的,什么是不知道的,并使信息公开。英国政府对疯牛病(BSE)问题处理的一个教训就是隐瞒信息。当疯牛病传染给人的事实通过英国医学杂志引起公众注意时,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否认。政府决策者认为没有必要给公众带来不必要的惊慌,这样做的一个诱惑是想坚持等到所有的不确定性都消除后,再公开信息。结果,这大大丧失了政府和科学界的信誉。英国上议院科学技术特别委员会1999-2000年度科学技术第三报告《科学与社会》中指出,疯牛病给人的教训是“如果1996年前政府对疯牛病的立场更够准确地反映背后的科学的不确定性,那么公众和权威就能更好地为科学舆论的转向做准备了。而正是科学舆论的转向促使那次声名狼籍的政策的转变”。[17]

疯牛病的危机促使英国政府的立场发生变化,1997年3月英国科技办公室发表题为《政策制定中的科学咨询》的指导性文件,中心议题是保持科学咨询的公开性,提出:“对于敏感议题的政策决定,政府部门应该公开支持这些决策的所有科学证据和分析,并说明是如何把这些分析纳入到政策形成过程中的。”[15]

即使科学证据还不足以支持决策,也要公开可能的危险,采取预防措施,这是在过去10多年里不断的实践考验中逐渐成为共识的所谓的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Principle)。1998年,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社会活动家、学者、科学家和律师们在美国威斯康星州Wingspring举行的会议上发表“关于预防原则的宣言”,把以前在环境领域已广为采用的预防原则扩大到包括公共健康领域。宣言指出:

当一种行为威胁到人类健康和环境时,就应该采取预防措施,即使因果关系在科学上还没有充分得到验证。在这种情况下,行为的创始者而不是公众,应该负起举证的责任。应用预防原则的过程必须是开放、提供信息的和民主的,必须包括潜在的受影响的团体。这一过也必须包括考察所有可能的替代方案,包括不行动。[18]

预防原则为防止对健康和环境的威胁提供了有效的的保证,并会带来更有理性和明智的解决方案。预防原则贯彻到底就是让可能会受影响的公共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2.3公众参与

当科学技术发展带来具有广泛、深刻影响的伦理和社会议题时,需要公众参与争论、参与决策。近年来,随着欧洲和美国一系列争论和惊慌(转基因食品、基因疗法、疯牛病、口蹄疫等)对公共的影响,各种公共团体和私人组织都要求研究人员对研究工作给出更大的负责任说明(accountability)。同时,随着商业利益越来越渗透、影响科学研究过程,传统上那种根据职业来判断科学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而自然相信科学家的观念不再有效。各国的政府都开始寻找更有效与公众交流和传递科学信息的途径,恢复公众的信心,公民参与决策成为一个重要的途径。另一方面,新近的研究表明,以往只把公众当作一个被动接受信息、受教育的受众的观念是不正确的,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有自己的态度和价值。[19]同时,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社会其他职业中的受过很好教育的公众越来越多,公共应该在与科学有关的决策中发挥主动的作用。

公众参与科学技术决策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开始,但最初只限定于特殊的领域(例如核电站),但是现在具有普遍性和新的含义,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并发展出一系列新的方法,例如,社区为基础的研究(Community-basedresearch,CBR);共识会议(ConsensusConference);情景研讨班(Scenarioworkshops)等。实践表明,各种形式的公共参与十分有效。例如,起源于丹麦的共识会议证明了就科学技术议题创造与公众的对话会带来更好的决策。与这个词表面意思相反,共识会议通常是就某个还没有确定规则的科学技术议题让公众(通常由10~12个市民组成)参与讨论,并提出具体政策建议,这些建议被纳入决策者的决策中。[20]

公共参与的实践表明,欧洲公民获得科学技术知识单单靠信息从专家传播给公众是不够,必须形成真正的对话,形成公共参与。改进科学与社会的关系并不在于提高公众更好地理解科学,不能只是简单地谈教育。科学家必须学习听取公众意见,特别是与公民直接相关的地方和区域的议题(例如,环境、可持续发展、健康等),公共的意见是十分重要的。

英国上议院科学技术特别委员会1999-2000年度科学技术第三报告《科学与社会》指出,公共参与对于决策具有重要的价值。报告考察了各国已存在的公共参与形式,指出各种不同形式的公共参与都具有价值,它们并不是代替决策,而是帮助决策。它们帮助决策者聆听公众的价值和关心,并对之迅速做出反应。同时,它们让公众得到一些确信,相信他们的观点受到了认真考虑,这就提高了政策被接受的可能性。报告因此提出建议:“我们建议,与公众直接的对话应该成为关于科学的决策过程的正常的和完整的一部分,应该成为研究组织和学术机构活动的正常的和完整的一部分,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物。”[17]

2.4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和对研究的规范

科学研究的根本动力是对自然奥秘的好奇和求知,是自由探索的精神,这是数百年来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完全由好奇心导向的研究活动可能会带来潜在的负面效果,并对社会伦理的严重挑战。在科学研究可能会带来潜在危害后果的现时代,科学家肩负着比任何以往时代更大的责任。科学家需要对自己的研究工作省察:这个工作目的是什么、是在什么条件下进行的,如何确保这些研究是以正当理由、以正当的目的做的。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朱作言教授所指出的,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包括基本的两个方面:一是科学家应对其科学研究本身的行为负责,在研究中一旦意识到此类研究会威胁到人类生存,或者对人类生活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时,就应该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甚至终止此类研究;二是科学家应该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知识,将自己意识或预见到的、由研究带来的各种可能后果,负责地告诉公众。[21]但是,单靠科学家自身的行为是不够的,因为在一些情况下,在研究开始时可能比较难以断定会有什么负面影响,或者科研活动受到其他方面的利益(如商业利益)的支配而可能故意隐瞒信息。因此,必须对一些敏感领域的研究活动进行规范和控制。

3.科学与治理的意义

科学与治理的兴起表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与经济因素紧密相连,而且与社会和伦理的因素也紧紧结合在一起。科学技术成为社会中的科学技术。要使科学技术对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长期有益,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战略与政策就不再只是包括科学和创新两方面的内容,还要加入第三个因素——“社会”或“公众”,实现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三者的协调发展。这需要转变观念,采取新的行动措施。

3.1需要加深对科学在社会中所起作用的认识

现代科学的新发展表明,科学既带来了发展机会,同时也会带来潜在的威胁。,传统上认为科学是纯粹客观的、与人类的价值和责任无关的观念正在破产,包括人的价值和远见在内各种复杂的力量塑造着科学发展,同时象“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这样的论述仍是停留在表面,需要一种建立在对科学过程和不确定性更深入理解和认识基础之上的科学观。

3.2科学与社会需要建立新型的对话关系

传统的公共理解科学的途径,认为公众无知,用教育弥补就行了,而近年来许多的调查研究表明,正是受过教育的公众提的问题更尖锐,对新技术的接受也更为谨慎。这表明公众对科学的接受还有科学之外的更重要的因素,必须保证公众能够在获得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做出选择。公共对有关科学的政策争论提供的并不仅仅是意见,可能还有相关的知识、价值或问题,这些可能是科学家忽略的。因此,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不仅“公众理解科学”,而且包括“科学理解公众”,科学与公众需要新型的对话关系,这不仅有助于科学的发展,也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

3.3建立科学与决策相互支持的机制

科学发展带来一系列新的议题,涉及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对现有治理机制提出挑战,呼唤建立新的价值观念,建立传统决策机制和公共机构、私有机构和公众协作的治理机制,使科学发展与决策相互支持。尽管每一个国家体制、经济状况、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文化价值观不同,但是,各国的实践表明,科学与治理机制的共同价值观包括:更大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承认(识别)风险和不确定性;决策的社会-技术复杂性;承认伦理学和公共价值;超越“利益相关者”等。建立包括吸引公众参与等新因素在内的治理机制并不是代替已有决策,而是帮助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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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刘兵李正伟.布莱恩.温的公众理解科学理论研究:内省模型.科学学研究[J]2003.

第4篇

教育部制定的法学专业课程有14门,法学理论课程以法理学为代表,同时在各个部门法中也都涉及本部门法的相关基础理论教学。法理学虽然不是具体针对研究某一部门法学或某一项法律制度的学科,但对学生以后学习宪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部门法学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就法学基础理论本身的学科背景来看,它以人文社会科学为背景,在大学生的相关背景知识空白的情况下来讲授这样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基础理论一直是法学教育的重点。同时由于理论教学内容本身的抽象化、理论化、体系化,使得如何在课堂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生动形象地讲授法学原理理论成为教学时的难点。授课老师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讲,要讲清楚,讲得浅显易懂不容易;学生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学,抽象晦涩,内容庞杂,体系难以理清。在理论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是渐渐向学生展示法学理论自身丰富而深邃内涵的过程,格言似的语言展现的是精妙的原理和崇高的精神,曾有学生深深为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所着迷,并说法学的基础理论是一件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品。然而这件艺术品并非没有瑕疵,一方面,我们看到了法学基础理论作为以哲学为背景的法律中的基础学科所展现的深奥理论;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法在社会实践运行中与现实生活的冲突碰撞,司法、执法过程也时常遇到各种困难。应当清楚看到,法学理论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将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也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二、法学理论教学的困惑所在

即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提出的当下,在法律体系日渐完善、法学教育日臻成熟的情况下,仍然避免不了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和考验,这些矛盾的出现同样给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提出了课题。

困境一,法理学以哲学为背景进行研究,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的特点,这样就不免与现实产生距离。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以为以后其他部门法学科的学习,提供一般规律性的法学方法论的导引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学基础理论的导引性就显得很乏力,各个部门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依托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运行来完成,反观法学基础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则明显微弱得多,表现出处理各类问题层面上的渗透力不足。然而,法学基本理论作为一种指导性的学理,其干预力应当在广度上、深度上都是完整的,但事实是法学理论在指导的深度上只停留在了理论层面,在进入实际操作层面发生了断层。这就导致了法学基础理论在作为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中处境尴尬。以每年全国性的司法考试为例,司法考试的应然状态应当是法律人由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发展的一个关节点,而恰恰在这个关节点处,法理学发生了断层。从而发生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平时所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在司法考试中通常不是标准答案,而司法考试中的参考答案在真正法学理论中又经不起推敲,这一点在法理学中表现尤为突出。担负选拔优秀法律人才、意义重大的司法考试中的应试法学理论与真正的法学理论之间产生了的巨大冲突。而这种状况的出现,也值得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进行深刻的反思。

困境二,我国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起步较晚,无论是在法律文化积淀层面、还是法律价值内涵、技术制度层面都与西方法理学有一定的差距。在教学活动中,许多法律著作通常的写作模式都是:就一个问题列举许多西方学者观点,论述其优缺点,最后提出法理学是怎样认识的,在批判其他观点的狭隘性、局限性过程中提出后者怎样具有超越性。但是,这种观点无非是以上各种观点的总结和捏合,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和高明,即所谓的“折中说”。诚如学者说:“所谓‘折中说’,即是没有学说,因为根本没有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的法学教育习惯在这样一种亚健康的思维模式下发展,总是在批判他人观点中寻找,在整合他人观点中获得成就感,那么,我们的整个法学教育就真的很难步入法律的理想家园。

困境三,法学基础理论一向被认为是一位表彰权利的勇士,但是在权力面前却失去了太多的骨气。法律为政治统治服务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突破法律所秉承的原则,唯政治统治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法学理论中许多优秀的价值理念,完美的技术制度,神圣的精神内核,当与国家的现实情况和政策意向发生冲突时忽然变得苍白无力;而当政治统治发生需要时,却动辄任意修改法学基础理念,影响其价值取舍,撼动其基本根基。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其他部门法的基础对法治精神的实质内核应当是一种坚持,而不是对政治的一种迎合。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各个部门法的基础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应当充当开山铺路的急先锋,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一个克服政治任性的过程,法学基础理论应当为依法治国寻求更多的理论支撑点,而非为政治的任性提供自圆其说的依据。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才能步入真正的良性循环。

三、法学理论教学的解决出路

以上,是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法学教学活动,基于和学生的深入交流、归纳总结的思考所得。这些方面的困惑应该说不仅是对当前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效果的困惑,同时也是对整个法学教育发展的困惑,更是法学理论教学在法学教育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鉴于此,结合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自身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在今后的法学理论教学活动及学习中,应该作出一一校正,教学手段及方法适时作出适当的调整。

首先,为了解决第一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基础理论课在倡导学习运用法律原理的同时,应当注重对法律事实探知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对法律事实调查、搜索、归纳、提炼、分析、认证的能力。这并非是简单的调查搜集客观事实,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思维去判断、分析、确认、选择客观事实,提醒学生对某一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以法律事实的探知作为第一手材料的。从现实角度出发,对事实材料背后所蕴含的法律关系进行提炼、认证,最终获得对事物的法律评价和价值判断。借以试图联结法律基础学科在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断层,加强法学理论在司法实践层面的渗透力。考虑到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浙江警察学院《法学导论》的授课计划特意尝试安排三次实训课程,分别以读书报告会、案例分析、主题辩论等方式开展,实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生活,学生参与热情较高,教学效果反映良好。

其次,为了解决第二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理论课应当注重强调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学理论是思辨之学,法学理论课程当然应该是培养法律思维②的学科。通过对法学理论的学习掌握,培养学生形成运用法律思维的思考能力,把现实案件中各种要素转换成法律要素,再通过各种不同思维模式将各种要素整合,最终形成对问题的看法和结论。法学理论课应当重视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认识、辨别、解决能力,形成自己独立的法律思维模式,面对问题有自己观点,而非人云亦云。笔者提倡学生对问题大胆提出独到看法,不要动辄适用“折中说”,禁止向“折中说”逃逸。应该认识到,法学理论这类基础理论学科的教学宗旨是培养能提出问题和集中注意力寻找未知问题答案的人才。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学理论基础知识的夯实,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形成法治观念,引导其领悟法学智慧和掌握各种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能力。因此,建立在服务和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的能力培养,才正是优秀的法学理论教学方法。

第5篇

【关 键 词】比较哲学/比较视角/比较视域/视域融合

在中国,自西学东渐以来,比较哲学的问题就存在了。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通常被看做是中国比较哲学的第一部著作,至今仍然是比较哲学领域的代表作。虽然此后比较哲学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相关的论文论著有了一些,但更多的是“哲学比较”而不是“比较哲学”。由于比较哲学之所以可能的理论基础尚未得到充分的说明,中西比较哲学的研究很难有积极、有效、深入的进展。有鉴于此,本文试着提出一个康德式的问题: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使这种对话成为可能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意义何在?目的何在?是否有效?所以,本文的出发点是:比较哲学不是哲学比较。对两个或多个哲学文本(广义的)进行比较分析并非没有意义,不过还不是“比较哲学”。比较哲学不仅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学形态之间的同一与差异,更关注哲学本身,由此才能开拓哲学的深厚土壤和丰富资源。本文意在抛砖引玉,与其说是在解决问题不如说是在提出问题,希望借此引起人们对于比较哲学之理论基础的重视和研究。

一、哲学比较与比较哲学

由于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哲学的“比较研究”是一项事实,但是,不一定有“比较哲学”,而且不一定能够令人信服地说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比较哲学的存在至少需要这样一些条件:存在着一种以上不同的哲学形态;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发生了有意义的相互影响的交往;这种相互影响足以影响和改变某一哲学形态的发展;而且这种影响不是偶然的而具有比较普遍的意义。以上这些条件并非不存在,但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哲学还是许多种哲学?如果只有一种哲学,它的存在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如果只有一种哲学,那么不论它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可以有哲学比较但不会有比较哲学,或者说,比较哲学没有意义。这意味着,除非我们承认有不止一种哲学存在,否则比较哲学从理论上就不能成立。

迄今为止,比较研究主要在人文学科中存在,而在自然科学中较少。我们很难见到比较数学的研究,如研究英国数学和法国数学的差异,因为人们以为只有一种数学。人文学科因为文化的差异,所以才有比较研究。就此而论,比较哲学从一开始就是以“文化多样性”为前提的。当然,在自然科学中并非就不能进行比较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出现表明,科学研究实际上受到了研究者的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并非一向标榜的客观研究。但是,毕竟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其前提是普遍必然性而且以普遍必然性为追求目的。而比较哲学的前提则是多样性或差异。从这个前提条件出发,如果比较哲学试图追求普遍必然性,那么它肯定会陷入困境,至少有自相矛盾之嫌——过分强调同一将使比较哲学失去意义,过分强调差异则使比较哲学失去可能性。

比较成熟的学科一般都具有相对稳定和统一的概念、方法、学科体系和叙述方式。数学家或物理学家在讨论数学或物理学问题时,一般不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理解问题,不过这在哲学家之间却是常事。不错,哲学也有一套专门的术语(哲学概念),然而对于学习哲学的人来说,如果不了解哲学概念的历史肯定会面临困境,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哲学概念时都有自己的方式,许多哲学家都在使用“存在”、“实体”、“主体”、“客体”、“思想”等概念,但是他们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赋予了其不同的含义。希腊哲学中的“存在”不同于中世纪哲学的“存在”,也不同于近代哲学的“存在”,更不同于现代哲学的“存在”。如果把他们所说的“存在”当作同一个概念,肯定会造成误解。所以对于研究者来说,面对这些哲学概念时首先需要弄清楚它们的历史。

如果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而且相对于不同的文化或世界,这些不同的文化或世界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那么比较哲学的意义就不大,更多的可能是猎奇。在某种意义上说,比较哲学的兴起和发展以我们越来越共同拥有同一个世界为前提。民族文化日益超越了地域性,相互之间发生了越来越多的联系,由此,不同文化和哲学之间发生冲突和融合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我们拥有一个世界,我们就应该有一个世界观,或者可以有一个世界观作为衡量不同世界观的标准。这种科学主义的态度不适用于比较哲学(当然也不适用于哲学):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必然性,科学家们研究的是一个自然而不是许多不同的自然,哲学却有所不同。在某种意义上,科学家的工作是描述这个世界,哲学家的工作则是解释这个世界的“意义”。古典哲学往往试图通过描述世界而获得世界的意义,而现代哲学的思路则发生了转变。科学家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虽然也是人化的自然),而哲学家研究的对象则是融入了价值因素的“生活世界”,这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根据对象来检验某种哲学理论的真假对错。任何一种哲学理论自身都可以是“自洽的”,然而在不同的哲学理论之间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此,我们不可能仅仅根据一种哲学理论来判断哲学的意义,而必须考虑到哲学家们面对同一个哲学问题所提出的不同的理论。另一方面,在哲学这个学科中,虽然要求研究者在研究哲学家的思想时遵循学术上的规范,但是哲学家们的著作似乎总是各行其是,这表现在哲学家们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思想。掌握了数学“语言”基本上可以读懂所有的数学著作,但是读懂了柏拉图并不意味着可以读懂亚里士多德。不恰当地说,哲学家们试图通过“说”去说“不可说”的东西。既然“不可说”,“说”与“说”之间往往方式不同而且很难判断谁更有效。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自身就具有比较的性质。西方哲学是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哲学形态融合的结果,至少可以概况性地归结为“希腊——拉丁——日耳曼”文明融汇的产物。同一时代的哲学也是如此:英美哲学与大陆哲学相互之间同样存在着相互理解的难题。其实,中国哲学也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佛教在东汉初传入中国,使得先秦与汉唐之后的中国哲学亦具有比较的性质。所以,比较哲学不仅发生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领域,同样也发生在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自身之中。然而,不同的哲学如果没有任何共同性和可比性,比较哲学就是不可能的。就此而论,我们或许可以引入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主义立场,视不同的哲学形态为“家族相似”的关系,将哲学看作是一个“家族”,以其“相似性”建立一种“元哲学”的观念,即以哲学的问题、对象、基本概念、方法等形成“元哲学”的方法论。这并不是说有“一种”哲学,而是对所有的哲学形态作“元”的分析,或者说,以比较哲学充当“元哲学”的地位。在此,我只是把“元哲学”的问题提出来,尚须深入讨论。简言之,所谓“元哲学”并不是要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上再建立一个“普遍哲学”、在不同的语言之上建立一套普遍语言,也不是致力于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寻求“同一性”,当然更不是企图消解各自的文化背景而谋求所谓准确的理解,而是建立一种“宽容”的态度,营造一种可供比较的环境。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比较”是一种方法,而“比较哲学”则是一种“哲学”。“哲学比较”通常是描述性的:我们可以在不同的东西之间作比较,明确同一与差别是任何一门学科甚至任何一种叙述方式的基本前提。相对于当代中国的哲学,比较研究已经融汇在哲学研究之中了。因为就这一学科而论,中国的哲学从一开始就是在以西方哲学为主要参照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就此而论,如果局限于哲学比较,只是简单地指出中西哲学的同一与差别,不过是经验性的归纳和描述。

比较哲学与哲学比较不同,其出发点在于,我们共同拥有一个世界——地球村。哲学根源于我们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一个意义的世界。“生活世界”的意义是多元的,不存在唯一标准化的世界意义。虽然由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地域性,相对而言比较封闭,看起来西方世界有西方的意义,东方世界有东方的意义,但是实际上,“西方世界”并没有统一的意义,正如“东方世界”没有统一的意义一样。在全球化时代,多元的意义是共存和重叠的。为此,我们提倡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不存在超越于不同的生活世界之上的“共同的世界”,所谓“共同的世界”不过是不同的生活世界“重叠”而形成的。套用后现代的说法,没有“所指”,只存在不同的“能指”。

因此,比较哲学不能仅仅停留在比较研究的层面,需要“还原”到“源始境域”——生活世界。因为使不同的哲学形态之所以不同的东西隐藏在不同意义的生活世界之中。这是一个文化的、历史的、语言的、社会的、个人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不同意义决定了哲学形态的区别,反过来,不同的哲学形态又赋予生活世界不同的意义。所以,比较哲学不承认有一种标准化的哲学(例如西方哲学或东方哲学),如果有一种哲学那只能是“元哲学”,即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所进行的比较哲学研究。

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引入“比较视角”(comparative perspective)与“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这两个概念。

二、“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

“比较视角”这个概念借助于比较文学,在比较文学中一般译作“比较视域”。①为了与“comparative horizon”中的“horizon”区别,我把“perspective”译作“视角”。其区别在于,“perspective”突出的是某个观察者或者主体的角度,而“horizon”突出的则是多角度多层次的“视野”、“视域”或“境域”。“比较视角”当然不局限于比较文学,在西方许多研究中都使用了“比较视角”的方法。“perspective”的基本含义是“透视”。这里主要借用“透视”或“视角”的概念来说明比较哲学的问题。

在比较文学中,“比较视角”是比较文学研究主体在两种文学关系之间或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之间的内在透视。这种透视是跨越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化知识的内在汇通,也是跨越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内在汇通。②比较文学所说的“比较视角”强调的是比较文学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为基点③。显然,比较哲学也具有这方面的特点。本文在比较哲学中引入“比较视角”概念,是为了说明:首先,任何一种哲学都是从一个视角出发看待哲学对象、研究哲学问题和看待其他哲学的,比较哲学则不局限于某一个角度或视角,或者说,它的视角是“比较视角”。其次,由于不同的哲学有不同的视角,因而比较哲学的“透视”是在不同的视角之间发生的。最后,比较哲学应该具有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的自觉意识。

“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Perspectivism)由尼采开始形成影响,为后现代主义所充分发挥。西洋绘画自文艺复兴以来把几何透视法运用到绘画艺术之中,被称为“焦点透视法”。人们曾经认为中国绘画没有透视法,这种看法后来得到了纠正。中国绘画也有透视法,不过是一种“散点透视法”。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哲学类似“焦点透视法”,自以为是在客观地描述事实,实际上只是从个人视角所看到的东西。如果从“散点透视法”看待事物,获得的是一个马赛克式的图景,即拼装起来的世界;我们似乎可以通过散点而弥补焦点的局限,所有的散点拼装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以西方现代派绘画中的立体主义为例,毕加索和勃拉克打散原有形体,然后主观地重新组织那些成分,并不遵守透视规律,从而,这种所谓的立体主义并不创造视觉的立体感,而是创造了一种理念化的立体感。视角主义则认为,所有的知识都不过是认识主体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所看到的结果,不是也不可能是事物的全部。即使把“盲人摸象”所摸到的部分拼装起来,也不可能形成完整的事物自身。“视角主义”不承认有事物本身,因为对象的意义仅存在于不同的视角之中。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应以“视角主义”为基础。比较哲学有其研究对象,其研究对象亦有其“背景”。以“哲学”为“背景”,以不同的哲学及其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这是传统观念。在我看来,不存在“哲学”,只有不同的哲学形态。那么,比较哲学是在什么基础(平台)上研究不同哲学及其关系呢?这个基础就是“视角主义”意义上的“比较视角”。比较哲学具有“跨”的特点,这个“跨”不是超越,而是“元哲学”意义上的哲学。它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比较视角”:

第一,比较哲学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每一种哲学的角度都不是全部,他者也不是全部,从而比较哲学具有“之间”的特点。“视角主义”应该是比较哲学的出发点。认识论中有“主体间性”的问题,在比较哲学中则有“哲学间性”的问题。

第二,比较哲学的基础是“生活世界”,这是一个生成着的多重意义的世界。不同的哲学所解释的世界已经是意义重合的世界了。哲学从生活出发,而当今的生活世界是“混合的文化”。④中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不是纯粹中国的,美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也不是纯粹美国的,其实都具有“混合文化”的特点。因而,在不同哲学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必须考虑到或者自觉到这一点,这意味着哲学本身就是比较哲学。

第三,“比较视角”突出的是观察者的角度,而就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而言,还须引入“比较视域”的概念。“视域”所说的是观察者从这一角度所“看”到的东西。“比较视角”是多视角的,“比较视域”则是多视角所面对的境域,亦即不同文化和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

“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是一个自造的概念。比较哲学通过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而面向“生活世界”,解释“生活世界”的意义,而“生活世界”乃是一个意义生成并且相互重叠的世界,类似海德格尔所说的“源始境域”。之所以把这个“源始境域”称为“比较视域”,是为了强调这个“源始境域”具有“视角主义”的特点,尤其是为了强调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的特点。

“比较视角”意在强调比较哲学不是站在某一种哲学的“角度”,而是研究所有不同哲学的“角度”;“比较视域”强调的则是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由不同哲学构成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哲学家族”,在它们的“背后”是多重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简言之,当我们比较不同的哲学思想的时候,并非站在某一种“视角”,而是站在不同视角“之间”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思想做“全景概观”式的比较研究,并由此“看到”不同的哲学思想所“看到”的东西,以及不同的哲学思想因为“视域融合”而形成的东西。当然,“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为了说明的方便,前者强调的是比较哲学的方法论,后者突出的则是比较哲学之研究对象的性质。实际上,比较哲学的“看”(比较视角)之“所看”(比较视域)自有其同—性,而其真正的目的则在于凸显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由于“视域融合”而形成的新东西。

三、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许多人怀疑比较哲学的可能性,在不同文化之间究竟是否有可比性、是否可以通约的问题上心存疑虑。然而,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发生了广泛深入的相互影响之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问题变成了一个理论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事实上是可能的,但是理论上如何说明?这就是康德式的问题: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说到“不可通约性”的概念,人们往往以为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相当于“不可比较”。库恩讨论的是同一背景下科学理论的变革问题。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由于它们的语汇结构在大多数方式上是重叠的,因而存在着使一种语汇的成员获得另一种语汇的“桥梁”。1988年,库恩在一封信中指出:“当我谈到两个理论或两个范式是不可通约时,我绝不意味着提议说,它们之间是不可比较的。……‘不可通约性’应用于科学理论,意欲提示出,需要陈述一个科学理论的语言很像诗的语言。某些陈述(但只是那些),使得用一种理论的语言不可能以确定真值所需要的精确性翻译为另一种理论的语言。但两者仍然是可以比较的。”⑤我们在此借题发挥,就比较哲学而探讨不可通约的问题。

库恩面对的是一个领域的问题(科学),而且众所周知,科学的语汇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国界的。虽然科学在西方的发展历经不同的历史时期和面临不同的文化背景,但是自近代以来,科学毕竟有了一套通行的自己的话语系统,如数学公式。而比较哲学的问题面对的是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学形态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没有通行的话语系统(除非仅以西方哲学为“哲学”),以至于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不可翻译的问题在这里更成为问题。库恩面对的是科学理论之间的翻译问题,而我们面对的是不同文化之间、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问题。然而,如果我们可以将比较哲学看作“哲学”,那么是否可以说比较哲学应该为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的“翻译”提供理论上的可能性呢?当然这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了。科学家相互之间可以通过科学语言相互理解,而比较哲学能否构成哲学交流的“平台”尚属疑问,更何况即使可以成立,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理解仍然是成问题的。简言之,按照库恩的理论,不同的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却是可以理解的,如亚里士多德与牛顿的“运动”概念。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如果不可通约,是否可以相互理解?显然,这是回答“比较哲学如何可能”所不能回避的关键问题。

不同哲学家的著作在不同的背景下形成,使用不同的语言写作。从传统的观念出发,“哲学比较”是可能的,因为有不同当然可以比较;然而“比较哲学”却是不可能的,存在着“不可通约”的难题。首先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的问题,即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其次是我们对于哲学文本能否理解的问题,这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难题,一是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二是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

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显然不能以各种哲学都属于哲学来回答。然而,尽管各大文明最初的形成和发展是相对独立的,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或许是大航海时代之后的事,但是文明、文化之间的交流沟通古已有之,这是事实。例如,佛教东传,希腊文明受到周边文明如巴比伦、埃及等文明的影响,亚历山大大帝东征乃有希腊化时期,基督教诞生后有希腊文化与基督教文化之间的互相影响,罗马建立了地跨亚、非、欧的大帝国,匈奴西进造成了世界性的民族大迁徙,13世纪蒙古大军建立了地跨欧、亚的大帝国……所有这些历史事件都意味着文明、文化之间的碰撞与融合。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实际上都是在不同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事实上不存在“纯粹的”文明或文化,文明或文化都是混合性的,哲学也是一样。当然就哲学而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都存在着“翻译”的问题。佛经从梵文到汉语的翻译,从希腊到罗马,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毫无疑问都存在着“本土化”的问题。经典的翻译从来不是原样照搬,哲学思想的传播亦存在着文化“翻译”的问题。中国人毕竟要通过汉语了解佛经,罗马人毕竟要通过拉丁语了解希腊经典。因而,在翻译或传播的过程中,必然发生了某种文化上的“变异”。那么,这从理论上如何解释?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什么?

或许哲学解释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关于阅读的传统观念是“我注六经”式的。阅读的目的是完全按照本文的意义解读(客观主义):我们要避免主观上的偏见或成见,按照哲学著作本来的面目把其中的思想“再现”出来。这听起来有道理,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没有意义。我们与文本之间存在着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的间距,而哲学著作都是在它的时代形成的。除非我们能够像复印机一样,把哲学著作及其形成的所有背景因素统统复制过来,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哲学家的思想。而我们与哲学著作一样,有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诸多背景因素,不可能把这些因素统统清除掉,把自己变成一张白纸。其实,即便是同时代的文本与我们同样存在着“间距”。

按照传统的阅读理论,文本的意义存在于文本之中,阅读者的工作就是从文本的字里行间解读其意义,而阅读的准确性就在于以文本为标准来衡量不同的阅读者阅读的结果。显然,如果我们不可能整体复制文本及其背景,我们就不可能消除我们与文本之间的间距,而这的确是不可能的。而从解释学的角度看,文本及其意义并不是客观的存在或现成的所与,其意义乃生成于我们对文本的解读之中。这并不是说“六经注我”,我就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视角)任意解释它的意义。文本不是一经形成便一成不变的,而是“活”的有生命的存在。文本也是对话的产物,它是哲学家与哲学对象、哲学家与哲学家之间“对话”的结果。我们阅读文本也是“对话”,亦即我们与哲学家(文本)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相互讨论的结果,我们参与到哲学家的对话之中。因而,对话是一种“视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伽达默尔在回答贝蒂的批评时说:“我的探究的意义,无论如何不在于提供一种关于解释的一般理论,以及一种关于解释方法的独特学说,就像贝蒂卓越地做过的那样,而是要寻求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并要表明理解从来不是一种对于给定的‘对象’的主观行为,而是从属于效果历史,这就是说,理解是从属于被理解的存在。”⑥在某种意义上,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就是“视域融合”。伽达默尔主要探讨的是同一种文化或语言范围内的“视域融合”(例如我们与传统之间的关系),而我们遭遇的是不同文化或语言之间的视域融合。换言之,比较哲学需要讨论的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乃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而“对话,特别是宗教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对话,并不单只是一系列的会谈,而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一种领会和反映世界及其意义的方法”⑦。对话既不是持不同见解的人相互之间的争吵,也不是持相同见解的人互相强化自己的观点——这两个极端其实都是在自说自话,唱独角戏,对话是平等的交流。进入20世纪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世界开始“祛除绝对化”,“走出对世界及其他对我们的意义的绝对化理解,走出绝对的思维方式,我们已经开始发现一个远为丰富、远为‘真实’得多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这就是对话的思维方式”⑧。“对话是在一个主题上持有重大分歧的见解的人们之间的一种以从对方学习关于这个主题的更多真理为目的的双向交流”,“对话是两个或更多的持有不同见解的人之间,以通过各自的参与向其他人学习以使自己能够有所改变和提高为目的的交谈”。⑨

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文化与文化之间、人与人之间不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而这种关系如果表现为坚持自己的立场或是放弃自己的立场,都是无意义的或者无效的,这不是对话或者交流的目的。对话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拥有绝对真理,我们必须了解关于同一个主题的各种不同的见解,才有可能选择对我们最合适恰当的可能性。因此,“对话”不仅仅是方法,更重要的是一种“态度”。

跨文化的哲学对话亦涉及翻译问题。

因为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在不同的哲学之间存在着翻译的问题,因而翻译问题是比较哲学的重要问题。就中国哲学而言,我们通常需要通过翻译研读西方哲学家的著作,即使对于可以使用原文原著进行研究的学者来说,同样涉及通过汉语思考、理解和叙述西方哲学思想的问题。当然,即使同一个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也存在着哲学概念的“翻译”问题,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同—个哲学概念时,其含义往往是不同的。不过我们在此更关注的是中西之间的比较哲学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此所说的“翻译”仍然是“广义的”,因为它还涉及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问题。

翻译可以分为“语际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和“语内翻译”(intralingual translation)。⑩一般说来,“语内翻译”相当于“解释”,“语际翻译”则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而实际上“语际翻译”亦需要解释。“语内翻译”涉及“文本流传”,“语际翻译”则涉及“文本流通”。(11)“文本流传”说的是传统的传承,“文本流通”说的则是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其实在西方也存在着翻译问题。“西方”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至少包括希腊语、拉丁语和日耳曼诸民族语言。希腊语和拉丁语都需要翻译成日耳曼各民族的语言,而且在日耳曼各民族之间的语言也存在着翻译问题。只不过作为诸多文明融合而成的西方文明,具有相对而言比较统一的文化背景,虽然这个文化背景亦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不过就现代哲学而论,在某种意义上,西方哲学面临的往往是“语内翻译”或者“文本流传”的问题,而中国哲学面临的主要是“语际翻译”或“文本流通”的问题。中国的“文本流传”居于“弱势”,“文本流通”则是“主流”,传统文化“断裂”,而西方文化对中国则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学术研究如果离开了翻译将所剩无几,这就造成了非常不平衡的现状。

1985年,美国语言学家恩格尔说:

随着这个世界像一个干瘪的橙子一样日益缩小,各文化中的所有民族日益接近(无论是勉强地还是心存疑虑地),我们在这个地球上剩余的岁月或许可以干脆用这样一个重要论断来表达:“翻译或者死亡(translation or die)。”或许某一天,世界上每一个生物的生存与否也许会取决于对一个关键词的紧迫的和准确的翻译。(12)

此话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当今时代翻译的重要意义。

比较哲学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因而理想状态的比较哲学应该是内外兼顾、有进有出的,全球化时代尤其如此,这才称得上“学术交流”。然而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却是有进而无出,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所以我们把比较哲学看做是“元哲学”还只是理想而已。就此而论,中国的学术界还不成熟,还没有进入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总是说要“与国际接轨”,但基本上还是单向的。

无论如何,翻译对中国的学术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翻译”自身就具有比较哲学的意义。与此同时,“翻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了解西方、“与国际接轨”,亦在于为比较哲学作出应有的贡献。就“理解”是某种“视域融合”而言,西方的经典并非原封不动、现成所与的“原本”,其意义存在于后人的解读之中。这意味着中国人的解读应参与到西方经典的意义构成之中,而且肯定不同于西方人的解读,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出自现代中国人的“视域融合”。这也意味着西方人对自己经典的解读并非就是“正宗”,反过来也是一样:中国人对自己的经典的解读也并非就是“正宗”。

因此,中国哲学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各种文化影响下的嬗变、西方哲学概念在汉语翻译以及传入中国后所发生的嬗变,应该成为比较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结语

哲学与宗教一样,起源于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不同的哲学之所以不同,主要在于它们对终极关怀问题的不同的回答方式,而这些回答方式的不同当然有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从“根”上追溯,需要“还原”到不同哲学赖以形成的“土壤”——不同文化的“生活世界”。因而,不同哲学之间的影响既可能源于不同的生活世界相互之间的影响,也可能是因为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影响了生活世界。如前所述,我们正处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多样性的时代,也可以说是“混合文化”的时代,而所谓“混合文化”乃是不同文化之间“视域融合”的结果。仅就哲学而论,其发展不仅根源于不同文化“视域融合”因而意义重叠交汇的“生活世界”,同时也是不同哲学之间“视域融合”的产物。正因为如此,比较哲学理应有其广阔的发展空间。

因此,开展关于比较哲学的深入研究,对于当代中国哲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就现状而言,由于学科的划分,哲学下属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八个二级学科各行其是,壁垒森严,即便面对的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各说各话,即使使用的是同一个哲学概念却也往往各有各的含义。而实际上,中国哲学的研究已经不可能离开西方哲学的参照系及其概念和方法,而在中国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亦主要不是为西方哲学作贡献,而是为了中国哲学的发展。简言之,当代中国哲学具有比较哲学的性质,然而由于缺乏自觉性,学者们往往画地为牢,自我限制,虽然因其细致入微有可能提高“技术含量”,但却也掩盖了哲学的作用与功能。在我看来,比较哲学有助于破除学科壁垒,跨越学科界限,使哲学面对当代社会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文以“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为题,但是尚未获得充分圆满的答案。我在此只是提出以“视域融合”作为解决问题的原则,以回答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以及如何化解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尤其是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等问题。简言之,对话不是放弃自己的立场或者强化自己的立场,而是谋求相互之间的沟通。文化虽然不同,哲学形态尽管相异,但是对话无论如何是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时代是“混合文化的时代”。比较哲学所要做的,正是不同哲学之间的“视域融合”。

注释:

①②③参见杨乃乔主编:《比较文学概论》,第109、113、10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④参见罗蒂:《混合文化中的哲学》,载《求是学刊》,2006(3)。

⑤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38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⑥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296页。

⑦⑧⑨L·斯维德勒:《全球对话的时代》,第1、3、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第6篇

一、宣讲我国数学家的贡献,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1、开学初集中讲。学生刚入中学,对什么都有新鲜感。教师要抓住第一堂数学课的机会,生动、具体、真实地介绍我国古今数学成就,为学生学习数学营造良好的氛围。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古国,数学成就显著。计算圆周率,自西汉刘备、东汉张衡,三国时刘徽、直到南北朝祖冲之等多位数学家,为之进行艰苦探索,得出了当时世界上最为准确的圆周率。南宋数学家秦九韶1247年就编著《数学九章》,同代数学家杨辉揭示了二项式展开式系数的规律,比法国数学家早四百多年。

祖冲之的儿子祖恒对求几何体积有独特创见,比意大利数学家早一千多年。比刘,近代的徐光启、李善兰及当代的华罗庚、陈景润,在他们所研究的领域中都对数学做出了独特的贡献。通过宣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热情。

2、组织讲座专门讲。对初一学生还可借助“华罗庚金杯赛”的机会,进行题为《如何自学成才》的专题讲座,介绍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的生平事迹。华罗庚学历是“初中毕业”,可他深钻细研,成为当代国内外闻名的伟大数学家。通过讲座,使学生懂得学习好坏关键在于本人的学习态度和努力,明白“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哲学道理。进而发奋学习,将来为国家做贡献。

二、结合传授数学知识,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

1、实践的观点。数学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概括出来的科学,教学中要揭示数学本身的物质基矗如讲直角三角形“勾股定理”时,教师要说明早在公元一世纪,我国古代数学家在多次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勾广三,股修四、经偶五”的规律(即勾三、股四、弦五),并且借助图形对该定理进行了两种巧妙的证明。让学生明确,任何一个定理、公式的形成均来自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人类掌握自然规律的正确途径。从而培养学生善于从客观事物中发现、规律、掌握规律的能力。

2、辩证的观点。恩格期指出“数学是辩证的辅助工具和表现形式,连初等数学也充满着矛盾。”数学概念正数与负数、常量与变量等,都表现对立的形式,又各以它的对立而存在。在数学中要揭示这一关系。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当直线与圆心的距离小于圆半径时,直线与圆的位置处于两个交点状态(相交);当距离与半径相等时,发生质变,直线与圆只有一个交点(相切);当距离大于半径时,再次发生质变,直线与圆没有交点(距离)。讲这一关系时,要启发学生认识到“事物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数学中充满着辩证法,教师应不失时机地予以启示,加深学生对数学知识的认识,同时为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打好基矗3、发展的观点。世上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它是在不断地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数学也是这样,整数到分数,有理数到无理数,实数到负数,有限到无限等,都遵循着这一规律。在这个数学过程中,要使学生认识到一切事物都不是断发展变化的,培养学生超越旧事物,创造新颖,独特新事物的能力。

三、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作风

第7篇

导入的方法要依据教学的任务和内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需求,灵活运用,万万不可千佛一面。

新课的导入虽仅占几分钟或几句话,但它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和阶段,它正如戏曲的引子,影剧的“序幕”一样,可以引起学生的注意和兴趣,拨动学生的心弦,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可起着新旧课之间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所以讲好每节课的开场白是十分重要的。

1.设问引入法

读书需要思维,思维始于问题。设疑是教师有意识地设置障碍,使学生产生疑问,引导学生思考,是一种有目的、有方向的思维导向。用设问引入新课,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促进学生积极地学习。

2.悬念激趣法

在化学教学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缺乏趣味性,学起来枯燥,教起来干瘪,对这些内容就要求教师有意识地创设悬念,使学生产生一种探求问题奥妙所在的神秘感,从而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例如,在讲高二的原电池的知识时,引言可这样设计:“一天满载着精选铜矿砂的‘阿那吉纳号’货轮正向日本海岸行驶。突然,货轮上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船员们惊呼:漏水了。坚硬的钢制船体为什么突然会漏水呢?是货轮跟其它船只相撞还是触及了水底的暗礁?都不是,是钢制船体因锈蚀而穿孔漏水了吗?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这究竟是何原因?原因是船上的货物:精铜矿砂。为什么精铜矿砂可使钢板出现漏洞呢?!我们学习了原电池的知识就可解释这个问题。我们这节课就讲关于原电池的知识。”这样引入新课使枯燥的知识变得趣味横溢了。

3.开门见山法

这是直接阐明学习目的和要求、各个重要部分的内容及教学程序的导入方法。

强调重要性也是一种开门见山的引入方法。有些化学知识十分重要,且抽象难学,在上新课前先强调学好这些化学知识的重要性,对于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从而努力学好这些知识是大有帮助的。如,在讲解摩尔知识前,先给学生强调这部分十分重要,它贯穿于中学化学教材的始终,是中学化学计算的核心,只有学好它才能学好化学。

4.激情引入法

以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已知的素材为出发点,教师通过生动而富有感染力的讲解、谈话或提问,以引起联想,自然地导入新课。

根据教材内容,教师还可用激情的语言,讲述一点化学史料,借以唤起学生爱祖国,爱科学的热情,从而激发起学生学习新课的兴趣。

例如,在学习碱金属部分知识时,可先告诉学生金属钠是由英国化学家戴维发现的。戴维用电解法电解钾后,将分解得到的生成物倒入盛有清水的大玻璃杯中时,“轰”的一声发生了猛烈的燃烧和爆炸,戴维从此失去了一支眼睛,但这些丝毫没有动摇戴维酷爱科学,勇于攀高峰的决心,他十分风趣地说:“幸好只瞎了一只眼睛,还有一只眼睛,还可以继续为化学事业工作。”后来戴维更加努力工作,成功地用电解法制得了钾和钠,还成功地制得了钡、钙、锶、镁等金属,此外还制取了非金属硼和氢气(N2O)等。我们九十年代的青年学生,要好好向戴维学习,将全部精力用于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四化建设,作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5.化学魔术引入法

用化学魔术引入新课,可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从而把新课推向。

比如,在讲解氨的结构和性质一节时,可先给学生做“空瓶生烟”的小魔术,然后指出:氨气除了具有与氯化氢作用生成氯化铵的性质外,还有哪些性质呢?我们这节课就详细讨论氨气的结构和性质。

6.类比引入法

有些化学概念,表面看来很相近,但实际是有区别的,有的学生易把它们混淆起来。在上新课时,采用类比引入,便于学生把新旧概念区分开来。

例如,讲电解时,可先让同学回忆电脑的知识,然后再提出电解与电脑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它们又有何区别与联系?我们学习了电解的知识,这个问题就不难解答了。下面我们就来学习电解的有关知识。

7.以旧拓新法

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低级向高级这一客观规律的,学生学习也是这样,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可以把旧知识作为新知识的“引燃点”。由复习旧知识入手,导入新课,这是常用的方法。

例如在讲摩尔浓度的知识时,可先复习溶液的概念,溶液的浓度,百分比浓度的概念,然后告诉学生,配制质量百分比浓度时,用的是质量,但实际上量取液体时一般多用体积,因此引入了新的表示浓度的方法:摩尔浓度。这样引入新课显得自然流畅,且把百分比浓度与摩尔浓度作了对比,以防止学生混淆。

学习是循序渐进的。有经验的教师,常以复习、提问、做习题等教学活动,提供新、旧知识联系的支点,使学生感到新知识并不陌生,能降低学习新知识的难度,在学习之始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过程。这样的导入,教师要摸清学生原有的知识水平和认识水平。

8.实验引入法

学生学习之始的心理活动特征是好奇、好看,要求解惑的心情急迫。在学习某些章节的开始,教师可演示富有启发性、趣味性的实验,使学生在感官上承受大量色、嗅、态、声、光、电诸方面的刺激,同时提出若干思考题,通过实验巧疑布阵、设置悬念。

9.设问引疑法

教学过程是一种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持续不断的活动。所以有经验的教师,常在教学之始,编拟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引起学生联想,或渗透本课的学习目标。

10.借助事例法

用学生生活中熟悉的事例来导入新课,能使学生产生一种亲切感,起触类旁通的功效;也可介绍新颖、醒目的事例,为学生创设引人入胜、新奇不解的学习情境。

例如,“醇类”的教学,用宣读新闻导入。

一上课,教师拿出一份1987年的剪报,向学生宣读:“4商贩非法用工业酒精制售白酒,贵阳发生千人饮酒中毒事件。”刺激、醒目的标题,立即吸引全班学生急切了解报道的详情。接着读:“贵阳目前因饮用含高浓度甲醇的白酒引起严重中毒事件。据悉,自25日发现第一例中毒者到29日晚,已有上千人中毒。双目失明者3人,死亡20人。”学生听罢都震惊了,提出一连串的问题。例如,为什么饮用工业酒精配制的白酒会中毒?为什么会双目失明?甲醇有何性质?学生强烈的求知欲顿时被激发起来了。此刻转入醇的分类和甲醇等内容的学习,随后继续读报:“经化验,这些白酒,每100毫升竟含甲醇31.5克,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774倍。超量甲醇进入人体,首先侵害视神经,损害肝肾,而后酸中毒而死亡。”

11.故事引入法

青少年都爱听故事,在化学的发展史中,妙趣横生的典故很多。根据教材内容的特点和需要,选讲联系紧密的故事片断,可避免平铺直叙之弊,收到寓教于趣之效。

第8篇

从广义上来看课堂并不单纯指得是教室,它还包括了校园内的各个场所,甚至可将整个社会容纳进去。它不仅仅承载了学生与老师的相互交流,同时也是一个培养学生、促进学生成长的互动环境,而对于学校管理而言课堂管理只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它是保证学校稳定运行的重要前提,由此可见课堂管理工作无论是对学生来说,还是对老师来说乃至学校来说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从中学化学课程教学来看课堂管理影响因素又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如教室、实验室、网络平台、教材、互动氛围、沟通观念等等。总之在新课改要求下中学化学课堂管理即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同时又被赋予了新的空间与任务,应当给予重视。

2新课改背景下课堂管理目的探析

2.1完善课堂环境

单从教学系统来看学生、老师以及课堂环境是三大要素,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彼此间产生着相互作用。新课背景下要求对课堂环境进行深入优化及改善,从而让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样便可让课堂教学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是课堂教学发挥出促人发展的功能,以此来实现课改的教学价值取向。

2.2老师与学生共同发展

对于教学而言平等交往是其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与基础。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教学过程即为老师与学生进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应当尽可能地以平等的姿态与学生进行对话,从而做到“相互倾听”,在教授学生知识的过程中老师也从学生处获取了有效的教学反馈,根据教学反馈可对课堂教学进行完善。在不断的沟通中老师与学生均能够找到前进的途径,从而实现共同发展。

2.3将学生作为课堂主体

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一直都是将老师置于课堂主体地位,学生则几乎完全是跟着老师的思维在运转,但从教学实质目的来看并不仅仅是让老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教授,而是让学生可以对教学内容以及教学实践进行更为深刻的认识。因此在新课改当中要求将学生置于课堂主体,而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对教材结构、教学板块、教学方式及手段等进行针对性的改善,以此来带动学生并充分发挥其潜能。

3促进教学中学化学课堂管理的有效对策分析

3.1对课堂时间利用进行完善

对课堂时间进行合理的规划利用对于促进教学效果提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相关研究表明课堂75%以上的时间用于之教学指导,20%的时间用于常规管理,其他时间则利用于行为控制及学习组织可构建出一个高效的课堂[1]。当然并不是每节课都能按照上述理论进行规划,但却能够以此为参考得到一个适宜的课堂导向。在实际的中学化学教学过程中老师应该保证教学进程需每一步都紧密贴合。课堂内容涉及多样,如讲课、板书、多媒体演示、讨论等,那么如何在有限的课堂将这些教学内容紧凑地串联起来则成为了关键性的问题。故此在备课过程中老师应该具备清晰的方案对课堂结构进行有效规划,并保证每个模块可以顺畅进行,例如在多媒体演示时就专门地进行演示而不要参插其他活动进来,在各环节保持连贯性的基础上做到充分利用课堂时间。

3.2对最佳教育时间进行把握

有关研究证实在45分钟课堂内学生注意力集中度最高的时间段为5分钟至30分钟,因此这段时间成了教学的最优时期[2]。因此在这个时间段老师应该将主要教学任务贯穿其中,特别是对于一些重点、难点知识安排在该时间段,从而提升知识讲解及学生吸收知识的效率,让学生可以保持专注、积极的状态消化这些知识。

3.3把握课堂教学容量

课堂教学被认为是一个学生不断认知且知识体系不断丰富的一个综合性过程。课堂信息容量的把握对于学生吸收知识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若课堂信息量过少则会造成课堂整体流程不够紧凑,无法让学生对深层次的知识吃透,同时也会影响到学生积极性的发挥;若信息量过大则会让学无法接受,可能会打击到学生的主动积极性。合理把握课堂信息容量即要保证学生将知识信息能够进行良好的吸收,同时要对课堂知识进行优选、精选,让学生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将课堂时间最大化利用。

3.4加强课堂交互

对于中学化学课堂而言实验教学是重要的知识载体,它不仅仅可将相关理论形象化,助于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更是老师向学生表达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中学化学课堂管理应当充分利用好这种交互手段。通过实验教学可将老师的人格魅力充分体现出来,实验教学需要语言与动作相互结合方能发挥成效,而老师的动作特别是实验细节无疑是对学生的有利引导,学生在观看实验演示时自然能够体会到中学化学实验当中所体现的严谨态度及精神,这对于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必然有着促进作用。这种动态交互带来了良好的课堂气氛,促进了师生间的交流,彼此间产生了共鸣,提升了课堂效率。

4结语

第9篇

【论文摘要】文章根据农科类大学物理教学的现状和教学改革的发展,从教学的几个环节,提出了大学物理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的几点想法,提出建议,以促进农科类大学物理在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效果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实现农科类院校大学物理教学改革的目的。

大学物理是研究物质的基本结构、相互作用和物质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形式及其相互转化规律的学科。物理学的研究对象是非常广泛的,它的基本理论渗透到自然科学的很多领域,应用于生产技术的各个部门,它是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基础。它包含经典物理、近代物理和物理学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应用等基本内容,这些内容都是各专业进一步学习的基础和今后从事各种工作所需要的必备知识。因此,它是各个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基础课[1]。

在农科类各专业开设大学物理课的作用,一方面在于为学生较系统地打好必要的物理基础,另一方面是使学生学会初步的科学的思维和研究问题的方法。这对开阔学生的思路、激发探索和创新精神、增强适应能力、提高人才的素质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学生今后在工作中进一步学习新的知识、新的理论、新的技术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大学物理教学现状分析

21世纪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将更高、更全面,这对我们的大学物理教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但是,目前以农科类大学物理教学为例存在以下问题:

(1)大学物理教材的内容中,以经典物理为主,分为力学、热学、光学、电磁学和近代物理,内容各自独立,彼此之间缺乏联系,没有形成统一的物理系统。教学内容大部分标题与中学类似,学生看到目录后学习热情和兴趣锐减。

(2)经典物理和近代物理的比例极不平衡,经典物理部分占物理教学内容的80%以上,而且基本上都是20世纪以前的成果,没有站在近代物理学发展的高度,用现代的观点审视、选择和组织传统的教学内容。同时近代物理的内容非常少,特别是没有反映20世纪后半个世纪以来物理学飞速发展的现代物理思想,使学生对近代物理知识知之甚少,与现代物理严重脱节,因此大学物理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3)教学手段落后,虽说现在有些老师已经用上了多媒体教学,但是总体对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充分利用还远远不够,未能充分体现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优越性,对教学手段的改进也期待着进一步探索。

二、对大学物理教学内容改革的几点想法

(1)从大学物理非物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对农科类各专业采取不同侧重点的教学,现在所用的教材,或是适合我们的短学时,又无配套的教学参考书,或是对农科类相关教学内容不足,我们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注重各部分知识的联系,以近代物理学的发展为主导,完整而系统的讲述物理学的基本内容。同时,教研室可以准备组织力量编写一本少学时且适合农科类各专业学习用的大学物理教学参考书,主要用于帮助学生理解基本概念、基本定理,帮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帮助学生提高把物理学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的能力。

(2)添加近代物理内容,介绍当今物理学前沿的发展,如量子理论、相对论的时空观等,启发学生兴趣,扩大学生的科学视野,开阔学生的思路。把近代科学技术成就和前沿课题的内容融入教材中,补充一些物理学与相关专业的交叉或补充的前沿的新发展内容,使学生在学习基本理论的同时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的新信息、新动向。

(3)对经典物理部分进行处理,精选与现代科技、现代物理知识紧密联系的内容,删去陈旧部分,避免和中学物理的内容重复,将经典物理延伸至近代物理,增添新意。

(4)将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纳入教材。如今科学技术越来越向交叉学科发展。因此,针对农科类各专业,在教材内容的选择上,增加农业应用方面的内容,紧密联系学生专业进行因材施教。

三、关于大学物理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的想法

(1)注重应用,弱化计算。传统的物理教学方法是以物理理论和计算公式为主,要求学生会解题,而对物理概念的理解和应用则一掠而过。其实,学生对用数学方法解决物理问题不适应,导致对解题产生畏惧心理。因此在教学中不应以做题为目的,使学生陷入题海之中,而是要着重应用方面的教学,适当进行习题练习,重点培养学生应用物理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2)灵活运用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已经成为现代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当的多媒体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发展学生的个性,实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在多媒体电子课件中,加入动画、演示实验、图示说明和物理学的一些基本模型等,以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增加课堂教学的形象性,对学生动态认识和掌握物理概念有着重要的作用[2]。

(3)在考试方面,可改变现在的考试模式,采用多种考试方法结合。一方面闭卷笔试,采用试题库考试,另一方面,采取书写小论文、新想法等方式,加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减轻学生的压力,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发现问题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4)重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物理学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所以大学物理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学生通过大学物理实验,增强了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良好的实验素质。根据物理实验室开放实验的实践经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给学生提供观察和实际操作的机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观看和操作实验,从中体会物理学知识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