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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方案

时间:2022-02-06 01: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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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情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制定计划,采取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准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级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责任单位:各镇,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应急局等)

(三)监测程序。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消除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经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确认后报市级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2.乡村干部走访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开展日常入户走访排查,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市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行筛查,及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至少与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认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镇村,并由镇村两级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市镇村和行业部门分级建立监测台账,准确记录农户基础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采取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所有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除评估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市级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根据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结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实行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按照从高到低分为 “Ⅰ、Ⅱ、Ⅲ”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濒临返贫致贫户;Ⅱ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Ⅲ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发展动力不足,主要依靠产业项目和帮扶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容易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等种类,监测对象确定预警级别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实调整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消除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基础上,标记消除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镇,民政局等)

四、帮扶措施

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县市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落实具体措施;乡村层面,按照计划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成效进行密切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采取下列措施分类施策。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根据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动员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助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多渠道就业。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户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积极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

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完成时限可根据省里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整。

(一)安排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并做好业务指导。

(二)督促推进(5月30日前完成)。指导镇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三)阶段总结(6月30日前完成)。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四)常态开展(长期坚持)。5年过渡期内,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应急、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出现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镇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具体帮扶。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设,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镇村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具体工作。

第2篇

一、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对象为:2015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且有用工需求的骨干企业;2015年重大项目资产重组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15年引进的5亿元以上并在2016年投产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016年签约并开工建设且有用工需求的企业。

对列为帮扶对象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运营实际,半年度调整一次。

企业若有技能型人才需求,可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请给予帮扶。

二、帮扶单位

经申报,确定参加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单位有: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老干局、教育局、农委、档案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总工会。

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各人力资源公司均可参加帮扶工作。

三、帮扶措施

1.正月初六在市民广场举办春节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为企业、求职者搭建平台。

2.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市招聘活动。加快引进人力资源公司,鼓励其在外驻点,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3.根据不同企业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在各镇或周边县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小型专场招聘会。

4.帮助企业对接省内外各大专院校及中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输入基地,参加校园专场招聘活动。

5.鼓励入驻县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公司带领企业到全国各地(基地),引进人力资源。

上述帮扶措施,坚持企业用工自主,引导企业用工逐步走向市场化。

四、帮扶奖励

1.交通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招入县外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据实支付;因引进人员较多确需集中包车来县的,应提前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由企业自行联系车辆并支付费用,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根据接送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2.职业介绍费补助:招入县外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帮扶办按500元/人标准补助给帮扶单位统一安排使用。其中,对招入人员在开发区企业上岗满一个月的,按30%补助;上岗满4个月的,按40%给予补助;上岗满6个月的,全额补助并根据每季度的核查结果相应扣减。

3.食宿费补助:各帮扶单位从事招工人员,外出期间实行食宿费包干使用,参照县招商人员补助政策,按450元/人·天标准执行,费用在本单位据实报销。

4.通讯费补助:各帮扶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从事招工人员给予通讯费补助,按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各帮扶单位抽调专人从事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并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抽调的工作人员。

5.工作经费补助及奖励:各帮扶单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个帮扶单位年定额补助5万元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各帮扶单位用于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对各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奖励,其中设,一等一名,奖励10万元;二等两名,各奖励8万元;三等三名,各奖励6万元。此外,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推荐8名先进个人(帮扶单位6名、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2名),每人奖励5000元。联系县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分管县领导每人奖励5000元。

结合全年帮扶工作实绩,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在五个镇共推荐2名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0元。

对入驻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各人力资源公司所招收的人员,实行单独申报,单独考核,年终按实际完成的帮扶人数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分段计算。全年完成帮扶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下、101—200人(含200人)、201—300人(含300人)、301—400人(含400人)、400人以上的,分别按100元、120元、140元、180元、2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对全年为开发区重点帮扶企业输送人员超过800人的人力资源公司,再给予1万元特别贡献奖励。

五、帮扶要求

1.加强经费保障,严格申报与审核。帮扶企业用工所需各项经费,除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安排。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列入县财政预算。

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对招引人员工作满4个月后,负责向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申报,并提供如下资料:招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交接的招录人员花名册;与企业交接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申报4个月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审批);企业职工工资表(或工资证明)。

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办对各帮扶单位、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支付合理规范。

县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对在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由县企业人力资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

第3篇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卫〔2010〕47号《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统筹城乡卫生对接帮扶工作的通知》、綦江卫医〔2010〕47号《开展2010年“卫生下乡”活动方案的通知》和綦江卫委[2010]22号《关于深入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支部联线结对共建和“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0年“质量年”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卫生对接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协调,科学发展,推进卫生系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建设健康綦江作出应用的贡献。同时,结合2010年我校“质量年”的建设目标,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到我校的实际情况中,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设和谐校园。

二、结对帮扶的方式及要求

(一)学校结对乡镇卫生院

根据綦江卫〔2010〕47号《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统筹城乡卫生对接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对郭扶镇中心卫生院、永新镇中心卫生院、乐兴卫生院的帮扶活动。具体要求为:

1、捐助物资、开展义诊活动及发放健康知识宣传资料。拟定捐助物质(价值每套220元的床上用品15套)。组织医务人员到结对单位所在乡镇举行每年一次义诊活动,并发放健康宣传资料。通过活动的开展,帮助结对单位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更多的健康知识和保健知识,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

2、选派单位的骨干到帮扶医院进行业务指导,举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协助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帮扶领导每月到结对卫生院工作1天。结合帮扶医院具体情况,与帮扶单位研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二)手拉手·心连心支部联线结对共建活动

结合“三进三同”实践锻炼活动,綦江卫委[2010]22号《关于深入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支部联线结对共建和“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与我校支部结对的新盛镇石桥村支部的联系活动,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目的。具体要求为:

1、支部书记为结对村党员上党课一次,并联系贫困党员1户。组织相关人员为结对支部党员做一次党课知识讲座。

2、校领导每人结1户“穷亲”,每年走访看望不少于2次。

3、学校帮扶1名贫困学生,从生活上、学习上给予关系给予他们最大的关爱。

4、下半年组织医务人员到石桥村举行义诊活动。并实地了解该村情况,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物资援助。

5、认真做好篆塘镇白坪村的结对帮扶工作。

在整个活动中,学校领导干部要坚持“三进”: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宣讲政策时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三同”: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亲身感受基层群众和困难家庭的生活和所思所想,力争帮助联系的困难家庭摆脱贫困。

(三)党员结对班级

根据重医校支〔2010〕01号《关于开展2010年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文件,在学校开展党员结对班级活动,一个党员结对一个班级。结对党员与班主任配合,协助做好班级班风、学风的建设,以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在思想上,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困惑和心理问题;在学习上,以人为本,关爱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在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促进身心健康,从而真正成为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引路人。每期在结对班级讲党课一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一名。

(四)支委成员结对新教师

根据重医校支〔2010〕01号《关于开展2010年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文件,开展支委成员结对新教师的帮扶活动,包括传授教学经验、学生管理经验及应急事件处理经验。支委成员要积极帮扶新进教师,从学校文化、人文素养、师德要求、教育教学等方面进行帮扶。不能将帮扶活动认为是走过场的事情来对待。通过帮扶活动,建立起我校教师的良好精神面貌和过硬的专业素质。

三、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成立领导小组,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提高结对帮扶的实效。

组长:

副组长:

第4篇

一、帮扶对象

区建档在册有劳动能力并积极发展种养业的贫困户。

二、帮扶方式

2019年培训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与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每名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至少帮扶一户具有自种自养能力的贫困户。

三、帮扶重点

1.明确结对帮扶对象,确立结对帮扶关系,建立联系和帮扶工作机制,把所学到的知识传递到贫困户手里。

2.具有产业带动能力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应就近吸纳贫困户就业,传授农业实用技术,增加贫困户收入,切实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3.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重点解决结对帮扶户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并研究脱贫增收办法,及时跟进和落实帮扶计划和措施。

4.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贫困户,结合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通过技能提升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四、相关要求

一是深入实地,真做实做,切实帮助结对帮扶贫困户早日脱贫。这是既是一项任务,也是一项使命,因此,各培训机构及学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结对帮扶贫困户所需所求落到实处,严禁走过场。农委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特别是结对帮扶户不满意,被督查组通报的学员,取消其学习资格,并严肃问责培训机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我县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全县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法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将城镇低保标准从每月225元提高到240元,农村非农低保标准从每月195元提高到24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1000元提高到13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完善城乡生活社会救助体系

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提高全县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供养标准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200元。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提高孤儿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人均消费支出的原则,城乡分散供养的孤儿享受的低保标准、五保标准上浮50%。全县城乡共有孤儿155人,其中:城镇9人,农村146人。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3.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将全县百岁以上老人的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4.不断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列支,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配套,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

5.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县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县财政在20*年财政预算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6.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建立临时救济基金,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

(三)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

1.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安置2100人,重点做好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落实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活动。

2.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居家养老和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100个,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跟踪一户、服务一户、稳定一户,确保7个工作日内实现稳定就业。以上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残联负责。

3.组织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均可免费参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习。此项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负责。

(四)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1.加大城乡贫困户住房解困力度。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每户补助标准提高到2万元。上述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上浮20%。所需资金由市、县仍按2:1配比。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加大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建设20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对593户低保家庭租赁房屋补贴110万元,所需资金市、县按7:3配比,县财政年负担33万元。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

(五)加快社会福利事业

1.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福利机构和服务组织。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努力开发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为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等不能自理的特困空巢老人上门提供居家养老照顾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事业,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民营福利机构,给予一次性初建扶持补贴。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2.继续开展农村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按照全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我县新建1所。要调整和完善敬老院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此项工作的主体单位为县政府,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

(六)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开展慈善援助活动

1.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实施“蓝天计划”、“明天行动”等慈善救助项目,为全县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等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为全县贫困家庭的脑瘫、聋儿、自闭症、智障患儿实施学龄前康复项目;为部分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唇颚裂患儿提供免费手术;为贫困缺肢者免费安装假肢。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卫生局负责。

2.做好捐助物资接收、发放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社会捐助活动所募捐的物资做到帐目清楚,并及时将募捐物资发放给贫困群众。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

3.20*成立法库县慈善总会,募集资金,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的物质,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切实帮助全县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县工商联配合。

(七)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1.实施春节临时救济。20*年春节期间,对全县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400元救济金(城市低保边缘户24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配比。全县春节需要救助对象19497户,35604人。共需春节救济金777.736万元,市拨388.868万元,需县财政配套388.868万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2.实施物价补贴。新年、春节期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3.开展助学扶贫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一年、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城非农户口的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县妇联组织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结对子互助活动,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

4.开展医疗扶贫活动。衔接好市级医院与法库县四家子乡农村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医疗扶贫工作;继续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老专家和县级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活动,全年送医送药2次以上。做好各种形式义诊活动,一级以上非盈利医疗机构至少开设2张床位作为低保对象济困病床。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5.开展文化扶贫活动。组织全县文艺团体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全年送戏10场;组织送电影下乡50场;开展送书下乡,送图书500册。此项工作由县文体局负责。

6.开展科技扶贫活动。聘请*市农村科技培训讲师团培训50场,培训技术骨干5000人次;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开展培训100场;选送30名优秀农民到*农业大学深造。推广实用新品种、新技术15项。此项工作由县科技局负责。

7.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接洽好市直28家扶贫开发工作队对我县叶茂台、秀水河子、双台子、四家子、卧牛石、包家屯6个乡(镇)、32个贫困村的扶贫活动,以及市商业系统76家企业“一企一村”对口帮扶活动;落实好省、市相关惠农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农经局、县财政局负责。

8.开展千名干部包千户扶贫活动。继续组织千名干部包千户扶贫活动,重点解决贫困家庭生产生活和就业、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春节、新年期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到贫困户家庭中走访慰问。此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农经局、县民政局负责。

(八)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1.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落实按比例安置政策,按企事业单位职工1.7%的比例安置残疾人;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超过25%的每人退税3.5万元;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确定盲人按摩、杂修、旧物回收等保护行业,扶持20个残疾人就业个体户,以实物形式每户扶持2000—3000元。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

2.做好残疾人教育和康复工作。依托县特教学校建成残疾儿童康复基地、基础教育基地、特殊技能培训基地、生活自理能力培训基地。建设6个城镇残疾人康复医疗站,10个残疾人家庭康复点,培训残疾人康复人员230人,各村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100%。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负责。

3.对低收入一级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消费水平的以及智力残疾人、以及精神残疾人和以及瘫痪的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镇户口每人每月100元,农村每人每月50元。此项工作由县残联、县财政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设和谐法库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扶贫帮困、改善民生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各级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扶贫帮困的各项工作。要不断探索开展扶贫帮困的有效形式,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层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强化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解群众之忧,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研究具体情况,因地施策,因户施策,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使全县贫困群众都能有针对性的享受扶贫帮困的各项救助,人人共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

第6篇

一、强化政府服务,规范执法行为

(一)建立保增长促发展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对装备、能源、石化、食品等重点行业,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114户重点监控企业,重点推进的l00个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要密切跟踪,每月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地要确定本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强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

(二)严肃行政问责制。各级政府要尽快梳理出一些久拖未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房产、设备等应转为固定资产而没有及时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应变更而没有及时给予变更等,责成有关部门限时办结。实行公开制、承诺制、问责制,对一些办事大厅不能办事、办不完事、反复办事的问题,当地政府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应作为能作为而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行政问责制,对久拖未决的问题,要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查处。

(三)正确行使对企业的检查权和处罚权。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对企业进行形式主义的检查。对企业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足于整改,严禁以罚代管和滥用处罚权,违者将以行风不正或违纪查处。

二、强化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

(四)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投资、财税、出口、金融信贷、产业振兴、自主创新、社保就业、国土资源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大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支持中央企业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努力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

(五)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政府要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国家和省政府已明令取消收费的项目,一律停止收费;对目前仍保留的收费项目,能减缓的减缓,不能减缓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今年内,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我省不再出台新的专门针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六)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统筹地区在确保年度内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经当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地方政府批准并报省政府备案后,可在2009年之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并提供担保、抵押。在核准的缓缴期限内,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七)阶段性降低企业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保持基金平衡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不含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个人账户基金、大额保险、公务员补助等非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项目)可支付6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适当阶段性降低费率,并能维持基金平衡。在解决老工伤问题、调整过低的补偿标准、留有必要的风险储备金后,工伤保险基金结余仍在可支付1年以上规模的,按照行业内费率调整相应档次,下调企业浮动费率。具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由统筹地区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降低费率要充分考虑基金的支付能力,由于降低费率出现的支付缺口,由同级财政负担。

(八)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目前陷入困境的出口生产企业,积极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发生的费用,省级财政按实际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因调整产品结构需改造生产设备的,可由省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技改贴息或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积极支持地产品出口,将原来对俄出口地产品的奖励政策扩大到对所有国家,将原来由省级奖励扩大到省、市县两级奖励。增加对出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奖励额度,奖励资金重点用于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技术改造。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确保地方负担的出口退税资金足额到位。建立进出口骨干企业资质核定机制,推进贸易便利化,对企业贸易外汇管理实行总量核查,适当延长出口收汇核销审核时限。

(九)加强对重点工业项目的支持。整合省级与工业有关的部门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集中支持装备、石化、能源、食品等行业见效快、产品市场前景好的重点项目,集中支持航空汽车特色产业基地、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基地等六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由省政府统一确定给予项目资本金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建立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联动推进机制,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限和项目资金拨付时间,建立规划、用地、环保、建设、水资源、安全、卫生等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开通项目核准“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为中直军工企业军品研制和项目建设、军工重点民品项目建设提供地方保障。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省政府将从各类专项资金中划出专款予以支持。

(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制定《黑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的装备,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和科技成果水平,省政府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时按照不低于11比例的配套资金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给予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支持。

(十一)启动省内电力交易市场。建立发、供、用电企业多边贸易机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化工等电费成本占经营成本比重较大的企业,继续给予用电政策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在原有电量基础上新增容量,或新上项目,以及新办企业或工业园区,年新增用电量达到或超过5000万千瓦时的部分,比照南送电价格筹集上网电量,支持企业用电。

三、强化要素供给,保障企业运行

(十二)做好生产要素保障。加强对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的综合平衡,优先保证省内重点企业需求。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召开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形成长效机制;银行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抵押、质押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进入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直接融资。今年省政府将把存贷比和新增贷款额作为对金融单位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十三)充分发挥各类担保机构的作用。各类担保机构要采取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创新担保品种,降低担保费用,放大资本效应。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企业,要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有关部门要重点扶持,对其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今年,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将通过入股等方式,发展15个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由市县自筹3000万元,省财政注入1000万元。省鑫正担保公司要发挥再担保机构的作用,为各市、县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在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拿出4000万元、省电力开发公司出资6000万元,共同设立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增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省及市县级财政都要按照政策性担保机构年担保额的一定比例,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提高政策性担保机构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金融担保服务的能力。

四、强化供需衔接,扩大市场需求

(十四)变省内需求为省内市场。省内油田、公路、铁路、电网等重点工程和日常大宗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定期设备、物资采购目录,省内工程机械、装备、电力器材、钢材、水泥等生产企业要主动与重点企业或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对接,建立起稳定的供销关系;组织装备、农副产品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煤化工、石化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对接,提高省内加工配套比重。

(十五)鼓励采购地方工业产品。省内重点工程建设和生产用配套设备及物资的采购,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有保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选用省内产品。将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至10%幅度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4%至8%的加分。对采购省内高新技术产品的,可按采购额从科技创新资金和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给予采购单位1%的奖励;对采购省内钢材、水泥、机电产品等大宗物资的采购单位,可按销售额的1%由供应企业计入销售成本给予奖励。

(十六)增加哈飞汽车在省内的销售。通过采取减免车辆购置附加费,以及扩大政府采购、团体采购、加快出租车更新、成立哈飞集团自营出租车公司等办法,增加哈飞汽车在省内的销售,促进哈飞汽车和地方配套企业的健康发展。

(十七)扩大非转基因绿色食品的品牌优势。支持我省国家名优品牌的绿色食品企业、老字号企业实行低成本扩张,做大品牌企业生产规模;集中在全国开展我省绿色名优食品和具有地方代表性产品的宣传和经贸洽谈活动,推介我省绿色名优食品重点企业和名牌产品,扩大绿色名优食品的影响力和带动效应;开展农超对接和冷链配送,鼓励我省绿色名优食品销售全国连锁经营,提高知名度,叫响龙江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提高我省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五、强化行业支持,促进企业发展

(十八)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通过旅游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对旅游宾馆、饭店、景区及商业企业逐步实行用电、用水、用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省九大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旅游建设项目用地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加大对旅游宣传促销的资金投入,着力打造我省国际滑雪旅游胜地、世界冰雪旅游名都、国际养生度假天堂等品牌。

(十九)加快对石油天然气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中心城市要确保2009年新增天然气用户60万户以上;加大省内部分城市推广应用车用天然气工作力度,加快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2009年,哈尔滨建设20个以上、大庆建设15个以上,齐齐哈尔建设10个以上。

(二十)努力盘活企业的现有生产能力。加快小煤矿的整顿验收工作,按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要求,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要促其尽快恢复生产,支持龙煤集团整合地方煤矿。积极推进一批生产有条件、产品有市场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二十一)支持畜禽加工行业发展。继续加大对畜禽屠宰、冷藏加工、肉制品加工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补助资金规模,支持企业改善加工环境、更新生产设备、改造排污设施、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及冷库维修,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第7篇

一、赤陂新村简介

赤陂新村移民点位于吉永线,全村有76户,人口224人,以王姓氏为主,全村耕地面积2500亩,林地面积7600亩。该村已列为江西省移民示范重点村,为抓好该移民新村的建设,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了以王群生、王山荀、王财润、王坚园4人组成的赤陂村理事会,王群生为理事长。

二、工作特色

1、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局刘炎香局长为组长,社保局陈金根局长为副组长,肖子杏、周聘德通同志为成员的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农村建设驻赤陂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2、以村庄规划为基础,以“五通一气”为重点,以“三清三改”为配套,建设农民新家园:驻村工作组成员协助该村理事会和安塘乡政府,邀请专业人员,对安塘赤陂村进行村庄远景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分阶段实行。截止12月底,已出资17万元,为硬化通村公路565m,硬化巷道3968m2,硬化率达92%,绿化面积2000m2,修建排水沟612m,埋设涵管4处,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户通自来水,100%,有69户农户改建了三翁式水冲厕,兴建垃圾池4个,拆除残垣断壁2650m2。

3、以农村增收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手段,以技术推广为动力,发展农村新经济:一是按照“一村一品”的要求,201 1年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驻村帮扶工作组通过多方调查,收集多项致富信息,培养王玉民养殖肉牛11头,年产值达8000元;为8位温氏养鸡户提供返乡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出栏4批,每户可纯挣6000元;扶持王茂德科学种植水稻75亩,年纯收入近20000元;号召村民试种西瓜,每户可创收240元;完成油茶林改造200亩,通过油茶林改造,全村摘油茶籽21000斤,产油6000余斤;种植蜜柚168亩、葡萄100亩。二是驻村工作组与村理事会全力合作,积极争取浙江客商周老板,投资35万元,在该村南部兴办一个砖厂,村小组年创利2.6万元。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农村新风尚:一是驻村工作组每月到村指导,特别是7、8月份,村民进入了繁忙季节,持续的高温干旱使该村280亩早稻无法开犁,耕田和人畜用水告急,这些都牵动着驻村干部的心。驻村工作组成员召集村理事会,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重点商议引水方法,上下联动,全力投入抗旱抢种工作,修水渠道3400米,打水井2口,解决了用水告急,早稻全部复种,村民深深被感动。二是该局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拿出18万元资金用于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该村建成一座三层文化中心楼,完善了文化广场的铺设,购买了健身娱乐器材,新建了一个篮球场。三是在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扶贫与“扶智”并举。开展“321”结对帮扶(1个局长帮扶3户村民,2个股室帮扶2个困难党员,1个局属单位帮扶1个贫困学生),出资8000元为该村10名农家大学生代交学费和订购科技报刊。赠送科技书籍、务工就业指南、劳动法律法规等书籍460套(本)和价值6000余元的办公桌柜。改善了村理事会办公设施,加强了村理事会的组织领导能力,提高了村民素质。成为省、市、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第8篇

1、积极申报20__年项目。根据各乡镇、街道、大茅山集团等单位上报材料,积极申报20__年度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上半年,已上报扶贫开发项目8个,金额80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19个,金额达1202.58万元。

2、移民直补资金及时发放。根据移民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一季度死亡、农转非、上学、入伍、移民繁衍人口中嫁出到非移民户的、服刑人员、其他按政策应核减的等七类人员进行核减,并将今年第2季度直补资金发放至移民“一卡通”上。上半年,我市享受现金直补移民__030人,直补资金42.09万元。

3、移民村组调查有序推进。上半年,根据省扶贫和移民办统一部署要求,我办全面深入开展了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现状调查工作,为掌握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组现状,科学制定移民发展规划,促进全市移民村组全面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调查,全市20__年水库移民直补人口为__030人,主要分布全市15个乡镇街道和大茅山经济开发区,79个行政村,351个自然村组。

4、向上争资立项积极主动。上半年,我办积极主动与省、市办对接并汇报,并加大力度积极争取了移民示范村建设、发展提升、产业扶持、搬迁扶贫移民进中心村、进乡镇等项目。

5、精准识别工作精心部署。为抓好落实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__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二是动员部署安排。根据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召开班子会、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就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三是开展调查摸底。目前,通过调查摸底,农户申请,二次公示公告,确定全市贫困户6912户10757人,贫困村识别工作已全部完成,下步将研究制定结对帮扶方案和帮扶计划,填写《扶贫手册》。

6、资金监督检查扎实做好。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办《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__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们于20__年3月联合财政局等相关部门,20__年6月联合审计局、财政部门,分2次再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组,采取资金核对、入户调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全市扶贫和移民资金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摸排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问题及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全面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

7、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一是召开动员会和班子会,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群众路线活动精神,并对全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布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全办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群众工作的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资料,并要求全办人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三是创新“1+3”帮带工程,即1名领导干部帮带一名干部职工、帮扶一个贫困村、帮富一户贫困户,以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是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学习教育、查找不足、谈心谈话、查摆整改、对照检查,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7月18日,我办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科级以上干部深入贯彻学习了兰考等重要讲话精神,并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8、库区移民稳定切实维护。结合“三访三解三个全覆盖”和“三问三促”活动,落实移民工作领导干部包案制,变上访为下访,主动进村入户为移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彻底消除移民的心理障碍,同时,整合社会人脉资源,动员移民人员身边亲朋好友、子女教师等社会关系,深入细致做其思想工作。

今年上半年,虽然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__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整村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持、移民后期扶持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争取难度不断加大。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争取主要是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当前由于乡镇街道申报扶贫移民搬迁项目不积极主动,加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

国土、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而配合协调当中缺乏有效的联动运行机制,造成项目实施进展相对缓慢;二是帮扶政策难以执行到位,缺乏有效的落实督导机制;三是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仍然短缺。由于我市不是原中央苏区县、国定贫困县,没有产业扶贫资金,而金融信贷对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经营的支持渠道不畅,严重制约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步伐;四是扶贫和移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1、做好贫困人口识别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和移民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文件及全省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与帮扶工作会议、__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及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将于20__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一是结对帮扶。根据要求,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成立驻村帮扶办公室,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实现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二是数据录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8月底前指导各乡镇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2、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建立扶贫和移民资金监管机制,提高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同时,加强部门协调主动性,不断完善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的形式,对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常态化。三是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第9篇

1、挖潜力,乡村干部齐上阵。首先,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王聚宝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杨永民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其他领导干部和有关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坚持定期到两个帮扶村负责指导,现场解决问题,研究探讨“十件实事”帮扶项目推进情况,坚持做到“三看”,项目确定看规划,施工过程看质量,项目完工看群众是否满意,通过“三看”,及时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协调解决。其次,我乡始终把帮扶村转化作为己任,活动开始后,迅速抽调6名精干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由两名领导干部带队,与省、市驻村工作组同走访、同分析。并结合两个村的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实行项目化、倒计时管理。第三,村干部坚守一线,所有村干部全员上岗,每项工作由一名村干部负责全程盯办,并由群众代表负责工程监督、质量把关等。2、聚合力,把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一是建立制度。为加强对“十件实事”的管理考核,建立了“亮牌公示、倒排工期、项目日报、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五项制度,用制度保证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十件实事”建设,积极配合工作,出义务工。三是搞好群众评议。每件实事开展以前,都要召集村民代表商议,问计于民,做到“一事一议”。工作完成后,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评议组,对实事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群众不满意的要限期整改。四是主动作为。乡村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影响道路施工的村民生活设施,主动上门入户,讲政策、摆道理,征得村民支持;针对施工中的资金不到位、项目推进慢等问题,及时协调建筑队和有关部门支持,保证了项目进度。五是建立“一村一品”产业管理机制。协调成立了县绿岗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统一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采收、统一销售和分户管理“五统一分”管理机制,实现了规范有效管理。

活动中取得的经验

1、注重聚合力。牢固树立“主角”意识,在落实“十件实事”上主动作为。坚持乡村两级书记牵总负责,乡村两级干部全力以赴,按照乡领导干部分工,分别负责与“十件实事”牵头部门联系,每个帮扶村安排3名乡干部包村帮扶,在街道硬化中,组织全乡干部与乱搭乱建户做工作,确保了顺利开工。注重与工作组沟通联系,安排乡干部与工作组同入户、同走访,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同梳理、同分析,在工作方案制定上,乡党委与工作组同研究、同谋划,在方案落实中各负其责,实现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注重发动群众,通过书写标语、召开座谈会、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活动中来,永洋公司主动帮助兴业村硬化了主街道,为落实“十件实事”提供了有力的保证。2、立足高标准。鉴于乡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为此,我们本着“干就干好”的原则,每项工作坚持高标准。刘窑村在省财政厅工作组的大力帮助下,不但硬化了全村街道和出村路,而且排水设施、亮化、绿化全部到位,街道墙壁全部粉刷,建起了垃圾池,明确了保洁员,建立了保洁机制,使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兴业村在市人大办公厅工作组大力支持下,不但硬化了街道,而且铺设了排水管道,建设的文化健身广场品味很高,新建的村卫生室面积高达90平方米。施工坚持高质量,每项工程都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真正把“十件实事”办成了民心工程。3、坚持快节奏。对于乡村负责落实的项目,采取方案先制定、手续先准备、资金先筹措、工程先启动“四个在先”,以动为先争主动。对需要相关部门实施的项目,积极主动争取,力求早开工、早见效。根据2个帮扶村实际,对“十件实事”排出工期,党委会每周调度,倒逼落实。对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形成了盯着时间推进、翻着日历攻坚的局面。乡村干部和工作组雷厉风行,事不隔天,确保了“十件实事”快速推进。4、力求见长效。为把活动成效体现在群众笑脸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在落实“十件实事”过程中,结合工作组同步完善长效机制,先后建立了卫生保洁、图书管理、基础设施管护、村班子“三日两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工作机制,引导群众认真遵守,营造了良好村风。着眼村民持续增收,在工作组大力扶持下,积极探索致富门路,在刘窑村谋划实施了千亩薄皮核桃林项目,一期已栽种300亩,并成立了专业合作社,为群众增收奠定了基础。在兴业村,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向永洋公司输送劳动力500余人,积极为村内现有的工矿配件加工企业联系订单、拓宽产品销路,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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