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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

时间:2022-06-28 22:50:46

导语:在马克思哲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马克思哲学

第1篇

一、走向社会政治舞台

马克思在完成博士论文后希望在大学谋一教职,成为哲学教授,然而正在这一时期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要成员鲍威尔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由于他在思想上的极端性,遭遇到虔诚派,保守派甚至是自由派的某些方面的激烈攻击,鲍威尔的大学教授职位不保,马克思作为鲍威尔集团中的主要理论家,思想家,鲍威尔的解雇也就明确的意味着马克思进入大学任教的可能性被打破,也即意味着马克思进行纯哲学研究的道路成为不可能,在这一情况下,1842年初,“在大学任教的愿望破灭以后,马克思通过为《莱茵报》撰稿以及任该报主编开始直接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即开始实际的参与到当时的新闻界,政论的工作中去并很快表现出其突出的才能。

二、与“自由人”的决裂

“自由人”实际上是以鲍威尔兄弟为首的,持非常坚定的自我意识立场的人,马克思当时作为青年黑格尔派左翼的成员,他与“自由人”的思想观点是十分接近的,但在这一过程中,鲍威尔受到了不公正对待,虔诚派,保守派,自由派的某些部分都对鲍威尔进行了很尖锐的攻击,导致鲍威尔的大学教授职务被免除,这使得“自由人”变得极其尖锐,极其的愤怒,对基督教德意志世界充满怨恨,他们甚至把鲍威尔被解雇这一事件看成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事件,他们对当局的抗争的尖锐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见,一种主观主义的哲学在受到压制的时候所迸发出的愤慨和怒火是多么的强烈,马克思担任《莱茵报》主编期间,“自由人”把《莱茵报》当做机关报,不断的把一些尖锐的,刻薄的文章发给马克思,并对马克思发号施令,这时的马克思实际上和自由人已经开始发生分歧,但作为《莱茵报》的主编,马克思固然也发表了一些“自由人”的文章,但这些文章表现出来的实际上是主观主义的极端的形式,这种极端的形式由于鲍威尔受到压迫而表现的更加极端,马克思认为这样来讨论宗教、政治问题是完全不恰当的,马克思并不是为了保住《莱茵报》主编的位置故意为之,而是马克思在其基本的观点上和“自由人”产生了分歧。

由此可以想象,是“自由人”由于鲍威尔受到了压迫而使得他们的主观主义的哲学发展到了极致,马克思作为《莱茵报》主编不能接受这一点,同时,在哲学思想上,他们之间存在着差别,马克思对自我意识哲学的纯粹主观主义的立场是有保留的,因此,马克思与“自由人”的决裂绝不仅仅是义气上的事,而是哲学立场上的分歧,马克思的思想正在转向现实,虽然马克思认为自我意识哲学的主观主义对于自由,启蒙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有它的优越性,但是马克思作为黑格尔的学生,他意识到单纯的主观主义有他的局限性,马克思哲学的立场在往现实的方向走,而“自由人”则走向主观主义的极端,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人”的文章全是毫无意义的牢骚和空论。

马克思在哲学思想上和“自由人”有了巨大的分歧,鲍威尔是对黑格尔哲学作了自我意识解释的最主要的思想家,而且他实际上更彻底的站在黑格尔哲学的费希特的因素上,但是马克思虽然一开始也是站在自我意识的立场上,但是马克思对此有所保留,他意识到主观主义的哲学有其局限性,特别是把应有和现有对立起来,这一对立必然形成一种批判,而且是非常激进的批判,但另一方面,这种批判与现实离得越来越远,“自由人”明显地表现出这一特征。正是这一点使得马克思与“自由人”彻底决裂。

三、物质利益问题的困惑

马克思作为《莱茵报》的主编,他固然十分关心莱茵省议会的动向,而莱茵省议会的许多问题的探讨实际上都是物质利益问题,例如禁猎法,地产析分等,马克思经常参与这些问题的谈论并对这些讨论进行评述,物质利益困惑问题对于“自由人”来说是没有必要探讨的问题,但对于马克思来说,一方面是因为他在哲学上与“自由人”有分歧,马克思更多的关注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作为《莱茵报》主编,马克思不得不探讨这些问题,这是其职责所在,但当马克思接触和探讨这些问题时他感到无能为力,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和黑格尔哲学相比较,物质利益问题很显然在精神的自我上升运动中被扬弃,对“自由人”来说,纯粹自我意识立场的哲学家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而这些问题却实实在在的困扰着马克思。

第2篇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理论前提是在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理解自然,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和概括了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成就,批判地吸收了前人尤其是黑格尔自然哲学的合理理论,将自然界、人类和社会历史统一起来进行考察,实现了哲学的历史性变革。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承认自然界的先天存在性,承认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性是一切唯物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是这样一种自然观,即:认为自然界先于人,先于人类社会,而且还明确地把人类社会看做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在《德意志形态》一书中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就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体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的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8]

其次,自然界伴随着社会的存在及其不断发展而进行变更。仅仅承认自然界的先天存在性并不是马克思生态自然观的突出特点。其突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在承认自然界的先天存在的同时又看到了人类活动对于自然界的影响。人类的活动,改变了自然界的面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的自然越来越带有“人化自然”的特征。

二、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哲学思想立足于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社会史和自然史的相互制约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其理论来源来自于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自然主义、人本主义理论 等优秀思想。在他们的思想转变过程中,费尔巴哈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是黑格尔和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

首先,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扬弃。费尔巴哈的思想是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他的哲学将人和自然作为哲学“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并把它们作为解开哲学的秘密所在。它反对黑格尔等把人看做是上帝的创造物和精神的异化,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并论述了人和动物的区别性,人不是个体的,不是孤立的,而是“类的存在物”。费尔巴哈的关于自然界的基础作用,它的客观性、人与自然界、精神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类存在性都给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来关注的生态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启发性。但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由于脱离了社会实践,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局限性非常明显,他们只推崇作为自然的自然,但不懂作为历史的自然,即处于一定历史进程和文化环境中打上人的烙印的自然。马克思把自然作为人的劳动对象纳入人的活动范围来考察,将实践引入认识论,在实践的基础上把握和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主体和客体达到统一。

最后,对费尔巴哈的改造。费尔巴哈体系中具有两大缺陷:其一、他抛弃了黑格尔辨证法这一具有“合理内核”的东西;其二是他割断了思维和存在、哲学和现实世界的多种多样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借助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来克服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同时又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因素来加深和发展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历史领域,创立了唯物史观。[1]

三、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基本观点:

(一)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前提:

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3]同时,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又离不开自然界。马克思指出:“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们事先必须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那些东西是人的生活与活动的一部分,人的肉体只有依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在这里,马克思认为,人类作为自然界的存在物,必须通过劳动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用来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繁衍的需要。

(二)坚持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

马克思说:“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6]马克思认为,人是“能动的存在物”,具有能动性。同时,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作为自然界的存在物,它不可能完全摆脱外部自然和自身自然的制约性,具有受动性。因此,人在自然界里从必然走向自由,并不单纯取决于人的能动性的发挥程度,同时也取决于对人的受动性的认识程度和控制能力。马克思主张通过依靠积极的、能动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2]但如果过分强调人的能动性而忽视人的受动性,就必然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破坏自然界的生态环境,从而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惩罚。这就告诫我们,在改造自然和进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的同时,要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积极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要顾此失彼。

(三)坚持人的内在尺度和自然的外在尺度的统一:

第3篇

【英文摘要】PhilosophicalmaterialismbyMarxisnotonlyscientificanalysisofsocialhistoricallife,butalsocriticismofthecourseofsociallife.Asamatteroffact,Marx''''criticismofoldmaterialismhasmadehistheoryofmaterialismconformtodialectics,addingcriticalimplicationstomaterialism,andthusdistinguishinghistheoryofcriticismfromthatofethicalcriticism.Inthissense,theauthorconcludes,regardingMarxistphilosophyasmetaphysicinordertogainnewintensityofcriticismhasbeentheresultofmisinterpretationofMarxistphilosophicalmaterialism.

【关键词】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理论/materialism/dialectic/criticaltheory

【正文】

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规定,这一直是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难题。在传统的研究中,虽然非常强调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本质,但更多是从前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水平上来理解马克思的,这使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变成了一种具有机械论意味的实证性描述理论,无疑降低了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水准,以致将马克思哲学变成了实证性的社会学。正是对此的反思,在实践唯物主义之后的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如何提升马克思思想的哲学意蕴,成为一些学者的中心话题。在这样的思路中,随着海德格尔存在论的介入,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层面在哲学思考中渐渐消失了应有的身影,可以说,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规定,仍然是一个悬而未思的问题。在这样的理论研究思路中,实际上预设了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将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等同于机械论唯物主义,而实际上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不仅是对社会历史过程的科学描述,更重要的是这种唯物主义具有一种批判的意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真实地统一起来。因此,对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需要进行新的理解。

一、两种唯物主义的内在关联及其超越

从思想史上来看,在马克思哲学变革之前,存在着两种与马克思哲学直接相关的唯物主义:一是法国的唯物主义,一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哲学变革,从唯物主义的规定性来看,就是如何超越这两种唯物主义的问题。

对于法国唯物主义,过去关注较多的是其物质本体论层面,即世界的物质规定性以及这种规定性对意识的刺激所引起的反映。对于这种唯物主义,黑格尔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首先从感性确定性的层面来看,这种起源论式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认识,而这种直观认识的本质规定恰恰不是其直观性,而是共相。因此,当我们认为对一棵树的认识来自于这棵树对我们的刺激时,我们并不能真正地获得对外部存在物的知识,因为如果没有树的概念,对于我们来说无法将树与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其次从知觉思维来看,这种唯物主义恰恰也是需要扬弃的,因为知觉的本质规定性并不在于人对外部存在物的反映,而在于知性的理性规定,或者说理性构成了反映的本质规定。黑格尔通过从感性到知觉、知性再到自我意识,在我看来,倒是揭示出这样的问题:即传统的唯心主义(前黑格尔式唯心主义)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唯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真理”。“如果无思想的意识表示观察和经验是真理的源泉,那么它这种说法很可能造成一种印象,仿佛这是说只有视听味嗅触是真理的源泉;其实在它匆忙地推崇视听味嗅的时候,忘记了说明同样本质的一件事实,即当它感觉的时候,它已经在为它自己而规定这个感觉对象了。”(P163)在传统研究中认为是对立的地方,黑格尔看到的恰恰是统一,这个统一的最高形式就是绝对观念。这才是黑格尔哲学从自我意识之后才进行长篇论述的意图所在。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恢复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起源本体论来反对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我认为是行不通的。马克思要想超越黑格尔哲学,就必须超越机械唯物主义问题域。

从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法国唯物主义的关注也并不在于其本体论层面。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接受,源自于《莱茵报》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同时期对历史学的研究。《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理性与利益、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他脑海中的青年黑格尔思想受到冲击,而这时对历史学的研究使马克思坚信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由此他才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原则,肯定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思想。这是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起点。但紧接着的问题是,如果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那么怎样批判市民社会,就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核心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必须在这一点能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地得到马克思的认可。可见,马克思关注的并不是世界起源意义上的唯物主义问题,而是如何面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唯物主义批判的问题。

从这个线索中我们才能看到马克思为什么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链接到了法国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通过一种颠倒原则将理论的原点定位在“人”上,这种“人”是超越了“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人。回到生活中,费尔巴哈则是从人本学的类本质及其异化逻辑来建构自己理论的批判意味,即现实的市民社会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对这种异化的扬弃才能真实地回到人本身。这种唯物主义,从逻辑思路上来看,与黑格尔是一致的,人的类本质异化及其复归与绝对精神的异化与复归是同一个过程,不同的是,费尔巴哈的“人”只是黑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环节的中断,并将这个环节独立出来加以放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是无法驳倒黑格尔的。正是在这里,法国机械唯物主义从反映而来的理论,反而具有了“直接的”现实批判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援引了爱尔维修的理论,其实这也是法国唯物主义在面对社会历史时较为普遍的想法。按照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观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善恶来自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造成的。因此,人性的提升首先就要改造这个社会。回到马克思的语境中就是,国家理性之所以成为私利的工具,并不是由于抽象的理性出了问题,而是当下现实的结果。这与他批判市民社会是一致的。在这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学与法国的唯物主义都可以批判市民社会,但两者的指向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更强调于人性的回归与获得,而法国的唯物主义更强调对现实世界的革命。但从法国唯物主义来看,批判现实的前提何以获得?这与费尔巴哈批判市民社会的抽象的“人”何以获得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与对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具有了相同的意蕴,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第一条批判了费尔巴哈之后,第二条批判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直观原则,在第三条中接着揭示了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二律背反”。如果人的罪恶是由环境造成的,那么改变人的恶性首先在于改变环境,“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P59)因此改造社会环境的理性何以获得就成为一个问题,这是一种逻辑的循环。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国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之所以具有同质性,就在于两者在面对社会历史时,具有相同的理论视域。而这样一种理论视域与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才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马克思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黑格尔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与他对黑格尔哲学的超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因此,不加批判地用传统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来嫁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理论上的误解。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并不在于一种物质本体论层面的重新强调,而首要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的理解。在物质本体论的层面,传统唯物主义已经具有了辩证法的内容,如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我们就可以读到。因此新的超越必须是社会历史观领域的超越。在历史观层面,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具有同质性,他们都从抽象的原则来理解历史,将鲜活的历史过程变成了历史编纂学的材料。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同时也就是对旧唯心主义的超越,指向了对社会历史的理解。

二、回到历史本身

从任何一种理论出发来面对社会历史生活时,社会历史生活总是处于特定理论视域中,因此“前见”总是难以避免的。当旧的唯物主义强调认识总是对外部对象的直观反映时,这种唯物主义就处于矛盾着的二重性之中。首先从直观反映的层面来看,外部对象总是作为现成性的事实而存在,对这种现成性事实的认识,正如培根“四假相”所说的,要消除的正是任何个人的“前见”,力图达到对事实的纯客观反映,这种现成性的思维与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性思维遥相呼应。在这种思维中,自然与历史都是现成存在的事实。虽然与以前的唯物主义相比,费尔巴哈不仅把对象看作是现成的存在,而且看作是感性的存在,但这种感性是直观的感性.在直观中,现成的存在是永远不变的,当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以“爱”为价值取向的人时,这种感性的存在就是现成存在的彼岸世界,形成了“自然”与“历史”的对立,“自然”是现成存在的东西,而“历史”则是奠基于人性的东西,它与现成性的实在自然界没有任何关系,这构成了矛盾二重性的第二个方面。正是这第二个方面,形成了面对历史的历史哲学,这种历史哲学在黑格尔之后成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批判的“历史编纂学”。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历史直观性,受到了马克思的批判:“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P76、77)因此,任何“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根本就是一个虚假的问题。马克思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批评涉及以下问题:第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纯本体论或认识论层面,而主要存在于社会历史观,他们的直观性错误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过程的无视或误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P78)第二,要真实地透视旧唯物主义的问题,首先就在揭示理论与社会历史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要回到历史本身来对理论进行定位。在这个意义上,有没有“前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社会历史生活中透视这种“前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回到历史本身,又回到理论本身。这构成了马克思破除历史编纂学,回到历史本身的方法论前提。

面对这种历史编纂学,马克思指出真实的历史并不只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由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建构起来的。“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P73)从马克思的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作为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历史:首先是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建构的结果,对历史的考察就是要分析这种建构性的过程,而不是对现成物进行事实的汇集或想像的抽象。真实的唯物主义必须是对真实生活过程的描述与说明,“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P76)其次,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创造着历史的。费尔巴哈也将“现实的个人”作为面对历史的起点,但“现实的个人”在他那里变成了一种形而上的规定,缺失的正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实践也不是康德、费希特意义上的道德实践,而是现实社会关系下的物质实践,并总是遇到特定的前提条件,而这种特定的条件又是前人实践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在时间传承关系中建构出来的。人们创造历史又处于结构性的关系中,这种结构性的关系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践是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是特定历史时空中的动态性过程,是现实的人进行具体而现实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不再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从本体论意义上对实践的重新理解,就是再次将历史凝固化了。因此,社会存在这个概念并不是要素的集合体,也不是精神的外在结果,社会存在是一种历史关系的建构,这与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思考有着根本的区别。只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指出,我们才遇到意识问题。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是先有意识,然后才有对世界的认识,在这里似乎是先验的理性规划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但马克思要追问的是,这种先验的理性何以产生?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是从感性确定性直接推论到共相的优先性时,黑格尔实际上就承认了人的存在首先就是理性的,当他把这一点当作自然的事实来接受时,黑格尔就直接站到了现代社会的立场上。而在马克思那里,他要揭示的是这种理性何以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出来。由此,马克思对哲学理论有了新的理解:在青年马克思那里,哲学就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纯理性批判,在这种界定中,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即哲学是超历史的、能够评判一切的尺度,这正是黑格尔对哲学的解释。而在马克思的新视域中,哲学的超历史性被解构了,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对哲学的透视,在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实现互文性解释,这是超越历史编纂学的重要前提。因此对历史过程的理解,首先就在于对过去的理性意识的悬置。只有通过这种悬置,我们才能真实地理解意识在现实历史中的定位。因此历史的真实过程与意识内的历史过程存在着差别,但意识又总是历史活动中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实践活动又可以转换为意识活动的对象,使意识成为对人与历史活动之间关系的思考,使客观的历史过程变成自觉的历史活动过程,使客观的关系变成“为我关系”。从这里,才能生发出批判历史的张力。

因此,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具有了新的含义:唯物主义不是对历史加以现成性的收集,也不是对历史进行实证性的分解,更不是对历史进行主观的抽象,而是真实地回到历史本身。在这个回归过程中,唯物主义抓住的不再是现成性的事实,而是历史的流动性过程,唯物主义也就从抽象的、对面式的“看”变成了具体而历史的“思”,是卷入到历史过程中但又从这种卷入中的抽身变成了分析问题的方法。在这里,不再有任何教义性的唯物主义,有的是对自身进行反思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唯物主义,这种理论的发展才不会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淖之中。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本身成为辩证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辩证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是同一个东西。可以说,只有当马克思同时超越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时,马克思才能真实地获得自己的唯物主义。

三、批判的唯物主义

从社会批判的理论来看,存在着两种批判模式:一种是伦理道德式的批判,一种是来自于社会历史本身的批判。在前一种批判模式中,有着其自身的演变逻辑。它先设定一个绝对的前提,将全部社会生活置于这个前提之下加以考察。在理论谱系上,这种批判是启蒙理论的产物,启蒙理论将理性作为一切审判的原则。但绝对的原则总是要通过具体的个人才能体现出来,如是在面对社会生活时,或者是绝对原则对现实生活进行一种完全否定性的批判,陷入到自身的空洞性中,或者是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之中,而当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时,原来那个绝对原则也就失去了先前具有的效准,个体自身的伦理判断变成了一切的效准,最后的结果是走向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相对主义。因此,绝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构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批判理论与马克思哲学中真实的批判意蕴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批判总是要寻求一个最终的本质,不管这种本质是采取最高存在者的方式,还是以存在的方式,这种本质总是无处不在而又发挥着终极作用的。当用这种本质来批判历史生活时,马克思哲学的批判就变成了一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当这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变成一种固定的模式时,任何批判就变成了一种固定模式的重演,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现存意识形态的共谋。巴特关于语言的一段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处于权势状态的语言(在权力的庇护之下被生产和传播的语言),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重复的语言;语言的一切社会公共机构均是重复的机器:学校,体育运动,广告,大众作品,歌曲,新闻,都不止地重复着同样的结构,同样的意义,且通常是同样的辞语:陈规旧套是一政治事实,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象”。(P51-52)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什么每一次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强化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契机。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张力来自于社会生活本身。对于自己的批判思想,马克思曾这样描述:“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P24)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批判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批判理论要从社会历史生活出发。针对旧的伦理道德批判,马克思指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分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P93)一旦回到社会历史本身,任何形而上学的本质、任何不变的本体都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因此,首先需要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科学的描述,这正是唯物主义的第一层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是对任何理论抽象的解毒剂。

第4篇

“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在今天中国哲学研究中是一个响亮的口号。在它的激励下,无论直接从当代问题出发,还是从理论的科学性出发,我们的研究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特别是,中国学者不仅在具体的理论观点上“当代化”的速度很快,而且从学术研究角度提出了“方法论的自觉”问题。在本文中,我们根据马克思哲学研究的现状和实际要求,强调原著解读方法、理论思维方式和面向现实视角等三个具有基础性的问题,这三个方面的突破必然会极大地推动哲学的进展。

深入原著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近20年来,我国哲学研究的可喜进展之一,是认真解读原著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因此,向原著提问和通过原著提问理应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取得进展的基本路径,也因此提出了“如何解读马克思文本”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当代有一些争论。其焦点大致可归结为三个问题。第一,应该不应该在解读马克思文本时保持价值中立?不戴意识形态眼镜来研究马克思在当代学界已经成为一种很时髦的观点。我个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一方面,在现实中,除非把自己封闭起来,否则所谓保持价值中立是极为困难的。另一方面,价值中立及其认识论上的旁观者立场本身就已经被20世纪的学术进展证明是非法的。只要注意到相关理论的进展,我们便能够认识到所谓价值中立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更重要的是,借科学的名义提出的非意识形态性质的学术要求,在一种貌似公允的立场上把马克思固定在19世纪的历史语境中,把贬抑于与资产阶级科学没有差异的中立的学说,在任何时候对马克思哲学来说都是一种危险的做法。第二,能否把文本研究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中心视角?文本研究当然具有基础性地位,这种地位不仅使任何人物和思潮的研究都不能回避,而且在历史认识上,它实际承载着文献史的意义。这应该成为学界的常识。今天在马克思研究中重新强调这一点是针对过去研究的不足,而不是把它抬高到教条的地位。所以,我认为,无论是广义的文本解释学,还是狭义的文本考证学,在当代学术中都可以有其独特的地位,但哪一种都不能替代问题研究,更不能以此来否定其他哲学的创新成果。第三,在文本解释时如何处理“史”与“论”的关系?

这一点在当前学界争论较大,不仅哲学,而且历史研究等领域也都存在着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哲学具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地以史论二分来描述文本及其解释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哲学诠释学已经合理地指出,任何一种能够成立的解释必然是读者与作者视域的历史性融合,换句话说,文本不是具有凝固意义的“史”;另一方面,除了现代分析哲学等少数思潮外,几乎全部哲学之“论”同时都是“史”的凝结和创造性再现,但这个史不是文本,而是贯穿于不同文本中的问题。因此,在比喻的意义上通过强调史论关系来提倡读原著是重要的,但刻意制造“史”与“论”的对立,并且把某一端抬高到绝对标准的地位恐怕是难以成立的。

特别是,以读马克思本人著作与其他著作的多少比例来衡量学术水平,这是一种极为可笑的做法。转换思维方式,提高研究主体的提问水平和理论意识围绕文本解读的争论事实上超出了对待文本的理论态度,而是提出了整体思维方式的转换问题。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与整个人类的理论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理论进步可能使得我们能够领悟在马克思哲学中没有被充分重视的有价值的成果。例如,在今天,由于全球化成为重要问题,故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再次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这表明,关于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的追问,受到时代条件和理论家们提问水平的直接影响,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建构需要研究主体自觉地转换思维方式,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理论意识。20世纪传播和发展史的经验和教训是值得认真总结的。虽然诸多失误并不应该由理论来承担,但是理论本身却不能不反思自身。由于这些工作涉及历史,我们在这里不好展开。仅以卢卡奇的例子,以强调这种反思本身应该直接指向理论认知的方法。当他以《历史与阶级意识》实际开创了西方之异端道路时,必须承认,他是真诚地希望从“人”、“主体性”角度来拯救第二国际重要失误的。但沿着这一路径走下去恰恰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怪圈,后来的阿多诺曾悲怆地指出了这一点。当然,阿多诺指出这一点并非因为他比卢卡奇多读了几本马克思的书。而卢卡奇本人在自己理论发展过程中,在其后期《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向马克思立场和观点的接近,也不是因为自己在后期接触到的马克思的著作比早期多,而是较为自觉地清算了自己的主体性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作为德国哲学思维方式的意识哲学)。

同样,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如果以为自己读了一些马克思的书就够了,那才是幼稚的。我国哲学研究事实上长期忽视了一个基础性问题,即评估西方学者解读马克思的成果绝不是拿这些学者的判断与马克思的原文逐字逐句对照,而是自己在对马克思的理解上必须高于他们。 只要研究者缺乏对自身理论方法论的自觉关注,就会面临一些基本的难题,就会产生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事实上,在当前马克思哲学研究中,从体系取向到问题取向、从宏观理论到微观科学、从一元形象向多元形象等等这些转换也都十分重要。在今天,围绕马克思哲学的当代解释产生了诸种不同的模式,也形成了对解读方法的不同理解,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马克思哲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而在进一步的研究过程中,通过理论家们对自身思维方式的自觉审理,提高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实际水平,马克思哲学的创新或与时俱进便会获得更加生动的局面。关注重大时代主题,寻求马克思哲学新的生长点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有着本质差别,它的旨趣不在纯粹的思维驰骋,它的全部落点是生活和历史。因此,文本研究和提问水平是基础性的工作,而最直接、最迫切的是在重大时代主题上的发言,这也是弘扬哲学精神和实现它的历史使命的基本手段。就这一点而言,它仍然包括两个基本层面:基本理论建设和对现实重大事件的参与。在基本理论层面上,我们需要构建新的学术平台,这个平台应该以当代社会生活实际展开的逻辑为底蕴,同时又必须站在整个20世纪思想发展的高点上面向世界历史发展,从而为穿透当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提供一个思维构架。而政治参与层面,虽然在当代学术建制和社会分工的意义上,学者或知识分子应该有自己的独特身份和作用,但是必须以关注人生切要、社会生活具体环境变迁为基本取向,因此需要对各类问题保持自身的敏感性和参与热情。

应当承认,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哲学研究学院化和多元化的过程中,我们的视野比以前更宽了、学术空间比以前更大了,但在参与时代重大主题这一点上却仍然具有很大的欠缺。其中重要原因就在于,从马克思哲学内在使命出发真正关注这些问题的热情不够。因此,需要强调的是,在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问题上,无论马克思哲学在当代的出场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都不纯粹是理论独立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在直接的意义上都是社会历史情境变化的结果。与保守的拒斥变化姿态、缺乏根据的“创新”姿态相比,“当代性”意识恰恰提出了马克思哲学与新的时代环境的关系问题,这也意味着这种当代性的最终完成也必须是对新的时代环境的科学驾驭。必须指出,马克思的不可替代地位,并非仅仅因为他言明了世界历史之不可逆转的到来,而是他第一次指出了“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并公开表明自始至终地忠实于这个目标和服务于这一运动。

第5篇

马克思哲学是否有自己的本体论,学界中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却是清楚明白的,马克思同所有的哲学家一样,也具有自己关于世界是什么的看法。这就是他感性世界的观点。正是在对感性世界的认识中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同时也确立了自己哲学的本体基础以及哲学上的实践进路,从而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实现了哲学上的变革。因此,对马克思感性世界的本体意义的分析,是理解马克思哲学的本性及其哲学范式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是如何理解感性世界的

感性,按照一般的理解,是指由外界事物作用,于感官形成的感觉、知觉、表象的认识形式,世界则通常指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外部的东西,感性与世界组合起来形成“感性世界”一词,其最初意义是指被感觉到的世界,与本质世界相对。但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感性世界则被赋予不同的意义。德谟克里特把感性世界看成是主观的假象,伊壁鸠鲁则认为是客观现象,康德将其视为主观性的现象界,费尔巴哈则认为是“感性的实体”、“现实的实体”。那么,马克思又是如何理解感性世界的呢?马克思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马克思认为“感性世界”并非是独立于人的自在世界,而是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世界,是对象性的存在。“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显然,对马克思说来,不存在脱离物的人,也不存在脱离人的物。当我们讲到人时,就要考虑到人所面对的物质世界及其所处的环境,讲到物时,就要考虑到作为它的对象的人。感性世界就是“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因而,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也是对象性的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性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而“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正是基于这种看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费尔巴哈说:“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可见,离开人的自然界或抽象的人,是不在马克思的哲学视界中的。

(二)马克思认为。感性世界是人与物的统一、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现实的人,是自然的对象性存在的对象,自然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展现,“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因而,“思维和存在虽有区别,但同时彼此又处于统一中”。由于人与世界是统一的,在马克思眼里,“直接的感性自然界,对人说来直接地就是人的感性(这是同一说法)”,“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己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的对象”。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迥异于传统物质观的感性世界视野中,感性和自然界具有同一的意义。感性的也就是现实的,从感性出发也就可以看成是从自然界出发。

(三)马克思不仅把感性世界看作是对象性的存在,同时也把它理解为感性活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的“只是”一词表明,“对对象、现实、感性”,仅停留于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是不够的,还要“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此后在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再次批评了费尔巴哈,“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马克思对感性活动的这种异乎寻常的关注和强调,除了表示他与费尔巴哈在感性世界的理解上不同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彰显其关于感性世界运动的思想。“一切存在物,一切生活在地上和水中的东西,只是由于某种运动才得以存在、生活。例如,历史的运动创造了社会关系,工业的运动给我们提供了工业产品,等等。”这里,马克思把“存在物”与“运动”联系在一起,反映的正是他对感性世界与感性活动关系的一种辩证理解。正是在这种新的哲学视野中,马克思将感性世界的对象性存在转化为感性活动中的对象性活动,再将对象性活动的观点延伸到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从而把他感性世界的思想与实践的、历史的观点联系了起来,完成了本体论和历史观的贯通。“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这句话表达出的正是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的一种基本理解,即世界历史是人的感性活动和自然界的对象性生成过程。因此他批评费尔巴哈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可见,马克思的世界不仅是感性的,同时还是依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断改变的感性现实。马克思的这种感性活动的思想,不仅揭示了感性世界与人的实践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还映射出马克思的一个基本历史观点:即历史是人参与其中的对象性活动过程,而不是离开人的活动和不受人的意识影响的独立于人的过程。换言之,世界是离不开人的,而历史同样是离不开人的感性活动的。

二、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马克思的感性世界是一个不同于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的东西。但时下在哲学本体论的研究上,许多人仍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感性世界等同于物质的概念,这样也就在不经意间遮蔽了感性世界的深刻内涵,消解了马克思哲学的坚实基础,从而也就在实际上了马克思哲学变革上的本体论意义。因此,揭示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的不同,不仅是明确马克思的世界观问题,而且是涉及哲学本性的原则性问题。那么,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究竟存在着哪些区别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感性世界是依赖于人的存在。是属人的世界;物质是独立于人的存在,是与人无关的世界。传统的哲学教科书关于物质的观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质是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二是把人及其意识视为组成物质世界的具体事物之一,人与精神都从属于物质,属于物质世界的一个类别,而不是作为物质世界的对象性存在。显然,这同马克思感性世界的观点是不同的。在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中,世界与人及其意识是密切相关的东西,自然界离不开人,社会也离不开人;双方各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与物、思维与存在之间是一种对象性关系,而非一种从属性的关系。

(二)感性世界的运动是感性活动。感性活动是人与物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人与自然界、人与社会的矛盾和统一的过程,是人在其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具有生态学意义的对象性活动的过程;而教科书中物质的运动是自然界或社会本身的一种客观的运动,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马克思的感性活动理论与一般唯物主义关于物质运动观点的最大不同是,它不是把物看成是一种纯粹的运动,而是把物的运动看成是人的感性活动,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从而使物的运动与人的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例如气候变化,在传统的物质运动观中,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但在感性活动中,气候变化则要受到人的活动的影响。马克思的感性活动的基本特征是,自然和社会历史运动是依赖于人的活动,而不是独立于人的活动。“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三)感性世界所指向的是一切具体物的总称,亦即我们所认识的、现实中的事物。其外延同现实中的具体的、个别的事物是相等的;而物质由于包含或等同于自在之物,其外延要大于具体的、个别的事物的总和,因而实际上是不能规定任何东西的。此外,感性世界中的具体事物是存在差异的,而物质概念中的事物是无差异的。恩格斯曾写道:“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当我们把各种有形地存在着的事物概括在物质这一概念下的时候,我们是把它们的质的差异撇开了。因此,物质本身和各种特定的、实存的物质不同,它不是感性地存在着的东西。”恩格斯这里讲的是物质的概念,但这种概念由于撇开了它所指的物的差异,因而实际上是不指向现实世界的,反之,感性世界则包含了各种特定的、具体的、个别的事物,是现实的、感性的存在。(四)马克思的感性世界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物质范畴则是以思维与存在的分离和对立为前提的。在马克思那里,世界,包括自然和社会,是一个不能脱离人和意识的存在,否则它就不是现实世界;感性世界是感性与世界的融合。在感性世界中,人与物是统一的,思维和存在也是统一的;正是这种统一,使感性具有实在性,也使物质具有可感性。而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一个与意识相分离的概念:物质是物质,意识是意识,两者性质迥然、泾渭分明。

从上述的比较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中,物质作为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其所指称的实际上是一个自在的世界;这个世界独立于人、独立于意识。如果说它与人、与意识有联系的话,也只是把人和意识看作其产物,人对世界的影响仅是构成世界的各种物理和生命的东西的影响之一。显然,这与马克思关于世界的基本看法是不同的。在马克思那里,感性世界是自然向人而生成的现实世界。在感性世界中,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同样是对象性的存在,人与物、思维与存在是不能分离开来讲的,否则就是抽象的。而把世界看成是独立于人的存在,世界也就成为非对象性的存在,而“非对象性的存在是非存在物”。因而,把物看成独立于人的存在,使自在的自然界成为哲学的中心,并由此将世界建立在物质统一性基础上,也就消解了物的对象性存在这一性质,而消解了物的对象性存在,也就取消了人与物之间的对象性关系,从而最终割裂人与自然界和社会的联系。可见,传统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观实际上是以独断论代替马克思的对象性存在论,并以此掩蔽马克思感性世界的丰富内涵的。

三、马克思哲学是以感性世界为本体基础的

任何一门哲学都是建立在它对世界看法的基础上的哲学,马克思哲学也不例外。那么;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基础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马克思哲学既不是以物质为本体基础,也不是以实践为本体基础,而是以感性世界为其核心范畴和本体基础的。感性世界正是马克思哲学中那个原初性的存在,是马克思哲学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一)感性世界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范畴。在马克思的哲学著作中,“感性世界”是一个频率很高的词。它与马克思提到的“人类世界”、“现实世界”、“现有世界”、“现存的世界”、“对象世界”、“感性的自然界”、“感性客体”这些词的意思是相同或相近的,都是马克思用以表达自己对世界看法的词语,其共同特点是,都与人、意识、认识有关,都蕴涵世界的属人性质。可以说,感性世界正是马克思用以表达他关于世界本性看法的词,是马克思哲学中用以指称本体的核心范畴。虽然,马克思也承认存在一个优先于人的自然界,但在马克思看来,那个离开人的自在世界“对于费尔巴哈说来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因而也只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并不是现实的、人类的世界;而自然界也只有“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可见,马克思虽然也承认自在世界的存在,但这个世界却是被他搁置起来的“世界”。因此,以自在性为基本特征的物质世界也就自然地被马克思排除于本体之外。可以说,感性世界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概念,已是马克思在指称世界或说明世界是什么时的不可或缺的概念,一个离开它就无法表明马克思所说的世界是什么的概念。

(二)感性世界是马克思哲学的对象。马克思哲学以改变世界为宗旨,这个世界也就不是单纯的自然界或抽象的物质世界,而是感性的存在,是人与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现实世界。正因为自然是与人紧密联系的自然,社会是现实的人的社会,因而马克思对存在、对意识的理解也就将其与人的存在和活动联系在一起。存在在马克思那里是“社会存在”,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存在,是体现人与自然和社会统一的存在,而不仅仅是人口和自然地理环境等客观要素集合的物质实在。意识在马克思那里是“社会意识”,是处于人的感性活动中的、与存在具有同一性的意识,而不仅仅是纯粹主观性的精神存在。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则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存在决定人的感性活动的意识,是意识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的一种认识论上的表述,是以感性世界为对象的结果。

在感性世界中,人的本体存在与物的本体存在是一致的,是一个整体中的两个单元。这里的人不是作为物的个别类属的人,而是作为物的对象性存在的人;而物也不是纯粹的物、自然科学对象的物,而是作为对象性存在的物。因此,以感性世界为对象,也就是以人与物及其关系为对象;以实践为对象,也就是以人与物及其关系在历史活动中的展开、即感性活动为对象。可以说,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诉求,实践的观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论构架,都是渊源于对感性世界的认识,以感性世界为对象的结果。

(三)感性世界是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的前提和基础。实践是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已是当前学界的主流观点,但为什么说实践是哲学的基本观点和核心内容,在本体论层面上并没有得到确切的论证。有的认为实践的基础是物质,有的认为实践的基础是主体,有的甚至认为实践自身就是本体。这些原则性上的分歧使得实践在被提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时,同时也面临着被“悬空”的危险。这对哲学新形态的建构来说,无疑是个潜在的挑战。因而揭示实践的本体基础,也就成了马克思哲学研究中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对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感性活动关系的分析表明,感性世界正是实践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实践是以感性世界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我们知道,感性活动源于感性世界中人与物的对象性存在和相互作用,因而,实践也就必然要以人与物及其关系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事实上,实践本身就是以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的存在为前提并受其限制的,而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本身就是人与物。其次,感性世界不仅是实践的发源地,也是我们的认识对象和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由感性世界传递而来的信息加工而成的,而实践也只能在感性世界的基础上进行。虽然我们并不能排除在感性世界的外面还存在一个自在世界,但只有在可以感知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上,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才能不断接近自在世界,从而不断增加我们的知识和扩大人化自然界的范围。马克思把外部世界理解为感性世界,也就使世界成为可以把握的对象。最后,感性世界作为一种同时性的存在,与作为历时性存在的感性活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是不能分开来理解的。感性世界作为存在本身就内含了感性活动、内含了实践,因此,以实践为对象、为出发点,归根结底还是以感性世界为对象、为出发点。

第6篇

    一、和谐社会:人类确定性的寻求

    人自产生以来,他的自我意识使他认识到自己是个异于自然、他物的存在,他意识到了周围世界不是与他同一,世界充满着变化、不确定。人能够时刻感觉到危险的存在,他不得不寻求安全、保障——一种确定性、一种与自然和他人的和谐,来规避风险。约翰?杜威把人类生存的这一取向称之为“确定性的寻求”(thequestforcertainty),概括地说:“确定性的寻求是寻求可靠的和平,是寻求一个没有危险,没有由动作所产生的恐惧阴影的对象。”…’一般认为,风险总是与不确定性相联系的,而确定性总与稳定性、可控性相关,确定性似乎成为人们生存的保障,和谐社会也恰恰就在于人们确定性的寻求之中,常常被认为是社会问题的最终解决。从犹太先民伊塞亚的上帝之城到柏拉图的理想国,从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到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从卢梭的自然状态到空想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都表达了人类本身的共同愿望:建立一个繁荣稳定的确定秩序。和谐社会是人类的确定性寻求。大体上说,人们寻求或建立和谐社会的确定性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试图同他周围决定着他命运的各种力量和解,建立一种依靠各种自然力量保证的协调、稳定的社会。人们虔诚忠实地运用巫术、神话、宗教甚至理智,不断地寻找、确立各种自然的、客观的和谐法则,试图建立一劳永逸的社

    会和谐状态。人若是不能征服命运,就只能心甘情愿地和命运联合起来;他认为如果能够感知、认识,进而顺从这些命运的力量,他就能避免失败,获得保障。这是马克思哲学诞生前人们寻求确定性的一般理路,也是马克思哲学批判和变革的对象。另一种就是依靠自己的不断努力,利用自然力量,发明创造,不断改变自己的生活境遇,并把和谐社会建立在人自身不断努力上。这种和谐社会起源于人们的共同境遇,发展于人们对给定状态的超越和不断的创造性活动,它不具有一劳永逸的永固性,而是随着境遇不同而变化的、发展的。这是马克思哲学开拓的和谐社会探索的理路。

    就是说,和谐社会不是外在于每个人的给定的、现成的社会形式,而是人们不断超越的社会运动。和谐社会不是人们永久的避风港,而是人们征程上的驿站,它应当成为每个人的存在的内在环节,而不应当成为外在于个人并凌驾于其上的异在。不错,和谐社会是人们对确定性的追求,但这种追求不是从不确定走向某种永恒的确定,走向一个封闭的社会状态,而是从不确定到确定再到不确定的一个开放的社会过程。人自从脱离自然状态后,就再也无法回到伊甸园般的和谐状态了,因为“即使达到了普遍的一致与和谐,也永远不会摆脱对这种过去斗争的技艺和在现实它们的过渡过程中的选择”Jm0。绝对的和谐状态根本无法人为地制造出来。事实上,和谐社会始终处在人们的进一步的质疑和争论中,它成为了一种反思存在。为了寻求一种新的可能,历史上任何一个相对稳定状态和时期都会成为人们反思批判的对象,任何一个和谐社会方案也都有被修正或否定的可能。历史成为一个“活络合同”(rolingcon.tract)状态,任何一个“合同”都不能保证永久的稳定,任何一次更新都不能保证下一次续签。一切都在人的自由之中。人们寻求和谐社会的确定性的两种路向涉及到哲学史上两种不同的哲学范式。

    二、寻求不变的确定性:追求和谐的知性倾向

    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使得我们必须回到西方哲学的传统:古希腊哲学。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存在着一种认知倾向,他们把一与多、静止与变化、真理与意见、善与恶对立起来,他们总是探寻统一世界的观念、形式,寻找事物背后的不变的原因、规律、确定性。柏拉图始终认为宇宙存在着普遍的秩序,主要是表现在几何学等式中,通过几何体的各个因素之间的恰当比例的概念表达出来[0]07o-3。他把几何学的原则运用于社会中,寻求社会内在不变、永恒的法则,那就是“善”的理念:正义的原则。柏拉图正是从正义概念分析,开始了他的理想国家的探求,正义作为最高的标准,是秩序、规则、统一和合法的一般原则。在个人的生活中,这种合法性与心灵的全部力量是和谐一致的;在国家之内,它表现为不同阶层之间的“几何对称”,根据这种对称,社会实体的每一部分都应有相应的权益,并维护整体的秩序。柏拉图是第一个把和谐社会作为思想体系研究的西方人。在这里,我们要注意柏拉图研究的理想国不是现实中的最好的国家,而是作为观念的国家,它强调的是经验与理想之间根本区别,这是柏拉图知识理论的首要原则。

    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对理想社会的研究不是从现实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分散杂多的经验出发,而是寻求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解的统一化的理念,而这种理念的获得不是来源于人的社会实践、人的感性的活动,而是人的认识、静观、沉思。他们特别注意人的活动的区分,沉思的活动与制作的活动、理智的活动与感知的活动是有高下差别的l4。他们认为理智的活动、沉思的活动要高于制作的感性的活动。理智的活动、沉思的活动代表一种确定性,而制作的感性活动代表着一种不确定性。因为,实践活动所涉及的乃是一些个别的和独特的情境,而这些情境永远不确切、不可重复,一切人的活动总是变化不定。而理智却可以抓住普遍的、不变的实有。实践活动是人参与其间的活动,由于人的感知、情绪的不确定,就导致活动结果的不确定,再加上风险和意外的存在,都使得实践活动成为难以预测的命运安排。

    不管我们怎样透彻地进行判断、周密的计划和认真的选择,也不管我们怎样谨慎地行动,这些都不是决定结果的唯一因素,“人算不如天算”,我们不可能万无一失。实践活动似乎没有给我们带来确定性,而且使得我们更加不确定了。这样,人的不自信使得人欲求超脱自我,他以为在纯粹的认知领域可以达到某种超越人的实践困境的境界。停留在认识领域,人获得了普遍的安全感。首先是认识不直接表现出外在活动及其结果,更重要的是,认识使人获得了确定性的原则,而确定性原则是社会秩序、和平、无危险的保障。真的知识和实在是完全相符的,只有完全不变的东西才是实有的,而认识是获得这种实在的保障,被认识为真的东西在存在中便是实有的。认识获得的实在构成了一切其他经验活动的真实标准和尺度。这就是确定性寻求的知性倾向。

    知性倾向的前提就是主客体分离。确定的知识是与先在的存在物、实有的本质相关,存在物、实有的本质必须是先在的、给定的、外在于人的,只有人正确地认识才能获得。如果事物本身也有我们参与在内,那么我们就不能真正认识这种事物,因为它是跟随在我们的动作之后的而不是存在于我们动作之前的。行动、实践的东西总是不确定和或然的。而由于认识中,认识主体在认识客体之外,通过直观、抽象、反思,这样就能把握事物的先在的本质、规律。在这一问题上,历史上的唯心论与旧唯物论是一对孪生兄弟,都是独断论的神话。唯心论主张心灵与被认识的对象最后是同一回事,理智的综合活动是知识的保证;旧唯物论则把知识归结为对独立事物的感知,知识是被动接受的,有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力量强加于我们的知识是最后的标准。唯心论与旧唯物论共同的假设就是在对知识的探究中没有任何实践活动因素进入被知的对象结构之中。在和谐社会构建历史中,我们会发现强大的认知倾向。

    从柏拉图到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都认为被知的东西是先于观察与探究的心理活动而存在的,而且它们完全不受这些活动的影响,否则,它们就不是固定、不变、客观的了。他们往往从知性认识出发,寻找一个不变的、客观的、自然的法则和规律,以此确定社会运行的定理和法则,建立一劳永逸的理想社会,保障社会沿着有序、和平、安全的固定轨道发展。他们经常埋怨别人的理智的缺欠、方法的不适当,而只有他们才发现了永恒的、完美的社会运行规律,只要有人们运用这些规律,重构社会现实,社会就会出现和谐状态。于是这些人前仆后继,不断宣称自己是“先知”,发现了真理。从人的存在层面上讲,寻求和谐的知性倾向是与人的自由密切相关的。正因为历史上人的个体化出现和个体化进程的加快,个人的生存面临着重重困境,自由成为人的重负。

    人们企图寻求一种外在保障回到与他人自在温馨的整体关系中,以免去个人责任和自由的负担。这无疑是人放弃了生存。个人通过蜕化成为某一有机整体的个体或原子,却导致了自身构建的关系客体化、异化,社会整体成为主宰个人的实体。蜕化后的个人即有机体中的个体,只能静候着这个异在实体的主宰。为了掌握社会实体的变化以获取生命和“自由”的保证,人们形成了这样一种信念:和谐社会构建关键就在于必然规律、普遍价值的发现和认知。然而,在唯一的统治者(实体化社会)面前,所有人均变为平等的个体,即变为零。人们能够从中拥有一切的社会,成了一个新主子,一个新的幽灵,一个新的最高本质,所有的人处在被决定的状态中,个人生存的超越性、个人生活的多样性统统消失了。

    三、走向不确定性:追求和谐的行动倾向

第7篇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第8篇

    这种观点的偏颇乃至于荒谬是显而易见的。马克思自由观是一种历史观,是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核心和主旨,内蕴着丰富而深刻的伦理维度,这也正是自由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首要内容的重要缘由。有学者强调,自由是伦理的基础。其实,伦理何尝不是自由的基础,没有伦理的自由不是人的自由,因为人是有伦理、讲道德的。马克思(以马克思为主,包括恩格斯)的自由观,以道德评价为基点,从道德批判出发,经过道德实践,到达道德

    理想,展示了一条十分清晰而深刻的伦理维度。

    收稿日期: 20131023;修回日期: 20131215

    基金项目: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LZ062) 

    作者简介: 张三元(1962-),男,湖北红安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哲学、文化理论等。

    引用格式: 张三元.马克思自由伦理的四重意蕴[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285-292.

    ①转引自R.G.佩弗:《、道德与社会主义》,吕梁山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84页。

    

    一、道德评价

    俞吾金指出,在马克思异化概念的发展中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视角转换”:从青年马克思的“道德评价优先”到成熟马克思的“历史评价优先”[2]。这个观点表达了两个意思:一是“即使马克思没有其独立的伦理理论,也并不妨碍他从伦理学维度出发进行思考和评价”,即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存在着一个伦理维度;二是即使是“历史评价优先”,“道德评价”也仍然是次优选择,即在唯物史观中自始至终都存在着道德评价。这是符合马克思思想实际的,但笔者觉得“优先”二字的使用值得商榷。这很容易使人想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这在个语境中,公平是可有可无的。在唯物史观中,道德评价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但道德评价和历史评价不是并列平行的关系,而是历史评价统摄道德评价,道德评价只是历史评价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子。即使是在青年马克思时期,道德评价的背后是历史评价,只是对于马克思而言,历史的天空还没有完全铺展开。当然,学者们往往是在道德批判的意义上使用道德评价的,但在这里,道德评价是作为道德批判的前提,即判断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的价值标准。

    自由实际上是一个涉及到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范畴,是主客体的高度和谐统一。也就是说,自由既有客观标准,也有主观评价原则。主观评价原则即道德原则,亦即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一种价值判断。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是符合人性和道德的,是一种善。也就是说,自由是现实的个人自觉地将道德本质落实为道德实践,即个人通过自觉地趋“善”行为而实现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就涉及到道德评价问题。对于马克思自由观而言,道德评价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9篇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首次明确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1]以此为依据,我国现行教科书将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内容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哲学派别的根本标准;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可见,在哲学的理论体系中,哲学基本问题具有硬性的规范性作用,它是划分哲学派别的重要标准,影响着哲学其他问题的解决方向和方法。鉴于如此重要的地位,哲学基本问题一直是我国哲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及其理由

哲学不是教条,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对哲学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态度。但是。改革和发展哲学绝不是将其正确的、本质的东西抛弃,而是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辨明是非、修正错误、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出现了不少争论,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哲学界对传统僵化的教科书体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学者认为原有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充分的反映哲学能动性和革命性特点。因此。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不够全面,还应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有学者提出“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学基本问题中不加上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只坚持存在对思维的制约作用,不承认人在客观世界面前的能动作用,也就是只坚持人能认识客观世界,而不承认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这就使哲学基本问题无法体现辩证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本体论、认识论讲的都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原有的两个方面没有强调改造世界,突出实践的作用;其三,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即实践论方面,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能为认识提供手段,从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

第二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其具体形式会不断变化。面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有学者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3]因为,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对象决定的,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具体理论中,但这些具体的哲学理论是在“统一性”基础上表现出“多样性”。哲学的对象决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4]对待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即在总体上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史的基本问题”,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即在远古时代表现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永恒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哲学从属于现代哲学,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有学者提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5]认为我们必须把哲学与哲学的具体类型区分开来,哲学是唯一的,与它对应的问题是哲学的元问题,即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哲学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类型,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哲学基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为代表的知识论哲学类型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以它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此外,也有些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将“实践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已经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随着马克思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和哲学的产生,哲学基本问题被终结了或被超越了,马克思哲学不再是什么思维存在何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主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提出“人的实践和人道评价的关系问题或实践和人道的双向批判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6]

可见,上述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些观点大多是针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针对教科书中传统的解释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笔者认为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不仅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发展它,而且要回到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那里,去挖掘马克思本人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些思想,特别是其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

二、我国哲学界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时思维方式的缺失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人与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哲学之中。因为,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对的是外在客观的世界,这就促使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按照某种思维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客观世界以改变世界,这就必然发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正确的回答两者的关系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任何哲学家臆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哲学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 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一条线,它规定和制约着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向。虽然,有人认为哲学研究不能采取帖标签的方式,不能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即哲学阵营的划分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活动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面对如此繁杂的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抓住哲学基本问题这条线索有利于考察其发展轨迹和脉络。

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终结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科学的、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传统观点看来,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于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要去引导人们从事抽象的理论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应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三个方面。此外,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还能够揭示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它们的辩证关系,这就科学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因此,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但是,哲学基本问题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性,就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在抽象的层面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因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及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还可以在抽象的层面上揭示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会出现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甚至更多,这就会使我们在抽象层面上就哲学基本问题一般的关系及其内容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导人们改变世界。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视野局限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一般层面上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应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返回到马克思哲学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去,依据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规定,去寻找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来重新阐释哲学基本问题,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再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似乎这样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过时”或“落伍”。实质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是恩格斯在总结全部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形式。在这不同的具体形态或形式下面。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着。在当前的一些学者看来,恩格斯或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基本问题不能够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视现实的、具体的人,进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出发,在早期的马克思哲学著作中寻找理论支撑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的新形态或形式。我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在于科学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因此,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是我们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前提。

三、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人思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8]

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以往的哲学家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不同缺点。黑格尔强调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主观对客观的改造。以此强调思维与存在的辨证关系。但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世界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9]从对思维内容的理解上看,马克思和黑格尔正好相反,在马克思看来思维内容是移人人的头脑而被改造过的感性的东西,即物质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他只是“抽象的发展了”思维的能动性。费尔巴哈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是“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其原因就在于费尔巴哈仅将理论活动看作实践活动,将真正的人的活动,即物质实践活动,看作是“卑污的犹太人活动”,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1]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因此,单纯的通过依靠感觉的直观方式虽然突出了“存在”的感性特征,即客观现实性,但却抹煞了思维的能动性。可见,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的问题在于思维与存在的能动性与感性基础统一不起来。在此问题根源在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处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就是从思维和存在的两极对立出发,用一极去统一另一极的思维方式,没能很好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