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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08 05:07:10

导语:在就业工作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就业工作方案

第1篇

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部署要求,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着力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主业出实招,确保全区就业大局稳定

1.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健全常态化督导机制,全力援企稳岗扩就业,保障重点企业和项目用工;拓展就业路径,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确保全年完成以工代训600人以上,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2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5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2.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高校毕业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推进等渠道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全方位推进就业公共服务,持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3.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力提升创业孵化能力,全年计划完成创业贷款2600万。探索建立潼船创业资源共享合作交流机制,建立“潼南·”创业专家导师库,组织开展船潼两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荐会、联合招聘会等活动,推动两地就业创业就业资源共建共享。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特别要围绕乡村振兴,加大对农村地区劳动力的培训力度。计划全年完成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460人次。

5.持续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易地搬迁户劳动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就业能力。大力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和春节前后服务农民工“十个一”系列活动。完善农民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回引力度,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计划,为乡村振兴培养储备本地人才资源。强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输出就业,力争全年农民工转移输出就业稳定在6.5万人以上。

(二)实施社会保障行动,夯实民生底板

6.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为目标,健全全民参保系统,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实施精准扩面。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持续参保缴费。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退捕渔民缴费补贴,继续落实好三类人员(低保户、特困户、重度残疾)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单位按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工伤保险,确保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7.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实现全区6.89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实现退休“中人”待遇计发工作常态化兑现。落实养老保险调整机制,确保待遇调整按时足额发放。深化潼船两地社保领域合作,推进以“信息比对为主、自助认证和社会化服务认证相结合”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模式,提升两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同城化服务水平。

8.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深入开展根治失薪工作,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企业负责人的约谈制度,依法查处欠薪案件,推进“智慧监察”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全过程监管。完善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流程,重点加强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力度。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完成仲裁院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调解仲裁程序规范。

(三)推进“温暖人社”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服务

9.实施通办服务行动。依托一化化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并同步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进人社服务“一网通办”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进一步优化服务事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度。深入推进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加强“社银一体化”合作,建立以人社自主经办为主体、合作机构代办服务为补充的网点和服务格局。按照“应下尽下”的原则,推动人社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打造“就近办”人社服务圈,全面提高人社公共服务便捷度。

10.实施智慧服务行动。提升便民服务信息化程度,实现人社领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信息全数据共享,实现业务办理中部门内外数据信息协同比对核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人社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和待遇发放载体,在人社领域实现认证用卡、缴费凭证、待遇进卡、持卡结算、线上线下“全业务用卡”。积极探索“互联网+人社政务服务”,实现主动服务、个、不见面服务和精准监管。

11.实施优质服务行动。大力开展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建立健全人员全覆盖、业务全包括、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大练兵机制,打造专业化业务经办队伍,提升人社服务质效。积极推进人社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大厅,不断创新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形式,对高龄、空巢、失能、留守、残疾等重点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提供便民服务。充分运用媒体、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人社政策宣传解读,让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强化问题查处整改,推动系统行风持续向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各责任领导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下基层听意见,带头出实招办实事,利用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民意调查和热线等方式,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保证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第2篇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投身于基层管理和服务于基层工作。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对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服务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在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中,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2009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将面向大中专毕业生招考250人,选聘6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招募5名(支教、支农)参与“三支一扶”计划。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三)积极开展招聘执业医师到卫生院服务的工作,吸引和鼓励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做好高校毕业生信息的收集、整理,积极与辖区内的有色金属、建筑建材、药业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联系,落实企业需求岗位信息,发挥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主要渠道作用,力争挖掘300个岗位,积极推荐高校毕业生到急需人才的各类企业就业。

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和限制,市人才管理部门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才管理部门及时给予办理档案管理、人事等相关手续,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好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扶持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种就业渠道,鼓励骨干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失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为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三、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引导辖区内的有色冶金、电力、金融、保险、建筑建材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力争挖掘100个岗位,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切实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储备。

积极对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强化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意识,做好稳定企业员工队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对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管理部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我市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可以通过“红河州青年创业发展基金”,对部分青年创业者提供3年期3万—5万无息、无担保、无抵押、借还型启动资金,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落实好开办个体工商户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停止收“市场管理费”、“个体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为高校毕业生办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开辟绿色通道,在5个工作日内发照,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提前至1个工作日内发照。对在经营中确有困难的企业,减免年检费用。

认真实施省政府鼓励创业的“贷免补扶”计划,增加就业岗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在市场内增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为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组织收集各类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利用招聘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特别是重点服务对象给予就业推荐。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要积极与高校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同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得到落实。依托××省个私经济协会创业导师库,积极向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推荐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培训。

加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落实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市人民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积极探索路子,充分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确定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60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七、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登记认定工作和就业援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在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对离校后未就业而又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人才管理部门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其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我市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依照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减少三个差距的目的,大力施行促进就业工程,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开展就业援助为支撑,经过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努力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完成就业再就业。

二、工作目的

在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月31日时期,集中开展以赋闲下岗人员,特殊是“4050”人员、有劳动才能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赋闲人员、就业坚苦的高校卒业生为重点帮扶对象的专项工作,供应有用的就业帮助,实时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使全区赋闲下岗人员完成就业再就业。

三、工作办法

(一)成立指导小组。成立以分担副区长为组长,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道首要负责人副组长,区就业局局长、各街道分担负责人成员的区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专项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就业局,负责详细日常工作。相关部分、街道分工协作,保证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工作获得实效。

(二)召开发动工作会。区县政府组织召开各街道分担负责人、社保所长、社区书记﹙主任﹚参与的区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专项工作会,依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结合行动的准则,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时期全力做好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专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媒体宣传。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道每周至少报送3条相关信息,由区播送电视台、区新闻信息中间开拓了“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专题栏目动态播放、登载,并专版、专栏岗位信息,还区播送电视台、区新闻信息中间布置专门人员,负责宣传此次帮助就业工作中呈现的新动态、新效果。二是口号宣传。区人力社保局、各街道及社区负责印制“就业有坚苦、县政府帮助你”等帮助就业宣传口号,在人员堆积的车站、广场、社区张贴吊挂。三是年画宣传。将各类雇用会的主题和时间及区内求职注销、就业政策征询、维权、职业培训等就业援助联络德律风等内容有机融入精心印制的时髦新奇的宣传年画之中,并经过街道社保所、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发放的方法,亲手将年画和就业服务联络卡送到赋闲下岗人员家中。四是普遍就业岗位信息。区人力资本市场应用LED显示屏全天滚动全区用工信息;还应用MAS系统,为求职者供应点对点就业信息服务;各街道及社区坚持每周一次下载岗位信息在公示栏张贴,并将各类雇用会的主题和时间及雇用岗位送到每户赋闲下岗人员手中。

(四)大力开展现场雇用活动。一是添加雇用会场次。区人力资本市场将每周三现场雇用会调整为每周三、周五2场雇用会。还延续以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为主题举行专场雇用会,并现场开展微型企业、小额借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等政策征询服务活动。二是举行社区雇用会。由各街道及社区轮番主办,每周按期在辖区荣华地段组织雇用单位和辖区赋闲下岗人员开展社区雇用周活动(附区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现场雇用会布置表),现场发放岗位材料,供应就业政策宣传征询。三是举行高校卒业生专场雇用会。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在合高校举行面向高校卒业生就业的现场雇用会,还在现场设立高校卒业生创业征询台。12月上旬,在涉外商贸学院举行2011年区高校微型企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申报会暨区微型企业高校创业指导站授牌典礼,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四是设立区人力资本分市场。在曾经设立涉外商贸学院等8小我力资本分市场的基本上,充分发扬运营性人力资本服务机构效果,依托达劳务公司,辨别在设立2个区人力资本分市场,按期举行现场雇用会。

(五)施行就业援助。一是坚持就业坚苦对象台账。各街道社保所、社区在专项工作开展前期要对辖区内未就业和已就业援助对象进行一次遍及的入户家访查询,赠予2012帮扶就业年画和就业岗位信息。调查其详细坚苦和就业需求,列出援助对象和服务内容清单,完善辖区就业坚苦对象台账,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订一份援助方案,注销造册做好台账,动态治理。为其供应有针对性的政策征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落实政策的服务,帮助援助对象做好就业预备。二是施行“一帮一”援助。各镇街及社区要开展“一帮一”就业援助活动,执行“指导包社区、干部包家庭”,对符合援助政策前提的赋闲下岗人员,发放“就业服务联络卡”,并确定1名机关干部、1名社区工作人员、1名创业成功人士结成相对固定的帮扶小组,签署帮扶和谈,对工作岗位不挑不拣的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帮助找到适宜的就业岗位。三是施行公益性岗位援助。各街道及社区要以充分就业社区创立为抓手,结合“五城联创”工作,大力开拓社区公益性岗位,统筹安顿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未就业大学生、有劳动才能的残疾人员等赋闲下岗人员。

(六)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一是组织一批技艺培训。各街道在专项工作时期针对赋闲下岗人员的需求情况,组织1-2期技艺培训。二是开展一次送岗位活动。组织落实一批针对赋闲下岗人员的就业岗位,专项工作时期入户家访,送岗位上门。三是开展一次送政策活动。各街道及社区活动时期组织辖区内赋闲的赋闲下岗人员召开1次座谈会,集中宣讲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调查记载对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构成反应信息搜集长效机制。四是宣布一封新年慰劳信。实时向全区赋闲下岗人员宣布了一封新年慰劳信,在致以节日问候的还,不失机机地宣传县政府的各类帮扶政策和办法,为赋闲人员提劲鼓气,指导他们积极就业。五是召开一次座谈会。各社区组织辖区内赋闲下岗人员召开一次座谈会,面临面交流,真正调查辖区居民对县政府帮助赋闲下岗人员就业的志愿和主意,六是进行一次德律风回访。各社区对辖区内享用就业优惠政策的赋闲下岗人员进行1次德律风回访,调查县政府帮助就业结果,尤其做好重点服务对象的跟踪服务。七是慰劳一批坚苦对象。

四、工作要求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就业促进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在全街道开展以各村、社区为工作主体,以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的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工作,努力把我街道打造成充分就业街道,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创建目标

2013年底,30%以上村达到“充分就业村”标准,全街道100%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14底全街道100%村、社区均达到“充分就业村(社区)”标准,街道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实现创建目标。

三、创建内容

制定和落实街道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服务,提供就业援助;加强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落实好就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好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做好本街道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等。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村(社区)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村(社区)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街道社救站和村(社区)劳动保障室要按照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人,尽快开展工作,明确完成时限,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村(社区)的宣传工作,依托各类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的重大意义,形成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村(社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评审、奖励办法

1、参加创建工作的村、社区于每年11月底之前,对照《区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验收考核评估表》做好自查自评后,填写考核评估表上报到街道,街道做好初审推荐,上报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络作用,依托全市各级劳动、人事、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鼓励成功创业人士的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宣传力度。要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市倡导“创业光荣、创业致富、创业改变人生”的理念,营造勇于创业、扶持创业和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对XX人进行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训结业率达90%以上,经培训后的成功创业和雇佣就业达到1500人以上,实现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3、工作重点: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等创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有大幅增加,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就业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愿意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改善创业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公民和各类组织均可依法自主创业。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各类人员申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全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创业人员申办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新兴行业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行业或经营范围用语。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鼓励支持兴办外经贸实体企业和外经贸经营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备案,推行网上登记制度,为创业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限制。

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类公司股东以科技成果出资,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

创业人员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可允许其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之间使用。创业人员经合法授权许可,允许使用授权人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作为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字号。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三、改善行政管理

1、实行税收优惠。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应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XX年底。

2、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四、拓宽融资渠道

1、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探索推出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对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个人创业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简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支持面。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2、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金融机构应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配套环境不断改善的趋势,在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抵(质)押担保品的空间,推动抵(质)押担保品由不动产扩展到动产、权益等,促进解决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作方式,适当降低担保基金反担保条件。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农村创业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特点,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3、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按现行规定掌握,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其利息由省、市财政按

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4、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五、推广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

1、“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英文简称siyb)。采取siyb培训技术标准,由取得siyb师资合格证书的教师授课,使用统一的siyb教材和统一的siyb培训合格证书,采用小班制培训(每个培训班25-30人)方式。对于尚未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实践经验或知识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并由专门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制定创业计划书,指导其顺利开办企业;对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改善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

2、“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英文简称ybc)。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构建帮助青年创业的分级培训体系。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定的无息、无抵押、免担保启动金贷款,安排创业导师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陪伴式3年期辅导,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实际帮助。积极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促进会,组建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鼓励各地发动社会力量,设立各种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园或孵化园,帮助青年创业。

3、“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充分发挥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作用,实现与相关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资源共享,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积极探索设立担保基金,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供担保服务。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帮助解决创业中的技术、资金难题。

“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建立妇女创业就业信息网,通过网上征集妇女创业项目,公示创业项目申请流程,指导妇女填写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重点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和女大学生创业。积极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开展创业培训,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援助。

“创办中小企业”,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政务、创业咨询、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开展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政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劳动保障、发改、经贸、教育、财政、人事、外经贸、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要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想创业、敢创业和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和为社会作出项献的企业家,树立创业典型,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八、实施步骤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利用5年时间,开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

第一阶段:用2年时间,抓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意识,营造人人积极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的氛围。

1、强化培训力度。在去年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发挥各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各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源,逐步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探索一条创业培训新路。

2、提高培训质量。从加强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后续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各地各级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派有专业知识、有能力担任创业培训教学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要加强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参训学员到课率,规范培训质量。目前市级已建立一支有能力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队伍,我们还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示范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队伍的素质。把我市的创业培训,办成以抓培训质量为特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争创全省培训质量第一。

第二阶段:用2年时间,抓后续服务,营造优化自主创业的环境。

1、建立“六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 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乡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2、推介创业项目。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各地应积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实行微机数据库管理,定期给创业者,

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3、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第6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全面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实现禁毒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健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工作体系,着力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全力构建平安、和谐。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平等就业、关怀相助。

三、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就业援助基础台账和就业援助帮扶工作机制;针对戒毒(康复)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积极开展岗位帮扶、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有就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30%以上。

四、援助对象

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难以实现就业或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

五、援助内容

(一)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依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对戒毒(康复)人员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宣传、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等就业服务及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服务。

(二)大力实施岗位援助。积极开发、收集就业岗位,及时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就业岗位。特别是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戒毒(康复)人员要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树立就业信心,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技能,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积极开展创业帮扶。鼓励戒毒(康复)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帮扶服务。

(五)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或招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要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及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确保就业专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促进戒毒(康复)人员稳定就业。

六、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台账

各街道(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指导辖区内各社区(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安排专人通过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其就(失)业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建立就业援助实名制台账。对其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特别是符合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条件的,要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纳入重点援助对象范围进行帮扶。

(二)制定援助计划,实行分类帮扶

对纳入就业援助帮扶的戒毒(康复)人员,结合其实际所需帮扶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实行分类帮扶。

(三)加强与企业交流,搭建用工平台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宣传就业政策,掌握用工信息,了解企业在吸纳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打消企业在招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过程中的顾虑和误区,积极为企业和戒毒(康复)人员双方搭建用工平台。

(四)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经常通电话,每月一家访,就业后一回访”的跟踪服务制度,对已登记的就业援助对象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就失业情况,做到就业有指导、援助有记录、效果有跟踪。

(五)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岗位援助

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如财政拨款的市政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社会治安、城市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岗位;政府投资开发的非盈利性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岗位,如社区保安、社区保绿、物业管理等岗位。三是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岗位供需对接,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寻找一个适合的就业岗位。

(六)开展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和创业

通过对现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的整合,结合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制定培训方案,提供培训专业和培训信息,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能够实现即时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培训,尽可能提高戒毒(康复)人员的择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转变择业观念,树立就业和创业信心,尽早实现就业和创业。

(七)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帮扶

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要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创业帮扶,组织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为戒毒康复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保障。

(八)落实各项补贴,开展政策扶持。

一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戒毒(康复)人员要加大税费减免政策宣传,积极联系税务、工商等部门,帮助其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二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戒毒(康复)人员中已经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戒毒(康复)人员中新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安置戒毒(康复)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要帮助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三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要为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四是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条件的,帮助其落实相应补贴政策。

七、工作步骤

根据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级管理、督导检查的工作原则,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分四步实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台账

各社区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建立辖区内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实名制台账,并以电子台账的形式上报街道(乡镇),街道(乡镇)汇总后上报县(区)就业局,最后由县(区)就业局统一上报市就业局备案。

(二)制定计划,分类帮扶

根据戒毒(康复)人员不同情况制定就业帮扶计划,特别是重点做好戒毒(康复)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

(三)实施援助,跟踪服务

对援助对象开展各项就业帮扶,做好帮扶内容和相关事项的记录,进行动态跟踪服务。

(四)督导检查

区就业局负责对各街道(镇)援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迟缓的街道(镇)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禁毒社会化工作是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地措施,确保全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全面推进。

(二)加强领导。成立人社局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区就业局负责具体工作。各街道(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第7篇

为贯彻落实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经贸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乐人字[2007]17号)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现结合我市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破解专业人才短缺难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3~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每人每月400元),费用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人才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指*市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我市对口紧缺专业的未签署就业协议的外地应届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对未就业的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提出见习要求的,也可视情予以安排。

工作中重点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参加见习实践。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广泛宣传发动,使企事业单位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见习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见习计划中来。

(二)组织开发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

1、见习单位申报条件。见习单位应当是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今年将确定5~1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

2、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在具备见习单位条件的基础上,一年内为毕业生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并能从见习毕业生中录用10%以上为正式员工的,可确定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予由市人事局等六部门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可以继续挂牌,今后可长期参加我市毕业生见习计划的实施。

3、见习单位申报程序。通过*人才网以及新闻媒介,公布我市的见习工作政策和申报程序。能够满足见习条件和要求的用人单位,可自愿提出参与申请,向市人才中心进行申报,填写《*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人才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确定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须与*人事局签订《见习单位参与实施机构开展*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2)。

见习单位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试运行一期后,经评估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见习实施

1、见习信息。根据见习单位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市人才中心统一在*人才网向社会,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单、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

2、见习学员报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填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市人才中心报名:(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农村的提供村委会证明并由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3、见习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报名经人事部门复核后,由人才中心负责建立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报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库,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双向选择或依托人才市场供需直接见面等形式,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帮助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实现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由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签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协议书》(见附件4),并报实施机构鉴证备案。

五、见习管理与跟踪服务

1、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其中外地生源实习生为2~3个月。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为见习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在见习期间被聘用的,中止见习活动)。在该单位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2、见习期间各方应按照协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生的见习关系,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经核实人事部门可取消其参与见习计划的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3、见习期间,人事部门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协调解决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能力和工作能力,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市见习毕业生就业能力鉴定表》(见附件6),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作为今后招聘选用的依据。

5、见习单位应做好就业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密切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人事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抓实做好。

六、见习补贴核发程序

第8篇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推免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擎、院长张朝晖担任组长,由副院长李希胜、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程海雨担任副组长,2017级辅导员杨志方作为小组成员组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和计划,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工作的动员、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1.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2021届(2017级)本科生(高年级已经历推免降级到该年级者除外)。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综合排名达到申请推荐类别的要求。

6.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7. 其他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中附件1中“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四、排名依据

1.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排名依据由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2.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由专业教学计划前三年的必修课和实践环节相关课程组成。

3.拥有个人获奖证书的学生可以获得附加分。其中,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5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市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最高加0.5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4.艺术团学生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艺术比赛获奖者,经校团委认定,可参照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5.全程参加国内交流项目,成绩在同一接收学校本专业参加交流学生中前40%者加1分,其余加0.5分;全程参加一个学期以上的国际交流项目,成绩优秀者,加1分。(依据教务处下发国内交流加分统计)

6.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五、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1.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由学院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2.教育部民族司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3.学术专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和教务处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0%以内,经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4.学生工作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5.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6.列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理科实验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黄昆班的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开展推荐工作。

7.艺术特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80%以内,非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六、推荐办法

1.2017级本科各专业根据本办法的排名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

2.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并分配到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学生依据公示的工作方案进行申报。

3.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类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申请,按要求向各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9篇

[关键词]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队伍

1.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我国的消防管理形势越来越严峻,概括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技术在不断推广和应用中,许多单位出现管理跟不上的情况,根本不重视消防工作,消防意识淡漠,随意派两个人,装装样子,甚至是消防设施不齐全,一些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制度落实不到位。

安全责任划分不明显,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挂在墙上成了摆设,停留在口头上,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配置、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安全通道乱推货物,堵塞安全绿色通道,起不到安全通道。

1.3机械训练,实战能力弱。

在日常训练上,消防队伍沿袭同样的模拟训练,重复着枯燥的训练,没有重视整体队伍的团队演练,而是过于看重个人的体能、技能训练。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消防安全后果堪忧,有可能导致恶性事故发生。因此,亟需建立一套科学有效且演练精熟的扑救预案,提高实战能力,方能救人救己,挽回经济损失。

1.4安全思想薄弱

消防工作是个枯燥的职业,每天重复同样的训练,天长日久难免会出现职业倦怠。消防员们在思想上很难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2.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火灾是当今世界上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常发性灾害之一。火灾的发生频率高,时空跨度大,造成的损失与危害也触目惊心。火灾发生的主体中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特大火灾增加,经济损失较大。

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成为了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企业中的消防管理也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消防管理的成功与否,关系到能否有效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以及有效减少火灾损失的成功与否。消防安全管理直接影响着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3.1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管理思想

思想决定行动,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管理思想。要不断强化消防管理思想,齐全配套的机械,组织协调消防人员,统筹调动消防力量,科学制定消防管理方法和模式,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好火险,将其消灭萌芽状态。

3.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是与社会发展同行的永恒话题。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要做到安全至上、自我警示,变被动的防范为主动控制。

安全工作必须层层动员,人人参加,不是单靠某一个人就能实现的。由于每个工人素质不同,再加上技改创新操作,非常有必要开展安全培训,思想上对安全生产有高度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观,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3.3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落实绩效管理。

在消防管理中,部门领导是实施的主体,起着桥梁的作用。分工明确,人人有责任,企业成立以法人为组长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监察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基础责任,组织建立企业建设单位负责人、日常安全单位责任人、使其人人有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员工,提高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水平。

对于企业内部来说,危险化学品应有专人专管,专人负责。针对危险特性和专业技术要求,加强消防监管队伍建设,配备消防专业知识干部,提升消防监管水平,定期排查、自觉排查。

3.4坚持不懈地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文育人、以文兴企业”的思路,向着“文化发展型”建设目标迈进。将安全文化渗透到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根据企业管理经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目的是为了长吹耳边风,互敲安全警钟,保障消防安全,排除安全隐患。采用奖罚分明制度,对于发现和消灭火灾隐患,表现出色的小组,奖励安全津贴,开表扬大会并鼓励他们继续努力;一旦有违章行为,对责任人相关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绝不姑息。

3.5培养管理人才团队,打造一流的消防队伍

企业要发展,需要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同理,做好消防工作也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战斗队伍。管理团队的意识、观念和能力是进行运作的基础,所以,要实现消防安全的质的飞跃,培训管理团队是—个至关重要的项目。

学习培训是工作之基、能力之源。要提高消防管理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就必须建立培训长效机制,让消防管理干部长期受教育,保持思想上、能力上的与时俱进。一是加大培训频率。分层次、分批次对消防管理干部定期轮训,确保消防管理干部每年都能接受一到两次集中培训,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创新培训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就某项工作、某个理论问题,有目的、有针对地组织消防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三是丰富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消防管理人员的履职要求,立足工作需要设置培训课程,实行专项或专题培训,提高其能力。

3.6建立新型演习模式,定期组织演练

新型演习模式,是指消防队伍要根据社会的发展情况,组织符合实际的消防演习,跟得上时展的步伐,统筹考虑各种消防情况和消防设施,利用进步的高科技来处理新出现的火灾类型。主要做到各方面消防队伍相互配合,例如移动式灭火器材、固定和半固定式消防设施、消防车辆统一动作等,以检验联合消防作战能力和综合消防作战能力。

3.7加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实现科技现代化水平。

加大资金投入,用高新科技产品装备队伍,加大对装备的投入,提高队伍作战能力。安设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装备一氧化碳传感器,对企业室内一氧化碳涌出情况进行实时测报,对其含量超限地区实时报警,能可靠地实现一氧化碳浓度的检测,显示报警、并对设备进行闭锁、解锁控制,监测监控系统实现现代化。

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对机电、运输、排水及供风等各项系统进行重点完善及改造,通过抓重点项目,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水平。依靠科技手段提高消防工作的质量、监督控制高难度、高危险的消防工作,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