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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以“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为目标,以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主线,以消除火灾隐患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今年的秋冬季防火工作从2009年10月19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宣传教育阶段(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1月4日)。做好思想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秋冬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检查整改阶段(2009年11月5日至2010年3月15日)。按照秋冬防火方案确定的重点和任务,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秋冬季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三)总结验收评比阶段(201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年度秋冬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任务及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全面负责”格局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成立组织,全面抓好秋冬季的防火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督促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真正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1、全面开展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在秋冬季防火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全方位地开展一次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重点检查要害部位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发现和解决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针对商(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歌舞厅、影剧院、网吧、酒吧、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是否落实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工作责任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用火用电是否经过审批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由市公安局牵头,组成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教育、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行业、各部门进行检查。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实行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深入各村屯检查秋冬防火工作,督促各村屯建立防火巡逻组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逻看护,组织规划好各村屯的柴草、秸杆堆放,严禁柴草垛入屯,并组织力量进行一次跟踪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村用火、用电部位的防火检查。
(三)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1、全面部署防火宣传工作。今年的秋冬防火宣传月定于11月。宣传月期间,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户外视频、公益广告图板等宣传形式,宾馆、饭店、车站、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和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开展直观、生动、受众面广的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作用,加大两节期间的宣传力度,把秋冬防宣传工作逐步推向。
2、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工作。以播放消防宣传片和组织演练的方式,努力普及火灾扑救基本方法和消防基本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意识,为消防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大力加强防火知识培训,要着眼于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消防安全的意识,增强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疏散人员能力,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消防安全负责人工作部署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单位内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实地灭火演练。同时,市消防大队要派人员对开展的内容进行指导,以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秋冬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进行思想发动,制定合理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
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各派出所、汉旺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了将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考核奖惩逗硬,从而建立了长效的领导机制、考核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二、将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中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略)
(二)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基础管控
积极应对当前治安环境的复杂变化,以人口、场所、组织、网络、公共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推进“民心、创意、效能”三大勤务,探索社会治安管理创新。
一是拓展“七大警务”。着力基础建设,完善防控体系,广泛吸收社会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控制,推行小治安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岗亭警务、社区警务、农村警务、校园警务、内保警务、物管警务、特业警务”等“七大警务”,切实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增强基础防范的实效性。在警务推行中,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增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实际控制力。
二是打造“三支队伍”。建立情报大队,实施“大情报战略”,服务稳定工作,服务治安控制。充实社控中队,做实基础“社控”经营,改变对场所和行业无人管无人理现状;抽调50名民警成立公安特勤大队,集中管理,全时空运作,常规与机动勤务相结合,开展武装设卡、机动巡逻、集中清查、查缉捕控、应急处突等多种勤务,强化边际设卡、重点时期管控和夜间巡控,采取逢疑必查、动态巡查、蹲坑守候相结合的手段,增强对城区及卡点的震慑和控制力,提升集中打压能力。
三是加强人口管理服务。认真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入户核对224499户516833人;清理人户分离人员29390人;常住户口待定人员457人,暂住人口15510人,外出人员25077人;境外人员9人;漏登户口25人;重登户口7人;应销未销215人(其中死亡未销212人);户口变更及更正项目1716人。
四是加强公安安全管理。立足保障灾后重建、服务重点项目,监管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监管事故。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地区、场所、部位治安、安全隐患824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9份。加强枪爆管理,共销毁炸药6608.25公斤,普通秒导爆管雷管5978发,火雷管37915发,电雷管2815发,导火索2700米,组织收缴、销毁非法枪支14支,弹药75发,管制刀具55把,查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8起,打击处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10人。
五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建设,完善道路畅通基础设施,新增红绿灯71处,道路交通标识标牌460处,安全固定、流动卡25处;规划停车场55处2500个车位,引进市场化运作管理,有效解决城区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六是加强消防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先后开展了公共聚集场所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消防产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排查、创建示范学校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安排,签订目标责任书,更高程度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1-11月,共开展消防监督检查180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40件,罚款总额为12900元;全市共发生火灾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1650元。
七是加强出入境服务管理。克服没有办公场所、经费短缺和警力不足等诸多困难,正式恢复公民因私出国(境)受理业务。1-11月,共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业务1535件,登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290余人次。
(三)坚持公正廉洁执法
以提高民警执法执勤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减少执法过错、降低涉法涉诉案件为切入点,确保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今年以来,无无罪判决、无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
一是规范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全员培训和警种分类培训,明确民警岗位职责和执法工作标准。增设一线办案民警日常执法执勤资格考试准入制,提高勤务准入门槛,最大限度规范执法执勤,全年共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四期,受训人数达900余人次。
二是严密流程管理。依托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健全流程管理、奖惩激励和执法标准体系,坚持执法检查、案件合议、审核案件等制度,完善落实网上办案审批管理、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注重执法安全跟踪监管,执法办案严格实行“五级审核制”;组织开展专题治理,确保涉案非正常死亡案件“零发生”;加强执法延伸监督和纪律督察,确保实现执法质量零差错。
(四)深入推进严打整治
针对灾后治安走势,及时调整重心,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主动高压打防,严防产生违法犯罪“洼地”和“集群”效应。
一是打击效能提升,实现四个转变。立足于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托信息化平台,转变打防思路,积极适应治安新形势,努力实现从“只管破大案”向“兼顾破小案”转变,从“被动破案”向“主动防范”转变,从“以案到人”向“结合以人到案”转变,从“使用传统手段破案”向“注重依托公安信息系统破案”转变。
三是打重点控热点。抓大不放小,严打严防重特大恶性犯罪,密切关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财犯罪和热点问题。立足“多破案、多打击、多追赃、多深挖”,开展“缉枪治爆”、“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二环路沿线治安整治”、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打击涉及援建违法犯罪、“沙吧等歌舞娱乐场所整治”等专项行动。
四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积极联络各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清查场所210多所(次),收缴各类假发票3000余份;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共捣毁生产销售假冒剑南春酒的制假窝点4个,印制假剑南春包装材料的地下工厂1个,立破假冒剑南春刑事案件5起,抓获涉案人员25人。
五是严厉打击犯罪。继续保持对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年内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2起,查处行政案件45起,抓获吸食新型36人,依法收缴海洛因25克,**768粒/75.8克,冰毒120.62克,氯胺酮625克。依法列管易制毒企业67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152家。
(五)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警务效能的重要手段,着力把信息化应用固化为民警工作常态,增强了打防管控核心战斗力。建设中,配合德阳市公安局加强应用系统建设,增配计算机,完成350M应急无线通信基站建设。同步做好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规划。安装旅馆信息系统85套,其中50床位以上安装率100%。“天网”工程延伸至新建集镇,已在孝德镇建成7处高清监控点位。信息采集总量达到110506条。初步建立起三级情报信息研判处置机制。现已通过信息化手段破获抢劫出租车系列案,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近70名。
(六)深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坚持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巩固创新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和化解矛盾的坚实基础。
一是突出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承诺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和观念,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二是突出抓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扣押暂扣机动车411辆,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管理;认真开展公安机关防止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报督察部门备案制度。
三是突出爱民实践。实践中,切实做到与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与惠民实践、重建帮扶、特殊人员帮扶相结合;与抢险救援彰显为民本色相结合;与保障民安相结合;与大走访相结合;与公正廉洁执法相结合;与形象创建相结合等“七个结合”,帮民困、解民忧、暖民心,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今年以来,为群众捐款5万余元,结对帮扶绵远镇枫树村群众15户。
四是关注民生民愿。通过大走访、“百警进村”、重建帮扶、联系基层活动等方式,把基层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建成民意枢纽,注重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在群众中的威信、声誉和影响力;紧紧围绕问计、问需、问效、问安“四问”,开好恳谈会、特殊群体联系会、座谈会、坝坝会“四会”;组成灾后重建工作组、移民工作组、重点人员工作组、留守儿童工作组和遇难群体工作组,掌控、疏导特殊群体及重点人员;把握舆情,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落实从优待警工作。解决派出所所长进镇乡党委班子问题,解决29名民警正科级待遇,70名民警副科级待遇。提高民警住房公积金标准,落实民警加班补助金,畅通民警诉求渠道。
六是着力推动公安宣传。深入挖掘工作亮点,精心打造公安品牌,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宣传平台,全面展示广大民警开展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灾后重建成果和服务人民群众等做法、经验和成效。全年各类报刊上稿共计130余篇,各类网络及电视台正面报道约130余次。
(七)全力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在“8.13”清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对中,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发现灾情、第一时间因地制宜组织疏散、第一时间向山外报告灾情、第一时间传送受灾图片信息、第一时间传递救援需求、第一时间提出抢险救援决策建议、第一时间全面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提出安置恢复稳定评估。“八个第一”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在快速反应、应急通讯、组织应急疏散、稳定保障、生命线畅通保障、治安大局控制、决策参谋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和优势,为全市整体应急救援赢得了先机。目前,清平派出所及民警陈涛成为和公安部宣传典型。
(八)推进公安机关恢复重建
公安系统纳入灾后重建项目正在推进。目前,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大楼主体已封顶;市交警大队(含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重建项目进入设计阶段;看守所(含武警中队)及行政拘留所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武警营房主体工程完工;派出所建设项目中5个所已完成建设,其余派出所在建或作前期准备。
三、认真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按照我市《文明行业创建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健全了工作制度,建立了运行机制,狠抓文明行业细胞工程建设,创建活动经常化。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坚持定期检查考评。坚持不懈地搞好片区共建工作,巩固和发展了我局多年的共建成果,使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今年,我局有七人被分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全局继续被命名为**市级文明行业等荣誉称号,并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交警大队车管业务中队、城南派出所继续被命名为“文明窗口”示范单位;局机关、看守所、城中所、城南所、西南所、汉旺分局继续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交警大队被评为德阳市级文明单位。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更加规范化
在德阳市公安局的指导下,结合近年探索“警校共育”具体实践,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继续贯彻公安、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大力开展“警校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工作的意见》,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全面推行“警校共育”,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全市各大中小学均要建立规范的警校共育机构和校内保卫组织,从交警、巡警、消防和派出所民警中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统一规范“警校共育”门卫值班登记表、内部治安巡逻工作登记表、学校重点部位治安防范隐患自查登记表、“问题学生”帮教登记表、“六进校园”活动情况记录、“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登记表、巡逻民警签到册、征求意见表等基础台账,做到制度上墙、簿册上案,做到“警校共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继续落实“见三警签到”工作措施。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为使驻校民警工作深入校园,工作落实,由交警、巡警、派出所负责,实行民警签到制度。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期、高中毕业班早晚自习时间、开学放假和高考中考期间等特别时段,科学调配警力,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执勤巡逻力度和密度,坚持做到“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预防案件和事故发生。
2、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国保、治安、刑侦、网监、禁毒缉毒、消防、交警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民警,对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复杂场所、主要交通路段等存在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滚动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会同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城建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文化、餐饮、娱乐等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完善校园及周边消防、交通安全设施,整改消防隐患。
3、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派驻专职保安,使全市114所学校保安派驻率达100%。在全市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全部安装了防盗门窗,有条件的学校安装联网报警技防设施。在城区设立治安岗亭,加大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密实治安巡防体系。
4、大力开展“六进校园”活动。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治安工作、禁毒宣传教育、交通管理、消防管理”送进校园。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开设“知心信箱”,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在学校和幼儿园的周边道路设置“红领巾通道”,人行横道线、限速、警告等交通标志,相关警种组织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防卫常识教育、安全防卫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继续推行爱心行动工程。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学生”行动,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加大对唆使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积极配合市文明委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公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局将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奋发图强、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的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2011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公安队伍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公安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整体形象。
2、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在抗震救灾中生华的“**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继续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为。
3、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竞争激励机构,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发挥“110”报警服务台的作用,自觉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加强党委、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4、大力倡导“知荣耻、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
5、以一线执法办案民警为重点,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和实战技能训练,有计划地举办新警初任、警衔晋升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鼓励民警参加自修、函授、电大学习,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民警的文化知识水平,改善学历结构,全面增强民警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进一步广泛开展“讲文明、树立新风”活动
1、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不断探索公安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认真落实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各项考核指标,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
3、广泛开展集中整治、脏、乱差现象,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氛围。
4、狠抓文明行业的细胞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单位资料归档及组卷顺序》的内容归档及组卷,年终将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认真组织检查、考评。
(三)继续认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1、狠抓文明行业的细胞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单位资料归档及组卷顺序》的内容归档及组卷,年终将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认真组织检查、考评。
2、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切实搞好安全防范,不断增强驾驭社会的能力。
3、加大公安执法力度,对特种行业依法实施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复杂场所治安动态的调查和掌握。对、聚众赌博、制黄贩黄等治安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
4、强化交通管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要继续强化路面控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重点抓好“春运”、“十一”等客运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遏制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厉打击制贩假车辆、假驾驶证件、假车牌照的违法犯罪活动。
5、不断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预防和灭灾救援能力。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场所、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和群死群伤等重大责任事故。
(四)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提高全体民警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继续推进社区(责任区)警务建设,积极开展警校共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规范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监管水平;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规范业主行为,提升服务消费意识;促进住宅小区环境面貌大改善、物业服务企业质量大提高、居民居住品质大提升,
努力创建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时间安排
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时间为一年,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年月日至月30日。区建设局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项目清单,同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年月日至11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建设单位要紧密围绕着“三个规范、三个提升”的总体目标,制定工作安排、落实专项资金,扎实开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市里开展的检查验收,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对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按照新建小区、新建安置小区、旧住宅小区三类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要求,把握重点,各司其职,全面推进,着力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分类指导,把握各类小区物业管理重点
1.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
(1)建设单位。①配置符合规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做好前期物业的招投标,与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②做好物业承接验收手续;③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④对已竣工但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售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用;⑤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物业服务企业。①根据小区特点,制定物业管理方案;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③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⑤对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⑥在承接物业或退出物业时,应按照规定做好查验和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工作。
(3)业主委员会。①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②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③定期公布财务经费使用情况,督促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④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⑤做好组织任期期满后的换届选举;⑥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做好物业企业的聘用、续聘、解聘工作。
2.新建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属安置房各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以协议方式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所在街道、社区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区属安置房的物业管理工作。新建安置小区首套交房后,各建设单位按市物业三级服务等级的收费标准的70%补贴给物业企业,即电梯住宅0.7元/平方米.月,非电梯住宅0.35元/平方米.月,店面0.7元/平方米.月给予补贴,补贴的时间为2年。各建设单位要将物业费补贴资金纳入建设投资成本核算之中,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物业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3.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居民聚集区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城市街区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分布状况,将一些分散、规模较小的旧住宅小区,按照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成一定规模的物业管理区域,实现物业管理的资源共享和规模效益;并逐步改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治安防范。对暂时无法开展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有偿或低偿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包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内的各项社区服务,从而解决旧住宅小区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有效发挥三级管理体系作用
1.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2)制定全区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与三年发展计划,出台规范物业管理和扶持行业发展的规定。(3)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4)协调区领导分片挂钩包干制度的落实。(5)每年年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
2.街道办事处。(1)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具体承担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实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物业管理有工作机构、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2)物业管理纳入工作议程。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建立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牵头组织召开1次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3)目标责任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要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要与下属单位签订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4)老旧小区整治。金山社区作为建成10年以上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是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整治试点。小区综合整治内容有:设置围墙、安防门岗,平整道路、整治绿化,完善改造雨、污管道等,在老旧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后,根据实际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海滨街道办事处对于金山社区的整治要做到工作有计划、资金有着落、人员有到位、措施有落实。其他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有选择性地进行老旧小区整治。(5)推进业委会成立和规范运作。各街道要制定业委会成立计划。本辖区内年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40%以上,并逐年提高。要积极牵头组建辖区内已具备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推选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督促辖区内业委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换届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6)积极参与安置房物业管理。针对安置房管理难、收费难、投诉多,物业公司不愿接、业主意见大的实际,各街道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主动参与本辖区内安置房物业管理。(7)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各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引导业主更新消费观念,顺应时展趋势,增强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物业服务消费的认同感;要将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自觉缴纳物业服务费纳入街道“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要定期组织业委会委员、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小区综合管理业务培训。
3.社区居委会。(1)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和换届工作,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指导、协调。(2)协助街道、区物业监督管理职能单位对小区项目经理和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并对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的评先评优工作提出意见。
(三)齐抓共管,切实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
1.区财政局。安排物业管理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把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列入区财政资金专项安排。年区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和奖励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预算金额。
2.区建设局。(1)加强监督管理。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加强管理。做好包括物业企业资质、物业项目备案、物业服务标准、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企业违规行为查处、业委会备案、物业承接检查、退出管理和移交程序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工作。(2)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指导并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专项活动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并跟踪落实。(3)加强巡查整治。区建设局要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主代表等,组成若干个检查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检查。每个物业管理小区至少检查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4)组织实施考核。区建设局要在9月份之前按照《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的标准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进行考核,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采取自查、检查、评议的方式考核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服务业绩、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房屋管理、环境管理、业主满意度等,同时开展物业项目经理考核。(4)创建优秀、培育品牌。区建设局要指导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今年任务是创建2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同时鼓励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树立行业品牌。(5)加大违规处罚清理。要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品质差、损害业主利益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清理力度,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落实整改措施。(6)推进业委会的成立和规范运作。要牵头制定全区业委会成立三年规划,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业委会成立工作中的职责。(7)加强培训和政策法规宣传。要制定培训方案,借助市物业协会平台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行业相关人员都能持证上岗或得到轮训。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让业主树立物业管理的服务消费观念,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业主规约。
3.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破坏房屋外立面、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在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中,重点加大对下面行为的检查和处罚:(1)住宅小区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改变储藏间功能;(3)侵占园林绿地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等损坏城市花草树木;(4)在小区内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6)小区周边乱摆乱放、违章占道的饮食摊点。
4.区公安分局。(1)规范物业服务公司保安队伍,定期开展保安人员培训,督促保安人员持证上岗;(2)指导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制定小区治安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3)加强基层民警与小区保安的工作配合,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工作,创造安全祥和住宅小区。
5.区消防大队。加强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安全。定期对小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对破坏消防设施、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6.区交警大队。指导物业企业制定小区安全行车路线,规范小区内临时车位的划定。加强对开放式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处罚,配合住宅小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
7.区工商局。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住宅转变用途、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的查处。
8.区环保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及周边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加强监督查处住宅小区及周边噪声污染,乱排污水、乱放废弃物、饮食服务业乱排放油烟等违规行为。
9.区物价局。要对辖区内物业小区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抽查,督促服务企业做好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物价举报监督电话的公示工作;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业主明白消费。
10.区司法局。加强对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化解在最基层,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
11.区社区办。加强与涉及物业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协助社区落实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用房,为社区居委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物业管理是各级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政府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实施意见中的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整治提升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监督,建全机制。通过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每月底以月报形式向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有利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方法。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落实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成效,将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区直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考核内容。(1)加强组织保障。物业管理组织工作健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明确,经费有保障、人员有配备;(2)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年度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3)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实施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抓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4)做好老旧小区整治;(5)加强业委会成立、换届和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6)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2.区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1)明确本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负责人、经办人;(2)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3)建立纠纷投诉调处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5)宣传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组织活动;(6)创新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管理与执法监督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内容。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建综〔〕1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