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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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应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日常检查,在履行城市日常清扫保洁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予以查处,并函告查处结果。
2.市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不及时的,应及时告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接到告知后应督促下属环卫单位进行及时清扫。
3.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损毁环境卫生设施行为时,应责令违法当事人向市容设施产权单位缴纳赔偿金,并告知产权单位依法收缴赔偿金,产权单位应向市城管执法局提供收取赔偿金的标准和依据;发现环境卫生设施损坏、缺失需要修复的,应及时告知市容设施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及时修复。
4.市住建局作出建城区户外广告、店招设置许可决定后3日内,应将有关批文及相关资料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实施。
5.市住建局在编制城区农贸市场、停(洗)车场(点)等专业市场建设规划时,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意见。
(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
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用地功能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绿地规划、城市管网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图纸和审批文件以及建筑工程造价标准一经依法审定,市住建局应当在政府相关网站公布,并将规划图、文等资料完整地抄送市城管执法局,作为规划执法监督的依据。
2.市住建局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3日内应将审批内容及其规划控制性附图和附件抄送市城管执法局;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现场验线申请后,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现场开工验线并抄送相关图纸资料,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
3.市住建局发现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属市城管执法局管辖的,应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对规划违法行为查处后,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后7日内将处罚结果函告市住建局,需要作补办手续等相关处理的,由市住建局依法办理。
4.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中,需要向市住建局调查取证、查阅和复制规划许可方面地形图、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图、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时,市住建局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图纸资料现存的应在接到协助函的当日或次日无偿提供,需新制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
5.市住建局组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评审、建设工程完工后的规划核实及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自行拆除、清理场地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时,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市住建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届满仍未到市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市住建局应及时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三)市政公用和绿化管理方面
1.市住建局作出建城区内临时占用市政道路或绿地进行经营、施工行政许可的,应明确占用地点、面积和期限,并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后的当日或次日将有关批文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跟踪监督实施。
2.市住建局在履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管理职责时,发现属于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接到告知后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市住建局。
3.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损坏城市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违法行为时,应责令违法当事人向市政设施产权单位缴纳赔偿金,并及时告知相关产权单位。相关产权单位应及时修复,提供收取赔偿金的标准和依据,并依法追收其赔偿金,将结果反馈市城管执法局。
4.市城管执法局在依法对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践踏、损毁城市园林绿地,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无故不履行城市植树义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区绿化及设施管护等其他绿化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中涉及赔偿损失和加倍交纳绿化费等具体金额标准时,园林管理部门应提供收取赔偿金、绿化费的标准和依据,并依法追收其款额,将结果反馈市城管执法局。
(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方面
1.市住建局作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政许可决定后2日内,应将许可内容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
2.市住建局在履行城市房地产管理职责时,发现属于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接到告知后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作出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后2日内应将许可内容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实施。
4.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城市房地产违法案件过程中,需要查阅、复制相关许可证书等证据的,市住建局应予及时提供。
5.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机构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建项目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2日内应将登记内容函告市城管执法局。
二、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试行)》(市政府令58号)查处涉及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违法案件时,需要作环境保护方面专业技术监测的,应及时函告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发现经营摊点与登记场点不符或者超越经营场点范围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工商局。
(二)市工商局原则上不办理有形市场(固定)经营场所以外的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的摊点的经营许可,特殊情况确需许可的,事前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
(三)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违法案件,需市工商局提供违法违规当事人工商登记信息资料时,市工商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
四、市公安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公安局确定1名副局长负责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县公安局确定1名副局长负责县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交警支队各确定1名领导负责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各确定1名领导负责县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城区各公安派出所各确定1名副所长负责辖区城管执法协作工作。
(二)市城管执法局在实施重大集中整治执法活动和依法采取拆除、查封、扣押等强制管理措施前,应告知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通区公安分局)。为了预防、避免和控制恶性治安案件、发生,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通区公安分局)依照职权职责派出相应警力协助执法,以确保城管执法工作有序、高效。
(三)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依法属于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查处。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公安机关。
(四)公安机关对采用张贴、喷涂、刻写非法广告的方法买卖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或者诈骗钱财,故意损毁或偷盗城市雕塑、护栏、凳椅、路灯、果皮箱、邮筒、公用电话、灯箱广告、亮化灯具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管(缆)线及其他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城管执法局。
(五)公安机关对阻碍城管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损毁证据材料及扰乱执法现场和执法部门工作秩序,公然侮辱、殴打城管执法人员,故意损毁城管执法车辆、装备器材或者城管执法人员衣物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城管执法局。
(六)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脏车入城案件,违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市城管执法局抄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依法属于公安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八)市公安局在城区开展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工作需要市城管执法局配合的,市城管执法局应当予以配合。
(九)城区天网工程、道路交通监控等设施设备坚持资源共享、平台共用,依托公安“110”指挥中心、交警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建立城管“110”指挥中心。
(十)在城区执勤的公安巡警、公安交警发现违法占道经营、违法设置气柱气标气拱门及广告牌匾、脏车、违法建(构)筑等行为,应及时告知城管“110”指挥中心并协助依法查处;在城区执勤的城管执法人员发现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结伙斗殴、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公安“110”指挥中心并协助依法查处。
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则上不办理有形市场(固定)经营场所以外的餐饮服务许可,特殊情况确需许可的,事前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摊点,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三)市城管执法局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摊点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在7日内将处罚结果函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市民政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按条件应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救济等政策而没有享受的,应告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二)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城区有需要实施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告之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当及时实施救助,市城管执法局辖区大队应积极配合。
(三)市城管执法局在工作中发现地名标志牌损坏时,应及时告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及时修复完善。
七、新闻媒体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日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传媒网、网等新闻、网络媒体单位应开辟专栏,及时、全面宣传报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正面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
(二)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或典型的违法案例,应及时给相关新闻媒体单位提供素材。相关新闻媒体应及时宣传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监督职能作用。
八、通区人民政府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和西外、北外镇及莲花湖管委会行政辖区内城镇的清洁、绿化、市容“门前双三包”工作,组织办、镇、管委会和社区干部协助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协调、化解相关矛盾。市城管执法局定期与区政府召开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确定工作重点,解决重大矛盾和问题,共同考核城市管理工作实效。
九、县人民政府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县政府统筹组织指挥南外镇行政辖区、河市镇集镇规划区、市化工园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县分局的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市城市管理执法协调办公室与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公室工作协作内容
市城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的市城市管理协调办公室、下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公室应加强城市管理的调查研究,互通信息,共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承办日常协调、监督事项。
十一、执法协作监督
从租住在汽车北站的农民房,到省人民大会堂不过8公里。这8公里,张武平不知曾走过几千个来回,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坐在大会堂里听市长作报告。
张武平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杭州“大气、包容”的城市气质。他说,他的人生遭际就是浙江基层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缩影。
邮递员张武平,像只梭子在杭城穿梭15年
1998年,张武平成了杭州市邮政局的一名临时工。自那时起,他每天凌晨3点起床,4点准时赶到外东山弄,再用42秒时间清点装袋250份报纸,然后开始一天紧张的投递工作,直至下午4点收工。
“除了20分钟吃午饭时间,其他时间全都用在工作上。同事们都说我像织布机的梭子,在杭城大街小巷不停地穿梭。”谈起工作,张武平脸上透着自豪。刚参加工作那会,大街小巷错综复杂的门牌号着实令张武平伤透脑筋。为提高投递效率,他想过很多法子,最后发现还是“土办法”管用:请师傅把各家各户的门牌号画成一张张路线图,然后反复强化记忆。凭着这股韧劲和不怕吃苦的精神,他成了杭州市邮政局的“大替补”。
“大替补”的位子可不是人人都能坐的,只有对辖区内所有道段的行走路线、用户分布都了如指掌的人才能做“替补”;“大替补”的位子也不是人人都愿坐的,因为“替补”没有固定的投递路段,只要遇到哪个路段邮递员无法出勤或是其他紧急情况,“替补”就得顶上。换句话说,哪个路段最紧急最危险,“替补”就出现在哪个路段;哪个路段没人做,“替补”就做哪个路段。大雪天,他得推着小车踏雪而行;台风日,他得挪开地面横七竖八的树枝顶风前进。
15年,变的是容颜,不变的是“为用户着想”的人生准则。工作15年,张武平跑了15万公里,投送各类报刊邮件800多万件,从未出过一次差错。张武平的敬业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赞赏,被誉为“超级邮递员”。同样,他也以每月至少收到一封感谢信的方式证明着自己在客户心中的价值。
2012年3月,张武平当选杭州市人大代表。“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虽在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但充其量是个劳模,要想当好代表仍需从头学起。”眼看再过一个月就要召开人代会,张武平积极参加新任代表培训,并马上着手准备建议。“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沉甸甸的,虽然是第一次参加会议,但我必须要带着建议进会场。”作为杭州百万农民工的一员,他很清楚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工作生活在这个大都市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一个为他们说话的人。
代表张武平:“不当只会举手的劳模代表”
正当张武平热火朝天地准备建议时,一些冷言冷语也在他耳边不断响起,有人质疑他的能力,有人以为他在作秀,甚至有人认为他“只是个举手代表”。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质疑声不仅没有令张武平气馁,反而更加激发了他的履职动力,“我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当出个样子,绝不当只会举手的‘劳模代表’。”
其实,熟悉他的同事都知道张武平是个善提建议、敢提建议的人。
早在1999年,工作刚满一年的张武平就直接给杭州市邮政局投递局局长写了一封信,开门见山地说:“杭州邮政一家独大,在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当时邮政系统尚未开始改革),造成一些邮递员自我优越感太强,不知道处处为客户着想,长此以往会丧失客户对邮政的信任……应该大力提升邮递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局长收到信后不仅没有责怪他“找麻烦”,还当众表扬他“是一个处处为邮政局着想的好员工”。后来,他又向邮政局领导提出了推行“无纸化征订单”等建议,均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
“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在2012年4月召开的杭州市人代会上,张武平向大会提交了精心准备的《关于将村邮站纳入行政服务体系管理的建议》。“村邮站信报箱的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也应该是杭州市‘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和谐幸福杭州’的重要内容。”张武平说,作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他深知农村寄信收信有多难,希望政府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事实上,张武平提这件建议还有一个考虑,就是便于监督政府落实,毕竟在邮政方面他还是比较了解的。自该建议交办后,张武平紧盯该建议落实情况,经常就此进行走访、调研。
正是在张武平的督促下,杭州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协调建议办理工作,并提出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任务。此外,有关部门还专门下发文件,将村邮站的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和新农村建设考核体系。
该建议的落实为张武平的代表履职生涯开了一个好头。谈及今后的履职打算,张武平说,他会牢记自己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往后会在农民工就医、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代言,“毕竟我是农民工,身边接触的也都是农民工,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心思,我都懂。”
杭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张武平也早早地准备好了自己的建议。“浙江省异地高考方案虽然已经出台,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杭州参加高考了,但如果他们在杭州只能上一些比较差的高中,那高考依然考不过城里的孩子,这对他们依然不公平。还有,杭州的公租房几乎都是农民工建造的,可在申请入住时,农民工群体却被排除在外,这和杭州‘大气包容’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应该进一步放宽申请门槛。”此时的张武平在准备建议时,显得比2012年成熟多了,建议的针对性也强了很多,他还说:“这两件建议,我会在我的任期内一盯到底,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代表的这个群体最关注的问题。”
张武平小档案
张武平,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杭州市邮政局邮递员。
为全面推进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我区开展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府责任、资金投入、用地供应、房屋质量及配租配售为督点,以区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等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部门以及各保障房建设业主单位为主要对象,督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往房保障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督促整改,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保障性住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基本原则
(一)全程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过程,重点抓好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有力。
(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三)突出重点,重在成效。从实际出发,以工程质量、公平配置、规范管理为重点,讲求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不搞形式主义。
(四)查纠结合,惩防并举。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检点
(一)建设方面。一是项目责任落实情况。贯彻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精神,根据上级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实施项目清单、巡查等制度,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资金投入和土地使用情况。专项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并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减免政策;依法申请、批准建设用地,加强对用地供应政策执行、强化开发利用动态监管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建设工程质量情况。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形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建筑材料验核制度,严把竣工验收关口、坚持按户验收,以及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按规定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等方面的情况。
(二)分配方面。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进程;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时公开房源、轮候排序、配租配售结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优化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配租配售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完善受理条件、材料内容、完成时限等工作标准,方便群众等方面的情况。
(三)使用管理方面。明确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的相关责任单位及管理职责,明确保障对象合理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保本微利的定价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廉租房、公租房租金及其它费用,建立日常收费投诉举报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住户等方面的情况。
(四)人员履职方面。梳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内部防控和外部监督;依法、廉洁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协作配合,在规定时限内核查、提供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相关信息;组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涉案房屋;深入剖析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分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6月底至7月初)。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区住建局和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抓住政府责任、资金投入、用地供应、房屋质量及配租配售等关键环节,逐条对照,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组织专项检查、实行跟踪审计,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7月6日前报区住建局,抄送政府纠风办,由区住建局对全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我区自查报告。
(二)全面巡查(7月)
区里将于7月中旬组织纪检监察、住建、国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检查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包括配租配售、资格审核等)、建设进展、建设质量、建材等情况;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检查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等情况;区发改局牵头负责检查项目审批等情况;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检查用地审批等情况。
(三)迎接省、市检(下半年)
下半年省、市将组织对部分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得到落实,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为了切实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委员履行“五个一”活动情况,广泛征集社情民意信息及意见、建议。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安排,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走访考核委员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将走访活动做实做细,本次活动分4个走访小组,分别由副主席、专职常委带队,原则上按照委员界别进行走访,基本实现了对委员走访的“全覆盖”,并征求对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50多条。在具体走访过程中,主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精心准备,周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走访相关事宜,明确走访对象、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小组结合委员实际,备齐走访材料,提前电话预约,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认真走访,注重实效。针对委员人数多、委员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同的实际情况,各小组通过界别座谈、个别约谈、上门走访等方式,与委员面对面交流,了解委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工作、生活情况。同时,在走访中注重与委员单位沟通,增进委员单位对政协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宽松环境,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三是认真梳理,归纳总结。走访结束后,各走访组第一时间将走访材料整理收集,积极配合办公室完善委员个人档案;同时,办公室责成专人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
总之,通过这次走访委员活动,了解到委员们能够按照“五个一”活动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履职活动,树立了政协委员良好形象。同时,进一步密切了与委员的联系,激发了委员履行职能的热情,委员们也表示在今后的履职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参政议政,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二、考核评价
按照县政协《委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委员履行职能、联系群众、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社会贡献、发挥主体作用等方面,对委员进行了考核评价。表现好的委员有:户僚锋、尤海旺、李晓旭、袁琦、王生龙、李琼、秦熙忠、王凯宏、屈胜利、苏新军、樊正东、韩义国、高红梅、文宝玉、李彦玉、梁小宁、王鸿栋、高凌、白慧、吴舜、李存旺、杨永飞、郭小明等。此外,何树兵、王文亚两位委员工作调离,王智(经济)杨楷两位委员履职不积极、个人征信不良、社会反响不好。
三、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农业农村工作方面
1、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扶贫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尽可能保障产业、健康、教育、金融、社会扶贫等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同时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扎实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确保贫困群众稳增收、不返贫。
2、立足我县农产品资源优势和特色,适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大力扶持农牧产业加工项目,努力把本地特色农牧产品推向市场,走“生产——加工——规模——品牌”的一体化路子,推动农业大发展。
3、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和土地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努力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积极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落实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种养殖业的发展;
5、经常组织农民学习种养殖技术,特别要注重实践指导,如定期对大棚种植农户进行科学指导等等。
6、进一步加强林草建设,强化管护工作力度。
7、健全农情信息服务网络,引导农民宜播宜种、预防灾害,降低因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农产品滞销而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二)经济发展方面
1、要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当做政治任务来抓落实,理顺体制机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注重简化手续、优化程序、限时办结、规范运行,把审批转变成服务,提高审批办理效率;出台优惠政策既要切合实际又要有连续性,政府兑现承诺不能打折扣,确保政策执行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相关职能部门要彻底转变工作方式,变监督为服务,真正做到让办事人员“最多跑一次”。
2、对招商引资的项目要切实搞好可行性论证,把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到大项目、好项目上,避免盲目上马。
3、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群众、企业反响强烈,建议政府下决心加快建设进度,解决水、电、气、路等问题,切实保障入园企业生产生活基本需求。
4、贷款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是当前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建议政府加强调控,强化政策、资金的倾斜,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度过难关。
5、县政府适时出台培育“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激励措施和制度,对于新入统且正常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以便提高企业入统积极性。
6、利用定边独特的地理、区位、交通优势,全力推进物流园区建设,构建以商贸物流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7、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加强后续财源建设,降低单一财政风险。
(三)社会事业方面
1、加快新建幼儿园、中小学校的进度,不断优化我县校园布局,缓解“择校热”、“就学难”的问题。
2、第二小学学生目前在开放式老体育场上操、上体育课,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对老体育场实行半开放式管理,在学校上课期间不对群众开放。
3、关注教师群体状况,完善奖励激励措施,提高教师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我县教学质量。
4、在调整、招聘教师的过程中,要赋予学校适当参与权,使引进的教师更符合教学要求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5、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规范化发展。
6、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学生的饮食、就学环境安全。
7、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定期选派老师到民办学校交流任教,帮助解决民办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
8、夯实政府在医改中的主导作用,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按照“硬件投入靠政府,运行管理靠医院”的模式,适时成立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对医改的投资、规划、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并将有关医疗、医药、医保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管理权交由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9、加快推进县医院搬迁与建设进度,优化就医环境,缓解就医压力。
10、充分调研论证,打造我县文化“地标”,比如修建定边博物馆,大力弘扬文化氛围,逐步提升群众的文化素养。
12、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多方扶持非遗传承人;同时,应注重“非遗”的申报工作。
13、充分发挥文化艺术界人士的引领作用,动员引导书法、摄影、写作、体育等社会团体,利用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等文化基础设施,经常性举办高质量、高水平的文体活动,推动全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4、加强对青少年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教育,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国学礼仪进校园、最美礼仪少年评选等主题活动。
15、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窗口服务行业礼仪风采大赛,全面提升我县窗口服务水平。
16、加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支持他们加强创作,保障我县文化艺术事业的延续性。
17、要高度关注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建议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事业,逐步建立农村老年人互助组织,让留守老人“老有所依”。
18、建立健全城区水、电、暖、气的价格调整机制和紧急通告机制,保障用户知情权。
19、关注群众安全饮水,加大群众安全饮水检测力度,减少因饮水导致群众身体健康出现的问题发生。
20、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充实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队伍,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21、建议政府在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测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关,切实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性。
(四)市政建设管理方面
1、加快南北大街商业安置楼建设进度,有序开展南北大街商业安置楼分配工作,及早解决财政负担较重的问题。
2、加快马莲滩森林公园的建设步伐,尽快完善公厕、路灯、停车场及景观等配套设施,科学培植适宜的树种,提升公园品位。
3、继续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充分调研论证,选择适宜本地且品质较高的树种,扩大栽种面积,建设绿色道路、绿色小区、绿色机关,切实巩固园林县城成果。
4、工业新区主干道存在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建议在工业新区主干道各路口安装红绿灯。
5、县城南市场管理混乱,特别是逢年过节期间,很多商铺占道经营,车辆随意停放,严重影响群众购物和周围群众出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
6、加大投资力度,不断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供排水、天然气、供电等管线等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尽快打通城区断头路,努力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
7、尽快完善新体育场附属配套设施,并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使其真正服务广大群众。同时,规划新建一处室内体育馆,亦可在新建学校内规划建设。
8、加快城区巷道硬化工程,方便居民出行。
(五)其他方面
1、加大巡察督查、明察暗访工作力度,使之成为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的常态化渠道,推动基层工作、民生事业有序开展。
2、要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性的认识,切实重视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检疫工作;同时,组织涉林企业负责人、各场圃、各乡镇、村级护林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对工会工作的支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的管理,强化对退休干部和老龄职工的关怀和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准确运用救济基金,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实施行为,推动教育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第三条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含学校自筹资金)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加固、拆除、维修(含装饰、装修)、附属工程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
第四条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建工作,从项目规划论证、申报立项、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项目进度、工程验收、档案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督办,保证教育建设项目规范操作及顺利实施。
第二章项目规划
第五条项目规划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各学校要按照“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单体建筑建设方案,于每年8月10日前报教育局计财股备案。
第六条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教育项目的投入政策,县教育局计财股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初步意见,报教育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经教育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列入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第七条教育系统内召开项目规划方案评审会,对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筑结构、计划投资、立面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明确和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安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三章报建程序
第八条1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维修和附属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局立项或转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程序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10万元以下的小型新建、维修改造、附属工程项目,由县教育局立项批复,学校在县住建局办理发包手续后自行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总投资额实施项目建设,严禁擅自改变投资计划。对不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私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工程费用由项目学校承担,教育局不予立项拨款,教育资金核算中心不予审核报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立项前应申请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由教育局组织实施。项目立项后,由教育局向住建局提出修建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委托两家设计单位,各一种方案)、法人资质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国土局土地证明)。住建局规划股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后,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第十一条项目学校接到政府回执后,在住建局规划股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同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地勘。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地质勘察报告进行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学校要向设计单位提供详实的给排水、取暖、电路等设施布置情况及单体建筑装饰用材说明。设计单位在设计前要进行项目现场踏勘。
第十三条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下发建设项目方案核定通知书。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依据方案核定通知书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住建局对施工图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叉审查,并在市建设局备案。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办理“两证一书”后,应及时办理环评、土地、气象、人防、消防等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图纸审查备案后即可进行招投标,项目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守现行招标投标法规和有关程序。
第十七条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在县住建局办理招投标手续;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在市建设局招标办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手续,并实行招标制。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招投标,建设单位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同一年度内同一学校不得两次或两次以上申报10万元以下基建维修项目。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预算由县教育局按年度招标确定预算编制单位,并负责审核把关,确保严格保密。
第十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制作、工程图纸答疑、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投标环节在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教育局全程参与,严格审核把关,建设单位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中标后,严禁将工程项目肢解转包、分包,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证单位。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签订施工廉洁协议书,双方共同监督,确保合同、协议条款正确有效实施。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订由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签订。
第二十一条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建设单位要向县住建局质量监督三站申请质监,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建设单位应积极做好“三通一平”等开工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学校校长对项目实施承担主要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学校须建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要选派责任心较强的干部进驻工地作为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之间的协调员,全过程监管项目工程实施。
第二十三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凡新建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对不认真履职的监理人员,建设单位要向教育局报告,教育局将与建设局协商后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挖、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它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书,必须是符合建筑设计所规定的合格材料。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和城区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二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教育局报告,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教育局、质监站、设计单位,由质监站牵头组织事故处理,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增(减)工程量审批制度。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工程造价变动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等事项,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初审并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施工并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否则不得列入竣工结算之内。
第二十九条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不受干扰。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凡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要加强检查,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质监、监理单位和教育局报告,查明原因,查清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并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保修金不得结清和退还。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必须设立基建专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标函、施工合同和双方协议等条款执行,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向县教育局申请拨款。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于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报送工程决算(包括设计变更决算),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工程量的核定。
第三十五条工程量核定完成后,建设单位要向教育局报告情况。教育局向审计局提出项目工程审计,由审计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下发审计通知书,并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审核和结算完成后,审计部门对工程的决算、审核单、财务结算和资金进行基建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决算。
第三十六条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预付工程价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出具审计报告后,项目学校要及时到财政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核定工作。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的,建设单位所有暂支费用不得作支出处理,尾款不得结清。
第三十七条基建账目往来全部结束后,会计人员要及时整理好账册和凭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交接,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六章校舍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校舍档案是建设单位预测评估、决策设计、检查维护和维修改造的重要依据。学校要高度重视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安排专人做好建档工作。要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技术资料,按照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建档要求和《县学校校舍档案管理办法》,从项目的申请、可行性研究、勘探资料、各项批文证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各种施工质评、监验等记录和设计变更,到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统一收集整理后并入学校校舍档案。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基建档案资料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资料原件上报教育局校安工程档案室存档,学校保存复印件。
第四十条项目学校要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校舍信息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录入与工程同步进行。
第四十一条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学校要配套制订使用与管理制度,抓好校舍常规管理工作,重视室内外水电、电教系统和设备的保养维修。同时,要加强师生爱护校舍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能力,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第七章附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非常复杂的一年。我们在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员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实现总保费3231万,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个险渠道
截止12月底公司实现个险期交保费588万元。其中,十年期实现保费82万,完成年度指标的44%。十年期以下保费506万,完成年度指标的266%。短期险实现保费14万元,实现年度指标的54%。
银保和团险渠道
银保实现趸交保费1644万,完成年度指标的78%,期交实现保费19万元,完成年度指标的9%,团险渠道实现保费13万元,完成年度指标的13%。
二、队伍建设方面
1、痛下心来抓队伍,夯实发展根基
负责***的工作两年多了,靠大单上业务曾给我们带来一丝喜悦,但更多的是忧虑,是对队伍现状的忧虑,是对未来业务拓展的忧虑,是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忧虑。作为煤炭资源大县的***,产业单一、经济结构不合理,曾经紧俏的煤炭市场已成为过去,加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经济形势非常不容乐观。因此,今年年初我就痛下决心增员,力争摆脱靠大单完任务的局面。
2、多措并举育好队伍
我总觉得我们的队伍是最可爱的人。工作中我是经理,力争做一个好的服务者。工作之余敞开心扉去沟通,力争做一个至亲的朋友。同在一起工作是缘、和谐发展是份。对待队伍,我总是同我们的个险部人员一同用心去服务,用情去呵护。同时,用制度去管理队伍。管理是严肃的爱,无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按基本法去做,严格按上级公司的规定去要求,讲制度与人性化不冲突。一年来,我们的队伍是和谐的,这点是毋容置疑的。
4、关注队伍收入留住队伍
工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养家糊口。每月的佣金表下来,我都忧喜参半。看到几百元几百元的低绩效人员的收入,我很着急,有种种内疚感,总感觉没有把伙伴们带好。每月月初,我同个险人员开始分头跟伙伴们沟通、预测收入、找差距。每月保单回执核销日的下午6点,是我每月的重点关注日。当然提高队伍收入发展的方法,措施很多很多,借助阳光行动鼓励伙伴发展团队,收入分析大比拼、抓个品会促访量、对标企划拿奖励,我们都认真落实了。期间也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教训,更等待我们去认真总结、不断修正。
5、建设团队文化稳定队伍
团队文化建设的内涵很丰富,我们先从最基本的入手,在团队中倡导天天出勤为荣,不参加晨会为耻;互帮互扶为荣,互相排斥为耻;主管履职为荣,不履职为耻;听话照做为荣,我行我素为耻。天天讲,天天念,力求根植到每一伙伴脑海中,围绕展业签单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文化。
三、业务发展方面
1、立足于早字
早抓与抓早,永远是真理。今年的开门红,我们红了一下。一季度完成个险期交保费307万,完成首季目标的185%,其中有150万元的保费,提前半年已经跟客户达成初步意向。加之去年12月份一个月的客户积累,再历经一个季度的奋战,最终达成307万,全区排名第一。
2、立足于紧字
所谓紧,包括:时间上抓紧、行动上抓紧。参加工作一直在基层完任务,我总感觉时间不够用。时间是无情的,而它又是公正的,唯有抓紧,才是硬道理。在业务发展要求持续稳定科学发展的今天,一年365天,每天都容不得半点松懈。
纵观我公司上半年个险期交、银保业务全区排名相对靠前,是抓得紧的结果。下半年各项业务滞后,是懈怠的原因,当然责任在我。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力亟待再扩张、大扩张,这是竞争的需要,这是市场的需要。
2、销售队伍的建设仍需要加强。
3、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解决。包括渠道与渠道之间,每一渠道内部各项考核之间的不平衡。
4、B柜面服务水平丞待提高。杜绝因一笔手续、一点小问题,影响一片大市场。
五、下一步工作的设想
1、工作目标:首先实现首月开门红,争取全年业务发展的主动。‚2013年人力增长目标个险180人,银保10名,团险3人,驻村业务代表36人。ƒ全面对标2013年各项经营指标和职能指标。④重点解决好团险短板问题。⑤B柜面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2、我的做法是:
(1)三个面对
面对不容乐观的形势,要有思想准备。越是困难多,挑战大的时候,越要坚定信心,越要开动脑筋,越要真抓实干,越要立说立行,高效落实。面对新型经营管理形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识上到位,经营管理方面跟上分公司的步子,确保各项预算全面、序时、准确对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做好市场、市场主体的调研与摸底,对同业的举动明察秋毫、全力应对,确保守土有责。
(2) 团险方面
转变观念,从过份依靠煤矿企业达成意外险的圈子里跳出来。巩固好现有续保市场,扩大学平险市场份额,积极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3) 银保方面
培养8名客户经理、2名理财师经理队伍是当务之急。时时关注与渠道的合作关系与同业动向,决不掉以轻心。不论趸交、期交,不论网点自办,精确对标渠道各项考核是关键。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2012年的工作还未结束,2013年战斗的硝烟已经弥漫。责任在肩,形势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今天述职是汇报,是总结,更是新的一场战斗宣言,伙伴们行动起来!为中国人寿美好明天,为***县县城经济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为局安监站、建工科全体监督人员。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监站,负责信息报送、邀请专家、编制督查方案、提出查出意见等。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校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学校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