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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论文

时间:2022-10-29 1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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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论文

第1篇

1)政府职能的公共政策化新公用管理通过提倡政府职能的公共政策化将政府从具体的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因机构臃肿,体系交杂、庞大而导致的预算超支,和职能分工不明确,效率低下等顽疾。另一方面,还能根治权力集中而导致的和腐败滋生等。政府坚决严守公共政策制定的职能,运用公共政策来引导政府公共机构有效的承担公共管理的相关职能,以此将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政策职能分开。“政府的管理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3]这些措施自然会起到优化行政体制结构和减少开支、提高效率的目的。2)政府或其他行政机构逐渐放松了行政规划,而实施了明确的绩效目标新公共管理坚决反对过去公共行政偏重既定法律而轻视绩效测评的道路。主张放松行政规划,而加强对绩效目标的重视程度。即具体个人、组织的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来对完成情况来进行评估。极大地促进组织和个人由“规则驱动型”向“任务驱动型”角色的转换。使其管理之下的组织、个人更具使命感,而非原来的照章办事,进而使其更具创新性、灵活性,同时也更具效率。3)竞争机制的引入政府和其他行政机构将竞争机制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整个机构的工作热情和办事效率。传统意义上,私营企业处理并把持微观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政府来垄断公共服务事业。与此不同的是,新公共管理提倡将竞争机制广泛的引入行政体系中来,取消由政府来垄断公共服务,让更多的私营部门涉足到公共服务领域中来,由于这种竞争机制的引入,加大各部门服务的竞争,进而提高整体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除上述列举的几点之外“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还包括很多,如:营造顾客导向的行政文化,只有顾客驱动的服务才能满足社会的不断地要求,提高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应将私营机构的成功管理和服务经验广泛的引入到公共服务的工作中来;还有公务员不需保持中立等等。

二、由“新公共管理”看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之间,中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现行的行政教育体制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首先,教育行政权力的结构分配关系不够明确。中央下放到地方政府的权力,各级政府与教育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以及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之间的权力配置都存在一定问题。“政出多门”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与此同时的相关的不良效应也由此产生,如职责不明,效率低下,互相推诿等,这些都影响着教育的高效高速发展.[3]与此同时,教育行政机构的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有待于提高。同时,规章制度建设滞后和相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建设的不完善也严重的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行政管理作为我国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既受我国行政体制发展的制约,同时也和我国的公共行政活动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当前各方面领域的改革都处在攻坚克难的历史时刻,通过引进西方新公用管理的理念,结合我国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不断深化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是未来我们行政体制发展的不二选择。1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分析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历史上,公共行政学理论的每一次重大变革,都会引发公共管理活动的重要变迁。公共行政具有一些特点如: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公共部门而不是私人组织或机构。其管理的对象时社会的公共事务,处理的问题涉及社会利益等诸多问题等。公用事务是公共行政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不仅限于政府的行政活动,教育作为公共部门中的一份子,公共事务中的一部分。参考和借鉴公共行政理论中的成熟有效的理论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的内容也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教育行政管理也越来越显示其独立的特性,而不是像从前受制于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活动。因此只有不断地吸收借鉴其他优秀的管理理念,才能不断地适应教育在新时期的发展,并提高教育行政体系的管理效率。2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教育行政改革的启示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角度出发观察教育,会得到与政府机构改革类似的结论。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各国普遍重视提高效率的方法。鉴于我国教育行政工作的某些方面也存在着机构冗肿、职权不清、效率不高问题,我们应该从国家行政结构和教育行政结构的角度,结合教育行政体系中焦虑低下的具体情况和根本原因,参考和借鉴新公用管理运动中成熟、有效地手段大胆的应用在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工作中来,进而提高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效率。1)服务行政的理念有利于协调教育机构中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服务行政是新公用管理理论的重要观点,它被用于弥补官僚制度所造成的缺陷。官僚制度是管理行政下的制度。《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将其看作一种建立在权威和理性基础上的最有效的组织形式,它在法律的精确性、稳定性和严格性,在可靠性效率方面比其他组织更优越。[4]但经过长期的社会发展官僚体制的弊病日益暴露。在官僚体制的管理下,个人效用大过了,公共利益,政府效用,因为官僚本身即是该制度下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其自利行为是导致该体制下行政效能低下的主要根源。而其自身的等级属性又导致了体制的反民主性,极大地限制了基层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这种弊端在我国的教育行政体系中广有体现,也是导致我国教育行政体系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将服务行政的理念引入,对教育领域来说,可以更加注重教师、学生、家庭和社会的需求。使其更加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更直接的服务于教育目的,达到校本管理。而在高等教育中则更利于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高等学校的一切活动和中心是学术,在官僚体系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不断地产生冲突,引入服务行政理念后,可以大大的弥补官僚体系的弊端,使行政管理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学术研究。2)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教育服务质量采用私营部门的成功管理手段和竞争机制是新行政管理的重要理念。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虽然经过了几次大的变革,但由于受从前计划经济时管理经验和思维以及行政体制的影响,教育行政体制内仍存在行政权力泛化,导致管理效率低下。而引入竞争机制后,可以激发相关人员的危机意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对于整个教育行政体制行政权力范围机构之间的协调和运作带来积极地影响。3)引入绩效思想,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率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5],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在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结构中,无论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与各教育部门的关系,还是教育部门与学校关系,新公共管理所主张的绩效管理都会以其强大的准则支持着教育行政部门的改革。教育行政领域引入绩效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相关部门的相关责任,精简冗肿的部门和机构,既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了体系运行的成本。

三、结束语

第2篇

哲学依据的选择,决定着教师教育的基本走向。教师教育的哲学问题主要表现为哲学依据的选择,依据不同的哲学观念,教师教育将会形成不同的基本走向。教师教育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教育,其基本走向与人性论主张、教育哲学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进一步而言,人性论与教育哲学提供了教师教育的哲学依据。人性论从总体上提示了教师教育的发挥作用的方向,教育哲学解读了教师教育究竟要做什么及能做什么。忽视这两方面的哲学考虑,仅仅关注技术层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教师教育的问题。人性论的善恶分歧演绎出的内发说与外铄论,为教师教育提供了发挥作用的两种方向。基于内发说教师需要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内在潜能,最大限度调动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基于外铄论教师需要加强对受教育者的约束和引导,充分发挥环境在受教育者成长中的主导作用。在实践中,人们并没有执著于一种人性论认识,往往是对内发说与外铄论加以同等重视,教师教育出于职业主张,更重视了从外而内的教育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从内而外的教育作用,这样的选择符合整体性哲学观念对受教育者的重视。教育哲学流派众多,古今中外主张各异,但有一个基本共识是都会剖析教育的本质,甚至包括那些明确反对教育本质存在的主张,也从另一个方面解析了教育的真谛。教育的本质必然决定教师教育的本质,这是我们思考教师教育的哲学问题的基本前提。此外,各种哲学主张也将直接影响教师教育的价值取向。如“遵循教师生命的整体性、自主性、独特性、超越性是教师教育的前提性要求”,这类主张同样是整体性的哲学意蕴的反映,发生作用的途径依旧直指人性假设和教育本真。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整体性,为教师教育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整体性理念与过程哲学渊源密切,虽然过程哲学并没有过多明确指出整体性的主张,但其理念的宗旨无不与整体性相关,此意义上的整体性与传统的认识,尤其是系统论的整体观点截然不同。后者重视的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的相互关系,着眼于系统及其构成要素的关系,前者重视的是事物内部的过程性及外部的生成性关联。事物不再是作为可以分解的部分组合,而是作为相互内在的过程存在。事物与外部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主体与环境的关系,而是相互生成的关系。这种整体性主张为教师教育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对教师教育的考虑不再仅仅基于教育者的立场,而更多地开始关注受教育者的立场。在教育目标和内容的设置上,开始摆脱单纯的职业需求,回到教育的轨道上来。具体地说,教师教育不再是某种知识及传授技能的训练,而是体现教育理念的教育精神塑造和未来教育者的培育。在以往的教师教育中,对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提法相对较少,原因在于缺失整体性的哲学指引,偏执于某种所谓满足实践需要的职业培训,丢失了教师教育的教育真义。在实际生活中,教师群体中存在的大量问题与当初的教师教育价值取向偏离不无关系。

二、教师教育的主体问题

过程性的主体预设,奠定了教师教育的生成意识。教师教育的主体是明确的,在倡导受教育者重要地位的今天,受教育者自然成为一切教育活动的主体,这种主张只是对某种教育理念的最为简单的实在化,从而将预设的主体进行了现实推演。既然主体是预设的,那么如何预设就影响着教师教育的现实品质。整体性的哲学理念根源于过程哲学的过程性,强调事物在过程中流变、展开,预设主体呈现过程性。预设主体是人为活动的前期建构,属于理论假设阶段,因为人为活动终将由预设主体掌控,最终决定着人为活动的性质和品质。一种教育活动之所以能够成为教师的教育活动,关键在于其预设主体担负的实际任务和职责,以及这些任务和职责背后折射的精神。过程性的主体预设,将奠定教师教育的生成意识,生成意识是流变的,具有现时性和最强活力。过程性重视当下生成,生成具有最强大的创造性。传统的教师教育认为,几乎一切在实际活动开展前就预订了,实践者只能是模拟或实现预订。过程性的主体预设强调实际活动的开展只在当下生成,其间蕴含着无尽的变数和可能。教师教育的参与者能够最大可能地在过程中实现自己和体验自己,而实现和体验的方式就是生成,也是最具活力的创造。进一步而言,这样的过程既是接受教育的过程,更是自我更新和创造自我的过程,教育者在创造着自己,受教育者也在创造着自己。事实上,所有的要素都在生成中,意义和价值只在生成中产生。解读教师教育共同体,促进教师教育的主体确立。教师教育过程性的主体预设,解决了实施中的意义生成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教师教育主体地位的实际确立,与教师教育共同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对教师教育共同体的解读,将会促进受教育者主体地位的确立。在实践中,受教育者的地位取决于教师教育共同体的认识和行动。教师教育共同体是在一定的专业规范的基础上,旨在研究教师教育问题的固定的团体。教师教育共同体以整体的面貌出现,囊括了教师成长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和所有相关人群,无论是职前教育或职后教育阶段,还是相关的认识者和实践者,在整个培育的过程中,都形成对受教育者培养的合力,这有助于教师教育的主体确立。事实上,在不同阶段及不同人员眼里,教师教育的主体是存在分歧的,尤其在职前教育阶段,主张以教育者为主体的意见既是传统的呼声,也是现实的强有力主张。毕竟,在培养教师的起初阶段,教育者几乎控制了教师教育的整个过程和品质,表面上看来教育者是必然的主体,占据着决定性的位置。教师教育共同体的提出,为我们全方位地考察教师教育活动提供了过程性视野。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发现真正衔接教师教育整体的是受教育者而不是教育者,教育者的实际载体一直处于变化中,这只是为了满足受教育者的成长需要才出现的。

三、教师教育的本位问题

反省能力本位,回归教师教育的教育本义。传统的教师教育本位问题指向能力,塑造符合教师职业能力要求的专业队伍是教师教育的本位追求。基于能力本位,教师教育的体系是单一的,直指合格教师应该具有的素养,这些素养包罗万象、内容杂陈。在整体性哲学意蕴下,教师教育的本位问题是教育而非教师。合而言之,教师教育是为了培养合格教师的一种教育活动。既然是教育活动,能力培养就成为开展教育活动的依托,以能力为本位,单纯重视能力培养的教师教育活动就会偏离这一过程的本质追求,导致培养出来的教师只具有熟练的教学技能、技巧,而缺乏合格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精神和人格。对能力本位的反思突破了以往对能力取代知识的赞誉,反省能力决定一切的武断,明确提出教师职业情感问题和信仰问题。情感问题和信仰问题的具体提出,实质上反映的是教师教育的本义回归。强调在以能力为基础的前提下,要注意培育“未来的教师”的健康的教育情感和笃定的教育信仰。也就是说,教师教育的能力本位不能准确反映实际的状况,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教育终究不能脱离教育的真义,否则就会沦落为简单的职业培训,无法给予“未来的教师”以足够的精神培育,进而影响到现实的学校教育生活。今天存在的学校问题已间接地反映了教师教育能力本位的严重后果。重建教师教育体系,开发教师教育的层级目标。教师教育能力本位问题的彻底解决,只能依靠重建教师教育体系,开发教师教育的层级目标。“基于层级目标,教师教育目标应该是三级:一级目标———教师,二级目标———教育者,三级目标———教育研究者。”教师针对教学,教育者针对教育,教育研究者针对教师人生意义和教育工作改进。在这一体系中,教学与教育、教师与教育者、教育者与教育研究者有了明显的区分。这种区分并没有割裂教师教育的本位问题,而是使原本整体性的本位问题表现得更为准确而鲜明,使教师教育的部分之间相互内在地关联,使教师教育的整体蕴涵于每一具体部分之中,而不是混沌于单纯的、唯一合格的教师指标上。这样的教师教育本位,既全面反映了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整体性哲学意蕴,又真实反映了教师教育的本位只能是教育,而不是传统所认为的能力。教师人生意义之所以能够纳入考虑范围,既是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解决教师职业倦怠问题的有益尝试。目前,学界对教师教育的思考,从趋势上折射了对教师教育本位问题认识的转向。比如有的学者提倡在教师教育中关注教师的幸福感问题,至于对教育信仰等问题的思考,已经从教育精神培育深入到操作层面,可以预言教师教育的本位问题将成为引领教师教育重建的首要问题。

四、教师教育的模式问题

追求模式创新,实现教师教育的整体性取向。解决了教师教育的哲学问题、主体问题、本位问题之后,就需要进入操作层面,依照整体性的哲学意蕴考虑教师教育的模式问题。表面上看,教师教育模式与其他性质的教育模式相比较具有统摄作用,从社会整体的角度考量教师教育的运行,实际上这种上位作用必需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或行为,才能够实现教师教育的目标追求。模式问题是教师教育理论向教师教育实践转化的中介,一种教师教育理论能否得到实际应用,取决于它能否形成相应的教师教育模式,体现为具有操作原则和规范的程序性方式、方法的集合。教师教育模式演变的历史主要集中于教师教育主题的演变,不断演变的主题充分体现了教师教育的整体性。从简单的职业培训到自由宽泛的选择性的教师教育,充分考虑了新时代教师教育的整体性变化。任何环节的独特性都将在这一整体中得到体现,更不用说社会性需求这一最为重要的因素。时至今日,教师教育模式需要走向多元化,追求模式的不断创新,因为只有多元化的教师教育模式才能满足社会的整体性需求,只有不断创新的教师教育模式才能实现教师教育的整体性取向,教师教育整体性的哲学意蕴终将体现为不断推进的具体的操作模式及操作行为。梳理教师知识结构,确立实践知识的核心地位。教师教育模式的运行离不开教师素养的规划和规定,教师素养是随着时代演变的,具有极强的灵活性,但其基本构成成分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理念大体可以分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情意。在此三种成分中,教师知识结构始终是教师素养中的基础部分,专业技能和专业情意的养成需要以专业知识的掌握为前提,否则技能的形成、情意的养成就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按照知识的分类,教师专业知识中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知识,教师是个实践性非常强的职业,实践性几乎贯穿了教育的各个要素。从目的、内容到方法都充满了实践性,实践知识必然成为教师知识结构中的核心成分。对实践知识的重视与教师教育的实践取向也有关联,因为需要通过大量的实践练习,才能培育能够解决实践问题的“未来的教师”。目前,人们对实践教学的关注,从侧面反映了教师教育的实践取向是符合现实发展逻辑的。

五、结语

第3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3-0138-01

摘要:关于语文教育的争论已经持续多年。在多年的争论中,语文工具化教育与语文诗化教育的争论是最为激烈的、语文教育工具性从1963年一直持续到现今,在语文教育日益发展的21世纪,语文诗化教育冲击着传统的语文教育方式,其实,早在孔子时期,就已经对诗化教育做出了肯定,古今中外的教育家、思想家都认为“诗”对于语文教育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中国语文教育的进程和发展,我们可以看出语文教育工具性和诗化教育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的结合将成为未来语文教育一种主流,将使语文教育的方式更加适合于当代教育的需要。

关键词:教学 语文工具性 诗化教育 模式化教学

目前,语文教育遭到各种批评。高校教师反映:学生语文水平不行,语文入学分数高,而读写听说能力低。而写作能力尤低。中学教师也反映有些事情让人弄不懂:语文能力强的常得不到高分,得高分的又常是极其一般的。社会上反映:别说中学生了。有些大学生写的东西都很不像样。语文是给学生奠定基础的一门学科,成绩糟糕,自然会被大家评说。但质量糟糕到几乎是众口一词,那就不得不正视、不得不到认真对待了。因此,如何进行语文教学,提高语文教学质量就成为语文中一个争论的话题。

在众多的争论中,最激烈的当数语文工具化与诗化教育之间的争论。二者的各自拥护者引经据典,证明语文如此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者为何会有如此大的争论呢?它们各自的优点缺点是什么呢?要对二者的争论做一个公正、客观的评论,虽非容易事情。但是对它们二者争论的探究可以给我们启示。有利于我们的语文教学。要对二者的争论做一个评论。

首先,我们必须对二者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1996年,国家教委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初审稿)。明确了语文学科性质的新概念。大纲规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重要的文化载体。”突出了语文是负载文化的交际工具的本质特点,使其区别于物质工具,全面反映了语言是思维和交际工具的特点。

总之,语文的工具性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并在语文教学中指导着语文教学。也给语文教学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纯工具性的语文教育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弊端。

第一,它抹煞了学生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排除了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使学生完全处于学习的被动位置。《狐狸和乌鸦》中“说说乌鸦为什么上了狐狸的当”这一题,也就是问乌鸦上当的与昂因,其实这个原因又很多,而我们的老师却给学生一个所谓的“标准答案”――“乌鸦喜欢听奉承话”,这严重的桎梏了学生的思想,把每一个学生都放进了老师的思想模具中,复制出无数个相同的思想。

第二,在处理工具性与其他属性的关系时过分强调工具性的重要性,忽视了其他属性的存在;在理解语文工具性概念时彻底切断了工具属性与其他属性的密切联系,孤立机械狭隘地划定工具性的内涵外延,从而导致了语文教学实践的片面机械。使得学生对于老师遗漏的只是没有一种探索的意识,对只是的了解存在着明显的片面性。

所以语文“工具化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于当今社会的教育模式,我们必须探寻更加适合于这个时代的教学方式。

要培养人,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人的品性,二是人的学识,而以品性尤为重要。而最能培养人的品性的我认为莫过于使教学艺术化、诗化,这是诗的功能及优势所决定的,这就为我们引出了“诗化教育”一说。

语文诗化教育就是使语文课堂成为可持续发展的课堂,成为一个对学生知识进行再创造、重建构的课堂,成为一个使学生学会用自己的诗情去观察自然、用自己的诗心去理解别人、用自己的诗性去体悟人生的课堂,成为一个搭建起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对话平台、弥漫着浓郁的思想和生命的气息的课堂。让课堂犹如一个思维激荡和灵感勃发的磁场,充满着不可预料魅力的新的教育方式。

诗化教育应包含三个方面:第一以诗为文本的教学。这是诗化教学之基础。尤在语文课中必须加强教养学生阅读诗歌兴趣,提高其品评鉴赏分析领悟诗歌的能力,从而激发创造欲,学会用诗来表情达意,起到既炼语言,又提思维的效果。第二以诗为诱发点的教学。这是诗化教学的拓展,即以诗为根本样式,延及其它一切文学文本,以促使学生审美感受和情感思维的塑造。第三以诗为思维逻辑的教学。这是诗化教学深化和最终归结点。用诗化思维、逻辑、诗化的境界去感染激励学生。最终完成群体的人文化,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以人为本”之目标。

总而言之。方法是多样的,诗化教学实际上是一种打破模式化的教学方式。其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创新意识,每个学校都应该少些刻板;多些活泼,少些顽固,多些民主,少些俗滥,多些诗意,让缕缕的春风般的诗化启开人文素质培养的大门,使之更美。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第4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给学校就业指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让大学生充分、全面、安心、满意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认为以大学生的就业实际、自身因素、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途径之一。因此,加强就业指导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实现毕业生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消除,如果说今年是我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明年可能是最复杂的一年,整个宏观层面就业形势就很严峻。那么,明年的毕业生人数630万人,再加上往届没有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之大可想而知。”触目惊心的数字,使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成为高校办学、治学的突出问题。如何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尤其是加强就业指导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一)社会、学校的原因。

1.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总量压力增加。高校毕业生从2006年的4l3万人增至2009年61l万人,到2010年的630万人。毕业人数的急剧增加,使就业竞争日趋激烈。

2.国际金融危机正加速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从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蔓延,对我国就业影响更加明显。2010年高校630万毕业生,加上历年未就业人员,超过700万的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可以说,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找工作,是社会对“80后”这代人的又一次考验。

(二)大学生的主观原因

1.择业观念存在偏差。大学生的择业观和成才观滞后于就业体制改革,择业期望值过高,毕业生大多选择在东部沿海等中心城市就业.对急需人才的基层、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山区却少人问津;向往机关、事业单位,很少人考虑民营企业,更少人考虑自主创业。2008年的《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5》显示,大学生创业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

2.就业能力差。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而实践能力、团队精神、心理素质等十分欠缺,择业时很难让用人单位满意。

3.就业心理脆弱。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毕业生持有不同的就业心态,很多毕业生存在自我认识过高、理想脱离实际、心理封闭、害怕困难等问题,对困难和挫折的承受能力弱;协作意识和团队意识差;自卑感强,缺乏自信,与人交流、沟通存在障碍,等等。

4.精神追求欠缺。现在的毕业生是“80后”,且独生子女较多,从小物质生活丰富,但精神上较脆弱,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很不完善,精神信仰匮乏,缺乏艰苦奋斗的心理准备,往往一遇到困难就畏缩退却。

5.缺乏职业道德,诚信意识薄弱。一些毕业生对职业的选择具有强烈的功利性目的,对个人的发展考虑过多,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和社会、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缺乏诚信意识,违约离职、频繁跳槽现象普遍,影响了用人单位的接收计划。

大学生就业难的形势,给就业指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让大学生充分、全面、安心、满意地就业。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有效途径。就业指导工作的重点应根据新形势发展进行转移,就业指导必须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地位,把就业教育融于平时的思想教育中,作为大学生教育全过程的系统工程来进行。

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

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延伸和发展,根据学生的就业实际、切身利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的最好时机,而且是根本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有效方法。思想政治教育以涉及学生利益的就业指导作为新的工作重点,是思想教育突出人性化的具体体现,是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我们要紧紧把握大学生思想教育的新动态、新特点、新需求,将思想政治教育做深、做细、做实,才能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导作用。

目前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存以下在问题。

(一)对就业指导内涵认识不足。

就业指导部门承担着提高大学生就业率的压力,就业指导工作强调服务功能,重视就业指导的实用性,主要将力量集中于搜集就业信息、为学生咨询就业政策、组织学生参加用人单位的供需见面会或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却忽视了就业指导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正确人生观、择业观、就业观、职业生涯的规划教育、价值取向的引导、职业判断和选择能力的培养及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着力较少,造成大学生求职障碍的思想问题和职业价值观问题没有解决。

(二)就业指导工作定位不准。

就业指导往往定位于“就业”指导,对即将毕业的学生才进行就业教育,未毕业的学生“事不关己”,出现就业教育工作“前松后紧”的局面,影响就业指导工作的效果。

(三)就业指导人员相对不足、渠道单一。

就业指导工作只靠职能部门、部分学生工作人员及个别教师参与,不能引起各层面的人对就业问题的高度关注,由于人手不足,难免出现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就业信息多,就业观念教育少;讲普遍性问题多,解决思想疑惑少;介绍方针政策多,敬业精神培育少;学生盲目就业的多,深思熟虑的少等现象。

毫无疑问,大学生在就业环境中所暴露出来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足的问题,与当前高校忽视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的思想教育息息相关。

三、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一)加强就业形势政策教育。

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首先要加强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教育,积极宣传国家和各地区的就业政策,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理解国家的就业政策.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充分做好面对现实、面对困难的思想准备,要继续利用讲座、论坛、网络、新闻宣传媒体等多种方式,坚持正面教育,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和农村去,在校园中形成到基层就业光荣的舆论导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工作。新出台的征兵政策的征兵对象主体倾斜于大学生,鼓励更多的毕业生为国防建设作贡献。广东省为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自2009年起,每年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制定了《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为鼓励毕业生走创业之路,2009年至2011年,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一系列大学生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走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长道路。

(二)加强大学生就业理念教育。

我认为,要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不能只抓就业环节,而必须从学生入学教育开始,把大学生就业教育的内容渗透到新生军政教育、形势教育课和专业课教学中,渗透到学生活动和校园文化生活中,渗透到社会实践和实习中,引导学生从确立职业发展目标起步,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培养,使学生认识到综合素质在今后就业和人生道路上的重要作用。增强其危机感和紧迫感,使学生能对照自己,培养和发展与其职业目标相适应的素质。在新的就业环境和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要融合在就业指导中全程为学生服务,要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就业作为思想教育新的着力点。改变思想教育脱离学生实际的弊端,发挥思想教育主渠道作用,使思想教育工作贴近学生实际,针对学生所关注的就业问题,注重对学生开展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成功观教育,突出吃苦耐劳精神、社会责任感、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团队精神的培养,确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相互尊重的职业道德观,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势利导。教育和激励学生自强不息,树立追求先进科学知识、做合格人才的成才观,鼓励他们要凭借自身的优良素质参与公平竞争.从容选择自己的用武之地,成为国家有用之才。教育毕业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确评价自己,把自己的理想与国家、社会的需求结合起来,不要把收入高低作为评价职业好坏的唯一标准。职业是无贵贱的,正所谓“行行出状元”,一个人无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学历深浅,工作性质如何,只要努力工作,就会在对社会的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就能从就业“寒冬”中突围而出

(三)创新就业指导中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第5篇

(一)校内行政人员对思想教育缺乏认识

当前国内高校的行政人员普遍存在对思想教育认识不足的问题。受高校行政体制的影响,校园中从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往往更倾向于对学校的科研教学工作进行重点管理,而很少对思想教育进行思考和研究。甚至有部分行政人员认为,思想教育工作欠缺实质性意义,没有严格执行的必要。由于许多高等院校的行政人员不重视推行思想教育工作,因此许多院校的思想政治建设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二)学校管理中的各个部门缺乏交流

基于我国国情,当前国内院校的行政机制中往往存在两个管理组织,一个是学校教职人员组成的管理组织,另一个是基层党委组织。在学校的行政体系中,党员组织通常占据主导地位。在落实政府出台的教育方案、安排思想教育工作章程时,党委组织和校方的行政组织有时无法达成共识,导致推行思想教育工作的方案被迫搁置。同时,在执行与监督思想教育工作时,党委部门与校内行政部门没有进行协商交流,双方各施各法,导致思想教育工作无法建立起有序的系统。此外,教职人员不但要负责课堂讲学,还要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是落实思想教育的主体,而管理部门与教职人员之间缺乏沟通,致使行政人员与教职人员无法协调合作,影响思想教育的推行进度。

(三)校园行政机制缺乏对职员的保障措施

为加强学校行政队伍建设,为思想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保障,当前不少高等院校制定了教职人员培养计划。一些院校为了增加辅导员人数,提升辅导员的职业素质,都实行了许多激励政策,对愿意担任辅导员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优厚的条件。比如,一些院校提出,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在校内担任三年辅导员即可以获得优先保研资格。推行鼓励政策后,大量年轻有为的教职人员的加入了辅导员的行列。但从本质来看,这种“先要求辅导员付出努力,再兑现校方承诺”的做法是一种不尊重辅导员的政策。笔者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发现,我国高等院校的思想教育工作之所以难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许多高校都尚未建立专门负责思想教育工作的行政组织。当前,社会各界衡量高等院校发展水平的首要指标是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而对于思想教育则缺乏关注。因此,许多高校并未给行政人员提出优渥的福利待遇,而将一些工作的重心放在了提高教学质量上。

二、加强学校行政控制力度提高思想教育效果的措施

(一)加强学校行政工作的服务意识树立服务理念

1.提高服务意识是推行人性化思想教育的基础

推行以人文本的行政管理机制,是现代高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高等院校的行政控制系统中,实施人本管理、提高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可以使CENTURY思想教育工作事半功倍。服务意识与管理理念之间并无冲突,相反,该管理与服务可以通过相互协调实现相互促进。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中,推行思想教育,往往是通过上级分配、下级执行的模式实现的。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取得较高的工作效率,但过于僵硬呆板缺乏人性化,不利于落实思想教育。而服务性的行政管理模式将协调合作,交流沟通作为推行思想教育的主要手法,在服务理念的指导下,各级行政人员能够从人本角度出发,全面贯彻思想政治教育,大幅提升了思想教育的效果。

2.在服务理念的指导下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更为人性

将服务意识作为校园行政管理的首要工作理念,乍看之下有可能会削弱内部管控的力度,影响工作的实施效率。但将服务意识加入到行政理念中,能够使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更具有人性化色彩,从而提高行政人员投身思想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让行政人员能够更大程度地施展出自己的专业能力。

(二)强化校园思想教育班底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的管理水平

为了保障校园推行思想教育的效果,校方必须对现行的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优化改良,创建高素质的思想教育行政班底。在高等院校从事思想教育工作的行政人员和教职人员不但要熟悉马哲原理、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还要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同时,担任思想教育职务的人员还要有严谨的纪律意识和良好的人格素质,对自己担任的职务要有深刻的认识,了解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并秉持坚定不移的态度落实高校思想教育。具体来说,优秀高校行政人员必须具备端正的价值观和良好的行政素质,不但要精通行政管理的原理和技巧,还要掌握丰富的文化知识。同时,行政人员必须拥有较高的自学能力、团队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述能力,能够胜任校园中的各个岗位。将高素质的行政人员组织起来,形成一支专门的思想教育队伍,能够大幅提高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实施效果。

(三)学校应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行政人员的待遇水平

在高等院校中,行政人员是负责落实校内思想教育任务的主体。为了保障思想教育的实施效果,校方应尽可能帮助行政人员处理好生活与工作中与遇到的问题,这样行政人员才能无所顾忌地全心投入到思想教育工作中。目前,我国各大高等院校连年增加招生指标,致使内部行政管理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为了满足校内管理工作的需求,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队伍也日益扩大。为了让行政人员能够同心协力、全心全意地落实思想教育工作,校方应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行政人员的待遇水平,让更多优质的行政人才能够加入到学校的思想教育班底中。比如,学校可以对行政人员推行思想教育的情况进行定期考察,考察评价优异的行政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或福利。同时,学校可以制定一套升迁机制,提拔工作表现良好的员工。推行鼓励机制不但可以激发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行政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管理能力,全心全意地服务于本职岗位,为学校的思想教育建设贡献力量。

(四)强化学校的思想教育力度关心师生的需求和想法

十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对广大群众进行心理疏导……”会议提倡的“人文关怀”,给我国高等院校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启示,而“心理疏导”则是学校实现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人文关怀”的含义是,关心人们的生存状况和生活环境,充分考虑人们内心的想法,维护他人的主观意志,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当前,我国度许多院校内部的制度建设尚未尽善尽美,因此经常会出现工作安排不当、劳动成果分配不均等情况,这些问题会使行政人员和教职人员感到自己被校方忽视,因此内心会产生负面想法和消极情绪。同时,由于校园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十分繁忙,不少工作人员会感到工作压力较大。这些情况都会对行政人员和教职人员的工作效率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负面情绪长时间无法消解,就会为学校的日常工作埋下隐患。因此看,高等院校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力度,关心行政人员和教职人员的想法和感受,经求工作人员的意见,让每个职员都能感觉到校方对自己的重视。具体来说,高等院校应将“人文关怀”作为开展思想教育的指导理念,关怀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比如,学校可以在互联网中创建一个专门的意见交流社区或微博,让师生和行政人员能够在网络上尽情发表自己的想法、疏解内心的负面情绪。

三、结语

第6篇

论文摘要:英国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经历了一个从冲突到协调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其教育与就业统筹管理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行分层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尽管英国是世界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但其职业教育在工业化国家中,却起步较晚,发展缓慢。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意识到劳动者素质不高是英国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调整和完善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就是这一系列措施中的重要一环。

一、英国现行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的教育行政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与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共同组成的。学校主要由地方教育局管理,中央不直接设立和管理学校。学校校长权力很大,有决定课程的权力。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只通过财政援助、视导工作和其他协助方式进行指导和监督。英国的教育行政体现了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的结合和合作,这是它的一个特色。

(一)中央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教育与技能部。1899年以来,英国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称为教育署,1944年改称为教育部,从1964年起更名为教育与科学部;1995年教育部与就业部合并,改名为教育与就业部,2001年6月,英国大选之后,工党政府即把教育与就业部更名为教育与技能部。由于英国的英格兰以外的三个地区(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存在着某种分权状态,因此,英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只有下列两项职权:对苏格兰的各级各类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大不列颠的大学、学术研究和文化艺术工作。北爱尔兰是完全自治的,不受教育与技能部的领导。教育与技能大臣通过内阁向国会提出教育法案,而论文后根据国会的决议命令和制定有关学校和教师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对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和私立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臣的权力有所加强,但也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为了防止独断专行,设立各种咨询机构,如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等等;规定大臣的行政措施必须经过议会的承认和质询;为大臣和部规定权力的界限,如不能直接控制大学,不直接开设和管理任何学校,不管教师的任命和升级事宜,不决定课程、教科书和教学方法。

在英国教育与技能部,职业教育主要由基础教育四司、成人高等教育二司和成人高等教育三司管理。基础教育四司一处负责城市技术学院的管理工作;成人高等教育二司负责制定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及拨款事宜,与成人教育拨款委员会及就业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为十六岁以上青年制定职业技术培训标准;成人高等教育三司负责成人教育,其中包括扫盲和函授教育、基本技能培训及远程教育,负责职业继续教育。

(二)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

英国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就是各地方的议会、教育委员会、教育局和教育局长。议会是地方自治的最高机关,同时也是地方教育行政当局。从英国的地方行政体制来看,以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为例,该地区设有47个非都市郡议会、36个都市郡区议会、33个伦敦自治市镇议会和郡一级的夕利群岛议会。这些议会均为地方一级的行政机构,也是负责本地区有关教育事务的法定机构,即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目前,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共有117个。议会由民选的议长和议员组成。英国的地方议会是兼有决议和执行两种职能的机关,有权开办学校,任用教师,分配补助金,提供教材、设备等,即对本地区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行使行政权力。不过事实上是委托教育委员会、教育局长和教育局行使这些权力的。每个地方教育行政当局都设有教育委员会,这是一个法定的机构。教育委员会由议员和专家组成,其比例一般为二比一。但各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具体工作的执行机构是教育局,它通常设立在当地政府大楼内。大的郡通常还会在各地设立教育分局,负责片内的教育事务。教育局通常采取三级行政官员结构,从高到低分别是教育局长、副局长和助理局长,后者的人数通常为5名,教育局长由议会任命,他是教育行政事务的负责人。另外,各地方教育当局还存在与局内科室部门并列的直属于局长的称之为总顾问、高级顾问和顾问的人员结构。他们主要负责学校的视导和督察工作。地方教育行政当局在继续教育方面具备某些职责和权利,主要负责16~19岁青少年的部分时间制教育,并在成人非职业教育、青年培训、就业指导方面承担职责。

二、英国现行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课程与资格委员会

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的教育制度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及参与国际竞争上,遇到严峻的挑战,英国在职业资格体系上进行了巨大的变革,这一变革给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带来了一场革命。1986年10月,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成立,它是代表政府劳动就业部门具体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权威部门,后与教育部门的课程委员会合并,现名为课程与资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各级学校校长、教育和工商业界知名专家和政府官员组成,其职能是设计、管理和调整全国性职业资格标准,开发全国性的职业资格体系,鉴定、认可与授权颁证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收集、分析和利用国内外有关职业资格信息,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该机构实质上是在教育与就业中提供的政府框架内的一个公共机构。

(二)产业指导机构

产业指导机构一般都是行业性的民间机构。目前英国有150多个产业指导机构,覆盖了所有主要的产业部门。该机构代表产业界的利益,负责本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它接受教育与就业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的指导。每一产业指导机构都必须得到教育与就业部的认可,产业指导机构也要把他们开发新标准的计划通知课程与资格委员会。当这些标准得到教育与技能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批准后,其具体实施也由该机构负责。除此之外,许多产业指导机构也具有工业培训的职能。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证机构

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是由各相关领域或行业的颁证机构负责的。这些机构都是经过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其主要职责是: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负责审定和设立鉴定站,审定鉴定站的考评员和检查员的能力水平,管理鉴定站的鉴定工作,培训督考员,对鉴定工作的质量负责。伦敦行业教育协会、商业与技术教育协会、皇家艺术协会是三家最大的颁证机构。

三、管理途径与手段

(一)改革教育体制,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

英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其历史上的绅士文化传统对英国的文化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英国,以培养绅士为目的的公学和传统大学格外受尊重,而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在主流社会中却被看成是下等知识和下等职业的化身。直到20世纪60年代,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英国各种与职业教育紧密相关的技术学院和技术大学才得到较大发展。但由于受到绅士文化的影响,招生人数严重不足。为了扭转这种对国家长远发展极其不利的局面,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打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通道。首先,英国政府于198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使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学历文凭相沟通,在两者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如职业资格证书NVQ4级大体相当于学士学位,NVQ5级大体相当于硕士学位,同时可以相互转换。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可以直接申请进入大学学习学士学位课程,经过大学预科学习达到Alevel而没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可以转入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中进行学习。其次,英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把一批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的技术学院改名为大学,与英国传统大学并列,结束了技术学院与传统大学分道行走的历史,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融合。

(二)改革就业制度,加强职业培训

在职业资格制度推行以后,英国政府规定新就业或再就业人员必须持有GNVQ或NVQ证书。企业不同的技术岗位必须录用具有与其相应等级的GNVQ或NVQ证书的人员。此外,英国政府还加强了职业培训的管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开展了系列培训活动。1978年针对未就业青年开展“青年机会计划”,针对已就业而未接受正式职业经验及培训者开展“统一职业准备”,1983年开展“青年训练计划”,1988年推行“共训工程”,1994年实施“现代学徒计划”等。进入21世纪后,英国政府在全新理念的指导下,制定了一些非常有力度的职业教育管理措施,以期对新世纪的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2002年底,英国教育技能部《2006年战略计划》对未来四年英国教育的目标和策略作了非常具体详尽的阐述。其中提出从2002~2004年,取得二级水平证书的19岁学生的比例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再增加三个百分点;为成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2003~2004年,在一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院新建“卓越职业教育中心”;在每个地区建立2所技术学院;推行国家“生活技能”战略,从2001~2007年,将累计提高150万成人的基本技能水平,从2003~2006年使100万的已就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

(三)引进经济手段辅助管理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英国政府设立了与普通大学教育基金并列,由政府拨款的职业教育基金会。该基金会负责制定一套完整的资助评分标准,对每一所接受拨款资助的职业学校进行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该校每年的在校学生人数结合起来确定拨款数额。英国职业学校每年的经费有75%来自政府职业教育基金。除直接给职业学校拨款外,英国政府还给培训与企业协会拨专款,并对参与GNVQ和NVQ学习与培训的人员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重视职业教育的培训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如通过调整工资和扩大级差的政策来鼓励进修,对未就业者给予免费学习,对已就业者给予带薪学习或减免税金的优惠,并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政府为其注入资金。

四、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生产力得到高速发展,社会对职业技术人才的要求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极大的提高。我国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当前一些地区和行业却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这是我国劳动力市场人才“结构性”短缺的征兆。这种现象与英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情况颇为相似。更主要的是,中国与英国在文化教育方面有着相似的历史背景。中国的科举文化与英国的绅士文化一样,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对职业教育的态度。“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点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人的心灵土壤之中。因此,虽然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大力提倡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可是二十年来成效却不显著,职业技术学校普遍面临招生严重不足的困境。这种困境的摆脱,极大地依赖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到位。英国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教育与就业统筹管理

英国政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以教育部和就业部的合并为标志,最终结束了职业教育中教育与培训分离的局面,使英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现阶段同样面临着英国当年教育与培训分离、教育部与就业部(劳动部)各自为政的问题。我国职业教育总的来看有两个体系,一是隶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职业学校,一是隶属于大型企业或行业管理的技工学校,它在行政上接受劳动部门的管理。这种管理上的分治局面极不利于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尤其不利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广。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由劳动部负责制定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但教育部却为自己管理的职业学校大开方便之门,不参加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而是以学历证书等同于职业资格,这就使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大打折扣,职业教育的质量缺乏应有的保障,同时,劳动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及其他岗位培训在教学方面也不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也难以得到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的经验给我们很好的启迪,我国职业教育要迈上新台阶,必须在统筹管理上做好文章。

(二)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分层管理

职业教育的发展受教育、就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运行中问题千头万绪,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起来难度不小。其次,职业教育的发展既有政策的制定与检查监督的问题,又有具体事务的推行与落实的问题。英国在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这些问题时,实行设立专门机构,分层管理的办法,值得我们借鉴。

第7篇

【关键词】缓刑;社区矫正;刑罚组;刑罚逻辑

一、引言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应用方面的重要的制度设计,充分体现出人类社会的刑罚智慧:明明是罪有应罚,但是所科处的刑罚却并不立即执行,而是适用缓刑,将应有刑罚的实现予以后延,给受刑人和用刑人以机会;或者以此表达用刑人的一种有意的、有条件的宽宥,或者以此表达对受刑人的一种期待。

然而,因为处于各种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背景之下,以及在各种刑罚文化的不同理念之下,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缓刑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资源,却一直并没有得到同样的重视和开发。

今天,在多数国家里,犯罪依旧是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监狱关押人口总数居高不下,被广泛使用的剥夺自由刑的行刑成本日渐攀高的现实状况,在主张以人为本,切盼提升刑罚效能的行刑目标推动下,各种刑罚资源,包括缓刑、社区矫正等刑罚资源的利用及开发,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日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与关注。在这样新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努力开展对包括缓刑、社区矫正在内的诸多的刑事资源的研发,就是本课题立项的初衷。

在中国现行的刑罚制度中,缓刑其实有两种样式。一种是重刑缓刑,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制度设计中,作为对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死刑——的缓刑,设立了二年的考验期。法律规定,在考验期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即可不再执行死刑。在实际运行中,几乎没有哪个服刑罪犯会主动“找死”,会在考验期内再次故意犯罪,而被执行死刑。所以实际情况是,只要是确定是“死缓”,绝大多数就意味着“免死”。因此,一般对于应受死刑的罪犯来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实是极大的宽宥。

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的结构上来分析,这种缓刑制度设计,实际上是两种刑罚类型的融合,即“本刑(死刑即生命刑)+考验期(自由刑)”。一来,在现行刑罚制度中,这种缓刑的考验期是以自由刑的样式来完成的,并且交付监狱来“执行”(必须注意,这里的“执行”,并不是原有刑罚即“本刑”(死刑)的执行,而是死缓考验期的执行)。二来,这种缓刑制度的最终结果,绝大多数是通过正式的减刑达到与较重的自由刑(例如无期徒刑或15~20年的有期徒刑等)相衔接,即通过正式程序转化为长期自由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是刑罚制度中的一个充分体现着刑罚智慧的制度安排,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内涵结构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1.在结构上,并没有取消并始终保持着原判的极刑(死刑执行)的最终可能性,这既是顽冥不化的受刑人的最大的威慑源,也是立意悔改的受刑人的最大的激励源。

2.“缓期二年”中虽然表面并没有说明,但是其中蕴含着或者说是捆绑着、套装着一个与缓期相同时间的严厉自由刑,就是说,缓期的这二年,用刑人并非什么都不执行,而是要执行一个处遇相当严厉的自由刑。

3.死缓制度设计为现代刑罚体系提供了一个单独的刑罚逻辑。实际上出现了一个“刑罚组”或“刑罚组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实是一个刑罚组,即以死刑为本刑,却又偏偏先不执行,先要执行的是与本刑捆绑在一起的“缓期二年”,是一个处遇严厉的二年自由刑。本刑在一般情况下被虚化为一个震慑要素,一个极大可能性。与此同时,长期自由刑(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成为另外一个极大可能性,从而给受刑人和用刑人一个抉择的机会。特别是对于受刑人,一般都会以最大的努力来争取第二个极大可能性,即转化为长期自由刑的可能性,从而达成制度设计者的期待,产生应有的激励作用。

缓刑体制在刑罚制度中关于死刑执行方案中的应用,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死刑制度,这是缓刑资源在开发应用方面值得关注的案例之一。

刑罚体系中的缓刑的另一种样式,是轻刑缓刑,其实这也是一种“刑罚组”。它的一般的表达形式和结构是:“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在刑罚逐渐趋轻趋缓的现代社会,这种刑罚样式逐步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其原因之一就是其中蕴含着较大的刑罚资源。

在这里,“有期徒刑若干年”虽然是本刑,但是一般也只是表现为一个极大可能性,作为这一刑罚组的实现来说,最重要的是捆绑在一起的“缓刑若干年”的实现问题。

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缓刑”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或刑罚类型,因此它依然属于“刑罚的具体运用”,属于刑罚的实现样式或执行样式。对于用刑人来说,作为刑罚的具体运用,作为刑罚实现样式,他也可以有多种选择:(1)缓刑期间什么都不做,如果在缓刑期间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或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刑法》第七十七条)即要执行本刑;(2)缓刑期间内对受刑人监督考察,视其表现到期或者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执行本刑。如果表现好,“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的本刑即不再执行,从而缓刑的过程就成为原判刑罚(本刑)的实际替代物(《刑法》第七十六条)。(3)为加强刑罚的效能,在缓刑期限中再套装着一个严密的矫正过程,例如“社区矫正”,使缓刑的过程内存在一个实实在在的能够发挥作用的教育改造受刑人的过程。

在这里特别值得关注的就是第(3)种选择。因为这样一来,缓刑就不仅仅是本刑在时间上的延缓执行,或者仅仅是刑罚实现上的时间缓冲,或者简单地成为本刑的替代物,而是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设计的逻辑一样,以另外一种矫正制度和本刑捆绑在一起,形成刑罚组合。如果立法规定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单独的刑罚类型的话,那么这种缓刑(内部套装着社区矫正的缓刑)也就和本刑一道,构成一个独特的刑罚组。就是说,在这个刑罚组的结构当中,是以“有期徒刑若干年”为极大可能性,来发挥实际的威慑和激励作用。而以“缓刑若干年”为框架,加上内含套装的社区矫正,形成一个单独的教育改造受刑人的过程,从而形成一个全新的刑罚逻辑。而这正是本课题所要关注和研究的重点领域。

剥夺自由刑的实现,即刑罚的执行,从最初的实现样式——主要是通过严格的监禁监管完成对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剥夺来看,当然首先就是要使用专门的机构来完成,这一使命就历史地落到了一种现成的机构——监狱的头上。由完全封闭的监狱监禁实现对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剥夺,由监禁的时间长短(刑期)作为衡量刑罚烈度的指标。但是由于刑罚理念的变化,剥夺自由刑的实现由单纯的监禁监管以完成对人身自由的剥夺,逐渐转变为要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同时实现对受刑人的“矫正”(在我国被称之为“改造罪犯”)。就刑罚实现的内容样式来看,“监禁刑”转变为“矫正刑”。但是这样一来,陆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譬如,对于主观恶性比较小和行为危害比较轻的因而所判刑罚时间比较短的受刑人,严格封闭管理的机构(监狱、矫正机关等)是否真正有利于对其矫正(或改造);是否应当放在更加宽松的、更加有利于其重返社会的环境氛围中进行;是否应当有新的刑罚执行方式来应对和缓解居高不下的监狱受刑人数量压力;等等。这些新的实际需求,都会直接导致产生新的刑罚执行的改革思路。

在机理上,使用一种专用的特定机构来实现刑罚,可以称之为“机构执行”。那么这种机构既是刑罚执行的主体,又是刑罚实现的载体。机构执行的特点是专业性强、封闭性好、剥夺指向明确,可控性大等等。但是机构执行也有明显的不足,例如执行成本较高并且有日渐升高的趋势;如果被执行人人数急剧增加但是机构内空间和容量有限而且增加缓慢,就会导致关押条件大幅下降;被执行人之间容易出现恶习感染、恃强凌弱等管理问题;受长期关押囚禁副作用影响产生回归社会障碍;等等。还有一些,譬如行刑经费的增长赶不上受刑人的增长、机构行刑的效益备受质疑以及机构创新发展的压力等直接原因,都使得人们对“机构外执行”或者是“非机构执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由刑实现样式的改革及新样式的探索,新的更加经济、方便、适宜的惩罚方式的试验等,都对自由刑的实现载体——监狱提出了挑战。

这里的“机构”其实是指“专业机构”,实际上就是各种各样的监狱和矫正机关。从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出发,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样的专业机构不但不能被取消,而且还有日益加强其效能的趋势。但是,在现实社会的条件下,是否还要由这样的机构担负起全部的、不论刑期长短的所有自由刑的执行任务,就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改革的问题了。

对于行刑专门机构(监狱)外的空间的利用,应当说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对于特别在政法工作中讲究“走群众路线”的中国来说自然更不能例外。在中国的刑罚制度当中,就有“管制”刑罚类型的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严格地说,管制应当属于“限制自由刑”,比起“剥夺自由刑”来说,其刑罚烈度要轻微得多,所以实现起来的条件要求也就自然宽松得多。在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实际来看,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公安机关任务繁重,所以常常是无人或无暇来实现“管制”,于是受刑人自然是乐得其所,但是用刑人不得不有所忌惮,从而导致运用上的阙如或稀少。当然,导致管制刑应用稀少还有其他的原因。例如,在刑事政策上,由于立案标准的存在和标准的不断提高,事实上导致在犯罪处理上的“紧缩的犯罪圈”的现象存在,即一大批介于罪与非罪界限之附近的行为被立案标准推出犯罪之外,这也是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但是这样一来,一旦进入“圈内”被列为犯罪的,其恶行恶性就不会太轻,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其应得刑罚也就不会太轻。这恐怕也是为什么看起来一般被判刑的受刑人的刑罚都比较重的原因之一。由此一来,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能与管制刑相对应匹配的犯罪就不是很多,大概这也是管制刑适用很少的原因之一。

而在相当的另一些国家中由于实行着“扩张的犯罪圈”,一大批轻微犯罪行为被定为犯罪,进入圈内等待适用刑罚来处理。但是如果都将大批这样的受刑人交付专门机构(监狱或矫正机构)来执行自由刑,既是不经济的,其效果也未必是好的。所以,一些诸如强制社区服务,社区劳动、社区矫治等非监禁方式的刑罚样式应运而生。由于在专门机构之外有无限的容纳空间,也容纳无限的想象力,因此在专门机构之外的刑罚实现样式也可以有不断的创新。但是为了表述起来方便,人们就把各种各样在社区进行的刑罚实现或矫正方式,归纳起来统称之为社区矫正。

但是,单纯的社区矫正如果只是作为一种轻微的限制自由的处分存在,往往也会由于处分烈度的轻微或者是执行过程中的缺陷以及激励作用的不足,在“紧缩的犯罪圈”的刑事政策大背景下,非常有可能形成和管制刑大致雷同的状况。

由此看来,将缓刑与社区矫正结合起来,创新设计一种符合国情实际,符合宽严相济的新的刑罚组合样式,也许在“紧缩的犯罪圈”的刑事政策背景之下,将不失之为一种有益的选择。

近年来,国家对于社区矫正予以高度的关注,不少地区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试验。在试验中,假释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管制刑受刑人员、缓刑人员等,凡是处在机构之外的被执行人员一般都被纳入社区矫正的管辖范围当中,据说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

但是本课题并不是在这里简单地肯定缓刑人员被纳入社区矫正管辖范围这种做法的意义效果等,而是要正式建立一种刑罚制度设计。这种设计的表述是:将有期徒刑、缓刑、社区矫正三者正式组合起来作为一种刑罚样式,一个特殊的刑罚组,并且予以相对大面积地、大范围地、大比例地使用。对于相当多的犯罪种类、犯罪人,有意识地采取“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缓刑若干年,缓刑期间实行社区矫正”的新的刑罚处罚样式。这种刑罚处罚样式还可以简单称之为“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和传统的剥夺自由刑,例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相比不大一样,“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是一个刑罚组合,是一个具有特殊结构的刑罚组。与单纯的社区矫正也不大一样,关键在它的组合中,有“有期徒刑若干年”的参与。“有期徒刑若干年”在这里虽然还是“本刑”,其实表现为一种新的形态,即成为所谓的“可能刑”,而不是所谓的“必然刑”,从而使这一刑罚组合具有新的属性。

在这个刑罚组中,有着独特的刑罚逻辑和结构。

1.如果以“缓刑若干年”为基本逻辑起点,刑罚组的运行有两个走向,或者说受刑人面临着两种极大可能性:(1)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不佳,符合有关要件,经过法定程序,就有随时被送入监狱执行本刑罚组中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极大可能性,从而使可能的监禁成为必然。这样一来无疑会使刑罚组具备了较大的震慑和激励能量,增强了刑罚组的效能。(2)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同样符合有关要件,经过法定程序,那么就可以在缓刑期满甚至可以在缓刑尚未期满,就视为本刑罚组执行完毕,具备了不再执行刑罚组中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极大可能性,从而使这种“可能刑”消失。这样一来,无疑会使本刑罚组具备更加强大的的激励能量,大大增强本刑罚组的效能。

2.如此一来,“缓刑若干年”就成为本刑罚组的核心内容,或者说在时间上看处于核心区段。那么怎样才能看出受刑人在缓刑期间内的表现良否呢?同时也不能单纯地消极等待受刑人的立地成佛、自我完善,这就要在缓刑区段内安排实质性的主动的矫正活动,所以在缓刑期间套装有社区矫正,进一步将缓刑期间由单纯的观察监督为主,转变为教育改造为主,只是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不同,空间环境在社区,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更加开放和多样化,与关押在专门设施机构中的教育改造有着很大的不同,教育形式上可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并且可以借助更加丰富广阔的教育资源。

3.这里的缓刑和传统意义上的缓刑其实是有区别的。在传统的缓刑体制中,或者说在现行刑法的缓刑规定中,只是在缓刑和原判刑罚之间树立了一道比较高的“门槛”,受刑人在缓刑期间,除非是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有漏罪,或者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之外,对于受刑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教育矫正,并未予以必要的关注。而本文所主张和建议设计的缓刑,着重点是要成为一种教育改造的框架,一种重在缓刑过程的设计,而不是仅仅像现行的制度那样只是设定一个门槛,只要你不越过这个门槛,只要服从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参见《刑法》第七十五条)就够了。这个设计重点强调的是,要把缓刑和一种矫正样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一种独特的、新型的、大不同于监狱或其他矫正机构内执行的教育改造过程,从而把缓刑过程更加实体化,加大缓刑的功效。

4.这里的社区矫正似乎和传统意义上的社区矫正有一定意义上的不同。传统的社区矫正多半是一种独立的国家处分样式,与监禁刑是并列存在的,其处分的烈度是处在监禁刑以下的,往往是针对比较轻微犯罪的处罚措施,和监禁刑并没有直接衔接或套装使用的关系。而这里的社区矫正是作为一种实质过程,内存套装于缓刑框架之中,并和有关的监禁刑共同构成一个刑罚组。

一般说来,社区矫正大概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独立的国家处分样式,由法院判决科处,主要匹配对应处理一些轻微犯罪行为;而另一种则是将“社区矫正”作为实现方式用来执行或完成其他的国家处分,例如将被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的人,交付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教育等。

但是,如果将社区矫正作为一种过程措施,并且与监狱执行的监禁刑关联起来考察,此时的社区矫正大概又可以分成另外两种形态:一种形态是,如果服刑人由于在监狱内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良好,从而获得奖励而被假释出狱,并且被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的话,以在监狱内服刑为基点,这时的社区矫正可以被称之为“后置式”社区矫正。而另一种形态,则是在宣告一定期限的剥夺自由刑(有期徒刑)同时宣告一定期限的缓刑,并先将缓刑人交付执行社区矫正。同样以监狱内服刑为基点,这时的社区矫正则可以称之为“前置式”社区矫正。

在机理上,“前置式”社区矫正与“后置式”社区矫正有着很大的不同。先说“后置式”社区矫正,“后置式”社区矫正其实是对假释执行方式的改进。假释是对在监狱服刑的服刑人,由于改造表现良好而受到的奖励,假释人可以带着剩余的刑期提前出狱。传统的假释执行方式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执行,在国外有的也有专门的假释执行机构负责假释人的监督执行。但是这种“监督执行”的内容多半也只是一种“远距离”监督、照管和约束,一般并没有系统的矫正内容。现在如果将社区矫正套装到假释期间,使得假释考验期(剩余刑期)继续充实着教育改造的内容,这无疑是对假释考验期内容的重大变革,加大了假释的作用力度,使教育改造有了可靠的接续,提高了国家刑事措施的整体效能。对于重刑犯、长刑犯来说,先到监狱里服刑,以严格的处遇予以震慑和较强烈的刺激借以表达刑罚处分的严厉和严肃,嗣后视其改造表现逐步缓和处遇水平,直至以假释的形式重返社会,交付社区矫正。这样的刑罚执行逻辑和格局,应当是比较有益的。

但是对于轻刑犯、短刑犯来说,一下子先到监狱内服刑,并且由于刑期的限制,以及在刑期的后段还要留出一定的假释考验期,就不能在监狱内执行太多的时间,可是这样一来,监狱的作用未必能够发挥,监狱的副作用倒有可能随时出现。“监狱不过如此、刑罚也就这样”的不良服刑体验心理反而会导致抗刑心理、抗改造心理的增强。同时,由于轻刑犯日益增多,先行监禁也会导致监狱人口的急剧膨胀,挤占监狱处遇资源从而减低监狱对所有受刑人的处遇水平,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国家实现剥夺自由刑的行刑成本和总体经济开支。所以,“后置式”社区矫正对于短期自由刑来说,既不经济,效果也有限。

“前置式”社区矫正则有所不同,它是把社区矫正放到监狱内监禁服刑的前面,是把社区矫正置于缓刑的框架之内,与有期徒刑若干年(须到监狱内服刑)套装在一起,构成一个刑罚组。但是如前所述,从机理上,这时的有期徒刑若干年(即需要到监狱内服行的监禁刑)只是一种极大可能性,只要服刑人表现良好,就不会去监狱内服刑。因此这时的“有期徒刑若干年”只是一种“可能刑”。不过,在实际中,有没有这种“可能刑”效果可是大不一样的,同时这种“可能刑”的可能性有多大,效果也是大不一样的。没有这种极大可能性的存在,没有它在前面震慑和激励着,“前置式”的社区矫正也不过是一种独立的、威慑性和激励性都较小的处分措施,其效能也要大打折扣。

在现行刑法的关于有期徒刑缓刑的制度设计中,缓刑考验期的执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刑法》第七十八条)。这种执行的制度设计内容实际上是宽泛的、不确定和松散的。

本课题所主张的制度设计改革,是沿用与死缓制度相近的刑罚逻辑。一如本文前面所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是在原判刑罚死刑的缓刑二年考验期内,套装了一个处遇严厉的剥夺自由刑,构成一个独特的刑罚组。从这个刑罚逻辑出发,我们主张在原判的有期徒刑若干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套装一个程序规范的、内容严谨充实的、确定单独负责机关(不一定再是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这里的社区矫正,是一种完整的教育改造处分制度,不是宽泛和松散的简单考察,而是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有着规范程序和教育改造内容的过程。由此,也构成了一个新型的、内容独特的刑罚组。

在当今时代,各个现代国家的监狱其实是小异而大同。但是,对“社区”的理解却是大相径庭的,由于经济、历史文化、政治制度、社会发达程度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差异,因此所谓的“社区”其实也有着极其巨大的差异。不过这样也好,这就为“社区矫正”的设计提供了极大的想象和发展空间。事实也是如此,现实中,不仅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譬如说,“社区矫正”究竟是“由社区来实施的矫正”还是“在社区进行的矫正”?其实就有着天壤之别。前者的执行主体是社区,而后者的执行主体是国家指定或单独设立的社区矫正执行机关。鉴于我国现实的社区发展程度,显然,采取后者,即有专门的社区矫正机关负责的、在社区进行的社区矫正样式是比较合适的。特别是关于本课题所设计的“刑罚组”的执行,似乎就更要求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实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短期自由刑的适用量及适用范围都在不断扩大,这在发达国家中已经得到验证(当然这和一个国家总体的刑事政策有关,即和是采取所谓“扩张的犯罪圈”还是“紧缩的犯罪圈”有关)。也许,对于只要是完成与社会的彻底隔离就行了的单纯监禁刑来说,短期刑的刑期长短倒是无所谓的,刑罚实现的内容十分简单。可是在现今社会的刑罚制度中,大家都认可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要加进去教育改造或者矫正的内容。不过这样一来,短期刑的刑期问题就凸显出来,因为对于教育改造或矫正来说,显然时间越充足就越容易收到效果。而对于受刑人来说,当然是刑期越短越好,一眨眼就过去,矫正不矫正、改造不改造也好混过去。因此,在短期刑大量适用的时代,短刑犯的教育改造或者矫正的问题,就是令用刑人和监狱管理者普遍感到头疼的难题。

如果像本课题所说,我们将社区矫正、缓刑和短期自由刑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一个新型的“刑罚组”,将一个特定的、严谨的社区矫正套装到缓刑中,使缓刑和短期自由刑有更加紧密的联系和严格程序控制下的转换,就有可能有利于解决短期自由刑的矫正困惑。譬如说,对有些犯罪,我们可以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执行的阶段,先以社区矫正的方式实现缓刑二年,如果受刑人表现良好,就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二年;如果受刑人表现恶劣拒不接受教育改造,经过严格程序,送到监狱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二年。这里与现行的缓刑制度相比,有两点重大的不同:一是在缓刑期间要执行严谨的社区矫正,而不是单纯的“缓期”;二是缓刑的撤销“门槛”降低,适当增加了执行原判刑罚的几率,当然要建立严格的评估和转换程序,根据一般的心理和经验,处在社区矫正状态下的受刑人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去监狱执行剥夺自由刑。这样一来,这个刑罚组的内容就具备了较大的弹性和广度,既可能只执行社区矫正二年,也可能连同原判刑罚一道执行四年的教育改造。甚至如果有更加复杂的制度的话,还可以在二至四年之间有更多的变数,从而大大增强短期自由刑的激励能量和矫正的便利。

用缓刑的方式延缓有期徒刑的执行,又以社区矫正的方式完成缓刑的实现,并且将对受刑人的教育改造一以贯之,这不仅涉及刑罚制度的设计,也涉及新的刑罚理念和刑罚逻辑的建立,应当说是在新的社会历史阶段对刑罚制度的重要变革,值得认真对待和研究,并大胆地试验。

即使是单纯从经济角度考察,“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也有重要意义。由于在监狱内教育改造受刑人的行刑成本日渐攀高,并且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全世界的普遍现象。与此同时,社会的犯罪率丝毫不见减少,因此监狱内的关押监禁人口数量也是与日俱增。再加上人道主义和受刑人人权的要求,监狱在不增加资源的条件下是不能够增收受刑人的,所以监狱的压力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压力是可想而知。在这样的背景下,减轻监狱的压力,减少行刑成本乃至整个预防犯罪工作的经济成本,方法之一,就是尽量减少监狱内关押的人口,从而减少国家在自由刑行刑方面的经济负担。根据有关的研究和计算,一个社区矫正人员每年所需的各项费用,只相当于监狱内受刑人的四分之一甚至还要低,而预防再犯罪的效果又经常是好于监狱监禁。如此这般质廉价优的事情,何乐而不为。这也是为什么社区矫正日益受到人们关注和期待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再从教育改造服刑人的角度来分析,缓刑框架下的社区矫正中的教育改造,相比较监狱监禁条件下的教育改造而言,也存在着较大的方便适宜之处。条件的宽松、教育资源的丰富、受教育人员的心理放松、方式方法的灵活多样等等,都是监狱的教育改造所无法比拟的。在社区矫正人员保持正常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基础上,有关机关在组织学习座谈、参观访问、读书阅览、思想汇报、典型报告、恳谈疏导、心理治疗等等,一系列多种多样的教育改造活动样式,足以使社区矫正的内容丰富多彩。再配以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主题鲜明的、符合实际的教育改造工作,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缓刑框架下社区矫正中的教育改造一定会更加生动有效。

结语

必须指出,本文在这里论及的社区矫正、缓刑及有期徒刑之间的关系,只是在进行研究和设计,并非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诠释。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在缓刑中并没有必须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而且有关社区矫正也尚在试点,并没有足够规格的立法规范。但是这也是一种天赐良机,可以为我们的各种改革、试验和相关的制度设计,提供有利的时间和空间条件。

本课题所讨论和设计的“缓刑(社区矫正)+有期徒刑”刑罚组,只是一种制度设计方案。概括起来,我们的基本构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短期自由刑(一般不超过三年)、缓刑和社区矫正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独特的刑罚组合,形成一种新的剥夺自由刑及其实现样式。在这个刑罚组中,短期自由刑往往或在大多数情况下,虽然只是一种“可能刑”,但是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威慑角色,从而加大这一刑罚组的整体惩罚力度,保证其能够发挥国家处分的应有作用和意义。

(二)在这个组合中,以缓刑为基本区段,并以缓刑若干年为基本框架,在其中套装程序严谨、教育改造内容充实的社区矫正,并以受刑人在社区矫正阶段的表现为评估要件,通过立法和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与程序,决定少数不思悔改、表现恶劣的受刑人到监狱执行原判的短期自由刑,而大多数受刑人则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自由刑。

(三)在这个组合中套装的社区矫正,不同于传统的相对比较松散的社区矫正,是由专门机构负责的只是在社区进行的、程序缜密的教育改造过程,受刑人在保持与正常人差不多的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条件下,要接受经过精心设计的社区教育改造规划的实施或监督实施。对受刑人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要进行严格、客观与公正的评估,并以此作为是否执行原判短期自由刑的主要依据。

第8篇

摘要:对教育进行投资是政府的责任所在。不同的投资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自从弗里德曼提出“教育券”理念以来,发达国家的教育投资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育券”模式可以有效地治理我国教育的低效率。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三个问题。

关键词:教育券;思想渊源;背景:问题

为了解决教育不均衡问题,相当多的发达国家实行了教育券政策。教育券(educationvoucher),又译成学券或教育凭证,是在教育领域中试行的一种代币券,教育券体制的原理是:改变目前政府对公立学校的直接补助的教育投入方式,把原本应投入到教育中的资金经过折算发给每一位学生,学生凭券可以进行自由选择,到政府认可的任何一所学校(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就读。学校在收到教育券后,可以凭教育券从政府那里兑换与券值等额的教育经费。[1]

近几年来,我国的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我国要解决教育领域中的问题,能不能也实行教育券政策呢?笔者认为,我国能否实行教育券体制关键要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一)发达国家实行教育券政策的社会因素或背景是什么;(二)我国当前教育的问题所在;(三)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问题。根据这一思路,文章将逐一加以描述或分析。在这之前,先介绍一下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一、教育券政策的思想渊源

教育券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76年。①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一书中提到:如果竞争是自由的,各人相互排挤,那么相互的竞争,便会迫使每人都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弄得相当正确……如果各学院以科学艺术传授学生的导师或教师,不由学生自由选择,而由校长指派;如果教师怠慢、无能或无行,学生未经申请许可,不得由甲教师改换乙教师,这种规定,不但会使同一学校内各导师各教师间的竞争,大大减少,而且会使他们全体勤勉任教以及注意各自学生学习情况的必要性,也大大减少。像这类的教师,纵使领受了学生非常优厚的报酬,也会像那些全未受学生报酬或除薪俸以外毫无其他报酬的教师那样,怠于职守,荒误学生。

选择教育的理念至少可以回溯到托马斯.潘恩。在《人的权利》中,他认为政府应该为家长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以保证自己的孩子进入私利学校接受教育。②“他赞同将穷人的税收减至最低,并认为所有的贫困家庭都应该每年得到4英镑的资助,以使他们能够支付孩子的学费,并要求地方政府监督这一职责的履行。”[2]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券概念由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1955年他在《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了教育券的概念,这篇文章于1962年收入他的著作《资本主义和自由》之中,在1979年出版的《自由选择》一书中,弗里德曼对教育券进行了较为详细地阐述。

在《资本主义和自由》(P44-P46)中,他提出:

把孩子和缴纳不起最低要求的学校教育学费的家长分离开来,显然和我们把家庭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办法以及和个人自由的信念不相一致。此外,这很可能不利于自由社会的公民教育……为了对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学校教育提供经费,政府可以发给家长们票证。如果孩子进入“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这些票证就代表每个孩子在每年中所能花费的最大数量的金钱。这样,家长们就能自由地使用这种票证,再加上他们所愿意添增的金额向他们所选择的“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购买教育劳务。教育劳务可以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教育机关或非营利的教育机关所提供。政府的作用限于保证被批准的学校的计划必须维持某些最低标准,很像目前对饭馆的检查,要求保证最低的卫生标准那样。

在《自由选择—学校的问题在哪里》中,他提出:

二、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的背景

社会背景是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之一。美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同样受到美国当时的社会背景的影响。本文从社会思想、理论基础和管制模式三方面加以分析。

(一)新自由主义是教育券政策的思想背景

(二)公共选择理论是教育券政策的理论基础

(三)集权式教育的低效率是教育券政策的现实因素

美国历次教育改革的失败和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下降,是教育券等择校制度推行的又一背景。美国公立学校教育失败是不争的事实。中小学生阅读能力普遍较差,数学成绩属于工业国家之尾,学校中帮派林立,、枪支在校园里见惯不怪。尽管政府多年来为公立学校投入大量经费,增加教师,缩小班级规模,但家长们认为公立学校的教学水准仍然未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择私校而读的学生人数仍逐年增加,因为“各私立学校能提供高水准、安全校区与校风良好的教育”。因此,美国一些教育改革者便在历次教改不尽如人意之后,选择了消除公立学校垄断,强化学校教育竞争的“教育券政策”。[4]

弗里德曼认为,社会集权导致了教育质量的下降。公共教育运行方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非中央极权的政治结构:美国宪法严格地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使它无法发挥重大的作用。各州把控制学校的权力大部分都留给了地方团体、小市镇、小城市和大城市内的各个区。家长密切监视管理学校的政治机构,部分地代替了竞争,同时也确保了家长们的普遍要求得以实现。而1933年经济危机之后,“公众加入到知识分子的行列,开始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能力无限崇拜,在这种情况下,单间教室的学校和地方学校委员会的衰败就成了不可逆转的趋势。而控制学校的权力,也就很快从较小的地方机构转给了较大的地方机构,如县、市、州一级的机构,最近则转给了联邦政府。”1990年,约翰库伯和特里莫进行的大量调查表明:集权和是导致美国公共教育低效率的主要原因。③小布什上台后,在教育改革方面实行NCLB计划(NoChildLeftBehind),并自称是“美国教育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但这受到广泛的批评:NCLB计划是以集权的方式运行的,这个计划带给我们的最终结果也许是最差的,即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控制以及由此引发的教育质量的下降。改变美国教育几十年来绩效平平的局面,就应该摒弃集权主义模式。相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应该给予学生“用脚投票”的权力,从而使学生可以自由地选择教育。这种革命性的变革的关键在于各州,中央政府在教育改革方面能做的最大贡献就是避免教育集权化并允许各州尝试自由选择学校的计划。[5]

三、我国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三个就是学校结构的问题、教育体制的问题和教育收益率的问题。

(一)高校职能机构臃肿,造成成本浪费

现阶段,高等教育的有限经费没有全部花费在教学和科研中,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如支付师生员工的住宅、医疗、生活后勤的成本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成本。同原来的国有企业一样,高校“办社会”不仅严重浪费稀缺的教育资源,还造成机构臃肿和人员冗杂。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经常会出现专任教师只占教职员工的一半的情况。其次,在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中,存在较大的资源浪费。例如高校内部,一线教学人员的工资、津贴之和与行政后勤人员的区别不大,甚至出现倒挂。由此引起教师资源和时间资源流失。更有甚者,一些经过高层次学习的博士生等人才纷纷离开教学岗位,进入高级或中级管理阶层,使一个学者整天忙于“文山会海”中,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二)教育不均衡现象严重

我国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状况不仅表现于反映教育数量特征的结构、布局的不平衡,也表现于反映教育质量特征的绩效、结果的不平衡,还表现于反映教育运动状态特征的速度和规模的不平衡。从数量特征来看,我国农村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比例失调,布局不合理,学校数量极度短缺。从质量特征来看,农村教师教学观念滞后,学生辍学现象严重,教学质量无法保证。从运动状态特征来看,农村学校经济资源不足,发展速度缓慢,办学规模较小。很明显,农村的教育状况与城市的教育状况形成了普遍的、强烈的反差。

(三)我国的教育收益率不高

四、我国实行教育券政策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0年11月,长兴县教育考察团在美考察期间发现有些州的教育财政拨款与目前国内的做法大不相同,是将政府教育经费以“教育券”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持券择校,学校则将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换取教育经费。受此启发,2001年9月,长兴教育局为扶持当地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借鉴美国同行的做法,结合当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面向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开始“教育券”试点。这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上文所述的三个问题。

但是,局部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整体的可行性,长兴县的教育券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一政策的成功概率还很难说。笔者认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教育券政策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理论层面要严密,操作层面要规范

教育券政策并不是完美的制度,它需要理论和实践的互相支持。理论层面要严密,就是说在实行教育券政策之前,必须对实行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和可能产生的政策结果由一个充分的预知,操作层面要规范,就是说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强调各利益主体的法制化意识,相关的监督机制必须完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的确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人民的选择权,对中国的教育改革发展有很大的意义。但是它一旦实施后政府将不能保证学校之间的公平,会导致资源流向好的学校,造成“富校越富,穷校越穷”。湖南师范大学的曾坤生教授认为教育券制度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向更加规范的市场制度迈进的一种过渡形式。这种过渡体现了制度变迁的强烈的路径依赖和渐进性,作为一种选择可以在若干地区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最优的选择范式。因此,在选择教育券这种制度安排时,一定要注意运作的规范和其本身的演进性。长兴县副县长熊全龙先生认为教育券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公办薄弱学校难以维持生存;学生培养费标准提高;教师工资财政专户将被取消和人事管理制度面临新挑战等。这些都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二)摆正认识,各种教育一律平等

(三)教育券的受众要有选择性

我国的教育规模十分庞大,所以实行教育券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是循序渐进。这里的循序渐进有两层含义。首先是在地区的选择上要有战略性或带动性。我国实行教育券的第一个地区是浙江,这可能和浙江地区的制度完善程度有关。其次在教育层次的选择上要有针对性和可比性。选择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作为实行教育券政策的对象,是城市教育还是农村教育优先,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政策意义的判断。

参考文献:

[1]沈有禄.教育券制度评析[J].教育与经济,2004(1),17-19.

[2]尼古拉斯.巴尔,大卫.怀恩斯.福利经济学前沿问题[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216.

第9篇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南宁530023)

摘 要:远程教育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是广播电视大学学员的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员能否完成学习任务、拿到毕业证书顺利毕业。通过对课题组教师所指导的最近几届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科学员的毕业论文进行分析,总结取得的良好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找到进一步改进的措施,提高文章质量,促进毕业论文的规范化。

关键词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规范化;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2-0222-02

收稿日期:2014-06-08

基金项目:广西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人高等教育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以行政管理专科专业为例”的部分成果(2013JGA264)

作者简介:方仁(1981-),男(壮族),广西宁明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教育管理;韦玲云(1972-),女(壮族),广西柳州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一、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论文的写作

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专业毕业作业环节的首要任务是联系社会实际,加强学生对所学理论、方法、技能的掌握,提高学生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专业写作的基本能力[1]。

毕业论文是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员几年学习成果的综合检验,这个环节合格,学员才能拿到毕业证书。毕业实践环节包括论文、社会调查要根据成人学员在职学习的特点,培养学员掌握必需的管理知识,适应社会建设的需要,进行创新和实际应用。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学员通过这个环节,将已有知识、能力进一步转化、升华。完整的论文应包括题目、摘要、

关键词 、目录、正文、

参考文献、致谢等。论文要求格式规范、语言精炼、论述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有据。

二、文章的研究对象

在我校(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开设的远程教育2012年春季、2012年秋季、2013年春季、2013年秋季、2014年春季的行政管理专科毕业班之中,抽取课题组所指导的部分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采用面谈、电话、网络询问结合的办法,对其毕业论文进行分析。探讨学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学生在论文写作上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途径,注重分析学生的看法、类型与原因。

三、最近指导学员毕业环节取得的良好经验

(一)良好的配合是完成毕业环节必不可少的

对于远程教育的毕业指导,工作人员、指导教师与学员们的共同配合是完成毕业环节必不可少的前提。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面对琐碎的毕业环节工作,学校团队工作人员进行了合理的分工,顺利的完成了前期的工作。很多学员刚刚进行论文撰写活动的时候,经验不足,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要对他们进行解答疑惑。从学院领导到指导教师到班主任,发挥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各司其职,才能有效地完成毕业环节。

(二)举行毕业环节辅导会

举行毕业环节辅导会,统一要求,通过面授讲解,到会的学生可以进一步了解、熟悉相关规定,与辅导教师进一步联系。通过辅导会,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让他们通过毕业环节认识到,要认真完成论文与调查,关注地区发展的热点问题,尽自己所能深入调查研究,为区域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及时、有效地沟通有利于提高毕业环节写作的效率

许多学员以前接触的论文写作比较少,在专业知识、调查方法、写作技巧等方面经验不足,这就需要在写作过程中多与辅导教师、班主任、同学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我们在近几期的毕业环节中,采取了多种沟通、联系方式,包括有电话、电子邮件、QQ、学校自己开发的毕业论文写作网络平台,或者学员、教师都有空的时候,可以到学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等等。通过多种方式,学员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信息与指导。

(四)规定写作专题与自由选题的有机结合

规定专题是近年远程教育院校采取的毕业论文方式之一,对学员的论文限定一定的范围,或者直接规定题目,利于学员进行书写,但学员发挥的空间较小,自由选题则是在专业范围内,任由学员自选题目进行书写,学员的自由度比较大。两种方法各有优点,我校近年的毕业论文都采用过这两种方法,有的学期规定了写作专题(例如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等),有的学期是自由选题,都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两种方法可以有机结合。

四、论文中存在的不足

(一)论文格式各异

尽管我们对毕业论文的格式做了统一的要求,并开了说明会,但有的学员因为工作忙碌,没有到会,或者对相关要求不熟悉,在写作过程中论文的格式还是各异。有的缺少摘要、

关键词 ,有的没有

参考文献,有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排版,有的没有使用学校论文的表格来书写,等等,需要指导教师多次提醒,最后终稿提交时才补全。

(二)各个模块部分不够清晰

有的学员的论文各个模块部分不够清晰,例如,前言部分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概括不够,有的对案例缺乏交代,有的论证缺乏说服力,各部分之间联系不强。论文要求其结构安排科学合理,各部分之间联系比较紧密,层次分明,观点表述准确。因为许多学员是初次接触论文的写作,经验不足是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细节不够完善

通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论文的写作,也要从细节入手。不管是资料的收集与调查,还是写作的过程,都要仔细认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些平时看来并不十分重要的细节问题,比如有的学员题目不够简练、概括,还没有反映所要撰写的对象、领域、方向等;又如,有的学员还没有认真核对文章中的数据、图标、注释,

参考文献不完整,等等。

五、加强论文规范与提升质量的措施

(一)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

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是建立良好的实践教学秩序和保证实践教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实施的前提[2]。远程教育的学员大多是在职学习,有家庭、工作方面的原因,工学矛盾比较突出,经过几年的函授学习,也存在学习疲劳感,面对最后的毕业环节,有的学员对毕业实习与论文写作不够重视,存在应付心里,积极性不高,科学、严谨的态度不够。社会调查与毕业论文,是通过具体实践活动才得到锻炼与提高。学校要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首先要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论文的写作与平时的散文、工作总结等写作存在较大区别,需要丰富的资料、严谨的逻辑思维,这是一个系统锻炼的过程,通过这样的锻炼,在职学习的学员才能达到高等教育毕业的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论文组成、强调格式

指导老师通过各种方式,告诉学员论文的组成、格式,并按照要求进行书写。例如,论文正文的各级小标题可以细分,但是主体可以分为前言、主体、结尾三大部分。前言阐明写作的背景、目的、现实状况等,提出问题;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论述研究的方法、发现的问题、解决的对策等;结尾总结文章的主要观点,深化主题,引起思考,展望前景等。在我校曾经采用过的区域公共交通专题写作中,许多学员按照指导老师提示的大纲来进行写作,包括区域公共交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该问题的建议等。学员由此思路展开调查和分析,完成撰写。规定社会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学员感兴趣,相对容易书写。

(三)细节完善

论文的细节包括了字体大小、段落、

参考文献格式、错别字完善,等等,这些细节也经常需要指导教师提醒。比如,我们可以统一规定字体字号,论文题目用宋体小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正文、

参考文献,宋体小四号。

另外,一些主要的

参考文献格式,指导教师也经常提醒学员,包括如下:

专著: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期刊文章: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期号.

网络电子文档:作者.题名[EB/OL].网址,发表日期.

(四)加强写作前的培训与各个环节的联系

毕业论文主要包括了六个阶段:论文选题、拟定大纲、开题、撰写初稿、定稿、答辩。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从严管理,要对学生的论文选题、论文大纲、论文内容和论文意义进行认真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地完成毕业论文[3]。我们要求学员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毕业环节的培训,熟悉相关要求,通过多种方式(电话、邮件、QQ群、论文指导网络平台、面谈等),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悉心听取指导老师的建议,开展调查,进行论文的书写。

(五)加强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夯实实践教学保障基础,一要加强实践教学师资力量的培养,强化实践教学软件建设。要将传统理论型的教师通过培养和引导逐渐转变成“双师型”教师,大胆聘请用人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作为实践教学的导师,使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有另一重意义的“双师”,即学生校内有专业教师,校外有职业导师;二要增加实践教学的财力和物力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满足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物质需求[4]。校内教师也要多加强实践,积累各种行业、企业锻炼经验,积累丰富的案例。完善辅导团队,可以相互分工协作,准备好丰富的教学资源,更好地指导学员写作。

(六)其他好的建议

我们在调查中,一些学员还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例如,有的提议可以在毕业论文培训会、网络平台上多展示一些往年的论文、报告,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论文的说明规范、层次、细节等,让学生更有把握写好论文。有的建议加强规范的同时也鼓励创新,多一块是由学生自由去发挥的模块,作为加分题,这样可以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发挥。好的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采用。

参考文献:

[1]韦玲云.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毕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21-24.

[2]马武玲.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0(24):139-141.

[3]乔成邦,黄闯.完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61-63.