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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履职报告

时间:2023-02-24 21:01:46

导语:在事业单位履职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事业单位履职报告

第1篇

一、工作做法

嘉祥县从今年4月份开始着手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前期重点探索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7、8月份进行试点评估,完善评估体系。从9月份开始进行正式评估。目前,已完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7个部门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的主要做法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评估体系,夯实评估基础。嘉祥县编办利用“每周学习例会”和“编办业务论坛”,研究探索评估指标和方法,经过反复探讨、调整和修改,制定了《嘉祥县行政部门机构编制评估计分表》。指标设计上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指标的层次性。按照“由总到分、层层细化”的思路,设置三级指标体系。对政府部门评估内容进行分解归类,设置6个一级指标,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科学确定其权重分值,实现指标权重的科学量化,即:职责配置(10分)、职责落实(20分)、履职效果(15分)、机构编制配置执行及人员情况(24分)、内设机构配置及运行情况(26分)、所属单位设置及运行情况(5分);对一级指标采用鱼骨分析法并结合职责性质进行分解后设置23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则结合部门业务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二是突出指标的系统性。评估指标涵盖职责、机构编制、内设机构、所属单位及运行机制等,全面覆盖政府部门评估要素。三是突出职能评估。职能是评估工作的核心,在评估内容和方法上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围绕职能评估设置了职责配置、职责落实、履职效果三个一级指标,其分值占总分的45%。四是突出可操作性。按照“定量定性结合、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原则,调整制定指标和计分方法,使评估体系与实际工作更加契合。总体上,能利用计分公式计算的指标,直接计算得分;难以量化的就定性赋分。设定好、中、差三个等次标准,参照标准定性确定等次,依据等次得分,力求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二是开展试点评估,积累评估经验。评估重在分析评价事物内部的机构、功能、机制等要素。鉴于评估的复杂性,7月份,选择县科技局和安监局开展试点评估。对两个局试点评估后,各用一天时间及时召开分析会,调整评估指标,改进评估方法,完善评估体系。根据试点情况,做了以下改进:一是制定了《自评指导手册》和《操作手册》。《自评指导手册》由被评估部门使用,解决部门自评中感觉内容繁杂、无从下手和资料不规范、自评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自评指导手册》设计了8种表格,提供了自评报告参考提纲和提交资料清单。《操作手册》用于帮助评估组外单位成员熟悉业务。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评估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评估程序统一规范。自评材料上报后,评估人员集中研究自评资料,熟悉被评估部门的情况,找出问题,做到心中有谱,从而增强评估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三是实行民主评议。借用社会评议结果,确定被评估部门的社会满意度,既提高了评估权威性,又提高了评议效率。

三是政府强力推动,开展正式评估。为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嘉祥县政府第20次常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所有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都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专题汇报,审议了《嘉祥县行政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嘉政发〔2013〕29号文件印发。会后,嘉祥县政府分管领导又召开了被评估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评估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评估工作。

为提高评估科学性,我们对每个部门都采取“五评”模式进行正式评估。一是单位自评。被评估部门按照评估方案和自评手册,梳理职责、人员、内设机构等事项,填写表格,形成自评报告。二是模拟评估。到部门评估前,评估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自评资料,对照被评估部门的“三定”规定和编制手册,开展模拟评估。通过模拟评估熟悉被评估部门的工作业务,发现存在的问题,增强评估的主动性,提高了评估质量。三是分组评估。针对现场评估局限于看材料的问题,为避免出现“资料评估”,我们设置综合评估组和科室评估组。综合评估组主要对职责、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进行评估。围绕指标和评估标度,查阅资料,征询座谈,核实印证,分析评判。科室评估组到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查看现场、查阅业务资料,评估科室机构编制人员、科室履职、科室工作流程、科室职责界定及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履职等情况。两组相互印证,增加评估深度,提高评估效率。四是延伸评估。对于部门间互相关联的职责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延伸评估,听取双方意见以厘清职责。同时,还对能体现被评估部门履职成果的重要现场进行了查看。五是计分评估。评议组成员围绕每项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并依据各项指标按评估标度和计分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并通过媒体公布各被评估部门的得分和排名。

四是形成评估报告,督导部门整改。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分析汇总各部门的评估情况,形成综合性的评估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向被评估部门反馈整改意见,部署督导整改工作。

对评估中发现的职能转变落实不到位,存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的部门,通过科学配置职能、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予以解决。对部门职能弱化或工作不饱满的,及时调整机构或缩减编制,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用。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研究解决的,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被评估部门整改或者改进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评估组在部门整改后,开展评估工作“回头看”活动,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了督导检查。

二、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了职责配置。通过对职能的分析评估,有助于调整职责,理顺体制,使工作衔接顺畅。如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职责上,中央和省市由经信局监管,而嘉祥县由安监局监管,工作上下不理顺,通过整改明确县经信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理顺了管理体制。通过对县安监局的评估,发现该部门存在履职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如其“三定”规定明确了履行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履行,通过督导,要求县安监局切实履行这一职责。

二是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评估指标,主要查看该取消的审批事项是否取消,保留的审批事项流程是否规范,审批职能是否集中到一个股室,是否进驻审批服务大厅。评估中,发现某部门在一项审批收费职责取消后依然违规审批收费,及时采取措施,督导该部门整改落实。

三是促进了机构编制执行。在机构设置方面,重点评估内设机构及政府部门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评估中发现的县住建局违规设置7个内设机构、单位的问题,责令其进行了整改,规范了机构设置。在人员编制方面,重点核查长期借用、编外用人、超编用人、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等情况。通过评估加强编制对人员的约束控制作用,减少编外用人,规范了人员管理。

四是纠正了机构编制违规行为。通过评估内设科室设置及职责履行、工作流程运行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履职情况,及时发现了县环保局擅自设立与编制部门批准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业务性质相近的监控中心和污控办两个机构,责成该局立即撤销了自行设立的机构。

五是提供了机构编制调整参考依据。评估工作使机构编制部门掌握了行政部门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使机构编制调整更加客观、全面、真实。如县住建局承担了40多项城建工程,工作任务重,核定编制少,实有人员少,鉴于其事业单位缺编严重的问题,提出了编制调整的建议,提高了编制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工作体会

一是评估能够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贴近中心、服务大局。通过评估,能够规范审批事项,界定职责界限,明确部门职责,督导部门履职到位,提高政府运行和管理服务质量,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贴近中心、服务大局。

二是评估能够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通过机构编制评估能够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由静态向动态、由重配置向重监管转变,弥补了监管环节的缺失,强化了机构编制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通过评估加强了对政府部门的监管,有利于增强机构编制部门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是评估能够锤炼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机构编制评估将抽象的职能、机构、编制融入具体形象的工作实践中,丰富了机构编制干部的实践经验,为实施机构编制科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第2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我于2018年X月开始担任XX主任一职,主要负责综合股业务、XX改革、监督、数据工作、办内党务等工作。一年来,我热爱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在工作岗位上做到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团结同志,勤奋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进行汇报:

一、思想上,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并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 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合格项活动;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工作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志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同时,做好支部组织部委员工作。

二、配合领导和同事,有序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一是配合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结合党政机构调研、座谈等摸底情况,积极配合党政改革组做好各单位的“三定”方案审核工作,共审核部门XX家。

二是配合完成区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根据《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完成机构和编制精简目标。按照省市要求,梳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剥离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按照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十定”方案审核工作,共负责XX家事业单位,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稿审核,按时限要求逐步推进审批过程。

三是配合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落实省编办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总体要求,将全区XX条机构编制问题录入机构编制管理系统,实现机构编制问题全采集和动态管理。目前,区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越权审批机构已全部完成整改,已销号问题XX条,销号比例为XX%。

四是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对XX个乡镇招录XX名公务员进行用编核准。进一步优化提升实名制日常管理服务水平,落编减员和人员信息修改等业务即时办结,一年内根据区委编委、区委编办机构改革文件调整平台机构XX余家,记账XX余次,调整人员XX人次。

五是做好综合股业务。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部署要求,及时查看、反馈各部门工作群信息;通知、协助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完成本单位实绩考评工作的报送;累计发文XX份。

三、提高修养,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提高对廉洁从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很有幸参加了全区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将学习到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九种能力”运用到今后的工作当中去。

第3篇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基本原则

1、科学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标体系首先要完整准确、系统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职能、机构和编制的配置及执行情况、履职情况、部门间和内设机构间的关联协作情况、在编在岗人员及其岗位适应性情况等,这样才能为评估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系统的数据。

2、通用性与兼容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标体系除了要反映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共性特征外,也要对被评估单位的职责运行过程、运作机制、流程节点,以及所创造的机构编制执行中的好经验、好方法等独具特色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反映,这样才能提高指标体系的使用价值。

3、导向性与能动性相结合的原则。指标体系要正确地体现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过程中职能履行、体制机制等影响较大、较重要的要素,同时又要使各项指标成为被评估单位对其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检的工具,提高自觉解决机构臃肿、职能交叉、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等问题的主观能动性,这样才能更广泛地得到广大机关干部的认同。

4、简明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力求做到各项指标内涵明确、重点突出,有较好的可测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定性的指标,采用菜单式选项,事先设定好相关内容,便于单位直接选择;对一些量化指标,细化了备注说明,力求通俗易懂,便于操作,这样才能使这套指标体系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

1、机构编制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职责、编制数额、实有人数、借调人数、部门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下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案的各项指标都与其相关联。

2、主要职责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划入的职责、转移的职责、加强的职责、新增的职责、取消的职责及其调整时间、主要依据和落实情况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主要职责的变化情况。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设立后,其职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会出现一些相应的调整。评估时,必须掌握历次调整的时间、主要依据和落实情况。否则,难以对机构编制的配置及执行作出正确的认定和判断。

3、主要职责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每一项职责的承担处室、约占目前工作量、发展趋势、是否与其他部门(单位)交叉及调整建议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主要职责的运行情况,可以使评估人员了解承担该单位每项职责的内部责任处室和占该单位工作总量的百分比,以及每项职责与外单位职能交叉情况、发展变化趋势和调整建议。

4、工作人员情况。主要包括每名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所在处室、调入时间、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现岗位适应性、本部门曾工作处室、近3年考核情况和借调人员的借调单位、累计借调时间、帮助工作处室及帮助工作具体内容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人员的人力资源状况。由此可以使评估人员对该单位实际工作人员的配置情况和人员的执行能力作出基本判断,进而结合其他评估指标作出编制配置的综合认定。这些指标由被评估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可避免被评估单位单纯强调人员能力和素质不高,片面要求通过增加编制增补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对人员能力素质的判断和认定,需要评估人员在实地评估时,结合实际予以评价。

5、内部机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内部机构的名称、职责及变化情况、领导职数、编制数额和近三年的实有人数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内部机构的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的基本情况。

6、内部机构职责运行情况。主要包括该内部机构承担职责分解后每个单项业务的承担人数、合作处室、流程、完成时间、近3年工作量、业务交叉情况和每一单项流程运行的节点、参与人数及完成时限等指标,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被评估单位内部机构所承担职责的运行状况。由此可以使评估人员对该内部机构职责运行的工作量、层次、耗时和人员使用情况作出判断,并对编制配置和执行情况作出相应评价。

(三)评估指标的参考要素

1、被评估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是对该单位履职履责情况的整体评价。与反映该单位内部执行机构编制情况的定性指标不同,这一因素是从事关全局的角度对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的判断和认定,可以帮助评估人员更加科学合理地分析判断当前编制配置的合理性水平。在实地评估时,要注意收集该单位及内部机构的年度总结和相关信息。

2、不同单位间办公条件及信息自动化方面的差异。在信息时代,此方面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单位工作效率和人员需求。忽视差异而使用同一标准评估不同单位,不仅有可能使评估结果产生偏差,甚至会导致对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效果的错误判定。

3、同类区域同类机构的机构编制配置情况。了解和掌握同类区域同类机构的机构编制配置情况,在横向上进行比较,有助于评估人员作出更加准确和符合实际的判断。

二、开展评估的主要做法

1、制定印发《评估办法》。在广泛收集资料,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实际,以编委名义制定印发了《青岛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目的、原则、范围和内容,对评估的主要程序、方式和评估指标的设计作出了相应规定,对评估结果的反馈与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规定,评估分为改革评估、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3类。改革评估是对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中机构编制调整,以及体制调整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在改革完成后6个月内进行;综合评估是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评估,评估周期为三年;专项评估是对某项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执行情况的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

2、开展构建评估指标体系试点。我们选取了3个有代表性的部门作为试点,按照《办法》中规定所要了解的部门机构编制总体执行情况、内部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情况等7项内容,初步制定了相应的评估指标。在对评估指标修改完善后,最终确定将评估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和专项指标。其中,通用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部门或者同一类型部门的指标,专项指标是指适用于不同部门的指标,能够体现该部门区别于其他部门的特点。

3、完善出台评估指标体系。目前已经确定通用指标和专项指标共包含8个一级指标、75个二级指标、140个观测点。全套指标比较全面地涵盖了评估工作的内容,建立了从部门单位总体情况到人员结构,从职责运行到流程节点的由面及点、层层深入、全方位的评估体系,基本达到了既掌握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变化、人员配备的总体情况,又厘清了机构业务流程运行和节点设置等具体情况的目的,保障了评估工作能够深入了解部门的运作过程,了解部门间的权责关系和职能交叉问题上的协作机制,真正触及到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的实际。

4、正式开展实地评估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确立后,我们立即开展实地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市规划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评估工作,正对市畜牧局和海洋与渔业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评估。具体实施中,向被评估部门发放了评估调查表,实地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同时,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和到内设处室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到部门工作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评估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

5、严格把握评估程序。一是评估前充分准备和调查研究。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拟定具体评估方案,与被评估单位商定时间安排,明确相关要求,指导被评估单位准备自查报告和台帐资料。二是开展驻点评估。深入被评估单位,通过审核、访谈、调查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掌握情况。三是形成评估结果报告。根据评估获取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并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形式对被评估单位进行总体评定,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工作的几点要求

1、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作为承担评估职责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机构,在履行这一职责时,一定要准确把握评估工作的职能定位。虽然在内容上,评估所要了解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单位履责绩效考核等有所重叠,且有一定的关联,但必须明确评估不是检查,更不是考核。在开展评估工作时,监督检查机构实际上是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三方,应当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出现。

2、坚持多角度审视。评估工作要始终站在捍卫机构编制这一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的高度,以历史的眼光、辩证的观点、系统的思维,客观求实地审视、研究和分析并评估部门和单位的现状。既往的机构编制评估,往往是针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某一项调整、某一项举措开展的,视点集中,角度单一,其评估结果往往难以令人信服。而评估一个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必须多角度审视。既要看现在,又要看过去;既要看现状,也要看发展;既要看近期,也要看长远;既要看现象,也要看本质。这样评估可以对政府部门职能、机构、编制等的综合情况进行系统、科学分析,发现问题与不足,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

第4篇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按照国家、省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市县档案行政主管机关以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达标活动为主要手段,督促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档案行政管理、规范档案业务、改善保管条件、开发档案利用等方面进行整改提高,实现档案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

设。多年来,经档案行政主管机关和有关市县级单位的共同努力,大多数单位通过了档案目标管理等级标准验收,全面提高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形成积累了一大批保存价值大、整理质量好的档案资源,为档案馆丰富馆藏并顺利接收档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近年来,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巩固发展情况并不令人乐观。从临沧市、县级单位档案工作现状看,新情况不断发生,老问题又恢复重现,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给档案室工作的向前发展造成了严重障碍。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档案法制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职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档案管理混乱的落后状况得不到及时改变;部分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达等级标准成果不能巩固发展,档案业务建设出现倒退,不能按时完成年度归档,档案室工作年度考核检查仅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新领域、新单位的组织者或当事人,不明白怎样建立并开展档案工作,单位成立初期,文件材料收集不齐,档案管理混乱现象较普遍;一些单位随着机构、人员的调整变更,没有及时配备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出现了断层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究其原因可能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还是不了解掌握开展档案工作的基本途径,没有坚持依法治档,无章可循,无径可行而造成的。突出表现在责任不落实,无人具体管;任务不明确,不知怎么做;档案专业技能欠缺,做不好。因此,把握开展档案工作基本途径,坚持依法管理,认真做好档案室工作是对各立档单位的客观要求。

二、做好市县级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途径

确保市县级单位档案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虽然很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牢牢把握住开展档案工作的基本途径,其他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抓住了关键环节,档案室工作就会得到巩固发展。经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笔者认为,做好各单位档案室工作的基本途径就是: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制,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掌握业务技能,规范档案管理。

(一)、健全档案工作体制,坚持依法办事

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体制,形成开展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是做好档案工作的根本前提。当前一些单位档案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随着单位领导和档案人员的变更,档案管理网络人员没有及时调整充实,出现了无人管的不良状况。综合档案室形同虚设,发挥不了职能作用。各级各立档单位必须提高档案法制意识,依照档案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保证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档案机构和配备档案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体制,实质上就是成立档案工作机构,明确档案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具体负责,这种管理体制的形式,就是要成立并健全各单位的综合档案室,发挥其管理职能作用。多年档案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在各立档单位内成立综合档案室,明确单位分管领导,确定综合档案室主任和档案人员,并根据内设机构情况配备兼职档案人员,形成档案管理网络,是符合当前档案室工作实际的。综合档案室负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档案和监督指导所属单位档案工作双重职能,既要对本单位全部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又要切实监督指导好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

在健全档案工作体制的基础上,要坚持依法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用法制保障档案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各单位坚持依法管理档案工作,主要是体现在制定并认真执行档案工作制度,用制度保证各项具体任务的顺利完成。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并落实好档案管理网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工作综合管理办法、文书处理、归档文件整理、档案保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等制度。

(二)、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有关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国家对各级各立档单位的档案工作法定职责是十分明确的,关键是要认识到位,依法履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在档案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尤其是要制定出档案管理网络人员的具体职责任务,便于监督、检查、落实。首先要明确单位分管领导的职责,主要从加强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 计划和议事日程,创造工作条件,督促检查落实上加以规定。其次要明确综合档案室主任的职责,主要从组织学习档案法规和业务标准,督促收集归档工作,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等进行规定。第三是要明确档案人员的职责,主要从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统一档案业务标准,组织开展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确保归档质量,业务建设规范化、积极提供利用等进行规定。只有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档案管理网络各岗位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履职,按制度办事,才能保证档案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掌握业务技能,规范档案管理

市县级单位在健全工作体制,明确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关键就看档案专兼职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档案专业技能,结合单位实际,切实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利用工作。从边疆民族地区市县级单位实际出发,面对档案专兼职干部新手多,业务生疏,开展档案工作难度大的状况,综合档案室档案人员,在学习掌握档案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应把握并做好三个环节的关键工作。

1、制定好全宗内档案实体分类与保管期限划分方案。树立起统一管理全宗内各类档案的观念,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一个科学、适用的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案,规范全宗内各类档案实体的归档整理。综合档案室档案人员首先要了解掌握全宗档案的构成情况,分清档案门类、明确归档范围、正确判定归档文件保管期限。其次要制定出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案,基本方法是:

第一,分清档案门类。就市县级单位一般情况看,档案门类主要有:文书、会计、科技(基建)、音像、实物、职工档案。少数单位还有专业(业务)档案。第二,对每一门类档案进行分类,合理设置类目。比如有的单位就把文书档案分为综合类、组织人事类、业务类(体现主要职能特点的类别)。第三,确定基本归档范围条款,在每一门类档案的类目之下,细分出归档范围条款。第四,对归档范围的文件划定参考保管期限。把档案门类、类目、归档范围条款、保管期限等项目内容以表格形式制作出来,就形成了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案。示例:

某单位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案

档案

门类

类目

归档范围条款

保管

期限

1.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表。

2.本系统下属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统计表、重要报告。

3.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普发的就业、劳动保障、奖惩、工资政策规定。

永久

长期

短期

1.本单位会计原始凭证、计帐凭证、传票汇总表。

15年

一个立档单位的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划分方案,是指导并规范本单位各类档案归档整理的重要业务文件,它能使档案人员在从事档案工作时,一目了然的进行对号入座的归档整理,便于较好地把握归类合理、范围清楚、期限判定准确、确保归档质量的要求,从而保持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的连续性。档案分类与保管期限划分,根据不同的档案门类,国家档案行政主管机关和专业主管机关有不同的规范要求,要结合实际选择参照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档案分类还要参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2、依照档案分类方案和相关业务标准,开展认真细致的归档整理工作。在坚持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利用原则的前提下,按照各门类档案的具体标准和分类方案,对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鉴定、组件或组卷、装订、排列、编档号、编目录、装盒、统计、上架等的规范化整理。档案专兼职人员必须掌握并应用好如下的规范标准,即:文书档案整理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会计档案整理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科技档案整理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音像档案整理执行《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电子文件归档整理执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等。

同时,各立档单位上一年度文件归档整理,必须在下一年的6月底前完成,并向同级档案行政主管机关报送归档情况。档案室工作年度考核检查必须达到合格。真正建立起管理科学、业务规范、保管安全、方便利用的档案室工作。

第5篇

一、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和制度框架

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允许非公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开始,到2005年国务院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指向愈加明晰。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再到2013年7月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事宜,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正式步入前台。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9月26日颁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2013〕96号),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对购买服务的主体、服务事项与目录管理、购买方式、流程、预算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采用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相关规定。2014年1月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为推动和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法制保障。事实上,这些要求和规定从整体上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体系和制度框架,确保了政府购买服务从“纸面”到“地面”的顺利落地。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内涵和外延

从内涵上说,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从广义上讲,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从外延上看,在“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应买尽买”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背景下,基于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的需要,政府购买服务已从传统意义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层面,逐步扩展到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等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以及连片开发等更为广泛的公共服务领域。

(三)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势需要与目标价值

政府购买服务把政府公共服务的分配者角色同生产者剥离开来。由政府分配公共服务,以保证公共服务领域基本方向和公平正义;由市场生产公共服务或产品,以保证公共服务领域的竞争与效率,从而较好地体现公平与效率的高度统一。通过制度和长效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赶进“笼子”,帮助政府从传统的公共服务生产者向组织监管者的角色转变,能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提供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解决公共服务短缺问题,对老百姓、政府都是“惠而不费”的好事。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效与经验

(一)主要成效

2016年,滨州市市直共有60个部门(购买主体)申报政府购买服务390项,其中购买项目246项,购买岗位144个。经严格审核,由编办提交,经编委研究,通过市直33个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3项,既涵盖公共交通运输、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人才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也包含法律援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涉及5大类21款33项的购买服务,项目概算总额达249.79亿元,融资额达110多亿元,其中项目概算投资额或拟贷款额超亿元的项目11个,购买岗位362个(部分项目通过岗位实现),均已纳入2016年度政府政预算。

从购买服务类型上看,在2016年市直部门(单位)申报的390项购买服务事项中,基本公共服务45项,占11.54%;社会管理型服务26项,占6.67%;行业管理与协调9项,占2.31%;技术23项,占5.89%,政府履职所需辅事项达272项,占69.74%;其他服务事项15项,占3.85%。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协调配合、规范引导。一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机构编制管理相衔接。统筹考虑购买主体现有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实际情况,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事项,不再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努力实现机构编制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步调整,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两头占”现象的发生。二是做好与财政部门的协调、联动。编制部门“依”指导目录、“看”服务范围、“审”履职实际,财政部门见文列预算、核专项、批投资。

2.注重问题导向,破解难题。一是解脱和释放了政府无形的手。过去,一些不需要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直接管了,结果是政府该管的没管好,又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通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范围审核,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改变了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政府效率。二是规范政府用工行为。近年来,伴随着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在编制总量有限的境遇中,部分单位临时用工情况有所显现,特别是在教育、卫生等领域尤为突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和实施,对部门、单位招聘的政府雇员和所属事业单位自行招聘的临时用工行为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规范。仅2016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中,规范用工行为268个。三是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不明确和有关情形解决办法。按照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应是经费由财政承担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而实际工作中,各类开发区、园区主体地位不够清晰和明确,为确保各项重点民生事业顺利开展,滨州市对相关业态进行了集中和规范,例如,对涉及多个县区、开发区、园区的城镇化建设、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解决中小学大班额等项目,分别指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作为购买服务主体。

原批复的政府雇员等,规范纳入购买岗位范围。原无编外人员,属新增职责任务,如市科技馆、博物馆等,可结合实际考虑核定购买岗位。涉及公改革,一般公务车辆驾驶员不纳入购买岗位范围,检测车、执法车等特种车辆,根据现聘用编外人员情况,可予以考虑核定购买岗位。

3.注重围绕中心,服务民生。2016年,滨州市政府承诺新办的民生实事有10件,其中有5件是由编办审核、编委同意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实现的。包括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厕所改造、南外环道路拓宽、滨惠大道建设、大幅度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等。当然,在做好“大保障”的同时,滨州市还充分考虑“小服务”的个性需求,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报的城市“小广告”保洁服务,港航局承担的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的监督、检查、评估项目,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市民健身广场和“一馆三中心”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服务等基本公共民生事项均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

特别是2015年以来,滨州市按照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5〕4号)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拟定印发《滨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主要规范岗位的审核审批、人员聘用、工资待遇、聘用时限、预算经费以及管理考核等内容。该办法的出台,既有利于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整体推动,又对具体操作环节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可以说,2016年,滨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迎来了扩面、增量、提质的新变化,政府用市场有形的手解放了自身拘束的无形之手,腾出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去管理和服务必须由政府买单的工程和事业。当然,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既要解决买什么、怎么买等内部问题,也面临着买不到、买不全等外部障碍,如何解决报价低廉与服务最差的尴尬,实现“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期盼,还需要我们不断思考和细化工作。

一是应以财政预算可执行、不增加政府债务为前提。政府购买服务审核范围丰富、类别广泛,仅凭范围审核需要批复的项目和岗位远远超出了政府预算或是中期财政规划。因此,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效不在于批复了多少项目、增加了多少岗位,而在于通过编制部门的范围审核、职能界定,合理确定购买项目、岗位的类别和数量,财政部门用可支配财力执行到位,提供急需、高效的公共服务或产品。经初步统计,2015年滨州市市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岗位通过率分别为13%和10%。

二是应促进社会组织、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社会组织、企业要承担起服务生产者角色的关键,需拥有足够的发育成熟的良好行政生态环境。唯有通过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改善政企关系、政社关系,拓展社会组织、企业发展空间,尤其是放宽对社会组织的严格控制,才能形成数量充足的公共服务生产主体,也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和局面。

三是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主要根源是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而排斥竞争,政府垄断又根源于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开放公共服务市场,让社会组织、企业有机会成为公共服务生产主体,打破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让更多、更丰富、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惠及社会。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初步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全程监管和评估机制。完善的评估体系是一项制度良性运转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符合要求、财政拨付到位,那服务是否购买?购买的服务是否与审核的职责对应?是否满足公众需求?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实践中,将事前立项、事中操作及事后后续管理、结果考核等逐步纳入和实现。对于那些履约周期长、社会影响面广的项目,例如,基础教育投入、农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升级等,更要通过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评估、信用评定等方式来保障服务效果。当然,对于这些重大项目更应该简化审核程序,通过规范购买周期、形成年度报告等形式促进民生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把这种监管和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实现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的良性互动。

(二)要正确处理好向社会购买服务和向市场“卸包袱”的关系。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创新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崭新尝试。除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事项外,还存在政府直接提供的履职服务事项和政府提供服务效益明显高于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等两大类事项。这些事项就是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例如,国家安全、行政处罚、最低生活保障等等。实施主体必须为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应当切实全面正确履职,防止推向市场“卸包袱”。

第6篇

莒县:主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第一,现场检查考核。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县事考办批复的试点方案,成立考核组负责对系统内试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打分量化。第二,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搜集整理试点单位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并登记造册,建立查询档案。根据分工,县统计局负责对每个试点单位抽选不少于200个服务对象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县事考办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社会满意度调查,按照比例量化赋分。第三,评定考核等级。县事考办统筹做好被考核单位综合成绩的汇总工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按程序报县事考委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及时公开。第四,兑现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调整机构编制,制定财政经费预算,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和聘用相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陈东宝 安宝婷

滨州市滨城区:完成201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地考核工作。对区教育局、卫生局所属23个事业单位进行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社会评价、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对试点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和管理运行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考核。滨城区编办 E:CSQ

桓台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现场核实开展业务的场所、设施等硬件,对城南学校的教学楼建设、森源林场的包租建林的用地合同及环境监测站的监测设备进行核查和了解。二是现场核实从业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的到岗情况以及账务等情况,查阅资料,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并逐项核实。三是现场拍照,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登记表》,由核查人、事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当事人共同签字归档。桓台县编办

莱西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一是及早部署,全面实施。制定了《关于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的通知》,通过金宏网、市机构编制网、QQ群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普及宣传,强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划分时间,有序开展。将需要公开的184家事业单位进行合理划分,避免扎堆办理。为便于审理工作有序开展,莱西市编办形成图文相结合的操作说明与文件一同下发,供事业单位参考,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强化管理,严格审核。对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及时督促未按时进行公开的事业单位进行公开,并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莱西市编办 E:ZZJ

临沂市罗庄区: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一是摸清基本情况,对不符合登记条件和范围的单位予以清理。二是认真整理档案。修补破损严重的档案资料;补充在设立、变更登记时所欠缺的资料;将散页、单页的原始资料合并粘连在一起;根据台账把联系人、财务状况等情况,如实补填写。三是实施分类摆放。按照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进行分类、排列、组卷、编制目录、装订,统一立卷归档保存,实行专人负责。四是实现数据一致。认真比对登记管理系统数据库和区编办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及时整改,实现数据有效对接与互通共享。临沂市罗庄区编办

栖霞市: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年共办结网上年检271家,设立登记5家,变更登记43家,并对2家未按期年检单位进行了实地整改。三是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确定4家公立医院和15家卫生院为今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试点单位,以两办名义印发了《栖霞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指导卫生部门制定了公立医院和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栖霞市编办

寿光市: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考评重要突破。一是科学指标设计,体现个性差异。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工作目标完成、经济社会效益和管理运行状况三部分,突出对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能的考评。二是六步纵向推进,规范操作流程。按照“科学制定考评指标,规范操作程序,组织实地考评、进行社会评价、确定考评等级、兑现考评奖惩”的六个方面,从步骤和程序上予以明确和规范,确保任何环节不出现纰漏。三是横向多元协同,考评四位一体。将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与全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组织部门领导班子考核和人社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将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结果按考评等级量化赋分后计入主管部门年度综合实绩考核总成绩;对评为A级的单位,领导班子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任用;增加当年度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主要负责人确定为优秀等级,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四位一体”考评体系。时高伟

滕州市:完成试点事业单位绩效实地考核工作。组成3个考核组,对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下属40个试点事业单位进行了绩效实地考核。本次实地考核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滕州市编办牵头,重点考核和印证了试点事业单位的职责履行、主体业务开展、提供管理或服务和内部管理等4个方面的内容。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看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事业单位2013年度工作绩效的相关情况,为下一步绩效考核的等级确定奠定了基础。滕州市编办

潍坊市奎文区:一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共收缴事业单位废旧印章282枚,对丢失的6个部门的21枚印章办理挂失声明,对需要封存的6枚事业单位印章办理了封存手续。二是做好新成立事业单位的评估工作。以职能配置、机构编制管理、内部工作机制运行等7个方面24项内容为切入点,对2010年以来新设立的20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共查出问题34个,逐一形成评估报告,各单位在限期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做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潍坊市奎文区编办

烟台市芝罘区:烟台市芝罘区编办联合区卫生局对芝罘医院、烟台肺科医院和芝罘区妇幼保健院等3家公立医院进行了实地考核。此次考核共抽调15人,组成6个考核小组。考核组严格对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考核细则》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细则》,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医院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履职情况以及发展方向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王晔

第7篇

(一)全过程、全口径预算首次从法律层面上予以确立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据本法规定执行”、“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过程、全口径预算首次从法律层面上予以确立,让不同性质的资金在各个预算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地监督管理。

(二)节俭和透明将全面推进财务预算公开

新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应贯彻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同时,明确将“预算公开”入法,形成了刚性的法律约束。新预算法的实施必将加速预算公开,使社会公众获得预算单位充分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

(三)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变传统年度预算控制方式

新预算法提出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并非替代年度预算制度,而是强化年度预算的约束力。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意味着预算计划做出的是超过一年的预算收支安排,预先为部门提供各个年度支出预算必须遵守的预算限额,通过严格执行预算计划,从而改变传统的年度预算控制方式。

(四)新增的绩效评价内容将成为财务预算管理的常态

新预算法在预算执行和决算单元中单列出要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且要作为决算重点审查内容,必将使绩效管理成为财务预算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常态工作。

二、新预算法的修订对人民银行财务工作的影响

(一)收入与支出管理更加精细化

一直以来,人民银行基层行虽然也有预算,但预算仅仅只是一个资金总计划,实际开支并未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预算与执行不匹配、预算与决算不统一的矛盾比较突出,由此造成造成支出的盲目性和无计划性。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保证了预算与执行同步;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杜绝了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的存在。

(二)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

新预算法对项目管理引入了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投资评审是每个项目开展前对实际投资额进行评估,避免虚列项目,而绩效评价则是对项目完工后实际投入产生的结果进行评价,从而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效果。这两项考核机制的引入,从源头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高效、合法。这对人民银行项目资金尤其是货币发行费、安全防卫费、反洗钱经费等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预算绩效管理作用逐步显现

新预算法为我国预算体制由传统预算向绩效预算转型奠定了法理基础,为预算绩效管理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流程覆盖提供了有力保障。预算绩效管理的提出有利于人民银行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围绕预算支出项目、部门预算支出和预算支出综合绩效等层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逐渐将预算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当前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主要不足

(一)预算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目前人民银行预算管理中执行的基本制度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是1998年颁布的,另一个是《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是2000年颁布的,这两个制度执行多年一直没有进行修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银行经历了重大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在原有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的同时,新的职能也不断增加,同时,人民银行的预算管理体制也由原来的独立预算变为部门预算。这些变化,使得原有预算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人民银行新形势下履行相关职能的需要。在此期间,虽然总行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对原有的预算科目和账户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对核算范围、内容重新进行了界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很多方面不能和人民银行履职相适应,亟需完善。

(二)现行的财务收支科目不能满足人民银行履职需要

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承担着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诸多职能,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有很大程度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而在现有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中,对人民银行只是作为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其实行独立财务预算制度的法律规定没有得到完全体现,部分业务费用仍然不能在独立的财务收支科目中单独核算,例如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履行调整统计职能等特殊职能而产生的费用,没有合理的列支渠道。财务收支科目不能满足人民银行履行特殊金融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要,也不能真实反映履职的实际成本。履职特殊性和独立性无法得到有效的财务支持,也因此削弱了履职的有效性。

(三)预算编报时间较短

原则上说,预算编制要收集、汇总、分析数据后做出测算,要对各业务部门的预算需求进行审核、协调、平衡和调整,要和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形成结果后,再经党委会审批,最终确定上报。但是实际工作中,经过层层下达后,留给基层预算单位的编制时间只有几天,因此编制过程能省则省,预算编制效果大打折扣,导致产生的预算数据不够科学和准确,质量不高。

(四)预算编制数据不能反映实际需求

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预算编制应该采用零基预算法,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没有建立合理的定额体系,且零基预算工作量很大,不能适应预算编报时间上的要求,目前编制预算事实上还是采用传统预算法,即基数加增长的方法。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人民银行总行对各项费用预算的增长设定了上限,不能超过本年度已核批指标的某个范围,超过的部分基本不予考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预算单位一般都不是根据实际需求编制,而是依据增长比例上限填报。

(五)预算编制与分配相脱节

在预算分配方面,因为预算数据不够科学、可靠,预算分配时也未能完全按照预算编制进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预算单位拿到的预算批复与报送的预算数据相差较大,预算编制不能成为预算分配的依据,使得预算缺乏对实际财务收支的约束力,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预算执行效率低下。

(六)预算考核制度尚未建立

预算考核是对预算单位管理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的考核。目前,人民银行的预算考核仅仅停留在会计财务部门上级对下级的专业考核,一般只涉及会计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行内其他部门和人员不进行绩效考核,导致了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其他部门不能充分配合和参与的情况,也不能发挥预算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另外,还存在为了达到上级对预算执行的考核要求,变通处理费用的情况,使考核失去了意义,导致了财务信息失真,影响预算的严肃性。

四、新预算法背景下完善人民银行财务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路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以新预算法为蓝本,在充分考虑人民银行履职的实际需要和业务的特殊性,参照国际上中央银行财务预算管理的通行做法,对《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做出相应修订完善。从预算编制操作流程、预算收支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等各个层面上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适合人民银行实际履职需要的预算管理体系,为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继续探索建立预算定额标准体系

我国自2000年开始逐步推行部门预算改革,要求使用“零基预算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人民银行预算编制仍没有脱离“基数法”,关键原因是没有建立合理的定额标准。所谓定额标准就是指一项产品或服务,在不影响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编制和测定的费用支出限额标准,预算定额标准是预算编制、预算分配和考核的基础。

国外央行在预算编制中都将一些特殊业务作为特殊预算科目单独设立,有利于特殊业务定额标准的制定以及费用预算的控制,因此,我国也应该借鉴这一做法,对于行政事业类支出,在预算科目的设置上要将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履行调整统计职能、等特殊职能的费用单设,探索建立与人民银行履职、业务相关的科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满足履职的特殊性。

(三)拉长预算编制周期

预算单位自下而上编制预算的时间较短,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必将大打折扣。在这个问题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大幅度提前预算编制的启动时间,拉长预算编制周期。以美国为例,从开始准备到编制完成开始执行往往要24个月,其中大量的工作和时间都用在进行宏观形势的预测、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业务管理部门和财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反复充分的磋商。这样下来,预算编制可以得到有关各方面的充分研究分析和酝酿,可以比较好地反映实际需求和财政支持的结合。这种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四)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预算执行管理是防止财务风险的关键环节。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涉及集中采购的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二是逐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有效分析和预算执行动态的有效把握,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力度,准确把握财政支出走势,分析重点支出情况,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研究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结转结余、暂付款和专项资金的分析,促进预算执行顺利完成,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督机制建设,在日常监控的基础上,突出监控重点,加大对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款项支付使用的监控,契合厉行节约的要求,构建严密的预算执行监控网络。

第8篇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江苏·南京)

摘 要:本文试从突出主管部门的职责作用,破解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综合管理“最后一公里”对接落地难题,结合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管理实践,理出一个可供探讨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探索实践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下称2个办法)对各级财政部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等不同管理机构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划分,但如何从具体操作的角度上来理解并形成一个系统的管理框架仍然无现实的案例可考,这也为区县管理部门留下了实践空间。

一、区县管理主体层次和职责划分

无论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在明确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都是采取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按照委托理论,政府及其属机构都是公共事务的者。按的层级分,区县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可相应分为区县政府、区县财政部门、区县主管部门(含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四者关系如图1:

在上述四者关系中,区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区县主管部门(主要指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街道负责对本部门或街道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从2个办法中可以归纳出具体的管理职责:区财政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制度制定、监督管理、统计报告和业务指导等;区县主管部门(含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制定、统计报告、接受监督和指导等;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日常管理、绩效管理、统计报告、接受监督和指导等。

从图1和各自职责划分也可看出,区县财政部门要促使管理措施落地生根、管理目标得以实现,必须通过区县主管部门和街道这一管理层级来衔接和实施。因此,研究和探索如何发挥区县主管部门的管理积极性有其客观的必要性。

二、区县主管部门管理的目标设置

区县主管部门管理的目标应与区县财政部门管理目标相一致,并基于行业特征,在管理方向上更具指针性。按照彼得·德鲁克的目标管理理论,管理的目的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目标的实现者同时也是目标的制定者。因此,区县主管部门在设置管理目标时,应充分考虑行业特征,在与区县财政管理目标相向而行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范、完整”的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管理目标。

1.满足履职基本需求

区县主管部门资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履行相应的职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调拨、自购或接受捐赠等形式获得的国有资产配置应能满足其正常运转、履行职能的需求。区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根据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职能作用,正确区分行政机关、经营性事业单位、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的定位需求,合理编制国有资产配置预算,主动发挥调控作用,严格执行相关资产配置标准,把好“总阀门”关。

2.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应有两个具体内容:一是资产核算完整准确。资产购置时按照国有资产计价的历史成本原则,需包括购付价款以及确保达到预期状态所发生的一切合理支出,防止资产支出费用化;房屋建筑物、大型设备购建等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和验收,按规定进行财产物资移交,做好资产登记工作,防止基建长期挂账;建立定期清查和年终盘点制度,确保总账与明细账相符、账与卡片相符、账与实物相符、账与资产信息系统相符,防止账实“两张皮”。二是资产管理内容完整。通过督促行政单位建立和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切实将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大对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监管,从严控制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行为,规范做好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入的收缴和管理工作等工作。

3.提高资产配置绩效

提高资产配置绩效是资产管理的最核心指标,按照“3E,’原则(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和“结果导向”的原则,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逐步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工作,将资产配置行为前置,纳入财政预算全过程管理,即:事前配置绩效申报,事中监督执行,事后绩效评价。

三、区县主管部门管理的原则定位

1.资产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

区县主管部门的管理应体现专业治理原则,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三点主要是:一是体现行业特征和标准。对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应进行本地化改造,在符合区县财政部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区县主管管理制度;二是融合行业业务特殊要求。对本部门各职能进行优化整合,再造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在具体操作上贴合本部门业务管理需要;三是区分单位不同类别性质。对行政资产、事业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以及公益型、准公益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的治理机制。

2.资产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按照“PDCA”循环管理理论要求,资产管理应是从资产配置、使用、到资产处置、资产调剂、资产统计等诸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区县主管部门管理需着眼于资产大循环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在制度、程序、方法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体系,并充分体现部门主导的监管特征,突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强化资产管理中的监督与服务,使行政事业资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转效率等资产绩效得以体现。

3.避免过度商业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其非营利性、服务性和公共性。行政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追求的目标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与企业的经营性资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是截然不同的。目前各区县出于经济发展的考虑,都有资产证券化的冲动,如果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完全投入商业化经营,不但背离了其公共服务的宗旨,而且会带来极大的商业风险包括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影响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四、区县主管部门管理的实践设计

以区县卫生系统主管部门为例,根据目标设置的要求和管理原则,在实践设计中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以制度规范为抓手,以新建业务流程为突破口,依托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区县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新型之路。

1.建立管理职责分配体系

职责分配体系包括主管部门领导、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计财科、采购计划科、医政科、设备管理科、基层社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各相关科室、资产报废报损鉴定小组、各资产管理员等,分配相应的管理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管部门资产管理网络。固化各自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在分配体系的规范下逐步形成“配置有预算、使用有制度、处置有审批、管理有监督、绩效有考核”区县主管部门资产管理秩序。

2.建立管理制度规范体系

目前主管部门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新课题,需要结合工作推动节点按照制度建设纲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制度规范建设纲要包括: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办法、卫生局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鉴定小组与职责、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指标及考核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条形码信息管理管理办法等。在制定制度的规范的同时,区财政部门需加强指导,广泛征求基层管理部门、上级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使出台的制度符合当前及今后的管理要求。

3.建立业务操作流程体系

结合区县卫生工作特点,需要重新整合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建立规范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使得资产管理政策得以落实,资产管理绩效得以发挥。具体包括:卫生局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申报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库管理流程、卫生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管理流程、卫生局车辆管理流程、卫生局电子废弃物管理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调剂管理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处置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信息统计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流程、卫生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终清理工作流程等。流程再造过程中需注意科学性、合理性、程序简洁性和可操作性。

4.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

信息化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必由之路,是资产管理的技术支撑。区县主管部门和下属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充分借助于区县财政部门建立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在统一的操作平台实现即时更新、满足不同管理者的动态化管理要求。在相关业务流程支持下,改变由纸质材料报送的格局,直接通过PDF格式在信息管理平台中附件传递,实现平台审批和材料备案。

第9篇

一是将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岗位培训内容,配合开展生育文明建设。结合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开展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计生工作政策法规等方面培训。今年9月,联合县委党校举办了年度县直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轮训班,参训人数达179人。加强劳动普法宣传,向外出人员及返乡农民工发放务工读本、生育健康常识等资料3万余份,提高农民工的国策意识和生育文明水平。

二是加强干部再生育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管理。今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家庭的15例再生育人员备案管理(其中2孩11人,3孩4人),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家庭没有出现违法生育行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评和各项评先表模、职称评审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中,对拟录用的招考对象严格考核,并明文规定凡是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本年度,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录用、干部晋级晋升考核中没出现一例“一票否决”的对象。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了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今年2月,联合县人口计生部门对2010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成绩突出的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落实了奖励。

四是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服务。据统计,全县计生服务专业队伍中,具备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6人。今年,已做好对县计生服务中心妇产科、护理、检验等岗位5名同志职称评审工作。

五是按照省、州统一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早在2009年12月,我县就已全面完成计生部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在全县应开展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中属启动最早、完成最快的单位之一。其中县计生服务站按专业技术类单位设立13个岗位,县人口计生局所属的流动人口管理站、计生执法大队、计生协会捆绑设岗5个。通过岗位设置,对相关人员实行按岗定责、按岗定酬,有3人提高了工资待遇,有效调动了计生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单位的管理水平,为促进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照顾。注重服务于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切实解决群众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为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将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整体规划,要求妥善做好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计生家庭新型社会养老待遇落到实处。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就业再就业促进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照顾。在帮助“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技能培训时,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优先安排培训。今年举办的四期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班,共有390余人参加培训,参训对象中,全部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积极引导招商引资企业或民营企业在招录用员工时,优先录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子女。在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子女。例如今年,已为我县招商引资企业新景添购物广场免费培训两期计生家庭员工共220余人。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今年已发放的第一、二批206户共87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人员中,计划生育家庭占98%以上,充分体现出优先扶持计生家庭创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优质服务,全面实行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根据生育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多途径提高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七是加强用工单位管理,做好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对县内用工单位输劳动备案手续时,认真查验育龄人口的《婚育证明》并登记建档,用工单位招录人员时,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人口不予备案登记,并积极督促其办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各项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组织劳务输出时,积极督促被转移输出的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